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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1-07 11:43:4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

  (一)、值班人員應熟悉學校各重要部位所在的位置,以確保發生情況及時應對。

  (二)、值班人員應確保于當日7:30至次日7:30,在監控室通過熒屏監控全校安全情況,不得擅離崗位,在崗時不得關燈,下班后關好燈及門窗。

  (三)、關注'110'紅外報警器布防。有特殊情況與相關科室人員聯系后及時做撤防處理,待人員離開防區后及時布防,并做好記錄。

  (四)、值班人員在當班日內無論有無情況都應做好每天的值班記錄并及時反饋。

  (五)、當發現有刑事、治安案件或火災等突發事件,應立即報警,并同時向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報告。

  (六)、做好室內及設備的清潔衛生工作。

  (七)、嚴守保安紀律,保護相關密碼。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規范變電站安全管理,確保生產過程的人員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分公司管轄范圍的運用中的變電站及在這些變電站的生產區域內從事施工、檢修、運行維護、裝卸物資及其他作業的所有人員(以下稱作業人員)。變電站運行人員及其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管理人員,都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進入變電站的作業人員,在開工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在作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原部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簡稱《安規》)的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四條作業人員進入變電站工作,必須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工作許可由變電站運行當值具有“工作許可人”資格值班人員負責辦理,并經當值值班長同意后方可進入生產區域作業。

  (1)工作許可手續必須按照《安規》要求執行。

  (2)對變電部以外的單位來變電站工作所填寫的工作票,必須實行“雙簽發”。

  (3)對工作區域在變電站內但不屬變電部管轄范圍的高壓設備上工作(如各縣局在10kv出線構架電纜頭以外的設備上工作),其工作票可不需變電部“雙簽發”,但需實行“雙許可”,即其工作須經當值運行負責人許可,并在工作票備注欄中簽名;其他不需辦理工作票的工作,須征得當值負責人的同意。

  (4)對變電部以外進站工作的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負責人資格由生技部審核后書面通知變電部,由變電部轉發各變電站。工作負責人在辦理許可手續時必須出示工作證。

  (5)工作許可前、后人員管理:

  ①工作許可手續未辦妥前,作業人員只允許在指定地點集中待命,不得擅自進入作業現場。

  ②工作許可人在完成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后,還應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善;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注意事項。

  ③完成工作許可手續后,工作負責人應在工作現場向工作班所有人員宣讀工作票,并進行安全情況交底后,才開始作業。

  第五條作業期間,作業人員必須按《安規》規定,執行工作監護制度,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

  (1)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對工作班人員的安全認真監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行為,專責監護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2)在鄰近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有專人監護。

  第六條工作終結前、后的人員管理。

  (1)工作結束,在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前,所有現場作業人員必須全部撤離工作現場,由工作負責人清點無誤后,再辦理工作終結手續。

  (2)工作終結手續辦理后,作業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工作現場和其他生產區域。

  第七條外來施工單位管理。外施工單位指分公司以外的單位。除按以上第三至第六條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工程開工前,外施工單位須憑工程主管單位出具的安全考核證明(該證明須復印一份報生技部),到變電部辦理“進站施工許可證”。未取得“證”者,一律不準進站工作。

  (2)作業人員持“進站施工許可證”,并佩帶胸前,方可進入變電站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3)外來施工單位應加強對作業人員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管理,施工過程必須實現嚴格的工作監護。

  (4)如果施工超出承包合同所規定的范圍,必須由施工單位重新擬訂安全技術措施,報發包方負責人同意后,由有關單位實施完善,方可施工。

  (5)工程施工結束后,外來施工單位應把作業人員“進站施工許可證”收回,統一交變電部注銷。

  第八條作業現場安全管理。

  (1)作業人員應自覺遵守變電站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落實防火、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的安全措施。

  (2)作業區域與帶電設備區域須設置網狀安全圍欄。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持有上崗證。

  (4)動火工作必須嚴格按動火工作管理制度,辦理相應級別的動火工作票。動火工作票的審批手續應齊全、符合要求,安全措施必須正確完善,動火工作現場監護人員必須到位。

  (5)現場的消防設施、器材應完好可用,滅火器材使用后要進行登記,并通知主管部門及時調整和增補。

  (6)凡移動防鼠擋板,須事先征得值班負責人的答應,防鼠擋板一旦移開,其門口應有移動擋板的班組派員負責看守,直至恢復為止。在增放電纜、需開挖電纜溝隔墻洞穴的工作場地,須有人在場看守,遵循“誰施工、誰負責恢復”的原則,謹防小動物事故的發生,并須符合電纜防火規定。

  (7)現場施工用電,執行原電力部頒發的《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分公司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電源管理規定》的規定。

  (8)在站內作業的車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防止觸及電氣設備或碰撞構支架;與生產工作無關的車輛不準進入生產區域;特種作業車輛應專人監護;嚴禁在變電站內學習駕駛機動車輛。

  (9)作業現場必須保持清潔,做到“三不亂”(電線不亂拉;管道不亂放;雜物不亂丟),工作結束后應清理現場油污、雜物等。

  (10)變電站運行值班人員、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管理人員,對作業現場進行巡視、檢查時,如發現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行為,應及時指出,限期改進。

  (11)進入變電站生產現場的人員,一律必須戴安全帽;電氣工作人員必須穿合格的工作服。凡不符合要求者,當值運行人員有權禁止其進入。

  第九條本規定解釋權屬生技部。各單位部門在執行中若發現問題,請立即向生技部反映。

  第十條本規定于印發之日起施行。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3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是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一現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治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現任事故。

  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安檢股。

  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池塘、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安全又可靠。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4

  (一)、倉庫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類物資、器材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金、銀等貴重金屬、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實行:雙從管理、雙人鎖、雙人帳目、雙人收發、雙人清退的“五雙”制度。提貨單據、憑證、印章專人保管,班后鎖入櫥內。已發貨的單據須當場加蓋注銷章或有發貨人簽名,并每日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二)、庫內不設更衣室、休息室,辦公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料搭建擱層。庫房內的加工間和發貨、保管員辦公室應當單獨設置或與庫房有隔離設施。除經消部門許可外,不準在庫房周圍搭建貨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庫內外主要過道暢通。經常保持庫區和庫房的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嚴禁庫內吸煙。危險品庫區不準吸煙、用火。

  (三)、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電爐、電熱杯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置,不應當使用超過60瓦以上的燈炮,燈頭等物品應保持安全距離,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

  (四)、庫房(含門、窗)必須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戶需加裝鐵柵欄等防范設施,庫房門配備大號掛鎖。倉庫必須制定倉庫管理、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庫房,無關人員不得入內,離庫時閉離、鎖門、斷電。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堅持“誰的崗位,誰負責”的原則,維護學校穩定,保護國家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把學校建成為安全文明校園,全體教師都應承擔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職責。同時也應受到一定的獎勵,為體現獎罰分明,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獎懲制度。

  1、年初各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2、學校根據每月考核結果,給予有關人員一定金額獎勵。

  3、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4、學校對不符合規定的與不按規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告誡。

  5、凡是被警示和告誡的,要及時認真總結對照檢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6、安全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凡發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個等次。

  7、學校對安全監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勵。

  8、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并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

  9、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采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考核辦法:

  1、經考核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發的,定為一合格等級,全額發放績效工資。

  2、對于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據情節輕重扣發安全考核獎:

  (1)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間未關電燈、電器、鎖房門等,但未造成較大影響的,除加強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責任人本季度安全獎50元。如值班不到崗、擅自離崗或未履行崗位職責,扣除責任人20%績效工資。

  (2)由于工作失職或失誤,發生火災、失竊等安全事故,造成財務較大損失(100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的,扣除直接責任人30%績效工資,并視情節輕重程度,賠償學校經濟損失。

  (3)嚴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根據情況扣除直接責任人、安全責任人、50%績效工資,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3、對積極主動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各種安全事故發生或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作出顯著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將予以通報表揚,并給予一定獎勵。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6

  在幼兒園安全是工作中的重點,特別是幼兒的安全。幼兒園安全工作是一項涉及全園各個部門的工作,幼兒園作為集體保育和教育機構要對全體幼兒的安全負責,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是保證幼兒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幼兒園的安全工作,特別是幼兒的安全是至關重要的,幼兒年齡小缺少安全知識經驗,缺乏獨立行為能力,然而又好奇、好動、好探索。在活動中對危險事物不能作出正確判斷,不能預見行為后果,面臨危險時不會保護自己。幼兒園作為集體保育和教育機構要對全體幼兒的安全負責,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是保證幼兒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幼兒園安全工作是一項涉及全園各個部門的工作,如:門衛,場地設備安全,活動安全等,在管理上高度重視,要教育全園教職工認真對待這項工作,同時加強有關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落實,使園內各項活動的開展均能以孩子為中心,注意各種活動的安全保護問題。

  一、安全工作管理要求

  1、強化全園教職工的安全意識。

  幼兒園安全工作涉及全園各個部門。因此,要提高全園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形成全園重視安全工作的局面,園領導及個部門負責人應注意隨時督促,提醒教職工要做到人到心到,不擅離崗位,對孩子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嚴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2、清除環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加強預見性。

  幼兒園的設施、設備的不安全因素,是造成幼兒意外傷害的原因之一,要注意設施、設備的經常性維修,定期檢查,控制環境中的不安因素,將園內不安全因素降至零,事先預料可能發生的危險,加強防范,保證幼兒安全。

  3、注重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和安全意識,掌握安全常規和重視組織幼兒活動中的不安全問題。

  好奇、好動、好探索是幼兒的天性,不能因重視幼兒的安全而限制禁止幼兒的活動,應該在重視環境和組織工作安全個前提下,注意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和安全意識,加強幼兒安全常規教育,從根本上做好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教育孩子在游戲中不能擁擠,避免碰撞。

  4、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完善。

  根據我園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并堅持嚴格執行,要明確規定各個崗位安全工作的內容,及各環節要注意的問題,要注意對幼兒、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和宣傳,使安全制度廣而周知。還應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經常性督促指導,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找原因。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

  (一)、維護幼兒安全的原則:

  1、防患于未然,加強預見性。事先預料可能發生的危險,如:對戶外活動場地或設施能意識并發現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這是維護幼兒安全的首要原則。

  2、組織有序、穩定幼兒情緒。幼兒情緒浮躁,往往是因為組織不力,秩序混亂,這也是一種不安全因素,應注意符合幼兒身心特點的生活制度與常規的建立,組織活動要有條理、有節奏。形成和諧有序的環境氛圍。

  3、提供充分與足夠的活動時間與空間,應注意為幼兒提供充分的活動時間和足夠的活動空間,避免幼兒由于過于擁擠而發生危險,造成意外傷害。

  4、教育與信任并重,處理好“管”與“放”的關系,教師應注意使幼兒了解行為規范,加強管理與指導,于此同時又不過分限制幼兒身心發展的需求,要以活動促發展,促進運動和協調行為能力的提高,在此過程中使幼兒

  掌握安全常規,培養自我保護能力和安全意識,而不能硬性限制,單純禁止幼兒的自由活動。因殪廢食是安全之大忌,教師要避免焦慮心態,這不僅于事無補,反而會影響幼兒情緒。要注意在各項具體的活動中給予積極引導。班級教育管理上應從消極防范轉變為積極促進。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的內容和方法

  在班級保教管理中,應注意結合幼兒的年齡特點,進行適當的安全教育,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玩具是幼兒每天都要使用的,應該避免玩具給兒童帶來的傷害,從玩具的購置、使用到保管上都應首先從保證幼兒安全考慮。

  (1)避免購置危害幼兒安全的玩具,如:邊緣鋒利的玩具、容易破損或斷裂的玩具,用有毒的材料或涂料制成的玩具等。

  (2)幼兒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戶外大型玩具,應讓幼兒掌握游戲常規。對于需成人指導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如:一些需插電的電動玩具。

  (3)玩具的維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給玩具消毒,對殘舊玩具要及時修理或丟棄。對大型戶外玩具要經常檢查、清潔、沙池要清理,避免某些尖銳物體刺傷幼兒的手指。

  2、活動安全:

  在使用剪刀等危險性工具時,要注意教幼兒掌握操作技能、要領。如:將剪刀交給別人時,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將剪刀柄遞出去,以防刺傷別人,剪刀用完后要合好,放歸原處。不能拿著剪刀亂跑。

  除特殊情況規定,不準幼兒玩弄電源插座、插頭、電線不能玩火柴、打火機等。不能隨便吞吃非食物的東西,不把錢幣、玻璃球等小東西含在嘴里,放在鼻子里。

  使用戶外活動器械要遵循正確的運動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動規則,不得做任何危險的動作,如:爬、攀登時抓緊護欄,不相互推拉,走路奔跑時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會躲閃,防止與同伴碰撞,上下樓梯靠右邊走,不能與同伴相互推拉、擠,不到陽臺、窗臺、雙層小床等高處玩耍,不玩帶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這些東西帶在身邊,戶外游戲時,不遠離集體,不到水池、游泳池附近玩耍,外出活動要整理好衣著,提好褲子,系好衣扣,不得拖拉著鞋,鞋帶要系好,以免活動時絆倒發生危險。

  3、交通安全:

  引導幼兒學習認識交通規則,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在街上亂跑,橫穿馬路不慌張,注意看清左右有無車輛,才可以過馬路。

  乘車時,不可將頭、手伸出車外,在車上不得大聲喧嘩,不在車上玩耍和跑動,要扶好車把,以免發生危險,不玩弄車門和車窗,順序上下車,不可相互擁擠。

  教師要加強安全意識,注意安全防范,及時發現并消除危險隱患。

  教師要隨時關注幼兒的情況,幼兒園要把好門衛關,入園、離園時要有接送卡,沒走的幼兒要有值班教師守侯,不得讓幼兒單獨離園,不能讓陌生人接走孩子。幼兒園的安全工作,關系到全體幼兒的生命安全,牽動著家長的心,一定要把安全工作置于首要位置。實踐證明,積極有效的管理是確保幼兒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最重要的因素。

  4、著裝安全:

  (1)幼兒著裝要舒適、安全,避免穿太長的裙子、太長的衣服,以免影響幼兒活動,一旦絆倒就會發生意外。

  (2)教師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長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當幼兒發生意外時,影響教師及時反應成功動作。

  5、防火安全:

  (1)、幼兒園按消防部門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有足夠的走火通道。

  (2)、每個班貼出依仗走火通道示意圖,并組織教職工熟悉通道及消防知識和緊急事故電話。

  (3)、幼兒園應預先擬訂緊急狀況疏散計劃,并讓幼兒實際演習,以應付失火、地震等緊急狀況。可通過比賽等方式進行,教師聽見緊急訊號后迅速帶幼兒離開課室集中到室外空地(操場等)這種練習可每學期舉行一次。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7

  l、課間不追打、不進行危險性的活動或游戲。

  2、不攀爬扶手、欄桿、足球門、籃球架;不在滑梯上爭搶推擠;在老師保護下,才能進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動。

  3、認真做好體育課準備活動和放松活動,穿好運動鞋,不帶小刀、鑰匙等危險品上體育課,聽從老師指導,遵守體育課堂紀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護,積極上好體育課。

  4、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強行穿越馬路、街道,橫穿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騎自行車上下學。

  5、自覺遵守路隊紀律,不插隊、不中途散隊,服從路隊長管理。

  6、上下樓梯靠右行,進出教室不擁擠。

  7、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用手觸模電源插座、裸露的電線等,不準玩火、煙花、鞭炮等。

  8、注意飲食、飲水衛生,不買過期及“三無”食品,不到小攤擔上購買食物,防止病從口入。

  9、準時離校,按時回家,自覺遵守清校紀律,中午按校規定時間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門外逗留吵鬧。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8

  一、加強對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視和領導,建立校長直接負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全體教職員工一崗雙責的安全工作組織體系,堅持“以人為本、從我做起”的原則,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每常年開學初,學校要按照教職工歸屬范圍層層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衽安全管理一把手負責制、安全責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報告制。教育教職員工遵守師德規范,不賭博、不酗酒、不從事有悖于職業道德的一切活動。

  三、學校安全工作小級要定時排查學校安全隱患,并向學校例會提交排查報告,確保學校各類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符合安全標準。

  四、學校按設計標準合理確定辦學規模,不隨意擴大軌制和班容量。

  五、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學生在校時間,禁止上課拖堂、放學后補課等占用學生活動時間的行為,嚴禁假日、雙休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生到校上課和任何形式的集體補課。

  六、學校管理人員,尤其是班主任不得安排學生從事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以外的各類勞動和活動,要教育學生遵守校規校紀,不打架斗毆、追逐嬉戲、搶奪強要、偷竊他人物品;不翻越圍墻,爬樹攀高;不攜帶火種、易燃易爆、危險品及管制刀具進入學校;教育學生養成遠離毒品,遠離黃色淫穢網站、音像制品和書刊的良好習慣,嚴禁學生抽煙、喝酒。

  七、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落實管理制度。上學前、放學后,值日人

  員要在學校門口值守;室外課、體育課、理、化實驗課教學,要事先檢查設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況,講解安全操作規程;校外綜合實踐活動課以及集會、集體外出等活動,要堅持報批制度,要進行安全知識和自救自護知識教育;學校不組織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參加與其身體狀況不適宜的體育、勞動及其它活動,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八、加強對學生食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并責任到人。實行定點采購、入庫前檢驗、成品檢查措施,嚴禁假冒偽劣和霉爛變質食品進入學校。非食堂管理和食品制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倉庫和廚房,嚴防發生投毒、食物中毒事件。

  九、要特別加強醫務室的管理。校醫應恪盡職守,認真負責,嚴格各項醫療制度;嚴禁假冒偽劣藥品、霉變失效藥品、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藥品進入校園;嚴禁非醫療人員隨意出入醫療室和藥品存放處。

  十、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及時清理校內垃圾,磚、瓦、石塊等雜物,防止學生用于打鬧投擲造成傷害。

  十一、學校要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嚴格管理,不準隨便挪動。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雜物,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學校對用電線路和各種電器設施要加強檢查,及時維修和更新陳舊老化無安全保障的電器、電線,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

  十二、學校的重要場所、庫房要安裝牢固的防撬鎖、防盜門窗,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在庫房、學生宿舍等特殊場所嚴禁吸煙,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取暖。

  十三、加強學校財務部門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安裝防盜門窗,嚴禁違反規定超額存放現金。

  十四、為保障學校安全,禁止校外商販在校門口或到校擺攤、叫賣。所有學生一律不準到校門口或擅自到校外購物。

  十五、上課期間,教職工、學生不準隨便離開學校。必要時,須憑出入證離校,并自學接受門衛檢查和登記。

  十六、禁止非本校機動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進入校內。12周歲以下學生禁止騎自行車上學,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十七、教職工要切實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以防被盜。

  十八、節假日期間,要組織、安排好值班護校工作,值班期間必須有校領導帶班。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條 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為今后開展工作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于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臺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反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第三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好記錄,并及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條 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一的分類標準,將文件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第五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保存。

  第六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情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情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設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檔案;

  (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布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0

  為了貫徹落實新樂市教育局關于維護社會政治穩定要求,增強政治責任感和責任意識,切實做好幼兒園安全穩定工作,努力構建文明和諧單位,為幼兒園的事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度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1、成立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馬永玲

  副組長:王紅娜

  組員:徐瑤、趙蓮、張梓婷、張雪蓮、侯秋霞等

  2、各班教師為本部門安全穩定工作責任人。

  3、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為:

  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穩定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實各項預防措施;指揮、協調處理各類涉及幼兒園安全穩定的事件;決定啟動、組織實施勤得利幼兒園處置突發事件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調動中心力量維護中心安全穩定。

  4、各班級負責人職責為:

  貫徹落實幼兒園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工作要求;適時分析研究本部門安全穩定形勢并做出相應的工作部署;密切關注本組室內人員的思想動態以及可能引發事端的各種矛盾和不穩定因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化解各類矛盾;妥善處理本年級涉及安全穩定的各類事件,及時上報涉及幼兒園安全穩定的各類信息。

  5、單位全體教職員工均有責任維護幼兒園安全穩定,不得傳播影響幼兒園安全穩定的謠言;不得散布有違國家法令法規、基本政策的言論;不得從事破壞幼兒園各項工作秩序的非法活動;不得參加幼兒園內外未經公安部門批準的游行、示威、集會活動;不得加入各種非法團體組織。

  二、安全穩定工作制度

  1、會議制度

  ①幼兒園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及時召開會議,學習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部署安全穩定工作。

  ②各班級應將安全穩定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與日常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使維護安全穩定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④以上各級會議均可根據需要決定召開,適時研究解決事關幼兒園安全穩定的重要問題,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幼兒園安全穩定。

  2、安全隱患排除制度

  ①幼兒園發現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園長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到現場,采取措施,組織有關人員及時排除。

  ②幼兒園發現安全事故隱患,主管領導接到報告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有關人員及時排除。

  ③幼兒園內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主管領導要責成有關責任人及時進行整改。

  ④排除幼兒園內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后,由主管領導檢查驗收,并署意見,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簽名,以示負責。

  3、信息調研、報送和發布制度

  ①各班級收集的信息,要相互溝通,信息共享,集體分析。

  ②遇有可能影響幼兒園安全穩定的信息,各班級均應第一時間向幼兒園安全穩定工作小組和中心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

  ③凡涉及安全穩定的有關信息,均統一向幼兒園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其他部門和個人均不得擅自向幼兒園內外報送有關幼兒園安全穩定的信息。

  ④對媒體發布涉及幼兒園安全穩定的新聞或信息,均由行政辦公室負責統一發布。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中心的名義對外發布和傳播。

  7、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①嚴格執行國家關于治安保衛工作的相關規定。

  ②對單位的重要部門增設防盜設施,夜間和節假日定期巡邏檢查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③對檔案、現金、票證、重要文件和貴重物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放置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④建立健全門衛值班和巡邏制度。

  ⑤遇到重大治安案件堅持先向單位領導報告,由單位向上級報告的制度。

  ⑥建立健全經常性和定期性的安全檢查制度,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嚴防不安全事故發生。

  三、安全穩定追究責任制

  對因為玩忽職守、疏于防范、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維護幼兒園安全穩定工作重大過失的人員,幼兒園將追究其相應責任。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①對不重視安全穩定工作,不履行相應職責的人員,予以批評教育并責令整改;

  ②對誤報、漏報和瞞報突發事件信息造成后果的,予以通報批評;

  ③在維護幼兒園安全穩定工作中不履行職責導致嚴重后果的,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④凡經幼兒園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在維護幼兒園安全穩定工作中存在過錯的人員,當年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級,不得參加各類先進的評選。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1

  1、外單位借閱檔案資料需持介紹信,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能查閱.

  2、凡公司系統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的,由借閱人向檔案員辦理借閱手續,填寫借閱登記卡,返回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認真檢查并及時銷帳.

  3、借閱檔案資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劃、涂改、圈點、裁剪、損壞,否則取消借閱權.對于將檔案丟失者要追究責任.

  4、借閱各項檔案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5、公司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在工作發生變動時,必須由本人向檔案室交回借用的全部資料,否則,主管調動部門不予開調令.

  6、工作調出,必須將檔案、科技書、資料全部交加,外出參加科技性會議帶回的資料,一律交檔案室存放.

  7、經批準查閱的絕密檔案,只能在檔案室閱文,不得帶出室外查閱、翻印和轉借.

  8、在查閱檔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損壞、涂改, 因工作需要必須摘抄的,必須抄在保密工作手冊上.

  9、查閱檔案的部門,要及時將利用效果登記冊內.

  10、上級部門審查檔案資料時,需派車由有關人員和專職檔案管理員妥善保管共同到指定部門進行審檢,待審查結束后,把檔案資料安全歸位。

  11、檔案資料按統一分類大綱進行分類、編目、劃定保管期限限、密級。

  12、維護國家機密,卷面、封面要注意密級。密級定為三種:(1)絕密(2)機密(3)秘密

  13、加強檔案的安全管理,檔案必須存放在專用的保險柜內嚴密保管,檔案室門窗要堅固,做到安全可靠。

  14、保護檔案庫的清潔,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處理。

  15、保持好庫的溫濕度,經常檢查調整,按規定填寫溫濕度記錄。

  16、案庫房是檔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有查閱檔案資料的同志請等候調卷,在閱覽室查閱。

  17、借閱制度,搞好借閱、查閱、入庫、發放登記工作。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2

  一、門衛管理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行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5、學校對居住在校內的外單位人員和家屬發放通行證,門衛憑通行證放行。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非公務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保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學校值班制度是對校園內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情況的有效監控,起到及時聯絡各方面人員并在第一時間作出快速反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節假日值班、雙休日值班、學校行課期間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級要求進行的其它值班。

  3、學校安排教師值班時要有領導在崗帶班。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必須保證全天候通訊暢通。

  4、值班人員應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協助學校處理突發事件。

  三、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1、安全檢查防范制度是加強對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員工每周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點(區域)進行認真檢查,并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及時報分管領導。

  3、學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做到安全檢查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和整改記錄;各責任點(區域)責任人必須每日開展認真、仔細的安全檢查,做到無盲點、無漏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情況要認真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發現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詳細記錄在案。

  4、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5、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責任區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決不遺漏,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6、學校安全檢查要堅持有章可循、違章必糾、有患必改,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7、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閱覽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燃氣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學生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場所作為檢查重點。

  四、報告制度

  1、報告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向學校或學校向區教育局報告學校安全工作中相關事項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教職員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書面向區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學校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4、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區教育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區教育局和街道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辦公室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區教育局。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五、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根據學校要求或學校根據區教育局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對重大安全隱患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

  3、學校教職員工要根據學校或區域安全責任人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要求學校或區域安全責任人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4、學校根據區教育局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書面上報整改結果。

  六、用電安全制度

  1、用電制度是學校校內所有涉及到用電標準、安全及電器的使用、保管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用電線路的安裝和電器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

  3、嚴禁在學校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熱取暖器等。

  4、學校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撤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人員負責;持有電力入網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人員才能從事強電操作;建立電工管理檔案。

  5、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對學校微機室、圖書室、閱覽室、實驗室、報告廳等功能室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記制度,對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進行詳細入庫、檢查、使用情況記錄。

  3、各功能室負責人應對師生開展有關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時對功能室進行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助相關人員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4、學校教師、學生必須在管理員或專業教師的指導下使用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許可或指導,嚴禁擅自動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學校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為原則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全體師生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維護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3、指定專人負責校內消防安全,建立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應重點開展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4、指定專人負責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善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九、衛生防疫制度

  1、衛生防疫制度是學校加強校園環境衛生整治,衛生防疫知識教育,嚴把食品衛生關,預防師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強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學校的食堂、小賣部必須具有《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的《健康合格證》,并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確保從業人員身體健康。

  3、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餐廳、小賣部衛生責任制度、采購管理制度,食品儲藏管理制度、試嘗制度和菜品留樣制度。

  4、嚴把食品采購、運輸、驗收入庫三個環節,堅持食品原料查驗產品合格證制度。

  5、學校應把衛生防疫知識教育納入學校教育計劃,切實開展對師生的衛生防疫知識教育。

  6、學校在體衛藝站指導下開展xxxxx的防控工作。

  十、安全教育宣傳制度

  1、學校安全宣傳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護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學校充分利用宣傳陣地和教育優勢,對師生進行各種安全常識和安全法規的經常性安全宣傳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傳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宣傳我國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努力把學校安全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4、學校安全宣傳教育要堅持集中宣傳和平日宣講相結合,做到時時講安全、處處講安全、人人講安全。

  5、大力加強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對師生的安全宣傳教育應包括交通、消防、用電、校內外活動、食品衛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內容,并列入學校的教學計劃之中。

  十一、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學校危險物品管理制度是對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氣體、液體等易對師生產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危險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實驗室、化學實驗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以及其它危險物品。

  3、危險物品的采購、存放、保管實行專人負責制,應建立嚴格的保管、檢查、檢測、領取、使用、庫存、銷毀登記制度。

  十二、xx和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舉行全校性的xx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xx,嚴禁一味地強調xx速度,避免學生在xx過程中發生擠壓和沖撞。

  2、大型活動備案、申報制度。學校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性教育教學活動所需要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實行備案制度,活動報告連同安全預案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組織的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秋游、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一周報當區教育局,經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3、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營運資質,必須同具有資質的營運單位簽定運輸合同和安全責任書,按校車申報標準提供申報材料并報區交通大隊備案。

  4、大型xx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身安全。

  5、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定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6、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商業性活動。

  十三、防溺水傷害制度

  1、防溺水傷害制度是學校為了切實預防學生游泳溺水事故發生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應把防溺水教育納入學校教育計劃,切實對學生開展形式多樣的防游泳溺水安全教育。

  3、學校要召開家長會,要求家長(監護人)嚴格監管、看護孩子,把溺水防范教育抓緊抓實,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4、學校要嚴格落實巡江(河、湖、塘)、巡堤制度,特別是沿江(河、湖、塘)的學校,確保兩個重要時段江、河、塘、湖邊及堤上要2名以上教職工巡邏。(重要時段即中午放學至下午上課、下午第一批學生離校至最后一批學生離校半個小時后。)

  5、巡邏人員嚴格巡邏情況記錄制度。

  6、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凡在以上兩個重要時段、學校集體外出活動、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期間出現學生溺水傷亡事件,嚴格按相關規定追究學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責任。

  十四、經費保障制度

  1、經費保障制度是學校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確保安全工作各項措施貫徹落實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每學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專項經費,用于安全隱患整治、安全知識宣傳、事故應急救援、先進個人的獎勵等。

  3、學校應盡力保證安全工作專項經費逐年增加。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3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4

  1、學校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防范為主”,“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2、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任副組長。組長、副組長及各領導小組成員集體對學校各項安全工作負責。實行學校安全工作逐層分解逐級負責制,實行責任事故倒查追究制。

  3、積極落實學校安全法制教育要求,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法制教育,每學期不少于2次。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教會學生使用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的常識。

  4、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迅速報告市教育局,并按照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在第一時間做好妥善處理;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警,并將詳細情況書面報市教育局,不得遲報、漏報、瞞報責任事故。

  5、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中青年教師護校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師生安全,秩序正常;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主動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6、加強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隨時注意觀察學生的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或學校。

  7、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并報經市教育局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戶外活動,不得參加外單位借用上街宣傳、參加慶典等社會活動。未經有權部門批準,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工作。

  8、教育學生遵章守紀,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9、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一時難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閉,并上報市教育局。

  10、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或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相應設施安全可靠。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德育是學校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貫穿于學校教育教學的全過程和學生日常學習生活的各個方面,滲透在智育、美育、體育和勞動教育中。為了培養“人格健全素質全面 終身發展”的新時代合格中學生,學校必須堅持“德育為先”的辦學理念,必須堅持推行全員德育、全過程德育的工作思路。必須嚴格遵循教育規律,認真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中小學德育大綱》的相關精神,加強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教育,嚴格以《利川民族實驗中學德育工作實施方案》為指導,突出育人的系統性和科學性,突出抓好養成教育、品德教育、誠信教育、國情教育、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講文明、守法紀、求上進等優良品質,努力營造文明和諧、團結奮進的良好校園氛圍。

  第二條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德育工作領導小組,分管校長負責指導德育處開展工作,德育處主任具體負責德育工作的安排與落實。

  第三條 加強家長學校、關心下一代協會、學生會、心靈驛站等機構的建設,構建全方位德育工作網絡,拓寬德育工作途徑。

  第四條 強化學校安全管理,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抓、時時抓、處處抓的工作格局,確保校園和諧、平安。

  第五條 進一步落實清潔衛生打掃與保潔制度,全面美化、凈化校園環境。

  第二章 班主任管理

  第六條 班主任是學校工作的中堅力量,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主力軍,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引領者。班主任必須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和《利川民族實驗中學班主任工作十條規定》開展工作,自覺遵守《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堅持對學生正面教育與引導的原則,關注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嚴禁教師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第七條 嚴格按照《利川民族實驗中學德育工作實施方案》開展系統性的育人工作,充分利用“主題班會”這一德育主陣地,努力拓寬德育工作渠道,切實提高德育工作的實效性。各班每月必須向校園網站上傳至少一次“主題班會”活動材料。

  第八條 努力搞好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工作,在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的指引下,認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課,使學生學會學習和生活,正確認識自我,提高自主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增強學生調控情緒、承受挫折、適應環境的能力,確保學生心理健康,快樂成長。

  第九條 嚴格遵守班主任管理制度,堅持做到班主任工作“六到”(早自習前、衛生打掃、課間操、午休、眼保健操和班談),嚴格執行學生請假制度,對未按時到校的學生要在第一時間與家長或其監護人取得聯系,查明學生未到校原因并作好記錄。認真做好大課間和其它學校集會活動的管理,確保做操質量和活動效果。

  第十條 加大對學生干部的培養力度,增強學生自主管理能力。引導學生搞好班級文化和制度建設,努力營造良好的教室文化氛圍,打造積極、和諧、團結、進取的班集體。

  第十一條 按照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全面、公正、科學地評價學生的品德素質、文化素質、心理素質、智力素質和技能素質,逐步形成科學的學生評價機制。

  第十二條 主動聯系班級科任教師,充分尊重科任教師意見和建議,共同做好對學生的教育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第十三條 積極做好家校聯系工作,努力爭取家長對學校工作的理解與支持,每學期認真開好一至二次家長會,有針對性做好家訪工作。

  第十四條 班級重大問題必須及時采用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學校相關領導報告,按照學校管理制度和相關教育法規及時、妥善進行處置。

  第十五條 住讀班班主任應充分發揚協作精神,全面支持生活老師開展住校生管理。努力做好晚三和星期天晚自習的協管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維護好自習紀律。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的法律法規,任何班級和個人不得有亂收費和收費補課等行為。

  第十七條 班主任應圍繞《班主任工作手冊》創新性地開展工作,及時有效地做好各種記錄,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倡班主任堅持寫好工作手記,積極撰寫德育工作論文,不斷促使自己向專業化方向發展。

  第十八條 優秀班主任和先進班集體的評選,班主任績效考評均按照《利川民族實驗中學優秀班主任考評細則》執行。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分管校長為副組長,其余校級領導、德育主任、教導主任、后勤主任、年級主任為成員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切實落實各部門的安全工作職責,調動全體教職工全員參與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確保校園平安。

  第二十條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積極加強與市特警大隊和轄區派出所的聯系,及時果斷處置校園突發事件。遇到突發事件,立即啟動學校《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流行病傳染病應急預案》和《防火救災應急預案》等應急預案,盡全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二十一條 認真開展“法制與安全”、“衛生與健康”等知識講座,學校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應急逃生演練。

  第二十二條 全面落實各部門安全管理職責,分塊管理,共同協作。

  第二十三條 班主任是班級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履行《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強化學生生命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預防溺水和飲食安全等教育,引導學生掌握必要的自然災害情況下如何逃生、自救等常識,多角度培養學生的安全防患意識,積極提高學生的自救與互救能力。要充分利用生命安全教育課、班談、主題班會課、校訊通、黑板報、致家長的一封信、家長會、家訪等途徑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未經允許班級不得組織學生春游、野炊、游泳等校外活動。確有需要組織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必須持《活動預案》報學校批準,并本著“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主辦人員對參加活動的學生提供安全保證。

  第二十四條 認真落實值周教師和年級辦公室值周教師安全巡查制度,強化走道責任人責任意識,避免踩踏等事故的發生。負責安全巡查的老師值周期間負責維護課間紀律、秩序,尤其要加大重點時段、重點地段的巡查。負責“朝迎晚送”的教師上、下學時間要負責對校門內外的監控,特別是注意觀察學生有無異常情況,嚴防打架斗毆事件的發生。當堂任課教師要嚴格清點學生人數,如有學生缺勤且情況不明時,要第一時間報告給班主任。任課教師在課間時段要負責走道安全巡查。

  第四章 門衛管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門衛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發揚團結協作的工作精神,以主人翁態度對待本職工作,遇事不推諉、不相互埋怨。

  第二十六條 學校保衛科每天必須保證兩人值班,如遇重大活動或特殊情況時,必須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并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其中主班負責門衛室定點值守,二十四小時無間隔值班,副班負責校園安全巡查。不得出現缺崗或在崗而 不作為等現象。

  第二十七條 嚴格把好學生請假關,請假學生必須向門衛出示班主任批準的請假條,經登記后方可放行。返校時必須在門衛室銷假后方可入校。

  第二十八條 嚴格執行校園出入制度,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必須憑有效證件登記后門衛室方可放行。學生上課期間,除特殊情況經門衛室值班人員允許以外,家長不得隨意進入教學樓。

  第二十九條 非本校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前來學校辦事的,門衛室值班人員必須要求車主按照指定地點停放。

  第三十條 門衛室人員要落實好門前“五包”責任制,不定時搞好門前安全巡邏,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并及時與110、特警大隊和派出所取得聯系,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三十一條 門衛室工作人員要熟悉反恐防暴器材、滅火器、監控系統等的操作,提高安全防患能力。遇到突發事件要冷靜、妥善處理,最大限度降低或避免事故給師生帶來的傷害。

  第五章 宿舍管理

  第三十二條 學生宿舍實行生活老師負責制度。

  第三十三條 生活老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工作要求,全方位關心愛護學生,將學生安全放在首位,消除安全隱患引導并督促學生搞好清潔衛生和內務整理。遇到學生生病,未按時到寢室或有其他重大違紀行為時要積極與班主任和學生監護人取得聯系,共同妥善處置。

  第三十四條 嚴格執行住校生到校、離校管理規定。住校生請假必須持班主任和生活老師共同簽字的請假條門衛方可放行,住校女生請假班主任要告知其監護人。

  第三十五條 住校生常規管理遵照《宿舍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章衛生管理

  第三十六條 教室、寢室、廁所等室內要做到六面凈:地面沒有垃圾、灰塵,用品用具擺放有序,排列整齊;頂棚、墻壁無污染物、畫痕及蛛網,無亂貼亂釘現象;嚴禁室內有積水,拖把用后要洗干凈并懸掛于規定的地方;垃圾桶要放于隱蔽位置并隨時清空,垃圾不得堆放過夜。文明如廁,不在廁所亂扔垃圾。負責打掃廁所衛生的班級,要及時清理廁所內紙簍,并保持清潔干凈。廁所內要做到無積水、無尿堿、無污物、無異味

  第三十七條 樹立“校園是我家,清潔靠大家”的環保理念,嚴格執行衛生打掃與保潔制度,充分發揮各班“環保衛士”的作用,打造靚麗整潔的校園環境。

  第七章 家長學校管理

  第三十八條 德育處應在校長的直接領導下積極做好家長學校的各項工作,成立學校、年級、班級三級家長委員會,全方位接受家長委員會對學校工作的監督,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理解與支持,努力構建學校、家庭、社會攜手共建的新格局。

  第八章 關心下一代協會

  第三十九條 按照上級要求成立學校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充分調動社區老干部和學校離退休教師參與關心下一代工作的積極性,充分發揮老同志各方面的優勢,全面對學生開展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品質的教育。

  第九章 心理輔導室管理

  第四十條 為了確保學生心理健康,德育處應在現有條件下充分發揮“心靈驛站”的作用。學校將積極爭取早日建立標準化的心理輔導室,加強心理健康教師隊伍的建設。

  第十章 學生會管理

  第四十一條 成立學校、年級兩級學生會,德育處要加強對學生會工作的領導,注重對學生干部的培養,明確工作職責,提高學生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和管理水平。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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