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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2-11-25 10:16:0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現在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考勤管理制度合集15篇

考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規范考勤記錄,為每月工資計算提供合理依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考勤制度》適用于正式投產前公司全體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時間

  1.夏季作息時間(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工作時間: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3:00-17:30

  2)辦公室人員時間(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時)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2.冬季作息時間(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2:30-17:00

  2)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時)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3.其它工作時間制度

  1)不定時工作時間

  主要為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兼職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部長級以下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時間的員工需填寫《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見附表1),經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時間的,由部門制定相應崗位的工作時間表,送綜合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綜合管理部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工作時間表,作為考勤標準執行。

  部門工作時間變更,必須在三日內報綜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外上班的,均視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須當日填寫加班單(見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緊急加班除外)。各部門加班單上交時間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員根據實際打卡或考勤表記錄加班時間。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簽到兩種。原則上,生產部門員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結合的方式,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采用打卡方式。綜合管理部食堂員工采用考勤表方式進行考勤。部長級(含副職)以上人員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實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未打卡者綜合管理部視具體情況分別做遲到、早退和曠工處理。

  一卡通員工包括: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全體人員,煉鋼廠、鎳鐵廠、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其中:綜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員實行考勤表記錄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遞交的排班表,制作統一格式的考勤表(見附表5)。加蓋公章后,發放給各部門。各部門班組長、車間主任負責點名考勤、記錄。考勤表經各部門負責人確認后,每月15日之前交給綜合管理部,作為核算薪資的依據。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簽到,違反此規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處罰50元。

  五、考勤異常

  考勤異常包括:遲到,早退,曠工,在崗未打卡,打卡未在崗,出差,請假,休假等。

  1.遲到、早退、曠工等

  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離崗;曠工:無故缺勤或未準假缺勤。

  本著人性化管理的原則,員工一個月內允許2次5分鐘內的遲到;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次數累計超過2次者開始執行處罰。

  每月累計遲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罰當月工資200元;每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工資20元;遲到(或早退)10到30分鐘以內扣工資30元;遲到(或早退)30到60分鐘以內扣工資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1.5倍;

  曠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3倍,并給嚴重警告處分;月累計曠工三天的扣罰半個月工資,并予以留用察看處理;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給予除名且不負責任何善后事宜。

  2.在崗未打卡

  上下班忘記打卡或遇急事無法打卡,但不影響出勤的,員工需要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寫《考勤補錄單》(見附表4),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根據考勤補錄單修正考勤記錄,否則將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由本人填寫特批單交分管副總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

  3.脫崗

  考勤記錄正常,但長時間離開工作崗位或辦理私事。一旦發現人員脫崗,扣除當月工資10%,并作通報處分。脫崗由部門自查發現的,只對脫崗員工本人予以處罰;如被綜合管理部發現,則對直接主管和部門負責人連帶處罰。

  4.公出

  外出辦理公務當日無法考勤。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公出單修正考勤記錄;

  5.出差

  經領導審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沒有考勤記錄,綜合管理部根據出差單修正考勤記錄;

  6.請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參見《員工請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報備

  部門及班組長負責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記錄。使用考勤表的部門和車間、班組,負責人每月3~4日將本部門、車間考勤表交綜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員,與一卡通考勤進行核對。如發現經常違反考勤制度的現象,必須及時處理并逐層上報。對連續三日曠工者,必須上報部門負責人和綜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應的處理。員工本人的請假單、出差單、考勤補錄單等,要及時報送綜合管理部。

  1.上報不及時或者故意隱瞞實情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2.虛報考勤或幫助他人弄虛作假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班組考勤統計人員和直接主管分別處以100~500元罰款。

  3.請假期間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虛作假者,雙方均處以300~50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

  4.各部門員工的人事異動情況,部門需及時填寫異動單并報至綜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內未上報而造成員工考勤異常,按每人/次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七、考勤公示

  1.綜合管理部每月對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員進行兩次考勤公示。公示時間為每月16日和30/31日對半月考勤進行公示。

  2.綜合管理部每月5~7日對上月度考勤進行公示、確認。對考勤有異議人員必須在公示期間到綜合管理部核對,如果差異,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進行修訂,公示期過后不再受理。

  3.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對本部門車間考勤進行簽字確認后,送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八、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執行和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的監督檢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上報總經理,作為違紀處罰和工資核算的依據。

  九、附件

  1.《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

  2.《加班單(個人)》

  3.加班單(成批)》

考勤管理制度2

  一、教師在崗工作時間規定

  教師要按時上下班,一天的一般工作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五:7:30——17:10

  值周六:8:30——11:00(幼兒園無幼兒)

  幼兒園根據季節作適當調整。

  二、教師入崗規定

  幼兒園實行打卡制度。教師要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上下班時間,按規定時間進入工作崗位,按規定時間離崗。

  對教師的上班,園長和教研主任要經常性地進行檢查,及時而準確地記錄教師的出勤情況,對于缺勤情況要及時登記。

  三、教師離崗請假規定

  教師在工作時間內未到崗,都要事先向園長請假,遇有急事不能及時請假,事后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1、按規定時間未到又未請假的算作遲到,早些離崗的算作早退。遲到、早退要向園長口頭說明,一月內遲到一次不計入考勤。

  2、教職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臨時請假外出的,一月內一次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不計入考勤,超過1小時按事假半天計算。

  3、事假在一小時到半天的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按一天計算,事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須寫上請假條,向園長請假,說明請假理由,請園長簽批。

  4、病假半天,必須寫上請假條,說明病因,向園長請假。病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送上醫院建議休息證明,向園長請假。

  5、教職工參加學校同意的各類培訓,每次學習以通知為依據,向園長請假,帶班教研主任安排。

  6、教職工的婚假、產假等法定公假,寫上請假條,向園長請假,同時送上有關證據。

  7、教職工要公出,必須向園長說明登記,待園長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經同意私自外出,按曠工計。

  8、請假未批準而不上班,按曠工計;假滿未續假而又未上班,按曠工計。

  9、事假一般一次不超過7天,一學期不超過一個月。

  10、教職工的結婚、分娩、探親、喪事假,均按有關規定給假,但仍需辦理請假手續。

  11、教職工如提前結束請假期,應向批準人銷假,請假時間予以更正。

  四、教職工在崗工作規定

  教師進入崗位,必須堅守崗位。要堅持人在心在,人在業在,人在情在。

  1、上課。教師和輔課教師在上課時間內,必須在班級認真教學,與幼兒同在。要準時上下課,不得遲上課,不得提前下課,上課期間不得電話聊天或客串別班,其他教師也不得在教室內聊天影響上課秩序。

  2、開會。每次開會,參加對象無特殊情況必須到會,且不得遲到、早退,開會時認真聽講,做好筆記。

  3、活動。幼兒園組織的各種活動,如開放活動、課外活動、教研活動,輔導活動,環境整改等,教師要熱情參加,投入活動,不得抱怨、推托、有情緒。

  4、對于學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崗位、任務,如值周、加班、興趣活動指導等,教師要盡職盡責,積極配合,不得離崗、推托、抱怨。

  五、檢查、記錄規定

  加強教師出勤的管理,園長及教研主任必須如實地進行考勤登記管理,而且要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合理,不得包庇、隱瞞、弄虛作假。

  1、教研主任對教師的出勤要隨機檢查,按實統計,定于每月初三號向領導匯報上月考勤。

  2、園長要督促私事請假、病假的教師辦好手續,及時的交予教研主任登記作好統計。

  3、園長根據需要,對某一項或幾項內容進行抽查,對有問題的教師及時記錄和教育。

  六、對考勤獎懲的規定

  1、教師職工每月內遲到一次不計入考勤,第二次本月全勤獎扣除,第三次起(含第三次)每次扣基本工資5元,以此類推。

  2、教職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臨時請假外出的,每月內一次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不計入考勤,超過1小時按事假半天計算。請假后本月全勤獎扣除,請假一天扣除基本工資平均到實際工作日的平均數。

  3、每周的隨機檢查發現教職工沒有請假而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現象。事后教師首先要向園長口頭說明原因,然后根據教師離崗時間的長短和離崗的性質,視作一定的事假處理。一般情況下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作一天的事假處理。情節嚴重的按曠工計。

  4、經檢查,上課、下課、午間、當班期間有沒有按時到崗、離開學生與人聊天、客串別班、體罰學生等不規范現象,若有發現一次扣除基本工資20元,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辭退處理。

  5、每月無病、事假,計作全勤,對全勤教師獎勵30元。

  七、出勤統計管理

  1、每月由園長對教師出勤情況進行統計,造好教師出勤獎發放冊,交給會計審核,然后發放出勤獎。

  2、幼兒園把教職工出勤情況歸入教職工年度考核。

考勤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缺勤制度

  遲到與早退:

  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除請假或因公外出者,上班延后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或早退。每月有1次遲到免責機會,從第二次起,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10元,10分鐘以上扣款20元,30分鐘以上按嚴重遲到,扣款50元,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當月連續遲到3次,按曠工1天處理。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引起遲到,按事情通知屬實者,不以遲到論。

  曠工規定:

  ①未完成請假手續擅自離崗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②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

  ③曠工1天扣兩天日工資,曠工0.5天扣1天日工資。

  ④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嚴重違紀記為無責自動離職,無責自動離職無需結算當月工資。

  ⑤曠工不足半天按0.5天,曠工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1天計算

  3、各類假期規定

  3.1事假

  除例假日、國定假日外,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視為事假,需向人資部申請,1天假期由人資部批復,2天及以上需向總經理申請,審批通過后向人員部報備,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①員工休事假三天以內的提前一天申請,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請,若遇緊急或突發狀況無法提前請假時,應以電話申請,不得出現無故不來,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③事假時間計算為: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3.2請假制度補充

  ①當月請假天數超過3天以上,當月不享受孝心金

  ②除正常休假外,當月累計請假天數超過7天(含)以上,本年度社保以一個月為單位自行負責個月,以此類推

  ③對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④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⑤病假同事假處理

  4、離職

  (1)正式員工主動離職至少提前1個月申請,試用期員工離職需提前一周,需到人資部填寫《離職申請表》,最后工作日與交接人交接工作,填寫《離職交接表》,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離職。

  (2)已批準辭職者辭職期間不得請假超過2天,可正常安排休班,若請假超過2天,離職之日重新計算;

  (3)離職期間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發展的言論,不可傳播負能量,不可慫恿顧客去他處消費。如發現這種情況公司有權扣發工資并根據惡劣程度追究其法律責任:

  (4)離職需將客戶資料、公司手機上交;余留客戶處理完畢方可離職:

  5、停薪留職

  (1)停薪留職條件:凡本公司正式員工因為生病(需省級以上醫院證明應離崗調崗)、生育,向總經理申請,經同意后才可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2)停薪留職期限:停薪留職最長以一年為限;

  (3)停薪留職相關規定:

  1)停薪留職期間停發一切薪資,且請假期間工齡不予計算,只保留原有工齡及職務:

  2)員工在停薪留職期,辦理滿后須及時到公司人事部報到,辦理相關復職手續;

  3)辦理手續時需持事由證明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

  4)如停薪留職員工在一年內不能及時到崗,必須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續假手續,且超出假期半個月按1個月扣工齡,1個月按兩個月扣工齡,以此類推,超過半年無工齡。

  5)停薪留職員工如一年內不能正常回崗,最長延假時間為5個月,其續假半年后工齡無保留。

  6、離職人員返回公司再工作

  1)任職期間有重大違紀現象,被公司予以開除者,不得再次聘用;

  2)申請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離職前職位降一級安排新崗位,工齡扣除未在職時間后計算,辦理重新入職手續;

  3)自動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普通員工崗位安排崗位,工齡重新計算;

  7、無條件辭退(無薪水結算)

  ①虛假承諾,引起客戶投訴,造成負面影響,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嚴重者;

  ②侵占公司財物,私留客戶資料,證據確鑿;

  ③泄露出賣公司機密,損害公司利益,如顧客資料、信息,公司的資料等:

  ④損害公司名譽,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⑤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公司相關制度嚴重警告3次以上仍我行我素不執行者;

  ⑥故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

  ⑦合同期滿后,如不續簽合同,屬非正式員工的待遇,公司將不在錄用

  ⑧已批辭職員工或未批辭職員工,損壞公私利益(影響員工、顧客、資料外泄)都將給予無薪辭退。

  8、其他

  各級管理人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9、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考勤管理制度4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

  1、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50至12:00,下午為1:10至5:30。每周六、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 所有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4、 遲到一小時之內,8:55—9:00到公司的算遲到,以1元/分鐘處罰(主管翻倍),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5、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6、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 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事后申請一月不得超過3次,超3次者則視為曠工。

  4、 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并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5、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 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 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 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 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須有公立醫院的醫生證明,并經行政部門審核)

  5、 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1-3天由直屬核準。

  2、4-6天由經理核準。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 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 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50至12:00。 下午:自13:10至17:30。

  第三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

  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 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 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一次扣除5元。

  第七條 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 員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考勤管理制度5

  一、考勤辦法

  1.所有在崗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工作崗位,不得在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為進一步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范和簡化考勤程序,全局采用電子信息考勤系統進行統一考勤。

  3.按照全縣統一作息時間,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兩次簽退制度。紀檢組長帶隊同辦公室、監察室進行不定期查崗,查崗時以請假條和出發去向單為準,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包庇脫崗(曠工)者,對弄虛作假科室加倍處罰,查崗情況及時公示。

  4.簽到簽退時間:在上班時間前1小時內完成簽到程序,在下班時間前10分鐘和下班時間后30分鐘內完成簽退程序。

  5.臨時抽調到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任務結束后下一個工作日參加局考勤。

  6.開會、學習實行點名制,出勤情況當天公示。

  7.節假日及雙休日值班人員按正常工作日執行考勤。

  8.因工作需要,節假日及雙休日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領導統籌安排,加班時間按正常工作日執行考勤。

  二、出發管理

  1.領導班子成員出發、學習,需經主要領導批準,并告知辦公室備案。

  2.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出發、學習、開會,2天(含)內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2天由主要領導批準。

  3.科室副職及其他工作人員出發、學習、開會,1天(含)內由科室負責人批準,1天以上2天(含)以內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2天由主要領導批準。

  4.出發實行去向單簽批制度。出發前要嚴格按照簽批程序逐級簽批,出發去向單報送局辦公室后方可出發。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出發去向單時,需事先向辦公室進行電話匯報,于出發歸來后3個工作日內補簽出發去向單,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報局辦公室。

  三、請銷假管理

  1.實行書面請假制度,請假要嚴格按簽批程序逐級簽批。

  2.局班子成員請假由主要領導批準;科室負責人請假2天(含)內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2天由主要領導批準;其他職工請假1天(含)內由科室負責人批準,1天以上2天(含)以內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2天由主要領導批準。

  3.請病假須持縣級(含)以上醫療單位診斷證明,無有效病假證明的,按事假處理。

  4.婚假、產假、探親假按規定確定假期及相關待遇。

  5.請假小于一天的按照小時累計,每7小時折算一天。

  6.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按時上班并向準假人銷假。因故需要延長假期的應按時辦理續假手續,不能按時辦理續假手續的要及時向準假人說明原因,事后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續假人應及時將續假情況告知辦公室備案。

  四、考勤界定

  1.遲到:上班時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簽到的;開會或者集體學習不按時參加的。

  2.早退:下班時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簽退的;開會或者集體學習擅自提前離開的。

  3.脫崗:正常簽到簽退,但查崗時擅離本職工作崗位的。

  4.曠工:無故不到崗的;出發無去向的;請假未履行請假手續的;請假逾期未續假的;無故不參加會議或集體學習的。

  五、考勤結果

  1.每月月末考勤系統管理員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并于次月初進行公示。

  2.每年請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或曠工累計超過7天(含)者,2年內不得參與評先樹優和職稱評聘。

  3.連續曠工15天(含)或年內累計曠工30天(含)者,按照相關規定解除其勞動合同。

  4.年請事假15天(含)以內不扣工資,超出15天的,每天扣50元。

  5.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治療期間,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病假在2個月以上至6個月以內的,且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從第3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90%;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6.遲到、早退每月分別累計達到3次(含3次)以上,每次扣10元;脫崗每次扣50元;曠工每天扣100元。

  7.嚴肅工作紀律。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務,如干私活、玩手機、網上娛樂、炒股、串崗聊天等。一旦被上級查處通報,罰款1500元,對科室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同一當事人第二次被通報,加倍處罰,給予科室負責人降職、免職處分或調離工作崗位。

  8.事假天數、曠工天數按工作日計算,病假天數按自然日計算,并實行年度累計。

  9.扣款根據全年累計情況由個人主動到財務科交納或者從工資中扣除。

  六、附則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以前的考勤制度廢止。

考勤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干部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干部職工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人員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工作人員要加強組織紀律性,自覺遵守機關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各干部職工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四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五條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第六條干部職工請銷假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請假由本人寫請假條,級部門領導同意,分管主任批準,然后交綜合部備案。

  干部職工請假期滿必須按期返回,未經批準不準超假。

  確因不可抗拒的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當在返回的當天或第二天補辦續假手續。

  請假權限:所有干部職工需請假一天的由部門領導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主要領導批準。

  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第七條干部職工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病假:1.干部職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領導批準,報綜合部備案,月累計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診斷書。

  2、傷人員要有醫療和鑒定部門的手續,經領導班子研究認可,休假期間一切待遇不變。

  3、年累計請病假超過半年者,取消評優評獎資格。

  事假:

  1.干部職工因合理原因請假須要本人親自履行手續,并按規定時間申請,并經部門領導批準休假。

  2、請事假的干部職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八點半以前請示主要領導),經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干部職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4、請事假年累計30天以上的、因直系親屬有病,請假半年以上的,取消本年度評優評獎資格。

  第八條年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在規定的假期內,工資待遇不變,但超出的天數均按事假對待。

  或未按規定時間第九條未向部門和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相關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第十條1.2.3.4.5.6.7.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終不予評優評獎:凡請假不備案的。

  未經批準無故不上班的。

  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

  無請假條,不履行請假手續的。

  超假又不進行補假的。

  不按請假審批程序進行請假的。

  曠工超過2天的。

  以辦公事為由不打招呼的。

考勤管理制度7

  根據學校發展的實際需要,經校行政會議和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自xx學年第一學期開始實行新的指紋考勤制度,內容如下:

  一、關于上、下班考勤時間的規定:

  第一次(按指紋)8:00之前

  第二次(按指紋)11:20-13:20

  第三次(按指紋)16:20以后

  二、關于考勤費的規定:

  1、教師(除班主任外)一周考勤次數滿12次算全勤80元,滿13次85元,滿14次90元,滿15次算滿勤100元;班主任一周考勤次數滿10次算全勤80元,滿11次85元,滿12次90元,滿13次算滿勤100元。全體教師考勤次數達不到全勤次數的,每缺一次扣除10元,扣完為止。

  2、超過上班規定時間或提前下班規定時間半小時內扣除相應考勤費一半。

  3、以周為單位進行考勤費統計,并及時公示。

  三、公出人員需及時填寫考勤請假單(須相關校級領導簽字)向校長辦公室請假。

  請假單上交時間不得遲于下周一,以便統計;遲于規定時間將作廢處理,后果自負。

考勤管理制度8

  數計學院會議考勤管理制度(試行)

  第一條總體規定

  1.會議考勤是學院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各類崗位職稱評聘及考核、評比的依據之一。

  2.學院的會議考勤管理由黨政辦公室負責;

  3.與會人員需本人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名,不得代簽。

  第二條考勤員職責

  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如實反映學院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請假憑證;

  4.及時匯總并通報考勤結果。

  第三條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請假:○缺席:×

  第四條請假

  教師遇事須于開會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可用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向學院黨委書記請假,否則按缺席處理。

  第五條缺席管理

  1、凡下列情況均視為缺席: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請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3)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席。

  2、無故缺席者按照30元/次從學院下發的費用中扣除。

  第六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學校、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本制度解釋權歸學院黨政辦公室。

考勤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提高廣大教職員工遵章守紀的意識,規范勞動紀律,明確考勤和員工請銷假工作流程,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中心培訓部(學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行政、教輔、后勤等員工,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考勤。

  (二)專職教師在正常教學周內按授課日和教研活動時間考勤,中心培訓部(學院)規定的其他工作時間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考勤。

  (三)中心培訓部(學院)按國家規定執行雙休日(每周周六、周日),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值班人員執行輪班休息制。

  (四)員工考勤采取部門負責、統一管理的辦法,由各部門指定考勤員(各系由教學管理干事擔任)。每月5日前將考勤表匯總交人力資源部。

  (五)考勤員必須每天做好考勤記錄,真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瞞報、漏報。

  (六)各部室負責人必須督促考勤員履行職責,認真審核本部室上報的考勤表。

  (七)各部室考勤員要對員工的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情況作好記錄,人力資源部將以部室記錄核發當月工資。如記錄有出入個人必須寫出申訴報告,部室簽署意見交人力資源部核查。

  二、請銷假制度

  (一)請銷假程序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按要求辦妥請假手續并進行工作移交后方可離崗。確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及時以電話形式請假并獲批準,事后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一式二份,一份交部門考勤員考勤,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請假期滿應及時到部室及人力資源部(人事處)銷假。凡未按上述要求辦理請銷假手續或手續不全的,一律按曠工(曠課)處理。

  (二)請假的類別、期限及審批權限

  1、公假

  請公假應提供合法的證明材料,須經中心培訓部(學院)主管領導批準,同時按規定報相關部門。其假期按相應證明材料辦理。

  由中心培訓部(學院)工會組織安排的員工療休養,按公假辦理。

  由本人申請,經中心培訓部(學院)批準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人員,每年給予10天公假,超過10天以上者,按事假處理。未經批準的,全部按事假處理。

  員工在公假期間待遇不變。

  2、事假

  (1)員工因辦理私事請假為事假,須辦理請假手續、工作移交后方可請假。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各部門對事假要嚴格控制,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2)事假一天由部室負責人批準;三天以內由分管院領導批準;三天及以上由主任(院長)批準;部室負責人請假,由主管院領導批準。

  (3)員工請事假按天數扣發績效工資(計算方法:本人月績效工資/20、83,下同)。

  (4)員工在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病危期間需請假,假期在十天以內按病假處理,超過十天(從第十一天起)按事假處理。

  3、病假

  (1)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可請病假。

  (2)員工請病假必須持定點醫療機構的診斷書或病休建議單(病休建議單須經校醫務室鑒定認可),辦理請假手續、工作移交后方可請假。在外地生病應及時電告或通知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回單位后必須憑就診醫院證明補辦病假手續;急診住院者,可在入院后補辦請假手續。

  (3)病假在三天以內(含三天),本部門負責人批準;病假超過三天,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主管院領導批準,七天以上由主任(院長)批準。

  (4)員工每月病假三天以內不扣績效工資,從第四天起扣績效工資。

  (5)請長病假者,工資及福利待遇標準如下:

  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年功工資、薪點工資發給,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薪點工資的90%,滿十年的發給本人薪點工資的100%。

  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薪點工資的70%,滿十年的發給本人薪點工資的80%。

  4、婚假

  (1)適齡員工結婚,可憑結婚證請婚假3天;男女雙方均按法定婚齡推遲3年以上(男年滿25歲,女年滿23歲),可增加婚假12天,員工到外地結婚(不含旅行結婚)可根據實際情況另批給路程假。婚假應一次連續休完,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

  (2)婚假期間工資績效照發。需超假者必須按事假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工資待遇比照事假標準執行。

  5、喪假

  (1)員工的子女、配偶、父母(含公婆、岳父母)死亡,可請假三天,另給往返路途假。

  (2)喪假期間工資績效照發。需超假者必須按事假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工資待遇比照事假標準執行。

  6、探親假

  (1)符合國家探親規定的員工,可請探親假。

  (2)中心培訓部(學院)實行寒暑假制度,根據有關規定,學院員工探親假原則上利用寒暑假探親(不另補休寒暑假),特殊情況按有關政策辦理。

  (3)探親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往返路費按財務制度報銷。超假者必須按事假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工資待遇比照事假標準執行。

  7、年休假

  根據湘電公司人資[938]文規定,已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寒暑假待遇的員工不再享受帶薪年休假待遇。

  8、產假和計劃生育假

  (1)女員工請產假須持本單位定點醫療機構的證明,并由中心培訓部(學院)工會備案后方可辦理請假手續。

  (2)生育產假為90天(含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孩子,增加產假15天;符合晚育條件的,增加產假30天;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30天。

  (3)女員工懷孕2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產假15天;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產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產假42天。

  (4)女員工生育期間,采取節育或絕育措施的,可分別請計劃生育假7天和15天

  (5)按有關規定,女方生育,若平產,男方可休陪產假7天;若難產,男方可休陪假15天。

  (6)產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執行。

  9、離職哺乳假

  (1)哺乳期間,女員工按規定每天可給兩次喂奶時間,每次30分鐘(包括路途往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喂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可增加30分鐘。領取了獨生子女證且需要長期哺乳的,按國務院文件規定,可請離職哺乳假至小孩滿周歲時止。

  (2)請離職哺乳假,須寫出申請報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經中心培訓部(學院)主管領導批準方可休假。

  (3)離職哺乳假期間不享受績效工資及福利待遇,工資按(年功工資+崗位薪點工資)80%標準發放。

  10、工傷假

  (1)員工因工受傷或患職業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后,可辦理工傷假(即工傷治療期)。

  (2)工作治療期的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三)請假的其他規定

  1.中心培訓部(學院)領導請假,按省公司有關規定執行。部門負責人請假,須填寫請假條,經主管院領導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2.病假、產假期間的公休日、法定假日及寒暑假計算在假期天數之內。婚假、喪假、事假期間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計算在假期天數之內。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1)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不上班者;

  (2)假期已滿不續假或未獲批準逾期不上班者;

  (3)假后查明請假理由確屬偽造欺騙者。

考勤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了規范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別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部所有員工。

  二、考勤內容

  1、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及機器打卡制度。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員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三、考勤須知

  (1)10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10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

  (2)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日論。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日論。

  (4)因偶發事件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準予補辦請假。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并按處罰制度罰款。

  四、考勤表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考勤記錄,登記當日考勤表,不得后補,須使用統一的假期符號。

  2、每日上班時間為(早8:00),下班時間為(晚17:30)準時到打卡出報考勤,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3、辦公室不定時到生產部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半日。

  4、員工因工作需要內部調動時,考勤表應由辦公室辦理調整。

  5、因公出差,應于出差前到辦公室辦理人工考勤,出差結束后,需到辦公室報到。

  6、考勤表由辦公室匯總后于當月月底上交財務部。

  五、休假及其福利

  1、生產部門每月可休假一天,休假時需提前到辦公室申請。

  2、其他假期需填寫《員工請假條》并經總經理審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過5天,事假當天扣發當日工資。

  4、病假經公司指定醫療單位證明后,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審批。

  5、凡是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公司依法為員工購買五險,即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五種社會保險。

  6、工資實行月薪制

  標準工資=基本工資+崗位津貼(交通)+福利津貼+績效工資

  標準工資為員工的合同工資:生產部門第一個月2800元,第二個月3400元

  7、獎金公司設立全勤獎和優秀員工獎,每月全勤獎200元,通過績效考核優秀員工每月獎勵100元

  8、工齡獎

  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公司設立工齡獎每月增加工資200元

  9、婚假、喪假、產假、病假需相關證明合格后,總經理審批。

  10、出門必須到辦公室打出門證,出門證由直接領導簽字,并注明事由、出門時間和返回時間

  11、請假流程:

  A請假員工到辦公室領取《請假條》

  B請假員工持單到本部門負責人審批

  C總經理審批

  D請假員工持單到辦公室做考勤備案。

考勤管理制度11

  為了進一步規范教職員工的行為儀表,和出勤工作。于10月13日對《教職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進行了再學習。通過學習,認識到嚴格學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學校管理制度是實現學校各項職能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條件。考勤工作作為學校一項基本的常規工作,沒有嚴格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學校便無法對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學校各項工作就無法正常開展。通過學習特將心得體會總結如下:

  一、加強制度教育是手段,執行制度是關鍵

  學院長期以來十分重視制度建設、教育、執行,公布實施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具體到每個教職工來說,能否堅決執行尤為重要和關鍵。出勤考核為其中一項,也是教職工隊伍建設中重要的一項,必須嚴格執行。

  二、加強制度教育,構筑防線

  防止違紀發生是根本目的在紀律教育學習活動中,我們要明確紀律教育學習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持之而恒的工作,要學好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構筑防線。凡事講自覺,規章制度面前一視同仁,單位的制度制訂執行上對己要嚴,做到嚴以律己,對待人、財、物上公平合理,自覺接受監督,做到有錯必糾;其次,作為普通班主任,愛崗敬業,在行使職權,腳踏實地,自覺杜絕不良作風,敢于與不良的言行作堅決的斗爭,從我做起,糾正不正之風,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通過對考勤工作進行細致的規定,使考勤工作的實施有了具體依據,而獎懲也與教師的利益掛勾,教師能否按時到位,遵守勞動紀律,切實履行職責,不僅關系學生和學校的發展,也直接影響個人的利益。

  三、執行制度,重在監督

  對于紀律,人性既有自覺的一面,也有不自覺的一面,僅僅要求人們自覺去執行制度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在紀律建設、紀律教育、執行紀律的全過程中,實施有效的監督。互相監督是保障紀律教育、紀律執行的重要一環,是各項措施得到落實的最重要必不可少的工作。

  良好的工作紀律是一個學校良性發展的保證。考勤制度直接關系到教師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效果,只有當個人認識到遵守制度是教師起碼的職業道德,是利校利已的事,才不會產生抵觸情緒,從而自覺遵照考勤制度規定的程序辦事,一個學校才會出現制度管人的良性循環。

考勤管理制度12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到***,下午**時到**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次以上(含***次)或缺勤、曠工**次以上(含**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考勤管理制度13

  1總經理負責公司項目經理、總工、技術負責人及各部部長假期的審批。

  2項目經理及部長負責本部下屬員工假期的審批。

  3考勤記錄、上報與考核。

  4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簽到:

  總經理和財務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準免予簽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核準者。

  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臨時事故,事后說明事由,經主管領導核準者。

  5員工請假應及時將審批過的有關憑證交人力資源部。

  6公司按月進行考勤,人力資源部月底將考勤資料及請假憑證進行核實、匯總,以此作為工資及考核的依據。

  7考勤內容。

  7.1作息時間以公司實際情況按不同時段來規定。

  7.2各項目部人員上班時間由各項目部另行規定。

  7.3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早上有事不能到公司簽到者應提前向主管領導請示,得到主管領導的批準后方可不到公司簽到,待返回公司后補簽,并注明原由。

  7.4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有事外出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簽到者必須與主管領導說明,于次日補上,并注明原由。

  7.5員工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一個月內累計達3次者,罰款100元,并扣除滿勤獎。

  7.6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簽到,委托他人代簽者,本人與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有涂改情況者,均以曠工一天論,并按其情節輕重,酌情懲處。

  7.7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請假證明者重罰。

  7.8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者重罰。

  7.9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重罰。

  7.10打架斗毆,違紀致傷無法上崗者者重罰。

  7.11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日工資,并罰款50元;曠工一天罰款100元。無故曠工超過5天者,視為自動離職。

  7.12如因事必須親自處理,應在前一日下午5:00時前申請,經主管領導認可。四天以上事假須報總經理審批。并將請假憑證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7.1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然事故,應及時請示主管領導,取得主管領導同意。事后將請假憑證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7.14因病請假需經主管領導審批,六天以上需經總經理審批。并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8值班內容

  8.1辦公樓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節假日:白班8:00~17:00 (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

  8.2值班人員由各部門統一安排上報,值班表由辦公室編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并應設置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于明顯的地方。

  8.3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8.4預防火災、盜竊及其他危機事項。

  8.5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8.6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9項目部管理人員值班內容。

  9.1參加值班人員: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

  9.2工地值班時間規定,根據項目部需要制定時間。

  9.3各項目部值班人員由項目經理合理安排,并于每月l日將當月值班人員表報公司經理審核。節假日必須由項目經理值班。

  9.4負責值班期間的施工全過程控制,、重點部位必須親自檢查。

  9.5根據材料計劃,督促夜間材料進場。如有未進場材料及時通知項目經理。

  9.6處理臨時發生事件及采取各項必要措施,做好預防火災、盜竊及其他危機事項。

  9.7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及公司交辦事項。

  10值班要求

  10.1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值班日記。包括值班期間接收到的信息、掌握的動態、處理的問題及未辦理完的事項和備忘的工作等,違者罰款50元。

  10.2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罰款l00元,連續三次扣發當月工資,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10.3值班人員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他員工代理,填寫串班值班申請表,并呈報項目經理批準,同時備案,出差時亦同。代理者必須負一切責任。

  10.4公司辦公樓內的值班人員需在一樓辦公室內值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在本科室內工作。

  10.5公司辦公樓內的夜間值班人員,為公司聘用的固定值班人員,需在公司指定地點食宿。

  10.6項目部值班人員需按項目部的規定執行。

  11值班事務處理

  11.1值班人員遇有事情發生可先行處理,事后向主管領導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報并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11.2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及時處理。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11.3密件或特快專遞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11.4值班人員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公司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考勤管理制度14

  一、關于請假的規定

  1.全體教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每天由值班人員負責檢查出勤情況并記載。

  2.全體教職員工因病、事等其它原因請假者,需做到事先請假、事后銷假。

  凡請假半天者,由分管主任批準并記錄;

  請假一天至三天(含三天)者,需寫請假條(病假者持醫院診斷書),由分管園長批準;

  請假三天以上者,需寫請假條(病假者持醫院診斷書),由園長批準,并按批準要求執行。

  3.副園長和中層干部請假須經園長批準。

  4.每月28日前,分管主任或園長將分管范圍內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統計并交辦公室,辦公室進行匯總,經園長審批后轉會計室,作為當月津貼發放的依據之一。各級人員不得延誤匯總時間。

  5.教職工如在每月28日前后連續請假,分別在28日前后的兩個月中統計并扣除津貼。

  二、關于執行作息制度的規定

  6.教職工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如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7.教職工上班期間原則上不得中途離園,如擅自離園一次扣2分。

  8.教職工曠工半天扣除當月考勤津貼;曠工一天扣除一學期考勤津貼;曠工兩天扣除一學年考勤津貼。并在本學年度考核的基礎上下降一個等次,在年終兌現崗位責任制津貼時,曠工一天扣除40元。

  9.未經主管領導批準私自調班一次,雙方均扣2分。

  10.集體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5分。

  三、關于病假的處理辦法

  11.教職工按工齡可享受一定的照顧病假,照顧假期間不扣除考勤津貼。具體標準為:

  10年以上(含10年)工齡享受1天;

  20年以上(含20年)工齡享受2天;

  30年以上(含30年)工齡享受3天。

  12.除照顧病假外,教職工請病假半天扣1分,病假3天以上(不含5天)扣除全月考勤津貼。

  13.在兌現年終崗位責任制津貼時,除照顧病假外,累計統計教職工年病假情況,每請病假一天扣除元。

  四、關于事假的處理辦法

  14.教職工需請事假者,由本人向主管領導說明原因,親自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能離園。如確實來不及請假者,必須提前電話聯系說明原因并請假,事后補辦手續。

  15.事假每半天扣2分,事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扣除當月考勤津貼,事假累計15天(不含節假日),扣當月活工資和考勤津貼。

  16.在兌現年終崗位責任制津貼時,累計統計教職工事假情況,事假一天扣除20元。

  五、關于女教職工特殊假的處理辦法

  17.帶環懷孕人流手術者,可休息一個月(含節假日)。休息期間不扣除考勤津貼。

  18.上環、取環者,均可休息三天。休息期間不扣除考勤津貼。

  19.順產的產假(不含寒暑假)為三個月,如難產或剖腹產的產假為三個半月。產假期間不扣除考勤津貼。

  20.女教職工哺乳時間為十個月。要求每天安排在不當班的半天:如上午遲一個小時上班,如下午提前一個小時下班(含路程時間)。

  21.如果幼兒園客觀條件許可,經園領導批準,女教職工在產假以外可請7個月的哺乳假(含寒暑假),在此期間每月扣除活工資和考勤津貼。

  六、關于“陪考假”的處理辦法

  22.凡有子女參加中考或高考的教職工可享受“陪考假”,“陪考假”時間與子女考試日程等同。“陪考假”期間不扣除考勤津貼。

  七、關于學習假的處理辦法

  23.經本人申請、園領導批準,參加本專業學歷學習進修請假者,每天扣1分(不含節假日)。

  24.幼兒園派出參加學習者,不扣除考勤津貼;如果學習期間在節假日而本人又未享受出差補助者,可按園內加班規定發給加班費。

  八、關于婚假的處理辦法

  25.教職工符合晚婚年齡可享受婚假五天(不含節假日),婚假期間不扣除日考勤津貼。

  九、關于喪假的處理辦法

  26.教職工不隔代親人去世,喪假為三天加路程。喪假期間不扣除津貼。

  27.教職工隔代親人或親戚去世,喪假為一天加路程。喪假期間不扣除津貼。

  十、凡涉及到扣分者,每分扣除的津貼標準以園集體會辦決定為準。

考勤管理制度15

  一、局全體干部職工均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二、考勤簽到時間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督實施。

  三、原則上要求全體干部職工一律上班簽到后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因公或因私外出,應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但要明確外出時間;因公或因私外出完畢后,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為缺勤。到外出差(辦私事)需延長出差時間不能及時辦理出差(請事假)手續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應在上班后一日內補辦,否則視同缺勤處理。經批準外出參加培訓或學習的,視同公務,履行報告手續。局領導班子成員外出辦事須通知辦公室方可。

  四、請假和銷假手續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請假1天以內者,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內者,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局長審批;超過3天必須向局長請假。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準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請假條交辦公室匯總。

  五、實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來抵沖。

  六、工作人員考勤情況由局辦公室于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

  七、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作為日常績效考核及年終考核的的一項重要依據,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其中對于表現突出的人員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于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休假延續。

  八、工作人員缺勤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缺勤超過30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九、機關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寫簽到薄、請假條,不得弄虛作假。如有虛填瞞報現象,經查實后,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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