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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安全管理手冊
員工安全管理手冊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
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
(一)安全管理小組為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二)安全管理小組組成成員
組長:總經理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政策,負責公司安全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制定、執行各類安全管理措施;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出現安全事故,及時組織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并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組織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責任
第四條人身安全的最高責任人為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四章員工人身安全事故預防
第六條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
(1)由于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于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并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域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五)維修車間應當對車間內的機器設備安排專人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六)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條消防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并協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槍、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定予以配置、擺放。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志,并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各部門的疏散標志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范。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條駕駛安全事故預防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工傷事故劃分及認定
第九條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以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條工傷的.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第六章工傷的申報程序
第十一條申報責任
部門負責人承擔本部門的工傷、安全事故的申報責任,因遲報、瞞報所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部門負責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第十二條申報范圍:
(一)在本部門所轄范圍內,本部門所管轄的員工發生的一切工傷、安全事故,不受時間限制。
(二)對公司已投保的員工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醫療險”所涉及的范圍,包括員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傷害。
(三)申報內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齡;
2、事故(疾病)人家屬聯系方式及電話、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崗工作時間;
4、事故前的具體服務部門及工作性質;
5、事故發生時的具體崗位或具體位置;
6、上崗前是否受過該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培訓;
7、是否有從事該項工作的國家承認的操作證;
8、工傷的傷勢程度的初步估計;
9、是否已住院、醫院名稱及地址。
(四)受理部門及責任:
1、人力資源部是本辦法規定的受理部門,受理責任執行首問責任制,即人力資源部的任何一個人在首先接到工傷安全事故申報時,為第一責任受理人,必須立即進行登記、報告和施救組織;同時負責對保險公司報告并進行理賠。
2、報告對象是“安全管理小組”組長或副組長;
3、因推諉受理或受理后瞞報、緩報而導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責任受理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員工安全管理手冊2
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正確使用電器設備,防止發生種類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體入住人員遵照執行。
一、行為規范
1、所有寢室的.電源、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準使用超過1千瓦以上的電器,嚴禁使用沒有保護功能的電器設備。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熱的快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要有人在場,用不燃燒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7、禁止攜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品;
8、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如在手機充電器在床上充電等。充電器不允許未充電,長期插在電源插座上;
9、使用電開水器時必須有人守候;
10、人員離室必須鎖門、抽取電牌,務必檢查并關閉窗戶及電燈、空調、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二、其他
1、發生事故時,全體人員有義務積極配合調查;
2、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時作息。
員工安全管理手冊3
第一章總則
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員工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一條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入住前學習本管理制度及相關宿舍管理規章,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第二條入住員工即代表已明確此文規定,并自愿遵守規定。
第三章消防安全規定
第一條人離開宿舍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燈具等;尤其是手機充電器、電腦電源不拔等情況,易導致“電火災”。
第二條禁止使用熱得快、電褥毯、電絲爐、自制電器(拖線板)等,違者規定將按酒店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并沒收設備。
第三條禁止購買使用劣質不合格的拖線板,更不允許私自將插座改造成拖線板,容易有觸電、短路、起火的危險。請選用合格的拖線板插座,并正確使用。
第四條禁止將電源插座(拖線板)放在床鋪及潮濕地面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短路起火,電擊事故,違者將給予處罰。
第五條選用拖線插座應注意功率范圍,禁止將多個大功率電器插在同一線路上同時使用;避免超負荷使用時過熱起火。
第六條嚴禁員工私拉亂接插座及線路,如必須增設線路請向管理員說明情況,聯系酒店電工進行安裝;違反致事故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七條電瓶車充電需由公司統一安裝固定的充電插座,嚴禁私拉亂接插座。
第八條損壞的電氣設備及發現電線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應及時停用并報管理員安排人員檢修,確認安全或更換后方可繼續使用。
第九條國家、公司規定的.違禁物品、危化品等嚴禁帶入公司宿舍;違反致事故發生者,由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條正確使用蚊香,燃著的蚊香應盡量遠離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盡量熄滅蚊香等明火。不在床上抽煙,使用煙灰缸存煙蒂。禁止使用明火烹調食物。
第十一條嚴禁破壞、挪用、堆堵、盜賣宿舍內安全設施,如滅火器、監控等;一經發現核實后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宿舍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上報酒店保安部。如火情無法控制經酒店保安部經理上報總經理后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第四章安全防盜管理規定
第一條同寢室內的員工應該團結互助,每次最后離開寢室的員工應隨手鎖門。
第二條非本寢室員工不得單獨進入室內,或在寢室內長時間逗留。
第三條員工洗滌的衣物應在本寢室內晾曬,如因滴水可晾在集中晾衣區,本人應該隨時查看,就寢前必須收入室內;如有遺忘,請互相關照、幫助收進室內保管。
第四條如發現物品被盜,應第一時間通知宿舍管理員和酒店保安部,保安部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到員工宿舍進行處理。
第五條所有住宿員工應互相監督,如發現可疑人員或事件,以及盜竊線索,應向酒店保安部舉報。
第六條宿舍人員嚴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雜物、垃圾、煙頭等,宿舍內衛生、安全工作由宿舍管理員不定期監察;責令整改并依據有關酒店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七條宿舍嚴禁黃、賭、毒、酗酒、賭博、盜竊、斗毆等事件,違者視情節嚴重移交公安處理并終止勞動關系。
第八條員工宿舍鑰匙嚴禁私自復制、轉借等,更不允許社會人員未經酒店批準入住宿舍,由此導致財物失竊,人員安全事故等將追究其相關責任。鑰匙遺失上報宿舍管理員進行復制,搬離宿舍需辦理手續并歸還鑰匙。
第九條員工宿舍屬公共場所,現金等貴重物品最好隨身攜帶,宿舍丟失個人物品,酒店保安部將協助調查,但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員工在宿舍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第十一條員工宿舍屬酒店直接管理,發生盜竊等安全事件應首先通知酒店保安部,重大事件由保安部聯系公安機關處理。
第五章附則
員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與酒店其它管理規章制度及規定合并互補執行。其他未盡事宜,視情況由酒店行政管理層商討處理。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資源部和酒店保安部共同監督實施。
員工安全管理手冊4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消防法規。
2、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堅持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
3、經常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宣傳。
4、堅持經常性對電源、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5、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室內,嚴防事故的發生。
6、安全出口禁止堆放物品或堵塞,保證出力暢通無阻。
7、堅持夜間定人值班,嚴防盜竊和其他的`事故發生。
8、下班時對場所內認真細致檢查,落實斷電制度。
9、加強消防器材管理,定期危險保養,保證性能良好,隨時使用。
10、自覺接受主管單位和公安機關消防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切實配合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網吧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新員工上崗前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脫崗轉崗員工上崗前進行專項安全教育;新員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4小時。
2、教育培訓要有記錄;
員工安全管理手冊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正確使用電器設備,防止發生種類安全事故。
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條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關閉燈具,禁止使用熱得快、電褥毯、電爐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違者將按酒店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第三條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床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違者將給予50元致100元以上的罰款;請使用酒店配發的電源插座,不得使用偽劣電源產品。
第四條嚴禁員工室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沒收并按酒店規章制度處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責任。
第五條禁止在床位上抽煙,違者將給予當事人200元以上的罰款。
不在規定區域內吸煙的`給予30元的罰款。
嚴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雜物、垃圾、煙頭等其它物品以免發生傷人事故;
第六條禁止在宿舍區城內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在宿舍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系。
第七條宿舍屬公共場所,現金及證件要隨身攜帶,請鎖好酒店配
員工安全管理手冊6
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入住
入住公司宿舍時,均應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入住登記手續和相關物品使用手續。
三、日常管理
1.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入住外人。
2.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員工離開住所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或大門。
3.宿舍內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加裝電器,禁止使用電爐、私接電路。
4.入住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
5.入住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
6.入住人員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牲畜,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7.集體宿舍建立值日制度,值班者負責責任區公共衛生、水、電設備狀況。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8.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或停止入住。
9.入住人員應根據公司規定繳納水、電等費用。
四、退房
1.入住人員在勞動合同期滿后離開公司、辭職、解聘時,須交回其住房,不得無理占用。
2.入住人員退房時須辦理移接手續,清點財物。凡居住期間,財物有損壞的,須作價賠償。
員工安全管理手冊7
為規范職工食堂安全行為,保障食品衛生安全,確保職工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管理處所有職工食堂餐飲安全的控制。
處機關食堂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各單位負責本單位食堂的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
1.1食堂工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1.2上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換衣,嚴禁佩帶手鏈、戒指等裝飾物品。
1.3要注意安全操作,嚴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戲打鬧,不得在廚房吸煙。
1.4在廚房和餐廳內嚴禁穿拖鞋、短褲和赤膊。
1.5嚴禁在操作間內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1.6生病時應及時就醫,不準帶病上崗。
2、食品制作場所環境
2.1應設置標志,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食品制作區。
2.2應設置紗簾、紗門、紗窗、防鼠墻裙及門擋板,配置滅蠅燈。
2.3飯、菜、湯等食物應加蓋或紗罩,以防蚊蠅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2.4食堂內嚴禁存放化肥、農藥、強酸、強堿等有害物品。
2.5食堂應配備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設備,垃圾箱和泔腳桶要加蓋,并當天清理。
2.6操作臺、地面保持全天無積水、整潔;排油煙器要定期清潔,不得有明顯的積油流淌現象。
2.7廚房間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和滅火毯。
2.8堅持每餐餐后清掃,每周一次大掃,保證室內外清潔;
2.9下班時,要關閉煤氣、水電,在確保無異常情況后鎖好門、關好窗。
3、食堂炊食用具
3.1餐具、杯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
3.2食堂盛器、容器、食品等不得著地存放。
3.3餐具、炊具、菜具、熟食容器應在使用后應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4、食品原料的采購
4.1定購熟食品應當確認生產經營者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把好食物采購關。嚴禁腐爛、變質和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入庫。
4.2購買肉類及其制品時,必須購買衛生免疫部門檢驗合格的。
4.3嚴禁購買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產制品。
4.4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5、食品加工過程
5.1蔬菜清理后,應先洗后切,菜要洗凈,防止泥土或昆蟲夾雜在菜中。
5.2對直接入口的食品,應使用專用餐具盛裝、發放。
5.3在切制食品時,應生熟分開,菜板和刀具保持清潔。
5.4食品必須燒熟煮透,隔餐隔夜須回燒。
5.5使用明火時,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6、食品存放
6.1食物應在專門的庫房存放,實行“三隔離”,熟與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隔離。
6.2食品入庫后應分類、分架、離墻離地存放,并定期對食品進行檢查,發現變質、過期食品應及時處理,出庫時要做到“先進先出”。
6.3需冷藏的.原料、食品應進行冷藏。
7、刀、機具的操作
7.1刀具操作時應注意力集中,防止切割手指;刀具應放置在刀架上并防止刀具掉落,不得放置在櫥柜或抽屜內,以免誤傷;不得以刀具代替開瓶器;破損的玻璃器皿及陶瓷器皿或遲鈍的刀具,不得勉強使用。
7.2要熟悉機具的操作方法,熟悉安全裝置及知識,使用壓力鍋、蒸飯箱要正確開啟,防止蒸汽燙傷。
7.3熟悉電氣用具用電常識,濕手不得操作帶電設備和接觸電源插座及開關,以免觸電。
7.4嚴格遵守液化氣、煤氣安全使用規定,做到勤檢查、不泄露,使用后關閉氣閥,防止火災。
8、監督檢查
8.1食堂管理人員對食品質量衛生、食堂衛生及工作人員衛生要進行日常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8.2辦公室及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餐飲衛生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對提出整改的問題應跟蹤解決。
員工安全管理手冊8
具體規定如下:
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含外聘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并服從HRM部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禁止破壞供電、消防、防雷設備和設施。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各住宿人員必須保證樓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1.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3.宿舍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等。
4.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使用電腦的.人員需至HRM部登記,并得到允許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5.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6.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從席子里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接(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7.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并關閉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9.禁止在宿舍內聚眾賭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毆、吸毒、色情等一切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當行為。
10.禁止攀爬及破壞門窗、陽臺、防護網。禁止站在窗臺或活動物體上收曬衣服,以免造成危險。
11.禁止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兇器進入宿舍,個人攜帶的管制刀具(《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請主動上交保衛,若查到將至少給予警告處分。
對于上述違反行為,如在宿舍內被發現,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宿舍共同違規。并結合產生后果的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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