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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檔案管理制度

時間:2022-12-26 13:11:3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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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檔案管理制度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衛生檔案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15篇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1

  1、衛生健康檔案屬于公有財產,應有專人負責,完善保管。

  2、衛生健康檔案任何人不得占為私有,不得隨意撕毀、篡改、損壞。

  3、建立必要的借閱制度,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況需竟學校領導書面批準。

  4、嚴格檔案管理,嚴格執行保密制度。

  5、檔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規范化,分年度、年級等類別,便于查詢。

  6、學校衛生老師要及時收集、整理、統計分析衛生檔案資料。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2

  一、為規范公共場所衛生檔案管理,增強公共場所衛生檔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歸檔范圍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衛生知識培訓情況、各項衛生設施的圖紙、文字等材料、衛生許可相關資料、衛生自查記錄、監管部門的監督監測資料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三、公共場所的衛生檔案管理由衛生檔案管理員負責。

  四、衛生檔案管理員的職責:保證公共場所各部門的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1、公共場所的歸檔資料實行'季度歸檔'及'年度歸檔'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為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歸檔期。

  2、在衛生檔案資料歸檔期,由衛生檔案管理員分別向各主管部門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主管部門經理應積極配合與支持。

  3、凡應該及時歸檔的資料,由衛生檔案管理員負責及時歸檔。

  4、各部門專用的收、發文件資料,按文件的密級確定是否歸檔。凡機密以上級的文件必須把原件放入衛生檔案室。

  5、衛生檔案管理員實施衛生檔案歸檔整理。

  六、衛生檔案的借閱

  1、總經理、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衛生檔案可直接通過衛生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2、因工作需要,公共場所的其他人員需借閱非密級衛生檔案時,由部門經理辦理《借閱衛生檔案申請表》送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核批。

  3、公共場所衛生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級別,絕密級衛生檔案禁止調閱,機密級衛生檔案只能在衛生檔案室閱覽,不準外借;秘密級衛生檔案經審批可以借閱,但借閱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秘密級衛生檔案的借閱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因公外出時可委托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批,具體按委托書的內容執行。

  4、衛生檔案借閱者必須做到:

  ①愛護衛生檔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七、衛生檔案的銷毀

  1、公共場所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毀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

  2、當某些衛生檔案到了銷毀期時,由衛生檔案管理員填寫《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交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3、凡屬于密級的衛生檔案資料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銷毀。

  4、經批準銷毀的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衛生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和將要銷毀的衛生檔案資料做好登記并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5、在銷毀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時,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指定專人監督銷毀。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3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檔案法》、《科學技術檔案工作條例》、《醫學科學技術檔案管理辦法》、《醫療事故管理條例》,為加強職業衛生檔案的管理,達到職業衛生檔案完整、準確、系統、安全和有效利用的目的,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職業衛生檔案,是指職業衛生監督執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職業衛生管理以及職業衛生科學研究活動中形成的,能夠準確、完整反映職業衛生工作全過程的文字、資料、圖紙、照片、報表、錄音帶、錄相、影片、計算機數據等文件材料。

  第三條職業衛生檔案是職業病防治過程的真實記錄和反映,也是衛生行政執法的重要參考依據。

  職業衛生行政及監督機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職業健康監護和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用人單位都應當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并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

  第四條職業衛生檔案按照職業病防治活動主體分為:

  (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檔案;

  (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檔案;

  (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檔案;

  (四)職業衛生科研檔案。

  第五條各級職業衛生監督執法部門應當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包括:

  (一)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

  (二)法人資格及其他證明材料(委托書、單位編碼、財政帳號等);

  (三)工作職責、監督員執法程序、道德準則;

  (四)當地政府職業病防治規劃;

  (五)年度職業衛生監督計劃及總結;

  (六)轄區職業衛生監督對象分布圖和匯總表;

  (七)轄區職業病防治工作狀況統計分析;

  (八)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申報材料;

  (九)衛生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衛生審查、衛生審核、驗收批件;

  (十)職業性健康體檢報表;

  (十一)職業病報表;

  (十二)職業病事故報表;

  (十三)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記錄及文書存根;

  (十四)監督員培訓相關資料(培訓計劃、材料)。

  第六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包括:

  (一)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清單及有關文本;

  (二)職業衛生管理方針、計劃、目標、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三)職業衛生專(兼)職管理組織、職能及人員分工;

  (四)職業衛生管理方案、程序、作業指導書和其他內部文件;

  (五)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管理檔案(提供保存清單,注明保存地點)包括:

  1.建設項目計劃任務書及批準文件等;

  2.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書;

  3.工程改建、擴建及維修、使用中變更的圖紙及有關材料;

  4.全套竣工圖紙、驗收報告、竣工總結;

  5.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委托書與預評價報告;

  6.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委托書與效果評價報告;

  7.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意見書;

  8.衛生行政部門驗收意見書。

  (六)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資料:包括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存在崗位、來源、預防策略)清單;

  (七)儲存和使用的化學品清單,包括種類、量、使用的部位、儲存的部位、毒性資料、預防策略;

  (八)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資料,包括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委托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記錄與評價報告;

  (九)用人單位職業病預防控制措施技術檔案

  1.工藝改革技術措施檔案;

  2.職業病防護設施檔案:

  (1)職業病防護設施清單并注明安裝地點

  (2)設備的操作規程、合格證書;

  (3)安裝、調試驗收記錄;

  (4)使用記錄;

  (5)維修記錄,包括維修責任人、維修原因、維修日期、維修人等;

  (十)職業病防護用品檔案,包括工種清單,應配備清單,實配備清單,使用情況等;

  (十一)職業健康監護資料:

  1.職業健康監護委托書;

  2.職業性健康檢查工種及人員名單;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與分析報告;

  4.職業禁忌證名單及調離情況;

  5.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十二)職業衛生培訓教育計劃、培訓內容、授課記錄及考核成績;

  (十三)職業病病人檔案;

  (十四)各種監督文書;

  (十五)各種設備、化學品中文說明書;

  (十六)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有關資料;

  (十七)各種匯總資料,包括:

  1.職業衛生基本情況、生產工藝、有害因素分布;

  2.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匯總資料;

  3.職業健康監護匯總資料;

  4.職業病發病情況匯總資料;

  5.職業病人處理、安置情況匯總資料;

  6.培訓情況匯總資料;

  7.因病缺勤情況匯總資料;

  8.職業病防護設施匯總資料;

  9.勞動者死亡資料;

  10.職業有害因素接觸情況匯總表;

  11.職業病防治工作年度總結。

  第七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在職業衛生技術服務過程中應當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包括:

  (一)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明資料(法人證明材料、資質證明材料等);

  (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清單及文本等;

  (三)質量控制文件;

  (四)上級技術單位對技術服務質量考核文件;

  (五)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技術文件;

  (六)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與控制效果評價文件;

  (七)職業病防護設施評價文件;

  (八)職業病防護用品評價文件。

  第八條承擔職業健康監護和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在進行職業健康監護和職業病診斷過程中應當建立職業衛生檔案,除第五條(一)至(四)規定內容外,還應當包括:

  (一)醫療執業執照;

  (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及健康檢查報告;

  (三)職業病禁忌證調離通知書及調離結果統計表;

  (四)職業病診斷記錄及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五)職業病鑒定記錄及職業病鑒定證明書。

  第九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職業健康監護和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科研時,應當建立職業病防治工作科技檔案,包括:

  (一)科研項目計劃任務書、科技合作協議書、選題報告、科研方案、年度計劃等;

  (二)有關科研項目的委托、批準文件,專家的建議、協作合同等;

  (三)實驗、調查和考察的原始記錄、統計數據或經過整理的計算數據、配方等;

  (四)研究工作報告和階段性工作報告、年終總結報告、最后總結報告、成果鑒定書、科研論文、推廣使用報告、成果獎勵文件、發明申請書、發明評議書、發明證書、發明獎勵及研究項目的修訂或撤銷等文件;

  (五)各種稀有實物、標本、樣品等分別編號登記,在科室指定專人保管;

  (六)研究過程中產生的圖表、幻燈片、錄相帶、錄音帶、電影膠片、坐標圖等;

  第十條職業衛生檔案要進行案卷歸檔工作。案卷歸檔前要做好以下事項:

  (一)簡明扼要的擬寫案卷標題,包括文件制發機關、內容、文種三個部分,標題要反映案卷的內容;

  (二)根據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注明每一案卷的保管期限,職業衛生檔案一般為永久保存;

  (三)填寫卷內目錄、備考表及案卷皮、編號,裝訂成卷;

  (四)歸檔的案卷要填寫移交目錄,雙方簽字。

  第十條檔案室對各部門移交來的職業衛生檔案,要認真進行質量檢查,及時編號登記,入庫保管。

  第十一條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的收進、移出、銷毀、管理、借閱利用等情況要進行登記,檔案工作人員調離時,必須辦好交接手續。

  第十二條職業衛生檔案庫房要堅固、安全,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高溫、防潮、通風等項工作,并有應急措施。職業衛生檔案庫要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清點,如發現檔案破損、變質時要及時修補復制。

  第十三條對保管的職業衛生檔案要積極提供利用,嚴格執行借閱制度。

  第十四條利用職業衛生檔案的人員應當愛護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室嚴禁吸煙,嚴禁對職業衛生檔案拆卷、涂改、污損、轉借和擅自翻印。

  第十五條體檢和職業病例檔案借閱和保密還應當按《病案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

  涉及用人單位技術秘密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保守秘密。

  對職業衛生檔案的利用情況要進行登記。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結合本礦的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對礦各科室區隊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員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簡稱“兩檔”,由專人管理。

  2 職業衛生檔案包括:

  2.1 礦屬各單位職業衛生記錄卡;

  2.2 礦屬各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一覽表;

  2.3 礦屬各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登記卡;

  2.4 職業病危害、職業中毒登記卡;

  2.5 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匯總資料;

  2.6 職業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級管理登記表;

  2.7 職業中毒事故報告和事故處理表等;

  2.8 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監督文書清單及有關文本;

  2.9職業衛生管理方針、計劃、目標、方案、程序、指導書、管理制度;

  2.10 職業衛生專(兼)職管理組織、職能及人員分工;

  2.11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管理檔案;

  2.12 職業病預防控制措施技術檔案;

  2.13 職業病防護設施、防護用品檔案;

  2.14 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匯總資料;

  2.15 職業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習有關資料;

  3 員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1 員工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3.2 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3 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禁忌證名單及處理情況;

  3.4 職業病診斷、職業病病例登記表等員工個人健康資料;

  3.5 職業健康監護委托書或合同;

  3.6 職業性健康檢查工種及人員名單;

  3.7 職業病人處理、安置情況匯總資料。

  4 “兩檔”資料按檔案管理要求建立目錄、統一編號、專冊登記。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期限及時歸檔;

  5 “兩檔”資料字跡清楚、圖表清晰、文字正確、語言表達準確;

  6 根據本礦人員變動,及時補充完善“兩檔”,各表卡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系統審查完善一次;

  7 “兩檔”內的資料按照要求每三年復核一次;及時錄入職業危害因素測定結果、員工個人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并及時分析;

  8 員工離開單位時,有權索取個人健康檔案及其相關資料,檔案室應如實地、無償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蓋章;

  9 職業病診斷,鑒定單位需提供有關“兩檔”資料時,檔案室應如實提供;

  10 檔案室對各部門移交上來的職業衛生健康檔案,要進行認真檢查,歸檔的案卷要填寫移交目錄,雙方簽字、及時編號登記、入庫保管;

  11 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的收進、移出、銷毀、管理、借閱使用等情況要進行登記。檔案工作人員調離時,必須做好交接手續;

  12 職業衛生檔案庫房要堅固安全。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高溫、防潮和通風工作,并有應急措施。職業衛生檔案庫要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清點,如發現檔案破損、變質時要及時修補、復制;

  13 使用職業衛生健康檔案的人員應當愛護檔案,確保檔案的完好,嚴禁任何人員對檔案進行涂改、污損、轉借和擅自翻印;

  14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礦安全管理科。每年根據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15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5

  一、為規范公共場所衛生檔案管理,增強公共場所衛生檔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歸檔范圍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衛生知識培訓情況、各項衛生設施的圖紙、文字等材料、衛生許可相關資料、衛生自查記錄、監管部門的監督監測資料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三、公共場所的衛生檔案管理由衛生檔案管理員負責。

  四、衛生檔案管理員的職責:保證公共場所各部門的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1、公共場所的歸檔資料實行“季度歸檔”及“年度歸檔”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為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歸檔期。

  2、在衛生檔案資料歸檔期,由衛生檔案管理員分別向各主管部門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主管部門經理應積極配合與支持。

  3、凡應該及時歸檔的資料,由衛生檔案管理員負責及時歸檔。

  4、各部門專用的收、發文件資料,按文件的密級確定是否歸檔。凡機密以上級的文件必須把原件放入衛生檔案室。

  5、衛生檔案管理員實施衛生檔案歸檔整理。

  六、衛生檔案的借閱

  1、總經理、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衛生檔案可直接通過衛生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2、因工作需要,公共場所的其他人員需借閱非密級衛生檔案時,由部門經理辦理《借閱衛生檔案申請表》送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核批。

  3、公共場所衛生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級別,絕密級衛生檔案禁止調閱,機密級衛生檔案只能在衛生檔案室閱覽,不準外借;秘密級衛生檔案經審批可以借閱,但借閱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秘密級衛生檔案的借閱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因公外出時可委托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批,具體按委托書的內容執行。

  4、衛生檔案借閱者必須做到:

  ①愛護衛生檔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七、衛生檔案的銷毀

  1、公共場所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毀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

  2、當某些衛生檔案到了銷毀期時,由衛生檔案管理員填寫《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交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3、凡屬于密級的衛生檔案資料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銷毀。

  4、經批準銷毀的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衛生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和將要銷毀的衛生檔案資料做好登記并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5、在銷毀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時,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指定專人監督銷毀。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6

  1、為了保護職工健康和維護公司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公司建立職業衛生檔案與員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簡稱“兩檔”,并由專人保管,并妥善保存,特制訂本制度。

  2、職業衛生檔案包括:

  (1)企、事業單位職業衛生記錄卡;

  (2)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圖、位重點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圖;

  (3)工藝流程簡圖(用箭頭表示);

  (4)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一覽表;

  (5)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作業人員登記卡;

  (6)職業病危害、職業中毒記錄卡;

  (7)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匯總資料;

  (8)職業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級管理表;

  (9)職業中毒事故報告與處理記錄表等;

  (10)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監督文書清單及有關文本;

  (11)職業衛生管理方針、計劃、目標、方案、程序、指導書、管理制度;

  (12)職業衛生專(兼)職管理組織、職能及人員分工;

  (1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管理檔案;

  (14)職業病預防控制措施技術檔案;

  (15)職業病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檔案;

  (16)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匯總資料;

  (17)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有關資料。

  3、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健康資料。

  4、人力資源科負責為每一位職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管。

  5、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維護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隱私權、保密權。相關的衛生監督檢查人員、勞動者或其近親屬、勞動者委托代理人有權查閱、復印勞動者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其他人員不得私自查閱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6、“兩檔”資料按檔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錄、統一編號、專冊登記;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期限及時進行歸檔。

  7、“兩檔”資料應字跡清楚、圖表清晰、文字準確可靠,并管好和用好“兩檔”。

  8、隨時、定期地根據公司人員的變動,及時調整和補充“兩檔”,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統地調整一次。

  9、“兩檔”檔案中各種資料按要求每三年復核一次;日常職業衛生工作須將測定結果、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病管理情況隨時過錄,以備分析。

  10、職工離開公司時,有權索取個人健康檔案資料,企管部應如實地、無償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個人復印件上簽章。

  11、職業病診斷,鑒定單位需提供有關“兩檔”資料時,企管部應如實地提供。

  12、檔案室對各部門移交來的職業衛生檔案,要認真進行質量檢查,歸檔的案卷要填寫移交目錄,雙方簽字,及時編號登記,入庫保管。

  13、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的收進、移出、銷毀、管理、借閱利用等情況要進行登記,檔案工作人員調離時,必須辦好交接手續。

  14、職業衛生檔案庫房要堅固、安全,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高溫、防潮、通風等項工作,并有應急措施。職業衛生檔案庫要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清點,如發現檔案破損、變質時要及時修補復制。

  15、利用職業衛生檔案的人員應當愛護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室嚴禁吸煙,嚴禁對職業衛生檔案拆卷、涂改、污損、轉借和擅自翻印。

  16、本規定解釋權歸小河煤礦。每年按公司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17、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7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各礦井對礦各科室區隊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員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簡稱“兩檔”,并由專人保管。

  二、職業衛生檔案包括:

  1、企、事業單位職業衛生記錄卡;

  2、各生產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一覽表;

  3、各生產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作業人員登記卡;

  4、職業病危害、職業中毒記錄卡;

  5、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匯總資料;

  6、職業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級管理表;

  7、職業中毒事故報告與處理記錄表等;

  8、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監督文書清單及有關文本;

  9、職業衛生管理方針、計劃、目標、方案、程序、指導書、管理制度;

  10、職業衛生專(兼)職管理組織、職能及人員分工;

  11、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管理檔案;

  12、職業病預防控制措施技術檔案;

  13、職業病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檔案:

  14、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匯總資料:

  15、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有關資料。

  三、員工個人健康檔案包括:

  1、員工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禁忌證名單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斷、職業病病例登記表等員工個人健康資料;

  5、職業健康監護委托書或合同;

  6、職業性健康檢查工種及人員名單;

  7、職業病人處理、安置情況匯總資料。

  四、“兩檔”資料按檔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錄、統一編號、專冊登記;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期限及時進行歸檔。

  五、“兩檔”資料應字跡清楚、圖表清晰、文字準確可靠,并管好和用好“兩檔“。

  六、隨時、定期地根據本礦人員的變動,及時調核和補充“兩檔”,各表卡每年 10 月前系統地調整一次。

  七、“兩檔”檔案中各種資料按要求每三年復核一次;日常職業衛生工作須將測定結果、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病管理情況隨時過錄,以備分析。

  八、員工離開單位時,有權索取個人鍵康檔案資料,公司或礦應如實地、無償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個人復印件上簽章。

  九、職業病診斷,鑒定單位需提供有關“兩檔”資料時, 檔案室應如實地提供。

  十、檔案室對各部門移交來的職業衛生檔案,要認真進行質量檢查,歸檔的案卷要填寫移交日錄,雙方簽字,及時編號登記,入庫保管。

  十一、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的收進、移出、銷毀、管理、借閱利用等情況要進行登記,檔案工作人員調離時,必須辦好交接手續。

  十二、職業衛生檔案庫房要堅固、安全,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高溫、防潮、通風等項工作,并有應急措施職業衛生檔案庫要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清點,如發現檔案破損、變質時要及時修補復制。

  十三、利用職業衛生檔案的'人員應當愛護檔案,嚴禁對職業衛生檔案拆卷、涂改、污損、轉借和擅自翻印。

  十四、每年按煤礦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十五、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檔案管理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職業衛生標準和煤礦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執行。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8

  一、為規范公共場所衛生檔案管理,增強公共場所衛生檔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歸檔范圍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衛生知識培訓情況、各項衛生設施的圖紙、文字等材料、衛生許可相關資料、衛生自查記錄、監管部門的監督監測資料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三、公共場所的衛生檔案管理由衛生檔案管理員負責。

  四、衛生檔案管理員的職責:保證公共場所各部門的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1、公共場所的歸檔資料實行“季度歸檔”及“年度歸檔”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為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歸檔期。

  2、在衛生檔案資料歸檔期,由衛生檔案管理員分別向各主管部門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主管部門經理應積極配合與支持。

  3、凡應該及時歸檔的資料,由衛生檔案管理員負責及時歸檔。

  4、各部門專用的收、發文件資料,按文件的密級確定是否歸檔。凡機密以上級的文件必須把原件放入衛生檔案室。

  5、衛生檔案管理員實施衛生檔案歸檔整理。

  六、衛生檔案的借閱

  1、總經理、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衛生檔案可直接通過衛生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2、因工作需要,公共場所的其他人員需借閱非密級衛生檔案時,由部門經理辦理《借閱衛生檔案申請表》送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核批。

  3、公共場所衛生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級別,絕密級衛生檔案禁止調閱,機密級衛生檔案只能在衛生檔案室閱覽,不準外借;秘密級衛生檔案經審批可以借閱,但借閱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秘密級衛生檔案的借閱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因公外出時可委托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批,具體按委托書的內容執行。

  4、衛生檔案借閱者必須做到:

  ①愛護衛生檔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七、衛生檔案的銷毀

  1、公共場所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毀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

  2、當某些衛生檔案到了銷毀期時,由衛生檔案管理員填寫《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交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3、凡屬于密級的衛生檔案資料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銷毀。

  4、經批準銷毀的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衛生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和將要銷毀的衛生檔案資料做好登記并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5、在銷毀公共場所衛生檔案資料時,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指定專人監督銷毀。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9

  為履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監護的法定職責,規范職業衛生監護工作,加強職業衛生監護管理,保護員工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綜合辦公室根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類別、接觸水平等情況,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等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有計劃地到法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衛生檢查。員工接受職業衛生檢查視同正常出勤。

  二、組織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作業崗位的人員)、從事有特殊衛生要求作業的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衛生檢查。新進廠員工必須經職業衛生檢查合格后,方可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

  三、每年組織一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檢查和異常人員的復查治療。由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和人事部門負責核實人員名單,制定體檢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對即將離崗的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人事部門報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并共同組織其進行離崗前職業衛生檢查,未進行離崗體檢的,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五、對體檢中發現有職業禁忌癥或有從事與職業相關的衛生損害的員工應調離原作業崗位,并妥善安置;發現衛生損害或需要復查的,應如實告知員工本人,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進行復查或醫學觀察、治療。

  六、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七、在設備生產、檢修過程中如出現職業病危害因素嚴重超標,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做好個體防護并及時組織進行衛生檢查和醫學觀察。

  八、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護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勞動者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況;

  (二)勞動者職業史、既往病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三)歷次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四)職業病診療資料;

  (五)需要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其他有關資料。

  本單位職業衛生監護管理檔案

  1、用人單位申報檢測、組織員工體檢、委托醫療機構服務等活動的委托書;

  2、職業衛生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診斷報告;

  4、對職業病危害患者、患有職業禁忌證者和已出現職業相關衛生損害從業人員的處理和安置記錄;

  5、用人單位在職業衛生監護中提供其他資料和職業衛生檢查機構記錄整理的相關資料。

  6、設備,設施的改進,隱患整改情況等。

  九、本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衛生檢查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十、職業衛生檢查、復查、醫學觀察、職業病診療費用由本用人單位負擔。

  十一、建立參加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人員體檢制度。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10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對公司各單位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員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簡稱“兩檔”,并由專人保管。

  二、職業衛生檔案包括:

  1、企、事業單位職業衛生記錄卡;

  2、廠區各生產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圖、廠區各生產單位重點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圖;

  3、廠區各生產單位工藝流程簡圖(用箭頭表示);

  4、各生產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一覽表;

  5、各生產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作業人員登記卡;

  6、職業病危害、職業中毒記錄卡;

  7、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匯總資料;

  8、職業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級管理表;

  9、職業中毒事故報告與處理記錄表;

  10、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監督文書清單及有關文本;

  11、職業衛生管理方針、計劃、目標、方案、程序、指導書、管理制度;

  12、職業衛生專(兼)職管理組織、職能及人員分工;

  1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管理檔案;

  14、職業病預防控制措施技術檔案;

  15、職業病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檔案;

  16、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匯總資料;

  17、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有關資料。

  三、員工個人健康檔案包括:

  1、員工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禁忌證名單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斷、職業病病例登記表等員工個人健康資料;

  5、職業健康監護委托書或合同;

  6、職業性健康檢查工種及人員名單;

  7、職業病人處理、安置情況匯總資料。

  四、“兩檔”資料按檔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錄、統一編號、專冊登記;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期限及時進行歸檔。

  五、“兩檔”資料應字跡清楚、圖表清晰、文字準確可靠,并管好和用好“兩檔”。

  六、隨時、定期地根據公司人員的變動,及時調整和補充“兩檔”,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統地調整一次。

  七、“兩檔”檔案中各種資料按要求每三年復核一次;日常職業衛生工作須將測定結果、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病管理情況隨時過錄,以備分析。

  八、員工離開單位時,有權索取個人健康檔案資料并復檔案室應如實地、無償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個人復印件上簽章。

  九、職業病診斷,鑒定單位需提供有關“兩檔”資料時,檔案室應如實地提供。

  十、檔案室對各部門移交來的職業衛生檔案,要進行質量檢查,歸檔的案卷要填寫移交目錄,雙方簽字,及時編號登記,入庫保管。

  十一、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的收進、移出、銷毀、管理、借閱利用等情況要進行登記,檔案工作人員調離時,必須辦好交接手續。

  十二、職業衛生檔案庫房要堅固、安全,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高溫、防潮、通風等項工作,并有應急措施。職業衛生檔案庫要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清點,發現檔案破損、變質時要及時修補復制。

  十三、利用職業衛生檔案的人員應當愛護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室嚴禁吸煙,嚴禁對職業衛生檔案拆卷、涂改、污損、轉借和擅自翻印。

  十四、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十五、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檔案管理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11

  為履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監護的法定職責,規范職業衛生監護工作,加強職業衛生監護管理,保護員工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綜合辦公室根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類別、接觸水平等情況,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等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有計劃地到法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衛生檢查。員工接受職業衛生檢查視同正常出勤。

  二、組織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作業崗位的人員)、從事有特殊衛生要求作業的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衛生檢查。新進廠員工必須經職業衛生檢查合格后,方可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

  三、每年組織一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檢查和異常人員的復查治療。由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和人事部門負責核實人員名單,制定體檢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對即將離崗的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人事部門報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并共同組織其進行離崗前職業衛生檢查,未進行離崗體檢的,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五、對體檢中發現有職業禁忌癥或有從事與職業相關的衛生損害的員工應調離原作業崗位,并妥善安置;發現衛生損害或需要復查的,應如實告知員工本人,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進行復查或醫學觀察、治療。

  六、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七、在設備生產、檢修過程中如出現職業病危害因素嚴重超標,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做好個體防護并及時組織進行衛生檢查和醫學觀察。

  八、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護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勞動者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況;

  (二)勞動者職業史、既往病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三)歷次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四)職業病診療資料;

  (五)需要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其他有關資料。

  本單位職業衛生監護管理檔案

  1、用人單位申報檢測、組織員工體檢、委托醫療機構服務等活動的委托書;

  2、職業衛生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診斷報告;

  4、對職業病危害患者、患有職業禁忌證者和已出現職業相關衛生損害從業人員的處理和安置記錄;

  5、用人單位在職業衛生監護中提供其他資料和職業衛生檢查機構記錄整理的相關資料。

  6、設備,設施的改進,隱患整改情況等。

  九、本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衛生檢查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十、職業衛生檢查、復查、醫學觀察、職業病診療費用由本用人單位負擔。

  十一、建立參加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人員體檢制度。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結合本礦的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對礦各科室區隊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員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簡稱“兩檔”,由專人管理。

  2 職業衛生檔案包括:

  2.1 礦屬各單位職業衛生記錄卡;

  2.2 礦屬各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一覽表;

  2.3 礦屬各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登記卡;

  2.4 職業病危害、職業中毒登記卡;

  2.5 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匯總資料;

  2.6 職業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級管理登記表;

  2.7 職業中毒事故報告和事故處理表等;

  2.8 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監督文書清單及有關文本;

  2.9職業衛生管理方針、計劃、目標、方案、程序、指導書、管理制度;

  2.10 職業衛生專(兼)職管理組織、職能及人員分工;

  2.11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管理檔案;

  2.12 職業病預防控制措施技術檔案;

  2.13 職業病防護設施、防護用品檔案;

  2.14 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匯總資料;

  2.15 職業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習有關資料;

  3 員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1 員工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3.2 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3 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禁忌證名單及處理情況;

  3.4 職業病診斷、職業病病例登記表等員工個人健康資料;

  3.5 職業健康監護委托書或合同;

  3.6 職業性健康檢查工種及人員名單;

  3.7 職業病人處理、安置情況匯總資料。

  4 “兩檔”資料按檔案管理要求建立目錄、統一編號、專冊登記。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期限及時歸檔;

  5 “兩檔”資料字跡清楚、圖表清晰、文字正確、語言表達準確;

  6 根據本礦人員變動,及時補充完善“兩檔”,各表卡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系統審查完善一次;

  7 “兩檔”內的資料按照要求每三年復核一次;及時錄入職業危害因素測定結果、員工個人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并及時分析;

  8 員工離開單位時,有權索取個人健康檔案及其相關資料,檔案室應如實地、無償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蓋章;

  9 職業病診斷,鑒定單位需提供有關“兩檔”資料時,檔案室應如實提供;

  10 檔案室對各部門移交上來的職業衛生健康檔案,要進行認真檢查,歸檔的案卷要填寫移交目錄,雙方簽字、及時編號登記、入庫保管;

  11 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的收進、移出、銷毀、管理、借閱使用等情況要進行登記。檔案工作人員調離時,必須做好交接手續;

  12 職業衛生檔案庫房要堅固安全。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高溫、防潮和通風工作,并有應急措施。職業衛生檔案庫要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清點,如發現檔案破損、變質時要及時修補、復制;

  13 使用職業衛生健康檔案的人員應當愛護檔案,確保檔案的完好,嚴禁任何人員對檔案進行涂改、污損、轉借和擅自翻印;

  14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礦安全管理科。每年根據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15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13

  一、全院所有醫療衛生材料的檔案由設備科統一存檔和相關使用科室分級保存管理。所有檔案應指定專人負責,嚴禁丟失或損毀。

  二、設備科在采購時,應首先索取并審查相關合法性證件存檔。存檔資料應包括:

  (一)、生產企業資料: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各種批文;

  (二)、經銷公司資料: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書、配送貨物清單;

  (三)、產品資料:注冊證及生產制造認可表、檢驗報告、產品合格證、滅菌合格證等相關資料。

  三、在驗收貨物時,庫管人員應索取的資料:批檢報告、批檢合格證、滅菌合格證件等。收取的資料按月裝訂成冊,自行存檔備案。更新資料時,必須報科長審核認可,交檔案員存檔。

  四、設備科應妥善保管好所有檔案資料。一次性使用衛生材料的資料保存期,按例行規定五年后處理,若繼續使用的,則繼續存檔;ⅲ類、植入性材料和介入材料的檔案按衛生部《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試行)》要求保存。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14

  一、衛生監督協管檔案資料應按上級文件、計劃總結、會議記錄、投訴舉報、轉交案件、宣傳培訓、年度報表、被監督單位本底資料、行政相對人監督檔案等項目進行分類,并裝訂成冊。

  二、檔案分類及內容:

  1、上級文件: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下發的文件。

  2、計劃總結:衛生監督協管室年度工作計劃、總結、情況匯報、檢查安排、其他專項工作小結及圖片資料等。

  3、會議記錄:衛生監督協管室召開或參加各類工作會議應留有記錄。

  4、投訴舉報:群眾投訴舉報的受理和查處結果記錄。

  5、轉交案件:衛生監督協管員向縣衛生監督所轉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處理結果。

  6、宣傳培訓:衛生監督協管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的計劃、總結、宣傳資料、工作記錄及圖片影像資料;衛生監督協管參加縣衛生監督所組織的培訓活動課件、學習筆記;衛生監督協管對衛生監督信息員開展培訓活動的培訓計劃、通知、課件、簽到冊、試卷及圖片資料。

  7、年度報表:每年報送衛生監督協管工作信息匯總表的存檔。

  8、被監督單位本底資料:衛生監督協管轄區單位名冊。

  9、行政相對人監督檔案:按照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餐飲單位、供水單位和醫療機構進行劃分,并做到一戶一檔。每戶行政相對人監督檔案中應包含:被監管單位的名稱、地址、負責人、衛生知識培訓、從業人員健康證持有情況和衛生監督協管現場檢查記錄、衛生監督意見書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衛生檔案管理制度15

  一、全院所有醫療衛生材料的檔案由設備科統一存檔和相關使用科室分級保存管理。所有檔案應指定專人負責,嚴禁丟失或損毀。

  二、設備科在采購時,應首先索取并審查相關合法性證件存檔。存檔資料應包括:

  (一)、生產企業資料: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各種批文;

  (二)、經銷公司資料: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書、配送貨物清單;

  (三)、產品資料:注冊證及生產制造認可表、檢驗報告、產品合格證、滅菌合格證等相關資料。

  三、在驗收貨物時,庫管人員應索取的資料:批檢報告、批檢合格證、滅菌合格證件等。收取的資料按月裝訂成冊,自行存檔備案。更新資料時,必須報科長審核認可,交檔案員存檔。

  四、設備科應妥善保管好所有檔案資料。一次性使用衛生材料的資料保存期,按例行規定五年后處理,若繼續使用的,則繼續存檔;ⅲ類、植入性材料和介入材料的檔案按衛生部《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試行)》要求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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