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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制度

時間:2024-08-12 10:28:43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工作制度15篇(精華)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保密工作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密工作制度15篇(精華)

保密工作制度1

  為更好地貫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管委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規范管委會的保密工作。

  一、文書保密制度

  1、一切文件收入和發出必須登記在冊,不允許任何人不經登記擅自帶走文件。

  2、凡有密級的文件、資料原則上不能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須嚴格遵照市有關文件規定,辦理報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復印。

  3、復印后的密級文件、資料必須嚴格登記,按原件的同等要求嚴格管理。

  4、黨、政會議記錄須經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后方能查閱。

  5、絕密級文件、資料等,必須嚴格執行上級規定,定期回收、上繳,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資料,清理時必須履行登記審批手續。

  二、會議保密制度

  1、召開各種帶有保密內容的會議不得使用無線話筒。

  2、凡帶有保密內容的會議,要嚴格控制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并要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嚴守保密紀律。

  3、要嚴格管理帶有秘密內容的會議記錄,凡有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一律不得記錄,也不得錄音。

  4、印制會議秘密文件、資料,必須按章登記入冊、發放、保管。

  三、宣傳、出版保密制度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資料,不得在任何媒體上公開或張貼。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資料的內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管委會內各種出版物要嚴格把關,出版主編要負責出版物的.保密審查工作。

  四、涉外保密制度

  1、涉外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保密法規和管委會的各項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帶有密級的文件、資料等,必須經管委會領導以及上級保密部門的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

  3、一切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設備等,必須嚴格管理,不得隨意讓外籍人士接觸。

  4、涉外工作人員不得攜帶密級文件、資料參加任何涉外活動。

  五、電子信息保密制度

  1、凡帶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內容的計算機、軟盤、u盤等移動儲存介質,必須有專用的保管地點、鎖定密碼、專人保管,各項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來儲存國家秘密文件、資料、信息及有關保密內容的計算機,必須嚴格檢查該計算機的安全情況。

  3、對電子信息人員要加強保密意識教育,并要落實崗位責任制。

  六、計算機網絡安全保密制度

  1、嚴格執行上級機關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規定,接受各級保密機關的監督和檢查。

  2、建立計算機信息系統崗位責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責任人。網絡主機管理必須專人負責。

  3、凡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資料,不得在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

  4、網上如有發現信息,應及時向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和管委會領導匯報,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擴散。

  5、建立檢查監督制度,定期對管委會網絡進行安全保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格堵塞泄密漏洞。

  七、科技保密制度

  1、凡含有保密內容的科技科研產品、設備、資料、著作,必須登記造冊,嚴密管理。

  2、未經辦理審批手續,不得擅自公開或泄露任何科技秘密。

  3、凡屬國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和產品,必須專人保管,嚴格管理。

  八、通信通訊保密制度

  1、嚴格執行密級文件、資料等的傳遞保密制度,必須專人負責,并要履行簽發簽收手續。

  2、機要通訊員傳遞文件時,不得進入公共場所。

  3、傳遞機密級以上文件、資料時,必須用專人專車接送。如傳遞絕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電話(含手提電話)、明碼電報傳送密級文件的內容,也不得密電明復。

  九、查閱文件、資料保密制度

  1、非閱文范圍內的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密級文件、資料等須經管委會領導的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后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保密法規,嚴守國家秘密。

  2、查閱密級文件、資料時,只準在保密室(或檔案室)內查閱。

  3、查閱密級文件、資料時,不得摘抄、復印,確需摘抄、復印的,必須經管委會領導同意,并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十、復印保密制度

  1、必須建立復印機專人管理與使用制度。

  2、負責復印的工作人員不準承接復印標有密級標志的文件資料、講稿、刊物、圖紙等業務,對要求復印上述內容的有關人員,應予以拒絕。

  3、凡復印內部或密級文件、資料的須按章辦理審批、登記手續,并一律由保密室人員負責復印。

保密工作制度2

  一、辦文擬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辦科室負責辦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總結、匯報、先進事跡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擬稿紙,正確擬定文件標題、主送和抄送機關、密件、是否公開及主題詞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跡清楚,文理通順,正確使用標點符號,引用有關文件、規定,必須要準確、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歸檔要求。

  (四)擬文由科室負責人審核(規范性文件在科室審核后,再由辦公室和法規科共同審核)后,交分管領導審核,局長簽發。

  二、打印、核校、裝訂

  (一)打印材料版面、標題、標點符號等要合理、規范、準確。

  (二)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須先打報告經局長批準后,一律由辦公室負責聯系印刷,承辦科室提供清樣、負責校對。

  (三)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員負責裝訂,裝訂文件應力求做到端莊整潔,格式美觀,無殘次漏頁、空頁。

  機關保密制度

  三、分送、存檔

  文件、資料打印裝訂完成后,由辦公室蓋印后按發文范圍分送局領導,相關單位、科室,存檔。

  1、機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法》的規定,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守黨和國家機密。

  2、妥善保管各種文件、資料。無特殊情況,文件不出室;離開辦公室時,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辦公桌要上鎖;不得帶文件旅游、參觀、探親、訪友或出入公共場所及鬧市區。

  3、嚴禁私自向廢品收購部門或個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內部資料、刊物、書籍等。各種文件、資料統一由辦公室處理。

  4、加強信息傳輸的保密管理,計算機嚴禁上國際互聯網,嚴禁在使用普通電話時談論國家秘密事項,嚴禁在互聯網上用電子郵件傳遞國家秘密信息。

  5、有關科室對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要明確保密范圍,妥善保管相關資料,并做到在任何場合不談論事項。

保密工作制度3

  體育局保密工作制度 為切實加強保密工作,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相關規定,結合市教育體育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領導

  (一)市教育體育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局機關保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管理。加強對干部職工進行保密知識教育,根據上級保密部門的要求,對局機關的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見。加強對保密工作的檢查,每年集中檢查或抽查2次。

  (二)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保密規定,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覺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知道的事項不打聽,絕不利用國家機密謀取個人私利,不得將國家秘密和內部情況向家屬、親友及其他無關人員泄露。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公務活動中的保密管理

  1.召開涉及秘密事項的會議,必須有保密措施。會前應對參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

  2.凡規定不準記錄的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和錄音,未經審核批準,不得報道。

  3.會議期間所發的.秘密文件、資料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資料,按規定及時收回。

  4.參加涉密會議的人員,不準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內容。

  5.不得將密件帶離辦公室,如工作需要,應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且不能將密件帶到公共場所。

  6.印章保管人員要嚴格遵守印章管理使用辦法和保密規定,不得擴散使用印章的保密性公文內容。

  (二)公文傳遞過程中的保密管理

  1.秘密文件的傳閱,應嚴格登記手續,隨時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丟失。不得擅自擴大傳閱范圍。閱讀秘密文件、資料不得私自摘錄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記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錄。

  2.發送秘密以上文件、資料,必須統一交機要員辦理或派專人送達。任何人不得在傳真機上傳送密件。

  3.絕密文件,傳閱完畢立即清退。

  4.辦文時,凡文件內容涉密的,承辦人應標明密級、保密期限,局辦公室應審核密級標定的準確性。

  (三)重點保密部位的管理

  1.文秘室、文印室、檔案室和各類考試的試題題庫等重點保密崗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相應的保密工作規則;

  其辦公場所,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2.文印室對秘密文稿的打印要加設密碼并妥善保存;

  文秘室應將密件單獨放入保險柜;

  機要交換站要將密件妥善存放;

  嚴禁個人留存、抄錄和外傳。

  3.節假日前要對凡有密件存放的地點進行檢查,如有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四)計算機信息的上網管理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各處室的涉密計算機實行物理隔離,嚴禁在無保密設施的計算機網絡中傳遞國家秘密。不得在電子函件(電子郵件)、聊天室等傳遞、傳播、轉發或抄送秘密信息。

  (五)領導專用車輛不得隨意搭乘其他人員,領導臨時離車,車上有涉密載體時,駕駛員不得離車,確保秘密載體的安全;

  不得泄露領導需要保密的活動日期、路線等內容。

  (六)密件的復印管理

  1.不得擅自復印密件,如工作需要復印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復印絕密文件和制文機關規定不準復印的密件,須經制文機關批準;

  復印其他密件,需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批準。

  2.密件復印件視同原件管理。

  (七)密件的銷毀。銷毀密件時,應登記造冊,并經分管領導審批,銷毀時需由兩人監銷,不得將密件出售。

  三、發生失泄密事件,應及時追查并及時報告保密部門,盡可能挽回損失。對造成危害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處理。

保密工作制度4

  1、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保密法》,自覺保守黨和國家秘密,保守工作機密。

  2、明確保密主要事項和范圍。實驗局機關涉密事項主要是:中央、省、市和本局具有保密內容的文件、文稿及領導同志不宜公開的講話和指示;尚未公開的干部調配和推薦名單,以及考核、審查情況;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辦公會議、民主生活會、各科室會議記錄及暫不能公開的會議內容;來信來訪和案件方面不宜擴散的內容;各類干部(職工)名冊、各種印信、證件、內部電話記錄、收發文件登記簿及工作筆記本等。

  3、樹立經常性保密意識。自覺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絕對不記錄、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得在私人通信、電話中涉及工作機密,不得在公共場所和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不得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4、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保密材料的印刷、收發、傳遞、閱辦、清退、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等,都要嚴格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防止丟失。不得翻印、復印帶密級的文件。秘密文件必須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地方,平時工作使用的,要注意隨時入柜加鎖。秘密文件及秘密事項存入計算機或其他存儲介質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

  5、嚴格控制涉密文件的傳閱范圍,不得隨意擴大。秘密性會議,不得讓無關人員參加。

  6、外出工作或開會,一般不得攜帶密級文件,必須攜帶的要經領導批準,并采取嚴密措施保管,用畢及時歸還。

  7、注意新聞保密。向報社、電臺等媒體投遞新聞稿件,不得將不宜向社會公開的事項提供給媒體,一時難以把握的,應交分管領導審定。

  8、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定機定人定號,做好登錄口令設置,并登記備案。

  9、嚴格保密獎懲制度。對保密工作成績突出的人員要予以表揚或獎勵;對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保密工作制度5

  一、保密守則。

  二、保密領導小組職責。

  三、專(兼)職保密干部的職責。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五、保密工作制度。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七、檔案保密工作制度。

  八、要害部門保密制度。

  九、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管理規定。

  十、復印機、傳真機、通信及辦公自動化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十一、計算機保密及操作守則。

  十二、領導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十三、新聞報道的保密審查制度。

  十四、失泄密事故處理制度。

  十五、保密工作檢查評比制度。

  十六、保密干部培訓制度。

  十七、閱文保密制度。

  十八、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6

  第一條 市國土資源局保密工作由局黨組領導。局保密工作的對象為局機關、分局、局屬事業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第二條 局領導和科級以上干部要帶頭遵守《國家保密法》和有關保密工作規章制度,支持、幫助局辦公室解決局機關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接受局黨組及市保密局的監督和檢查。

  第三條 局辦公室收到國家秘密級文件,應嚴格履行登記、傳遞、簽收、保管、銷毀等手續。對絕密級的國家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非經原定密單位或其上級機關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其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應指定專人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機密、絕密的各種載體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四條 局機關寄往外地的國家秘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其信封(或包裝)上要標明密級標志,可通過機要公文交換站交換,嚴格登記、簽收手續。國家絕密級文件應由2人以上送往收件單位指定人員簽收,或由受文單位派專人前往簽收。國家秘密文件不能與一般文件混裝混寄。

  第五條 國家秘密級文件不能用未加密的傳真機傳遞,也不得在無保密設施的公共網上傳遞。

  第六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提供涉及國家秘密的事項,要事先提出申請,經局黨組審查同意后實施。

  第七條 各科(室)經辦、形成的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放置在安全的柜內,定期進行檢查清退、歸檔,做到件件有著落。

  第八條 對失泄密事件相關人員的查處:若有失泄密事件發生,當事人和科(室)負責人應以最快的速度向局黨組報告,局黨組根據失密情況向市保密局匯報,情節嚴重的立即向市保密委報告,局黨組和各科(室)對失泄密事件應及時查處并采取防范措施,縮小損失和危害。對失泄密事件情節嚴重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對離崗人員的要求:

  (一)工作人員在局內調整工作崗位,在離崗前應將所經辦、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進行清理、登記,并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二)調離本局的所有工作人員,在離崗前,應到局辦公室辦理文件、資料、檔案特別是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歸還、歸檔手續,方可辦理調離手續。

  (三)調離本局的所有人員在離崗前,應將自己涉及國家秘密的筆記本、摘抄文件、資料等交辦公室統一銷毀。若確因工作需要留存的,應報局黨組或主管領導批準。

保密工作制度7

  一、為加強學校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的保密范圍主要包括:

  1)上級已定密的文件、資料、領導人的重要講話;

  2)有保密性質的報刊、電報、電話記錄、錄音錄像、來信、來訪筆錄;

  3)校長辦公會議記錄、黨委會議記錄、黨委民主生活會記錄和其他涉及重要問題的會議記錄;

  4)考試、考查前的各學科試題及考過并封存的試卷;

  5)教職工的'人事檔案和政審材料,未經公布的人事任免、獎懲決定,黨員組織發展計劃;

  6)校領導在小范圍內的談話、講話及討論的主要問題;

  7)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暫不公開的文件材料;

  8)未公開的招生方案、畢業生分配、推薦方案;

  9)學校財務計劃、報表及有關資料;

  10)學生對教師教學情況的評議材料、教師業務檔案和學生檔案;

  11)學校發展的長遠規劃、重要教學設施、設備的有關資料;

  12)重要的基建圖紙、資料;

  13)學校節假日保衛工作的安排和布置情況;

  14)其他需保密的事項。

  三、學校辦公室是學校保密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密工作。

  四、實行保密工作領導責任制,學校各級領導在其職權范圍內對保密工作承擔領導和管理責任,各科室、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該科室(部門)保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五、學校全體教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保密法規和學校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

  六、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保密守則》,全體教工必須做到:

  1、不該說的機密不說,不該問的機密不問,不該看的機密不看,不該記的機密不記;

  2、不隨便翻閱與已無關的文件,不把密件帶回家中或帶到公共場所,不私自抄錄、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給不該看的人閱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3、未經辦公室許可,不準復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

  4、不得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件傳達、發送秘密事項。

  七、學校各科室、各部門或教工個人出售、處理廢舊報刊、圖書資料應進行嚴格檢查,防止秘密資料遺失。

  八、機密文件、圖紙、檔案資料要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定期清理,確保安全。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學校檔案室和辦文場所。

  十、加強保密教育,增強保密觀念。學校每年對全體教職工進行1至2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進行保密安全檢查。在節假日前要組織重點檢查,年終搞好保密大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堵塞漏洞。

  十二、嚴格保密紀律,建立相應獎懲制度,對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揚或獎勵,對違反保密法規或保密紀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進行嚴肅處理。

保密工作制度8

  一、本制度適用于全系統各單位、各部門。

  二、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保密法》,自覺遵守《保密守則》。

  三、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直屬單位應在本單位設立本級保密工作管理委員會,由本單位一名領導擔任主任,主管本單位和下屬機構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員會受同級黨組織的領導,業務上受上級保密委員會的指導。

  四、保密委員會應根據需要配備專職(兼職)保密干部。

  五、保密委員會負責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省委、省政府和國家質檢總局的有關規定,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各單位的涉密工作;組織制定本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及具體措施;負責涉密文件、計算機、通信設備的管理;開展保密宣傳教育、獎勵和處分。

  六、密件經辦、保管部門(單位),應設立專門的機要(保密)室(柜),密級文件應單獨保存在密件專夾、專卷、專柜或密件庫中,確定專門機要人員集中保管。機要(保密)室內嚴禁會客,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七、凡機關收到密級文件(含密碼電報、內部資料、刊物等),統一由機要人員簽收、拆封、登記、分發、保管。根據密級歸檔立卷,絕密級密件必須單獨立卷保存,機密(含)以下密件,可按檔案分類歸檔立卷,每卷密級,依卷內最高密級的密件定密。

  八、涉密文件運行的每個環節,都必須在規范的文件登記薄上進行登記,必須清楚地記載密件的密級、產生密件的機關(單位)、發件機關(單位)、密件的.名稱或主要內容,收、發時間及密件的編號、頁、份數等,經辦人員在對實件驗證、登記后簽字受理。凡領導同志親啟件,要送領導同志或其指定的專人代收、代拆。

  九、不準將密級文件隨意亂放和擅自外借。機關工作人員每日下班前,應將密級文件妥善存放,未經允許,不得將密級文件攜帶回家閱讀或辦理,不準在家屬、親友、熟人和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機密,不準攜帶密級文件上街、出差或旅游,不準在公共場所翻閱密級文件和談論有關內容。

  十、局機關的機密事項(包括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情況),在未正式公開之前,不準外傳。個人記載的有關機密內容的筆記本,應妥善保管。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的記錄按密件要求,由專人保管。對已定密的文件材料,由專人專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調閱。

  十一、未經允許,不準擅自抄錄、打印或復印密級文件。經批準打印或復印的密級文件由機要室登記、傳閱、保管。絕密文件一律不得抄錄、打印或復印。參加有關會議帶用的文件和會議印發的文件,必須及時交機要室登記處理,個人不得保管。

  十二、嚴格按照擬定的范圍傳閱、傳達密級文、電。不得自行擴大密級文、電的閱讀范圍,避免在閱、辦密級文、電的同時接待外部人員來訪。下班時應檢查辦公桌上是否存留密級文、電。文件辦理結束后,應及時退交機要人員保管。

  十三、查閱密級檔案,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未經允許,不準帶出檔案室。

  十四、嚴禁濫印、亂發會議秘密文件、資料。會議期間印發的秘密文件一律標明密級,統一編號,登記分發。會上的講話未經批準,不得隨便整理記錄轉發。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住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文件、筆記本等。

  十五、嚴格執行稿件送審制度。對各類信息、稿件都要進行保密審查,界限不清的,要及時向局保密委員會請示、報批。未經批準,機關全體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接受境內外記者采訪,經批準后,在接受采訪過程中,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十六、涉密計算機及系統不得進入互聯網,涉密信息網絡必須與公共信息網進行物理隔離,絕密級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計算機及系統中存儲和傳輸。

  十七、嚴格上網信息保密審查制度。信息上網必須經過信息提供單位的嚴格審查和批準,對是否涉及國家秘密不清楚的,應由局保密委員會進行保密審查,經保密組織負責人審批。

  十八、機要交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要交通保密規定和工作紀律》,攜帶密級文件,離開本單位進行傳遞、會簽、會印時,必須乘本機關車輛辦理。

  十九、不準在無保密措施的郵政和電信設備上傳輸秘密信息(如寄郵件、打電話、使用手機、發電報和傳真等),不準在公共信息網上傳輸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二十、下發、上報、轉發的有關密級文件應按規定在左上角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并在郵件上加蓋機密印戳,由機要部門掛號發出。禁止用普通或掛號信件郵寄和個人私自攜帶。

  二十一、定期對涉密文件進行清查,對保密期限屆滿的文件及時納入非密管理。對保密期限不明確且具有較長期保存價值或涉外需要的密件,可主動呈請密件產生機關作出密級變更的答復。得到密件密級變更的決定后,應及時在相應的密件上作出標志,并按變更后的密級進行管理。

  二十二、需要銷毀的文件、材料、資料和涉密磁盤、計算機硬盤,要登記造冊,經主管領導審查批準后,須有兩人以上監銷,在保密部門指定地點銷毀。

  二十三、清理文件一般每季度或半年進行一次(有要求的除外),絕密文件每月清查一次。清查文件時要注意檢查文件、附件是否完整,并及時登記。

  二十四、在外事活動中,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遵守外事紀律,不得擅自將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攜帶出境,謹防泄密、失密。

  二十五、涉密人員調動、離職和機構變動時,應有領導有組織地將原有的全部文件、電報、資料進行認真清理、登記造冊,對需要移交的文件、資料、應全部移交機要或檔案部門,并嚴格辦理移交手續。

  二十六、機要室、檔案室、打字室、微機室、閱覽室和各單位內設機構都要認真做好保密工作,加強安全防范。

  二十七、保密委員會要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時糾正存在問題,堵塞漏洞,對造成失泄密的單位和個人,視情況予以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保密工作制度9

  為保守國家和機關秘密,維護本單位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項事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對上級部門發來的秘密文件資料和機關制定的秘密文件,由專人負責收發和存檔,并在規定范圍內進行傳閱。傳閱密件應當使用專用文件夾,要有登記簽收手續,不得橫向傳閱,閱辦人閱后應及時將密件退回。

  (二)借閱、查詢密件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在機要室內進行,查詢人要在登記本上簽字后方可查閱。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密碼電報不得抄錄、復印、拍照、錄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審批手續;摘抄時只能抄錄有關內容,不得抄錄日期和編號。

  (三)機關各業務科室、職能部門領導干部開會、學習帶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職保密員負責登記、整理,按時間要求歸檔。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確保密件及印制過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須按批準份數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樣、半成品、印板、廢品等應當按規定及時銷毀,需要保留的軟盤、光盤等應當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應當及時送到交辦單位。

  (五)絕密級文件不得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并經制發機關批準。復印件要視同原件密級進行管理。絕密級文件不得通過傳真機傳輸。

  (六)對絕密的機關秘密文件、資料或其它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經原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或上級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須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七)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本人所掌握的國家、單位秘密,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國家、機關秘密。對外提供涉及本單位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秘密,批準人員應向本單位保密領導小組通報有關情況。嚴禁在無保密裝置的有線、無線電話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八)本機關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連接,必須加強管理,并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的學習。

  (九)機關各科室購買軟盤、計算機及維修計算機須由黨政辦公室嚴格把關,存有保密數據和文件的軟盤一律不得帶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領導小組半年檢查一次全機關保密工作,年終進行保密工作總結,對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對問題嚴重的科室或個人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嚴格控制各項國家秘密和知悉范圍,因工作需要擴大知悉范圍的,須經領導批準。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一、加強辦案保密工作,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

  1、嚴格辦案保密紀律,認真執行紀檢監察機關辦案保密規定,進一步建立和落實辦案保密工作紀律及其責任制。加強對涉案材料、辦案用計算機、移動存儲設備(u盤、軟盤、移動硬盤等)、密碼傳真機、手機的管理。

  2、對信訪舉報件由信訪室實行統一登記,集中管理。

  3、切實加強對領導同志批示件的管理,個人不得保存領導同志的批示件。

  4、嚴格遵守“四不準”。不準打聽、了解不屬于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信訪舉報情況和案件情況;不準傳播案情或者向案件當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員及其親友傳遞消息;不準泄露、擴散有關舉報材料、私自向被舉報人透露舉報人的情況和舉報材料的內容;不準未經批準,擅自在新聞媒體上披露正在查處的案件情況。

  二、加強秘密文件印制、傳遞、借閱、歸檔管理

  1、所有秘密文件、有關匯報材料的打印,都必須按照領導批準的發送范圍計算印刷份數,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過程中形成的清樣、廢紙,應及時銷毀。復印、翻印、摘錄秘密文件必須經過批準,并將復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樣保管。

  2、對各個渠道收到的密件,由專人負責進行登記、簽收、傳閱、借閱、銷毀,無關人員不得拆封。由領導親啟的信訪件只能由領導本人拆閱。

  3、秘密文件傳閱由專人傳遞,并嚴格限制在規定的范圍之內,不得擴大。文件傳閱夾內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傳遞人員要隨時掌握其流向,傳閱完畢后及時清點收存。

  4、嚴格秘密文件借閱登記,規定借閱時間,控制“密級”文件閱知范圍,特別是對標有“密級”文件的外借,須經分管機關的副書記批準。

  5、下發、批轉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領導批示件、批轉信訪件等),要嚴格登記制度,集中管理。

  三、加強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

  1、根據“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處理的計算機必須做到專機專用,一律不準直接或間接與其他機關網、國際互聯網連接。非本委局機關工作人員嚴禁使用本單位計算機。嚴禁在上互聯網的計算機存儲、制作、傳遞、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數據以及內部資料。

  2、便攜式計算機必須專人保管,不得橫傳或將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換時必須做好交接手續。

  3、不得在計算機硬盤中存貯機密級以上文件,秘密級文件必須采取加密措施。

  4、在處理涉密文件、信息時,不得有無關人員在場。

  5、處理有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必須設置開機密碼,涉密文件必須在文中標明密級,密級與正文不得分離。

  6、存貯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動存貯設備(軟盤、u盤、移動硬盤等)必須標明密級,并按同級密件屬性進行保管和傳輸,同一移動存貯設備中存有不同密級文件的,按其存貯最高密級文件標密級;存貯過涉密文件的移動存貯設備,即使已刪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級進行保管和傳輸,嚴禁將其帶出機關或辦案點。

  7、信息網的公文傳輸(郵件)僅限于紀檢監察機關內部傳輸信息、文件、通知、報表、材料和數據等。

  8、涉密載體、涉密設備或配件的維護、更換、維修由辦公室負責,事先必須進行消磁處理,嚴禁私自拿出單位維修。請外單位技術人員到機關維修或維護涉密計算機或網絡,必須登記并有專人監督。

  9、涉密載體、涉密設備或配件(計算機、軟盤等)的報廢,需書面報請委局保密領導小組批準,由辦公室處理,不得隨意處置或丟棄。涉密存貯設備的銷毀由辦公室實施,在委局保密領導小組監督下實行不可恢復性銷毀。

  四、加強密碼設備的管理

  1、文印室屬委局機關保密重地,應控制進入文印室人員。室內工作人員要謹慎處理各類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計算機、復印機、激光打印機、輕印刷設備維修人員進入文印室要進行嚴格監督。

  2、密碼機發生故障或出現異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領導和省紀委辦公廳總控室報告,由省紀委負責解決;與密碼機相接的計算機出現故障需維修時,一定要將密碼機取下,移出另存并刪除帶有國家機關和機關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單獨請人維修。

  3、非工作時間或機房內無人時,報警器要處在良好的工作狀態。密碼設備操作人員每天下班、節假日要做好密碼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保證各種設施的完好、到位。

  五、加強印章使用管理

  委局所有印章必須明確專人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按要求登記備案。紀委、監察局印章、紀委機關黨支部委員會印章由辦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機關副書記審批。糾風辦印章由糾風室保管。縣紀委、監察局(含糾風辦)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項的報書記簽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駐室常委負責。

保密工作制度10

  一、保密工作責任

  (一)全館工作人員必須自覺接受保密監督,遵守保密法律、法規。

  (二)館長對保密工作負有領導責任。應帶頭貫徹執行保密工作制度,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分管副館長對保密工作有直接領導責任,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本單位的保密工作。

  (四)館保密員對保密工作負工作責任,具體負責本單位保密工作組織安排、檢查、督辦、落實。

  二、涉密人員管理

  (一)涉密人員應自覺遵守保密法規和制度,接受保密組織的教育和監督。

  (二)選拔任用涉密工作人員要進行嚴格審查,并報同級保密行政管理局備案。

  (三)涉密人員須簽定保密承諾書,明確保密責任和義務。

  (四)涉密人員離崗、離職須及時清退個人承辦、保管的密件,經驗證無誤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三、涉密文件資料管理

  (一)涉密文件資料管理堅持專人負責、專門登記、專柜存放、全程管理、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涉密文件資料不得自行復制。確需復制的,需經館長簽字同意。

  (三)涉密文件資料必須按規定范圍傳達、閱讀,不得擅自擴大范圍。

  (四)傳閱和使用涉密文件資料,要及時辦理登記手續并當場歸還。

  (五)定期對本單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資料進行清理,逐件清點,及時退回州委保密室。

  (六)需要銷毀的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造冊,按照有關保密法規,報有關部門審批后處理,不得擅自銷毀。

  四、定密和密級調整制度

  (一)館長為定密責任人,負責本館國家秘密確定、變更和解除工作。各部室不能隨意定密。

  (二)確定、變更和解除本館的'國家秘密,應當由承辦人提出具體意見,經定密責任人審核批準。

  (三)定密應明確確定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四)對不屬于國家秘密但又不宜對外公開的信息,應標注“館內資料,妥善保管”等字樣,并嚴格控制知悉范圍。

  五、保密部門管理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綜合防護體系,做到嚴格管理、責任到人、確保安全。

  (二)保密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簽訂保密責任書。 六、涉密信息系統和信息設備保密管理

  (一)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應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

  (二)涉密信息系統應在顯眼位置張貼保密提示信息,杜絕無關人員使用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三)將資料導入涉密計算機應采用光盤刻錄或使用優盤通過“三合一”單導設備導入。

  (四)涉密計算機和移動存儲介質由辦公室統一編號,建立臺帳,涉密計算機應設置開機密碼、登錄和屏幕保護密碼。

  (五)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定機定人。

  (六)嚴禁私自改變涉密信息系統和設備的用途。擬報廢或更換涉密計算機、硬盤等,由單位統一送保密局處理。

  七、非涉密計算機管理

  (一)嚴禁在非涉密計算機及與之相連的軟盤、U盤、光盤、移動硬盤等移動存儲介質上存儲、處理國家信息和館內敏感信息。

  (二)嚴禁在即時通信、微信、微博、論壇、qq、郵箱、網盤、云盤等互聯網應用中存儲、傳遞或轉發國家秘密和館內敏感信息,堅持做到“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

  (三)嚴禁私自下載或購買、安裝黑客軟件,要安裝防病毒和防火墻等防護軟件。

  (四)不要點擊陌生帳號的電子郵件及鏈接,對熟悉帳號的郵件應與對方確認內容是否涉密或安全后再點擊閱讀。

  (五)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非涉密計算機臺帳,并與計算機使用人簽訂責任書。

  (六)發現受到不明攻擊等異常現象或收到涉密文件資料,請第一時間與單位保密員聯系,然后向州保密局報告。

  八、信息提供、發布和上網保密審查

  (一)發布信息堅持涉密不發布、涉密不上網和誰發布誰負責、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

  (二)信息提供、發布和上網實行審查、審批和登記備案。

  (三)對涉密信息確需對外發布、上網的,應采取刪節、隱去等保密措施,并經主管局或保密行政管理局審定。

  九、涉密載體使用的保密管理

  (一)涉密載體須由機要或保密人員統一管理,收發、傳遞、借閱等應履行登記簽字手續。

  (二)銷毀涉密載體,須認真登記并經館分管領導審批后,統一送州涉密載體銷毀中心銷毀。

  (三)因工作需要隨身攜帶涉密載體外出的,須經館長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參加會議或活動等帶回的涉密載體應及時交保密室登記管理,個人不得留存。

  十、重大會議、活動及涉外保密

  (一)涉密活動應當在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不得在接待外國人的賓館、飯店進行。

  (二)涉密活動須限制參加人員的范圍,并對有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申明保密紀律,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活動場所。

  (三)涉密活動期間的涉密文件、資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分發要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四)涉外活動中需要對外提供涉密文件、資料的,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范圍,嚴格保密審查。

  十一、辦公自動化、通信設備的保密管理

  (一)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應放置在安全保密的場所,并配備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二)嚴禁在無保密措施的手機、電話中談論、傳遞涉密信息。

  (三)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更換或維修,應當在館內進行,并有專人監督,更換的設備需采取可靠的保密技術處理。

  (四)復印機應有專人管理,嚴禁擅自復印涉密文件、資料、圖表等。

  十二、安全保密的監督檢查

  (一)積極配合保密行政管理局的保密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二)加強對保密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定期不定期開展保密檢查,及時發現和堵塞失泄密隱患和漏洞。

  (三)元旦、春節等重大節假日前,組織人員對涉密載體進行清理,加強管理。

  (四)加強涉密文件信息資料和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日常管理,做到臺帳清楚,去向明確。

  十三、違反保密制度的處理措施

  根據本制度和責任書,違反保密規定的,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情節較輕的,應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造成泄露機密的,按照有關保密規定給予責任人行政或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密工作制度11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滿懷愧疚寫下這份檢討書,以表達我對違反保密工作制度的懺悔之心,為我違規使用優盤造成的惡劣影響,給單位和領導造成的困擾,深感抱歉,現在我已清楚地認識到了我的錯誤,請領導和同事們接受我最誠懇的致歉。

  《韓非子說難》中說,夫事以密成,語以泄敗。保密工作直接關系到國家安全、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從這次犯的錯誤中反映出了我在工作中存在著保密意識欠缺、原則性不強、保密制度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具體分析檢討原因如下:

  一是保密意識不強,法治觀念淡薄。雖然單位多次組織學習保密法,強調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項,但由于自身認識不到位,保密意識不強,政治敏感度不高,目光短淺,法紀觀念淡薄,心存僥幸心理,因此出現了在保密工作中疏忽大意的現象,造成的此次工作上的錯誤。

  二是原則性堅持不夠好,好人思想嚴重。平時工作中對于不能按照規范流程操作的現行不能及時指出制止,甚至默許,害怕指出后影響同事間的關系,將原則放在了一邊,因個人考慮的“小范圍”影響了單位的'“大發展”。

  三是責任心不強,工作作風不扎實。造成這次錯誤,是長期以來對自己放松要求,工作作風渙散的必然結果,自己身為保密工作人員更應該嚴以律己,對自己嚴格要求,不斷增強自身的職業道德,避免工作上的隨意性,然而自己卻不能很好地約束自己,對工作沒有足夠的責任心,缺乏嚴謹認真地工作態度,對錯誤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沒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自覺遵守保密紀律是黨員干部的義務,也是黨紀國法的要求。從此次事件中我認真吸取教訓,深刻反思自己的工作失誤,我謹向各位領導和同事作出深刻的檢討,并決定從以下幾個方面整改落實。

保密工作制度12

  一、保密守則

  單位全體人員均應自覺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則:

  (一)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二)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機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十)不攜帶機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十一)不準密件平郵;

  (十二)不將內部文件、資料、刊物作廢紙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復印、全抄、錄音秘密以上文件、資料、刊物。

  二、保密領導小組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保密工作方針、政策、規定和指示,增強自身保密意識。

  二、承辦上級保密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保密工作事宜,及時提出本單位的貫徹執行意見。

  三、按照上級保密工作部門的要求,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實施年度或每個時期的保密工作計劃。

  四、采取各種形式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增強本會全體人員的保密意識。

  五、深入實際,開展保密調研,認真總結工作經驗,及時提出加強和改進保密工作的意見。

  六、及時開展保密檢查,善于發現苗頭,督促和幫助單位切實解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堅決堵塞各種失泄密漏洞。

  七、組織、協助、參與追查各種失泄密和竊密事件,并按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處理工作。

  八、主動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時向上級保密部門翻印情況和報告工作。

  九、以身作則,嚴格執行保密法規和各項制度,確保不丟失、不泄露國家秘密。

  三、專(兼)職保密干部的職責

  一、熟悉本職業務,主動、認真地進行工作,圓滿完成本職崗位的工作任務。

  二、認真貫徹上級有關保密工作方針、政策、規定和指示,及時向本級保密組織和領導提出貫徹執行的意見,承辦上級保密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保密工作事宜。

  三、遵照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和領導的有關指示,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實施年度或每個時期的保密工作計劃。

  四、自覺參加學習,增強自身的保密意識。

  五、經常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

  六、及時進行保密檢查,解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堵塞各種失泄密漏洞。

  七、組織、協助、參與追查各種失泄密和竊密,并按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處理工作。

  八、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時向上級反映情況和報告工作。

  九、以身作則,嚴格執行保密法規和各項制度,不丟失、不泄露國家秘密。

  十、敢于向一切違反保密法規、制度的現象和各種失泄密、竊密的行為作斗爭。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一、保密室應當設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裝各項保密設施。

  二、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室或者經指定的管理人員負責收發,有關調查案件材料、人事檔案材料等,可由經辦單位負責。領導同志親啟的文件,由親啟者拆封,若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拆封后應當交保密室登記保管。

  三、對發出、收進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逐件進行登記、編號、辦好收發手續。

  四、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一律不得通過普通郵政進行。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時,必須進行登記及辦理簽收手續。

  五、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按照制發機關規定的閱讀范圍,不得擅自擴大傳閱范圍,傳閱秘密文件、資料,必須在辦公室內進行。

  六、組織傳閱秘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負責。

  七、對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進行清查、清退一次。

  五、保密工作制度

  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規,結合我委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保密教育,增強保密意識。單位要有一位領導負責保密工作,經常組織學習保密法規,增強保密意識。

  二、單位印制秘密文件、資料要經主管領導審批,并標明密級、發行范圍、印制數量。秘密以上文件、資料要有專人負責,逐件登記,妥善保管。銷毀時要逐件登記,經領導批準,并有2人以上監銷。

  三、外出工作需攜帶的秘密文件、資料,須經領導批準,且妥善保管,確保材料安全。絕密文件、資料原則上不準攜帶外出,確需攜帶的須經本單位主要領導批準。

  四、翻印、復印上級下發的秘密、機密文件,須經發文單位或本委領導批準。禁止將秘密文件、資料拿到社會上去復印。復印件按原件保管。絕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復印。

  五、加強對密碼電報的統一管理,確保密碼安全。嚴禁自行復制(印)密碼電報。摘錄密碼電報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機要信件或平信郵寄密碼電報。禁止將密碼電報原文印成文件下發。禁止攜帶密碼電報外出工作。回復密碼電報堅持“密來密去”的原則,禁止密來明去,明來密去或密電來電話復。

六、不得用明傳電報傳發秘密事項。

  七、不準在無保密設施的有線或無線電話談論秘密事項。

  八、禁止在公共場所或與無關人員談論國家秘密。

  九、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向新聞單位或有關部門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開報道后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重大事項、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關數字。對正在辦理的事務,不得告訴無關人員,不得公開報道。

  十、對境外記者的電話采訪,一律拒絕。邀請境外記者進行采訪,須經本會領導批準,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接待外國和境外人員,應明確介紹口徑、參觀范圍和路線等,注意保守國家秘密。

  十一、召開具有秘密內容的會議,須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會議文件、資料,防止泄密和丟失文件、資料。絕密文件必須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將自己所接觸的本單位或者外單位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等,寫成稿件向公開發行的報刊投稿或者編入公開發行的書籍中。

  十三、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危害。

  凡違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國家秘密實施細則》進行處理。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1、文件的管理規定

  (1)文件一律由本單位指定保管人簽收、拆封、登記、清點。收文登記一定要在當日內完成,經辦公室主任批閱及時分送有關領導和主辦單位,不得積壓。

  (2)傳閱的文件,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傳閱;本委領導閱辦文件,要做到隨閱隨清退,不積壓和保存文件;領導之間不許橫傳,閱辦后及時交保密員,妥善保管。

  (3)借閱文件、查閱檔案要經領導批準,履行借閱登記手續。

  (4)文件只能在辦公室閱讀,不準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把文件帶出時,須經本會領導批準,辦理借閱手續,用后及時退還。借閱人不準把文件轉借他人。

  (5)文件要由保密員專人保管,存放文件要有專柜、專室。專室要按安全保密要求(鐵門、鐵窗、鐵柜)。不準將文件放置在無專人管理、無嚴密加鎖的箱柜內。下班時不準將文件放在辦公桌上。發現下落不明(丟失)文件要及時報告,并認真查找、處理。

  (6)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翻印(復印)上級文件和領導內部講話。

  (7)凡到上級部門開會帶回的文件、資料、領導講話等,必須交單位保管文件的同志登記保管,用時辦理借閱手續,用后交還,不準長期保留在個人手里。

  (8)在上繳文件、立卷歸檔工作結束后,要將計劃銷毀的文件資料逐一登記,經分管領導簽批后交保密局集中銷毀,不準個人私自銷毀文件和資料。

  (9)單位領導和機要保密人員在工作調動時,要嚴格履行交接手續。保管文件、檔案人員要將自己經管的文件、檔案開列清單,核對無誤后,雙方簽字交接清楚。

  2、秘密文件、資料的保密管理規定

  (1)凡有秘密、機密、絕密文件(以下簡稱“三密”文件),要配有專(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管理的工作。經管“三密”文件的人員,須按規定通過考核、審查批準,報地區保密組織備案。

  (2)“三密”文件必須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有“三鐵"設施的專室,并建立健全有關制度,實行專人管理。“三密”文件的收發、傳遞、借閱、移交、歸檔、銷毀等都履行登記手續,嚴守保密制度。領導外出開會、學習帶回的“三密”文件、資料要及時交保密員登記、保管。“三密”文件管理要做到及時清退,年終進行一次清退,該留用的留用,該歸檔的歸檔,該銷毀的辦理銷毀手續。

  (3)“三密”文件、資料的印制。印制前由主管領導和負責人做好審查工作。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封面或首面的左上角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外,還要在末頁標明發行(閱讀)范圍,印制份數。不準復制、翻制,需要收回的也要作出明確規定。付印時應嚴格按照領導批準的份數執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處理。“三密”文件、資料一律由本單位內部文印室印制。

  (4)“三密”文件的傳閱。閱讀“三密”文件、資料和領導的.重要講話,要嚴格按照制發機關規定的閱讀范圍傳閱,不得擅自擴大傳閱范圍,閱讀時須在辦公室內進行,不準摘抄,閱后即清退,不得在個人手里過夜。組織傳閱“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負責。

  (5)“三密”文件、資料的傳遞。“三密”文件的傳遞一律不得通過普通郵寄進行,應通過單位保密員傳遞,不得交由無關人員攜帶,不準利用工作之便私抄、攜帶“三密”件出入公共場所或探親訪友,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

  (6)做好“三密”文件、資料的清理。單位保密員變動時,要對“三密"文件、資料以及記載秘密內容的筆記本進行清理移交工作。清理時,對無回收單位和無保留價值的“三密”文件,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交回地區保密局登記代為銷毀,不得將“三密”內部文件、資料當廢紙出售。

  七、檔案保密工作制度

  為了保守黨和國家的機密,單位領導和干部都必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有關規定。

  1、檔案工作是一項重要的機要工作。檔案管理人員,要認真執行黨和國家保密規定,遵守《保密守則》,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2、查閱檔案人員,應保證對檔案材料的絕對保密,未經許可不準私自抄錄和復制,更不能擅自將檔案攜帶出單位轉讓他人或拆散,違者追究責任。

  3、劃入密級的檔案,要在檔案的右上角上密級標記,機密級以上的檔案,必須設專柜存放,借用密級的檔案必須按查閱利用規定辦理手續。

  4、檔案庫房的門窗必須堅固,嚴格保衛保密制度,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庫房。

  八、要害部門保密制度

一、由主管領導負責,定期研究布置保密工作。

  二、建立保密工作崗位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

  三、經常對保密人員進行法紀思想教育和保密的督促檢查。

  四、在業務工作中涉及國家秘密文件,收、發、管、閱都要嚴格執行制度,領導閱看文件后做到“四不”:不橫傳、不積壓、不自存、外出不攜帶。

  五、保密部位要有保密安全設施,有鐵門、鐵窗、鐵柜、報警器、滅火器,以確保機密的絕對安全。

  六、健全“三密”文件、資料的清退制度,凡是要清退的文件、內部資料,要按規定的時間清退,如不按規定的時間清退,超過三個月,按失泄密案件查處。

  七、建立定期匯報制度。主管保密人員,每個月向本單位領導匯報一次,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匯報,并與上級和地區保密部門聯系,及時弄清問題真相,以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九、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管理規定

  1、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要完全處于其主管部門(單位)獨立使用和管理。不得直接或間接連接國際互聯網,必須實行物理隔離。

  2、不得在與國際網絡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國家秘密信息。任何人不得在公眾網上發布、存儲、處理、傳遞、轉發、抄送涉及國家秘密信息。

  3、對秘密數據、資料載體如:磁盤、磁帶、光盤等視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閱、使用、復制、傳遞、攜帶、移交、保存、銷毀等登記手續。

  4、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包括軟盤和硬盤)不能降低密級使用,維修時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應及時銷毀。

  5、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上網的信息內容須經單位領導審批。

  十、復印機、傳真機、有線和無線電通信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1、復印機使用管理規定

  (1)單位復印機,要指定專人操作。存放復印機的地方必須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復印秘密以上文件資料以及未定密級的中央、省、市負責同志的內部講話,應請示原制文單位以及文件發至那一級的單位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復印,復印時應嚴格履行登記、簽收手續,嚴格控制復印的份數,不準多印私留。

  (3)不許利用單位復印機復印與工作無關的文件、資料、圖紙和國家法令禁印的票券等。

  (4)不準復印內部以上文件、資料和國家法令禁印的票證、迷信用品、淫穢物品以及其它違禁品。

  (5)必須建立嚴格的復印登記制度,逐件登記復印文件的名稱、份數。復印的廢頁要及時銷毀。

  (6)管理復印機的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負責,遵紀守法,按章辦事。如有違反規定的,必須追究責任,按情處理。

  2、傳真機使用管理規定

  (1)單位傳真機必須建立健全使用制度。

  (2)使用傳真機傳送文件、資料須經領導審批,并做好收發登記。

  (3)嚴禁使用無加密設施的傳真機傳送國家的秘密文件、資料。

  (4)單位領導要經常對傳真機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有線和無線電通信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嚴禁在無保密措施的有線、無線通信中傳遞、談論國家秘密事項;嚴禁在無保密措施的情況下召開涉及國家秘密的電話會議;嚴禁在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會議上使用無線話筒。

  十一、計算機保密及操作守則

  隨著計算機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發展,單位全體人員必須共同遵守《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規定》。

  (一)、計算機的操作守則

  1、計算機系統實行專人負責制,禁止其他人員未經同意使用辦公室計算機系統上的設備。

  2、操作員需要在計算機上工作時才能開機,開機必須遵守開機順序,在輸入密碼時要求沒有其他人員站立旁邊。不得將自己和本委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泄露給非操作人員。密碼要定期更換,每個密碼使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3、操作人員在計算機上工作過程中需暫離開時,預計在1小時內不能回工作崗位的,必須退到輸入密碼前的畫面;預計在1小時以上不能回工作崗位的,必須退出所有操作,并關閉計算機系統及電源。

  (二)、文件存貯、傳遞及數據維護守則

  1、已確定為國家秘密、機密、絕密的文件、電報、資料、數字、圖表禁止輸入電腦。

  2、本單位的文件,一律使用專用計算機打印。

  3、外來磁盤、光盤等媒體在辦公系統上操作時,必須先檢病毒,確保系統安全。

  4、定期對自己所輸入的文件、數據進行整理,審查文件、數據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與本人的操作時間相符,內容是否正確。發現文件、數據被無故修改、移動、刪除、或被非法入侵時,要做好記錄,及時向辦公室主管領導匯報。

  5、因工作需要,在互聯網上查找或傳遞訊息時,必須確保本系統子網的其它計算機與網絡斷開。傳遞的資料必須經辦公室主管領導審核同意,才能發送。

  十二、領導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為使領導干部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秘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有關精神,制定如下規定:

  1、要嚴守自己知悉的黨和國家秘密,不在家屬、親友、熟人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或泄露。

  2、秘密文件、資料應在辦公室閱辦,閱辦后應及時清退,不積壓、不橫傳。下班前交回保密室管理,不得把秘密文件、資料拿回家閱辦。

  3、不要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到公共場所和參加外事活動。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須攜帶的秘密文件、資料,應親自管理。

  4、在會議上或日常工作中討論研究的事項,凡涉及到秘密內容和內部問題的,在未正式決定公開前,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傳播。

  5、使用程控電話、長途直撥電話、無線對講機、移動電話,不要涉及秘密內容。

  6、參加會議下發的秘密文件、資料應及時交回保密員登記保管,需用時再借。

  7、記錄黨和國家秘密事項,應使用專用的保密筆記本,并妥善保管。

  8、在私人通信和公開發表的文章、著作中,不得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9、在內部會議講話或報告需涉及黨和國家秘密時,應對參加人員明確提出保密要求和紀律。

  10、在涉外活動中應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必須涉及或提供黨和國家秘密的,應報有相應權限的機關批準。

  11、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向境內外人員談論國家秘密事項。

  12、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保密部門,以便采取措施。造成重大損失的,應追究責任,執行紀律。

  十三、新聞報道的保密審查制度

  1、凡向公開發行或內部發行的報刊投稿,不得涉及國家秘密事項,單位內部自編自采報刊,涉密事項須經非密化處理后,方可刊載。

  2、被采訪單位、被采訪人向新聞報道單位的采編人員提供信息時,不得涉及秘密事項。

  3、單位應當建立保密審查制度,并指定本單位的審稿人。

  4、新聞報道稿件必須由單位領導審查,并指定專人負責。

  5、新聞工作者有義務不得向外界傳播內部消息,不泄露采訪中的秘密,對一些內部資料,使用時妥善保管,用后銷毀。

  6、對涉及其他行業或單位工作中國家秘密的,應當負責征求有關單位的意見。

  十四、失泄密事故處理制度

  若單位發生失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時,單位的保密組織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在事發后立即向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最遲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并同時報告公安機關協助破案。

  2、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國家秘密的內容和密級,已經造成的危害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應負的責任。

  3、有關單位要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或者減輕損害后果。

  4、對責任者按有關處罰規定作出適當的處理,并報區保密局。

  十五、保密工作獎懲制度

  1、凡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個人或者集體,由單位或者當地政府依照授予獎狀、獎品、獎金、記功、升職、榮譽稱號、通令嘉獎等其中一項或者多項獎勵:

  (1)在危急情況下,保護國家秘密安全的;

  (2)對泄露或者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行為及時檢舉的;

  (3)發現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國家秘密,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者減輕損害后果的;

  (4)在涉及國家秘密的專項活動中,嚴守國家秘密,對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作出重要貢獻的;

  (5)在國家保密技術和開發、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顯著成績的;

  (6)一貫嚴守國家秘密或者長期從事保密工作管理,事跡突出的;

  (7)長期經管國家秘密的專職人員,一貫忠于職守,確保國家秘密安全的。

  2、對泄露國家秘密尚不夠刑事處罰,有下列情節之一的,應當從重給予行政處分:

  (1)泄露國家秘密已造成損害后果的;

  (2)以謀取私利為目的泄露國家秘密的;

  (3)泄露國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數較多或者數量較大的;

  (4)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對有泄露國家秘密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國家工作人員,按照人事管理權限,依據被泄露事項的密級,分別給予行政處分:

  (1)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的,應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

  (2)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的,應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

  (3)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的,應給予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留用察看或者開除處分。

  十六、保密檢查評比制度

  保密檢查評比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通過檢查評比,可以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同時達到鼓勵先進,推動保密工作的開展。具體要求如下:

  1、單位要把檢查評比制度列入工作議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活動。

  2、單位必須結合三大節日(春節、“五一”、國慶)的保密宣傳教育對失泄密的隱患進行全面檢查,或根據上級部署和本單位的工作需要對某一方面的保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

  十七、保密干部培訓制度

  由于新時期對保密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保密工作涉及范圍越來越廣,加之保密人員的不斷變動,對保密人員的培訓工作要擺上重要日程,對保密干部的培訓具體要求如下:

  1、單位要把保密員培訓作為保密工作重要內容來抓,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對保密人員的培訓,或推薦保密員參加上一級組織的培訓,使保密員懂得更多保密業務知識和科學技術知識,以適應新時期保密工作的需要。

  2、對保密員的培訓,實行一級抓一級的培訓制度。

  3、單位在開展培訓時,根據不同的培訓對象,采取靈活多樣的短期培訓方法,如開展短期培訓、以會代訓、專題研討會或在實際工作中進行輔導等方法進行。單位可結合實際,制訂培訓計劃,搞好培訓工作。

  十八、閱文保密制度

  一、對“三密”文件請及時閱處,當天交還保密員保管,不自行存留過夜。

二、閱件后,勿忘簽名。

  三、不泄露自己知悉的“三密”文件內容。

  四、不在無保密設施的場所閱辦“三密”文件。

  五、不在普通電話中傳達“三密”文件精神。

  六、不在家屬、親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三密”文件內容。

  七、不在私人通信和公開發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三密”文件的精神。

  八、不準攜帶秘密級以上文件參加社交和外事活動。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應經上級保密部門審批確定,并須具有嚴緊的保密措施。

  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不能談及黨和國家的秘密。

  十、對秘密級以上的文件,不準自行復制翻印。如確需復制翻印時,必須執行制發文機關的規定,經制發文機關審批同意后,才能到保密局進行復制翻印。

保密工作制度13

  一、全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工作法律和紀律,嚴格執行保密工作制度,確保黨和國家秘密的安全。

  二、局辦公室負責保密工作的組織協調,并確定一名保密檢查員負責日常保密工作。各處室均須確定一名處級干部負責本處室保密工作。

  三、各處室起草的公文,需要確定密級的,須經局辦公室依據保密規定確定密級、保密期限和發文范圍。所有標定密級的文件和資料,在局機關文印室、省委機關文印中心、省政府機關文印中心以及局領導批準的其他有保密措施的印刷廠印刷。

  四、嚴格文件收發、分送、借閱、清退登記制度。局辦公室專人負責文件的傳閱和管理。各處室文件的管理也要責成專人負責,嚴防泄密。工作人員調離工作崗位時,應將本人保管、借用的公文移交、清退。

  五、有密級的文件須通過機要通信傳遞。不得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和非機要信件傳遞內容。標有密級文件的'復制,要從嚴控制,確需復制的,須經局辦公室批準。凡絕密文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復制和抄錄。匯編秘密文件,要按照編入文件的最高密級進行管理。嚴禁攜帶文件、資料和筆記本回家或出入公共場所。工作人員出差原則上不準攜帶秘密文件,工作確實需要的,應經局領導批準,并且采取相應的保密管理措施。

  六、查閱文書檔案、人事檔案,須經局辦公室、人事處負責人批準。外單位查閱檔案須提供單位介紹信。查閱檔案須在檔案室進行。復制檔案須經局領導批準。

  七、向新聞單位提供數據資料、投發稿件、出版書籍、通過非機要通信渠道郵寄刊物,不得涉及保密事項。

  八、需要銷毀的所有文件、文字材料、磁盤以及報紙雜志等,都必須定期交由局辦公室統一處理。凡有密級的文件,要認真登記,經處室負責人審查簽字。擬銷毀的文件資料應經局保密檢查員檢查,至少由二人監銷,保證不丟失。

  九、各處室使用的微機,凡存儲有內容的,須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十、機要室、檔案室、信息庫、文印室均屬保密工作關鍵部位,非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長時間停留。

保密工作制度14

  一、保密守則

  (一)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二)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

  (八)不隨便存放秘密文件、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普通郵局傳遞秘密文件;

  (十)不攜帶秘密材料外出參觀、游覽。

  二、文書保密制度

  (一)接收文件

  1、收到文件和信件啟封后,當天登記。按密級及一般文件分類登記并編好順序號,貼上文件呈批傳閱箋,于當天或第二天送辦公室主任閱批,然后根據辦公室主任提出的呈送意見,分別將文件送給有關部領導和有關科室。

  2、凡是急件、會議通知或時間性較強的文件,必須隨收隨送,盡快送到有關領導。其他文件亦要抓緊傳閱,一般不超過一星期傳閱完。

  3、凡是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須在當天內閱讀,下班前交回文件保管處,以確保文件的安全。無密級的中共中央的文件作密件保管,與一般文件分開存放。

  4、認真做好文件的防盜、防失、防竊、防蟲、防潮等防護工作。一切文件和檔案應放在指定的保密柜和保密室。

  5、做好文件的立卷歸檔工作。立卷歸檔的案卷,有關部門或個人需查閱時,需經辦公室領導同意,才能準予查閱。

  6、定期檢查清理文件,做到傳閱文件不積壓,不出錯漏,不丟失。按區保密局的要求定期清退秘密文件。部內印發剩余的文件材料及一些沒有保存價值的資料等統一送到定點紙廠化漿。

  (二)文件打印

  1、凡打印文件必須有領導簽批。

  2、秘密文件應按規定標明密級。打印錯的秘密材料及未公開的干部任免討論材料要及時用碎紙機碎掉。印制秘密文件過程中所形成的蠟紙、襯紙、清樣、廢頁、廢件等應及時銷毀,不得任意堆放。

  3、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資料應放入抽屜內,不得讓無關人員翻閱。

  4、電腦打字、文印室一般情況下不得隨便進入。

  5、打字員應嚴格保守國家秘密,不得將有關秘密的內容向外泄漏。

  (三)發出文件

  1、文件印好分發前,要檢查分發份數與實印份數是否相符,發文范圍是否確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發現問題要及時與辦文科室協商,處理后方可分發。

  2、秘密、機密、絕密和急件、特急件、親收件要在信封上標明。同一信封內裝幾份不同內容、不同文號的文件,必須在信封上標明。

  3、信件在轉發出前,要再次清點核對,收文的單位數與件數是否相符,收文單位是否準確。

  4、收發文均要辦好簽收。

  三、電腦管理保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電腦日常維護由各科室派專人負責,如使用中遇本科室不能修復的`故障,須向辦公室通報情況,由辦公室負責落實聯系專業維修部門進行修理。辦公室負責保管各科室電腦維修的有關資料、指導各科室使用有關電腦設備及聯系專業維修部門保養、維修電腦設備。

  2、各科室使用的電腦必須安裝由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防電腦病毒軟件,并經常做好防電腦病毒軟件的升級工作。對交換、復制、下載的資料要做好防電腦病毒工作。如使用電腦過程中發現電腦被感染病毒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向辦公室報告,采取適當措施防止電腦病毒的擴散,待病毒清除后方可繼續使用。

  3、必須嚴格執行使用電腦的有關保密規定,加強對保密資料載體(磁盤、移動硬盤、記憶棒、光盤、打印紙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進行使用、復制、轉送、攜帶、移交、保存、銷毀。對有保密要求的電腦和資料載體,不得聯接在Internet網中進行任何操作和使用。同時,要自覺接受區國家保密局等國家保密部門依法進行的信息安全保密監督和檢查。

  4、上網信息實行“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不得瀏覽、下載黃色及反動網頁及資料。

  5、本部電腦設備原則上不外借其他單位使用,如確需外借的,必須經部領導批準。

  四、復印機管理保密制度

  1、復印秘密級以上文件,必須嚴格遵守審批登記制度,嚴禁私自復印和濫印文件。

  2、復印秘密文件要請示主管保密工作的領導,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并將復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3、復印機由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外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動用。

  五、其他

  1、手機使用要嚴格按照《關于加強手機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規定,召開重要會議時必須關閉手機,不得在固定電話、手機中談論秘密事項或內部事項。

  2、如發生泄密問題時,要及時、主動向部領導如實報告,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保密工作制度15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預防泄密事件發生,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進行,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領導

  (一)局機關建立機要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局領導任組長,機關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二)辦公室為機關機要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部門,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工作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三)科技信息股負責機關內、外網絡技術保密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四)各部門要選擇政治上過硬、思想道德好、敬業精神強、有工作能力的干部擔任本部門涉密文件、保密事項辦理工作。

  二、秘密載體

  根據《保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保密局關于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秘密載體包括:以文字、數據、符號、圖形、聲音等方式記載國家秘密信息的紙介質、磁介質、光盤等各類物品。磁介質載體包括計算機硬盤、軟盤和錄音帶、錄像帶等。

  三、涉秘工作規范

  (一)辦公室機要保密人員收到上級和本地領導機關及有關部門發來的.秘密載體后,應當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并根據辦公室負責人提出的閱辦意見,及時送交有關領導和部門閱辦。

  (二)辦公室負責人根據秘密載體的密級和制發機關、單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實際需要,確定機關知悉秘密人員的范圍,并督1

  促辦公室機要保密人員將秘密載體送有關人員閱讀和使用,做好回收保存工作。

  (三)機關工作人員閱讀和使用秘密載體時,一律在辦公場所進行,本人離開辦公場所時,應將秘密載體入柜上鎖保存。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復印、摘抄秘密和外借秘密載體,擴大知悉秘密的范圍。

  (四)機關工作人員閱讀和使用秘密載體后,要當天歸還給辦公室機要保密人員。任何人都不得將涉密載體攜帶出境。

  (五)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將秘密、機密、絕密文件和內部資料加載到辦公自動化網絡上傳輸、存儲和處理。嚴禁一臺計算機同時接入局域網和公共信息網。

  (六)機關各部門不得擅自將秘密、機密、絕密文件和有規定傳閱范圍的內部資料匯編成冊,向系統內外發送。

  (七)信息中心要加強機關內、外網信息交換途徑的管理,做好內部辦公網與政務外網的物理隔離,嚴格控制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的規范使用,防止內部秘密信息流傳到互聯網。

  (八)辦公室要定期對機關所存秘密載體進行檢查、核對,并嚴格按規定做好秘密載體移交、銷毀工作,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銷毀秘密載體,禁止將秘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

  四、責任追究

  對違反保密法規和本制度的,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造成泄密事故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人行政或黨紀處分;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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