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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精選10篇)
工作職責就是工作者具體工作的內容所負的責任及達到崗位要求的標準,完成上級交付的任務。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精選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篇1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的安全工作,增強責任感,保證我校各項安全工作落到實處,使學校安全的方方面面、每個環節以及各種場所、各種設施、設備都有專人負責,特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工作職責: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織,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的臺帳資料。
2、加強宣傳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
3、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例會制度,加強安全工作檢查,切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4、加強協調,經常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匯報工作,主動爭取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的關心、支持。
5、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安全工作。
6、對在責任期內疏于管理,釀成安全事故的處室或個人將嚴肅追究責任。
二、各處室安全工作職責:
(一)教務處負責教育教學安全
1、加強師德建設,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2、強化安全意識,學校一切活動要嚴密組織,嚴格管理,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一級對一級負責。
3、開展安全常規教育,開展心理咨詢,加強心理疏導。
4、加強實驗規范操作及設備安全使用的`宣傳、教育。
5、嚴格實驗室的用電、用油管理,規范操作。
6、定期組織對實驗設備、電器及電路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匯報、處理。
7、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完善安全工作臺帳資料。
(二)總務處主要負責飲食衛生安全、校產校舍安全及設施、設備安全:
1、飲食安全:
⑴食堂、商店必須有衛生許可證,保證從業人員身體無傳染性疾病。
⑵做好防四害工作。
⑶執行《飲食衛生法》和其他規定。
2、校產校舍安全:
⑴加強基建管理,確保基建質量。
⑵定期組織校舍檢查,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3、設施設備安全:
⑴加強樓梯、護欄、通道等處的安全檢查與防范。
⑵加強易燃、易爆、劇毒品的管理。
⑶嚴格用電、用水、用油管理,各項設施齊全到位,規范操作。
⑷加強對鍋爐房等區域的管理,按規定程序操作。
⑸定期檢查設施設備,及時排除存在的隱患。
4、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完善安全工作臺帳資料。
(四)政教處主要負責其他安全工作:
1、加強對寄宿生的管理,嚴禁在宿舍區內使用明火,嚴禁亂接電源線,違規使用電器。
2、與總務處配合,加強防火、防盜設施設備檢查,加強操作培訓,設置警示牌。
3、與公安部門配合,做好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工作。
4、做好學校大型活動的組織保衛工作。
5、落實有關安全工作制度。
6、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完善安全工作臺帳資料
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篇2
1、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預防措施和各類預案。
2、建立與學校安全管理需要相適應的機構和工作體制,安排專(兼)職人員,落實相應工作條件,保持安全工作有序進行。
3、落實安全工作責任。保證學校安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都有相應的制度作保障,并認真實施。把安全措施融入學校各項管理工作中。嚴格按國家有關要求做好校舍(含樓梯通道)、食品衛生、消防、集體活動、治安、危化物品、疾病防控等環節的安全管理。
4、加強檢查督促,保證及時發現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研究制定相應措施,盡快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無力解決的問題要迅速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時采取相應防范措施。D級危房一經鑒定落實,必須立即撤出人員,并迅速拆除。
5、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保證課時,規范教材,并努力提高針對性,要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活動。
6、加強教職工隊伍管理,發揮他們在做好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普及相關知識,努力提高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救護技能,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杜絕教職工傷害學生的事情發生。發現精神異常的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公安機關,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7、建立獎懲制度,鼓勵教職工積極關心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嚴格對失職,瀆職行為的責任追究。
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篇3
一、校長——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管理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向上級有關部門及時、如實報告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
7.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
8.建立安全工作獎懲制度,調動全體教職工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積極性。
9.加強與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聯系,取得他們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0.遇到突發事件立即組織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并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
11.及時排查、消除本單位教職工隊伍中存在的矛盾糾紛。
二、黨(總支、支部)書記——校園安全工作共同責任人
1.協助校長管好學校安全工作,校長不在校期間,履行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2.通過黨建工作加強安全教育,提高黨員干部的安全責任意識,指導落實崗位安全職責。
3.關心教職工的生活和思想動態,及時掌握校內不穩定因素,積極化解矛盾,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4.督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整改建議。
三、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學校安全工作直接領導責任人
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
3.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5.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狀況,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管理的建議。
6.制止和糾正違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行為。
7.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管理整改措施。
8.協助校長加強與屬地政府部門的聯系,積極開展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
9.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各類臺賬和檔案制度,檢查指導學校各類安全資料的歸檔備案。
10.部署、督查放學前一分鐘、每周一節課、每月一次專題講座的安全教育。
11.負責做好學校安全預警工作,極端惡劣天氣必須預警。
四、分管教學副校長——學校教學工作安全責任人
1.督促全校教師嚴格落實教學常規(特別是體育課、勞動課、實驗課、實訓課),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對必須在校外進行的教學活動要認真審批,要有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活動安全進行。
3.督促全校教師加強師德修養,關愛學生,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
4.督促指導教師把學生安全放在教育教學的'首位,認真落實各有關法規和上級文件對教育教學工作的安全規定,依法辦事,依法執教。
5.健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有效防范學生因心理問題導致的安全事故發生。
6.負責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確保做到學生非正常缺席、擅自離校以及學生有身體、心理的異常狀態時,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五、分管后勤副校長——學校設施設備安全責任人
1.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做好學校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對學校建筑物、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
3.負責學校食品安全與衛生防疫工作;組織制定學校食品、飲用水及傳染病防控規章制度;負責食堂、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設施的安全管理,確保學校食品及飲用水安全;負責督促職能部門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與疾病防控措施。
4.加強學校宿舍設施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宿舍安全。
5.督促有關人員做好防盜工作,維護學校財產安全。
6.加強學校的安全設施建設,確保校園安全。
六、法制副校長
1.協助學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2.協助學校加強安全工作,結合中小學學生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傳及法制教育。
3.協助學校做好對有不良行為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落實具體幫教措施。
4.協調有關部門對學校周邊治安環境進行整治,嚴肅查處侵害師生合法權益和滋擾校園案件,建立長效機制,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
5.配合政法部門妥善處理在校師生違法案件,督促學校妥善處理校園內發生的嚴重違規違紀問題。
6.協助學校與社會、家庭等方面建立聯系,完善“三位一體”法制教育機制,落實各項治理措施。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七、工會主席
1.發揮工會組織對校園安全工作的參與和監督作用。
2.定期召開工會委員會會議,檢查各部門安全工作。
3.協助學校摸查內部人員的不穩定因素,及時化解矛盾。
4.關心教職工的思想動態和文化生活,幫助教職工解決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對發生重大事情的家庭應及時慰問并家訪。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八、保衛主任
1.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制定部門實施細則,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匯報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2.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召開的安全會議并按相關要求,上報學校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報表、材料、信息等。
3.堅持每天對校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責成有關部門進行整改并啟動責任追究制度,規定完成整改的時間。問題嚴重的要及時向分管副校長匯報,制定詳盡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臺賬,相關負責人及時在記錄表上簽字。
4.結合學校安全工作實際,開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園安全宣傳教育。
5.履行校園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動安全管理職責,檢查督促各部門落實各種活動安全預案及安全措施。
6.負責校園“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設,管理安保人員,維護安防設施。
7.負責學校門衛管理,夜間、節假日值班和巡邏安排,加強對值班人員的管理和檢查。
8.負責全校消防栓、滅火器、報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設備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證校內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確保正常使用。
9.配合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動與相關部門聯系協調,建立密切的工作關系,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
10.校內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根據應急預案配合指揮組落實報警、搶救、疏散、保護現場、調查取證、信息上報等工作,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11.根據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視頻監控錄像資料,并建立資料檔案。
12.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九、辦公室主任
1.會同有關處室負責學校安全宣傳工作。
2.負責本部門安全工作。
3.負責學校安全教育和演練活動的講話、錄像等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4.負責全校信息溝通、信息公開、新聞發布及媒體采訪等事宜。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德育主任
1.結合學校安全工作目標和任務,開展學生德育工作,維護校園教育教學秩序、穩定師生情緒。
2.組織落實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依據部門安全崗位職責,對年級組長和班主任開展針對性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指導年級和班級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和演練活動。
3.定期召開年級主任和班主任安全工作會議,組織年級主任和班主任進行校園安全隱患自查互查活動,跟蹤每節課學生異動情況,增強年級主任和班主任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
4.在學生會和班委會設立安全委員,設“學生110”和班級安全員,協助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5.學校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做好教育活動安全預案和活動前師生安全教育工作。
6.利用升旗、廣播操等時間,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7.通過板報、櫥窗、廣播、網絡等開展對師生安全宣傳教育。
8.聘請消防、治安、交通、衛生等專家開展對師生的專題安全教育。
9.通過家長會、告家長書、短信等多種形式向家長宣傳安全知識,提出安全要求,發揮家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主體作用。
10.做好安全教育、家長接待、事故處理及相關材料的整理歸檔。
11.負責住校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2.負責衛生、防疫安全工作。
13.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一、教導主任
1.負責教導處所屬各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部門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門安全工作計劃,并監督、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2.定期召開部門安全工作會議。
3.逐日做好學生非正常缺席、擅自離校、學生身體、心理異常狀態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的登記、報告工作,并及時告知學生監護人。做好各種教具配備、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4.加強學生學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5.做好教學活動和考試安全預案及管理工作。
6.配合校長積極穩妥做好學校招生、畢業工作,正確執行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二、教科室主任
1.指導學科教師結合所教學科內容滲透安全教育,引導每個教師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2.加強課堂、特別是體育課、實驗課的安全管理。
3.做好學校安全方面的課題研究工作。
4.督促每位任課教師撰寫安全教育教案和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節課下課前,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事項。
4.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三、總務主任
1.負責學校總務后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部門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門安全工作計劃,監督、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2.定期召開部門安全工作會議。
3.加強總務后勤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各工種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技能。
4.做好學校建筑物和水、電、氣等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和維護,定期維護或更換消防器材和特種設備,并建立臺賬,及時做好相關記錄。
5.落實學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與措施,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 等法律法規及《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政策文件,建立嚴格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
6.負責學校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設施的衛生安全管理及相關措施落實。
7.組織相關人員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和健康體檢;隨時與當地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聯系,掌握本地區傳染病流行、食品安全與飲水衛生等信息以及防控要求,采取切實措施,有效控制傳染病、食品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學校發生。
8.落實本部門不同工種安全責任。組織部門人員定期檢查負責范圍內的安全。
9.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四、少先隊輔導員、團委(支部)書記
1.貫徹執行安全法律法規、學校安全管理規定,履行部門崗位安全職責。
2.在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中設立安全委員。經常開展對少先隊員和共青團員的安全教育。
3.制定少先隊、共青團組織的各類大型集體活動預案,開展活動前的安全教育。
4.定期組織學生活動場所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向學校有關部門匯報。
5.熟悉學校各類安全預案及流程,協助和配合學校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五、年級組長
1.所在年級的安全第一負責人,負責建立年級安全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本年級每位教師的安全崗位職責。
2.建立健全由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構成的年級安全管理體系,定期排查年級存在的安全隱患,促進年級安全工作常態化、制度化。
3.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組織年級教師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落實學校安全工作有關要求,做好日常安全防范。
4.做好年級特異體質學生身體情況登記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年級大型活動安全預案并做好活動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指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負責本年級學生樓層、樓梯的安全管理。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篇4
工作職責
(一)學部安全工作組:
1、落實安全工作常規,加強教職員工、學生安全教育。
2、安排學部教職工扎實抓好安全值勤工作,防范各項事故發生。
3、對所轄區域的安全狀況隨時檢查,及時會同相關人員排除安全隱患。
4、定期召開安全工作培訓會議,分解安全工作任務,明確專教職員工安全責任。
5、制訂并執行各項活動安全預案。
(二)后勤部安全工作組:
1、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確保膳食安全。
2、加強校園財產管理,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常規。
3、組織人員及時排除各項安全隱患。
4、定期召開后勤人員安全工作培訓會議,落實具體目標責任。
(三)校務部安全工作組:
1、作好校車保養維修工作,認真執行用車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責任,確保運行安全。
2、按照檔案管理標準,作好各項安全工作。
3、加強安全工作的'宣傳報道。
4、協助校團委、少先隊開展安全知識的教育活動。
5、協助安全科,對安全工作作出一年一度的計劃和總結。
(四)安全科工作組:
1、落實校園安全24小時監控制度。
2、考核各學部和服務部安全工作情況,定期發布安全工作通報。
3、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收集整理檔案資料。
4、加強社區協作,構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絡。
5、協助后勤部排查安全隱患,協助各學部德育處開展師生安全教育。
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篇5
為加強和規范學校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制度。
本責任制適用于xx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在校園內工作、學習、生活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一、安全責任分工細則:
校長職責:
(一)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重大事故負主要責任。
(二)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種規章。
(三)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決定安全工作事項,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和重要議事日程。
(四)完善本單位各項安全工作制度,并負責落實。
(五)對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六)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保障配備足夠的安全保衛人員。
(七)支持保障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
(八)組織制定并執行安全應急預案,發生事故及時趕赴現場,指揮、協調救援工作,降低損失。
副書記職責:
(一)支持、協助校長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對學校安全工作負有重要責任。
(二)組織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研究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五)督促學校及時、如實上報安全事故。
(六)督促學校安全管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七)組織落實學校安全管理機構的人員調配。
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職責:
(一)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事務,定期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為學校安委會會議提供和準備議事內容,學習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整改意見,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目標的完成。
(二)根據上級要求,不斷完善、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三)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把學校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落實到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每年層層簽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狀,并負責檢查、督促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工作情況,表揚先進批評后進,全校上下齊努力,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指導學校安全專職干部和各室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室、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檢查并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有問題及時上報。
(五)組織落實學生教職工安全教育、宣傳、培訓,強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等教育,使學生掌握自我保護技能,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六)每學年開展1-2項針對火災、地震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預防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七)做好法制副校長聘任工作,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與上級有關部門協調,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關系。
教學副校長職責:
(一)組織研究制定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將安全工作滲透到教學的各個環節中。
(二)督促所管轄科室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三)督促、檢查分管科室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四)督促、檢查健全完善分管科室的安全事故救急預案。
(五)及時、定期向單位主要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分管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落實主要負責同志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排部署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后勤副校長職責:
(一)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對學校的各項基礎安全操作規程負主要責任。
(二)組織研究制定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每周對學校食堂的索證、留樣制度進行一次檢查并記錄。
(四)做好學校應急救援工作的物資儲備,發生事故后,及時提供相關物質。
(五)及時報告安全事故。
(六)定期向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分管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七)落實主要負責同志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排部署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德育主任職責:
(一)檢查、落實本單位是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檢查、落實本單位是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檢查、落實本單位的各項安全工作,配合學校主要領導制定實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四)檢查、查找本單位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五)依據各項職責預案等,會同安全主管部門,落實學生安全演習預案有關責任事宜。
工會主席職責:
(一)根據校長、安全主管科室的安排,經常對教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配合安全主管科室對教職員工進行培訓。
(二)組織教職員工,配合安全主管科室對校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查找校園存在的安全隱患。
(三)遇有重大事故,配合安全主管科室組織教職員工救災,疏散師生和學校財產。發現師生受到傷害,組織師生積極救治,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四)在處理重大事故的過程中,要注意做好學生家長工作和群眾工作,保證學校的穩定秩序。
二、學校辦公室職責:
負責辦公樓、科教樓、檔案室、車庫的安全;并負責司機及所屬職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汽車管理等。做好學校辦公室值班安排,負責節假日門衛、夜間巡邏人員安排,并經常檢查值班人員在崗情況。
三、學校教務處職責:
負責實驗室、圖書館、電教館、衛生室、油印室、學生檔案室、音美教室及庫房、教師辦公室的安全,并負責教師及所屬職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等。
四、學校總務處(后勤處)職責:
食堂、會計室、配電室、木工房,集中供熱交換站、水暖修理室、水房、庫房、門衛室、自行車棚等安全,并負責所屬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等。
五、學校團委少隊職責:
負責學校團員的思想穩定工作,遇有重大事故,組織團員、少先隊員參加應急搶險工作。
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篇6
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肩負著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保證學生在校期間安全學習、安全活動的重要任務,因此,要求各班主任老師做好如下工作:
1、教育、宣傳工作,要充分利用晨、夕、班會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常抓不懈,有備課、有記錄,小學安全主任工作職責。
2、建立兩點名制度,即早上、下午各點一次名,如有遲到、曠課的'學生,必須查明原因,及時與家長聯系。
3、要按規定填寫或督促學生填寫標志牌,內容填全填細,提醒學生天天佩戴。
4、放學時,要在教室門口整好隊伍,并帶領隊伍到學校操場指定位置,清點好人數,集體送出校門口。
5、每天的課間操,要帶領隊伍按劃分的樓梯線路下樓,下樓時要特別提醒學生不要擁擠,不要停下,不要低頭,彎腰或蹲下,如果出現掉鞋的現象一定先下樓等學生走完后再拿,以免發生擠倒、擠壓出現安全事故。
6、學校開展各項活動時(包括校內外),必須跟班,整好隊伍,清點人數,進行安全教育。外出活動,活動結束時,要整隊,清點人數,無誤后方可讓學生站隊回家,如遇路口,要送學生過路口。
7、如果發現教室內出現不安全因素(尤其是電器設備),出現要及時通報總務處領導予以立即處理,并派人看管,嚴禁學生觸摸。
8、為便于及時和家長聯系,要認真填寫好學籍卡,對學生的電話號碼和家庭住址要填寫詳細清楚。
9、班主任老師一旦發現學生因不慎出現問題,應立即送學生到正規醫院進行搶救或治療,切忌慌亂或不管不問。
10、全體教師都要增強保護學生的安全意識。不論課內外,都有責任配合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不允許讓學生做一些不安全的事情,更不能讓學生提開水。
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篇7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負責主持召開學校安全工作會議,聽取分管領導和各類人員對安全工作的匯報和建議。
3.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安排、布置、指揮、監督和協調。
4.負責向全校師生傳達貫徹上級安全工作會議文件精神。
5.若學校出現安全事故,校長負責《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的起動和實施。
6.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所需經費的`安排、籌措。
7.負責安全事故的上報決策。
8.負責年度安全工作總結和表彰。
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篇8
1.副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二責任人。
2.副校長是校長開展安全工作的助手,全面配合校長管理學校各項安全工作管理。
3.協助校長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并監督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4.督促辦公室建立完備的安全工作軟件資料,負責安全工作四簿、四冊的.日常記錄;督促各類人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5.定期不定期總結分析收集相關人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隱患的匯報,向校長提出安全隱患的整改建議。
6.若出現安全事件,履行《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的職能,積極配合校長工作。
7.經常性對教職工、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以增強其安全責任意識、防范意識。
8.處理學校一般安全隱患、安全事故。
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篇9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要把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正常的教育教學之中,把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教育教學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定期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巡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在師生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7、校舍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嚴禁在學生在校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8、嚴格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及超負荷用電,禁止師生在宿舍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9、學校要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專用庫房,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并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篇10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校長對學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6.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并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分管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學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2.協助校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責任。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學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5.做好學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并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積極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安全員、消防設施維護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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