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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06 10:53:51 賽賽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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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精選24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精選24篇)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1

  1、為合理控制藥品的經營過程管理,防止藥品的過期失效,確保藥品的儲存、養護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藥品應標明有效期,未標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藥處理,驗收人員應拒絕收貨。

  3、距失效期不到6個月的藥品不得購進,不得驗收入庫。

  4、藥品應按批號進行儲存、養護,根據藥品的有效期相對集中存放,按效期遠近依次堆碼,不同批號的藥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藥品在貨位上可設置近效期標志或標牌。

  6、對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應按月進行催銷。

  7、對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應加強養護管理、陳列檢查及售控制。

  8、及時處理過期失效品種,嚴格杜絕過期失效藥品售出。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2

  1、藥品的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能保持其質量的期限。

  2、對藥品、制劑實行效期管理制度,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制劑禁止銷售。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個月的藥品為近效期藥品,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4、藥劑科原則上應采購距有效期不短于六個月的藥品,采購時應根據藥品的有效期,在預測藥品使用量的基礎上合理采購,避免積壓、浪費。采購近效期藥品,應統計既往的平均用量,限額采購。距有效期短于六個月的藥品不得采購,特殊情況必須采購的,應由藥品使用科室主任做出使用計劃,嚴格按計劃采購。

  5、藥品驗收時必須查看藥品的有效期,無有效期的藥品不得驗收入庫。一次入庫多批號藥品時,應分別檢查批號和效期。遇近效期藥品,應與藥品采購員聯系,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方可收貨,并通知藥庫保管員。

  6、藥品入庫時必須寫入藥品批號和有效期等與效期管理有關的信息,信息填寫及時、準確。

  7、在庫儲存藥品應按品種、劑型、規格、批號分別碼放,同品種不同批號的藥品,應按效期遠近依次碼放。

  8、各級藥品保管人員在進行藥品養護中應遵循有關的操作程序,檢查所養護藥品的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即時處理。

  9、保管員每月底檢查、核對、匯總庫存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報告表》上報質量監督管理小組。質量監督管理小組審核無誤后督促調劑室內部進行藥品調撥,盡量先發放近效期藥品。

  10、藥品清點時應查看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

  11、藥品調劑員在藥品調劑、發放、補充工作中應查看藥品的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各部門負責人報告。對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停止該藥品的調劑和發放。

  12、發放距失效期短于三個月的藥品時應向患者(家屬)說明藥品的效期情況,叮囑其及時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調劑、發放的藥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屬)處方上標示的用藥時間時,應拒絕調劑、發藥,請醫師修改處方換藥。

  13、在藥品的管理、養護、調劑、發放、補充工作中發現距失效期短于三個月的藥品,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報告處理。

  14、采購員應盡快完成近效期藥品的退換貨工作,避免因藥品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15、已發出藥品需要退換的(符合醫院有關規定),退回藥品應在有效期內。對已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辦理銷后退回手續。

  16、在庫儲存的藥品超過有效期的,按《過期藥品報損制度》的規定執行。

  17、質量監督管理小組負責藥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3

  1、效期藥品是根據有關規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藥品。

  2、加強效期藥品的管理師保證藥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個部門要安排專業的.人員負責效期藥品的管理,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3、對于效期藥品,庫房根據需要有計劃的采購,藥房也應該根據臨床使用情況適量領用,即防止缺貨,又防止積壓。

  4、采購和領用藥品要查驗效期,凡有效期在六個月內的藥品,不得驗收入庫,特殊情況須經科主任批準。

  5、藥品上架陳列、堆垛碼放要按照效期遠近存放,并根據藥品性質和貯藏要求分類儲存,科學養護。藥品出庫和調劑要遵循“先進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號發放”的原則。

  6、庫房、藥房在每個季度末進行盤點時要檢查藥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藥品登記簿,而且易于辨識。對于效期藥品實施動態監控。凡有效期在六個月內的藥品納入監控范圍,懸掛狀態標示,每月清點乙烯,三個月之內的納入重點監控范圍。

  7、臨近效期藥品處理流程:

  ①庫房存有接近三個月的藥品可退庫,或更換新批號,或與臨床科室聯系。采取措施,近期藥品在規定期限內使用完。在效期藥品登記簿中登記處置結果。

  ②病區臨近效期又暫不用的藥品,直接到藥房調換遠期批號或退回病房,由處置記錄。

  ③臨近效期的庫房藥品和藥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藥品,由藥庫負責處置。

  ④藥庫對于有效期六個月內的藥品及時與銷售公司取得聯系,適時調換;對于市場經常脫銷的藥品,要保留合理庫存,以免造成浪費。

  8、藥品在有效期限內發生變色、變質或其它質量異常情況的,不得調劑使用。藥品一旦超過有效期限,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規定作報廢處理。

  9、因工作失職,至藥品過期失效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部門或者責任人經濟處罰。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4

  1、目的:合理控制藥品的經營過程管理,防止藥品的過期失效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3、適用范圍:門店經營管理的全過程

  4、責任人:門店全體員工

  5、內容:

  5.1藥品應標明有效期,未標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藥處理。

  5.2藥品應按批號先后順序陳列,做到“先產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貨”的原則。

  5.3未標明有效期的藥品,質量驗收時應判定為不合格藥品,驗收人員應拒收。

  5.4近效期藥品,是指藥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9個月的藥品。

  5.5近效期藥品在計算機軟件系統中應設置自動報警程序,實行動態監控,按月匯總,生成“近效期藥品催銷表”,分別傳遞至質管科和業務部門。

  5.6有效期不到12個月的藥品不得購進,不得驗收入店。如遇到特殊情況,需申請并說明。

  5.7銷售近效期藥品應向顧客告知有效期,必要是須經顧客簽字確認。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效期、滯銷商品管理,避免造成庫存積壓及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經營商品的管理。

  第三條名詞解釋

  (一)有效期:指商品在一定的貯存條件下,能夠保持其質量的期限。

  (二)近效期:據商品總有效期,剩余有效期不足一定時間標準的商品,具體標準參見十一條規定。

  (三)過效期:有效期在1個月以內的商品為準過效期商品,超過有效期的商品為過效期商品。

  (四)滯銷商品:指一定時間段內無銷量或銷量小于該期間段內商品庫存總量20%的品種(季節性品種和醫療機構所用的急救品種除外,季節性品種如:凍瘡膏、霍香正氣水等,急救品種如:碘解磷定注射液、阿托品注射液等。)

  (五)報損商品:指由于商品過期、包裝破損等原因造成商品質量不合格或不合法,不能滿足規定要求而不能正常銷售的商品。

  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商品信息部職責

  商品信息部是公司效期商品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一)定期匯總、統計公司效期、滯銷商品情況,組織制定效期、滯銷商品處理意見;

  (二)對不可退換的近效期商品銷售,制定促銷方案,并報分管副總、總經理審批后提交門管部實施;

  (三)對不可退換貨的近效期商品,負責門店間的庫存調劑、調撥工作。

  第五條門管部職責

  跟蹤門店滯銷商品、近效期商品銷售情況,督促門店開展近效期、滯銷商品陳列、銷售;

  第六條門店職責

  (一)定期開展效期、滯銷商品清查,提交效期商品、滯銷商品清單;

  (二)按要求進行效期商品、滯銷商品退倉,進行效期商品、滯銷商品催銷。

  第七條其它部門職責

  (一)采購部:合理控制庫存,聯系供應商辦理滯銷商品、近效期商品退換貨或促銷事宜。

  (二)倉儲部:控制效期商品入庫,對庫存效期商品進行養護;按要求提交效期商品、滯銷商品清單;按要求進行效期、滯銷商品處理;

  (三)質管部:監督全公司門店、倉儲部效期商品處理情況。

  第三章滯銷商品管理

  第八條滯銷商品界定

  滯銷商品─分為a、b兩個等級:

  a級:入庫60天內無銷售,或120天內銷量達不到50% 的代銷品種。

  b級:入庫30天內無銷售,或90天內銷量 達不到50% 的代銷品種。

  商品信息部、采購部應重點關注a級滯銷商品。

  第九條滯銷商品上報

  倉儲部、門店每月30日前應將符合滯銷標準的商品進行梳理,確定滯銷商品品種,并在30日前以書面或電子文檔形式報送商品信息部及采購部,內容包括;品名、規格、劑型、產地、供應商、數量、含稅進價、批號、效期、入庫日期。

  第十條滯銷商品處理

  商品信息部接到倉儲部滯銷商品報表后,應在5日內逐品規核實、確定,并會同采購部制定解決辦法,填寫處理意見,兩日內報總經理批復。

  (一)退倉處理

  需退供應商的商品,商品信息部應于采購副總批復當日通知各門店辦理商品退倉,通知中應明確退倉商品信息及截止日期。各門店應在退倉截止日期前將退倉商品退回倉儲部,過期不予辦理。

  (二)促銷處理

  需要內部處理的滯銷商品,由商品信息部會同企劃部、門管部、采購部制定滯銷商品促銷政策,經批準后下發實施。

  商品信息部應根據不同門店同類商品銷售情況,對門店滯銷商品庫存情況進行店間調撥。

  第四章效期商品管理

  第十一條商品效期格式

  具體以商品上的標識為準:如果標示“有效期至:×年×月”應計算出具體日期。書寫方式有“月-日-年”“日-月-年”“年-月-日”等不同形式。

  第十二條退貨標示

  在海典系統中標注各類商品退貨標識,分為“可退可換”、“可退”、“可換”有這些標示的商品是在有效期內可以退貨或換貨的;標示為“不可退換”是不可以退貨或換貨的商品。

  第十三條商品效期界定

  (一)近效期

  有效期為12個月的商品的近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4月。

  有效期為18個月及以上的商品的'近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6月。

  (二)預警效期

  有效期為12個月的商品的預警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6月。

  有效期為18個月及以上的商品的預警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9月。

  倉儲部所有商品的預警效期是指距有效截止日期不足12月。

  第十四條商品購進要求

  采購人員在購進商品時,應根據市場需求、平均月銷量及商品的有效期限,確定合理的購進數量,購進商品的效期控制標準為:

  (一)購進藥品時,藥品總有效期在1年(含)以內的,離失效期不得低于八個月。總有效期在18個月(含)以上的,剩余的有效期限不低于總有效期的2/3。

  (二)一般情況下,有效期不足12個月的藥品不得購進,不得驗收、入庫。無效期的藥品,到貨時應予以拒收。如特殊情況需要,低于標準驗收近效期藥品,必須經采購副總經理簽字批準同意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如雙方達成代銷協議,銷售多少,結算多少的,驗收員按照協議驗收。

  第十五條效期藥品的儲存與養護

  凡庫存的近效期藥品應有明顯的“近效期藥品”標志,門店效期商品可在標價簽上做出特殊標識,門店自行確定標識。

  倉庫藥品過期失效后,倉儲部養護員立即填寫藥品復檢通知單,并掛“暫停發貨”牌,報質管部,由質管部核查核實后填寫《藥品停售通知單》、通知保管人員將其存放入不合格藥品庫。保管員按“不合格藥品的管理制度”及時報損處理。

  第十六條效期商品上報

  (一)倉儲部每月28號、門店每月30號按規定格式上交《效期商品清查明細表》至質管部、商品信息部。門店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界定的近效期上報,倉儲部應對所有剩余有效期達到12個月的庫存商品進行清理并上報。質管部對門店上報效期商品進行抽查、核實。

  (二)商品信息部會同采購部、門管部在每月5日前對上報的效期商品制定處理方案并回復倉儲部與門店,調撥調撥的效期商品按調撥流程處理。對于不能退換的效期商品,應爭取廠家資源實施促銷方案及獎勵。

  第十七條效期商品的退換

  (一)門店未經許可,不得私自退回效期、預警商品。對于可退換商品,門店應當按照商品信息部下發的商品退回通知即時將商品退回,逾期門店自行解決。門店退回商品當天收到貨48小時內驗收完畢并入退貨庫。

  (二)公司調撥至門店的近效期6~2個月的不可退商品,由門店努力銷售,到準過效期退回公司,由倉儲部做報損審批,財務部清點數量后,質管部負責監督銷毀。

  (三)退回公司倉庫的效期商品,采購部應及時聯系供應商辦理退換貨事宜。當月15日前退貨至倉庫的近效期商品,需在當月內退給供應商,15號之后收到的退貨延遲至下月處理。

  (四)商品退回操作具體參見《商品退倉流程》。

  第十八條效期商品調撥

  (一)不能退回供應商的商品,進行責任界定后商品信息部根據門店實際銷售情況事先與門店溝通后調撥,主動配送總數量不超過該門店該商品前六個月正常銷售的80%。

  (二)調撥或主配的效期商品,倉庫須憑商品信息部的通知開具效期調撥或主配單,倉儲部不得主動配送效期商品,門店憑單收貨,否則可拒收。

  (三)預警商品門店不得拒收,首次請貨/鋪貨商品屬于預警商品的,不動銷可在一個月內申請調撥或退回,造成效期報損由門店、門管部、采購部按5:3:2比例承擔(按進價計)。

  (四)有效期在6個月以下的商品,有權拒收,例外情況(如:可退換、超低供貨價),也可以根據銷售情況選擇接收。

  (五)處方藥調撥時,應考慮調入門店該類商品的銷售情況,原則上,門店無銷售或者銷量較小的不做調入處理。

  第十九條效期商品銷售

  (一)近效期商品的銷售,實行先產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先銷售老批號商品,后銷售新批號商品。

  (二)藥品距失效期剩余天數為30天時,門店必須按零售價購買并開具銷售小票,兩日內將商品與銷售小票上交質管部,經質管部、營運總監審批后將零超過進價部分補款,未按時出單、上交的,按售價賠償。

  (三)門店應通過陳列、促銷方式促進效期商品銷售,并將效期商品銷售責任分配至店內員工。同時,店長教會員工熟練掌握有關商品知識(專業知識及廣告宣傳知識)。對效期比重大且消化力度慢的門店商品信息部須每周跟進,督促門店消化或主動進行調撥。

  (四)調撥補償原則:所有調撥的效期商品由承擔效期商品銷售的門店按公司零售價給予提成,提成標準為:

  1.三個月以下的效期商品不進行調撥;

  2.三個月以上四個月以內10%支付提成;

  3.四個月以上六個月以內5%支付提成;

  已針對效期商品實施促銷的商品不再單獨提成。

  第二十條效期商品損失責任界定

  (一)近效期商品或破損商品能夠返回供貨方調換的,應由相關部門及時通知采購部聯系供貨方進行退貨或換貨處理,因工作安排欠妥造成近效期商品或破損商品變成不可調換的,則追究到相應的責任部門和人員,由其承擔全部責任。

  (二)非人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導致藥品過期的或商品破損的,則由公司承擔全部損失。

  (三)臨床用藥(如針劑、腫瘤等),未按規定日期上報效期預警造成過期的,門店承擔20%,公司承擔80%;按規定申報的,門店承擔5%,公司承擔95%;

  (四)對于不可退換的商品,門店一經驗收上架后,損失責任由門店承擔,損失責任承擔比例:店長40%,領班20%,相應柜組責任人40%,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五)經商品信息部調撥的效期商品,接受門店不能再次退回,如報損,接收門店按每月30%標準原門店承擔70%。

  (六)倉庫9個月以下、六個月以上效期,承擔10%,六個月以下商品造成損失由倉庫全額承擔。如倉庫提前預警上報但商品信息部未進行處理的,損失由商品信息部責任人承擔。

  (七)零售價10元以下商品、名品、毛利率低于20%及公司整體銷售金額前1000位商品不做強制調撥,調撥后產生的損失由原門店全額承擔。

  (八)公司通知下架商品,由于外部原因無法上架造成的過期,由公司承擔;由于責任部門忘記通知上架的,由通知部門承擔過期損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相關規定的,按下料別準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負激勵:

  (一)倉儲部未經批準主動配送效期商品的,按配送售價金額50%處罰。

  (二)倉儲部、門店(新開門店第二個月開始上報)每延遲一天上報滯銷商品、效期商品報表的,負激勵50元/天。出現遺漏和錯報一個單品對責任人負激勵5元/單品。

  (三)倉庫延遲配送調撥效期商品,對倉儲部負責人負激勵20元/天。

  (四)商品信息部延遲處理門店、倉庫上報滯銷、效期報表或未進行調撥的,負激勵50元/天。

  (五)發現倉儲部所配貨為過期商品的,對倉儲部負責人、養護員各負激勵500元/品種的罰款。

  (六)在門店內發現過期商品或準過效期商品尚在架銷售的,沒收該商品并對該門店責任人各負激勵100元/品種。對引起顧客投訴的按三倍處罰。顧客要求賠償的,賠償金額由該門店店長及責任人全額承擔。被政府部門處罰的,處罰金額也由該門店店長及責任人承擔。

  (七)可退可換商品由采購部負責退供應商,此類商品產生的過期損失由采購部負責,門店未按通知規定時間退回產生報損由門店負責。

  (八)未經采購副總審批,購進商品低于效期(本制度第十四條規定)且不能退貨的,由購進人負責按進價買單。未經采購副總審批,倉庫入庫近效期12個月以內的商品(不包含需先入庫后即退貨的商品),按100元/品種處罰驗收人員,并承擔由此導致的過期損失。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由商品信息部制訂、修訂、解釋,經總經理簽批后下發實施;

  第二十三條商品信息部每年對本制度及相關配套制度進行審查,如有修改、完善必要,須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其它管理制度如有與本制度相抵觸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的支持文件

  (一)標準:無

  (二)流程:商品調撥流程

  (三)表單:效期商品匯總明細表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6

  1、藥劑人員必須熟悉識別失效期藥品的各種表示方法,以保證藥品符合規定。

  2、效期藥品的請領、采購要做到有計劃,對用量少的品種,不宜多購、多存。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入庫,對接近失效期的藥品要依據臨床需要謹慎地限制入庫。入庫驗收時,要逐一清點,并逐批在單據及微機內記錄其失效期。

  3、同類的有效期藥品,按品名規格集中存放,再按失效期先后排列、發放有效期藥品時要做到先進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藥的.原則。建立效期藥品一覽表,并掛貼于各部門醒目的地方,庫房計算機及手工帳也要注明效期,以便于計劃、檢查和發放。

  4、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發放,報經領導批準后予以核銷處理。

  5、發現破損、過期藥品以及吸潮、霉變藥品,及時列出,及時登記,并向科主任匯報。

  6、每季度有專人填寫藥品報銷單,準確計算報銷藥品金額,經科主任簽字后送交藥品會計復核銷帳。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7

  為進一步加強藥品效期管理,減少醫院損失,使我科的藥品管理規范化,藥庫必須嚴格把關,認真負責。

  一.藥庫保管員要按照微機打印的藥品采購單對采購計劃嚴格掌握1個月采購量(小品種可適當增加),如發現微機計劃量不妥,應及時與微機室聯系,并附特殊說明給采購員。

  二.藥庫應嚴把驗收關,凡是未明確標示有效期的藥品拒絕收貨,并反饋給采購員。收貨時藥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該品種總有效期的2/3,否則,應拒絕收貨(特殊情況除外),并將情況反饋給采購員。

  三.藥庫保管員要嚴格填寫入庫驗收單,必須將藥品的`供應單位、名稱、規格、產地廠家、單價、生產批號、有效期等書寫完整。

  四.藥庫保管員要做好藥品動態分析記錄,對入庫2個月不出庫的藥品反饋給科主任,在了解醫院用藥情況或再行決定留存或退貨。

  五.對于各藥房符合規定的沖退藥品,藥庫積極予以辦理,并與采購人員、藥品會計共同辦理有關退貨事宜。

  六.藥庫與藥學部各部門間建立信息反饋機制,信息反饋應以書面為準,如因滯留信息或違背以上規定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藥品管理不善者,調離工作崗位,并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七.微機室應按藥品入庫的先后順序出庫,藥庫按出庫單上的產地、規格、批號等發藥。

  八.藥房驗收人員必須嚴格核對,所有項目完全與出庫單相符后方可簽字,否則應讓藥庫調換。

  九.藥房應按藥品效期的先后有序擺放,近效期的先發藥,并建立效期藥品檔案。對估計在效期內銷售不完的藥品,藥房主任應在各藥房間自行調整。完全滯銷品種(各藥房均不銷售),應在失效期前6個月報采購員,其他普通藥品如造成過期失效,藥房主人負完全責任。

  十.采購員對各用藥單位上報的近期藥品,應及時查詢,并與供應商聯系退換。

  十一.嚴把付款關。采購員應按入庫時間嚴格核實、確定完全銷完后方可辦理付款手續,特殊情況應附說明。

  十二.各藥房要做好藥品動態分析記錄,對一段時間內根本銷不動的藥品要及時了解其他藥房銷售情況,并尋找原因,如屬完全滯銷品種應及時與采購人員書面練習。

  十三.藥庫保管員對入庫2個月不出庫的藥品應反饋給科主任,在了解醫院用藥情況后,再行定奪。

  各環節的信息反饋應以書面為準,如因滯留信息或違背以上規定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彌補不上者,調離工作崗位。對藥品管理不善的各室組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8

  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實施細則和相關法規要求,加強公司經營藥品的質量管理,杜絕過期失效藥品的流通,保證人民用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近效期藥品是指有效期在半年內的藥品。

  二、采購部組織藥品時,應根據市場變化需求,勤進快銷,避免造成經濟損失。

  三、購進有效期在三個月內的藥品,驗收員應拒收,并填制(拒收單)。如果是客戶急需的藥品應入庫。

  四、藥品應按批號堆碼,并在庫內設置近效期藥品一覽表,有效期在三個月內的.藥品應掛牌,以便隨時掌握近效期藥品的變化情況。

  五、嚴格執行先產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貨的原則。凡近效期藥品,保管員應每月填寫《近效期藥品報表》,及時報送經理、采購部、銷售部、質量管理部。

  六、銷售部應及時對庫存近效期藥品進行銷售,避免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七、已失效或距失效不足一銷售單元用藥期,經質量管理部確認后,保管員將其移入不合格品庫,按不合格藥品管理。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9

  一、對藥監局和公司質量管理部門通知的不合格藥品,門店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藥品存放處,并按通知的要求退回配送中心由公司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二、對配送中心配送的藥品,門店驗收員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現的不合格藥品,應予拒收,并立即報告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經質量管理部門同意后退回配送中心由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三、門店在銷售和養護檢查過程中如發現不合格藥品,應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藥品存放處,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藥品擴散化。

  四、對于顧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門店質管員確認后放入不合格藥品存放處。

  五、對有效期在6個月(可自定時限)以內的'近效期藥品應及時銷售。臨效期時限應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藥品處理。

  六、近效期藥品為重點養護檢查藥品,應每月養護檢查并有記錄。

  七、因各種原因產生的不合格藥品,均應作好不合格藥品登記和處理記錄。不合格藥品處理應退回公司總部由質管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10

  1、藥品是一種規定了有效期的特殊物質。為了保障臨床用藥安全有效,防止藥品過期失效,造成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藥品的采購應根據我院臨床用藥的需要對購進藥品的數量進行科學預計,并應遵循勤購勤銷的原則,盡量減少藥品庫存。采購藥品時盡量選擇距失效期較遠的藥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個月、其它藥品不少于一年)。

  3、按照藥品的儲存條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4、藥品的有效期應專門登記,并由科室藥品質量管理人員定期(每周)到各藥房、藥庫檢查并作好登記,發現臨近失效期且用量較少的藥品要及時向科室報告,以便各藥房間調劑使用。不能調劑或調劑后不能在有效期內用完的'品種應及時與藥品供應商聯系退貨事宜。

  5、有效期藥品應按批號存放,遵循先進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號發貨的原則。

  6、各藥房從藥庫領取藥品時,應控制品種、數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臨床用藥的需要,又要防止過期失效。

  7、藥房對距失效期3個月的常用藥品不能領用;發給患者帶走的效期藥品,必須計算在藥品用完前有一個月的時間;院內使用的效期藥品應在距失效期前1月發出。失效的藥品不能發出。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加強近效期藥品管理,保證患者用藥安全。

  二、定義

  近效期藥品是指藥品有效期≤6個月的藥品。特殊規定的藥品除外。

  三、職責

  藥庫、各調劑室、制劑室、各科室(或病區)須每月對在庫藥品進行養護和清查,并建立專冊對近效期藥品進行登記,對有效期≤6個月的藥品,認真監控其使用情況。

  1、藥庫在驗收藥品時應嚴格檢查藥品有效期,對于有效期≤6個月的藥品原則上應拒絕收貨。臨床急需暫時又無遠效期藥品供應時,對于有效期在3-6個月的藥品可適當備貨,但配送企業須承諾在效期內用不完時能無條件退貨。藥庫發出近效期藥品時,須通知領藥部門對其重點監控,但對于有效期≤1個月的藥品不得發出。

  2、各調劑室、制劑室對有效期≤6個月的藥品,應根據以往使用記錄,分析近效期藥品使用情況,對在近3個月內能夠使用完的近效期藥品應留用,并認真監控其使用情況,每月應重點檢查。

  3、根據以往使用記錄,若在近3個月內不可能使用完的近效期藥品,應在距有效期止3個月前與其他調劑室調劑使用或調換遠效期藥品,以保證近效期藥品順利使用。各調劑室之間應互通有無,在可以協調使用的情況下,各調劑室不得推諉、拒收。

  4、各調劑室均無法調劑使用的近效期藥品,應在距藥品有效期止3個月前的1周內一次性退回藥庫,并認真填寫“調劑室退庫通知單”。藥庫保管員應核實近效期藥品,查看入庫記錄和出庫記錄,核實其他領用部門是否存在同批次藥品,發出近效期藥品退貨通知,通知各調劑室將全部近效期藥品集中到藥庫一起退貨。

  5、各科室(或病區)備用的急(搶)救藥品應“用陳存新。

  四、特殊規定的藥品近效期管理辦法

  1、藥品有效期在1年半以內的藥品,近效期藥品退庫時間為距藥品有效期3個月前1周。退庫辦法按上述規定執行。

  2、近效期藥品退庫后,無遠效期藥品供應時,為保證臨床用藥的連續性,采購員需與配送企業聯系,保證近效期藥品能順利退貨的前提下可繼續使用。遠效期藥品一旦到貨,應立即進行近效期藥品的退貨手續,保證臨床用藥安全、有效。

  3、對搶救藥品、臨床治療不可間斷且無同類替代品種的藥品,在已使用至距藥品有效期3個月內仍無遠效期藥品供應時,需上報科主任,如科主任同意且配送企業保證將來能夠順利退貨,則可繼續使用,遠效期藥品一旦到貨,應立即與供貨商調換,并辦理退貨手續;若供貨商不能保證退貨,則應及時退貨;若臨床急需使用,應采取現用現進方式,并由臨床科室或患者一次性記賬領用。

  4、臨床特殊申請的臨時采購藥品,在配送企業無遠效期藥品供應時,應征求臨床意見;按申請數量購進時,臨床科室應一次性記賬領取,原則上不受理退藥事宜,極特殊情況下可退藥,但應報科主任審批簽字。

  5、對自制制劑和委托加工制劑應重點監控。有效期>6個月的藥品,應在距有效期3個月時,在各調劑室間調劑使用;有效期≤6個月的藥品,應在距有效期1個月時,在各調劑室間調劑使用。臨近有效期尚無法用完的.,應按《藥品報損、銷毀制度》進行報損。

  五、近效期藥品管理的相關責任

  1、各調劑室在近效期藥品調劑過程中,應本著相互協助、保障藥品合理使用、避免藥物資源浪費的原則,做好調劑工作。

  2、藥庫、各調劑室、制劑室應認真做好每個月的藥品有效期檢查工作。對近效期藥品需調劑或退庫的應認真檢查,一次性進行調劑或退庫。

  3、藥庫保管員應對退庫藥品進行核實,詢問各調劑室及制劑室該藥的使用情況,通知退藥截止時間。必要時,協助完成各調劑室之間近效期藥品協調工作。庫管員應統計本周發生的退庫品種及數量、批號、效期與采購計劃,一同交采購員,簽字并填寫日期。

  4、采購員接到采購計劃和退藥品種后,一并進行采購和退貨,并電話督促配送企業完成藥品退貨工作。

  5、科室(或病區)備用的基數藥品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過期失效的,由科室(或病區)承擔相關責任。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12

  一、質量不合格藥品不得采購、入庫和使用。凡與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不符的藥品,均屬不合格藥品,包括:藥品的內在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的藥品;藥品的外觀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的藥品;藥品包裝、標簽及說明書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藥品。

  二、加強近效期藥品管理,有效期在半年內的藥品確定為近效期藥品。

  三、在藥品驗收、儲存、養護、使用過程中發現有近效期的藥品,必須采取措施,爭取在效期內用完;發現質量問題或過期藥品醫療器械時,應及時確認,確定為不合格的應集中存放。

  四、不合格藥品、醫療器械應按規定進行報損和銷毀。

  五、不合格藥品的報損、銷毀由藥房負責人統一負責,不合格藥品的報損、銷毀要填報不合格藥品報損有關單據,并填寫報損藥品銷毀記錄。特殊藥品按規定處理。

  六、應認真、及時、規范地做好不合格藥品、醫療器械的處理、報損和銷毀記錄,記錄應妥善保存。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13

  1.目的:加強近效期藥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經濟損失,杜絕將過期藥品銷售給購貨單位。

  2.適用范圍:對公司經營近效期藥品的管理及監控。

  3.職責:儲運部負責對有效期藥品庫存資料收集、匯總,督促藥品銷售部門采取措施快速銷售,定期向質量管理部和銷售部門提供《有效期藥品催銷表》,質量管理部負責對近效期藥品的養護檢查工作進行指導,藥品銷售部門負責對庫存近效期藥品采取措施,加快銷售。

  4.工作內容

  4.1近效期藥品的概念

  4.1.1有效期大于五年(含五年)的藥品,其有效期距失效期小于或等于一年半的藥品。

  4.1.2藥品的有效期大于兩年(含兩年),且距離有效期限只有一年的藥品。

  4.2近效期藥品的購進

  采購部門購進藥品時,要求藥品離失效期不得低于一年(有效期在一年以內的,離失效期不得低于八個月)。有效期在兩年以上的,必須在有效期期限的一半以上。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驗收入庫。除非雙方達成代銷協議,賣多少,結算多少。如特殊情況需要,必須由分管負責人批準后,方能入庫。

  4.3近效期藥品的'儲存與養護

  4.3.1凡庫存的近效期藥品應有明顯的"近效期藥品"標志。

  4.3.2養護人員應嚴格按照《藥品養護管理制度》定期對近效期藥品進行養護檢查,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對近效期藥品的養護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4.3.3倉庫每月三號前將庫存一年內的近效期藥品填入《近效期藥品催銷表》,并分別報銷售部、質量管理部、分管業務負責人以催促銷售。

  4.4銷售部門應加強對近效期藥品的催銷,盡可能避免因藥品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4.5近效期藥品調出發貨,業務員應事先征得業務用戶同意,以防止無效經營活動的發生。

  4.1.9質量管理部加強督促、檢查,確認近效期藥品催銷正確性。

  4.1.10超過有效期藥品的報損,按照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處理。

  5.相關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藥品養護管理制度》

  6.質量記錄

  (一年)《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14

  根據《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了保證臨床用藥安全及降低醫院藥品報損率,制定此制度。

  (一)近效期藥品是指現在距藥品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

  (二)藥品儲藏部門,必須在醒目位置設“近效期藥品一覽表”,并依據效期遠近,以不同色標進行區分,定期做相應調整、變更。

  (三)醫院購進藥品,有效期不得低于一年(對于藥品有效期較短的,購入時離有效期也不得低于八個月);如有特殊情況由采購員及質量驗收人員負責處理。

  (四)根據采購藥品質量管理要求,對藥品進行驗收、入庫。低于以上期限的,藥庫保管人員有權拒絕驗收、入庫。

  (五)經驗收合格的藥品按批號的先后順序陳列,生產批號靠前的藥品放置在貨架前(上)端。藥品出庫時按照“先產先出、先進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配貨。

  (六)藥品貯存、養護時,應特別關注近效期的藥品,近效期應擺放在前,標識清楚明顯。

  (七)憑出庫憑證,庫房人員發放有效期在4個月以內的`藥品時,必須告之藥房,藥房根據庫存、用量可選擇是否領取或調整領取數量。

  (八)藥房負責人應保證近效期藥品在醫院的流通,不得隨意缺藥。

  (九)發放近效期藥品時,需對藥品的外觀進行一次檢查。

  (十)各部門定期檢查,填報《近效期藥品月登記表》,并對“近效期藥品一覽表”進行調整。

  (十一)積極配合科室對近效期藥品的處理,禁止調配、發放超過有效期的藥品。

  (十二)藥房藥師調配處方按照“近效期先用”的原則,并將近效期藥品告知患者,依據處方劑量保證其能在有效期內用完。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15

  1、為方便消費者合理用藥,規范藥品拆零銷售行為,保證藥品銷含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拆零藥品是指所銷售藥品最小單元的包裝上,不能明確注明藥品名稱、規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的藥品。

  3、藥店應指定專人負責藥品的拆零銷售工作。拆零銷售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地市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發給崗位合格證書,且身體健康。

  4、營業場所應設立專門的拆零柜臺或貨架,并配備必備的拆零工具,如藥匙、瓷盤、拆零藥袋、醫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潔衛生。

  5、拆零后的藥品,應相對集中存放于拆零專柜,不能與其他藥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裝及標簽。

  6、拆零前,應檢查拆零藥品的包裝及外觀質量,凡發現質量可疑及外觀性狀不合格的`藥品,不得拆零銷售。

  7、藥品拆零銷售時,應在符合衛生條件的拆零場所進行操作,將藥品放入專用的拆零藥品包裝袋中,寫明藥品名稱、規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藥店名稱,核對無誤后,方可交給顧客。

  8、拆零藥品不得陳列在開架陳列柜臺中。

  9、拆零后的藥品不能保持原包裝的,必須放入拆零藥袋,加貼拆零標簽,寫明藥品名稱、規格、服法、用量、批號、有效期及藥店名稱。

  10、應做好拆零藥品銷售記錄,內容包括:藥品通用名稱、規格、批號、有效期、拆零數量、拆零銷售起止期、操作人等。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16

  (一)按上級有關規定和醫院臨床用藥的實際情況劃分,中成藥單價4元以上,中草藥單價1.00/10g以上者列為貴重藥品管理范圍(包括自費藥品)。

  (二)貴重藥品又分為一類和二類,一類貴重藥品須建立逐日消耗交班本和日清月結收支帳。

  (三)凡屬一類貴重藥品,值班人員必須每日認真盤點,填寫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錯和丟失現象,按科內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四)統計員每日根據門診用藥消耗數量,及時補充藥品以保證臨床用藥,當日消耗的貴重藥品應及時登記入帳,并應帳物相符。

  (六)貴重藥品如有破損,應按院內規定的報損制度處理,認真清點破損藥品,填寫藥品溢耗單,由科主任簽字方能上報財務預以報銷。

  (七)如遇藥品調價時,應及時清點庫存藥品,將藥品差價填寫調價單,上報財務科。

  (八)調配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九)屬公費醫療的患者,應按現行的公費醫療制度執行,嚴格杜絕濫開大方的現象。

  (十)貴重藥品應定期檢查,嚴防過期霉變的現象發生,易潮解和霉變的藥品應存放于干燥、陰涼、通風處。

  (十一)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嚴防偽、假、劣藥混入。

  (十二)嚴格執行貴重藥品逐日消耗,日清月結制度,貴重藥品每月盤點一次,并認真填寫盤點明細表,上報財務科。

  (十三)貴重藥品一律由調劑室,按醫師處方發放、庫房與臨床科室均無權發放。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17

  一、本中心易制毒化學品只供檢驗室檢測樣品時使用。

  二、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負責,中心辦公室和檢測中心負責人監督實施。

  三、易制毒化學品由中心藥品庫房負責購買、管理,單獨建帳。

  四、易制毒化學品購買時賣方應持合法證照,在確認證照合法時才予購買。

  五、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應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時到場后才能領取藥品,嚴禁借用和贈送。

  六、藥品庫房管理人員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緝毒隊以書面形式報告當年購買、使用、儲存等情況。每年的1―3月到市緝毒隊進行年審。

  七、領取易制毒化學品時,檢驗室持檢測中心負責人審批手續,二人以上到中心藥品庫房登記領取。

  八、檢驗室在使用易制毒化學品做實驗時必須建立臺帳,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藥品庫房報領用量、使用量、存余量。

  九、檢驗室的易制毒化學品需專人管理,帳日清晰、準確。嚴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銷毀的`易制毒化學品,經領導批準后由檢驗科二人以上會同中心辦公室人員共同處理。

  十一、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嚴格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學品外流的,將查找責任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18

  1、按上級有關規定和醫院臨床用藥的實際情況將部分藥品列為貴重藥品管理范圍。

  2、凡貴重藥品,值班人員必須每日認真盤點,填寫逐日消耗登記本,做到賬物相符。如有差錯和丟失現象,按科內差錯事故有關規定處理。

  3、貴重藥品如有破損,應按院內規定的.報損制度處理,認真清點破損藥品數量,填寫藥品報損單,由科主任簽字方能上報財務。

  4、貴重藥品應定期檢查,嚴防過期霉變等現象發生,易潮解和霉變的藥品應存放于干燥陰涼通風處。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19

  1.在藥品入庫驗收中發現不合格藥品,及時報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擅自作出退貨處理,待藥監部門核準后處理,防止不合格藥品再次流入市場。

  2.確因質量原因,報藥監部門同意準于退貨藥品,首先查閱采購記錄,核對藥品生產批號和數量與退貨是否相符,并做好退貨記錄。

  3.對售后退回的`藥品,憑藥房開具的藥品退貨憑證收貨,存放于退貨藥品區,由專人保管并做好退貨記錄,經驗收合格的藥品,由保管人員記錄后方可存入合格藥品區;不合格藥品由保管理人員記錄后放入不合格藥品區。

  4.藥品退貨記錄應保存三年備查。驗收藥品時如發現購進藥品存在包裝損壞、污染、近效期等情況,即視為藥品驗收不合格,應填寫《藥械退貨記錄表》,同時將該情況向負責人匯報,并與供貨方聯系辦理退貨手續。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20

  1、藥品倉庫的藥品僅供實驗使用,除此之外,一般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2、藥品存放要搞好科學管理,以實驗室為單位分門別類,做到分類清楚,標志明顯,排列有序,堆放整齊,零整分開,安全整潔;各實驗室必須負責任地將本實驗室存放藥品的柜子管理好,并搞好維護保養工作,防止霉爛變質,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當出現本實驗室藥品不夠用而要取用其它實驗室的`藥品時,必須先征得藥品所歸屬的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方可取用并及時采購補回。

  4、定期檢查本實驗室藥品柜的安全和數量,保證本實驗室藥品的供應,盡量避免積壓,對于包裝陳舊、過期失效的藥品,必須及時清理;如有本室不再使用或很少使用的藥品,要及時轉出,以便物盡其用,避免浪費。

  5、采購藥品和藥品進庫,要做好登記,并根據驗收單檢查外觀、質量、品質等及時驗收。驗收中發現數量短缺、質量或憑證不符等情況必須立即與有關經辦人聯系處理,藥品驗收完畢后要及時上架,按科學管理要求擺放,不能隨意擺放。

  6、各實驗室管理人員進入藥品倉庫取藥品必須做好登記。

  7、加強安全防范意識,上班后要開窗通風,下班前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盒鎖好門。

  8、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外人不得進入庫房,發現安全隱范應立即報告。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21

  一、為保證對藥品倉庫實行科學、規范的管理,確合理地儲存約品,保證藥品儲存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二、藥品儲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職責是:安全儲存、保證質量、降低損耗、避免事故。

  三、倉庫保管人員的基本職責:

  (一)按照藥品不同自然屬性分類進行科學儲存,防止差錯、混淆、變質。

  (二)做到數量準確,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四、藥品倉儲保管應執行藥品儲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劑型的儲存保管和養護要點做好在庫藥品的儲存保管。

  (一)藥品應按儲藏溫、濕度要求,分別儲存于陰涼庫或常溫庫、冷藏庫內。

  1、陰涼庫:溫度不高于20℃。

  2、常溫庫:溫度保持在0℃—30℃。

  3、冷庫:溫度保持在2℃—10℃。

  4、相對濕度:各庫房相對濕度保持在45%—75%之間。

  (二)藥品應依據藥品性質,按分庫、分類存放的原則進行儲存保管,其中:

  1、藥品與非藥品(指不具備藥品生產批準文號的物品)應分庫

  存放。

  2、內服藥與外用藥應分庫或分區存放。

  3、品種與外包裝容易混淆的品種應分區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化學原料藥以及性質相互影響的藥品應分庫存放;危險品應與其他藥品分庫存放。

  5、藥品中的危險藥品應存放于危險品專庫。

  6、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存放。

  7、不合格品應存放在不合格品專區內,按合格藥品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8、退貨藥品應存放在退貨區內,經質量驗收并確認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區;經質量驗收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區。

  9、藥品按品種、規格、批號、生產日期及效期遠近或分開堆垛,入混批堆碼,每一垛的混批時限為:藥品的產品批號或生產日期間間各應不超過一個月。

  10、近效期藥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時,應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摧毀月報表。

  11、近效期藥品應掛近效期標志。

  12、在搬運和堆垛等作業中均應嚴格按藥品外包裝圖示標志的要求搬運存放,規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輕拿輕放,嚴禁摔撞。怕壓藥品應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13、保持庫房、貨架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藥品的貨堆應留有一定距離,具體要求如下:

  1、藥品垛與垛的'間距不小于100cm。

  2、藥品垛與墻、柱、屋頂、房梁的間距不小于30cm。

  3、藥品與地面的間距不小于10cm。

  4、庫房內主要通道寬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燈具垂直下方不準堆放藥品,其垂直下方與藥品垛之間的水平距離不小于50cm。

  (五)在庫藥品均實行色標管理,其中:

  1、黃色:待驗藥品庫(區)、退貨藥品庫(區)。

  2、綠色:合格藥品庫(區)、零貨稱取庫(區)、待發藥品庫(區)。

  3、紅色:不合格藥品庫(區)。

  (六)藥品入庫時應按照藥品入庫驗收制度,經過質量檢查驗收,并簽字或蓋章后辦理入庫手續。

  (七)藥品倉儲保管人員對貨與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或破損、標志模糊等情況,有權拒收并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八)藥品倉儲保管人員應接受藥品養護員有關儲存方面的指導,掌握主要劑型的儲存保管與養護要點,做好倉間溫、濕度等管理,正確儲存藥品。

  (九)藥品出庫發貨時,應堅持檢查復核后出庫發貨。

  (十)藥品出庫發貨時,應做好出庫發貨復核記錄。

  (十一)對于銷后退回藥品,應按《退貨藥品的管理規定》做好退貨記錄與存放、標識等管理工作。

  (十二)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做好溫濕度調控工作,堅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觀測并記錄《溫濕度記錄表》,并根據具體情況和藥品的性質及時調節溫濕度,確保藥品儲存質量。

  (十三)藥品倉儲保管人員每月底應定期做好庫存盤點工作,做到帳物相符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22

  1、目的:

  為了加強對門店退貨藥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依據:

  《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

  3、適用范圍:

  門店退貨過程質量管理實施過程。

  4、責任:

  門店質量負責人實施本制度。

  5、定義:

  5.1、藥品退貨:指顧客退回藥品、進貨退出藥品、既在進貨驗收、在柜養護、銷售復核、顧客退回各項環節發現的有質量不合格的、配送中心通知退貨的、滯銷的.藥品。

  6、內容:

  6.1、各環節退回藥品相關規定:以下情形在質量無異情況下,門店應及時將貨退回公司:

  6.1.1、上級有關部門明確規定不準經營的品種;

  6.1.2、自購進三個月以內的滯銷品種;

  6.1.3、公司通知收回的相關品種;

  6.1.4、顧客有過敏、不良反應情況的品種。

  6.2、以下情形公司不予退回:

  6.2.1、藥品包裝有污點、陳舊、退色的;

  6.2.2、原包裝已拆封過的;

  6.2.3、批號不符,無隨貨票據的;

  6.2.4、門店自已要求購進的,活動期間一次性購進的;

  6.2.5、由于門店自己保管不當引起質量不合格的。

  6.3、門店顧客退回藥品是指顧客購買后退回的藥品。門店在銷售過程中,應堅持藥品一經售出,非質量原因概不退換原則。

  6.4、門店進貨驗收、在柜養護、銷售復核顧客退回各項環節中發現不合格品按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執行。

  6.5、配送后由總公司召回的,由公司質管科出具“藥品召回通知單”各門店收到后,填寫“退貨通知單”退回配送中心;(一式三份記錄,其中一聯留門店備查)。

  6.6、滯銷品種退貨:由門店負責人填寫“退貨通知單”及時退回配送中心,退出藥品應記錄于“退回記錄”表中,此記錄留存5年備查;

  6.7、要求門店質管員負責做好批號管理、效期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因管理不善,致使藥品過期失效品種,一律不得退貨。

  7、相關表格:

  售后退回藥品登記表、藥品召回通知單、退貨通知單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23

  為規范藥品的退貨操作過程,加強對購進退出和銷后退回藥品的質量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量管理部

  負責監督該制度的實施,銷售部、質量管理部對本制度負責。

  二、退貨藥品的管理要求

  1、藥品購進退出的管理要求

  ⑴因質量原因需要退貨的,必須按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退貨,其中內在質量問題(包括假劣藥)不得自行退貨,應通知供應商,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⑵非質量原因需要退貨的按要求填寫《藥品退貨通知單》辦理。

  ⑶購進藥品退出必須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程序辦理。

  2、藥品銷后退回的管理要求

  ⑴銷售退回的藥品必須是本公司所售出的藥品。

  ⑵銷后退回的藥品必須經過驗收才能辦理正式入庫。

  三、藥品的退貨程序

  1、藥品的購進退出處理程序

  ⑴聯系退貨:采部憑下述購進退出依據與供貨企業聯系退貨事宜:

  a、藥品在驗收時拒收的,依據《《拒收單》》。

  b、儲存養護、出庫復核發現經質量管理部確認的不合格藥品,依據《藥品質量復查確認報告》。

  c、銷后退回的不合格藥品,依據注明“驗收不合格”,并有驗收員簽名的《銷后退回通知單》。

  d、非質量原因如滯銷等的藥品退貨,

  ⑵退貨藥品出庫

  a、采購部填寫《藥品采購退貨通知單》。

  b、質量管理部通過計算機關聯打印《采購退貨單》,由業務、保管、財會辦理。

  c、保管人員按《采購退貨單》清理準備好退貨藥品,填寫《購進退出藥品臺賬》,保存三年以上。

  d、退貨發運,發運人應做好記錄備查。

  2、藥品的銷后退回處理程序

  ⑴銷后退回通知

  a、《藥品退貨通知單》是銷后退回藥品的收貨依據,由業務部簽發,簽發時必須核實其品名/劑型、規格、生產企業、批號、有效期是否與本公司出售的相符,并確認是本公司售出的.藥品。

  b、銷售部憑《藥品停售通知單》按要求召回的藥品,由業務部核實后簽發《藥品退貨通知單》。

  c、客戶要求退貨的,由業務部核實后簽發《藥品退貨通知單》。

  d、《藥品退貨通知單》的內容包括品名/劑型、規格、生產企業、批號、有效期,退貨原因等。

  ⑵驗收及收貨

  a、將退回的藥品放置銷后退回區,保管員填寫《銷后退回藥品申驗通知》。

  b、驗收員憑《藥品退貨通知單》和《銷后退回藥品申驗通知》,按《藥品質量驗收管理制度》規定的驗收標準,對藥品進行檢查驗收。

  c、驗收合格的,驗收員將數據錄入計算機,關聯形成《銷售退貨驗收記錄》,同時打印《銷售退貨單》。

  d、驗收不合格的,驗收員在《藥品退貨通知單》上注明“驗收不合格”,按不合格藥品處理。

  e、保管人員憑驗收員簽字的《銷售退貨單》核對實物,確認一致后入庫,并在《銷售退貨單》上簽字,收款員結賬。

  ⑶保管員將驗收合格的藥品按儲存要求,存放于相應的合格品區。

  ⑷保管人員依據《銷售退貨單》,建立《銷售退回藥品臺賬》,保存三年以上。

  有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24

  (1)為強化終止妊娠藥品的經營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終止妊娠藥品的購、存、銷行為,確保依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本企業經營的終止妊娠藥品不得銷售給藥品零售企業以及未獲得施行終止妊娠手術資格的機構和個人

  (3)銷售終止妊娠藥品必須索取《終止妊娠許可證》或《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加蓋原印章,凡未索證、無證不得銷售。

  (4)終止妊娠藥品必須從具有該類品種生產、經營資質的生產廠家或經營企業購進。必須索取藥品生產企業或藥品經營企業加蓋原印章的合法資質證明材料。

  (5)終止妊娠藥品流向記錄由質管員每年1、4、7、10月5日前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樟樹市計劃生育委員會書面報告,并不得遲報、瞞報,購銷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對購進的終止妊娠類藥品必須儲存于專用倉庫或專柜,雙人雙鎖、專帳記錄,專人保管。

  (7)對破損、變質、過期失效的'不合格終止妊娠藥品應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報告、確認手續,需報損、銷毀的終止妊娠藥品必須報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批準后監督銷毀,并做好銷毀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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