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管理制度(精選24篇)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機械設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
為滿足施工生產需要,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及工期,規范設備使用管理,提高設備利用率,減低機械使用成本,制定本制度。
一、設備的進、退場
1、作業隊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寫詳細的設備進場計劃,在要求設備進場前15天上報指揮部審批,設備進場計劃包括設備名稱、用途、規格型號、數量、進場日期、使用期等。
2、設備進場計劃的落實由指揮部組織完成,作業隊積極配合。指揮部負責對進場設備進行驗收檢查、設備租賃合同的簽定及設備進場的組織。
3、指揮部負責對構成固定資產的設備購置計劃進行審核、上報;負責新設備的開箱驗收;負責督促產品供應方完成設備采購合同的各項承諾。
二、設備使用的'日常管理
1、各作業隊要本著經濟、合理、安全的原則,做好設備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提供設備停放、用水、用電、維修、清洗等所必須的硬件設施,建立健全設備臺帳和技術檔案,制定設備保養、檢查制度,制定機械操作安全規程和相應的獎懲辦法。
2、機械設備的使用遵循“定機定人,專人專管”的原則。按技術規程進行保養維修。做到班前班后例行保養,定期進行一、二級保養;做到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好,工作達到規定要求。
三、設備使用的安全管理
1、凡屬超限運輸的大型機具設備的運輸、安裝,事前必須制定可行的施工及響應的防護措施,報指揮部審核;嚴禁私自更改設備的的機械構造,嚴禁機械帶病作業,并加強對壓力容器、用電、供油等設備的管理,做到有專人負責,并設立明顯的安全標志。
2、加強對設備操作者的業務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嚴禁無證操作機械,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3、對發生的人身傷害及機破事故要及時上報,由指揮部參與對機械事故的分析,督促落實整改并負責上報,對事故責任者按規定進行處罰。
4、加強對機械配件及運行材料的管理,做到防火、防盜、防凍。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2
一、機械設備使用管理歸納為合理使用機械設備,充分發揮機械效率,優質、高產安全、低耗完成施工生產任務,為企業提高經濟效益。
二、加強使用管理要做到管用結合,合理使用,要求施工部門與設備部門密切配合。
三、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合理選用機械,做好機械的調配和組織工作。
四、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機械使用計劃,應從施工進度、施工工藝、工程量方面盡量做到合理裝備。
五、不要大機小用,多要少用,而要合理調度,及時進退場。
六、結合施工進度,利用生產間隙,安排好機械的維護保養,避免失修失保和不修不保。使機械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以便能隨時投入使用。
七、對于使用完畢或暫時不用的機械設備,及時通知設備部門進行調配,提供給其他部門使用或對外出租,充分發揮其效能。
八、嚴格按照機械設備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使用機械。
1、機械設備有其不同的使用性能和要求。即使同工種設備由于制造廠在結構、工藝、材料上有所差別,因此必須嚴格按說明書來使用。
2、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的法規,必須嚴格遵守。是保證機械設備安全、保證機械操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基礎。
3、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做到“四會三懂”,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會操作、會維護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4、對于大中型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應經過考核,取得崗位合格操作證后方可上機獨立操作。
九、正確選用燃潤油料,搞好機械設備潤滑,是正常工作的重要條件。
1、機械設備使用的油料(燃料油、液壓油、潤滑油),都必須嚴格按照原機說明書規定的品種、數量、潤滑點、周期加注或更換。
2、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時、定點、定量、定質。
3、在特殊情況下采用代用品,必須經過有關技術部門許可。
十、協調配合,為機械施工作業創造必要條件。
1、施工中,抓好機械能力配套,保證機械配件供應以及勞動力的合理組織和調配,為機械充分發揮其效能。
2、按規定間隔期對機械進行保養,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3、合理組織施工,縮短停工時間,增加作業時間,提高時間利用率。
4、培訓司機,提高技術水平和熟練程度,定人定機,有證操作。
5、配備適當的維修人員,及時排除故障。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3
1、 為了切實加強機械設備的管理,杜絕事故的發生,工地上設置一個機械管理機構并由一位工作能力強責任心強,有一定業務水平的同志主持工作。
2、 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操作,定機定人。
3、 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五個不準,即:a、未戴安全帽和非操作人員不準開機或上機亂摸亂動;b工作期間不準打鬧嬉戲吃東西看書報,不擅自離崗;c不準超負荷突然增速和急速沖擊作業;d不準帶病作業和在運轉中維修保養;e不準任意拆卸固定和屬于機器上的零件,變更機械性能和結構。
4、 機械設備安裝基礎牢固,周圍平整,接零接地無積水,鋼絲繩不拖地,攪拌機卷揚機砂漿機有操作柵不擋視線。
5、 電氣線路架設整齊,架空高度符合規定,電線不陳舊破爛引下線安全可靠,不與金屬物綁在一起,線路檢修安裝由專職電工負責,保險絲符合要求,配電箱距地面1.5左右,做到一機一閘、一保險、二級保護。
6、 機械傳動部位要有保險裝置,機械的電力部位要有防雨措施。
7、 機械設備做到清潔潤滑。
8、 地錨埋設牢固,達到規定深度,纜風繩角度組數符合要求,不牽在其他物體上。
9、 嚴禁一切違章作業,吊籃上下嚴禁乘人,不符和規定的'井架嚴禁使用,其重臂下料斗下嚴禁站人,鋼筋繩毛刺超過規范嚴禁使用,木工機械嚴防傷手,料到盡頭不得用手推按,不準上鋸刨的木料不得上鋸刨。
10、 加強機械設備技術檔案的保管工作,做到機械設備有運轉、維修保養記錄,說明書合格證齊全。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4
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5、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6、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5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防止因不合格產品流入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設施及安全防護均應進行登記。
2、新購置的安全防護用具必須具有“三證一書”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報告和使用說明書。
3、自有及外租設備,必須持有技術監督部門或安全監督局出具的使用許可證,以及安裝單位的安裝資質證復印件(加蓋印章)和安裝后的`驗收合格報告。
4、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機具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使用,施工現場設備設施根據具體情況做好防雨、防曬、防潮及避雷保護等措施,機械設備應保持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要有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
5、外租機械設備必須同租賃方簽定租賃合同和安全協議,安全協議內容必須齊全。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
3、管理職責
技術生產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定,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設備操作者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定期開展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設備安全生產的調查和處理;協助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礎管理
4 .1.1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設備,專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經管理處設備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應設備。
4.1.2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上崗。
4.1.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1.4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設備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定。
4.1.5技術生產部要經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4.1.6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并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4.2責任事故范圍
4.2.1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定加注(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設備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接桿)松動、脫落而造成設備損壞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設備內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轉,造成設備損壞的。
d)設備運轉超過核定速度或核定載荷,造成設備損壞的。
e)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f)非本設備定崗人員操作設備,造成損壞的。
g)設備在運轉中發現異,F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
h)設備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設備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設備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后不及時排除造成設備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性能或操作規程進行危險作業,使機械在惡劣環境中工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j)設備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檢查發現后按責任事故處理。
4.2.2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4.3責任事故分類
4.3.1根據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為: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3萬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6萬元之間;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
4.4事故的調查
4.4.1發生設備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報告設備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4.4.2凡發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4.4.3事故發生后,設備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后果,作為分析事故的依據。
4.4.4發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設備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對于發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干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并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數據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數據。
b)如需拆卸發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了解周圍環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場實際情況為主要依據,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數據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于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發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發現,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7
一、機械設備安裝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二、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試驗,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不準使用。
三、機械設備的采購、租賃,設備的技術資料、說明書、維修后的檢驗和試驗,由設備管理處負責管理。
四、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五、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并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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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項目中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購置、安裝、拆卸、頂升、附著、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及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
第四條公司質量安全部是起重機械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區域公司負責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審批,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項目管理部、項目部做好報驗工作;項目管理部、項目部負責自有起重機械選用,安拆方案編制、報驗、使用、維修保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選用與進場
第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層次、高度跨度、現場條件等選用適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優先選用種類、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已在施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起重機械。
第六條選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具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以及設備履歷書等隨機資料。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不得購置:
(一)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二)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
(三)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四)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的。
第八條凡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首先對租賃單位進行調查評價,經評價合格后方可簽訂租賃協議,明確各自在起重機械租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賃使用:
(一)出租單位未能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備案的;
(二)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
(三)屬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規定不準使用的;
(四)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的;
(五)經檢測達不到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六)無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隨機文件的。
第九條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場地前,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先與運輸方簽訂相關運輸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運輸方的選用參照公司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執行。
第十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于起重機械進場前將起重機械的使用項目、設備來源、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相關情況報至區域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購銷合同、使用維護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交接驗收記錄等;
(二)設備履歷書,包括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調試記錄及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定期檢驗、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事故記錄等;
(三)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起重機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一)國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結構件應力超過原計算應力15%;
(三)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
第三章安裝與檢測
第十三條起重機械在安裝與拆卸前必須先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批。
第十四條從事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安裝的單位,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資質規定進行相應的安裝業務。未取得安拆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不得從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業務。
第十五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當依照本制度,進行安裝活動(包括起重機械在施工現場移位、頂升、附著、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條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的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從事相應作業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條規定要求,且從事起重機械安裝作業的人員是本單位員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資質進行起重機械安裝活動。
第十八條將起重機械安裝作業分包給外單位施工的,必須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條規定,并于安裝作業實施前與安裝單位簽訂分包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安裝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安裝作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九條安裝單位在安裝前必須進行如下工作:
(一)審核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檢測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二)審核輔助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使用說明書等文件齊全有效;
(三)根據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技術要求、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備狀況以及輔助起重機械條件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專項安裝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向安裝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
(四)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重要受力結構、零部件及輔助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驗收,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及作業現場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影響安裝活動的隱患應及時排除。
第二十條安裝單位在安裝作業中,應嚴格執行設備的安裝、拆卸工藝,安裝、拆卸工序的崗位應定人定責,應進行安全作業技術交底,由安裝負責人監督實施、統一指揮。安裝區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由專人進行監護。
第二十一條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尤其要對起重機械的限位、保險等安全裝置進行檢測把關,形成自檢記錄。經檢驗合格后的起重機械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二十二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各方(包括安裝、租賃、使用、工程總承包等)應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安裝、使用和租賃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驗。
第二十三條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工程檔案,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或任務書、安全協議書;
(二)安裝拆卸輔助起重設備、檢測儀器、機具檔案資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自檢資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專項安裝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由安裝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
第二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在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按照施工當地檢測部門有關要求整理相關資料并報檢。經過有權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與維修
第二十六條項目部應當嚴格執行本制度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八條項目部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臺起重機械交叉作業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多塔作業相互碰撞。項目部應當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臂架端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九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安排專職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安全技術交底、日常檢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關工作,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設施控制程序》執行。
第三十一條項目部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定期、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起重設備的穩定性、鋼絲繩、鋼結構及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的有效性等。維修保養人員應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及時形成維修保養、定期檢查記錄等,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中《常用建筑機械設備技術保養和大中修理內容及要求》執行,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日常的維修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檢查;
(三)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保養、校驗、檢修。
第三十二條對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除進行日常性和專項檢查外,還應定期進行檢查,并形成記錄,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和事故隱患,項目部必須按照“三定”要求落實整改、復查,切實消除隱患。
公司每年、區域公司每季度、項目管理部每月、項目部每旬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三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設備管理員,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恢復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管理人員。
設備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當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決定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五條項目部應當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設備使用和安全作業基本知識的培訓,作業人員應具備必要的設備使用技能和安全作業知識。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六條按照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基礎設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逐級上報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資料。
第三十七條項目部應當制定起重機械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
第三十九條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質量安全部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9
為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管理,執行機械設備技術規范,對進入現場設備進行使用前檢查驗收,特作如下規定。
一、進入現場作業的設備不得使用國家和企業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生產安全的.設備。
二、進入現場作業的設備,必須符合產品安全技術標準,持國家規定生產許可證的產品,進口設備必須通過商檢,并持有相關證明。
三、進入現場的設備,應做好作業前的檢查和保養,以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
四、大型設備使用前驗收應具備安裝方案,及審批同意的記錄,基礎強度,隱蔽工程驗收等相關資料。
五、新機、及大修出廠的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按規定進行技術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再驗收使用。
六、起重設備,除安裝驗收外,還必須經項目部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塔機、施工升降機、移動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等設備使用前,必須通過特定檢測機構的檢測。
七、中小型設備驗收應由設備單位、機械管理人員與相關人員共同進行。
八、驗收工作應針對各類設備驗收項目逐一針對性檢查,做到一機一單,定性定量標注,準確反映驗收數據,對不合格項及不符合標準,需整改合格后再使用。
九、驗收人員應認真做好驗收工作,并在驗收單上加以確認,驗收人員不得利用職權降低標準。
十、驗收工作由設備安裝單位或產權所屬單位負責,項目部相關部門對驗收工作予以確認。
十一 驗收合格應在設備明顯處掛驗收合格牌,特種設備應同時掛特種設備檢測合格證。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0
1、項目部應嚴格執行公司《施工設備管理控制程序》及其它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做好機械設備的購置、租賃、使用、保養維修和進退場工作,確保設備處于完好的狀態,以滿足持續施工生產過程能力的需要,確保運行過程中的安全,降低對環境的影響。
2、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機械設備使用計劃,按計劃組織機械設備進場使用。所需機械設備可從公司調配(內部租賃)或從租賃市場租賃也可自購,外部租賃或自購機械設備必須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備案,納入公司機械設備統一管理。
3、項目經理部購置或租賃的起重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具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質量合格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設備不得購置或租賃:
(1)國家和當地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2)國家和當地主管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3)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4)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全的;
3、項目經理部使用的機械設備應建立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對進場的機械設備在使用中應做好維護管理。
4、項目經理部應采取技術、經濟、合同措施保證施工機械設備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效率,做好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用養結合,降低項目的機械使用成本。
5、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操作規范作業,搞好班組核算,加強考核和激勵。
6、場機械管理應滿足下列要求:
。1)編制大中型機械安裝拆卸方案,并按規定報批。
(2)大中型機械安裝、拆卸、驗收符合有關規定,安裝單位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3)各種機械設備均有操作規程。
。4)塔吊司機、指揮、施工電梯司機應持特種作業證書上崗
。5)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按施工平面圖布置存放,保持機身等周圍環境的清潔,清潔機械污水不隨地流淌。機械標記,驗收合格證明顯,安全裝置可靠。
(6)塔吊、人貨梯周邊封閉,機械設備基礎(座)牢固,塔吊、人貨梯基礎方案應按規定報批。
7、分包方除大包工程外原則上不得自帶設備進場。經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同意自帶設備施工時,項目部機械管理員應對分包方自帶設備的種類、數量及狀況進行核實把關。代表項目部與自帶設備單位簽訂自帶設備安全使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8、發生機械設備事故,必須立即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項目經理和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涉及人身安全或有擴大事故損失的情況應及時搶救;機械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六工程局成簡快速路第四標段項目部(以下簡稱第四項目部)設備安全管理,保障機械設備的正確、安全使用,發揮機械效能,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第四項目部所屬各工區/標段項目部必須遵照執行本規定和其他有關設備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三條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保養遵照《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實行。
第四條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的內容:以防患于未然的科學態度,查找事故隱患,并制定對策和措施,及時排除。
第五條設備安全管理應堅持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健全管理網絡,加強班組安全建設。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第四項目部、各工區/標段項目部應設置設備管理部門作為設備安全管理業務部門。
第七條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主要職責:
一、認真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
二、監督、檢查第四項目部所屬各工區/標段項目部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項目部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辦法管理本單位的設備。
三、參加第四項目部安全大檢查和主持機電設備安全檢查,組織涉及機電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針對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技術措施。
四、制定機電設備管理辦法,組織審查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保養計劃和交接班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五、確保采購的機電設備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法規的要求。
六、新的和大修后的大型設備、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進行檢查鑒定、試運轉和驗收。
七、會同相關部門對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者發證,不合格者不準上崗操作。對使用新設備、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按“五懂”、“三會”要求隨時考核從業人員。
第八條各工區/標段項目部行政副職負責設備管理主要職責:
一、建立、健全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設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三、確保設備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設備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設備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設備生產安全事故。
第九條工區/標段項目部設備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領導建立、健全本工區/標段項目部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制定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度、制定設備維護檢修和檢查制度,并對這些制度和規程的貫徹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三、保證機械設備安全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四、嚴禁機械設備帶病或超負荷運轉。
五、會同相關部門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進行“五懂”、“三會”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者發證,不合格者不準上崗操作。新的和大修后的大型設備,確保按走合期規定進行走合、保養。
六、進行現場檢查,解決設備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對事故隱患發出整改指令,遇到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先停止作業,再向有關領導匯報。
七、總結和推廣設備安全生產及管理的先進經驗,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實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八、負責宣傳貫徹現代安全管理知識,指導班組、隊安全小組和班組全員的工作。
九、組織并參加涉及機電、機械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進行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針對事故原因提出預防事故技術措施,并督促有關部門實施,建立事故檔案。
十、審查設備改造方案是否符合安全標準,參加設備驗收和試運行工作,進行安全評審。
十一、協助工區/標段項目部負責人,編制好設備保養計劃,安排好機械設備的保養工作。
第三章管 理
第十條設備的安全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十一條 項目部所屬各工區/標段項目部遵照國家有關規定、設備操作手冊制定工使用的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責任的“三定”制度及建立完善的崗位責任制,多班作業的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條 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操作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單獨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三條 項目部所屬工區/標段項目部因需要購置的機電設備、物質、配件等屬于強制性3c產品認證要求,應購買通過3c認證的產品。
第十四條 大型及主要大型設備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應建立技術檔案或機械設備履歷表。
第十五條 在設備租賃開始和結束時,雙方均應對設備共同進行技術鑒定和辦理交接手續,不得將設備租賃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六條 設備的改裝或自制應注重安全可靠性,填報《機械設備改裝申請表》、《自制設備申請表》,并附設計圖紙,經相關部門審查、批準后實施。汽車的改裝應遵照國家相關規定。
第四章使 用
第十七條 設備的使用管理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原則。實行定人、定機、定崗們責任。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大型設備內部調動時,機長和主要操作人員原則上應隨機調動。
第十八條 設備操作人員應做到:
一、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
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三、認真做好設備的日常保養,保持附屬裝置、隨機工具完好齊全;消除事故隱患,確保機械設備和操作者的安全。
四、及時、準確地填寫設備《機械設備臺班運行記錄》《交接班記錄》并及時準確上報。設備運行記錄和交接班制度的執行情況應作為操作人員日常考核的依據之一。
五、努力鉆研技術,提高操作技能。達到五懂(構造、原理、性能、用途、用油常識),三會(正確操作、日常保養、排除故障)。
六、參與機械事故的分析與處理。
七、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正確指揮,精心操作;對于施工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八、設備操作人員應配合維修人員做好設備進廠維修、保養的檢查、鑒定工作,并參加維修、保養設備的出廠驗收工作。
第十九條 各種機械設備都應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新設備在試運轉和使用前,必須將有關技術文件,構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規程向有關人員交底,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培訓,掌握正確的操作技術,并經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后,方能正式上機操作。
第二十條 新的或經過大修、改裝、重新安裝的大型起重設備必須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進行檢查、鑒定,空載試運行,負荷試運行及試運行后檢查和安全檢查,并按走合期規定進行走合和保養。
第二十一條設備管理部門要檢查監督本單位合理使用機械設備,做到設備安全運行。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特殊情況需超負荷作業時,要經有關技術負責人或主管領導批準,并采取相應的有效保護措施。當工作條件有礙安全運轉或設備嚴重失保失修或超負荷作業,危及設備和人身安全時,現場指揮和設備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使用,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
第二十二條使用設備應具備適宜的安全工作條件。如道路、工作面布置、裝卸位置、動力供應、照明設施等,均應經過周密布置和安排。
在施工現場的設備停置地點也必須認真考究,以防止設備被竊或停置地點崩塌,或被水淹沒等事故。
第二十三條設備使用必須按照設備技術文件正確合理的選用和管理油料,建立或貫徹上級制訂的燃油、潤滑油料工作的各項制度,設備使用的燃油,潤滑油(脂),液壓、液力傳動油,制動液,清洗液及冷卻液應按規定油號、油量進行及時更換和加注。不同品種的油料,不得摻混。油料的保管,要符合“油品保管和安全知識”中規定的要求,并應制定和檢查油料在儲運、加注時防止污染、混雜的措施。
第二十四條設備由于使用、維修、保管不當和自然災害等原因,而引起非正常性損壞或損失,均為機械事故。發生機械事故,應按規定及時填報《機械事故報告表》并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項目部設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交通事故按屬地交警部門處理意見執行。若有發生人員傷亡,應按項目部安全管理辦法事故上報程序進行上報。
機械事故按下列規定劃分等級:
1.一般事故: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10000元以內者;
2.大事故: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0-50000元以內者;
3.重大事故: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0000元以上者。
大事故、重大事故應在48小時內報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和安全監督部,并在20天內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報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和安全監督部。
一般事故由各工區/標段項目部設備部門制定的有關辦法自行處理,并于次月5日前報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備案。
第五章維修和保養
第二十五條第四項目部所屬各工區/標段項目部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設備。設備報廢處理遵照《項目部設備管理辦法)》實行。
第二十六條設備的維修和保養必須堅持“預防為主,質量第一”的原則;實行生產維修保養制度,重點設備進行預防性保養,而對一般設備進行事后維修的兩種制度相結合。
第二十七條要嚴格執行設備的例行保養、定期保養、換季保養和庫存保養制度,新的或經大修、改裝的設備,使用時要執行走合期保養。嚴格按照規定的保養范圍、作業內容,指定的附加小修項目和技術要求進行保養,確保保養質量。不得漏項、失修,也不得隨意擴大拆卸零件范圍。特別是現場使用的大型起重機械的轉運前的拆裝應著重做到及時保養。
第二十八條維修和保養要嚴格執行設備技術標準或規程,貫徹進保前檢查,過程檢驗和保養后驗收的三檢制度。維修和保養要有明確記錄,以便備查。
第二十九條必須建立和健全質量管理機構與制度,認真實行自檢、專職檢驗和出廠檢驗的“三檢”制度,不斷改革維修工藝,推行現代化檢修技術,提高檢修質量。
第三十條 國家有規定須實行設備年檢制度(如車輛)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年檢制。
第三十一條設備大修由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根據上年度大修執行情況、設備狀況,設備使用計劃等因素,并征求使用單位的意見,編制《施工機械設備大修年度計劃表》,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第三十二條設備入廠維修,由送修、承修單位共同填報《施工機械設備修理入廠檢驗表》,按修理合同、設備技術文件驗收合格后,雙方負責人共同填報《大(中)修理竣工驗收單》,大(中)修后的設備按規定進行走合期走合、保養。
第六章獎勵懲罰
第三十三條對設備管理、使用、維修等方面成績優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以及崗位練兵,紅旗設備競賽優勝者應予以物質、精神上表揚和獎勵。
第三十四條對玩忽職守、瞎指揮,拼設備而違反操作、使用、維修規程,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設備,造成設備損壞和經濟損失或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人員,發生重大設備事故,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第四項目部將根據事故情節輕重,分別對當事人和事故單位第一責任人及分管領導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設備事故當事人經濟賠償遵照《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六工程局設備管理辦法)》實行。
一、一般事故:按事故第一責任者賠償事故直接損失費的15-20%賠償。
二、大事故:按事故第一責任者賠償事故直接損失費的10-15%賠償。
三、重大事故:按事故第一責任者賠償事故直接損失費的5-15%賠償。
四、事故當事人賠償總額一般不超過10000元,對事故責任單位有關領導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七章附 則
第三十六條本條例未盡條款,在試行中逐步加以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條本條例由第四項目部材料設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若本辦法所規定的條款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和上級規定為準。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2
1.目的
對公司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進行控制,以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滿足施工需要。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施工過程中機械設備維修保養的控制。
3.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貫徹“養修并重,預防為主,計劃檢修和預防維護相結合”的方針。
4.維修保養的分類
4.1日常維護(例保):操作者在開機前,停機后應做好加油、清潔、調整、緊固、防腐等日常維護工作。
4.2一級保養:使用中機械設備每月或25臺班(或按運行時間60小時)進行一次一級保養。其工作內容:
a.對易保養部位和重點部位進行檢查、保養。
b.徹底清洗外表,檢查磨損情況,更換易損件。
c.加油、潤滑、清洗或更換濾油器。
d.調整各部位配合間隙、調整制動力。
e.緊固各部位零件。
f.檢查各種安全裝置、鋼絲線的可靠性,并維護。
g.電氣部分由電工負責保養。
h.一級保養以操作工為主,修理工為輔。
4.3二級保養:使用中的機械按下表使用時間進行二級保養,設備名稱
時間卷揚機、加工設備砼輸送泵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其它設備
300臺班240小時或100臺班每工地完或
300臺班200臺班
或退場后
二級保養的主要內容:
a.一級保養的內容。
b.重要部件、部位的拆開檢查、維護。
c.對磨損及損壞部分進行修復或更換。
d.二保應填寫《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記錄表》,并在相應的使用原始記錄中登記。
e.二級保養以修理工為主進行。
4.4大修理:根據機械磨損與損壞的.程度實行動態管理,其主要修理內容:
a.全機拆開檢查、維護。
b.更換和修復損壞的零部件。
c.全機油漆。
d.噴印設備的編號
e.大修理應填寫《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記錄表》并在相應的使用原始記錄中登記。
5.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計劃
5.1各單位每年底制定年度設備維修保養計劃,并填寫《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計劃表》報公司材料設備部批準后執行。
5.2公司材料設備部每年底審核、匯總司屬各單位的《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計劃表》,編制公司年度《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計劃表》,報公司主管經理批準后執行。
5.3大中型設備大修后由材料設備部負責組織進行驗收,項目設備員負責對小型設備的大修及設備的二保進行驗收。大修驗收按《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程》進行。
5.4大中型設備和大修計劃機械設備的《設備維修保養記錄表》必須報公司材料設備部一份備查。
5.5各單位每季末將維修保養計劃完成情況填入《設備維修保養季報表》,報公司材料設備部,每年末將維修保養計劃完成情況填入《設備維修保養年報表》,報公司材料設備部,以檢查對照計劃的執行情況。
5.6大修設備及大、中型設備二級保養計劃更換的主要零配件,需經公司材料設備部審核同意后執行。
5.7所有修理更換的舊件(大件)由修理庫房負責保管,公司指定專人處理。
6.車輛和辦公設備的維修保養
6.1小車和辦公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由其使用人員負責,需送外修理時,由辦公室負責。
6.2貨車需送外修理時,由使用部門負責人申報修理項目,通知材料設備部人員審核,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送外修理。送外修理應選用技術、信譽好的修理單位。
6.3修理費用經材料設備部審核,公司副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支付。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3
1、一切機械、電氣設備的安裝、操作、檢修必須由專業人員按操作規程進行,非專業人員嚴禁安裝、操作、檢修。
2、電氣線路必須完整無損,嚴禁絕緣損壞,接觸不良,架空線路嚴禁弧度過大。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按規程要求采取保護性接零或接地措施。
3、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應配齊安全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配置漏電保護裝置。未經許可嚴禁私自拆卸各類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
4、龍門架及塔吊運行中,要設專人指揮和統一信號,不準超負荷。遇有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禁止作業。
5、各種機械的'外露危險部位以及木工圓鋸、切割機等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6、各種電氣設備嚴禁超負荷或帶“病”運行,嚴禁用大容量保險絲代替低容量保險絲,更不準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使用。
7、所有電氣設備上方必須有防雨措施,嚴禁漏水、漏雨,周圍一米內嚴禁堆放可燃物和其它雜物。
8、電氣設備發生火警、火災時,首先切斷電源,在電源未切斷前,嚴禁用水或導體滅火劑撲救,應用非導體滅火劑撲救。
9、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操作場所必須布局合理、光照適宜、整潔、整齊,安全操作規程隨機張掛。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4
為使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的安全正太啊,確保機械設備對環境影響達標,延長使用壽命,應對機械設備實行單級或多級的定期保養,定期保養時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1) 設備的定期保養周期、作業項目、技術規范,必須遵守設備各組成和零部件的磨損規律,結合使用條件,參照說明書的.要求執行。
。2) 定期保養一般分為例行保養和分級保養:分級保養分二級保養,以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為主要內容。
。3) 例行保養是由機械操作工或設備使用人員在上下班或交接時間進行的保養,重點是清潔、潤滑檢查,并做好記錄。
。4) 一級保養由機械操作工或機組人員執行,主要以潤滑、緊固為重點,通過檢查、緊固外部緊固件,并按潤滑圖表加注潤滑脂,加添潤滑油,或更換濾芯。
。5) 二級保養由機管員,協同機操工,、機修工等人員執行,主要以緊固調整為重點,除執行一級保養作業項目外,還應檢查電氣設備、操作系統、傳動、制動、變速和行走機構的工作裝置,以及緊固所有的緊固件。
(6) 各級保養均應保證其系統性和完整性,必須按照規定或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如期執行,不應有所偏廢。
。7) 項目部機管員應每月督促操作工進行一次等級保養,并保存相應記錄,這里匯總后備查。
(8) 機械設備的修理,按照作業范圍可分為小修、中休、大修和項目修理:
1) 小修:小修是維護性修理,主要是解決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和局部損傷,維護設備的正常運行,應盡可能按功能結合保養進行并做好記錄。
2) 項目修理:以狀態檢查為基礎,對設備磨損接近修理極限前的總成,有計劃地進行預防性、恢復性的修理,延長大修的周期。
3) 中休:大型設備在每次轉場前必須進行檢查與修理,更換已,磨損的零部件,對有問題的總成部件進行解體檢查,整理電氣控制部分,更換已損的線路。
4) 大修:大多數的總成部分即將到達極限磨損的程度,必須送生產廠家修理或委托有資格修理的單位進行修理。
。9) 通過定期保養,減少施工機械在施工過程中的噪音、振動、強光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在保養過程中產生的廢油、廢棄物,作業人員及時清理回收,確保其對環境影響達標。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5
一、目的:為了調查弄清設備事故原因真象,及時采取合適的補救措施,最大限度的挽回公司的損失,明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讓所有員工從中受到教育和再培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度發生。
二、原則: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及員工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
三、事故定義:凡是由于設備非正常損壞和人為原因而引起設備故障均為設備事故。
設備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下的為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5000元的為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為特大事故。
四、事故的.處理程序:
1、事故現場: 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立即采取必要安全及應急措施,保證必要的生產所需。并及時通知上級組長和主管以及技術工程師,同時做好現場保護,以便進行原因分析。
2、事故搶修:組長、主管、技術工程師在接到通知后應于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設備當事人要如實報告事故經過,會同工程師、上級進行原因劃定。并配合組織搶修,力爭以最短時間恢復生產。
3、事故調查:
a、事故處理完畢后,相關人員首先要配合上級或工程師做好事故原因調查工作。按要求如實將事情的經過、原因作出書面報告以供參考。(書面報告在事故當日按上級要求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b、由組長、主管和技術工程師通過公開討論,對事故的調查作出結論。由工程師作出事故書面報告,詳細記錄事故經過、原因、及采取措施和處理意見等內容。(書面報告在事故調查的三日內向上級主管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五、教育及再培訓:針對事故發生原因,組長、主管及技術工程師應視情況組織現場會,對員工進行教育及再培訓。在一個月內由主管或工程師組織,完成對所有員工以事故為案例的公開討論和培訓,并做記錄和準備相關內容考核。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6
1、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4、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主管人員應停止其使用。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6、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于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7、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8、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9、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10、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1、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提供道路、水電、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須的條件,消除對機械作業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必須設置有充足的照明設備。
12、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作業時,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備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13、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4、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7
為充分發揮機械設備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為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設備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項目是否符合要求。
4、設備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設備的起動性能、動力性能、經濟性能、操作性能等,對試驗中所發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后應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任何。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并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8
現場施工存在大量的插板機、攪拌樁機,均屬于高空作業,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執行下述強制性安全措施:
。1)嚴禁未穿戴防護用品的員工進入施工現場。
。2)高空作業應系安全帶,下雨時禁止爬高作業。
(3)機械設備行走前必須探摸場地,防止地基軟弱造成沉陷。
。4)所有機械的運動部份、設備或電動工具必須安裝防護罩,防止人體接觸。
。5)所有臨時配電箱必須安裝接地保險,所有電氣設備均必須接地良好。
(6)所有設備必須由合格人員操作,操必須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7)所有吊機必須安裝力矩限制顯示設備。
(8)工地所有門吊和起重機須配備過荷自動報警裝置。
。9)所有設備由項目經理部在現場開工前進行檢驗,檢驗標志應附在設備上,檢驗應由合格的人員進行。
。10)在所有配電箱及發電機旁均設立警告性標示牌。
(11)所有臨時配電箱均考慮雨天防水措施。送電至各用電點的電纜必須架離地面。
。12)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及大雨天氣停止作業。工地機械設備管理制度篇八
為了確保施工設備滿足生產需要,更好地為整個施工過程提供使用能力,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1、總經濟師:主管物資設備部的工作,協調、指導、督促本系統職能人員行使職權,并對本系統有關問題及時做出決策。
2、部長
。1)對施工機械及零配件的采購、管理、使用維修、保養、租賃及報廢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履行公司《質量手冊》中本部門的職責。
。2)對本公司所屬各單位施工機械的使用、維修、保養等進行技術、業務指導、監督其合理使用、安全生產。
(3)建立設備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4)建立機械設備臺帳。
(5)對機械設備固定資產負責管理并清核。
(6)搞好本部職責范圍內的其它工作。
3、物資設備部
。1)負責對大型設備的安裝、拆卸進行跟蹤檢查。
。2)做好其它有關工作。
4、維修車間
。1)負責機械設備入庫后、出庫前的維修、保養,負責機械設備的大、中修理和檢驗。
。2)檢驗員經過公司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5、設備庫:辦理機械設備出入庫手續,保管好庫存設備。
6、項目部:
(1)主管經理職責:監督指導本項目部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證施工過程中設備能力的需求。
(2)設備員職責
1)負責公司制定的機械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在本部六組織實施,并把本公司有關機械設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反饋到物資設備部。
2)工程開工前,向物資設備部遞交該項目的“設備需用量計劃”并簽字,負責領用與交回設備。
3)監督檢查本單位機械設備操作工作,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
4)帶領機修班對本單位在用施工機械進行經常性的檢查、修理。設備員必須取得有效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3)機械操作職責
1)嚴格執行機械設備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作好日常的維護、保養。
2)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機械設備的采購必須執行公司《機械設備采購制度》。新增設備購入后,固定資產部分由物資設備部填寫“入庫單”,與購貨發票一同交給財務部固定資產帳,并由財務部按期提取折舊費。物資設備部建立臺帳,主要設備建立技術檔案,并編號。
(2)工程開工前,使用單位的設備員要向物資設備部提供“施工設備需求計劃表”,并據此辦理機械設備領用手續。
。3)設備員到設備庫提取設備,由機械設備檢驗員填寫“機械設備隨機檢驗合格證”,雙方簽字訂可后設備方可出庫。設備檢驗不合格的達不到使用性能要求的不能出庫。
(4)主要施工機械要隨機配置“操作規程”。
。5)設備進入工地后,要按《設備安裝使用明書》要求進行安裝使用,使用中嚴格按規程實施。大型設備如塔吊安裝應編寫“安拆方案”。機械設備嚴禁帶病作業。
(6)機械設備操作工,必須經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后發“操作證”,持證上崗,設備員須經指定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取有效的.“上崗證”。
。7)機械設備操作工,必須對在用機械設備按《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并及時準確地填寫《機械設備運轉記錄》和《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8)機械設備交回后,由設備庫負責人填寫《機械設備驗收單》,定明設備的技術狀況,以便分清責任。交回的設備除正常磨損外,其它裝置如設備總成、構配件、儀表及附件等應齊全有效,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拆換,否則視情節由使用方做出賠償。
。9)設備入庫后,由機修車間檢驗設備技術狀況,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修理類別(在、中、小修)或保養級別(一、二、三級保養)。
(10)鋼模板出為前,必須對其進行修理,保證板面平整,無變形,筋骨板堵頭齊全,砼清理干凈,保證良好的使用效果。對交回的鋼模板,庫管員要對其仔細檢查,發現有板面扭曲、變形、筋板缺損、板面有洞、砼清理不凈的要經領導批準酌情進行經濟處罰并做記錄。
。11)各施工單位交回的鐵腳手管,按公司規定的尺寸驗收,長度允許誤差不大于十分分,對于焊接方式的補變長者拒收,彎曲的鐵管使用單位需校直?奂蔫尳z要齊全,按動要輕松,活動部位要保證活動靈活自如,無銹蝕,否則拒收,由使用單位做出賠償。
。12)在年末施工淡季,物資設備部對機械設備操作工、設備員組織專業培訓。
。13)物資設備部年末進行設備清核,并提取報廢設備,填寫“機械設備報廢申請表”執行《機械設備報廢制度》,已報廢的設備不得重新使用。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9
1、貫徹執行國家及企業頒發的有關平安技術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2、安裝、拆卸機械設備的作業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需正確佩戴平安帽,其他非作業人員嚴禁在安裝、拆卸機械設備的現場停留。
3、高空作業人員工作時必需穿防滑絕緣鞋。
4、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在安裝、拆卸設備標準節及其他大部件且不在防護欄以內工作時,必需正確系好平安帶。
5、嚴禁安、拆、操作人員酒后上崗工作。
6、工作時必需按規定的工作程序和技術要求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7、裝車運輸時要有專人指揮裝車,保證平安的同時并使設備各個結構及部件不受損壞,裝上車的'零部件必需捆綁堅固。
8、安裝、拆卸設備時要指定平安負責人,一般狀況下按平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特別狀況下,安裝、拆卸須要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制定方案,由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9、安裝、拆卸完畢后,由作業帶班人員或平安責任人對設備各部件進行檢查,合格后再進行技術調試。
10、操作人員務必持證上崗,嚴禁酒后操作、違章操作,遇有嚴峻險情,有權暫停操作,并馬上匯報進行處理。
11、安裝完畢后,務必對各部件進行檢查,調試時務必遵照技術文件中規定的技術要求進行調試,經檢驗全部符合要求后,方能進行交接。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20
1、電氣安全管理人員應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有關要求處理電氣安全問題,保證安全措施的具體落實。
2、臨時用電必須得到分公司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
3、變配電設備、控制設備的清掃、檢修必須按中心《電氣設備清掃、檢修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4、電氣設備、照明燈具、電動工具的安裝必須由正式電工按規程進行安裝。
5、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每次使用前應對其進行試驗,試驗無效禁止使用。
6、值班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嚴格按拉合閘順序操作電氣設備。更換熔絲、熔管必須在上口斷開電源后進行。
7、安全用具的使用保管以及高壓安全用具的試驗,必須按北京市供電局《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8、機械設備安全負責人應按《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有關要求處理機械設備安全問題,保證安全措施的具體落實。
9、值班人員在對設備進行巡視或進行不停機的故障判斷時,只允許進行機械設備外部的`檢查,聽音或手摸,但不允許觸及機械的旋轉部分,以免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10、機械設備發生較嚴重的突發故障時,值班人員應迅速停止動力機運轉,盡可能防止事故擴大,確保人身、設備安全。
11、值班人員應定期對起重設備做預防性的保養、檢查。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21
了加強機械設備管理,杜絕機械事故,充分發揮現有設備的優勢,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和有效使用,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基本規定
1.各項目部應設設備管理員崗位(可由項目部材料員兼職),負責本項目機械設備的檢查驗收、組織實施維修保養和相關資料整理工作。并加強與公司工程承包部的聯系,防止管理脫節。
2.現場應建立施工設備臺帳,做好設備進場記錄。
3.施工機械及其電氣系統必須由專職電工或機械工進行安裝,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不得安裝機械設備。
4.機械的電源安裝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一箱的形式,嚴禁兩臺及以上機械共用一個開關電器,或共用一個開關箱。
5.設備在現場安裝就位經驗收合格后,應掛合格牌和操作規程牌,明確安裝人、維護人、操作人和驗收人。
6.機械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嚴格執行JGJ33—86《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ZBJ80012—89《塔吊起重機械操作使用規程》、GBJ10055—88《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
7.各類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違章作業及設備帶病運轉。
8.機械開始使用前,項目部設備管理員應對機械操作工進行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
9.設備運行做好記錄前,運行完畢要進行例保,并做好記錄。
10.對特殊過程使用的機械設備,應在施工前對設備進行鑒定認可。
11.各單位對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要求進行保養、潤滑、檢修,確保設備完好正常;并按照修理計劃大修,修理應有記錄。
12.項目部負責人組織每半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特別是節后、臺風、雷雨后更要及時檢查,并保存記錄。
13.施工處設備科負責人每三個月對項目部機械使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保存記錄。
14.因故閑置不用的設備,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例保,做好防雨、除銹等工作。
15.機械設備的各級安全檢查執行JGJ—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二、大型設備
1.大型設備指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設備,我公司現有大型設備為塔吊、施工升降機、砼輸送泵、裝載機、布料機等幾種。
2.大型設備的購置
2.1使用項目部根據購置計劃,由項目經理會同總公司、分公司施工有關處室對擬購設備的質量、性能、價格和廠家的生產能力、售后服務等情況進行考查,確認合格后填寫評價記錄和購置報表,報總公司審批。
2.2購置前應與廠方簽訂購置審批表,報總公司審批。
2.3檢查核對無誤后,由使用單位填寫機械設備登記卡,并報分公司和總公司施工處備案。
3.大型設備的安裝
3.1大型設備的安裝和拆除實行審批制度,使用項目應在安拆前通知公司施工處對有關協議和檢查等準備工作進行核查,填寫《大型設備安拆審批表》并由施工處設備科同意后方可組織安裝工作。
3.2塔吊和施工升降機、布料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廠方提供的基礎圖施工;如有變動,則應按公司主任工程師審批的設計計算書施工;基礎鋼筋應經主任工程師和安裝單位并作隱蔽驗收,且應作強度試驗,保存強度試驗報告單。
3.3塔吊、升降機和布料機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專業安裝隊進行,安裝和拆卸前項目部應對安裝單位進行裝拆安全技術交底,雙方必須訂立安全協議(應有安裝單位公章),明確責任(或由廠家負責安裝,其責任等同與承包專業隊伍)。
3.4安裝單位必須具有具有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和裝拆許可證,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調試和拆卸過程必須做好記錄,項目部機管員負責收集證明方件。
3.5安裝完成后,應由安裝單位出具檢驗驗收記錄,并經項目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驗收認可后,報勞動部門或技術監督局驗收,取得合格準運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3.6塔吊、升降機和布料機頂升和附墻也包含在安裝內,每次頂升和附墻后,都應經安裝單位和項目部負責人檢查驗收,并簽字認可。
3.7施工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新安裝完畢后必須進行額定載荷墜落試驗,在正式投入運用后至少每三個月做一次額定載荷墜落試驗,每次試驗都應有記錄。
3.8其他大型設備應在首次安裝后由廠方進行調試運轉,并出具驗收記錄,同時由總公司有關部門和項目負責人驗收簽字后方可使用。
4.大型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項目部應做好下列工作
4.1項目負責人組織對塔機、升降機和布料機每半月進行一次沉降和垂直觀測,并保存記錄。
4.2使用單位嚴禁擅自拆除或更改機械的保險和限位裝置。
4.3每次修理后,都應由廠家和公司、項目部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4.4其他關于修理、運行例保、鑒定、檢查等工作按“基本規定”執行;其中修理記錄應報公司承包部備案。
三、其他設備
1.其他設備指價值在壹仟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設備,我公司現有為攪拌機、卷揚機、砂漿機、電焊機、對焊機、木工機床、切斷機、彎曲機、調直機、打夯機、套絲機和砼配料機等幾種。
2.其他設備的配置
2.1使用項目部應根據購置計劃,填寫購置審批表報公司施工處審核,有關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2.2設備到場后,應由項目部設備管理員對機械進行開箱檢查,核對合格證、使用說明等有關技術文件,并填寫開箱檢查記錄表。
2.3檢查核對無誤后,由使用單位填寫機械設備登記卡,并報公司工程承包部備案。
3.其他設備的安裝和使用
3.1其他設備及乙炔、氧氣瓶必須搭設防護棚,場地干燥,禁止露天使用。機械傳動系統防護必須完整有效,嚴禁無防護使用。
3.2每次修理后,都應由項目部設備管理員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3.3其他關于修理、運行例行、鑒定、檢查等工作按“基本規定”執行;其中修理記錄應報公司工程承包部備案。
四、報廢和事故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機械設備應該報廢:
1.1按國家技術標準已達到使用年限的;
1.2繼續使用對安全生產構成危險的;
1.3由于意外事故造成設備喪失作業能力的;
1.4其它應該報廢的原因。
2.機械設備報廢應經有關人員進行技術鑒定后由使用單位填寫機械設備報廢單,經工程承包部批準后予以報廢;其中大型設備的報廢應總公司施工處備案,其他機械的報廢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備案。
3.事故處理
3.1發生重大機械事故(指重傷、死亡、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各項目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工程承包部。
3.2項目負責人、操作工、機修工、設備管理員等必須協同公司施工處設備科查清事故原因,以書面形式上報工程承包部。
3.3若隱瞞不報,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處以10000—5000元罰款。
3.4如屬無證操作,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獎罰
公司每年二次對設備管理使用進行一次檢查評比,情況好的給予500—1000元獎勵,差的處以200—1000元罰款,尤其是對于違反大型設備管理規定,擅自安裝和拆除的,處以1000元—5000元罰款,以保證設備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22
建筑業的機械設備是固定資產的組成部分,是實現機械化施工的重要物質保證,為了適應不斷發展的形勢需要,加速建筑工業化的進程,實現建筑業的高速度、高效益,因此,必須加強對機械設備的管理。
機械設備的管理,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改革管理體制,健全管理機構,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種規章制度,堅持為生產服務,為科研服務,為基層服務的方向。建立一支專業管理和兼職管理相結合的設備管理隊伍,實行管、用、修相結合,專業修理并舉的方針,不斷改善公司的設備管理工作,為促進公司的生產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和競爭能力,提供良好的裝備條件。根據上述原則和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一、機構設備
公司設立機械設備科,負責全公司的機構設備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領導負責所屬單位機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機管員實行業務上接受基層和機械設備科的雙重領導。
二、設備管理
1、公司對設備實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則,大型吊裝機械、土石方機械、樁基工機械集中委托機械設備科管理,由機械設備科統一調度。
2、企業所有設備,統一由機械設備科進行編號,機械設備科和基層同時立帳,主要設備要建立設備檔案,設備調動時隨機調動,報廢時,檔案同時送批。設備的'備件圖冊和設備歷次修理記錄,事故報告由機械設備科歸檔,說明書安裝圖冊由基層設備員保管。
3、基層機管員必須做到申報各種材料零配件,計劃填報各種有關的統計報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設備購置,大修計劃送機械設備科審批,計劃在執行過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請,經機械設備科批準后方可實施。
4、報廢設備申請,必須在當年三季度報出,由公司組成鑒定小組進行鑒定,報經主管領導審定后報廢。經批準報廢后的設備殘值按財務有關規定處理。
5、各種設備所提取的二項費用必須用于設備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開支,不得移給他用。
6、技改費、設備折舊費,公司和基層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資金用于購置大型設備,技術引進。
7、對設備進行改裝、革新,必須堅持先進科學、實用經濟的原則,一般的改裝技術革新由機械設備科審批,重大的項目由主管經理批準,改裝和技術革新項目,必須連續運行六個月經鑒定確認可行后才以驗收。否則,其費用在生產成本中支付。
8、開展群眾性的機械管理活動,每年進行兩次設備檢查評比工作,交流經驗,年終進行一次紅旗設備、操作能手評優活動。
9、對新購置的小型設備一個月內必須投入使用,中型設備二個月內投入使用。
10、設備閑置六個月以上的,可申請報停,但設備報停以前必須完好,啟用時必須履行啟用報告,停用期間不得提取二項費用(折舊費、大修理費)。
11、機械設備的租賃必須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對外租用,并參照機電設備臺班費收取標準及公司有關規定收取費用,設備在同意租用后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賃期中造成損壞由租賃者負責修理和賠償。
三、機械設備的使用
1、貫徹“人機固定”的原則,建立定人、定機、定崗位的責任制,大中型機械實行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實行機組(班)負責制。
2、所有機操人員必須持證操作,熟練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3、新設備或經過大修,改裝的設備,必須進行試運轉并進行走合,走合期內按規定減載限速,并掛“走合期”標志以示區別。
4、機械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特殊情況需經機管員同意并取得可靠數據后作業,大型設備必須征得機械設備科的認可。
5、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因操作不當造成非正常損壞或性能降低及停產均為設備事故,事故大小的劃分:
一般事故:損失價值20-200元內,停產三天以上;
大事故:損失價值200-2000元以內停產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損失價值2000元以上,停產一個月以上。凡是發生事故必須填寫設備事故報告單報機械設備科備案。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未經過處理或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對于事故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及損失大小應分別進行教育、處分、經濟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對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員應予表揚和獎勵。
四、設備的保修保養修理
1、設備的保養、修理,實行專業修理與操作人員日常維修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日常保養維修,推行“十字作業法”做到定期保養及時修理。
2、設備的日常保養由操作人員進行、小修由操作人員和機修工人共同完成。
3、設備大中修由機修廠完成,修理計劃由基層和機械設備科共同編制,公司下達生產計劃執行。
4、設備的修理應本著質量第一的原則,各道工序應有專職檢驗員檢驗,總體驗收必須有主修技術人員會同送修單位代表經試車合格后,共同簽署意見方能出廠,中大型設備機械設備科參加試車驗收。
5、凡由機修廠承擔修理的設備實行“三包”(包修、包費用、包保用期),經大中修出廠的設備應有六個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內損壞或出現嚴重故障時按如下辦法辦法。
(1)修方責任造成,由機修廠無償限期修復。
(2)由于操作不慎,保養不好,而造成的損壞送修單位負責。
(3)設備修理出廠后,修理單位填寫設備修理記錄表,交送修單位或機械設備科存檔。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23
1、管段內禁止使用國家、行業或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機械設備。施工單位機械主管人員應對所有進場的機械設備進行驗收驗證并實行動態管理。進場機械清單報監理單位總監辦備案。
2、大型和特種機械設備(如大中型起重機械、架橋機、施工電梯、打樁機、混凝土拌合站、鍋爐壓力容器等)應當具有法定檢驗檢測合格證明及以下資料:
1)產品的生產許可證和出廠產品質量合格證;
2)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和有關安全操作的說明;
3)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4)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等。
3、用于施工現場的起重機械設備,其安裝,拆卸必須有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手續,由有安裝,拆卸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的隊伍進行。嚴禁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從事特種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工作。也不得將施工起重機械的拆裝工作分解給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隊伍進行。
4、施工現場新安裝或者停工6個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龍門架、井字架、整體提升腳手架、滑模爬模、架橋機等自行式架設設施,使用前應當報請當地技術監督部門進行驗收,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驗收。經檢測合格,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使用。并于驗收合格后30日內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登記。
5、帶計量裝置的機械設備(如瀝青拌合站、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水穩拌合站等)在使用前,要仔細對計量裝置進行檢定或校準(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檢定)后方可使用。
6、安全使用機械設備
6.1施工單位在使用機械設備時應建立安全操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定人定機,并落實專人管理,制定要求、職責和權限,確定監督檢查,考核的辦法,施工中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勞動防護用品應佩戴齊全。
6.2施工單位應確定責任人對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7、監理單位駐地辦應對施工單位進場的機械設備清單、合格證、人員上崗證等進行核對和監督,對特種設備安裝、拆卸隊伍及檢測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核。應對現場安裝、拆卸施工進行監督,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制止。對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施,責令停止使用并清退出場。
8、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對施工單位進場的機械設備進行抽查。并不定期對機械管理制度、機械安全操作制度、持證上崗情況、責任制度、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放等情況進行抽查。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24
為加強大型、起重設備的安裝、使用、拆卸管理,保障使用安全,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裝拆程序規定
1.大型機械、起重設備的拆裝作業,必須由具備安裝資質的專業隊伍和專業特種作業人員承擔,無特種操作證不得參與。
2.安拆作業前,承裝單位要召集工程技術、安全部門人員一同勘察現場情況,協商制定安全技術保證措施。
3.大型機械的拆除、安裝,對參加拆裝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遵守拆裝程序,拆裝時要有安全監管員和技術負責人在場指揮和監護。
4.大型機械的安裝、拆卸作業,應遵守電氣、機械、高空作業安全規程,防止觸電、墜落、擠傷等事故。
5.安裝完畢的設備,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之要求,通過公司安檢部門驗收合格,并通過國家承認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合格,方可準予使用。
二、裝拆前零部件檢查制度
1.大型施工機械在裝、拆之前,要先檢查機械的金屬結構部件應無嚴重腐蝕、彎曲變形、焊縫不開裂。工作爬梯、防護欄桿安全可靠。
2.要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完好無損,各聯接螺栓、銷軸、配線、鋼絲繩、塔吊壓重配重的數量或長度完整齊全,無損壞。
3.檢查齒輪、滑輪、連軸器、減速器、制動器等機械零部件外觀完好,固定牢靠,沒有裂紋損傷。
4.檢查各電氣線路、電纜、集電器、電阻器、開關、接觸器等電氣部件符合使用要求,電機繞組以及線路絕緣電阻≥0.5MΩ。
5.檢查隨機工具以及使用的`麻繩、吊索、吊環、卸甲、手拉葫蘆等工具齊全牢固,完好無損,確保安全可靠。
6.拆卸完畢,要清理、保養好機械設備的各種零部件,并保管堆放整齊。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拆、裝塔吊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建設部標準及行業標準和生產廠家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要求進行。
2.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切實可行的拆、裝工藝和方案,并嚴格按工藝和方案要求組織交底、實施。
3.參加起重設備拆、裝作業人員,應認真學習拆、裝工藝方案,掌握本崗位、工位作業要求。
4.在起重設備拆、裝過程中,應由拆、裝指揮人員統一指揮,并做好安全監護工作(作業區應懸掛警示標牌)。
5.拆、裝進場前,查看施工現場周圍環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現場配合準備工人情況,具備拆、裝條件方可組織人員進場。
6.參加拆、裝作業人員應接受安全技術交底。由技術負責人組織,由拆、裝指揮作施工過程工藝、方案交底;機電工長作拆、裝過程安全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7.拆、裝只允許在四級風以下進行作業,如在作業過程中,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緊固連接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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