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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管理制度

時間:2023-03-16 14:30:1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保安管理制度(精選22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安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安管理制度(精選22篇)

  保安管理制度 篇1

  (一)總則

  第一條為使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保障公司的財產安全,特制定本保安制度。

  第二條保安人員的服勤,代表本公司執行職務,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三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服勤時間,由保安課訂定呈準公布實施。

  第四條保安人員的職責規定如下:

  1、工廠及辦公處所各種事故之預防,警戒及廠區(房)巡邏事項。

  2、工廠及辦公處所突發事故之應急措施。

  3、進出工廠及辦公處所的外賓及員工之管制,聯絡登記事項。

  4、進出工廠車輛的管制事項。

  5、進出工廠物品的查驗及放行。

  6、防止竊盜,協助維持工廠及辦公處所秩序。

  7、其他交辦事項的處理。

  第五條保安人員除前條各項職責外應恪守本公司一切規定,尤應嚴遵下列守則:

  1、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

  2、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于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4、服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置,并立即報告上級。

  5、服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閱讀書報、睡覺等失職情事。

  6、應熟記廠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籬墻等有缺損時,應即建議廠務單位處理。

  7、應管制入廠人、物、車輛,對未掛識別證或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并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工廠需料外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

  8、應遵照巡邏路線按時或不定時巡邏工廠各處。

  9、交換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并將服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列)入"保安日志簿",檢附有關資料逐日分呈廠單位及保安課核閱。

  (二)人員管制

  第六條輔導員工遵守各項規定,并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工廠及辦公處所秩序。

  第七條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卡紀錄。

  第八條員工在勤務中因公或事(病)假離廠時,應切實查驗公出申請書或請假記錄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單或到工卡上記錄離廠,回廠時間以備查考。

  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之核準權責由各廠訂定列表送保安室執行。

  經副理以上人員由保安登記進出。

  第九條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第十條外界來賓到廠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的營業、采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保安室辦理入廠手續,發給來賓證,并聯絡有關單位接待。非經廠單位人員接待,不得任其進入廠區。

  第十一條協力廠商長期派駐工廠人員,得憑廠務單位發給之識別證進出工廠。

  第十二條假日加班人員或因事需進廠者,應憑廠務單位所送之名單核對相符后,準予進廠。但本廠課長(含副課長)以上人員得于登記后進廠。

  第十三條公司或其他各廠同仁得憑識別證辦理登記后進廠。

  第十四條廠內住宿人員,在勤務時間外,憑住宿證進出工廠,但夜間不按規定時間出入廠者,應即通知舍監室處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條物品放行應憑核準的'放行單核對無誤始得放行。

  經保安簽認后之放行單由保安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類(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資產、廢料、機械設備等)及授權核準人員由各廠訂定列表送保安室執行。

  第十六條各協力廠商交貨時所隨帶他家廠商物品的運出,在進廠時先由保安人員查驗登記于離廠時再經保安人員依原登記查對符合后始予放行。

  第十七條離廠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處理:

  1。記錄攜帶人所屬單位、姓名、時間、地點。

  2。由攜帶者親書理由,注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3。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處理。

  第十八條廠內住宿人員攜帶人個物品出廠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1。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舍監室開立之放行單放行。

  2。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

  第十九條本公司員工及一般外賓不準攜帶照相機進廠,遇有特殊情況,如參觀、訪問或外籍人員攜帶照相機者,應按廠單位主管所示處理。

  第二十條同仁進入工廠上班不準攜帶與本公司產品相似的產品,廠內住宿人員如因需要,經廠務單位開立證明單者(注明品種、型號)準予攜帶進廠。但攜帶出廠者,應憑廠務單位開立的物品放行單,經查驗無誤后放行。

  (四)車輛管制

  第二十一條本廠各型車輛(汽車、機車)出廠憑廠單位的核派單放行。

  第二十二條外賓車輛進入工廠,除隨車人員按本準則第十條及第十一條辦理外,依下列所定處理:

  1、持有證明來廠交貨或提貨之車輛,準予駛入廠區內有關處所。

  2、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之營業、采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第二十三條公司或其他各廠車輛進廠,除隨車人員按本準則第十三條處理外,應依第二十二條規定所處理。

  第二十四條進出工廠車輛應一律檢查,進廠車輛當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出廠車輛載有貨物時,應憑放行單查驗無誤后放行。

  (五)緊急事件之處理

  第二十五條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處理。

  第二十六條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1、判斷情況若尚可鎮壓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上級及通知廠務單位。

  2、判斷事故無法鎮壓,應急速通報有關單位。

  3、日間災害急報有關主管,夜間災害急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難單位。

  第二十七條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廠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主管。

  六)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補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條本準則經呈奉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保安隊長每天的工作詳細職責

  1、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管理全隊的各項工作。

  2、做好隊員的思想工作。要關心愛護隊員,了解隊員的思想、工作、家庭等的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做到政治上關心,思想上信任,工作上教導,生活上體貼。

  3、不斷提高隊員的業務素質。要有計劃的組織隊員學習業務,檢查督促隊員管好、用好裝備和消防器材,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4、加強與客戶保衛部門的聯系。要與客戶保衛部門保持密切的聯系,交換工作情況,熟悉客戶單位周圍的社會治安情況,從進駐單位的實際出發,及時提出保安工作的建議和要求,以保障客戶安全,維護客戶利益。

  5、認真做好考勤工作。要貫徹公司提出的"從嚴治隊"的要求,及時、準確填報公司印發的考勤報表,并于當月25日前開展分隊會議,及時總結當月工作情況和計劃下月的工作目標。

  6、組織責任區內的工作。要根據公司宗旨和保安服務的合同事項,組織好責任內的守護,巡邏等工作,維護責任區安全,妥善處理各種糾紛和案件。

  7、做好領班思想工作。根據其情節輕重進行處理保安領班的失職行為,造成后果的報公司保安部門處理。

  保安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為了進一步加強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落實崗位責任,提高保安人員工作的積極性與責任感,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考勤管理

  第一條公司上班時間根據各部門相應工作安排和值班時間進行考勤。

  第二條職員上下班須各考勤一次。因故未能正常考勤的,須申明原因并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報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條職員不得要求他人代為刷卡,或替他人刷卡。每發現一次,各罰款100元,并通報批評。遲到一次罰款10元,遲到超過1個小時按曠工處理,扣罰當時令工資,一月累計遲到6次以上多處100元罰款,并處記小過一次。早退處10元一次罰款,一月累計早退6次以上多處100元罰款并記小過一次。若因特殊情況需提早離崗,須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考勤注明原因,則不受處罰。

  第四條公司規定,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一)無故缺勤一個小時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一個工作日內沒有到部門負責人處說明原因或原因未獲批準;

  (二)請假未獲批準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續假未獲批準)視同無故缺勤;

  (三)以虛假理由請假獲批準而不上班的。

  第五條一個月曠工兩次記小過一次,曠工五次記大過一次,連續曠工超過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十天,作過失性辭退處理,公司不負擔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條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半天至一天的,須先向部門負責人申請,需請假1—3天的直接向總經理申請,說明原因和期限,并且理由必須符合事實,若以續假理由請假的作200元罰款,并記小過一次。

  四、考評細則

  1、保安人員每月的績效考核獎金定額為300元,績效考核總分定為20分,每扣1分等同于扣除績效獎金15元。

  2、違反績效考評的相關條款,如果無法確認具體的責任人或班組,將按以下扣分標準扣除當班全體保安員的考核分或該廠區保安全體人員的考核分。

  3、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1分。

  3.1上班時間閱讀書報、玩弄手機,情節輕微者;

  3.2形象儀表不合體者(執勤時未按規定著保安制服、戴執勤帽、扎武裝帶、佩戴領帶等)

  3.3執勤時站姿或坐姿不端者;

  3.4下班前未將崗位衛生清掃干凈者;

  3.5開會或培訓遲者(含請假者);

  3.6執勤時跟員工聊天者;

  3.7沒有按規定報崗者;

  3.8帶班隊長未盡監管職責,導致一個自然月內,本隊隊員上班散漫的'事件被上級領導檢舉二次,當班班長負監管不到位的責任;

  3.9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4、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2分:

  4.1門禁管理不到位(私自放員工外出、違反考勤制度未按規定記錄、未按規定對外出車輛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員工未戴廠證進廠未按規定記錄等);

  4.2本隊隊員發生巡邏簽到作弊或未按規定路線與時間巡查、上班睡覺等情形;非值班隊長本人檢舉,當班隊長按此條款處分;

  4.3開會或培訓未請假缺席者;

  4.4因檢查不到位,消防隱患未及時發現尚未造成事故者;

  4.5生產部門下班后,未在第一時間對所轄區域的水電管制進行檢查者;

  4.6未經批準,擅自找人頂班者;

  4.8上級交待的事項,執行不到位或根本未執行者;

  4.9接班遲到或擅離崗位交接班者;

  4.10值班時間戴耳塞聽音樂者;

  4.11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5、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5分:

  5.1不服從領導安排,頂撞上司者;

  5.2巡邏簽到作弊或未按規定路線與時間巡查,一個自然月內出現第二次(含二次)以上者,當班班長連帶處分;

  5.3公司發生盜竊事故損失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5.4因檢查不到位,消防隱患未及時發現導致消防事故情節較輕者;

  5.5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6、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10分:

  6.1上班時間睡覺者(一個自然月內出現二次以上予以開除);

  6.2臨近上班喝酒或上班時間喝酒者;

  6.3無正當理由,上班時間擅離崗位者;

  6.4公司發生盜竊事故,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6.5保安巡查未及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導致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損失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6.6保安副隊長未按規定要求檢查消防器材者;

  6.7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7、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20分:

  7.1公司發生嚴重偷竊案件,損失金額達3000元以上,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7.2因保安管理工作出現疏忽,導致發生重大消防事故,損失金額達3000元以上,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7.3遇到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臨陣逃脫或坐視不管者;

  7.4發現異常情況,隱瞞不報,故意包庇者,導致公司財產損失者(嚴重者開除);

  7.5其他因個人工作疏忽而造成的嚴重事故,扣績效分并處按廠規處罰;

  7.6監守自盜者,并處開除;

  7.7遇到上級領導夜間查崗,利用手機或對講機報信者;如屬值班隊長違反此條款,作降職處理;

  五、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并執行。

  保安管理制度 篇3

  1、所有保安員必須全部參加軍訓和消防訓練。

  2、培訓內容

  (1)公安部及省市有關保安服務行業規定。

  (2)保安手冊及《治安處罰條例》。

  (3)員工手冊及管理制度。

  (4)軍訓,消防訓練。

  (5)消防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6)軍事化的內務管理。

  (7)其他相關科目。

  3、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的進行培訓。

  4、保安員必須在試用期內學完培訓內容,能夠熟記各自崗位職責及規程,能夠熟悉公司有關規定。

  5、要求全體保安員認真參加培訓,填寫《培訓記錄》。考核成績做為評優晉級的成績之一。

  6、培訓時間每周不得少于一次,每次不得少一小時,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7、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需向隊長請假,無故不參加或遲到15分以上者按礦工處理。

  8、培訓考試不合格按降職和辭退處理。

  9、保安培訓考核隊長負責實施。

  保安管理制度 篇4

  1、人員組織

  專職安全護衛人員,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負責,體態良好,有吃苦奉獻精神和甘當保姆的意識;

  接受過安全護衛或相關訓練,訓練有素,掌握基本安全護衛技能,并定期進行安全防范學習,增強安全防范能力;

  熟悉小區環境,熟悉物業管理及有關法律法規,能恰當的處理和應對小區護衛工作;思想品質好,作風正派,熱愛安全護衛工作,無不良記錄;

  安全護衛人員配備對講裝置和其他必備的安全護衛工具;

  當班時佩戴統一標志和執勤工號,穿戴統一制服,工具佩戴規范,儀容儀表規范整齊;

  上崗時精神振作,舉止應文明,姿態良好,大方、得體,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在執勤時不吸煙、吃零食, 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不彎腰駝背,前傾后靠;

  講普通話,可以進行簡單英語會話;

  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記錄。

  2、門衛

  參照《門衛制度》執行。

  各出入口24小時有值班看守,主出入口至少有2人駐守,其余出入口至少有一人值守;按照委托合同要求進行進出車輛管理、訪客登記,謝絕業主拒絕訪問人員和未經業主委員會批準的.商販入內,大件物品搬出實行登記,實施交通指揮交通疏導等工作。

  3、巡邏

  參照《小區保安人員巡邏檢查制度》執行。

  白天巡邏次數不少于6次,夜間巡邏次數不少于8次,重點部位、重點時間以及特殊情況加強巡邏;每組巡邏人員不少于2人,并排或列隊巡邏,規范整齊;及時發現和處理不安全隱患;接受業主(使用人)投訴和求助;回答用戶的詢問;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及時報告警方與管理服務中心,必要時采取正當防衛,防止事態擴大,協助保護現場和證據;安全巡邏有記錄有檢查。

  4、緊急事故反應

  參照《突發事件處理制度》執行。

  制定緊急事故處理預案,至少包括:火災、爆炸、地震、炸彈恐嚇、安全疏散以及電梯應急等;

  有緊急事件救護組織,并始終處于緊急事故反應狀態;

  書面描述緊急事故救護組織職責,并讓每位成員了解,周期性地進行反應訓練;

  高層住宅按消防要求組織進行疏散演習;

  對緊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確的反應;盡可能減少破壞和損失程度;

  按照業主或業主委員會的委托組織恢復生活秩序,如:幫助恢復電力供應、搶救財產等。

  5、其他防范措施

  設有業主(使用人)求助與報警電話,24小時有人值守;

  接到報警信號,確認后管理服務中心應立即派人趕往現場查看,予以恰當的緊急處理;

  涉及人身安全處,設有明顯標志并有防護措施;

  協助有關部門維持小區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

  對小區內外圍邊界、角落、車庫、道路的照明設施加強維護,保持必要的照明;

  建立空置房屋、設備室、垃圾房、雜物房巡查、鑰匙管理及登記備案制度。

  建立訪客登記、車輛登記、值勤與巡邏記錄等資料。

  6、標準與要求

  總體管理服務標準:達到《上海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五級標準。

  應急及突發事件接報后立即趕到現場處理。

  保安員崗前、崗中培訓率達到98%。

  對保安服務的滿意率達到92%以上。

  保安管理制度 篇5

  1、門衛值勤、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門衛人員要做到衣著整潔,講究儀表,以禮待人,語言文明。嚴禁在值班室內大撲克、下棋。嚴禁門衛以外人員進入值班室內看報、閑談。

  3、嚴格執行來訪客人的.登記,非本單位人員、車輛登記要嚴格手續;無合法身份證件人員要與單位內部要關人員、部門聯系 ,經同意后方能進入單位內部;同時要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工作,對有明顯標志的車輛(如;警車、工商、稅務、供電)等公務車輛可免于登記,提供進入單位的便利條件。

  4、值勤、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值班時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值班值勤無關的活動。

  5、做好報刊收發工作 ,對電匯、掛號信函要及時登記,通知、交送有關部門和人員。

  6、值勤、值班人員對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有權進行必要的檢查,特別是運貨車輛應嚴格檢查手續,核對貨單,對手續不全或單貨不符的不得放行并及時向單位保衛人員報告;對夜間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應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單位保衛干部,特殊情況可直接撥打公安機關電話報警。

  7、值班、值勤換班交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嚴密交接手續,交代有關未辦事宜,明確事宜要求,落實未辦事宜。

  8、值班、值勤人員要熟悉了解單位帶辦領導姓名和聯系電話。

  9、值班、值勤人員要按時開啟設防單位有關技防設施,技防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單位保衛人員。

  10、值班、值勤人員違反單位門衛管理制度單位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保安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權責

  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總經理核準執行;

  四、值班規定:

  1、各崗位保安應著制服,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理事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記載員工出勤情況;

  4、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志、酗酒、聽收音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監守自盜。

  6、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包括各樓層水、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資,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7、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并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管理部處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門的清潔衛生;

  9、早上7:00打開寫字樓及辦公室大門,晚上12:00鎖賽季寫字樓大門、辦公室大門及通向生產部的小門,于生產部上班前一小時打開生產部的大門;

  10、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處理,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五、門禁制度

  (一)人員進出管理

  1、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審核登記方可進入。

  2、員工上班時間出廠應持管理部開出的《員工外出準行條》,有攜帶物品時,須有負責人檢查,無放行條時,保安有權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記入值班記錄表備底。

  3、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內及宿舍環境衛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垃圾的行為,包括在廠里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4、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批準后的放行條給予放行,并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財物,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征得受訪人同意,并先登記后放訪客進入。

  6、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門保安室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二)車輛進出管理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車輛出入登記表》。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由負責人在《貨物放行條》出廠貨物內容一欄上注明并簽字,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放行條核對,無誤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車輛入廠后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必須下車推行。

  (三)物品進出管理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負責人以上審核,在《貨物放行條》攜帶物件一欄上注明,經核實無誤后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四)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嚴禁進廠的公司員工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4、未經主管核準擅自帶客參觀者;

  5、已經離職者;

  (六)嚴禁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1、人同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廠無放行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符合者;

  3、個來人員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簽核者;

  4、員工上班外出,無《東淳公司上班時間員工外出準行條》、《請假單》者;

  5、員工出廠,攜帶物品,《貨物放行條》上無負責人簽核者;

  6、員工攜帶物品有《貨物放行條》,但物單不符者;

  (七)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并請諒解;

  4、嚴禁有公報私仇、故意刁難等不妥行為;

  六、突發事件的處理

  1、遇火災、水災、臺見等自然災害時應勇于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匯報,如遇臺見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著;

  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系,并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后,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志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并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斗毆等行為時,應協助調解,并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狀況交接

  1、接時交接班,詳細了解上一班次值情況;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4、上級規定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后,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于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并詳細記錄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八、查勤及巡邏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范行為;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于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審查;

  5、查勤內容:

  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志;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

  6、保安巡邏內容:

  員工著并請穿戴及廠證佩帶;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煙、閑聊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志、疏散方向標志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衛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

  九、本制度由管理部門制定、修改、解釋,由總經理批準頒布執行。

  保安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為加強保安宿舍的規范化管理,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現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保安宿舍管理由宿舍管理委員會負責,委員會成員由班長/副班長及隊長/主任組成,負責保安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其具體職責為:

  1、填制入住者名冊,負責來訪登記,并于每月月底前交公司;

  2、負責公物的檢查、保養和維護,落實防火防害對策;

  3、監督入住者遵守規章制度;

  4、負責入住者與公司的溝通聯系;

  第三條:入住者必須為公司保安員,其他因特殊情況需要入住的,入住前須填寫入住申請表,并由公司決定是否批準入住后方可入住。

  第四條:入住者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自覺維護保安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眾道德。

  第五條:入住者必須嚴格遵守下列事項:

  1、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各種公共設備、設施;

  2、保持宿舍的`清潔衛生;

  3、注意節約水電、煤氣;

  4、注意用火安全;

  5、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維護紀律秩序。

  第六條:入住者應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改變宿舍或附設設施的原有形態;

  2、不得在宿舍內進行商業活動或類似的活動;

  3、不得在宿舍內存放或使用危險物品;

  4、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用火或吸煙,自己生火煮飯;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5、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放音樂等,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防礙他人休息;

  6、起床后被子疊放整齊、洗換衣服不得堆積在宿舍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整齊或放入柜內,保持宿舍整潔;

  7、不得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小動物;

  8、宿舍內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與保安員關系及進出時間;

  9、不得在墻壁、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0、愛護清潔,不得隨地吐痰、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在地上,廢物垃圾應放入垃圾筒內;

  11、房間清潔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每天清掃1次)

  12、節約用水用電,人去燈滅,關風扇;

  13、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14、早班人員應于晚上24:00前,中班人員應于凌晨1:30分前回到宿舍就寢,宿舍在凌晨1:30分前必須熄燈(特殊情況除外)。

  15、電話使用要長話短說,不得霸占;

  16、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丟失者責任自負。

  第七條:入住者在發生下列情況時應當向管委會匯報。

  1、建筑物或附屬設施損壞時;

  2、火災、水災或失盜時;

  3、宿舍內出現傳染病患者時;

  4、出現其他需要通報事項時。

  第八條:入住者在下列情況下,必須在3日內退房:

  1、不具備公司員工身份,辭退保安員;

  2、違反規定被公司認為不適宜再住保安宿舍者;

  3、公司出于某種考慮,命令退房者。

  第九條:保安宿舍包括配套設備設施的維護和修繕,原則上由公司承擔。因入住者過失或故意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全額負責。宿舍內的附設設施需要修繕時,由入住者直接向管理員提出申請。入住者不得對宿舍和附設設施進行改裝。

  第十一條:入住者應注意公共個人衛生,保持廚房、沖涼房、食堂、廁所的清潔衛生。

  入住者應積極參加定期大掃除,(每月一次)努力保持宿舍內部清潔。

  入住者應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注意個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的健康檢查,積極配合統一的防疫消毒活動。

  入住者不得在走廊、樓梯、出入口和緊急出口處堆放雜物。應熟練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裝置的使用方法。

  第十二條:凡違反第六條中第一項至第四項的處50元——300元的罰款;凡違反第五項至十五項的處10元——50元的罰款。凡違反規定造成損害的由責任人負責照價賠償,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安管理制度 篇8

  1.0目的

  規范巡查工作,保障廣場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保安隊員的巡查工作。

  3.0職責

  3.1保安隊主管負責監督、檢查巡查工作。

  3.2保安隊領班負責巡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3.3保安隊員負責依照本程序實施巡查工作。

  4.0程序要點

  4.1保安隊領班應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工作方案,內容應包括責任區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內容等。

  4.2巡查的內容

  4.2.1治安消防隱患的巡查。

  4.2.2公共設施設備安全完好狀況的巡查。

  4.2.3清潔衛生狀況的巡查。

  4.2.4園林綠化維護狀況的巡查。

  4.2.5裝修違章的巡查。

  4.2.6消防違章的巡查。

  4.2.7利用巡查機會與住戶溝通。

  4.3巡查的`方法應包括看、聽、摸、調查了解等。

  4.3.1看:通過觀察來發現樓宇管理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4.3.2聽:從設施設備運行時的聲音判斷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過用手觸摸感覺設施設備的使用狀況。

  4.3.4調查了解:向租戶或員工調查樓宇及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狀況。

  4.4房屋本體巡查的工作要領

  4.4.1檢查水電表。檢查水電表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記錄損壞的水電表情況。當水表在無人居住的情況下運轉時應關上該單位閘閥,預防水浸事故,并在該單位門口貼上相關告示;當發現電表異常運轉(如倒轉、有盜電嫌疑)時,應在《巡查登記表》中予以記錄并及時報告維修隊主管。

  4.4.2巡查樓梯間:

  4.4.2.1檢查走廊燈、樓梯燈是否正常,門、窗是否處于完好狀態;

  4.4.2.2檢查梯間墻身、天花板是否出現剝落、脫漆,墻、地面瓷片是否完整無損;

  4.4.2.3檢查消防栓是否標識完好、配件齊全;滅火器是否有漏氣或過期、失效現象;防火門是否關閉;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燈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盜預警設施及消防報警設施是否完好;

  4.4.2.4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臺:

  4.4.3.1檢查逃生天臺門是否能隨手打開(嚴禁上鎖);

  4.4.3.2檢查天臺護欄是否完好,避雷針、電視天線、隔熱層是否完好;

  4.4.3.3檢查有無違章占用逃生天臺現象;

  4.4.3.4檢查雨水管道是否通暢;

  4.4.3.5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4.4巡查電梯:

  4.4.4.1檢查電梯的運行是否平穩,是否有異常響動;

  4.4.4.2檢查安全標識是否完好,電梯按鈕等配件是否完好;

  4.4.4.3檢查照明燈及安全監控設施是否完好;

  4.4.4.4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4.5巡查大堂、門廳、走廊:

  4.4.5.1檢查各類安全標識是否完好;

  4.4.5.2檢查公共設施和照明燈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4.4.5.3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發現梯間彌漫石油氣味、焦味時應立即對相關單位進行調查,當原因不明時應立即告知物管處進行協調檢查。

  4.5公共設施設備巡查的工作要領。

  4.5.1巡查水、電、氣、通訊設施:

  4.5.1.1檢查室外設施有無破損現象,各種管線有無滲、漏、滴、冒現象;

  4.5.1.2檢查室外設施有無生銹、脫漆現象,標識是否完好;

  4.5.1.3檢查室外消防設施是否配件齊全、標識完好。

  4.5.2巡查公共文體設施:

  4.5.2.1檢查綠地、綠籬、喬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現象,是否有黃土裸露現象,長勢是否良好。

  4.5.3巡查道路、廣場、公共集散地:

  4.5.3.1檢查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是否有違章占用現象;

  4.5.3.2檢查標識、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4.5.3.3檢查各類雨、污水井蓋是否完好,照明燈、裝飾燈是否齊全;

  4.5.3.4檢查衛生狀況是否完好。

  4.5.4巡查停車庫、停車場、自行車棚、摩托車場:

  4.5.4.1檢查防盜設施是否完好;

  4.5.4.2檢查停放的車輛是否有損傷現象;

  4.5.4.3檢查各類標識是否完好無損;

  4.5.4.4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6巡查周邊環境。

  4.6.1檢查投資廣場內是否有亂張貼、亂拉線等現象。

  4.6.2檢查是否有損壞公共設施、違章制造噪音、污染環境、高空拋物現象。

  4.6.3檢查是否有違章飼養家禽家畜等現象。

  4.6.4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7巡查違章裝修。

  4.8巡查空置房。

  4.9對巡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要領

  4.9.1保安員巡查時發現有上述問題出現時,如本人能進行規勸、阻止、處理的,應予以立即解決;否則及時將問題記錄在《巡查記錄中》巡查回來后報告保安隊主管解決。

  4.9.2保安隊主管視情況按下列情況處理:

  4.9.2.1屬公共設施設施破損丟失的,按《報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4.9.2.2屬物業公司其他處員工工作不力造成的,應通知其他相關主管前往處理。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應在一周內解決;特殊情況需經物業管理處經理同意后可適當延長;

  4.9.2.3屬租戶違章造成的問題,應按《租戶違章處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4.9.3對巡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保安隊主管應及時向物業管理處經理匯報,由物業管理處經理處理。

  4.9.4巡查中發現問題處理完畢后保安隊員工應現場驗證,處理的過程和驗證的結果均應有完整的記錄,并經相關人員簽字認可。

  4.10《巡查記錄表》、《巡查問題處理表》每月底匯總由保安隊歸檔保存,保存期兩年。

  5.0記錄

  5.1《巡查登記表》。

  保安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職責范圍:適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第二條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公司關于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范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依據制度實施本園區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崗位職責

  (一)保安隊長的工作職責:

  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園區安全消防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園區得紀律和規定及保安隊內部各項規定,及時把每一天所發生異常事件呈報給上級主管,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命令。具體如下:

  1、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系聯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處理當班突發事件,如火災、偷盜等立即報警,并迅速與消防隊、治安辦部門聯系。

  3、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并明確重點保衛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4、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狀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并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5、密切持續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一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狀況并適時進行指導。保安隊長對保安崗哨堅持不定時的查崗及查夜,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范的行為。

  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資料:

  5.1保安儀容儀表;

  5.2當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邏記錄;

  5.3物件簽收事宜;

  5.4人員、車輛、物品出入記錄;

  6、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范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狀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到達預定的使用效果。

  7、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并及時進行糾正,提來源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8、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9。接待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10、負責對保安人員的管理、督導訓練與考核。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11、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12、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13、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事項。

  (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及注意事項

  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執行公司的安全、門禁的相關制度并填寫相關報表、異常事件的匯報。

  1、保安人員務必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職責感,不玩忽職守。

  2、維持園區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務必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保安違章處罰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3、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狀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職責明確。

  4、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禮貌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對夜間送貨到園區的客戶或司機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并負責通知相關企業人員驗收貨物。

  5、在規定的.站崗時間段內,務必服從保安隊長安排按要求站崗。

  5。1站崗時間為上午750—850,中午1120—1220,下午340—440,晚班(站崗20分鐘送各企業)(特殊天氣不站崗)。

  5。2站崗要端正,不得缺崗、誤崗(遲到和早退)站崗的執勤保安不得下崗、蹲崗,隨意走動,不能東倒西歪、說話打鬧,也不得有其他的小動作,非遇緊急狀況不得走下崗臺。

  5。3對于進入園區的乘用車輛或外出的乘用車輛,在保安隊員視野5米之內時,務必行舉手禮。

  5。4保安人員站崗和執勤時,須穿公司規定的制服,佩戴員工識別證。

  6、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并進行妥善處理。

  7、加強防火活動,及近發現火災隱患苗頭,并消除之。應熟記園區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8、保安就應負責門衛室日常清潔衛生工作,以持續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9、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保安每一天下班前須將各類出庫單據收齊,送交相關部門備查。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

  11、保安務必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12、保安人員務必按照保安隊長制定的周計劃訓練時間進行訓練,非特殊狀況,不得缺席。

  13、保安值班時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靈活執行。

  保安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防范,切實保障學校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和公共財產的安全,結合學校實際,設立校安全辦,由陶大春同志負責,現有專職保衛人員4人,陳家軍、李金富、周建、張勇,其中陳家軍為保安隊隊長,具體負責校園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對保安隊的人員,安全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如下管理制度:

  一、儀容儀表

  1、保安人員上崗時間要求穿制服,佩戴保安標志和攜帶保安警具等,堅持做到整潔大方。

  2、保安人員上崗期間不準喝酒,要集中注意力,保持舉止端莊,處理問題時要在認真分析的基礎上公平果斷處理。

  3、保安人員不準留長發、怪發,不準染發,不準留長胡子、長指甲。

  4、保安人員值班時必須徹底打掃值班室和校門口衛生,保證值班室和校門口的干凈整潔。

  5、凡未著裝上崗、酒后上崗者,每次扣5。00元。

  二、 外來人員進出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語言要文明,不準打、罵外來人員。

  2、外來人員經學校有關領導批準并且登記后方可行。

  3、學生家長進校時(實行封閉式教學,學生上課時家長一律不得進入),問清事由協助家長找到有關人員并做好進出時間記錄。

  5、所有車輛(包括教職工車輛)一律停在指定停車處。外來車輛未經允許嚴禁駛入校園。所有車輛在在出校時,要嚴格檢查車上的物品,如果有學校的其他物品,要經學校行政同意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記錄。

  6、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和學校行政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否則不得放行,如需家長到校接送的,必須等家長到校后方可放行。如遇私自從大門出校的學生必須及時制止其出校,并及時與值周行政取得聯系。否則保安人員要負直接責任。

  7、中午放學及晚自習下課后,對離校的走讀生必須仔細核對出入證,出入證照片和本人一致方可放行。如有蒙混過關的學生應及時報告值周行政,如因保安疏忽而導致住校學生離開校園后發生意外,值班保安人員應承擔直接責任。

  8、保安人員必須對當天的`外來人員以及車輛進入情況做好記錄,辦理交接手續時必須做好簽字記錄。

  凡私自放學生出校、外來人員不登記者,每人次扣10。00元

  三、護衛巡邏制度

  1、白天主要巡邏校園內每一個角落和校園周邊環境,檢查教室、辦公室、食堂等場所的門、窗、路燈是否完好,檢查校園周邊有無安全隱患,做到隨時發現,隨時解決,自己不能解決做好記錄并且及時上報學校總務處。

  2、夜間巡查要做好隨身攜帶警用器具及照明燈具,不定時巡查,夜間巡查每晚不少于兩次。且要記錄好巡邏的時間和線路。

  3、保安人員要做好每天的巡查檢查記錄。

  4、保安人員要做好每天的清場工作。

  凡未按時巡邏、未如實填寫巡查記錄者,每次扣5。00元,未認真做好清場工作,每次扣5。00元。

  四、考勤制度

  1、學校保安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2、保安人員不準隨意離開學校。

  3、值班期間發生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學校,不得緩報、瞞報。如有緩報、隱瞞本人要互相關責任。

  4、值班期間不準會客,不準打牌,嚴禁留宿非本校人員。

  5、由值周領導負責考核工作,校級干部和安辦主任負責抽查,凡是違反上述規定,學校將做出相應處理。

  凡上崗期間離開學校、發生異常情況不及時上報學校者,每次扣5。00元。

  保安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對保安工作的管理,使公司員工有一個安全、舒適的生產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保護公司的財產、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公司大門安全管理規定

  1、公司的大門警衛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

  2、當班執勤應有分工,保證一人在室內電話機旁,執行室內公務,另外負責在廠區內游動觀察,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及不安全因素。

  3、保安的具體職責:

  ①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

  ②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于應急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

  ③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置,并立即報告上級。

  ④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閱讀書報、睡覺等失職行為。

  ⑤應熟記廠內各處的水、電、易燃品、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位置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及時整修。

  ⑥應檢查、監督入廠人、物、車輛,對未有有效證件或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并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是本廠所需物品外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

  ⑦應遵照巡邏路線夜間每兩小時巡邏工廠、車間、倉庫,并做好巡查記錄。

  ⑧交接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并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入“交接記錄“,做好存檔。

  二、人員管理

  1、員工進廠區必須佩帶工作證、考勤卡,不佩帶者一律禁止入廠;

  2、檢查、監督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打卡情況。

  3、員工在工作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廠時,應查驗廠部開據的放行條后,方可放行。

  4、親屬、朋友來廠找人一律在門衛值班室等候,由值班人員電話通知所在單位在值班室會客,禁止私自進車間或辦公室找人。其他人員無正當理由一律禁止入廠。

  5、外來人員到工廠接洽業務,應在值班室辦理入廠登記手續,并電話聯系有關部門接待人。經同意后,方可進入;離開時收回會客單。

  6、因工作需要在廠內施工人員,經工廠領導批準辦理臨時工作證,方可入廠。工程結束后將臨時工作證全部收回。

  7、來公司、工廠參觀訪問的人員,必須經總經理同意后,由接待人發給參觀證,方可入公司或工廠。

  8、假日加班人員或因事需進廠的職工,根據生產部所報送的加班人員名單核對相符后,準予進廠。公司人員假日、休息日進公司門衛負責登記出入時間。

  9、廠內住宿人員,在工作時間外,憑工作證進出工廠,但夜間不按規定時間出入廠者,應立即通知宿舍管理員,做好出入登記。

  10、外來人員進入工廠,告知廠內嚴禁吸煙。

  11、公司、工廠職工及外來人員嚴禁帶小孩入廠。

  三、物品管理

  1、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攜帶產品、模具、工具設備和相關資料出廠,否則門衛有權扣押。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須帶以上物品出廠時,需要出具主管部門及公司業務員審批的放行條,核查清楚后方可放行,放行條保存備查。

  2、各外協廠交貨時所隨帶其廠物品的進出,在進廠時先由門衛值班人員查驗登記,在離廠時再經門衛值班人員根據原登記核對符合后給予放行。

  3、離廠人員經值班人員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處理:

  ①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由攜帶者親自寫明理由,注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主管處理。

  4、廠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廠時,按下列規定處理:

  ①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廠部開據的放行條核查后放行。

  ②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衛人員查驗后放行。

  四、車輛管理

  1、本廠所有車輛(汽車、機車)出廠在值班室按規定要求登記。

  2、外來車輛進入工廠,隨車人員必須辦理登記,經值班人員檢查無可疑后方可放入。

  3、進出工廠車輛應一律檢查,應注意進廠車輛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出廠車輛載有貨物時,屬工廠生產業務的,憑業務部開據的放行單查驗無誤后放行;屬于快遞公司發送物品出廠,必須由主管業務員簽發的放行條,經核查后方可放行。

  五、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處理。

  2、保安應熟悉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①判斷情況若尚可控制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主管及通知相關部門。

  ②判斷事故無法控制,應急速報主管領導和上級領導。

  ③日間災害急報有關主管,夜間災害急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援單位及本廠安全負責人。

  3、夜間或休假時,近鄰廠區、街道發生災害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廠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領導。

  六、消防工作管理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規定,每一名保安員都是義務消防員,應掌握消防設備、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放置位置,了解相關的消防知識。

  2、保安科負責人應根據公司消防規劃落實具體的措施,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對所有保安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3、所有保安人員都應遵循防火工作的“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在工作中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識,及時發現和處理異常的聲響、亮光、異味、煙霧、車輛漏油等現象。

  4、保安人員應積極參加、配合公司開展的各項安全防火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對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和保養。

  5、一旦發生火警,除了門衛值班室留守一人外,所有保安人員(包括下班人員)均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參加救火及維持治安秩序的工作。

  6、發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員如已知情況而不趕到現場救火的,公司將給與從重處罰,直至開除。

  七、獎勵與處罰

  1、發現違章一次,扣罰5分,并酌情扣減當月績效工資。

  2、月內累計違章四次,扣罰50分,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3、因違章造成一定損失的,視情節輕重,扣罰當月全部工資,直至開除。

  4、發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員,如已知情況而不趕到現場救火的,公司將給與從重處罰直至開除。

  為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及來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

  安全保衛工作由綜合管理部歸口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或委托保安公司進行行政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

  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當班安保人員責任。

  第五條

  出入管理

  1、員工出入廠區,應佩戴胸卡(出入證),對于未佩戴胸卡人員,保安人員有權拒絕出入。

  2、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綜合管理部開具放行單放行。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

  3、職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特別是面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4、公司車輛拉運物資出門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或出庫單,出門證明由該部門主管出具,出庫單由物資采供部出具,憑上述單據查驗無誤后登記放行。

  5、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造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電話聯系,會見后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6、外來人員約見公司領導的,保安人員在征得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有上級領導來訪或領導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員和大廳接待員應陪同引導至領導辦公室,領導不在時應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臨時接待。

  7、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院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8、有長期業務關系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辦理臨時通行證,臨時通行證應每年更換,并將車主車牌信息在綜合管理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9、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10、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它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況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

  保安人員應對站場及辦公樓、公寓樓以外的其它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1、保安人員應根據綜合管理部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廠區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對廠區倉庫、辦公樓周圍、營業廳周圍、站場和消防配電等重點部位加強巡查,每小時最少一次。

  2、保安人員在廠區及周邊進行巡查時,應及時清除發現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并做好相關記錄。

  3、保安人員應對公司辦公樓外圍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查看,間隔時間不大于4小時。

  4、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部門:

  (1)在廠區、工作區域或集體宿舍區聚眾鬧事、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吸毒、聚眾觀看或傳播黃色淫穢物品等;

  (2)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

  (3)私自啟動或關閉廠區、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

  (4)在廠區內亂寫亂貼標語,涂改、撕毀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5)亂扔亂倒垃圾、雜物,破壞、玷污環境衛生的行為;

  (6)巡查過程中發現路燈、門窗、封條等有缺損的;

  (7)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

  (8)外界人員聚眾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并立即向綜合管理部門報告;

  (9)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

  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向綜合管理部經理或調度值班班長報告,并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后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

  門衛檢查時應注意: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檢查有無公司材料設備、工作器具等公司財物。

  (3)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并請其諒解。

  (4)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

  第九條

  保安人員的工作守則

  1、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2、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或訓練,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3、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5、值班期間要穿保安服并保持儀容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時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展現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7、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8、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9、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第十條

  委托保安公司進行安保服務的,應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全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條

  公司自聘安保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保工作有效實施。

  保安管理制度 篇12

  一、計劃管理

  保安部協助商場總經理制定本商場的安全計劃。商場安全計劃應是一個完整的計劃,包括明確的政策及精心設計的程序、過程和活動,以確保客戶的人身和財物的安全、員工人身和財物的安全以及商場財產的安全。制定商場安全計劃,首先應對構成在商場內的犯罪活動、事故及引起對客戶、員工、商場傷害及損害的各種因素進行全面的調查研究,然后結合本商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各個部門、各個場所以及各項服務工作的安全標準,提出實際解決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辦法,并對實際解決辦法作系統的闡述,從而形成切實可行的計劃。商場安全計劃是指導開展商場保安工作及管理的總體性的基本計劃。

  保安部應根據實施中所發現的問題以及各種變化的因素,向商場總經理提出修改或完善有關保安工作的政策、程序、標準等方面的建議。在得到總經理認可后,負責對商場安全計劃的修訂。

  根據商場經營管理的總體目標,保安部要制定部門的年度、月度工作計劃,除有計劃地安排好基本的各項保安工作外,應根據經營環境的'變化及商場階段性的經營目標,有計劃地安排階段性的工作重點。

  保安部還應根據商場安排的對全局有影響的、臨時性的專門工作或公安機關布置的專項工作制定專題計劃,報請總經理后,在商場內按計劃實施。

  二、組織管理

  根據商場的規模、等級以及管理體制,調整和完善保安部內的機構和崗位設置及其職責和任職要求,建立和健全商場治安委員會、消防委員會等專項性的協調組織,加強與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關的聯系,形成一個完整的商場保安工作網絡。此外,還必須制定或不斷完善有關保安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人員管理

  選拔和聘用合適的人員上崗工作,加強員工對保安工作的責任心,通過培訓使他們掌握本崗位工作應有的職業態度、知識、技能。

  四、物資設備管理

  管理好商場中的各種安全設備及機具,使它們始終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通過定期或經常的檢查,及時提出修理、更換或添置的要求和計劃。

  五、協調管理

  商場保安工作涉及到商場各部門、各部位及商場外各有關機構和部門。保安部在日常運行和管理中應加強與他們的溝通與聯絡,取得他們對商場保安工作的支持和合作。

  保安管理制度 篇13

  為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及校園財產安全,進一步明確保安在學校日常管理中的職責和應負責任,特制定學校保安人員管理制度如下:

  1、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嚴于律己,以身作則;紀律嚴明,保障有力,文明執法。

  2、在上班時間統一著裝,做到干凈清爽,精神飽滿;外來人員來訪時主動問候,做到禮貌待人。

  3、熱愛學校,熱愛學生,忠于崗位職責。嚴格按照學校的規定值班,杜絕空崗或在崗不管事現象發生。

  4、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及職務之便,做出違反校紀校規,違法亂紀的事件。

  5、嚴格執勤,關注校門通道,不讓車輛、攤點在門口逗留,不準商販在校門或校園內擺攤設點、大聲叫賣。不讓物資在門口停放,保證門口暢通無阻。

  6、不許閑雜人員隨意入校;非特殊情況,不許學生家長在上課期間進校找學生;特殊情況須進校找學生或教師者,要做好記錄并使其簽字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并通知相關的教師來傳達室;對其它來訪者由學校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進入,沒有學校相關領導批準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在學生早操、晨跑、課間操及學校大型活動期間,校園保安一定要做好維持秩序工作,杜絕外來人員隨意進入。因私自放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保安負全責。

  7、對儀表不端莊及行跡可疑人員不得放入校園,來訪人員出校門時必須填寫出校時間。

  8、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對于需要進入的公務車,征得領導同意后,方可引導公務車及指示過的車輛按規定停放,不得影響學校教學活動。

  9、非出入時間,學生須有班主任的`外出請假批復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隨意出入校門。

  10、對攜帶物品外出者,要嚴格檢查、詢問,登記后方可放行。有關公物的外運,須持學校有關部門的證明或領導出面。否則,門衛應當制止和扣留。因不按學校規定放行而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由保安負責賠償。

  11、上午、下午放學后,按時開關校門,看好學校大門,學生上放學期間,要在門口維持秩序,檢查通行和勸說通學生盡快離校。

  12、在值班期間不得睡覺,要做好校園的巡邏工作,保持警覺性,每天(從第一節課開始)至少巡邏5次,如有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

  13、對外來人員隨意入校威脅教師、打罵學生、擾亂教學秩序的要給以堅決的制止,并及時向派出所報告。對遇到突發事件不能果斷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態惡化的,根據后果的嚴重性追究保安責任。

  14、對校內外與學校有關的偶發事件應作為第一責任人及時到場用正確的方法制止、處理并第一時間匯報學校。

  15、按學校要求做好節假日、雙休日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動時的值班。發現問題及時制止處理并向學校領導報告。

  16、在學生離校和返校期間,要做好門外學生的疏散工作,確保師生出入校門通道的安全、暢通。

  17、因保安工作疏漏、不負責任、私自脫崗離崗而造成學校(或者師生)財產受到損失、師生安全受到威脅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學校視其情節追究其責任,嚴重者可送執法機關進行司法處理。對于有突出貢獻的,學校酌情予以一定的獎勵。

  保安管理制度 篇14

  保安部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商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其管理范圍,根據公安機關治安管理的范圍、基層保衛組織的職責和社會治安防范責任條例的有關規定,主要包括商場保衛、商場內部治安秩序管理、商場內部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商場事故的預防和查處、商場消防管理、商場安全監控室的管理六個方面。

  一。商場保衛

  商場保衛,是指保安部組建并使用專門力量,對內部的重要目標、場所、出入口進行守護或巡邏,以維護公共秩序,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發生的專門工作。

  商場保衛的范圍,主要在商場內部及商場周圍通道部分。保衛的主要目標通常有商場的出入口、社區道路、庫房、停車場、商業、娛樂場所等。

  商場保衛的主要特點是公開性、預防性和服務性。商場保衛人員應統一著裝,佩帶標志,以公開的身份進行保衛工作。其工作主要是掌握人員、車輛進出的情況,控制違章物品,發現事故苗子,制止違法犯罪現象。商場保衛的最大特點,是既要保衛商場安全,又要兼顧服務,如有禮貌回答客人的詢問,為客人指路,介紹情況,處理某些簡單事務,與有關人員取得聯系等。

  商場的保衛工作分為定點保衛和巡邏兩大類。定點保衛指崗位固定的保衛工作,如門衛、停車場及車道管理等。巡邏指保安人員在指定區域內巡察,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各種不安全因素和違法犯罪行為。巡邏的路線應與固定保衛崗位配合,根據商場的設備設施及白天、夜間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在保衛工作中發現問題,應弄清情況,防止事態發展,并及時報告保安部或其他有關部門。

  二。商場內部治安秩序管理

  商場的內部治安管理,是指保安部在總經理的領導和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對商場內部的公共秩序進行管理,以保護客戶、員工和商場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商場內部治安秩序管理還包括商場內危險物品、易燃和易爆化學品的管理、商場內車輛交通及停放的秩序管理和商場內治安動態信息的收集和處置。

  三。商場內部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

  保安部負責對商場內部發生的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并提出處理意見,報請公安機關審批。作為公安機關的基層組織,保安部還應完成公安和安全機關交辦的各項任務,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

  保安部在查處商場內部違法犯罪案件的職責權限為:

  (一)負責刑事治安案件和調查取證工作,填寫治安案件處理報告表,并

  提出處理意見,連同案件全部材料,報請公安機關審批;

  (二)組織犯罪嫌疑線索的調查;

  (三)查處商場內部的'破壞事故和治安災害事故;

  (四)查處商場內部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四。商場事故的預防和查處

  事故指意外的損失或災禍。商場事故,主要是指在商場內部意外發生的/造成物質損 失和人身傷亡的變故和災禍。

  事故具有兩個顯著特征:① 造成了一定的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相比較而言后果

  較為嚴重,未造成后果的不算事故。② 事故的發生超出人們的正常設想,一般都

  是意外發生的。

  保安部在預防和追查事故中的職責:

  (一)同總經理行政部和工程部等部門,建立安全操作制度。開展安全檢查,進行安全教育,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協同有關部門調查治安災害事故,屬責任事故的由有關部門處理,屬破壞或破壞嫌疑事故的,由保安部負責追查處理。

  (三)負責追查破壞或破壞嫌疑事故,處理制造破壞事故的犯罪分子。

  (四)在商場總經理的領導下,積極參加自然災害事故的搶險救災,維護秩序,及時打擊和處理乘機作亂的違法犯罪分子。

  五。商場消防管理

  保安部在消防管理機關的指導、監督下,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具體做好商場火情、火警、火災的預防及日常一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一)保安部門應系統計劃商場的整體防火安全管理,根據消防部門的有關軟、硬件設施要求,認真加以逐項落實,對重要的給水系統(如:豎管、消火栓、消防泵等)、自動報警系統(如:煙感、溫感等)、自動滅火系統(如:噴淋等),要堅持定時定期檢查,確保這些系統始終處于臨戰實用完好有效的狀態。

  (二)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要求,認真制定、不斷完善、健全商場內部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設備、器材的落實情況,定期檢查商場及各部門執行落實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改進,對有關部門在消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隱患、漏洞應發給安全防范整改通知書,責成進行改進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直至落實為止。

  (三)健全商場消防組織機構,明確專門管理人員,認真開展對商場內部員工消防業務知識的教育。及時記錄消防活動的內容、防火安全檢查、火情、火警、火災發生的情況并設有商場要害部門、消防設施、器材等位置的商場平面圖,對商場的所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都應逐個登記、存檔。

  (四)對外來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動火施工的申請,要嚴格三級審批制度,按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認真審核,逐級報批并在動火作業期間加強現場的檢查管理,同時對外來施工人員加強防火、動火方面的安全宣傳,以保證安全。

  六。商場安全監控室的管理

  目前高檔商場的監控室一般由消防控制系統、電視監控系統、防盜報警系統、通信聯絡和廣播系統、時鐘和其他控制系統等5個系統并聯組成。商場安全監控室集合了現代化的安全設施,可以有效地預防、發現控制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和災害事件的發生,對突發事件可以作出快速反應。

  保安部在加強安全監控室的管理方面,主要任務是:

  (一)提出安全監控設施的配置方案;

  (二)組建安全監控設施的配置方案;

  (三)制定、健全安全監控室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監控的崗位責任制度。

  一、按規定著裝,保持個人衛生整潔,若工作服和上崗證有明顯臟損的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

  二、注意儀容儀表,不尉長發和奇異的發型,以及蓄胡須、留長指甲,第一次批評教育,自覺修剪整理并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

  三、不允許穿涼鞋、拖鞋、行鞋上崗,必須穿黑皮鞋,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

  四、不準戴戒指、項鏈等飾品,上崗期間不允許佩戴呼機、手機、鑰匙串等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

  五、上下班期間不允許穿短褲、背心或光背如有違反罰款50元。

  六、著裝上崗不允許披衣、敞懷、兩手插兜,不允許挽袖子、挽褲腿,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

  保安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在值勤和執行任務時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保安崗位24小時執勤不間斷;當值保安認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主要職責

  1.責任范圍:適用于本公司所轄全部區域。

  2、貫徹執行公司關于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范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3、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門衛崗位職責

  1、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值班時應著制服,服從管理、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2、嚴格執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3、不得酒后上崗或擅離崗位。

  4、對非本公司的人員、車輛進出要實行查詢登記。

  5、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須憑公司職能部門書面通知方可放行。

  6、及時做好報紙、郵件的收發工作。

  7、保持門衛室環境衛生,物品保管整齊有序。

  8、上下班時間(上班時間為9:00、下班時間為17:00)的前后15分鐘須到大門口站崗,維持門口交通秩序,迎送職工上下班。

  9、執勤期間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關閉時大門不留缺口;門衛室時刻保持有人,杜絕閑散人員進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11、如門衛室有設施損壞,需填寫報修單交至負責人處。

  12、完成領導交付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行為準則

  第六條、治安安全管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

  2、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并進行妥善處理。對于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節嚴重的可直接撥打110并上報公司領導。

  3、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支持、協助相關安全人員履行工作職責。

  第七條、人員出入管理

  1、工作時間(9:00—17:00)外來人員因事需進公司必須填寫《會客單》,內容包括姓名、單位、事由、時間、車號、聯系部門及人員等,門衛應電話向被訪人員或部門核實后方可放行,無正當理由、不填寫《會客單》者不得進入公司。

  2、外來人員出公司時,將經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交門衛核對注銷后,方能離開公司,如攜帶物資出公司必須出具經負責人審批同意后的《物資出條》,方能放行。

  3、廠區內臨時作業,需安排外單位人員進公司施工,用工部門應事前將施工期限、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并須領取《臨時出入證》,施工期間,外來施工人員憑證進出公司,并且佩戴《臨時出入證》,否則保安將要求其離開公司。

  4、凡已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勞務關系者,視同外來人員按以上1、2條執行。

  5、非工作時間外來人員無預約一律謝絕訪問。

  6、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異者不得進入公司。

  7、如遇態度惡劣,強行闖入者,門衛應立即上報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8、各類團隊來公司參觀,參觀者須憑單位介紹信和帶隊人身份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預約手續,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通知門衛放行;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將外來人員帶入生產區域參觀、拍照錄像。

  9、上級單位領導來公司調研、指導工作,由辦公室人員在門口迎接的,門衛應予以放行。

  第八條、車輛出入管理

  1、外來車輛因事出入公司時,需填寫《車輛來訪登記表》,不填寫者不得入內

  2、門衛應對外來車輛進行引導,維持停放秩序。

  3、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辦公室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4、進出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門衛應立即報告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第九條、物資出入管理

  1、公司物資

  物資出公司時,須由主管部門開具《物資出條》,由相關人員填寫,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批后,門衛核對物資無誤后方可放行。

  2、外來物資

  a、供貨商送貨入庫時,應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出公司時,門衛根據物資入庫票據或主管部門開具的《XX放行單》,核對無誤方可放行。

  b、外來運輸車輛進入公司時,門衛需了解物品情況,如有危險品等須向相關負責人核實后方可放行。

  第十條、日常安全巡邏管理

  1、保安管理部門(辦公室)根據各部位具體情況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確定或調整保安巡檢線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并排定保安班組以及對人員、物資進行分配。

  2、保安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a、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上級。

  b、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c、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

  110、消防單位

  119或救護單位120。

  d、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e、保安在當值時間出現周界監控報警或接到中控室警報通知,須迅速確定方位、立即出動處理,并且及時向中控室或公司領導回饋現場狀況,如狀況危急須即時聯系當地派出所;事后填寫《治安報警處理記錄表》。

  3、日班每2小時巡邏一次,夜班每1小時巡邏一次。各當值保安交接班完成后即進行首次巡邏,并按規定將巡邏情況記錄在《保安值班記錄》。辦公室可根據需要調整巡邏間隔時間,保安個人不得擅自變更。

  4、保安在巡邏時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多聽多看,發現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并報告公司相關負責人。

  5、常規工作時間(9:00—17:00)結束后,對公司公共部位進行巡邏,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6、如發現火警應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第四章緊急或意外事故處理

  第十一條、意外事故

  1、員工急病,即刻通知辦公室,及時派人送往醫院治療或撥打120,及時報備公司領導。

  2、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相關領導至現場,保安仍然堅守崗位,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火勢熄滅后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第十二條、糾紛事件處理

  a、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b、發生打斗,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公司領導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

  c、打斗現場若有其他員工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噪起哄或使現場復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d、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e、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斗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f、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公司相關領導;有安全之慮時,即刻撥打110尋求協助。第十三條、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a、保安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b、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釁滋事。

  c、通知后勤人員和公司領導前來支援處理。

  d、認清來著容貌、特征、人數、有無攜帶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e、將狀況報告公司領導并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后應立即通知派出所并電話聯絡相關領導。第十四條、被盜事件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處理,事后做好記錄。

  2、聯系公安部門,保持失竊現場原樣,便于取證。

  第五章勤務制度

  第十五條、交接班制度

  1、公司保安為三班兩運轉,分設日班和夜班,日班為7:30—19:30,夜班為19:30—7:30;交接班時間分別為7:30和19:30,交接班時需做好記錄。

  2、各班保安均需提前15分鐘到崗交接班,班內做好《保安值班記錄》,班組交接時互通消息并簽名確認。

  3、班組交接時,對安全防護器械進行確認,如有損壞遺失須在《保安值班記錄》中作出說明,確認無誤后方可完成交接。

  4、超過交接班時間,半小時內未接班視為“遲到”,1小時內作出解釋并補辦請假手續視為事假,超過1小時則視為“曠工”。

  5、交接班時間已到,接班人未知至,當班人員應與崗位帶班長聯系,由帶班長負責安排人員替換;如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第十六條、請示報告制度

  1、保安員遇有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具體、準確地向上級領導請示、報告

  2、對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有關處置緊急情況的指示,要立即、堅決執行,執行結果要及時回饋。第十七條、工作考核

  1、保安由各保安帶班長負責記錄考勤,公司按各人的考勤按天數記發工資。

  2、保安因個人原因需請事假、病假(病假須有鎮級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單)或調班者,必須事前報告保安帶班長,保安帶班長報告公司辦公室(二水廠保安報廠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調班。病事假一律按休息天數計扣工資。

  3、未嚴格執行人員出入管理,放行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即作“過錯”處罰。

  4、未嚴格執行車輛出入管理,放行外來車輛,一經發現即作“過錯”處罰。

  5、未嚴格執行物資出入管理,造成公司損失,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開除處罰,并賠償公司損失。

  6、未嚴格執行日常安全巡邏,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7、未履行門衛崗位職責,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8、未按要求執行門衛交接班,造成權責不清,所經手班組相關人員共同承擔責任。

  9、違反門衛工作紀律,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10、每發生一次“過錯”則扣除崗位(基本)工資的25%;連續兩個月累積發生“過錯”3起、一年內累積發生“過錯”6起者,除按規定分別扣除崗位(基本)工資外,還將作辭退處理。

  11、如在值班過程中挽回公司物資流失,發現不安全隱患,避免公司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章行為操守

  第十八條、工作態度

  1、對工作具有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對自身的責任心:鉆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對待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第十九條、日常行為規范

  1、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干凈整潔;

  3、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第二十條、保安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參與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刪改或者擴散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公司商業秘密。

  7、儀容不整,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8、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說報紙、看電視錄像,打瞌睡等。

  9、對群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送貨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脫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員睡覺。

  11、未經許可擅自調班。

  12、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并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管理制度 篇16

  一、專業形象與禮儀

  1、著裝規范

  (1)按時上下班,著統一制服、深色皮鞋,佩戴保安標識、上崗證;

  (2)按季節和場合著規定的保安制服,不得混穿制服;

  (3)保持制服干凈、整潔,不留長發、胡須、長指甲,不得染發;

  2、站位站姿:

  (1)按崗位要求進行站位,不得隨意變化位置;

  (2)站位時昂首挺胸、面帶微笑,展示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3)站位時不得長時間接打手機,不相互聊天;

  (4)站姿規范,不得有備手、叉腰,、抖動雙腿等不文明舉止;

  3、器械規范:

  (1)鋼叉、警棍平時固定擺放在門房顯眼位置,不得隨意變化位置;

  (2)警戒站位時鋼叉、警棍、催淚瓦斯必須拿在手中或隨身攜帶;

  4、文明用語:

  (1)工作中不逞強、不抖狠,善于化解矛盾;

  (2)接待時表現方得體,有禮有節;

  (3)熟練使用“文明用語五句話”:(敬禮)您好,請問您找誰?/請您出示證件,請登記/請稍等,我您聯系/請進;或本人不在,請您下次再來/請您慢走!

  二、人員出入管理

  1、管理制度上墻:

  (1)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應整齊懸掛在值班室;

  (2)校園管理制度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保安員職責》《人員出入管理制度》

  2、師生上學、放學時的站位:

  (1)提前半小時站于門兩側警戒,并密切關注門附近安全情況;

  (2)警戒時必須手持警具,提高警惕,隨時做好應急應;

  (3)發現可疑人員或事件時,及時報告,并按預案積極妥善處置。

  3、上課期間人員出入管理:

  上課期間學校門必須上鎖,所有人員出入嚴格登記,內容包括:姓名、單位(班級)、出入事由、出入時間、聯系人姓名。

  (1)學生:上課期間不允許出外,如遇特殊原因(如生病等)需外出,必須由班主任通知保安,并上交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存檔,在登記簿上詳細登記;

  (2)本系統人員:上級領導來校檢查工作,先由保安向學校領導請示,經確認后登記放行;

  (3)外來人員:

  學生家長來校辦事,須在校外等待下課,由家長與班主任聯系并登記家長及學生的基本信息,由班主任確認后通知保安放行;

  其他來校辦事人員,須與學校領導或老師聯系,由領導或老師親自到門衛處確認后帶領進校;

  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校。

  三、校園安全巡視

  1、巡查時間區間:

  上課期間每隔2小時巡查一遍校園,每次一人交替進行;夜間值班人員每隔2小時巡查一遍校園。

  2、巡查范圍及內容:

  (1)在巡查時要重點檢查:校園圍墻、教學樓、操場等重點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2)在巡查時要檢查:消防、水電器材的放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是否有損毀現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使學校能夠及時進行更換或修復;

  (3)責任區衛生管理:保持責任區衛生,無明顯垃圾、異物或亂堆亂放的物品;

  四、緊急情況應急處理

  1、外來突發事件:學校外發生突發事件時保安必須堅守崗位,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隊領導及機關報告,并做好應急準備。

  2、校內突發事件:校內發生突發事件時保安在保證門安全的前提下,首先要趕到現場判明情況,協助學校領導處理;必要時報警和報告隊領導。

  6、學校保安管理制度

  一、學校保安員應忠于職守,遵紀守法,著裝整齊,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二、學校保安員堅持優質服務,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三、學校保安員必須熟練使用學校的各種消防器材,愛護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領導、師生,服從管理。

  五、學校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設備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一旦發現問題或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報告,防止各種意外發生。

  六、學校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情況,填寫值班記錄并簽名。

  七、學校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脫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八、學校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九、對車輛的管理:

  (1)本校教職工和家屬的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2)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必須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后聯系被人,經允許后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必須與相關領導聯系確認后才準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系,并指引來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3)其它無關人員及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嚴禁其車輛亂停;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特別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必須經校領導同意(批條)方可放行。

  十、被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十一、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后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責任。

  十二、學校保安員要搞好保安室及周邊衛生,要積極協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運、張貼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員有事,必須請假,經同意后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后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四、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布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的,直接開除出校。

  保安管理制度 篇17

  一、目的

  為全力做好項目工地現場安全保衛工作,保障工地現場秩序治安良好,項目工地財物不受損失、施工工期順利進行及工地施工現場人、財、物的安全,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項目保安人員的管理(若項目部保安外包,還須遵守雙方簽訂的保安服務合同),項目部安全員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目標

  1、安全工作目標:杜絕重大治安案件、防范重大治安事故案件,保障人身、項目財產安全和工程項目工期的順利進行。

  2、生產保衛目標:杜絕產生人為破壞,大型設備和設施在存放和安裝直至交工期間不發生被盜事件。

  3、治安保衛目標:杜絕發生盜竊和各項治安、消防案件事故的發生。

  四、人員編制

  根據工地需要按照崗位進行合理、有效、節約開支的原則進行人員編制,初步擬制:保安隊長1名,崗位分為門崗,巡邏崗。項目每個出入口均設置保安,實行白班、夜班兩班倒,每班12小時,工地大門白班2人。保安人數根據工程進度適當的'增減配置;保安率屬于安全部門管轄。

  五、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1、承擔施工現場人員進出、物資進出,防火、防盜工作的職責。

  2、貫徹執行公司保衛工作制度,防止盜竊事件發生職責。

  (1)、在項目經理、安全員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公司有關人員、物資進出的管理規定,履行崗位職責、公司制度和監督檢查職能,協助安全員按規定搞好現場防盜、防火、人員物資進出關,把工作落到實處。

  3、行為安全管理職責

  (1)、職業形象:保衛人員上班時應著裝整潔,戴好安全帽、保安袖籠標識,佩戴對講機,對進入現場的人員、車輛進行有禮有節的詢問盤查。

  (2)、日常崗位工作巡視:堅持每班不定時對崗位管理區域以及周邊狀況進行巡查

  保安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人員、車輛和物品出入的管理,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安保人員。

  第三條權責

  行政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保安人員按照相關內容嚴格執行。

  第二章工作時間及主要工作內容

  第一條工作時間

  公司保安人員每日工作實行兩班倒工作制,每班12小時(早班:08:00—20:00;晚班:20:00—08:00)。每班配置2人(門衛崗、巡邏崗各1名)。

  第二條主要工作內容

  執勤期間嚴格執行我司各項規章制度,對人員、車輛和物品的出入嚴格管理,對發生在當班期間、執勤區域內的不法侵害及時制止并采取控制措施,對發生的臺風暴雨等突發性自然災害事件,應及時上報行政部并協助處理。同時根據巡邏相關規定日夜不間斷對廠區內部各點進行巡邏,做好防火、防盜、防災等工作。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章崗位職責

  第一條崗位職責

  (一)保安隊長的崗位職責:

  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協助行政部嚴格管理公司內安全、消防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各項規定,及時把每天發生異常事件呈報給上級主管,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命令。具體如下:

  1、負責維護公司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系聯防工作。隊長與隊員一樣輪崗值班,履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處理當班突發事件,如火災、偷盜等立即報警,并迅速公司行政部聯系。

  3、熟悉公司范圍內的大小、廠房編號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并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系,每天不定時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并適時進行指導,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范的行為。每日查勤內容:保安儀容儀表;值班日志、交接班記錄、巡邏記錄;物件簽收記錄;人員、車輛、物品出入記錄;

  5、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檢查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正常使用。

  6、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7、做好對保安人員的.管理、訓練與考核。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做好保安人員的值班安排,出勤統計,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8、做好保安工作期間各項文件記錄資料的整理歸檔;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9、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事項。

  (二)保安人員的門崗崗位職責

  1、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并做好來訪登記工作。人員到訪保安人員應起立主動上前咨詢其來意及受訪人等相關信息,并電詢受訪者得到確認后由受訪者將人員帶入廠區。對送貨到公司的商家或司機要熱情接待,與庫管人員確認后引導進入倉庫待檢區待驗收。

  2、負責檢查、登記進入廠區人員和車輛,凡發現有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攜帶污染性物品人員或車輛的,一律嚴禁駛入廠區(有公司特殊批文除外),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門禁等相關制度。

  3、負責報刊、書信的簽收工作,并及時送至辦公室。

  4、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消除隱患,防患未然。

  5、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6、加強防火活動,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苗頭并消除。熟悉公司內部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定期對職責范圍內消防栓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異常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照明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保安管理制度 篇19

  1、保安人員要嚴格執行商場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盜、防火、信報收發等工作。

  2、保安人員必須著裝上崗,衣著整潔,語言文明,精神飽滿。禁止非安保人員進入值班室內看報、閑談。

  3、嚴格執行來訪客人、車輛登記制度,外來聯系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由保安人員開具訪問申請單,并電話征得受訪人員同意后方可放行。來訪人員出門時,應查驗收回由受訪人員簽字確認的申請單。

  4、主動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工作,對有明顯標志的政府公務車輛(如;消防、警車、工商、稅務、供電)等公務車輛要主動給于登記,提供進入商場的便利條件。

  5、保安人員要堅守崗位,值班時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值班值勤無關的活動。

  6、做好信件、報刊收發工作,對電報、掛號信、快遞要及時登記、電話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

  7、對出入商場的`車輛、人員有權進行檢查和詢問。對載貨車輛出入商場應進行檢查,

  核對貨單,并提交經綜合管理部或主辦部門核準簽發的《出門條》后方可放行。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商場安全主管,特殊情況可直接撥打公安機關電話報警。

  8、換班交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書面交接手續,交代有關未辦事宜,明確事宜要

  求,落實未辦事宜。

  10、按時開啟商場的防盜報警設施和消防報警設施。時刻觀察監控系統的異常現象,做好防盜防火等安保工作。發現報警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商場安全主管。

  11、每班必須有一名巡查人員。巡查人員必須按時對廠區進行巡查。白天每兩小時巡查一次,晚上每一小時巡查一次,并在規定巡查地點做好巡查記錄,并接受商場的監管。

  12、保安人員如有以下情況將給予獎勵:及時發現、消除并及時報告火災等隱患,每次獎勵50元~500元;及時制止或阻止

  商場內部發生打架斗毆事件,每次獎勵100元;抓獲盜賊,每次獎勵200元~500元。廠區全年未出現任何被盜、火災等事件,商場給予年終獎勵1000元/人。

  保安管理制度 篇20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保安管理制度如下:

  一、車輛管理

  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校且不準停靠在校門口,可以停靠在校門外楊山路南側;需進校車輛須經領導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入內,同時必須按指定路線行駛停放;運輸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車輛和攜帶物品外出者,應憑主管部門的'批條可以進出校門。

  二、學生出入大門規定

  1、走讀生早晨6:30后可以進入學校,下午5:40要離校;住校生周日下午3:00后可以進校,周五下午3:30要離校。

  2、走讀學生在上放學期間正常進出校門并必須著裝學生校服(無校服者保安要盤問登記反饋,否則不準進入學校)。

  3、住校生從周日下午來校至周五下午離校期間,不準私出校門。

  4、學生如有特殊情況(生病等)出校門,必須憑班主任或值班領導的批條(批條由德育處統一制定,班主任統一領取),并在約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學生出校時,保安收回出門證并予以登記。學生返校時,憑出門記載進入學校。

  5、學生翻越圍墻進出學校,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

  三、學生家長來校看望學生有關規定

  1、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平時不接待來訪者。家長需經邀請并辦理相關手續后來訪。家長主動來訪需要經過被訪者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來訪。(保安應驗查家長的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工作證等)

  2、住校生家長來校送衣物不得進入學校,需在保安登記領取回執并由保安負責通知學生領取。

  3、周日下午3:00后住校生返校時,隨同家長經保安確認后可以進入校園。

  4、周六周日因活動需要進校的學生或人員需主辦者的說明同意后方可進校,否則不得入內。主辦者要對準許進校的人員負責。

  四、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

  1、校外人員因事來訪的,經被訪者同意后并辦理相關手續后進入校園(保安要檢查入校人員的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工作證等)。

  2、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或形跡可疑者,保安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保安值班人員要強行制止并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必要時采取強制措施。

  3、學校受訪對象接受校外人員來訪,應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來訪人員離校時,應將該表的《回執》交回保安值班室。

  4、保安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五、物品進出規定

  1、學生及員工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出示有關部門出門證件。

  2、外單位物品進入校內,嚴格驗看送貨單,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工程車輛出校門必須有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經檢驗核實后方可放行。

  六、違規的處理措施

  1、學生違反上述規定,由保安交德育處處理,德育處扣減班級考核分,并通報班主任,嚴重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2、保安違反上述規定,除德育處批評教育外,還應按事業局考核規定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七、檔案管理

  保安負責人要每月分類整理檔案資料。相關表格要提前到德育處或校辦領取。

  全體師生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火、防盜、防毒措施,強化安全防范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發現任何意外事故跡象,及時報告學校或公安部門。

  保安管理制度 篇21

  一、目的

  為加強保安內部統一管理工作及形象建設,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的安全,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工作職責

  1、服從命令、忠于職守,對上級交待的事項應全力完成,否則向愛心基金捐款10元/次。

  2、保安值班執勤著裝統一、佩帶廠牌、精神飽滿、言行舉止大方得體,樹立文明形象,否則向愛心基金捐款20元/次。

  3、愛護公物,交接班清楚,損壞照價賠償,否則向愛心基金捐款20元/次。

  4、由于保安工作性質不同,應處于24小全天待命狀態,以應付一切突發事件,接到命令后必須立即趕到,保安員的手機電話應24小時開機,否則視情形責向愛心基金捐款10—30元/次。

  5、準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請假須提前一天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責向愛心基會捐款30元/次。

  6、無故不參加隊伍訓練者,責向愛心基金會捐款10元/次。

  7、出入車輛、人員未按要求登記或發放來賓證、車輛亂停放,責向愛心基金捐款20元/次。

  8、私自不站崗,老板及老板帶客戶外出不敬禮,責令向愛心基金捐獻20元/次。

  9、巡查到點、到位,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盜、防事故),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并處理,否則責向愛心基金捐款20元/次。

  10、現場監督和維護員工上、下班刷卡情況,食堂排隊打飯和公司集體活動的公共秩序,否則向愛心基金損款10元/次。

  11、私自使用公司保安室值班電話,非工作人員到值班室閑坐閑聊,責向愛心基金捐款20元/次。

  四、保安員每天工作要點

  1、各班次必須提前5分鐘到崗位接班,并清掃好值班室、廠門外的衛生,否則責向愛心基金損款10元/次。

  2、站崗時間為9:00—11:00、14:00—18:00,特殊情況如下雨、天氣(請勿抄襲好范文 網:)太熱,必須提出申請,經上級批準方可取消,否則向愛心基金捐款20元/次。

  3、音樂播放時間07:15—12:30 、13:45—18:00(音量偏小)、18:00— 22:00(音量偏大),如未按規定時間播放責向愛心基金損款10元/次。

  4、本廠車輛出入必須登記清楚,老板與老板娘的車如不是本人開的都要登記,否則責向愛心基金會捐款20元/次。

  5、每天老板或老板娘及上級交待的事情,記錄到值班表上,并報告隊長,且必須與交班人員交待清楚,否則向愛心基金捐款20元/次。

  6、員工下班后,值班室保安必須站在外面監督,另一個保安需巡查車間、廠區異常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反映并進行處理,否則責向愛心基金捐款10元/次。

  本條例于7月1日正式實施,希望各位遵守并嚴格執行。

  保安管理制度 篇22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保安(門衛)管理的職責、管理內容和要求、責任及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治安和消防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重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適用于本標準。

  3、保安(門衛)管理內容

  嚴格執行本公司員工進出廠制度,員工進出廠門必須下車推行,車子應按規定停放在停車棚,門衛有權對違規者提出勸阻和督導,門衛必須檢查原則,一視同仁,按制度辦事。

  嚴格執行接待和會客制度,外部人員進公司必須登記,經相關接待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

  上班時集中精力,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打瞌睡,不將熟人帶入傳達室內,更不能把傳達室當作娛樂場所。

  車輛進出必須要等級檢查,出門時一律憑出廠單,并核實物品數量與出廠單相符后方可出門,憑證每天封存保管。

  保安必須要求上班時間出門的員工出示出廠單,并做好登記工作。

  保安每天應對上班以至早退的員工做好記錄,次日上報有關領導

  發現公司中可疑人員,應及時查問,并當即報告公司領導處理。

  夜間必須加強巡邏,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領導或公司領導。發現公司內電、水、門窗、消防設施等不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與次日報告有關部門。

  熟悉公司內部跡附近周圍治安環境情況,會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等報警電話和消防設備。

  忠于職守,并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不借故刁難,以職謀私。

  搞好門衛及周圍環境衛生。

  4、責任與考核

  保安必須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畏艱險、用于奉獻,切實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嚴禁遲到、早退、中途離崗,上崗時嚴禁打瞌睡,如有事請假需提前一天報主管審批。

  熱愛本職工作,嚴于律己、吃苦耐勞,為人表率,樹立以廠為家、以公司安全穩定為己任的思想作風,為公司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上崗時舉止要端正,精神要振作,不得嘻笑打鬧、吸煙、喝酒、吃零食、聊天、聽隨身聽;儀容要嚴整,上班人員按規定統一著裝,頭發要整潔,不準留長發,蓄胡須,要處處以良好的姿態保持門衛與保安人員的形象。

  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糾正違章,按各項規章制度,不準打人、罵人,對待來賓態度要熱情,服務要周到,嚴禁辱罵、毆打他人,做到顧全大局,以公司利益為重。

  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不得以權謀私,徇私作弊。

  行政部對保安的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決定相應的獎勵和處罰,對于保安或門衛人員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本公司規章制度,有嚴重失職行為,給公司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或造成聲譽影響的,從嚴處罰,分別給予罰款降級乃至辭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5、相關記錄

  外來人員/車輛進出廠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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