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公司購銷合同3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醫藥公司購銷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醫藥公司購銷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藥品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須根據乙方在廣東省醫藥采購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所提供的藥品信息,以網上采購的形式采購以下藥品(見附表),甲方通過藥品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后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乙方對甲方通過平臺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第二條 乙方須按購銷合同采購藥品一覽表向甲方供應藥品(見附表)。
第三條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 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入圍品種的掛網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并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 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日;急救藥品乙方應在4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 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按平臺所公布的采購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稅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臺更新后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最遲不得超過60日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 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床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后果自負。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通過平臺以外途徑購買替代掛網入圍藥品,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確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后拒絕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所供藥品因藥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以上兩種情形,甲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十條 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合同雙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由于藥品生產企業關、停、并、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并提供省級以上藥監部門證明,雙方可以解除就該藥品訂立的合同,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和《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仍然無法確定的,經雙方共同協商,可根據以上兩個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醫藥公司購銷合同2
甲方(醫療機構):
授權代表:
乙方(經銷商):
授權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為確保藥品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須根據乙方在_____醫藥采購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所提供的藥品信息,以網上采購的形式采購以下藥品(見附表),甲方通過藥品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后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乙方對甲方通過平臺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第二條 乙方須按購銷合同采購藥品一覽表向甲方供應藥品(見附表)。
第三條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 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入圍品種的掛網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并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 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___個工作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___個工作日;急救藥品乙方應在____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 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按平臺所公布的采購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稅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臺更新后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最遲不得超過___-日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 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床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后果自負。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通過平臺以外途徑購買替代掛網入圍藥品,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確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后拒絕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所供藥品因藥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以上兩種情形,甲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十條 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合同雙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由于藥品生產企業關、停、并、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并提供省級以上藥監部門證明,雙方可以解除就該藥品訂立的合同,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2008年_____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和《_____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仍然無法確定的,經雙方共同協商,可根據以上兩個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從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份。
甲方:
授權代表(簽名):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授權代表(簽名):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醫藥公司購銷合同3
甲方(需方): xxx公司
乙方(供方): 吉林萬通藥業集團藥品經銷有限公司
為規范我公司藥品采購行為,保證藥品及時供應,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根據《合同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供方必須是證照齊全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企業,并向需方提供加蓋單位紅印章的《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復印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業務員的法人委托書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其它相關資料等,供需方存檔備查。需方應向供方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相關企業資料復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應規定許可經營范圍內的藥品,如供方超范圍向需方提供藥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三、供方要對提供的藥品質量負責,向需方提供的藥品應符合國家藥品標準。供方所提供的藥品凡因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如抽檢不合格、藥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擔。如因需方儲存和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負責。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藥品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按國家規定使用冷鏈設備,以防止在轉運過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抵達需方。否則,為此而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藥原則:1、不得供應“三無”藥品;2、不得供應假冒廠牌和商標及無出廠合格證的藥品:3、不得供應即將變質或生產日期較久的藥品;4、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得供應有效期少于8個月的藥品;5、不得供應不符合包裝標志有關規定和儲運要求的藥品。
六、供方提供藥品時,須向需方提供加蓋供方印章的《藥品檢驗報告單》和銷售票據,且各項內容與該批次藥品相符。
七、供方須按需方購藥計劃的藥名、規格、數量、產地等要求供應藥品,否則需方有權全部或部分拒收。
八、需方憑供方藥品清單票據(清單內容與實物相符),經需方驗收員驗收符合規定要求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藥品驗收過程中若發現破損等不合格藥品,由供方負責賠償或扣除供方藥款。
九、需方須按雙方議定的結款方式按時支付供方貨款;需方不得將藥品銷往其他省份或地區(只限本省地區銷售);需方須向供方提供協議藥品詳細流向,并提供書面材料;需方按供方指定市場批發價格銷售協議藥品。
十、供方與需方必須簽訂藥品購銷合同生效后方可發生業務,且須在需方鋪墊 萬元資金作質量擔保金。供方人員不得以需方名義銷售協議以外的其他藥品,否則需方不予返還質量擔保金且供方承擔相應責任。如無違規行為則合同期滿后需方全額返還供方鋪墊的質量擔保金。
十一、需、供方在業務往來過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雙方不能合作,則應依法終止合同及業務往來。
十二、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 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需方名稱:(蓋章)xxx限公司供方名稱:(蓋章)吉林萬通藥業集團藥品經銷有限公司
需方地址:xxx 供方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萬通路66號
需方法人代表:xxx 供方法人代表:潘巍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醫藥公司購銷合同3篇】相關文章:
石子購銷合同05-27
糧食購銷合同05-27
長期購銷合同05-26
混凝土購銷合同05-26
蘋果購銷合同05-26
閥門購銷合同05-26
經典購銷合同05-25
地磚購銷合同05-23
陶瓷購銷合同05-23
建材購銷合同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