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1
為了嚴肅校風校紀,弘揚正氣,端正教師工作態度,加強教師正常工作時間的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辦法:
一、日考勤開始時間:
1、上午到校時間: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時間:2:10―2:20所有學生上課時間均為考勤時間。
2、學校出勤和各種活動考勤結果存入教師考核檔案。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病、因事不能到崗者,需經學校領導簽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狀況,須先電話請假,回校及時履行補假手續。
2、正常上班時間內需短時間出校門辦理公、私事,由教務處批準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內(含一周)請假報到校長批準;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縣教育局人事部門審批。
3、病假人員要帶給醫院證明、購藥票據。住院人員要帶給醫院住院發票。病假時間較長,按照管理權限,由教育局相關部門批準(批復件交存一份到學校)。
三、說明:
。、婚假、產假、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每位教師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因個人原因出去辦理私事,允許一周內請短時間事假一次。
3、除了學校允許范圍內的正常請假之外,短時間請事假4次算為請事假一天;一學期內,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評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4、凡未請假擅自離崗缺席者,視為曠工處理。
5、教師在平時出勤或其他活動中遲到三次算為曠工一次。在一學期內有曠工、曠課者,不得評優選先或晉級。
6、在評定職稱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思考無請假的教師。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2
一、出勤點到制度
1、教師每周5天,每天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校、離崗。
2、實行點到制,上、下午各點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師點到見點到表的時間。晚于點到截止時間30分鐘內為遲到,30分或以上算請假或曠課,遲到每次扣5元。
3、教師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或有課不去上或中途離崗1節以上(含一節)視為曠課,曠課1節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獎不夠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師開會,開會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學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長假、節日(含寒、暑假)教師必須按時來、離校。如果教師提前走或推遲來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評分時還要根據考勤評分條款扣分(特殊情況除外,但要有相關的材料說明。)。
6、每學期事假3天以內(含3天)不扣出勤獎,此外超過1天扣50元,超過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獎。
7、請假1天向校長報告,請假3天及以上向校長報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師自行安排代課,教室空堂以曠課處理。特殊假學校安排代課。
8、特殊假:婚假、產假、喪假、手術假、重病假,陪護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屬親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學校安排代課。9出勤點到每月統計一次,滿勤獎懲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規定計算。
二、特使假時間規定
1、婚假:
。1)不符合結婚年齡的不給假;
。2)符合結婚年齡的給假7天;
(3)教師子女結婚假2天。
2、產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師享受產假三個月。
3、喪假:父母(指男女雙方)、子女去世給假3天,配偶去世給假5天,其他親屬(親兄弟、姐妹)喪假給一天。
5、重病假:縣鑒定辦證明為準。
6、培訓假:自身函授、自考、職稱培訓、考試請假,按實際需要給假。
7、公假:凡學校公派外出、開會、考察以及個人業務文化提高的聽課、考試為公假。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3
為了嚴肅學校的規章制度,保證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對教職工考勤做如下規定:
一、總則:
1、學校實行全員坐班制,全體教職工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間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得隨意離崗。
2、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和崗位抽查制度。全體教職工要按規定時間簽到、簽退,上班時間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隨便外出。
3、教職工要按時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學校有關會議、集體活動。
4、嚴格考勤制度,認真如實做好出勤記錄。每周末統計考勤結果并上墻公布,月底匯總。
二、出勤
1、全體教職工在考勤室統一簽到(退),簽到時間上午7:55—8:30簽到;11:10—12:05簽退,下午隨作息時間變化確定。
2、在規定簽到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遲到,在規定簽退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早退。即遲到又早退并無請假手續的為曠工,查崗時不在自己崗位的為中空。
3、遲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曠工(無課)扣30元,每星期一總結,當月兌現。
4、任課教師在上課時,出現遲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無故缺課一節扣30元。
5、教師按時輔導自習,不遲到、早退、中空。臨時因故不能盯自習者,可自行調換,無故不盯自習的倒扣2節。
6、請假3天以內(包括3天)自習課有頂替的不再扣罰,照常發放自習費;無頂替的倒扣一節。
7、請假在3天以上者,教務統一安排其他教師頂替,自習費歸頂替教師。
8、輔導自習時,出現遲到、早退、中空除本節外再倒扣一節。
9、所有教師必須參與值班,實行輪休。
三、請假:
1、學校領導、科室人員在年級兼課的,辦理請假手續時應先經教務主任簽字后,再按隸屬關系辦理。
2、教職工請假0.5天及以內由科室主任簽字,報分管領導批準。
3、教職工請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簽字,報校長簽字批準。
4、校分管領導請假經校長批準,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請假由分管校長簽字,報校長批準。
5、請假須先填寫請假條,按隸屬關系批準后方能有效。除極特殊情況,本人確實不能到校請假外,一般不準捎口信、打電話,沒有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6、因病不能參加學校及其它集體活動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并在考勤室登記。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個月累計請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從第8天開始算)。病假住院期間(以住院和交費單據為準)不扣工資,重、危病者,由校委會研究處理。
8、任課教師請假,所任課應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上課。
9、教職工每學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學校任何獎勵和福利。
10、學校領導班子和各個科室均為非輪休人員,但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請假半天不扣工資。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親屬婚事假3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近—親喪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產準假15天。
12、因學校安排外出或學習者,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手續同請假手續)。任課教師的課程由教務處統一安排。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4
為加強學校管理,切實做好我校教職工的考勤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經學校校委會、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特制定《新莊鎮中心學?记诩殑t》,具體內容如下:
一、請假、銷假程序
教職工無論公派、病假、事假,產假等請假類型,須提前到教導處領取請假條進行填寫相關事項,依次由年級組、校領導等科室進行通報簽批,進行上課帶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級組內相關事物交接安排;離崗前行政登記等相關事物就緒后,方可離崗。若由于身體疾病等緊急原因沒有書面請假的,必須電話請假,依次電話通報校領導、教務處、年級組,主要先進行教學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時補簽書面假條,上交教導處存檔。教導處按照書面請假條進行匯總公示,沒有相關書面請假的一律按照曠工進行統計和納入績效量化考核。擅自或無故離崗,一律按曠工處理。病假不論幾天必須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住院治療者住院手續必須齊全,否則按一般病假制度執行。請假期滿后應立即到校長處或教導處銷假。如需繼續請假者,應提前告知學校續假。
二、請假類型
(一)公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一周;凡男方年齡在25歲以上,女方年齡在23歲以上,婚假為6天。(備注:均為連續計假)
2、喪假。凡親生父母過世,喪假為6天;凡配偶父母過世,假期為6天。(備注:均為連續計假)
3、公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安排的各類國培、比賽、參觀學習、計算機培訓、繼續教育、各類、出差期間一律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計算。
4、產假。產假一般為98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大齡產婦產假按照統一標準為120天。如男教師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為護理假。(備注:均為連續計假)
(二)病假。病假者須持定點醫療機構(不包括私立醫院、私立門診)診斷證明,若無病,經調查持假證明者,按曠工處理。短期病假由領導簽字批準;長期病假由局主要領導審批,病情特殊或緊急需住院治療的先住院治療,并盡早在5天內給學校提供住院手續和相關證明材料。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院安心休養,小病大養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病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ㄈ┦录佟=處熖幚硭绞聭饕霉澕偃蘸凸輹r間,如須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的教職工,加倍扣發日工資,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
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事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ㄋ模┻t到、早退。
1、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上班時間必須在規定時間之前,規定時間后簽名按遲到計算;
2、教師上課鈴響必須進教室,超過5分鐘進教室者按遲到計算;
3、升旗儀式、政治學習、各種集體活動等,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參加,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計算
4、教師誤課一節,算缺勤一天;政治學習及各種大型活動、集會不參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罰50元;遲到或早退累計6次按缺勤一天計算。
5、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5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群眾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并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經校委會研究,本學期對教師事假、病假、傷假、婚假、喪假、產假及相應待遇作如下規定:
1、本考勤辦法實行月統計制,一月一公布,一學期一匯總。一學期請假15節之內(含15節)每節扣0.1分,超過15節,每節扣考勤分0.2分,計入教師綜合考評。
2、遲到、空堂和曠工:未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請假手續者,在15分鐘之內為遲到,15分鐘之外至40分鐘為曠工,時間在40分鐘以上則累加。遲到一次記事假1節,曠工1節記事假3節,且因曠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個人承擔。上課期間無故離開教室,記事假1節,超過15分鐘記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處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個人承擔。
3、事假:無特殊狀況不要請假,務必請假者,需事先把個人負責的工作協調好以后,方可請假,否則以曠(誤)課論處。教職工確因事請假的,向學校提出請假。電話請假時,7節(含7節)以下向副校長室請假,7節以上向校長請假,回校后務必補辦請假手續;校內請假3節以內向辦公室主任請假并履行請假手續,3節以上須到副校長室請假并履行請假手續,批準后方可請假(未履行手續而擅自休假者,以曠工計)。3天以上(含3天)須持有關證明到黃樓中心校請假。一天按7節,一周按35節計。
4、傷、病假:在職教師確因傷、病嚴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能夠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出具鄉鎮以上醫院證明報校長室批準后方可休息。對長期病假,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經學校、中心校批準后方可休假。
5、喪假: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7、病休:貼合病休條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請并報中心校批準后,辦理有關手續,按國家規定發病休工資,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8、個人外出學習須持有效證件或通知并在安排好個人工作之后,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事假論(學校安排的除外)。
9、對于學校組織的考試、閱卷、開會以及其他群眾活動,一般不予準假,請假者一節記兩節。對工作造成損失,有重大失誤者,根據有關規定執行。注:以上所有假期的計算均包含公眾假期在內。
二、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師到校門口保衛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2、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3、考勤結果按月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4、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5、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6
為了適應學校各項工作的需要,加強崗位職責制,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教師的職責心與職責感,提高工作效率,發放好考勤津貼,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勤細則。
一、考勤項目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準假后方可離校。無公務聯系不串崗,不閑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全鎮統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四、考勤辦法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狀況匯總。
五、考勤界定
1、請假規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周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帶給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范圍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務必經領導同意方可,事后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務必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并報教務處批準,
(6)急病或重大特殊狀況可例外,但返校后務必說明理由,并補辦請假手續。
(7)教職工經批準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2、凡屬下列狀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準,如私自調課視為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準,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說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六、考勤獎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6、代課費為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簽,一經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并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7
一、教師在崗工作時間規定
教師要按時上下班,一天的一般工作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五:7:30——17:10
值周六:8:30——11:00(幼兒園無幼兒)
幼兒園根據季節作適當調整。
二、教師入崗規定
幼兒園實行打卡制度。教師要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上下班時間,按規定時間進入工作崗位,按規定時間離崗。
對教師的上班,園長和教研主任要經常性地進行檢查,及時而準確地記錄教師的出勤情況,對于缺勤情況要及時登記。
三、教師離崗請假規定
教師在工作時間內未到崗,都要事先向園長請假,遇有急事不能及時請假,事后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1、按規定時間未到又未請假的算作遲到,早些離崗的算作早退。遲到、早退要向園長口頭說明,一月內遲到一次不計入考勤。
2、教職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臨時請假外出的,一月內一次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不計入考勤,超過1小時按事假半天計算。
3、事假在一小時到半天的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按一天計算,事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須寫上請假條,向園長請假,說明請假理由,請園長簽批。
4、病假半天,必須寫上請假條,說明病因,向園長請假。病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送上醫院建議休息證明,向園長請假。
5、教職工參加學校同意的各類培訓,每次學習以通知為依據,向園長請假,帶班教研主任安排。
6、教職工的婚假、產假等法定公假,寫上請假條,向園長請假,同時送上有關證據。
7、教職工要公出,必須向園長說明登記,待園長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經同意私自外出,按曠工計。
8、請假未批準而不上班,按曠工計;假滿未續假而又未上班,按曠工計。
9、事假一般一次不超過7天,一學期不超過一個月。
10、教職工的結婚、分娩、探親、喪事假,均按有關規定給假,但仍需辦理請假手續。
11、教職工如提前結束請假期,應向批準人銷假,請假時間予以更正。
四、教職工在崗工作規定
教師進入崗位,必須堅守崗位。要堅持人在心在,人在業在,人在情在。
1、上課。教師和輔課教師在上課時間內,必須在班級認真教學,與幼兒同在。要準時上下課,不得遲上課,不得提前下課,上課期間不得電話聊天或客串別班,其他教師也不得在教室內聊天影響上課秩序。
2、開會。每次開會,參加對象無特殊情況必須到會,且不得遲到、早退,開會時認真聽講,做好筆記。
3、活動。幼兒園組織的各種活動,如開放活動、課外活動、教研活動,輔導活動,環境整改等,教師要熱情參加,投入活動,不得抱怨、推托、有情緒。
4、對于學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崗位、任務,如值周、加班、興趣活動指導等,教師要盡職盡責,積極配合,不得離崗、推托、抱怨。
五、檢查、記錄規定
加強教師出勤的管理,園長及教研主任必須如實地進行考勤登記管理,而且要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合理,不得包庇、隱瞞、弄虛作假。
1、教研主任對教師的出勤要隨機檢查,按實統計,定于每月初三號向領導匯報上月考勤。
2、園長要督促私事請假、病假的教師辦好手續,及時的.交予教研主任登記作好統計。
3、園長根據需要,對某一項或幾項內容進行抽查,對有問題的教師及時記錄和教育。
六、對考勤獎懲的規定
1、教師職工每月內遲到一次不計入考勤,第二次本月全勤獎扣除,第三次起(含第三次)每次扣基本工資5元,以此類推。
2、教職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臨時請假外出的,每月內一次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不計入考勤,超過1小時按事假半天計算。請假后本月全勤獎扣除,請假一天扣除基本工資平均到實際工作日的平均數。
3、每周的隨機檢查發現教職工沒有請假而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現象。事后教師首先要向園長口頭說明原因,然后根據教師離崗時間的長短和離崗的性質,視作一定的事假處理。一般情況下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作一天的事假處理。情節嚴重的按曠工計。
4、經檢查,上課、下課、午間、當班期間有沒有按時到崗、離開學生與人聊天、客串別班、體罰學生等不規范現象,若有發現一次扣除基本工資20元,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辭退處理。
5、每月無病、事假,計作全勤,對全勤教師獎勵30元。
七、出勤統計管理
1、每月由園長對教師出勤情況進行統計,造好教師出勤獎發放冊,交給會計審核,然后發放出勤獎。
2、幼兒園把教職工出勤情況歸入教職工年度考核。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8
為了進一步推進實行學校以人為本規范管理的治校方略,加強教師考勤管理,加大教師的德勤管理力度,嚴明校紀校規,增強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簽到
1、教師上班簽到時間:班主任要早于學生20分鐘到校,其他教師上午7:30―11:30,下午12:30―4:30記錄.
2、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名,任何人不得代簽。
3、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蛐枰崆半x校者(30分鐘以內),應事先向校長或值班領導打招呼,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的前提下,不視為病事假,只視為遲到或早退。
二、請假和扣罰
1、請假程序:請假1天以內,教師自己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校長批準;請假超過1周,學校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報中心校批準;但請假結束,教師應盡量將所調的課時和其它事務補上。如有特殊原因,事前未能請假的,返校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2、教師因事、因病請假,不能按時到校上班者,學校按以下條款扣罰年終獎勵工資:
、俨、事假每天扣10元,公假不扣工資。
、谡埣俨粔虬胩,但超過1節課的,按每節課2.5元計算,課時小數點只進不舍。
③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請假不超過30分鐘,只在個人量化考核中扣分,不扣工資。
④教師產假、婚假、喪假(婚喪假指教師直系親屬)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輹绻っ刻炜20元。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不足一天者按小時計算,扣發工資。
、抟粋學期累計曠工3天者、累計事假7天者、累計病假30天(大病除外)者,都按考核不合格處理。
三、要求
1、教師要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班主任提前20分鐘到校),不曠工,不隨意遲到、早退,不中途私自外出,上班時間不私自處理私事(不回宿舍或到廚房提前做飯)。每天要自覺簽到,無特殊事情不請假。
2、每位請假的老師都要填寫請假表并簽名,急事電話請假的一定要補填。
3、值班領導要按紀律認真操作,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4、全體教師要互相監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
5、除了急事、生病、路途遙遠等特殊情況外,一般不接受電話請假。
6、教師考勤由學校統一管理、統計,月末向全體教師公示。
7、教師節假日、寒暑假值班按正常工作日處理。
8、值班教師的考勤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9、全校教師要加強責任意識,倡導奉獻精神,自覺遵守本制度。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教師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0-18
幼兒園教師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11-15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范本12-13
考勤管理制度05-08
教師課堂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11-15
教師課堂考勤管理制度(精選18篇)11-14
初中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精選10篇)11-14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精選10篇)09-22
幼兒園的考勤管理制度(精選7篇)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