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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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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選20篇)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為了防止礦山事故的發生,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按照《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及其它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有效保護礦山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重大危險源監控、檢測、評估、整改制度

  一、根據國家標準和法規對企業的危險源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對每個重大危險源建立完善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管理措施。

  二、制定場地應急計劃,并對全體職工進行重大事故預防、事故應急的教育和訓練。

  三、定期對重大危險源操作管理人員進行預防事故專業培訓。

  四、定期向安監部門呈交危險源狀況安全評價報告。

  五、發揮職工群眾監督力量,查隱患,堵漏洞,保障工人生產安全,發現生產和管理上有可能導致事故的反常情況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六、單位一旦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申請對單位的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七、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時,應成立隱患管理小組,

  小組由法定代表人負責,履行好隱患管理職責:

  1、掌握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

  2、制定應急計劃,并報當地政府和安監部門備案;

  3、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臵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施、設備配套和人員疏散演習;

  4、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八、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整改的要采取防范監控措施。整改完成后應報告安監主管部門并申請審查驗收。

  九、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

  1.凡在回采過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風方法不能稀釋瓦斯保證安全生產的采煤工作面,必須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實施瓦斯抽放工作。

  2.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須編制瓦斯抽放設計。具體內容包括:

 。1).工作面概況:開采煤層及鄰近煤層賦存情況(柱狀圖)、地質概況、回采工作面參數、預計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統設計及抽放量預測等。

 。2).鉆孔數量、參數(開孔及終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徑、穿越巖層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長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斷面及附屬設施(井下移動泵站)。

  (5).抽放瓦斯的設備、設施及安裝情況。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裝圖和抽放說明書。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統必須設置抽放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

  A、既可獨立運行,又可作為子系統與KJ131綜合監控系統聯網運行。

  B、能連續監測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負壓、濃度、溫度、一氧化碳、流量(純流量瞬時值、混合流量瞬時值、純流量累計值、混合流量累計值);泵房中循環水的水壓、進出水溫、水量;儲氣罐壓力、濃度、罐體高度、罐體水封水位及溫度;泵軸溫并及環境瓦斯濃度、設備供電狀態、設備開停狀態;供水管道的供水情況、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閥門的開啟量;電流、電壓、功率。

  C、能夠依據所測參數自動轉換為標準狀態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純瓦斯流量,并計算出累計量.

  D、當泵房環境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當抽放管中瓦斯濃度低于規定值時也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測點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斷電的強制閉鎖交叉斷電功能,斷電邏輯可由用戶設置。

  F、系統對采集到的數據進行實時分析處理、屏幕查詢顯示和打印,并形成相應的歷史統計數據,存儲日、旬、月報表。

  g、系統具有很強的自檢診斷功能。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

  安全教育培訓是礦山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使職工增強安全意識,熟悉和掌握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安全生產知識和專業技術技能,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提高安全素質和自我防護能力,控制和減少違章行為,做到安全生產。

  一、思想教育。思想教育是安全教育的首要內容,包括思想認識教育和勞動紀律教育。思想認識教育主要是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群眾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使其懂得安全生產工作對促進經濟建設的意義,增強責任感。勞動紀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員和職工懂得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對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勞動紀律的自覺性,保障安全生產。

  二、法規政策教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是安全生產方針的具體表現,要采取各種措施和形式大力宣傳,認真貫徹執行,以提高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的政策水平,增強安全生產意識,減少傷亡事故和職業病。

  三、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包括生產技術知識、安全技術知識和專業安全技能。

  四、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是結合本企業或外企業的事故教訓進行教育,通過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級領導和職工看到違章行為、違章指揮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的損失,提高安全意識,從事故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五、新工人入礦的三級安全教育。新工人入礦三級安全教育是指礦、坑(車間)和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礦山安全教育是礦部負責對新入礦的工人,在沒有分配至班組或工作地點之前進行的入礦安全教育。新進礦山的井下作業職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小時;新進露天礦的職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小時。

  坑口(車間)教育是坑口(車間)負責人對新分配到坑口(車間)的工人進行采場安全生產教育。

  班組安全教育是工段長、班組長對新工人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到了固定崗位開始工作前的安全教育。新的下井作業職工,在接受了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必須有在安全工作經驗的師傅帶領下工作滿4個月,并再次經考核合格,方可獨立作業。

  六、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礦山企業必須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參加由國家規定的部門進行的專業技術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證后,方準上崗操作。

  礦山特種作業人員指爆破工、礦井通風工、信號工、泵工、擁罐(把鉤)工、絞車操作工、主提升機操作工、主扇風機操作工、輸送機操作工、礦山電工、金屬焊接(切割)工、礦內機動車司機、尾礦工、安全檢查工以及經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危險工種的'作業人員。

  對于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有兩個方面:一是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二是實際操作技能的訓練。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可采取脫產或半脫產方式,以及對口專業的定期培訓、論訓。已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每兩年復審一次。

  七、日常安全教育。要使全體職工重視和真正實現安全生產,應對職工進行日常的經濟性安全生產教育。礦山企業每年應對職工進行不少于20小時的在職安全教育。

  八、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在采取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要進行新的操作方法、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護方法的教育。

  九、各級管理干部、安全員安全教育。各級管理干部、安全員的安全教育由礦山企業負責進行。

  十、礦長安全教育培訓。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均須取得《礦長安全資格證》才能上崗。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

  壓力容器是工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險的承壓設備,為搞好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確保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依照壓力容器管理制度進行。

 。1)認真執行國務院頒發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法規,組織編寫壓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

  (2)負責向鍋爐壓力容器監察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更新或報廢注銷手續,并及時向上級有關業務部門匯報壓力容器有關部門情況或呈書面材料。

 。3)對壓力容器安全運行負責,壓力容器現場檢查巡視每天不少于1次,發現事故苗頭或隱患,及時組織處理,并報主管領導。

  (4)對壓力容器操作工人、維修工人進行經常性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以不斷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素質。

 。5)負責編制壓力容器定期檢查和維修計劃,組織制定修理技術方案,對勞動部門提出監察意見,負責整改落實。

 。6)參加壓力容器事故調查,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并按“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辦法”的規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報告。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

  鋼水罐是吊運高溫金屬熔液的容器,在運轉過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訂本規定:

  (1)罐耳軸與吊車鉤板應保持有潤滑油(納基黃干油或二硫化鉬潤滑脂),嚴禁干磨。

 。2)鋼水罐裝高溫金屬熔液時,不能裝得過滿(距罐沿約400mm),以免熔液溢出燒壞罐體及耳軸。

 。3)嚴禁在罐體或耳軸上亂[割亂焊,嚴禁用重錘或其它重物在罐體、耳軸上碰撞或敲打。

 。4)罐體或耳軸表面有裂紋和明顯傷痕以及耳軸磨損超過名義直徑的'9%(35mm)者,該罐應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掛鋼、掛渣。

 。6)罐皮厚度燒損超過50%者應更換。

 。7)經常檢查罐耳軸周圍的焊縫,有無裂紋及開焊情況。

 。8)鋼水罐由澆鋼車間負責,并對罐耳軸及吊車板鉤抹油;發現罐體及耳軸變形、裂紋、開焊等應立即報設備科鑒定處理。

 。9)設備科每季度組織一次相關人員對罐及耳軸的全面檢查,每年聯系鋼研院做一次耳軸超聲波探傷。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

  安全大檢查是消除隱患、防止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通過安全檢查可以及時發現礦山企業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及事故隱患和管理上的缺欠,以便有計劃地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一、查思想。檢查各級領導對安全生產的思想認識情況,以及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和三同時等有關情況。

  二、查制度。檢查礦山企業中各項規章制度的指定和貫徹執行情況。

  三、查管理。檢查各采場、工段、班組的日常安全工作的進行情況,檢查生產現場、工作場所、設備設施、防護裝臵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四、查隱患和整改。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整改的落實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五、查事故處理。檢查企業對傷亡事故是否及時報告,認真調查,嚴肅處理。

  六、安全檢查可分為日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性檢查、專題安全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日常性檢查,即經常性的、普遍的檢查,班組每班次都應班前、班后進行檢查,對本班的檢查項目應制定檢查表,按照檢查表的要求規范地進行。專職安全人員的日常檢查應該有計劃,針對重點部位周期性地進行。

  定期檢查,礦山企業主管部門每年對其所轄的礦山至少檢查一次?涌冢ㄜ囬g)、科室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定期檢查不能走過場,一定要深入現場,解決實際問題。

  專業性檢查,是由礦山企業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的專業或專項安全檢查。這種檢查專業性強,力量集中,利用發現問題和處理問題,如采場冒頂、通風、邊坡、尾礦庫、炸藥庫、提升運輸等專業安全檢查等。

  專題安全檢查,針對某一個安全問題進行的安全檢查,如防火檢查、尾礦安全度汛情況檢查、三同時落實情況的檢查、安措費及使用情況的檢查等。

  季節性檢查,是根據季節特點,為保障安全生產的特殊要求所進行的檢查。如夏季井下頂板、涌水量的變化情況,秋冬季天氣干燥,要加強防火檢查。

  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包括節假日前進行安全綜合檢查,落實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管理及聯絡、值班等要求;節假日后要進行遵章守紀的檢查等。

  不定期檢查,是指在新、改、擴建工程試生產前以及裝臵、機器設備開工和停工前,恢復生產前進行的安全檢查。

  七、不同形式的安全檢查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做好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其中包括思想、業務知識、法規政策和物資準備等。

  八、明確檢查的目的和要求,即要嚴格要求,又要防止一刀切,要從實際出發,分清主、次矛盾,力求實效。

  九、把自查與互查有機結合起來,基層以自查為主,企業內相應部門之間要互相檢查,取長補短,相互學習和借鑒。

  十、堅持查改結合,檢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種手段,整改者最終目的',一時難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

  十一、建立安全檢查網絡,危險源分級檢查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檢查要按安全檢查表進行,實行安全檢查的規范化、標準化。在制定安全檢查表時,應根據檢查表的用途和目的具體確定安全檢查表的種類。安全檢查表的主要種類有:設計有安全檢查表、廠級安全檢查表、車間安全檢查表、班組及崗位安全檢查表、專業安全檢查表等。

  十三、建立檢查檔案,結合安全檢查表的實施,逐步建立健全檢查檔案,收集基本的數據,掌握基本安全狀況,實現事故隱患及危險點的動態管理,為及時消除隱患提供數據,同時也為以后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奠定基礎。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7

  (一)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須遵守出入井掛牌登記制度,入井時先登記后入井,出井時先出井后登記。

  (2)凡飲酒、精神失常、視覺不清、聽覺不靈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嚴禁下井。

  (3)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整齊、不規范者,不準下井。

  (4)下井后應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不準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軌道上。

  (5)井下人員不得在井內乘坐非載人車輛。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不準一人進入偏僻地段和危險區。

  (7)作業前應了解清楚爆破時間、地點、警戒范圍,在爆破前必須撤離危險區域。

  (8)愛護安全生產設施、安全裝置、安全警示標志牌;嚴禁觸動非本人的設備;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發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時上報。

  (10)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隨時檢查,發現頂、幫松動或落石,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地點,并設置警戒和照明標志。

  (11)如遇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點。

  (12)不準在井下生火取暖、大聲喧嘩、打鬧、睡覺和串崗。

  (二)安全確認制

  安全確認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設施技術狀況和工作現場進行認定,確認安全可靠后,進行準確操作。

  (1)操作確認制。個人在操作或控制某個對象之前,應認定該操作不會引起人員傷害和連鎖性有害反應或他人不知道的關聯動作,工作環境的有害因素確實已經排除。非連續工作崗位或非連續工作時間,每日上班時首先檢查確認設備狀況是否完好,環境是否安全,下班離崗前檢查本崗位生產狀況是否完好、有無事故隱患,尤其是作業現場是否有片幫冒頂、透水的危險。

  (2)聯系確認制。是指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在不同地點協同進行作業時,必須通過電話、信號、聲響等方式進行聯系,避免一方操作對另一方產生傷害,如一方在檢修,另一方誤送電,導致檢修人員發生觸電事故或設備動作發生機械傷害事故。

  (3)行走確認制。無論是在露天還是在井下,行人都應沿著規定的人行道行走。前進時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溝、溜井、障礙物等,頂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頂的危險,聲光、信號等標志是否正常,在拐彎或穿過電機車軌道時,應前、后、左、右看清楚,確認安全后方可前進。遇到危險情況要避讓,并及時處理、報告。嚴禁人員為抄近路而跨越鐵路軌道、運輸機皮帶、坑、溝、溜井等。

  (三)點檢制度

  點檢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對生產設備按點檢卡進行檢查的制度。檢查力方法是通過人的感官、簡單的工具以及安裝在設備上的儀表及信號標志(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油壓表、氣壓表等),對設備規定的部位按預先設定的周期和技術標準進行詳細的檢查、診斷。其目的是及時發現問題,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或減少故障的發生,預防帶病作業,避免人員及設備事故。

  (四)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是指班組通過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此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安全生產技能,激發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班組安全活動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會講安全注意事項、班后小結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動日、事故現場分析會、班組安全競賽、提安全合理化建議、辦安全黑板報、出安全專刊或安全簡報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活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8

  第一條、為幫助員工正確認識和掌握安全生產的規律,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提高安全意識,杜絕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教育培訓的分管領導和部門

  (一)、安全教育培訓的分管領導由分管人力資源部的副總經理負責。

  (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訓的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三條、安全教育培訓的種類范圍和內容要求

  (一)、安全教育培訓的種類范圍

  1、凡新入公司或調換工種的員工(包括臨時工、農民工、外來施工人員等),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對新員工入公司、新調入員工、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人員、外來學習(實習)人員及其他人員進行的公司、車間和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2、對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全員培訓)。包括:黨群、行政各部門,各工段(班組)、各崗位、各級管理人員。

  3、對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資格培訓)。

  (二)、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要求

  1、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公司級安全教育要著重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勞動紀律教育,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車間級安全教育著重進行安全技術基礎知識教育;班組安全教育著重進行現場安全操作教育。

  2、公司級教育培訓內容

 、僦v解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趯W習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基本知識。進行一般的電器機械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

 、劢榻B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④介紹本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一般情況,學習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萁榻B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本公司易燃、易爆、要害崗位及其注意事項

  要求:公司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經考核合格后,方準錄用。

  3、公司級教育培訓內容

 、俳榻B本公司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及職責范圍。

 、诮榻B本公司的生產特點。講解工藝流程,機械設備狀況;預防事故的措施,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保護用品,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等。

  ③介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要求:車間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經考核合格后,方準分配班組。

  4、班組級教育培訓內容

  ①介紹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及職責范圍。

 、诒緧徫徊僮饕幊獭徫回熑沃、安全制度等。

 、劢榻B崗位生產工藝流程、生產設備、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防火器材正確使用方法等。

 、芙榻B工作環境及易發生事故或者有中毒危險的地方。

  要求:班組級安全教育時間應不少于8小時,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

  5、公司員工內部調動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調換車間的必須重新進行二級和三級安全教育,本車間內班組崗位之間調換,必須重新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對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培訓

  凡從事電氣檢修、鍋爐司爐、電(氣)焊、廠內機動車輛駕駛、起重工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技術訓練,并經主管部門(安監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核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7、危險性較大工種崗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小時。

  8、安全管理人員(包括主管領導)必須經過主管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資格培訓)及安全資格認證,才能擔任安全管理崗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已取得資格證的,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原領證主管部門組織的再培訓學習,并在三年有效期內按規定進行換證學習。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

  為了明確公司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使得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確保公司各級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充分理解,保障公司安全生產順利進行,依據《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地下礦山實施指南》、《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評定標準》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

  1、公司安委會負責建立所有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其中包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及各崗位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公司辦公室必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發安全生產責任制。

  3、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具體、簡明,界定必須清晰,便于公司辦公室和安全生產科進行考核,做到考核時有據可依。

  二、說明與培訓

  1、公司安委會應就安全責任制內容對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及5相關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和交流,確保所有員工能充分理解安全生產責任制。

  2、公司安全生產科應就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向一般員工進行說明、培訓,讓所有員工明確自己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評審與更新

  公司安全生產科應關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用性,定期進行評審,并根據需要及時更新,保持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適宜性。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確保公司所屬礦山生產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安全進行,防止礦山事故,保護礦山職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制訂。

  第二條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產的設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加強礦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三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主任委員,主管生產副總經理為副主任委員,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委員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并設立安全部為專職的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委員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公司運營部要對公司所屬礦山生產部門的礦山安全工作實施統一監督和管理。同時在生產過程中進行不定期檢查,對有嚴重隱患無法及時排除的要報告公司主管部門和領導并總經理,必要時要采取停產整改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五條各部門在職工上崗前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作業。如爆破作業等。

  第七條公司對各選廠廠長、坑長、工段長、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

  第八條公司礦山企業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

  第九條公司鼓勵技術人員和廣大職工在生產實踐中開展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改進安全設施,提高礦山安全生產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第十條公司所屬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十一條公司礦山建設工程的設計文件,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并按照國家規定經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批準;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批準開工生產。對已經在進行生產的,要進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二條礦山建設工程必許按照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竣工后,由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驗收,并須有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驗收,不得投入生產。

  第十三條各生產車間或作業面必須有與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和通訊設施。每個礦井必須有兩個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間的直線水平距離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

  第十四條各生產車間開采必須具備保障安全生產的條件,執行開采不同礦種的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并在進入生產現場入口處醒目地樹立操作規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條各生產車間設計規定保留的礦柱、巖柱,在規定的期限內,應當予以保護,不得開采或者毀壞。

  第十六條各生產車間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不得使用。

  第十七條各生產車間必須對機電設備及其防護裝置、安全檢測儀器,定期檢查、維修,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八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和井下空氣含氧量進行檢測,保證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必須對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隱患采取預防措施:

  (一)冒頂、片幫、邊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塵爆炸;

  (三)沖擊地壓、瓦斯突出、井噴;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災、水災;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業發生的危害;

  (六)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害物質引起的危害;(七)其他危害。

  第二十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對使用機械、電氣設備,排土場、矸石山、尾礦庫和礦山閉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應當采取預防措施。

  第二十一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十二條各生產車間廠長、主管副總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公司綜合管理部對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公司總經理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的管理責任。

  第二十三條公司定期向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發揮職工的監督作用。公司職工必須遵守有關礦山安全的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職工有權對危害安全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四條公司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生產安全的合法權益,組織職工對礦山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公司違反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工會有權要求企業行政方面或者有關部門認真處理。公司召開討論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工會代表參加,工會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五條公司工會發現企業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機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行政方面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生產管理部匯報公司領導后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公司礦山生產車間必須向職工發放保障安全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七條公司各礦山生產車間不得錄用未成年人從事礦山井下勞動。

  第二十八條公司礦山生產車間對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得分配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

  第二十九條公司綜合部負責組織各生產車間落實制定礦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組織落實。安全保衛部參與督促檢查。

  第三十條公司建立由專職或者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藥物。在條件限制的情況下,充分與所屬地政府和醫療機構合作。

  第三十一條公司必須從礦產品銷售額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分配給各生產車間。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必須全部用于改善礦山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挪作他用。由公司綜合部、安全保衛部會同財務部共同管理費用的.使用。

  第三十二條公司各生產車間要無條件接受政府安全生產堅督管理部門對礦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監督職責:

  (一)檢查礦山企業和管理企業的主管部門貫徹執行礦山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

  (二)參加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三)檢查礦山勞動條件和安全狀況;

  (四)檢查礦山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五)監督礦山企業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的情況;

  (六)參加并監督礦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監督職責。

  第三十三條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礦山安全監督人員有權進入公司任何礦山生產車間,在現場檢查安全狀況發現有危機職工安全的緊急險情時,根據要求各礦山生產車間要立即處理。

  第三十四條如發生礦山事故,公司各部門必須立即組織和無條件地參與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如實報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和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

  第三十五條如發生一般礦山事故,由公司負責調查和處理。

  第三十六條如發生重大礦山事故,公司所有人員必須無條件接受由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會和礦山企業按照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對礦山事故中傷亡的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給予撫恤或者補償。

  第三十八條礦山事故發生后,應當盡快消除現場危險,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F場危險消除后,方可恢復生產。

  第五章獎勵與懲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礦山生產車間主管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除公司進行經濟處罰外,將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公司礦山生產車間主管人員對礦山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除公司進行經濟處罰外,將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公司礦山安全監督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和必要的經濟處罰。

  第四十二條公司對堅持礦山安全生產,防止礦山事故,參加礦山搶險救護,進行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公司將給予精神和物資獎勵。

  第四十三條公司每年年底組織全公司安全生產先進員工評比。評比結果作為發放獎金和其他獎勵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悖的,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并將隨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變化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經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后施行。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本公司綜合部、安全保衛部負責解釋。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

  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提高公司各級人員的法律意識,保證公司及時識別、獲取、融入、評審與更新影響公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等,確保公司掌握的法律法規的有效性,依據《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地下礦山實施指南》、《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評定標準》制定本制度。

  一、識別與獲取

  1、公司安全生產科應定期組織知識競賽、問卷調查、事故事件分析報告會等,以此了解員工對依從法律法規等重要性的認識情況,提高員工對依從法律法規等重要性的認識。

  2、公司辦公室應與法律法規頒布部門、主管部門、中介機構保持聯系,及時獲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等。

  二、融入

  1、公司辦公室應及時將所獲得的法律法規等融入到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中,需融入的管理制度有:責任制和制度;文件;操作程序或規程。此外,還需將這些法律法規等融入到過程或活動、培訓等日常生產工作中。

  2、公司辦公室應依據所識別的法律法規對所有層次員工進行培訓。

  3、公司辦公室應及時給安全生產科發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三、評審與更新

  公司辦公室應密切關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變化,及時更新所掌握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確保所掌握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效性。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2

  1、按《礦山安全法》規定,企業應設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委員會);對機構的設置與人員任命要求、任命的更新、任命書等文件要每年進行,形成二級監管機制;

  2、對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人員構成、會議組織、記錄等作出具體規定,安全生產委員會要定期開會,審查安全工作進展和確定方案,協調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接受安全生產培訓和考核合格。

  3、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最高管理者書面任命下列職位:在高級管理層中指定了安全生產管理者代表、安全負責人、員工代表、消防負責人、急救員、事故調查員、法律法規需增加的.職位,與風險及其評估相關的職位。

  5、有員工代表的職責,員工獲得參與下列安全生產活動的機會:

  4任務分析,設計與流程變化評審,安全意識提升,安全手冊更新,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與外部權力機構溝通安全生產事項,風險評價,相關安全過程的行動,變化管理的評審,參與安全問題的調查,采用“問題解決小組”的方式來處理安全問題,“問題解決小組”成員接受了解決相應問題的技能培訓,對員工拒絕的安全生產事項進行了公正的調查。

  6、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培訓程序評估、變化管理流程、檢查系統、職業衛生監測、事故調查、標準化規范、系統評審、風險評價、內部評價。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3

  一、要害場所入口處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靜止入內”字樣的警示牌。

  二、要害場所內必須懸掛與實際相符的供電系統圖。

  三、有高壓電氣設備時,要害場所的入口處和要害場所內必須在明顯地點懸掛“高壓危險”字樣警示牌。

  四、采區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無人值班的變電硐室必須關門加鎖,并有值班人員巡回檢查。

  四、要害場所內的設備,必須分別編號,標明用途,并有停送電的標志。

  五、值班(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六、有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熟知變(配)電所運行有關規程及標準,《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七、必須熟悉變(配)電所供電系統圖和設備分布,了解系統電源情況和各配出開關的'負荷性質、容量和運行方式。熟知變(配)電所變配電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獨立工作。

  八、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程規章的規定。

  九、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及工作終結制度等有關規定。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4

  一、排碴場的妥善管理主要由看邊員負責,排碴車輛和推邊的裝載機均由其指揮。排碴車輛倒碴要聽從看邊人員的指揮,在指定位置上停車,在指定位置上倒碴。

  二、碴場平盤反向坡度要保持35--40度,防止自然滑坡和塌陷。

  三、裝載機推邊必須留沿30厘米以上,碴場要保持推平或在邊沿處稍微上坡方可,不允許下坡,以防止倒碴車輛溜車。

  四、碴場必須留有排碴車輛足夠的回轉地方,多日積存的'邊角料必須盡早處理,以保持碴場清潔。

  五、雨后天晴排碴,看邊人員必須密切注視碴邊的動靜,加強警戒,如出現可能滑坡塌陷時必須果斷撤離,停止排碴,處理險情。

  六、大霧(能見度在10以內),大風(風力超過5級)天氣,看邊員應根據天氣實際情況,向分管負責人建議停止排碴。

  七、排碴場內不準其它機動車輛擅自停放,影響正常生產。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5

  為了防止礦山事故的發生,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按照《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及其它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有效保護礦山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重大危險源監控、檢測、評估、整改制度

  一、根據國家標準和法規對企業的危險源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對每個重大危險源建立完善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管理措施。

  二、制定場地應急計劃,并對全體職工進行重大事故預防、事故應急的教育和訓練。

  三、定期對重大危險源操作管理人員進行預防事故專業培訓。

  四、定期向安監部門呈交危險源狀況安全評價報告。

  五、發揮職工群眾監督力量,查隱患,堵漏洞,保障工人生產安全,發現生產和管理上有可能導致事故的反常情況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六、單位一旦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申請對單位的.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七、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時,應成立隱患管理小組,

  小組由法定代表人負責,履行好隱患管理職責:

  1、掌握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

  2、制定應急計劃,并報當地政府和安監部門備案;

  3、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臵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施、設備配套和人員疏散演習;

  4、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八、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整改的要采取防范監控措施。整改完成后應報告安監主管部門并申請審查驗收。

  九、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6

  一、日常安全檢查:

  1、安全員、生產管理員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作業過程中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2、安全員每天必須對礦區安全生產現場檢查一次,發現隱患,規定時間督促整改。

  3、安全員檢查過程中發現隱患書面通知,限期整改。

  二、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

  1、每月應對空壓機、拖拉機、裝載機、礦倉、電器設備、電線、管道、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2、根據上級要求隨時進行單項檢查或全面檢查。

  3、對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重大險情作好記錄,登好臺帳,拿出整改意見,寫出書面情況,交礦部或上級主管部門。

  4、檢查人員必須2人以上,在安全領導小組指揮下,對礦內不漏礦點(井口),不留盲區地進行檢查。

  三、季節性檢查,根據各季節氣候的不同特點進行全面檢查的督查,主要檢查車、管、線、路、房、水、火、雷、凍、毒等,防止突發性事故和隱形違章事故發生。

  四、月、季、半年、年終全面檢查,檢查后,對發現的事故隱患,重大險情要進行徹底的整改,達到一、二、三、四、五的要求:

  1、每次檢查后召開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安全培訓或事故整改現場會。

  2、始終堅持學習二個法律:《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

  3、實施三項硬措施,對重大險情、安全隱患制定周密地整改方案,定專人負責、定經費投入、定期改時限。

  4、做到四個不交:班組能解決的不交科室;科室能解決的不交礦部(公司);礦部(公司)能解決的不交主管部門;礦部(公司)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能解決的不越級上交。

  5、達到五不放過:違章作業不罰款不放過;小型事故不受到教育(處罰)不放過;中型事故不賠償經濟損失不放過;重大事故不追究責任不放過;礦區內的事故隱患、事故苗頭、重大險情不消除不放過,安全事故實現零報告。

  五、安全檢查人員在安全檢查過程中必須做到四、五、六。嚴把四關、檢查五層安全防護網、認真貫徹六落實,即進人關、合格關、素質關、培訓關;自我防護避險層、爆破排險層、查險壓頂排險層、檢查限時排險層、查險排險層;做到思想、時間、措施、責任、制度、行動六落實。

  事故及重大隱患分析管理制度

  一、處理生產安全事故必須首先搶救傷員,后轉移物資,保護好現場,須移動的物品,必須做好標記,并派人監視險情,防止事故蔓延,立即向單位法人匯報。

  二、礦山發生輕傷事故,報公司由公司組織人員調查處理解決。

  三、礦山發生重傷事故以上的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向企業主管部門報告。

  四、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各班組長、當事人必須積極協助主管部門的工作,如實匯報和反映事故的真象,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整改方案,并監督執行(四不放過內容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五、企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要登記建檔。

  職業危害預防制度

  一、為防止職業危害因素對生產勞動過程中的職工安全健康造成危害,預防職業病發生,制定以下預防措施。

  二、有效地控制或盡量消除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發生,即消除或減少職業危害源。

  三、降低生產過程中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使之達到規定標準。

  四、采用低毒或無毒物質代替有毒物質。

  五、建立健全符合衛生標準的生產衛生設施。

  六、做好衛生健康標準統計和作業環境監測工作。

  七、開展經常性安全工作教育,提高職工職業安全衛生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八、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衛生制度。

  九、加強個體防護,及時正確佩戴各種防護用品。

  安全獎懲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力度,強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努力實現安全生產零事故目標,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遵照集團公司有關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科長、安全員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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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堅持跟班作業,監督班組長隨班制度。認真開展隱患排查,狠抓三超三違行為。上班期間不得與所屬單位民工或他人賭博、酗酒以及干其他與本質工作無關的事。

  2、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檢查臺帳、工作總結,每天以文字形式向安全科匯報。

  3、認真搞好新工人崗前年齡、培訓考核、監督健康體檢、簽訂責任書、簽訂勞動合同、入保、勞保發放、辭退勞動關系、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出入井管理登記制度、隱患整改通知、隱患整改驗收、人員變更等軟件管理,確保有證可查,有據可依。

  4、監督分管礦點搞好勞動保護、質量控制、環境衛生、確保各崗位證件齊全。

  5、加強交接班制度的管理,以及各作業人員執行《操作規程》情況。

  6、監督巷道內的排險工作。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如頂板、邊幫、炸材、爆破、勞動保護等)并做好記錄,現場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其作業人員限期整改,對重大隱患要書面向安全科報告。因隱患檢查、發現不及時或無記錄、無整改方案、無整改措施、無整改驗收的,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嚴格執行爆破技術標準,監督、檢查爆破員證件情況,做到持證上崗。

  8、嚴格監督爆破員在爆破過程中的全部程序,必須由安全員、爆破員同時簽字在倉庫領取炸材,建立炸材領用、消耗臺賬。

  9、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單位制定的各項制度。

  10、對隱患、危險源要定人、定責、定措施、定整改期限,下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驗收后下達復工通知書。

  11、制定管理措施,爆破時,提前做好警戒,布好崗,確認安全無誤后再通知爆破員進行爆破。

  12、對爆破員有監督、管理、處罰權。

  13、組織所在班組學習培訓,并有學習內容、學習記錄、學習考核記錄。

  14、按技術指令施工。

  15、參加落實公司安全大檢查和安全列會制度。‘

  16、對生產現場在緊急情況下有下達人員撤退的指揮權和決策權。

  17、分管礦點嚴把礦石質量關。

  18、發生事故按程序申報。

  19、搞好班組計生工作。20、臨時工作必須服從安排。

  (二)獎懲辦法

  對地下開采的礦山企業的一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實行月度安全獎勵,獎勵標準按級別確定,按考核成績兌現。

  各企業按3:4:3比例對現有安全管理人員確定級別,一級400元,二級500元,三級600元,新進安全員和上年考核不合格的安全員一律定為最低級別(一級)。

  根據每月考核成績兌現安全生產獎,考核為95分以上者兌現100%獎勵;考核為90分以上者兌現80%獎勵;考核為85分以上者兌現60%獎勵;考核為80分以上者兌現40%獎勵;考核為80分以下者取消當月安全生產獎勵,發生輕傷以上事故,取消當月安全生產獎勵。

  二、班組長考核制度

  (一)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和落實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生產班組長崗位職責。

  2、強化勞動紀律,班長離開礦井必須履行請銷假手續,請假半天由安全科審批,一天由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審批,并且以委托書的'形式委托本班組跟班安全員代理跟班,并且明確安全責任,否則不得批假。一天以上的本井口停止生產。

  3、每班必經跟班作業,與生產工人同進出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配合當日帶班領導搞好日常安全管理工

  作。對不跟班作業,遙控指揮的班長按馬橋鎮政府處罰公約進行處罰。

  4、認真搞好本班組的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對排查出的隱患整改治理不及時、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發生安全事故的除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嚴格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凡進入本班務工的人員由班組長或委派專人陪同進行職業健康崗前和離崗檢查,防止弄虛作假,讓不健康的人員流入本班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加強本班治安防范和計劃生育管理。

  6、炸材管理不當,造成流失,發生一切后果的除公安機關處罰外,公司根據事態發展后果進行處罰,一切經濟損失由班組自己承擔。觸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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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實行年度考核的方式,逐月由安全生產督查科負責對班長進行督查,違反本制度的下達督查通知書,登記匯總年度考核。

  2、班長違反本管理制度任何一款,合同約定的獎勵實行一票否決,不予兌現。

  3、未跟班作業、離崗不履行請銷假、違章指揮,隱患整改治理不及時、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發生安全事故的,班長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經濟損失從交納的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4、不加強從業人員管理,職業健康弄虛作假,患有職業病的人員進入公司務工后,班長承擔80%責任,所發生的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支付,保證金不足支付的從開采費中扣除。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機械設備要逐一進行登記,建立礦山機械設備管理檔案。機械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專人負責。安裝、調試要有專業人員按照機械設備的安裝規定進行。

  二、不準酒后操作。不準無證操作。

  三、不準在配電房、空壓機房、變壓器房周圍(30米以內)及礦山運輸車輛內存放爆炸器材和易爆物品。

  四、不準轉運礦車輛(拖拉機、汽車等)開英雄車、賭氣車,嚴禁礦區機動車輛客貨混裝。

  五、對機電設備及防護裝臵、安全檢測儀器定期檢查、維修,并建立技術檔案,保證使用安全。每個季度檢查配電系統繼電保護裝臵的整定情況和主要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情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變壓器等電器設備使用的絕緣油的理化性能及耐壓實驗。

  六、不準私拉亂接,擅自搭火接線,明閘刀明接頭送電,以保證線路及配電設施的安全,杜絕超負荷運行。不準用鐵絲、銅絲、鋁線代替溶斷絲或保險絲使用,以防突發事故。

  七、不準非工作人員進入配電房或空壓機房。機修工和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堅守崗位。工作期間要認真觀察機械運行的負荷承載出現的故障,對于人為造成的機械損壞,一切損失由責任人全部賠償。

  八、不準在各種安全閥及附件或手上、工具上沾有油脂時操作氣瓶。

  九、機械設備維修要在停止作業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機械設備非停止狀態下進行檢修,特別是電器設備的維修要先停電后檢修,并在閘刀旁掛有人檢修,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十、礦山使用的下列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查儀器,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不得使用。

  1、采據、支護、裝載、運輸、提升、通風、排水、壓縮空氣和起重設備。

  2、電動機、變壓器、配電柜、電器開關、電控裝臵。

  3、爆破器材、通訊器材、礦燈、電纜、鋼絲繩、支護材料、防火材料。

  4、各種安全衛生檢測儀器儀表。

  5、自救器、安全帽、防塵防毒口罩或口罩、防護服、防護鞋等防護用品和救護設備。

  6、經有關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設備和器材。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7

  壓力容器是工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險的'承壓設備,為搞好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確保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依照壓力容器管理制度進行。

 。1)認真執行國務院頒發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法規,組織編寫壓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

  (2)負責向鍋爐壓力容器監察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更新或報廢注銷手續,并及時向上級有關業務部門匯報壓力容器有關部門情況或呈書面材料。

 。3)對壓力容器安全運行負責,壓力容器現場檢查巡視每天不少于1次,發現事故苗頭或隱患,及時組織處理,并報主管領導。

 。4)對壓力容器操作工人、維修工人進行經常性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以不斷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素質。

  (5)負責編制壓力容器定期檢查和維修計劃,組織制定修理技術方案,對勞動部門提出監察意見,負責整改落實。

  (6)參加壓力容器事故調查,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并按“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辦法”的規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報告。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8

  鋼水罐是吊運高溫金屬熔液的容器,在運轉過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訂本規定:

 。1)罐耳軸與吊車鉤板應保持有潤滑油(納基黃干油或二硫化鉬潤滑脂),嚴禁干磨。

 。2)鋼水罐裝高溫金屬熔液時,不能裝得過滿(距罐沿約400mm),以免熔液溢出燒壞罐體及耳軸。

  (3)嚴禁在罐體或耳軸上亂[割亂焊,嚴禁用重錘或其它重物在罐體、耳軸上碰撞或敲打。

 。4)罐體或耳軸表面有裂紋和明顯傷痕以及耳軸磨損超過名義直徑的`9%(35mm)者,該罐應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掛鋼、掛渣。

 。6)罐皮厚度燒損超過50%者應更換。

 。7)經常檢查罐耳軸周圍的焊縫,有無裂紋及開焊情況。

 。8)鋼水罐由澆鋼車間負責,并對罐耳軸及吊車板鉤抹油;發現罐體及耳軸變形、裂紋、開焊等應立即報設備科鑒定處理。

 。9)設備科每季度組織一次相關人員對罐及耳軸的全面檢查,每年聯系鋼研院做一次耳軸超聲波探傷。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9

  (1)礦山實行三級安全管理;

  (2)建立各類礦山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根據礦山各生產工序的特點,應在礦山正式投入生產之前,建立礦山各部門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建立礦山生產設備管理檔案。根據礦山各生產工序的設備種類,制定各類生產設備的維修、保養制度。礦山各部門均應建立生產設備運行、維修、保養記錄,每臺設備落實到人;

  (4)建立各生產崗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凡在生產第一線的操作人員,均要進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5)健全礦山生產的各種圖件和資料,并妥善保管;

  (6)建立礦山工傷事故報告制度,并建立事故應急的組織機構,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請有資質單位作開采設計,并嚴格按照開采設計施工。

  (8)請有資質單位作地質災害評估報告。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更好地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國家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法》,適應國家不斷發展的安全生產形勢的需要,確保公司安全生產持續進行,擬定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

  二、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的規范化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傳達、評審與修訂等環節的.科學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十堰罕王德山礦業有限公司。

  第二章實施

  三、成立安委會領導下的安全生產方針工作小組,小組成員必須有三分之一的一般員工;安全生產科科長任安全生產方針工作小組組長,負責安全生產方針各環節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本制度指的方針即為公司擬定的安全生產方針的簡稱。

  五、制定方針時,制定方針人員必須充分考慮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方針的內容應體現出企業的風險特點與核心業務;所制定的方針應簡明扼要,易于理解,并能充分體現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的總目標以及對持續改進安全績效的承諾。

  六、方針工作小組所起草的方針草案交由公司廣大員工討論、溝通后定稿,并以文件化形式由總經理簽發。

  七、公司各部門、各車間及班組負責人要通過班前會、崗前培訓與再教育等方式認真組織廣大員工學習,了解方針其內容及含義。公司領

  1導及各部門負責人對安全生產承諾,履行各自的職責,并簽訂責任狀,逐級進行考核。

  八、制定和完善有關保證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從制度層面上保證安全生產方針的落實。

  九、方針工作小組要定期通過問卷調查、座談等方式對方針的適應性進行評定,對不適應的部分要及時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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