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購銷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種子購銷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種子購銷合同1
收購方(甲方):
銷售方(乙方):
為加快發展農業產業經營步伐,以農業資源循環利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為核心,真正做到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與公司簽訂的《沼液灌溉利用合同》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牧草、果蔬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所交售的牧草或果蔬必須是經過甲方提供的沼液灌溉生產的。
第二條質量要求:
1、牧草質量
(1)無泥土或塑料等夾雜的雜質。
(2)無霉變或腐爛的雜草。
(3)無化學藥品的污染。
2、果蔬質量
(1)無霉變或腐爛。
(2)無化學藥品殘留。
第三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生產計劃安排,將按時、足量、符合質量驗收標準的牧草、果蔬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場所:一牛牧場內,驗收合格后稱量入庫。
第四條交貨時間:牧草收割時或農產品成熟期;交貨地點:一牛牧草;計量方法:以交貨地的稱量為計價重量;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檢驗方法:甲方在收購當場對乙方的牧草、農產品進行檢測;檢驗時間:與交貨時間相同;檢驗地點:與交貨地點相同。
第六條結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進乙方牧草或農產品后 日內支付貨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交貨或甲方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要求和外觀質量的,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未按約定收購符合產品要求的產品,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種子購銷合同2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農作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布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T3543.1-3543。7-1995《農物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必須提供持證種子檢驗員簽發的`該批種子《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
2、調運或郵寄種子必須出具相應的《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植物檢疫證書》。
3、供需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復檢和鑒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
4、種子質量嚴格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
三、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
四、交貨時間:地點:
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五、結算方式:
六、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約定按時交付種子款,保證按時收購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按經濟合同法及種子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八、違約責任:
九、《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 (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鑒定;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附后。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持 份。
供方(章):
需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種子購銷合同3
供 方:
需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布的種子檢疫管理辦法、規程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T3543.1-3543.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提供的雜交稻種子必須符合GB4404.1-20 國家標準,生產過程的合法性由供方負責,包裝銷售過程的合法性由需方負責。
2、甲方辦理本合同規定品種的調運出省《植物檢疫證書》。
3、需方收貨后復檢,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后兩個發芽周內復檢完畢,純度在該作物第一個生產周期內復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供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甲方及時告知乙方海南鑒定結果。
4、供需雙方按照種子批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復檢和鑒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20 年10月)。
5、申請種子委托檢驗和鑒定的,其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三、包裝損耗:提貨抽檢,到乙方倉庫后復檢,損耗超出 %由甲方承擔。
四、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甲方提供編 包裝。
五、交(提)貨時間: 20 年5月23日,地點:江蘇建湖縣。
發運方式:甲方代辦貨運。運費由 乙方 承擔。
六、結算方法和期限:付款發貨,留10%種子款做保證金,10月底前種子無質量問題付清。
七、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規定支付種子款。
八、種子質量違約責任:
1、需方須將種子包裝情況及銷售去向以書面形式于20 年9月30日前告知供方,作為種子質量理賠時依據。
2、如需方發現種子大田種植純度低于合同標準時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必須到現場鑒定。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委托種植地省級種子管理部門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純度每降低1%,按全部調入種子數量供應大田生產0.75公斤/畝用種量計算,每畝賠償需方商品稻谷伍公斤折價付款。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供 方(章):
需 方(章):
單 位 地址:
單 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 戶 銀行:
開 戶 銀行:
帳號:
帳號:
郵 政 編碼:
郵 政 編碼:
有效期至:20 年12月31日
種子購銷合同4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 縣種草方案,供方積極組織需方草種貨源,雙方本著誠實守信、認真實施好項目為基礎,服務地方畜牧業發展為目的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種子質量標準:以國外供貨商提供的種子質量檢驗報告或國內官方檢驗報告為準。
三、付款方式:需方于貨到后三十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四、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合同簽訂后,供方按照需方要求的供貨時間,將貨物運至 縣生態畜牧業發展中心,運輸費用由供方負責。
五、需方收到貨物后應驗收,如因運輸造成的損失,需方應及時向供方提供詳實的證據,由供方追索承運單位并進行賠償或經濟補償;如因貨物質量明顯與合同指標不符,需方須在收貨后45日內持 省牧草種子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據的檢驗證明和真實樣品,可以向供方提出賠償要求;如因需方儲運、種植管理技術等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屬于供方責任。
六、免責條款:供需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如發生合同爭議,供需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和互諒互讓的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供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原件或傳真件簽訂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種子購銷合同5
供方:
需方: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
產品名稱:橡子,數量 公斤,單價 元/公斤,合計金額 元。
二、質量標準:
必須是當年新種,凈度要求95%以上;飽滿度達到90%以上;含水率達到國家標準、無病蟲害,用保水濟。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項目規劃組人員驗收。
四、檢驗及檢疫費用負擔:
由供方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全部自找車輛運輸到需方指定的地點。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所供數量不超過所需數量的±5%。
七、包裝標準及費用負擔:
包裝自備,費用供方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待年度施工結束后,兩個月內供方持本合同、種子驗收單、正式發票結帳。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工程所用種子不付定金。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雙方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犯需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有效期限:
本合同付款結束后自行作廢。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雙方各持一份,局財務室一份。
供方(蓋章): 代表(簽字):
需方(簽章): 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種子購銷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種子法》及相關規定,本著平等、 互利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雙方責任。
一、乙方自愿代理銷售甲方品種,并遵守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和甲方制定的銷售政策。
二、甲方同意乙方在區域內獨家代理銷售甲方“愛玉
并負責該區域的宣傳、售后服務以及新品種的實驗、示范。維護所在區域的市場秩序,乙方未經甲方授權不得將種子銷售到委托區域范圍外,否則取消代理權。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小包裝種子質量符合《GB44O4.1—20 》國家二級標準,其中水份、凈度、發芽率和小包裝計量在乙方收貨后半個月內提出異議,否則視為舍格,純度指標以次年大田生產表現為準,若種子純度超標則根據《種子法》及相關法規程序進行質量鑒定和處理,經鑒定確屬雜株超標造成減產損失,甲方負責承擔責任,甲方不為乙方承擔種子質量事故以外的.其他法律、經濟及民事責任。
四、甲方本年度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銷售之前公司統一定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半個月內向甲方交納種于預付款,超過期限則為無效合同,甲方有權在當地重新尋找代理商。
五、預付金結算方試:乙方向甲方支付預付金(1-5萬元)按月息1%計算,(5—10萬元)按月息1.5%計息,(10萬以上)按2%計懸。乙方向甲方打預付款之日起到甲方給乙方發貨之日止為計患時間。 (此結算方式只限本公司水稻品種)
六、優惠政策:在9月1日之前交納種子預金(1—5萬元)價格優惠0.2元/Kg(5—10萬元)優惠0.5元/Kg(10萬元以上)優惠0.8元/kg(此優惠政策只限本公司玉米品種)。
七、付款方式:統一按結算價金額付款提貨,種子預付款及利息在第一次提貨時全額沖抵貨款。
八、包裝運輸:包裝由甲方負責,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倉庫提貨或由甲方在乙方指定物流公司代發,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收到貨物后應告知所負責區域經理,避免造成種子遺失或銷售脫節。
九、甲方根據乙方代理品種提供一定數量的宣傳畫,配合乙方進行宣傳。
十、退貨:乙方退貨數量不得超過總提貨數量的10%,超過部分按0.60元/公斤收取拆袋費。
十一、甲乙雙方共同維護市場管理,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品種擅自竄入其他區域,如有此現象,甲方將取消乙方代理資格,并扣除甲方給乙方的返利,并視具體情況處以罰款。
十二、如因甲方對竄貨管理不到位,造成乙方退貨,甲方將全額補償乙方實際退貨數量的應得利潤。
十三、甲方所有品種及后續品種由乙方獨家代理。
十四、乙方銷售甲方的品種,不得低于合同簽訂時的數量。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有效期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種子購銷合同7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鄂爾多斯市農牧學校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江蘇豐達花木場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購買如下產品:
銀杏種子100斤×10元/斤=1000元;
大皂角5斤×60元/斤=300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壹仟叁佰元整。
此金額包括運費和發票稅費(乙方負責種子郵寄及運費)。
第二條
種子質量標準
種子發芽率不低于85%。
購貨單位(甲方):
負責人:
年 月 日
供貨單位:(乙方):
負責人:
開 戶 行:
帳 號 :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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