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管理制度(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成本核算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1
為合理、有效地利用衛生資源,降低醫療服務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醫院成本管理、核算組織體系
醫院成立成本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主管財務院領導、財務科、后勤部及有關職能科室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對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落實。醫院財務科配備專職的成本核算人員,一般由專業會計人員擔任,負責具體的成本核算工作。各科室和后勤班組應配備兼職的成本核算員,負責基礎資料的統計編報工作。
二、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礎工作
醫院的成本核算貫穿于醫療服務活動的全過程,涉及到醫院內的所有部門和人員。因此必須做好與成本核算有關的各項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與成本核算有關的各項原始記錄,保證成本核算原始資料真實、完整。
1、建立健全醫院固定資產、消耗藥品、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各項財產物資的計量、計價、驗收、領退、轉移、報廢、清查、盤點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額和人員定額,加強定員定額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關成本核算的原始記錄和憑證,并建立合理的憑證傳遞程序。
三、醫院成本核算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即計入成本的費用都必須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規定。不符合規定的費用不能計入成本。
2、可靠性原則。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應與客觀經濟事項一致,不能人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這些信息還要有可核實性。
3、配比性的原則。即要求嚴格遵守權責發生制原則。
4、按實際成本計價的原則。
5、一致性原則。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資料有統一的'口徑,前后連貫,互相可比。
6、重要性原則。即對成本有重大影響的項目,應作重點核算,力求精確。
四、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醫院通過成本分析,可以提供相關成本資料,作為制訂醫療收費標準及評估收費合理性的依據;可以作為醫療資源分配及投資效益分析等經營決策的依據;可以作為醫院管理者評估營運績效及控制成本的依據。
五、強化醫院內部成本管理意識
醫院實行成本核算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充分利用醫院衛生資源,更好地為人民群眾的健康服務。醫院內部應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做到人人關心成本核算,個個參與成本管理,從上到下形成一個良好的成本管理氛圍。因為成本管理工作涉及到每個人,所以應強化以'人'為中心的管理思想。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2
1.前言
施工企業以施工項目管理為核心,是施工企業生產和管理的基點,項目的成本控制就成為施工企業成本控制的核心。進行成本控制的方式是預先制定目標責任成本,并將其作為預測值,然后將在一定時間內的實際支出與預測值進行比較,分析產生偏差的原因,并且采取針對措施進行控制,這樣才能夠保證責任成本得以施行。有效的企業成本核算途徑能夠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能夠顯著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但是在實際管理中,企業的成本核算存在諸多問題,影響了企業可持續發展,因此如何做好施工企業的成本核算工作,是當前財務管理部門面臨的重要課題。
2.主要問題
2.1成本核算管理意識淡薄
目前建筑市場面臨比較嚴峻的競爭壓力,不少施工企業為了開拓市場或盲目承攬項目造成項目低于成本價中標,使企業陷入越干越虧的局面。另一方面,不少施工企業成本管理意識比較淡薄,導致大量的無效成本增加,給企業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如果建筑施工企業長期忽視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就會嚴重危及施工企業的正常發展,導致施工企業競爭能力嚴重下降。
2.2成本核算方法不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
傳統的建筑施工企業采取的成本核算方法老舊、過時、缺乏創新,不能夠做到與時俱進,無法滿足現代施工成本核算的需求。在進行核算的過程中主要還是依據財務部門提供的決算報告。但是這種報告一般是已經完成的財務的數據總和,這就造成企業在進行成本核算時只過分注重結果,對于事前成本預測以及施工過程中的成本監督并不是非常重視,導致在成本核算中出現許多薄弱環節,也無法根據自身薄弱環節去采取有效的針對措施進行成本核算,從而影響預先設定的財務目標的實現。
2.3成本核算管理體系不完善
許多施工企業還沒有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體系,對于成本核算缺乏整體上必要的監督體制和約束,認為成本核算只是財務人員和項目核算人員的事,有些項目雖然有成本核算管理的相關制度,但只是停留在書面上,沒有真正可執行實施的實際成本控制的細則,導致成本核算管理形同虛設,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成本核算控制體系從項目全局進行成本控制。這就使得成本核算工作并不能夠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現狀以及經營管理的現狀,大大降低了成本核算所對于企業經營管理的參考作用。
2.4專業人員知識體系和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建筑工程行業的部分財務管理人員文化知識水平不高、職業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較低,不能適應財務環境的變化,缺乏管理經驗。沒有能夠很好地形成現代財務管理的理念,需要進一步加深其對于成本控制理念的認識。同時,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知識體系并沒有得到更新和改善,對于現代成本管理的意識比較模糊,無法建立系統的成本管理理念體系,所以造成有時在施工企業成本核算中出現新問題,財務管理人員不能夠很好解決的現象。
3.強化措施
3.1樹立正確的成本核算理念
首先企業應該樹立正確的效益理念,這是進行成本管理工作的最終要的指導準則,需要認識到成本核算與管理在整個建筑企業經濟效益中所占據的重要地位,意識到成本核算對于企業是一種科學的管理方法,可以有效地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使得企業在競爭加劇的.市場中占據一席之地,并且能夠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企業領導要支持和重視成本的核算工作,不能夠人為地干擾財務管理人員的成本核算,要保證整個成本核算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進行;同時應該加強對全體員工成本管理知識和方法的宣傳教育,使人人關心、支持、參與成本管理工作,提高全員成本管理素質。只有成本管理意識深入人心,才能把全員參與成本管理積極性、主動性轉化為創造性,激發出有效的成本管理行為。這才是成本管理的基礎。
3.2對于成本核算的管理體系要完善
成本核算工作需要與成本的預測相結合,推行目標責任成本管理。進行成本核算的基礎是要做到科學的成本預測確定各項目標成本指標,建立工程項目成本預測評估制度和目標責任制管理制度。把事后進行的成本分析轉變為事前的成本預測,在整個經營過程中重視對于成本的監督管理,真正形成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立體式動態成本管理,不斷提高成本效益,實現資本的保值增值。建立科學有效的內部管理運行機制,加強目標責任成本控制。項目應根據工程特點和建設的不同階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按崗位責任、工作目標、成本內容與個人績效掛鉤,促使全體員工實現各自成本責任目標的同時,實現企業成本利潤目標。及時了解掌握責任成本的控制情況,使責任成本在各個環節上均受到控制,保證責任成本的落實,建立健全各類成本臺賬,按月、季、年進行成本盈虧分析,做到核算及時、反饋迅速、措施得力、控制有效,促進責任成本目標實現。
3.3完善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更新財務管理觀念、建立信息化的財務管理體系
3.3.1建筑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并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管理工作,加強內部監管力度。同時,需要根據國家方針政策和財務環境的變化不斷修正和完善,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解決。3.3.2更新財務管理觀念,發揮管理會計在建筑企業財務管理的作用。通過分析管理會計和財務會計的不同來指導具體工作。根據市場的變化,利用成本性態、變動成本等分析成本的多種技巧方法,進行科學的經營分析,預測了企業經營的成果,再通過管理會計事前的研究分析,促使建筑企業開展經營活動。3.3.3建立信息化的財務管理體系,加大財務管理信息化的資金投入,轉變傳統的管理觀念,通過信息化手段從整體上提高了決策信息的高質量和真實性。減少財務管理過程中不必要的浪費,更合理有效地配置資源。
3.4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專業素養
企業要想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準確性以及整體的財務管理水平,所依賴的財務信息必須要準確可靠,因此必須加強對于本單位財務管理人員綜合素養的培養,提高其專業知識體系。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著手:
(1)企業應該首先對于財務管理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提升其思想水平,增強其職業道德理念,鼓勵其愛崗敬業、遵守法律,堅持比較良好的工作狀況,這樣才能夠有效保障成本核算工作順利進行;
(2)企業應該建立針對于財務管理人員的長效培訓機制,不定期地對于核算人員進行各類培訓,這樣才能夠使得成本核算人員能夠掌握成本核算的知識,并且建立科學的知識體系,同時針對于建筑施工企業的特色,企業財務管理人員還要能夠了解工程預算編制依據與體系、管理會計的知識以及對于工程成本進行分析的方法,這樣才能夠不斷豐富其對于施工成本核算知識體系,在實踐中增加自己的成本核算經驗,才能夠不斷增強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與能力。
4.結束語
施工企業要想在日趨激烈的建筑市場中占據市場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就必須要做好成本核算與管理工作。施工企業應該構建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體系,加強對于核算人員科學核算思想的培養,提高其專業素養,建立健全內部監督體系,這樣才能夠有效降低企業成本,提高其經濟效益,為企業在施工市場中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參考文獻:
[1]劉賢.關于施工企業施工階段成本控制的思考[J].現代經濟信息,20xx(06):188.
[2]李智鋒.建筑工程施工階段成本核算與控制探討[J].現代經濟信息,20xx(22):252.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3
(一)建立健全醫院成本管理、核算組織體系
醫院成立成本管理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副院長和財務科科長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相關業務人員任組員。全面負責對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和落實。醫院核算辦配備專職的成本核算人員負責具體的成本核算工作。各職能科室對成本費用實行歸口管理。各業務科室、信息科、物資管理部門應配合做好基礎資料的統計編報工作。
(二)完善成本核算的基礎工作
1、建立健全醫院固定資產、藥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加工材料等各項物資財產的計量、計價、驗收、領、退、內部轉移、報廢、清查、盤點等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額和人員定額,加強定額定員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關成本核算的原始記錄和憑證,并建立合理的憑證傳遞程序。
4、制定合理的內部結算價格和內部結算方法。
5、積極進行電算化管理,提高醫院成本核算效率和效果。
(三)醫院成本核算遵循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即計入成本的費用都必須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規定,不符合規定的費用不能計入成本。
2、配比原則。即要求嚴格遵守權責發生制原則,按受益期分配確認成本。
3、一貫性原則。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須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資料有統一的口徑,前后連貫,互相可比。
4、按實際成本計價的原則。.
5、重要性原則。即對成本有重大影響的項目,應作重點核算,力求精確:對其他內容,則可在綜合性項目中合并反映。
(四)醫院成本核算的對象和目的
1、醫院總成本。按照會計核算分期歸集醫院各期的成本。主要通過對醫院開展業務活動過程中的各項活勞動和物化勞動消耗進行計量和計算,從而獲得可靠的數字依據。目的是在保證醫療業務質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費用消耗,節約使用人、財、物,以減少病人經濟負擔,使醫院在競爭中能立于不敗之地。
2、科室成本。以科室或班組為具體核算單位,對業務活動中的各項消耗,通過記錄、計算、對比、分析,力求用較少的勞動和物資消耗,換取較大的經濟效果,達到明確經濟責任、開源節流的目的。
3、項目成本。根據醫院管理需要,對醫院開展服務活動中的各種手術、檢查、化驗、治療等具體項目進行成本核算,達到較為全面、較為有效地控制成本的目的。項目成本包括二個層次:項目總成本和單位項目成本。
(五)成本費用實行歸口管理
1、財務科和人事科負責分管與人員經費有關的成本費用,控制各科室勞動生產率、職工人數、工資總額等指標,用好、管好人力資源。
2、院辦、醫教、護理等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分管與醫院日常公用經費有關的成本費用,控制辦公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郵電費、會務費等項指標,合理控制相關支出,避免損失浪費。
3、物資管理部門負責分管與物資消耗等有關的成本費用,控制物資消耗費用、物資儲備等指標,做好節約采購費用、改進物資采購、降低保管費用等工作。
4、基建維修中心負責分管與動力能源消耗有關的成本費用,控制水、電、氣費等消耗指標,指導和考核各科室節約使用水、電、氣。
5、后勤服務中心負責分管與后勤保障、服務供給相關的有關成本費用,做好統計數據、考核包干質量等工作。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是利用成本計劃、
成本核算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運用一定的技術方法,研究成本的形
6、維修保養部門負責分管與設備維修保養有關的成本費用,控制修理費用等指標,指導和考核科室正確使用設備儀器。
(六)建立成本分析制度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是利用成本計劃、成本核算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運用一定的技術方法,研究成本和變化情況,分析成本計劃完成情況,尋求降低成本途徑的一種成本管理活動。
成本分析的內容
1、分析成本計劃完成情況;
2、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
3、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4、根據需要撰寫成本分析報告。
成本分析的'方法
1、比較分析法。是將不同的成本指標進行數據比較以確定其差異的方法。比較分析的內容有:計劃與實際對比,說明成本計劃完成情況:本期與上期對比,了解成本升降的動態及趨勢:本院與同類型醫院對比,以促使醫院進一步挖掘潛力,趕超先進水平:本期與歷史最好水平對比,找出差距,明確方向。
2、標準成本分析法。比較分析法的一種特殊形式,是以預定的服務項目標準成本為基礎,將實際成本與其相比較,揭示各種成本差異,找出原因,為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提供資料。
3、因素分析法,是從數量上確定一個經濟指標所包含的各個因素的變動對該指標影響程度的一種分析方法。
4、本量利分析法,是在既定的成本水平和結構條件下,找出醫療工作量、醫療成本、收益三者結合的最佳點,使醫院以較少的成本獲得較好的收益。
(七)落實成本考核制度
為了正確地評價醫院及各科室成本管理工作的成效,衡量成本計劃完成情況,要進行成本的考核工作,把成本的考核與建立院科二級負責制、醫療組長負責制正確地結合起來,年終把各責任中心的各項指標進行橫向和縱向上的對比,以此考核各責任中心的業績,并與科主任任期目標獎勵和職工年終獎懲掛鉤,以進一步調動全院職工的積極性。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辦法,報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章:成本開支范圍
第三條、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費用計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指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產品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資:指在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生產工人工資總額和規定比例計算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3、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于產品生產的外購燃料和水、電、汽、冷動力費用。
4、制造費用:指應由產品制造成本負擔的,不能直接計入各產品成本的有關費用,主要指各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生產車間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的折舊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降溫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以及其他制造費用。
第四條、下列各項支出不得計入成本:
1、資本性支出,即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
2、對外投資的支出。
3、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
4、違法經營罰款和被沒收財產損失。
5、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
6、災害事故損失賠償。
7、各種捐贈支出。
8、各種贊助支出。
9、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
10、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任務、原則
第五條、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務是: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成本開支范圍和費用開支標準,合理歸集與核算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正確計算產品成本并根據公司內部經營管理需要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提供成本報告和有關分析資料。
2、監督成本費用發生的合規性和合理性。
3、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降低生產耗費,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則
1、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競爭和內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費用核算體制。
2、開展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加強對二級核算單位以及班組成本核算的組織與管理。
3、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必須在不斷加強與完善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前提下進行,使成本費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
4、成本費用計算期應與會計核算期一致,規定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當月末。計入當月成本的費用要素消耗和產品產量的起止日期須與成本計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5、成本核算必須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應真實準確反映特定會計期間的成本水平的經營成果。
6、成本核算須劃清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在產品與產成品的界限、各種產品之間的成本界限。
7、根據計算期內完工驗收入庫的產品數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計算產品的實際成本,不得以估計成本、目標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按計劃成本、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應在月末調整為實際成本。
8、遵循誰受益誰承擔費用的原則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對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設置成本費用賬冊,以審核無誤手續齊備的原始憑證為依據,對成本項目在各成本核算與管理對象間進行分配,做到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項具體方法(包括材料計價、價差調整、費用分配方法、完工產品和在產品成本計算等),前后各期必須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并將變更的原因及其對成本費用和財務狀況的影響,在當期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第四章:生產費用的分類、歸集、分配
第七條、生產費用按經濟內容(或性質)分類稱為生產費用要素。
1、外購材料: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從外部購進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輔助材料、包裝物、修理用備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外購燃料: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購進的各種燃料,包括固體、液休和氣體燃料。
3、外購動力: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由外部購進的各種動力。
4、工資: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職工工資。
5、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指按照工資總額的規定比例14%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6、折舊費:指各生產單位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按照規定的折舊率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
7、修理費:指按照確定并備案的提存率預提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各類固定資產的大中小修理費用或直接計入生產費用的修理費用。
8、利息支出: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銀行借款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后的凈額。
9、稅金: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各種稅金,包括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10、其他支出:指不屬于以上各要素的費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第八條、生產費用按經濟用途分類稱為成本項目。公司成本項目規定如下:
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于產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額的輔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裝物。
2、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于產品生產的外購和自制的各種燃料和動力。
3、工資及福利費: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規定比例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4、制造費用:指各單位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
(1)工資:指車間生產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員、輔助工人、勤雜人員的工資。
(2)職工福利費:指按上述人員工資的14%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3)折舊費:指車間使用的各類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費。
(4)修理費:指車間維修各類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所發生的修理費用。
(5)辦公費:指車間發生的文具、紙張、印刷品等辦公費用。
(6)水電費:指車間非工藝過程用水和照明用電的費用。
(7)取暖費用:指車間應分擔的采暖費用,不包括支付職工取暖費津貼。
(8)租賃費:指車間從外部租入各種固定資產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費:指車間因公外出的各種差旅費、市內交通費。
(10)機物料消耗:指車間非直接用于產品、勞務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費用、勞動保護用品等。
(11)保險費:指車間應負擔的財產保險費
(12)低值易耗品攤銷:生產車間耗用的通用工具、生產用具、儀器等。
(13)勞動保護費:車間為保證勞動安全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應由制造費用開支的各項勞動保護措施費、勞動保護裝置維護費、防暑降溫費、勞動保護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資產的勞動安防護措施支出。
(14)季節性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
(15)運輸費:車間內部運輸所發生的費用和運輸部門為車間提供的勞務費用。
(16)外部加工費:指車間產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協作的費用。
(17)試驗檢驗費:指不能直接計入為鑒定某種產品質量而發生的產品的試驗費、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檢驗費用、理化試驗、質量監控等費用。
(18)設計制圖費:指對產品和工藝進行科研、設計所發生的費用。
(19)其他:指不屬于以上項目的其他應計入制造費用的支出。
第九條、生產費用歸集與分配的原則
1、按產品品種設置成本核算對象,對難以直接計入的間接費用要按合適的標準,在公司包括主營業務、其他所有產品之間分配。企業的產品包括全部的主營業務、其他業務和勞務協作。
2、凡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均應直接計入。
3、凡不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應采用與費用形成有直接關系的分配標準進行分配。
4、分配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第十條、購入材料的成本:
1、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外購材料的成本包括:買價、外地運雜費、保險費、大宗材料的市內運雜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但不包括購進材料增值稅和購進免稅農產品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2、購進材料直接用于非應稅產品的,應按包括進項增值稅在內的全部支付價款全額計入材料成本。
3、進口材料的采購成本應包括國外進價、進口稅金。
第十一條、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月終未報賬的材料,按計劃價辦理暫估入庫,于材料報賬時沖回。
2、采用公司內計劃價格進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終將耗用材料的計劃價調整為實際價格。材料的實際價格與計劃價格的差異,使用當月實際差異率,按材料類別或品種核算。其中VB1主要原材料、制劑主要原材料按品種核算,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包裝物、低制易耗品按材料類別核算。
3、材料稽核員根據領料單,將屬于直接構成產品實體的材料,計入制造一部生產成本。不能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計入領用部門制造費用。成本核算員將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員轉來的“材料領用單”,以材料核算價分配到各工序、各產品。并將材料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4、月末車間材料員負責將已領未用的材料辦理“假退庫”手續。
第十二條、動力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動力包括水、電、蒸汽、冷、壓縮空氣等,分外購自制兩種。自制動力以及需經本單位輔助車間處理后使用的外購動力,均應作為輔助生產核算。
2、動力費用根據計量儀表記錄的實際耗用數量進行核算,沒有計量儀表的,應由動力部門或有關部門確定的合理的分配標準,作為分配動力費用的依據。
3、動力費用的核算要劃清生產用和非生產用的界限、內供和外供的界限。
第十三條、工資及福利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應當支付給職工的各項工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列入工資總額。各項工資性支出都應按照根據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進行核算和匯集。
2、按照規定的工資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等級,依據有關的原始憑證,正確計算應付工資和實發工資。
3、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計算、提取和支付職工福利費,不得擅自改變計提比例。
每月應付職工的全部工資和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按部門、車間進行匯集與分配,分別計入有關科目中。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的折舊費
1、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根據確定的折舊年限和折舊率,按月提取,分類計入各有關科目。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應按集團公司的統一會計政策確定,報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備案,不能隨意變動。
2、公司購置或竣工驗收交付試生產的固定資產,都要按經審計確認的資產原值(或估計原值)入賬并計提折舊;對長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資產要及時辦理封存手續。對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據以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決算數調整原固定資產估價和已提折舊,以保證成本水平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條、待攤和預提費用
1、待攤費用是指本月發生,但應由本月及以后各月產品成本和期間費用共同負擔的費用。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的受益期確定分攤期限,但應在一年內攤銷完畢。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攤費用應在“遞延資產”科目核算。
2、預提費用是反映預先分月計入成本費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費用,預提費用的期限也應按受益期確定。為了使各月成本費用水平均衡,應編制各項預提費用預算分月計入產品成本。實際發生的費用與預提的費用的差額應計入費用支付期的有關成本費用項目。
3、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應包含如下內容:
(1)新建、擴建企業或車間一次大量領用的低值易耗品;
(2)數額較大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
(3)一次支付的固定資產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
(4)企業發生的數額較大、應分期計入產品成本的用于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
(5)按規定應分期計入產品生產成本的技術轉讓費;
(6)一次支付的財產保險費;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動資金借款利息支出;
(8)停產檢修期間的費用,可以在當年內分月攤銷;
(9)其他經營主管部門批準的待攤、預提費用。
第十六條、制造費用
1、制造費用按照生產車間和規定的費用項目進行匯集。
2、應由某一成本核算對象單獨負擔的制造費用,應直接計入。應由一個以上成本核算對象共同負擔的制造費用,按各成本核算對象的定額工時比例分配計入。
3、各月發生的制造費用,應當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負擔。
第五章:成本核算方法
第十七條、產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生產費用,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分別歸集,對直接構成產品成本的直接計入,間接費用按一定的分配標準在產品之間分配;
2、計算在產品成本;
3、計算產品的制造成本。
第十八條、輔助生產車間的生產費用按輔助生產車間提供的產品、勞務、作業的種類和成本項目進行匯集和分配。
a)輔助生產車間的勞務、作業成本,按各車間提供的勞務作業量,以計劃單位成本,分配給受益單位。
b)輔助生產車間按水、電、汽、冷及維修等為成本核算對象,并按成本項目歸集生產費用。
c)輔助生產車間為提供勞務而發生的費用,扣除車間自用的部分外,應當全部分配給生產車間和管理部門,不得節留。
d)輔助生產為各單位提供的產品及勞務,應分別計算實際成本。實際總成本與轉給各受益單位的實耗量和計劃價格計算的總成本之間的差異,公司財務部門統一分配,計入當期產品成本及管理費用。
第十九條、成本計算方法:
1、根據原料藥產品的生產特點,對維生素B1產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采用逐步結轉法進行核算,燃料動力、工資及福利費、制造費用等采用按產品產量及一定的分配標準在各品種之間進行分攤核算。
2、根據醫藥制劑產品的生產特點,采用品種法核算,并以平行結轉法核算到片劑、膠囊兩條生產線,各生產線分別按配置工序、包裝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領用的品種直接計入該產品的生產成本,動力、直接人工、制造費用按品種類別(大片劑、小片劑、膠囊等)及一定的分配標準分攤核算。
3、月末在制品只結存原材料,動力、直接人工、制造費用等當月發生的其他費用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分攤,不留余額。
第二十條、按照生產產品的品種為成本核算對象并按成本對象設置成本計算表匯集生產費用,每月的生產費用就是該產品的總成本,再除以當月實際產量,就是該產品的單位成本。
第二十一條、在制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
1、公司制造部門應設置臺帳,登記在制品的加工數量、完工數量、廢品數量,轉出數量和結存數量,并定期進行實地盤點。在制品的盤盈、盤虧按規定報批計入“管理費用”。
2、根據在制品的實際結存數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確計算在制品成本。在制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3、制造部門對已完工的產品應及時辦理驗收交庫手續。產成品的收發結存數量,必須在年度內定期與實物進行核對盤點,對產成品的盤盈、盤虧計入“管理費用”。
4、原料藥產品月末按照在制品的完工程序折合為約當產量,再根據約當產量與完工產量的比例,計算在制品和完工產品的成本。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解釋,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第十九條
成本計算方法:期未在制品的處理方法是只留存材料成本而不留存人工及制造費用。
成本核算系統是可以留存人工費及制造費的,因為有些行業的月未在制品這部份費用比例并不小,況且電腦系統計算起來比手工核算方便得多,而且產品成本會更加準確。
二、第十一條
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采用公司內計劃價格進行材料日常核算。
成本核算系統是采用成本期間加權單價為核算單價。
成本核算員將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員轉來的“材料領用單”,以材料核算價分配到各工序、各產品。并將材料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我們認為根據材料領用單來分配材料這一方法是在一定的前提條件下才能應用的,那就是不會有其它產品用到此物料,否則原計劃用于產品A的物料,由于特別原因會用到B產品中去,而且當有剩余物料退倉時,真不知該沖減哪一個產品的領料記錄。
成本核算系統采用定額材料耗用加上材料差異部份,這一方法得到許多同行的認可。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計算貫徹執行成本管理的有關法令和制度,以便結合產品各步驟生產特點,準確、合理地計算產品總成本和單位成本,分析成本資料,提供降低成本措施,為銷售定價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產品分類成本的核算對象
第二條凡經一定生產工藝過程而出售的產品部件均應進行成本核算。
第三章成本項目和生產費用
第三條原料及主要材料項目:各生產過程所耗用的原材料。
第四條燃料動力:燃料(煤)、電。
第五條工資:指直接參加生產的員工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生產資金、超額計件工資、加班工資、夜班費、副食補貼等。
第六條提取的員工福利費。
第七條車間經費:車間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修理工、勤雜工的工資,按比例提取的福利基金、折舊費、修理費、車間辦公費、水電費、取暖費、租憑費、保健費、低值易耗品費用、勞保用品費用、在產品盈虧及其他。
第八條公司外加工費用:因公司外加工項目金額較大,所以和材料應區別計算,以便掌握此項費用的開支數額,另外,這部分外購件保存在半成品庫,也應單獨立賬核算。
第四章生產費用的匯集和分配
第九條材料
1、直接材料:凡直接供給產品制造所需,能直接計入產品成本的原料。
2、間接材料:凡間接用于產品制造,但并非形成產品本質;或雖形成產品本質,但所占成本比例較微;或不便與計入產品成本的物料,按一定標準(數量或重量)進行分配。
第十條人工
1、直接人工:從事直接生產的員工報酬,能直接計入產品成本者。
2、間接人工:從事公司行政、研究等工作及不直接從事生產的員工報酬,以及不能或不便于計入產品成本者,按生產工時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制造費用
制造費用系指生產過程中,除直接原料、直接人工外,所發生的一切其他費用。包括間接材料、間接人工及其他費用等。
第五章產品分步成本的計算方法
第十二條產品成本核算隨步驟的結轉而結轉,其中一部分轉入成品(賣出部分),一部分轉入下道工序,轉入下道工序的成本,分項加入成本項目中。
第十三條半成品成本的核算:上道工序的半成品,分項目加在本車間內成本中,材料按重量分配,其他成本按工時分配。
第十四條半成品和外協件領用的核算:對領用的材料半成品件和外協件進行加工時,其材料成本能直接計入的直接計入;不能直接計入的按量分攤,其他項目按耗用工時分配。
第十五條組裝成本額核算:材料能直接計入的直接計入;不能直接計入的按量分攤。
第十六條輔助生產的核算:按提供的勞務時間分配,互相提供勞務則一次分配。
第六章定額制定、分析考核
第十七條按消耗定額、工時定額和費用定額制定單位計劃成本,再按計劃成本考核各產品部件的成本完成情況和經濟效益的高低。對發生的差異要進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第七章關于費用的核算管理
第十八條各項費用開支著節約的精神,嚴格按費用定額考核。
第十九條各車間直接購入的費用,除有發票外,必須附有車間領料單,寫明數量金額,并要求車間負責人簽章,財會與車間同時記賬。
第二十條由倉庫領用的費用,車間開領料單,倉庫規劃,一式三份,車間、倉庫同時記賬,月終28日前倉庫和車間核對后報財務部。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車間的辦公用品,由公司總務部負責考核指標,并負責在領用單上規劃,一式三份,三方記賬(公司總務部、車間、財務部),月終25日公司總務部把本月盤點表金額和各部門車間領用的價值報到財務部。
第二十二條財務部要分部門計算費用的使用數額,定期公布超支節余情況。
第八章材料成本管理
第二十三條關于材料的管理
1、材料賬要求不出現赤字,發標的要估價入賬。
2、領料應盡量由專人負責,凡能確定領料用途的一定要填寫用途。
3、材料在領退庫方面,分四種情況處理:
(1)車間一經領出易耗材料,存放于車間,月終由車間負責實際盤點,辦理假退庫手續。
(2)一般材料歸庫負責管理,每月要清點一次,車間要實事求是地領料,車間領出的料,月未要盤點退庫,按實領數作為當月的'消耗。
(3)半成品要按本月生產數加本月賣出數領料,車間賣出數開半成品入庫單,連同提貨單一起交半成品庫,由半成品庫記賬。進料時要準確,要通知倉庫點數。
(4)其他價值較大的材料則要求車間用多少領多少,車間月末不辦理假退庫手續。如果車間月終存量過大,則應辦理假退庫手續。
第二十四條關于半成品的管理
1、半成品庫應將半成品和成品件、外協件分開保管、記賬。
2、半成品入庫應同時有入庫單。外協件入庫要隨時開放庫單,月終結算時要和發票對照無誤,要憑提貨單和領料單提貨。
3、半成品領用和賣出部件時,要憑提貨單和領料單提貨。
4、半成品庫要賬、卡、物相符,出入庫手續制度健全,建立定期的盤點制度,及時提供盤點表。
5、半成品一定要通過半成品庫,以便計算半成品件數。如果車間好班組直接轉遞時,可同時寫一張入庫單(入庫部門的)和一張領料單(領用部門的)一起交半成品庫,由半成品庫組記賬。
6、車間必須對生產和領用的半成品件進行統計和核算。
7、車間小組長必須在月末對半成品進行盤點,把盤點表交車間核算員。
8、成品庫組備發的半成品件月末也須盤點,并把盤點表報財務部。
9、關于半成品的廢件,要分別存放,不進行盤點。次件要分別盤點和存放。關于廢件要由技術質量部擬出管理程序,按制度辦事,不得任意處理。
第二十五條成本室應在每月底,根據“制造費用明細分類賬”(略)編制“制造費用分攤表”(略)。按各服務部門制造費用攤入各成本中心,其傳票分錄為,借:“在制品”;貨:“制造費用”。同時分別登錄于“在制品明細分類賬”(略)及“制造費用明細分類表”(略)。
第二十六條生產部應在次月3日前,呈送下列生產月報表,制一部生產月報表、制兩部生產月報表、制三部生產月報表、材料月報表。以上各報表應一式兩聯,第一聯
自存,第二聯送成本室。
第二十七條成本室根據上列報表,編制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的“收發存明細表”(略)。
第二十八條成本室根據“耗用直接材料明細表”(略)、“制造費用”及“直接人工匯總分攤表”(略),計算制成品及在制品的單位成本和總成本,同時編制“成本計算表”(略)。
第二十九條成本室根據會計編制的“銷貨明細表”(略)再編制“產品規格類別損益表”(略)。
第三十條成品的單位成本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其公式為:(上月底結存總額+本月生產總額)÷(上月低結存量+本月總生產量)
第三十一條成本室根據成本計算表來編制傳票。其分錄為,借:“制成品”;貨:“在制品”。同時登錄“在制品明細分類賬”及“制成品明細分類賬”(略)。
第三十二條成本室根據“收發存明細表”核對發票后,編制傳票。其分錄為,借:“銷貨成本”、“推銷費用”或“制造費用”;貨:“制成品”。
第三十三條成本室每月結算工作完成后,應將其有關的成本報表匯送會計室,供匯訂財務報表用。
第九章附則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6
為規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特制定本辦法。
3.1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費用計入制造成本。
3.1.1直接材料:指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產品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3.1.2直接工資:指在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生產工人工資總額和規定比例計算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3.1.3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于產品生產的外購燃料和水、電、汽、冷動力費用。
3.1.4制造費用:指應由產品制造成本負擔的,不能直接計入各產品成本的有關費用,主要指各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生產車間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的折舊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降溫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以及其他制造費用。
3.2.1資本性支出,即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
4.1.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成本開支范圍和費用開支標準,合理歸集與核算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正確計算產品成本并根據公司內部經營管理需要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提供成本報告和有關分析資料。
4.1.3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降低生產耗費,提高經濟效益。
4.2.1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競爭和內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費用核算體制。
4.2.2開展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加強對二級核算單位以及班組成本核算的組織與管理。
4.2.3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必須在不斷加強與完善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前提下進行,使成本費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
4.2.4成本費用計算期應與會計核算期一致,規定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月1日至當月末。計入當月成本的費用要素消耗和產品產量的起止日期須與成本計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4.2.5成本核算必須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應真實準確地反映特定會計期間的成本水平的經營成果。
4.2.6成本核算須劃清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在產品與產成品的界限、各種產品之間的成本界限。
4.2.7根據計算期內完工驗收入庫的產品數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計算產品的實際成本,不得以估計成本、目標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按計劃成本、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應在月末調整為實際成本。
4.2.8遵循誰受益誰承擔費用的原則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對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設置成本費用賬冊,以審核無誤、手續齊備的原始憑證為依據,對成本項目在各成本核算與管理對象間進行分配,做到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4.2.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項具體方法(包括材料計價、價差調整、費用分配方法、完工產品和在產品成本計算等),前后各期必須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并將變更的原因及其對成本費用和財務狀況的影響,在當期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5.1生產費用按經濟內容(或性質)分類稱為生產費用要素。
5.1.1外購材料: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從外部購進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輔助材料、包裝物、修理用備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5.1.2外購燃料: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購進的各種燃料,包括固體、液體和氣體燃料。
5.1.3外購動力: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由外部購進的各種動力。
5.1.5職工福利費:指計入生產費用的職工福利費。
5.1.6折舊費:指各生產單位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按照規定的折舊率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
5.1.7修理費:指按照確定并備案的提存率預提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各類固定資產的大中小修理費用或直接計入生產費用的修理費用。
5.1.8利息支出: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銀行借款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后的凈額。
5.1.9稅金: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各種稅金,包括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5.1.10其他支出:指不屬于以上各要素的費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5.2生產費用按經濟用途分類稱為成本項目。公司成本項目規定如下:
5.2.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于產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額的輔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裝物。
5.2.2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于產品生產的外購和自制的各種燃料和動力。
5.2.3工資及福利費: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職工福利費。
5.2.4制造費用:指各單位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
(1)工資:指車間生產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員、輔助工人、勤雜人員的工資。
(2)職工福利費:指車間生產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員、輔助工人、勤雜人員的職工福利費。
(3)折舊費:指車間使用的各類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費。
(4)修理費:指車間維修各類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所發生的修理費用。
(5)辦公費:指車間發生的文具、紙張、印刷品等辦公費用。
(6)水電費:指車間非工藝過程用水和照明用電的費用。
(7)取暖費用:指車間應分擔的采暖費用,不包括支付職工取暖費津貼。
(8)租賃費:指車間從外部租入各種固定資產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費:指車間因公外出的各種差旅費、市內交通費。
(10)機物料消耗:指車間非直接用于產品、勞務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費用、勞動保護用品等。
(12)低值易耗品攤銷:生產車間耗用的通用工具、生產用具、儀器等。
(13)勞動保護費:車間為保證勞動安全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應由制造費用開支的各項勞動保護措施費、勞動保護裝置維護費、防暑降溫費、勞動保護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資產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支出。
(15)運輸費:車間內部運輸所發生的費用和運輸部門為車間提供的勞務費用。
(16)外部加工費:指車間產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協作的費用。
(17)試驗檢驗費:指不能直接計入為鑒定某種產品質量而發生的產品的試驗費、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檢驗費用、理化試驗、質量監控等費用。
(18)設計制圖費:指對產品和工藝進行科研、設計所發生的費用。
(19)其他:指不屬于以上項目的其他應計入制造費用的支出。
5.3.1按產品品種設置成本核算對象,對難以直接計入的間接費用要按合適的標準,在公司包括主營業務、其他所有產品之間分配。企業的產品包括全部的主營業務、其他業務和勞務協作。
5.3.2凡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均應直接計入。
5.3.3凡不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應采用與費用形成有直接關系的分配標準進行分配。
5.4.1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外購材料的成本包括:買價、外地運雜費、保險費、大宗材料的市內運雜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但不包括購進材料的增值稅和購進免稅農產品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5.4.2購進材料直接用于非應稅產品的,應按包括進項增值稅在內的全部支付價款全額計入材料成本。
5.4.3進口材料的采購成本應包括國外進價、進口稅金。
5.5.1月終未報賬的材料,按計劃價辦理暫估入庫,于材料報賬時沖回。
5.5.2采用公司內計劃價格進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終將耗用材料的計劃價調整為實際價格。材料的實際價格與計劃價格的差異,使用當月實際差異率,按材料類別或品種核算。其中××類產品的主要原材料按品種核算,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包裝物、低值易耗品按材料類別核算。
5.5.3材料稽核員根據領料單,將屬于直接構成產品實體的材料,計入制造部門生產成本。不能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計入領用部門制造費用。成本核算員將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員轉來的“材料領用單”,以材料核算價分配到各工序、各產品,并將材料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5.5.4月末車間材料員負責將已領未用的材料辦理“假退庫”手續。
5.6.1動力包括水、電、蒸汽、冷、壓縮空氣等,分外購、自制兩種。自制動力以及需經本單位輔助車間處理后使用的外購動力,均應作為輔助生產核算。
5.6.2動力費用根據計量儀表記錄的實際耗用數量進行核算,沒有計量儀表的,應由動力部門或有關部門確定的合理的分配標準,作為分配動力費用的依據。
5.6.3動力費用的核算要劃清生產用和非生產用的界限、內供和外供的
5.7.1應當支付給職工的各項工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列入工資總額。
各項工資性支出都應按照根據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進行核算和匯集。
5.7.2按照規定的工資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等級,依據有關的原始憑
5.7.3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計算、提取和支付職工福利費,不得擅自改變計提比例。每月應付職工的全部工資和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按部門、車間進行匯集與分配,分別計入有關科目中。
5.8.1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根據確定的折舊年限和折舊率,按月提取,分類計入各有關科目。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應按集團公司的統一會計政策確定,報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備案,不能隨意變動。
5.8.2公司購置或竣工驗收交付試生產的固定資產,都要按經審計確認的資產原值(或估計原值)入賬并計提折舊;對長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資產要及時辦理封存手續。對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據以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決算數調整原固定資產估價和已提折
5.9.1待攤費用是指本月發生,但應由本月及以后各月產品成本和期間費用共同負擔的費用。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的受益期確定分攤期限,但應在1年內攤銷完畢。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待攤費用應在“遞延資產”科目核算。
5.9.2預提費用是反映預先分月計入成本費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費用,預提費用的期限也應按受益期確定。為了使各月成本費用水平均衡,應編制各項預提費用預算分月計入產品成本。實際發生的費用與預提的費用的差額應計入費用支付期的有關成本費用項目。
5.9.3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應包含如下內容:
(1)新建、擴建企業或車間一次大量領用的低值易耗品。
(3)一次支付的固定資產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
(4)企業發生的數額較大、應分期計入產品成本的用于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動資金借款利息支出。
5.10.1制造費用按照生產車間和規定的費用項目進行匯集。
5.10.2應由某一成本核算對象單獨負擔的制造費用,應直接計入。應由一個以上成本核算對象共同負擔的制造費用,按各成本核算對象的定額工時比例分配計入。
5.10.3各月發生的制造費用,應當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負擔。
6.1.1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生產費用,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分別歸集,對直接構成產品成本的直接計入,間接費用按一定的分配標準在產品之間分配。
6.2輔助生產車間的生產費用按輔助生產車間提供的產品、勞務、作業的種類和成本項目進行匯集和分配。
6.2.1輔助生產車間的勞務、作業成本,按各車間提供的勞務作業量,以計劃單位成本,分配給受益單位。
6.2.2輔助生產車間按水、電、汽、冷及維修等為成本核算對象,并按成本項目歸集生產費用。
6.2.3輔助生產車間為提供勞務而發生的費用,扣除車間自用的部分外,應當全部分配給生產車間和管理部門,不得節留。
6.2.4輔助生產為各單位提供的產品及勞務,應分別計算實際成本。實際總成本與轉給各受益單位的實耗量和計劃價格計算的總成本之間的差異,公司財務部門統一分配,計入當期產品成本及管理費用。
6.3.1根據本公司A類產品的生產特點,對A類產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采用逐步結轉法進行核算,燃料動力、工資及福利費、制造費用等采用按產品產量及一定的分配標準在各品種之間進行分攤核算。
6.3.2根據B類產品的生產特點,采用品種法核算,并以平行結轉法核算到各生產線,各生產線分別按配置工序、包裝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領用的品種直接計入該產品的生產成本,動力、直接人工、制造費用按品種類別及一定的分配標準分攤核算。
6.3.3月末在制品只結存原材料,動力、直接人工、制造費用等當月發生的其他費用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分攤,不留余額。
6.4按照生產產品的品種為成本核算對象并按成本對象設置成本計算表匯集生產費用,每月的生產費用就是該產品的總成本,再除以當月實際產量,就是該產品的單位成本。
6.5.1公司制造部門應設置臺賬,登記在制品的加工數量、完工數量、廢品數量、轉出數量和結存數量,并定期進行實地盤點。在制品的盤盈、盤虧按規定報批計入“管理費用”。
6.5.2根據在制品的實際結存數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確計算在制品成本。在制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6.5.3制造部門對已完工的產品應及時辦理驗收交庫手續。產成品的收發結存數量,必須在年度內定期與實物進行核對盤點,對產成品的盤盈、盤虧計入“管理費用”。
6.5.4產品月末按照在制品的完工程序折合為約當產量,再根據約當產量與完工產量的比例,計算在制品和完工產品的成本。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根據財政部頒布的《公司財務通則》和《公司會計準則》、《工業公司財務制度》,以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本核算是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工作,是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根本原則,是提高經營效果的重要手段。成本核算是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勞動消耗,資金占用和經濟效果進行計劃、記錄、計算、控制和分析。企業成本核算的方法必須全面,包括會計核算、統計核算和業務核算,形成完整的核算體系。
第三條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是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核心內容,必須貫穿于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其基本任務是:通過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公司生產經營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潛力,努力降低產品成本。
成本核算的基本工作要點是:
1、遵守財經紀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
2、加強和完善成本管理的`基礎工作;
3、正確掌握成本和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合理劃分產品成本界限;
4、進行成本預測,參與生產經營決策,實行主要產品的目標成本管理;
5、編制切實可行的成本計劃和增產節約計劃,組織制訂降低成本的措施;
6、分解成本和費用指標,控制生產耗費,落實成本管理責任,實行分級歸口管理;
7、準確、及時核算產品成本,控制和監督成本計劃和費用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成本和費用分析;
8、運用現代化管理方法,不斷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
第二章成本核算組織與分工
第四條公司在公司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生產副總、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的領導下組織各職能部門,認真作好成本和費用管理的基礎工作。
其主要內容是:定額管理、原始記錄、計量驗收、內部價格體系、內部經濟核算制。
第五條公司對各種原材料、工具、燃料動力的消耗,以及勞動工時、設備利用、物資儲備、定額流動資金占用、費用開支等,都要制訂切實合理的定額,并定期進行檢查、分析、考核和修訂。
第六條各項定額的制訂,需要在統一領導下,由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進行。在定額制訂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要考慮公司生產發展、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時兼顧公司目前的生產能力和管理現狀,使定額既切實可行。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8
1、水廠成本應帳目清晰,各項成本納入微機管理,嚴格控制成本的支出。
2、成本的支出如:電費,材料費、燃料費、修理費、水資源費、物業費、取暖費、差旅費等費用需由水廠各職能人員核對準確后,經主管領導簽字方可支出。
3、水廠對水源站不予報銷非生產費用。生產所需材料,必須由水廠材料員統一進行購買。
4、水費的收繳經核對無誤后,方可上交公司財務,并記好憑證,發生問題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工資、加班的發放嚴格執行考勤制度。
6、根據公司的要求,水廠結合二次分配方案,研究后進行發放效益獎及誤餐費用,。
7、差旅費的核銷:
1)、過橋、過路費均按公司審批后的長途路單進行核算。
2)、車公里補助費按實際發生給予補助,但不能超出全年承包指標。
3)、通勤車票:水源站崗位人員均坐班車,不予報銷車票,如遇沒有班車時職工自行上站的,班長進行統計后給予報銷;機關跑通勤人員每月核銷4個往返車票;機關人員因公事發生的車票費用實報實銷(不包含出租車)。
4)、經廠領導同意后,外出學習、調研療養人員發生的'差旅費用,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費用每季度核銷一次。
8、保健費用按月考勤進行核準后,按季度進行發放。
9、通訊費用嚴格按照定額執行,超出部分在季度獎金中扣除。
10、宣傳報道工作根據實際完成情況,年終水廠統一進行嘉獎。
11、水廠組織參加局、公司各項活動的參賽人員,年終水廠統一進行嘉獎。
12、年終公司對水廠的各項考核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水廠根據實際情況對該項工作負責人員進行嘉獎。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9
飲食中心的經營服務過程和工業企業一樣,也具有供、產、銷三個環節。一方面它是飯菜的加工制作過程,另一方面也是發生各種耗費過程。在加工過程中都會發生資金耗費,形成各種伙食費用。如:運輸費及裝卸搬運費,物資燃料費,水電費,工資和附加費,把這些為加工制作飲食成品的耗費加起來就形成飲食中心的'伙食成本,盡量做到質價相符,定期向師生員工公布伙食成本和食品價格,中心特制定相關制度,增強伙食的透明度。
1、管理員,必須掌握日常經營情況和市場供應價格的浮動。
2、要求各管理員每月每旬必交一份旬結核算內容,每旬內定期做十余種高,中,低檔單菜成本核算。
3、健全出庫原始資料記錄及原材料燃料的一些費用和原始記錄的憑證。
4、食堂建立完善的驗收,保管,盤點等原始數據。
5、加強計量工作包括進貨,投料,成品,半成品等各環節,保證核算真實可靠。
6、相關核算內容定期交到飲食中心質檢部由核算員核算驗收定價。如未能上交或缺少一項給予扣罰當月營業額的0﹒1%。
7、各部食堂每日每餐必須標有明碼實價,如單菜價格違反中心價格的有關規定則按
其價格的十倍給予罰款。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材料核算的原則和內容
第一條、為加強海委機關各項材料物資的核算管理,保護各種材料物資的安全完整,合理使用各項材料采購資金,發揮材料效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海委機關各項任務完成過程中所采購和儲存的各種材料物資,以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備品配件及低值易耗品等(不包括辦公用品)的核算管理。包括使用各種財政資金、上級補助款、其他單位轉繳入款、自有資金、各種捐款和借款等購買的材料物資,以及接受外單位實物捐贈、無償調撥等實物轉入形成的庫存材料的核算管理。
第二章:材料的采購入庫
第三條、各部門為完成各項事業任務所需的材料物資,應盡量從現有庫存中解決,因庫存不足或其他原因確需采購的,應首先落實資金來源,并編制請購報告(或海委簽報),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經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后續的購買活動。
請購報告(或海委簽報)應根據實際情況編制,并對材料用途和對所需材料的特殊要求等做出說明。同時,應經儲存、財務和其他有關部門簽字。
對于沒有落實資金來源或未辦理審批手續以及采購手續不完備的購買活動,財務部門不得受理。
對于單位價值較低、需求量大、采購相對頻繁的材料物資,由使用部門按年度編制采購計劃,經批準后,在計劃額度內由財務部門監督實施,日常購貨不再辦理審批手續。
第四條、各部門的大宗采購業務,應與供方簽訂經濟合同,所訂立的合同應經海委合同管理部門審查同意。符合政府采購有關規定條件的應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采購部門負責組織對所采購材料物資的驗收工作,驗收由保管、財務、業務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對于未辦理驗收手續的采購業務,財務部門不得辦理相應的價款結算。
大宗材料物資的驗收應編制驗收報告,并經所有參加驗收人員簽字。驗收過程中應對材料的品種、規格、數量和品質、性能等進行審查,并與定購合同、供方發票相核對,對于發現的問題應記錄于驗收報告并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章:材料的儲存
第六條、儲存部門對于驗收合格的材料物資應及時入庫,并結合材料特點合理儲存、分類碼放,同時定期檢查庫存材料保管情況,以保證庫存材料性能、品質。
第七條、儲存部門應設專人負責材料的收發保管,登記材料保管賬簿,保管人員對所保管材料的實物安全負責。
材料保管人員要嚴格執行材料的各項收發手續,同時定期對庫存材料進行實物盤點,并與財務部門核對,對于核對不符的要查明原因,經批準后,做出相應處理。
第八條、儲存部門應按照有關要求設置材料卡片,及時登記各種庫存材料的增減變動情況。
第九條、儲存人員應熟悉各種庫存材料物資的情況。發現不需用、不適用以及毀損變質的材料物資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報告。
第十條、儲存部門要不斷完善各項材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制度,提高對庫存材料物資的管理水平。
第四章:材料的使用
第十一條、各項庫存材料物資出庫要辦理相應的領用手續,經收發雙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手續。
第十二條、根據實際需要使用或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對庫存的各種材料物資進行調撥時,應編制材料出庫單或調撥單,經批準后,到儲存部門辦理發運手續,材料調撥后應經收貨方簽收。
第十三條、因盤虧、毀損、報廢等原因造成庫存材料減少的,應編制庫存材料盤點報告,并查明原則,屬于經管人員責任的,由經管人員負責賠償。
儲存部門對因毀損報廢等原因而使用性能受到影響的庫存材料以及其他不需用、不適用的庫存材料,要提出處理意見,及時申請清理,清理變賣過程中形成的`變價收入要及時交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各材料使用部門對于已領未用的多余材料物資以及業務進行過程中形成的材料物資要及時辦理退(交)庫手續。
第五章:材料的核算
第十五條、有關部門辦理材料物資出入庫業務要及時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手續(業務量大的可由保管部門憑出入庫憑證進行匯總)。財務部門對收到的各種收發料憑證要認真審核,根據審核無誤、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冊。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應建立材料核算賬冊(或輔助賬冊)核算各種材料物資的收發情況。
材料明細分類帳應序時逐筆登記各種材料的增減變動情況,并定期與總賬核對。
對于品種多、單位價值低、收發頻繁的各種材料物資,經批準,可以采用實物盤存制核算材料發出的數量。
第十七條、材料的核算按照采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計價,材料的入賬價值包括買價、運雜費和稅金等。采購過程中發生的現金折扣以及材料的儲存費用不計入材料成本。
第十八條、各種材料物資的發出按照先進先出法確定其發出成本。
第十九條、財務人員應定期與材料儲存部門核對賬冊,并參加庫存材料物資的盤點。
第二十條、財務部門應監督庫存材料的處置情況,對材料變價收入及時入賬,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委托其他單位代為儲存的材料物資應視同自管材料進行核算,并與對方簽訂倉儲保管合同,同時認真監督合同履行情況、及時與對方核對材料儲存情況。代其他單位儲存的材料物資應建立代管材料備查登記簿,并加強實物管理,定期與對方核對相符。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海委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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