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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01 12:31:59 敏冰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29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生考勤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29篇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

  為保障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序開展,營造學生學習、成長的優良環境,學校將加強學生出勤管理。經研究,特規定如下:

  一、考勤范圍

  學生上課、社會實踐活動、寄宿生的晚寢以及學校、班級、班級組織(經學校批準的)的各種活動,都納入考勤范圍。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強學生出勤管理

  1.學生上課和各種活動出勤,由班主任負責。請假的.學生應有班主任批準的書面請假條,如發現無故缺勤學生,班主任在第一時間與其家長取得聯系,了解相關情況,同時做好記錄。班主任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學校。

  2.寄宿生在校期間,不允許私自離開學校。因病或其他原因確需出校的,事前必須向宿舍管理人員或班主任請假。憑出入卡由教師或家長陪同離校,返校后及時交出入卡。

  3.寄宿生晚寢期間,由宿舍管理人員負責。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與班主任及家長聯系。

  4.課堂出勤管理:

  (1)、每一個課堂,由課代表和科任教師負責學生的上課出勤考核工作。

  (2)、任課教師應對不按規定上課的學生及時進行批評教育,上課后首先檢查學生人數并問詢缺勤原因,發現無故缺課的要及時和班主任聯系。

  (二)嚴格執行請假審批制度。

  1、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學校正常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學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時上學,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學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無法上課或上課期間需離校,事前應由家長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批準后方可生效,班主任要和家長聯系通報情況,最好讓學生家長到校接走學生,以免中途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3、學生因病因事請假的,請假一周以內由班主任核實批準;請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核實上報,教務處批準。

  4、學生因病因事請假不能按時到校,必須由家長來校或打電話請假,學生在上課期間因病因事請假回家,班主任須主動與家長聯系了解情況,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學校。

  5、班級學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聯系家長,了解情況,同時把處理情況做好記錄。若情況異常應立即向學校匯報。

  6、如果班級學生離家出走,無論什么原因,班主任都要及時向學校匯報,并主動調查該學生有關情況,協助家長尋找學生,將相關情況做好記錄。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2

  為加強對學生的考勤管理,以養成學生遵守紀律,勤奮學習的良好習慣,根據教育有關法規和我校實際,對學生考勤特作如下規定:

  1、學生考勤規定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上課,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努力做到全勤。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的學生,應辦理請假或補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到校上課者作曠課論;上課正式鈴響后才進教室(或現場)者作遲到論;在下課前擅離課室(或現場)者作早退論。遲到、早退在15分鐘以上的為曠課一節。遲到三次按曠課一節計,早退二次按曠課一節計。

  (3)學生不按座位表就坐的,作曠課論處。

  (4)學生請假須有家長或醫生證明。學生請病假需有家長證明,三天以上需有醫院證明。病假三天以內的由班主任審批;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的由班主任、級組長提出意見,政教處審批;請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級組長和政教處提出意見,校長審批。學生請事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三天以內班主任批準,四天以上由家長到政教處請假。學生請假或家長代其請假都須寫好請假條,請假經批準后,應將請假條交各班保存,在每周星期五放學后連同點名表送交校務處。

  (5)學生因事或因病來不及請假者,應在回校后兩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否則,作無故曠課論處。

  (6)病事假由校務處根據請假條核準,沒有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手續不完備的以曠課論。

  (7)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年,休學期滿后應回校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未愈不宜復學者,可以繼續休學一年。

  2、考勤管理辦法

  (1)每班設立點名表,每節課(包括上課和課程表安排的自習、課外活動等)均由任課教師(或值日生)點名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周統計一次。每周星期五放學后,各班班長應把點名表(含已簽批手續的請假條)送交校務處。校務處負責對科任教師點名情況及學生考勤情況進行統計、登記。校務處應在每周星期二上午準時將1份科任點名情況表、2份各班考勤公布表、2份各年級考勤統計表送交政教處,并將三種統計表各1份送教務處。政教處進行階段性全校考勤情況公布。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家庭報告書和學生檔案。

  (2)每一節課,任課教師都要認真準確檢查學生出席情況,并負責記錄。對不認真執行點名常規的科任,教務處要對其進行嚴肅批評教育。班主任應每天掌握本班學生出勤情況,對曠課、遲到、早退的學生,及時查明原因,與家長配合進行教育。特別對違反考勤規定將近達到處分的學生,班主任應先提出警告,并做家訪工作。

  (3)實行班級每周考勤記分制,由校務處在統計考勤時計分,各班總分記在考勤公布表右上角。各班滿分20分,1人次遲到扣1分,曠課一節次扣2分,直至負分。不按時交點名表,按0分記。不繳交或撕毀點名表,倒扣10分。

  (4)凡全學期曠課5節以上的'學生,不能被評為各類好學生。

  (5)請事假超過一個學期上課總時數的五分之一者,應予休學。

  (6)對一學期內曠課累計達到一定學時者,分別給予相應的處分:曠課累計20節者,給予警告處分;曠課累計30節者,給予記過處分,班主任通知家長,并報政教處、教務處備案。曠課累計40節者,作自動退學處理,由學校正式通知家長。自動退學的學生,從處分之日起,取消其學籍。

  (7)各級組長應加強所負責年級考勤工作的管理,把違反考勤紀律達到處分條件的學生名單及時通報班主任及政教處。

  (8)建立考勤結果與班主任工作業績掛鉤制度。各班考勤結果作為文明班級評比內容和先進班主任評選條件之一。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嚴肅校規校紀,營造良好的校園學習氛圍,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制定學生考勤制度,希望全體同學認真學習,嚴格遵守。

  1、每班設考勤專管人員,負責記錄班級考勤情況,如實填寫好班級考勤記錄表,協助班主任管理班級考勤情況,班主任每月向學校教導處填報一次考勤表。

  2、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向班主任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3、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4、學生請假須持請假條和班主任面請,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辦理補假手續。

  5、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務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愈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休學最多不能超過兩年。

  6、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兩周以上不能上體育課者需報教導處備案。

  7、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到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務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8、凡需請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寫請假條。

  9、每班設考勤冊,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考勤情況填入學生報告冊,告知家長,并載入學生檔案。

  10、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學生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1、學生考勤情況應作為評選優秀條件之一,曠課累計超過三節者,病假累計超過兩周者,不能參與評優。各班考勤情況作為評選優秀集體的條件之一。

  12、本制度由教導處負責解釋,并于20xx年xx月x日起實施。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4

  第一章請假、銷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加強校風建設,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淄博外國語實驗學校和淄博師專附屬中學的所有學生。

  第三條學生請假一般分病假、事假兩種。

  第四條請假審批權限: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兩天以內由級部主任審批;三天以上由學生處審批。

  第五條請假事由:

  (一)在校期間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療者,憑校醫務室或醫院的證明可以請病假;在校外突發急病應電話報告班主任,返校后憑所在地醫院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二)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事假時間一般不能超過三天,同時必須應由學校有關部門按批假權限為學生辦理請假手續。

  第六條請假程序:學生請假須先到班主任處填寫學校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由本人按批假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將有審批簽字的請假條交給相應部門。住校生請假必須把相應假條交給當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師,然后才能離校。

  第七條請假時間包括:上課、自習、集體活動。學生因故不能參加上述活動的均屬請假范圍。

  第八條學生請假超過兩個月必須辦理休學手續。休學必須寫出休學申請,并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經學校校長審批。休學期滿仍不能回校上學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九條學生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按時返校者,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先由家長通過電話向班主任續假,等學生返校后再按請假程序辦理續假手續。

  第十條請假學生假滿回校后,應及時到班主任處報到并辦理銷假手續。

  第十一條未經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課或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活動者,以曠課論處,離開學校一天以10課時計算。

  第二章考勤

  第十二條考勤分為五項:遲到、早退、曠課、病假、事假。

  第十三條學生考勤使用學校統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負責登記。班主任負責檢查、督促。每周一課間操時間班級考勤員必須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學生處,同時領取新的考勤表。

  第十四條學生處將對各班級考勤情況一月一匯總一月一公布。

  第十五條班級和個人出勤情況,將作為班級考核、學生綜合測評和評優的重要依據。

  第三章違規處理辦法

  第十六條遲到、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處理。

  第十七條一學期曠課一節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同時否決本學期一切評優資格。

  第十八條一學期曠課兩節以上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嚴重者報學校辦公會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學生不能讓其他同學代替請假,任課教師教師沒有請假審批權限,學生請假必須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學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2月起施行。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5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須有有關證明,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4、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導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俞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

  6、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導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7、凡需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填表寫請假條。

  8、各班設立考勤點名冊,按學校規定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9、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人員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0、遲到、早退、電訊稿 果較多的班主不能評為先進。嚴重遲到、早退、曠課的學生要受學校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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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上課,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曠課。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須由家長通過電話或請假條的方式向班主任請假。

  3、上學期間,學生不得隨意離校,特殊情況需中途離校,必須由家長親自到校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做好相關登記,經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并到門衛室登記后方可離校。

  4、學生不請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時和家長聯系,查清原因。并及時向教導處報告。

  5、門衛室必須做好出入登記,未見班主任開出的學生中途離校證明不得讓其離開校園,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6、學生因病請假的.,班主任和相關人員必須做好學生病因調查,電話追蹤詢問病情,并做相應記錄。

  7、在教學時間內學生如突發疾病,班主任必須及時聯系家長,履行請假手續,并將學生移交相應的人員,如需緊急治療的相關教師帶領就醫。

  8、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由教導處批準。

  9、每日考勤從晨檢開始,遲到15分鐘以上為曠課一節。

  10、因病、事假超過一學期二分之一,應辦理休學申請手續,復學時應辦理申請手續,學校視情況留班復習。本制度從20xx年3月20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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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建立良好的教學秩序,根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精神和我院學生管理的相關規定,結合經管系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學生考勤制度。通過考勤全面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等各方面情況,及時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組織紀律性教育,培養學生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紀律的`良好習慣。

  一、考勤辦法

  學生必須積極參加教育計劃的一切學習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學生上課、自習、實驗、實習、軍訓及學校規定的一切集體活動都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超過請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1、學院教學計劃安排的所有課程,每節課遲到5分鐘以上計遲到一次,累計三次按曠課一學時論,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者,計曠課一學時;

  2、學院安排了固定教室的課程,學生曠課一天按8學時計算(當天課程安排少于8學時按實際學時計算);學院沒有安排固定教室的課程如實習、見習、實訓,學生曠課一天,按實際教學時數計算;晚自習時間按兩學時計算;

  3、軍訓、集體活動、社會實踐,一天按8學時計算;

  4、假期、節日回家應按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無故提前離校或不按時回校者,作曠課論處。

  二、請假制度

  學生因故不能參加上課以及學校安排的集體活動必須請假時,病假要有學院校醫室證明,凡請病假、事假、公假須向系辦公室領取《學生請假單》,填寫清楚后,按以下原則辦理,然后送本班考勤員登記,緊急情況事后請假的須在假期后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

  1、請假一天以內且回學院住宿的,由班主任或輔導員批準;

  2、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或輔導員簽署意見呈交系學工辦主任批準;

  3、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經班主任或輔導員簽署意見后,呈送系主任批準;

  4、請假一周以上,班主任或輔導員簽署意見后再由系主任出具意見,最后報學院審批;

  5、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校,或超過準假期限,或先自行離校后請假,一律以曠課論處。

  三、曠課處理原則

  學生出勤情況與個人思想品德評定和各類個人評選掛鉤,并作為助學金評定的重要依據之一。學生曠課為嚴重違反紀律行為,對曠課的學生,按以下原則處理(學時數以一學期累計):

  (一)曠課5學時以上,取消該學期評獎資格;曠課超10課時,取消助學金評選資格;

  (二)曠課10-19學時,給予警告處分;

  (三)曠課20-29學時,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四)曠課30-39學時,給予記過處分;

  (五)曠課40-59學時,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六)曠課累積達60學時,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應予退學。

  四、其他規定

  (一)考勤員:每個班設考勤員一名。原則上由班長兼任,班長不在,由團支書或學習委員負責。考勤員要秉公辦事,如實登記考勤情況,否則,視為故意違反考勤制度。每次上課結束時將考勤表給任課教師簽名。

  (二)任課教師要履行職責,自覺考勤。每周結束時,考勤員把本班考勤情況作小結公布,并記錄在《班級日志》上,將考勤結果統計好,向班主任或輔導員匯報,并于每周星期五下午交系學管辦公室存底。各系每月一次匯總并公布學生考勤情況,同時送教務處存底和送學生處備案。

  (三)學生請假,一學期累計超過全學期規定學時三分之一者,作休學處理。

  (四)學生無故缺課,累計超過某門課程教學時數四分之一者,不得參加本課程的考試及成績評定,并視情況決定是否給予第二學期補考機會。

  (五)學生實習期間未經請假擅自缺席達實習時數四分之一或實習教學時數四分之一者,不予評定實習成績。實習不合格者,不予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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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持教室清潔。每天清掃1-2次,清潔工具使用后,應整齊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齊。各類設施要按規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課表等應按要求貼好;桌子要調在同一高度,安裝牢固,排列整齊,非經有關部門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簾要按規定拉好扎好。

  三、值日下課后應立即把黑板、講臺擦干凈,不要等到打預備鈴時才擦黑板;值日生應經常做好教室內外及走廊的保潔工作,做到無紙屑、無灰塵、無雜物。

  四、講臺上面、里面要保持清潔,不能放置與教學無關的雜物。

  五、保護室內外一切公物設施,損壞要及時報告,并負責賠償。

  六、教室內電教設施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學生不得隨便使用或移動。

  七、節約用電。不需要使用電燈或風扇時應立即關掉開關;不在教室上課時,值日生或最后離開的人要關好電器開關、關好門窗。

  八、本《制度》實施情況,作為班風評比和對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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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周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后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并舉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于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并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委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干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凡違反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并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干部違反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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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并注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準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后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干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志。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并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后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后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

  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三)請假程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并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準后方可離校。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后,要到準假人員處進行銷假并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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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勤范圍

  包括課程表安排的課時以及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等。

  二、考勤標準:

  1、請假未獲準和超過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學校規定時間返校者)為曠課;

  2、老師點名或開始講課后進入課室者為遲到。

  3、上課時未經任課老師允許而先行離開課室者為早退。

  4、檢查人員檢查時學生不在現場可確定為曠課。

  三、請假審批

  請假需書面手續,學生先到校辦公室領取假條,分別找班主任、教務主任、校領導簽字并交負責生活的老師,請假期滿后應及時找生活老師銷假,假條歸入學籍檔案。

  四、考勤程序及獎懲辦法:

  1、全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并獎勵學分,遲到、早退、曠課予以扣分。

  2、上課時考勤由任課老師負責填寫。

  3、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由班主任負責填寫。

  4、每周六報校辦公室統計備案。每月底連同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向家長通報。

  5、未經批準擅自離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長通報或請家長來校,三次者勸其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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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適用范圍

  本考勤管理辦法適用于所有學生的校內外一切教學活動:學生開學注冊、上課、實驗、集體勞動、軍訓、政治學習、生產學習、課間實習、考試、早操鍛煉,以及其他要求學必須參加的活動。

  二、請假制度

  學生因病、因事請假,要辦理審批手續,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理審批手續的,應通過電話等方式先行請假,事后補辦審批手續。請假制度做如下規定:

  1、一日以內的病事假,須有本人病事假條,班主任簽字批準。

  2、三日以內的病假,必須持有校醫院或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須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院、部、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3、三日以上,一周以內的`病假,必須持有校醫院和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須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部、院、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學生處分管處長批準。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領導和學生處分管處長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準。

  5、如有特殊情況,夜間不能回校住宿者必須按照以上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6、生產實習的學生,請病假須有醫院診斷證明,事假需持有相關證明,所在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以上辦法辦理請假手續。

  7、畢業生因聯系工作請事假,一次不得超過10天,由院、部、系審批;超過10天的由部、院、系核準報學生工作處審批;一次請假超過20天的由院、部、系報分管校領導審批;此類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

  三、續假及銷假制度

  請假期滿,必須在當日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請假期滿后,及時按照審批程序銷假備案。

  四、考勤管理

  1、考勤記錄由各班班長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學管科負責人統籌管理學生考勤工作。各班應在次周星期一將上周考勤情況統計匯總報院、部、系考勤負責人。每學期結束后由班長做出全班學期考勤分析,將考勤記錄冊交回院、部、系存檔。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報各班考勤情況。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學生,應給予相應的批評和紀律處分。

  2、實行考勤預警制度和抽查制度,各院、部、系應督促各班自覺做好考勤工作,切實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課教師點名和班長點名相結合,提高學生到課率。學生處將對考勤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累計匯總后,作為對部院系目標考核的依據之一。當學生曠課達到學籍管理規定時限邊緣,應及時提醒學生引起注意,經提示仍不改過者,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3

  一、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上課,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課者,應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在上課后才進教室者作遲到處理;在下課前擅離教室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超過25分鐘者作曠課一節處理。

  二、每個班設立考勤記錄薄,每節課均應由任課教師點名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周由班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須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家庭報告書,向家長匯報,并存入學生檔案。

  三、學生請假須有家長或醫生證明,請假三天內的由班主任審批;請假一周以內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見,德育處審批;請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處提出意見后由校長審批。請假經批準后,應將請假單交德育處備案。學生因急事或困病來不及請假,應在回校后兩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四、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年,休學期滿后應回校辦理入學手續,經醫生證明病未愈不宜復學者,可繼續休學一年。請事假超過一個學期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者,應予休學,并取消參加學期考試的資格。

  五、班主任應每天掌握本班學生缺勤情況。對曠課、遲到、早退的學生及時查明原因。與家長配合進行教育。

  六、發現學生非正常缺勤(不明學生缺勤原因和去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師必須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并將情況上報到綜治安全辦公室。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4

  優良的學風是大學精神的體現,是學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體現。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院學生晚自習管理制度,促進我愿學風建設,加強學風管理,認真落實學校辦學思路,努力創造優良的'學習環境,理工學院特制定學生晚自習考勤管理制度。

  一、 考勤對象及晚自習時間

  考勤對象:全體XX級學生

  自習時間:每周日至周五晚 夏季19:30至21:30

  冬季 19:00 至 21:00

  二、 考勤管理辦法

  1、 學習部每周對各班晚自習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將上一周《理工學院晚自習考勤登記表》上報并定期公布考勤結果;

  2、 學習部工作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負責人應如實填寫自習檢查表,并及時出示請假者假條或說明理由,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

  3、 如果本班同學因事不能上自習,應提前提前與班主任請假,在學習部檢查時由班級負責人出事假條;

  4、 自習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檢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異議,可以要求核對檢查表格。

  三、 晚自習紀律要求

  1、 學生必須按照分配自習室準時參加晚自習,保證學習質量,嚴肅學習紀律,未經許可不得缺席。特殊情況需要請假者,須報班主任批準并將有效請假條交給班級負責人以備檢查,其他一切口頭、電話、短信等形式的請假手續,學生會檢查人員不予認可;

  2、 晚自習期間手機一律為靜音、震動或關機模式,不準在教室接、打手機。嚴禁吸煙、吃零食、隨意走動或大聲喧嘩,各班班委負責好本班自習紀律;

  3、 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學生遲到、早退等不良現象,各班負責人要認真登記并約束本班自習人員。

  四、 獎懲辦法

  1、 凡自習無故缺勤者,曠自習扣除活動分1分,遲到(早退)扣0.5分;

  2、 凡是無故違紀者都將處以通報處理;

  3、 晚自習紀律較差、缺勤人數較多的班級予以通報批評處理。對于表現優秀班級在評選“理工學院優秀班級體”時優先考慮。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5

  為嚴肅學院教學紀律,維護正常教學秩序,保障《xx大學xx學院學生考勤制度》順利執行,現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任課教師需認真如實填寫考勤報表,考勤報表需任課教師和教學班班長同時簽字,并于每次課(兩節課)后10分鐘內交于教務科。

  第二條 班主任需按時上交學生活動考勤情況記錄。

  第三條 班主任需嚴格審核學生請假程序及相關證明,并按時將假條及相關證明上交教務科。

  第四條 教務科每天安排值班人員負責收取考勤報表,并安排專職人員負責每周末統計學生考勤及請假情況,于下周一在教務公開欄公布學生考勤情況。

  第五條 教務科負責對累計考勤達到處分條件的學生進行書面通報,教育及處理。

  第六條 考勤報表將作為任課教師課時量計算依據,未按時上交考勤報表者,不計當次課課時,累計三次不按時上交考勤報表者,按《xx學院教學事故認定辦法》處理。

  第七條 不按時上交學生活動考勤及請假情況的班主任由教務科報學生科進行處理。

  第八條 教務科值班人員不按時值班、統計報表、通報學生,按《xx學院教學事故認定辦法》處理。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6

  為了保證培訓班正常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強學員的紀律管理,根據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和學院及本班實際情況,特制定庫爾勒市赴河北培訓班考勤管理制度,并結合培訓班制定的班級及學員評分標準執行。

  第一條考勤的有關規定

  1、學員必須按規定自開學第一天起實行考勤。

  2、學員考勤范圍包括教學計劃規定的課堂教學、崗位見習、外出考察、勞動、就寢以及學院、培訓班帶隊領導統一組織的`一切集體活動及其他需要列入考勤范圍的一切行為。

  3、學員考勤由班主任、輔導員指定紀律委員記錄,結合帶隊領導檢查和培訓班委員檢查,定期匯總上報。考勤結果作為學員綜合素質測評及評優評先的依據。

  4、學員考勤作為培訓結束時評定優秀學員的依據。

  第二條處理辦法

  學生曠課、曠寢處理依據《河北培訓班學員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1、無故遲到、早退者,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扣分、累計三次通報批評并按曠課一次處理;

  2、無故曠課者,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通報批評并扣分、累計三次取消培訓資格;

  3、無假外出者,被發現第一次作檢討并扣考評分50分,第二次取消培訓資格;

  4、未按時歸隊或歸隊未銷假者,第一次批評教育并扣考評分5分,第二次作檢討并扣考評分50分,累計三次取消培訓資格;

  5、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培訓班評分標準。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7

  一、學生必須按要求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天到校報到,自開學第一天起開始考勤。

  二、學生上課、自習、實驗及規定參加的會議和校內外活動均進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請假未獲批準或超過假期未續假者,均視為曠課。遲到或早退四次以曠課一課時計。

  三、在節、假日期間,必須按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須經班主任同意并報政教處批準;擅自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均視為曠課。

  四、對曠課學生,班主任要負責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其在一定范圍進行檢查。每學期曠課累計達12課時以上者,給予警告處分;達24課時以上者,給予記過處分;達48課時以上者,給予留校查看處分;達兩周以上者,給予勒令退學處分。對曠課學生的處分,要按規定報批,并在校內張榜公布,同時通知其家長。

  五、學生因故需請假者,通過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請假3天以上7天以內,由政教處批準;請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長批準。請假期滿,應向班主任履行銷假手續。

  六、學生請假應事先辦理手續,經批準后方為有效;除急病或緊急要事,

  一般不得事后補假。

  七、學生請病假,須有校醫務室或校外醫院的.休假證明;學生請事假,須有家長簽署的請假條。

  八、各教學班必須堅持每天考勤,政教處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情況。

  九、各教學班的出勤和考勤情況,是班級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據。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8

  1.學生必須按時返校和參加學校的一切活動,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曠課。來校遲到者要自覺向校門值日生或門衛(憑出入證、學生證并著裝校服)登記。各班考勤員必須把學生考勤情況及時記錄,每周五下午放學后送交思教處辦公室。

  2.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參加活動,必需辦理請假手續。校內須經校醫診斷同意并出具證明并分別向班主任和生活老師匯報。校外須持有家長簽字的請假條,并出示醫院病歷,經班主任批準后由考勤員附帖在《課堂教學日志》后送交思教處。

  3.如遇特殊情況未能事先請假,須用電話或假條書面請假。事后,必須向班主任辦理補假手續,假滿應及時銷假,若還不能來上課應續假。

  4.請假不超過3天者由班主任核準,3天以上由思教處核準,一周以上須向主管校長匯報。班主任不在校可向思教處請假。

  5.未經請假或未在規定時間補假或請假未獲準而未到校者,作曠課論處。上課后遲于老師進入教室(或集會場所)作遲到論處;老師未宣布下課(會議活動未宣布結束)而離開者作早退論處。無故遲到、早退3次作曠課1節論處。

  6.一學期全勤,不遲到、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要給予表揚;無故曠課1節以上學生予以行政處分;無故遲到早退三次,作為曠課一節;全學期無故曠課累計一周以上的`,作自動退學論處。具體由班主任、思教處操作。

  7.曠課超過一定數量或辦理休學手續,按陽貴市教育局學籍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9

  為保證教學質量和教學秩序,特制定學生考勤制度。學生在校上課、自習、集體活動都要嚴格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準,或超過假期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一律以曠課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考勤

  1、任課教師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認真填好每節課的《班級日記》中出勤情況表

  2、各班設立考勤班長一人,協助教師做好考勤工作,負責本班學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記錄,并將本班考勤情況及時反饋給班主任和任課教師,任課教師應予記錄備案。

  3、政教處每月進行一次學生考勤匯總。

  二、請假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因故不能出勤的`應由本人事先與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請假應說明理由,填寫請假單,無論請假天數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關,并在假條下簽字后到政教處審批。

  2、學生請病假須有醫院檢查證明及家長簽字證明。先由家長書面申請,三日內可由班主任批準,超過三日由政教處審批。

  3、因病不能上大課間操的必須親自向政教處請假,由政教處主任開具假條,值周檢查如沒有假條的按曠課處理。

  4、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課間遲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應向任課教師報告原因,未經同意不準私自離開課堂。同時向班主任請假允許后開具假條到政教處審批并進行登記,門衛見到班主任和政教處主任的簽字假條方可放行。

  5、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請假者本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口頭請假無效。請假期滿后必須到政教處消假,學生確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事先及時來電話與政教處、班主任聯系,說明情況征得同意方可請假,事后辦理補假手續,不補辦手續或補假未批準者均按曠課處理。

  三、缺勤處理規定

  1、事假累計超過本學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2、病假累計達一學期正課的二分之一者,應辦理休學手續,復學時應辦理復學手續,由學校視程度予以編班上課。

  3、曠課處理

  (1)學期內有曠課行為者,不能評為文明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降等,取消各類先進評選。

  (2)學期內累計曠課達到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A達8學時者,給予通報批評;

  B達16學時者,給予警告處分;

  C達24學時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D達40學時者,給予記過處分;

  E達56學時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考勤范圍、標準和計算辦法

  第一條考勤范圍

  考勤范圍包括課程表安排的課時以及學院安排的政治學習、班會、實習、勞動、開會、等集體活動。

  第二條考勤標準

  (一)要求請假、請假未獲準和超過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學院規定時間返院者)為曠課;

  (二)老師點名或開始講課后進入課室者為遲到;

  (三)上課時未經任課老師允許而先行離開課室者為早退;

  (四)檢查人員檢查時學生不在現場可確定為曠課。

  第三條考勤計算辦法

  (一)考勤計算的基本單位為節(課時);

  (二)遲到、早退3次為曠課1節;

  (三)遲到或早退超過半節作曠課1節論;

  (四)學院統一安排的活動按規定折合課時計算;

  (五)6節折合1天。

  第二章考勤程序與請假審批

  第四條考勤程序

  (一)課堂考勤表每次課一張,由任課老師考勤,上完課后即自行將考勤表保管好。班長應協助任課老師搞好考勤工作,同學們對考勤有疑問,應通過班長與任課老師核實,由任課老師或班主任更正。

  (二)上課由任課老師考勤,學院安排的其他活動由班主任或負責該活動的老師考勤。一般情況下,不得擅自交由學生考勤。班長應及時將考勤表交任課老師,每次課程完成后在考勤表上簽名,寫明周次、課程名稱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三)學生科負責復核和匯總全院考勤,星期一公布上周各班的考勤情況。

  (四)班長、任課老師、班主任、學生科應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各環節的工作并承擔責任。班長應經常向班主任匯報學生出勤情況,協助任課老師搞好考勤工作;任課老師應本著對學生負責的精神認真進行考勤,并主動向班主任反映有關情況;班主任應全面掌握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經常檢查班長的工作情況,嚴格按請假審批權限辦事;學生科應做好全院學生考勤的復核、匯總工作,及時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學生作出處理,并向教務科反映任課老師執行考勤制度的情況;教務科定期向各教研室、組反映任課老師執行考勤制度的情況,并將其作為考核教師教學工作的內容之一。各環節相互監督、檢查,共同把考勤工作做好。

  第五條請假審批手續

  (一)學生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包括病、事假),不得以電報、病假證明代替請假單。

  (二)病假須附有院醫務室或醫院證明,3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3天以上1周以內報學生科審批,1周以上報主管院長審批。

  (三)事假必須在請假單上寫明請假原因,1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1天以上3天以內報學生科審批,3天以上報主管院長審批。

  (四)按規定由學生科或主管院長審批的請假,一律先由班主任提出意見,再逐級上報、審批。

  (五)學生干部無權批假。

  (六)學生請假須將辦妥手續的`請假單交班長。事假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病假必須當天辦理請假手續;特殊情況需要補假的,不論時間長短,一律書面陳述理由,由班主任上報學生科審批。

  (七)學生在課堂上課時不得隨便請假,有特殊情況者須征得任課老師同意,并于當天將辦妥手續的請假單交給班長。未征得任課老師同意或雖征得同意,但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按曠課處理。

  (八)學生請假需辦理請假手續,班主任確實不在學院時,可找學生科的同志代理。

  (九)上課遲到者,下課后應找任課老師核實、更正考勤符號。

  第三章違反考勤制度處理辦法

  第六條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學生,應給予批評教育,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一律通報學生所在單位或家長。

  第七條一學期累計曠課(包括遲到、早退等折算的曠課)達到一定學時者,按下列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凡一學期累計曠課達20至29課時者,給以警告處分;曠課30至39課時者給以嚴重警告處分;曠課40至49課時者給以記過處分;曠課50課時以上者給以留校察看處分;曠課60學時以上者,折合為兩周未參加學校的教學活動,作退學處理。

  第八條病、事假全學期累計超過四周者,作不能堅持學習處理,令其休學或退學。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21

  1、考勤分上課考勤、早晚自修考勤、活動考勤。

  2、上課考勤除點名冊外,課后班長應將班級日志交任課教師簽字。早、晚自修考勤班長應如實報告本班學生出勤情況。班長對學校、班級安排的活動要進行有效出勤人數的記錄。班長對考勤情況應及時向班主任作好匯報。

  3、學生在學習期間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課,請事假應履行請假條手續,請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請假條應事前遞交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交當天行政值班人員。一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一天以上報學生處批準,假期結束后應及時向班主任銷假。對無故延長假期的'按曠課處理,非特殊情況事后不予補假。

  4、班主任要督促檢查班長的考勤記錄,考勤做到及時、公正,不徇私情,對經常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將其違紀情況及時匯報學工處,給予必要的處理,以警示他人。

  5、建立學生缺勤違紀周公布制度。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22

  1、學生要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得在上學和放學路上逗留、打鬧,學生放學或節假日沒有老師批準不能到學校逗留,否則這期間發生的財產損壞、遺失和衛生臟亂等情況,都要追查該生的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的,必須先向班主任說明,方可進出校門。

  3、學生不能按時到校,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分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長證明;病假要有醫生或家長證明。

  4、請假手續:

  ①必須事先請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回校那天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一定要有家長的簽名。

  ②學生請假三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內由教導處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考試期間請假經教導處主任批準。

  5、有關遲到、早退、曠課的處理:

  ①在規定時間內無請假不到校,或過后不補假者作曠課處理,上課鈴響后未進教室作遲到處理,老師未宣布下課而離開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作曠課一節。

  ②無故遲到、早退、曠課者,班主任一定要在當日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遲到、早退、曠課的原因,并及時教育學生。

  ③曠課累計超過5節的'要請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10節以上的要向教導處反映,并做出相應的處分。

  一、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堅決服從生活指導老師的安排。

  二、入宿時,要按生活指導老師安排的房號、床號入宿,任何人不得擅自調動。

  三、嚴格遵守作息制度。

  1、未經請假,不準在外面留宿(請假須填寫請假條并經班主任和生活指導老師批準),寄宿生午休不得外出。

  2、按時起床,依時上課(包括晚修)。

  3、中午和晚上,就寢鈴聲響后,必須安靜就寢,不準在樓內沖涼、洗衣服,不準在室內談笑和大聲喧嘩。午休不得看書。

  4、在上課、自習、做操或其他集體活動時,不準在宿舍內逗留。因病留在宿舍者,需持班主任病假證明,并向生活指導老師報告和登記。

  四、嚴格遵守內務要求,養成良好生活習慣。

  1、每天起床后立即整理內務,疊好被子,按統一要求擺放。

  2、鞋子及日用品按規定地方擺放。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23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者,應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在下課前擅自離開教室(或現場)者,作早退處理。

  2、學生請假必須憑家長簽名的請假條,或電話請假,病事假學生要事先請求批準。請假一天由班主任審批,請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教導處主任審批;請假一周以上由校長審批。(請假一天以上要憑家長書面請假條或醫院證明)

  3、學生考勤情況登記情況每天由班干部統計、每月在班級內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班主任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學籍冊,向家長通報。

  4、對無故曠課者實行通報。發現無故曠課的學生由班長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報家長,同時報告教導處主任,并調查了解學生去向。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24

  為了端正同學學習態度,加強班級學生管理,完善班級工作制度,營造良好的學習、活動氛圍,創建優良班風、學風。特擬定班級考勤制度,規范化管理班級,以便更好地服務班級同學。決定對班級學生考勤作如下規定:

  一、考勤對象:

  班級全體學生。

  二、考勤范圍:

  上課出勤,校、院、班級集體活動。

  三、考勤要求:

  1.班級學生要按照學校課程安排,按時上下課,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如違反三次則提出警告并上報輔導員,如違反五次則取消該同學本學年度得評優資格。

  2.校、院級活動中,要求參加活動的同學必須按時到場、不得缺席、不得無故請假,需服從組織安排;

  3.班級組織的'活動,不得無故缺席,沒有特殊原因不得請假,請假必須去班長、團支書那說明原因。

  4.班級同學上課請假必須先給輔導員發短信說明,如輔導員批準,則向班長或團支部書記申請假條,本人需在假條上寫明請假原因及時間,并需輔導員簽字。最后交給學習委員統一保管。

  5.對于班干部無故缺勤、逃課等現象,給同學們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對該班干部進行公開批評,并要求其做檢討。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25

  一、為了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營造良好的院風、學風和班風,促進個人良好生活、學習、行為習慣的形成,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度本制度。務必遵照執行。

  二、上課、自習、實驗、上機、實踐課及學校要求參加的'集體活動均實行考勤,按時到位。因故不能參加的必須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未被批準而擅自離開的,均以曠課論處,嚴格按《西京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規定處理。

  三、考勤時間規定:早讀7:25到教室,7:30點名。下午2點到教室,2:05點名。每節課都要考勤,課堂專心聽講,認真記筆記,不得隨意出入教室,請自覺將手機關閉或者調為震動狀態。考勤表每周匯總,考核結果作為評優獎先、入黨、評選獎助學金的原始依據。

  四、因病不能到課,必須到教室以書面形式請假(緊急情況除外),得到允許才能回宿舍休息或者去醫院就診,后憑醫務室或正規醫院診斷證明和收費票據到輔導員處銷假。

  五、因事請假,必須持請假條到輔導員處辦理有關手續,做到先請假再辦事,不得事后補假。離開學校或者請假2天以上必須與家長電話聯系并征得家長同意。

  六、請假條必須本人書寫,不允許口頭、電話、短信請假,不允許他人代假,違者以曠課論處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請假必須親自當面辦理,不得向班長請假(輔導員老師授權者除外)。

  七、書面請假條必須注明:專業班級、姓名,請假事由、請假時間(一天以內按8節課計算,兩天以上按天計算)、何時返校,本人及家人聯系電話、宿舍號,并注明"請假期間安全責任由本人及家長負責"。

  八、雙休日、節假日離開學校(回家、探親、訪友等)不在校住宿必須書寫假條,將假條交至班長或值周干部處;外出務必注意自身財物安全。周五上完課之后方能離校,周日晚上7點前務必返校,7:40按時到教室參加班會。

  九、課間操聽從班干部安排,第二節課后迅速到天井集合按廣播操隊形站好,結束后待班干部清點完人數后再自由活動。上機課要有組織的到科苑樓上課,下課后及時返回教室,不得無故曠課。

  十、全體同學寫出承諾書,互相監督;要自覺遵守校紀班規,嚴格要求自己,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以學業為重,維護班集體榮譽,共同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為完成既定目標而努力!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26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規定,依時到校上課,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因事因病不能上學者,要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如突然有事或生病不能及時上學,可以先用通訊工具向班主任或其他老師請假,回來后再補辦請假手續。

  2、每個班設點名冊,做好有關考勤情況的登記。每月由班主任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將缺勤情況填入手冊和學籍冊。對一學期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的學生,給予表揚。

  3、學生請事假、病假要有家長證明。請假一天之內由班主任批準,請假三天以內由教導處批準,請假四天以上由校長批準。未辦好請假手續(病假及特殊情況除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則以曠課論處。

  4、學生請假要提前一天到班主任處申請請假條,并認真填寫好交到班主任。

  5、對經常曠課的.學生,要及時家訪,與家長密切配合教育熱情幫助,不能拒于校外,自動退學的也應千方百計動員其復學。

  6、患有傳染性疾病不宜上學的學生,應請假治療,由醫生確認并具有證明沒有傳染性,方可回校學習。

  7、患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院證明可申請休學,直到病愈可再根據時間長短編入相銜接的年級學習。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27

  一、凡教學計劃中安排的學生上課、早操、實習、勞動、軍訓及有關活動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假滿后應及時銷假。未經請假擅自缺勤者,按曠課論處。

  二、請病假應持校(院)門診部或經校醫院同意轉診醫院的病假證明,到本班輔導員處請假。請病假一天以內由本班輔導員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系學管組長批準;超過一周者由學院主管領導批準,并報學生處同意。

  三、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請事假者,要從嚴掌握。請事假一天以內由本班輔導員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系學管組長批準;超過一周者由學院主管領導批準,并報學生處同意。

  四、因故不能事先請假者,應持有關證明補假。如需要延長假期,應在假滿以前說明理由并持有關證明,申請續假。

  五、 對于學生缺勤的學時計算:上課、見習、實習按實際學時計算;軍訓、社會實踐一天按五學時計算;其他活動根據具體情況計算。

  六、學生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三次遲到或早退記為曠課一學時。上課遲到超過十分鐘者,不準進入課堂,按曠課論。

  七、學生考勤工作由班考勤班長負責,每周向本班輔導員報送一次考勤表,輔導員每月向系報送一次考勤表。

  八、任課教師負責所在課堂考勤。期末將學生出勤情況記入學生平時成績。

  九、系每月公布一次各班考勤統計。對曠課的'學生,嚴格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或報送有關部門處理。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28

  一、執行考勤制度是建立學校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通過考勤全面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等各方面情況,及時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組織紀律性教育,培養學生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紀律的良好習慣。

  二、學生必須積極參加教育計劃的.一切學習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學生早讀、上課、晚自習、實驗、實習、升旗、課間操及學校規定的一切集體活動都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超過請假者均以曠課論處,由各班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具體執罰。

  三、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參加學習及活動者,必須事前填好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需要醫生證明,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年級主任批準,三天以上報政教處請主管校長批準。

  四、放假回家應按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無故提前離校或不按時回校者,作曠課論處。放假沒有按時返校者,又沒有家長的電話請假,班主任在當天晚上要與家長取得聯系,核實學生的真正去向,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五、學生請假必須憑家長簽名的請假條,或電話請假。班主任將學生及家長簽名的請假條統一收藏保管,然后要求學生填寫政教處下發的請假條,班主任簽名同意后,門衛才給予放行。

  六、自習、上課的考勤由當節任課老師負責,各年級部自行制定學生考勤登記表,任課老師按學生到崗情況在登記表上填寫:“全到”或“缺幾人”,并簽名,若有缺勤的,課后務必通知班主任,同時值日班干應在班務日志計載具體情況。其它情況考勤由值日班干負責。

  七、發現無故曠課的學生由班長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報家長,同時報告年級部主任,并調查了解學生去向,情況嚴重者報告政教處或校長室。查實情況后,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八、每天晚二班主任要檢查班務日志,及時了解當天的考勤情況,對于未請假曠到的學生及時進行處理,查明原因,減少安全隱患,并告知家長。

  九、每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學生全學期出勤情況抄入學生檔案或成績報告單并告知學生家長,且與評優相結合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29

  為加強校風建設,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同學們的學習時間,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考勤規定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讀、正課、課間操、自習課、勞動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均屬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的學生,應辦理請假補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到校者作曠課論。上課鈴響后才進教室者視為遲到,在下課前擅離課堂(或現場)視為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算曠課一節。

  3、學生請病假,走讀生需家長證明,住校生應有校醫或醫院證明,2天以內報學生處批準。3天以上報分管領導批準。學生因病來不及請假者,由家長電話向班主任請假,并及時到學生處登記,在回校后當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批準后,所有假條存根及證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學生無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應和家長取得聯系,超過1天報學生處備案協查。

  二、考勤管理規定

  每班設立考勤本,每節課(及學校安排的各項活動)由班長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周由學生處統計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將學生考勤情況,填入學生成長檔案冊和學生成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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