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場所管理制度(精選27篇)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娛樂場所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1
1、公共娛樂場所的治安管理由各娛樂場所的管理人員負責。
2、各娛樂場所、場地裝修或改建施工前,圖紙須送文化、公安部門核準后施工。
3、各娛樂場所建筑必須堅固、安全、消防設備齊全、有效,設置適當,有二個以上出入通道,并配備相應的治安管理人員。
4、各娛樂場所必須嚴格控制活動人員的數量,按治安主管部門批準的限額人數售票。
5、娛樂場所發生醉酒鬧事,斗毆等影響治安秩序的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隔離;發現有不軌行為的'人與事應嚴密監視和控制,并迅速向保安部門(或公安部門)報告。
6、營業結束時,應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客人遺落物品,要及時上繳,按照失落物品的處理流程進行處理。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2
為了保護公司員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的財產安全,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場所安全巡查制度。
1、安全巡查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和保安員擔任。
2、安全巡查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
3、巡查人員應盡心盡職,認真負責巡查整個工作區域,做好“四防”,確保公司安全。
4、在公司范圍內進行治安防范巡邏和檢查,建立巡邏、檢查和治安隱患整改的記錄。發現緊急情況及時報警,同時報公司領導和上級保衛部門,并組織人員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5、經常性地檢查各部門的治安保衛工作,對存在的內部治安隱患及時報告校領導。
6、認真做好夜間巡邏工作,及時制止有妨礙單位治安秩序的行為。
7、督促、檢查安全員轄區的安全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確保工作區域的水、火、電及員工及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8、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要求出示身份證,做好登記手續。
9、各部門的防火巡查由在崗位的防火責任人、員工對轄區崗位上的消防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10、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11、安全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12、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3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明確本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逐級消防負責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三、開展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疏散人員,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調查。
八、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建立完善防火檔案。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4
(一)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預算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開展日常業務訓練;
(七)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九)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5
一、各級公安機關要認真組織宣傳,利用各種形式和宣傳媒介,使全社會都了解規定的內容。特別要傳達到每一個公共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他們認真對照規定,組織自查自改,貫徹落實。
二、對新建、改建、擴建和內部裝修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當依照此規定,嚴格審批。在規定發布之前開辦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立即改正。可分別不同情況加以處理:
(一)不符合規定第五條第二款、第十一條的,應當責令停業;
(二)不符合規定第四條、第五條第一款和第三款、第六條第(四)項和第(五)項、第七條的,責令停業改正,改正后經驗收合格方可繼續營業;
(三)其他不符合規定的,可視情況規定不同期限令其改正(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并要求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過去沒有規定,目前確難在短期內改正的某些問題(如使用木質材料裝修等),應當責令采取特殊的補救措施(如增設報警、滅火裝置,減少額定人數等),保證在根本改正之前不發生火災。
三、規定中第三條“主要負責人”,是指不具備法人資格單位的領導人。
四、規定中第五條“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省會市、較大市消防監督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規定。
五、單層或者多層建筑內面積不超過一百平方米的公共娛樂場所,其內部裝修所使用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以適當降低。
六、規定中的處罰以公安機關的名義裁決,由消防監督機構實施。
七、消防、治安和內保等各有關業務部門應當密切配合,互相協作,共同保證本規定的實施。凡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公共娛樂場所,治安部門不得核發許可證;存在重大火險隱患的,由治安部門吊銷其治安許可證。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2、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的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二、防火巡查制度
1、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5)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2、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3、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標志、設施要進行維護,不得圍占、挪用、遮擋、覆蓋。
四、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并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2、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3、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編修檢查。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并落實整改資金。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在案,消防安全負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2、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3、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4、營業結束后,必須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遺留火種后關閉營業用電。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7
為了更好地履行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安全,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才開始經營,并按時辦理
年審及復核或換證手續。
二、設置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確保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證明、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三、要在明顯處公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及衛生信譽度等級牌。
四、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污垢和垃圾。
五、保持室內空氣清潔,按時通風換氣和空氣消毒。
六、場所內禁止吸煙,設置明顯的'禁煙標志和禁煙管理措施。
七、要求工作人員注重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要著裝整齊清潔。
八、設置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衛生管理工作,設有衛生專用消毒設施,供顧客使用的餐飲具,應做到一客一換,用后及時清洗消毒,并做好餐飲具的保潔工作。
九、提供給顧客使用的衛生用品做到按規定索證,確保符合國家衛生要求。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8
一、娛樂場所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臺階、疏散門應向外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六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娛樂場所在營業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阻塞。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指示標志應當設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一米下的墻面上。設在走道上的.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二十米。娛樂場所內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分鐘。
三、娛樂場所必須加強電氣防火安全管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不得超負荷用電,不得擅自拉接臨時電線。
四、娛樂場所應當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置滅火器材,設置報警電話,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娛樂場所應當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員工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9
1.周圍環境整潔,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
2.通風良好無異味,新風口過濾網每半個月清洗一次,室內風口過濾網每周清洗一次。
3.每天清潔走廊、樓梯,平時見臟即予以清潔,做到天花板無蛛網、掛塵,地面無紙屑、無垃圾。
4.娛樂場所內每天清潔,保持整潔、衛生,無蚊蠅,無蟑螂,天花板無蛛網、掛塵;窗臺、燈具、臺凳無積塵;地面無紙屑、垃圾。
5.座位套清潔無污跡,每周一換一清洗消毒,平時見臟即換。
6.茶具做到一客一消毒。
7.公共衛生間每天清潔、消毒,保持無積水、無積糞、無蚊蠅、無異味。
8.個人衛生良好,工作服整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修剪指甲,勤換工作服,勤洗澡。每年健康檢查一次。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10
建筑總面積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建立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在建立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建立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建立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立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立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計文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建立單位除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或者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一)國家工程建立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定的;
(二)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立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
(三)擬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建立、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的建立工程消防設計。確需修改的,建立單位應當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重新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建立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建立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一條為了預防火災,保障公共平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以下室內場所:
(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三)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四)游藝、游樂場所;
(五)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第三條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中確定一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條和第十六條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負責檢查和落實本單位防火措施、滅火預案的制定和演練以及建筑消防設施、消防通道、電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娛樂場所的房產所有者在與其他單位、個人發生租賃、承包等關系后,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由經營者負責。
第四條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娛樂場所或者變更公共娛樂場所內部裝修的,其消防設計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
第五條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娛樂場所或者變更公共娛樂場所內部裝修的,建立或者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將消防設計圖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經審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展消防驗收;未經歷收或者經歷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條公眾聚集的娛樂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條件,依法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檢查,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發給《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方可使用或者開業。
第七條公共娛樂場所宜設置在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建筑物內;已經核準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當符合特定的防火平安要求。
公共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館、圖書館建筑內,不得毗連重要倉庫或者危險物品倉庫;不得在居民住宅樓內改建公共娛樂場所。
公共娛樂場所與其他建筑相毗連或者附設在其他建筑物內時,應當按照獨立的防火分區設置;商住樓內的公共娛樂場所與居民住宅的平安出口應當分開設置。
第八條公共娛樂場所的內部裝修設計和施工,應當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標準》和有關建筑內部裝飾裝修防火管理的規定。
第九條公共娛樂場所的平安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間隔,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標準的規定。
平安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臺階,疏散門應向外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必須確保平安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平安出口上鎖、阻塞。
第十條平安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指示標志應當設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墻面上。設在走道上的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條公共娛樂場所內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分鐘。
第十二條公共娛樂場所必須加強電氣防火安全管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不得超負荷用電,不得擅自拉接臨時電線。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為維護公共娛樂場所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公共娛樂場所治安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第三條公共娛樂場所的治安管理應當實行責任制。
第四條公共娛樂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治安防范制度,并履行維護場所內治安秩序的義務。
公共娛樂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對場所內治安防范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消除治安隱患,并對檢查和隱患消除情況予以書面記載。公共娛樂場所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和從業人員,不得為賭博、賣淫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便利條件,不得為違法犯罪行為人通風報信。對發生在場所內的賭博、賣淫、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應當采取適當制止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支持和協助公安機關的查處工作。
第五條公共娛樂場所應當符合下列治安安全防范要求:
(一)備有應急照明裝置,有兩個以上標志明顯的出入口,疏散通道暢通;
(二)公共娛樂場所大廳光照度不得低于4勒克司,包廂、包間內不得安裝可調光燈,光照度不得低于3勒克司;
(三)在出入口等顯著位置張貼禁毒、禁賭的警示牌和舉報電話。
第六條公共娛樂場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販賣、提供毒品;
(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強迫、容留、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三)組織、強迫、介紹、容留、引誘他人賣淫;
(四)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五)從事淫穢、色情活動;
(六)聚眾賭博或者開設賭場、賭局;
(七)打架斗毆、酗酒滋事;
(八)調戲、侮辱婦女;
(九)非法攜帶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
(十)違反國家規定,買賣、儲存、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
第七條公共娛樂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開業前,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下列材料:
(一)負責人和其他從業人員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二)所處位置示意圖和內部結構平面示意圖;
(三)治安防范制度。
前款規定的事項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變動之日起5日內,書面告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第八條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履行對公共娛樂場所的治安管理職2責,預防、制止和懲治公共娛樂場所內的違法犯罪活動。
公安機關依照本條例對公共娛樂場所進行治安檢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九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接到公共娛樂場所內有違法犯罪行為的舉報后,不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致使公民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遭受損失的;
(二)對公共娛樂場所進行治安檢查時收取費用的;
(三)向公共娛樂場所經營單位索要或者攤派錢物的;
(四)開辦或者參與開辦公共娛樂場所的;
(五)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公共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
公安機關有前款所列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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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全員、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和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公共娛樂場所的主要負責人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單位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根據需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組織實施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應設置或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至少每2小時一次,并明確巡查人員和部位。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有無違規吸煙行為;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工作是否正常,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人員集中的廳室、舞臺、音響控制室、放映機房、可燃物品倉庫、變配電間、鍋爐房、廚房、空調機房、發電機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有關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營業結束時應當檢查是否存在遺留火種,是否切斷非必要電源。
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條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至少每月組織一次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與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及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廚房煙道清洗情況;
(八)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員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應進行本崗位防火自查。
對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第五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依照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管理,確保其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對建筑消防設施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全面檢測每年至少1次。
消防控制室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人員應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規范設置禁止性、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標識。
每層出入口處、包間或廳室內等部位的顯著位置應設置疏散示意圖和相關消防安全警示性、提示性標識;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的`顯著位置應設置禁止性、警示性標識。
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主要消防設施、器材上應張貼載有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的標識。
第七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并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全體從業人員應當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引導人員疏散和自救逃生。
公共娛樂場所應通過張貼圖畫、廣播、視頻、網絡等形式進行消防安全提示,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第八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志愿消防隊員數量不應少于本場所從業人員數量的30%,并結合本單位實際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包間、廳室及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分別制定針對性預案,明確每班次、每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并定期組織演練。
發生火災后,休息廳、觀眾廳、錄像放映室、卡拉ok室內應設置聲音或視像警報,保證在火災發生初期將其畫面、音響切換至應急廣播和應急疏散指示狀態。
第十條 公共娛樂場所各項經營活動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嚴禁下列行為:
(一)使用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建筑、場所;
(二)采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搭建臨時建筑;
(三)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四)儲存或違規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燃放煙花爆竹;
(五)在地下建筑內設置的公共娛樂場所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在演出、放映場所的觀眾廳內使用明火照明或吸煙等違規用火行為;
(七)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等違規用電行為;
(八)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九)鎖閉、遮擋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十)在門窗處設置影響逃生、疏散的廣告牌、燈箱或其他障礙物。
(十一)營業期間進行室內裝修、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
(十二)超額定人數經營行為;
(十三)在場所內設置員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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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保障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公共娛樂場所,系指供公眾使用的下列場所:
(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三)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四)室內游藝、游樂場所;
(五)其他公共娛樂場所;
第三條 公共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公共娛樂場所的房產所有者在與其他單位、個人發生租賃、承包等關系時,必須明確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由經營者負責。
第四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或者改變內部裝修的公共包括防火分區、安全疏散、防煙排煙、自動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答系統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送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進行審核,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消防監督機構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條 公共娛樂場所建筑的耐火等級不宜低于一、二級;已經核準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當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館、圖書館、重要和危險物品倉庫等建筑物內。不得在居民住宅樓內改建公共娛樂場所。
公共娛樂場所與其他建筑相毗連或者附設在其他建筑物內時,應當按照獨立的防火分區設置。
第六條 公共娛樂場所的內部裝修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吊頂應當采用非燃材料;
(二)墻面、地面、隔斷應當采用非燃或者難燃材料;
(三)帷幕(幕布)、窗簾、家具包布應當采用阻燃織物或者進行阻燃處理;
(四)電氣線路的`敷設,電器、空調設備的安裝,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施工安裝規程,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五)建筑內部裝修不得改變消防設施的位置,不得影響消防設施的使用。
第七條 公共娛樂場所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或者《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臺階,疏散門應向外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
第八條 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樓梯口必須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指示標志應當設在門的頂部、疏散走道和轉角用處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墻面上。設在走道上的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九條 公共娛樂場所內必須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分鐘。
第十條 公共娛樂場所的電氣設備必須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檢查維修,電量不得超過額定負荷,不得擅自拉接臨時線路。
第十一條 在地下建筑內設置公共娛樂場所,除符合本規定其他條款的要求外,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只允許設在地下一層;
(二)內部裝修吊頂、墻面應當采用非燃材料;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二個,每個樓梯寬度不得小于一點五米;
(四)應當設置機械防煙排煙設施;
(五)應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火災警報裝置;
(六)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
第十二條 公共娛樂場所內嚴禁帶人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條 嚴禁在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時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
第十四條 演出、放映場所的觀眾廳內禁止吸煙和明火照明。
第十五條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不得超過額定的人數。
第十六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制定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制定緊急安全疏散方案。在營業時間和營業結束后,應當指定專人進行安全巡視檢查。
第十七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員工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第十八條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設置報警電話,消防設施、設備必須完好有效。
第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者地方性法規、規章予以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對責任人的罰款為月工資的兩倍以下,對責任單位的罰款為日營業額的十倍以下。
處罰后仍不改正的,或者拒不執行停業決定的,處以前次罰款額的一倍的罰款,并可以強制其改正。
違反本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14
一、發現火情后,當值娛樂場所管理人員首先引導場所內的客人進行疏散,要迅速用娛樂場所內的消防器材力爭把火控制、撲滅在初期階段。
二、當值的娛樂場所管理人員立即通知娛樂場所業主,盡快增加援助人手。
三、當值的娛樂場所管理人員視火情迅速撥打“119”報警求救。
疏散預案
一、火情發生后,按照滅火預案,當值娛樂場所管理人員要馬上通知娛樂場所業主,盡快增加援助人手,如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當值娛樂場所管理人員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樓層,然后,再根據火情擴大附近區域,逐區域的通知。
二、當值娛樂場所管理人員慶正確引導娛樂場所內的人員向疏散通道疏散,并授之以正確逃離姿勢,其余人員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以及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三、為了更好的應付緊急情況,當值娛樂場所管理人員應聽從并協助消防人員的現場指揮。
四、當值娛樂場所管理人員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危難面前最后一個離開的思想準備,根據火情,接受最高的指揮的指令,對需要搶回的設備、文件等采取必要措施。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15
第一條為加強室內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公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歌舞廳、音樂茶座、餐飲劇場、娛樂城(宮)、錄相廳等室內娛樂場所(以下簡稱娛樂場所)。
第三條市消防局負責本規定的組織實施,各級公安消防機關安照規定的職責權限,負責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規定規定的防火責任由娛樂場所經營者負責;娛樂場所經營者承包經營的,由發包者負責。娛樂場所營業房屋的出租方與承租方,娛樂場所承包經營的發包者與承包者,應當簽定放火安全責任書,明確雙方的放火責任,并嚴格落實。
第五條娛樂場所經營者應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建立本單位的放火安全責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機關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新建、改建、擴建娛樂場所,其室內裝修必須符合建筑設計放火規范以及其它有關的防火設計要求,并報公安消防機關審批。工程竣工后,經公安消防機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條已經開業的娛樂場所,其建筑、裝修等不符合本規定的,應當制定改造計劃,并按照公安消防機關的要求,限期改造。
第八條娛樂場所與其他建筑連接的',應當設立防火分隔。分設包間的房間隔墻應為非燃燒體,其耐火極限應當符合消防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九條娛樂場所的裝修、制景材料,應當采用非燃或者難燃材料。音響控制臺、電工房等重點部位應當使用非燃材料。木墻裙應當刷防火涂料,裝飾用紡織品應當作阻燃處理。
第十條娛樂場所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應當不少于2個,疏散通道及出口應當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疏散通道至出口應當裝有中英文疏散說明和圖案燈光疏散標志,并保持完好。疏散說明和疏散標志應當設在走道的轉彎處,間距不得超過20米。疏散門必須向外開啟,寬度不得小于1.4米。不得采用轉門、卷簾門、側拉門。疏散通道內應當設有應急照明等,并保證照明20分鐘以上。二層以上的娛樂場所,其疏散樓梯應當不少于2個,并不得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樓梯。
第十一條娛樂場所的電器設備,應當由正式電工按照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的規定進行安裝,并定期檢查、維修。
第十二條娛樂場所內的電線,應當采用銅芯導線,所有電氣線路應當穿金屬套管保護,橫穿通道的導線應當采取固定保護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燈具表面高溫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移動式的燈具應當采用橡膠套電纜,插頭和插座應當保持接觸良好。
第十三條娛樂場所內使用霓虹燈時,變壓器應當安裝在非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燈管的電極與導體保持10厘米的距離,并應當安裝在絕緣材料上。娛樂場所應當有專人負責保養、維修霓虹燈。
第十四條娛樂場所應當安裝室內、室外消火栓,并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救生器材、設施、裝備。面積較大、包間較多或者設置在地下的娛樂場所,應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排煙設施和自動滅火裝置。
第十五條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
第十六條嚴禁在娛樂場所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第十七條娛樂場所應當按照營業面積核定容納人員的數量,并報公安機關備案。日常營業不得超員。
第十八條娛樂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防火責任制的規定,做好職工上崗前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經培訓后的職工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懂得防火知識;
(二)掌握滅火常識;
(三)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責任;
(四)發生火災會報警,會組織人員疏散,會撲救初起火災。
凡未經培訓和沒有達到上述要求的職工不得上崗。
第十九條娛樂場所在營業時應當確定專人負責安全檢查、巡視,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火災隱患。營業場所中使用明火和電熱器具的,應當采取防火措施,并由專人負責看護。每日營業結束后,應當按照崗位責任制分工,對營業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切斷電源和火源;確認安全后,填寫“清場檢查記錄”,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下班。營業場所內除值班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留宿。
第二十條娛樂場所經營者違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的,由公安消防機關依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處罰;違反本規定的,由公安消防機關根據情節,分別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在危險部位停工、停業、罰款。罰款具體辦法,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違反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六條規定的,處500元以上3000以下罰款;
(三)違反第十七條規定的,處200元以上1000以下罰款。娛樂場所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的,除按上述規定處罰外,公安消防機關可以對直接責任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消防局負責解釋。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16
娛樂場所是個比較復雜的地方,管理制度既要完善也要加強,要促進發展就要提高經濟效益,所以對娛樂場所的管理進行了規范化管理,下面就讓我們一塊來看一下娛樂場所管理制度的基本內容:
一、所有的員工都必須遵循公司的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要發揮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員工的經營水平、不斷的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及提高經濟效益等。
三、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五、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六、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八、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以上內容就是和大家一塊來了解關于娛樂場所應遵循的管理制度的內容。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17
一、公共娛樂場所的定義
具有文化娛樂、健身休閑功能并向公眾開放的室內場所。包括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夜總會、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具有娛樂功能的音樂茶座、餐館、茶館、咖啡廳、酒吧,游藝、游樂場所,保齡球館、旱冰場、洗浴桑拿、美容院、棋牌室、洗腳房等娛樂、健身、休閑場所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二、公共娛樂場所的火災危險性
室內裝飾、裝修使用大量可燃材料;用電設備多,著火源多,不易控制;人員集中,疏散困難,易造成人員重大傷亡;發生火災蔓延快,撲救困難。
(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的火災危險性
1、屋架多采用鋼結構,火災時容易坍塌
觀眾廳一般空間高、跨度大,在建造時,到多數采用鋼質屋架。當劇場(影劇院、會堂)發生火災時,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會造成鋼屋架坍塌。
2、用電設備多,易發生電氣火災
尤其是演出時,通常使用幾十個乃至上百個聚光燈、效果燈。
舞臺燈光的種類和數量繁多,且分布在舞臺區前后、左右、上下各個空間。通常情況下,這些燈光設施發熱量大,如隔熱、散熱措施不當,燈具的位置與可燃物特別是棉布、布景等布置過近,則可能引發火災。
其次是移動燈具如果插頭與插座接觸不良,會因接觸電阻過大而發熱引燃可燃物成災。另外,三相用電不平衡會造成局部過載,使電器線路發熱,加速絕緣層老化,引起漏電、短路而發生火災。
3、可燃材料多,遇火極易燃燒
觀眾廳的頂棚和墻面為滿足聲學設計的音響效果,大多數采用可燃材料。觀眾廳的坐席和有些輕型隔音吊頂,所用的纖維板、膠合板、刨花板和鈣塑板等,也是可燃材料。
4、劇情需要用火
因劇情需要,演員吸煙、使用鞭炮、煙火等易燃易爆物品,稍有不慎、極易引燃舞臺上的可燃物成災。
5、建筑空間大,火災蔓延快
觀眾廳空間大,門、窗多,空氣對流速度快。加之箱形舞臺高大的簡體空間為火勢迅速發展提供了條件。舞臺、觀眾廳、放映室如果未進行有效的防火分隔,互相連通,任何一部分著火燃燒,在火壓的作用下,會加快冷熱空氣對流,使燃燒的火焰、煙氣快速蔓延擴大,形成全面燃燒。
6、電影放映機和音響設備可能引發火災
放映機的燈箱溫度很高,如果運行發生故障不能及時排除,可能造成影片著火。
(二)夜總會、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所的火災危險性
1、設置位置不當
在居民樓、圖書館甚至博物館內改建娛樂場所,這些場所與原有建筑防火分隔不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一旦發生火災,極易蔓延。
2、建筑耐火等級低
有些娛樂場所設在耐火等級較低(三級以下)的建筑中,有些場所雖然所在建筑耐火等級在二級以上,但由于內部裝修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認為降低了整個建筑的耐火等級。
3、電氣設備不符合安全規定
娛樂場所內使用的各種照明、音響及空調用電設備較多,且大部分不按規定安裝,長時間使用,易產生線路老化,接觸電阻增大,如超負荷運轉,易導致火災。
4、安全疏散通道和標志不符合規范要求
公共娛樂場所雖然設了足夠的出口,但多數出口常常被封閉,實際能用的往往只有一個,而且未按規定設置火災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標志,一旦發生火災,人員難以疏散。
5、用火用電管理不嚴,消防設施不配套
有的娛樂場所煤油嚴格的`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燭火、吸煙普遍存在,亂拉亂接現象嚴重。
(三)保齡球館、旱冰場的火災危險性
1、可燃物裝修、裝飾物較多
保齡球館、旱冰場的頂棚和墻面為了滿足美學設計效果,采用了大量的裝飾、裝修材料,保齡球館內大量鋪設地板,這些材料大部分是可燃物。
2、機械設備可能引發火災
保齡球館的回球系統和置瓶機如果運行發生故障不能及時排除,可能引發火災。
3、電氣設備多,用電量大
旱冰場設有多種照明設備和各類音響設備,且數量多、功率大。
4、容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旱冰場使用過程中人員集中,一旦發生火災,疏散將非常困難,即使是小的火災事故,也會導致人員驚慌失措,爭先逃生,互相擁擠,如不能及時疏散則易造成重大傷亡事故。
(四)有娛樂功能的音樂茶座、餐館、茶館、咖啡廳、酒吧的火災危險性
1、室內裝飾、裝修大量采用可燃材料,火災荷載大
為滿足顧客需求,茶館的室內裝飾裝修已日趨復雜、時尚和高檔。頂棚、墻面裝修材料大量采用可燃材料制作,致使場所內部火災荷載大大增加,一旦失火,極易形成猛烈燃燒。
2、用火、用電頻繁,容易誘發火災
茶館使用的燈具種類繁多,主要有固定式燈具、移動時燈具及嵌入式燈具,在其經營活動中,除將普通白熾燈、熒光燈用于正常照明外,還大量使用霓虹燈、藝術燈、筒燈、射燈和電腦燈以營造氛圍。
3、人員密度大,安全疏散困難
根據調查統計,茶館高峰時段的人員平均密度可能達到0.5~1人/㎡,屬于人員較為密集的場所。
4、鎖閉安全出口等違法行為突出,容易造成群死群傷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一些茶館不同程度存在顧客利用棋牌、麻將進行賭博等違法行為,為躲避執法部門檢查,這些場所常常在營業期間鎖閉安全出口,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甚至是群死群傷。
(五)網吧的火災危險性
1、電氣設備多,用電時間長
網吧電腦、燈具、空調等用電設備多,電氣線路接頭,插座多,使用時間長,雖然《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每日營業時間限于8時至24時,但仍有不少網吧晝夜營業,電腦長時間處于運轉狀態,電氣線爐敷設不規范、設備質量差、元器件發生故障,穩壓電源短路或高阻抗元件接觸不良等原因都可能造成火災。特別是許多網吧電腦調整隨意性大,臨時拉接線路,導致線路和設備過載、老化、接觸不良、漏電、三相電流不平衡等引發火災。
2、上網人員情況復雜,易引發縱火案件
網吧內人員密集,上網人員年齡、文化層次不同,素質不一,情況復雜,特別是學生、外來人員、社會閑雜人員多,不文明談吐多,由此引起的矛盾糾紛多,易引發報復性縱火等案件。
3、安全出口被封堵、封閉,疏散通道狹窄,人員疏散逃生困難
一些網吧為防止財產被盜,上網人員逃單而將第二安全出口、窗戶封堵或用鐵柵欄、鐵門、鋁合金門等封閉,造成安全出口不暢和數量不足。
4、場所消防安全條件缺乏,火災易蔓延擴大
有的網吧時利用原有倉庫、商店、居民住宅改建的,其建筑耐火等級較低,且常常與其他營業性場所連成一片。
5、責任意識淡薄,吸煙現象屢禁不止
網吧經營管理人員較少,招聘或解聘網管人員隨意性大,人員流動快,其主要任務為收銀、處理電腦操作技術等,消防安全處于較松散的管理狀態。
(六)洗浴桑拿、美容院、棋牌室、洗腳房、按摩、美容場所的火災危險性
1、室內裝飾裝修復雜,可燃材料多
當前,洗浴、按摩、美容場所越來越強調場所氣氛與情調的營造場所裝飾裝修日趨考究,木材、板材、棉麻化纖制品、塑料制品、皮革制品在裝飾裝修過程中大量使用,加之場所內使用的家具、寢具、按摩床具、裝飾物品多為可燃、易燃物品,一旦發生火災,蔓延迅速。
2、用火、用電頻繁,致災因素多
洗浴、按摩、美容場所不但擁有空調、音響、電視、電腦、燈具等常見用電設備,而且設有遠紅外光波浴房、桑拿干蒸濕蒸機、遠紅外理療儀器、麻醉劑、吸頂無影燈、高頻電凝器以及激光美容理療儀等多種器械和儀器,加之場所內附設的鍋爐房、廚房頻繁使用燃油、燃氣,稍有不慎就可能誘發火災。
3、功能分區復雜,人員疏散困難
洗浴、按摩、美容場所經營項目繁多,場所內部往往分隔成相互獨立的功能分區,尤其是大型洗浴和美容場所因保護顧客隱私,經常將男賓、女賓部之間的通道封閉、隔斷。
4、堵塞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等違法行為突出
一些不法經營者往往擅自改變建筑結構,在隱蔽區域增設包廂、暗室,入口多采用與周邊墻體相同的裝修材料,或者懸掛裝飾物品加以遮擋,若不仔細觀察,常人難以發現。
5、“店、舍合一”現象突出
經營門店、員工宿舍合而為一的狀況比較普遍,尤其是城市外來務工人員經營的保健按摩、生活美容場所,這種現象最為突出。
為提高公共娛樂場所預防和控制火災的能力,進而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危害,保證人身和財產安全,特編制本匯編。本匯編要求公共娛樂場所明確消防安全職責,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建立完善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和機制,實行標準化管理,并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評估,使公共娛樂場所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18
1、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3、根據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理論滅火技能訓練。
4、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5、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的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分工和操作。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19
應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標志,設施要進行維護,不得圍占,挪用,遮擋,覆蓋。嚴禁下列行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在營業,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標志遮擋,覆蓋。
(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20
1、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并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2、每年要到專門檢測機構(省,市檢測中心)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3、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4、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編修檢查。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
5、單位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1)占用疏散通道;
(2)有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5)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等自動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并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21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即使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3、單位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上述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5、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在案,消防安全負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22
1、安全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須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2、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向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氣安裝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3、臨時電氣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4、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5、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6、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7、營業結束后,必須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遺留火種后關閉營業用電。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23
遵守《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
1、在店鋪醒目處懸掛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衛生信譽度等級標識。
2、負責人對場所衛生管理負全面責任,組織店鋪所有從業人員每年參加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并組織其學習相關衛生法律、法規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3、場所有洗滌消毒間、有上下水設施、有杯具清洗、消毒設施、有杯具保潔設施并且消毒設施落實到位,能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并做好消毒記錄。
4、場內禁煙標志明顯并設吸煙室
5、集中式空調有新風系統,并有新風口,新風機口設在室外,運離污染源,有新風機過濾網,且便于清洗或更換,空調回風口有過濾網。
6、水果制作間須配有紫外線消毒燈,且要做好紫外燈消毒記錄。
7、發現發現“職業禁忌癥”人員(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必須立即調離崗位。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24
1、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后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顯眼處。并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復核,逾期3個月未復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核,驗收合格并取得衛生許可后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及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9664-1996《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持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
6、凡設空調裝置的場所必須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衛生間應有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
7、公共用具必須設有專用洗消間和洗消設施,并有明顯標志。杯具、眼鏡等每客用后必須嚴格按照一洗二過三消毒的程序進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8、場內禁止吸煙,并應有明顯的.禁煙標志。影劇院、音樂廳、卡拉ok歌舞廳應設吸煙室,并配備排風裝置和空氣清新裝置。
9、公共衛生間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卡拉ok場所應使用話筒消毒網。
10、場所內所有冰粒機都必須安裝帶消毒的濾水器,以保證冰粒達到衛生要求。
娛樂場所管理制度 25
一、工作服搭配
1、KTV服務員進店或調任時,各部門負責人應親自帶著KTV服務員,持人力資源部《入倉單》到倉庫,按配套標準領取工作服及配飾,并辦理登記手續。工作服室應首先選擇同等尺寸的備用工作服。如果新崗位沒有合適的備用工作服,倉庫應向辦公室報告,經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后,通知制造商制作。
2、換工作服時,工作服室制定各部門換工作服的時間(前臺服務員每周一次,主管及以上人員每月兩次,廚房KTV服務員每周兩次),并按時換衣。KTV服務員更換工作服時,應將舊工作服帶到工作服室進行更換,并辦理登記手續。
3、購買的工作服移交時,如果KTV服務員不合身,供應商應負責修改。如果KTV服務員收到后沒有特殊情況,一般不會修改。擅自修改工作服屬于違紀行為,由當事人賠償。
4、 KTV服務員配件離開店時的付款規定如下:
①女長襪和襪子:如果在離開商店后一個月內發放,將按照原價進行補償。
②皮鞋:如果在離開店后三個月內發出,將按原價賠償。
③男襪:如果在離開店后一個半月內發放,則以上的物品按原價賠償,并憑財務部的現金收據辦理相關手續。
5、工作服配件由各部門負責人清點人員名單及配件數量,經部門經理簽字后報辦公室。經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后,由倉庫申請采購,由部門經理從倉庫領取并分發給KTV服務員。
6、離開商店的.KTV服務員必須將工作服歸還工作服室。驗收合格后,庫管員在《辭職通知單》上簽字。
二、工作服損壞
①倉庫根據工作服的損壞情況進行修理或報總經理重新制作。
②當工作服損壞需要維修時,我需要填寫《工作服維修申請表》,注明損壞原因,經部門經理簽字后方可維修。
③如果工作服在使用壽命內因工作原因而損壞不能使用,部門應出具說明過程的證書,部門經理應在重新組裝前簽字并報告總經理。
三、工作服掛失處理
1、損失報告程序
①倉管人員統計掛失工作服,報行政秘書
②行政秘書對掛失工作服進行審批并出具審批確認結果,KTV管理一式兩份(一份交采購部掛失,一份交庫管員存檔)
③經行政秘書批準報損的工作服由倉庫移交采購部,采購部負責辦理報損工作服。
2、損失報告范圍
①、因工作需要部分更換的工作服。
②因報告的異常使用造成的損壞而獲得賠償的工作服。
③根據工作服的使用壽命和使用情況,KTV統一損壞工作服
④因工作原因造成嚴重污垢和損壞而無法穿戴的工作服
四、工作服的更換和清洗
① KTV服務員的工作服不得被他人拿走或更換。
②公司工作服由其他單位洗衣房統一洗滌。除公司發放的工作服外,其他衣物不得洗滌。
③ KTV服務員的工作服不得更換、借用或混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工作服,需經KTV服務員工作部門經理簽字后方可辦理借用手續,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歸還。
④ KTV服務員在規定時間內更換工作服,將臟衣服換成干凈衣服。
⑤ KTV服務員的工作服由工作服室編號保管。KTV服務員不得擅自更改工作服號碼。
五、處罰規定
KTV服務員在使用工作服時應注意愛護,不得隨意修改、損壞或在工作服上灑上各種顏色。倉庫有權拒收嚴重臟污、不能洗滌、嚴重損壞、非正常使用不能穿戴的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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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管理制度
1、作息時間:
(1)白班2:30~22:00,晚班18:00~02:30,若有客人則待客人離店后下班。
(2)按時打卡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竄崗溜號。
2、儀容儀表:
(1)上班時間穿戴工裝,保持工裝干凈整潔。
(2)女員工不得濃妝、披發、拖鞋、佩戴夸張飾品、留長指甲,男員工不得留長發和胡須、穿背心短褲、穿拖鞋。
(3)工作時間不得依墻靠柱東倒西歪、與同事勾肩搭背、在工作場所追逐游戲,不得吃零食。
3、人事管理:
人員招聘、試用、培訓、薪資、請銷假、公休、辭職、辭退等相關人事和日常管理制度按現行公司制度辦理。
二、營業操作規范
1、開臺:點歌系統開臺后,應立即在吧臺系統中開臺,保證點歌與吧臺兩個系統中開臺時間和數量上的一致性。
2、錄單:收銀員憑服務員開單出庫商品,同時在吧臺系統中錄單操作,并在營業過程中不定時核對單據,做到賬實相符。
3、結算:
第一步:關閉點歌系統并打印票據(根據客人離開房可調整該步驟)。
第二步:清退酒水做好退單,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第三步:在吧臺系統中預打收銀小票交與顧客確認,進行優惠、免單、退單等調賬操作。
第四步:埋單結算,打印正式收銀票據。
第五步:吧臺收銀票據與點歌系統票據同時作為該單結算憑證,并與日結單據裝釘在一起交財務。
三、優惠贈送和免單、簽單
1、原則上所有商品一律不得贈送,如有特殊情況需由火吧經理和公司執行經理(或值班經理)共同簽字確認。
2、果盤贈送由火吧經理自行把握,當月水果銷售額至少要達到采購額,一個房間果盤贈送不得超過2份,特殊情況向上級申請后執行。
3、火吧經理有消費總額50元以內的抹零權限,收銀員有10元以內的抹零權限。
4 、總經理有簽單免收費的權利。
四、其它規定
1、客人離開后即應對房間的垃圾穢物進行清掃,尤其是有濃烈氣味的房間清掃后要用拖把清理干凈并噴灑空清,不可留置到第二天。
2、任何人包括員工和客人均不得在火吧包箱睡覺過夜,如有特殊原因應向執行經理申請同意。
3、領取商品應與庫管或財務一起檢查是否貼有火吧專用防偽激光標簽。
4、火吧有責任保全任何員工在工作時間的人身安全,但也應與客人以禮相待,巧妙周旋,盡自身努力去化解糾紛。
5、火吧員工所得罰款向執行經理申請同意后可用于集體活動。
6、夜宴火吧管理人員應該合理分工配置資源使各人工作量達到飽和合理的同時,要親自帶領員工一道工作在一線。
五、禁止行為與處罰
1、違反日常管理制度按現行制度規范處罰,對暫無文件制度依據但明顯有損公司和集體利益的'行為,執行經理有權現場開據處罰單。
2、員工不按營業規定流程操作,罰款5~50元,經理則以員工罰款金額的2倍罰款。
3、上班時間竄崗溜號不在工作崗位,檢查發現5分鐘以上,員工罰款10元/分鐘,經理20元/分鐘罰款。
4、預打收銀小票客人確認無誤后,收款并立即在電腦系統中結算打印正式收銀小票,嚴禁客人離開或事后再從系統中結算,有上述行為對收銀員罰款100元/次,經理2倍罰款。
5、管理人員在不定期檢查商品或臨時盤庫時,發現有未貼有本火吧激光防偽標簽的商品(按規定不加貼酒店激光防偽標簽的商品除外),處罰經理以商品銷售金額2倍罰款。
6、商品盤存后,盤盈充公,盤虧按責任賠償。
7、點歌系統與吧臺系統存在開臺數量差異,點歌系統中開臺時間達10分鐘以上的,經理罰款50元/次。
8、當月水果銷售額未達到采購額時,視為贈送水果超標并為酒店造成失,差額部分由火吧經理補足。
9、在火吧內夾賣私貨,以外購貨物補充盤存差額,以職謀私等嚴重影響火吧正常經營管理的均屬于嚴格禁止行為,視情節輕重可立即開除并追究相關損失,直至法律責任。
六、處罰豁免:
總經理在各樓層享有三次處罰豁免權,因此以上各款處罰,火吧經理與員工均有向總經理申訴的權利,確屬特殊原因,總經理可行使豁免權免于相關處罰。
七、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實施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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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確定專門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有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并提整改方案。
三、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生產、經營或工作,立即進行整改,并落實整改時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或抽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后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報消防機構。
六、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管理人簽字后存檔備查。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要組織進行檢查驗收。
八、對本單位無力進行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上一級主管部門。
九、嚴格按照檢查制度對轄區內所有地段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并做好記錄。
十、對用火、用電、易燃易爆危險品,雷電和靜電,要認真檢查是否符合要求。
十一、發現重大隱患要及時上報,組織人力、物力、財力,要認真檢查是否符合要求。
十二、整改隱患和要害部位,要嚴字當頭,擬定好可行方案,嚴格整改措施,力求解決干凈徹底,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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