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廢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危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危廢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危廢物品的管理工作,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重慶格林電池有限公司的危廢物品的管控。
三、管理責任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組織擬定;
2、公司各部門為本制度的執行部門;
四、管理標準和要求
1、本企業生產和銷售過程中產生的廢舊蓄電池、廢鉛渣(灰)、廢舊勞保用品、廢棄含鉛包裝物,納入危廢物品的管理范圍。
2、所有危廢物品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中的政策規定進行管理,嚴格把關,設立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3、企業建立危廢物品管理計劃,設立危廢物品的回收、貯存、處置臺賬,記錄反映整個危廢物品的收集量、處置去向和處置數量。做到記錄詳細,完整。
4、企業設立危廢物品貯存專用庫房,分類貯存,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產生。
5、所有危廢物品的'收集,貯存場所應設置相應規范的危廢標志。
6、所有危廢物品應交環保備案有資質的單位處置或回收、利用,在轉移過程中應按環保規定向主管的環保部門提出申請辦理轉移聯單,杜絕非法轉移。
7、及時收集整理危廢物品管理的記錄檔案,以備查詢。
8、制定危廢物品管理的應急預案,預防危廢事故的發生。
9、按照環保要求,在危廢品包裝上應標明標簽。
危廢管理制度 2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固體污染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保護環境,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制度》。
1、遵循環境保護“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和“三同時”規定,做到生產建設與保護環境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
2、公司負責人是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全公司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并引導其穩步向前發展。設立以企業法人為首、各部門領導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公司的各項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決策、監督和協調。
3、節能環保技術中心是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標和任務落實到相關責任單位。
4、按照“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原則,節能環保技術中心對本單位危險廢物管理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各部室、隊組必須把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納入本單位管理工作中。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國家、地方和公司頒發的各項環境保護規定,穩定生產裝置,規范生產工藝流程,減少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的排放。
5、危險廢物管理工作責任節能環保技術中心
主持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網絡、檔案、臺帳,完善保護管理體系,監督各生產經營單位的污染物防治情況;
完善環境監測體系,監測和抽查全公司各類污染物排放情況;
參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會審,監督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負責新、擴、改建項目試生產報審工作;
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組織污染事故調查;
編制環境保護考核指標,及時考核;
組織貫徹和實施國家環境保護環保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環境保護文件、條例和決議,不斷提高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促進環境保護與生產建設同步發展。
危險廢物標識管理制度
根據《固廢法》有關規定及上級環保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為進一步規范本單位危險廢物標志,加強對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轉運設備的監督管理,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危險廢物貯存和標識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危險廢物貯存和標識的依據和標準
⑴、固廢法》有關規定
⑵、環境保護圖形標志
⑶、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1995)
⑷、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
2、危險廢物貯存管理
⑴、危險廢物置于貯存設施內,貯存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年,并設專人管理。
⑵、危險廢物貯存應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設置泄漏、溢滿事故收集、處理防護設施。
⑶、禁止將不能相容的.危險廢物混合貯存,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3、危險廢物標識的設置和管理
⑴、危險廢物的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必須依法設置相應標識、警示標志和標識牌,標識牌上應注明貯存的危險廢物代碼、危害性以及開始貯存的時間等內容。
⑵、設置的標識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規格尺寸比例和顏色要求,噴涂和印刷質量要求油墨均勻,且不易退色;圖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準確,套印誤差應不大于1mm。
⑶、各種標識標志的設置要牢固,位置要準確、明顯、醒目,如有標志退色、損壞、危險廢物利用暫存、處置場所變更等情況,應及時更換標志。
危廢管理制度 3
依據《固廢法》相關要求及上級環境保護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為加強本單位危險廢物管理,降低危險廢物危害性、合理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危險廢物,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促進本單位清潔利用和循環經濟發展需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制度,具體內容以下:
1、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由本單位危險廢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中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要求,依據本單位上年度利用情況及管理計劃期限內利用計劃情況制訂。危險廢物管理計劃以書面形式制訂。
2、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制訂標準和要求
(1)、依據國家和地方危險廢物管理要求制訂。
(2)、表現危險廢物嚴格控制和關鍵防治標準,表現對危險廢物利用、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理全過程監督管理標準,表現降低危險廢物危害性、充足合理利用危險廢物和無害化處理危險廢物標準。
(3)、依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制訂和立案指南》要求和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制訂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
3、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立案每十二個月12月30日前,向壽陽縣環境保護局報送下十二個月度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書。
指定專員妥善保管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書。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書應該最少保留5年。
4、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有下列重大改變時,立即以書面形式向環境保護部門匯報:
(1)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2)增加或降低危險廢物類別;
(3)新建或改建、擴建和拆除原有危險廢物貯存、利用和處理設施;
(4)因改善工藝、調整產品或搬遷而停止利用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分類管理制度
1、搜集、貯存、轉移危險廢物時,嚴格根據危險廢物特征分類進行,預防混合搜集、貯存、運輸、轉移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理危險廢物。
2、貯存危險廢物時嚴格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防護方法,嚴禁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3、不一樣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必需設置顯著識別標志。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
依據《固體法》相關管理要求、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措施》相關要求及上級環境保護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為深入規范本單位危險廢物管理,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危險廢物轉移管理制度,具體內容以下:
1、危險廢物轉移管理工作落實
由專員負責嚴格實施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和依法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并經過相關程序登記轉移計劃和電子轉移聯單。
2、危險廢物轉移要求和要求
⑴、在轉移危險廢物前,須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劃;經同意后,向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聯單,在危險廢物轉移前三日內匯報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并同時將預期抵達時間匯報接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⑵、每轉移一車、船(次)同類危險廢物,應該填寫一份聯單。每車、船(次)有多類危險廢物,應該按每一類危險廢物填寫一份聯單。
⑶、如實填寫聯單中利用單位欄目,并加蓋公章,經交付危險廢物運輸單位核試驗收簽字后,將聯單第一聯副聯自留存檔,將聯單第二聯交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聯單第一聯正聯及其它各聯交付運輸單位隨危險廢物轉移運行。
⑷、危險廢物接收單位應該根據聯單填寫內容對危險廢物核試驗收,如實填寫聯單中接收單位欄目并加蓋公章;接收單位應該將聯單第一聯,第二聯副聯自接收危險廢物之日起十日內交付利用單位,聯單第一聯由利用單位自留存檔,聯單保留期限為五年;聯單第二聯副聯由利用單位在二日內報送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3、危險廢物轉移責任人職責
(1)統籌本單位危險廢物轉移管理工作,負責制訂、組織實施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計劃和實施方案。
(2)負責按要求申報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和申領、保管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3)在每次危險廢物轉移時,按要求正確使用和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做好危險廢物轉移時聯單交接工作。
(4)負責每次危險廢物轉移現場環境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在廢物轉移前三日內匯報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并同時將預期抵達時間匯報接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6)負責每次危險廢物轉移后,跟蹤和督促危險廢物接收單位按要求準期回交聯單第一聯,第二聯副聯,并負責按要求把聯單第二聯副聯報送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危險廢物貯運管理制度
1、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企業接收危險廢物,必需送至危險廢物專用儲存點。并由專員管理危險廢物入庫登記臺賬。
2、危險廢物儲存點不得放置其它物品,應配置相關危險廢物標識。
3、應保持儲存點場地清潔,危險廢物堆放整齊。
4、環境保護部門相關責任人按相關管理制度對危險廢物暫存場進行規范管理,做好危險廢物暫存堆放管理。
5、專管人員天天必需對貯存危險廢物進行檢驗,貯存場所必需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其它預防污染環境方法;不得私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撤危險廢物。發覺問題,根據技術要求立即處理。
6、嚴格根據國家對危險廢物相關要求和企業相關要求辦理危險廢物轉移工作。
7、危險廢物貯存庫必需符合《中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要求,同時符合消防安全相關要求。
8、在貯存庫顯眼位置必需設置危險廢物標識。
危廢管理制度 4
為落實實施《中國環境保護法》、《固體污染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保護環境,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特制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制度》。
1、遵照環境保護“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工作方針和“三同時”要求,做到生產建設和保護環境同時計劃、同時實施、同時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有機統一。
2、企業責任人是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全企業環境保護工作負全方面領導責任,并引導其穩步向前發展。設置以企業法人為首、各部門領導組成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對企業各項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決議、監督和協調。
3、節能環境保護技術中心是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管理部門,負責企業日常管理,并把目標和任務落實到相關責任單位。
4、根據“管生產必需管環境保護”標準,節能環境保護技術中心對本單位危險廢物管理工作負全方面領導責任;各部室、隊組必需把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納入本單位管理工作中。全體職員應自覺遵守國家、地方和企業頒發各項環境保護要求,穩定生產裝置,規范生產工藝步驟,降低生產過程中污染物排放。
5、危險廢物管理工作責任
節能環境保護技術中心
(1)主持企業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網絡、檔案、臺帳,完善保護管理體系,監督各生產經營單位污染物防治情況;
(2)完善環境監測體系,監測和抽查全企業各類污染物排放情況;
(3)參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匯報書(表)會審,監督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實施情況,負責新、擴、改建項目試生產報審工作;
(4)按“事故四不放過”標準",組織污染事故調查;
(5)編制環境保護考評指標,立即考評;
(6)組織落實和實施國家環境保護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環境保護文件、條例和決議,不停提升職員環境保護意識,促進環境保護和生產建設同時發展。
危廢管理制度 5
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第九條要求及上級環境保護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為申報登記、環境統計、三同時驗收等制度實施過程中危險廢物相關數據提供確實可靠依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危險廢物管理臺帳制度,具體內容以下:
1、建立管理臺帳前期準備工作
危險廢物臺帳基礎建立,確定所利用危險廢物并在企業內部給危險廢物確定唯一編號。建立相關統計表格,相關表格通常應分別留存于危險廢物利用部門、貯存部門和臺賬匯總部門。
2、管理臺帳建立步驟
(1)統計和計量
在貯存、利用、處理等步驟建立相關危險廢物臺帳統計表,危險廢物轉移出時或在單位內部利用時,必需要求稱重。
(2)定時資料搜集和匯總
定時匯總危險廢物臺帳統計表,對應統計表或憑證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包含內部轉移聯單)要隨報表封裝匯總。
(3)形成完整臺帳
匯總危險廢物臺帳報表,和危險廢物利用工序調查表及工序圖、危險廢物特征表、危險廢物利用情況一覽表,形成完整危險廢物臺帳。
3、管理臺帳制度實施和保障
(1)危險廢物管理臺帳制度實施包含單位內部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理、試驗分析和安全環境保護等相關部門。
(2)充足結合本身實際情況,和利用統計相銜接,建立內部危險廢物管理機制和步驟,明確各部門職責,真實統計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理等信息,確保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帳制度良好運行,尤其是要確保全部原始單據或憑證應該交由專員(如臺帳管理員)匯總。
(3)危險廢物管理臺帳應該分類裝訂成冊,由專員管理,預防遺失,并采取信息軟件輔助管理危險廢物臺賬。
危廢管理制度 6
一、危險廢物專用場地管理制度
1、目的:確保危險廢物的合理、規范有效的管理。
2、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生產過程中所排放的危險廢物,必須送至危險廢物專用儲存點。并由專人管理危險廢物的入、出庫登記臺賬。
危險廢物管理人員:xxx
3、危險廢物儲存點不得放置其它物品,應配備相關的消防器材及危險廢物標示。
4、應保持儲存點場地的清潔,危險廢物堆放整潔。
二、建立危險廢物臺賬管理制度
1、建立危險廢物臺賬的依據
《固體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生產量、流向、儲存、處置等有關資料危險廢物規章制度危險廢物規章制度。”
2、建立臺賬的意義和目的
建立危險廢物臺賬,如實記載產生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利用、貯存、處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制定的基礎性內容,是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的基礎,是生產單位管理危險廢物的重要依據。
提高危險廢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險廢物申報登記數據的準確性。
3、建立危險廢物臺賬的要求
跟蹤記錄危險廢物在生產單位內部運轉的整個流程。與生產記錄相結合,建立危險廢物臺賬。
三、發生危險廢物事故報告制度
1、為及時掌握環保事故,加強環境監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環保事故分為速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二類。
速報從發現環保事故,一小時以內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后立即上報。
3、速報可通過電話、傳真、派人直接報告等形式報告市環保局危險廢物規章制度百科。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
4、速報的內容包括:環保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等初步情況。
5、處理結果報告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四、環境保護崗位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部門及
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環保)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并完善本企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各項環境保護制度,編制安全(環保)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參加本單位建設項目的安全(環保)“三同時”監督,使其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
4、深入現場對各種直接作業環節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5、負責對環境保護方針、政策、規定和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執行情況,搞好環境保護,實現文明生產。
危廢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為加強危險廢物管理,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該制度。
二、范圍
1、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及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性、傳染性的固態、半固態和液態廢物。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行政區域內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運送、轉移、處置以及其他經營活動和監督管理活動危險廢物規章制度危險廢物規章制度。
三、危險廢物管理
1、總經理作為危險廢物管理的主要責任人,公司的安環部對本公司的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
2、危險廢物管理遵循“統一收集、分類處置、集中焚燒、消除隱患”的原則,實現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目標。
3、公司應當將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公司發展計劃,組織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收集、貯存場所和專用設施。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公司擅自轉移、處置危險廢物和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
5、公司環保管理職員應對危險廢物的相關情況及時應向當地環保局申報登記,并于每月月初及時登入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危險廢物規章制度文章危險廢物規章制度
6、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前15日內向申報登記管理部門提出修改或重新申報申請,得到允許后重新申報登記。
7、公司安環部應認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設施和儲存場所的檢修工作,發現破損,應及時采取措施清理更換。
8、貯存場所應按規范設置環境保護警示標志,有專人負責管理。場所只可堆放各種危險廢物,不得有其他藥劑、器材等。危險廢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險廢物中。
9、危險廢物貯存前應進行必要的檢驗、稱重,確保同預定接收的危險廢物一致,危險廢物包裝容器必須粘貼符合規定的標簽,并登記注冊。
10、不同性質的危廢必須存放在相間隔的空間內,且必須留有足夠的搬運通道。不得將不相容的危險廢物混合或合并存放危險廢物規章制度百科。
11、建立危險廢物出入庫制度。危險廢物產生部門(車間、污水站等)和危險廢物貯存部門均須作好危險廢物情況的'記錄,記錄上須注明危險廢物的名稱、來源、數量、特性和包裝容器的類別、入庫日期、存放庫位、廢物出庫日期及接收單位名稱,并做好臺帳記錄。
12、危險廢物的記錄和貨單在危險廢物取回后應繼續保留3年,轉移聯單保留不少于5年。
13、浸出液及場所內清理出來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險廢物處置。場所氣體導出口排出的氣體經處理后,應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297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的要求
14、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如關閉或改為他用時應提前書面向園區環保分局提交關閉計劃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企業在關閉或改為他用時必須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15、禁止將危險廢物和其它廢物混合收集、貯存。已經混合的,應當全部按照危險廢物處置。
16、禁止向未經許可的區域內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險廢物。
15、公司不得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貯存、運送和處置。
17、產廢單位在轉移危險廢物前,須登錄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向環保局和危險廢物處置公司報送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填寫并擬定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得到轉移確認后,實施危險廢物轉移。并及時在動態管理系統確認現場轉移信息。
18、危險廢物接受場所的邊界應當用墻體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閉,并在進出口設置明顯的危險廢物標志危險廢物規章制度危險廢物規章制度。
19、產廢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職業防護措施,并制定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方案,并積極實施演練。
20、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經營、運送、接收和處置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21、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經營、運送、接收和處置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22、危險廢物在收集、運送、貯存、利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污染事故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采取防止或者減輕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時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情況,同時向事故發生地環保部門報告。
四、危險廢物運輸管理
1、運送危險廢物由當地環保部門指定專業資質的運輸公司,沒有專運車輛的應當在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場所內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2、公司安環部應與運輸單位或個人簽訂防止車輛運輸泄漏、遺撒協議書,對運輸單位和運輸車輛進行督促檢查。
3、設專人負責運輸車輛的管理,制定責任制度并組織實施,嚴禁使用不符合條件的車輛運輸。
4、運輸車輛不得超量裝載。裝載工程土石方最高點不得超過槽幫上緣50公分,兩側邊緣低于槽幫10-20公分,其它散體物不得超過槽幫上緣。
5、運輸車輛必須按計劃的運輸線路和時間運輸。
6、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密封、包扎、苫蓋,并將車廂槽幫、車輪清洗干凈,保證在運輸線路中不泄漏、遺撒、帶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濘時,禁止車輛進出污染道路。
7、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按照金海立公司相關制度或依法進行處罰。
危廢管理制度 8
為保證施工安全,加強危險品的管理,根據我標段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危險品的管理制度:
一、使用氧氣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
2、存儲高壓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氣瓶庫房應與高溫、明火地點保持10m以上距離。庫房內必須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4、氧氣瓶在運輸時應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槽幫。
5、嚴謹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吊運高壓鋼瓶。
6、氧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7、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塵。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8、氧氣瓶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暴曬,夏季漏天工作時,應搭設防曬罩、棚。
9、氧氣瓶與焊炬、割炬、爐子和其它明火的距離不小于10m。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0、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操作人員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必須保持不小于49千帕德壓強。
11、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
12、安裝減壓器時,應首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閥門清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作業人員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閥門時,必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13、作業中,如發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不得用明火試。冬季閥門被凍結時,可用溫水或蒸汽加熱,嚴禁用火烤。
二、使用乙炔瓶應符合下列要求:
1、現場乙炔瓶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5瓶以上時應放在儲存間。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5m,并應通風良好,設有降溫設施、消防設施和通道,避免陽光直射。
2、儲存乙炔瓶時,乙炔瓶應直立,并必須采取防止傾斜的措施。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間儲存。
3、儲存間必須設專人管理,應在醒目的地方設安全標志。
4、應使用專用小車運送乙炔瓶。裝卸乙炔瓶的動作應輕,不得拋、滑、滾、碰。嚴禁劇烈震動和撞擊。
5、汽車運輸乙炔瓶時,乙炔瓶應妥善固定。氣瓶宜橫向放置,頭向一方。直立放置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7、乙炔瓶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
8、乙炔瓶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減壓器與瓶閥的連接可靠,不得漏氣。
9、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不小于98千帕的壓強。
10、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
三、使用液化石油氣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液化石油氣瓶必須放置在室內通風良好處,室內嚴禁煙火,并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氣瓶冬季加溫時,可使用40℃以下溫水,嚴禁火烤或用沸水加熱。
3、氣瓶在運輸、存儲時必須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運時不得碰撞。
4、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
5、瓶閥管子不得漏氣,絲堵、角閥絲扣不得銹蝕。
6、氣瓶不得充滿液體,應留出10%~15%的氣化空間。
7、膠管和襯墊材料應采用耐油性材料。
8、使用時應先點火,后開氣,使用后關閉全部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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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加強危險廢物管理,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2、危險廢物類別
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及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性、傳染性的固態、半固態和液態廢物。
本企業危險廢物類別為hw31含鉛污染物,主要包括以下其他幾方面:
①生產車間廢棄鉛板、鉛渣
②廢氣處理裝置收集鉛塵、廠區內地面清掃鉛塵
③含鉛廢水預處理站污泥
④沾鉛員工口罩、衣物
⑤其他沾鉛廢物
3、職責
公司環保組負責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生產的危廢物集中指定處置場所進行統一規劃,并負責監督組織實施。公司對危險固體廢棄物制定管理措施,并進行運行監控。做好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有關管理工作。按所產生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去向及處置方式做好記錄,及時有效無害的清除和處理危險固體廢棄物。
4、危廢分類收集
4.1嚴禁危險廢物收集中混入其他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及生活垃圾。同時嚴禁危廢混入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及生活垃圾。確保全部收集。
4.2車間廢鉛板、鉛渣統一采用設置有危險標志的編織袋收集。
4.3含鉛廢水處理污泥定期清理,采用塑料桶裝轉運干化池,風干后采用密閉袋裝。
4.4建立(工作服、手套、口罩)發放、回收管理制度,①勞保用品的發放
倉庫發放勞保用品的時間為每周一13:00――15:00,其余時間不發放勞保用品(新員工到崗除外)。領取勞保用品需填寫領料單,本人憑部門負責人核準簽字后的領料單交倉庫管理員,之后辦理勞保用品領用手續。員工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按使用時間計算,以便替換。領用勞保用品,必須以舊換新。試用期滿后,能繼續使用的,不能用的、憑部門負責人核準簽字后的領料單及舊勞保用一起交倉庫管理員辦理領用手續。
②員工勞保配制
員工工作服分冬夏兩季各一套,更換時間為每一年一次。員工佩帶的口罩、手套于每月更換一次,更換方式以以舊換新。
③使用規定
所有勞保用品,在使用過程中,不許丟失、遺棄,在下發時間以舊換新。所有生產第一線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佩帶口罩、需要的工序必須佩帶手套。所有員工在搬運物料過程中必須佩帶手套。就以上幾點規定,違規者每次每人10元考核。
④勞保用品的回收、處置
所有勞保用品,在使用過程中,不許丟失、遺棄,在每月下發時間以舊換新。生產管理部每月統一回收后,用編織袋打包整理好,貼上危廢標簽,交至庫房統一管理。
4.5每日填報危險廢物產生環節記錄表、危險廢物貯存環節記錄表。
4.6禁止向環境傾倒、堆置危險廢物。
4.7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5、危廢儲存、危廢申報、轉移處置
5.1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5.2.根據《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1995)所示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識,貯存場所地面須作硬化處理,場所應有雨棚、圍堰或圍墻;設置廢水導排管道或渠道,將沖洗廢水納入企業廢水處理設施處理;貯存液態或半固態廢物的,還設置泄露液體收集裝置;裝載危險廢物的容器完好無損。
5.3.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對危險廢物包裝物設置識別標識。
5.4.危險廢物按照種類分別存放,且不同類廢物間有明顯間隔。
5.5危險廢物的貯存時間不得超過一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6危險廢物產生場所、貯存場所、利用處置設施應有詳細臺帳記錄(如出入庫記錄、利用處置記錄),并配有計重設施。
5.7公司環保管理部門應對危險廢物的相關情況及時應向市環保局申報登記。
5.8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前15日內向原登記部門重新申報登
5.9公司不得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貯存、運送和處置。
5.9產廢單位在轉移危險廢物前,須向環保部門報送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填寫并領取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在轉移前3日內報告移出地環保部門,同時將到達時間報告移入地環保部門。
5.10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處置;不按照規定處置的,應當進行限期改正;限期結束后仍然不按照規定處置,由質量安全部按照公司規定負責處罰。
5.11在搬遷、轉產、終止之前,必須對已經產生尚沒有處置的危險廢物和危險廢物貯存、處置設施場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處置;對產生的危險廢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進行綜合評估并消除可能產生的污染,將評估報告報環保組備案。
5.12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單位應當制定危險廢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如果發生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應當按照應急預案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危廢管理制度 10
1.目的
加強危險品及廢品的監督管理,保證危險品及廢品得到適當和安全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善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對人體造成傷害。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固、液體危險品及廢品的管理。
3.定義
3.1危險品
指列入國家危險品名錄或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品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物品及廢棄物。
3.1.1可燃性閃點低于60℃的液態,在常溫常壓下(即25℃,101.3kpa)因摩擦、吸濕或自發性化學反應而起火,當點燃時能劇烈并持續燃燒的固態。
3.1.2腐蝕性ph值≥l2.5,或≤2.0的液態廢物和固態、
半固態廢物浸出液;或55℃條件下,一年之內腐蝕鋼材(sael020#)6.35mm的非水溶劑的液態廢物。
3.1.3反應性通常不穩定、無需引燃極易發生強烈反應、遇水反應激烈、或與水混合生成易爆物質、或遇水后生成有害濃度的有毒氣體/煙氣、或含氰化物或硫化物,在ph值為2.0-12.5的環境中會產生危險濃度的毒性氣體、蒸汽、煙氣的物質:或在封閉環境下受熱易引起爆炸,或在常溫常壓下易分解引起爆炸列為易爆物的物質。
3.1.4毒性國家危險毒品名錄列出的任何一種污染物的廢物,或含這些污染物的廢物。
3.1.5感染性指攜帶病原微生物具有引發感染性疾病傳播險的廢物。
4.庫房管理員職責
4.1負責現場服務點危險品的收集、分類、包裝、標識:對客戶暫存庫進行日常運行管理。
4.2負責危險品的搬運、裝卸、運輸、貯存。
4.3負責貯存設施管理。
4.4對所有的危險品進行計量和記錄,并貫徹“五聯單”管理程序。
4.5負責危險品與非危險品的隔離存放。
4.6標簽和標識的保管工作。
4.7負責檢查和維護危險廢物倉庫相應的通風、防火、監測、報警、降溫、避雷、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完好并投運。
4.8建立特種設備臺帳和檔案,定期檢測,證件齊全。
4.9計量設備定期進行校準,并保存校準記錄。
5.存放要求
5.1易燃、易爆、有毒害物品必須單設庫房各種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分類存放,保持安全距離防止產生化學反映應,庫房與其他建筑物必須保持安全距離,周圍1.0m以不準有火種,門口沒有警告標志。
5.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在運輸時,嚴禁人員與貨物混裝,裝卸時注意輕裝、輕放、入庫時必須有專人驗收,存放時要有貨架、分類碼垛、物品之間的'檔距不能少于1.5m并設通從設施,嚴禁露天存放。
5.3現場臨時存放使用的少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放入容器妥善保管,并分類帶入指定安全地點。
5.4領料時嚴格各種手續,控制數量,剩余物品及時退回。
5.5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必須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
5.6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出現明火。
6.使用要求
(一)農藥
1)物業主管在農藥噴灑中監管事項:
2)操作人員應身穿工作服,戴好防護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3)操作人員應位于上風口,噴灑時盡量避開人群、動物等敏感的群體。
4)均勻噴灑農藥,防止蟲多處出現藥害,藥少處病蟲未除。
5)噴灑結結束后,物業主管督促操作人員清洗藥桶、機器后再用清水沖洗機內部噴管幾分鐘,清洗容器用水應灑向綠地,用后空農藥盛器,應投放入有毒有害垃圾箱內。
6)物業主管每月定期檢查存放情況,檢查施藥器具,使其完好,防止滲漏。
(二)油漆、稀料等的保管
1)油漆、稀料的領用要嚴格按照實際用量發放使用。
2)油漆、稀料在桶后,要及時使用,剩余油漆與稀料不準隨地發灑,要倒回厚油漆桶,并封閉好。
3)油漆、稀料要單獨存放,遠離火源,防潮隔熱。
4)油漆噴刷作業場所不準有明火源。
(三)汽油、柴油保管
汽油、柴油均屬不能再生能源,具有較高的可燃性與易爆性,汽油、柴油的滴漏會污染土地,燃爆可排放污染氣體。
1)汽油、柴油的使用嚴格按照領料制定執行,并做好統計。
2)做為清洗劑的柴油、汽油與污染的汽油要集中存放,妥善處理。
3)汽油、柴油存放要密封,容器下墊沙土,防止滲漏。
4)存放汽油、柴油的場所要遠離火源防熱。
7.檢查與監督
7.1各部門人員要經常檢查倉庫保管條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達不到要求的倉庫不準存放危險品。
7.2材料人員要監督使用部門在領用搬運時應符合要求,指出后不改正的停止供應,并報領導處理。
危廢管理制度 11
堅持安全檢查制度是搞好安全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消除事故隱患的有力措施。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學校建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和檢驗。
1、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2、對學校無力解決或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及時書面報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3、學校不得將現有場所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和經營。
4、校舍安全檢查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嚴格化。要做到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在通常情況下,學校應每學期初、末進行兩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重點是教學用房、辦公用房、專用室,包括道路、圍墻、花壇、食堂、配電室、倉庫、車棚等各項建筑設施等)。在風、雨、雪等惡劣天氣時要進行突擊性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留安全隱患、不留安全死角。
5、必要時,邀請當地城建部門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指導。
6、每次安全檢查均應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作為安全檔案保存備查。
7、總務處應經常性的做好檢修保養工作,以確保安全使用。校舍維修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特殊情況的要及時整改)。
危廢管理制度 12
一、危房的鑒定機構
房屋的安全鑒定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要求很強的工作,危房的鑒定更應慎之又慎。按《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危房的鑒定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負責。經鑒定屬危險房屋的,鑒定機構必須及時發出危險房屋通知書;屬于非危險房屋的,應在鑒定文書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有效時限,一般不超過1年。
二、危房鑒定
1.危房分類
危房分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1)整幢危房是指隨時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2)局部危房是指隨時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鑒定單位
危房以幢為鑒定單位,以建筑面積xx平方米為計量單位。
(1)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積xx平方米計數。
(2)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積xx平方米計數。
3.鑒定原則
(1)危房鑒定應以地基基礎、結構構件的危險鑒定(具體標準參見《危險房屋鑒定標準》 )為基礎,結合歷史狀態和發展趨勢全面分析,綜合判斷。
(2)在地基基礎或結構件發生危險的判斷上,應考慮構件的危險是孤立的還是關聯的。
①若構件是危險是孤立的,則不構成結構的危險;
②若構件的危險是相關的,則應聯系結構判定危險范圍。
(3)在歷史狀態和發展趨勢上,應考慮下列因素對地基基礎、結構構件構成危險的影響。
①結構老化的程度;
②周圍環境的'影響;
③設計安全度的取值;
④有損結構的人為因素;
⑤危險的發展趨勢。
4.危險范圍的判定
(1)整幢危房:
①因地基、基礎產生的危險,可能危及主體結構,導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②因墻、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產生的危險,可能構成結構破壞,導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③因屋架、檁條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整個屋蓋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④因筒拱、扁殼、波形筒拱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整個拱體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2)局部危房:
①因地基、基礎產生的危險,要能危及部分房屋,導致局部倒塌的。
②因墻、柱、梁、混凝土板產生的危險,可能構成部分結構破壞,導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③因屋架,檁條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部分屋蓋倒塌,或整個屋蓋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④因擱柵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整間樓蓋倒塌的。
⑤因懸挑構件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梁、板倒塌的。
⑥因筒拱、扁殼、波形筒拱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部分拱體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3)危險點
危險點是指單個承重構件,或圍護構件,或房屋設備,處于危險狀態的。
三、危房的管理
對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應按危險程度、影響范圍,根據具體條件,分別輕、重、緩、急,安排修建計劃。對危險點,應結合正常維修,及時排除險情。對危房和危險點,在查清、確認后,均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使用安全。
對危房的使用管理一般可分為以下4類情況處理:
1.觀察使用
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觀察的房屋。
2.處理使用
適用于采取適當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
3.停止使用
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
4.整體拆除
適用于整幢危險且已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對前兩類情況,物業管理企業應在管理中加強安全檢查,能解危的,要及時解危;解危暫時有困難的,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做好排險解危的準備,切實保證住用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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