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7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1
供方:
需方:
工程名稱:
供貨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供方:
需方:
供需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 工程商品混凝土購銷的有關事宜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
二、訂貨與發貨方式:
1、需方每次訂貨時,須提前 小時以上由負責人以書面或傳真方式下達預訂貨通知單通知供方,每次澆筑前 小時由指定的聯系人通知供方(當一次訂貨量超過 m3時須提前 小時),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應混凝土前的準備工作。通知中應明確澆筑時間、混凝土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和澆筑部位、特殊要求等,遇有臨時變更,需方須提前 小時通知供方,否則需方應對供方已出貨的混凝土予以簽認和結算。
2、需方應在每月 日前向供方提供下月所需混凝土的月計劃,內容包括時間、數量等。
3、原則上供方應按時供貨,若遇供方生產高峰期,雙方可以協商調整供貨時間,但調整的供貨時間與需方要求的供貨時間相差不得超過 天。
4、需方在定貨單以外小批量( m3)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時應提前 小時以上通知供方。
5、供方發貨單要求由攪拌機操作人員簽發,并正確填寫車號、混凝土標號、數量、使用部位、特殊要求及簽發時間。
三、計量及校核簽收:
1、以供方送貨單上標明的經需方人員簽收的數量進行結算;每次供應的最后尾數由需方確定,只有報一次尾數(即只能有一車裝載少于 m3),超過部份按車( 實際裝載量)× 收取空載費。混凝土拌和物重量按 kg/ m3計,負誤差不超過 %。如需方對供方計量有異議可以當場提出,以便雙方校核,否則視為確認,需方也可以對任意車次抽檢,抽撿時,供需雙方必須有專人在場,雙方簽字確認,以三車平均數為計量基數,如供方送貨單與該基數負誤差超過2%,則當次抽查的視為負誤差,則當次供方供給需方所有車次的混凝土按超出部分扣減負誤差。
2、需方指定混凝土現場簽收人員: ,結算人員: ,若有變動需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供方,否則供方有權拒絕供貨。非合同指定的簽收人員接收貨物時,供方有權拒絕交貨,且相關損失由需方承擔。
3、經需方簽收的發貨單作為供應量結算的依據,需方不得隨意更改供方的發貨單,更改的發貨單以供方發出的發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四、驗收標準及方法:
1、驗收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進行驗收。
2、驗收方法:以現場交貨結果作為判斷依據。交貨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由需方承擔,由需方持證試驗員在交貨地點按照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的要求取樣并制作試塊,取樣前通知需方試驗人員到場確認,在攪拌車卸料過程中的卸料量的 至 之間進行,且應在混凝土到達現場 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檢測應在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時開始 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國標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實測值與規定的坍落度之差: mm坍落度允許偏差正負 mm,≥ mm坍落度允許偏差 正負 mm。其試塊要按規范標準養護,抽樣的模具及送檢費用由需方承擔。
3、出廠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由供方承擔,并向需方提供各分部工程混凝土品種、強度等級預拌混凝土出廠合格證,供方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資料一式三份。
4、驗收評定方法:混凝土強度或抗滲評定分別按GBJ107-87和GBJ82-85的規定進行。如混凝土的試塊評定為不合格,則經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鑒定。已確認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強度或抗滲等級達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和支付鑒定費,屬需方原因由需方負責。
五、雙方責任:
1、供方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后,未經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質,并應盡快卸出攪拌車輛,如超過 小時仍不能卸出攪拌車,造成混凝土超過初凝時間報廢時,屬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須簽收,并負責安排場地卸出處理,屬供方原因影響的則由供方負責。因混凝土屬特殊商品,如需方已通知供方訂貨,供方按需方訂貨要求已投料生產后,(除供方原因外)供方車輛到達需方必須無條件簽收,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需方承擔。
2、泵送混凝土供方負責將混凝土泵送至指定工程部位并負責現場布管及卸管,布管所需的馬凳由供方負責提供,需方負責提供架子、塔設和加固,固定泵送管的架子必須安全牢固以滿足混凝土泵送施工要求。
3、需方負責布料及振搗,并協助處理每次混凝土澆筑完成后泵機剩余的混凝土。在施工過程中,需方不應少于 次表面收漿抹面工作,且要及時覆蓋養護(塑料薄膜),以免產生裂縫,如需方施工不符合上述工藝要求而產生裂縫,其責任由需方負責。
4、供貨前需方應清理出滿足供方車輛行走的道路,需方負責在工地出口處設洗車平臺,方便供方清洗車輛,確保供方車輛輪胎不帶泥沙出工地;需方辦理相關施工點占道施工審批手續,承擔因占道問題引發的城管或交警等部門對供方攪拌車、泵車、拖泵的罰款;保證工地內道路順暢。安全、水電及照明滿足施工要求,電量須達到 千瓦以上。在交貨地點設標志,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卸料現場為供方提供沖洗的水源,并且排水暢通,通知供方進場察看,供方確認以上條件成熟后方能進場。因道路或工作環境不良影響攪拌車通行安全或泵機施工安全時,供方有權拒絕送貨。
5、需方施工現場環境及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及各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
6、需方在開始供貨前提供詳細施工進度計劃給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產及運輸。
六、單價、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延期付款的責任:
1、單價、付款方式及期限有補充協議時按補充協議執行,否則按本合同執行,需方不能拖延結算時間。混凝土單價按桂林市同期非泵混凝土含稅信息價下浮 結算。
2、以上單價為普通混凝土單價,如有抗折、早強等要求,則按提高一個等級結算。
3、需方如需零星混凝土,每車少于 m3(包括 m3)時,加收運損費 元/車。需方如需自卸料混凝土,以攪拌車到達工地時間為準兩個半小時以內卸出,超出卸料時間影響混凝土質量,供應方概不負責
4、本工程商品混凝土合同總量約 m3。
5、合同簽訂完成基礎工程若 天內無混凝土供貨交易,視為工程緩建或停建,從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所有混凝土貨款。
6、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若工程在 個月內還未能履行合同,此工程則視為緩建或停建,該工程在開工前的混凝土單價供方可要求另行商定。
7、按本約定支付貨款:
7.1所用混凝土的付款方式按每月底對清當月所使用混凝土數量,在下個 日前付清上月使用混凝土貨款。
7.2本工程在天面梁板封頂的混凝土前,必須辦理已供應混凝土的結算付款手續,方能繼續供應混凝土
7.3屋面封頂后兩個月內付清全部貨款
7.4凡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的欠款,需方按每月 支付供方違約金,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8、需方需將貨款及運費匯至本合同指定的供方帳戶,如需方支付現金,在供方向需方出具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時需方可予以支付,否則一律視為未付。供方向需方開具的稅務發票不作任何支付憑證,支付款項須以供方收到需方現金或銀行轉帳憑證為據。如需方委托非合同單位代付貨款給供方時,需方應出具委托付款證明書,并經代付單位蓋章認可。
9、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數量在 m3以下(含 m3),則加收 元/次。10、混凝土坍落度:自卸 mm,泵送 mm,大于 mm時單價增加 元/ m3。
11、潤泵混凝土按當次澆筑同等級混凝土單價計算。
12、混凝土供應要求及價格: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有效期為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結束并付清貨款之日止。
開具混凝土銷售發票的名稱為:
稅號:
地址及電話:
開戶行:
賬號:
需方供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負責人:
簽約代表: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負責人:
簽約代表: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2
需方: (簡稱甲方)
供方: (簡稱乙方)
為規范預拌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需方工程概況及人員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工地距離(公里) 結構/層數
預算砼量(m3) 開始供應日期
負責人姓名 報料員姓名
電話 電話
二、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1、甲方及該項目業主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乙方提供需甲方填寫的調查表格資料;
三、交貨時間、地點、訂貨、發貨:
1、甲方所承建的工程所需用混凝土時,須提前一天按上述甲方授權報料員以電話及手機信息形式同時將計劃通知乙方,計劃應明確澆筑時間、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澆筑部位和泵送方式等。乙方確認后,將按此計劃將預拌好的混凝土準時送到工地交給甲方,甲方負責卸料到其施工部位,計劃自甲方報出后,如遇到臨時變更,甲方須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應對乙方按變更前要求出廠的混凝土予以簽收。
2、乙方在實際向甲方供料時一并提供《送貨單》,甲方應對乙方已發料的《送貨單》予以簽認和結算,由甲方本合同約定的收貨聯系人親筆簽字確認。
姓名 聯系電話
四、價格(以下報價含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各等級砼價格表:
強度等級普通砼泵送砼備注
單價(元/ m3)單價(元/ m3)
C10 混凝土坍落度:非泵送100~140mm;泵送140~180mm,要求大于上限時,單價增加20元/m3。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2、泵送費用:車載泵: 25.00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時,按60m3計費;超過60 m3時按實際泵送方量計費。汽車泵:30.00 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時,按60 m3計費;超過60 m3時按實際泵送方量計費。若3小時內無法完成60m3泵送,則需按600.00元/小時的臺班計費方式。甲方需使用乙方的攪拌車運送水時,按300.00元/車價格計費;泵車已到達工地,由于工地原因取消任務的,泵車放空費按600.00元/次計費;若泵車到達現場后等待開工超2小時的,按300.00元/2小時計費。
3、抗滲砼:P6增加15.00元/ m3;P8增加25.00元/ m3;P10增加35.00元/ m3;P12增加45.00元/ m3。
4、外摻UEA膨脹劑在原普通砼單價基礎上每立方增加:摻量6%30.00元、8%40.00元、10%50.00元、12%60.00元、14%70.00元。
5、水下砼價格在現行普通砼基礎上增加30.00元/ m3。
6、細石砼價格在現行普通砼基礎上增加30.00元/ m3。
7、早強砼在現行普通砼單價基礎上七天增加20.00元/ m3,五天增加30.00元/m3,
三天增加50.00元/ m3。
8、潤管劑100.00元包/,除潤管砂漿價格按當次澆搗同等級混凝土單價相同外,特殊性能的砼價格另議。
9、價格變動:市場原材料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供貨價格,并簽訂調價補充協議;協商未果的,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于解除合同前付清所有貨款。如甲方沒表示異議又繼續需要乙方供應混凝土,則表示甲方同意乙方混凝土調整后的價格。
五、數量:
1、混凝土供應量以m3為計量單位,結算時以甲方的砼簽收員簽收的隨車送貨單數量或月結算單為準。
2、乙方于次月3日前出具本月結算單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結算單后三天內由甲方指定人員確認本月供應量及總金額。若甲方未能在上述時間內簽字確認,視同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隨車送貨單計算混凝土供應量。
3、甲方若對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有異議,有權隨時核查乙方送貨攪拌車內混凝土的實際數量。乙方實際供貨數量的計算應由混凝土拌合物密度除一臺攪拌車實際裝載量求得。混凝土拌合物密度以乙方所提供并經甲方確認的《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報告》容重規定,按攪拌車實際裝載量由卸貨前后攪拌車的質(重)量差求得,甲方可抽查三車次以上(包含三車次)的平均值偏差為±2%,則認定乙方送貨數量合格,過磅費用由甲方負擔;否則判定乙方送貨數量不合格,除過磅費用由乙方負擔外,乙方當天該部位該批次所供數量按短缺比例折算后簽收。
六、付款方式、期限及其他說明:
1、按月結算。當月貨款于次月10日前付清,以此類推,直至項目澆搗完畢。
2、30天內無混凝土供應交易視為工程完成,從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視為該項目澆筑完畢。甲方須在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30日內付清所有貨款。
3、如甲方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乙方的貨款,則甲方按銀行承兌匯票的貼息支付乙方的費用。
4、如甲方委托第三方代付貨款給乙方時,甲方應出具委托付款證明書,并經代付第三方蓋章認可。
5、甲方按簽收的數量進行結算,如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辦理結算,乙方有權停止供貨。未經雙方授權,擅自改動送貨單、結算單的數據或書寫其他內容均視為無效。
6、全部貨款付清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混凝土所有相關技術資料,如甲方拖欠貨款,乙方有權不交付相關的驗收資料。
七、技術要求:
1、乙方按國家標準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保證混凝土的現場塌落度、現場試塊強度兩個指標,若有其他指標或高于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商議,并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2、凡一次澆搗大體積(20__m3及以上)或特殊性能的混凝土,甲方應在15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依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3、甲方須按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在現場配置試模及塌落度筒,進行混凝土試塊制作和養護,與之相關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并持證上崗。
4、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范包括但不限于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施工、養護工作,若甲方的操作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以及《預拌混凝土使用說明書》要求時,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構件強度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于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的制作、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塊強度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
5、甲方送檢試塊時,須通知乙方到場,并得到乙方對送檢試塊的認可,否則乙方對檢驗結果及其他一切后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6、試塊檢驗結果不合格時,甲方須委托國家規定的資質機構對構件進行復檢,若復檢合格,復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復檢不合格時,對施工、養護過程無異議的構件,乙方除承擔復檢費用外,還須承擔該構件技術處理所涉及的直接費用。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混凝土齡期到達后七天內向甲方提交《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2、混凝土質量要求符合下列文件規定的標準(如國家政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
GB/T50107-20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
GB50164-20__《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
JGJ55-20__《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
GB50204-20__(20__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3、在預拌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更改約定的重要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執行。
4、甲方需要指定或授權具備驗收知識的人員在混凝土供貨現場卸貨前對乙方混凝土進行當場驗收,并簽收乙方送貨單。
5、甲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結算及支付貨款,不得以驗收后的混凝土出現裂痕、變異等為由拒不支付貨款。
6、甲方驗收時可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檢驗單、配合比報告單等資料,并據此進行現場抽樣檢驗,驗收方法:以現場交貨入泵前取樣檢驗結果作為判定混凝土質量依據。具體做法為:由甲方持證試驗員在交貨地點按照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試塊,取樣前監理和乙方試驗人員到場確認,在攪拌車卸料過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間進行,且應在混凝土到達現場2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檢測應在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后4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實測值與規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許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許偏差±30mm。其試塊要按規范標準養護,抽樣的模具及送檢費用由甲方承擔。驗收評定方法:混凝土強度或抗滲評定分別按GB/T50107-20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和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的規定進行(如國家政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如混凝土的試塊經檢測單位試驗出現不合格的,甲方應在試塊達到齡期后的三日內通知乙方前往檢測單位了解情況并確認結果,超過試塊齡期三日內未接到有關試塊強度問題的通知則視為混凝土合格,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經確認的試塊檢驗結果評定為不合格,則經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鑒定,相關檢測費用乙方承擔。
7、甲乙雙方一致認可以現場試塊強度作為評定混凝土強度是否合格的唯一標準;
8、交貨驗收:乙方應做好混凝土出廠檢驗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運抵澆筑現場后,應及時驗收并簽字確認。對有異議的,甲方應在兩小時內通知乙方協商解決,逾期則視為認可其質量。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若乙方所供應的混凝土拌合物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須按逾期部分貨款總額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同時,乙方有權自行停止供貨,并暫緩向甲方提供所有文件資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及相關(停工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擔。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須24小時不間斷地保證供應甲方所需混凝土,若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的過錯造成無法正常供應混凝土而使工程停工以及由此引起施工部位特殊技術處理等直接費用由乙方負擔。
3、若甲方在未付清所有貨款前通過其它外購、自制等途徑獲得混凝土,均視為違約。甲方須按所欠貨款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除此之外,還須按欠款總額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所有貨款。
4、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十、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卸料時間:攪拌車到達工地后,甲方應及時安排卸料,并于90分鐘內(從車到工地時算起)卸完。若因工地卸料時間過長、停電、機械故障、路況等問題其他與乙方無關的原因造成混凝土供貨超時而引起的一切質量問題、費用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每車卸料時間若超過90分鐘后,甲方應在超時后按每小時補償車輛費用100.00元給乙方,由此造成質量出現問題的,與乙方無關;每車若超過四小時沒有卸完料的,視為乙方已交付質量合格混凝土,并有權對混凝土作出處理,甲方需對該車混凝土進行簽收、結算和付款。
2、卸料過程:甲方應派員監督卸料,若由于混凝土塌落度或其他問題導致施工困難時,應及時和乙方聯系,協商處理,不得擅自對混凝土進行處理(如隨意加水等),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混凝土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3、單車方量:甲方單次獨立結構部位出料方量低于7m3時,增加240.00元/車攪拌車燃油費,如超時,在送貨單上注明,費用累加。
4、尾數計量:每一工程部位施工時乙方負責運送一次尾數,若由于甲方計算錯誤或其他原因需增加尾數車次時,乙方在送貨單上注明屬二次方尾,甲方需另付240.00元/車的空載費。
5、道路:供貨前甲方應清理出滿足乙方至少10立方/車裝載量的行走道路,甲方辦理特殊區域通行、占道及夜間施工審批手續。
6、安全:甲方負責工地道路正常硬化暢通,確保乙方運輸車輛的行車安全,提供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并對施工現場的安全作業負全責。乙方運輸車輛要服從甲方調度安排,積極配合施工。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須遵守各項安全規定,若因乙方違反規定或不按規范操作導致安全事故發生,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擔。
7、衛生:甲方須在工地車輛出入口設置供水裝置,供乙方清洗攪拌車,若甲方未能設置供
水設施,乙方有權拒絕供貨,并因車輛污染路面,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由甲方負擔相關費用。在供水設施完備的情況下,則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8、甲方事前通知乙方進場察看,乙方確認以上條件成熟后方能進場。因道路或工作環境不
良,影響攪拌車通行安全或泵送設備施工安全時,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9、泵送設備:使用車載泵時,乙方負責車載泵操作及相關技術指導;甲方負責水電、水平接管、拆管、管件清理,對乙方提供于施工現場的泵送設備(如管扣、泵管)負有保管義務和責任,出現丟失由甲方按市場價賠償。使用過程中合理損壞的,乙方應及時更換新的設備或配件。
輸送泵使用事宜:
⑴供方負責按指定的時間將混凝土輸送設備運至需方工地。
⑵供方只負責對車泵在施工現場的操作、保養、維修及其他零配件的保管,其它現場施工均由需方負責。
⑶需方負責提供沖洗泵送設備的水源及場地。
⑷供方負責提供車泵給需方使用,并在保證安全及泵送能力范圍內將混凝土泵送至需方指定施工部位。若需因方因場地限制或施工部位超出車泵泵送能力范圍,由需方自行負責。
⑸供方設備在施工現場出現故障(如:泵車堵管、爆管等情況),需方應協助乙方排除故障并及時解決現場余料。
⑹地泵泵送混凝土時:
①泵管出料口正前方任何情況下不允許站人,也不允許工人坐在泵管上,目的是防止泵管內有空氣時打空炮及爆管傷人。
②加固好立管,防止立管下沉壓壞施工面模板及傷到工作面上的工人。
③拆管時施工人員盡量不要靠近,防止管內有壓力使混凝土飛出傷人。不能架空泵管直接泵送,防止泵管塌下壓到人。
④需方應提醒工地施工人員不能靠近所有泵送管道,防止發生意外爆管而傷人的情況。
⑤泵送混凝土出現爆管、堵管時,乙方現場布管人員應及時處理,造成的混凝土浪費由乙方承擔。
⑺車泵泵送混凝土時:
①使用車泵作業時,施工人員不能直接用手去扶泵送軟管,應用繩子拉住軟管末端后移動軟管,防止臂架甩動推倒工人發生意外。
②施工面臂架下嚴禁站人,因車泵臂架是由油缸油壓頂升,若發生油缸泄壓等意外情況時,臂架下沉后碰傷臂架下的人員。
③泵送獨立柱混凝土時,應搭置相關的安全防護支架,施工人員應使用安全帶,防止臂架擺動使工人摔下受傷。泵送樓面等部位時施工人員不應站在樓板邊緣,防止臂架碰到人摔下施工面。
⑻擺泵位置應硬化或較堅固,防止設備支撐腿下沉側翻傷及他人。
⑼刮大風及雷雨天氣,應停止作業,防止臂架傷人及雷擊。
⑽施工面應離高壓線至少8米遠,防止車泵臂架在移動中發生觸電傷人事故。
10、 每次訂貨甲方應準確計算混凝土用量,在甲方當天混凝土需求計劃范圍內,甲方提出不需要且乙方已生產時,此生產出的混凝土應視為甲方已購買,甲方須如實簽收。
11、乙方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后,甲方負責布料及振搗,并協助處理每次混凝土澆筑完成
后泵機剩余的混凝土。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砼外漏乙方須自行處理。
1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再與其他混凝土供應商簽訂該工程的混凝土采購合同。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發票不作為甲方已付款項的憑證。甲方使用轉賬支票或網上銀行支付混凝土貨款時,需在“用途”欄注明工程名稱。
13、經甲方簽收的《預拌混凝土使用說明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送達條款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注明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雙方往來信函等文件送達地址。
一方可以當面送交、郵寄、快遞等方式向對方送達文件,對方應當予以簽收。若對方不予以簽收的,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自交郵或交快遞公司之日起五日后視為已送達。
若一方變更地址或聯系電話,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法律責任。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
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 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 號:
稅務登記證號: 稅務登記證號: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乙方(供方)各銀行對公賬號:
公司名稱: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3
需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供應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為規范預拌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預拌混凝土供應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砼攪拌站(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預拌混凝土的供應要求及價格:_____________
一般情況:
約定事項 甲方指定專人簽收乙方發貨單,此人必須是經甲方授權委托的,并交委托書壹份給乙方保存。
二、預拌混凝土方量結算:
1.混凝土供應量以 經甲方授權委托人確認并簽字的供砼小票_____________進行結算。
2.甲方必須在每次供應后三天確認供應量,必須在每月 日確認月混凝土供應總金額。甲方未在上述時間內確認乙方的混凝土供應量和混凝土供應總金額,則認為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隨車小票計算混凝土供應量。
三、預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貨款,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并有權解除合同,及時告知____________混凝土行業管理部門。
四、技術要求
1.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國家標準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高于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2.為確保質量,乙方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預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澆搗大體積(3000 m3及以上)或特殊預拌混凝土澆筑,甲方應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依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4.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養護工作。
5.甲方必須按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進行混凝土試塊制作和標準養護,與之相關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并持證上崗。
6.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于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制、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雙方確認后,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件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一切要求。
7.其它要求: 甲方施工人員不得向砼中加水。甲方試塊制作不密實,試模尺寸不標準,養護不及時而引起砼強度檢不合格,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混凝土齡期到達后向甲方提交《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2.預拌混凝土的驗收標準,按GB/T14902-20xx年《預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等執行。
3.在預拌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果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一方必須出具有效書面憑證。
4.預拌混凝土澆筑后,甲方如發現質理等問題,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比方及時協商分析解決,并及時上報有關質監部門。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或雙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民法典等有關條款。甲方未按時付款,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違約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按__________計算;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甲方直接損失。
七、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________混凝土行業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裁定;也可向供應預拌混凝土工程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在澆筑預拌混凝土的前三天,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申報供料計劃,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產,確保預拌混凝土的按時供應。
2.甲方應做好澆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組織準備工作(如:道路堅實通暢,用水、照明齊全等),以及供料期間的現場指揮和安全工作,為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完成混凝土澆筑提供便利條件。
3.甲方在混凝土澆筑接近結束前,應提前一小時___________通知乙方尚需澆筑的混凝土量,否則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4.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供貨要求,根據國家、本行業混凝土標準和有關規定,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做到保質保量,并按規定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混凝土技術資料。
5.乙方應做好混凝土出廠檢驗工作,甲方在乙主混凝土運抵澆筑現場后,應及時做好相應的驗收工作,如出現問題,應立即通知乙方協商解決。
6.乙方在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過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繼續正常供應時,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雙方違約責任。
8.當預拌混凝土原材料價格波動時,乙方有權可依據________________,與上月相比增加或減少___________%進行混凝土單價調整。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法人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甲方必須提供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供有關管理部門查驗并存檔。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備案存檔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業務聯系人:____________ 業務聯系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 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XX《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需 方(蓋章) 供 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乙方向甲方購買預拌混凝土,為保護雙方合法權益,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交貨時間為20________年3月1日至20________年3月1日。
二、預購總量7500m3,合同總價約280萬元。
三、一般混凝土強度等級:
四、如遇不可抗力和市場原材料短缺等因素造成價格大幅波動,雙方應另行協商價格。
五、每月25日為對賬結算日,以當月混凝土隨車發貨單為準。雙方結算賬單,按月結算(次月25日前付清)。
六、違約責任: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如有違約,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追究。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公司名稱(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6
甲方:(購貨單位)
乙方:(供貨單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甲方的重點供應商,主要負責甲方商品的供應。
二、采購主要內容及價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磚;
具體型號為:
三、質量檢驗要求
1、按照乙方提供的檢驗報告書進行檢驗
三、交貨方式、接貨地點、接貨聯系人、聯系方式及訂貨流程
1、交貨方式:以甲方發出的采購通知(甲方采購清單)上約定
2、到貨地點:
3、訂貨流程:a、甲方列出所需貨物清單,乙方按期備貨;b、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的時間和地點發貨給機料員,并提供一份清單給甲方的機料員;c、乙方在發貨時保留一份單據,同時提供另一份單據給甲方;d、到對賬付款時段時,乙方須提供單據與甲方對賬,然后進行結算。
四、貨款的結算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采用分農歷三個
五、驗收中發生糾紛的處理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視為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乙方可以拒絕收貨;或雙方協商退貨,退貨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
3、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4、除甲方指定接貨人員以外,不得與其他人員進行貨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協商解決。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辦人:代辦人: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地址:地址:
戶名:開戶行:帳號:
日期:日期: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7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供需雙方平等協商,就需方購買預拌混凝土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預拌混凝土供應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建筑面積: 結構類型:
二、需方購買供方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等:
備注:
1、表內價格不含運費、泵送費
2、運輸費20元/立方(含10km),每增加1km增加運輸費1.00元/立方
3、砼泵送費20元/立方,泵送高度≥40m,每立方米增加3.00元;≥80m每立方米增加6.00元
4、加防凍型加20元/立方米。抗滲P6加30元/立方米,抗滲P8加50元/立方米,抗折加60元/立方米。細石加10元/立方米。
三、計量方法:
以交貨運輸單簽字為準,需方可以派人隨機抽車過磅驗證。
四、付款方式:
五、技術要求:
1、供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標準要求供貨,如果需方需要超出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供需雙方應當另行協商,重新簽訂合同,沒有另行協商的,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供貨。
2、商品混凝土的現場質量驗收,應當在供需雙方和監理的見證下進行取樣,制作試塊,需方要按規范、操作規程規定的程序、時間拆模、養護,其商品混凝土的質量以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以標養試塊檢測的結果為準。
3、需方未按照規范要求送檢制作的試塊,而得出與供方不利的結論,沒有法律效力,供方不予承認。
4、需方應按規范要求對商品混凝土(包括試塊)進行規范施工和保養,因需方沒有按照施工規范施工或者沒有按照規范要求進行保養而導致的工程質量問題,由需方承擔責任。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 預拌混凝土的驗收標準,按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 、GB107—87 《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2、 在混凝土供應中,供方應出具送料單(一車一單),標明工程名稱、混凝土強度等級、數量、發車時間等、由混凝土攪拌車攜帶,進入需方工地由需方指定人員簽收,需方工地指定收貨人員為: 。如果需方工地收貨人員發生變動,需方應書面通知供方。
3、 預拌混凝土澆筑后,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供方,及時協商分析解決。
七、違約責任
1、 合同生效后,供需雙方應當誠信履行,不得無故解除。在合同有效期內,供需雙方在沒有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單方解除合同者,應當按照合同總價的30%向對方承擔毀約責任。
2、 如果需方不能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貨款,拖欠10日以內,供方有權暫停供貨,拖欠20日內,供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照拖欠工程款總額的5‰/日向供方收取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需方在澆筑混凝土的前三天,應以書面形式向供方通報供料計劃,以便供方合理安排生產,確保預拌混凝土的按時供應。
2、需方應做好澆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組織準備工作,以及供料期間的現場指揮。因需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時供貨,一切責任由需方負責。
3、需方在預拌混凝土澆筑接近結束前,應提前30分鐘書面明確通知供方尚需澆筑的混凝土量,以便供方合理安排。
4、供方應按需方提出的供貨要求,并根據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和有關規定,組織生產供應預拌混凝土,做到保質保量,并向需方提供所有相關的預拌混凝土資料。
5、如因供方混凝土質量原因造成的退貨由供方負責;供方根據需方指令,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若因需方施工等原因造成的退貨,由需方負責。
6、供方在組織生產供應預拌混凝土過程中,如遇到特殊原因而不能繼續正常供貨時,供方應當提前通知需方,以便需方重新安排。
7、砼泵安裝及相關配件的砼泵管連接,固定與拆裝,清洗等由供需雙方負責,供方派人指導,需方派人配合。供方設備進入需方場地后,由需方負責看護,需方應保證供方設備安全無損。造成損失或損壞,由需方負責。
九、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供需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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