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華東分公司所有宿舍
三、具體內容:
3.1所有住宿人員住進或遷出之前,向華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待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到華東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辦好鑰匙、用具等領取、交接手續。
3.2各宿舍選宿舍負責人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并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衛生。除特殊情況外,員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負責人匯報,后由宿舍負責人向行政部人員反映。
3.3宿舍負責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樓道及洗手間等衛生狀況,不符合標準的令當事人整改,華東行政人事部及華東技安部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大檢查,檢查結果按實際情況予以公布并實施獎懲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3.5宿舍內禁止抽煙、焚燒等出現明火、明煙行為。
3.6宿舍內鋪位、桌子按公司規定統一擺放,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
3.7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不得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寫亂涂,未經允許不得在墻壁上打鐵釘、拉繩子等,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8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床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插座,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暖器、電熱毯等超過1000瓦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并給予警告處分。若三次發現宿舍內存在大功率用電器,屢次不改者,公司將取消其入住宿舍資格。
3.9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10節約用水,用水后及時關閉水龍頭。不得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墻壁上、窗門外,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1維護環境衛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衛生間、洗手間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帶往樓下放在垃圾桶內(指定位置),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2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樓道內大聲喧嘩、追逐嬉鬧,電視或收音機及唱歌等聲音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3未經允許,不得將公司產品等公物帶入宿舍。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并追究刑事責任。
3.14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視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內賭博,斗毆,酗酒者。
3、蓄意破壞宿舍物品及設施者。
4、有偷盜行為者。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者。
3.15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關閉燈具,禁止使用功率超過1000w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處以相應的處罰。
3.16嚴禁員工在宿舍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將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17嚴禁在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系。
3.18宿舍屬公共場所,應保持整潔,個人用品疊放整齊;請保管好現金、證件等貴重物品,如有物品丟失,公司可視情況協助調查,但不負擔賠償責任。
3.19為延長電器設備的使用壽命,正確操作使用公司配備的空調、及其他電氣設備,達到節能效果,同時為了您的安全,嚴禁隨意拆卸電氣設備。
3.20室內所配置的電器上方及表面,嚴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體接觸電器,防止水及其它液體進入電氣設備內,以免發生短路,電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調等電氣設備中,注意觀察設備運轉情況,如發現設備異常應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置的請及時報告相關領導。
3.21禁止空調全天連續運轉。
3.22設備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空調、等電器損壞,經專業人員認定后,由責任人按設備價格進行賠償,造成安全事故視情況情節輕重另行處理。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
3.23華東行政人事部和華東技安部將會定期檢查宿舍,在檢查過程中依據檢查表進行打分,分數最高的宿舍,予以公開表揚、獎勵;
分數較低的宿舍,下發《整改通知單》,并進行處罰。宿舍存在安全隱患,且嚴重違反公司宿舍管理規定的員工,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3.24住宿人員離職,應于前往行政人事部辦理離宿手續,離職當日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25所有因宿舍違規而產生的處罰,將納入宿舍管理處罰基金,用于表彰先進宿舍,每月公布。
四、附件
違規處罰明細表序號違規行為處罰措施
1未經允許留宿外來人員視情節嚴重,處罰責任人100-200元罰款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2宿舍內抽煙、使用明火、存在煙頭、煙灰處罰責任人1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3使用大功率電器、違規電器沒收電器,處罰責任人100-200元罰款,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4私拉亂接插座、插排沒收排插,處罰責任人100-200元罰款,并通報處分一次。
5故意損壞宿舍內設施設備損壞的設備照原價賠償,并處罰責任人200-500元罰款6私自改動宿舍內消防設施設備(如感煙探測器、噴淋頭等),不規范行為引發火警報警處罰責任人20xx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7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處罰責任人20xx元,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8宿舍衛生差,物品擺放亂通報批評一次
注:1、沒收的電器、物品等,搬離宿舍后可至行政部門領取。
2、通報處分累計三次的一律搬離宿舍。
五、執行
4.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員工手冊執行。
4.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2
1、員工入職后由主管或上級安排床鋪,一律按照主管或上級安排的房號床號住宿,在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更換,否則給予紀律處分。
2、公司統一安排員工住宿,如有外宿者必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得到項目經理同意后方可外宿。
3、離職員工必須在離職后兩天內搬離,拒不搬離的將采取強制措施處理。
4、不允許外來人員在本宿舍留宿,違者將給予書面警告。
5、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晚上23:00點后應關閉收音機、電視機,以免影響他人休息;異性晚上23:00點至早上8:00點期間,禁止竄房。
6、消防設備不是在消防緊急的情況,嚴禁使用。
7、保持墻體衛生,嚴禁在墻上釘、貼、涂畫、懸掛物品等。
8、節約用水、電、煤氣,不用時注意關燈、關煤氣、關水龍頭和電器開關。
9、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和改裝插座,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熱水棒、液化氣等電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違反將給予紀律處分。
10、講究安全衛生,嚴禁高空拋物,以免砸傷他人或破壞環境衛生。
11、員工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宿舍清潔,起床后要把個人床上用品,衣物等東西擺放整齊。
12、個人貴重物品要注意保管好,不要隨意亂放,以免丟失,造成損失。
13、外出,宿舍無人時,記得關窗、鎖門,注意防盜。
14、員工在衛生間、沐浴室使用后的衛生紙等物品要丟入垃圾桶內,以免下水道堵塞,影響正常使用。
15、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打麻將及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違者將給予最后警告,甚至開除處分。
16、員工損壞、遺失公司財物的一律照價賠償;無法查清當事人的由該房員工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并歡迎員工監督、舉報(公司對舉報內容絕對保密)。
以上制度員工如有違反,視情節、后果輕重,人力行政部有權給任何員工簽過失單、罰款直至開除。員工若無法簽認或拒絕簽認,該處罰同樣生效。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3
為規范員工宿舍管理,給廣大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舒適、干凈的休息環境,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凡有中工入店需住宿,均由人力資源部以書面形式通知安全部,安全部負責安排員工住宿事宜,宿舍所需物品由安全部向財務部中領配備到位。
2、員工應自覺愛護宿舍區域的公共財務和衛生,損壞、遺失公物應照價賠償。禁止隨地亂扔雜物,嚴禁在墻、門等處亂寫亂畫。
3、員工每日應自覺做好宿舍內衛生以及負責清掃公共衛生包干區。被褥、衣著等問題堆放整齊,嚴禁向窗外亂扔雜物。
4、員工應隨時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5、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做飯燒菜,嚴禁使用電爐等發熱電器。增設電器須到行政辦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6、任何人不得將飯菜端入宿舍,以保證宿舍內的衛生,有特殊情況報行政辦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7、員工應按照指定地點晾曬衣物,嚴禁將衣物晾在宿舍窗外。
8、禁止員工在宿舍內打牌、喝酒,員工不得大聲喧嘩,以保障大家安靜休息的環境。
9、員工應自覺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請不要躺在床上吸煙。
10、員工接待訪客時間:8:00am——10:00pm,其余時間一律不予接待。
11、外來人員如需進入宿舍區域會客,必須憑有效證件在宿舍管理員處登記,用證件換領《會客卡》,并在規定時間、指定地點會客。
12、遇有員工家屬、親友到訪需住宿的,由員工本人向部門早報同意后,再到行政辦公室和安全部申請登記,經批準后方可入住。不得私自留宿。
13、來訪人員如違反宿舍管理制度,視情節對受訪員工處以50——200元罰款。
14、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管制刀具。
15、除當班,休假員工外,員工必須于每晚遲12:00前回宿舍休息。如超過,應主動登記,講清原因。
16、男員工不得進入女員工宿舍區域,女員工也不得到男員工宿舍。因工作需要須由宿舍管理員陪同。
17、所有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服從宿舍管理員和安全人員檢查和管理,如有違反者,視其情節輕重按照《員工手冊》經予紀律處分,并予罰款50——200元,直至辭退處理。
18、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簽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開燈時間:
夏季晚19:30-23:30分冬季早05:30-08:00分晚18:00-23:30分
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分/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匯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將每日就寢情況匯報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柜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衛生檢查規定:
1、每周一14:00各部門派一名主管級(含)以上人員到行政辦公室報到,由后勤部主管統一安排衛生檢查相關事宜;
2、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3、參加衛生檢查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否則處以30元/次的罰款,如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參加者,應及時匯報部門負責人,由其部門負責人安排他人參加;
4、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原則進行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5、根據每月評分總和之平均值評選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兩名,被評為最佳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獎勵并予以通報表揚,如被評為最差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扣罰并予以通報批評,以上獎罰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5
一個工廠如何管理好員工內部宿舍,提高員工素質呢?下面請看工廠如何管理好員工宿舍。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占)。
2、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并按時限返回,男女生宿舍不得互串。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后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4、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墻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5、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6、所有探視員工的親屬,必須由經理批準后,方能進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
7、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8、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每天的衛生值班員負責衛生清潔工作,辦公室不定期檢查、評比。
9、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不得吸煙、不得使用電褥子及功率超過50瓦的電器。人離熄燈,斷電源,宿舍嚴禁吸煙。
10、其他未涉及事項由主管經理負責解釋。
11、員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區內無住所可申請住宿;住宿員工均應提供體檢健康證明。
12、宿舍長負責宿舍衛生清掃工作安排,維持就寢秩序,維護各項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
13、出現住宿員工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況,宿舍長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者,宿舍長應上報院長。
14、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所有公共設施(如電視機、洗衣機、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告知宿舍長,情節嚴重時宿舍長應上報院長。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處罰。
15、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辭退、開除等),應于離職之日起3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遷出時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16、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應在指定位置晾曬及擺放;暫不用的衣物應收入柜內,鞋子應整齊擺放在床鋪下面。
17、房間清潔由宿舍長安排輪流打掃;廢棄物、垃圾等應放置在指定場所;室內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18、節約用水用電,用完隨手關閉水源電源開關;使用電視機、收音機應將音量控制在適當范圍,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19、員工外出應將宿舍水電、門窗關好,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避免攜入宿舍,違反規定放入宿舍丟失者,責任自負。
20、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21、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親友,特殊情況需要留宿親友須經宿舍長批準。住宿員工夜間晚上不在宿舍就寢應提前告知宿舍長。
22、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宿舍長管理;在宿舍賭博、酗酒、斗毆;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經常破壞宿舍安寧、屢教不改等。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以上條例嚴格遵守,違者按事情輕重罰款10元——100元不等。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6
K酒店生活區員工宿舍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為了搞好宿舍的管理,使大家的一個清潔、舒適、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以良好的精神風貌,展現寶華人的文明形象,特訂立宿舍管理制度如下:一、員工住宿規定1、員工住宿必須憑人力資源...
為了搞好宿舍的管理,使大家的一個清潔、舒適、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以良好的精神風貌,展現寶華人的文明形象,特訂立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一、員工住宿規定
1、員工住宿必須憑人力資源部填寫的住宿申請單及押金收據辦理住宿手續,并服從宿舍管理員統一安排,按照規定的房間和床位對號入住,不得隨意更換房間和床位。
2、員工住宿按規定標準領取清洗干凈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領和超標準多領,管理人員要規定嚴格把關登記。
3、對酒店配備的床上用品、電器、家俱及日用品必須愛護,不得損壞和丟失,損壞者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除加倍賠償外,要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并進行處理。
4、保持室內物品擺設美觀,不得亂擺,亂放。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或超音量播放收錄機。
5、同事之間應團結、友愛、互諒互助,不允許打架、斗毆,違者通報批評并罰款50--100元。不聽勸阻,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6、嚴禁在宿舍內進行酗酒、打麻將等賭博活動,違者沒收賭博工具,通報批評并處當事人200元罰款。嚴禁傳閱淫穢書刊及音像制品。
7、員工宿舍是酒店為住宿員工提供的休息場所,住宿員工不得隨意將親友私自留宿,如果親屬探親,確因路途遙遠需留宿,本人必須填寫《臨時住宿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辦理住宿手續。
8、必須實行定時查房,晚上外出22時須回宿舍,發現不打招呼而隨意徹夜不歸或遲歸者給予10--20元處罰并通報有關部門。住宿手續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續,否則取消住宿資格。
9、員工退宿或離職,必須親自到管理處辦理退宿,注消床位,嚴禁轉交或不交。凡離職人員逾期不辦理退宿手續,宿舍管理區在接到人力資源部通知后將強制當事人退宿并禁止其進出宿舍區。
二、日常衛生管理規定
1、每單元指定一名宿舍長負責本單元住宿人員衛生輪值工作,執行衛生管理制度,全體住宿員工必須配合清潔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區域環境衛生。
2、由宿舍長編排本單元輪值表并張貼在浴室門上面。
3、各單元值日員工負責當天內宿舍的清潔衛生,要做到房間地面、床面無煙頭,毛發、紙屑等雜物,保持衛生間無異味。
4、住宿員工每周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員檢查出污漬過多有異味者將在酒店通報并罰款5元。
5、嚴禁隨地吐痰、丟果皮,嚴禁將鼻涕揩在墻上、地板或床上或將手印打在墻上等不文明行為,如發現在酒店通報并給予20元罰款處理。
6、禁止在宿舍區喂養寵物及家禽、家畜。
三、安全管理規定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2、宿舍內不得抽煙,不得隨便亂拉、亂接電線,插座或燒電爐并用煙火燒煮東西,人離熄燈,切斷電源,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管理處。
3、水、電維修和宿舍維修,請填寫維修申請單并與管理處電工聯系,不得私自亂拆、亂修。
4、出入宿舍隨手關門,不得門戶敞開,空無一人。嚴防盜竊,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住宿員工不得隨意翻弄和挪用別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如發現自已的錢、物在宿舍丟失要及時報告管理員便于保衛人員追查,對那些有偷盜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送執法部門進行處理。
四、獎懲條例
1、每月對照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進行二至三次全面檢查,評出文明宿舍四間,不文明宿舍兩間。
2、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將通報表揚,并記入個人檔案作為評優、升職、升級的參考依據之一,文明宿舍贈予流動紅旗。
3、不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給予通報批評。兩次者除通報之外另記入個人檔案,宿舍長罰款30元,舍員罰款20元,三次者取消有關人員住宿資格。
4、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的個人,除按本制度有關處罰條款執行外,還將參照《員工手冊》各項規定予以處理。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7
為給員工提供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加強員工住宿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公司統一安排住宿的員工,應遵循以下宿舍管理規定:
(一)宿舍要保持清潔整理,環境清潔;
(二)員工宿舍的財產由房東提供,綜合部統一登記管理,員工應愛惜宿舍內配備的公共財產,不得故意損壞及轉移宿舍內的財產。否則一經發現并查實后,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酌情由住宿人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
(三)員工對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四)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五)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六)電腦、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避免妨礙他人安寧;
(七)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即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日內,移交房屋鑰匙遷離宿舍;
(八)員工宿舍嚴禁酗酒、嚴禁“黃賭毒”,否則產生一切后果,由住宿人自行負責。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住宿人相關法律責任;
(九)員工宿舍的房租費(含物業費)由公司負責,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氣等雜費)由住宿人均攤;
(十)同一宿舍合住的員工應相互關照,對晚歸的同事應知道行蹤。
(十一)本辦法自頒布生效之日起施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和秩序,以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住宿條件
1.員工在市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眷住宿(入住夫妻房者除外)。
4.保證遵守本公約。
第三條入住手續:員工填寫住宿申請表,由人力資源部簽章確認后,將申請表交給宿舍管理員,并服從統一的住宿安排。
第四條申請宿舍必須按時歸宿,一個月內累計五天不住,收回宿舍。
第五條水電費用:每個宿舍每月水電費用合計不得超出50元,超出部分由住宿人員分攤,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六條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免職、解職、退休等),應于離職日起3天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條宿舍設立管理員,其工作任務如下:
1.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護整潔、維持秩序、水電煤氣管理及門戶人員管
制。
2.監督值班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關閉。
3.掌管住宿者如緊急聯絡人等方面的資料,以備不時之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主管: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
2)留宿親友。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火災。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至病重,應通知其親友并及時送醫。
第八條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第九條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出借予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十條公司行政主管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第十一條宿舍所有器具設備(如電視、玻璃鏡、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二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管理員管理、派遣與監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其它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室內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7.洗曬衣物指定位置晾曬。
8.使用電視、收音機,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設,使員工有一個清潔、寧靜、安全、文明、和諧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之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條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員工應向綜合部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入住,未經批準不得入住。
第四條經批準入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管理部門安排,不得擅自變動床位,不得留外人過夜。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部門領導批準的不受此限。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吵鬧、酗酒、打架、賭博以及進行其他違法亂紀的活動。
第六條遵守宿舍作息時間。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后應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不得放高音響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擾他人休息的行為。夜間最遲應于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大門)。
第七條晚上11:00以后,男、女員工不得串門探訪。嚴禁在宿舍內做有傷風化之事。
第八條提高自我防范意識,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嚴禁將危險違禁物品帶入宿舍。
第九條嚴禁在墻壁上亂涂亂畫亂貼;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電器。
第十條:要愛護公物,節約用水用電,反對浪費。凡故意損壞床鋪、用具、門窗等公物的處以十倍罰款。
第十一條維護公共衛生,嚴禁在宿舍區、樓梯、走廊等處亂扔果皮、紙屑或倒潑臟水等。不得從樓上向下倒水、扔拋雜物;每幢宿舍樓按樓層劃分衛生責任區,實行衛生清掃輪值制度。當值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值日職責。
第十二條凡離職員工必須當天搬出宿舍,不許繼續留宿。離廠人員辦妥離廠手續后,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員在場時收拾自己的行李,無人在宿舍時不得收拾行李離開。
第十三條嚴禁將報紙、書刊或其他雜物丟進衛生間便盤,違者除承擔疏通維修費外,并處以50—100元罰款。
第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警告或罰款20—100元(有明確罰款數額的條款按條款規定處罰),屬累犯的可按罰款最高額加倍處罰。
第十五條本條例管理部門歸口綜合部。
第十六條本條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0
1、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手機、項鏈、戒指、現金、充值卡應做到隨身攜帶以免丟失和被盜。
2、嚴禁盜竊他人物品,違者按盜竊價值10倍罰款并予以除名;情節嚴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不得將宿舍房門鑰匙轉交他人使用或保管,違者處20元罰款/次;對因此而發生的室內物品丟失、被盜,追究轉交人的賠償責任。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1
1、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是否住在公司宿舍。
2、公司保留審查員工是否適合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的權利。
3、公司宿舍只提供公司員工住宿,無權留宿客人。
4、所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人都在企業管理部登記。
5、宿舍床位由行政管理部門安排,未經批準,不得更換房間和床位。
6、集體宿舍的床位只供人員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
7、宿舍租金由公司負擔,水電費由公司負擔,職工分攤宿舍其他部分。其他費用由雇員自己承擔。
8、公司宿舍不允許外人入內,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向行政部門報告,待行政部門備案后方可遷入。
9、認識到保護公共財產的需要,公司向宿舍提供各種物品,宿舍工作人員有義務維護自己的條件,如發現惡意破壞者,維修費用完全由自己承擔,并采取嚴厲的'懲戒行動。
10、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生活習慣,維護宿舍內外清潔的環境。
11、宿舍工作人員必須與系主任合作,保持宿舍的整潔。
12、宿舍外的公共衛生設施由全體職工按照值班表進行衛生清潔。
13、出門時要鎖好門窗,當心小偷。
14、嚴禁破壞公共財產和公共設施。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2
1.員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區內無住所可申請住宿;住宿員工均應提供體檢健康證明。
2.宿舍長負責宿舍衛生清掃工作安排,維持就寢秩序,維護各項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
3.出現住宿員工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況,宿舍長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者,宿舍長應上報院長。
4.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所有公共設施(如電視機、洗衣機、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告知宿舍長,情節嚴重時宿舍長應上報院長。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處罰。
5.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辭退、開除等),應于離職之日起3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遷出時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6.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應在指定位置晾曬及擺放;暫不用的衣物應收入柜內,鞋子應整齊擺放在床鋪下面。
7.房間清潔由宿舍長安排輪流打掃;廢棄物、垃圾等應放置在指定場所;室內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8. 節約用水用電,用完隨手關閉水源電源開關;使用電視機、收音機應將音量控制在適當范圍,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9. 員工外出應將宿舍水電、門窗關好,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避免攜入宿舍,違反規定放入宿舍丟失者,責任自負。
10.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11.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親友,特殊情況需要留宿親友須經宿舍長批準。住宿員工夜間晚上不在宿舍就寢應提前告知宿舍長。
12.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宿舍長管理;在宿舍賭博、酗酒、斗毆;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經常破壞宿舍安寧、屢教不改等。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以上條例嚴格遵守,違者按事情輕重罰款10元——100元不等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3
為規范員工宿舍日常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 公司提供宿舍內部分設施設備供員工日常生活使用,以及必要的照明及室內的水、電供宿舍所有成員共同使用。
二、 員工繳納行李押金200元,鑰匙押金100元,此押金于員工離職交回行李和鑰匙后予以返還。
三、 按照統一安排的宿舍和床位入住,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及宿舍管理規定,支持并配合公司做好宿舍日常管理。
四、 個人物品自行保管,自己打掃室內衛生;
五、 房間內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宿舍無人時,關閉用電總開關。
六、 禁止留宿非本宿舍人員、外來人員;嚴禁把違禁物品帶進宿舍,不得在宿舍內從事非法活動。
七、 退宿舍時,做好財產、固定設施、房門鑰匙的移交。其宿舍的固定資產等設施由同宿留住人員負責,并簽字確認。如該宿舍無留住人員由物業管理部負責接收并簽字確認。離職人憑離職單到物業管理部,交還所在宿舍的房間鑰匙后,由物業管理員簽字確認方可到財務領取押金。
八、 未經公司允許,任何員工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床位;不得私自轉讓床位或私自移動室內器具。如需要調整住宿的員工需申請上報物業部,經批準后方可調整。
九、 入住期內,員工若損壞室內公物需照價賠償。(價格見《員工宿舍固定資產明細表》)
十、 未經公司物業部批準入住者,請住人負連帶責任,各罰50元每次。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4
為加強醫院員工宿舍安全,規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一、住宿人員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求同存異,和睦相處,禮貌待人。
二、宿舍內的清潔工作由寢室長安排輪流打掃,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經常保持房間的整潔。
三、住宿人員每晚11點必須回寢室休息(醫院正常值班除外),因故當晚不能回寢室的,必須向科室負責人請假,并向寢室長報告去向(寢室長不在時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四、住宿人員不得私自容留外人住宿,確有特殊原因的,報宿舍管理員批準后方可入住。
五、宿舍內不得參與涉及黃、賭、毒等活動,不得有酗酒、吵架等不正當行為;宿舍內禁止飼養寵物。
六、注意防火及用電安全: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內禁止做飯,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插線板要遠離棉織物等易燃品,人離開時要拔掉電器插頭;使用燃氣熱水器時要保特室內通風。
七、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厲行節約,愛護公物,出門時關好門窗(房內無人時要將門反鎖)。
八、宿舍涉及原有設備設施的正常維修經寢室長報告宿舍管理員后,由總務處負責維修,非正常維修費用由住宿人員負責。
九、自覺交納應分攤的水電氣等項費用,積極支持寢室長的工作。
十、員工離職時,應于離職3日內向院辦申報退宿,結清應分攤的費用并交還鑰匙后方可遷離,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醫院強制遷出。
十一、醫院保衛科將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違紀行為者,視情節輕重,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5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6、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采用豐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地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7、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9、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0、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
(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墻。
(3)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11、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12、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13、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4、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5、獎勵與懲罰
(1)獎勵方法:
1)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3)及時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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