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管理工作總結
總結是在某一特定時間段對學習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況,包括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及得到的經驗和教訓加以回顧和分析的書面材料,它是增長才干的一種好辦法,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寫總結吧。那么總結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三資管理工作總結,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三資管理工作總結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不斷深化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努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x鄉人民政府以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為主線,以規范農村集體“三資”運行為內容,逐步建立“制度健全、管理規范、服務到位、監督有力”的運行機制,實現農村集體“三資”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現將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健全組織領導,細化工作責任
成立了以鄉長x為組長,分管副鄉長賴代紅為副組長,鄉財政所、農服中心工作員為成員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領導小組,設立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以及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管中心。建立健全了新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明確了鄉、村、組三級干部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職責。
(二)健全制度管理,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1、農村“三資”管理工作。一是無償開展農村賬務審計及其它專項審計工作。二是結束舊賬建立新賬。同時按規定時間報送會計科目余額表和村社資產負債表。三是嚴格執行按照結賬和進行會計核算,按照報送相關報表資料。四是堅持村組財務公開。全鄉每個村組都設有固定的村務公布欄,每個季度或半年結賬后都進行了賬目公開,公開內容全面完整,真實可靠。公開時間及時、連續。公開地點方便群眾觀看。五是建立了村級“三資”管理監管平臺,讓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2、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按照上級相關會議、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全鄉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一是成立了《x鄉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并結合全鄉實際,制定并下發了《x鄉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實施方案》,按照工作要求對各村的實施方案實行了批復,印發了《關于尹家祠村等x個村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實施方案的批復》。二是摸清了家底。按照工作方案,鄉、村、組有序推進清核工作,嚴格按照省、x市及x市相關文件精神做到應清盡清、不留死角,并根據清查結果及時調整相關數據,努力做到準確完成三資系統和農業部系統數據的上報,并結合工作實際,總結了經驗,撰寫了工作總結,目前,全鄉正在按照檔案管理辦法進行檔案歸檔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來,全鄉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實際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對系統管理方式適應度不夠;二是村級“三資”管理監管平臺運用不夠熟練。
三、下一步打算
結合一年來的工作,我鄉將不斷總結工作經驗,查找不足,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監管工作,不斷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加大宣傳培訓力度,不斷增強和提高相關業務人員的工作技能和業務素質,促進全鄉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資管理工作總結 篇2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積極響應縣委提出的整治活動要求,街道組織召開了黨員、干部、群眾代表座談會,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結合街道存在的實際問題,制定了蘆林街道開展“庸懶散拖”、群眾辦事難和農村集體“三資”問題等三項整治活動工作方案,并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精密部署安排開展整治活動。為加強對整治活動的領導,成立了三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和工作督查組,落實了辦公場所,抽調了骨干力量,確保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加強學習教育
利用每周星期一、星期四干部夜學,集中學習了縣委、街道開展三項整治活動的工作方案及有關精神,并要求每位干部認真作好學習筆記和撰寫學習心得體會。通過學習,進一步提高黨員干部的思想認識、思想覺悟和服務意識,改進作風,認真履行職責。
三、按照環節,抓好工作落實
“庸懶散拖”問題整治活動:召開了街道黨工委擴大會議,對照“庸懶散拖”四個方面10項內容,專題討論、研究當前存在的問題,并要求各單位和個人進行認真對照檢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匯總后,梳理出工作日中午有違規飲酒現象、上班有遲到早退現象和會議中玩手機等問題,建立問題臺帳,落實整改措施。
群眾辦事難問題整治活動:規范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的工作崗位牌和窗口設置,方便群眾辦事。便民服務中心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便民服務中心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蘆發[xx]33號)開始運行,設置好崗位辦事范圍,明確崗位工作人員,安排好崗位的值班時間,制定了獎懲辦法。
農村集體“三資”問題整治活動:召開由各村(居)主任、財務專管員和有關人員參加的農村集體“三資”問題整治活動專題會議,并邀請農業局經管站專家進行專題授課。確定湖頭居為我街道開展整治活動試點,街道農經站人員進行督促、指導,相關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四、加強督查檢查
街道整治活動督查組對整治活動的開展進行了督查。督查中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通報批評,并嚴格落實整改措施。
三資管理工作總結 篇3
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的監督管理是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群眾利益,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施“廉政陽光工程”,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現象發生的重要舉措。我鎮通過健全組織網絡、全面清理整頓、建立健全體制、創新監管方式,實現了農村集體“三資”的會計電算化、管理網絡化、運行規范化、監督即時化,加強了對農村集體“三資”的監管,為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具體做法
1、成立機構,配備人員,確保業務有序運轉。村級“三資”全面實行委托代理制,做到“五有”,有機構、有制度、有流程、有臺賬、有委托書。在堅持集體“三資”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由“三資”監管代理服務中心與各村簽訂委托代理書,加強對村級財務開支、資產開發等動態監管;統一公開處置,群眾參與。
2、制定職責和各項制度,確保村級賬務、資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規范運轉。一是制定明確了會計、出納員、審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職責;二是制定了財經管理制度,重點完善了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民主理財與財務公開制度、支出審批制度、村級票證管理制度、村級資產資源管理制度等。嚴格執行資金代管流程,嚴格審核票據,控制非正規票據和不合理支出入賬。3、進行村級財務集中清理。通過財務清理,編制出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和余額平衡表。在清理結束后,我們立即組織核算會計及時對15個村的會計基礎數據(現金、存款余額、內部往來余額、債權債務余額、財產物資余額等)進行了軟件錄入,太陽軟件具有網絡運行、財會管理、附件上傳、信息查詢、業務提醒、實時公開等六大功能,對農村“三資”實行信息化管理。監管部門可以通過網絡客戶終端對各村賬目、資產、資源實時監督,作為代管做賬基礎數據。
4、登記造冊建臺賬。核查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鎮對各村的“三資”情況進行分類匯總,登記造冊,建立“三資”監管臺賬,臺賬中包括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情況和相關會議記錄、招投標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時,把各村“三資”情況錄入“三資”監管系統,并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隨時調整“三資”臺賬數據,做到錢賬相符、賬物相符
二、建立健全機制,規范“三資”監管
以農村財務服務中心為基礎,履行“三資”監管職責,民主監督小組則發揮溝通與反饋功能,對農村“三資”實施監督。
1、規范資產資源處置。嚴格執行資產、資源監管流程,對農村建設工程項目作了詳細的規定,要事前報重大項目,待審核通過后,方可執行、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嚴格執行規定,必須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后,方可處置。
2、規范經濟合同管理。制作經濟合同的規范模本,制定統一的合同簽訂審核流程。建立經濟合同電子臺賬,實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必須報鄉鎮經濟管理中心按照規范流程審核后,經批準同意,加蓋資產資源合同專用章,方能生效。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實現了村級財務由傳統管理向科學管理的轉變。實行農村財務電算化后,村報賬員每月只需將當月經濟業務的原始憑據移交核算中心,就可以準確、快速、安全的自行記賬、自動匯總、自動生成各種財務報表。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促進了農村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農村財務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對各村當月的財務活動結賬,消除了過去經常出現的一任干部一本賬、下臺干部不交賬的現象,保證了農村財務的連續性、完整性。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農村財務管理的監督力度。實行集中核算、微機管理,對農村財務管理而言是一種有效監督。過去一個村的收支情況,開支是否合理,鎮上不清楚、群眾不明白,弱化了鎮對各村財務管理的指導和監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對村級財務管理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現在財務服務中心每月都要向鎮相關領導提供會計報表及收支情況,定期向村民公開村級財務情況,財務服務中心按照操作規程嚴格檢查村級開支,有效地提高了農村財務管理透明度和村級資金使用效益。
三資管理工作總結 篇4
近年來,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成為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焦點,也是農村基層干部產生違紀違法的主要誘因。加強對農村集體所擁有的資產、資源、資金(簡稱“三資”)的管理,是認真貫徹《××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和《財政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的具體體現。
一是做好基礎工作.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鎮黨委、政府多次就集體資產監管問題在兩委會上進行研究。06年底,我鎮根據上級有關精神,針對鎮村集體資產現狀,成立了鎮集體資產監督領導小組,由鎮長擔任組長,統一協調,由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具體負責督促、檢查、指導和協調。07年初,我鎮成立了以紀委為主體的鎮集體資產監管辦公室,配備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對鎮、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的工作。各村也相應成立了監管小組。同時配備人員、經費、辦公場所,各項制度上墻,工作職責明確,鎮集體資產監管工作正式開始運作。為了提高干部群眾對加強和規范鎮、村集體資產管理的認識,我鎮多次在村干部會議、鎮干部會上強調該項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廣泛宣傳集體資產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監管辦公室也多次對村級監管員進行業務培訓,努力提高依法依規管理集體資產的水平。
(二)清產核資,摸清家底
我鎮用兩年(20xx至20xx年)的時間,按縣紀委的統一部署,在全鎮開展了“四項清理”工作,期間填報各類報表26種,總結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編資料5冊4卷。清資產是集體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其主要任務是:清查資產、界定權屬,重估價值,核實存量,登記產權,建章立制。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監管辦組織人員對村所有資金項目進行清理清查,對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摸底、計量、盤點、核實、登記,全面澄清村資金、資產、資源底子。全面清理賬戶、債權債務、收費票據、固定資產及公有財產,并進行分類造冊登記。規范賬務賬目,建立一套“三資”賬簿,包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固定資產登記簿和資源登記簿。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固定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進行了盤點后,填寫《固定資產清查登記表》、《惠農資金清查登記表》、《貨幣資金清查登記表》,較為全面詳細核實帳內帳外資產及其實有價值。對資源性資產特別是林業資源,按林改面積為基數,按照當前實際情況進行詳細分類登記,并備份合同向監管中心備案,對一些面積,數量有疑義的資源、產權,進行實地丈量、核實、界定。
(三)實事求是,合理處置
摸清家底后,監管辦根據審核后的資產審批表對每一項固定資產實有和虛有進行界定,由“中心”指導村做出財務調帳和銷帳,兩年共盤點處置195萬元的不實資產。對實際價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由村兩委提出處理意見,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通過后上報審批;對實際價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由村兩委提出意見,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后予以公示,無異議之后,填寫集體資產處置審批表,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通過后上報審批。只有經過這些程序,才能進行資產處置,處置結果張榜公布,并將處置結果報鎮監管辦備案,會計服務中心調帳、銷帳。
(四)明晰臺帳,管好資產
通過對村級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合理處置,各類經濟合同的清查、補簽后,鎮集體資產監管辦根據審核后的資產呈批表,對每一項固定資產及時做出帳務調整,根據資產資源盤點核實處理后的實際情況建立經營性固定資產臺帳、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臺帳、經濟合同臺帳,詳細登記每項資產、資源的數量、價值和當前的管理使用情況,建立管理臺帳,各種臺帳一式兩份,村級存檔一份,監管辦存檔一份,切實做到帳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礎上,我鎮對所有村級經濟合同進行了清理和規范,特別是對口頭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續,并建立經濟合同管理臺帳。通過清理,進一步規范各類經濟合同350份,標的額50多萬元,真正做到村級資金來源清楚,依據清晰。
(五)、精心組織村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20xx年認真執行《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農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通知》,抽調財經所骨干組成審計小組, 對各行政村的“三資”管理狀況進行了審計,清理審計資產總額達到1000多萬元,鎖定村級債務193萬元,審計中查出違規違紀資金550筆,25萬元。根據審計結果,對個別村干部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有效地保障了農民的合法權益。通過審計,農民因農村財務問題引發的上訪問題比審計前下降了55%。
二是規范運作。
1.精心布置,成立機構,取消帳戶,統一報帳
成立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其人員從財經所抽調責任心強、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員組成,核算中心實行集中核算,集中開戶統管二十六個帳戶。經鎮村兩級研究,中心與各村簽訂“村帳托管委托書”、“村帳托管協議”、“村級帳戶托管協議”。取消了各村原有帳戶,由核算中心開設統一的銀行帳戶,取消各村出納崗位,設立報帳員,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向中心報帳。
2.落實制度,責任到人,加強管理,收支平衡
根據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員的相關職責制訂了上墻《會計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圖》、《中心會計崗位責任制》、《中心資金出納崗位責任制》、《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等相關制度,進一步細化了各項工作,工作到人,責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須及時足額解入中心帳戶,不得挪用、坐支。小額支出由報帳員按報銷程序以備用金直接支付,再由報帳員到中心報帳,經中心會計審核后由中心出納付款。各村的大項支出,經單位申請,領導審批后采取轉帳的形式或由報帳員向中心預借一定的款項,并在規定時間內到中心結帳。一是支出入賬嚴格把關。“中心”對于財務票據入賬要做到“五不入賬”:即沒有經手人簽字的不入賬,未經民主理財小組或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并簽署意見的不入賬,未經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聯簽的不入賬,應當經過村兩委研究而沒有研究的不入賬,未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大額度資金開支不入賬。“中心”要對村兩委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召開情況進行核實把關,并將會議記錄等有關資料備份留存,連同支出票據一起入賬。
二是收入及時足額入賬。農村集體取得的各項資金收入,必須及時足額上繳“中心”。監管辦深入村組核查有關經濟往來賬目,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三是資產變動情況及時入賬。“中心”要加強對村級集體投資項目招投標和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情況的動態監管,審查公開競價、招投標程序是否按規定進行,結果是否經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入賬時,應當留存會議記錄和相關合同等資料備案。四是定期公開“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至少每季度匯總一次行政村“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出具書面材料并加蓋“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眾公布。村民有權到“中心“查詢本村組“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不得拒絕。五是動態監管,定期核查“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對農村集體“三資”實行動態監督,定期核查。每年應至少對所代理的行政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全面檢查一次,防止“三資”變動隱瞞不報等情況發生。
三資管理工作總結 篇5
今年五月份以來,我村根據上級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村實際,認真開展了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清理工作。通過此次工作的直接參與,我們觸動很大,感受頗深。感覺此次“三資”清理非常重要,作用巨大。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X村轄10個村民小組,238戶,總人口956人,其中農村勞動力612人。村耕地面積1584畝,水產養殖面積257畝。通過此次“三資”清理,我們徹底摸清了家底:
1、貨幣資金方面,清理前賬面數額 萬元,清理后實際價值 萬元。
2、資產方面清理前賬面價值 萬元,清理后實際價值 萬元。
3、資源方面,清理前無臺賬面積 畝,清理后實際面積 畝。
4、債權,清理前臺賬數額 萬元,清理后實際數額 萬元。
5、債務,清理前賬面數額 萬元,清理后數額 萬元。另外對清理結果進行登記造冊,建立了賽伍村“三資”臺賬,有了這本帳,我村資金、資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及經營使用情況一目了然,債權債務清晰可查,為我村下一步實現“三資”代理服務工作和推進陽光村務工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主要做法:
(一)認真開好“三個會”
一是開好村兩委會。自鎮5月5日召開“三資”清理動員會后,我村及時召開了支村兩委會。會上,村兩委干部認真學習市、鎮兩級關于“三資”清理工作的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明確“三資”清理工作的目標和任務,提高對重要性的認識,同時研究成立了由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XXX為組長的村“三資”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并制定了工作制度,明確村干部包組負責,工作人員具體運作,支村兩委定期召開會議,十天一調度,匯報交流工作,分析情況,解決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二是開好業務培訓會,為使“三資”清理工作開好頭,起好步,我村特別重視對“三資”清理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于5月20日召開業務培訓會議,邀請鎮“三資”辦業務指導員來村,對我村參加此次清理工作的領導組成員、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和群眾推薦的村民代表以及具體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通過培訓,使他們進一步了解政策,吃透精神,把握重點,明確方法,掌握程序,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
三是開好村民代表會,為把“三資”清理工作的政策和方法交給群眾,統一思想,清楚顧慮,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我村先后召開三次村民代表會。第一次會議重點是表決通過村“三資”清理小組成員和清理核實小組成員,并傳達“三資”清理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和上級要求,具體部署我村“三資”清理工作。第二次會議重點是表決通過“三資”清理結果,并作第一榜公布,發放汊河鎮賽伍村委會“三資”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致全村廣大農民朋友的一封信,信上就“三資”清理的內容、清理前的賬務、清理后的賬務,接受廣大農民朋友的監督咨詢。第三次會議重點是村“三資”清理的核實,通過張榜公布7日后和發放一封信,廣泛征求村民意見,群眾無異議,通過確認后,做第二榜公示。
(二)嚴格把好“四個關”
一是嚴格清理登記關。對資金和一般資產的清理,堅持以原有的村賬為依據,采取賬內賬外的相結合,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相結合,以物對賬,以賬查物,全面清點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查清來源、去向和管理情況。對農用資產和資源性資產的清理,我們進行了實地勘測丈量,在資源勘測丈量工作中,把著業務精、作風正的精神,深得群眾的信任。事實證明,由次丈量的集體資源真實可信,經過公示,群眾無一例異議。在清理登記期間,村所有包工包組干部跟班作業,深入田間地頭和農戶,確保清理數據的真實性,從而徹底查明了全村農用資產和資源性資產實際數量及其權屬,同時在清理過程中,認真接受鎮駐村指導組的指導和上級組織的督查,并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對集體所有的“三資”,包括賬內外、庫內外、村內外進行全面清理,做到了不留死角,不重不漏。
二是嚴把清理核實關。清理登記工作結束后,我村及時組織民主理財組、各村民組長和村民代表參加的核實小組會議,對已清理登記的集體“三資”進一步逐項逐筆進行了核實,重點對“三資”的數額、權屬、臺賬于實物、處置與管理等情況進行了核實。進過核實后的“三資”,做到了數額無誤,產權明確,現狀清楚。
三是嚴把清理公示關。村委會對初步核實后的集體“三資”,由清理核實小組負責逐項逐筆在村務公開欄中進行了為期7日的公示,
并發放致農民朋友的一封信,向農民朋友征求意見。到目前為止,我們已進行了初榜和二榜兩次公示。公示期間,村委會每次都安排清理核實人員接待農民群眾的咨詢和反映,認真做好反映情況的記錄和解釋工作。通過兩次公示,全村廣大農民群眾對“三資”情況沒有異議,對清理結果認可滿意。
四是嚴把清理確認關。按照有關規定,我村于9月10日召開了村民代表會議,會上對公示期滿后的集體“三資”清理結果進行了表決確認,村民代表一致同意認可,沒有異議。經村民代表會議確認通過的“三資”清理結果由村負責人、會計、民主核實組簽字按要求上報鎮“三資”清理辦公室。
(三)扎實做好“四個宣傳”
一是利用會議形式進行宣傳。我村先后召開了支村兩委會、業務培訓會、村民代表會。在這些會議上,我們認真學習各級關于“三資”清理工作的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讓村干部、業務人員和村民代表首先了解“三資”清理工作的意義、目的和要求,使他們真正能夠把握“三資”清理程序要求和政策規定。
二是利用村務公開欄形式進行宣傳。我村先后三次在村務公開欄上開設“三資”清理欄,在專欄上進一步宣傳“三資”清理工作的工作目標、任務、清理的對象、范圍和時限,以及清理的操作程序和實施步驟,讓廣大農民群眾真正了解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的內容、方法和政策。
三是利用致全村廣大農民朋友的一封信形式進行宣傳。在“三資”清理工作中,我村將初步清理的數據以一封信的形式發放到200多戶農民朋友的家中,征求意見,廣泛宣傳。
四是利用廣播進行宣傳。我村在“三資”清理工作期間,以廣播的形式向廣大農民宣傳“三資”清理工作的意義、目的和要求,把政策和方法交給群眾,使廣大農民群眾支持、參與和配合此項工作,讓“三資”清理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過這次“三資”清理。干部、群眾都了解到家底、消除了以前的一些誤會,化解了有關矛盾糾紛,進一步融洽了干群關系。為更好地利用“三資”清理結果,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我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努力。
一是建章立制。按照上級統一部署,結合我村實際,在對前期工作進行小結的基礎上,認真制定切實可行的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和方法,依法與鎮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推行委托代理服務,構建規范有序、經營高效、監督到位的集體“三資”管理體制和運行體制。
二是完善機制。按照健全制度、統一流程、規范操作、民主公開的要求,認真樹立村內重大事項和一般事物,重點推廣村重大事項由村黨支部提議,村“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或黨員議事會審議,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以及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的“四議兩公開”的工作方法,進一步完善民主決策機制,規范村級事務管理。
三是強化監督。按照民主監督、權力制衡、公開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整合加強村級監督,健全村級監督組織,成立村務監督委員會,建立監督工作保障制度,推行村務“點題公開”,公開質詢和“雙述雙評”等有效做法,確保村內公共權力陽光規范運行。
總之,我村這次“三資”清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上級的要還存在很大的差距,與兄弟村相比還有許多不足,下一步我村將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和安排,科學把握政策,全力投入精力,更扎實地做好“三資”清理的后續工作,更規范地推進陽光村務工程。
三資管理工作總結 篇6
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的監督管理是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群眾利益,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施“廉政陽光工程”,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現象發生的重要舉措。我村通過健全組織網絡、全面清理整頓、建立健全體制、創新監管方式,實現了農村集體“三資”的運行規范化、監督即時化,加強了對農村集體“三資”的監管,為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況
法門村委會轄個9自然村13個村民小組,有農戶486戶、1826人,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407元。
20xx年,恐龍山鎮法門村委會全面推行了村帳鎮管,村級財務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會計集中辦公,農經站集中審核的管理模式,雖然在農村財務監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沒有從根本上改變管理方式,在實際運作中暴露出很多問題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學有效的監督管理手段,各個村財務管理,特別是資金管理水平參差不齊。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續完備,核算準確,資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財務管理混亂,出現多人經手現金、重大開支不履行手續、往來款項不及時清理、土地開發資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現象。
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別是資金管理模式和核算辦法,使部分村干部權力過大,隨意審批,民主監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體資產流失,嚴重影響和制約了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成為社會不和諧不穩定的重要隱患。所以,改變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時加強村級賬務、資金兩個方面的監管力度,是提高當前農村財務管理水平,保障農民群眾合法權益,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當勿之急和有效舉措。
二、推行村級賬務資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則
在改革之初,我們向廣大村民和村兩委廣泛宣傳并在改革過程中嚴格執行了“三個不變”的基本原則。
1、堅持了“四權”不變的原則。一是資金所有權不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調、挪用村級資金;二是資金審批權不變,村級領導仍然按照有關規定審批費用;三是資金使用權不變,資金所有者對資金依法依規合法開支和進行收益分配的權限不變;四是資金收益權不變;
2、堅持基本核算單位不變的原則。村級財務“雙代管”實行以村為基本核算單位不變,一村一賬,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3、堅持監管機制不變的原則。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仍然接受鎮農村財務服務中心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監管。
三、具體做法
1、成立機構,配備人員,確保業務有序運轉。一是村委會上成立了以書記、主任為組長,副書記為副組長,村委會“兩委”等黨員同志為成員的村級財務委托代管工作領導機構。領導機構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農村財務服務中心主任由文書擔任,負責日常工作,財務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檔案室,設Z報賬員1人,記賬會計人,中心主任1人。
2、制定職責和各項制度,確保村級賬務、資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規范運轉。
一是制定明確了會計、報賬員、審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職責;二是制定了財經管理制度,重點完善了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備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財與財務公開制度、支出審批制度、村級票證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村級收入管理制度、村級資產資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法門農村財務會計服務中心工作實施方案。
3、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給予必需的工作經費保障。法門村委會籌資調度資金購Z了會計軟件、微機、打印機、復印機等設備和各村專用檔案柜。
4、搞好宣傳動員,統一全村黨員干部的認識。法門村黨總支專門召開了黨總支會議,統一領導層面的思想認識;統一黨員干部的認識;全村黨員干部的認識。同時利用廣播、板報、財務公開欄等多種形式向群眾進行宣傳,使廣大群眾理解和支持這項工作。
5、進行村級財務集中清理。在正式啟動實施前,從去年四季度開始,法門村對20xx年以來各村財務進行集中清理,切實做到有賬可查,有據可依。重點清理核實五個方面的情況:一是村組干部和群眾的借墊資金;二是村組干部應領未領的工資報酬;三是項目資金包括水利設施、公路建設、沼氣建設、農網改造以及 “一事一議”的項目資金收支,按照“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賬,并向群眾及時公布;四是對信用社的借款逐筆核對清理;五是對村內的其他現金收支進行清理。在財務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現金、信用社存款及有價證券,審查賬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項往來,審查債權債務是否清楚;清理發包款、租賃款、拍賣款等,審查資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歷年遺留的財務問題,審查有無違紀違規行為。
通過財務清理,在達到賬賬、賬實、賬款、賬表、賬據“五相符”的前提下,編制出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和余額平衡表。另外,對村級固定資產、債權債務等進行登記造冊,由村負責人及財務人員簽字蓋章后,移交鎮會計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在此基礎上,對各村組的賬務作出實事求是的客觀評價和公正的審計結論,并與各村簽訂好村級賬務委托代管合同(協議),辦理好有關賬據、資金移交手續。在清理結束后,我們立即組織核算會計及時對會計基礎數據(現金、存款余額、內部往來余額、債權債務余額、財產物資余額等)進行了記錄,財會管理、匯總分析、實時公開等,對農村“三資”實行信息化管理。監管部門可以對各村賬目、資產、資源實時監督,作為代管做賬基礎數據。同時撤銷各村原有的財務機構和銀行賬戶,由村申請在中心財政所統一開設帳戶,進行資金核算。
6、在實施過程中作到“五統一”、把好“七道關”。
“五統一”,一是統一資金賬戶,各村統一在中心財政所服務部設立村級賬戶;二是統一報賬時間,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對固定時段統一報賬;三是統一報賬程序,①審核原始單據是否合規②到核算會計處進行結算③到出納處取現;四是統一會計核算,由會計相對固定進行統一核算;五是統一檔案管理,由村會計統一對票據裝訂成冊,存入專檔。“七道關”:一是把好票據關。會計核算中心對各村實行統一票據管理,嚴格執行票據領用、核銷管理制度。
二是把好現金關。對現金實行備用金制度,一切現金收入存入農村財務服務中心賬戶,禁止“賬外賬”和“小金庫”存在。
三是把好審批關。對所有發生的經濟業務,規定財務審批權限,實行“誰審批、誰負責”的崗位責任制。
四是把好報賬關。堅持定期報賬制,核算中心明確了各村報賬時段,督促報賬員及時報賬、結賬。
五是把好審核關。由村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對村財務收支進行逐項審核,通過后才能入賬;核算中心對各村每月發生的財務收支和有關票據進行全面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入賬,并指導整改。
六是把好合同關。各村所有的經濟合同,必須上交財務服務中心審核備案,財務服務中心隨時對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督促依法履行經濟合同。七是把好公開關。對財務收支情況和重大事項經村民主理財小組簽名后,定期及時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增強財務收支透明度。
7、登記造冊建臺賬。核查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各村的“三資”情況進行分類匯總,登記造冊,建立“三資”監管臺賬,臺賬中包括集體資產資源處Z情況和相關會議記錄、評估材料、資產資源照片、招投標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時,把各村“三資”情況錄入“三資”監管系統,并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隨時調整“三資”臺賬數據,做到錢賬相符、賬物相符。
四、建立健全機制,規范“三資”監管
以農村財務服務中心為基礎,整合資源建立恐龍山鎮法門村招投標管理中心。 履行“三資”監管職責,民主監督小組則發揮溝通與反饋功能,對農村“三資”實施監督。
1、加強交易所建設,規范資產資源處Z。對農村建設工程項目、大宗物品采購、集體資產產權交易或資源開發的標準與流程作了詳細的規定,農村建設工程項目在5千元以下、大宗物品采購單件1000元或批量3000元以上、村集體資產產權交易或資源開發(土地、林權交易除外)每宗評估核準價在5千元以下的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處Z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四議”即村兩委會議提議、民主聽證會參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兩公開”即事前公開經營性資產資源的分布、面積和經營狀況、事中公開項目的評估和招投標情況、事后公開中標資金的收支情況或驗收決算情況。
2、成立招投標管理中心,規范經濟合同管理。成立招投標管理中心,制作經濟合同的規范模本,制定統一的合同簽訂審核流程。建立經濟合同電子臺賬,實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必須報鄉鎮經濟合同審核中心按照規范流程審核后方能生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促進了農村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農村財務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對各村當月的財務活動結賬,消除了過去經常出現的包包賬、斷頭賬、一任干部一本賬、下臺干部不交賬的現象,保證了農村財務的連續性、完整性。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農村財務管理的監督力度。實行集中核算、微機管理,對農村財務管理而言是一種有效監督。過去一個村的收支情況,開支是否合理,鎮上不清楚、群眾不明白,弱化了各村財務管理的指導和監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對村級財務管理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現在財務服務中心每月都要向鎮相關領導提供會計報表及收支情況,定期向村民公開村級財務情況,財務服務中心按照操作規程嚴格檢查村級開支,有效地提高了農村財務管理透明度和村級資金使用效益。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促使民主理財落到實處,提高了村務公開的真實性。農村財務服務中心對村財務公開的內容實現了程序化、制度化、規范化,避免了人為因素干擾的弊端。村民主理財小組每月結合民主議事日對村里的各項開支逐一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理財組長加蓋民主理財章,對虛開、多報等不合規不合法單據堅決剔除不準報銷。只有加蓋民主理財章,手續完備的單據,財務服務中心才記賬報銷,這使民主理財真正落到了實處,做到了公開時間及時和公開內容的真實,減少了農村因財務管理混亂而導致上訪事件的發生。
推行村級賬務資金“委托代管”模式,運行接近一年時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在鎮財政所等部門指導幫助下,結合當前農村經濟活動的現狀和趨勢,結合農村群眾民主理財的新要求,逐步完善村級民主理財監管制度和程序,逐步提高村級財務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同時,我們也將認真學習外地和全鎮村級財務管理的好經驗好做法。通過村級賬務資金“委托代管”模式的規范,高效、有序運行,提升了農村財務監管整體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三資管理工作總結 篇7
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的監督管理是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群眾利益,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施“廉政陽光工程”,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現象發生的重要舉措。我鄉通過健全組織網絡、全面清理整頓、建立健全體制、創新監管方式,實現了農村集體“三資”監督即時化,加強了對農村集體“三資”的監管,為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推行村級賬務資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則
我們就向廣大村民和村兩委廣泛宣傳并在改革過程中嚴格執行了“三個不變”的基本原則。1、堅持了“四權”不變的原則。一是資金所有權不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調、挪用村級資金;二是資金審批權不變,村級領導仍然按照有關規定審批費用;三是資金使用權不變,資金所有者對資金依法依規合法開支和進行收益分配的權限不變;四是資金收益權不變;2、堅持基本核算單位不變的原則。村級財務“雙代管”實行以村為基本核算單位不變,一村一賬,獨立核算,自負盈虧;3、堅持監管機制不變的原則。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仍然接受鄉農村財務服務中心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監管。
二、具體做法
1、制定職責和各項制度,確保村級賬務、資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規范運轉。
一是制定明確了會計、報賬員、審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職責;二是制定了財經管理制度,重點完善了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備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財與財務公開制度、支出審批制度、村級票證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村級收入管理制度、村級資產資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高陵鄉農村財務會計服務中心工作實施方案。
2、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給予必需的工作經費保障。鄉財政籌資調度資金購置了會計軟件、微機、打印機、復印機等設備和各村專用檔案柜。
3、搞好宣傳動員,統一全鄉干部群眾的認識。鄉黨委專門召開了黨委會,統一領導層面的思想認識;召開黨委擴大會,統一鄉中層干部和村書記、主任的認識;召開全體鄉干部和村三職干部參加的動員大會,統一全鄉干部的認識。同時利用廣播、板報、財務公開欄等多種形式向群眾進行宣傳,使廣大群眾理解和支持這項工作。
4、進行村級財務集中清理。鄉黨委政府積極組織力量對2各村財務進行集中清理,切實做到有賬可查,有據可依。重點清理核實五個方面的情況:一是村組干部和群眾的借墊資金;二是村組干部應領未領的工資報酬;三是項目資金包括水利設施、公路建設、沼氣建設、農網改造以及 “一事一議”的項目資金收支,按照“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賬,并向群眾及時公布;四是對信用社的借款逐筆核對清理;五是對村內的其他現金收支進行清理。在財務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現金、信用社存款及有價證券,審查賬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項往來,審查債權債務是否清楚;清
理發包款、租賃款、拍賣款等,審查資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歷年遺留的財務問題,審查有無違紀違規行為。通過財務清理,在達到賬賬、賬實、賬款、賬表、賬據“五相符”的前提下,編制出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和余額平衡表。另外,對村級固定資產、債權債務等進行登記造冊,由村負責人及財務人員簽字蓋章后,移交鄉會計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在此基礎上,對各村組的賬務作出實事求是的客觀評價和公正的審計結論,并與各村簽訂好村級賬務委托代管合同(協議),辦理好有關賬據、資金移交手續。
四、建立健全機制,規范“三資”監管
以農村財務服務中心為基礎, 履行“三資”監管職責,民主監督小組則發揮溝通與反饋功能,對農村“三資”實施監督。
1、加強交易所建設,規范資產資源處置。對農村建設工程項目、大宗物品采購、集體資產產權交易或資源開發的標準與流程作了詳細的規定。
2、成立招投標管理中心,規范經濟合同管理。成立招投標管理中心,制作經濟合同的規范模本,制定統一的合同簽訂審核流程。建立經濟合同電子臺賬,實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必須報鄉經濟合同審核中心按照規范流程審核后方能生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實現了村級財務由傳統管理向科學管理的轉變。在農村,過去靠一架算盤、一支筆、一本賬來管理農村財務,核算起來速度慢、出錯多、勞動強度大。現在,村報賬員每月只需將當月經濟業務的原始憑據移交核算中心,就可以準確、快速、安全的自行記賬、自動匯總、自動生成各種財務報表。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促進了農村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農村財務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對各村當月的財務活動結賬,消除了過去經常出現的包包賬、斷頭賬、一任干部一本賬、下臺干部不交賬的現象,保證了農村財務的連續性、完整性。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農村財務管理的監督力度。實行集中核算,對農村財務管理而言是一種有效監督。過去一個村的收支情況,開支是否合理,鄉上不清楚、群眾不明白,弱化了鄉對各村財務管理的指導和監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對村級財務管理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現在財務服務中心每月都要向鄉相關領導提供會計報表及收支情況,定期向村民公開村級財務情況,財務服務中心按照操作規程嚴格檢查村級開支,有效地提高了農村財務管理透明度和村級資金使用效益。
三資管理工作總結 篇8
農村集體“三資”是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更是農民群眾關注的焦點。隨著各項惠農政策的落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不斷加快,農村“三資”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下面就加強農村“三資”管理談些建議。
一、完善農村集體“三資”動態管理體系
1、領導機構。“三資”管理體系由黨委政府牽頭,職能部門為成員單位,組成農村“三資”清產核資工作小組,負責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揮調度、考核獎懲。
2、工作機構。以農村經濟管理中心為依托,組建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全面負責農村集體資金賬目、資產資源處置、物品采購等管理和監督,督促村級開展民主管理的財務公開。
3、監督機構。各村選舉出“三資”管理小組,在“三資”的購建、處置、管理、公開等方面實施全方位的監督。
二、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規章制度
各級政府應結合當地農村“三資”管理實際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農村“三資”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農村“三資”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制度約束,切實加強農村“三資”管理。
1、建立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
建立財務收入管理制度。村級組織向單位或個人收取款項必須統一使用農經部門專用的收款收據,否則不得入賬。建立財務開支審批制度。財務開支事項發生后,必須填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支出審批單”,由主管領導及主任簽字。建立財務預決算制度。做好村集體全年資金預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決議并張榜公布。建立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各管理崗位的職責、權限,賬款分管,支票、財務印鑒分別保管。建立財務公開制度。公開內容要全面,公開時間要及時,公開方式多樣化。
2、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健全資產清查制度。定期不定期進行資產清查,重點清查核實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各種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做到賬物、賬款、賬表、賬證相符。健全資產臺賬制度。主要包括資產的名稱、類別、數量、單位、購建時間、原始價值等,按類別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健全資產評估制度。以招標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要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由農經管理部門實施。健全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制度。健全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程序,明確資產名稱、數量、用途以及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和價格,并報農經管理部門備案。
3、建立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制度
建立資源登記簿制度。對屬于村集體所有的資源,建立集體資源登記簿,逐項記錄。建立資源招標投標制度。集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資源對外承包、租賃應采取公開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建立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集體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的管理,簽訂統一編號、統一文本的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建立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明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并納入賬內核算,嚴格實行專款存儲、專款專用、專項審計。
三、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實行層層監督
1、發揮民主監督和民主理財小組作用,履行民主決策程序
積極引導民主理財小組依法行使民主理財職權,參與重大財務事項的決策。凡關系集體經濟組織各成員切身利益的事項,如集體土地征用、資產發包和變賣、資產出租、“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預算決算、村民分配方案、大額資金使用、建設項目招標等重大事項,必須經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經過民主決策程序,做到決策民主、信息公開。發揮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和村紀檢監督小組等組織的監督作用,對“三資”管理進行全過程、各環節的動態監督,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通過定期公開村務,設立村務公開意見箱,虛心接受和采納群眾的意見。
2、嚴格鄉鎮會計服務中心的監督與審核
加強鄉鎮會計服務中心的.監督作用,嚴格執行農村財務審核單“五連簽”制度,嚴防代簽、冒簽行為,對財務票據及招投標、采購事項的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核,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辦理。
3、加強區級職能部門檢查監督
區級農經部門每年要對村級財務進行例行審計,對村主要干部進行任期和離任審計,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及時進行專項審計,并公開審計結果。突出審計重點,抓好群眾敏感、焦點、難點經濟事項的審計,有效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理順關系。區紀檢監察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和集中采購進行全程監督,嚴肅查處各種貪污、挪用、揮霍浪費等違紀違法行為,保障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四、違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責任追究
違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責任追究的原則: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屬領導班子集體行為的,追究領導班子責任,并視情節追究主要領導責任;教育與懲處相結合。
(作者單位:黑龍江省蘭西縣康榮鄉農村經濟管理中心)
三資管理工作總結 篇9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紀委《關于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突出問題系統治理的工作方案》農業農村局竹農發196號文件精神要求:20xx年7月7日上午,鎮召開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系統治理工作推進會,農經分管領導,三資中心主任主持會議,各村、社區書記、主任及財務相關人員參加會議,就我鎮如何順利推進系統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一、開展工作情況:
首先鎮三資中心主任帶領的問題領導小組在各村、社區召開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系統治理自查工作推進會。
再次鎮三資中心帶領的問題小組對各村社區自我查找問題:對村、組集體耕地、四荒地、林地、水面、房屋建筑物等資源、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經營情況大清理。清理集體資源、資產承包、租賃、及合同簽訂內容是否合規,合同約定的承包、租賃、出讓費,集體是否收歸入賬;對村、組在集體資產資源承包、租賃出讓經營不合規,“暗箱處置”造成資產資源流失等問題進行清理;對侵占集體資金,占用集體資金違規經營謀取私利的問題進行清理。
最后鎮三資中心主任帶領在領導小組到各村社就三資管理突出問題系統治理進行走訪群眾,村民代表座談會,征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意見建議。
二、存在的不足:
通過走訪、檢查評估系統治理后的“三資”管理情況后,今后工作中要定期對資產、資源進行清理核實,并采取微信、電話等更多的公示方式進行公示使更多群眾主動參與其中。
三資管理工作總結 篇10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是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焦點,也是農村基層干部產生違紀違法的主要誘因。加強對農村集體所擁有的資產、資源、資金的管理,是認真貫徹《XX縣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和《財政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的具體體現。我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總結如下:
一是做好基礎工作
1、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鎮黨委、政府多次就集體資產監管問題在兩委會上進行研究。20xx年8月,我鎮根據上級有關精神,針對鎮村集體資產現狀,由鎮紀委具體負責對鎮、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的工作。各村也相應成立了監管小組。各項制度上墻,工作職責明確,鎮集體資產監管工作正式開始運作。為了提高干部群眾對加強和規范鎮、村集體資產管理的認識,我鎮多次在村干部會議、鎮干部會上強調該項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廣泛宣傳集體資產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
2、清產核資,摸清家底
在全鎮開展了清產核資工作。清產核資是集體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其主要任務是:清查資產、界定權屬,重估價值,核實存量,登記產權,建章立制。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鎮紀委組織人員對村所有資金項目進行清理清查,對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摸底、計量、盤點、核實、登記,全面澄清村資金、資產、資源底子。全面清理固定資產及公有財產,并進行分類造冊登記。規范賬務賬目,建立一套“三資”臺賬,包括固定資產登記簿、資源登記簿和應交易資產臺帳。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固定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進行了盤點后,填寫《固定資產清查登記表》較為全面詳細核實帳內帳外資產及其實有價值。
二是規范運作
1、精心布置,成立機構,統一報帳
成立村帳鄉代理服務中心,其人員從經管站抽調責任心強、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組成,代理服務中心實行集中核算,集中開戶統管村級帳戶。經鎮村兩級研究,中心與各村簽訂“村帳托管委托書”、“村帳托管協議”、“村級帳戶托管協議”。取消了各村原有帳戶,由核算中心開設統一的銀行帳戶,取消各村出納崗位,設立報帳員,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向中心報帳。
2、落實制度,責任到人,加強管理,收支平衡
根據代理服務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員的相關職責制訂了上墻《中心會計崗位責任制》、《中心資金出納崗位責任制》、《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等相關制度,進一步細化了各項工作,工作到人,責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須及時足額解入中心帳戶,不得挪用、坐支。小額支出由報帳員按報銷程序以備用金直接支付,再由報帳員到中心報帳,經中心會計審核后由中心出納付款。各村的大項支出,經單位申請,領導審批后采取轉帳的形式或由報帳員向中心預借一定的款項,并在規定時間內到中心結帳。一是支出入賬嚴格把關。“中心”對于財務票據入賬要做到“四不入賬”:即沒有經手人簽字的不入賬;未經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聯簽的不入賬;應當經過村兩委研究而沒有研究的不入賬;未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大額度資金開支不入賬。中心對村兩委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召開情況進行核實把關,并將會議記錄等有關資料備份留存,連同支出票據一起入賬。二是收入及時足額入賬。農村集體取得的各項資金收入,必須及時足額上繳“中心”。三是資產變動情況及時入賬。中心加強對村級集體投資項目招投標和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情況的動態監管,審查公開競價、招投標程序是否按規定進行,結果是否經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四是定期公開“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至少每季度匯總一次行政村“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出具書面材料并加蓋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眾公布。五是動態監管,定期核查“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對農村集體“三資”實行動態監督,定期核查。每年至少對所代理的行政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全面檢查一次,防止“三資”變動隱瞞不報等情況發生。
3、鎮成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后,已分別于xx年x月、x月和xx月在鎮xx中心成功的進行了四次公開交易,即九里崗垃圾焚燒爐的興建、鎮小車的拍賣、石上水庫的出租和鎮文化站的建設。四次交易程序合法,鎮紀委全程監督,結果公開透明。
三是建議和意見
組級集體“三資”現在如果也要納入管理,恐怕有一些難度,條件也還不成熟,必竟村級“三資”管理才剛剛起步。
目前的各鎮的管理臺帳都是自己本鎮設計的,也很不統一,是否上級部門可以統一下來。
三資管理工作總結 篇11
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的監督管理是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群眾利益,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施“廉政陽光工程”,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現象發生的重要舉措。我鎮通過健全組織網絡、全面清理整頓、建立健全體制、創新監管方式,實現了農村集體“三資”的會計電算化、管理網絡化、運行規范化、監督即時化,加強了對農村集體“三資”的監管,為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況
xx鎮現有x個行政村,x個村民小組,農戶xx戶,農業人口xx人,農村勞動力xx個,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xx元。
xx年,xx鎮全面推行了村帳鎮管,村級財務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會計集中辦公,農經站集中審核的管理模式,雖然在農村財務監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沒有從根本上改變管理方式,在實際運作中暴露出很多問題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學有效的監督管理手段,各個村財務管理,特別是資金管理水平參差不齊。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續完備,核算準確,資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財務管理混亂,出現多人經手現金、重大開支不履行手續、往來款項不及時清理、土地開發資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現象。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別是資金管理模式和核算辦法,使部分村干部權力過大,隨意審批,民主監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體資產流失,嚴重影響和制約了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成為社會不和諧不穩定的重要隱患。所以,改變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時加強村級賬務、資金兩個方面的監管力度,是提高當前農村財務管理水平,保障農民群眾合法權益,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當勿之急和有效舉措。
二、推行村級賬務資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則
在改革之初,我們就向廣大村民和村兩委廣泛宣傳并在改革過程中嚴格執行了“三個不變”的基本原則。1、堅持了“四權”不變的原則。一是資金所有權不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調、挪用村級資金;二是資金審批權不變,村級領導仍然按照有關規定審批費用;三是資金使用權不變,資金所有者對資金依法依規合法開支和進行收益分配的權限不變;四是資金收益權不變;2、堅持基本核算單位不變的原則。村級財務“雙代管”實行以村為基本核算單位不變,一村一賬,獨立核算,自負盈虧;3、堅持監管機制不變的原則。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仍然接受鎮農村財務服務中心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監管。
三、具體做法
1、成立機構,配備人員,確保業務有序運轉。一是鎮上成立了以書記、鎮長為組長,各掛片領導為副組長,鎮黨政辦、農村財務服務中心等部門有關同志為成員的村級財務委托代管工作領導機構。領導機構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農村財務服務中心主任由擔任,負責
日常工作,財務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微機室、檔案室,共設置報賬員21人,記賬會計3人(負責全鎮21個村會計核算)、中心主任1人。
2、制定職責和各項制度,確保村級賬務、資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規范運轉。一是制定明確了會計、報賬員、審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職責;二是制定了財經管理制度,重點完善了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備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財與財務公開制度、支出審批制度、村級票證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村級收入管理制度、村級資產資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xx鎮農村財務會計服務中心工作實施方案。
3、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給予必需的工作經費保障。鎮財政籌資調度資金購置了會計軟件、微機、打印機、復印機等設備和各村專用檔案柜。
4、搞好宣傳動員,統一全鎮干部群眾的認識。鎮黨委專門召開了黨委會,統一領導層面的思想認識;召開黨委擴大會,統一鎮中層干部和村書記、主任的認識;召開全體鎮干部和村三職干部參加的動員大會,統一全鎮干部的認識。同時利用廣播、板報、財務公開欄等多種形式向群眾進行宣傳,使廣大群眾理解和支持這項工作。
5、進行村級財務集中清理。在xx年x月x日正式啟動實施前,從去年四季度開始,鎮黨委政府積極組織力量對xx年以來各村財務進行集中清理,切實做到有賬可查,有據可依。重點清理核實五個方面的情況:一是村組干部和群眾的借墊資金;二是村組干部應領未領的工資報酬;三是項目資金包括水利設施、公路建設、沼氣建設、農網改造以及 “一事一議”的項目資金收支,按照“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賬,并向群眾及時公布;四是對信用社的借款逐筆核對清理;五是對村內的其他現金收支進行清理。在財務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現金、信用社存款及有價證券,審查賬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項往來,審查債權債務是否清楚;清理發包款、租賃款、拍賣款等,審查資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歷年遺留的財務問題,審查有無違紀違規行為。通過財務清理,在達到賬賬、賬實、賬款、賬表、賬據“五相符”的前提下,編制出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和余額平衡表。另外,對村級固定資產、債權債務等進行登記造冊,由村負責人及財務人員簽字蓋章后,移交鎮會計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在此基礎上,對各村組的賬務作出實事求是的客觀評價和公正的審計結論,并與各村簽訂好村級賬務委托代管合同(協議),辦理好有關賬據、資金移交手續。在清理結束后,我們立即組織核算會計及時對xx個村的會計基礎數據(現金、存款余額、內部往來余額、債權債務余額、財產物資余額等)進行了軟件錄入,太陽軟件具有網絡運行、財會管理、附件上傳、信息查詢、業務提醒、電子簽批、遠程監管、匯總分析、實時公開等九大功能,對農村“三資”實行信息化管理。監管部門可以通過網絡客戶終端對各村賬目、資產、資源實時監督,作為代管做賬基礎數據。同時撤銷各村原有的財務機構和銀行賬戶,由村申請在中心財政所統一開設帳戶,進行資金核算。
6、在實施過程中作到“五統一”、把好“七道關”。“五統一”,一是統一資金賬戶,各村統一在中心財政所服務部設立村級賬戶;二是統一報賬時間,全鎮xx個村分別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對固定時段統一報賬;三是統一報賬程序,①審核原始單據是否合規②到核算會計處進行結算③到出納處取現;四是統一會計核算,全鎮xx個村分別由3個會計相對固定進行統一核算;五是統一檔案管理,由負責各村的會計統一對票據裝訂成冊,存入專檔。“七道關”:一是把好票據關。會計核算中心對各村實行統一票據管理,嚴格執行票據領用、核銷管理制度。二是把好現金關。對現金實行備用金制度,一切現金收入存入農村財務服務中心賬戶,禁止“賬外賬”和“小金庫”存在。三是把好審批關。對各村所有發生的經濟業務,規定財務審批權限,實行“誰審批、誰負責”的崗位責任制。四是把好報賬關。堅持定期報賬制,核算中心明確了各村報賬時段,督促報賬員及時報賬、結賬。五是把好審核關。由村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對村財務收支進行逐項審核,通過后才能入賬;核算中心對各村每月發生的財務收支和有關票據進行全面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入賬,并指導整改。六是把好合同關。各村所有的經濟合同,必須上交財務服務中心審核備案,財務服務中心隨時對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督促依法履行經濟合同。七是把好公開關。對財務收支情況和重大事項經村民主理財小組簽名后,定期及時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增強財務收支透明度。
三資管理工作總結 篇12
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規范村級財務收支行為,管理用好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資金,保證農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規范我縣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財務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依法、合理組織收入,加強貨幣資金管理。
2、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入主要包括:上級和部門對村級的專項補助和撥款、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發包及村辦企業上繳收入、投資收益、上級轉移支付以及獎勵、救濟扶貧 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集體建設征地地補償費,以及各種代收、借貸等其他收入。
3、村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各項收入應當使用“省農村集體財務與資產監督管理總站”統一監制的票據,確保收入有據可查,并在一定的時限內及時、足額上繳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入帳核算,嚴禁私設小金庫、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頂債務。上級轉移支付以及獎勵、補助、補償資金等須直接撥入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帳戶,統一支付管理。
4、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要經常核查村級有關經濟往來帳目,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定期盤點庫存現金,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支出應做到集體理財、民主管理、公開透明。
2、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主要包括:;村(組)干部報酬、辦公費、會議費、差旅費、廣播通訊等管理費、計生支出、五保戶供養、集體統一經營支出、公益事業支出、生產建設支出、經營性支出、其他經審核許可支出。村級不得開支招待費。
3、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實行備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出納員到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領取一定數量的備付金用于日常開支,發生超出備付金限額的支出事項時,村應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請,經中心主任審批后預支。
4、財務開支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經村書記和村主任共同審批同意并簽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大額開支,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后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討論決定。財務開支嚴禁“白條”做帳。
5、審核同意后的財務開支票據由村出納員負責到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報賬。中心要加強對原始單據的審核把關,手續不全的單據不得報賬入賬。
三、財務預決算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年初應當提出當年資金預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交村理財小組審核。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須履行相關程序,填入農民負擔監督卡后方可實施。
2、審核通過后的預算方案應張榜公布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審查備案。
3、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嚴格執行預算方案。確需調整的,由村民委員會提出調整方案,說明調整原因,交村理財小組審核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審批。
4、村集體經濟組織年終應當及時進行決算,并將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結果向全體成員公布。
四、財務公開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財務公開作為村務公開的重要內容。
2、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以下內容進行公開:(1)財務預算;(2)各項收入;(3)各項支出;(4)資產資源及處置情況;(5)債權債務;(6)收益分配;(7)村民承擔的費用和勞務;(8)其他應向村民公開的事項。
3、財務公開應做到年初公布預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況,年末公布預算執行、決算、資產資源和債權債務、收益分配、專項資金籌集和使用等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4、群眾關心的“三資”管理熱點問題,要專項公開。
5、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在便于村民觀看的地方設立固定的公開欄,同時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進行公開。
6、財務公開由村務監督委員會和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負責監督實施。
五、資產清查制度
1、農村集體資產包括:村集體投資和勞動積累形成的、外單位和個人捐贈的建筑物、農業機械、機電設備、交通通訊工具、農電水利設施、村級道路、教育(學校)、文化、村辦公企業等資產。
2、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要進行一次資產清查,重點清查核實各種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做到帳實、帳款相符。
3、資產清查由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實施,清查結果要向全體村民公布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備案。
4、資產清查中心發現的和結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問題應及時予以解決,并將解決情況張榜公布。
六、資產臺帳制度
1、村集體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資產,按照類別建立固定資產臺帳,及時記錄資產增減變動情況。
2、資產臺帳的內容主要包括:資產的名稱、類別、數量、單位、購建時間、預計使用年限、原始價值、折舊額、凈值等。
3、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資產臺帳還應當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包費或租賃金以及承包、租賃期限等。
4、已出讓或報廢的資產,應當及時進行核銷。
5、資產臺帳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登記,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負責管理。
七、資產評估制度
1、集體經濟組織以招標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以參股、聯營、合作方式經營集體資產,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產權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設等,必須進行資產評估。
2、評估由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或具有資質的單位實施,由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
3、受集體經濟組織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應當根據被評估資產的原值、使用年限、折舊以及重置成本、獲利能力、公開市場價格合理評定價值并出具評估報告。
4、評估結果要按權屬關系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公議確認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備案。
5、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或者與評估機構串通作弊,或者評估機構玩忽職守致使評估結果不實的,可由上級機關宣布無效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八、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采取承包、租賃、出讓等方式盤活集體資產,取得收益。
2、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時應當制定相關方案,明確資產的名稱、數量、用途、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及其價格,是否招標投標,是否進行資產評估等事項。
3、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相關方案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交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過程由村務監督委員會進行監督。
4、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經營時應當簽訂經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建設責任等,并向全體成員公開。
5、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料應當及時報鄉鎮財務委托代理中心備案、歸檔。
九、資產經營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資產要明確經營管理責任人的責任和經營目標,確定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并向全體成員公開。
2、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經營的,要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公開合同履行情況。
3、集體資產統一經營和承包、租賃、出讓所取得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村賬核算。
4、鄉鎮財務代理服務中心和村理財小組要定期對集體資產的使用、維護和收益進行檢查,確保集體資產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資源登記簿制度
1、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灘涂等集體資源性資產,應當建立集體資源性資產登記簿,逐項記錄,并建立電子文檔。
2、資源性資產登記簿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坐落、面積等。
3、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源性資產,還應當登記資源承包、租賃單位(個人)的名稱、地址,承包、租賃資源用途,承包費或租賃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事項等要重點記錄。
5、資源登記簿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登記,鄉鎮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負責管理。
十一、公開協商和招標投標制度
1、集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嶺、園地、荒地、灘涂、水面等資源性資產的承包、租賃,應當采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
2、以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由雙方議定。
3、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應當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中標權。
4、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的承包、租賃集體資源方案應交由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審查備案。重大事項應召開成員會議或代表會議討論。
5、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招標合同和相關資料應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備案。
十二、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
1、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統一編號,統一管理。
2、合同應當使用統一文本,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
3、實行家庭承包的農村集體土地應逐戶簽訂合同,頒發承包合同書和經營權證書。土地流轉使合同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進行合同變更。
4、承包、租憑產生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并定期公開。
5、承包、租憑合同及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并報鄉鎮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備案。
十三、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
1、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和公益事業等方面,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用于發放干部報酬、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
2、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要納入帳內核算,嚴格實行專戶存儲、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專項審計監督。
十四、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崗位責任制度
1、農村集體財務代理中心受村委托承擔農村集體“三資”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指導工作。同時承擔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實行電算化管理。
2、中心設主任、總會計、資金會計、資產資源管理人員等崗位。
3、中心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中心全面工作;
(2)遵守和執行各項財經制度和法律法規;
(3)負責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完成上級安排的各項任務;
(4)負責監督和指導村集體資產、資源的出讓、承包、出租、租賃以及招投標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服務中心的管理,保證政策運轉和高效工作;
(6)組織人員定期審計和檢查各村財務狀況,保證集體資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7)負責對服務中心人員及村級報帳員的考查、管理、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
4、總會計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履行會計監督職責,堅持按財務制度做好財務核算,如實反映村集體資金收支情況;
(2)負責對村報賬員報送的票據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的票據加蓋審核同意章予以報賬,對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票據不予蓋章并拒付;
(3)按規定設置各類賬薄,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審核各類票據,編制會計憑證,及時進行電腦記賬,按時完成會計月報、年報及其他會計報表,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村集體資金的運行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負責監督資金會計資金領、核、銷工作;
(5)對村各類經濟合同進行登記備案,及時與資金會計核對賬目,定期檢查和分析財務指標執行情況,及時反饋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予以糾正和解決;
(6)建立財務檔案,妥善保管各種財務資料;
(7)加強對電算化微機的管理和維護,保證財務數據的安全。
5、資金會計職責
(1)嚴格按照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辦理各種現金收付業務;
(2)負責銀行存、取款和結算業務;
(3)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并定期與總會計核對賬目,做到賬款相符;
(4)增強安全意識,采取防范措施,保證資金安全;
(5)按規定做好收據的領、核、銷工作;
(6)及時提供財務公開的會計資料。
6、資產資源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
(2)負責建立各村資產、資源臺賬并實行動態管理;
(3)指導各村按照民主程序處置各類資產和資源,負責各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方案的審核與監督。
7、村出納員的職責
(1)積極配合鎮中心的工作人員工作;
(2)嚴格遵守財經法規,堅持原則,堅決制止和抵制一切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在村兩委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工作,并保證各種財務活動合規合法、真實有效、票據正規,杜絕虛報、冒領和坐支現金;
(4)及時地將本村集體各項收入上交代理服務中心賬戶;
(5)定期到鎮服務中心進行報帳;
(6)定期向村兩委、村民代表會議和村務監督委員會匯報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
(7)負責本村的財務公開工作。
三資管理工作總結 篇13
一、組織領導
成立××鎮國有“三資”清查工作領導小組,鎮長××任組長,常務副鎮長××、副鎮長××、××任副組長,××、××、××、××為成員,領導和組織全鎮國有“三資”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清查辦)設在財政所,王帥任主任。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法人代表為此次清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整個清查工作做到有專人負責,積極開展本單位的國有“三資”清查工作。
二、工作范圍
(一)國有“三資”清查單位
1、20xx年5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3、鎮屬企業(含控股、參股企業及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4、此次清查單位:鎮政府、中學、中心小學、各村小、敬老院、養路隊、水管站、自來水公司、居委會。
(二)國有“三資”清查項目
1、全鎮清查單位的房屋、土地、機器設備等全部固定資產。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標準為: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標準一般應具備三個條件:①使用年限一年以上。②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③基本上能獨立發揮作用。
2、本鎮所屬站、所在企業單位的資金、資產、資源。
三、清查成效
1、抓宣傳發動,使清查工作群眾化。我鎮資產種類多而分散,清查工作量大、任務艱巨,在鎮領導的高度重視下,我鎮積極宣傳發動統一思想,使“愛鎮如愛家”的思想深入人心,提高全體干職工對資產清查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認識、變被動為主動,積極投入到清查工作中去,使清查工作變成全體干職工的自覺要求和行動,為今后實物資產管理更加科學正規有序打下良好的群眾基礎。
2、抓組織領導,使清查工作科學化。清查工作是一項面廣量大的工作,必須精心組織,精心安排,各單位都成立了清查領導工作小組,統一使用“三資資產清查登記表”進行登記,對理順清查工作、明確保管責任,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其次資產清查結果的真實完整、準確無誤,真正使清查工作做到“見物做點,以物對賬”。
3、健全賬冊,使管理工作正規化。為全面反映實物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便于監督各項實物資產的保管、使用,就必須用價值的形式把實物資產登記到帳簿中去。借此次清查工作之機,我鎮進一步完善了實物資產總帳、實物資產明細賬和保管使用登記冊,建立實物資產“戶口本”管理制度,為每項實物資產建立實物資產管理卡片,卡片上不僅記錄實物資產名稱、編號、類別、規格型號等信息,還記錄保管人變更、維修保養、出借歸還等重大資產事項,以便于對各種資產進行監督,防止浪費,使資產管理做到“專人保管、專人負責”。
本次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我鎮資產的“家底”,為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四、存在問題
1、大量資產未慮實際過程中的損耗問題,未計提折舊;
2、對有些上面贈與或購買等各種渠道來的固定資產未入賬,未做到賬實完全符;
3、有些實際過程中報廢或丟失的固定資產,未及時消賬,使得有賬無物。
4、在企業改制中的固定資產及個別固定資產未做到專人保管。
五、整改意見
1、無任什么方式來的固定資產及報廢的固定資產都要及入賬或消賬;做到賬實相符;
2、要考慮實物實際情況計提折舊;
3、認真登好資產管理帳簿,做到專人保管,專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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