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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
1、遵紀守法、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
2、在分管領導的帶領下做好安全預控工作,落實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
3、負責公司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
4、定期召開安全例會,總結交流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提出相應措施。
5、負責審核、檢查施工現場各類安全管理資料,配合、監督基層單位做好安全備案工作
6、嚴格按照公司安全檢查制度,做好現場安全巡檢工作。
7、負責檢查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交底、不定期進行檢查,對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并督促相關單位進行整改。
8、負責各類事故的分析、匯總、統計及上報工作,并提出技術方面的改進措施。
9、做好公司員工的勞保配備與發放工作,并及時建立發放臺帳。
10、組織驗收公司各類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和運行。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2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地測副總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地測副總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內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5、因不能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技術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6、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7、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地測副總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11、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3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技術副礦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技術副礦長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內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技術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5、因不能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技術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技術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6、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技術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7、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技術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技術副礦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技術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1、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4
根據現場工程建設及試生產的要求,現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予以制定,公司所屬各部門(車間)必須以此目標為工作原則,強化內部管理,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部管理工作目標:
1、實現“八個杜絕”:即杜絕重大火災事故、杜絕重大燃爆事故、杜絕多人中毒事故、杜絕重大工藝責任事故、杜絕重大設備責任事故、杜絕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杜絕死亡事故。
2、公司年千人輕傷率≤1.5‰;千人重傷率為零。
3、一般事故(人身傷害事故除外)發生率為零。
4、杜絕企外死亡或其他企外重大事故。
5、員工持證上崗率100%。
6、新進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合格率100%,在崗職工安全教育培訓率100%。
7、特種工取證、持證上崗率100%,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8、全年隱患整改率≥95%。
六、崗位管理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現場各項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并進行監督管理。
2、負責組織每月安全環保專項檢查和其它各類專項檢查,督促各車間落實整改,并跟蹤驗證。
3、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書的修訂和簽訂、風險抵押金交納、兌現和退款工作。
4、負責各部門(車間)隱患排查管理,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處的隱患制定整改及防范措施,及時對隱患進行匯總和上報工作。
5、負責公司檢維修作業中,重大作業方案的審查和現場監督管理。
6、負責現場各類安全裝置、設施、器材的配備,并對維護、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7、負責每年安全技措計劃及臨時性計劃的申報并對技措計劃的實施情況、實施效果進行監督管理。
8、負責公司每月安全環保例會的.召開及安全環保月報表的上報。
9、負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負責關鍵裝置的監督管理,對現場職業危害因素的控制情況進行管理。
10、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公司消防器材驗收、檢查、維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11、負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并對各車間應急預案的編制。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5
一、負責車輛技術檔案的建立、管理,按照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和規定建立健全準確、完整的車輛從新車購置到報廢期內的車輛技術性能,運行使用和檢測維修情況的完整記錄檔案。
二、車輛技術檔案的內容設置要力求簡明扼要,主要內容突出。主要有:車輛履歷、裝備和技術性能記錄;車輛運行記錄;車輛維護、修理、檢查的日期、間隔行駛里程和總里程,總成維修檢測技術狀況和修理部位及原因記錄;車輛的'壽命周期記錄;車輛肇事記錄;車輛安全運行記錄。
三、車輛證件審驗、管理。車輛及裝備的年審、審驗、檢測檢驗計劃安排及組織實施。車輛的月檢和專項檢查,事故隱患監督檢查整改。
四、負責車輛危險品運輸標志、GPS衛星定位系統、行駛記錄儀、通訊設備、消防器材、防護設施的安裝配備管理。
五、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公司內部的安全檢查,安全防范和事故處理工作。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基礎資料。制定和不斷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六、負責安全專用車輛、應急救援器材管理、維護保養、更新更換,始終保持技術狀況良好。
七、負責安全專用車輛、應急救援器材管理、維護保養、更新更換,始終保持技術狀況良好。
八、扶著制定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培訓、演練及資料歸檔。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6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本單位的最高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履行如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現行安全生產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原則,堅持“分層管理、分線負責”的管理路線。
(二)建立健全并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組織建設,及時調整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明確安全生產職能部門與職權,依法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確保安全網絡暢通和信息及時傳遞到位。
(三)組織健全和督促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監督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特種作業、從業人員按規定持證上崗。
(四)確立年度安全生產重點防范部門及部位,編制年度場所和設施、設備及管理改進計劃,編制年度安全生產持證培訓宣教計劃,編制年度各項檢驗檢測工作計劃,依法保障安全生產各項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實行安全生產檢查閉環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檔案,及時協調、督促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安全生產宣教培訓和監管體系建設,按規定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事故,嚴格執行重大隱患報告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六)組織開展年度安全管理稽核審計,鼓勵加大安全生產防護設施和嚴格執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審批制度,實行安全生產目標、履職與主要工程管理績效考評掛鉤。
(七)總結、考核、評比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二、總經理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建立、健全并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和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
(五)組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險,配合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八)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產狀況,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保障措施,確保本單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
(九)向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十)根據法規要求,落實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的年度繼續教育工作。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責任。主要負責人外出期間,應當委托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代為履行上述職責。
三、分管領導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負領導責任,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組織貫徹適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并將相關要求及時轉化為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貫徹落實到各項工作中。
(二)主持制定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指標和考核辦法。
(三)協助主要負責人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負責研究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生產問題。
(四)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五)負責對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監督、檢查與考核。
(六)定期組織開展專業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對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按規定權限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應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落實整改措施及經費的使用。
(七)主持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組織實施;定期檢查評估執行情況。
(八)發生事故后,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按分工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九)監督防汛預案的制定、實施和執行情況。主要負責人外出期間,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受委托代為履行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四、其他領導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其他領導對分管部門安全管理負領導責任,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各自分管(專業)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并負直接領導任。
(二)積極協助主在負責人和安全分管負責人抓好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認真督促分管科(室、站)強化內部安全管理,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三)按照“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其分管的工作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在安排、布置、檢查業務工作的同時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情況緊急的`,責令停止生產,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予以處理,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四)參與擬訂或者修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標準、規范、作業規程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等相關規定,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促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五)及時研究業務管理中影響安全生產的新況和新問題,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教育手段加強安全監督,增添新的安全措施和辦法。
(六)組織落實分管工作范圍內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落實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監督分管工作范圍內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七)組織實施分管工作范圍內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八)負責組織對分管工作范圍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五、安全辦及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決策。
(二)負責制定單位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審定有關工作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執行。
(三)開展單位級安全生產檢查,制止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四)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并報告本單位相關負責人。
(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
(六)參與本單位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的安全性能檢測及事故預防措施的制定。
(七)參與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
(八)參與制定員工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督促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并監督員工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九)參與組織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
(十)負責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對事故進行統計、分析、上報,組織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十一)負責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復審和考核發證工作,并建立相應臺帳。
(十二)監督消防器材的布置、更換、檢查的落實,使之處于良好的應急狀態。
(十三)負責建立相關安全生產臺帳。
六、工會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工會負責人對工會組織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認真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工藝衛生、勞動保護和勞動紀律和教育。
(二)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有支持、監督、檢查責任。
(三)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的制訂,參加本單位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四)組織工會勞動保護督檢人員,經常深入生產現場,了解掌握職工勞動保護方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建議。配合相關部門切實搞好勞動保護,保障職工安全與健康。
(五)協助單位有關部門抓好職工安全教育與崗位技術業務培訓,組織參加安全活動,提高職工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制度,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六)參加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竣工的“三同時”驗收,提出意見建議。
(七)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八)經常深入生產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例會,代表職工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辦公室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辦公室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對新進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做好對轉崗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經常對職工進行健康知識教育、制訂衛生措施,防止職業病、傳染病和食物中毒。
(四)加強車輛安全使用工作,建立車輛安全管理臺帳。
(五)按規定發放、檢查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
(六)負責員工年度體檢工作。
(七)落實安全生產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做好有關資料的保管、留存和傳達工作。
(八)負責對消防器材的布置、更換、檢查,使之處于良好的應急狀態。
(九)負責單位辦公場所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
(十)負責檔案室、物資倉庫的安全防火工作,定期檢查滅火器材,確保其有效性。
(十一)做好檔案防蛀、防蟲、防霉等相關工作。
(十二)建立檔案查閱規章制度,做好檔案的存放調閱工作,建立檔案管理臺帳,確保檔案安全完好。
(十三)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對倉庫貯存物資、倉庫環境進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
八、計劃財務部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計劃財務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繳存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的有效投入。
(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比例提取每年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生產專用帳戶,確保安全生產各項費用的支出,監督專項經費的使用。
(三)負責各類事故費用的支出,并納入經濟活動分析內容。
九、項目前期部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項目前期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在組織工程立項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規定。
(二)在項目前期工作中,對引進開發新技術、新項目時,必須注意有無有害物質可能危及環境污染的情況。
(三)在項目前期工作中,對消防、環保、安全等設施,必須做到“三同時”。
(四)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在項目招標過程中,做好招標過程中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查工作。
十、工程建設部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工程建設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向相關部門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二)在組織工程施工和驗收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規定。
(三)掌握工程安全施工情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宣傳和檢查安全工作,督促項目部及時消除基建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參加改建、新建等工程竣工驗收工作,以使符合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五)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作出因設計缺陷或工程施工而造成的建議意見。
十一、政策處理部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政策處理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及時與相關部門簽訂拆遷安置相關協議,確保拆遷安置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二)在工作過程中,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工作,避免發生群體上訪事件。
(三)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及時做好政策處理協調工作。
十二、綜合管理部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綜合管理部門負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城市內河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參與制定防汛預案及預案的演練工作。
(三)負責建立建全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臺賬。
(四)負責內河河道運行暢通。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三、泵閘防汛部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泵閘防汛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城區內河各泵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公司防汛預案及預案的演練工作。
(三)擔負防汛物資的儲備、管理、調用工作。
(四)負責建立建全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臺賬。
(五)負責內河泵閘、水泵正常運行,擔負泵閘、水泵的日常檢修和維修工作。
(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四、職工安全生產職責
(一)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二)及時、正確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三)嚴格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有權向上級報告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向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本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四)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參加安全生產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工作技能水平。
(五)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之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自己分管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完好。
(六)正確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工藝指標,嚴格遵守勞動紀律,運行記錄清晰、真實、準確、可靠和整潔。
(七)按時進行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置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參加事故搶險和救援。
(八)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場所、周圍環境的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九)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證件上崗,無證人員不準進行操作。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義務。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7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通風科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通風科長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通風科長負直接責任。
5、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通風科長負直接責任。
6、通風科長對上報的各類資料、報表的準確性、時效性負直接責任。
7、通風科長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未及時做好煤礦技術工作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通風科長負直接責任。
9、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通風科長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通風科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通風科長負直接責任。
11、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8
1、遵紀守法、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
2、負責公司安全環保管理保證體系、現場文明施工保證體系和消防保證體系的完善和運行。
3、熟悉各種規章制度、標準、規定及安全技術措施。
4、堅持原則,負責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安全達標、標準化創建和文明施工管理。
5、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施工方案的審批,糾正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因素,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堅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確保安全生產環境。
6、嚴格按照公司安全檢查制度,做好安全巡檢工作,認真填寫檢查日志。
7、嚴格按照公司規定,加強全公司員工及配合施工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對“三違”現象及時進行處罰和批評教育。
8、負責各類事故的協助調查、處理、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提出技術方面的改進措施,對責任人做出責任通報。
9、做好安全生產中規定資料的記錄、收集、整理和保管。
10、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消防的.法規,組織制定和審查施工現場的消防方案和保證措施。
11、負責驗收公司各類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和運行。
12、參加公司各類生產例會,及時通報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情況。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9
1、負責食堂設施設備日常清潔、維護工作。
2、做好燃氣具、電氣設備的使用安全,及時關好液化氣閥門和電氣開關,經常檢查,發現異常及時匯報處理。
3、負責食堂原料、食品質量驗收工作,符合食堂衛生制度要求,做到無毒無害。
4、原料儲藏要做到分類分架、離墻離地、先進先出。
5、負責廚房、餐廳及周邊清潔衛生工作,搞好三防,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蟲。
6、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保持個人衛生。
7、做好每一餐食物留樣工作,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可作為醫生診斷及事故調查依據。
8、積極做好預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立即以最快的`方式向安環部報告,聯絡急救醫療機構,同時保護現場,封存可疑食品,協助查清事故原因。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0
1.承擔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綜合管理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性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實施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指導工礦商貿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3.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職權,制訂全市安全生產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上報、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通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不良現象,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配合、協調重大以上事故的調査處理工作;依法組織一般和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并監督事故査處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綜合監督管理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6.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
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咨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并進行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并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8.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情況;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等的安全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9.依法監督檢査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10.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范工作;歸口管理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資金項目,并監督檢查其資金的使用情況。
11.組織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負責考前培訓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12.承擔協調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
13.承擔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許可職能。
14.承擔作業場所職業生監督檢査職能。
15.貫徹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承擔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前培訓的組織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管理職能。
16.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類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17.組織研究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科研成果鑒定和科技規劃;歸口管理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資金項目,并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情況。
18.依法監督管理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職工工傷保險、企業安全費用提取工作。
19.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建筑、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旅游、鄉鎮、教育、衛生、農機、機械、輕工、煙草、醫藥、電力、貿易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20.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復議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監督、監測管理工作。
2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1
第一條總則
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部;在總公司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決策機構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規程;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在總公司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決策機構的領導下,安全生產部負責工程質量管理,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規程,推廣和應用“四新”技術,負責對工程質量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爭創省、市優良樣板工程。
第二條安全生產部職責
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協助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年審;
二、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協助創優申報;
三、負責工程進度監督檢查;
四、負責文明施工監督檢查;
五、負責消防監督檢查;
六、負責工程資料監督檢查和竣工資料的檔案管理;
七、負責維管工程的工程量復核和依據安全生產、質量情況審核支付工程款;
八、負責質量、環境、職業健康管理體系的要素歸口管理;負責計量器具的檢定;
九、負責遺留項目的跟進;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具體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質量、消防、文明施工、檔案資料的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規程,協助主管經理制定和不斷完善公司的安全生產、質量、消防、文明施工、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2)負責安全生產、質量、消防、文明施工、檔案資料的現場檢查監督工作。
(3)督促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安全、質量、消防技術措施和總公司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質量、消防、文明施工、檔案資料生產制度,審查安全生產的技術措施、計劃;對項目部進行安全生產、質量、消防、文明施工、檔案資料等法律、法規和技術交底、教育。
(4)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員工安全、質量技術操作規程和制度的宣傳教育,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防臺風暴雨工作。
(5)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分析、掌握安全生產、質量、消防、文明施工、檔案資料情況及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對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有權暫停生產,果斷采取應急措施。發現險情有權制止施工,并及時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6)組織安全生產、質量、消防、文明施工、檔案資料大檢查,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整改措施、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負責質量、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組織質量、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實施。建立健全質量、工傷事故登記制度,負責管理事故頻率指標。
(8)負責本部門“三位一體”管理體系的實施,公司計量器具的檢定。
(9)負責遺留項目的跟進。
(10)負責維管工程的工程量復核和依據安全生產、質量情況審核支付工程款。
(11)負責本部門文件資料的形成、積累、整理、移交、歸檔。
第三條安全生產部工作目標
安全生產部工作目標:
1、死亡率、火災、傷害事故發生率及負輕傷率:控制在0次以內、及0.5%/月以下、5%0/年以下;
2、定期對工地的巡檢率90%以上;
3、整改情況的復檢率100%;
4、安全技術交底完成率100%;
5、計量器具送檢率達到100%;
6、質量、安全檔案完整率達到100%;
7、定期檢查大樓消防器材的設置、更換:在考核期內定期檢查率100%。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2
一、工作內容
本局的安全生產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直管公房、廉租房的安全管理、危房管理、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房屋室內裝修裝飾管理、已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管理以及局屬各單位內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工作原則
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線管理、分級管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實現“市局統一領導、科(室)指導監督、各單位全面負責、人人參與管理”的工作格局。
三、總體要求
1、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應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意識,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本單位管轄或職責范圍內無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發生。各單位
的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具體工作的負責人為分管責任人;負責具體工作的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2、局屬各單位必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查找本單位安全工作薄弱環節和隱患,努力消除安全生產管理的空白點和盲區。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對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檢查、督促,同時做好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宣傳。
3、嚴格執行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嚴格實施局確定的各項防范措施。如發生安全事故的,應采取應急措施,并立即上報本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局安全科,及時趕赴現場,配合做好救援和事故的調查處理。
4、本局同局屬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局目標管理考核體系,進行嚴格考核,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四、局領導對安全生產實行分工負責
(一)局長
1、本局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組織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局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
2、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全面了解本局安全生產工作狀況,對事關全局性的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及時召開會議,組織人員,研究部署相應的對策與措施。督促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局領導和分管其他業務的局領導抓好安
全生產管理,認真完成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3、組織制定本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本局職責范圍內發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時,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救援,并報告上級政府及安監部門。
(二)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局領導
1、負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2、協助局長負責本局安全生產綜合工作,受局長委托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全局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全局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協調解決全局性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督促局屬各單位貫徹落實本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
4、定期聽取分管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定期檢查分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分管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防范措施的制訂和落實,協調解決分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問題。
5、本局職責范圍內發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時,應及時趕赴現場,具體負責組織救援和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局領導
1、負責抓好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
2、按照本局安全生產工作總體部署,對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負責,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
3、定期聽取分管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定期檢查分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分管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防范措施的制訂和落實,協調解決分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問題。
4、分管職責范圍內發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時,應及時趕赴現場,具體負責組織救援和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局屬各單位工作職責
(一)安全管理科
1、嚴格貫徹落實本局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要求,負責本單位人員和財產安全。
2、負責全市房屋安全管理,牽頭指導、調處房屋安全治理;負責全市城鎮房屋租賃管理工作;負責牽頭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負責牽頭指導、監督公房、危房及房屋裝修等局內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相關制度,明確本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及時掌握本局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建立本局安全生產臺帳。
4、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匯總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籌備本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并做好詳細記錄。
5、督促局屬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落實責任追究制和獎罰措施。實行定期檢查制度,每季度安全檢查不得少于一次,編寫檢查情況,提出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6、開展或參加各類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整治計劃、整治措施和時間表。
7、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宣傳活動,通過各種形式普及安全知識。
8、本局職責范圍內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及時趕赴現場,協助負責組織救援和事故的調查處理。
9、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房產管理科(房地產經營服務公司)
1、嚴格貫徹落實本局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要求,負責本單位人員和財產安全。
2、對全市范圍內的直管公房、廉租房進行調查摸底,并及時委托安全鑒定單位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直管公房、廉租房進行安全鑒定,整理并建立房屋安全等級狀況檔案。對存在安全隱患及鑒定為危房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要提出并負責落實整改措施,同時并將情況反饋到局安全科。
3、健全直管公房、廉租房安全檢查制度,并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1)對全市直管公房、廉租房進行切塊管理,落實到具體工作人員,并與工作人員簽訂責任書,明確其安全管理的職責、要求、目標。
(2)對轄區內的直管公房、廉租房進行分級管理,要掌握鑒定為A級房屋的變化情況,對B級房屋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每次抽查率不少于30%,對鑒定為C級房屋的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次抽查率不少于25%,全年覆蓋率需達100%,對D級房屋的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在特殊氣候時期(如汛期、梅雨、臺風、暴雨、氣候干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3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通風副礦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通風副礦長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內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通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5、因不能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通風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通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6、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通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7、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通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通風副礦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通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1、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4
安全生產部是集團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協助領導組織推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及職業健康工作,切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制度。
2、負責擬定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章制度、作業規程、措施計劃等,并檢查、監督制度執行情況;指導和審核集團公司直屬單位和控股子公司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負責辦理集團公司本土直屬單位新建、擴建及技改工程勞動安全衛生評價;辦理公司和本土直屬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領、年檢及換證工作;協助各單位對所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測檢驗。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集團公司本土礦山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會同建設部監督檢查集團公司本土各單位的安全設施建設,參加建設項目安全方面的評審和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5、督促指導本土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擬定和落實;負責集團公司本土直屬企業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安全隱患整改和安全生產考核;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公司及本土直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6、負責組織職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及競賽;配合有關部門或專門機構做好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組織或會同有關單位開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7、對本土直屬企業安全生產部門及施工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監管責任;指導控股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土直屬企業開展年(季)度安全生產評價,提出獎懲意見。
8、做好與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安全評價單位的工作關系。
9、負責集團公司安委會的日常工作。
10、完成集團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5
一、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令、政策、規章制度,定期檢查崗位操作規程,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聽取群眾意見,解決實際問題,總結先進經驗,保證公司安全工作扎扎實實開展。
二、職責:
1、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進行安全教育,使安全生產目標明確,要求具體、便于操作。
2、公司每半年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3、負責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嚴格監督、執行勞保用品發放、使用。
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勞動保護法規及總經理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協助總經理把好安全生產大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有一定的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章程、責任制及規程;
2、建立安全機構和配備安全專職人員,指導專職安全人員工作;
3、督促檢查各種制度、規程完善與實施;
4、組織專題安全會議,協調各部門和基層的安全生產工作;
5、合理安排技術措施經費,專款專用,并組織力量,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實施,參加各種安全檢查活動,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及時表彰安全生產成績突出者;
6、對重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時組織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擬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
7、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三級教育,特殊工程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可靠性,保障安全生產。
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與條例;
2.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
3.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4.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
5.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6、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特點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8.制止違章作業,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
9.對違反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法規的行為,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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