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精選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
1、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嚴格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學校保安員崗位職責》,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按學校規定時間定時啟閉校門,在教職工上下班、學生上學、放學期間要打開大門,在學校上課期間,關閉大門,開啟小門,不得允許家長在值班室等候學生,并保證門口始終有人值班。
3、按學校規定查驗學生進出校門手續。學生在上課時因特殊情況外出,必須驗收班主任簽發的有效出門證明。
4、按學校規定協助做好教職工考勤工作。對教職工上班期間出校門,必須查驗由學校簽發的《出門證》或及時在出門登記本上進行登記。
5、熱情、規范做好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對來訪群眾、家長及其它人員要按保安行業規范和學校有關規定文明、熱情接待,驗看有效證件、與被訪對象聯系,獲準后辦理入校手續。因被訪對象不在學校等原因,不能滿足來訪需要的,要給予熱情解釋說明。
6、熱情規范做好領導來校的接待工作。事前接到學校有關部門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執行。事前未接到通知的,在妥善按學校規范執行的同時需及時與校長辦公室電話聯系,并按校長辦公室通知精神執行。
7、做好車輛進出校園及停放管理。來訪車輛一律有序停放于校門外指定區域,領導指導檢查工作時車輛入校行駛路線及停放地點按學校通知精神執行,因施工、送貨等其它原因,機動車輛需進校行駛和停放的,要按學校規定時間、路線引導行駛。
8、查驗物資進出校門手續。物資進出校門,應嚴格查驗出門證,如手續不符合規定,立即扣留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9、做好傳達室衛生保潔等工作。保持傳達室內外每日打掃,做到窗明幾凈、物品有序擺放。傳達室內嚴禁吸煙。
10、做好巡邏工作。每天巡邏兩次,巡邏區域覆蓋整個校園,對重點部門、區域巡邏細致、警惕,發現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領導匯報。每次巡邏后及時、準確填寫巡邏信息記錄。
11、規范值勤行為。當班值勤保安員需按規范著裝,使用服務用語,嚴禁吸煙、喝酒,嚴格執行公安部《五條禁令》,學生上學放學時間,需規范站立于門側熱情迎送。
12、嚴格執行出勤制度,不擅離職守,因故請假,必須事前得到學校分管領導批準。
13、按學校提出的要求,協助做好學校安全保衛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14、認真完成學校領導布置的其它突擊性工作。
15、安全保衛人員要嚴格遵守學校各類安全管理制度,要按時到崗,不得隨意脫崗,校外人員進校要嚴格登記。
16、教導處、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各類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學生安全意識。
17、學校安全保衛人員及班主任均為安全職責人,校長是第一職責人。
18、學校對發生安全事故中的師生員工務必在半天之內通知其親屬或家長。
19、對較大的安全事故,值班人員務必在半小時內上報分管領導或校長,需報案的務必及時報案。
20、重大安全事故務必及時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21、學校教職員工人人有義務捍衛學校財產及師生生命免受不法侵害。
22、學校總務處每學期定期檢查各種安全設施。
23、學校安全職責部門為總務處。
24、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及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衛工作,成立相應的安全保衛領導班子。
25、所有安全領導班子成員,應負責協助值班領導管理好校園內的相關的安保工作。
26、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每期要開展一次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班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以“安全、保衛”知識為主題的班會,時刻敲響安全警鐘。
27、嚴格按照標準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應設施,確保有備無患。
28、定期檢查學校體育設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29、嚴禁在校園內追趕、打鬧、騎自行車橫沖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禮貌學生。
30、防止外人對校園的干擾、滋事,即時協調、處理,防止事態的擴大。
31、搞好晚間巡查、防火、防盜,對事故隱患要防患于未然,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32、切實安全用電,按章用電,有事找電工,經常檢查各用戶的用電狀況,定期檢查電線線路,及時更換老化線路及用電器,以免釀成火災。
33、實行安全保衛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決”,切實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衛工作。
34、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保衛意識,做好“四防”(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工作,保證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順利進行。
35、實驗室要建立安全保衛檢查實施細則,相應設立安全檢查員,責任落實到人,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不安全的隱患安全檢查員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同時上報校保衛處。
36、實驗完畢,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實驗室的環境和實驗用器具,及時斷水斷電,清除不安全因素,注意關窗鎖門。
37、實驗用儀器設備要制定“操作規程”,實驗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以免發生意外。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制止。
38、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有專人保管。貴重物品應放在安全的地點,建立保管、借用和交接制度。嚴防丟失、被盜和毀壞。
39、易燃、易爆、劇毒、毒菌、放射性等危險品的領取、保管(存放)、使用,及污物處理,應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
40、實驗室(操作室)內嚴禁存放雜物及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41、實驗室要根據實際情況設置消防器材。工作人員應掌握基本消防知識。一旦發生災情,及時撲救、報警,同時上報校保衛處。
42、較長時間的節、假日,實驗室在做好安全檢查后及時封門。
43、安全保衛人員要嚴格遵守學校各類安全管理制度,要按時到崗,不得隨意脫崗,校外人員進校要嚴格登記。
44、教導處、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各類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學生安全意識。
45、學校安全保衛人員及班主任均為安全責任人,校長是一責任人。
46、學校對發生安全事故中的師生員工務必在半天之內通知其親屬或激。
47、對較大的安全事故,值班人員務必在半小時內上報分管領導或校長,需報案的務必及時報案。
48、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及時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49、學校教職員工人人有義務捍衛學校財產及師生生命免受不法侵害。
50、學校總務處每學期定期檢查各種安全設施。
51、學校安全職責部門為總務處。
52、采用全天值班制度,保衛人員辦公地點在傳達室,不得擅自離開崗位,確保全年天天有人值班。
53、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園秩序,協助學校處理各種違法違紀行為。
54、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外來人員進入校園須填寫《會客登記單》,離校時應交還《會客登記單》。
55、本校學生一律憑《星城中學學生證》和班主任和政教處簽發的《出門條》進出校門。
56、定時啟閉校門。早7:00,晚6:40 。上課期間,校門關閉,保衛人員在校園內巡視,發現可疑人員驅逐出校門。
57、物資出校時,應嚴格查驗有關部門開具的《出門證》,做好記錄。發現手續不符合規定,應立即扣留,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58、為加大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力度,學校另安排行政領導帶班值日,全天巡視校園。
59、保衛人員著裝整齊,佩戴袖標,文明執法,接受學校工作安排。
60、學校對保衛人員做好平時考核記錄,對表現突出人員,報有關部門另行獎勵;如有失職行為,要追究相應責任。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全力維護教學秩序的穩定,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政府和上級部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凡屬深圳市沙頭角中學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均應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由學校安全辦公室、有關職能部門查實后報請學校處理。
第四條、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實行安全保衛責任制。校長負責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統一領導,安全辦公室依律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各行政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第五條、學院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各項安全保衛防范措施;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內部發生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調解內部糾紛,維護正常秩序;
(三)加強安全保衛信息收集工作,及時向公安保衛部門報告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不安定苗頭、事端;
(四)保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協助公安保衛部門做好案件偵察、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幫助教育有違法行為或輕微犯罪行為的人員,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監督、考察、教育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宣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和依法保外就醫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和勞動教養所外執行人員;
(六)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管理暫住人口和其它外來人員;
(七)完成政府、上級部門規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衛任務。
第六條、學校安全辦公室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并明確學校內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一)門衛、值班、巡邏制度;
(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鑒、財務資料和票據、現金、貴重物品、重要設備和物資等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六)教室、實驗室、學生公寓、食堂、運動場、圖書館、集會場所等公共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八)突發公共事件的消息傳遞制度;
(九)主辦、承辦大型集體活動申報制度。
第七條、學校的要害部門或部位必須安裝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泄密、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安全設施或技術防范裝置,并根據需要組織人員值班護衛。
第八條、應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接到公安保衛部門安全、治安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在限期內積極完成整改,消除隱患。
第二章、處罰
第九條、對違反學校安全保衛管理的行為,視性質、情節、后果和態度,分別給予下列處理或處罰:
(一)通報批評;
(二)賠償損失;
(三)行政處分(教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察、開除;學生: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留校試讀、開除);
凡在校外受到執法部門處罰者,學院根據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對拒不服從學校處理或處罰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部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采取相應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采取相應措施;
(三)發生突發公共事件不報告或不及時報告的。
第十一條、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的教職員工,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擾亂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擾亂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食堂、運動場所等正常秩序不聽勸阻者;
(三)在公共場所或學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燒公私物品,影響他人工作、學習、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場所攻擊他人者;
(五)在校園道路、籃球場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練習自行車或進行其他不宜活動而不聽勸阻者;
(六)酗酒鬧事,不服從管理者;
(七)攜帶彈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園內打鳥者;
(八)在學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條、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劇毒物品者;
(二)偽造各類票據、磁卡、證件等弄虛作假者;
(三)結伙滋事、制造混亂或煽動鬧事,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四)妨礙公安保衛部門或有關人員執行公務,尚未使用暴力、威脅手段者。
第十三條、有下列侵犯公民權利、損壞公私財物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罰款、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一)打架斗毆或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后果者;
(二)偷竊、騙取、搶奪公私財物者;
(三)調戲、侮辱婦女或進行其它流氓活動者;
(四)利用語言或傳單、信件、大小字報對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進行攻擊者;
(五)敲詐、勒索公私財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壞公私財物者;
(八)恐嚇或以其它方式威脅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條、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在易燃易爆場所,違反禁令吸煙或使用明火者;
(二)過失性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三)違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私接電線或違章用電者(違規器具一律沒收);
(四)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壓、圈占消防設施,毀壞或無故耗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設備或將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區未經許可動用明火,不聽勸阻者;
(六)有火險隱患,經學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發生火災,隱匿不報者;
(八)違反《消防法》其它規定者。
第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無證件出入校門,不接受批評教育者;
(二)無有關部門證明攜物外出,不聽勸阻者;
(三)私自翻越學校圍墻進出校區者;
(四)騎自行車或駕駛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時、不下車或不接受值勤人員檢查、不聽勸阻者;
(五)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或威脅辱罵值勤人員者。
第十六條、因工作不負責,擅離職守而發生盜竊、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從輕或免予處罰:
(一)情節、后果特別輕微者;
(二)承認錯誤及時改正者;
(三)檢舉、揭發他人,有立功表現者;
(四)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從重處罰,并視其情節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一)有較嚴重后果者;
(二)脅迫、誘騙他人或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法犯罪者;
(三)對檢舉人、證人等打擊報復者;
(四)屢教不改、態度惡劣者;
(五)散發、張貼反動宣傳品者。
第三章、附則
第十九條、安全保衛工作人員在執行本條例時,應嚴格遵守法紀,秉公執法,對內部保衛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學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不得徇私舞弊,否則,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對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勇于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見義勇為的先進個人,學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違反本條例需給予黨、團紀處分者,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條例由學校安全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3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認真學習和貫徹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安全保衛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斷提高一切為學生的.思想認識,增強安全保衛意識,各班認真學好用好學校印發的《自救自護安全常識》手冊。
二、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加強校舍及設施的規范化建設和管理,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師生安全。
三、加強校舍安全管理,對校舍安全做到心中有數,對護欄、雨棚等防止傾覆和墜落。
四、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定期對線路、插座、吊扇、日光燈進行維護和檢修,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并對師生進行安全用電的常識教育,確保安全用電。
五、落實防范措施,重點庫室雙門雙鎖,重要設施器材教具,寒暑假集中儲藏和管理。
六、健全值班制度,平時門房日夜設專人守衛,節假日由領導和教職工輪值加強保衛工作。
七、校園內禁止騎車,經允許進入學校的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
八、接送學生的家長,不得隨意進入校園,更不能將車輛駛入校園。
九、學生下午不得提前到校(下午上課前半小時開門);放學后不得在學校內逗留(放學后半小時清校)。
十、定期召開校園安全、消防、飲食飲水工作會議,分析、布置檢查工作,及時溝通信息,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十一、加強信息反饋和匯報工作,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資料的保存工作。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4
學校安全是開展正常工作, 進行有效教育教學活動,提高全面質量的前提和保證, 為使安全保衛工作有章可循,有效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增強安全意識教育
1、全體教職員工要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校外隊成員會議,學習有關文件和知識;總結前階段工作情況,商討后階段工作。
3、及時向全體教職工通報社會治安的階段情況和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保衛工作的指示。
4、要求沒個教職工關心和支持安全保衛工作。
5、定期召開學習大會,學生適時進行交通 、飲食、 用電、 用火、 防盜以及春游、 秋游等集體活動安全意識教育。
6、邀請有關部門作安全意識報告,并不定期在校內報窗展出安全知識圖片,并在校黑板報選登安全知識。
二、 加強值班工作
1、加強對傳達室的`督促、 檢查, 要求傳達室同志24小時值班 對外來人員進行必要的詢問,如有疑問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或保衛組有關人員報告,要求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
2、加強對傳達室同志的思想教育。
3、在特殊階段采取特殊防患措施,適當增加夜間值班人數,要求巡邏。學校主要領導直接參加巡邏,以便當場處理特殊問題。
三、加強對總務處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 要求出納按規定存放現金和帳單。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耗燃爆藥品的保存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并定期檢查。
五、落實學校配電房、 實驗室、 電腦房、 檔案室 、圖書管等重要部門的安全或防盜措施 ,食堂鍋爐工堅持持證上崗,嚴格定期檢查,排除隱患不出事故。
六、重視校舍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5
一、加強安全防范工作。為切實做好防盜、防火工作,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結合的措施,防盜監控室和防火監控室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應認真登記當班情況,不得脫崗,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保安人員要加強巡邏,對可疑人員進行必要的詢問和檢查。
二、機關工作人員要增強安全意識,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切勿將巨額現金放在辦公室,并自覺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關好門窗,以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三、加強門衛管理
(一)加強人員管理。安全保衛制度。行政中心大門早晨6時開啟,晚上7時關閉。外來人員必須按照區委辦[1999]123號文件第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登記后持門衛簽發的進入。夜間來訪者應由保安人員帶領進入指定接待室。對上訪人員,保安員、門衛值班員必須有禮貌地勸說其到信訪局接待室,對無理取鬧、強行沖擊大門者要及時制止并報告本局人保科、信訪局、公安局內保科,緊急情況時直報110報警中心。
(二)加強車輛管理。外來單位進入行政中心的車輛必須持進出,無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行政中心內車輛限速每小時15公里行駛,一切車輛(包括摩托車、助動車、自行車)必須在停車泊位有序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在過道或禁停線上。安全保衛制度。違者一切責任自負。
(三)加強物品進出管理。行政中心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出運辦公用品、基建物資等,必須持有關單位和人保科的.出門證明,否則保安人員可以盤查,必要時也可以扣留物品。
四、行政管理中心內的各部門、單位必須建立每月一次的安全報告制度,由人保科建立安全工作臺帳,定期匯總,并按時上報本單位的安全情況。如發現可疑人員、火災隱患或發生盜竊事件要及時與保安隊、人保科聯系,妥善處理。
五、嚴格節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遇特殊情況需請假并安排好頂班人員。
六、基建工程、裝修、設備維修(用電、用火)等項目由房建設備科和人保科相互配合,做好安全工作。同時,由房建科主動填報消防安全申報表,由人保科上報區消防大隊。承建方或施工單位應當與建設單位簽訂安全防患事故責任書,并抄送人保科備案。如果未經批準擅自施工而釀成事故的,按照消防條例和公安部61號令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由承建單位負一切責任,并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有關責任。
七、外來臨時工作人員必須憑身份證及時辦理臨時工作證,如未辦理的證件而發生問題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單位承擔。
八、加強安全督查。人保科會同區公安分局內保科對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常進行督促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科長每周一次全面檢查安全工作,夜間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保衛干事每二天一次檢查安全保衛工作。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6
一、安全防范工作主要是指防火、防盜等安全保衛工作,其工作范圍為醫院辦公及公共區域。
二、全體同志要把安全問題作為一項工作任務,真正樹立“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各處室要把這項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各處室負責人要做到涉及到安全問題事必躬親、事無巨細、事不過夜。
三、實行防火防盜、安全保衛責任制。我公司成立防火防盜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各部門負責人為本處室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個辦公室及其他區域還要確定一名具體責任人。
四、各部門要層層落實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將本部門電源、開關、電燈、微機、電器設備、門窗桌柜等重點部位、相關設施的安全保衛責任具體落實到人。
五、建立安全檢查、監督機制。各部門辦公區域內要做到人離即關閉照明、電腦等所有用電設施。每天工作結束后,由保安負責檢查關閉照明、空調等用電設施,拔掉電源插頭,負責對煙缸、紙簍等易燃部位和門窗及全部責任區域進行各項安全檢查,處室負責人承擔本部安全檢查管理責任。
公司和各部門要定期組織進行集中檢查或巡查、自查和安全防范操作演練,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不留死角。
對工作期間出現的異常情況及其他安全問題,要按照預案進行處置并立即上報。
每晚值班同志是值班期間公司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接班后及值班期間,負責對公司區域進行全面和經常的'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等問題要按照預案及時處理并上報。
六、在辦公樓內不得有違規使用有關用電器具和動用明火焚燒廢棄紙張及違反安全規定的其他行為,以消除安全隱患。
七、公司配備滅火器材,全體員工要共同愛護和保證器材的齊全完好,并熟悉、掌握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和安全保衛工作常識,在遇有緊急情況時能夠妥善進行處置。辦公區域走廊標有防火安全通道標志及緊急情況疏散指示燈,發生緊急情況時,要依此有序沿防火走廊樓梯撤離。電梯間步行走廊門為消防部門確定的安全通道,要保持暢通。
八、要認真做好防盜工作,對外來人員、陌生人員要主動詢問,避免造成財物損失。
九、對微機磁盤及相關文件資料等要有專人負責保管,防止發生泄密事件。
十、機動車駕駛員要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規規定,禁止酒后駕駛車輛。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車輛被盜、意外損壞等問題的發生。
十一、對違反上述規定及造成安全事故等問題的,要按照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和責任人的相關工作責任。
十二、機關全體同志要強化自我保護意識,無論在工作、外出和其他時間,都要時刻注意自身安全。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7
為了深入開展安全單位創建平安醫院活動,落實《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把工作立足于抓基礎、抓教育、抓苗頭、抓防范上,努力實現“全年無治安安全事故單位”的目標,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把安全單位創建平安醫院的有關工作要求納入干部職工個人崗位目標責任書或經營承包合同內容,年終與工作或經營實績同考核、同評比、同獎懲。
二、加強“安全第一”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職工的創安意識,堅持安全工作與黨政事務、日常業務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安全警鐘常敲,漏洞及時整改,把各種事故苗頭解決在萌芽階段。
三、完善單位內部的工作、值班等各項制度規定,做到事事有單可循,嚴格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教育制止,防止各種治安安全問題的發生。
四、建立治安安全工作組織抓具體工作的落實。設立治安安全員(兼職),負責人防、物防、技防設施的完善,監督內部安全工作制度規定的執行,對安全事務進行日常檢查,對安全漏洞落實整改;設立防火消防員(或消防組)負責安全用火、用電的管理,落實消防器材、防火設施的'設置和性能的檢查,對潛在的火災隱患及時發現并立即整改,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或組織人員對意外火災事故進行有效撲救。
五、加強內部安全的硬件設施建設。完善單位的圍墻、鐵門等外部設施;對重要辦公室、檔案資料室、貴重設備和電器存放室、物資以及財務、藥房、藥庫,完善防盜門窗、報警器材設置;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完善現金、財務票據、機密絕密文件、卷宗資料的保險設施;設立停車庫并配套防護設施;齊配備消防滅火器;及時檢修、更換損壞或陳舊的用電線路、開關及照明燈具。
六、加強安全制度規定的落實執行。
1、加強安全值班制度。值班醫生實行廿四小時值班,健全值班人員職責規定,保證單位日夜都有人保護內部安全,落實日常安全措施和負責對意外事故的及時報告或處理。
2、嚴格執行現金、財務票據的安全管理規定,結算或收付后應及時收存放入保險柜,對超過過夜現金限額的現款當日落實存入銀行的本單位戶頭,在提款或送款過程中嚴格遵守現金安全規定。
3、嚴格執行機密、絕密文件、檔案資料的安全保管規定,簽閱處理后即應放入指定的保險櫥柜存放,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不得私放在個人桌屜和帶回個人宿舍,不得向無關人員談及保密事宜,防止出現文件、檔案遺失及泄密事故。
4、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使用規定,不在指定地點以外任意存放,不違反規程操作使用;嚴格限制燃放鞭炮、煙花等引火危險品。
5、嚴格執行消防防火安全規定,不在工作場所、宿舍不安全使用電爐,不在嚴禁煙火的倉庫、機房、作業場所吸煙及用火;燃料油應儲備在防火條件設施安全可靠的場所;愛護消防滅火器材并經常進行功能檢查,保證能隨時有效投入使用。
6、經常進行車輛安全檢查,防止部件故障;遵守安全駕駛規定,不酒后開車,不強行超車或超重運載。
七、加強對干部職工的遵紀守法教育,嚴格遵守法律和治安管理法規,不酗酒鬧事,不打架斗毆,不發生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不貪污盜竊,不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交通工具或場所,不包庇、藏匿違法犯罪分子,杜絕出現內部人員發生的案件。
八、主動加強與鎮邊防派出所和街居委會等部門的工作聯系與合作,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8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的各項安全防范工作,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防止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的生命和學校財產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保衛制度:
1、全體教職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上級主管部門以及學校有關加強安全保衛工作的指導意見,認真以主人翁的態度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2、每學年開學初,學校要按照教職工歸屬范圍層層簽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實行安全管理一把手負責制、安全責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報告制。
3、嚴格門衛管理,學校門衛必須按時上崗,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做其他私事,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校詢問、登記制度,人員和車輛未經同意不準進入校園,非放學時間,沒有家長帶領或教師允許,不準讓學生獨自離開學校。
4、嚴格節假日值班管理,節假日期間,學校要組織、安排好值班護校工作。凡輪到值班的老師要及時到崗,認真開展校園巡查及人員進出校門的詢問、登記等工作,確保節假日學校校園安全。
5、嚴格教師值勤管理,學校要安排好校園內課間教師值勤,值勤老師要及時上崗,并做好值勤地段學生活動的巡視、指導和教育工作,確保校園內學生課間活動的安全。同時,值勤老師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6、嚴格學校財物管理,各處室及有關場所的貴重物品應妥善放置,學校財務室要安裝必要的.防盜設施,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及時將現金存入銀行,對不超過規定數額的現金、有價票證一律存放于保險柜內。
7、嚴格電化教室、實驗室、電腦房、圖書館等專用室的管理,下班前,各專用室的保管人員要檢查各種用電設備電源、門窗是否關閉,確認后方可離開。
8、加強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每學期要對全體師生進行一次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學校各消防重點部位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并經常檢查、按時換藥,保證滅火設備的完好、有效。
9、加強對師生進行交通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每學期要對全體師生進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在上學、放學的路上遵守交通法規,一律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同時,禁止非本校機動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進入校內,老師所帶交通工具必須按照學校指定位置存放。
10、引導教師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體育課、科學實驗課等教學時,要事先檢查設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況,講解安全操作規程。校外社會實踐以及集會、集體外出等活動,要堅持報批制度,要事先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和應急預案,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和自救自護知識教育。學校對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不組織他們參加與其身體狀況不相適宜的體育運動、勞動或其它活動,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9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特制訂《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依照“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高度重視、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學校師生、財產的安全,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2、校長對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檢查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負責檢查安全保衛工作,聯系門崗、食堂等部門,具體落實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各項措施。
3、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教育,加強師生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動員和依靠全校師生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財產、道路交通、飲食安全、值班巡邏、教學活動、消防防疫等涵蓋學校各個方面的制度和緊急事件處理預案等)。
5、定期檢查校內的所有消防設施,對可能產生火災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隱患,并在重點部位安裝防范設施。
6、實行安全巡邏。教師應高度重視安全巡邏并如實登記。值班人員要檢查或抽查情況,對玩忽職守的,要根據情況追究責任。
7、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要有正當理由,并辦理出入登記手續。
8、門衛要嚴格把關,以防意外。
9、學生周末放學時,值班領導、教師和門衛在校門口做好教育、護送工作,保證學生安全。
10、體育器材保管員和體育教師要經常檢查學校體育運動設施,保證學生活動安全。
11、實行全員參與安全管理,每位教職工都要對學校的安全負責。
12、學校及各班做好《長治市中小學安全工作日志》的記錄。
15、建立重大情況報告機制。發生重大情況,在積極、迅速處理的同時,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取得指導、支持和幫助。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0
1、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保證學校師生、財產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學期初,學校發《告家長書》,與家長即時溝通、交流。
3、門衛值班人員認真按照門衛制度履行門衛職責。上班時間要嚴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在值班室與無關人員閑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來人員因公來校聯系工作或親友來訪,先聯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記,方可進校。進出校門時間必須記載清楚以備查閱。
5、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并聽從值班人員的指揮到指定位置停放。
6、進入校園進行公務、聯系業務和文化交流等活動,必須經學校有關部門的同意方可進入校園。
7、進入學校的學生不得隨意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必需持班主任證明方可外出。教師在上課時間不準會客。
8、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放學后保安員負責對各層樓、校園巡邏一次,晚上打更人員定時對校園巡邏。
9、定期檢查校園設施,每月一大檢。
10、各職能部門、辦公室落實財物保管責任人,每天下班前對財物和門窗進行檢查。
11、傳達室人員有權對帶出校門的實物進行查詢,有些物件帶出校門需憑處室負責人的證明單,否則不予放行。
12、中午值班人員要注視學生進校門,嚴禁有人進校滋擾。
13、打更人員按時開鎖學校各教學樓大門。按時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記,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況。
14、對無理取鬧與違反門衛規定的人和事,不聽勸告和制止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15、傳達室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性、警惕性,堅守崗位,對不執行本門衛制度者,要追究其責任,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16、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1
一、學校傳達員、保安人員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節假日、重大活動時期,學校組織領導輪流值班,杜絕無人值班現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
二、學校與公安、工商、交通、衛生、文化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三、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事件,應及時通過“校園110”與當地公安部門聯系,并積極配合予以制止和處理,維持正常教學秩序,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四、外來人員必須查驗證明或查清情況,并征得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后進行登記,才可進入校園。
五、學生上課期間不得擅自出校門,學生放學后一律不準再到校。節假日期間學生一律不準到校,如需學生到校的`,由教師帶領來校,學生離校后教師方可離開。
六、所有車輛不準駛入教學區內,教職工車輛一律停放在指定車棚內。
七、辦公室內不得寄放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品,不得存放私人現金、票證和其它貴重物品。
八、學校安裝的紅外線報警系統、安監系統指定專人負責,并與傳達室連接,夜間開啟,一遇情況就和“110”取得聯系。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篇一、加強要害部門、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備防盜、防火設備。
二、單位的財務室、檔案室、倉庫等,實行專人負責,責任到人。
三、重點要害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崗位紀律,自覺按照本部門規定的操作規程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關門、關窗。
四、加強設備的日常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況和財物按規定存放的數量。
五、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重點部門和部位。
六、單位治保會人員要對重點部門、部位常巡查、勤查看、細防范,發現問題要立即處理并及時通報有關職能部門。
七、定期對重點部門和部位進行全面檢查,遇節假日增加檢查次數,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八、重點要害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有關保密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本部門、本部位的情況。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2
一、成立由園長、總務及部分園務委員組成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
二、建立領導班子成員值日周制度,每天有兩位園務委員及一位級組長負責值日巡視全園幼兒活動情況。
三、定期對全體老師、幼兒進行安全工作教育,增強全體教師幼兒的.安全防范意識。
四、組織老師、幼兒進行園外活動時要落實好負責安全的人員及安全措施。
五、定期對全園校舍進行檢修,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防不測。
六、經常對園內各類活動器械進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或停止使用。
七、加強防火工作,安全用電,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八、做好全園水井、窨井、化糞池的安全,全部加蓋,以防意外。
九、加強防盜工作,財務人員嚴格執行有關財務規定,對全校有關室內防盜。
十、嚴格門衛制度,節假日有人值班護校。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3
第一章 總則
1. 目的與依據:為保障單位人員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工作制度。
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及來訪人員。
第二章 安全保衛職責
1. 單位負責人職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負責,制定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并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培訓。
2. 保衛機構職責: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機構,進行定期安全評估,并提出相關改進建議。保衛機構負責監控設備安裝、巡邏巡查、應急預案制定等工作。
3. 員工職責:員工應積極參與安全保衛工作,加強安全防范意識,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參與相關演練活動。
第三章 安全保衛措施
1. 出入管理:員工出入應佩戴有效證件,外來人員進入需履行登記手續。禁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公司區域。
2. 巡邏與檢查:加強值班巡邏,重點檢查可疑情況和安全隱患。保安人員應對辦公場所內的`報警、消防、電源等設施進行定期檢查。
3. 重點部位防護:在重點要害部位設置必要的安全設備和技防器材,確保安全可控。
4. 教育培訓:定期組織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
第四章 應急預案與演練
1. 應急預案制定:制訂完善的應急預案,明確各級應急組織的職責和任務,并定期組織演練。
2. 應急響應:遇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進行緊急疏散和救援,并及時報警。
第五章 監督與考核
1. 監督檢查:定期對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檢查,確保各項措施得到有效執行。
2. 考核獎懲:將安全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對積極參與安全保衛工作的員工進行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規定的員工進行相應處罰。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4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及來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保衛工作由綜合管理部歸口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或委托保安公司進行行政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
具體措施包括:
員工出入應佩戴胸卡,未佩戴者保安人員有權拒絕其出入。
攜帶行李、包裹等物品需憑放行單放行。
外來人員進入公司需履行登記手續,并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離開。
保安人員應對公司區域進行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安全隱患。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5
第一章 基本原則
1. 法律遵循:安全保衛工作必須遵循法律法規,以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為核心。
2. 預防為主:強調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防控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章 工作職責
1. 專職人員職責:由專職安全保衛人員負責安全風險評估、安全規劃、制定安全措施等工作。
2. 部門負責人職責:各部門負責人要切實負起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責任,指導本部門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安全制度
1. 進出管理制度:嚴格管理進出人員和物品,確保安全可控。
2. 押運制度:對重要物資和現金的押運進行規范,確保安全無誤。
3. 攝像監控制度:在關鍵區域設置攝像頭,實現全方位監控。
第四章 應急處理
1. 應急預案:制訂完善的應急預案,明確應急響應流程和責任分工。
2. 緊急疏散:在發生突發事件時,組織人員進行緊急疏散和救援。
第五章 監督與改進
1. 安全巡查:經常進行安全巡查和隱患排查,確保隱患的及時處置。
2. 總結評估:在突發事件解決后,進行事后評估和總結,提升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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