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基建維修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基建維修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基建維修管理制度1
一、學校重基建、維修、裝璜工程等,應進行事前論證,編制項目預算,經校長辦公室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報鎮政府批準。
二、學校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都按規定立項,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由市發展計劃局立項;投資額在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項目由教育局立項;投資額在10萬元以下項目,由學校校長辦公室會議集體研究通過。
三、學校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炒規定進行招標,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實行公開招標;投資額在10-50萬元的`工程項目在市教育采購中心實行公開招標;投資額在1-10萬元的零星維修項目,由學校按規定進行組織招標。
四、鑒于實行收支兩條線后,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都由鎮政府扎口管理,由鎮財政按結付工程款的現狀,學校配合鎮政府建管科進行竣工決算并審計。
五、學校派指定人員負責工程的質量和工程進度的監督。
六、由學校直接負責的零星維修項目,其立項批復、工程預算、招投標手續、施工合同、工程竣工決算并審計、工程款支付等情況,要向教代會或校長辦公會進行公開通報。
學校基建維修管理制度2
一、學校重大基建、維修、裝璜工程等,應進行事前論證,編制項目預算,經校長辦公室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報鎮政府批準。
二、學校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都按規定立項,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由市發展計劃局立項;投資額在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項目由教育局立項;投資額在10萬元以下項目,由學校校長辦公室會議集體研究通過。
三、學校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按規定進行招標,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實行公開招標;投資額在10-50萬元的工程項目在市教育采購中心實行公開招標;投資額在1-10萬元的零星維修項目,由學校按規定進行組織招標。
四、鑒于實行收支兩條線后,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都由鎮政府扎口管理,由鎮財政按結付工程款的現狀,學校配合鎮政府建管科進行竣工決算并審計。
五、學校派指定人員負責工程的質量和工程進度的監督。
六、由學校直接負責的零星維修項目,其立項批復、工程預算、招投標手續、施工合同、工程竣工決算并審計、工程款支付等情況,要向教代會或校長辦公會進行公開通報。
學校基建維修管理制度3
一、學校新建改建項目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所有基建維修項目必須遵循滿足使用功能、節約建設經費、兼顧美觀,確保經費的原則和先預算審核,后組織施工的程序。
二、根據學校年度維修預算或教育、教學、師生生活等的緊急需要,總務處相關人員及時擬定基建維修項目、計劃,做好工程預算,預算應詳細、清楚,明確工料及施工方式,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項目,經學校研究決定后按相關規定辦理。一般采用招標的辦法,參與招標的單位可以由校內教職工推薦,但必須具備相關的施工資質。中標單位應與學校簽訂施工合同。
三、1000元以上的項目由總務處負責詢價比價,詢價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寫好詢價記錄,推出信譽好、質量優、價位低的單位,報分管校長審核、校長審批。
四、總務處應加強施工項目質量、進度等的監督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并做好督工記錄,發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況應立即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如因故變動施工方案(包括更換材料、改變設計方案等)應與校方協商,并有書面同意意見,否則視作違約,應追究其相應的違約責任。
五、總務處相關人員應會同校保衛干部加強對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員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紀守法。
六、基建維修項目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向校方提交完工決算單。總務處安排2人以上對完工項目進行復核驗收,復核必須公平公正,認真負責,做好詳細記錄,復核員及總務主任在完工單上簽字后交校領導審批。
七、施工項目完成后,總務處負責做好固定資產帳簿增減處理工作。
八、學校高檔儀器設備的維修參照本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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