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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廠管理制度

時間:2023-01-20 09:58:0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電廠管理制度14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電廠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電廠管理制度14篇

  電廠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為滿足公司安全生產的需要,保證設備缺陷得到及時消除,特制本管理細則。

  二、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利津xx-xx有限公司的全體檢修人員。

  三、定義:

  檢修周末值班指周日白天全天在公司正常上班,檢修夜晚值班指星期一至星期天夜晚正常值班,值班時間為晚18:00至次日08:00,接到值長電話10分鐘內必須趕到現場。

  四、職責:

  1、設備部負責檢查、監督、考核檢修人員的'檢修值班情況。

  2、檢修隊長負責制定檢修值班表并督促檢修人員按時值班。

  3、運行值長負責現場監督檢修人員值班情況,并協調缺陷處理。

  4、檢修人員負責設備缺陷消除和現場配合工作。

  五、程序:

  1、每月28日前,檢修隊長制定下月檢修人員值班表,并報設備部批準后下發。

  2、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值班表》安排進行值班。嚴格遵守值班時間和值班紀律。

  3、值班人員必須增強責任心、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不得無故脫崗、漏崗、擅離職守,如值班期間失職造成損失,追究相關責任。

  4、遇有重大事項和異常情況,值班人員及時向公司有關領導報告,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5、值班人員按時到辦公室進行簽到、簽退,不得出現代簽,否則考核100元/次。

  6、周末檢修值班人員對運行各專業上午和下午各巡檢1次,第一次巡檢時要到各值班室接收缺陷單,并當天處理。

  7、處理缺陷單后,完成隊長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或臨時工作任務。

  8、檢修周末值班每天安排3名檢修人員,參與周末值班的檢修人員另行安排星期一至星期五各輪休1天,不再進行調休。

  9、檢修夜晚值班每天安排2名檢修人員,夜晚接到值長通知,有檢修工作,中班處理缺陷4小時以上,第二天休息半天,夜班3小時以內安排第二天調休半天,3小時以上安排第二天調休一天,不再另行調休,值班期間不進行工作的,第二天正常上班。

  10、檢修夜晚值班人員必須在18:00前到主控室在值長記錄本上簽到,并在值長處留存本人手機號,值班時間為18:00至次日8:00,不得離開公司范圍,并保證接到值長電話后10分鐘趕到主控室向值長報到或趕到缺陷現場。

  11、檢修周末值班人員必須在8:00前到集控室在值長記錄本上簽到,并在值長處留存本人手機號,白天候班時間為8:00至18:00,并保證接到值長電話后10分鐘趕到主控室向值長報到或趕到缺陷現場。

  12、檢修值班人員值班期間應積極處理設備缺陷及突發狀況,普通缺陷必須隨時消除,需要非技術的人力支持,由值長安排運行人員進行,需要技術支持的,專工和專業檢修人員。檢修值班人員值班期間消極怠工,不積極消缺,考核200元/次。

  13、檢修值班人員值班期間不得關閉手機,不得拒接生產電話,否則考核200元/次。

  14、檢修值班人員應在檢修日志上做好值班期間檢修日志,搞好檢修班組衛生,管好檢修工具,否則考核100元/次。

  15、檢修人員必須按值班表值班輪休,需要換班必須辦理換班手續,未經批準擅自換班,考核200元/次。

  電廠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㈠為保證安全生產,加強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預防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引灤局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廠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㈡本規定所指的起重機械包括: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單梁起重機、電動葫蘆等。

  二、起重機械使用

  ㈠各類起重機械使用前,必須檢查其安全裝置、轉動機械、制動裝置、閉鎖裝置、電氣部分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

  ㈡起重機械和起重機具的工作負荷不準超過銘牌規定,嚴禁起重機具帶病運行和無保護或解除保護運行。

  ㈢起重工作應有統一的信號,起重機操作人員應根據指揮人員的.信號來進行操作;操作人員看不見信號時不準操作。

  ㈣起重搬運時只能由一人指揮,指揮人員應經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㈤起重司機必須在指定地點上下天車,天車操作完畢后,操作開關必須放在零位,并斷開電源。

  ㈥起重司機必須嚴格遵守規章制度,認真負責,堅持原則,并自覺抵制違章指揮。嚴禁利用打反車進行制動。

  ㈦起吊物品時,物品不允許長期懸在空中,物品暫時懸在空中時,司機必須思想集中,嚴禁離開操作室或做其他事宜。

  ㈧起重機不準停放在運行設備上方,應停放在定點位置或檢修場地上方。

  ㈨起重物品必須綁牢,吊鉤要掛在物品的重心上,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禁止吊鉤斜向拖吊重物。吊鉤已掛重物,尚未提起時,禁止起重機移動或作旋轉動作。

  三、起重機械管理

  ㈠起重機械應指定專人操作,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從事起重操作。

  ㈡起重設備負責人應負責起重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定期清掃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填寫在設備缺陷記錄本上,并及時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檢修,及時消除缺陷。

  ㈢電動起重機的金屬結構以及所有電氣設備的外殼,均應可靠接地,移動的起重機金屬結構通過行車軌道接地。

  ㈣起重機械(天車、門型吊等)上,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㈤使用起重機械的安全注意事項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機械部分)

  第十四章的規定執行。

  四、檢修與維護

  ㈠起重機械的安裝、大修、改造應由有資質的并取得安全許可證的專業隊伍承擔。

  ㈡檢修分場定期對起重機械進行檢修、維護。

  ㈢所有起重機械必須保持良好狀態,使用單位應建立維護臺帳。

  五、安全檢驗

  ㈠正常使用的起重機械每兩年進行一次檢驗。

  ㈡新安裝、大修、改造的起重機械應在投入使用前進行檢驗。

  ㈢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由技術監督部門執行,使用單位做好配合。

  六、培訓與考核

  ㈠專職起重作業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從事起重工作。

  ㈡起重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每年進行一次《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每兩年對起重作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技術培訓復審。

  ㈢起重作業人員必須掌握起重設備的技術規范、數據、結構、原理,熟知安全操作步驟和安全注意事項。

  ㈣凡違反本規定人員,由安監部門進行考核。

  ㈤起重機械維護、檢修,由生產技術計劃科按工程管理有關內容進行考核。

  電廠管理制度 篇3

  (一)機電設備及備件的發放管理

  1、各生產單位必須憑據機電部開出的設備、備件供應支領單到指定地點提取設備、備件,并且將該設備、備件通知單由支領人簽字后回機電部,由機電部及時入賬。

  2、緊缺設備、備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點備用,為避免發生機電事故而影響生產,機電部要落實設備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單位進行落實,規定設備、備件使用的時間期限,定期更換檢修,避免因設備損壞事故而造成停產。

  3、如特殊情況,井下使用單位必須報請公司調度室,調度室請示有關領導后可以支領,第二天使用單位必須將設備使用申請單補辦手續交機電部。

  (二)設備備件上井驗收、存放管理

  1、基層單位拆除機電設備,上井后填報設備明細送交機電部,由設備驗收人員指定地點組織驗收,設備接收單位和原設備使用單位參加。

  2、驗收標準,所有帶號設備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種型號聯軸節、各種規格機尾軸、盲軸、鏈輪、各種型號的皮帶滾筒、各種規格的'機頭箱、溜槽、齒條、連接筒、皮帶機頭機尾構件、液壓支架、側護板、皮帶縱梁、托輥架)不允許丟失。

  3、電氣設備驗收標準:用螺絲(栓)堅固的防爆部件,螺絲(栓)必須齊全緊固,止口結構的防爆部件,必須將轉蓋合好,并上好閉鎖栓,不允許敞蓋上井。

  4、設備驗收后,接收單位開設備接收交機電部。對設備、備件丟失由機電部開據丟失、損壞通知單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如有分歧,由機電部平衡解決。

  5、各單位應積極配合機電部搞好設備驗收工作,凡接到機電部通知后,不及時參加驗收工作的,按單方驗收結果為準,并對單位予以考核。

  (三)設備現場管理

  1、為了掌握設備動態,機電部要做到賬、物、牌相符,底數清(井上移動設備需繪制安裝使用分布圖,隨設備移動變更圖紙),設備管理人員對所分管的設備要經常巡查使用情況。

  2、設備管理員對移動設備做到每周一次循環檢查,固定設備最少每月一次循環檢查,機電部對使用單位每月查賬一次,全公司設備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標記。

  3、機電部要嚴格執行設備積壓,回收,丟失損壞獎罰制度,發生設備損壞、丟失填寫分析報告單位,由機電部組織分析追究責任者,按制度考核,情節嚴重者報上級有關領導處理。

  4、設備使用過程中嚴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況,對臨時性拆套需經機電副總批準,并限期指定專人負責恢復,日常使用維修按設備管理獎懲辦法給予考核。

  5、井下設備存放必須集中上架碼放,掛牌管理,對須上井設備必須集中存放上井標志,運輸過程必須要保護設備,不許野蠻運輸,避免設備的丟失損壞。

  6、在生產過程中,拆除、更換下來的設備、備件要及時上井,否則視為設備、備件積壓,進行考核處理。

  7、如有特殊情況,設備、備件使用單位不能及時將設備、備件回收上井時,由單位寫出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及需要寬限的時間,報機電部備案,在批準的寬限時間內可以不按積壓處理。

  8、不能及時回收上井設備、備件,使用單位必須妥善保管,不允許出現丟失、損壞、水淹、埋壓、掛好回收牌。

  (四)、設備移交驗收管理

  1、井下設備移交、驗收,由機電部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移交。

  2、使用單位按設備賬,清點好設備,移交過程中,使用單位、承接單位和設備管理人員,認真核對設備的數量、配件及設備完好情況,全部驗收并填寫設備移交單及時過賬。

  3、對設備、配件移交過程中丟失、損壞的,根據《設備回收損壞、丟失管理規定》進行考核,對于移交順利、無丟失損壞并及時交付機電部,認真填寫移交單。

  4、對于組裝和解體移動的設備,要在未解體前將各部件清點齊全,使用單位、接收單位和設備管理人員共同過賬要求名稱一致。如未經領導同意,私自解體出現丟失,由原使用單位負責。如需上井檢修由使用單位護送上井移交。

  電廠管理制度 篇4

  1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現代企業管理工作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制度的實施與監督檢查。

  本制度適用于現代企業管理工作的管理。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構成為本制度的條文。在本制度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制度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創建國際一流火力發電廠考核標準實施細則》--國家電力公司20xx.11.21

  3術語

  現代企業制度:現代企業制度是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依法規范的企業制度。其基本特征是產權明晰,責任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

  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內容包括三個方面:現代企業產權制度,即公司法人產權制度;現代企業組織制度,即公司組織制度;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即公司管理制度。

  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是對企業管理活動的制度安排,包括企業經營目的和觀念、企業目標和戰略、企業的管理組織以及各業務職能領域活動的規定。

  4管理職責與分工

  4.1企業管理者組織形式:廠級領導、中層干部和管理人員。

  4.2廠級領導負責企業的重大決策和整體經營活動;中層干部負責把廠級領導制定的戰略具體化,并指揮和協調基層管理人員的工作;管理人員接受上級指揮,負責協調基層組織的基本工作,具體負責各項基礎管理。

  5管理內容與要求

  5.1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企業的科技信息管理、企業的設備技術管理、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和企業的經營管理。

  5.2重視推行現代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并有效運作。組織機構的建立應遵循以下原則:

  a)統一目標原則。即組織各部分都要有實現有關任務的分目標,為完成組織統一的總目標而努力。

  b)權力系統原則。即企業從廠長到一般員工有一個統一的權力系統。組織各層次的每個員工均有上級,一個人只接受一個上級的指令,避免多頭指揮造成混亂。廠長應把一部分權力逐級下放,使各級管理者有職有權。責任到哪里,權力到哪里。

  c)責權利相統一原則。各部門及各成員都有明確規定的責任、權力和利益,三者相互協調統一。

  d)精干、高效原則。部門設置及人員配備合理、精干,相互分工明確,協調有序。

  e)組織彈性原則。組織的結構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應具有一定的彈性,能根據組織需要適時進行調整和變革。

  5.3積極推廣應用國際、國內先進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以提升企業整體管理水平。

  5.4企業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

  5.4.1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各部門及各類人員的安全職責,認真落實安全文明生產責任制,做到獎罰分明。

  5.4.2企業應確立年度安全文明生產目標,并制定保證目標實施的措施。

  5.4.3積極開展"三安三化"工作,并注重實效,全面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

  5.4.4根據電力生產特點,認真實行定置管理,設備標志齊全、清晰,介質流向清楚;

  5.4.5保持生活區、廠區清潔整齊,道路暢通,綠化面積達到宜綠化面積的93%以上。

  5.4.6煙塵、廢水排放達到國家或地方標準。

  5.4.7工作場所的粉塵、室溫、噪音符合勞動保護規定。

  5.5企業的科技信息管理

  5.5.1認真落實國家、國家電力公司及主管公司關于加強科技工作的決定。建立健全科技管理體系,制定科技、信息發展規劃,全面落實各級人員責任制。

  5.5.2積極組織生產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經營管理中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并積極承擔集團公司科技項目,不斷提高設備健康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

  5.5.3積極引進、推廣國內外先進的科技成果,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依靠科技創新促進企業發展。

  5.5.4大力推廣應用國際先進水平的電力科技新技術,電力信息化達到國際先進火力發電廠水平。

  5.5.5積極開發應用信息化管理體系,實現設備管理(缺陷管理、檢修管理、狀態檢修管理)、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安全管理、運行管理、物資管理、實時數據、文明生產、合同管理、班組管理、辦公自動化管理等領域的.功能開發與實際運用,形成覆蓋全廠各生產崗位、管理崗位和檢修維護班組的計算機管理網絡。

  5.5.6企業檔案目標管理達到國家一級。

  5.5.7廣泛采用目標管理、TQC、網絡技術、量本利分析、定額管理;廣泛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活動,形成制度化、規范化。

  5.5.8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考核評價體系,加大獎懲力度,以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科技興企的積極性。

  5.5.9建立較為完備的競價上網技術支持系統,成立競價上網管理機構,明確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按照電網競價上網規定,進行市場運作,以提高企業效率和效益。

  5.5.10加強企業戰略規劃目標管理,成立規劃目標管理機構,制定其管理控制程序,明確管理職責,建立起規劃制定、分解實施、評價改進、監督考核一體化的閉環管理體系。

  5.5.11加強調研和指標分析,建立與國內國外現代化火力發電廠的信息和技術交流制度,制定出科學可行的創國際一流火力發電廠指標體系。

  5.6企業的設備技術管理

  5.6.1建立健全設備技術管理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設備技術管理發展規劃,并落實設備各級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5.6.2加強各項指標管理,使各項生產技術指標達到國際一流的標準值。

  5.6.3積極推行優化運行、耗差分析,降低煤耗,提高設備可靠性。

  5.6.4建立和完善設備檢修質量保證監督體系,實施檢修全過程管理,消除設備"七漏",使設備完好率達到國際一流規定的目標值。

  5.6.5積極開展節能降耗、狀態檢修、在線監測等技術的應用,大力推廣設備檢修點檢制,不斷提高發電廠的安全性、經濟性和自動化水平。

  5.6.6強化、細化設備技術管理。努力實現設備管理的安全性、基礎資料管理的規范性、十項監督的時效性、工程管理的計劃性、節能管理的效益性、科技管理的群眾性、環保管理的合法性、備品管理的科學性、狀態檢修管理的可追溯性。

  5.7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

  5.7.1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效益至上"的企業方針,在人力資源管理上,建立"以業績考核為基礎,以動態管理為手段,以分配差距為杠桿,以調動職工積極性為目的"的良好的用人、用工、分配機制和管理體系。

  5.7.2建立健全績效評價體系,采取多種分配形式,合理拉大分配差距,實行多元化的分配制度,進一步提高職工工作責任心、積極性,形成收入能增能減的競爭機制。

  5.7.3積極推行職工崗位動態管理,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通過公開招聘、競爭上崗來選拔和任用人才;形成全廠崗位靠競爭、報酬憑貢獻的良好局面。

  5.7.4建立健全各級崗位培訓標準,加大培訓力度,使全員崗位培訓率達到80%以上,三高人才比例達到國際一流規定的目標值。

  5.7.5按照"培訓是職工最大的福利"理念,從著眼于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出發,建立科學的、可持續的職工培訓計劃和獎懲制度,逐步實現培養人才由數量發展型向素質提高型的戰略轉變,實現職工"要我學"到"我要學"的轉變。

  5.7.6注重人才的開發和應用,建立科學的調動、提升等用人機制,逐步實現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

  5.8企業的經營管理

  5.8.1建立起完善的生產、經營經濟責任制和嚴密的管理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

  5.8.2嚴格企業法制化管理,建立企業法制化管理體系,依法經營,從嚴治企。

  5.8.3以經濟效益為中心,努力構筑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經營管理體系。制定年度經營責任制考核實施方案,建立內部模擬市場機制。將工資與可調電量掛鉤,以提高各類人員對安全生產的關切度,調動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5.8.4按照"超罰節獎"的原則,將"三費"進行分解承包給各二級部門,由二級部門按月申報、控制使用,以實現人人身上有指標,人人肩上有壓力。

  5.8.5加強成本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成本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并進行成本控制、監督和考核。

  5.8.6根據市場經濟需要,建立經濟活動分析制度,并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5.8.7加強預算管理,嚴格按預算控制各項收支,制定預算管理制度,每月在經濟活動分析會上對預算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及時發現預算中存在的問題并予以調整。

  5.8.8加強資金管理,把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和結算資金分開管理,嚴格按照審批程序控制各項資金支出。

  5.8.9加強審計制度建設,進一步夯實審計管理基礎工作。積極開展常規性的財務收支審計工作,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加強重點工程、合同、資金、資產及成本管理制度的審計,并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審計建議。

  5.8.10健全完善監督約束機制。對合同管理實施全過程的審計監督,強化工程項目的審計監督和效能監察,推動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5.8.11強化計劃管理的龍頭作用和財務管理的中心地位,推行全面預算管理,把所需的材料費、管理費等納入年度綜合計劃和月度計劃,形成計劃、合同、限額三重控制。

  6檢查與考核

  6.1檢查

  6.1.1制度一經發布生效,有關各方都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標準化管理機構和被授權有該項管理職能的部門將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6.1.2各部門和單位都必須按本制度的規定,對分管和歸口管理的內容實行制度化管理,達到制度的要求,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

  6.2考核

  對違反本制度各項條款規定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將追究其責任,并由廠經濟責任制考核委員會給予經濟考核。

  電廠管理制度 篇5

  1 管理目的

  通過量化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承擔的安全風險和安全職責,進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績效考核機制與安全風險抵押制度相掛鉤,鼓勵生產一線員工主動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確保年度安全責任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包鋁熱電廠安全積分管理的實施和考核。

  3 執行程序與管理職責

  3.1制定目標

  該制度以正向激勵為主,并對發生的不安全事件、違章行為實行扣分,通過安全積分衡量員工的`安全生產業績,實現對員工安全生產業績客觀、公正的評估和考核。

  3.2.制定目標的依據

  3.2.1.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它強制性要求。

  3.2.2上級公司、管理部門對安全工作的規定和要求。

  3.2.3熱電廠的安健環方針。

  3.2.4熱電廠歷年的安全數據和安全趨勢。

  3.2.5熱電廠年度安全生產狀況。

  3.3 安全積分制度內容

  3.3.1 全員安全積分周期為半年,每半年自動清零。

  3.3.2 安全積分分為部門安全積分、個人安全積分、連帶責任積分、分別進行統計、考核。

  3.3.3 安健部每半年對各部門安全積分進行考評,各部門每半年對部門內所有員工安全積分進行考評,并進行安全風險抵押金兌現。

  3.3.4 熱電廠安健部建立各生產部門安全積分檔案,各部門基礎分值為100分;各生產部門建立部門員工安全積分檔案,每人的基礎分值為100分。

  3.3.5 安全風險抵押金每半年按照各崗位繳納數目的15%兌現,如果一年扣除后的安全風險抵押金金額少于該崗位應繳納數目則進行補交。

  3.4 安全積分考核管理

  3.4.1 熱電廠安健部對各部門發生的事故、障礙進行安全積分扣除,每發生事故一次(按照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執行)、障礙(一類、二類)一次扣責任人10-20分、責任部門安全積分3-5分、連帶扣除專業管理人員5-10分及部門管理人員1-3分,三個月沒有發生事故、障礙獎5分,半年沒有發生獎10分,每半年進行各部門積分考評與安全風險抵押金兌現。

  3.4.2 熱電廠各部門對內部各專業發生的異常、未遂進行安全積分扣除,發生異常一次扣除責任人5-10分,連帶扣除專業管理人員3-5分,發生未遂、違章一次扣除責任人1-3分,三個月沒有發生異常、未遂、違章獎每個人5分,半年沒有發生獎每個人10分,每半年各部門對部門內所有員工進行安全積分考評與安全風險抵押金兌現。

  3.5實施開展管控

  各部門、班組必須圍繞熱電廠安全積分總體目標建立細化各部門內部的安全積分考評體系,實施目標的分級管理。

  5.5.1建立制度措施執行的考核機制,每半年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在月度安健環例會上公布。

  3.5.2熱電廠領導應對制度措施執行評價結果進行行政管理。

  3.5.3可根據目標完成情況對制度措施計劃及安全風險抵押兌現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 責任體系

  4.1本制度的責任主體為安健環監察部。

  4.2本制度的相關部門為包鋁熱電廠各部門、各班組、每位員工。

  4.3各部門部長

  4.3.1負責完成本部門所有人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兌現分配;

  4.3.2將部門安全積分目標層層分解到人;

  4.3.3負責監督檢查本部門人員安全積分的完成情況。

  4.4各部門安全員

  對本部門人員的安全積分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與評價。

  5 檢查與評價

  5.1各部門安全員對本部門人員的安全積分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與評價。

  5.2各部門組織對本部門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綜合性的檢查和評價,每半年一次。

  5.3 安健環監察部組織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每半年一次。

  5.4檢查與評價參照制度執行情況檔案進行。

  電廠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加強電廠生產運營分析管理,健全運營分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電廠科學、合理、規范的運營分析管理體系,實現發電設備的經濟運行。

  2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安全生產部、各電站。

  3豐水期、枯水期及平水期劃分規則(不同流域對此劃分不同)

  3.1枯水期: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

  3.2平水期:三月、七月、八月、九月

  3.3豐水期:四月、五月、六月、十月

  4分時電量結構劃分規則

  4.1尖峰時段:19:00-22:00

  4.2高峰時段:08:00-11:00和15:00-19:00

  4.3平谷時段:07:00-08:00、11:00-15:00和22:00-23:00

  4.4低谷時段:23:00-07:00

  5經濟運行指標的確定、分解與下達

  5.1經濟運行指標有:發電量、機組發電耗水率、水能利用率、綜合廠用電率、峰谷比值、平均電價。

  5.2發電計劃根據每月的來水預測,參考歷史同期發電情況,按照年度目標進行分解,制定月度發電計劃指標。

  5.3將每月的目標下達相關分部,分部實現計劃指標日控制。

  6水情及雨情預報要求

  6.1每天對水情測報系統各站點的通訊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通訊中斷立即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匯報公司梯調值班室,確保系統通訊暢通、數據準確。

  6.2對上游各站的雨量和流量進行統計、做好日分析工作。

  6.3及時了解上游水電站入庫、出庫情況。

  6.4查看歷史資料,結合收集的雨、水信息進行分析,提高水情分析準確率。

  7減少水力損失的措施

  7.1結合中長期天氣預報實施優化調度,抬高水庫水位運行,降低發電耗水率。

  7.2運行值班員隨時觀察欄污柵壓差變化。當壓差達到規定值時通知專業清渣人員及時清污,減少水力損失。督促及時清理攔污排前浮渣

  7.3根據水庫水位的變化及時調整運行工況,保證機組在高效區運行。

  7.4及時與調度溝通,優化機組運行方式。

  8合理控制水庫運行水位

  8.1非汛期水庫水位控制在高水位運行。

  8.2汛期水庫水位控制滿足防洪防汛要求,爭取多發電量。

  9運行指標分析要求

  9.1每月對發電量進行分析,找出制約發電的因素,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并對下月發電情況進行分析預測和改進。

  9.2每月對來水情況進行分析,與上月、歷史同期相比,分析下月來水趨勢,初步制定下月發電計劃。

  9.3每月對發電耗水率進行分析,與上月、歷史同期相比,分析發電耗水率上升和下降的原因,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和值得推廣的良好實踐。

  9.4每月對發電收入、峰谷比值進行統計和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由市場營銷部進行電費回收的'電廠僅對峰谷比值進行分析)。

  9.5每月對綜合廠用電量、綜合廠用電率進行統計,與年度目標和月度分解目標值相比,分析上升和下降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10運行值班人員值班要求

  運行值班員按照《運行管理規定》要求規范化值班。

  11廠用電管理要求

  優化機組運行方式,按照“增收節支”的要求以及《廠用電管理細則》,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量減少廠用電量。

  12持續改進

  12.1制度負責人及職責

  制度負責人為安全生產部主管技術的負責人;其職責是收集在本規定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意見,并根據執行情況反饋意見。

  本規定修訂和完善一般1年一次。

  12.2檢查與評價

  制度負責人隨時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每年12月前匯總評價1次。

  電廠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加強自備電廠選擇性催化還原煙氣脫硝工藝中液氨儲存罐及其系統(以下簡稱“氨區”)安全管理,保證用氨安全,預防和減少事故,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自備電廠各部門及外來施工單位。

  第二章一般事項

  第三條氨區配備的消防器材和泄漏處置應急設施應完好可用。氨區圍墻(欄)必須完整,并設置“嚴禁煙火”、“液氨有毒”、“注意防護”、“易燃易爆”等明顯的安全(及職業病危害)警示標志。氨區內應保持清潔、無雜草,不得儲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雜物。氨區入口處應設置靜電釋放裝置,并良好接地。

  第四條氨區所有電氣設備均應選用相應等級的防爆電氣設備。由于氨對銅有腐蝕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設備、管道系統不得有銅和銅合金材質的配件。

  第五條氨區內應備有洗眼器、快速沖洗裝置,其防護半徑不宜大于15m。并同時配備急救藥品、正壓式呼吸器和勞動防護用品、應急救援物資等。

  第六條氨區應設置風向標,其位置應設在本廠員工和附近居民容易看到的高處。應設置事故警報系統,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向周邊500m內存在的居民發出報警,通過該系統能及時向電廠內部和周邊群眾進行緊急疏散,避免事故擴大。

  第七條氨區應設置二個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以利于危險情況下作業人員的安全疏散。

  第八條氨區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熟悉系統,熟悉液氨物理、化學特性和危險性,并經考試合格,按照國家和行業等部門的規定做到持證上崗。

  第九條進入氨區應履行登記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非運行值班人員進入氨區,必須經過運行值班人員許可,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在運行值班人員監護下方可進入。氨區的大門進出后應隨時關閉并上鎖。

  第十條氨區30m范圍內屬于靜電導體的物體必須接地。進入氨區,不得攜帶打火機等火種,手機、攝像器材等非防爆電子設備必須關機,或將手機、攝像器材、火種等存放在氨區門外指定物品存放箱內。進入氨區前應先以手觸摸靜電消除器,消除人體靜電。

  第十一條進入氨區,禁止穿著可能產生靜電的衣服或帶釘子的鞋。在工作時應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用品(如:護目鏡、防護手套、防氨面罩、防護服等)應定期維護并處于完好狀態。

  第十二條氨區周圍道路必須暢通,以確保消防車能正常作業。氨氣輸送管道及其桁架跨廠內道路的凈空高度不應小于5m,桁架處應設醒目的交通限高標志。

  第十三條除運氨車輛外其他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氨區內。運氨車輛進入廠區應經安技部領導批準,在化學值班人員監護下沿指定路線駛入廠區和進入氨區,進入氨區前車輛應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戴阻火器等),運行人員應對進入氨區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第十四條氨區內必須通風良好。操作、檢修時使用能有效防止產生火花的專用工具(如銅質工具)。如必須使用鋼制工具時,應涂上黃油或采取其它措施,手和衣服不應粘有油脂。

  第十五條儲存、補充或置換氨氣時,應均勻緩慢地開啟閥門,使氣體緩慢放出,禁止劇烈地排放,防止因摩擦引起爆炸。

  第十六條禁止將氨區內的消防設施、安全標志等移作他用。

  第十七條氨區半徑30m范圍內嚴禁明火和散發火花。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或進行可能散發火花的作業,應辦理“一級動火工作票”。動火作業前必須進行可燃氣體測試,應低于爆炸下限的20%,合格后方能準許動火。

  第十八條外來施工人員在進入氨區內施工前,須經安全教育并辦理安全技術交底等相關手續后,在有關人員的監護下進行施工,作業期間監護人員不得離崗。

  第三章液氨儲罐及設備

  第十九條液氨儲罐應裝設防雷裝置,防雷裝置應每年在雷雨季前由安技部牽頭檢測一次,并建立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液氨儲罐應有兩點接地的靜電接地設施,所有靜電接地設施應由檢修部定期檢查、維護,并建立檔案。

  第二十一條液氨儲罐液位計、壓力表、溫度儀、安全閥等監測裝置,應由檢修部定期檢查、校驗,并建立檔案。

  第二十二條液氨儲罐應設有防火堤和應急收集池。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應小于其中最大儲罐的容量。

  第二十三條液氨儲罐盡可能保持較低的工作溫度,溫度應低于40℃;非強迫冷卻的液氨儲罐必須設置遮陽棚,采取防曬措施。

  第二十四條液氨儲罐充裝量不得超過儲罐總容積的85%,或a、b液氨罐液位不超過2.0m。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液氨儲罐外壁溫度和內部溫度,由發電部提出方案,檢修部配合設定合理的溫度高報警值(40℃)和自動聯鎖噴淋降溫值(42.5℃)。

  第四章消防報警等安全監測裝置

  第二十六條氨區應裝設液氨儲罐降溫淋水系統、消防噴淋系統。

  第二十七條氨區應裝設液氨儲罐內溫度和壓力高報警等裝置。

  第二十八條氨區應設有氨氣濃度檢測器,具備遠傳和就地警報功能。

  第二十九條液氨儲罐溫度高聯動降溫水噴淋系統與消防噴淋系統必須可靠投運,當液氨儲罐罐體溫度過高時自動啟動降溫水噴淋系統,對罐體自動噴淋減溫;當氨氣泄漏達到規定值時應自動啟動消防噴淋系統。

  第三十條加強氨區設備系統檢查和維護管理,防止液氨泄漏。應定期進行氨氣泄漏自動報警、降溫水噴淋系統,消防噴淋系統和滅火器材的檢查試驗,保證其始終處于完好投用狀態。

  第五章運行管理

  第三十一條按照技術規范和運行規程規定,氨區運行值班人員應按時對系統全面巡回檢查,測定空氣中的氨氣含量。氨氣含量不得超過5ppm(體積濃度)。

  第三十二條氨區運行值班人員應每班對液氨儲罐液位、壓力檢查并記錄。

  第三十三條氨蒸發器投運前應檢查筒內的加熱水液位在高位,并應加入緩蝕劑,緩蝕劑濃度不得低于10mg/l。

  第三十四條氨蒸發器投運后當溫度升至設定的工作溫度時方可開啟氨蒸發器的進出口閥門。

  第三十五條在溫度低于0℃的環境條件下,停氣后為防止氣化器凍裂,應在氣化器水中加防凍液或將水全部放掉。重新開機時必須加水和緩蝕劑后方可啟動。

  第三十六條氨區設備系統運行時,任何人都不能觸碰高溫設備,高溫管道或轉動的設備。

  第三十七條氨區氣體置換的'原則:

  1.用氮氣置換氨氣時,應測定排放點氨氣含量不得超過30ppm(體積濃度)。

  2.用壓縮空氣置換氮氣時,應測定排放點氧含量18~21%。

  3.置換時氨氣排放點應進入氨氣稀釋罐。

  4.箱體進行置換前可先加水排放后再進行氣體置換。

  5.用氮氣置換壓縮空氣時,應測定排放點氧含量小于2%。

  第六章檢修維護

  第三十八條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在氨區內從事任何工作時必須填用工作票,履行相關手續。

  第三十九條氨區系統檢修開工前應用氮氣進行置換合格并泄壓后,方可進行檢修工作,與系統的隔絕點需掛鎖、加裝帶手柄堵板(盲板),恢復堵板(盲板)前需確認堵板內無壓力,氨氣濃度低于30ppm(體積濃度)。如出現工作間斷,每次開工前應再次測量氨氣濃度,符合要求后方可開工。

  第四十條氨區設備系統運行時不準敲擊,不準帶壓修理和緊固法蘭等設備,檢修時系統排放的殘液應專門統一收集。

  第四十一條發現系統存在泄漏時,應使用便攜式漏氨檢測儀查漏,禁止明火查漏。嚴禁管道內帶壓復緊緊固螺栓和用捻打等可能產生火花、靜電、溫度的方法消除外漏。

  第四十二條氨區系統經過檢修后,應進行氣密性試驗,不合格嚴禁投入使用。

  第四十三條當進入設備內部進行維修時,除應用氮氣對相關設備和管道進行吹掃外,還應保證設備內氧濃度達到18~21%。

  第四十四條液氨介質管道使用灰鑄鐵材料閥門時,其適用的公稱壓力不得大于1.0mpa,溫度不得低于10℃。

  第四十五條檢修部對氨區設備系統中的緩沖罐、蒸發器、液氨儲罐及管道上的壓力表、測溫表應每半年校驗一次,安全閥應每年至少校驗一次。

  第四十六條檢修部應建立氨區設備技術資料臺賬,對氨區的所屬設備(包括壓力容器、設備、管道、閥門)及附屬設備定期檢修,保證設備安全運行。檢修周期和工期一般宜與主機同步。

  第四十七條在進行氨區管道系統氣密性試驗前應制定安全、技術和組織措施,確保作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第四十八條氨區管道應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和檢測。氨區管道嚴禁作為導體和接地線使用。氨區管道的法蘭應做好金屬跨接。

  第四十九條氨區管道墊片禁止使用橡皮墊、塑料墊、銅質墊。

  第五十條氨區管道應能自由膨脹,并采取防振、防磨措施。

  第五十一條氨區內施工、檢修工作必須保持通風良好,防止明火和其它激發能源。

  第七章卸氨安全管理

  第五十二條承擔運輸液氨的運輸單位必須具有危化品運輸許可資質,運輸液氨的槽車必須有押運員作業證、槽車使用證及準用證等資質證。

  第五十三條運送液氨的槽車到達現場后,卸氨前應核準票據(數量和質量)和有關證件(押運員作業證、槽車使用證及準用證等),對液氨運輸人員做好相關的安全交底。

  第五十四條卸氨準備工作

  1.卸氨操作前,運行人員應設立安全隔離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卸氨區域。

  2.卸氨操作時,運行值班人員和運輸人員均需佩戴好防護用品。

  3.卸氨操作時,運行值班人員應隨時監測作業區內氨氣濃度低于5ppm,濃度超標時應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點并處理好后才能繼續作業。

  4.槽車進入裝卸臺后,應手剎制動,并熄火。槽車有滑動可能時,應加以固定。

  5.卸氨前必須連接好裝卸臺與車輛的靜電接地線,并于車前后位置放置安全標示。禁止在卸氨區檢修車輛。

  第五十五條卸氨操作

  槽車押運人員必須服從氨區運行值班人員的指揮,押運人員只負責車上的連接,不準操作氨區內的任何設備、閥門和其他部件,氨區運行值班人員應正確連接裝卸臺氣相管和液相管與槽車的氣相管和液相管。并檢查連接是否牢固、漏氣,并應排盡空氣。如有泄漏,應處理后再進行卸氨。

  卸氨時所用的氣相管和液相管應使用金屬萬向節。

  3.卸氨操作時應經常觀察風向標,操作人員應保持在上風向位置。

  4.卸氨時應時刻注意儲罐和槽車的液位變化,嚴禁儲罐超裝(超過最大儲氨量)和槽車卸空,槽車內應保留有0.05mpa以上余壓,但最高不得超過當時環境溫度下介質的飽和壓力。

  第五十六條液氨卸料時,嚴禁采用空氣壓料和有可能引起罐體內溫度迅速升高的方法進行卸料。必要時,可用不高于45℃溫水加熱升溫或用不大于設備壓力的干燥氮氣壓送。

  第五十七條液氨卸料時,槽車押運人員、氨區運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操作崗位,駕駛員必須離開駕駛室。

  第五十八條液氨卸料時,速度不應太快,當儲罐液位達到安全高限時,禁止向儲罐強行卸料。槽車卸料完畢后,立即關閉切斷閥,收好卸料導管及支撐架。

  第五十九條如遇閃電、雷擊、大雨、大風(6級以上)天氣,或卸氨區周圍30m范圍內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質泄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停止(或不得進行)卸氨操作。

  第六十條卸氨結束由運行值班人員和槽車人員共同確認安全后,槽車方可啟動離開裝卸臺,并沿指定路線駛離廠區。

  第六十一條嚴禁在氨區內進行清洗和處理剩余危險物料作業,不得用氨區內的消防水、生產用水沖洗卸氨車輛。

  第八章應急處置

  第六十二條氨區應急物資由發電部統一負責保管,日常應存放在氨站值班室內,定期檢查,確保完好可用,并建立領用登記臺帳;

  第六十三條應急處置以人員安全為首要任務,當出現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時,應迅速組織人員撤離。

  第六十四條發生液氨泄漏時,處理的決策依據是氨氣監測器檢測的氨含量。當出現漏氨報警時,運行值班人員應匯報值長及消防部門,并立即停運相關設備,確認自動消防噴淋裝置啟動,攜帶便攜式漏氨檢測儀進行就地測量確認。靠近氨區前,應明確上風位,進入氨區必須穿戴好全身防護用品。

  第六十五條液氨輕微泄漏

  1.做好個人防護,立即關閉相關閥門,切斷氨氣泄漏源,防止氨繼續外漏。當氨泄漏量達規定值時啟動自動消防噴淋裝置,進行水稀釋、吸收泄漏的液氨和氨氣,防止氨氣擴散。

  2.迅速搶救被困和受傷人員。

  3.根據危及范圍做好標志,封鎖現場,組織檢修人員進行搶修,將氨泄漏程度減至最低。

  第六十六條大量液氨泄漏處理

  1.立即發出應急警報,通知危害區域(本企業員工和周邊居民)的人群迅速撤離,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在泄漏范圍不明的情況下,初始隔離距離至少150m,然后進行氣體濃度檢測,根據有害氣體的實際濃度,調整隔離和疏散距離,嚴格限制無關人員進入。

  2.應急救援搶險小組投入搶險救援時,必須穿戴合適的防護用品,佩戴防氨面罩或正壓式呼吸器,切斷可能的泄漏源,開啟消防噴淋;消防人員在上風口負責用開花或噴霧水槍進行掩護、協助操作,以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傷人員。

  3.一旦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應立即采取局部或全部斷電措施,組織人員進行撲救,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有人員受傷時,應立即搶救傷員,同時向醫療部門(機構)求救。

  4.做好事故現場保護、警戒和事故處理工作。

  第六十七條氨泄漏引起著火時,不可盲目撲滅火焰,必須遵循“先控制、后消滅”的原則,首先設法切斷氣源,再滅火。若不能切斷氣源,則禁止撲滅泄漏處的火焰,必須用噴水進行冷卻。

  第六十八條人員急救處理

  1.當液氨與皮膚接觸時,應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徹底沖洗皮膚,并迅速就醫。

  2.當液氨與眼睛接觸時,應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5min,并迅速就醫。

  3.當人體吸入液氨時,應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應進行輸氧;如停止呼吸,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迅速就醫。

  第九章管理要求

  第六十九條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09)》,液氨儲量大于10t屬重大危險源。應由安技部配合公司生產運行部依法履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管理工作。

  第七十條氨區投運前應對氨區進行安全評估,并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以后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評估。

  第七十一條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氨區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保證氨區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建立完善氨區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其得到執行。明確氨區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或者責任部門(班組),并對氨區設備系統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第七十二條應當在氨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寫明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辦法。將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和應急措施等信息,以適當方式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區域及人員。

  第七十三條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應急救援物資,制定氨區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現場處置方案,堅持持續改進。

  電廠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對華魯運行分場節能工作實施全過程管理和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水平,降低發電成本。

  2、組織:

  建立健全節能網,負責:貫徹執行公司主管部門的節能要求。每季度向公司上報節能技術指標完成情況、原因分析、改進建議、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情況及下季度節能技術改造計劃。

  3、節能管理人員的職責:

  (a)負責華魯運行分場節能管理日常工作;

  (b)對技術經濟指標進行分析和檢查,總結經驗,針對能源消耗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c)開展節能宣傳教育,提高廣大運行人員的節能意識。組織實施節能培訓,對節能相關工作進行指導;d)提出節能獎勵分配方案。

  3.3節能日常管理

  4.指標管理

  運行分場應定期對以下指標進行檢測,同設計值、歷史最好水平及國內外同類型機組最好水平(計劃值)進行比較,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分析和調整,找出差距,提出改進措施,不斷加以改進,保證指標的全面完成:

  (a)綜合指標:發電量、供熱量、供電標準煤耗率、廠用電率等;注:上報的煤耗應真實。具備條件的火電廠的'供電標準煤耗率應按正平衡法計算,反平衡校驗,盤煤校核。

  (b)鍋爐:效率、過熱蒸汽汽溫、汽壓、爐煙含氧量、鍋爐漏風率、排煙溫度、飛灰和灰渣可燃物、風機單耗、點火用油等;

  (c)汽輪機:熱耗、真空度、凝汽器端差、給水溫度、給水泵耗電率、循環水泵耗電率、高壓加熱器投入率等;

  (d)熱網:供熱回水率;

  (e)燃料:配煤合格率入爐燃料量及低位發熱量等;

  (f)化學:自用水率、補充水率;

  (g)熱工:熱工儀表、熱工保護和熱工自動的投入率和動作正確率。

  5運行管理

  5.1要按公司要求,確定機組運行方式,進行電、熱負荷的合理分配,組織運行分場的經濟運行,使各項運行參數達到額定值。

  5.2由于燃燒非單一煤種的火電廠,根據不同煤種及鍋爐設備特性,研究確定摻燒方式和摻燒配比,并組織有關崗位認真執行。

  5.3鍋爐司爐應掌握入爐煤的變化,根據煤種煤質分析報告及爐膛燃燒工況,及時調整燃燒,經常檢查各項參數與額定值是否符合,如有偏差應分析原因,及時解決。凡影響燃燒調整的設備缺陷,應及時通知檢修人員消除。應按照規程規定及時做好鍋爐的工作,保證鍋爐在最佳工況下運行。

  5.4改善操作技術,節約點火用油,實施燃燒優化調整,制定耗油定額,加強管理。

  5.5應保持高壓加熱器的投入率在一定比例以上。應規定和控制高壓加熱器啟停中的溫度變化速率,防止溫度急劇變化。維持正常運行水位,保持高壓加熱器旁路閥門的嚴密性,使給水溫度達到相應值。應注意各級加熱器的端差和相應抽汽的充分利用,使回熱系統處于最經濟的運行方式。

  5.6加強化學監督,做好水處理工作。應嚴格執行鍋爐定期排污制度,防止鍋爐、凝汽器、加熱器等的受熱面以及汽輪機通流部分發生腐蝕、結垢和積鹽。

  5.7應按規定做好冷水塔的檢查和維護工作,結合檢修進行徹底清理和整修。

  5.8應加強對各種運行儀表的管理,做到裝設齊全,準確可靠。有DCS裝置的自動儀表投入率應達到95%,沒有DCS裝置的自動儀表投入率應達到85%

  5.9積極開展小指標競賽活動,以小指標保證大指標的完成。監視分析機組的主要經濟指標,及時進行調整,不斷降低機組熱耗。

  5.10及時發現并聯系檢修人員消除設備缺陷,使設備保持最佳狀態。結合設備檢修,定期對鍋爐受熱面、汽輪機通流部分、凝汽器和加熱器等設備進行徹底清洗,以提高熱效率。

  5.11通過檢修消除八漏(漏汽、漏氣、漏水、漏油、漏風、漏灰、漏煤、漏粉),建立查漏堵漏制度。

  5.12加強熱力試驗工作,應進行機爐檢修后的熱效率試驗及各種特殊項目的試驗,作為設備改進和檢修的依據和評價

  5.13定期進行能量平衡測試工作。能量平衡測試時,單元制鍋爐及汽輪發電機組應同時進行測試,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能量平衡測試工作,內容包括燃料、汽水、電量、熱量平衡等,并進行煤耗率、廠用電率及其影響因素分析。

  5.14鍋爐應進行優化燃燒調整試驗,制定出針對常用爐前煤種在各種負荷下的優化運行方案。

  6水管理

  6.1加強用水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節約用水

  6.2應減少各種汽、水損失,合理降低排污率。做好機、爐等熱力設備的疏水、排污及啟、停時的排汽和放水回收工作。嚴格控制非生產用汽和做好凝結水回收措施。

  電廠管理制度 篇9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氣瓶安全管理,保證安全使用,保證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我廠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環境溫度(-40~60℃)下使用的,公稱工作壓力為1.0~30mpa(表壓)、公稱容積為0.4~1000l,盛裝永久氣體或液壓氣體的氣瓶。

  3、本制度不適用于盛裝溶解氣體,吸附氣體的氣瓶,滅火用的氣瓶,非金屬材料制成的氣瓶,以及運輸工具上和機器設備上附屬的瓶式壓力容器。

  氣瓶盛裝的氣體,按其臨界溫度分為三類:

  (1)、永久氣體(臨界溫度小于-10℃的):氧氣、氮氣、空氣、氬氣、一氧化碳、煤氣;

  (2)、高壓液化氣體(臨界溫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六氟化硫、二氧化碳;

  (3)、低壓液化氣體(臨界溫度大于70℃的):二氧化碳、氯氣、氨氣。

  4、氣瓶的壓力系列如下表規定。氣瓶的水壓試驗壓力,應為公稱工作壓力的1.5倍。

  壓力(mpa)類別高壓低壓

  公稱工作壓力30201512.585321.61

  水壓試驗壓力453022.518.8127.54.532.41.55、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對于盛裝永久氣體的氣瓶系指在基準溫度時(一般為20℃),所盛裝氣體的限定充裝壓力,對于盛裝液化氣體的氣瓶,系指溫度為60℃時瓶內氣體的壓力限定值。

  盛裝高壓液化氣體的氣瓶,其公稱工作壓力不小于8mpa。

  盛裝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的液化氣體的氣瓶,其公稱工作壓力的選用應適當提高。

  7、氣瓶外表的顏色、字樣和色環,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7144《氣瓶顏色標記》的規定。

  8、氣瓶應專用,不得改裝其他氣體。

  9、氣瓶的產權單位供應公司應建立氣瓶檔案,氣瓶檔案包括:合格證、產品證明書、氣瓶裝氣記錄、氣瓶打壓試驗記錄等。氣瓶的檔案應保存到氣瓶報廢為止。

  供應公司應向太原市勞動局報告本單位擁有氣瓶種類和數量。

  二、氣瓶安全管理職責分工:

  1、供應公司負責氧氣瓶的外委技術檢驗和充裝前安全檢查。乙炔氣瓶應符合《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的有關規定。

  2、供應公司負責全廠氣瓶管理工作,以及到氣瓶檢驗部門對氣瓶技術檢驗和充裝前安全檢查。

  3、使用氣瓶單位負責氣瓶管理工作,建立使用登記臺帳,定期對氣瓶進行檢查;并保證氣瓶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要求。

  4、化學車間、醫院等化驗部門,使用專用氣瓶必須制定氣瓶管理制度。

  5、物業公司對家屬區使用煤氣、液化石油氣等氣瓶要制定管理制度。

  6、安監部質檢金相組負責,對未到檢驗期氣瓶又發現鋼瓶外殼有問題,進行金相探傷檢查鑒定工作。

  三、氣瓶充裝和定期檢驗

  1、制氧站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頒發《氣瓶安全鑒定規程》規定,結合本站情況要有保證充裝安全的管理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

  2、有熟悉氣瓶充裝安全技術的管理人員和經過專業培訓的操作人員。

  3、充裝前應有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不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的氣瓶不準充裝。

  4、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先進行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1)、鋼印標記、顏色標記不符合規定及無法判定瓶內氣體的;

  (2)、改裝不符合規定的或用戶自行改 裝的;

  (3)、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的;

  (4)、瓶內無剩余壓力的;

  (5)、超過檢驗期限的;

  (6)、經外觀檢查,存在明顯損傷,需進一步進行檢查的;

  (7)、氧化或強氧化性氣體氣瓶粘有油脂的;

  (8)、易燃氣體氣瓶的首次充裝,事先未經置換和抽真空的。

  5、各種氣瓶必須定期進行技術檢驗:

  (1)、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

  (2)、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3)、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二十年的,每五年檢驗一次;超過二十年的,每二年檢驗一次;

  (4)、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

  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四、運輸、儲存和使用:

  1、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的單位應加強對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的安全管理:

  (1)、有專人負責氣瓶安全工作;

  (2)、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4)、定期對氣瓶的運輸(含裝卸及駕駛)、儲存和使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2、運輸和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配戴好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記;

  (3)、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應使用吊欄起吊;

  (4)、瓶內氣體互相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不得同車(箱)運輸;

  (5)、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過車廂高度,且不超過五層;立放時,車廂高度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城市的繁華區應避免白天運輸;

  (7)、嚴禁煙火。運輸可燃氣體氣瓶時,運輸工具上應具備有滅火器材;

  (8)、運輸氣瓶的車不得隨意停靠,司機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9)、裝有液化石油氣的氣瓶,不應長途運輸。

  3、儲存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2)、倉庫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它熱源;倉庫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之射;

  (3)、盛裝易引起聚合反應和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必須規定儲存期限,并應避開放射性射源;

  (4)、空瓶與實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互相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置防毒用具或滅火器材;

  (5)、氣瓶放置整齊,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過五層。

  4、氣瓶使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2)、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

  (3)、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裝易引起聚合反應和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并應避開放射性射源;

  (4)、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傾倒措施;

  (5)、夏季應防止曝曬;

  (6)、嚴禁敲擊、碰撞;

  (7)、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8)、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9)、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小于0.05mpa;液 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規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流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11)、液化石油氣瓶用戶,不得將氣瓶內液化石油氣向其它氣瓶倒裝;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12)、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氣瓶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13)、使用氣瓶的工作人員應熟悉氣瓶一般安全知識。

  五、確保氣瓶安全五條紀律:

  1、禁止用氧氣瓶或其它壓縮氣瓶對輪胎充氣,吹掃容器管道系統,缺氧的工作現場通風以及作為各種容器打壓的氣源;

  2、長期不用有毒易然液化氣瓶不得隨意存放或處理,要交供應公司進行技術處理;

  3、禁止用氧氣瓶充裝氫氣或其它氣體;

  4、禁止用扳手及手錘等敲打旋轉瓶閥,防止閥門損壞氣瓶沖出;

  5、涉及到易燃易爆場所或有危險作業現場,在操作使用氣瓶時,必須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進行。

  六、氣瓶管理工作的檢查與考核:

  1、本廠氣瓶管理工作的檢查與考核,由供應公司負責;

  2、發生下列情況按照《熱電廠安全生產獎懲規定》進行考核:

  (1)、由于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造成氣瓶爆炸、著火、設備損壞或人身事故;

  (2)、由于對氣瓶管理不善,維護不當致使發生氣瓶爆炸、著火、設備損壞或人身事故;

  (3)、發生一般習慣性違章造成嚴重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嚴重設備損壞未遂事故;

  (4)、外包工程施工單位,在承包設備檢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氣瓶發生不安全情況時,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費用結算中按有關規定根據安監部罰款通知書進行扣罰;

  3、根據本制度,凡是現場使用乙炔氣瓶時應裝設止回閥,如不使用止回閥每次罰款300元;

  本管理制度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不符的條款,以上級規定為準。

  電廠管理制度 篇10

  1、每班提前十五分鐘到電工班值班室辦理交接班手續,且必須由雙方組長在場交接,其他人員在未辦理好交接班時不能提前下班。清點所有工器具,應同時具有口頭和書面交接。

  2、當班所涉及的工作內容及處理完善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上體現。

  3、當班所屬工作由當班組長統一安排,其他人員應絕對服從。

  4、原則上由當班組長統一接聽電話(特別是晚班),并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組長不在時,應指定專人接聽電話并負責。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不得拖延時間。工作任務清楚后應迅速趕往現場,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6、在現場處理問題時,應及時準確作出判斷,采取相應措施,如超過30分鐘還不能找出問題的.原因或不能處理,必須立即電話上報,不得拖延處理問題的時間。

  7、當班組長應對當班人員的安全工作負責,應隨時掌握當班人員的動態,當班人員有事離開必須向組長匯報,并說明時間,如超過該時間或處理問題的時間過長,組長應及時了解掌握具體情況。

  8、當班領用材料、配件必須注明用途,原則上常用材料不在五金庫領取,統一在班長處領用。

  9、各班在交接班前必須把上、下值班室衛生打掃干凈,早班交-班前必須整理床上用品。

  10、若違反以上管理制度,處以罰款20元/次,情節嚴重者處以罰款50元/次。

  電廠管理制度 篇11

  1工程概況

  緊水灘水電廠位于浙江云和甌江上游大溪支流龍泉溪上,下轄緊水灘和石塘兩座水電站。緊水灘水電站裝機6臺共300mw,1981年動工興建,1986年6月下閘蓄水,1988年6臺機組全部并網發電。樞紐由攔河壩、引水系統、發電廠房、泄洪建筑物、過壩設施、開關站等組成;攔河壩采用混凝土三心雙曲變厚拱壩,最大壩高102m,壩頂寬度5m,壩頂弧長350.6m,壩頂高程194m,共分20個壩段。壩址巖性為花崗斑巖,兩岸坡度為40°~60°;水庫正常蓄水位184m,▽184m以下庫容10.4×10.8m3,屬不完全年調節。石塘水電站距上游的緊水灘水電站25km,裝機3臺共78mw,1985年7月正式開工,1988年底導流底孔下閘蓄水,1990年5月3臺機組全部并網發電,為河床式布置,樞紐由攔河壩、溢流壩、廠房、過壩建筑物及開關站等組成;攔河壩為混凝土實體重力壩,壩頂全長252.5m,壩頂高程▽104.9m,最大壩高38.9m,共分13個壩段,壩址巖性為凝灰巖;水庫正常蓄水位102.5m,▽102.5m以下庫容0.74×10.8m3,屬徑流式、日調節水庫。

  2首輪大壩安全定檢情況

  1995年2月~1996年11月,緊水灘水電廠下屬的緊水灘、石塘兩座大壩同時進行了首次安全定期檢查,定檢工作按照《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和《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浙江省電力局主持了此項工作,聘請的專家組對本次定檢結果負責,緊水灘水電廠及大壩安全監察中心參加了定檢的全過程工作,共召開了3次專家組會議,分別確定和審查了緊水灘大壩13項、石塘大壩12項專題報告,內容包括設計、施工、運行復查和評價,最后通過了兩座水電站大壩安全首次定期檢查報告。

  2.1緊水灘大壩

  電站自1986年蓄水發電以來,大壩經歷了186.66m最高水位及20年一遇泄洪流量的考驗。經本次安全定檢復核認為:工程等級和大壩設計洪水標準符合現行規范,目前近壩庫岸穩定,大壩變形規律符合拱壩自身結構和壩基工程地質條件,運行性態正常,壩肩穩定安全系數滿足規范要求,泄洪建筑物流態正常,消能效果良好,沖刷坑較淺且遠離壩址,壩體應力在部分工況下局部超標,主要是放空水位工況時超標較多,壩體裂縫按實測封拱溫度計算,除放空水位工況外,其它各種工況都是穩定的;考慮到混凝土實際強度較設計要求高,在壩體底部做了混凝土回填及混凝土貼角的有利因素,以及放空水位工況出現機會極少,上述超標應力和壩體裂縫情況不會危及大壩安全。綜上所述,依照《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第42條評價條件,本次定檢專家組成員一致同意將緊水灘電站大壩定為正常壩。

  2.2石塘大壩

  電站自1988年蓄水、19發電以來,大壩經歷了高洪水位102.72m和接近20年一遇泄洪流量的考驗。本次大壩安全定檢復核認為:工程等級和大壩設計洪水標準符合現行規范,近壩庫岸未發現滑坡和危及大壩安全的地質問題,庫岸穩定、壩體穩定及應力復核滿足規范要求,大壩變形規律符合大壩本身結構性態,壩基工程地質條件良好,運行性態正常,溢洪道水流平穩,經消力池消能后,出流流態良好,下游河床未見有明顯沖刷。鑒于大壩目前狀況,依照《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第42條評價條件,本次定檢專家組成員一致同意將石塘電站大壩定為正常壩。

  3大壩安全監測工作

  3.1大壩監測項目

  緊水灘水電站大壩安全監測項目包括:變形監測有壩區高程控制網和平面控制網,壩頂194m高程、壩體153m高程廊道和壩基廊道的沉陷觀測,位于5、7、11、13、17號壩段的5組正倒垂觀測,與正倒垂分布壩段相對應的壩頂5個前方交會點觀測,兩壩肩和壩基的基巖變位觀測(桿式多點變位計和測斜儀),壩基基巖變位觀測(測縫計改裝),壩體橫縫、接縫觀測;應力應變及溫度監測有混凝土應力、應變及溫度觀測,鋼筋應力和鋼管應變觀測,壩基溫度觀測,庫水溫度觀測;滲流監測有壩基揚壓力、混凝土滲壓、排水量、兩岸繞壩滲漏和排水及庫、壩區的水質觀測等。

  石塘水電站大壩安全監測項目包括:變形監測有壩區高程控制網,壩頂沉陷觀測,壩頂視準線和激光準直觀測,9號壩段正倒垂線和兩岸壩肩倒垂線觀測;應力應變及溫度監測有7號壩段和10號壩段兩個斷面上的混凝土應力、應變及溫度觀測和壓力鋼管應變觀測;滲流監測有兩岸繞壩滲漏觀測,灌漿廊道、消力池部位排水廊道、裝配場排水廊道內的排水量、揚壓力觀測及庫、壩區水質觀測等。

  3.2大壩監測全過程安全管理

  為掌握大壩的全面情況,電廠在施工期就配合設計、施工部門檢查工程質量,參與大壩監測設備的埋設、安裝調試及觀測工作,取得了大量寶貴觀測資料,培養和提高了水工觀測人員的外業操作能力和技術水平。特別是對觀測資料的分析和一些缺陷的分析處理能力的提高,使電廠水工人員能獨立全面地承擔大壩安全監測管理工作。施工期電廠先后開展的主要工作有:

  (1)蓄水前。了解施工過程工程特性,參與基礎工程、混凝土工程的質量檢查,參加壩內儀器的率定、埋設、觀測和資料的分析計算,蓄水前的壩區平面和高程控制網的施工和觀測,地下水、多點變位計和測斜儀的現場安裝、調試、觀測等工作;

  (2)蓄水施工期。派專業技術人員和水工觀測工全面參與變形觀測、壩內儀器觀測和地下水觀測3個專業的工作,對蓄水期的觀測資料,采用做“副本”或借閱的方式進行初步分析和簡單的整理,每年按上述3個專業面編寫年度觀測報告,且在汛前召開一次水工會議,討論、評價水工監測成果;

  (3)蓄水運行期。建立和制訂必要的規章制度試行本,全面深入地參加施工單位的現場觀測,參與觀測工作的全過程,成為電站觀測工作的主力軍,全面系統地掌握檢查施工單位的觀測資料,通過對觀測資料的分析,評價工程質量,提交施工期大壩觀測資料分析初步成果報告。

  工程正式移交后,電廠為了開展正常的監測工作,保證觀測成果的連續性、可靠性,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的管理工作:

  (1)進行水工觀測資料的整理和整編工作。開發簡易數據管理軟件,將施工期的觀測資料和原始參數全部輸入微機,組織人工點繪過程線,于1993年底完成了自施工期起的所有觀測資料的整理和整編,此后,逐月將觀測資料輸入微機進行統計計算與整理工作,且在每年的1月份完成上一年度的水工觀測資料整編工作;

  (2)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根據《混凝土大壩安全監測技術規范》編制和完善了電廠《水工建筑物觀測標準》、《水工建筑物觀測工作手冊》等5種有關大壩安全監測管理的規章制度;以水工技術監督為核心,確保大壩安全監測管理工作的有效進行;成立了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水工技術監督小組,在生技科和水工室設立水工專職工程師,負責日常工作,建立了月度報表和年度報告制度,使大壩觀測工作有序地進行;每年汛前召開一次水工監督專門會議,對上一年度的觀測成果和水工建筑物運行情況進行較全面的分析,對大壩的工作性態進行評價,再對照部頒《水工建筑物評級標準》,對水工建筑物進行評級;

  (3)觀測設施的更新改造。工程移交時,很多監測設施由于管理不善,不能滿足安全監測要求。為此,電廠先后對緊水灘電站的垂線測站、內觀儀器測站、揚壓力觀測孔、平面監測控制網點測墩底板和石塘電站的繞滲孔、排水孔、揚壓力觀測孔進行改造和完善;在拱壩兩岸壩肩增設了一組水準工作基點,提高了沉陷觀測的可靠性,采取一系列技術措施進行了垂線和內觀儀器測站的防潮工作,并獲得成功;將所有壩內儀器電纜線裝入集線箱,用數字比例電橋取代水工比例電橋進行集中觀測,實現壩內儀器監測“半自動化”;用na3003電子水準儀代替存在缺陷、已老化的ni004水準儀,從而提高了觀測速度與精度。另外,大壩監測自動化的規劃開始起步,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省電力局指示,已進行方案征集工作。

  4水工維護工作

  電廠水工建筑物的維護工作包括日常水工維護和水工缺陷處理兩方面的內容。日常水工維護結合日常巡查進行,對于常規維護不能解決的較大水工缺陷,由水工室和廠屬有關部門組織技術人員到現場查清缺陷產生的原因,提出處理方案和施工計劃,報廠部批準后組織施工。施工期間派專人負責施工安全監護和施工質量檢查,施工結束后嚴格按國家有關技術標準驗收,建廠至今已完成以下幾方面的水工建筑物維護工作。

  4.1緊水灘水電站水工維護工作

  (1)尾水門槽二期混凝土缺陷處理。尾水門槽因施工原因,致使其二期混凝土局部疏松,蜂窩孔洞較多,每次機組檢修時均要進行潛水堵漏,有時因漏水量較大,尾水管內的水抽不掉,還影響機組檢修計劃。電廠在綜合考慮確保安全施工、減少投資、縮短工期、保證質量等因素后,最終確定在尾水下游修筑圍堰的全停處理方案。修復工程于1994年11月4日至23日進行,比計劃工期縮短了10d,實際處理的混凝土總長度為68m,占二期混凝土總長度的28.4%,處理效果良好;

  (2)左岸橋頭滑坡體處理。該滑坡體位于緊水灘水電站壩后600m、進廠公路內側,為一突出的風化基巖山嘴,坡頂多處開裂、下坐,排水溝拉斷錯開,坡底進廠公路擋墻倒塌,嚴重影響進廠公路的交通安全。電廠于1995年6月至1996年7月對滑坡體進行削坡處理,共開挖方量55350m3,處理后滑坡體再未發現有滑動跡象,工程處理取得較好的效果;

  (3)14號壩段基礎廊道上游側排水溝集中漏水處理。1988年7月,隨著基礎廊道的逐步清理,發現在14號壩段基礎廊道上游側排水溝內有兩個集中漏水點,漏水流量達1000ml/s,為同期整個壩基排水量的2倍。經分析,集中漏水是從上游壩面經壩體混凝土,再在基礎廊道上游排水溝出水,其通道為一較大的混凝土“空隙”。1910月用純水泥進行封灌,耗用水泥3600kg,運行至今,情況良好。

  4.2石塘水電站水工維護工作

  石塘水電站從事的水工維護工作主要是大壩橫縫止水處理。大壩3~8號橫縫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水,尤其以主廠房壩段4~6號橫縫漏水影響為甚,直接威脅著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和文明生產,電廠對此先后進行了如下處理:①基礎廊道橫縫的化學灌漿封堵處理、主廠房上游墻出露橫縫的引排水處理;②擴大排水空腔、通暢排水通道;③挖槽回填柔性止水材料、白鐵皮內藏式蓋縫;④瀝青井通電融化止水;⑤在止水銅片和瀝青井之間騎橫縫處打直徑為110mm的鉆孔,自104.9~67.0m高程范圍內分3段進行化學灌漿,各段灌漿壓力不小于相應位置的'庫水壓力。運行幾年后的情況表明,對上述漏水的處理達到了預期效果。

  5防洪渡汛工作.1泄洪閘門管理

  5.1.1泄洪閘門概況

  緊水灘水電站泄洪系統在拱壩兩側各設1個中孔和1個淺孔,泄洪道的工作閘門均為雙支臂圓柱鉸弧形鋼閘門,啟閉設備布置在泄洪道的上方,各設2×1000kn雙搖擺式液壓啟閉機和單獨啟閉機房,實現閘門的動水啟閉;各泄洪道在工作閘門前方設平板滑動檢修閘門,淺孔檢修閘門由2×1250kn卷揚式啟閉機操作,中孔檢修閘門由2×2500kn卷揚式啟閉機操作,操作機房設在壩頂。

  石塘水電站泄洪系統共設5孔表孔泄洪道,每孔設1扇弧形工作閘門,閘門為斜支臂圓錐鉸結構,由后拉式雙缸液壓啟閉機操作,啟閉機的容量為2×1300kn,安裝在弧形閘門支鉸上方的閘墩上;泄洪檢修閘門采用浮動艙檢修門,5孔泄水孔共用1扇浮動閘門。

  5.1.2泄洪閘門運行管理

  自兩個電站發電以來,1987~1991年間防汛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協調指揮,實施小流量泄洪。1992年開始,正式由電廠負責指揮協調防汛工作,兩站的全部泄洪設施都投入了防汛泄洪運行,其中緊水灘中孔泄洪設施在1995年首次投入運行,淺孔泄洪道單孔最大泄量達1010m3/s,中孔泄洪道單孔最大泄量達650m3/s,石塘表孔泄洪道單孔最大泄量為800m3/s。電廠每年汛前根據實際情況,修訂健全了《緊水灘、石塘電站泄洪閘門啟閉制度》,明確除防汛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外,其他人員無權發布泄洪閘門啟閉命令;公布了閘門操作人員和監護人員名單;規定汛期操作人員、監護人員的職責,且對閘門的運行方式和開啟程序提出了具體要求。另外,在汛前還對泄洪設施進行維護檢查和試驗操作工作;兩站泄洪設施都增設了廠外備用電源,且建立了石塘電站弧形閘門高度智能化的監護系統。幾年來,防汛泄洪設備運行基本正常,操作靈活,防汛值班人員接到防汛指揮部命令后能迅速操作閘門開啟泄洪,保證了防汛工作的安全進行,泄洪運行中未發現閘門有振動現象。初期因液壓啟閉機聚氨酯密封圈材料老化失效,1992年石塘泄洪時發生1號弧門提不起,2號弧門在泄洪時自行下落的不安全現象,當年即由施工單位負責整治,更換為耐油橡膠材料的蕾式密封圈,1993年后未再發生閘門提不起和自動下落現象,但仍偶爾發生油路不暢造成閘門關閉時受阻現象和因閥組漏油使弧形閘門產生下滑現象。緊水灘電站1號淺孔活塞桿在交接驗收前就已有嚴重彎曲現象,泄洪運行時又因閥組單向閥有滲漏現象造成下缸保壓時間短,需經常啟動油泵打壓維持開度不變。緊水灘電站4扇泄洪閘門漏水部位主要是上部角水封處有噴射現象;石塘電站的5扇弧形閘門水封雖然安裝不良,使水封根部和固定部分磨擦接觸,基本不漏水。兩電站泄洪設施的檢修閘門運行次數很少,緊水灘電站檢修閘門的啟閉機運行正常,石塘電站浮動閘門在液壓啟閉機檢修時運行也正常。

  5.2防洪渡汛管理

  5.2.1防洪渡汛調度

  緊水灘水電廠管轄的緊水灘、石塘兩電站水庫實行聯合調度,在確保緊水灘~石塘梯級電站水工建筑物及水庫上下游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前提下,充分發揮緊水灘水庫的有效庫容進行調洪,爭取少棄水或不棄水,多發電、多過木(竹)。由于該流域洪水屬典型山地洪水,匯流迅速,歷時短,傳播快,猛漲猛落,雨峰與洪峰出現間隔僅3~9h,因而兩庫的防汛任務十分艱巨。為了確保安全渡汛,電廠根據流域汛期水情情況,認真貫徹部頒《水電廠防汛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了防汛組織,成立了以電廠廠長為組長、副廠長及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的廠防汛領導小組,統一聽從地區防汛指揮部及省電力局領導部門的指揮調度,小組下設防汛辦公室(設在水工室),負責防洪渡汛的日常事務,各職能部門成立相應的防汛組織和搶險組織,上述機構當緊水灘水庫水位高于183m且有泄洪趨勢以及石塘電站準備泄洪時,由組長或副組長安排專人實行24h值班制。在主汛期,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每月組織召開不少于1次的防汛工作會議,貫徹上級防汛工作精神,解決防汛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布置下一階段工作重點,協調各部門的關系。緊水灘水庫的防洪限制水位為184m,庫水位低于184m時,洪水調度權屬電廠,庫水位高于184m時,由麗水地區防汛指揮部調度指揮;石塘水庫水位控制在101.1~102.5m之間,緊水灘~石塘區間發生洪水,在緊水灘水工建筑物安全和電力系統負荷允許的前提下,緊水灘電站應停機錯峰,減少石塘水庫棄水,開閘泄洪時應經廠防汛領導小組批準后執行,并通知地區防汛指揮部。加強了防汛規章制度建設,及時建立和修訂了防汛辦公室工作制度、梯級電站防汛值班工作制度、防汛領導小組工作制度、洪水調度標準、水情預報標準等規章制度。另外,還認真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設施標準內洪水不垮壩、不漫壩、不淹廠房,對遭遇超標準洪水有應急措施,使損失減到最小程度的規定,編制了電廠《遇設計標準內洪水防止水淹廠房措施》和《遇大洪水及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措施》,且規定每年汛前實行1次防汛預演。

  5.2.2建立水情自動測報系統

  為了及時掌握水庫流域的雨情水情,增長洪水預報的預見期和提高預報精度,合理利用水資源和安全渡汛,電廠與南京水利水文自動化研究所合作,研制了緊水灘水電廠水情自動測報系統,并于1994年10月投入運行。該系統由2個并行中心站、2個中繼站和14個遙測站組成。考核運行表明,系統可靠性和實用性均較好,在防洪渡汛中發揮了應有的作用,運行期間經受了建廠以來泄洪次數最多、降雨總量最大的1995年汛期考驗,成功地與下游洪水錯峰并削減洪峰。它報汛及時,彌補了人工報汛的缺陷,為電廠實現安全渡汛提供了可靠資料。

  6結語

  緊水灘水電廠在水工建筑物安全管理中,始終堅持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有明確的主管大壩安全的廠長、總工程師和一支有較高素質且保持相對穩定的專業隊伍,較好地做到了有章必依、執章必嚴,扎扎實實地開展防洪渡汛、水工建筑物及監測系統檢查維護和改造工作,從而保證了水工建筑物安全、可靠地運行,取得了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電廠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

  保證所確立的安全目標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要求并切實可行,通過落實實現安全目標的措施,保證安全目標的可控、在控,實現安全生產的穩定。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工棚水電廠的安全目標管理。

  3術語

  分級控制原則:企業控制重傷及事故,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不發生重大設備事故;不發生電廠垮壩和水淹廠房事故;不發生

  重大火災事故;不發生計算機網絡及監控系統癱瘓造成的事故。

  分廠控制輕傷和障礙,不發生重傷和事故;班組控制未遂和異常,不發生輕傷和障礙。

  4職責

  4.1

  廠長是企業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上級安全目標分解本企業安全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目標的確立。

  4.2

  副廠長是分管工作范圍內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分管范圍內企業安全總體目標的分解和階段性目標的確立,組織分管部門及單位實施安全目標的管理,以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對廠長負責。

  4.3

  技術科為本程序的歸口主管部門,負責全廠人身安全目標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及實施,協調和監督全廠設備、環境、交通、消防等安全目標和控制措施的制定,指導廠內各部門單位按分級控制原則制定安全目標和控制措施,對全廠安全目標的'實施進行檢查、總結及評比考核工作。

  4.4其它部門和生產分場

  按分級控制原則制定本部門和單位的安全目標及控制措施,并做好組織實施和內部檢查、總結及評比考核工作。

  5工作程序

  5.1安全目標確立的原則,符合《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符合保人身、保設備、保電網的“三保”原則。符合生產實際,切實可行,能夠通過全體員工努力得以實現的原則。具有先進性、針對性、可操作性和相對穩定性。

  5.2安全目標的確立

  5.2.1

  每年初由技術科根據上一年度的安全目標完成情況本年度安全生產任務情況、上級下達的安全目標,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目標和控制措施,提交廠務會和經職代會討論通過,廠長批準后,

  行文發布實施。完成時間一般為職代會后15日內發布。此前,安監部門可行文就當年安全目標、重點工作提出要求,并通過全廠安全工作會議予以宣傳,提供各單位制定安全目標和控制措施的方向。

  5.2.2

  每年安全工作會議上廠長與生產分廠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其安全目標。

  5.2.3

  各部門單位根據《安全生產責任書》按分級控制的原則確立和補充各自具體安全目標和制定控制措施。完成時間一般為1月底之前。

  5.2.4各班組根據本分廠或部門確立的安全目標及控制措施,按照安全目標分級控制的原則,制定本班組的安全目標及控制措施;

  同時要將上級安全目標進行分解,形成安全指標,落實到每一位職工身上。完成時間一般為1月底之前。

  5.3安全目標的控制

  5.3.1

  安全目標一經確立,要進行廣泛的宣傳,使全體職工都清楚安全目標及其采取的控制措施,明確自己在確保目標實現過程中應承擔的責任和履行的義務,做到凡事有人負責。

  5.3.2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按《安全目標獎管理辦法》

  考核各項責任狀和任務書的執行情況;逐級認真檢查監督安全目標控制措施的實施并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進行考核,做到凡事有人檢查和監督。

  5.2.3

  有效的將年度安全目標分解為階段性目標,每周分級進行講評,每月進行階段性分析,每季度進行全面總結,做到實現持續改進。

  5.2.4

  針對實現安全目標的薄弱環節,適時組織專項糾正;定期進行安全性評價和不符合的糾正;積極開展標準化作業和危險點分析預控;強化關鍵環節的管理人員的上崗到位把好關;強化反事故措施落實監督和效果評價;積極探討事前風險分析,倡導安全保守決策。

  5.2.5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及時完善規程、標準,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5.2.6

  積極做好日常安全生產指導、檢查和監督,不斷規范基礎管理,做到凡事有據可查。

  5.3

  運行部安全生產目標;

  不發生未遂和異常事件

  不發生設備二類障礙

  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不發生全廠停電事故

  5.4安全目標的考核

  5.4.1設立安全目標季度事故零目標獎,按照分級控制事故的原則,對在季度內未發生事故的單位給與三倍的抵押金獎勵;對發生事故的單位,根據事故性質,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5.4.2

  建立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做出重大貢獻者給予獎勵,對影響安全目標實現或構成威脅者以及未完成安全指標者給與經濟處罰。

  5.4.3

  安全目標的檢查及總結和評比

  5.3.6.1

  技術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單位安全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指導性檢查,及時糾正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存在或暴露的問題,并進行通報或曝光,以便更好地吸取教訓,實現安全生產的可控在控。

  5.4.4

  每年末各單位各部門要對本單位本部門安全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技術科要對全廠的安全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從中找出值得推廣的良好實踐和有待改進的地方,為下一年度的安全目標確立奠定基礎。

  5.4.5

  每年末對安全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比,對安全目標完成好的分場進行物質和精神獎勵,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分場榮譽稱號;對為安全目標的實現做出特出貢獻的十名員工授予安全標兵榮譽稱號,并頒發證書和獎金。

  5.4.6

  每年根據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按計劃進行定期檢查、評比及處罰和獎勵。

  電廠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應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檢修工作方針,合理安排檢修工作計劃,不斷提高凌津灘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電廠)發電設備的安全性、經濟性、可靠性和可調性,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 廠部應每年編制修改三年檢修工程滾動規劃和下年度檢修工程計劃,并于10月15日前報送公司安全生產部。

  第三條 此制度依據《發電企業設備檢修導則》和中電投《發電企業業績評估指南》,明確規定設備檢修計劃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工作標準。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電廠檢修計劃管理工作。

  第五條 檢修計劃管理應遵循統籌安排,分級負責的管理原則。

  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 安全生產部為檢修計劃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七條 安全生產部的主要職責

  (一)精心策劃、組織編制《設備檢修計劃》。

  (二)組織實施《設備檢修計劃》,合理安排設備檢修,推行標準化工作。

  (三)負責設備檢修管理工作的布置、指導、督促、檢查、考核、評比。

  (四)督察設備檢修工作計劃的實施情況,對機組的檢修間隔和檢修等級組合方式按a、b級檢修制度執行。

  第八條 檢修維護工區的主要職責

  (一) 負責制定、落實工區設備檢修計劃 。

  (二) 負責落實“修必修好”的原則,有效避免“設備失修”。

  (三) 總結和分析設備檢修計劃工作情況,及時收集和反饋信息,編寫并上報設備檢修計劃工作報告。

  第三章 檢修計劃的立項和編制

  第九條 檢修計劃的編制原則

  (一)檢修計劃的內容與格式符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和電廠相關制度的規定。

  1、滾動規劃的內容與格式應符合《發電企業設備檢修導則》(dl/t 838-20xx)中附錄c中的要求,應包含下列內容:項目類別、工程項目名稱、上次a/b級檢修的時間、重大特殊項目的立項依據和重要技術措施概要、預定檢修時間、預定停機天數、需要的主要備件和材料、費用等。

  2、按照《發電企業設備檢修導則》(dl/t 838-20xx)中附錄d的要求,年度檢修計劃應該明確開工日期、計劃工期。應包含下列內容:檢修項目(標準項目和特殊項目)、檢修級別、存在的主要問題或立項依據、采取的主要技術方案、達到的目標要求、所需要的主要物資、費用等。

  3、滾動規劃與年度檢修計劃的編寫日期和審批程序規范合理,填報及時。

  (二)安排特殊項目必須進行可行性研究。

  (三)堅持“應修必修”的原則,有效避免“設備失修”。

  (四)適當調整檢修周期,有效避免“設備過修”。

  (五)明確開工日期和施工工期,落實檢修費用,計劃的審批、執行與變更應制度化、規范化。

  第十條 檢修計劃的編制

  (一)在檢修計劃編制之前召開檢修計劃會,由電廠主管生產的領導主持,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并負責記錄、整理,管理層的相關人員參加,對滾動規劃與年度檢修計劃的編制、審核、變更等事項提出要求。

  (二)三年檢修工程滾動規劃應對后三年發電設備需要在a/b級檢修中安排的重大特殊項目進行預安排。

  (三)安全生產部根據設備運行狀況、檢修間隔和部頒檢修規程以及技改和大修三年滾動劃,于10月初擬訂年度檢修計劃,經專項工程計劃討論會立項,并報送主管廠長批準,由廠辦計劃專責10月底前報上級主管單位審批后下發。年度檢修工程計劃編制內容主要應包括:單位工程名稱、檢修級別、標準項目、特殊項目及立項依據、主要技術措施、檢修進度安排、工時和費用等。

  (四)檢修計劃應根據設備的實際狀況合理安排,防止設備失修或過度修理。檢修計劃應明確開工日期、計劃工期、檢修項目(包括常規項目和特殊項目)、檢修質量要求和改善機組性能指標的預期目標等。

  (五)主要設備檢修工程計劃按單臺主設備列單位工程。輔助設備按系統分類作為獨立項目列入年度檢修工程計劃之內。生產建筑物大修計劃按建筑物名稱列單位工程。非生產設施大修計劃按其設施名稱列單位工程。特殊項目應逐項列入年度工程計劃。

  第十一條 設備年度檢修計劃由安全生產部每年10月底前報公司安全生產部、中調。安全生產部按照年度檢修計劃安排月度檢修計劃,并于上月25日前下達給檢修施工單位以及設備管理部門。主設備月度檢修計劃由安全生產部于上月20日前通過調度檢修申請系統報中調批準。

  第十二條 廠部應根據公司安全生產部提出的年度檢修重點要求,編制下年度檢修工期計劃。年度檢修工期計劃主要應包括檢修級別、距上次檢修的時間、檢修工期、檢修進度安排及其說明等。

  第四章 檢修計劃的`項目和工期

  第十三條 檢修項目編制依據

  (一)《發電企業設備檢修導則》(dl/t 838-20xx)中規定的標準項目和特殊項目。

  (二)運行、檢修診斷以及修前試驗結論中提出的問題

  (三)設備檢修滾動規劃中本年度的任務。

  (四)業績評估結論中,需通過檢修解決的設備問題。

  (五)根據《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查出的且必須通過檢修解決的設備問題。

  (六)企業安、技反措計劃中,必須通過檢修解決的設備問題。

  (七)技術監督、可靠性管理所提出的且必須通過檢修解決的設備問題。

  (八)安全大檢查遺留的設備問題。

  (九)上級頒發的事故通報中與企業相關的設備問題。

  第十四條 確定檢修開工日期的依據

  (一) 電網對負荷的需求特點。

  (二)水電廠的豐、枯水期。

  (三)設備存在的隱患和問題。

  (四)檢修物資到貨期。

  (五)企業同時承攬多項檢修任務時的協調工作。

  第十五條 檢修工期的確定依據

  (一)參照《發電企業設備檢修導則》(dl/t 838-20xx)關于檢修工期有關要求,并結合本次檢修實際確定檢修工期。

  (二)檢修工期一般不得延長,如果需要延長應說明原因并經主管部門批準。

  第五章 計劃的審批、執行與變更

  第十六條 檢修計劃審批應按程序進行,嚴格遵守檢修計劃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檢修項目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八條 電網調度機構批復檢修開工日期、檢修工期后,安全生產部將有關情況匯報主管廠長。

  第十九條 經過批復的年度檢修計劃在實際執行前,由于某些情況的變化需調整時,特別是對檢修項目、開工日期、檢修工期等內容需要調整時,應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

  第二十條 特殊項目由各工區根據設備的運行情況或缺陷上報安全生產部、安全生產部審核后報廠部批準下達。檢修工期的延長,應在機組計劃停用時間過半前向公司安全生產部和中調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一條 根據設備的運行狀況和檢修情況,需對檢修周期進行調整的,應履行審批程序。完善化后的設備以及改造后的機組、設備,應有新的檢修周期規定并得到批準。

  第二十二條 安全生產部檢修管理專責負責主設備檢修申請,并在開工前至少4個工作日前向調度提出檢修申請。并在申請批復后及時通知運行、檢修、安全生產部,并向廠領導匯報。

  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獎懲

  第二十三條 對檢修計劃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將根據廠有關規定予以獎勵;對檢修計劃管理工作嚴重失職造成后果的個人,將根據廠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四條 每月廠部根據安全生產部上報的有關情況,結合實際對檢修、維護及運行工區及個人進行檢查、評價、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五條 認真及時填報設備檢修工作計劃和總結,以便廠部和安全生產部負責人檢查、評價和總結。

  第二十六條 每年應認真填報年終工作總結和來年的工作計劃。及時搜集和反饋信息,提出改進意見。

  第七章 反 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應根據執行情況和反饋意見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一般一年審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訂一次。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由電廠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其他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電廠管理制度 篇14

  1總則

  為規范生產運行管理工作,提高發電企業的運行管理水平,健全責任制,保證發電設備能夠在安全、經濟、可靠、環保的狀態下運行,結合電廠發電運行的生產特點,制定本制度。

  1.1本制度適用于各項目所在電廠安全運行部。

  1.2運行管理的目標與任務:

  1.2.1運行管理是發電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運行管理工作通過對生產運行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和協調,保證電力生產的安全、經濟、可靠、環保。

  1.2.2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優化監控參數,調動和發揮運行人員的積極性,合理利用資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證電能、熱能質量,最大限度地滿足電網及熱用戶的需求。

  1.2.3服從調度命令,嚴守調度紀律。牢固樹立“保人身、保電網、保設備”的思想意識,確保電力生產安全。

  1.2.4各項安全、可靠、經濟、環保指標應達到國內同類型機組的先進水平,力爭接近或達到國際同類型機組的先進水平。

  1.3運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1)有一個通暢高效、快速反應的生產運行指揮系統;

  2)有一套制度規范、符合現場實際的運行規程;

  3)有一支訓練有素、勝任工作、愛崗敬業、紀律嚴明的運行隊伍;

  4)有一個文明、良好的生產運行工作秩序和環境。

  2運行管理工作的職責

  2.1貫徹國家、電力行業有關運行管理的方針、政策,組織編制、修訂運行管理的有關制度。

  2.2檢查、監督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規范等在各運行值生產運行中的落實情況。

  2.3規范各項目電廠各運行值生產運行調度管理,歸口指標匯總和對外發布,協調有關運行管理對外聯系。

  2.4收集、匯總、分析運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和存在的普遍問題,組織技術攻關,為各運行值提供運行管理的技術支持。

  2.5監督、指導、協調、考核各運行值運行管理工作。

  3公司級運行管理職責

  3.1公司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公司級生產管理人員的運行管理職責。

  3.2公司總經理對本企業的生產運行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經常深入現場,參加生產調度會議,及時掌握主要設備系統的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掌握運行方面領導人員和主要技術骨干的配備情況及存在問題。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每季度的安全生產會議。

  3.3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總工是生產運行工作的直接領導者。公司副總經理、總工在運行管理上的職責:

  1)貫徹電力生產的方針、政策,批準生產運行方面的各項規程和管理制度,并組織和督促實施;

  2)參加XX能源集團安全生產會議,貫徹集團公司的指示精神;

  3)健全以值長為首的現場生產指揮系統,賦予其職責和權限,并及時解決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4)主持生產調度會議,全面掌握生產運行情況,指揮協調各部門的工作,解決生產上存在的問題;

  5)經常深入現場,掌握主要設備的運行情況,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夜巡、特巡和監督性巡視;檢查、監督本企業生產管理部門及運行值運行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予以評價并做出改進工作的指示;

  6)每月召開一次本企業運行分析會議,每季度主持召開一次本企業運行管理工作會議,總結分析運行工作情況和運行指標完成情況,部署下階段的工作任務;

  7)參與對本企業運行工作領導人員、技術管理人員及主要崗位值班人員的調配;

  8)審批生產運行計劃、運行方式和全廠性的系統圖,審批重要的熱工及廠屬繼電保護與自動裝置整定方案,審批重大的特殊試驗方案,并主持該項試驗;

  9)審批年度運行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實施;組織制定各種典型事故處置預案,審批全廠性的反事故演練方案,并主持進行演練和做好總結評價;

  10)主持重大的或復雜的運行情況調查分析和全廠性的安全大檢查活動;

  11)按要求組織、落實安全性評價及并網安全性評價的檢查、整改工作。

  4安全運行部應承擔以下生產運行管理的職責

  4.1參加生產調度會議,匯報運行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處理意見,按副總經理、總工的指示,組織、協調有關生產部門予以完成。

  4.2組織編制、修訂、審核生產運行規程、生產運行技術管理制度、全廠性的系統圖等,劃分運行各專業的設備管轄范圍及職責分工,并督促執行。

  4.3組織編制、修訂、審核生產運行崗位運行日志及各種原始記錄的格式和內容,并及時審閱分析主要記錄和數據,提出改進意見。

  4.4組織編制本部門生產運行工計劃。

  4.5參加生產運行方式和熱工、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整定方案的審查。組織制定和審核重大的特殊試驗方案,并參加該項試驗。

  4.6組織本企業運行分析會議,運行管理工作會議,主持運行專題分析,并提出分析報告。4.7編制或審核本企業運行月報和月度運行工作總結報告,審核各種運行技術專題報告。4.8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寫出事故技術分析報告。

  4.9會同本企業有關部門,制定各種典型事故預案;編制或審核全廠性的反事故演習方案、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現場培訓計劃、節能降耗措施計劃等,并組織實施。

  4.10嚴格執行電網公司關于一次調頻及相關管理要求,保證電能質量。

  4.11經常深入現場,掌握主要設備的運行狀況及缺陷狀況,檢查指導現場運行規程和技術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指導運行值運行現場的工作,做好各項基礎管理工作,并負責考核。

  4.12按照要求檢查、督促做好事故預想。

  5生產運行指揮

  應建立和加強以值長為首的現場生產運行指揮系統。在調度和運行操作上,值長受電網調度部門的.指揮;在行政和技術上,值長按照本企業自行制定的行政和技術管理體系接受上級的領導。值長在當班期間代表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行使生產指揮調度權。

  6運行計劃管理

  6.1運行工作實行計劃管理。運行工作計劃是生產計劃和其他組織技術措施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運行工作計劃應按年度、季度、月度,實行自下而上的匯總編制,自上而下的下達執行。運行工作計劃應將指標、工作任務、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運行值、班組及個人,使所有運行人員都擔負執行計劃的責任。并應開展多種形式的競賽評比活動,將計劃完成情況與考核、評比、獎勵結合起來。在計劃執行中,要定期進行檢查和統計分析,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并注意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6.2運行工作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各臺機組的發電量;

  2)燃料的使用量;

  3)運行調度方式及變更;

  4)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及調整;

  5)主要可靠性指標及調整;

  6)運行反事故措施及演習;

  7)節能降耗及環保措施;

  8)運行現場培訓工作;

  9)其他生產運行及管理工作。

  7安全運行部運行資料管理內容及要求

  7.1運行資料管理內容

  7.1.1機組典型記錄:每臺機組每日或每周要有各專業各種典型工況下的全面數據記錄:同時在正常啟停機及故障時,要記錄機組實際的惰走曲線及升降壓、升降溫曲線等。對于供熱機組,還要有典型供熱工況全面數據記錄。

  7.1.2報警記錄:機組報警記錄是反映機組是否偏離正常運行工況的重要數據,是進行運行分析的依據之-,必須精心管理。對于有計算機報警打印的機組,要對其報警打印記錄定期收集、分析,對于沒有計算機報警打印的機組,運行人員要記錄報警時間、內容、產生原因。

  7.1.3事故分析報告:運行事故分析報告對運行人員有很大的指導和借鑒作用,對其進行分析學習也是提高運行水平的一種手段。

  7.1.4各種試驗報告:機組進行鍋爐水壓試驗、甩負荷試驗、深度調峰試驗、燃燒系統調整試驗、汽機調節系統靜態試驗、勵磁系統試驗、各種運行方式對比試驗及檢修前后的熱效率試驗等試驗報告要妥善保管,以供運行人員和管理人員參考。

  7.1.5各種技術資料:除貫徹《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實施細則》外,要根據實際制定事故異常防范技術措施,如遇電網故障時保廠用電等措施,供運行人員執行并妥善保管。

  7.2技術資料管理要求

  7.2.1各值的技術資料應建立登記本,由各值培訓員負責使用、登記、保管。登記本值和發電各一本。

  7.2.2公用技術資料,由值長負責登記、保管。

  7.2.3技術資料包括:書籍、規程、圖紙、措施、設備異動、變更等。

  7.2.4資料借出,當班不能歸還時,應在借還登記薄記錄清楚,歸還后注銷。

  7.2.5當人員調動時,調動人員要及時交還所借資料。

  7.2.6技術資料要放置在規定的資料柜內且擺放整齊規范。

  7.2.7運行人員在翻閱規程、圖紙、資料時,謹防損壞,且不得隨意涂改,防止造成圖紙的破壞而影響其正確性。

  7.2.8技術資料由值長負責定期檢查,以保證齊全完好。

  7.2.9安全運行部對各崗位技術資料管理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對管理不善者,按照經濟責任制進行考核。

  7.3運行規程管理內容及修改要求

  7.3.1運行的技術管理主要體現在有關生產運行的各項規程、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基礎工作上。

  7.3.2運行現場和運行管理部門應具備的規程、制度、原始記錄及技術資料必須符合XX能源集團的要求,并嚴格執行。

  7.3.3運行規程管理是指對運行規程的編制、審核、修改、批準、發放、存檔等的管理程序。

  7.3.4現場運行操作規程應以國家有關電力生產的技術管理法規、典型規程、制造廠設備說明書、設計說明書、調試報告及集團的要求為依據進行編寫。

  7.3.5運行規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運行部經理負責總體協調。

  7.3.6運行規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運行部經理主要負責。

  7.3.7運行規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運行部專工及運行人員協助完成。

  7.3.8機組單體試運前應完成輔機運行規程和操作制度的編寫工作;機組部分試運前應完成集控運行規程的編寫工作,在整體試運前頒布試行;在機組完成168小時試運后三個月內,頒布經試運完善的集控運行規程和其他運行規程。

  7.3.9由安全運行部經理組織安全運行部各專工、值長及主值在機組分步試運前6個月編制完成機組運行規程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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