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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制度

時間:2024-09-05 17:30:47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集合】保密工作制度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密工作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集合】保密工作制度15篇

保密工作制度1

  一、涉密人員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人員管理要堅持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項工作的原則。

  2.部保密委員會每年將根據各部門涉密人員涉及國家秘密程度的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涉密人員的等級。

  3.對涉密人員要經常進行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保密培訓。保證涉密人員知悉其必須承擔的保密義務和責任,以及應當享有的權利;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規制度;掌握與其工作相關的`保密知識和技能。

  4.各級領導和保密工作管理部門要對涉密人員履行保密義務和責任的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5.涉密人員在參加軍品秘密項目開發、研制、試驗、會議,記錄秘密事項內容時,須使用部保密室登記、編號、標密的保密本。

  6.涉密人員使用保密本應妥善保管,用后退回部保密室統一銷毀。

  7.實行涉密人員保密補貼、脫密期和簽訂保密承諾書等制度。

  二、涉密載體攜帶出差保密管理規定

  1.特殊情況攜帶涉密載體出差須履行保密審批。涉密載體攜帶出差保密審批程序和涉密載體攜帶出差保密審批表(見附錄A、B)

  2.攜帶涉密載體出差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兩人以上同行的要明確主次責任。

  3.攜帶涉密載體出差應用專車到機場、車站、碼頭接送。

  4.攜帶數量較多的機密級涉密載體,乘火車可軟臥席,乘飛機輪船可相當于火車軟臥的同等艙位。

  5.禁止將涉密文件攜帶到不具備保密條件的場所,(如醫院、列車、飛機、輪船等處)閱辦;禁止攜帶涉密文件外出旅游、探親訪友、參加外事活動和雙邊或多邊談判場所。

  三、涉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及辦公自動化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及辦公自動化的保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涉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及辦公自動化保密管理制度包括:

  2.1有線和無線通訊保密管理規定;

  2.2密碼傳真、密碼網絡通信保密管理規定;

  2.3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規定;

  2.4辦公自動化計算機設備使用保密管理規定;

  2.5絕密級涉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及辦公自動化保密管理執行本部《絕密級國家秘密事項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2

  一、保密工作責任

  (一)全館工作人員必須自覺接受保密監督,遵守保密法律、法規。

  (二)館長對保密工作負有領導責任。應帶頭貫徹執行保密工作制度,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分管副館長對保密工作有直接領導責任,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本單位的保密工作。

  (四)館保密員對保密工作負工作責任,具體負責本單位保密工作組織安排、檢查、督辦、落實。

  二、涉密人員管理

  (一)涉密人員應自覺遵守保密法規和制度,接受保密組織的教育和監督。

  (二)選拔任用涉密工作人員要進行嚴格審查,并報同級保密行政管理局備案。

  (三)涉密人員須簽定保密承諾書,明確保密責任和義務。

  (四)涉密人員離崗、離職須及時清退個人承辦、保管的密件,經驗證無誤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三、涉密文件資料管理

  (一)涉密文件資料管理堅持專人負責、專門登記、專柜存放、全程管理、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涉密文件資料不得自行復制。確需復制的,需經館長簽字同意。

  (三)涉密文件資料必須按規定范圍傳達、閱讀,不得擅自擴大范圍。

  (四)傳閱和使用涉密文件資料,要及時辦理登記手續并當場歸還。

  (五)定期對本單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資料進行清理,逐件清點,及時退回州委保密室。

  (六)需要銷毀的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造冊,按照有關保密法規,報有關部門審批后處理,不得擅自銷毀。

  四、定密和密級調整制度

  (一)館長為定密責任人,負責本館國家秘密確定、變更和解除工作。各部室不能隨意定密。

  (二)確定、變更和解除本館的國家秘密,應當由承辦人提出具體意見,經定密責任人審核批準。

  (三)定密應明確確定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四)對不屬于國家秘密但又不宜對外公開的信息,應標注“館內資料,妥善保管”等字樣,并嚴格控制知悉范圍。

  五、保密部門管理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綜合防護體系,做到嚴格管理、責任到人、確保安全。

  (二)保密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簽訂保密責任書。 六、涉密信息系統和信息設備保密管理

  (一)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應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

  (二)涉密信息系統應在顯眼位置張貼保密提示信息,杜絕無關人員使用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三)將資料導入涉密計算機應采用光盤刻錄或使用優盤通過“三合一”單導設備導入。

  (四)涉密計算機和移動存儲介質由辦公室統一編號,建立臺帳,涉密計算機應設置開機密碼、登錄和屏幕保護密碼。

  (五)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定機定人。

  (六)嚴禁私自改變涉密信息系統和設備的'用途。擬報廢或更換涉密計算機、硬盤等,由單位統一送保密局處理。

  七、非涉密計算機管理

  (一)嚴禁在非涉密計算機及與之相連的軟盤、U盤、光盤、移動硬盤等移動存儲介質上存儲、處理國家信息和館內敏感信息。

  (二)嚴禁在即時通信、微信、微博、論壇、qq、郵箱、網盤、云盤等互聯網應用中存儲、傳遞或轉發國家秘密和館內敏感信息,堅持做到“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

  (三)嚴禁私自下載或購買、安裝黑客軟件,要安裝防病毒和防火墻等防護軟件。

  (四)不要點擊陌生帳號的電子郵件及鏈接,對熟悉帳號的郵件應與對方確認內容是否涉密或安全后再點擊閱讀。

  (五)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非涉密計算機臺帳,并與計算機使用人簽訂責任書。

  (六)發現受到不明攻擊等異常現象或收到涉密文件資料,請第一時間與單位保密員聯系,然后向州保密局報告。

  八、信息提供、發布和上網保密審查

  (一)發布信息堅持涉密不發布、涉密不上網和誰發布誰負責、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

  (二)信息提供、發布和上網實行審查、審批和登記備案。

  (三)對涉密信息確需對外發布、上網的,應采取刪節、隱去等保密措施,并經主管局或保密行政管理局審定。

  九、涉密載體使用的保密管理

  (一)涉密載體須由機要或保密人員統一管理,收發、傳遞、借閱等應履行登記簽字手續。

  (二)銷毀涉密載體,須認真登記并經館分管領導審批后,統一送州涉密載體銷毀中心銷毀。

  (三)因工作需要隨身攜帶涉密載體外出的,須經館長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參加會議或活動等帶回的涉密載體應及時交保密室登記管理,個人不得留存。

  十、重大會議、活動及涉外保密

  (一)涉密活動應當在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不得在接待外國人的賓館、飯店進行。

  (二)涉密活動須限制參加人員的范圍,并對有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申明保密紀律,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活動場所。

  (三)涉密活動期間的涉密文件、資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分發要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四)涉外活動中需要對外提供涉密文件、資料的,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范圍,嚴格保密審查。

  十一、辦公自動化、通信設備的保密管理

  (一)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應放置在安全保密的場所,并配備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二)嚴禁在無保密措施的手機、電話中談論、傳遞涉密信息。

  (三)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更換或維修,應當在館內進行,并有專人監督,更換的設備需采取可靠的保密技術處理。

  (四)復印機應有專人管理,嚴禁擅自復印涉密文件、資料、圖表等。

  十二、安全保密的監督檢查

  (一)積極配合保密行政管理局的保密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二)加強對保密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定期不定期開展保密檢查,及時發現和堵塞失泄密隱患和漏洞。

  (三)元旦、春節等重大節假日前,組織人員對涉密載體進行清理,加強管理。

  (四)加強涉密文件信息資料和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日常管理,做到臺帳清楚,去向明確。

  十三、違反保密制度的處理措施

  根據本制度和責任書,違反保密規定的,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情節較輕的,應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造成泄露機密的,按照有關保密規定給予責任人行政或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密工作制度3

  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國家秘密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國家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職責,各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則,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序依法辦事。

  2、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不攜帶秘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3,建立健全收發文制度,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履行文件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發現屬于國家秘級文件資料丟失、被竊、泄密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力挽損失。

  4,各部門年終清退與本部門無關的并無保存價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須進行銷毀或碎紙處理,不得擅自出售。

  5、檔案專、兼職管理人員對秘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6、計算機房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進入機房必須進行審批和登記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的應用管理。凡秘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文件的軟盤信息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二、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圍:各單位財務室、電腦室、檔案室、物資庫。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單位黨政一把手對本單位要害部位管理負全面責任。

  ②與本職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要害部位,因工作關系需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后,才能借閱有關資料和進行公務活動。

  ③貴重物品、現金、票證落實專人負責,責任人要認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盜、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對要害部位認真按安全保衛保密要求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報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記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⑤建立各要害崗位保密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安全保衛保密檢查,針對存在隱患及時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規范要求對要害部位做好避雷、防爆措施及安全用電。結合業務工作中涉及國家秘密的各個環節,制定嚴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⑦加強計算機系統的保密安全管理。對涉密與非保密計算機予以明確區分,涉密機必須完全與局域網脫離連接,并禁止上因特網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認證、存儲傳輸加密。

  3、責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責任人或單位因失職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追究,并采取通報批評、黃牌警告,一票否決及經濟處罰等方式對責任人及單位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責任。

  三、檔案保密管理制度

  1、公路綜合檔案是本單位的公路改建、養護、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檔案的總和。它包括公路、橋涵等公路構造物修建項目、公路機械設備、財務管理、勞動工資、公路科研和黨務、政務、安全保衛和群團工作等方面的檔案。

  2、公路綜合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原則。各門類新增檔案材料,由機關各部門兼職檔案員負責收集本部門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送交綜合檔案室,進行鑒定、編號、歸檔,并按規范程序辦理移交手續。

  3、檔案庫房必須具備衛生的環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進行庫存檔案的清理核對工作,做到賬、檔、卡相符,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檔案要進行修補和復制,保證檔案的完整。

  5、應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檔案分類編號辦法和保密規定,嚴格、科學、規范地進行檔案分類編號,確定保管期限和檔案鑒定工作。

  6、借閱檔案資料要注意保護和保密,不得擅自復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檔案上做任何標記、抽換、損壞,必須保證檔案的整潔,不得丟失泄密,如發現丟失泄密現象,應按保密規定立即向安全保衛部門或保密機構報告,并采取相應防范措施。

  7、檔案保密范圍:

  ①歷史檔案資料和

  編研材料中,涉及到領土歸屬、邊界勘定、民族關系的檔案資料;

  ②批量運輸檔案的時間、路線的保衛方案;

  ③檔案后庫的收藏檔案內容、數量以及保衛方案、措施;

  ④檔案工作的.重大科研成果、發明創造以及試驗、生產的配方和工藝決竅;

  ⑤歷史檔案及其編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種工藝、技術決竅、秘方及涉及中外產權的內容;

  ⑥建國以前外國在華機構的各種檔案內容及統計數字。

  8、檔案管理不得擅自擴散的范圍:

  ①未經公布的檔案工作統計數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結論的干部調配、內部評議問題。

  ③歷史檔案及其編研材料中涉及個人隱私的部分。

  9、對秘密檔案資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須經領導批準,并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不得檀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四、送閱、傳閱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領導人指示的文件,應進行登記,領導人批示后,應退還辦文部門,領導人之間不得橫向傳批文件, 不應把批文直接交承辦單位。

  2、傳閱文件一律采取直傳方式,經管文件的人員應逐件登記送閱文人,閱后退回,要清點份數,閱文人之間不得橫向傳閱。

  3、傳閱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過兩天,急件閱后即退,不得任意積壓與延長時間。

  4、傳閱夾內的文件,不許隨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須經收發人員同意,并辦理借閱手續。不得擅自擴大文件的傳閱范圍。

  5、文件閱畢后,必須簽注姓名(全稱)及時間。

  6、傳閱文件必須注意保存與愛護,不得污損或丟失。

  7、凡發給領導干部私人圈閱的各類文件,在年終必須按規定清退。

  五、會議保密管理制度

  1、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重要會議,會前應與保衛、 保密部門聯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規定保密紀律。

  2、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會議,應選擇具備安全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嚴禁使用無線話筒傳達密件和向室外擴音。

  3、凡傳達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規定和上級指標辦理,不得擅自擴大傳達范圍。

  4、嚴禁無關人員進人會場,對需要列席會議的人員,應將名單呈報主管會議的領導同志審定。

  5、凡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并不得攜帶錄音機進入會場錄音。

  6,嚴禁濫印復印會議秘密文件、資料, 確因工作需要復制的,必須經過批準,并標明密級,到指定地點復制。

  7、會議期間復制的秘密文件,必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發給與會人員的文件,必須妥為保管,不得遺失。

  8、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秘密內容, 新聞部門不得公開報道會議秘密事項。

  9、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的文件、資料、筆記本等。

  六、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

  為保守黨和國家秘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局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

  1、市局領導必須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下列保密責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黨和國家秘密。

  ②不在無保密保障的場所閱辦秘密文件、資料。

  ③不使用無保密保障的電信通信傳輸黨和國家秘密。

  ④不在家屬、親友、熟人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涉及黨和國家秘密事項.

  ⑤不在私人通訊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內容.

  ⑥不得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參加社交活動。

  ⑦不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秘密文件、資料。

  ⑧不在接受來訪和采訪活動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⑨閱辦完畢的秘密文件、資料應按規定及時清退、歸檔。

  2、現職地、縣級干部閱辦秘密文件、資料和辦理其他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事務,應在辦公室進行。

  > 3、現職地、縣級干部因病住院,某些急辦秘密文電確需送醫院辦理的,應指定專人隨送隨辦并及時收回,不得泄露與擴散。

  4、市局領導及其身邊工作人員發生泄密問題,應主動及時向機關和保密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和減少損失。

  5、市局領導干部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186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凡違反《保密法》規定, 泄露國家秘密,不夠刑事處罰的,單位有權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七、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為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切實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秘密,保障機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保密崗位工作職責如下:

  (一)領導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中央保密委員會、國家保密局有關保密的規定, 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檢查、總結工作的內容。要對所屬工作人員經常進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業務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電話和無線移動電話交談保密事項。

  3、閱批文件要認真做到“人離文入柜”,“人離門上鎖”。 閱讀完畢的文件、資料隨時退還機要、秘書人員或承辦人。密碼電報及絕密文件要當天退還機要室。對記有秘密事項的筆記本、辦公用紙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參加會議接到的秘密文件、資料,用后要及時交機要、 秘書人員登記保管,不準擅自擴大傳閱、傳達范圍。

  5、不準將涉密文件、資料帶回家中; 按照有關規定確需在家中辦公、閱讀文件的領導同志,要有存放文件的保密設備;不準讓家屬、子女、親友閱讀秘密文件、資料;取送文件由秘書或機要人員負責。

  6、審校、簽發文件、刊物稿件時,要同時審核標密情況, 把好定密關。

  7。不在出國訪問、公共場所、社交活動中攜帶秘密文件。

  8,本人發生泄密問題后,要及時向組織和保密委員會報告, 并采取補救措施;下級發生泄密問題后,要及時匯報,設法補救,不準掩蓋包庇。

  (二)秘書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嚴守紀律,忠于職守,認真執行各項保密制度和規定。

  2、一切秘密文件、電報、檔案、資料、刊物、錄音帶、 錄像帶和領導同志的筆記、信件等,必須嚴加保管。密件與普通件要分類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險柜,離崗時要上鎖,關好門窗。

  3、因特殊情況代收秘密文件、密碼電報和檔案材料時, 不得私自拆閱,并及時辦好移交手續。

  4、收到密件要認真核對、登記,及時送領導閱批,或按保密規定妥善處理。

  5、傳閱秘密文件、資料要嚴格實行簽收制度, 按規定范圍單線傳閱,不得橫傳,隨時掛號銷號,及時催閱;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轉載、公開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視同正式文件登記、 保管、歸檔或銷毀。

  7、發現密件丟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報告保密部門,并抓緊查找,采取補救措施。

  8、尚未公開的涉密的領導同志講話、談話和批示,以及尚未公開的涉密的會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內容及會議文件、資料、記錄、錄音、錄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檢查、清理、清退、銷毀文件。 銷毀文件要執行登記、審批、監毀制度。嚴防將秘密文件、資料和文件底稿隨同舊報紙等出售。

  10、對會議記錄和有關文件、資料要嚴加保管,及時立卷歸檔。

  11.工作調動時,應將負責保管的文件、電報、資料、保密本等載體移交給組織指定的人負責接收,不準帶走。

  (三)機

  關工作人員保密工作職責

  1、應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規,依法履行保密義務,爭做學法守法的模范。

  2、應嚴格遵守《國家工作人員十條保密守則》。

  3、要懂得復印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必須辦理審批手續,復印件耍同原件一樣妥為保管。

  4、嚴禁攜帶或郵寄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確因工作需要,應按有關規定到所在地保密局辦理手續。

  5、在對外交往和涉外活動中,既要熱情友好,又要注意內外有別,未經批準不得向外方人員提供黨和國家的秘密。

  6、不將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離開辦公室時,應將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屜或櫥柜,并隨手關門。

  7、個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閱辦完畢后應及時清退。

  8、起草文件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稿紙,不準隨便亂扔,應投入廢紙簍集中燒毀,重要的要當即銷毀。

  (四)文印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凡帶密級文件,沒有領導簽字不得私自復印。 復印的秘密文件:絕密級的,需經原制發機關批準后才能復印;機密、秘密級的要有縣團級以上單位的主管領導批準方能復印。要嚴格控制份數,復印件要按原件一樣管理。

  2、嚴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資料及有秘密內容的磁盤。

  3、嚴格遵守保密紀律,打印、復印的涉密文稿的內容不得傳播,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廢頁、蠟紙應及時處理,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

  5、印刷車間、文印室、計算機房內,禁止無關人員逗留、參觀,嚴禁會客。

  (五)機要收發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切實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記、傳遞和管理工作。

  2、對收件要認真進行核對,及時登記、分發并履行簽收手續。

  3、嚴格遵守明電明復、密電密復的規定,嚴禁明密電混用。

  4、分發文件要直送有關機要、秘書人員或領導同志簽收,不得找人捎帶或代收。

  5、遞送文件要直達收文單位,不得托人捎帶,嚴禁攜帶機要文件到公共場所。

  6、凡領導親啟密件,送親啟者簽收;如親啟者不在,要交領導指定的專人代收。

  7、外出遞送絕密文件要堅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離人,人在文件在。

  8、禁止無關人員在機要室、收發室停留,嚴禁無關人員翻閱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辦公室內無人和下班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

保密工作制度4

  第一條 市國土資源局保密工作由局黨組領導。局保密工作的對象為局機關、分局、局屬事業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第二條 局領導和科級以上干部要帶頭遵守《國家保密法》和有關保密工作規章制度,支持、幫助局辦公室解決局機關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接受局黨組及市保密局的監督和檢查。

  第三條 局辦公室收到國家秘密級文件,應嚴格履行登記、傳遞、簽收、保管、銷毀等手續。對絕密級的國家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非經原定密單位或其上級機關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其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應指定專人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機密、絕密的各種載體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四條 局機關寄往外地的國家秘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其信封(或包裝)上要標明密級標志,可通過機要公文交換站交換,嚴格登記、簽收手續。國家絕密級文件應由2人以上送往收件單位指定人員簽收,或由受文單位派專人前往簽收。國家秘密文件不能與一般文件混裝混寄。

  第五條 國家秘密級文件不能用未加密的傳真機傳遞,也不得在無保密設施的`公共網上傳遞。

  第六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提供涉及國家秘密的事項,要事先提出申請,經局黨組審查同意后實施。

  第七條 各科(室)經辦、形成的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放置在安全的柜內,定期進行檢查清退、歸檔,做到件件有著落。

  第八條 對失泄密事件相關人員的查處:若有失泄密事件發生,當事人和科(室)負責人應以最快的速度向局黨組報告,局黨組根據失密情況向市保密局匯報,情節嚴重的立即向市保密委報告,局黨組和各科(室)對失泄密事件應及時查處并采取防范措施,縮小損失和危害。對失泄密事件情節嚴重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對離崗人員的要求:

  (一)工作人員在局內調整工作崗位,在離崗前應將所經辦、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進行清理、登記,并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二)調離本局的所有工作人員,在離崗前,應到局辦公室辦理文件、資料、檔案特別是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歸還、歸檔手續,方可辦理調離手續。

  (三)調離本局的所有人員在離崗前,應將自己涉及國家秘密的筆記本、摘抄文件、資料等交辦公室統一銷毀。若確因工作需要留存的,應報局黨組或主管領導批準。

保密工作制度5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滿懷愧疚寫下這份檢討書,以表達我對違反保密工作制度的懺悔之心,為我違規使用優盤造成的惡劣影響,給單位和領導造成的困擾,深感抱歉,現在我已清楚地認識到了我的錯誤,請領導和同事們接受我最誠懇的致歉。

  《韓非子說難》中說,夫事以密成,語以泄敗。保密工作直接關系到國家安全、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從這次犯的錯誤中反映出了我在工作中存在著保密意識欠缺、原則性不強、保密制度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具體分析檢討原因如下:

  一是保密意識不強,法治觀念淡薄。雖然單位多次組織學習保密法,強調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項,但由于自身認識不到位,保密意識不強,政治敏感度不高,目光短淺,法紀觀念淡薄,心存僥幸心理,因此出現了在保密工作中疏忽大意的現象,造成的此次工作上的錯誤。

  二是原則性堅持不夠好,好人思想嚴重。平時工作中對于不能按照規范流程操作的現行不能及時指出制止,甚至默許,害怕指出后影響同事間的'關系,將原則放在了一邊,因個人考慮的“小范圍”影響了單位的“大發展”。

  三是責任心不強,工作作風不扎實。造成這次錯誤,是長期以來對自己放松要求,工作作風渙散的必然結果,自己身為保密工作人員更應該嚴以律己,對自己嚴格要求,不斷增強自身的職業道德,避免工作上的隨意性,然而自己卻不能很好地約束自己,對工作沒有足夠的責任心,缺乏嚴謹認真地工作態度,對錯誤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沒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自覺遵守保密紀律是黨員干部的義務,也是黨紀國法的要求。從此次事件中我認真吸取教訓,深刻反思自己的工作失誤,我謹向各位領導和同事作出深刻的檢討,并決定從以下幾個方面整改落實。

保密工作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單位涉密人員的保密管理,全面規范單位的保密工作,跟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涉密人員分類和等級界定

  第二條 本制度中所稱的涉密人員是指在工作中產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觸國家秘密的人員。

  第三條 在涉及絕密級國家秘密崗位工作或承擔任務的人員為核心涉密人員;在涉及機密級國家秘密崗位上工作或承擔任務的人員為重要涉密人員;在涉及秘密級國家秘密崗位上工作或承擔任務的人員為一般涉密人員。

  第四條 單位根據涉密人員工作任務、工作崗位和職責范圍的實際涉密情況綜合界定其涉密等級。

  第五條 涉密人員的涉密等級界定,由有關部門根據承擔工作任務人員的實際涉密情況,提出名單,部門負責人審核確定后,報送單位領導審批并存檔備案。

  第六條 單位對涉密人員實行動態管理。涉密人員所在部門根據涉密人員實際工作崗位、工作任務、職責范圍的變化,及時提出調整涉密等級的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送單位領導審批并進行調整。

  第三章 涉密人員審查與保密責任書簽訂

  第七條 單位對承擔涉密任務,進入涉密崗位的人員進行嚴格審查,并對審查情況記載備案。重點考評其現狀政治表現、工作表現、學習及遵守保密法規制度和紀律的情況。

  第八條 所有涉密人員簽訂保密承諾書,明確自己應當承擔的保密責任和義務。

  第四章 涉密人員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九條 單位按照各級政府有關保密教育制度對涉密人員進行經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條 單位對涉密人員遵守保密制度和紀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況定期進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監督和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五章 涉密人員流動管理

  第十一條 涉密人員脫離涉密崗位實行脫密期管理制度,應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資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關秘密。脫密期一般為:核心涉密人員3年;重要涉密人員2年;一般涉密人員1年。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必要時可適當延長涉密人員的脫密期。

  第十二條 涉密人員退休后,在其相應的脫密期內仍由單位按在職涉密人員進行管理。借調、返聘人員在涉密崗位工作的按照在職涉密人員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涉密人員申請調動的,經單位同意,先將其調離

  涉密崗位,待脫密期滿,經單位相關領導批準,簽訂保密承諾書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對于尚在脫密期內需要辦理調動手續的特殊情況,經單位領導批準后,在其人事檔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脫密期,并簽訂保密承諾書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十四條 涉密人員在脫密期一般不得辭職。對于確有特殊原因而本人堅持申請辭職的非核心涉密人員,經單位批準,在其人事檔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脫密期,并簽訂保密承諾書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第十五條 涉密人員不得擅自離職。若本人要求辭職的,按涉密人員辭職規定辦理手續。對不回單位又拒不履行保密義務和手續的,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涉密人員調動、辭職會使國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脅的和國家另有規定不得辭職的,單位可不予批準。

  第六章 職責劃分和保障措施

  第十七條 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對涉密人員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對涉密人員資格審查和等級審定、調動離職等進行批準,并按照小組分工抓好督促落實工作。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一) 涉密人員資格審查;

  (二) 根據部門初審意見進行涉密人員登記審定和變更;

  (三) 組織和安排涉密人員簽訂保密承諾書;

  (四) 組織涉密人員保密教育活動;

  (五) 根據涉密人員涉密等級擬制保密津貼發放明細;

保密工作制度7

  今天我滿懷愧疚和懊悔寫下這份檢討書,以表達我對違反保密工作制度的懺悔之心,為我違規使用優盤造成的惡劣影響,給各位領導和單位造成的困擾,深感抱歉,現在我已清楚的認識到了我的錯誤,請領導和同事們接受我最誠懇的致歉。

  從這次犯的錯誤中反映出了自己在工作中存在著保密意識欠缺;工作作風松散;原則性不強等問題,對于這次錯誤我已經深知其中的嚴重性,如果當時有較強的保密意識,堅持原則,把紀律挺在前面,而不是因工作量大,時間緊放松對自己的要求,就可以避免這樣的錯誤。

  經過領導的深刻教育和指正及不斷地自我反省,我一定要把錯誤的原因找出來,認真改正。吸取教訓,確保今后不會再犯。先歸結如下:

  一、責任心不強,工作作風不深入不踏實

  造成這次錯誤,是長期以來對自己放松要求,工作作風渙散的必然結果,自己身為保密工作人員更應該嚴以律己,對自己嚴格要求,不斷增強自身的職業道德,避免工作上的隨意性,然而自己卻不能很好的約束自己,對工作沒有足夠的責任心,缺乏嚴謹認真的.工作態度,對錯誤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沒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二、保密意識不強,法治觀念淡薄

  雖然單位多次組織學習保密法,強調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項,但由于自身認識不到位,保密意識不強,政治敏感度不高,目光短淺,法紀觀念淡薄,心存僥幸心理,因此出現了在保密工作中疏忽大意的現象,造成的此次工作上的錯誤。

  三、原則性堅持不夠好,好人思想嚴重

  平時工作中對于不能按照規范流程操作的現行不能及時指出、制止,甚至默許,害怕指出后影響同事間的關系,將原則放在了一邊,因個人考慮的“小范圍”影響了單位的“大發展”。

  從此次事件中我認真汲取教訓,深刻反思自己的工失誤,我謹向各位領導和同事作出深刻的檢討。

保密工作制度8

  一、辦文擬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辦科室負責辦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總結、匯報、先進事跡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擬稿紙,正確擬定文件標題、主送和抄送機關、密件、是否公開及主題詞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跡清楚,文理通順,正確使用標點符號,引用有關文件、規定,必須要準確、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歸檔要求。

  (四)擬文由科室負責人審核(規范性文件在科室審核后,再由辦公室和法規科共同審核)后,交分管領導審核,局長簽發。

  二、打印、核校、裝訂

  (一)打印材料版面、標題、標點符號等要合理、規范、準確。

  (二)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須先打報告經局長批準后,一律由辦公室負責聯系印刷,承辦科室提供清樣、負責校對。

  (三)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員負責裝訂,裝訂文件應力求做到端莊整潔,格式美觀,無殘次漏頁、空頁。

  機關保密制度

  三、分送、存檔

  文件、資料打印裝訂完成后,由辦公室蓋印后按發文范圍分送局領導,相關單位、科室,存檔。

  1、機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法》的規定,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守黨和國家機密。

  2、妥善保管各種文件、資料。無特殊情況,文件不出室;離開辦公室時,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辦公桌要上鎖;不得帶文件旅游、參觀、探親、訪友或出入公共場所及鬧市區。

  3、嚴禁私自向廢品收購部門或個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內部資料、刊物、書籍等。各種文件、資料統一由辦公室處理。

  4、加強信息傳輸的保密管理,計算機嚴禁上國際互聯網,嚴禁在使用普通電話時談論國家秘密事項,嚴禁在互聯網上用電子郵件傳遞國家秘密信息。

  5、有關科室對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要明確保密范圍,妥善保管相關資料,并做到在任何場合不談論事項。

保密工作制度9

  一、保密守則。

  二、保密領導小組職責。

  三、專(兼)職保密干部的職責。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五、保密工作制度。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七、檔案保密工作制度。

  八、要害部門保密制度。

  九、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管理規定。

  十、復印機、傳真機、通信及辦公自動化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十一、計算機保密及操作守則。

  十二、領導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十三、新聞報道的`保密審查制度。

  十四、失泄密事故處理制度。

  十五、保密工作檢查評比制度。

  十六、保密干部培訓制度。

  十七、閱文保密制度。

  十八、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10

  為加強局機關保密工作,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圍

  1、機要文件、涉密圖紙、測繪成果資料;

  2、尚未公開的機構調整與人事安排;

  3、重要會議、領導講話的涉密內容;

  4、內部決定、領導之間的談話、不宜公開的內部批示;

  5、按《保密法》和上級保密工作有關規定,其它應該保密的事項;

  6、局辦公會議紀要;

  7、領導交辦工作暫未落實而需保密的文件。

  二、保密要求

  1、加強對《保密法》的學習和宣傳,切實搞好本局所屬人員的保密教育,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保密意識;

  2、嚴格文件收發制度。按照密級規定對各類文件資料妥善保管,做到收文來源清,傳發文去向明,不擴大傳閱范圍,對保密的文件、資料做到不私存、摘抄、復印、翻版、轉讓;

  3、凡本局涉及保密事項的工作人員,均應嚴格按照保密法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對失泄密者,根據情節輕重及時查處;

  4、各科室、事業單位每年上半年前要將本局上一年度的有關檔案收集整理成冊并加強檔案管理,各科(室)、事業單位負責人作為檔案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涉及有密級資料的查閱,須經局保密小組審核,方可查閱;

  5、局保密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檢查監督,認真搞好局范圍內的保密工作;

  6、不在公共場所或向親屬親友談論秘密問題;離開辦公室必須將檔案、文件、涉密資料放入辦公桌抽屜或辦公柜里,嚴禁將涉密文件、資料帶回家中閱讀;

  7、為加強保密工作,各股所每半年要對文件作一次清理檢查。如發現失泄密事件,應立即向局領導和縣保密局報告,并及時采取補救辦法。如發生嚴重失泄密事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8、嚴禁向物資廢品收購站或個體商販出售已作廢的國家秘密載體。作廢的文紙必須小心保存,定期銷毀;

  9、嚴格執行使用電腦的有關保密規定,加強對保密資料載體(磁盤、移動硬盤、記憶棒、光盤、打印紙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進行使用、復制、轉送、攜帶、移交、保存、銷毀。對有保密要求的電腦和資料載體,不得聯接在Internet網中進行任何操作和使用;

  10、復印秘密文件要經分管保密工作領導同意,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后,方可復印。復印件按原件保密標準管理;

  11、印章實行辦公室專管人員用印,辦理使用印章的事項,須由經辦人認真寫明用印單位、用印時間、用印文別、發往單位、事由等,經主要領導審核批準,經辦人簽字后用印。印章專管人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辦公室應指定他人代管,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時的注意事項。專管人員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員應向專管人員交接工作,登記管印的起止日期,實行管印人員登記備案制,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保密工作制度11

  一、本制度適用于全系統各單位、各部門。

  二、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保密法》,自覺遵守《保密守則》。

  三、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直屬單位應在本單位設立本級保密工作管理委員會,由本單位一名領導擔任主任,主管本單位和下屬機構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員會受同級黨組織的領導,業務上受上級保密委員會的指導。

  四、保密委員會應根據需要配備專職(兼職)保密干部。

  五、保密委員會負責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省委、省政府和國家質檢總局的有關規定,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各單位的涉密工作;組織制定本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及具體措施;負責涉密文件、計算機、通信設備的管理;開展保密宣傳教育、獎勵和處分。

  六、密件經辦、保管部門(單位),應設立專門的機要(保密)室(柜),密級文件應單獨保存在密件專夾、專卷、專柜或密件庫中,確定專門機要人員集中保管。機要(保密)室內嚴禁會客,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七、凡機關收到密級文件(含密碼電報、內部資料、刊物等),統一由機要人員簽收、拆封、登記、分發、保管。根據密級歸檔立卷,絕密級密件必須單獨立卷保存,機密(含)以下密件,可按檔案分類歸檔立卷,每卷密級,依卷內最高密級的密件定密。

  八、涉密文件運行的每個環節,都必須在規范的`文件登記薄上進行登記,必須清楚地記載密件的密級、產生密件的機關(單位)、發件機關(單位)、密件的名稱或主要內容,收、發時間及密件的編號、頁、份數等,經辦人員在對實件驗證、登記后簽字受理。凡領導同志親啟件,要送領導同志或其指定的專人代收、代拆。

  九、不準將密級文件隨意亂放和擅自外借。機關工作人員每日下班前,應將密級文件妥善存放,未經允許,不得將密級文件攜帶回家閱讀或辦理,不準在家屬、親友、熟人和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機密,不準攜帶密級文件上街、出差或旅游,不準在公共場所翻閱密級文件和談論有關內容。

  十、局機關的機密事項(包括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情況),在未正式公開之前,不準外傳。個人記載的有關機密內容的筆記本,應妥善保管。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的記錄按密件要求,由專人保管。對已定密的文件材料,由專人專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調閱。

  十一、未經允許,不準擅自抄錄、打印或復印密級文件。經批準打印或復印的密級文件由機要室登記、傳閱、保管。絕密文件一律不得抄錄、打印或復印。參加有關會議帶用的文件和會議印發的文件,必須及時交機要室登記處理,個人不得保管。

  十二、嚴格按照擬定的范圍傳閱、傳達密級文、電。不得自行擴大密級文、電的閱讀范圍,避免在閱、辦密級文、電的同時接待外部人員來訪。下班時應檢查辦公桌上是否存留密級文、電。文件辦理結束后,應及時退交機要人員保管。

  十三、查閱密級檔案,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未經允許,不準帶出檔案室。

  十四、嚴禁濫印、亂發會議秘密文件、資料。會議期間印發的秘密文件一律標明密級,統一編號,登記分發。會上的講話未經批準,不得隨便整理記錄轉發。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住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文件、筆記本等。

  十五、嚴格執行稿件送審制度。對各類信息、稿件都要進行保密審查,界限不清的,要及時向局保密委員會請示、報批。未經批準,機關全體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接受境內外記者采訪,經批準后,在接受采訪過程中,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十六、涉密計算機及系統不得進入互聯網,涉密信息網絡必須與公共信息網進行物理隔離,絕密級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計算機及系統中存儲和傳輸。

  十七、嚴格上網信息保密審查制度。信息上網必須經過信息提供單位的嚴格審查和批準,對是否涉及國家秘密不清楚的,應由局保密委員會進行保密審查,經保密組織負責人審批。

  十八、機要交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要交通保密規定和工作紀律》,攜帶密級文件,離開本單位進行傳遞、會簽、會印時,必須乘本機關車輛辦理。

  十九、不準在無保密措施的郵政和電信設備上傳輸秘密信息(如寄郵件、打電話、使用手機、發電報和傳真等),不準在公共信息網上傳輸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二十、下發、上報、轉發的有關密級文件應按規定在左上角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并在郵件上加蓋機密印戳,由機要部門掛號發出。禁止用普通或掛號信件郵寄和個人私自攜帶。

  二十一、定期對涉密文件進行清查,對保密期限屆滿的文件及時納入非密管理。對保密期限不明確且具有較長期保存價值或涉外需要的密件,可主動呈請密件產生機關作出密級變更的答復。得到密件密級變更的決定后,應及時在相應的密件上作出標志,并按變更后的密級進行管理。

  二十二、需要銷毀的文件、材料、資料和涉密磁盤、計算機硬盤,要登記造冊,經主管領導審查批準后,須有兩人以上監銷,在保密部門指定地點銷毀。

  二十三、清理文件一般每季度或半年進行一次(有要求的除外),絕密文件每月清查一次。清查文件時要注意檢查文件、附件是否完整,并及時登記。

  二十四、在外事活動中,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遵守外事紀律,不得擅自將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攜帶出境,謹防泄密、失密。

  二十五、涉密人員調動、離職和機構變動時,應有領導有組織地將原有的全部文件、電報、資料進行認真清理、登記造冊,對需要移交的文件、資料、應全部移交機要或檔案部門,并嚴格辦理移交手續。

  二十六、機要室、檔案室、打字室、微機室、閱覽室和各單位內設機構都要認真做好保密工作,加強安全防范。

  二十七、保密委員會要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時糾正存在問題,堵塞漏洞,對造成失泄密的單位和個人,視情況予以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保密工作制度12

  一、保密守則

  單位全體人員均應自覺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則:

  (一)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二)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機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十)不攜帶機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十一)不準密件平郵;

  (十二)不將內部文件、資料、刊物作廢紙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復印、全抄、錄音秘密以上文件、資料、刊物。

  二、保密領導小組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保密工作方針、政策、規定和指示,增強自身保密意識。

  二、承辦上級保密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保密工作事宜,及時提出本單位的貫徹執行意見。

  三、按照上級保密工作部門的要求,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實施年度或每個時期的保密工作計劃。

  四、采取各種形式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增強本會全體人員的保密意識。

  五、深入實際,開展保密調研,認真總結工作經驗,及時提出加強和改進保密工作的意見。

  六、及時開展保密檢查,善于發現苗頭,督促和幫助單位切實解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堅決堵塞各種失泄密漏洞。

  七、組織、協助、參與追查各種失泄密和竊密事件,并按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處理工作。

  八、主動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時向上級保密部門翻印情況和報告工作。

  九、以身作則,嚴格執行保密法規和各項制度,確保不丟失、不泄露國家秘密。

  三、專(兼)職保密干部的職責

  一、熟悉本職業務,主動、認真地進行工作,圓滿完成本職崗位的工作任務。

  二、認真貫徹上級有關保密工作方針、政策、規定和指示,及時向本級保密組織和領導提出貫徹執行的意見,承辦上級保密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保密工作事宜。

  三、遵照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和領導的有關指示,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實施年度或每個時期的保密工作計劃。

  四、自覺參加學習,增強自身的保密意識。

  五、經常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

  六、及時進行保密檢查,解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堵塞各種失泄密漏洞。

  七、組織、協助、參與追查各種失泄密和竊密,并按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處理工作。

  八、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時向上級反映情況和報告工作。

  九、以身作則,嚴格執行保密法規和各項制度,不丟失、不泄露國家秘密。

  十、敢于向一切違反保密法規、制度的現象和各種失泄密、竊密的行為作斗爭。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一、保密室應當設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裝各項保密設施。

  二、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室或者經指定的管理人員負責收發,有關調查案件材料、人事檔案材料等,可由經辦單位負責。領導同志親啟的文件,由親啟者拆封,若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拆封后應當交保密室登記保管。

  三、對發出、收進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逐件進行登記、編號、辦好收發手續。

  四、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一律不得通過普通郵政進行。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時,必須進行登記及辦理簽收手續。

  五、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按照制發機關規定的閱讀范圍,不得擅自擴大傳閱范圍,傳閱秘密文件、資料,必須在辦公室內進行。

  六、組織傳閱秘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負責。

  七、對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進行清查、清退一次。

  五、保密工作制度

  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規,結合我委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保密教育,增強保密意識。單位要有一位領導負責保密工作,經常組織學習保密法規,增強保密意識。

  二、單位印制秘密文件、資料要經主管領導審批,并標明密級、發行范圍、印制數量。秘密以上文件、資料要有專人負責,逐件登記,妥善保管。銷毀時要逐件登記,經領導批準,并有2人以上監銷。

  三、外出工作需攜帶的秘密文件、資料,須經領導批準,且妥善保管,確保材料安全。絕密文件、資料原則上不準攜帶外出,確需攜帶的須經本單位主要領導批準。

  四、翻印、復印上級下發的秘密、機密文件,須經發文單位或本委領導批準。禁止將秘密文件、資料拿到社會上去復印。復印件按原件保管。絕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復印。

  五、加強對密碼電報的統一管理,確保密碼安全。嚴禁自行復制(印)密碼電報。摘錄密碼電報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機要信件或平信郵寄密碼電報。禁止將密碼電報原文印成文件下發。禁止攜帶密碼電報外出工作。回復密碼電報堅持“密來密去”的原則,禁止密來明去,明來密去或密電來電話復。

六、不得用明傳電報傳發秘密事項。

  七、不準在無保密設施的有線或無線電話談論秘密事項。

  八、禁止在公共場所或與無關人員談論國家秘密。

  九、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向新聞單位或有關部門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開報道后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重大事項、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關數字。對正在辦理的事務,不得告訴無關人員,不得公開報道。

  十、對境外記者的電話采訪,一律拒絕。邀請境外記者進行采訪,須經本會領導批準,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接待外國和境外人員,應明確介紹口徑、參觀范圍和路線等,注意保守國家秘密。

  十一、召開具有秘密內容的會議,須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會議文件、資料,防止泄密和丟失文件、資料。絕密文件必須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將自己所接觸的本單位或者外單位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等,寫成稿件向公開發行的報刊投稿或者編入公開發行的書籍中。

  十三、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危害。

  凡違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國家秘密實施細則》進行處理。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1、文件的管理規定

  (1)文件一律由本單位指定保管人簽收、拆封、登記、清點。收文登記一定要在當日內完成,經辦公室主任批閱及時分送有關領導和主辦單位,不得積壓。

  (2)傳閱的'文件,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傳閱;本委領導閱辦文件,要做到隨閱隨清退,不積壓和保存文件;領導之間不許橫傳,閱辦后及時交保密員,妥善保管。

  (3)借閱文件、查閱檔案要經領導批準,履行借閱登記手續。

  (4)文件只能在辦公室閱讀,不準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把文件帶出時,須經本會領導批準,辦理借閱手續,用后及時退還。借閱人不準把文件轉借他人。

  (5)文件要由保密員專人保管,存放文件要有專柜、專室。專室要按安全保密要求(鐵門、鐵窗、鐵柜)。不準將文件放置在無專人管理、無嚴密加鎖的箱柜內。下班時不準將文件放在辦公桌上。發現下落不明(丟失)文件要及時報告,并認真查找、處理。

  (6)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翻印(復印)上級文件和領導內部講話。

  (7)凡到上級部門開會帶回的文件、資料、領導講話等,必須交單位保管文件的同志登記保管,用時辦理借閱手續,用后交還,不準長期保留在個人手里。

  (8)在上繳文件、立卷歸檔工作結束后,要將計劃銷毀的文件資料逐一登記,經分管領導簽批后交保密局集中銷毀,不準個人私自銷毀文件和資料。

  (9)單位領導和機要保密人員在工作調動時,要嚴格履行交接手續。保管文件、檔案人員要將自己經管的文件、檔案開列清單,核對無誤后,雙方簽字交接清楚。

  2、秘密文件、資料的保密管理規定

  (1)凡有秘密、機密、絕密文件(以下簡稱“三密”文件),要配有專(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管理的工作。經管“三密”文件的人員,須按規定通過考核、審查批準,報地區保密組織備案。

  (2)“三密”文件必須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有“三鐵"設施的專室,并建立健全有關制度,實行專人管理。“三密”文件的收發、傳遞、借閱、移交、歸檔、銷毀等都履行登記手續,嚴守保密制度。領導外出開會、學習帶回的“三密”文件、資料要及時交保密員登記、保管。“三密”文件管理要做到及時清退,年終進行一次清退,該留用的留用,該歸檔的歸檔,該銷毀的辦理銷毀手續。

  (3)“三密”文件、資料的印制。印制前由主管領導和負責人做好審查工作。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封面或首面的左上角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外,還要在末頁標明發行(閱讀)范圍,印制份數。不準復制、翻制,需要收回的也要作出明確規定。付印時應嚴格按照領導批準的份數執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處理。“三密”文件、資料一律由本單位內部文印室印制。

  (4)“三密”文件的傳閱。閱讀“三密”文件、資料和領導的重要講話,要嚴格按照制發機關規定的閱讀范圍傳閱,不得擅自擴大傳閱范圍,閱讀時須在辦公室內進行,不準摘抄,閱后即清退,不得在個人手里過夜。組織傳閱“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負責。

  (5)“三密”文件、資料的傳遞。“三密”文件的傳遞一律不得通過普通郵寄進行,應通過單位保密員傳遞,不得交由無關人員攜帶,不準利用工作之便私抄、攜帶“三密”件出入公共場所或探親訪友,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

  (6)做好“三密”文件、資料的清理。單位保密員變動時,要對“三密"文件、資料以及記載秘密內容的筆記本進行清理移交工作。清理時,對無回收單位和無保留價值的“三密”文件,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交回地區保密局登記代為銷毀,不得將“三密”內部文件、資料當廢紙出售。

  七、檔案保密工作制度

  為了保守黨和國家的機密,單位領導和干部都必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有關規定。

  1、檔案工作是一項重要的機要工作。檔案管理人員,要認真執行黨和國家保密規定,遵守《保密守則》,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2、查閱檔案人員,應保證對檔案材料的絕對保密,未經許可不準私自抄錄和復制,更不能擅自將檔案攜帶出單位轉讓他人或拆散,違者追究責任。

  3、劃入密級的檔案,要在檔案的右上角上密級標記,機密級以上的檔案,必須設專柜存放,借用密級的檔案必須按查閱利用規定辦理手續。

  4、檔案庫房的門窗必須堅固,嚴格保衛保密制度,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庫房。

  八、要害部門保密制度

一、由主管領導負責,定期研究布置保密工作。

  二、建立保密工作崗位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

  三、經常對保密人員進行法紀思想教育和保密的督促檢查。

  四、在業務工作中涉及國家秘密文件,收、發、管、閱都要嚴格執行制度,領導閱看文件后做到“四不”:不橫傳、不積壓、不自存、外出不攜帶。

  五、保密部位要有保密安全設施,有鐵門、鐵窗、鐵柜、報警器、滅火器,以確保機密的絕對安全。

  六、健全“三密”文件、資料的清退制度,凡是要清退的文件、內部資料,要按規定的時間清退,如不按規定的時間清退,超過三個月,按失泄密案件查處。

  七、建立定期匯報制度。主管保密人員,每個月向本單位領導匯報一次,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匯報,并與上級和地區保密部門聯系,及時弄清問題真相,以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九、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管理規定

  1、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要完全處于其主管部門(單位)獨立使用和管理。不得直接或間接連接國際互聯網,必須實行物理隔離。

  2、不得在與國際網絡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國家秘密信息。任何人不得在公眾網上發布、存儲、處理、傳遞、轉發、抄送涉及國家秘密信息。

  3、對秘密數據、資料載體如:磁盤、磁帶、光盤等視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閱、使用、復制、傳遞、攜帶、移交、保存、銷毀等登記手續。

  4、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包括軟盤和硬盤)不能降低密級使用,維修時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應及時銷毀。

  5、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上網的信息內容須經單位領導審批。

  十、復印機、傳真機、有線和無線電通信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1、復印機使用管理規定

  (1)單位復印機,要指定專人操作。存放復印機的地方必須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復印秘密以上文件資料以及未定密級的中央、省、市負責同志的內部講話,應請示原制文單位以及文件發至那一級的單位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復印,復印時應嚴格履行登記、簽收手續,嚴格控制復印的份數,不準多印私留。

  (3)不許利用單位復印機復印與工作無關的文件、資料、圖紙和國家法令禁印的票券等。

  (4)不準復印內部以上文件、資料和國家法令禁印的票證、迷信用品、淫穢物品以及其它違禁品。

  (5)必須建立嚴格的復印登記制度,逐件登記復印文件的名稱、份數。復印的廢頁要及時銷毀。

  (6)管理復印機的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負責,遵紀守法,按章辦事。如有違反規定的,必須追究責任,按情處理。

  2、傳真機使用管理規定

  (1)單位傳真機必須建立健全使用制度。

  (2)使用傳真機傳送文件、資料須經領導審批,并做好收發登記。

  (3)嚴禁使用無加密設施的傳真機傳送國家的秘密文件、資料。

  (4)單位領導要經常對傳真機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有線和無線電通信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嚴禁在無保密措施的有線、無線通信中傳遞、談論國家秘密事項;嚴禁在無保密措施的情況下召開涉及國家秘密的電話會議;嚴禁在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會議上使用無線話筒。

  十一、計算機保密及操作守則

  隨著計算機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發展,單位全體人員必須共同遵守《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規定》。

  (一)、計算機的操作守則

  1、計算機系統實行專人負責制,禁止其他人員未經同意使用辦公室計算機系統上的設備。

  2、操作員需要在計算機上工作時才能開機,開機必須遵守開機順序,在輸入密碼時要求沒有其他人員站立旁邊。不得將自己和本委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泄露給非操作人員。密碼要定期更換,每個密碼使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3、操作人員在計算機上工作過程中需暫離開時,預計在1小時內不能回工作崗位的,必須退到輸入密碼前的畫面;預計在1小時以上不能回工作崗位的,必須退出所有操作,并關閉計算機系統及電源。

  (二)、文件存貯、傳遞及數據維護守則

  1、已確定為國家秘密、機密、絕密的文件、電報、資料、數字、圖表禁止輸入電腦。

  2、本單位的文件,一律使用專用計算機打印。

  3、外來磁盤、光盤等媒體在辦公系統上操作時,必須先檢病毒,確保系統安全。

  4、定期對自己所輸入的文件、數據進行整理,審查文件、數據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與本人的操作時間相符,內容是否正確。發現文件、數據被無故修改、移動、刪除、或被非法入侵時,要做好記錄,及時向辦公室主管領導匯報。

  5、因工作需要,在互聯網上查找或傳遞訊息時,必須確保本系統子網的其它計算機與網絡斷開。傳遞的資料必須經辦公室主管領導審核同意,才能發送。

  十二、領導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為使領導干部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秘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有關精神,制定如下規定:

  1、要嚴守自己知悉的黨和國家秘密,不在家屬、親友、熟人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或泄露。

  2、秘密文件、資料應在辦公室閱辦,閱辦后應及時清退,不積壓、不橫傳。下班前交回保密室管理,不得把秘密文件、資料拿回家閱辦。

  3、不要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到公共場所和參加外事活動。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須攜帶的秘密文件、資料,應親自管理。

  4、在會議上或日常工作中討論研究的事項,凡涉及到秘密內容和內部問題的,在未正式決定公開前,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傳播。

  5、使用程控電話、長途直撥電話、無線對講機、移動電話,不要涉及秘密內容。

  6、參加會議下發的秘密文件、資料應及時交回保密員登記保管,需用時再借。

  7、記錄黨和國家秘密事項,應使用專用的保密筆記本,并妥善保管。

  8、在私人通信和公開發表的文章、著作中,不得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9、在內部會議講話或報告需涉及黨和國家秘密時,應對參加人員明確提出保密要求和紀律。

  10、在涉外活動中應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必須涉及或提供黨和國家秘密的,應報有相應權限的機關批準。

  11、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向境內外人員談論國家秘密事項。

  12、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保密部門,以便采取措施。造成重大損失的,應追究責任,執行紀律。

  十三、新聞報道的保密審查制度

  1、凡向公開發行或內部發行的報刊投稿,不得涉及國家秘密事項,單位內部自編自采報刊,涉密事項須經非密化處理后,方可刊載。

  2、被采訪單位、被采訪人向新聞報道單位的采編人員提供信息時,不得涉及秘密事項。

  3、單位應當建立保密審查制度,并指定本單位的審稿人。

  4、新聞報道稿件必須由單位領導審查,并指定專人負責。

  5、新聞工作者有義務不得向外界傳播內部消息,不泄露采訪中的秘密,對一些內部資料,使用時妥善保管,用后銷毀。

  6、對涉及其他行業或單位工作中國家秘密的,應當負責征求有關單位的意見。

  十四、失泄密事故處理制度

  若單位發生失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時,單位的保密組織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在事發后立即向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最遲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并同時報告公安機關協助破案。

  2、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國家秘密的內容和密級,已經造成的危害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應負的責任。

  3、有關單位要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或者減輕損害后果。

  4、對責任者按有關處罰規定作出適當的處理,并報區保密局。

  十五、保密工作獎懲制度

  1、凡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個人或者集體,由單位或者當地政府依照授予獎狀、獎品、獎金、記功、升職、榮譽稱號、通令嘉獎等其中一項或者多項獎勵:

  (1)在危急情況下,保護國家秘密安全的;

  (2)對泄露或者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行為及時檢舉的;

  (3)發現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國家秘密,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者減輕損害后果的;

  (4)在涉及國家秘密的專項活動中,嚴守國家秘密,對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作出重要貢獻的;

  (5)在國家保密技術和開發、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顯著成績的;

  (6)一貫嚴守國家秘密或者長期從事保密工作管理,事跡突出的;

  (7)長期經管國家秘密的專職人員,一貫忠于職守,確保國家秘密安全的。

  2、對泄露國家秘密尚不夠刑事處罰,有下列情節之一的,應當從重給予行政處分:

  (1)泄露國家秘密已造成損害后果的;

  (2)以謀取私利為目的泄露國家秘密的;

  (3)泄露國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數較多或者數量較大的;

  (4)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對有泄露國家秘密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國家工作人員,按照人事管理權限,依據被泄露事項的密級,分別給予行政處分:

  (1)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的,應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

  (2)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的,應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

  (3)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的,應給予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留用察看或者開除處分。

  十六、保密檢查評比制度

  保密檢查評比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通過檢查評比,可以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同時達到鼓勵先進,推動保密工作的開展。具體要求如下:

  1、單位要把檢查評比制度列入工作議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活動。

  2、單位必須結合三大節日(春節、“五一”、國慶)的保密宣傳教育對失泄密的隱患進行全面檢查,或根據上級部署和本單位的工作需要對某一方面的保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

  十七、保密干部培訓制度

  由于新時期對保密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保密工作涉及范圍越來越廣,加之保密人員的不斷變動,對保密人員的培訓工作要擺上重要日程,對保密干部的培訓具體要求如下:

  1、單位要把保密員培訓作為保密工作重要內容來抓,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對保密人員的培訓,或推薦保密員參加上一級組織的培訓,使保密員懂得更多保密業務知識和科學技術知識,以適應新時期保密工作的需要。

  2、對保密員的培訓,實行一級抓一級的培訓制度。

  3、單位在開展培訓時,根據不同的培訓對象,采取靈活多樣的短期培訓方法,如開展短期培訓、以會代訓、專題研討會或在實際工作中進行輔導等方法進行。單位可結合實際,制訂培訓計劃,搞好培訓工作。

  十八、閱文保密制度

  一、對“三密”文件請及時閱處,當天交還保密員保管,不自行存留過夜。

二、閱件后,勿忘簽名。

  三、不泄露自己知悉的“三密”文件內容。

  四、不在無保密設施的場所閱辦“三密”文件。

  五、不在普通電話中傳達“三密”文件精神。

  六、不在家屬、親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三密”文件內容。

  七、不在私人通信和公開發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三密”文件的精神。

  八、不準攜帶秘密級以上文件參加社交和外事活動。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應經上級保密部門審批確定,并須具有嚴緊的保密措施。

  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不能談及黨和國家的秘密。

  十、對秘密級以上的文件,不準自行復制翻印。如確需復制翻印時,必須執行制發文機關的規定,經制發文機關審批同意后,才能到保密局進行復制翻印。

保密工作制度13

  為加強我局保密工作的管理,保守國家機密,維護國家利益和安全,做到“內外有別”、“既便于工作又確保秘密”,現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和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的國家秘密,是指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

  (一)絕密級事項

  1、各類人事錄用考試的試題、試卷(含備用卷)、答案;

  2、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啟用前的試題、試卷(含備用卷)、標準答案及其評分標準;全國技工學校統一考試、全國職業技能考核鑒定試題和答案;

  3、含有“絕密”內容的密碼電報;

  4、引進國外智力工作中的有關涉外政策和經濟技術資料。

  (二)機密級事項

  1、省、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干部檔案、匯總名冊;

  2、尚未出臺的工資改革和調整;

  3、尚未公布的全國童工案件查處情況及統計數據;

  4、尚未公布的重大社會敏感政策的調整意見;

  5、全國企業職工集體上訪和罷工等重大突發事件的綜合情況;

  6、國務院各部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企業工資調整政策、調整方案;

  7、社會保險基金被擠占挪用和違規動用的重大案件及案件舉報人的有關情況;

  8、參加國際勞工組織會議及其他重要國際會議的計劃、對策;

  9、非絕密級內容的密碼電報;

  10、涉外活動中需要保密的事項。

  (三)秘密級事項

  1、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干部(公務員)的考察材料及未公布的任免、調動事項;

  2、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計劃和工資總額計劃;

  3、尚未公布的干部(公務員)錄用計劃、考試方案及候選人名冊;

  4、尚未公布的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方案和接收安置計劃;

  5、尚未出臺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含任職資格)的'評審事宜及有關統計資料;

  6、副科級干部(公務員)檔案及考察材料,科級以下公務員的檔案及考察材料;

  7、干部調動和錄用的審批材料;

  8、享受國家特殊津貼人員材料,國家和省級突出貢獻專家的推薦選拔材料;

  9、尚未公布的考試成績、統計數字和分析情況;

  10、尚未出臺的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退職人員生活待遇的方案;

  11、尚未公布的失業率、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預測和計劃數據;

  12、反映全國企業工資分配宏觀狀況的調查資料和統計數據。

  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的下列事項不屬于國家秘密,應作為工作秘密管理,不得擅自擴散:

  (一)一般干部的檔案;

  (二)人才交流機構代管的人事檔案及出境人員的政審材料;

  (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中尚未公布實施的重大政策措施及調整方案;

  (四)全國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資料、改革方案及辦法;

  (五)職業技能鑒定國家題庫試題和答案;

  (六)本局在工作中不宜公開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門或行業的國家秘密事項,應按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保密范圍確定密級。

  五、為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確定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局長任組長,分管辦公室局領導任副組長,其它局領導及各科室、單位負責人任領導小組成員。

六、認真執行《保密法》,牢固樹立保密意識,嚴守黨和國家秘密。

  七、嚴格有密級的文件、資料(下稱密件)的登記和交接手續,閱后及時退還,不自行在科室、單位間橫傳。

  八、不擅自翻印、復制密件及內容,不自行擴大閱讀范圍。確因工作需要復印密件的,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并對復印份數實行保密監督和登記備案。查閱密件檔案,須辦理審批和登記手續。

  九、涉密載體由局辦公室定期統一收取銷毀。

  十、定期進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檢查,總結經驗,堵塞漏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十一、嚴格遵守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十不”規定:

  1、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2、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

  4、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5、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保密文件、資料;

  9、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

  10、不攜帶秘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十二、處理、保存重要信息的計算機,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密防護措施,切實消除泄密隱患,并限專人操作,所有信息的傳遞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應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專門設備,防止泄密、竊密事件的發生。

  十三、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應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凡向國際互聯網的站點提供或發布信息,必須通過保密審查批準。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聯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或采取相應的防電磁信息泄密的保密措施。

  十四、使用政府協同辦公系統的計算機不得處理、保存和傳輸涉密信息。

  十五、嚴格實行《保密工作領導責任追究制》,發生失泄密事件,追究相關責任人和負責人的責任。

保密工作制度14

  為保守國家和機關秘密,維護本單位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項事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對上級部門發來的秘密文件資料和機關制定的秘密文件,由專人負責收發和存檔,并在規定范圍內進行傳閱。傳閱密件應當使用專用文件夾,要有登記簽收手續,不得橫向傳閱,閱辦人閱后應及時將密件退回。

  (二)借閱、查詢密件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在機要室內進行,查詢人要在登記本上簽字后方可查閱。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密碼電報不得抄錄、復印、拍照、錄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審批手續;摘抄時只能抄錄有關內容,不得抄錄日期和編號。

  (三)機關各業務科室、職能部門領導干部開會、學習帶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職保密員負責登記、整理,按時間要求歸檔。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確保密件及印制過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須按批準份數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樣、半成品、印板、廢品等應當按規定及時銷毀,需要保留的軟盤、光盤等應當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應當及時送到交辦單位。

  (五)絕密級文件不得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并經制發機關批準。復印件要視同原件密級進行管理。絕密級文件不得通過傳真機傳輸。

  (六)對絕密的機關秘密文件、資料或其它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經原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或上級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須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七)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本人所掌握的國家、單位秘密,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國家、機關秘密。對外提供涉及本單位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秘密,批準人員應向本單位保密領導小組通報有關情況。嚴禁在無保密裝置的有線、無線電話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八)本機關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連接,必須加強管理,并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的'學習。

  (九)機關各科室購買軟盤、計算機及維修計算機須由黨政辦公室嚴格把關,存有保密數據和文件的軟盤一律不得帶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領導小組半年檢查一次全機關保密工作,年終進行保密工作總結,對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對問題嚴重的科室或個人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嚴格控制各項國家秘密和知悉范圍,因工作需要擴大知悉范圍的,須經領導批準。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一、加強辦案保密工作,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

  1、嚴格辦案保密紀律,認真執行紀檢監察機關辦案保密規定,進一步建立和落實辦案保密工作紀律及其責任制。加強對涉案材料、辦案用計算機、移動存儲設備(u盤、軟盤、移動硬盤等)、密碼傳真機、手機的管理。

  2、對信訪舉報件由信訪室實行統一登記,集中管理。

  3、切實加強對領導同志批示件的管理,個人不得保存領導同志的批示件。

  4、嚴格遵守“四不準”。不準打聽、了解不屬于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信訪舉報情況和案件情況;不準傳播案情或者向案件當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員及其親友傳遞消息;不準泄露、擴散有關舉報材料、私自向被舉報人透露舉報人的情況和舉報材料的內容;不準未經批準,擅自在新聞媒體上披露正在查處的案件情況。

  二、加強秘密文件印制、傳遞、借閱、歸檔管理

  1、所有秘密文件、有關匯報材料的打印,都必須按照領導批準的發送范圍計算印刷份數,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過程中形成的清樣、廢紙,應及時銷毀。復印、翻印、摘錄秘密文件必須經過批準,并將復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樣保管。

  2、對各個渠道收到的密件,由專人負責進行登記、簽收、傳閱、借閱、銷毀,無關人員不得拆封。由領導親啟的信訪件只能由領導本人拆閱。

  3、秘密文件傳閱由專人傳遞,并嚴格限制在規定的范圍之內,不得擴大。文件傳閱夾內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傳遞人員要隨時掌握其流向,傳閱完畢后及時清點收存。

  4、嚴格秘密文件借閱登記,規定借閱時間,控制“密級”文件閱知范圍,特別是對標有“密級”文件的外借,須經分管機關的副書記批準。

  5、下發、批轉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領導批示件、批轉信訪件等),要嚴格登記制度,集中管理。

  三、加強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

  1、根據“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處理的計算機必須做到專機專用,一律不準直接或間接與其他機關網、國際互聯網連接。非本委局機關工作人員嚴禁使用本單位計算機。嚴禁在上互聯網的計算機存儲、制作、傳遞、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數據以及內部資料。

  2、便攜式計算機必須專人保管,不得橫傳或將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換時必須做好交接手續。

  3、不得在計算機硬盤中存貯機密級以上文件,秘密級文件必須采取加密措施。

  4、在處理涉密文件、信息時,不得有無關人員在場。

  5、處理有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必須設置開機密碼,涉密文件必須在文中標明密級,密級與正文不得分離。

  6、存貯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動存貯設備(軟盤、u盤、移動硬盤等)必須標明密級,并按同級密件屬性進行保管和傳輸,同一移動存貯設備中存有不同密級文件的,按其存貯最高密級文件標密級;存貯過涉密文件的移動存貯設備,即使已刪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級進行保管和傳輸,嚴禁將其帶出機關或辦案點。

  7、信息網的公文傳輸(郵件)僅限于紀檢監察機關內部傳輸信息、文件、通知、報表、材料和數據等。

  8、涉密載體、涉密設備或配件的維護、更換、維修由辦公室負責,事先必須進行消磁處理,嚴禁私自拿出單位維修。請外單位技術人員到機關維修或維護涉密計算機或網絡,必須登記并有專人監督。

  9、涉密載體、涉密設備或配件(計算機、軟盤等)的報廢,需書面報請委局保密領導小組批準,由辦公室處理,不得隨意處置或丟棄。涉密存貯設備的銷毀由辦公室實施,在委局保密領導小組監督下實行不可恢復性銷毀。

  四、加強密碼設備的管理

  1、文印室屬委局機關保密重地,應控制進入文印室人員。室內工作人員要謹慎處理各類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計算機、復印機、激光打印機、輕印刷設備維修人員進入文印室要進行嚴格監督。

  2、密碼機發生故障或出現異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領導和省紀委辦公廳總控室報告,由省紀委負責解決;與密碼機相接的計算機出現故障需維修時,一定要將密碼機取下,移出另存并刪除帶有國家機關和機關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單獨請人維修。

  3、非工作時間或機房內無人時,報警器要處在良好的工作狀態。密碼設備操作人員每天下班、節假日要做好密碼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保證各種設施的完好、到位。

  五、加強印章使用管理

  委局所有印章必須明確專人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按要求登記備案。紀委、監察局印章、紀委機關黨支部委員會印章由辦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機關副書記審批。糾風辦印章由糾風室保管。縣紀委、監察局(含糾風辦)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項的報書記簽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駐室常委負責。

保密工作制度15

  1、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保密法》,自覺保守黨和國家秘密,保守工作機密。

  2、明確保密主要事項和范圍。實驗局機關涉密事項主要是:中央、省、市和本局具有保密內容的文件、文稿及領導同志不宜公開的講話和指示;尚未公開的干部調配和推薦名單,以及考核、審查情況;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辦公會議、民主生活會、各科室會議記錄及暫不能公開的會議內容;來信來訪和案件方面不宜擴散的'內容;各類干部(職工)名冊、各種印信、證件、內部電話記錄、收發文件登記簿及工作筆記本等。

  3、樹立經常性保密意識。自覺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絕對不記錄、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得在私人通信、電話中涉及工作機密,不得在公共場所和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不得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4、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保密材料的印刷、收發、傳遞、閱辦、清退、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等,都要嚴格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防止丟失。不得翻印、復印帶密級的文件。秘密文件必須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地方,平時工作使用的,要注意隨時入柜加鎖。秘密文件及秘密事項存入計算機或其他存儲介質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

  5、嚴格控制涉密文件的傳閱范圍,不得隨意擴大。秘密性會議,不得讓無關人員參加。

  6、外出工作或開會,一般不得攜帶密級文件,必須攜帶的要經領導批準,并采取嚴密措施保管,用畢及時歸還。

  7、注意新聞保密。向報社、電臺等媒體投遞新聞稿件,不得將不宜向社會公開的事項提供給媒體,一時難以把握的,應交分管領導審定。

  8、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定機定人定號,做好登錄口令設置,并登記備案。

  9、嚴格保密獎懲制度。對保密工作成績突出的人員要予以表揚或獎勵;對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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