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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30 11:04:56 秀雯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精選11篇)

  現如今,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1

  一、入職程序

  1、被聘用人員應按照公司員工入職程序進行入職;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2、入職者按人事部要求的時間到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3、填寫《員工正式入職表》并交納2張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張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學歷證書原件或其他相關證明;

  4、領取員工手冊、工號牌、制服等入職、上崗所需物品;

  5、由人事帶領入職員工到上崗部門報到。

  二、離職管理程序

  1、辭職:

  ①凡正式員工要求辭職者,經理級以下員工(含經理級)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經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未申請擅自離職者,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②未簽勞動合同的員工沒有申請擅自離職者,扣發當月獎金。有特殊情況沒有提前申請離職的員工應附情況說明書加以說明,可按正常離職并辦理離職手續后按實際出勤結算工資;

  ③員工持《離職申請表》及《離職交接清單》至人事部及財務部等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④員工將辦理完畢的《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人事部核準并備存,同時結算工資;

  ⑤審批權限:經理級以上員工(含經理級)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2、辭退、勸退

  (1)公司認為該員工不再適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勸退或辭退者由部門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并報人事部核批;

  (2)被辭退、勸退員工持《辭退勸退通知書》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員工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清單》后報人事部核準并備存;

  (3)人事部根據《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結算工資和獎金;審批權限:經理以上級員工(含經理級)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3、除名開除因觸犯法律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而受到處分者,由部門將其材料匯總送人事部,人事部負責人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后由人事部通知其本人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參照辭退勸退人員離職程序。(如違反公司規定造成損失的可扣發獎金,嚴重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4、自動離職員工未經批準離職稱為自動離職。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情況,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補償的權利。

  三、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1、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需聘用臨時人員時,需提前xx天填寫崗位需求申請表,經上級主管批準后,送人事部備案,人事部憑此表招聘。

  2、臨時人員到崗時,須到人事部提交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并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存查。

  3、對經管財務、有價證劵、倉庫、營銷及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聘用臨時人員。

  4、臨時人員在工作期間,如不能勝任工作或工作欺瞞,聘用部門應予終止聘用,終止聘用的臨時人員應填寫(離職通知書),經主管審核簽署后,交人事部作為計發工資的依據。

  5、臨時員工聘用期滿,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須繼續聘用時,應依程序重新辦理聘用手續,經人事部核準后方可聘用。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2

  為了規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訂立此管理方案,望全體員工仔細閱讀,并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準,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二、病假制度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xx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三、事假制度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4、事假期限期滿未返崗的,按曠工計罰。

  四、年假制度

  1、根據國務院出臺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必須先休完,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已提出離職申請的員工,如還有本年度沒有使用完的帶薪年休假的,部門經理須安排其休完當年年休假后辦理離職手續。

  五、婚假制度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滿足在本單位工作期間領取結婚證,且須在領取結婚證后1年內申請,否則視為放棄休假。

  2、由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六、產假制度

  1、員工休產假前須提供結婚證、生育服務證、戶口本、診斷證明等有關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并提供員工本人簽字確認的證件復印件。復印件人力資源部存檔。如無法提供以上證明原件而休產假的均按照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及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2、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應根據醫院診斷證明,妊娠不滿四個月的,給予15天的產假;妊娠在四個月以上的,給予42天的產假。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根據《XX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有X日產假。男員工依法享受陪產假。

  4、難產可額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七、喪假制度

  1、員工的親屬(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請3天(自然天)有薪喪假。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八、曠工規定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九、遲到與早退制度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特別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時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風險提示】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注,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十一、加班、調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3

  為了更好地體現員工晉升管理的公正性、嚴肅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晉升的基本原則及條件

  1、符合公司及部門發展的實際需求。

  2、晉升員工自身素質達到公司及部門考核要求。

  3、晉升方向與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方向一致。

  4、晉升員工通過人事行政部的晉升考核。

  二、審批權限

  1、部門主管層以上級別的員工晉升由執行委員會審核,總經理任命。

  2、部門主管層以下級別的員工晉升由部門管理人員審核,人力資源部任命,總經理簽批。

  三、晉升流程

  1、員工晉升申報

  (1)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并根據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晉升申請表”。

  (2)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布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并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發布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后對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水平不變。

  (3)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和審核,審核在xx個工作日內完成,并于xx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關部門。

  2、晉升考核評估工作

  (1)晉升考核評估工作原則

  ①充分尊重原則:人力資源部將充分尊重各部門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晉升員工全面素質考核工作。

  ②充分負責原則:本著對公司、部門、員工本人充分負責的工作原則,對晉升員工進行全方位(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③充分建議原則:針對極個別不符合條件,有重大素質隱患,不適合公司、部門發展的人員,人力資源部將向相應部門或執行委員會建議暫緩晉升。

  (2)晉升考核評估工作流程

  ①人力資源部針對各部門上報的審核材料中員工基本資料部分與人事庫進行核實,對不符的情況與晉升員工本人進行核對。

  ②對晉升員工進行全面(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③評估采用面談、問卷調查及公示證集意見評定等方式進行。

  ④人力資源部績效評估組最終根據以上記錄及評定出具考核評估意見報告,報送執行委員會或部門管理會議審核。

  ⑤部門主管以上級別員工的晉升,由執行委會員收到人力資源部提交的該員工考核材料的xx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核結果,公司總經理簽署審批意見。

  ⑥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晉升,由本部門依據人力資源部審核材料于xx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意見,總經理簽批。

  3、員工晉升任命

  (1)人力資源部根據所有審批意見編制人事任命公告。

  (2)任命公告將采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①部門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部門員工大會公布。

  ②公司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公司員工大會公布。

  四、注意事項

  1、各部門統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員的晉升和晉升工作。

  2、特例需由人力資源部上報執行委員會,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

  3、所有晉升/晉級人員必須通過人力資源部晉級評估后方可任命。

  4、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經理負責,人力資源部有監督、考核的權利和義務。

  五、附則

  1、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解釋。

  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4

  入職程序

  被聘用人員應按照公司員工入職程序進行入職;

  入職者按綜合部要求的時間或持綜合部的錄取通知上崗單到綜合部辦理入職手續;

  填寫《員工正式入職表》并交納2張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張身份證復印件,管理人員須提供學歷及其他相關證明。(收銀員、吧員、倉管、財務等相關人員需提供本地行政事業單位擔保人并辦理擔保手續)

  驗證各種證明文件(學歷證明、身份證、健康證明等)

  領取員工手冊、工號牌、制服等入職、上崗所需物品;

  到上崗部門報到

  離職管理程序

  辭職

  凡正式員工要求辭職者,經理級以下員工(含經理級)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經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未申請擅自離職者,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員工未履行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足一年按照一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并逐年累計。未簽勞動合同的員工沒有申請擅自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有特殊情況沒有提前申請離職的員工應附情況說明書加以說明,可按正常離職并辦理離職手續后按實際出勤結算工資。試用期員工在入職后的五天內提出辭職者不結算工資。

  員工持《離職申請表》及《離職交接清單》至綜合部及財務部等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員工將辦理完畢的《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綜合部核準并備存,同時結算工資;

  審批權限:經理級以上員工(含經理級)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綜合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辭退、勸退

  因某種原因,公司認為該員工不再適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勸退或辭退者由部門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并報綜合部核批。

  被辭退、勸退員工持《辭退/勸退通知書》到綜合部辦理離職手續,員工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清單》后報綜合部核準并備存。

  綜合部根據《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結算工資和獎金;

  審批權限:經理以上級員工(含經理級)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綜合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除名/開除

  因觸犯法律或違反公司規定而受到處分者,由部門將其材料匯總送綜合部,綜合部負責人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后由綜合部通知其本人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參照辭退/勸退人員離職程序。(如違反公司規定造成損失的`可扣發工資和獎金,嚴重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自動離職

  員工未經批準離職稱為自動離職。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員工未履行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并逐年累加。公司有權不發工資和獎金等,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情況,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補償的權利。

  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需聘用臨時人員時,需提前10天填寫崗位需求申請表,經上級主管批準后,送綜合部備案,綜合部憑此表招聘。

  臨時人員到崗時,須到綜合部提交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并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存查。

  臨時員工在職期間,除工傷例外,其請假一律不發工資。

  對經管財務、有價證劵、倉庫、營銷及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聘用臨時人員。

  臨時人員在工作期間,如不能勝任工作或工作欺瞞,聘用部門應予終止聘用,終止聘用的臨時人員應填寫(離職通知書),經主管審核簽署后,交綜合部作為計發工資的依據。

  臨時員工聘用期滿,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須繼續聘用時,應依程序重新辦理聘用手續,經綜合部核準后方可聘用。

  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5

  目的:為了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范圍:適用于生產車間全體工作人員。

  一、早會制度

  1、員工每天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

  車間開早會,不得遲到、早退。

  2、員工在開早會時須站立端正,認真聽主任或班長的講話,不得做一些與早會無關的事項。

  3、各條線的班長每天上班必須提前20分鐘到達車間組織員工準時開早會。

  4、各條線的班長在開早會時必須及時向員工傳達前天的工作情況以及當天的生產計劃,時間應控制在15分鐘。

  5、班長開早會時講話應宏亮有力,多以激勵為主,不得隨意批評和責罵員工。

  二、請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須親自處理,應在2小時前用書面的形式請假,經主任與相關領導簽字后,才屬請假生效,不可代請假或事后請假(如生病無法親自請假,事后必須交醫生證明方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2、杜絕非上班時間私下請假或批假。

  3、員工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次,每天請假不得超過兩人。

  4、員工請假核準權限:(同廠規一致)

  (1)一天以內由班長批準;三天以內由車間主管批準;

  (3)超過三天必須由生產部經理批準;

  (4)連續請假按照累計天數依上述規定辦理。

  三、車間衛生管理制度

  1、車間工作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澡、換衣、理發、不得留長指甲和涂指甲油。

  2、進入車間必須穿戴工作服(無鈕扣,無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頭發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須保持清潔且每天必須更換。

  3、不得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和飾品(如手表,首飾等)帶入車間。

  4、進入車間應洗手消毒,工作過程中按規程洗手;車間內嚴禁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和生產無關的雜物。

  5、車間內嚴禁飲食、吸煙和隨地吐痰。

  6、未經允許非加工人員不得進入加工車間;經有關部門同意后,必須達到加工人員的要求后方可進入。

  7、新參加工作的生產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生產人員患有有礙食品的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或手有外傷等情況,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加工崗位并妥善治療。

  8、車間生產人員和進入車間的.其他有關人員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洗手:

  (1)開始工作之前;

  (2)上廁所以后;

  (3)處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4)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之后;

  (5)在從事操作期間也應勤洗手。

  9、生產車間內接觸食品的設備、工器具、操作臺必須采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應光滑、無凹坑、縫隙。車間內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車間內必須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設備消毒的設施,并保持齊全有效,設施本身及使用過程中不得對食品產生不良影響。

  11、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須按規定進行清潔、消毒(要有記錄)。所用的清潔消毒方法應有效又不影響食品的衛生。用化學方法進行消毒時,檢查消毒劑的配制記錄及使用條件,連續使用的消毒劑,定期檢查其濃度。用熱水消毒時,水溫應達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臺、機械設備、工器具應經常清洗,不得有銹蝕,并保持清潔,經消毒處理后的設備、工器具、操作臺必須再用水徹底沖洗干凈,除去殘留物后方可接觸產品。

  13、生產車間和其它場所的廢棄物,必須隨時清除,并及時清理出廠,廢棄物存放的容器及場地應及時清洗消毒。

  14、車間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須經健康檢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15、同一生產現場內不得同時生產兩種類別的產品,也不得同時加工影響車間衛生或產品質量的副產品。

  16、車間內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將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裝填產品,任何時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誤入生產線造成質量事故。清洗車間時,必須移開或遮蔽好生產線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7、每天工作結束后(或必要時),必須徹底清洗加工場地的地面、墻壁、排水溝,必要時進行消毒。

  18、生產車間和其他有關工作場地內應保持清潔,不得堆放雜物,地面不得出現大規模的積水現象,生產中的廢棄物應隨時清理和清除。

  19、車間內的更衣室、掛靴間、洗手消毒間等,應經常進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潔。

  20、車間周圍應定期或必要時進行除蟲滅害,以防止害蟲滋生,車間使用殺蟲劑時,不得污染食品,并盡量避免污染設備,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殺蟲劑后應徹底清洗干凈,除去殘留藥劑。

  21、廠房、設備、排水系統、廢物排放系統和其他機械設施,必須保持良好狀態。在正常情況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修。車間應做到整潔、空氣新鮮。無明顯水汽、積水。

  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為了規范人事手續檔案,使各項工作做到有據可依,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內部所有員工(包括日后駐外員工)。

  三、入職規定

  1、新入職人員必須填寫員工基本情況登記表;

  2、新入職人員上崗前,上交身份證復印件2張、照片1寸、2寸各2張、學歷復印件1份,作為人員基本檔案;

  3、新入職人員必須經各部門負責人面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行政人員、主管級人員經部門負責人面試后,需經人力資源行政副總面試后方可上崗。

  5、入職流程

  6、新入職員工第一天工作流程

  四、離職規定

  1、辭職員工必須提前填寫辭職申請表;

  2、主管級、行政人員、關鍵崗位提前1個月寫辭職申請;

  3、非關鍵崗位提前15天寫辭職申請;

  4、離職流程:

  五、其它規定

  1、未按正常手續離職的員工,公司將按解聘處理。

  2、如自動提出離職,離開公司半年后,該人員有意再進入公司,經公司考察后方可再次錄用;

  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員工的入職、轉正及離職管理程序,確保公司和員工的正當權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三、入職管理

  (一)入職前提

  凡通過公司初試、復試和雙方確認崗位及職務者,按公司明確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準時到達公司者,予以正式辦理入職手續。

  (二)入職手續辦理

  1、新員工入職時填寫《新員工入職登記表》、《員工社會保險審批表》并向人力資源部提供以下有關證明文件: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新版身份證需復印正面及反面)。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相關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紙版1寸白底彩色照片3張。

  (5)興業銀行卡1張(需正面復印且手抄簽字)。

  (5)原單位的離職證明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明原件1份。

  注:以上原件只用于審核,審核后發還本人。

  2、到人力資源部錄入考勤指紋、領取企業郵箱及辦公用品,特殊崗位員工領取工作牌、工作制服等。

  3、新員工入職一月內公司將與之簽署《勞動合同》及《保密協議》,如員工本人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或員工本人不進行簽訂致使勞動合同拖延簽訂的,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4、公司將于每月15日統一為新入職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除國家規定繳納保險外,公司會為特殊崗位員工繳納意外傷害險,因個人未提供材料影響社保繳納者,公司不予補繳也不承擔相關責任。

  (三)新員工入職培訓

  1、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新員工入職必須經過公司制度培訓與工作技能培訓。

  2、用人部門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到崗引導、崗前培訓及崗位分配。

  四、轉正管理

  新員工入職后即開始試用期,考核合格者轉為公司正式員工,轉正后享受公司正式員工的薪資及福利待遇。

  (一)考核標準

  1、責任心:著重考核員工能否主動跟進工作事項及承擔額外工作,承擔責任與否。

  2、紀律性:根據員工考核期內的出勤紀錄(包括:遲到、早退、事假及病假標準界定)。

  3、主動性:著重考核員工能否按要求及時創造條件、主動地完成工作。

  4、協作性:著重考核員工能否與不同崗位員工合作,共同完成目標。

  5、理解力:著重考核員工能否理解上級指示,接受新概念及良好的溝通能力。

  6、判斷力:著重考核員工對行業及工作的預見性及前瞻性。

  7、創新力:著重考核員工自主學習能力及創新意識。

  8、工作效率:著重考核員工能否準時及有效完成直接上級所指派工作。

  9、工作質量:著重考核員工的能否按照要求、保質保量的完成任務。

  10、工作飽和:著重考核員工能否恰如其分地把工作做好。

  (二)轉正辦理流程

  員工試用期到期3日前,待轉正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填寫《新員工轉正自評表》、《新員工轉正考核表》及《員工轉正審批表》,用人部門相關領導根據試用期員工表現簽署意見并評分,待轉正員工自領取表格2日內需完成填寫并交至人力資源部,完成審批后人力資源部以郵件形式告知轉正審核結果;審批后的《新員工轉正自評表》、《新員工轉正考核表》及《員工轉正審批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三)轉正類型

  1、如期轉正:按入職約定時間轉正。

  2、提前轉正:對于試用期間表現異常突出、經領導推薦、工作能力認定或因突出貢獻而記小功的人員可以提前轉正。

  3、延期轉正:試用期請假或者考核不合格者,需延長試用期,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注:試用期內請假者,需延長同等天數的試用期后方可申請轉正。

  五、調崗管理

  公司員工可根據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申請調整其工作崗位和職務,考核合格者批準調動。

  (一)調崗類型

  1、晉職:在原工作崗位表現異常突出、經領導推薦、工作能力得到認定,可申請晉職。

  2、降職:在崗位上工作不努力,思想作風差,工作成績不佳,或缺乏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因架構調整應予以轉任、不服從工作安排、公司機構精簡。(降職員工在原崗位已是最低級別時,做調崗或辭退處理)。

  3、平級調動:公司因業務發展或崗位需要,對在崗職工進行調動。

  4、請假頂替崗位:因為員工病、事、產等假期,工作需要別人頂替,可申請調崗。

  (二)調崗流程

  如各部門內員工準備被調動,該員工直屬上級應將調動人員情況與人力資源部溝通確認后,該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調崗申請表》;按流程審批,人力資源部以郵

  件形式告知審核結果;審批后的'《調崗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三)調崗方式

  1、個人申請:員工根據自身工作需要,且符合調崗標準可主動申請。

  2、部門推薦:部門領導根據工作安排及員工表現可推薦。

  注:因調崗產生薪資變化的,需同時填寫《調薪申請表》。

  六、離職管理

  (一)離職類型

  1、辭職:指員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2、辭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與員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因員工過失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①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③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⑦ 員工未申請辭職或辭職申請未經批準或未按公司要求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開公司工作崗位。

  ⑧ 公司其他制度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非員工過失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④因生產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需裁減人員的。

  ⑤合同到期不續簽,提前三十日通知,審批權限及流程同辭職審批權限相同,批準后,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及相應離職手續。

  (二)離職流程辦理

  1、員工提出辭職:

  離職員工應提前 30 天(試用期員工提前 3 天)向所在部門提交辭職申請,部門經理要在知悉當日通知人力資源部,溝通確認意見后,由離職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職審批表》、《員工離職工作交接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提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

  2、公司辭退

  辭退員工用人部門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書面辭退意見,并對不符合工作要求情況進行詳細說明,審批權限及流程同辭職審批權限相同,批準后,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及相應離職手續。

  3、離職員工需持《員工離職工作交接表》、《員工離職審批表》到相關部門辦理離職手續,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完成流程后交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后為員工開具《離職證明》,并于 15 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完調轉社保等手續。

  4、離職員工的直接上級負責監督離職員工工作交接情況。

  注:員工離職,部門經理要在知悉當日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在當日根據情況通知相關部門,凍結該員工信息訪問的系統權限等。若因通知不及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關部門承擔責任。

  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8

  一、辭退管理

  1、辭退:是指對不適合店鋪發展或嚴重違反店鋪規章制度的員工依法進行的勸退,包括試用期內辭退及轉正后辭退。店鋪對被辭退員工按其薪資標準與實際出勤天數正常進行薪資結算。

  2、辭退程序

  被辭退員工需填寫《員工入(離)職審批表》,辦理離職手續,用人部門要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被辭退員工待各項工作審查及交接手續完畢后方可離職。

  二、開除管理

  1、開除:是指對嚴重違反店鋪規章制度的員工給予強行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罰。

  2、開除程序

  (1)開除員工,店長報告上級批準后讓其辦理相關手續。

  (2)被開除員工需填寫《員工入(離)職審批表》,店長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被開除員工待各項工作審查及交接手續完畢后方可離職。

  三、自愿辭職

  1、店鋪與員工之間無論哪一方提出終止工作關系,都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試用期的通知期為一天),因違紀被開除者和被辭退者除外。

  2、辭職員工應由店長審批。

  3、員工辭職申請獲準后,方可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需填寫《員工入(離)職審批表》,部門主管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

  5、在所有離職手續辦妥后,辭職員工方可在店鋪規定日期領取工資。

  四、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員工離職獲批

  向店長或指定人員移交工作及工作物品

  向宿舍長退還臥具

  向店長退還工服、宿舍鑰匙、店鋪鑰匙、自行車等物品

  店長審定

  清算領、借款手續、核對扣款

  規定期限內領取工資

  若不退換臥具、工服則按進價從工資扣除

  1、移交的物品種類

  (1)店鋪的文件資料(包括電子版)

  (2)店鋪的有關資料

  (3)店鋪用品

  (4)工服、鑰匙

  (5)店鋪分配給其使用的屬于公司的財物

  (6)宿舍使用的臥具

  六、工資結算

  1、辭職員工領取工資截止日期為正式離職日期

  2、辭職員工結算款項

  (1)結算工資

  (2)須扣除以下款項:

  ①員工拖欠未付的店鋪借款、罰金、宿舍費

  ②原承諾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

  (3)遺失的店鋪任何財物將作價酌情賠償

  八、辭職、辭退、開除的管理要求

  1、店鋪不應違反程序,隨意辭退或開除員工。任何類型的'離職行為(辭職、辭退、開除)與處理程序,均須按規定進行

  2、店鋪開除的員工,其他店鋪不允許再錄用

  3、不辦理辭職手續就離職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店鋪有權扣發當月工資并給予除名處理

  4、店長辭職或調動離職,離店交接要有財務人員的離職審計記錄

  店鋪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內容

  1、遲到:上班時間應到而未到崗者;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3、曠工:未經領導批準離而不到崗者。

  4、病事假:因生病或有事者。

  5、串崗:不在規定崗位工作

  6、脫崗:不在工作崗位工作。

  (二)考勤須知

  1、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脫崗、串崗等現象的員工,應進行教育并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2、對曠工者,應作除名處理

  3、除公休外,店鋪員工出滿勤者享受店鋪給予的全勤獎200元。

  (三)考勤處罰

  1)員工遲到或早退,串崗或脫崗(30分鐘以內),執行食品衛生安全獎罰制度。

  2)當月遲到或早退兩次以上(含兩次),除執行食品安全獎罰制度外,即扣發當月全勤獎。

  3)當月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一次,除執行食品安全獎罰制度外,即扣發當月全勤獎。

  4)當月曠工除扣發3天工資外,再扣發當月全勤獎。

  5)當月員工因個人原因(如重大差錯、事故、不服從上級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開除者一律扣除全勤獎。

  (四)考勤統計

  1、店鋪考勤員由外場領班以上管理人員擔任。

  2、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在考勤機上按指紋。

  3、考勤管理員每月14日上報店長考勤記錄,作為工資扣款依據。

  (五)考勤員職責

  1、按規定認真、及時、準確地記錄考勤

  2、如實反映本店鋪考勤中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考勤記錄憑證并存檔

  4、記錄時使用考勤符號

  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9

  第一、新員工入職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新員工必須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填寫入(離)職審批表

  2、要求相貌端莊、清秀,面部無缺陷,口齒清晰,反應靈敏

  3、身體健康無殘疾,無癲癇,無肺結核、甲肝、乙肝、傷寒等傳染病或皮膚病

  4、有推薦人者優先錄用

  5、所有財務人員(收銀員、出納、會計、倉管、采購員)、值夜都必須在入職時提供當地戶籍人員提供的《擔保證明》,并由店長進行家訪,核對《擔保證明》的真實性并了解提供擔保人員的情況。

  6、由店長安排交納相關押金并領取工服、工牌;員工憑押金收據到宿舍長處領取臥具

  7、店長介紹店鋪情況,安排入職培訓和崗前培訓

  第二、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試用期一般為一個月(店長為三個月,廚師長及領班為兩個月)。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考試成績、技能水平及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店長決定新員工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是解聘

  (2)試用期間工資按標準執行

  2、試用期培訓

  (1)店鋪必須安排新員工培訓,并在員工轉正前進行考試

  (2)店鋪需確定新員工的輔導老師(一個月),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系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為:一帶一,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

  3、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員工,經部門主管推薦店長批準提前轉正。

  (2)對違紀違規、造成責任事故或暫時勝任不了工作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

  (4)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的員工,原則上解除聘用

  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10

  1.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員工管理,規范招聘、錄用、入職、試用期考核、內部崗位變動及員工離職程序,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標準。

  2.適應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辦公室具體負責員工招聘、錄用、入職、試用期考核、內部崗位變動及離職管理;

  3.2各職能部門配合辦公室辦理員工管理相關手續。

  4.工作要求:

  4.1員工招聘

  4.1.1用人需求部門根據本部門發展的需要,結合部門人員編制提出年度(或臨時)用人計劃,填寫用人需求表送辦公室。

  4.1.2辦公室根據企業戰略發展規劃,結合各部門的用人需求,編制企業年度人才需求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4.1.3對于臨時招聘,由需求部門填寫用人申請,報總經理審批后送辦公室實施。

  4.1.4辦公室根據經總經理批準后的人才需求計劃或用人申請,向外發布招聘信息。

  4.1.5招聘信息發布后,辦公室依據報名條件規定收集報名資料,并進行初步篩選,審核應聘人員資格與招聘要求是否符合以及提供材料的可靠性。

  4.1.6辦公室根據審核篩選,確定初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并組織需求部門及有關人員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并填寫《面試評價表》。

  4.1.7所有應聘人員面試結束后,辦公室會同需求部門確定最終面試結果。

  4.2員工錄用

  辦公室將應聘人員的最終面試結果報總經理審批,確定最終錄用人員并通知申請部門。

  4.3入職報到

  4.3.1對于被公司確定正式聘用的求職者,由辦公室發出《錄用通知書》或以其它方式通知被錄用人攜帶有關證件來公司報到。新員工報到時須向辦公室提供以下有關證明文件:

  A.本人身份證、戶口證明、最高學歷證明、職稱證明、技術等級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B.前工作單位離職證明或前工作單位地址、電話號碼、聯系人姓名等資料。

  4.3.2被錄用人應按辦公室指定時間報到及辦理入職手續。如在發出正式錄用通知3天內不報到,辦公室可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期報到)。考勤記錄從新員工正式報到之日起開始。

  4.3.3新員工交付有關證明文件后,須填寫《個人信息采集表》,連同經過公司領導審核批準的《應聘人員登記表》一起交由辦公室為新員工建立個人檔案。

  4.3.4辦公室為新員工配發辦公用品或相應的工作用品。

  4.3.5由辦公室通知用人部門做好相應的工作安排。新員工第一天到崗,部門負責人應負責將新員工介紹給部門同事,辦公室負責將新員工介紹給公司同事,并領其熟悉公司環境,并作相關的入職培訓。

  4.3.6辦公室將新入職人員的工資待遇通過給財務部,作為計發工資的依據。

  4.4新員工培訓

  新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后,必要時,由辦公室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培訓,職前培訓分為入司培訓和崗前實習兩個階段,期限為三個月。培訓期間新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項任務,接受公司和部門領導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將延長試用期或不予錄用。

  4.4.1入司培訓

  A.培訓目的:使新員工在最短時間內了解公司歷史背景、發展現狀、前景規劃、規章制度及公司文化等;幫助新員工確定自己的人生規劃,明確自己在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加強新老員工、新員工與新員工之間的溝通等。

  B.培訓形式:以授課為主,結合座談、討論、參觀、錄像教學及豐富多彩的戶外培訓。

  C.培訓內容:公司歷史、行業前景、產品介紹、生產運作、公司文化、管理制度及職業規劃等。

  D.培訓考核:辦公室將根據新員工的出勤情況、日常表現、培訓考核、培訓總結等項目進行綜合考評。

  4.4.2崗前實習

  A.實習目的:使新員工從工作流程運作的角度和公司整體生產的角度系統的了解部門的`情況;對公司的生產及管理流程增加一些直觀的感性認識;學習公司目前的生產及管理經驗,增強自身的實踐能力。

  B.實習主管部門:新員在入司培訓完后,各用人部門負責崗前實習期間新員工的管理,并按公司相關規定做好日常考核記錄。

  C.實習考核:部門負責人將根據新員工的實習態度、學習能力、學習成績、協作能力、人際交往能力等項目進行綜合考評。

  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聘用員工的入職、試用、轉正、晉升、調任及離職手續辦

  理的管理工作。

  第二條目的

  規范公司人員流動管理工作,明確員工入職、試用、轉正、晉升、調任及離職程序,保證公司內部人力資源管理運作順暢。

  第二章入職和崗前培訓

  第三條被錄用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公司報到。如在發出錄用通知7天內不能正常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可延期報到。第四條新員工報到時,應向人事行政部送交以下證件: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一寸近期彩色照片2張;

  4、與上一單位的離職證明(管理層提供);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專業人員和司機提供);

  6、如職位特殊,需辦理擔保手續,人事行政部將另行通知。

  人事行政部檢查入職人員證件是否真實及齊備,以上證件原件公司驗證后退還本人,證件齊備且真實者按正常程序辦理入職手續,證件不齊備者,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確認后可先辦理入職手續,并要求員工在一周內補齊證件,如故意拖延時間拒交者,取消入職資格。

  第五條人事行政部應為新入職員工建立員工檔案,并將簡歷、照片、相關證件證書復印件等材料歸入員工檔案,同時應于新員工報到當日將新入職員工資料錄入公司員工信息庫。

  第六條入職當天,人事行政部為新員工錄入指紋,用人部門為新員工確認工作崗位。第七條人事行政部負責為新進員工安排入職引導人,帶領熟悉環境,介紹部門情況和部門人員,并向其發放相關的辦公用品。

  第八條凡被公司錄用的新進人員,均須進行崗前培訓,具體培訓分工為:

  1、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司企業文化、規章制度等方面及公共課程的培訓。

  2、用人部門負責工作職責、崗位要求、產品知識、專業技能以及工作流程的培訓。

  人事行政部對員工的入職培訓各個版塊進行跟進和監督,關注員工入職后的心里動態。

  第九條自入職之日起工作不滿七個工作日離職(包括辭職、自動離職)或因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被公司解聘者,均不計發薪資報酬。

  第十條公司提倡正直誠實,并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公司將立即與員工解除試用或聘用關系,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章試用

  第十一條根據崗位工作性質,新入職員工在轉正成為公司正式員工之前,須經過1

  至3個月的試用期,按其工作表現可以提前轉正或延后正式聘用。第十二條如無須試用之員工必須經總經理特批。

  第十三條試用期結束前一周,人事行政部負責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培訓效果測評,并結合用人部門進行業務考核。

  第十四條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內決定辭職,可提出辭職申請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如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不符合崗位任職要求,公司有權隨時與其解除試用關系。

  第十五條試用期員工享有試用期工資待遇,轉正之后享有正式員工工資待遇。

  第四章轉正

  第十六條新入職員工試用期滿,提前一天填寫《試用期員工轉正申請表》,直接上級填寫考核意見,交人事行政部復核,最終遞交總經理審批簽字,同時人事行政部安排轉正面談,轉正面談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用人部門負責人及總經理共同進行。

  第十七條試用期內表現良好,符合崗位任職要求,按期轉正;試用期內表現優秀,業績突出者,提前轉正;對轉正考核不合格的員工,視工作情況延長試用期,延后轉正或直接辭退。

  第十八條轉正員工薪資結算辦法:以轉正日期為分界點,當月第一天至轉正之日的工資按試用薪資標準計算,轉正之日至當月最后一天的工資按轉正后薪資標準計算。

  第五章晉升

  第十九條為員工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及獎勵先進、選拔賢能,并在公司內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晉升是指公司對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給予工資的晉級或職務的.升遷。

  第二十條公司員工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者,均可成為被晉升的對象,晉升途徑分為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公司提名,對員工的晉升應當嚴格要求,公平對待。

  公平、考核公正、信息公開,部門負責人和人事行政部負責對員工晉升的考核,總經理最終簽批。

  第二十二條非管理層職位至少要任職2年以上方可晉升到下一職位,管理層職位至少要任職3年以上方可晉升到下一職位。員工晉升,應以各部門編制崗位及人數為基準,遇有缺額時始得辦理。

  第二十三條所有晉升以績效考核成績為依據,特殊晉升需總經理審批,具體晉升條件:

  1、所有晉升必須在本職崗位至少連續工作1年以上(不含試用期);

  2、品行良好,對公司的忠誠度以及持久貢獻性;

  3、嚴格遵守公司相關制度,無明顯違規違紀行為;

  4、業績突出或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采納,并產生重大經濟效益的;

  5、有其它重大突出貢獻,經公司討論認定應當給予晉升嘉獎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行為者不能參與晉升:

  1、一年內違反公司各類規章制度次數達到8次(包含)以上者;

  2、一年內有過重大工作失誤者;

  3、已通過其他途徑或方式得到晉升者。

  第六章調任

  第二十五條為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科學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資源和加強員工隊伍建設,公司根據具體情況將合適的員工及時調整到合適的工作崗位,公司重視每個員工的價值,在人事調任方面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做法。

  第二十六條非管理層員工的調任,由部門負責人提名,人事行政部核準,總經理審批;管理層員工的調任,由總經理直接提名。

  第二十七條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和工作地點,被調動員工如無正當理由借口推遲,公司將對員工進行待崗處理,嚴重者將做辭退處理。

  第二十八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管理層員工應與2日內,非管理層員工應與1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被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之前,其所譴職務可由其直屬領導暫代理。

  第二十九條由員工本人提出調動的,需先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提出調動方案后,經調出部門經理和調入部門經理簽字同意,而后按審批權限逐級報批。

  第七章離職

  第三十條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提前3天提出申請,正式員工離職分為管理層員工和非管理層員工兩種情況,管理層員工(包括店長、店長助理、部門經理等職位員工)離職需提前6個月提出申請,非管理層員工(包括營業員、電腦員、業務員、司機、維修工、理貨員、送貨員、辦公室等相關職位員工)離職需提前3個月提出申請。正式員工未按以上規定離職,需支付相應的在崗培訓費。

  第三十一條辭職申請未予批準前,應繼續正常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因合同終止不再續約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三十二條離職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做好工作交接和資產移交,并向所屬部門和人事行政部提交《工作交接清單》和《資產移交清單》,方可到財務部核算工資并辦理正式離職手續,擅自離開者,視為自動放棄工資并承擔對公司造成的相應損失。

  第三十三條離職員工薪資結算辦法:每月發薪日統一結算。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修改權和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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