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中心管理制度5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維修中心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維修中心管理制度1
1.配件管理人員要懂業務,熟悉設備性能、結構和配件用途。
2.各配件使用單位要有專職或兼職配件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配件計劃的編制、領取、使用、管理工作。
3.配件計劃由經營科編制。計劃的編制應根據消耗定額和實際消耗情況,及時上報年、季、月度計劃。
4.配件到貨后要認真檢查數量、質量,大型配件和關鍵配件應由使用單位、經營科共同驗收。不合格配件不準入庫。
5.倉庫保管人員要熟悉業務,掌握配件用途。配件按型號分類擺放,定量包裝,精心保管,防止銹蝕,保持庫房清潔整齊。配件標簽要填寫齊全,帳目清、數量準、帳、卡、物一致。
6.配件的使用要建帳、建卡,有專人負責配件領用審批。配件的領用要以舊換新。
7.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開展舊件的修復利用工作,努力提高舊件的修復質量,節約配件資金。
維修中心管理制度2
1目的
規范維修工具管理工作,確保維修工具完整及各項性能完好。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維修中心維修工具的管理。
3職責
3.1維修組主管負責維修工具的管理并負責工具的申購。
3.2維修工負責保管、使用個人工具。
3.3維修中心負責維修工具的監督管理和采購。
4程序要點
4.1《維修工具年度采購計劃》的制定
4.1.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維修組主管組織制定下一年度的《維修組工具年度采購計劃》并上報維修中心審批。
4.1.2維修中心負責對各維修組的采購計劃進行審核,并在此基礎上組織制定《公司維修工具年度采購計劃》。
4.1.3常務副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維修工具年度采購計劃》進行審批。審核批準后,該計劃復印件應交財務部備案。
4.1.4采購計劃應包括:所需工具的名稱、型號及規格、數量、產地;預計費用;購買時間;用途。
4.2維修工具的領用
4.2.1維修組的工具分成兩類:一類是個人使用工具,另一類是維修組公用工具。個人使用工具由個人領用并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領用并負責保管。
4.2.2個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領用人統一填寫《領料單》,經維修組主管簽字同意后,由維修組主管到維修中心倉庫領取。維修中心倉管員將領出工具記錄在《維修工具臺帳》內。主管將所領工具登記在《維修組工具登記表》內。
4.3個人使用工具管理
4.3.1維修組員工正式上崗時,由員工填寫《領料單》經維修組主管批準后,領取一套個人使用工具。維修組員工個人工具每年只能補領一次。
注意事項
4.3.2
個人使用工具應注意以下幾點:
a)不準亂打亂撬;
b)用力應適度;
c)測量不同的參數時注意正確換檔(如萬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條件(如額定電壓、額定電流或承載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凈工具。
4.3.3維修組員工個人使用工具屬公司財產,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4.3.4維修組員工個人使用工具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員工個人立即補上同規格同品質的工具;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則可以經維修組主管批準后在維修中心倉管員處以舊換新,倉管員應做好登記。
4.3.5員工辭職、被解雇或轉崗時應將個人使用工具全部退還給到維修中心倉庫,對于丟失或人為損壞的個人使用工具由維修中心通知人力資源部扣發相應的錢款。倉管員必須將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登記在《維修工具臺帳》內,并在'備注'一欄內注明'退還'字樣。員工退還的個人使用工具要設專柜保管并作以舊換新的工具。
4.3.6維修組主管每月18號檢查每個員工的個人使用工具,對于丟失的或人為損壞的工具將責令立即補充。
4.3.7對于換下來的個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處倉管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經維修中心經理批準后上報常務副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由維修中心經理負責做報廢處理。
4.4公用工具
4.4.1維修組領用的公用工具由主管負責保管,主管應將其登記在《維修組工具登記表》上。
4.4.2公司共用的公用工具由維修中心倉管員負責保管,倉管員應將其登記在《公用維修工具登記表》上。
4.4.3維修員工借用工具或維修組以外的部門借用工具都應在主管處借用;主管必須將借用工具登記在《工具借用登記表》上。
4.4.4維修組需要借用公司公用工具的,由維修組主管到維修中心倉庫辦理借用手續,倉管員必須將借用工具登記在《工具借用登記表》上。
4.4.5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公用工具在使用過程中注意事項包括:
a)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按4.4.2條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應遵循便攜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項目以外還應每個月進行一次保養;
c)公用工具屬公司財產,嚴禁用作私人用途;
d)公用工具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應由借用人負責照價賠償,如屬正常使用損壞,對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由維修組主管確認,維修中心經理批準后可以以舊換新。對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須先經工程部經理審核后報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審批;
e)維修組主管工作調遷、辭工或被解雇時,由接任者會同工程部倉管員一起對該負責人所管公用工具進行盤點,發現缺少或人為損壞的則應追究其本人責任;
f)對于換下來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倉管員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報廢工具登記表》內,經維修中心經理批準后上報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審批。批準后由維修中心經理負責報廢處理;
g)對于專業工具中的計量器具或安全用具應定期送檢,檢驗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則應重申購。
4.5維修組通訊用對講機管理按《安全部警用器械管理規程》相關條款執行。
4.6維修工具的購買
4.6.1維修中心倉管員每月30號應將所保管的工具進行一次盤點并登記在《維修工具臺帳》上,對于需要補充的.工具應建議維修中心經理盡快申購。
4.6.2維修中心經理每月5號之前根據倉管員的建議及《維修工具年度采購計劃表》填寫工具申購并上報公司。對于計劃中未列出的工具,維修中心經理應盡快補充至計劃中并上報公司審批。
5記錄
《維修組工具登記表》
《工具借用登記表》
《報廢工具登記表》
《維修工具年度采購計劃》
《維修工具臺帳》
維修中心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為加強本廠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本廠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2、財務部門的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本廠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7)完成總經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3、財務部由主管會計、出納、結算員、收銀員、倉管組成。
4、本廠所有人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財務工作管理
1、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4、會計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5、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廠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6、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主管會計或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7、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8、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9、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10、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主管會計或辦公室主任監交。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經主管會計審核,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
2、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主管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或物品使用人簽字)、總經理批準。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
四、現金管理
1、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2、廠內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3、廠內固定資產、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超過1000元以上的必須采取轉帳或電匯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4、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5、出納支付現金,可以從廠內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經主管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
6、出納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主管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7、本廠職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主管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8、符合該項第2點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財務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由經手人簽字,主管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出納同時要填制現金日記帳。
9、工資由主管會計依據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工工資表,交總
維修中心管理制度4
1引用文件
《設施設備綜合控制程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維修中心維修零部件的管理。
3操作流程
3.1編制備件采購計劃
3.1.1每月30日前,各維修組根據實際情況估算出下月各類備件的月消耗量,并上報到維修中心。
3.1.2維修中心根據各維修組的月度零備件采購計劃表'以及以往備件的使用情況以及各種零備件的現存量,確定需用備件的品種和數量,編制'月度備件采購計劃表',交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審批。
3.2備件的采購
3.3.1維修中心于每月末編制下個月份備件采購計劃表。
3.3.2列入固定資產的備件,公司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處理。
3.3.3其它備件在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后由維修中心采購。
3.3.4所購備件到貨后,由維修中心倉庫進行驗收后將其記入'備件匯總表'。
3.3備件的管理
3.3.1維修中心負責保存備件的所有資料,如備件的各種圖表、說明書等。
3.3.3維修中心倉庫對各種備件的消耗情況,應做好統計并每月匯總上報維修中心經理。
3.4備件的貯存保管
3.4.1維修中心倉庫應將備件入賬,并每月進行盤點核對。
3.4.3維修中心倉庫應將備件擺放整齊,并做好清潔保管工作,防腐防潮。
3.4.3維修中心倉庫應根據先進后出原則,減少備件在庫時間。
3.5備件的領取
3.5.1維修工領用零備件的,應說明該零備件之用途,并填寫'領用單'。維修中心倉管員根據'維修單'在庫存臺帳上對該零備件進行核銷。
3.5.3維修中心倉管員應認真做好領用臺帳,并按月匯總上報維修中心經理。
4記錄
月度備件采購計劃表
領用臺帳
領料單
備件匯總表
維修中心管理制度5
1.中心各設備使用班組負責本班組的設備管理工作,做到資料、圖紙、臺帳齊全,管理到位。
2.設備使用實行專職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巡回檢查制等。
4.貫徹執行設備定期檢修制度。定期對固定設備進行技術性能測定、探傷及儀器、儀表的校驗。
5.在實施設備更新、大修理計劃時,應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切實做好專款專用。
6.做好備用、閑置設備、特殊備件的儲備和管理,嚴禁設備露天存放和拆套,對閑置設備要積極調劑使用。
7.執行設備管理獎罰
(1)出現事故時對積極搶救設備的人員,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2)發現隱患防止事故發生者,給予一定的獎勵。
(3)由于違章、玩忽職守造成設備損壞的,對有關單位和責任者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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