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精華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1
一、保衛人員(門衛)安全保衛和巡查制度
1、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學放學期間,管理好校門口的安全,確保學生不發生傷害事故。
2、非放學時間學生要求離校,沒有班主任教師書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員進出校門必須進行登記,并問明詳細情況,未經登記或情況不明,決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校內,確保校園安全。
4、經常檢查巡視學校財產,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確保校產安全。
5、晚自習放學后,要檢查巡視各室門窗是否關牢,應關電源是否切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校產安全保衛制度
總務處應對學校建筑物、旗桿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校長室,學校應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
1、機房、食堂、實驗室按有關規定配備好滅火器,政教處應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維修。
2、總務處應經常檢查學校防盜工作。
3、財會人員應遵守財務制,禁止現金在辦公室存放過夜。
4、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做好保衛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對不熟悉的來訪人員要嚴格實行登記制度。做好夜間值班工作,發現盜竊現象立即報告。下午放學后應仔細檢查教學和生活用房門窗,關嚴關實。做好節假日值班工作。
5、較長時間的節日實行學校領導值班制度,寒暑假實行教師輪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到崗、離崗、并經常查看校安全生產情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6、總務處要對各教室,專用教室、廣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電器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嚴防發生火災和觸電事故。食堂人員應按規定程序和正確方法操作燒煤灶具,確保安全生產。
三、現金、票證、貴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會計、出納必須嚴格執行銀行規定的庫存現金的限額,確因特殊情況,必須滯留超額現金過夜的要及時報告總務處并設專人看守。
2、現金和有價證券必須存放有安全設施的保險柜內,財務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并安裝有防盜裝置。
3、取送數額較大的現金必須兩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萬元以上巨額款的,應派有保護人員。
4、個人的現金及有價票證不準在辦公室內存放。
5、學校各部門的貴重設備,在存放、運輸、使用過程中要納入守護人員視線。
6、存放貴重器材、設備的庫房、實驗室、廣播室、電腦房、多媒體室等門窗要安全牢固,并設專人管理。
四、計算機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校園內計算機的管理,確保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順利進行,防止非法、不良網站以及盜竊、火災等自然災害的發生,特作如下規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按照規程設置匹配電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有專人管理,責任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制定相關的使用管理規定。
4、校內教學、辦公使用的計算機,不經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設置。
5、凡集中存放的計算機,應制定突發性工作預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點或出校門(含個人計算機),必須持有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的`證明。
7、禁止教工下載非法刊物、黃色制品、反動言論。
五、外來人員(來客)登記制度
1、本規定適用于臨時出入校門的外來人員。
2、凡到我校來訪、會友以及其它公務活動的外來人員和車輛,必須接受門衛或值班人員的詢查,并登記后方可入內。
3、門衛或值班人員要詳細檢查外來人員的證件,登記來訪人員的姓名、工作單位和來訪時間并與前往部門或個人進行聯系。
4、如來訪者攜帶機動車輛,值班人員要對車牌號進行登記,并標明時間,待該車輛離開后標明離校時間。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一、門衛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校規校紀,按學校規章制度辦事。每天做好全校教職工考勤工作。管好學校大門,做好外來人員及物資進出的登記工作,把好物資進出關,做好工作記錄,執行好治安防范工作,不隨意離開崗位,做到24小時不斷人。
二、節假日學校行政、食堂、校辦廠均安排值日人員輪值,負責全校安全保衛工作。
三、實驗室、辦公室、教室每天放學后門窗管好上鎖,學生宿舍白天上鎖。校長室、會計室ck報警系統設防。
四、貴重、劇毒物品必須專庫儲存,會計當天現金必須存入銀行或放入保險柜,不在抽屜過夜。
五、學校照明電路電工定時檢查維修,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亂拖亂接使用電器設備。
六、在實驗樓、校辦廠、食堂定點放置消防器材,按時換存。
七、時逢雨天,由教導處將“雨天路滑,注意安全”牌子掛在校門口。
八、平時注意安全用電并做好防火工作。
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2
為了加強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預防交通事故,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要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納入到學校日常工作中,長抓不懈,,抓緊抓實;要把交通安全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年度各年級、班精神文明和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內容,一并進行考核。
2、安全領導小組要將交通管理法律法規教育納入學校普法的重要內容,采取有效措施,有計劃的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師生的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受教育率達到100%。
3、學校在校園內刷寫醒目的交通安全標語、口號、警句和印發資料及致家長信,并使用櫥窗、宣傳欄,營造濃厚的校園交通安全教育氛圍。
4、經常使用活動室、校園網絡、黑板、廣播等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5、要將交通安全內容納入教學計劃,并編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開展經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讓交通知識進入千家萬戶。
6、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課和"安全教育月"的時間,每學期上交通安全專題課5---10節,并備有必要的學習、宣傳教育資料,宣傳教育內容通俗易懂、寓教于樂;還要積極主動聯系公安、交管等職能部門,每學期深入學校開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7、門衛護校人員要負責清理掉校門口妨礙學生通行的違章占道行為;要將校內自行車擺放有序;要在學生上學、放學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門口督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組織好學生安全通過馬路。
8、學校接送師生通勤車或接送師生參加活動使用的車輛,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不得租、借使用相關手續不全、駕駛員或車況不合格的車輛。
9、學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單位的`車輛加掛學校通勤車名牌。
10、學校禁止不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的車輛進入校園;經批準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要按指定路線慢行;禁止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技術。
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3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各項安全工作負責,要對師生經常性地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檢查、督促、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及各項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領導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總務主任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監督和執行者,要確保學校的校產符合安全要求;各項教育、教學的設施、設備完好,操作安全;各項防火設備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師生進行消防教育,并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教務主任要向學生加強常規教育,建立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學科教學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組織好學生的外出活動,每次活動要對各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保萬無一失,并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三、學校教職工是各自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1、各科任課教師組織好課堂紀律,認真檢查使用的'設施、設備,指導安全操作,保證課堂安全,并處理課堂的偶發事故,如遇突發的重大事件,負責組織好學生,聽從學校的統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除完成作為任課老師的工作責任外,要重視對學生的常規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學生遵守紀律,關心、了解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處理學生的偶發事故。
3、教學專用場所的負責教師,對各自專用室安全負責,要經常檢查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損壞、損耗情況要及時匯報,學生使用時要確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師需使用時,清楚交接,誰使用誰負責。
4、值日教師必須按時到崗,督促學生遵守紀律,在負責范圍注視學生動態,勸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現,如發生事故及時感到現場進行處理。值日領導檢查、督促教師的值日,處理偶發的各種情況,做好記錄。
6、伙房、財務、門衛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崗位工作責任制)負相應的安全責任。
四、處罰
由于工作失職,造成責任事故,學校將按情節輕重,給予公開批評、行政記過等處分,并視情節追究經濟責任。若是特別嚴重的重大事故,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4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的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大營希望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學校領導組織老師對校舍、校產、消防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并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衛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門衛室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杜絕無人值班的情況。提高警惕,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
5、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霉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6、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7、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系并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校內。門衛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8、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必須認真檢查,讓家長來訪接待室或門衛室等候,用電話聯系后由學生到接待室或門衛室帶領入內。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9、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衛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和停放各種車輛,要及時予以清理。
10、外來機動車輛不準駛入校內,外單位車輛停放學校過夜須征得學校領導及門衛的同意方可入內。
11、來訪人員必須進行登記并盡量通知有關人員,如找校級和中層領導的必須打電話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如有不明情況的應和學校領導聯系,經允許才能進入校內。
12、禁止推銷人員未經同意進入學校。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值日教師及班主任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防護意識和保護措施。
5、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6、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7、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準的出入證明,并經門衛查驗無誤后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準手續,并接受門衛人員的檢查。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后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操場等欄桿,到單雙杠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嘩。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7、學生上課期間(包括課間)一般不得擅自出校門,門衛人員應當拒絕和勸阻學生到校門口購物;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8、上課期間學生要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師的批條,并進行登記,有家長領回。
9、上課期間禁止家長進入學校和班級。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有關老師同意,方能入校。
四、課間安全:
1、學生課間活動文明有序,嚴禁攀爬窗臺、樓道護欄、校門、花墻等校內高處危險設施,嚴禁在教學區大聲喧嘩,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
2、嚴禁教師組織學生從事安全和能力承擔之外的班級工作,嚴禁教師組織學生踩踏在窗臺上擦二、三層教室朝外的玻璃,嚴禁學生在桌凳上走動。
3、注意用電安全,嚴禁觸摸電源插頭、插座、電扇開關等帶電物體。班主任要經常檢查班級的電源、電器有無裸露、損壞,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或找人修理。任何學生不得私自操作、使用電源、電器等帶電設備。
4、注意防溺水、防火,不到河邊、池塘邊玩耍,嚴禁攜帶火種進校園,不燃放煙花鞭炮。
5、要教育學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在校期間,未經班主任和任課老師允許,
任何學生不得私自與陌生人接觸、不得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物、禮品或隨陌生人離校。學生在校期間與陌生人接觸造成后果的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負主要責任。
6、加強學生食品安全的教育,不購買、食用過期、變質或“三無”食品,一般情況不允許帶零食入校,嚴禁在校門口購買食品。
7、保證各種活動安全,班主任以及課任教師要與活動的組織者做好活動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做好活動過程中學生安全的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和排除活動中存在安全隱患,如遇特殊情況,應立即上報或停止活動。
五、安全責任:
1、學校的安全工作是全體教職工的共同職責,有責任和義務預防和制止各種危及學生安全的事件發生,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如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逐級上報。
2、學校每學期都要層層制定和簽署各種《安全目標責任書》,學校安全工作實行責任認定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到人。為確保本細則順利實施,把學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學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學校的各種安全事故進行責任認定、追究和事故處理。
3、對年度內班級和個人因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而造成不良影響的,班級不能評選各種綜合性集體榮譽,教師個人年度工作考核優秀等次實行一票否決。
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創造一個和諧安寧的教書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責任體制,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誰主管、誰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分工負責,基層人員崗位負責。
3、探索建立穩定有序的安全運行機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計劃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安排。
(2)在編排校歷、園歷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編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布置。
(4)在檢查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檢查,同步評價。
(5)在全年工作考核、總結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考核、同步總結。
(6)在全年工作表彰、獎勵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表彰、同等獎勵。
(7)校內、園內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內容同等重要,教師、教材、課時、課酬等與教育、教學同等標準。
(8)校外、園外安全學習培訓與教育、教學外出學習培訓同樣需要,同等政策。
4、堅持預防為主,堅持警鐘長鳴,堅決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2、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層級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人。
4、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組織師生員工學習安全制度和規則。
5、建立學生安全保障領導機構,并指導和督促其有效運作。
6、落實安全經費,改善安全設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開安全檢查工作會議,對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隱患整改做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
8、對學校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積極組織搶險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責成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整改和處理。
9、對學校的財務資產安全承擔責任,指導分管校長、園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安全工作,申請獲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校園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協助校長抓好安全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認真執行校長決策和行政會議決議,參與學校重大安全問題的討論與決策。,協助校長做好安全工作,對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分
4、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制訂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制度落實,考核評價落實效果。
5、組織校級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督促職能部門、崗位整改落實。
6、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校舍維修與管理,安全設施的配置、使用和維護,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7、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和事故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調查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8、按時選派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持證上崗、熟練操作,規范管理。
9、加強師生員工安全教育,經常傾聽師生員工的意見反映,及時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0、做好各處室、崗位之間的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其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確保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和落實。
11、協助校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工作。
12、協調、協助轄區公安等職能部門的工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13、發生突發事件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沉著冷靜,組織力量積極穩妥地作好師生員工的撤離工作,穩妥處理善后工作
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6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楚州實小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負責后勤的校長、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并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總務處要經常對家屬區進行檢查,提醒所有住家戶注意防火、防盜、防滋擾,確保安全。
5、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霉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6、教工集體宿舍要確定安全、衛生負責人,定期評選文明安全戶。
二、教師安全管理:
7、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8、值日教師每天要提前到崗,負責檢查,疏通放學路隊和中午學生的午休及活動。
9、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10、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周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11、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12、校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13、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4、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后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15、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斗雞,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16、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桿,到單雙杠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17、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嘩。
18、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7
一、學校體育運動中的安全要求
學校體育課、體育活動課安全要求
1、體育課、體段課的運動量必須符合學生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的特點。
2、體育教師在上課前必須認真檢查所用場地,確保場地的安全系數。
3、體育課要組織周密,運動時要有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
4、體段課須由教師全面組織,嚴禁學生自由活動。
5、教師上體育課前應仔細察看器具的安全性、確保體育教學工作的安全進行。
6、體育教師應教會學生游玩方法,并加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
7、加強基本技術訓練和指導,做好運動性傷病的預防工作。
8、加強體育課及體育活動課的紀律教育,各項體育運動均需按統一的口令行動。
9、學校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運動的活動量不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對于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的學生,予以必要的照顧。學生應主動向學校講明自己身體的特異情況。
學校體育運動場地與體育運動器械設施要求
1、學校田徑場應設有平坦、松硬適度、不揚塵的跑道。跑道終點線應留有25米左右的延長段,以便緩沖和整理活動。教師上廛前應事得天獨厚清除跑道上的磚塊等障礙物,確保學生運動安全。
2、爬繩、爬竿、跳箱及單雙桿等,均需附設沙坑,內置足夠厚度的黃沙或70%與30%鋸末的混合物,沙坑應經常翻松。沙坑內不得混有致傷性雜物。(如無沙坑,活動開展時須鋪墊足夠保護學生運動安全的海棉墊子。)
3、投擲項目的投擲區,必須與其他運動場地分開,并保持足夠的距離。
4、單雙桿、爬竿、吊環等所有的固定器械,應無銹斑、發霉、斷裂等情況,發現不牢固的地方應及時調換或修理。
5、操場上一切游藝性的器具,如滑梯,巨人步等要定期檢修,及時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在固定的體育器具旁設立指導性說明及使用規則。
7、學校提供的活動場地、活動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
二、學校衛生工作安全要求
中小學學校食堂衛生管理要求
1、中小學校食堂必須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向師生供餐。一校在不同地址分設多個食堂應按規定每個食堂分別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食堂必須經衛生監督機構審核和竣工驗收。
2、學校要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工作,建立食堂衛生管理制度,應有一位校長分管學校食堂衛生工作,并配備專職和兼職食堂衛生管理人員,負責食堂衛生管理工作,每天做好食品質量驗收和食堂衛生檢查工作,并做好記錄。學校食堂和餐廳應保持環境整潔,垃圾和泔腳缸要加蓋,并定期清理。
3、食品生產經營者承包的中小學食堂、餐廳必須由食品生產經營者向食堂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向師生供餐。并應接受學校對食堂的衛生管理。
4、學校食堂供應熟食鹵味、冷面、冷錕飩的必須按照本市相應的衛生標準執行。未經許可,學校食堂不得向外校、外單位供應盒飯。
5、食堂從業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取得有效健康證和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做好個人衛生,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和手鏈,上崗前將手洗干凈,操作時穿戴清滯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得吸煙。
6、食品加工場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距離公共廁所、垃圾站、糞池等污染源10米以上;
(2)食堂應設有與供應的品種和數量相適應的食品貯存、初加工、燒煮的場地、冷藏設備、備餐室和更衣室等設施,蔬菜應與肉類、水產類分池清洗,食堂在布局上要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的交叉污染;
(3)廚房的凈高不低于2.5米,廚房的最小面積不得小于25平方米;
(4)食堂內應有防蠅、防塵、防鼠、洗滌、通風、盛器清冼消毒和學生洗手洗碗設施;
(5)糕點食品加工場所應當符合《糕點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
7、食堂采購食品及其他原料時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三)超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食品原料到食品,應當層層驗收,做好進貨驗收記錄及索證工作。
8、凡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應。
9、熟食品和生食品分開存放。食品必須燒熟煮透,隔餐隔夜須回燒。加工后的熟制品應在備餐間內存放和供應。
10、供應熟食鹵味或冷面冷錕飩,須設有不小于4平方米的專間及二次更衣室,專間內裝有空調和紫外線滅菌燈,并配有熟食冰箱、流動水、清洗及消毒池,專間內溫度應保持在25·c以下。
11、供應熟食鹵味以及四月至十一月供應的葷食品、冷面、冷錕飩的應在冰箱內留樣24小時,留樣量不少于100克,且做好留樣記錄。
12、食品倉庫、冷藏設備應保持整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做到先進先用。
13、食品容器、工具應及時清洗干凈,保潔備用,不得與食品同池清洗,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顯標志,嚴格分開。盛放熟食品的容器和食具須經消毒后方可使用。
14、凡外購課間點心,學校必須向供方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學校供應盒飯必須向供方索限特種食品衛生許可證。
15、中小學食堂發生食物中毒,必須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并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食物中毒事故調查處理。
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要求
1、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學生課間餐生產經營者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領取衛生許可證。學生營養餐的生產經營者,其衛生許可證中必須有獲準“學生營養餐”的許可項目。未領取衛生許可證者不得生產經營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和學生課間餐。
2、學生集體用餐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內外環境、衛生設施、工藝流程、生產用水、個人衛生、生產用具以及貯存、消毒、運輸等必須符合《食品衛生法》第八條有關規定。運送路程較遠的膳食要有保溫設備。
3、學生集體用餐生產經營人員應按規定經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
4、學生集體用餐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嚴禁使用《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禁用的食品制售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和學生課間餐。食品、包裝材料或容器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規定。膳食要保持一定的溫度。
學生集體用餐不得直接供應未經加熱的食品,制售涼拌生食菜肴要有保證衛生質量。
學生營養餐每份所含的熱能和營養素應達到營養要求。學生營養餐的烹調應注意減少營養素的損失。
學生課間餐的食品每份應當單獨包裝。
5、實行學生集體用餐的中小學校應設專(兼)職人員負責學生集體用餐管理工作。管理人員應掌握必要的食品衛生和營養知識,應重視學生對飯菜質量的要求,發生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積極采取控制措施。
學校訂購集體用餐時,應當確認生產經營者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訂購學生營養餐時,應確認衛生許可證注有“學生營養餐”的許可項目,不得訂購無衛生許可證生產經營的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和學生課間餐。
學校應當設有學生洗手、餐具清洗設備和符合衛生標準的飯菜暫存場所。
負責分發學生集體用餐食品的人員每年要進行體檢。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人員,不得進行學生集體用餐的分裝、發放工作。
6、以簡單加工學生自帶糧油、蔬菜或以為學生熱飯為主的規模較小的農村學校,暫不作為實行學生集體用餐的單位對待。但是,按本辦法應體檢的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當地衛生部門應加強對該類食堂的指導,學校應努力改善食堂衛生條件,加強食堂衛生管理,保障學生健康。
盒飯衛生管理要求
1、生產經營盒飯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事先向所在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并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生產經營。
凡生產加工學生盒飯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
2、生產經營盒飯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衛生要求:
(一)具有與供應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儲存、冷藏、挑揀切配、烹調、清洗消毒、盒飯分裝、裝箱等專用場地;
(二)建立分裝盒飯專間,內設空調、紫外線滅菌燈、二次更衣及清洗消毒池等設施;
(三)布局合理,形成生進熟出的流水作業線;
(四)有相應的更衣、洗、照明、通風、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盒飯的原料應當符合相應的衛生要求或標準。盒飯食品應當燒熟煮透,不得加工供應生拌菜、改刀熟食、色拉。
4、未經冷藏的盒飯從燒熟至食用間隔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需要冷藏的盒飯,燒熟后應當在3小時內使食品中心溫度降至20·c以下,冷卻后分裝,在10·c以下冷藏,加熱后食用。盒飯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5、供應的盒飯應當在冰箱內留樣24小時。
6、接觸食品的各種機械設備、工具、容器、包裝材料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接觸待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應當有明顯標記,嚴格分開使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后應當嚴格消毒,并保持清潔。
7、盛裝盒飯應當采用符合衛生要求的不銹鋼容器。
8、食品從業人員應當按有關規定取得健康證明和食品衛生培訓合格證明后上崗。
做好個人衛生,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外露飾物。上崗前和便后應洗凈雙手,操作時必須穿戴清潔的'白色工作衣帽,進入分裝專間時應重新更衣,洗手消毒,并戴口罩。
9、盒飯生產經營者應加強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衛生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每天進行原料質量驗收、衛生檢查和產品質量檢驗,并做好記錄。
10、盒飯應當采用封閉式專用車輛運輸。在運輸前對車輛進行清洗、消毒,在運輸裝卸過程中應當注意操作衛生,防止污染。
11、凡生產加工學生盒飯的單位和個人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分裝盒飯的專間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
(二)建立盒飯衛生質量檢驗機構,配備合格的檢驗人員;
(三)供應的盒飯應當符合相應的營養和衛生標準;
(四)配備專(兼)職的營養師(士);
(五)廚師應當經營養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12、學校供應學生盒飯時應做到:
(一)訂購時應當查驗供應單位的《特種食品衛生許可證》;
(二)設有專用場所暫存盒飯;
(三) 供應時有專人負責盒飯的管理。
學校小商店衛生要求
1、環境應符合食品經營單位衛生管理要求。
2、經營人員上崗時應穿戴清潔的統一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并必須持有效健康體檢衛生培訓合格證上崗。
3、銷售衛生
(1)定型包裝食品標志應符合有關規定(廠名、廠址、配方、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進口食品應有中文標識,嚴禁陳列、貯存、銷售超保質期限食品。
(2)定型包裝食品貯存條件必須符合產品標識的注明的要求。
(3)散裝直接入口食品應有防蠅防塵設施,價目標牌不得直接接觸入口食品,銷售時不用手直接抓食品,銷售工具不得有生銹、積污垢現象,包裝材料不得有毒有害、污垢不潔。
(4)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其他物品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的衛生、安全標準。
4、食品庫房衛生
(1)庫房地面和貨架不積灰,無廢棄食品的殘余食物;
(2)食品應做到分類分架存放,日用品和食品、雜物要做到分開存放,食品堆放時應做到隔墻離地,堆放整齊;
(3)倉庫內應有除害措施,無鼠跡。
學校中傳染病的預防與干預要求
學校中傳染病的來源主要是患傳染病的學生和教職員工,其次是感染后無癥狀而排菌的健康帶菌者(因不易被人發現,易感兒童很容易和他們接觸而被傳染),此外,正處于潛伏期、前驅期或隔離末期的兒童來到學校,也往往是病原體的傳播者,特別是,未注意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以及未按計劃實行自動免疫接種,是導致傳染病學生中發生傳播的重要原因。
要全面地,有效地控制青少兒童傳染病的發病和流行,必須采取下列綜合措施:
1、加強入園、入學晨檢制度,及時了解學生的缺課原因,密切注意傳染病的新動向。
2、加強健康教育,使教職員工特別是衛生保健教師及班主任,熟悉并掌握學校中的常見傳染病的前期癥狀及傳染源隔離時間,培訓班級衛生員,發揮他們在預防傳染病工作中的監督與傳報作用。
3、加強教室內通風換氣減少呼吸道傳染病傳播的機會。
4、建立食品從業人員憑健康證上崗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搞好飲水衛生和食品衛生,減少腸道傳染病發生以及傳播的機會。
5、參加有計劃的自動免疫接種,增強青少年兒童身體的抵抗力,對已處于潛伏期或密切接觸的易感者,則應采取被動免疫接種,例如接種丙種球旦白等。
6、一旦發生傳染病的暴發或流行,則應立即上報衛生防疫部門,在上級防疫部門的指導下,開展自動、被動免疫接種及群體藥物防治。
學校校醫(衛生保健教師)的職責要求
(一)當好學校領導參謀,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制訂學期、季度學校衛生保健工作計劃,組織好各項全校性的衛生保健工作,經常進行技術指導和衛生管理。
(二)結合學校教學和季節特點,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制訂各項檢查評比制度。認真指導和培養學生的衛生習慣。有計劃地培訓和建立一支衛生員或紅十字青少年骨干隊伍。
(三)定期進行學生體格、視力等檢查工作,及時掌握學生生長發育和健康狀況、營養狀況、生活安排、學習和學生因病缺課情況,認真填好學生體質健康卡,建立并健全學生健康檔案,注意積累數據,分析健康資料。
(四)積極開展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簡易治療與應急處理以及近視眼、沙眼、齲齒、蛔蟲、脊柱異常彎曲、扁桃體炎、鼻炎、貧血等矯治工作,如發現病情嚴重者,應迅速護送到醫院診治。
(五)做好傳染病管理,各項預防接種和登記、統計工作。如遇傳染病發生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消毒處理。嚴格執行患傳染病學生復課前的檢查制度,以控制傳染源。
(六)堅持體育與衛生保健相結合,會同體育教師,定期檢查體育器械與運動場地的安全,并分工做好學生的形態、機能、素質測量以及體育課運動量強度和密度的生理測定。
(七)實行教學衛生監督,對學生作息制度、課程客觀存安排、作業布置以及課外活動等方面,都要從勞逸、動靜等方面作好合理安排、保證學生有充足的睡眠、休息和課外活動時間。
(八)指導學校愛國衛生工作開展,督促各項衛生制度的落實。培訓炊事員和飲水管理員,指導檢查食堂衛生、膳食營養和飲水衛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九)積極開展紅十字活動,培養紅十字小干部。
(十)認真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積極參加各種衛生保健講座和業務進修,要在不斷實踐的基礎上,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使工作為斷深化。
三、學校教育活動中的安全要求
交通安全要求
1、加強教育。學校必須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規范騎車和走路,特別是在寒暑假前后返校活動中必須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1)教育學生騎車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2)教育學生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時,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和行人優先通行。
(3)穿馬路時,200米內有橫道線必須走橫道線。
(4)教育學生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騎,在沒有機、非分道設施的路上騎自行車,應有盡有在道路右側1.5米以內行駛。轉彎要伸手示意。
2、加強管理。學生家長要經常性地對自己子女的自行車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得騎車上學。二輪、三輪摩托車后座不準附載不滿12周歲的兒童。
學校不得在公路上上體育課或組織學生游戲。
素質教育活動中的安全教育
1、學校開展素質教育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學校報批制度,開展活動前必須書面報縣素質教育活動辦公室,得到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2、嚴禁租用無客運資格和個人車輛運送學生開展活動。
3、學校開展戶外素質教育活動必須嚴格按規定由指定運作單位進行運作。運作單位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以確保學生安全。學校不得允許沒有得到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組織學生開展素質教育活動。
4、學校每組織一次素質教育活動,必須有明確的帶隊領導和教師。在整個活動過程中,教師必須認真做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行為規范教育工作,教師不得離開學生團隊自行開展活動。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特別是涉及到在外住宿,必須確保夜間學生的活動和住宿安全,保證學生有足夠的睡眠時間。
5、開展軍事訓練中,要根據氣溫適時調節,特別要防止中暑的發生,班主任要親臨現場,隨時注意學生的身體狀況;飲食要足量、衛生,不得到市場上購買熟食制品,杜絕食物中毒。
四、其他安全要求
校園安全要求
1、建立嚴格門衛制度,設專職門衛,24小時有人值班。學校保安人員應接受專門培訓,增強敬業精神。
2、建立并且認真執行學校安全保衛記錄制度。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證件,進校填寫客單,離去收回客單。
4、教室必須配門鎖,學生臨時異地上課離開教室應關門上鎖,底層教室還應關好窗,上好搭扣。
5、學生自行車宜集中停放,學校規模大的,應建自行車停車場,定時開關,由專人看管。
6、學生進校后一般中途不得離校,確有需要,應由班主任出具出門證明。
7、低年級學生進校后,不得讓陌生人帶領出學校。
8、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陰止,不得放行。
9、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10、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擾、行兇、斗毆,先應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可撥打“110”報警。
11、為防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應關閉校門。
五、學生在校用電安全要求
學生在學校學習和生活離不開用電,為避免學生在校用電事故的發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1、學校電工一定要按用電要求嚴格安裝用電線路,不準學生隨意亂拉電線。
2、必須選用質量合格的開關、插頭和電源插座并安裝在安全的地方,盡量讓小學生摸不著。
3、電工要定期檢查教室的線路、開關、插座和各種用電器是否破損。一定要按裝漏電開關。
4、學生不得私自亂拉電線,不得用手觸及電線,不得隨意拉開關、摸電源插座。
5、需用電時才拉開關,離開教室一定要關風扇,熄電燈。
6、用電器壞了,一定要請老師、電工修理,簡單故障也應在電工或老師的指導下自己才動手排除。
7、用電器壞了,一定要報告電工或老師及時更換,自己不能隨意動手更換。
8、電工要專門負責實驗室的用電安排,上課前后,電工都要檢查所有的開關、線路、電源插座,防止上一節課有同學把開關、用電器等弄壞及污損而造成接著上課的同學觸電。。
9、在帶電做實驗時,一定要穿絕緣膠鞋,不要把衣服和手腳弄濕,電工工具一定要準備齊全。
10、在學生宿舍里,電線一定沿墻壁整齊布設,不得懸空亂拉,防止學生在上面搭掛衣物等。
11、宿舍線路只供照明用,不得作他用。學生絕不能偷電,不能用電爐電飯鍋煮食燒水,不得在床上安裝電風扇,使用電吹風等。
六、學校消防安全要求
1、貫徹執行《消防法》,切實抓好學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工作。
2、制訂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教育計劃,指導教師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有意識地把消防安全滲透到學校教學中。
3、組建學校的消防安全教育機構,并確定專人負責學校實施消防安全教育的具體工作。
4、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及時排除。
5、堅持經常檢查學校消防設備情況,保證設施齊備、完好、有效。
6、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要有防范措施,要有請示報告。
7、做到不組織未成年人參加滅火。
8、把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并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七、物理、化學、生物實驗中的安全要求
1、實驗之前必須預習。認真學習有關實驗教材的內容,明確實驗目的,結合課文理解實驗內容和原理,搞清楚每一個實驗的步驟以及實驗注意事項。
2、做實驗以前,要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儀器是否干凈,并將桌面上的實驗用品放整齊。
3、做實驗的時候要嚴格按照實驗的步驟和方法進行,注意操作規范。如要進行自己設想的實驗,事先必須征得教師的同意,聽從教師的指導。
4、注意安全,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特別要謹慎、妥善地處理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5、實驗室所有的藥品不能跟手接觸,更不得品嘗藥品的味道。絕對不允許把各種化學藥品任意混合。用剩的藥品應該交還實驗室,未經教師允許,不能將藥品帶出實驗。
6、濃酸(如濃硫酸、濃硝酸、濃鹽酸等)和濃堿(氫氧化鈉濃溶液、濃氨水等)具有強腐蝕性。不要讓它們濺在皮膚或衣物上。
7、可燃性氣體(如氫氣、一氫化碳等)與空氣的混合氣體遇火容易發生爆炸,因此這些氣體的發生裝置要遠離明火。點燃可燃性氣體前,必須先要檢驗氣體的純度。
8、實驗時皮膚如被玻璃(先檢查傷口里是否有玻璃片)或利器割傷,先用3%雙氧水消毒傷口。傷口深的要接受醫生的檢查處理。
9、使用加熱器加熱時要小心,萬一不小心而失火,一般的小火可用濕布或沙土覆蓋著火的物體。火勢大時可使用泡沫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著火時,應先切斷電源,再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
10、安裝照明電路,應仔細檢查使用的導線是否有裸露、插頭是否完好,裸露的導線、損壞的插頭勿用。
11、解剖生物應指導學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開玩笑以免劃傷、刺傷。
12、保持實驗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愛護公共財物和儀器設備。注意節約藥品、煤氣和水電。
13、實驗時,要認真地和耐心細致地觀察實驗現象,將觀察到的現象和實驗數據,實事求是地隨時作好記錄。
14、實驗完畢后,將實驗裝置拆開,把廢液和廢物倒在指定的容器里,然后把儀器洗干凈放回原處,做好清潔整理工作。
八、防汛工作要求
1、防汛期間各單位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充分準備,成立防汛領導小組。制定具體的應急預案,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確保安全度汛。
2、學校每年6月初檢查、督促落實防汛措施,特別是危房、校舍的加固整修。
3、在汛期內,當市、縣有關部門發布(通知)風力8級以上;日雨量50.1毫米以上;風暴潮達5.20米以上時,學校防汛小組的成員必須到位,要加強值班。
4、當江海潮位預報有風暴潮時,學校應組織人員配合出防、巡邏,發現問題和隱患應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5、當市氣象臺發布有強熱帶風暴或臺風警報包括內部廣播、電話通知后,學校防汛小組成員要主動進入崗位,對本單位的危房、棚舍、門窗、避雷針、廣播線、電話線、行道樹等進行認真檢查,落實加固搶險措施。
6、當市氣象臺發布臺風緊急警報包括內部廣播、電話通知后,學校要進行全面檢查,對住在危房內的人員及危舊校舍內的學生要采取應急措施及時撤離,根據就近安置的原則,認真切實地做好危房人員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
7、當發生重大險情時,學校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積極果斷決策,迅速組織人力、物力、認真做好受災師生的安全撤離工作,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8、一旦遭到百年一遇潮位加十二級強風暴等特大災害時,學校要堅持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重點設施的安全為宗旨,根本縣防汛指揮部的命令,迅速組織人員按照老、弱、并殘、婦、幼、后青壯年的秩序,撤離至距一線大堤5公里以外的范圍內,有領導、有組織地另行安置好師生員工。
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8
(一)學校教職工安全管理職責
為了使學校安全工作做到群策群力,齊抓共管,各盡其責,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好全體教職工安全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教職工職責:
1、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發現有害于學生的行為必須及時制止、矯正;發現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必須進行批評、引導;發現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要及時教育、告誡、制止。
2、發現學生在校突發疾病或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家長并及時送衛生室救治,情況嚴重必須報告學校領導。
3、發現患有不能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必須及時告知學校。
4、按照規范做好本職工作,杜絕發生因工作失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5、安全用電,室內不隨意拖接電線、電器,發現電線老化、電器故障要及時報修。
6、貴重物品要加強管理,最后離開辦公室要隨手關門,嚴防失竊。
7、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上、下班交通安全。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向主管領導或校長匯報。
8、節約能源,注意節水、節電,下班前做好“三關”(即:關門、關窗、關電器設備)。
二、班主任職責:
1.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每周晨間談話,都要有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課間活動文明,不玩火、不玩電,課間杜絕打架現象發生,不登高爬墻,不玩危險性游戲,不私自出校門,不在危地玩耍,上下樓梯慢步右行。
2.學生集會、出操、大掃除、課外活動、郊游等,班主任均須在場,維持秩序,上課前、外出活動來去都要清點人數。
3.重視做好“后進生”的幫教工作,班主任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和驅趕學生,對學生要做細心的思想工作。
4.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5.寒暑假、節日、雙休日,班主任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6.放學后,班主任若滯留學生,必須在場,嚴禁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7.根據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放學,集體出校,對需要為完成學習任務的學生不長留學校不放。若氣候惡劣,要通知、等待家長來接。
8.學生早上進校后,無特殊情況,教師不得讓學生回家拿作業、拿用品,課間不得讓學生外出買東西。
9.加強與家長的聯系,每學期都要制作家長通訊錄。平時要經常性地和家長聯系,發現問題及時與家長溝通,及時解決,告訴家長嚴禁小學生騎自行車來學校,共同教育好學生。
10.班主任要安排好班級學生值日工作,保證每日每一時間段都有學生值勤,同時加強對值勤學生的教育與管理。
11.一旦發生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時間到場,及時地做好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學校匯報。
(二)學校各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為了強化崗位職責意識,確保學校師生安全,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原則以及學校實際,特制訂各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一、組長安全管理職責:
1.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健全學校安全工作機構,人員落實,職責明確,實施到位。每學期召開兩次安全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部署全校安全工作。
2.抓好安全工作,以預防為主。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強化防范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3.層層簽訂安全職責責任書,有檢查、有記錄、有獎懲措施。
二、副組長安全管理職責:
1.協助組長做好學校日常安全具體工作。
2.根據環境條件與安全事故發生的規律,對日常教學和各項活動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預防。
3.部署和實施對教職工和全體學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和自護自救的宣傳指導。
4.組織各部門負責人每月一次學校安全大檢查,并作好登記。
5. 整理并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資料和歸檔工作。
三、成員安全管理職責:
1.教導主任安全管理職責:
⑴抓好課堂教學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①課堂教學秩序穩定,嚴禁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②防止由于教師的過錯行為引起的不安全責任事故。
③認真抓好體育教學和課外活動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⑵檢查和督促學校各部室管理員,加強對用電、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按規范操作,預防不安全事故。
⑶不定期的檢查各班到校情況,負責登記各班上報的無故未到校學生名單,配合班主任做好調查,嚴格控制學生流失現象的發生。
2.安保處主任安全管理職責:
⑴制定本校安全工作年度計劃和年終總結,制定各類突發事件及大型活動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對本校安全工作的考評。
⑵協助學校開展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
⑶認真開展好校園內安全巡查及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和日常安全工作檢查,打造平安校園。
⑷指導開展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的培訓,搞好安全宣傳,組織安全演練。
⑸負責制定本單位各項安全工作預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臺賬。配合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
⑹對接當地派出所,綜治辦,和相關部門做好學校安全及信訪穩定工作。
3.少先大隊安全管理職責:
⑴具體實施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實施方案,組織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月、周、日)活動,每年不低于4次。
⑵負責學校的升旗儀式、大型集會、文藝慶祝活動、外出參觀、看電影、參加社會實踐等活動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⑶負責安排學校內部值周值班。
⑷抓好護校隊的組織、安排管理,配合值周領導和教師堅持每日對校內和周邊巡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處理。
⑸抓學生日常行為管理工作,協助班主任處理學生違規違紀,并對違規違紀現象記錄、分析。采取措施預防學生打架等不良現象發生。
⑹共同教育差生,責任書簽發到位,落實轉差要有措施、有記錄、有成效。
⑺審核班級的外出活動,并評估活動的各個安全環節。
4.總務主任安全管理職責:
⑴確保學校的校舍、場地、教育教學設施、器械和生活設施設備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①校舍無危房,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無安全隱患。
②加強教學樓護欄、扶手及關鍵部位(校門、圍墻、樓道、廁所)的設施維護和路燈照明設施的安裝和維護,確保路燈長年正常使用。
③嚴格用電管理制度,專人負責用電管理,經常檢查維修,及時更換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線路,禁止超負荷或者違章用電。
⑵健全學校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安全管理制度。
①落實門衛職責,確保校園內外的教學秩序不受干擾。
②加強來校車輛管理,防無鎖、防丟失、防亂停亂放。
③落實校產安全管理責任。
④安排節假日、雙休日學校安全的值班護校。
⑶確保向學生提供的飲用水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嚴把食品安全、衛生關。
①加強學校營養餐人員管理、安全管理、食品衛生管理和教育。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霉變或污染。
②抓好蛋奶營養餐衛生管理。
③認真做好蛋奶營養餐儲藏、加熱器具的安全維護工作。
⑷防火、防盜、防飲食中毒、防暴雨洪水,有措施,全年無責任事故。
5、班主任安全責任:
(1)經常利用班會、晨會、思品課等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
育,增強學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識,加強課間、午間活動管理,杜絕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
(2)時時注意班級各類設施的安全情況,維護班級設施的完好,如發現有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匯報。
(3)學生上早操、升旗、參加集會等活動時,班主任應與學生同行,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下樓梯,防止因擁擠踩踏造成不安全事故。
(4)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及學校有關安全工作制度,如發生安全事故要如實上報學校,不得隱瞞、拖延。對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應及時送校醫室,并通知家長。
(5)班級組織集體外出活動,必須事前申報學校,經批準后方可進行。活動要堅持“徒步、就近”,要精心組織,落實安全措施,并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6)班主任不得私自向個人或單位購買課間、午間食品,不得向學生推銷過期、變質食品和保健用品,不得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
(7)教育學生不要參加搶險、救災等危險性活動。
6、課任教師安全職責:
(1)堅持落實講課前學生人數清點制度,如發現學生缺席,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系,查明原因。
(2)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
(3)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課的課任教師應負責對學生安全教育或護送出校。
(4)對學生課間的不安全活動應及時制止,發現校園設施的不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
7、體育教師安全職責:
(1)堅持體育課上下課整隊并且清點人數的制度,并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體育教師負有維護教學場地、體育器材、設施不受外界因素干擾的職責。對設施有不安全因素的,應及時向學校報告。
(3)對體育課堂上學生攀高、擅離體育場地等一些違規行為要及時告誡或者制止。
(4)體育教師應當按照體育運動規律和規定的教學工作計劃開展活動。
(5)不得私自向學生推銷各類體育用品。
(6)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遇到學生發生意外事故的,應及時把學生送往校醫室或醫院救治。
(7)應了解所教班級特殊體質學生的情況并妥善處理。
8、實驗室人員安全職責:
(1)高度重視安全,做到“五防”、“四關”。五防:防火災、防盜竊、防漏水、防腐蝕、防中毒;
四關:離室時要關水、關電、關儀器、關門窗。
(2)實驗儀器、藥品、危險品應當分類存放在安全地點。
(3)教育學生規范實驗操作。
(4)學生在實驗操作時,管理人員不得離開實驗室,應做好巡視指導工作。
9、圖書管理員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圖書管理制度,堅守崗位,負責書庫的管理,保持書庫和圖書清潔、整齊、通風,防止圖書霉爛、蟲蛀和火災。
(2)上下課時,協助課任教師做好學生在圖書室樓梯和走廊通行時的疏散工作。嚴防學生由于擁擠而造成的相互踐踏傷亡事故。
10、學生營養餐管理人員安全職責
(1)嚴格把好三關:營養餐食品采購、餐具消毒、從業人員健康關。
(2)做好營養餐人員的晨檢工作。如發現有身體不適人員應及時勸其休息,不得進入營養餐操作間。
(3)定時組織營養餐人員學習食品衛生安全知識,開展安全教育。
(4)嚴禁閑雜人員進入營養餐操作間。
(5)按營養餐規定執行操作程序,確保營養餐食品加工衛生,要做好個人衛生工作、營養餐保潔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證無鼠、無蠅、無蟑、無衛生死角。
(6)每天下班前需檢查設備、水源、電源有無關閉。
11、門衛工作人員安全職責:
(1)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做好外來人員的登記手續,嚴防可疑人員入校。如確實有事的外來人員應事先與校內人員取得聯系后,辦好登記手續方可入校。
(2)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呼喊在校教師并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9
1、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總務主任為副組長,行政人員為組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班應成立相應的安全小組,一旦出現問題,層層上報,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2、設立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校門必須按時開關,有外來人員需進校時,門衛必須上報。學校值日老師要協助門衛做好放學時段的管理工作。
3、各班每天早晨要上報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未出勤的學生要查明原因,記錄備案。
4、嚴格規范教師、學生請假制度,上班時間教師、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報經學校批準,方可出入,請假時間三天以上須報學校批準。
5、學校每天安排值日檢查人員,處理并記錄值日期內的偶發事件,特殊情況向教育局或公安機關報告;
6、雙休日、節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學校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巡邏,有情況及時與領導取得聯系。
7、值勤人員每晚要認真進行檢查,對辦公室、教室廚房、食堂及其它重要場所,本校學生應按規定出入。
8、上課時間不會客。發現陌生人在校內活動要進行查問,發現形跡可疑的及時向值日老師報告;
9、各班要經常利用班、隊會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知識教育。如:飲食衛生和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豐富學生的安全知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班級內、校內出現一般安全問題由值日老師負責登記并處理,出現較大安全事故分別由值日老師負責及時向校長報告并逐級上報。
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10
1、全體教職工務必認真學習和貫徹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治安保衛工作的指導精神,不斷提高思想認知,增強保護學生和防衛意識。全體教職工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由副校長分管,每一天有值周、值日教師具體負責。
2、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應自覺遵守治安保衛制度,帶頭搞好治安保衛工作。
3、及時學習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治安保衛工作的會議或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制定落實計劃。
4、不定期、及時召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布置、檢查工作,及時溝通信息,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5、結合教職工會議、集會、校班會課、思品課加強對師生的`安全保衛教育工作的宣傳和管理,運用校內外典型事件增強宣傳效果。
6、對電腦室、圖書室、光盤放像點等要加強安全管理。并與今后創造條件在財務室等重要處所安裝監控設施及報警器,加強防范。重點設施器材、教具,寒暑假中儲藏管理。
7、健全值班制度,節假日由領導或教職工輪流值班加強保衛工作。值班人員要增強防范意識和職責感。
8、認真做好防火工作,易燃、劇毒物品、體育用品、校舍等安全檢查,做到經常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重點與一般相結合、點與面相結合。
9、教育教學時間內,應加強管理。對外來人員要個性注意,嚴禁陌生人帶學生外出。攜帶公物外出要加強檢查。放學與入學時,應注意進出校門秩序。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篇一、學校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衛人員在值勤期間務必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統一著裝,衣著整潔,儀表端莊,禮貌執勤,熱情服務。
二、學校(班主任)讓學生明確開、關校門的時間并及時告知家長。
三、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掉。
四、外來人員入校務必持有效證件,嚴格履行登記手續,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后,有校內人員領入,否則,不準進入校園。門衛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職責,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五、門衛對進入校園的車輛要嚴格審查登記,一般狀況下禁止機動車進入校園。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務必在指定地點停放。非本校車輛禁止進入學校,嚴禁將場地開放與停放社會車輛。
六、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務必憑學校領導批準的出入證明,并經門衛查驗無誤后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學生出校務必持有班主任的批準手續,并由教師陪同至大門,理解門衛人員的檢查,方可離校。
七、門衛要禁止任何人將非教學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機學校安全的物品帶入校園,如有發現,務必予以收繳。
八、嚴禁學校沿街樓房出租給用于從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生產、經營活動和營業性網吧等。
九、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務必認真檢查,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十、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衛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務必憑有關負責人的批準單。門衛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務必配合。
十一、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衛人員務必用心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門衛人員應當拒絕和勸阻學生到校門口購物。
十二、校門口值班人員放學后按時到崗,維護好交通秩序,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十三、學校政教處人員認真做好課間安全巡邏。
十四、學校有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11
學校安全是開展正常工作,進行有效教育教學活動,提高全面質量的前提和保證,為使安全保衛工作有章可循,有效進行,特制定本制度:一、增強安全意識教育
1、全體教職員工要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校外隊成員會議,學習有關文件和知識;總結前階段工作情況,商討后階段工作。
3、及時向全體教職工通報社會治安的階段情況和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保衛工作的指示。
4、要求沒個教職工關心和支持安全保衛工作。
5、定期召開學習大會,學生適時進行交通、飲食、用電、用火、
防盜以及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安全意識教育。
6邀請有關部門作安全意識報告,并不定期在校內報窗展出安全知識圖片,并在校黑板報選登安全知識。
二、加強值班工作
1、加強對傳達室的督促、檢查,要求傳達室同志24小時值班
對外來人員進行必要的詢問,如有疑問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或保衛組有關人員報告,要求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
2、加強對傳達室同志的思想教育。
3、在特殊階段采取特殊防患措施,適當增加夜間值班人數,要求巡邏。學校主要領導直接參加巡邏,以便當場處理特殊問題。
三、加強對總務處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要求出納按規定存放現金和帳單。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耗燃爆藥品的保存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并定期檢查。
五、落實學校配電房、實驗室、電腦房、檔案室、圖書管等重要部門的安全或防盜措施,食堂鍋爐工堅持持證上崗,嚴格定期檢查,排除隱患不出事故。
六、重視校舍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校安全管理,保障我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校園安全工作應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各負其責、標本兼治的方針。
第三條學校安全科是學校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全面負責協調學校安全工作。
第四條校園安全工作主要包括:
(一)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二)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五條各責任部門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過程中。要主動爭取公安、安檢、
司法、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等部門的支持,促進他們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職責。
第二章安全工作職責
第六條學校職責:
(一)保證學校符合基本辦學標準,保證學校圍墻、校舍、場地、教學設施、教學用具、生活設施、衛生、飲食和飲用水源等辦學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質量標準;
(二)配置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保證校園的照明、消防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規定;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
(四)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五)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活動,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六)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積極爭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安、消防、司法、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安監等部門的支持、指導和監督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七)了解、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衛生狀況,爭取公安、消防、衛生、交通等多方支持,做好校園保衛工作,及時協助相關部門依法制止、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生安全,確保無安全隱患。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的建立;協助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整治,并與學校分管處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年度安全責任目標考核;積極選派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能;組織校級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并督促職能部門整改;及時和定期對校園及宿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加強各功能安全檢查,及時排除隱患;建立校園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及后勤人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負責制定學校值班制度、值班表、夜間巡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確保學校財產安全;積極參與學校安全事故的搶險搶修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演練。
(五)教務處要對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科學合理安排,確保教育教學活動有序進行。建立特異體質學生和特殊心理學生的安全檔案,并制定安全教育防護措施;堅持每日兩次對全校學生的到校情況進行查詢;堅持對任課教師課堂教學情況進行查堂記載,確保課堂內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對于學校組織的重大教育活動,事前要有安全防范措施,所有活動都要按要求進行逐級申報、審批和事后匯報工作;認真完成上級和校內布置的各項安全工作任務以及專項治理工作。
(六)德育處負責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宣傳工作,組織學生進行消防自救、校園逃生、校園突發事故疏散等專項演練,增強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負責對學生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履行課間活動安全管理職責,確保學生課間活動和上下樓梯有序進行;要精心組織集體活動,有安全防范措施,并根據實際情況將安全工作責任到人;協助班主任科任教師做好家庭聯絡工作和特殊學生的幫教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心理健康和青春期衛生教育工作;認真完成上級和校內布置的各項安全工作任務以及專項治理工作。
(七)班主任教師是本班學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學生每日缺勤記載,發現無故缺勤學生,在一小時內與家長取得聯系,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情況迅速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建立特異體質學生和特殊心理學生的安全檔案,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要做好幫教轉化工作;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當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向主管領導匯報,協助學校做好家長工作。要采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防溺水、防火、防騙、防雷擊、交通、用電用氣、食品等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攜帶危險器物進入校園,發現學生不安全行為,要及時制止;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都必須經學校批準;要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諷刺、辱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要經常檢查教室、桌椅、插座、照明、風扇等,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和處理。
(八)科任教師為所在課堂的主管責任人。必須全面履行學校課堂教學安全工作職責,依法執教。實施課前點名制度,發現缺勤學生,迅速查明原因;有危險的實驗課等要實施課前安全教育,并體現在教案上;精心組織課堂教學,保證課堂教學有序進行,妥善處理課堂上發生的意外事故。全面關心學生,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班主任或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三章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條學校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類人員職責
(二)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三)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四)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控與防范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定期消毒制度
(七)安全知識教育制度
(八)體育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九)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十)學生綜合實踐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大型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事故報告制度
(十三)責任追究制度
(十四)值班制度
(十五)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十六)門衛制度
(十七)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校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條學校應建立以下安全應急預案
(一)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二)學校預防食物中毒、重大傳染病治療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第四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十條學校各部門、年級部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應當遵循教學規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生的風險。
第十一條建立臺帳制度。學校安全科建立安全工作臺賬,必須在每天的校務安全日志中詳細記載日常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校務安全日志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校長任期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第十二條信息通報制度。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寒暑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調休、因故批準提前放學、冬夏作息時間變更等安排必須發放告家長通知書,并保留家長回執。學校每日必須規定確切開關校門的時間,教育學生必須在學校規定時間內來校或離校,嚴禁過早地來校或過遲地離校。家長的接送車不準進入校園。學校要通過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傳安全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建立特質生檔案制度。學校通過組織召開新生家長會,向新生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履行監護人職責,要求家長及時將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的情況告知學校。各年級部應當在開學一周內完成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的學生檔案的建立,如:心臟病、肝病、癲癇病、腦癱等不宜參加劇烈運動的疾病,新生入學后要及時進行體檢,家長應按要求提供有資質醫院的體檢報告,從而準確掌握每位學生存在的.疾病以及不宜參加的體育項目。制作學生身體特異情況告知表,年級部應當將副本送達該生班主任、體育教師及其他任課教師。必須告知家長不得隱瞞孩子的特定疾病,否則責任應由監護人負責。
第十四條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校長。24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情況向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匯報;學校發生重大損失的、特大的、群體性的以及危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應在30分鐘內通過電話或傳真等將簡要情況報告教育局,并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事故詳細情況。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應在1天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處理情況上報教育局,不得有意隱瞞事故。
第十五條未經區教育局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第十六條校醫務室要按照有關法規,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未經市區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集會的安全管理
(一)學校安全科要制定集會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會議發起部門領導、體育教師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三)學校應制定學生集會、做操上下樓梯線路、順序圖,在每學期開學一周內強化訓練到位,在樓梯口要有值日教師履行安全管理職責,行政值班人員要在當天的校務安全日志上將教師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記載,確保學生進出、上下樓梯有序,嚴禁擠壓事故的發生。
(四)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會操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第十八條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一)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在活動前要制定周密的活動方案和安全應急預案。
(二)師生外出活動需報請經區教育局審批。
(三)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四)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進行檢修。
(五)任何外出活動都必須在出發前,對參加對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對活動中的任何細節或可預見的問題都要作周密的部署。
(六)活動前必須在學校將學生集中統一出發,活動結束以后必須將學生集中統一帶回學校按時放學。學校在活動期間,要嚴格實行帶隊教師安全負責制,嚴格實行方案所規定的責任,嚴禁脫崗離崗。
(七)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第十九條體育活動的安全管理
(一)學校室內外體育器械、體育設施設備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安全及衛生標準配備,必須向有資質的單位購買。新器械、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教師要先對其進行性能測試,完全合格后可投入使用。教師必須在上體育課之前對器械與設施設備進行檢修。
(二)體育組對體育課、大型集體活動(如運動會、長跑)等制定系統完善的組織實施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每年九月底為運動會的時間,運動會期間學生的管理按照日常管理實施。
(四)體育老師應當明確所帶班級學生的身體狀況等,對特殊情況的學生,要按照特殊情況照顧的原則區別對待,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體育組長要具體負責體育場地器材、設施的管護,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及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六)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特別是組織學生進行中長跑項目或其它劇烈運動,更要組織部分學生做好保衛工作。
(七)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學生必須穿運動服、球鞋,嚴禁女生穿高跟鞋。
第二十條學校實行領導帶班、中層領導、干部職工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第二十一條食品安全管理。貫徹落實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條例,嚴格執行食品安全衛生工作管理制度,不生產、不經營、不攜帶不合格的餐飲飲品,堅決杜絕學校群體性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疫情的發生。
第二十二條小賣部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原則上不出售食品,堅決杜
絕出售不新鮮的和“三無”食品,校內小賣部要納入學校管理,規范經營。
第二十三條門衛管理。安全科要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門衛由專職保安擔任。
第二十四條建筑設施管理。安全科長要認真落實每月25日安全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區教育局和其他相關部門。配電房、財務室、食堂等重點部位安裝防護設施和報警裝置,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項目施工區與教學區必須隔開并實行全封閉式管理。
第二十五條消防管理。安全科負責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通道暢通。
第二十六條校車管理。學校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的駕駛員。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師生。堅決杜絕校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
第二十七條不得將場地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出租校園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
第二十八條周邊管理。安全科要加強校園周邊整治,對周邊違規攤設點、200米以內的“三室二吧一廳”等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影響學生身心健康,要向米東區公安局、東路派出所、北苑社區、區文體局、工商局舉報,積極爭取他們的幫助。
第二十九條學生使用交通工具管理。未滿18周歲學生不得無證駕駛摩托車、電動車上學,對學生進行勸阻無效的,可以通過《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家長說明其危害,聯合米東區交巡警、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校園交通安全專項整治。
第三十條醫務室管理。學校醫務室人員要與米泉醫院或最近的正規診所經常保持聯系,一有病情及時溝通,并商定采取的措施。醫務室人員不開處方藥,不掛點滴,遇到超出自己職責范圍的疾病,要及時聯系家長,情況緊急的要組織教師送患者前往醫院治療。校醫務室人員必須時時關注本校學生的健康狀況,認真做好疫情登記、報告,完善門診日志等各項工作。
第三十一條設施管理。學校的教室、電教室、實驗室、圖書室及課桌椅等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中小學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衛生標準》(GB7793-87)、《中小學校教室換氣衛生標準》(GBT17226-1998)和《學校課桌椅衛生標準》(GB7792-1987)。學校還應對代購的校服、運動服嚴格把關,應在市教育局核定的廠家之中選購。
第五章 安全教育管理
第三十二條安全教育管理。德育處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公共安全指導綱要》,對學生開展公共安全教育。內容包括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公共衛生、意外傷害、網絡信息安全、自然災害以及影響學生的其他事故和事件。學校要依據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課程計劃,并在開學初、學期末、節假日前、“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等時間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使學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常識,養成在日常生活和突發事件中正確應對的習慣。要求每學期安全教育達到10個課時。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幫助學生及時熟悉學校環境,了解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定。
德育處、各年級部要承擔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主要包括:紀律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游泳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暨青春期性教育、社會實踐安全教育、校內設施安全教育、上下課安全教育、體育課安全教育、用電用火用氣安全教育、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網絡安全教育等。
第三十三條紀律安全管理
(一)德育處、各年級部應加大對學生的日常行為習慣教育,參照《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等標準,要通過不斷地進行日常行為規范教育,養成良好習慣。
(二)德育處要及時修訂下發《學生手冊》,公布學校的規章制度、行為規范等,重點向學生說明學校考勤和請假制度。要求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逃學、不曠課等,強調有事請事假、無事不請假、放學后要按時回家等等紀律要求。
(三)各年級部、德育處對于不遵守、違反規章制度的學生,要以教育為主,也可通過個別談話、聯系家長等形式促進改正。對于行為惡劣、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經多次教育未果的,可參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三十四條交通安全教育管理
(一)學校每學期至少開一節以上的交通安全知識課;校刊每學期編發一期交通安全常識,設立校園交通安全宣傳櫥窗或宣傳欄。
(二)要教育學生交通安全“從我做起,從我家人做起”的意識,并進行“小手拉大手”活動,提倡家長在校門口文明行車、文明接送。
(四)學校文明禮儀示范崗要擔負起交通協管員的職責,進行文明交通的勸導工作,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提高全體師生自救自護的能力,切實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納入學校文化的范疇。
(五)安全科每學期要邀請法制副校長來校上兩節法制課,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
(六)學校更要加強對乘坐公交車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十五條游泳安全教育管理
(一)德育處、各年級部在春季未至秋季初(4月底至10月未),要通過游泳安全專欄、班刊、校刊、手抄報、繪畫作品等形式大張旗鼓地開展游泳安全教育。特別要強調私自或結伴下海、下湖、下河游泳的危險,并教育學生游泳基本知識、自救自護以及溺水現場應急措施等。
(二)學校要在寒暑假、“十一”黃金周等凡超過三天長假的假期前下發《致家長的一封信》,并收齊回執單存檔。有義務告知家長注意孩子在家的活動去向,嚴防孩子私自前往無人看護的水庫等水域游泳。
(三)各班級也可開辟私自游泳舉報電話,由學生們共同參與反私自下水游泳的活動。
第三十六條消防安全教育管理
(一)學校的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消防器械的使用性能,標明安全疏散通道,防止消防器械老化、失效,嚴禁安全疏散通道堆放雜物,始終保持校內消防器械材性能良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二)學校要不斷完善消防逃生預案,周密、動態地制定逃生實施方案。要把防震減災逃生演練與消防逃生演練結合起來,每月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暨防震減災逃生疏散演練,并不斷總結經驗,縮短疏散時間,講求實效。
(三)學校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全校師生消防培訓,邀請法制副校長或消防大隊官兵來校講課,培訓時要操作滅火器,特別是食堂、實驗室、圖書室等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必須做到人人都是消防員,個個都是逃生能手。
(四)學校要在每年的“11·9”消防宣傳日與秋季火災易發期期間,懸掛消防宣傳標語,并結合當年有代表性的火災事故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也可開展“我和消防”征文、繪畫、手抄報等比賽。
第三十七條飲食衛生安全教育管理
(一)德育處、年級部要利用班(團)會、校刊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全體師生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校內設置食品衛生宣傳專欄,普及衛生知識,為學生提供充足的衛生的飲水,并根據各個時期的衛生防疫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四)學校要根據各季節特點,有安排、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易發腸胃病、傳染病、皮膚病等知識的教育,要堅持晨檢制度,教育學生做好自身衛生防疫工作。
(五)學校要制定班級衛生公約、校園衛生公約,提倡人人講文明、講衛生,逐步養成“人人講衛生,衛生從我做起”的良好習慣。要定時進行校內衛生大掃除、大消毒,不留衛生死角。要保持校園整治、清潔,保持室內空氣清新。學校每周要進行班級、責任區、宿舍衛生評比,對于完成衛生任務好的班級進行表彰。學校應經常教育學生不食用、不飲用“三無”和變質腐爛或過期的食品,經常教育孩子在家也要打掃房間或拖地板等家務勞動。
第三十八條心理健康教育管理
(一)年級部要對單親孩子、父母離異孩子、留守孩子、外來工子女、學習困難、有暴力傾向等特殊學生進行摸底建檔,可繼續實行德育導師幫教制度。要特別關注這些特殊學生的生活、學習情況,并加強家校聯系,及時掌握其思想動態,異常行為苗頭,做到早關注、早預防、早幫助。
(二)學校要堅持正常開展心理咨詢活動,開通心理咨詢熱線電話,安排專業教師負責。學校要保證一定的經費用于心理健康教育。
(三)按規定開設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課程。
第三十九條社會實踐安全教育
學校組織學生春秋游、大型慶典、運動會、社會實踐以及職教學生實習等活動,必須嚴禁一切沒有經過申報、審批,沒有做好充分出發前準備的外出活動。活動前要有針對性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第四十條校內設施安全教育管理
(一)學校要在配電房西圍墻,設立“嚴禁攀爬”等安全警示語,定期檢查高處物件,出現松動要及時拆除或采取加固措施。
(二)學校在組織學生集隊、散會、升旗、上下學時要提早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走,保持安靜有序,每班雙列隊行走。規定走廊、樓梯上下行走路線,教育學生不推不擠不跑靠右行,不攀著扶手往下滑,不著欄桿往上躍,不在樓道跳和玩等。學校要在大型活動時制定班級進退場線路圖并多次組織演練實施,發現問題及時改正,堅決杜絕沒有周密安排疏散路線的大型活動。
(三)在所有通道處安裝應急燈,教育學生晚間如突然發生斷電時,要保持冷靜,不慌不忙有序上下樓,以免發生踩踏。
(四)教育學生不帶尖銳、易燃易爆,危險玩具、物品進校園。
第四十一條上下課安全教育管理
(一)學校在上課期間,必須實行全封閉管理,嚴禁門房值班人員擅自脫崗或離崗。實行“誰上課,誰負責”的工作機制。對無故缺課的學生,必須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向校領導匯報,一時聯絡不上的,要通知父母所在單位或村居,爭取多方協同查找。對于經常無故曠課的學生,要以《告家長書》或個別訪談、家訪等方式告知家長,要求家長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上課期間嚴禁學生私自離開教室前往食堂、宿舍等其它地方,當班任課教師發現后必須第一時間向班主任或年級領導報告。
(二)認真執行學生請假制度,課間有事離校要經家長向當課老師請假,班主任同意后把請假條留在門衛存檔,方可離校。
(三)學校在放學后,班主任教師必須關注全校學生的離校情況,不許學生私自留校,教育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在校園、路上或周邊店鋪(含游戲廳)等處逗留。
第四十二條用電用火用氣安全教育管理
(一)各班主任、各辦公室負責人要經常檢查校內的電線、燈頭、開頭、插座、應急燈、煤氣管等電氣設備,發現絕層損壞或不能使用時要及時更換。食堂、庫房、實驗室、電腦室、多功能教室、會議室等重點部位要按照有關防火規定使用。
(二)學校的配電房要實行全封閉管理,防止小動物進入,預防短路。教育學生不得把其他物體拋向變壓器及配電房內,配電房、變壓器等要設置警示標志,防止學生攀爬。
(三)學校萬一遇有電氣設施引起的火災,要迅速切斷電源,然后再滅火。發現有人觸電時,要先使觸電者盡快脫離電源,再采取其它搶救措施。
(四)學校要經常教育學生用電用火用氣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能接近、觸摸電源和電器。不要用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外殼,更不能在電線上晾衣服或懸掛物體,或將電線直接掛在鐵釘上。
(五)學校要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傷、砸炮、火柴、氣體打火機等易燃、易爆品進校,要教育學生逢年過節時不可私自燃放煙花爆竹。
(六)用過的廢紙,舊書本,打掃的樹葉等,不要隨便亂燒。
(七)學校實驗用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要專門庫房存放,采取雙人雙鎖保管,隨用隨領,用完即清理,不要在現場存放,更不能允許學生私自存放。
第四十三條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
(一)向學生經常進行預防地震、洪水和自救常識的教育,介紹地震、洪水的特點,教育學生在地震來臨和爆發洪水時不要驚慌,更不能亂跑,要聽從學校領導的統一指揮。
(二)要定期的進行預防地震和洪水的演練,配有專人負責。
(三)學校應建立預防緊急預案,分配給教職工具體的應急任務,校長統一指揮,臨陣不亂。
(四)學校要提前選好疏散路線和緊急躲避地點,讓每名學生都知道,并準備好必要的營救物品。
第四十四條網絡安全教育管理
(一)學校要教育學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未成年人不得進入“三室二廳一吧”,如發現學生進入這些場所,學校可向文化稽查大隊或“110”舉報。
(二)學校要教育學生,沒有經過父母同意,不要把自己及父母家人的真實信息,如姓名、住址、學校、電話號碼和相片等在網上告訴其他人。不要在聊天室或QQ、BBS上散布對別人有攻擊性的言論,也不要傳播或轉貼他人的違反中小學生行為規范甚至觸犯法律的內容,不和任何網友見面,不要瀏覽“兒童不宜”的網站或網站欄目。
(三)學校要教育學生,在父母同意的前提下,適當控制上網時間,一般每次不要超過1小時。
(四)學校要提倡綠色上網,文明上網。信息技術教師要引導學生瀏覽一些有益的網站。建議學生寒暑假期,到愛國主義基地、圖書館、青少年宮、博物館、科技館等等有益于未成年人成長的去處參觀學習,努力為學生提供一個健康向上的成長環境。
第四十五條學校必須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必須定期組織全體教師學習涉及教育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廣大教師的行為準則、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等教育。對于違反校紀校規的教師,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相關制度給予處罰。對于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傷害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要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獎勵與責任
第四十六條學校每年對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七條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造成師生傷亡等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教師違反師德規范,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為;瞞報、謊報或者緩報重大事故的部門和個人在年度考核中按評優“一票否決”處理,直接責任人在年度考核中為“不合格”等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本規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13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各科室、各班級安全工作。
二、班主任和科室負責人作為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總責。
三、加強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建立健全門衛、值班、巡邏、守護制度。
五、重要部位的安全技術防范裝置、使用、維護、管理有效。
六、重視消防安全、消除隱患。
七、實驗教師重視實驗安全。
八、體育訓練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既注重體育訓練,又注重安全。
九、對失職導致安全問題的依法查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治安巡邏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于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四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單位每年檢查六次;保管室、實驗室、儀器室每月一次。
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主要查組織、查制度、查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專人限期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報告上級領導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認真填寫四防安全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步做出詳細記錄,由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明確責任,以備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治安巡邏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于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四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單位每年檢查六次;保管室、實驗室、儀器室每月一次。
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主要查組織、查制度、查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專人限期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報告上級領導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認真填寫四防安全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步做出詳細記錄,由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明確責任,以備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學校安全防火制度
一、認真執行《消防監督條例》確保學校財產和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學校成立安全委員會和義務消防組織,依靠群眾,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各單位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庫房儲存物質性質,制定相應的.的安全防火制度。校安委員會定期檢查防火情況,發現火災隱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嚴格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消滅火種,嚴禁吸煙,重點部位必須配備消防器械,并懸掛“嚴禁煙火”醒目標志。實習工廠、汽車隊、倉庫以及其它單位的可燃廢物(如鋸末、創花、紙屑、油漬物等),必須在工作結束后徹底清掃,按指定地點存放和清理。
四、安裝使用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施工,并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高壓線下、電纜物上嚴禁堆放各種物品。電氣焊工的作業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
五、消防設備、器材的管理實行“三定”,即定存放位置、定專人管理、定期進行保養;“二不準”,即不準亂拿亂用,不準任何人挪用和損壞;“一追查”,即對違犯“三定”,“二不準”者追查責任。消防器材設備存放地點周圍兩米內不得存放其它的物品。
六、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時,人人有責,立即報告保衛科和消防隊,并組織參加滅火救災斗爭。對積極參加滅火的有功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隱瞞情節者從重處分。
七、發生火災要做到“三個不放過”,不查明原因不放過,不采取補救措施不放過,不總結經驗教訓不放過。
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14
1、交通安全形勢分析會制度。學校每學期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分析會,分析學生交通活動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并進行記錄。
2、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學校每學期向學生教授交通安全法律知識不少于2課時,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3、將交通安全教育內容作為每學期組織活動、少先隊活動的重要內容之一,并做好活動記錄。
4、充分利用校園廣播、網絡電視、學習園地、黑板報等形式,廣泛開展征文、漫畫、演講賽、文藝演出、安全小報等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并按規定進行活動登記。
5、建立同學生家長交通安全信息溝通制度,將交通安全宣傳納入家長會內容。
6、建立學生交通安全宣傳骨干及小警察培訓制度,每學期集中培訓不少于1次,并組織開展校園日常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檢查活動,參加社會公益宣傳活動,并進行登記。
7、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溝通及交通安全信息反饋制度,及時把本學校交通安全情況反饋到教育局、交警大隊,以便于有針對性的開展教育活動。
8、建立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掌握情況調查制度,保證交通安全知識在學生中的普及率達到100%。
開展創建“交通安全學校”,就是在中小學中開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識,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培養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并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小手拉大手”的教育作用,使交通安全教育輻射到千家萬戶。它是宣傳交通安全知識、保障全市中小學生的生命安全、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一種有效形式和載體。為了更好的完成創建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成立“交通安全學校”創建工作領導機構,成員包括學校、交警大隊、學生家長和社會人士等;
2、制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規劃,學校開學、放假前,各中隊民警至少要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課,今年重點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
3、設置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室。制度、宣傳掛圖等上墻,并備有交通安全學習材料向師生開放。
4、制定領導機構、職責和交通安全公約。
5、設置交通安全宣傳欄,經常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常識、事故分析等;
6、與學生家長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明確學校、家長、學生三方面職責和注意事項,并把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與老師、學生年度評優掛鉤;
7、營造創建“交通安全學校”的良好氛圍,請交警大隊定時間、定地點、定人員切實加強學校周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標志。
學校安全的工作制度15
消防工作是關系人民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的大事,學校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的有關實施辦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為做好學校的消防工作,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消防工作的法規、條例,組織和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以增強廣大教師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分管消防領導(總務處)要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尤其對重點部位,如機房、圖書室等的'防火要常抓常管。
三、按照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維修,確保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加強保養。
四、保證所有通道暢通,各樓道均不得堆放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非工作時間要關閉掉不需要的電源開關,節假日安排專人值班。
五、各部門安裝電器要統一報總務處,由電工負責安裝,其他人員不得亂拉電線、亂裝電器。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易發生火災的場所隨意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吸煙或使用明火。辦公室、教室、計算機房、圖書閱覽室等處下班最后離開的同志要關燈、關窗,確認沒有火險隱患后方可鎖門離開。
六、發現火情,立即報警,積極組織撲救,并要迅速查明火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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