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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26 11:31:0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放射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放射管理制度 ,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放射管理制度

  放射管理制度1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449號令)、《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和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為加強水鋼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保障工作人員健康,保護環境,根據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放射性裝置管理機構

  根據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條例》要求,結合公司使用放射性裝置的實際狀況,為安全使用防護管理好公司放射性裝置,各使用單位應制定放射性裝置管理機構及管理負責人、放射性裝置防護負責人、放射性裝置管理人員、放射性裝置工作維護人員等崗位職責。

  (二)管理人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防護的有關規定和條例,對放射性裝置的安全使用、防護、人員設施的配備負全面管理職責。

  2、按照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條例》要求,對在用、備用、拆卸的放射性裝置的使用管理、安全防護負責,組織制定放射性裝置防護管理機構、安全防護管理制度及相應的有關規程,確保放射防護工作貼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

  (三)防護負責人職責

  1、對放射性裝置的保管、使用、防護負全面職責。

  2、負責管理放射性裝置的使用,到達國家規定的安全防護要求,確保放射防護工作貼合國家有關規定。

  3、制定放射性裝置的安全防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從技術措施上保證放射性裝置的安全使用。

  4、組織有關人員對放射性裝置防護、使用、保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四)放射管理人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防護得有關規定和條例,對本部門放射性裝置的安全使用、防護、人員設施的配備負全面管理職責。

  2、負責管理本部門放射性裝置的使用、存放,到達國家規定的安全防護要求,確保放射防護工作貼合國家有關規定。

  3、負責管理本部門維護人員的業務學習及專業培訓,對維護人員務必持證從事本部門放射性裝置的維護工作。

  (五)放射工作人員職責

  1、遵守放射性裝置安全防護管理制度中的各項規定,并嚴格按制度執行。

  2、遵守放射性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按規程要求維護好放射性裝置,并保證放射性裝置的正常安全使用。

  3、遵守國家制定的放射性同位素的各項規定,嚴格按標準工作。

  4、負責對放射性裝置進行安裝、調試、校準及日常維護工作。

  (六)安全操作規程

  1、遵守國家頒布的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有關規定和條例,按照標準安裝、使用操作與維護。

  2、按照操作手冊(說明書)正確使用維護。

  3、在射線源周圍工作時,長期工作地點務必距離1米以外。

  4、檢測、調試、維護放射性裝置時,工作人員務必穿戴放射防護勞動保護用品。

  5、更換放射性裝置時,務必關掉射線源,更換工作完畢方可打開射線源的封閉塊。

  6、在放射源周圍工作一般不要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的工作應輪流操作。

  7、距放射源2米內,不許進行電焊,如務必電焊,應暫時將放射源關掉。

  8、不允許人為損壞放射源殼體的密封性能,不允許砸、敲、甩放射源殼體。

  (七)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1、按照國家規定制定放射性裝置防護組織機構與職責。

  2、按照有關規定對放射性同位素許可登記,由市級衛生防疫部門對放射性裝置每年定期進行監測、檢查,對維護工作人員作定期專業培訓及體檢,以保證安全使用放射性裝置。

  3、放射性裝置的安裝、拆卸、轉移、維護、測試由各部門從事維護工作人員進行,技術人員進行協調并協同參加,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參與。

  4、現場安裝放射性同位素檢測儀表后,應請放射性防護監督部門測量現場周圍的放射性計量大小,若測出計量超過規定標準,應采取相應的屏蔽措施。

  5、定期檢查放射源殼體的閉塞塊(開關)性能,保證閉塞塊手柄轉動靈活,使放射性同位素處于十分安全完好狀態下工作。

  6、放射性裝置務必設有安全警告標志,劃出安全防護距離,以防他人隨意接近。

  7、放射性裝置專業維護人員,務必經過市級防疫部門進行專業防護安全知識培訓,掌握放射防護相應護放射性裝置。

  8、對備用、拆卸存放在供應科倉庫的放射性裝置務必統一存放在較為安全的地方,務必存放在安全的屏蔽專用箱內,務必由專人負責并掌管專用箱鑰匙。

  9、放射性同位素不得與易燃、易爆、腐蝕性的物品放在一齊,其儲存場所務必具有防火、防盜、防泄漏的安全防護措施。

  10、若放射性裝置封閉損壞或失效時,則禁止使用;一旦射線部件損壞,在射線源周圍圈起一個5米直徑的范圍,豎立一個警告標記,禁止行人走近此范圍。

  11、發生放射性事故時,立即采取防護措施,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故影響,并立即向環保、公安部門報告。

  12、禁止對放射性裝置作拋棄處理。

  二、放射性裝置應急準備及響應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軍城煤礦放射源管理制度》,當發生放射源環境質量及安全健康事故時,按《重大事故匯報規程》進行匯報和組織搶救。

  2、明確安全健康事故為緊急狀況、環境質量狀況為次級緊急狀況。

  3、嚴格放射源裝潢子的安裝,并有明確的安全警示標記,盡量減少核輻射。

  4、應急預案:搬遷放射源時,要先去掉放射性,采用長把工具抬移并采取隔離措施,在放射源周圍工作一般不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工作應輪流操作。在放射源周圍工作時,務必距離1m以外,當發生意外事故時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關掉放射源,疏散人員,封鎖放射源工作地點并組織其他人員進行救護,撤到安全地點。

  5、培訓:加強放射管理人員的安全預防意識培訓和法規教育,做到發現事故要及時匯報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自覺利用距離和屏蔽防護,定時參加衛生勞動部門的查體,及時對個人接觸劑量進行檢測。

  三、核子秤管理制度

  1、核子秤是一種高效、精確的計量儀器,務必按照規程正確使用。

  2、任何狀況下須對放射源及其設備作出清楚的'標記,在其上或附近務必設置放射性警告牌,以保證人員在接近核子秤之前看到此標記。

  3、核子秤裝置務必定期巡檢,主要查看其牢固性、穩定性。

  4、為保證核子秤的可靠性,務必按規程規定對其進行靜態、動態的校驗。

  5、非有資格且未理解過訓練的人員絕對不能移動放射源,任何人不得在放射打開時,打開A型架上部護罩。

  6、靠近放射源外罩或在維護設備時,要關掉放射源裝置。

  7、發生緊急事件時,不要試圖進行修理、拆除或處理受損的部件。

  8、無論在任何情形下,除供應商外,任何人不得拆除放射源。

  四、核子秤防輻射方法及應急措施

  1、務必按照規程正確使用核子秤。

  2、任何狀況下須對放射源及其設備作出清楚的標記,在其上或附近務必安置放射性警告牌,以保證接近核子秤之前看到此標記。

  3、從事放射工作人員配置鉛手套、鉛眼鏡、鉛圍裙等防護用品,在監測、調試維護、更換放射源時,工作人員務必穿戴放射防護品,關掉放射源。工作完畢后,方可打開放射源封閉塊。

  4、靠近放射源外罩或維護設備時,要按照相關法規,相關規定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及關掉放射源裝置。

  5、無論在任何狀況下,任何人不得拆除放射源。

  6、定期請專業部門檢查放射源泄漏狀況,發現泄漏超標,應立即請專業部門處理。

  7、正常使用過程中若發現計量不準確等意外狀況時,要立即請專業部門檢查是否有泄漏,不要試圖進行修理,應立即遠離放射源,并通知礦調度室等相關部門,并在危險區域設立警示牌,防止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8、每一天觀察上位機狀況,發現異常及緊急事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礦調度室、保衛科等相關部門進行必要處理,并要求相關人員撤離危險區域,立即到相關衛生醫療部門理解檢查治療。

  五、放射性裝置應急準備及響應管理制度重復

  1、認真執行《軍城煤礦放射源管理制度》,當發生放射源環境質量及安全健康事故時,按《重大事故匯報規程》進行匯報和組織搶救。

  2、明確安全健康事故為緊急狀況、環境質量狀況為次級緊急狀況。

  3、嚴格放射源裝潢子的安裝,并有明確的安全警示標記,盡量減少核輻射。

  4、應急預案:搬遷放射源時,要先去掉放射性,采用長把工具抬移并采取隔離措施,在放射源周圍工作一般不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工作應輪流操作。在放射源周圍工作時,務必距離1m以外,當發生意外事故時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關掉放射源,疏散人員,封鎖放射源工作地點并組織其他人員進行救護,撤到安全地點。

  5、培訓:加強放射管理人員的安全預防意識培訓和法規教育,做到發現事故要及時匯報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自覺利用距離和屏蔽防護,定時參加衛生勞動部門的查體,及時對個人接觸劑量進行檢測。

  六、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為加強對我礦放射源安全的統一監管,保障安全,結合水鋼實際狀況,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事故分級

  水鋼現有放射源為Ⅳ類和Ⅴ類放射源,可能發生Ⅳ類、Ⅴ類放射源被盜、丟失、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等一般輻射事故。

  (二)職責分工

  1、公司總調負責事故發生時的總體調度指揮。

  2、環保部負責事故發生時與上級環保部門的聯系。

  3、保衛部負責事故發生時與上級公安部門的聯系。

  4、公司愛衛負責事故發生時與上級衛生防疫部門的聯系。

  5、財務部負責事故發生時所需應急資金的落實。

  6、供應公司負責事故發生時所需應急物資準備。

  7、各放射源使用單位負責對本單位輻射崗位人員進行日常培訓,包括對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習,保證在輻射事故發生時能迅速啟動輻射事故應急預案,防止事故擴大。

  (三)事故應急程序

  1、發生輻射、被盜、丟失、失控等事故時,現場人員立即向公司總調度室報告,由調度室迅速通知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單位啟動事故應急程序,同時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盡快撤離至安全地帶。事故現場周圍要做好警示標志,防止人員誤入,造成人員傷害。

  2、相關單位立即向上級環保、公安、衛生防疫等部門報告事故狀況,并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現場處理。

  3、發生放射源失控時要立即請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處理,嚴禁其他人員擅自處置,以免造成無謂的傷害。

  4、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健康查體,確保人身安全,已經受到輻射事故傷害的要全力配合相關部門進行醫療救治。

  5、事故處理完成后要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修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培訓演習,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放射管理制度2

  1 目的

  為了強化環境保護管理,防止發生輻射污染事故,保護和改善環境,制定放射性儀表崗位職責、放射源安全保衛措施、放射源使用、保管制度、放射源安全防范措施、放射儀表設備檢修制度、放射源監測計劃

  及放射性事故應急預案。

  2 適用范圍

  適用煉鐵廠各部門、作業區及外施工單位所有產品、活動和服務中產生的污染事故的預防管理。

  3管理內容和要求

  3.1 放射事故應急措施

  3.1.1 發生放射事故后,按公司下達的應急預案步驟處理。并采取妥善的措施,減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響,接受監督部門處理 。

  3.1.2 處理放射事故時,應當首先考慮工作人員和公眾的生命安全,迅速安置受輻射人員就醫,組織控制區人員的撤離工作,并及時控制事故影響,發展事故的擴大蔓延,避免糧食、果蔬作物、禽類以及引用水源等受到污染。

  3.1.3 發生工作場所、地面、設備放射污染事故時,應首先確定污染的核素、范圍、水平,并且盡快采取相應的去污措施。

  3.1.4 人員皮膚、傷口被污染時,應迅速去除污染并給予醫學處理,對體內攝入放射性核素者應采取相應的醫學處理措施。

  3.1.5 發生丟失放射性物質事故時,應密切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公安部門迅速查找、偵破,盡快追回丟失的放射性物質。

  3.1.6 發生放射事故的單位要及時收集與事故有關的物品和資料,做好調查研究工作,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妥善措施,盡量減少事故影響,保護國家財產及公眾的安全。

  3.1.7 放射事故中人員受照時,要通過個人計量計,模擬實驗、生物和物理檢測、事故現場樣品分析等方法迅速估算人員的受照劑量。

  3.1.8 對一次受照有效劑量當量超過0.05sv者,應給予醫學檢查和必要的醫學處理。

  3.2 放射源安全防范措施

  3.2.1 認真學習貫徹《放射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性防護條理》的有關規定。

  3.2.2 建立以廠領導為首的嚴密管理機構,廠領導對輻射防護和環境保護負責,確保輻射防護和環境所需設施及人員的安全。

  3.2.3 放射源出廠用8cm厚的'鉛做屏蔽外,為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近射源,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在放射源周圍加1.5米高的圍欄。

  3.2.4 由工作認真負責,并經過廠方培訓取得證書的人員,作為放射管理人員。

  3.2.5 建立和健全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制度,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3.3放射源使用、保管制度

  3.3.1根據生產需要購買相應的放射源。

  3.3.2 購買前,由設備采購部門辦理《放射同位素工作許可證》和《放射同位素工作登記證》,并在能源環保部備案。

  3.3.3 要了解發生裝置的技術指標,選擇適應的工作地點。

  3.3.4 當放射源不使用時,必須選擇安全可靠地點儲存,要有屏蔽設施,要有防火、防盜、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并指定專人保管。

  3.3.5 在儲存、領取、使用、歸還放射源時,必須嚴格登記手續,做到帳物相符。

  3.3.6 對于長期不用或廢舊的放射源,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轉讓或掩埋。

  3.4 放射儀表設備檢修制度

  3.4.1 放射源的安裝必須在安裝地點附近的一切設備安裝完畢后進行。

  3.4.2 放射源的拆卸必須在安裝地點附近的一切設備拆卸之前進行。

  3.4.3 處理放射源或放射源附近工作時,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好特殊防護用品,個人計量及必要的檢測儀器。

  3.4.4 處理放射源時要動作迅速、準確,盡量縮短工作時間,完畢后立即撤離現場。

  3.4.5 開關放射源時,眼睛不要正對射源孔,手也不要伸到射源孔。

  3.5 放射源監測計劃

  3.5.1 煉鐵廠現有放射源9個,其中一期5個,二期4個。

  分布如下:

  一期:爐頂受料罐下部兩臺,爐頂稱量罐下部一臺,礦槽1#焦中斗下部一臺,2#焦中斗下部一臺。

  二期:爐頂受料罐下部一臺,爐頂稱量罐下部一臺,礦槽1#焦中斗下部一臺,2#焦中斗下部一臺。

  3.5.2對放射性儀器的檢修、檢查和對環境的測試我廠委托天津市核人儀器設備有限公司對現場設備檢查及環境的檢測,檢測時間根據生產需要每次定修時進行一次監測,并且每月對放射源現場環境進行監測。并由天津市核人儀器設備有限公司出據報告。

  3.6放射源安全保衛措施

  3.6.1 料位計、中子水分儀必須由設備管理科聯系放射專業人員按使用要求安裝調式,運行中發生故障時,應由設備管理科聯系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檢修。

  3.6.2 放射源附近必須放置明顯的危險標志,防止非工作人員逗留,且在安全距離內嚴禁吸煙、進食。

  3.6.3 放射源必須安裝牢固的防護措施,以防止他人觸摸和丟失。

  3.6.4 放射源監視器安裝于礦槽和高爐中央變電站,變電站操作人員要經常查看放射源是否丟失,發現丟失立即上報廠調度室。

  3.6.5 當放射源監視器不能正常工作時,礦槽和中央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廠調度室報告。

  3.6.6 儀表班點檢人員要經常巡視放射儀表的運行使用情況,發現異常及時上報。

  3.6.7 檢查嚴禁敲擊放射源罐,以防止射源脫落,造成污染,危害人身安全。

  3.6.8 廠安全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宣傳教育職工切實做好放射源的安全保衛工作。

  3.7 放射性儀表崗位職責

  3.7.1 輻射儀表、儀器崗位的具體職責,首先對密封源輻射儀表、儀器的γ源和中子源要有防護措施,即屏蔽防護:對密封源輻射一起安裝局部屏蔽,使源罐表面劑量符合國家標準。

  3.7.2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后持證上崗,上崗前必須穿戴有關的防護用品。

  3.7.3安裝、維修、調式密封源輻射儀表人員,要熟記掌握操作技術,便于在實際工作中減少時間,從而減少受照計量。

  4產生的記錄:

  4.1 《煉鐵廠镅/鈹-241或銫-137射源裝置緊急情況記錄單》lt/eojl-7.7-04-00-01-01

  4.2 《煉鐵廠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登記表》 lt/eojl-7.7-04-00-01-02

  放射管理制度3

  1、放射科成立以科主任為組長的醫療質量管理小組,在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落實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建立的操作規程,醫療質量標準及措施。

  3、建立健全本科室醫療工作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科室醫療質量管理目標和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4、定期開展活動,每月對本科室醫療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將檢查結果通報全科及上報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

  5、對職能部門反饋的質量問題及時進行落實整改。

  6、負責落實本科室醫、護人員的'再教育,不斷提高醫護人員的職業素質和業務水平。

  7、負責制定本科室防止醫療差錯事故的措施。

  放射管理制度4

  1.根據國務院《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制訂本管理制度。

  2.放射性藥品是指用于臨床診斷或者治療的放射性核素制劑或者其標記藥物。主要包括裂變制品、推照制品、加速器制品、放射性同位素發生器及其配套藥盒、放射免疫分析藥盒等。

  3.醫院使用放射性藥品必須取得《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期滿前6個月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換證。

  4.放射產品必須從生產企業直接采購,不得經過任何中介單位和個人。

  5.放射性藥品的使用科室為核醫學科。核醫學科必須具備與其醫療任務相適應的并經核醫學技術培訓的技術人員。

  6.放射性藥品的.采購有使用科室至少提前1周提出《放射性藥品領藥計劃單》,藥劑科采購人員復核后交藥劑科主任、分管院長審批,定點采購。

  7.放射性藥品的應存放于指定的活性實驗室內,并有安全防護措施。

  8.放射性藥品的質量檢查驗收,不良反應收集由核醫學科負責。

  9.放射性藥品使用后廢物(包括患者排出物)應分類處理,并按照國家環保和輻射防護的有關規定處置。

  放射管理制度5

  1、合理設置x線工作區,所有x線機與相應防護設備,輔助設備要定期進行質量檢測和檢查。

  2、操作x線診斷設備和施行x線診斷檢查人員,必須具備足夠專業技能和放射衛生防護知識。

  3、積極開展并認真搞好x線診斷的質量保證工作,不斷提高x線診斷水平,減少受檢者所受照射劑量。

  4、各種醫用診斷x線機的.防護性能,工作場所防護設施及安全操作,要符合gb8279的要求。

  放射管理制度6

  為貫徹放射診療時間的正常化和放射防護最優化的原則,落實《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與防護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放射診療管理規定》、《醫療照射放射防護的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規,保證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及患者(受檢者)和公眾的健康權益,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許可制度

  1、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放射診療許可證》和《輻射安全許可證》,并在許可范圍內從事方式性工作。

  2、對許可證要按規定進行審核、校驗、變更、延續、注銷等工作。

  3、開展不同種類放射診療的工作人員,必須達到《放射診療管理規定》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特點和身體的健康標準。

  4、所有從事放射性操作的工作人員,必須持《放射工作人員證》、《輻射安全培訓合格證》和《大型設備上崗證》上崗。

  二、放射防護設施

  1、對新建、擴建、改建的放射工作場所和新增、換新的放射設備,均要按規定進行環境影響影響保護評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并經審批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2、在放射項目建設時,要嚴格遵守從“三同時”的要求,做到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體設計和評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使用。

  3、放射性場所的相關區域要設立明顯的放射性警示標志和中文警示說明。

  4、放射性場所進出入口要設置安全聯鎖、報警裝置、工作指示燈等保證放射安全的設備。

  三、放射防護安全措施

  1、對放射性設備要定制使用、保養維護與維修的操作規程,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做好使用、維護維修的`記錄并存檔。做好設備的安全保衛工作。

  2、要按規定由有資質的機構對放射性設備進行各種性能的檢測,發現問題要立即整改,并在年終將檢查結果和整改措施上報發證機關備案。

  3、對放射場所周圍環境要進行定期監測,由有資質的機構完成,每年至少一次,并將監測結果報環保部門備案。

  4、各放射診療科室要配備齊全工作人員和患者防護用品,保證所配防護用品符合國家標準,并能正常使用。在放射診療過程中,工作人員要盡量穿戴防護衣,正確佩戴個人劑量監測牌。

  5、對育齡婦女腹部或骨盆放射性監察室,要問明是否懷孕,非特殊需要,對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齡婦女,不得進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檢查。

  6、在放射診療其按,要告知患者攝像對身體健康的潛在影響,在放射診療時要提醒患者選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同事對陪護這也要采取防護措施。

  7、對兒童和孕婦,非特殊需要盡量避免進行放射性檢查。

  8、在放射性診療前,盡量以攝影代替胸部透視檢查,盡量用小找射線,高能質射線,充分利用優質的攝影記錄設備,熟練操作,盡量減少照射時間。

  9、要嚴格按照放射檢查的正當化和防護最優化的原則對患者進行放射性檢查,避免各種原因引起受檢者的重復照射。

  四、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監護

  1、所有放射工作人員,在康期間要按規定進行個人劑量檢測,并終生保存個人劑量檔案。

  2、放射工作人員在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要按規定進行健康體檢,建立放射人員的健康檔案,終生保存。

  3、按國家要求,從事放射性操作的工作人員和放射防護負責人,必須參加環保和衛生方面組織的放射防護知識及法律法規的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五、放射安全監管

  1、醫院成立專門的放射防護安全和質量管理小組,組長由醫院法人代表擔任,負責全院的放射防護安全管理工作。

  2、指定達到國家要求的專職人員負責日常放射防護管理工作。

  3、各科室要成立放射防護安全和質量管理小組,組長由科室主任擔任,并制定一名兼職人員負責日常放射防護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放射防護管理的規章制度、設備的操作規程、防護計劃的實施方案、放射事故的應急措施和應急演練方案。

  5、定制設備和環境評價、放射場所預評價及控制效果評價制度,并按上級要求做好年度上報,

  6、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員詳細檔案資料、健康監護檔案、個人劑量監測檔案、工作人員培訓檔案、設備保養維修檔案、監測儀器使用管理檔案、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登記臺賬檔案。

  7、醫院放射防護管理小組,每季度一次對科室的放射防護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安全設備的完好情況、防護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違規的個人或科室發出整改通知書,督促其按時保質進行整改。

  放射管理制度7

  第一條、 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 保護環境, 保障人體健康, 促進放射性物質開發與合理利用, 加強和規范放射性物質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城市放射性廢物管理辦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 及有關規定, 結合我校的實際 情況,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與放射性物質相關用語的含義:

  (一) 放射性污染, 是指由于人類活動造成物料、 人體、 場所、 環境介質表面或者內部出現超過國家標準的放射性物質或者射線。

  (二) 核設施, 是指核動力廠(核電廠、 核熱電廠、 核供汽供熱廠等) 和其他反應堆(研究堆、 實驗堆、 臨界裝置等);核燃料生產、 加工、 貯存和后處理設施;放射性廢物的處理和處置設施等。

  (三) 核技術利用, 是指密封放射源、 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線裝置在醫療、 工業、 農業、地質調查、 科學研究和教學等領域中的使用。

  (四) 放射性同位素, 是指某種發生放射性衰變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數但質量不同的核素。

  (五) 放射源, 是指除研究堆和動力堆核燃料循環范疇的材料以外, 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嚴密包層并呈固態的放射性材料。

  (六) 射線裝置, 是指線機、 加速器、 中子發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裝置。

  (七) 伴生放射性礦, 是指含有較高水平天然放射性核素濃度的非鈾礦(如稀土礦和磷酸鹽礦等)。

  (八) 放射性廢物, 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 其濃度或者比活度大于國家確定的清潔解控水平, 預期不再使用的廢棄物。

  第三條、 放射性物質管理貫徹國家對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方針: “預防為主、 防治結合、嚴格管理、 安全第一。”

  第四條、 學校實行放射性物質使用審批制度, 校屬單位在教學、 科研、 生產中使用放射性物質, 必須事先經學校審批, 并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程序是:

  1、 使用單位立項、 申請, 提供立項申請書和可行性報告;

  2、 學校審批, 主管校領導審核, 學校校長辦公會議決定, 校長簽字批準;

  3、 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或備案;

  4、 政府環保、 衛生、 公安部門批準, 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 學校對涉及放射的工作實行資質許可證制度, 放射性實驗室設置要取得政府環保、 衛生、 公安部門核發的許可證, 從業工作人員要經專業培訓取得上崗證。

  第六條、 學校組建放射性物質管理組織, 在主管校長領導下管理放射性物質。

  教務處為學校放射性物質主管部門, 教務處實踐教學科為辦事機構;

  公安處為學校放射性物質協同管理、 監督、 保衛部門;

  校內各擁有放射性物質的單位為放射性物質直接管理部門。

  第七條、 學校放射性物質管理實行責任制度

  (一) 放射性物質管理組織責任

  1、 學校放射性物質主管部門教務處的責任

  (1) 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2) 制定校內放射性物質管理制度, 并組織落實;

  (3) 組織放射性物質清查、 統計、 填報相關的報表;

  (4) 管理放射性物質的采購;

  (5) 監督相關單位對放射性物質的驗收、 計量、 使用、 保管;

  (6) 負責放射性警示標記的設置與管理;

  (7) 主管放射性廢料的處置;

  (8) 就放射性物質管理相關問題協調學校與環保、 衛生、 公安部門的關系。

  2、 學校放射性物質協同管理、 監督、 保衛部門公安處的責任

  (1) 負責放射性物質存放地點的.安全設施標準確定, 建設督辦;

  (2) 學校放射性物質統計資料在公安部門的報送;

  (3) 學校放射性物質使用安全監督;

  (4) 負責放射性物質存放地點的安全保衛;

  (5) 就放射性物質管理相關問題協調學校與公安部門的關系。

  3、 學校放射性物質直接管理部門(各院、 部、 分析中心等) 責任

  (1) 確定放射性物質管理的領導人員、 使用人員、 保管人員;

  (2) 負責放射性物質使用場所的建設;

  (3) 負責放射性物質使用場所安全設施的建設;

  (4) 負責放射性物質使用人員和放射性物質保管人員的培訓、 行為管理;

  (5) 負責放射性物質使用的安全管理;

  (6) 負責放射性物質使用產生廢物的分類整理、 儲存、 保管、 處理;

  (7) 計量、 統計、 報告放射性物質使用和庫存情況。

  (二) 放射性物質管理人員責任

  1、 放射性物質庫房管理人員責任

  (1) 對入庫管理的放射性物資進行計量驗收;

  (2) 建立放射性物資庫存保管賬, 及時登記出入庫數量;

  (3) 月末對庫存放射性物資進行清點對賬, 按規定報送有關數據;

  (4) 建立庫房記事簿, 隨時記錄有關事宜;

  (5) 管理庫房門窗、 門柜鑰匙;

  (6) 做好庫房防火、 防盜、 防射線泄漏的安全工作, 隨時查堵、 報告安全隱患。

  2、 放射性物質使用人員責任

  (1) 建立放射性物質使用登記簿, 隨時登記有關事宜;

  (2) 要準確計量、 記錄放射性物質使用情況;

  (3) 按操作規程使用放射性裝置和放射性物質;

  (4) 按規定檢查檢修放射性裝置;

  (5) 維護放射性使用場所的環境, 防止放射性污染等環境事故;

  (6) 按規定收集、 包裝、 儲存放射性廢物。

  第八條、 放射性物質的使用管理

  (一) 放射性物質使用必須經批準, 取得政府機關核發的資質證書;

  (二) 放射性物質使用設施建設選址必須合理、 建設質量必須達到標準, 符合環境保護、衛生、 安全(公共安全、 安全保衛) 的有關規定;

  放射性物質使用設施要設置防輻射警示標識;

  (三) 放射性物質使用必須具備安全措施和保護器具:

  (四) 放射性物質使用必須建立安全操作規程, 并切實可行, 得到貫徹執行;

  (五) 放射性物質使用人員上崗必須經專業培訓、 經體檢合格、 取得有關部門的資質證書;

  (六) 建立放射性物質使用記錄, 詳細記載使用人員、 使用時間、 使用范圍、 用量、 操 作運轉情況、 產生廢棄物的種類與數量等。

  第九條、 放射性物質的庫存管理

  (一) 學校統一設置符合環境保護、 衛生、 安全(公共安全、 安全保衛) 的有關規定的放射性物質保管庫房, 配備專用鐵柜, 供各單位存放放射性物質, 暫時不用的放射源, 為了安全起見, 可送放射性物質庫房保管, 用時再取回;

  (二) 放射性物質庫房設置防輻射警示標識;

  (三) 放射性物質庫房要建立庫存保管賬, 定期清點庫存量, 核對帳目和實物, 使之相符;

  (四) 放射性物質庫房要建立出入庫制度, 嚴格計量管理, 嚴密程序和手續;

  (五) 放射性物質庫房物品擺放要合理, 消除不安全因素, 放射性物質庫房不得存放易燃、 易爆、 腐蝕性物品;

  (六) 放射性物質庫房要建立安全保衛制度, 采取有效的防火、 防盜、 防射線泄漏的安全防護措施;

  (七) 放射性物質庫房要設置安全防范備品, 確保需求;

  (八) 進出庫房人員要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條、 放射性廢物管理

  (一) 產生放射性廢物的單位應采取各種必要措施, 盡量減少放射性廢物的產生量或減小體積。

  (二) 放射性廢物和廢放射源在本單位暫存期間, 應嚴格管理, 有效控制, 保證人員安全和環境不受污染。

  (三) 產生放射性廢物的單位不得自行在環境中處置放射性廢物和廢放射源, 要集中收處。

  (四) 產生放射性廢物的單位, 應按規定對本單位的廢物進行收集、 包裝和送貯。

  (五) 放射性廢物的收集規則:

  1、 放射性廢物應按要求分類收集, 并裝入帶有分類標記的專用口袋內(容器內);

  2、 嚴禁將放射性廢物混裝到一般垃圾中, 也不得將一般垃圾混入放射性廢物中;

  3、 廢放射源應單獨收集存放, 不得混在一般放射性廢物中;

  4、 含放射性核素的有機閃爍液, 應用不銹鋼或玻璃鋼罐貯存;

  5、 產生放射性廢物的單位, 應設專門場所存放放射性廢物, 并設置電離輻射標志。

  (六) 放射性廢物的包裝規則:

  1.裝放射性廢物的專用塑料口袋應密封, 不破漏;

  2,含有尖刺及棱角的放射性廢物, 應先裝入硬紙盒或其它包裝材料中, 然后再放到塑料袋內;

  3,每袋廢物的表面劑量率應不超過 0.1msv/ h(l0mrem/ h), 每袋積不超過 30l, 重量不超過 20 k g。

  (七) 放射性廢物的送貯(處) 規則:

  1、 廢物應干燥, 游離液體率不大于 1%;

  2、 廢物性能應穩定, 無揮發性、 易燃、 易爆等不穩定性物質, 無強氧化劑、 腐蝕劑等物質;

  3、 試驗植株應脫水、 干化或灰化;

  4、 動物尸體應固化于水泥中, 或反腐、 干化、 灰化;

  5 、 廢放射源應放在包裝容器中, 損壞的密封源應重新包裝, 并附上有關的卡片;

  6、 包裝體外表面的污染控制水平分別為: α< 0.04q/ cm2;β<0.4 q/ cm2;

  (八) 向環境排放放射性廢氣、 廢液, 必須符合國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標準, 對不得向環 境排放的放射性廢液進行處理或者貯存。

  向環境排放符合國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標準的放射性廢液, 必須采用符合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排放方式。

  禁止利用滲井、 滲坑、 天然裂隙、 溶洞或者國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廢液。

  第十二條、 法律責任 放射性物質管理、 使用、 保管單位及人員,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依法追究責任:

  (一) 向環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廢氣、 廢液;

  (二) 不按照規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廢液, 利用滲井、 滲坑、 天然裂隙、 溶洞或者國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廢液;

  (三) 不按照規定處理或者貯存不得向環境排放的放射性廢液;

  (四) 將放射性固體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貯存和處置:

  (五) 未經許可, 擅自貯存和處置放射性固體廢物;

  (六) 不按照許可的有關規定貯存和處置放射性固體廢物;

  (七) 不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和制定事故應急計劃或者應急措施;

  (八) 不按照規定報告放射源丟失、 被盜情況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

  第十三條、 本辦法從修訂之日起試行。

  放射管理制度8

  總則

  第一條、公司安環科對各單位放射源實行統一管理,各使用單位對放射源的日常管理負責。

  第二條、公司新建、改建、擴建放射工作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采購

  第三條、購買放射源必須選擇具有放射源生產許可證廠家的產品,按計劃采購,采購的放射源必須有生產廠家產品合格證明等資料,采購時必須簽定廢源返回協議。

  第四條、購進的放射源應做好登記,建立完整的用戶檔案,以備隨時核查。

  使用存放

  第五條、放射工作人員必須經專業部門進行防護知識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放射源必須設安全防護網,24小時上鎖,鑰匙由工作人員專人保管。

  第六條、放射源安全防護網上必須懸掛安全警示標識,根據輻射源防護最優化原則,各單位積極做好防護工作,使照射保持在合理狀態,達到最低的`照射水平。

  第七條、非崗位操作人員嚴禁進入放射源工作崗位,崗位操作人員,要做到熟悉操作,盡量減少操作時間,沒有操作任務時,不準在放射源周圍停留。

  第八條、各單位要加強放射源的安全保衛工作,嚴防放射源損壞、丟失或惡意破壞等事件的發生。

  第九條、放射工作人員必須定期接受健康檢查;并符合輻射安全健康要求。

  第十條、放射工作人員接觸放射源時必須佩帶個人劑量元件,并定期送有關部門檢測。

  第十一條、嚴禁私自挪動、拆除放射源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防護設施,放射工作人員近距離操作時,必須穿戴專業防護工作服。

  第十二條、放射源屬毒性物品,使用的放射源應經常檢查,對于長期不用的放射源不能與其它雜物堆敬在一起,必須裝箱入專庫,由防護安負責人負責保管。

  廢源處理

  第十三條、由于工藝的改變,退役的放射源必須,應盡早與當地環保管理部門聯系,送交廢源庫或退回原銷售單位,不得隨意丟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處理。

  第十四條退役后的放射源處置后20日內應向環保部門備案。

  應急處理

  第十五條、發生如、泄漏、丟失等事故,必須立即采取防護措施,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報告輻射環保領導小組和公司安全環保科、保衛科部門,同時啟動《放射源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放射管理制度9

  x射線穿透人體將產生一定的生物效應,如果劑量過大或接觸時間過長,對人體將產生一定程度的損害;因此,為了保證放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定期自查和監測制度

  在醫院放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與放射防護相關的科室的責任人每周一次檢查各自場所的射線警示標志和安全指示燈是否完好,否則及時更換;每年進行一次射線裝置檢查;每個季度進行一次從放工作人員的個人劑量監測,建立個人劑量檔案集中統一保存;每年最后一個季度對本年度射線裝置放射防護安全進行管理評審,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計劃與目標,對存在的內容提出改進措施;按照臨沂市的要求,及時安排從放工作人員的健康體檢,建立健康檔案,集中統一保存;每兩年安排從放射工作人員輪訓一次放射防護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在省衛生廳、衛生執法監督總隊和省環保局的領導下,并根據輻射劑量的大小與工齡長短,組織相關從放工作人員進行保健休假或療養。

  二、事件報告制度

  1、如果個人輻射劑量超標,立即向醫院放射防護領導小組及其組長匯報,安排超標人員脫崗休息,分析原因,分類處理。

  2、發生或發現放射事故的科室和個人,必須立即向醫務科報告。

  3、醫院必須立即向環境保護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三、控制措施

  1、如果射線裝置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裝置電源,并迅速向放射防護領導小組匯報。

  2、若發生人體受超劑量照射事故時,醫院位應當迅速安排受照人員接受醫學檢查或者在指定的醫療機構救治,同時對危險源采取應急安全處理措施。

  四、保障措施

  1、登記預約人員要熱情接待患者及其家屬,細心介紹檢查流程,耐心解釋其所關心的問題,告知其x線穿透人體將產生一定的生物效應,對人體將產生一定程度的'損害,但其產生只是在x線發生器電源開啟的瞬間,與可見光一樣,當開關關閉之后,沒有射線的殘留,檢查的受益(盡早診斷和治療疾病)遠遠超過可能產生損害的風險,而且我們放射科的醫生和技師已經接受過嚴格的培訓,將使用最小的曝射劑量和最小的曝射范圍可得到一幅可供診斷的影像資料;溫馨提示其在放射科候診期間注意人身財產的安全。

  2、照片技術人員或醫生必須按照《放射科醫技人員培訓及準入程序》培訓合格之后方可進行臨床操作,對所操作的機器應十分熟悉;對遙控診斷床或機架機械臂的操作,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并密切注意機件的動作和病人的情況;必須熟悉各機器的應急停止開關,并能對應急情況做出判斷。操作中必須注意對患者敏感部位的防護及家屬的防護,原則上檢查時不需要陪護,確需陪護者請穿鉛衣防護,絕對禁止無關人員停留,杜絕不必要的曝射。如果有疑問,立即向科主任咨詢。

  3、保證全體放射工作人員定期參加培訓,全面掌握放射防護法律法規及其相關知識。醫院放射防護領導小組成員每周檢查一次放射防護警示標志和放射安全指示燈是否正常工作,個人劑量監測儀是否正常佩戴,場所門窗有無關閉不嚴的情況。放射防護領導小組成員的聯系電話必須隨時保持通暢。

  4、應定期對各機器,特別是帶電動步進設備如診斷床、機械臂、機架等的限位開關、鎖死機件和運動情況進行檢查,防止機件意外失靈。定期對球管管套、高壓電纜與高壓易擊穿部件進行檢查,嚴防高壓電擊事故的發生。日常維護由陳光富技師負責,如果發現疑問,請立即向科主任匯報,并與設備物資部聯系維修事宜。

  放射管理制度10

  一、放射科組織管理制度

  (一)實施放射科主任對放射科各個部門(包括普通x線診斷、ct、mri、介入治療等)的統一領導和管理。可分設副主任或組長協助科主任工作。

  (二)住院醫師應實行不同影像學方法的輪轉學習、力

  求全面掌握影像學各種方法,以便發揮綜合診斷優勢。鼓勵高年資主治醫師按人體解剖系統分專業深入鉆研、培養成某一方面的專家。技術人員實施相對固定、定期輪轉,能夠掌握放射科各種設備的操作、使用,實現一專多能。

  (三)全面抓好科室的各項質量管理和優質服務。科主任要全面管理好各崗位人員的工作,有計劃地安排好各級人員的專業培養和提高。

  二、登記室管理制度

  (一)根據疾病攝影要求和病人體形正確劃價,若對檢查有不明之處及時請示本科醫師或技師。

  (二)嚴格核對病人姓名、性別、年齡、科室、床號、住院號、攝片部位和收費標準等項目,并登記記錄或將所有資料輸入電腦。

  (三)為首診病人編寫新號碼,為復診病人查找老號碼或按序列編號。

  (四)對申請造影檢查患者,詳細交代檢查前準備事項。

  (五)堅守崗位,主動、熱情、耐心接待前來檢查的患者,有問必答,樹立放射科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資料存檔保管制度

  (一)x線片、x線檢查申請單、報告單、存檔光盤等資料要保存15年。影像資料要雙備份保存。

  (二)x線檢查資料要有專門儲藏場地,專人負責,保證資料完整,不得遺失、破損。

  (三)即時查找,明確去向。

  (四)每天整理、匯總、歸類。

  (五)遇有借閱,要辦理好借片手續。定期催還,如遇遺失及時落實責任,作好記錄。

  四、借片管理制度

  (一)借取存檔片由登記室人員負責,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借取。

  (二)急診借片:根據急診室要求,急診病人拍片后,可先借片,后寫報告。

  (三)平診借片:借片需由借片醫生開具借片條后至登記室借取;外借片需由借片人出具借條,留下借片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電話號碼。

  五、x線攝影室管理制度

  (一)每日上班后應先開機、開空調。檢查病人前先作球管預熱,不許在未預熱狀態下檢查病人。機器出現故障時,應記錄在案,維修情況也應記錄。

  (二)進行x線檢查前,應仔細核對病人姓名、性別、年齡、科室、床號、住院號、攝片部位和會診單,檢查號碼是否準確,嚴防錯號、重號和病人重名重姓。除去病人身上金屬物、膏藥等物品。對檢查有不明之處應及時請示本科醫生或上級技師,或與臨床取得聯系。

  (三)攝影操作時注意周圍有無障礙物及諸附件有無固定。危重病人或懷疑脊椎骨折病人應有臨床醫生陪同,協助移動病人和擺位,以免因攝影操作而加重病情,發生意外。

  (四)病人檢查結束后,應填寫曝光條件、日期,特殊攝影應記錄攝影體位,最后簽名。

  (五)按規定持證上崗。

  (六)保持機房內整潔,下班前要及時關機、關燈及空調,并在機器復位后進行清潔衛生工作。

  六、暗室管理制度

  (一)每天早晨清潔暗室、洗片機、打印機,檢查自來水、紅燈,備足膠片

  (二)檢查、清潔洗片機和打印機各部分結構,檢查運轉情況,包括循環、補液、顯影和干燥溫度。

  (三)洗片機工作前先走廢片數張,并記錄走片時間是否正常。打印機每天工作前先reset,確定情況正常再進行日常工作,并裝滿膠片。

  (四)定期檢查、清潔暗盒有無破損、污跡,并做好記錄。

  (五)暗室工作人員應隨時關燈,非暗室工作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入內。

  (六)下班前進行安全檢查,包括電源、水源、空調、洗片機和打印機等,并做好桌面衛生保潔工作。

  七、ct室管理制度

  (一)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工作期間不得在機房內喧嘩,保持工作環境安靜。

  (二)機房內嚴禁吸煙,嚴禁吃零食,保持機房整潔。

  (三)工作人員不得擅自使用機器做工作以外的病人。

  (四)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應注意安全,防止意外情況發生。

  (五)維持機房溫度和濕度恒定,保證機器處于正常工作環境。

  (六)工作人員應愛護公物,托架等ct室一切附屬設備應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亂放。

  (七)護理人員應在每日工作結束前,對高壓注射器進行清理。

  (八)技師、醫生、護理人員的工作應遵守操作規程。

  (九)隨時做好對比劑過敏反應的搶救準備,定期檢查搶救藥品有無過期、搶救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十)應定期對機器做清潔、ct值校正等日常維護工作,并做好記錄。

  (十一)所有病人資料應及時保存,防止丟失。

  八、mri室管理制度

  (一)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工作期間不得在機房內喧嘩,保持工作環境安靜。

  (二)機房內嚴禁吸煙,嚴禁吃零食,保持機房整潔。

  (三)工作人員不得使用機器做工作以外的病人,一經查處,嚴懲不怠。

  (四)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應注意安全,防止意外情況發生(參照磁共振安全注意事項)。

  (五)維持機房溫度和濕度恒定,保證機器處于正常工作環境。

  (六)工作人員應愛護公物,線圈等mr室一切附屬設備應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亂放。

  (七)護理人員應在每日工作結束前,對高壓注射器進行清理。

  (八)技師、醫生、護理人員的工作應遵守操作規程。

  (九)隨時做好對比劑過敏反應的搶救準備,定期檢查搶救藥品有無過期、搶救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十)應定期對機器做清潔、勻場等日常維護工作,并做好記錄。

  (十一)所有病人資料應及時保存,防止丟失。

  九、dsa室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dsa機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持證上崗。

  (三)技術操作參數,如造影程序、對比劑總量、每秒流量須在醫生的指導下操作,由技師記錄。

  (四)dsa機未經操作人員許可,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

  (五)dsa機每周保養一次,做到干凈、清潔、衛生。

  (六)導管室按照無菌操作原則管理,嚴格執行相關管理條例,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

  (七)進入導管室見習、參觀人員,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在房間內不得隨意游走和出入。

  (八)入室人員均需戴口罩、帽子、穿白大衣、室內套鞋套或室內鞋。

  十、綜合讀片制度

  (一)設立專門的讀片室。

  (二)每天上午科主任帶領全科醫生、進修、實習醫生進行讀片。

  (三)值班醫師準備讀片內容,挑選疑難的、典型的或具有教學意義的病例,并收集這些病例的病史及各種影像檢查信息。

  (四)讀片時值班醫師匯報病史,分析影像,得出初步結論,并提出需解決的或存在的疑問,上級醫師進一步分析病例,綜合各種影像信息,相互印證,做出最終結論。

  (五)記錄疑難病例討論結果。

  十一、疑難讀片討論制度

  (一)定期舉行疑難讀片討論或每天綜合讀片時選取疑難病例,展開科室內討論。

  (二)定期或不定期與相關科室聯合讀片。明確分工,專人負責各系統的讀片,準備讀片內容并負責聯系相關科室的讀片。

  (三)重大疑難介入手術病例多科室聯合讀片,制訂最佳手術方案,并報院領導批準。

  (四)專人負責記錄疑難讀片結果。

  十二、影像診斷手術隨訪制度

  (一)明確分工專人負責各系統疾病的手術病例追查并作記錄,或每周安排人員負責手術病例的追查。

  (二)登記疑難病例定期安排醫師進行手術或臨床隨訪。

  (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手術隨訪結果討論,每年至少6次。

  (四)定期統計影像診斷的正確率。

  十三、設備專人負責與維修保養制度

  (一)設備專人負責制:每臺設備由專人負責維修保養工作。

  (二)設備定期維護(每三個月進行一次)

  1、設備機械性能維護:配重塊安全檢查裝置,各機械限位裝置有效性檢查,各種運動運轉檢查,操作完整性檢查。

  2、設備電氣性能維護:各種應急開關有效性檢查,透視曝光參數(kv、ma、mas)檢查。

  3、劑量檢測:每六個月進行一次。

  4、每日對ct、mri進行一次水模檢查。

  (三)設備日常維護(每日進行)

  1、每日開機后先檢查機器是否正常,有無提示錯誤等,如有必須先排除。

  2、對于x線機和ct機開機前必先warm-up后才能工作。對于mri機,工作前先查看液氦和氦氣情況,檢查水冷機工作狀態。

  3、每日工作完成后,需清洗機器上的臟物和血跡等。

  十四、導管室消毒隔離制度

  (一)執行《總則》和《手術室消毒隔離管理細則》。嚴格執行無菌操作的規程。

  (二)專人負責管理,術前必須穿手術衣,戴口罩、防護眼罩和帽子,按外科手術洗手規程洗手。

  (三)凡規定一次性使用的無菌醫療用品不可回收再用,一次性使用導管不得重復使用,醫用污染垃圾扔入黃色污物袋按規定統一處理。

  (四)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的藥產品,其說明書未規定一次性使用的導管,應按規定行去污染、清洗、滅菌等程序處理。

  (五)每次操作后做好終末消毒處理,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物體表面,每周大掃除一次,保持室內清潔干燥。

  (六)常規每天空氣消毒一次,必要時隨時消毒,并記錄在冊。每月空氣培養一次,如不合格時,應立即查明原因并消毒處理。

  (七)每月監測:手指、空氣、消毒液、操作臺、醫用器材(熏蒸、浸泡)。

  (八)保證新風機暢通。

  十五、介入診療圍手術期臨床管理制度

  (一)術前準備

  1、建立嚴格的病房會診制度,嚴格掌握介入診療的適

  應癥和禁忌癥。重大疑難介入手術實行主管領導審批制度。

  2、對擬進行介入診療的患者,手術醫師術前制定完善的診療方案,并詳細向患者或家屬說明本次手術的目的、方法、風險,取得其同意后并簽署同意書。

  3、術前1-3天作好相應的術前檢查,如心、肺、肝、腎功能,血常規、出凝血時間,對比劑過敏試驗、備皮、腸道準備、禁食等工作。做好導管室器械,醫療用品的消毒、滅菌準備。做好各類急救用藥,搶救措施的準備。

  (二)術中操作

  1、手術過程中,介入醫師嚴格遵守各項規范化介入診療操作原則與技術,如無菌操作原則,熟練輕柔的操作技術。

  2、介入診療醫師對患者術中的生命體征變化及其意義須十分了解,并掌握各類危急癥的急救用藥和搶救措施。

  3、對于重大手術或有嚴重心、肺合并癥的患者實行介入診療術時應與相關臨床專科醫師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手術。

  (三)術后處理。

  1、手術部位的包扎、壓迫止血。

  2、24小時內密切觀察患者生命體征的變化。

  3、按法規、條例嚴格書寫相關病歷及診療護理記錄。

  4、針對各類疾病實施介入治療術后的常規處理。

  十六、機房管理及機器操作管理制度

  (一)非本科醫技人員、嚴禁操作本科x光機、ct機、mri機、dsa機、洗片機等醫療設備及計算機。

  (二)本科醫技人員必須先了解影像設備的使用常規,遵守操作規程,經培訓合格后,方可獨立使用影像設備。

  (三)進修、實習人員必須在帶教老師指導下,操作機器。

  (四)保持機房清潔衛生,每天上班時,必須清潔機房,清潔機器,發現故障及時與技術組聯系,并向科室主任匯報。

  (五)使用機器時,合上電源,開機后必須等待自檢顯示正常后,方可使用。機器使用完畢,嚴格按操作程序關機。

  (六)曝光過程中,禁止改變任何參數,以防機器損壞。

  (七)機器設備保養、維修工作由專人負責,每周保養維修一次,建立機器設備使用日志及故障維修檔案并認真做好記錄。

  (八)嚴格控制非工作人員進入機房控制室。

  (九)機房內嚴禁吸煙。

  十七、放射科放射線防護制度

  (一)放射防護原則

  在實施放射防護工作時,必須對利益、代價和效果進行權?,以求付出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大的防護效果。盡可能做到放射實踐的`正當化、放射防護的最優化,保證個人所受輻射劑量不超過國家防護規定的相應限值,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采取各種防護措施,使人體受照射劑量保持在可以合理達到的最低水平。

  (二)防護措施

  1、放射科工作人員必須加強放射防護意識,具

  有明確的針對工作人員和患者以及環境的輻射防護措施,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

  2、機房建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輻射防護的要求,并經有關專業輻射檢測部門檢測,達到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以保證周圍環境無輻射污染。

  3、放射科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范,在保證檢查質量的前提下,盡量降低照射條件,減少患者的輻射劑量。

  4、對受檢者的非檢查部位中的敏感部位(性腺區)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5、懷孕婦女一般情況下禁止照射,因搶救生命等特殊情況必須行放射檢查時須經上級批準并征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

  6、盡量避免非受檢者進入操作現場,對因病情需要必須陪同患者進入機房的家屬須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7、放射工作者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建立個人健康檔案,定時參加體檢。工作中必須按規定佩帶個人輻射劑量檢測計,定時檢測并記錄入檔。禁止超劑量、長時間在輻射環境下工作。

  放射管理制度11

  1.經手術行病理檢查的疑難病例,均列為診斷隨訪對象。

  2.每月派專人到臨床科室進行追蹤隨訪。

  3.隨訪內容包括病人的影像檢查診斷、臨床診斷、術中所見、病理組織學診斷等,并逐項記錄,特殊情況應在備注中說明,以備復核。

  4.隨訪的目的主要作為醫療質量和效率的考核依據;其次作為積累經驗,以利提高診斷水平。

  5.每月定期將追蹤病例集中,由CT、普放組共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提高診斷質量。

  6.年終將追蹤的'病例匯總,由專人保管,作為醫學資料存檔。

  7.隨訪時應認真聽取臨床醫生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匯報科室以便整改。

  放射管理制度12

  一、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和《放射工作衛生防護管理辦法》,主動接受并積極配合監督部門開展工作。

  二、建立放射防護管理機構,設置專(兼)職放射防護管理人員,并有效地開展工作。

  三、放射工作場所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健全的操作規程、崗位職責、輻射防護措施和輻射事故應急措施。

  四、對新建、改建、擴建放射工作場所,及時辦理預防性審批和驗收手續。

  五、放射工作人員按時接受個人劑量監測和放射防護知識培訓,并做好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健康體檢工作;放射工作人員必須持《放射工作人員證》上崗。

  六、放射工作場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明顯的放射性標志,其他入口處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和防護標準的要求,設置安全和防護設施以及必要的.防護安全聯鎖、報警裝置或者工作信號。

  七、射線裝置的生產調試和使用場所,配備具有防止誤操作,防止工作人員和公眾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八、當發生輻射事故時,立即保護好現場,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公安機關、環保部門報告;防護負責人,主管人員,防護人員應迅速提出全面處理事故控制和救治方案,認真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并協助組織實施;將可能受到輻射傷害的人員送至當地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醫院或者有條件救治輻射損傷病人的醫院,進行檢查和治療,或者請求醫院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采取救治措施。

  放射管理制度13

  一、放射科質量與安全管理團隊人員由科主任和具備資質的質量控制人員組成,科主任任組長。

  二、參照國家、軍隊法律法規,行業規范和醫院的相關制度制定放射科質量與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工作人員崗位職責、操作規范、診療指南與質量安全指標。

  三、放射科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監督上述制度、職責、規范的落實。

  四、強化科內人員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培訓與考核。

  五、定期進行放射科全員醫療質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樹立質量和安全意識,提高放射科全員醫療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的參與能力。

  六、建立醫療風險防范體制,按照規定報告醫療安全事件與隱患缺陷。

  七、每月進行一次質量與安全管理團隊活動,查找提出改進措施,并作出前期的質量改進效果評價。提高放射科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能力,每次活動要有記錄。

  放射管理制度14

  一、健康查體對象

  新從事放射工作、已經從事放射工作和調離放射工作崗位前的放射工作人員。

  二、健康檢查機構和檢查項目

  健康檢查機構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從事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承擔。

  檢查項目按國家《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管理辦法》規定的《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檢查項目》進行。復查時根據需要相應增加檢查項目。

  我院放射工作人員的健康要求按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標準執行。

  三、健康檢查管理

  (一)就業前健康檢查

  就業前查體是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標準的重要部分,是全部醫學檢查的基礎資料,其檢查結果可為后期檢查和意外事故等作對比和參考。

  對新參加放射工作的人員,由其所在科室主任提出書面培訓、從業申請,送至設備處,由設備處統一安排、及時組織新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對沒有接受上崗前健康檢查的人員,暫不能從事與放射有關的工作;經檢查,對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員健康要求的人員,另行安排其非放射工作。

  (二)上崗后健康檢查

  1對上崗后的放射工作人員,當在相應工作條件下連續工作一年所接受的照射很少有可能超過年劑量當量限值的`30%,但有可能超過10%(乙種工作條件)時,每1~2年組織一次職業健康檢查。當工作人員在相應工作條件下連續工作一年所接受的照射有可能超過年劑量當量限值的30%(甲種工作條件)時,每年應進行全面醫學檢查一次。

  2查體中發現結果異常者,及時安排復查。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放射工作人員,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

  3發現不宜繼續從事放射工作的健康狀況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放射工作人員,及時調離原放射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4對具有專門技術、經驗豐富的放射學專家或技術人員,其健康情況有不符合健康標準者,應慎重、仔細的權 對社會和個人的利弊決定是否限制或停止其放射工作。

  (三)離崗前健康檢查

  對調離放射工作崗位的放射工作人員,在離崗前應組織其職業健康檢查。

  (四)應急和事故照射人員的健康檢查

  放射工作中,一旦出現卡源、射線裝置失靈等事故照射時,對參加應急處理的人員或事故照射的人員,應及時組織搶救和進行健康檢查,對需要進行醫學觀察的,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檢查項目和頻度進行醫學隨訪觀察。

  (五)健康檢查結果處理

  健康檢查結束后,應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本人,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本人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中,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終生保存。

  (六)特殊人員的健康管理

  1未滿18歲,不宜在甲種工作條件下工作,16~17歲允許接受為培訓而安排的乙種工作條件下的照射。對確診已妊娠的放射工作人員已從事放射工作的孕婦、授乳婦不應在甲種工作條件下工作,妊娠六個月內不應接觸射線。以前接受過5倍于年劑量限制

  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員,不應再接受事先計劃的特殊照射。

  2身患嚴重的呼吸、循環、消化、造血、神經和精神、內分泌、免疫系統疾患者;身患嚴重皮膚病、視聽障礙者;身患惡性腫瘤和妨礙工作的復發性良性腫瘤;手術后不能恢復正常功能者;未完全恢復的放射性或其他職業疾病者,應由授權的醫療機構和醫師根據疾病的過程、性質,確定該工作人員是否適合繼續從事放射工作。(具體疾病以GBZ98一20xx為準)

  3對疑似職業性放射病病人,應及時安排其進行職業性放射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疑似職業性放射病病人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院方承擔。

  四、保健

  (一)放射工作人員的保健補貼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臨時調離放射作業崗位者,可繼續享受保健津貼,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正式調離放射作業者,可繼續享受保健津貼一個月。

  (二)根據工作場所類別和從事放射工作時間長短,在國家規定的其他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員每年可享受保健休假2~4周。對從事放射作業滿20年的在崗人員、依據劑量監測記錄及健康查體結果需要休假、療養者,可利用休假時間安排2~4周的健康療養。由健康查體單位提出建議,設備處書面通知人事處、本人所在科室及本人。休假時間、薪酬等按國家相關法令執行。

  (三)放射工作人員的工齡計算,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xxx醫院

  20xx年08月25日

  放射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了按照公司的要求,加強本部門對使用、存儲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確保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部門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的存儲、使用、轉移、運輸。

  3、人員要求

  3.1全體人員必須充分重視并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

  3.2所有進行與放射源工作有關的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健康檢查、放射防護專業知識和相關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后獲得“放射衛生防護知識培訓證”,并持有“放射工作人員證”方可上崗。

  3.3工作人員要預先正確戴好個人劑量計和個人劑量報警儀,提前做好實驗的全部準備工作。

  4、總則

  4.1本部門涉及放射源的實驗在使用放射源前需按照公司的《操作輻射源放射防護一般準則》制定詳細的本部門“放射源安全管理規定”,并報放射防護安全管理小組審批備案。

  5、放射源的存儲

  5.1放射源存儲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實行雙人雙鎖制度,一人負責門禁卡和密碼,一人負責鑰匙,不得將其隨意更換或交與他人保管,必須由兩位管理員同時開門方能進入源室。

  5.2放射源存儲室和各放射源罐要有明顯的放射性標志牌,以及核素名稱、編號、活度等資料。

  5.3除了放射源室管理員和放射源領用人員,其它無關人員嚴禁進入源室。

  5.4放射源必須存放在屏蔽罐中,確保其開關(鉛罐蓋)處于閉合狀態;并將鉛罐保存在源室內的保險柜中,而且要分類、分項存放,不得隨意挪動保險柜的位置。

  5.5放射源室內不能存放非放射性物品,嚴禁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物品存放在其附近。

  5.6放射源的資料健全,認真填寫《放射源管理記錄本》,內容包括、核素名稱、編號、活度、生產(刻度)時間、生產單位、鉛罐口的劑量率等,《放射源管理記錄本》不允許撕毀和缺頁。

  5.7放射源使用者領用放射源前,需按照規定填寫《放射源使用申領審批單》,申領者及其部門放射安全負責人、放射源室放射安全負責人簽字后才能生效,放射源管理員不得將放射源隨意交予他人使用。

  5.8放射源進出源室,管理員和領用者都必須在交接前嚴格檢查放射源是否完好無損,并用環境劑量率儀測量鉛罐口的劑量率,與原始記錄進行對比,確認無誤后雙方簽字認可。

  5.9放射源室管理員必須督促放射源領用者按時歸還領用的放射源。

  5.10日常管理

  1)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重大活動前,必須及時進行全面的檢查,并提交自查結果(按照放射防護安全管理小組的通知執行)。

  2)源室管理員每周自查一次,并認真填寫《放射源安全檢查記錄》。

  3)源室內要保持衛生清潔。

  4)嚴禁在源室內飲食、吸煙。

  5)放射源出入室后要清理工作現場,消除事故隱患。

  6)設置錄象監控員,保證其電視監控設備的正常運轉,每周自查一次,查看錄象監控記錄是否有異常狀況。

  7)定期檢查滅火器、紅外防盜報警器、電視監控系統、個人劑量報警儀、環境劑量率儀的工況,確保這些設備能夠正常工作。

  8)每次進出源室前后,仔細檢查源室門和保險柜是否處于鎖好狀態。

  9)每天下班前應檢查放射源是否都已入庫,并且按照要求存放。

  10)定期進行源室內及其周圍的劑量監測工作。

  6、放射源的`使用

  6.1放射源使用者首先要做好實驗的準備工作,放置好防護用品。

  6.2放射源使用者需預先按照規定填寫《放射源使用申領審批單》,其本人及部門放射安全負責人、放射源所屬部門放射安全負責人、放射源室放射安全負責人四方簽字后才能生效,憑《放射源使用申領審批單》到放射源存儲室辦理領用手續。

  6.3放射源在領用和回交的過程中,領用人員和放射源管理員要檢查放射源是否有破損,用劑量率儀測量鉛罐口劑量率,并與原始記錄進行對比,確認無誤后雙方簽字確定。

  6.4放射源在到達實驗工作場所前,操作人員不得打開鉛罐蓋,保證放射源始終密封在鉛罐中。

  6.5操作人員在打開鉛罐取出放射源之前,必須事先設立輻射防護安全控制區(邊界劑量按小于1usv/h控制),并懸掛明顯的警示標志牌,防止其他人員誤入;必要時,設專人警戒。

  6.6使用放射源時,需用專用的鑷子夾取,不得用手直接接觸放射源,輕取輕放,保證源的完整性;并且盡可能減少與源接觸的時間,每完成一次實驗應將放射源放回鉛罐中或關好屏蔽罐的防護門。

  6.7放射源領用者必須負責放射源領出源室到還回源室前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嚴禁杜絕放射源處于失控的狀態。如果實驗中途不再使用時,領用者要負責照看,實驗結束應立即歸還源庫,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設“小倉庫”。

  6.8實驗結束后,應對放射源得工作場所進行環境劑量監測,確保沒有將放射源遺漏在工作場所。

  6.9操作人員完成工作后應立即洗手,身體其它裸露部位如果接觸到放射源、鉛罐、鉛磚等物品也應立即清洗。

  7、放射源的運輸轉移

  7.1放射源離開或進入密云基地必須上報放射防護安全管理小組審批備案,并需要制定詳細周密的《放射源運輸轉移方案》。

  7.2嚴禁隨身攜帶放射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進入公共場所。需用公司車輛運輸放射源時,必須向行政部說明運輸的內容,并報放射管理小組審批備案。

  7.3放射源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擺放牢固、穩妥;運輸車輛中途停車時,要有專人看守;除司機、押運員外,不允許搭乘其它人員。

  7.4運輸前必須經輻射防護部檢測其劑量水平,各類人員座位處的輻射水平不超過0.02msv/h。

  7.5其他詳細事宜按照gb11806-20xx《放射性物質安全運輸規程》執行。

  8、應急措施

  8.1發生放射安全異常情況(包括人員誤照射,放射源損壞、脫落等),必須立即向本部門放射安全負責人和放射安全管理小組報告,采取妥善措施,撤離人員、保護現場,減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響。

  8.2發生放射源丟失、被盜事故時,必須立即報告本部門放射安全負責人和放射安全管理小組,并且保護好現場,密切配合公安、衛生、環保部門工作,以便迅速查找、偵破。

  8.3發生火災時,火勢較小時,應立即用干粉滅火器撲滅火源;如火勢較大無法撲滅時,應迅速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本部門放射安全負責人和放射安全管理小組,以便及時處理滅火后的具有放射源的現場。

  8.4實施細則按照《放射事故及意外事件應急處置預案》(ntrpd/m-05001)執行。

  9、相關記錄

  9.1《放射源管理記錄本》

  9.2《放射源使用申領審批單》

  放射管理制度16

  一、為保障放射工作人員、病人的健康與安全,使醫用放射源更好地為人民的健康服務,根據國家頒布的《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操作、管理醫用放射源的人員,就業前進行專業和輻射防護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員證》者,方能從事該項工作。

  三、一切放射源(如co-60等)投入使用前,須申報法定監測部門監測合格后,有關證件辦理齊全,方可使用。

  四、工作人員必須正確應用防護知識,加強自身防護,正確使用設備,提高操作技術,減少射線照射。

  五、工作人員應注重病人和家屬的防護,關鍵把握好醫用放射源使用的必須性、合理性,設備性能的有效性。

  六、加強劑量監測及管理,一切治療設備經換源或大修后,必須重新檢測確認后,方可使用。工作人員應按規定接受個人劑量監測,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設立防火、防盜、防泄漏、防搶劫等安全措施,指定專人保管。

  八、機房內外照射的水平滿足防護要求。

  九、對于廢源,按照《放射源處理辦法》的規定,醫院委托中國核動力研究院按簽約合同處置。放射性同位素藥盒的廢品、廢物必須儲存十個半衰期后,再按規定處理。

  放射管理制度17

  一、采礦公司所屬單位在計劃、購置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之前,除了給環保中心報批外,同時報醫療管理中心審批。購置申請未批準前,不得購置。

  二、在新建、改建、擴建放射工作場所的放射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竣工驗收同意后,可到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購置手續。

  三、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必須參加健康檢查,接受放射防護專業知識和相關法規知識培訓,獲得《放射人員健康證》,方可從事放射性同位素專業,在崗位工作中必須佩帶劑量牌,并接收有醫療機構資質單位的職業健康監督。

  四、發生放射源事故實行部門負責,分級管理和報告。發生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事故。醫療管理部門協助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及公安部門調查。

  五、放射工作單位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地址、場所、生產工藝流程、原材料或者衛生許可規定的項目,在三十日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變更手續制度。對車間班組負責人更換,要認真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交接班手續。

  六、從事放射工作單位的負責人,根據本單位情況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單位的放射防護工作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場所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危險場所設警示牌標志。

  七、禁止將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同位素設備或者射線裝置轉讓、調撥、出租給無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

  八、放射工作單位建立健全放射防護管理制度。

  (一)設立放射防護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放射防護管理人員。

  (二)建立放射工作管理檔案,定期對放射工作場所及其周圍環境進行放射防護監測和檢查。

  (三)組織本單位放射工作人接受放射防護法規、專業技術的'知識培訓。

  (四)制定并落實放射事故預防措施與應急預案,發生放射事故,應當按有關規定報告。

  (五)從事放射防護管理和現場接觸放射線專業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保健津貼。

  九、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單位,有下列情況給予處罰:

  (一)發生先購置放射源后審批許可證,并已使用的單位。

  (二)未經培訓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員證》,而從事放射工作的。

  (三)未經上崗前健康檢查而上崗的。

  (四)上崗后未進行按規定健康檢查,沒有建立個人劑量檔案的。

  (五)對放射工作許可登記證過期或超過許可登記范圍使用、運輸、儲存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造成放射事故的。

  (六)對發生放射事故隱瞞不報或者弄虛作假的。

  (七)發生放射源物質泄露事故、失竊造成嚴重后果的。凡有以上情況將按照《放射工作衛生防護管理辦法》對法人代表和用人單位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

  放射管理制度18

  放射源身份管理制度是放射源安全監管體系的有效組成部分之一,旨在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的放射源具有唯一性編碼。其作用類似于居民身份證,只是適用對象不同而已。透過放射源唯一性編碼可明白放射源生產的國家和單位、放射源核素、該核素的原子質量、源生產年份、源生產的序列號或批次號以及放射源類型等。實施放射源身份管理,使我們能更好地實現信息共享,從放射源源頭控制放射源,從而最大限度地防止無主源及失控源的產生,加強放射源安全管理。

  為加強放射源安全管理,保障輻射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家環保總局組織制定了《放射源編碼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對密封放射源實行分類身份編碼管理。遼寧省環境保護局根據國家局的有關要求和我省實際狀況,于20xx年9月12日下發了《關于加強密封放射源身份管理工作的通知》(遼環函[20xx]235號),建立了我省密封放射源身份編碼管理制度,要求每枚放射源務必具有唯一編碼,放射源編碼卡與密封源固定到一齊,始終伴隨密封源流動,在放射源從生產到處置的全過程中做到“一源一碼一卡”。

  1.放射源身份管理制度

  放射源身份管理制度即自20xx年1月1日后對國內生產的所有放射源,由國內生產單位根據《放射源編碼規則》編制12位編碼,并如實填寫“放射源編碼卡”;對于20xx年1月1日從國外進口的所有放射源,放射源進口單位到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進口備案手續時,申領放射源編碼,并如實填寫放射源編碼卡;對于20xx年12月31日以前國內生產或國外進口的'所有放射源,由各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編碼規則和序列號分配表進行編碼,所有放射源產品序列號統一排序。輻射工作單位向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領編碼,并如實填寫“放射源編碼卡”;輻射工作單位在申領編碼時應如實帶給放射源生產單位(生產國)、核素、出廠日期、出廠活度等必要資料,并對編碼卡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放射源編碼卡樣式如下:

  A.字體均為五號宋體,應為刻印,不得手寫。

  B.編碼卡材料要適合存檔和長期保存,推薦使用金屬或PVC磁卡材質。C.編碼卡標準尺寸為5.6厘米×9厘米,可根據容器大小按比例調整尺寸,但應以便于識別為準。填寫說明:

  1.國家編碼為按《放射源編碼規則》編制的編碼。

  2.核素名稱用漢字和核素符號填寫。如:鈷-60,Co—60。

  3.源外形尺寸填寫源本體形狀和尺寸。如:圓柱體,φ8×10mm,立方體,2×2×2mm。

  4.標號為生產單位刻印在源本體或包殼上的編號。

  5.本卡不能留空,不清楚的項目填“未知”。

  2.放射源編碼格式

  放射源編碼由12位數字和字母組成,其中:

  第1-2位:國內生產的放射源,為生產單位代碼,用兩位數字表示,詳見表10;國外生產的,為生產國家代碼,用兩位字母表示,詳見表11。

  第3-4位:為出廠年份,用年份后2位數字表示。如20xx年出廠的放射源,則填寫04。放射源于20xx年1月1日前出廠且年份不清楚的,填寫NN。

  第5-6位:為核素代碼,常見核素代碼見表9。20xx年1月1日前出廠的放射源且本項不清楚的,填寫NN。

  第7-11位:為產品序列號。

  第12位:出廠時放射源類別。分為1、2、3、4、5類源,分別填寫1、2、3、4、5,不清楚的填寫N。

  例:

  (1)生產單位排定產品序列號時,應按出廠年份和核素類別分類后,再排定順序。如:

  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20xx年生產的Cs-137放射源,由生產單位分配產品序列號為00001,出廠時為3類放射源,則其編碼為:0405CS000013;該廠20xx年生產的Po—210放射源,由生產單位分配產品序列號為00001,出廠時為3類放射源,則其編碼為:0405PO000013。

  (2)對于20xx年12月31日(含)以前生產的放射源,各省排序時,可不再區

  分出廠年份、核素和生產單位(生產國),而將所有放射源統一排序。如:

  20xx年從美國進口的Co-60放射源,在北京使用,如果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在分配的“00001—05000”號段內為其排定序列號為00001,出廠時為4類放射源,則其編碼為:US03CO000014;

  20xx年北京原子高科核技術應用股份有限公司出廠的Cs—137放射源,在北京使用,如果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在分配的“00001—05000”號段內為其排定序列號為00002,出廠時為4類放射源,則其編碼為:0102CS000024。

  表9常見放射源數據簡表

  表10國內生產單位代碼表

  表11部分國家名稱代碼

  (引自《世界各國和地區名稱代碼》GB/T2659—20xx)

  3.放射源編碼規則說明

  A.本規則所稱放射源均指密封放射源,但不包括用于醫學治療中植入人體的種子源。

  B.半衰期大于或等于60天的放射源(以下簡稱放射源)務必按照本規則編12位編碼,半衰期小于60天的放射源能夠不編碼。

  C.生產單位包括生產放射源的單位和利用放射性物質加工或分裝放射源的單位。輻射工作單位是指從事放射源生產、進口、出口、銷售、使用、貯存等業務且擁有放射源的單位。

  D.放射源編碼由12位數字和字母組成,分別表示生產單位(或生產國)、出廠年份、核素代碼、產品序列號、放射源類別等資料。每個放射源具有唯一編碼,同一編碼不得重復使用。

  E.放射源編碼要填入放射源編碼卡。對于放射源與包裝容器或含放射源儀器設備永久固定在一齊的,放射源編碼卡應固定在容器或設備的明顯位置;對于放射源與包裝容器或含放射源儀器設備不固定在一齊的,在裝有放射源的容器或設備的明顯位置應設插槽,放射源編碼卡插入插槽內。放射源編碼卡務必伴隨放射源從生產到處置的全過程,放射源發生轉移時,“放射源編碼卡”務必隨放射源共同轉移。

  F.對于20xx年1月1日后國內生產的所有放射源,由國內生產單位依據本編碼規則編制12位編碼,并如實填寫放射源編碼卡。產品序列號應按照出廠年份和核素分類排序。編碼應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G.對于20xx年1月1日后從國外進口的所有放射源,放射源進口單位到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進口備案手續時,申領放射源編碼,并如實填寫放射源編碼卡。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編碼規則進行編碼,產品序列號應按照出廠年份和核素分類排序。

  H.對于20xx年12月31日以前國內生產或國外進口的所有放射源,由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編碼規則進行編碼,所有放射源產品序列號統一排序。輻射工作單位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之間向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領編碼,并如實填寫放射源編碼卡。放射源已按本規則進行編碼的,不得再次申請編碼。

  I.輻射工作單位在申領編碼時應如實帶給放射源生產單位(生產國)、核素、出廠日期、出廠活度等必要資料,并對編碼卡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J.放射源被處置或由生產單位回收或回到原出口國的,處置單位或生產單位或負責辦理廢源回到出口國手續的單位應在30日之內向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編碼注銷手續。

  放射管理制度19

  1、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及放射工作管理人員要加強《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放射衛生防護條令學習,要依法進行工作。

  2、新畢業、新調入放射科、放化療科、核醫學科工作人員就業前必須進行健康查體、防護知識培訓和操作規章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崗。

  3、從事放射工作人員每半年在本院進行一次體檢,每兩年到市職防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記入健康檔案。

  4、定期、不定期對放射工作人員組織健康療養,定期對放射工作人員進行防護知識強化教育培訓。

  5、放射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個人劑量計上崗,每兩月更換測試一次,結果記入個人劑量計檔案。沒有劑量計監測結果不能參加職業性放射病評定。無故損壞丟失者由個人負責賠嘗,不配戴個人劑量計,不準上崗。

  6、新建、擴建、改建放射場所總務部必須履行預防性監督程序。更換新機器、購置放射源,醫工科必須向保健部申報,辦理使用許可證。

  7、定期進行放射場所、射線裝置及影像的質量監督監測工作。若不達標,需治理后方可從業。

  8、保健部負責建立從業人員放射衛生檔案、體檢和更換劑量計等工作,進行放射防護知識的強化教育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9、醫院放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放射科、核醫學科、放療科的.放化射防護問題,定期進行檢查并將考核結果與科室獎金兌現。

  放射管理制度20

  1、全科室人員必須把醫療護理質量放在工作的首位,強化質量意識,自覺接受醫療質量管理小組的檢查監督。

  2、認真落實和嚴格執行科室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成立由科主任領導的,包括診斷和投照技術組及導管組人員組成的醫療質量管理小組,負責科室診斷和投照技術質量管理工作。

  4、堅持實行每日早間集體讀片制度和疑難病例討論制度;規范診斷報告的`書寫。

  5、堅持實行技術讀片制度,由醫療質量管理小組人員對照片質量進行講評。

  6、加強質量管理力度,嚴肅制度的落實情況檢查。

  7、明確各級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三基”培訓,定期進行考核。

  8、加強影像資料的管理,實行入庫前再次檢查核對和借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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