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5篇(精)
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
1、落實領導職責。將黨建工作列入學校工作大局通盤考慮,制定出領導干部抓黨建工作責任制。黨支部書記認真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其他支委成員按照部門、工作分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2、健全工作機構。學校黨支部為黨務工作機構,支部委員會由五位支委組成。下設三個黨小組。
3、明確工作目標。制定出全校黨建工作規劃,明確黨建工作目標和努力方向。同時,結合教育領域的.特點和黨員隊伍現狀,分年度制定黨建工作具體計劃,明確黨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責任人和時限。
4、建立專題議事制度。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黨建工作,針對本單位黨的建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5、建立健全黨務公開制度、黨內情況通報和反映制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民主監督制度等,不斷推進黨的建設民主化、公開化、規范化。
6、黨支部委員會按期換屆,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選舉工作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2
為全面推進我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和國家語委、國家教委頒布的《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以及《安徽省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學校成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作網絡覆蓋教育教學、管理的各個層面,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逐級管理。制定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制度,切實加強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以下簡稱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與指導,將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作為素質教育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條 學校張貼各種宣傳標語,制作固定宣傳欄,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環境。
第三條 學校開設普通話訓練課(晨讀)、書法(寫字課)等課程,開展各種語言文字類活動,將普及普通話和漢字規范化工作納入教育教學基本內容和常規管理。
第四條 普通話、規范字是校園基本用語用字。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用語用字:
(一)校內交談用語;
(二)公務接待用語;
(三)各種會議用語;
(四)校園廣播用語;
(五)課堂用語(外語教學除外);
(六)說課、演講、詩詞朗誦、講故事等各種師生評比競賽用語;
(七)文件、規章制度、決定、辦法、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八)公用印章、標牌、標志牌、指示牌、名稱牌、標語牌、會標、獎狀、證書以及公務用字;
(九)學校組織的師生征文、教師論文、信息簡報等用字;
(十)校園網及辦公平臺、課件、電子教案等漢語信息技術產品用語用字;
(十一)教案、板書、作業批改、試題試卷、黑板報、墻報等教育教學用字;
(十二)教室、辦公室、會議室、多功能室、廁所等各種環境文化設計用字;
(十三)票據、報表、菜單等用字;
(十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校園內不得使用下列漢字:
(一)已簡化的繁體字;
(二)已淘汰的異體字和舊字形;
(三)已廢止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簡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舊譯計量單位名稱用字;
(五)有損社會文化環境,帶有不良文化傾向的用字。
第六條 使用漢字、標點符號、漢語拼音等,應當執行國家現行有效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簡化字總表》、《標點符號用法》、《漢語拼音方案》和《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標準。
學校語言文字辦公室負責組織專人檢查測試。
第七條 學校教師實行普通話等級制度,不定期組織普通話水平培訓與測試。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職工,應當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具體要求如下:
語文教師不得低于二級甲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語文教師的20%。
非語文教師不得低于二級乙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非語文教師的10%。
非教學人員不得低于三級甲等。達到二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非教學人員的40%。
第八條 學校教師實行普通話證書上崗制度。未達標的教職工,一律不能上崗;未達標的教師應分期分批參加長豐縣教體局語委辦組織的普通話培訓、測試。
加強普通話達標后的測后管理,杜絕證書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現象,引導與鼓勵教師自覺地把普通話作為自己的職業語言,并不斷提高普通話水平。
第九條 學校新增教師時應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相應等級標準的方可錄用。
第十條 學生必須按照《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規定,說普通話和規范使用漢字。
第十一條 學校將《語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年級學科、教師業務考核管理,并作為各級各類評先選優的硬性指標。
第十二條 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宣傳活動,促進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第十三條 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及時規范整理、及時歸檔,做好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終解釋權屬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3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范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范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對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言類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刊物,櫥窗、墻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公布欄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必須用規范漢字,學生作業必須用規范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在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都必須用普通話進行;播音室的廣播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七、為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學校開設普通話、書法課,對學生進行普通話和規范字訓練。
八、學校所有會議發言一律用普通話,領導應帶頭堅持說普通話,凡與學生交談無論何時何地一律用普通話;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九、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
十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宣傳。
十二、不定期舉辦若干語言文字規范化師生知識競賽、專題講座,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意識。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4
花園小學語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現我校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發展科學技術、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強社會主
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以普通話為校園語言,教師以普通話為教學語言,學生普通話為交流語言,公共活動以普通話為交際媒介。
二、“說普通話,寫規范字,做文明人”是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學校語言文字領導機構,全力配合學校整體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網絡。實行責任分工,職責明確。工會、辦公室負責教職工語言文字工作,教導處負責教師和學生學校日常用語使用普通話,寫規范字,總務處負責校園環境、室內外各種標牌規范使用漢字和語言文字工作宣傳牌的設置。
四、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是素質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組與各年級組、各班級實行目標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具體情況,把教師普通話水平和"推普"工作納入教師考核、獎懲、聘任、競爭上崗等各環節,把對學生普通話的訓練、測試等納入班級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使我校全體在崗教師普通話達標率100%,并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學校不得錄用沒有取得普通話資格證書的教師。在職教師,必須全員參加普通話培訓與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話水平。
六、學校名稱牌、標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規范漢字,手書繁體標牌必須配放規范字副牌。
七、師生書寫漢字必須使用規范漢字,除書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體字、
生造簡化字、異體字。教師批改作業、給學生寫評語,在黑板上寫字等,凡是與學生見面的字,必須用規范字,不得草率、連筆。
八、充分發揮語文課在普及普通話,用字規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語文教學要重視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切實改變重知識,輕能力,
培養良好的聽說習慣和語言習慣,巧妙引導學生對語言文字的興趣,開展豐富多采的活動,如演講、
寫字比賽、閱讀考試等,不定期的檢查學生的語言文字水平。
中、高年級階段加強寫字練習,鋼筆字納入常規作業范圍,對做的好的教師給予適當獎勵。
九、加大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實效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教育活動,并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對于做的好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5
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進一步推動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教師教學時務必使用普通話。上班時間務必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系、接待家長使用普通話。
二、教師在板書、作業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范字,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三、教師要主動對學生進行規范用語、用字的`教育,對于學生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并幫忙改正。
四、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以語言文字為主題的班會活動,用心配合、組織學生參加學校、年級或班級的語言文字宣傳活動。
五、用心參加社區、共建單位的語言文字工作,發揮教師的示范作用。
六、用心參加語言類、書法類競賽,爭取優異成績。
七、用心開展語言文字的課題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實踐潛力。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6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為指導,進一步優化幼兒園語言文字的校園環境、推進文明單位的創建、加強幼兒園文化的建設,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教師教學用語用字規范。
1、教師備課時書寫用字要求:所有備課筆記,教學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書寫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
2、教師上課板書及教學用語要求:板書用字符合要求,不得書寫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教學時必須使用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3、教師與家長進行交談時,必須使用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4、教師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要求: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符合要求,不得書寫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
5、教師在課堂教學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話,在板書、批改作業、家園聯系冊等中寫規范字
6、教師有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應用能力。
二、幼兒園將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能力作為教師業務考核、職務晉級、評優評先等的基本內容和條件之一。
三、幼兒園將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能力作為教師業務學習、職后培訓、教學基本功訓練的基本內容。
四、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實行教師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
五、幼兒園將普通話的應用能力作為對幼兒的管理要求。
六、全體師幼在任何場合要自覺講普通話、寫規范字。
七、每學年在幼兒園內組織語言文字規范化專題宣傳教育活動,并滲透到德育和社會實踐活動中。
八、充分發揮語言課的主渠道作用,加強對幼兒普通話應用能力的培養。
九、日常各科教學有機滲透語言文字規范化教育和普通話教育。
十、師幼積極參加語言文字各類評優、競賽活動。
十一、認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南京市中小學(幼兒園)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評估標準》等文件精神。
十二、將普通話合格作為錄用教師、新教師上崗條件。把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作為對教師業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將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能力納入教師業務學習、教師培訓、教學基本功訓練的基本內容。
十三、把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同全體教師及領導班子成員的業務考核、晉級、評優等工作結合起來。園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小組每學期將以各種形式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和抽查。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語言文字應用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玉林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強普通話的普及,使普通話成為我局日常工作用語。
(一)局機關干部在各種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切實發揮政府職能部門在推廣普通話中的龍頭作用。
(二)下列情況必須使用普通話:
1.執行公務時;
2.重大活動的主持、發言;
3.各類會議的發言;
4.對外宣傳,包括新聞發布、接受媒體采訪等;
5.接聽來電,接待來訪;
6.對外服務、政務受理等窗口應以普通話為基本的工作和服務用語。
(三)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機關公務員,都要達到普通話水平等級要求。
(四)把普通話合格作為新錄用人員的一項條件。
二、加強對局機關用字的管理,努力實現用字規范化。
(一)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文字應用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標準,推行規范漢字,嚴格把好用字關。
(二)局機關下列用字必須規范:
1.機關的名稱牌;
2.機關內各種標牌、指示牌、標語牌、告示欄、宣傳櫥窗(欄)、電子顯示屏等;
3.機關公文、印章、材料、網絡網頁以及其他各種印刷品;
4.下發的獎狀、獎牌、證書等;
5.大型活動的會標、標語、背景圖案、宣傳單等。
三、加強對我局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市交通局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負責健全完善語言文字工作網絡,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加強對本局用語用字情況的督查。
(二)積極開展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語言文字規范知識培訓,不斷增強干部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職業語言素質。
(三)把語言文字規范化納入創建交通行業精神文明的總體規劃和年終評優創先的.條件,有計劃、有重點地提高我局的語言文字規范化程度。
四、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動為契機,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氛圍,扎實推進語言文字工作。
五、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語言文字工作骨干隊伍。采取多形式、多層面的方式培訓各類人員,使我局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六、每年定期、不定期對推廣普通話和用字規范情況進行自查整改和總結。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8
一、語文課、普通話課、書法課上落實語言文字教學。
二、在各學科各專業教學過程中滲透語言文字規范化教育。
三、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范化、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范基本訓練。
四、校園內有規范語言文字的標語或提示語。
五、學校有“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欄”。
六、學校和班級均設有語言文字監督員。
七、每個班級的'文化建設中設有普通話及規范字的陣地。
八、透過學校網站、班會、升旗儀式等渠道大力宣傳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好處及有關法律法規,語言文字規范化有關知識。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9
為了加強對控煙勸阻工作的管理,把控煙勸阻工作納入常規性工作,使其制度化、規范化,提高控煙勸阻工作的成功率,推動控煙勸阻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江蘇省梁鄭梅高級中學控煙勸阻工作制度:
一、全體教職工進入校園辦公場所禁止吸煙,并有勸阻他人吸煙的.責任和義務。
二、嚴格按照無煙單位標準,校園內域嚴禁吸煙,要和藹有禮貌的對吸煙者進行耐心、細心的勸阻。
三、監督巡視員在監督、巡查中發現教職工及來訪者在校園內吸煙應及時勸阻,有不聽勸阻者要及時上報禁煙領導小組或校長室。
四、全體教職工在勸阻吸煙時應使用禮貌用語。并做好勸阻相關工作記錄。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0
一、基本要求
1、領導班子在貫徹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范標準方面認識明確,學校組織機構、制度健全。全體教師了解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范標準,有較高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
2、學校高度重視教師語言文字基本功能訓練,領導和教師的普通話水平達標,學生能說標準或比較標準的普通話,熟練掌握和使用應知應會的規范漢字,熟練應用漢語拼音。
3、各科教學要重視培養學生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應用能力,語文教學注重聽說讀寫能力全面培養,在口語教學、寫字教學有所創新,把語言文字規范化教育同現代信息技術教育相結合。
4、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教育經常化,并融入校園文化建設中,做到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有較強的吸引力和教育效果。積極參與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等社會宣傳活動,對社會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做出貢獻。
二、具體措施
1、學校將此項工作列入工作規劃和議事日程,具體工作由“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各部門積極協作,使此項工作機構健全、目標具體、計劃周密、措施到位。
2、學校將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的要求納入培養目標和常規管理之中,將普通話水平達標作為教師聘用條件之一,將教師普通話培訓成績與在教學中使用普通話和規范化漢字的情況作為業務考核、職務晉級、評優評先的條件之一,對已經取得普通話達標等級證書但普通話水平下降的教師,要進行再培訓;對普通話達標后仍用方言進行教學的教師,一經發現,要進行批評教育,促其改正。要加強對教師課堂普通話使用情況的檢查,做好詳細記錄,作為期末評先、評優的依據之一。
3、要加強普通話口語教學和漢字書寫教學。按照新頒布的中小學課程標準要求,切實加強口語教學和寫字訓練。“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要研究制定出此項工作的.考核標準及辦法,形成制度,全面落實,抓出成效。
4、充分發揮我校省級普通話測試員和市級推普員的優勢,堅持開展普通話講座和輔導活動,促使教師不斷提高普通話水平。
5、領導班子成員要做推廣普通話和實現語言文字規范化的表率,處處起模范帶頭作用。領導會議講話要用普通話,寫文章要寫規范字。
6、學校要創造良好的校園語言文字環境,師生員工在教育教學、會議和集體活動中自覺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學校的標語、標牌、宣傳欄、板報、校報等環境用字規范。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1
黃沙河鎮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為全面推進我鎮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和國家語委、國家教委頒布的《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以及《廣西自治區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結合我鎮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黃沙河鎮成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作網絡覆蓋教育教學、管理的各個層面,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逐級管理。制定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制度,切實加強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以下簡稱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與指導,將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工作納入我鎮工作計劃,作為素質教育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條黃沙河鎮張貼各種宣傳標語,制作固定宣傳欄,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環境。
第三條學校開展各種語言文字類活動,將普及普通話和漢字規范化工作納入教育教學基本內容和常規管理。
第四條普通話、規范字是我鎮基本用語用字。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用語用字:
(一)我鎮交談用語;
(二)公務接待用語;
(三)各種會議用語;
(四)黃沙河鎮廣播用語;
(五)課堂用語(外語教學除外);
(六)說課、演講、辯論、詩詞朗誦、講故事、知識搶答等各種師生評比競賽用語;
(七)文件、規章制度、決定、辦法、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八)公用印章、標牌、標志牌、指示牌、名稱牌、標語牌、海報、會標、獎狀、證書以及公務用名片用字;
(九)學校組織的'出版物、師生征文、教師論文、信息簡報等用字;
(十)校園網及辦公平臺、課件、電子教案等漢語信息技術產品用語用字;
(十一)教案、板書、作業批改、試題試卷、黑板報、墻報等教育教學用字;
(十二)教室、宿舍、辦公室、餐廳、會議室等各種環境文化設計用字;
(十三)票據、報表、菜單等用字;
(十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校園內不得使用下列漢字:
(一)已簡化的繁體字;
(二)已淘汰的異體字和舊字形;
(三)已廢止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簡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舊譯計量單位名稱用字;
(五)有損社會文化環境,帶有不良文化傾向的用字。
第六條使用漢字、標點符號、漢語拼音等,應當執行國家現行有效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簡化字總表》、《標點符號用法》、《漢語拼音方案》和《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標準。
學校教務科負責組織專人檢查測試。
第七條學校教職工實行普通話等級制度,不定期組織普通話水平培訓與測試。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職工,應當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具體要求如下:
語文教師不得低于二級甲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語文教師的20%。
非語文教師不得低于二級乙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非語文教師的10%。
非教學人員不得低于三級甲等。達到二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非教學人員的40%。
第八條學校教職工實行普通話證書上崗制度。未達標的教職工,一律不能上崗;未達標的教職工應分期分批參加朝陽市語委辦組織的普通話培訓、測試。
加強普通話達標后的“測后管理”,杜絕“證書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現象,引導與鼓勵教師自覺地把普通話作為自己的職業語言,并不斷提高普通話水平。
第九條學校在招聘教師時應當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相應等級標準的方可錄用。
第十條學生必須按照《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規定,說普通話和規范使用漢字。
學校提倡學生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的學生,學校將優先推薦就業。
第十一條學校將《語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科室、教職工、班級、學生工作與業務考核管理,并作為各級各類評先選優的硬性指標。
第十二條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宣傳活動,促進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第十三條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及時規范整理、及時歸檔,做好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終解釋權屬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2
一、普通話制度
1、熱愛祖國語言文字。
2、說普通話,不夾帶方言,不轉變語音、語調。
3、學生在校園內說普通話,課堂發言、課下交流時使用普通話。
4、提倡學生在家庭和社會上也要說普通話。
二、規范字使用制度
1、作業書寫規范,無錯別字(不使用二簡字、繁體字)
2、學生筆記中使用規范字。
3、校報及宣傳刊物中使用規范字(不使用二簡化、繁體字)。
4、自主檢查家長在回條或簽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長使用規范字。(不使用二簡字、繁體字)
5、常年堅持開展社會實踐調查活動,檢查城市大街小巷宣傳牌、門牌、廣告語用字不規范狀況。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3
一、校長是語言文字工作第一負責人,帶頭說好普通話,寫好規范字。要認真按照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展語言文字工作。
二、將普及普通話為素質教育、學校管理的內容,要求明確,有檢查有落實,使普通話成為主要工作語言。
三、組織教師積極參加普通話培訓和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使每一位教師都能夠拿到普通話等級證書,合格率達100%,少數民族教授漢語課的教師HSK和普通話測試達標率100%,少數民族語言正字正音測試達標率100%,將普通話水平測試達標、少數民族語言正字正音測試達標作為對教師進行業務考核、職務晉升和評優評先的一項條件,并且納入量化管理當中。
四、公文、校刊、講義、試其他自辦印刷物、指標牌、宣傳標語等用字要規范。五、教師板書及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符和要求。
六、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認識并正確書寫所學規范字。使普通話成為校園語言,將在校內說變通話列為學生的行為規范,把普通話達標作為評選文明班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條件之一。
七、搞好社會用字調查活動,做到有計劃、以調查問卷的'形式開展,并要做出詳細的分析結果。
八、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宣傳工作。
九、學校對有關語言文字工作的文件、資料分門別類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各種檔案。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4
一、組織領導:
我校一貫重視語言文字的規范化工作。長期以來,我校以貫徹實施生態教育理念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措施貫徹實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在集思廣益、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全校就語言文字工作規范化的工作定位和發展目標逐漸構成以下共識:學校由一名校級領導分管語言文字工作,定期主持召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解決語言文字工作中的問題,創新工作機制,營造規范、和諧、禮貌、健康的語言文字學校環境。
二、工作機構:
學校設有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構成語言文字工作網絡。建立了語言文字工作規范化職責制度,創造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推進工作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各部門的正職負責人和主持工作的負責人是本部門語言文字工作的第一職責人,要求對本部門的文書、材料進行一次嚴格檢查,包括簽名、批注和手寫體,均應使用規范漢字。
三、法規建設:
1、普及普通話、推行《漢語拼音方案》,使用規范漢字作為素質教育資料納入培養目標、常規管理、教學訓練。
2、學校要把語言文字工作同素質教育、社區文化、師生形象工程、教育科研、學校文化建設等結合起來。
3、要把開展語言文字工作同教師的業務考核、晉級、評優、上優質課等工作結合起來。
4、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學習制度、會議制度等,明確工作職責制。
四、資料管理:
有各級語言文字工作文件及各項標準,有具體的實施方案,有推普宣傳活動的資料,如:語言文字書籍、期刊、音像資料,每學期有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和總結。
五、學習宣傳工作
(1)學校環境:學校定期組織學習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近期主要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定期組織學習《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漢語通用字表》、《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
(2)社會宣傳:開展社會宣傳或咨詢服務活動,參與推普周宣傳活動。積極參加省市區語言文字競賽活動。
(3)規范用字狀況。學校設有永久性標語牌,班級有相關的學習園地、板報、推普角等。學校內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和已廢止的簡化字(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除外)。學校校牌、標牌、印章、宣傳欄、張貼物、布告、課堂板書以及各種活動的會標等均能100%使用規范文字,校內的公文,學校出版的各種書報、刊物、電子出版物、招生廣告、獎狀和證書、以及各種宣傳資料等均能使用規范用字
六、教學活動:
(1)課堂教學:課堂教學中師生務必使用規范的`普通話。教師備課、批改作業用語用字要規范。領導評課要有規范意識,做到正字正音。
(2)課外活動: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學校文化活動。積極鼓勵各班級舉辦各類主持人賽、辯論賽、演講比賽、書法比賽等多項與規范語言文字有關的活動。課外訓練有計劃有要求有資料,學生覆蓋面80%以上。
(3)教改和科研:學校有語言文字的教改項目或科研課題,并投入人力物力和經費。
(4)學校領導、教職員在教學、群眾活動中使用規范的普通話。教師務必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并到達相應的等級要求,即語文教師、英語教師到達二級甲等以上水平,其他教師到達二級乙等以上水平。
(5)學生正確熟練認讀拼音,正確認識并書寫所學的規范漢字。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教師應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并到達相應的等級。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5
語言文字工作關系到國家的統一、民族的團結、社會的進步和國際的交往。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現我校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發展科學技術、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以普通話為校園語言,教師以普通話為教學語言,學生以普通話為交流語言,公共活動以普通話為交際語言。
二、說普通話,寫規范字,用文明語,做文明人是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學校語言文字領導機構,各部門配合學校整體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網絡。實行責任分工,職責明確。辦公室負責教職工語言文字工作,教研組負責教師和學生日常用語使用普通話,寫規范字,學校少先大隊輔導員負責語言文字工作的活動和宣傳,后勤負責校園環境、室內外各種標牌規范使用漢字和語言文字工作宣傳牌的設置。
四、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是素質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組與教研組、各班級實行目標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具體情況,把教師普通話水平和推普工作納入教師考核、獎懲、聘任、競爭上崗等各環節,把對學生普通話的訓練、測試等納入班級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使我校全體在崗教師普通話達標率100%,并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外出考察的條件之一。學校不得錄用沒有取得普通話資格證書的教師。在職教師,必須全員參加普通話培訓與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話水平。
六、學校名稱牌、標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規范漢字,手書繁體標牌必須配放規范字副牌。
七、教師書寫漢字必須使用規范漢字,除書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體字、生造簡化字、異體字。教師寫宣傳欄,在黑板上寫字等,必須用規范字,不得草率、連筆。
八、充分發揮語言教學活動在普及普通話,用字規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語言教學要重視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切實改變重知識,輕能力,培養良好的聽說習慣和語言習慣,巧妙引導學生對語言文字的興趣,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如講故事、閱讀、朗誦、硬筆書法、毛筆字等活動,不定期的檢查學生的語言文字水平。對做的好的教師及學生給予適當獎勵。
九、加大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有實效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教育活動,并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對于做的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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