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人員的工作職責
一、按規定每日登記現金日記賬。
二、根據記賬憑證收付現金。
三、每日負責盤清庫存現金,核對現金日記賬,按規定程序保管現金,保證庫存現金及有價證券安全。
四、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票據、印鑒。
五、負責接收各項銀行到款進賬憑證,并傳遞到有關的制單人員。
六、負責代理記賬單位出納工作
七、完成科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出納任職要求
1、會計、財務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了解國家財經政策和會計、稅務法規,熟悉銀行結算業務;
3、熟練使用各種財務工具和辦公軟件,且電腦操作嫻熟,有較強的責任心,有良好的職業操守,作風嚴謹;
4、善于處理流程性事務、良好的學習能力、獨立工作能力和財務分析能力;
5、工作細致,責任感強,良好的溝通能力、團隊精神。
出納人員:
從廣義上講,既包括會計部門的出納工作人員,也包括業務部門的各類收款員(收銀員)。收款員(收銀員),從其工作內容、方法、要求,以及他們本身應具備的素質等方面看,與會計部門的專職出納人員有很多相同之處。
他們的主要工作是辦理貨幣資金和各種票據的收入,保證經手的貨幣資金和票據的安全與完整;他們也要填制和審核許多原始憑證;他們同樣是直接與貨幣打交道,除了要有過硬的出納業務知識以外,還必須具備良好的財經法紀素養和職業道德修養。
所不同的是,他們一般工作在經濟活動的第一線,各種票據和貨幣資金的收入,特別是貨幣資金的收入,通常是由他們轉交給專職出納的.;另外,他們的工作過程是收入、保管、核對與上交,一般不專門設置賬戶進行核算。所以,也可以說,收款員(收銀員)是出納(會計)機構的派出人員,他們是各單位出納隊伍中的一員,他們的工作是整個出納工作的一部分。
出納業務的管理和出納人員的教育與培訓,應從廣義角度綜合考慮。狹義的出納人員僅指會計部門的出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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