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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相關工作制度

時間:2024-02-07 08:27:42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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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相關工作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院前急救相關工作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院前急救相關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相關工作制度1

  一、急診管理的任務

  急診科的主要職能是處理和研究各種急性病、慢性病急變和急性創傷、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及其引發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的治療和搶救等工作。具體來說,它承擔急診、急救醫療護理工作、急診救護人員培訓、急診醫療護理科研工作等任務,但其首要任務是保證及時、迅速、準確地搶救急、危重癥病人。

  二、急診室工作制度

  1、醫院要加強對急危重癥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癥患者搶救成功率。提高急診科(室)能力,做到專業設置、人員配備合理,醫務人員相對固定,值班醫師勝任急診搶救工作。

  2、各級各類醫院均應設置急診科(室),實行24小時開放隨時應診,節假日照常接診。根據醫院的功能任務,設置相應內部工作部門,醫院并能為急診患者提供藥房、檢驗、醫學影像等及時連貫的服務。

  3、急診科(室)應配有經急診專業培訓的專職醫師、護士,固定人員不少于60%,各臨床科室應選派有臨床工作3年以上的醫師參加急診工作,輪換時間不少6個月。實習期醫師與護士不得單獨值急診班。進修醫師至少應經科主任批準方可參加值班。

  4、醫療、護理管理部門應加強急診工作的監管,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開展協調工作。

  5、急診科(室)、入院、手術“綠色通道”暢通,急診會診迅速到位。對急診病員應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同情心,及時、嚴肅、敏捷地進行救治,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做好各項記錄。疑難、危重病員應即請上級醫師診視或急會診。

  6、對危重不宜搬動的病員,應在急診室就地組織搶救,待病情穩定后再護送病房。對立即須行手術的病員應及時送手術室施行手術。急診醫師應向病房或手術醫師直接交班。

  7、急診室各類搶救藥品及器材要準備完善,保證隨時可用。由專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經常檢查,及時補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診室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做好交接班,嚴格執行急診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要建立各種危重病員搶救技術操作程序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9、急診室應設立留院觀察病床,病員由急診醫師和護士負責診治護理,提高救治水平。要認真寫好病歷,開好醫囑,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及時有效地采取診治措施。觀察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天。

  10、對危重病人較多有條件的三級甲等醫院可設置急診科病房、急診ICU,但須由專職醫師與護士負責診治護理,規范管理。

  11、要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遇重大搶救,需立即報請科主任和院領導親臨參加指揮。凡涉及法律、糾紛的患者和無名氏者,在積極救治的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12、急診病人不受地域與醫院等級的限制,對需要轉院的急診病人須事先與轉去醫院聯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轉院。

  三、搶救室工作制度

  1、搶救室專為搶救病員設置,其他任何情況不得占用,設有危重癥搶救流程圖。

  2、一切搶救藥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須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顯標記,不準任意挪用或外借。

  3、藥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時清理、消毒,消耗部分應及時補充,放回原處,以備再用。

  4、每日核對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帳物相符。

  5、無菌物品須注明滅菌日期,超過一周時重新滅菌。

  6、每周須徹底清掃、消毒一次,室內禁止吸煙。

  7、搶救時搶救人員要按崗定位,遵照各種疾病的搶救常規程序,進行工作。

  8、每次搶救病員完畢后,要做現場評論和初步總結。

  四、急診觀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條件,但根據病情尚須急診觀察的病員,可留觀察室進行觀察。

  2、各科急診值班醫師和護士,根據病情嚴密注意觀察、治療。凡收入觀察室的病員,必須開好醫囑,按格式規定及時書寫病歷,隨時記錄病情及處理經過。

  3、急診值班醫師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隨時。主治醫師每日查房一次,及時修訂診療計劃,指出重點工作。

  4、急診室值班護士,隨時主動巡視病員,按時進行診療護理并及時記錄、反映情況。

  5、值班醫護人員對觀察病員的臨時變化,要隨找隨到床邊看視,以免貽誤病情。

  6、急診值班醫護人員對觀察床病員,要按時詳細認真地進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況書面記錄。

  五、首診負責制

  1、病人首先就診的科室為首診科室,接診醫師為首診醫師,須及時對病人進行必要的檢查、作出初步診斷與處理,并認真書寫病歷。

  2、診斷為非本科疾患,需請其它科室會診。若屬危重搶救病人,首診醫師必須及時搶救病人,同時向上級醫師匯報。堅決杜絕科室間、醫師間推諉病人。

  3、被邀會診的科室醫師須按時會診,執行醫院會診制度。會診意見必須向邀請科室醫師書面交待。

  4、首診醫師請其它科室會診必須先經本科上級醫師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須有二線醫師以上人員參加會診。

  5、兩個科室的醫師會診意見不一致時,須分別請示本科上級醫師,直至本科主任。若雙方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首診醫師負責處理并上報醫療管理部門或總值班協調解決,不得推諉。

  6、復合傷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搶救,在未明確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診科室負責診治外,所有的有關科室須執行危重病人搶救制度,協同搶救,不得推諉,不得擅自離去。各科室分別進行相應的處理并及時做病歷記錄。

  7、首診醫師對需要緊急搶救的病人,須先搶救,同時由病人陪同人員辦理掛號和交費等手續,不得因強調掛號、交費等手續延誤搶救時機。

  8、首診醫師搶救急、危、重癥病人,在病人穩定之前不得轉院,因醫院病床、設備和技術條件所限,須由二線醫師親自察看病情,決定是否可以轉院,對需要轉院而病情允許轉院的病人,須由責任醫師(必要時由醫療管理部門或總值班)先與接收醫院聯系,對病情記錄、途中注意事項、護送等均須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首診醫師應對病人的去向或轉歸進行登記備查。

  10、凡在接診、診治、搶救病人或轉院過程中未執行上述規定、推諉病人者,要追究首診醫師、當事人和科室的責任。

  六、搶救制度(重危患者搶救常規)

  1、搶救工作須組織健全,分工周密,參加搶救的醫護人員必須做到嚴肅認真、分秒必爭。

  2、在搶救中應由急診科主任、護士或在場的最高職稱的醫生擔任組織搶救工作,參加搶救的人員應服從指揮,準確地完成各項工作。搶救過程應嚴格執行正規技術操作及查對制度。

  3、必要時由醫院組織搶救組進行搶救,在聽到搶救的呼叫訊號后,參加搶救人員立即奔赴急診科參加搶救工作。

  4、經搶救后病情允許移動時,應迅速送入監護室或病房。如需繼續搶救或進行手術者,應預先通知病房或手術室做好準備。留監護室繼續搶救治療者,待病情好轉后再送入病區。

  5、凡經搶救的'患者,應有詳細病案及搶救記錄,搶救工作告一段落時,應作小結。

  七、急診會診制度

  1、如遇需其他科室處理的重危病人,首診科室人員不得推諉,應爭分奪秒采取最基本的搶救措施,然后告知相應科室參與處理,并作口頭交接班。

  2、緊急情況下,經治人員或科室先電話告知要求急會診,被邀科室人員須于5分鐘內到達邀請科室。特別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大批病人的搶救,需及時請多科急會診,要求盡早趕到配合搶救,待病情有所緩解或事后再補寫會診單及應邀科室的處理意見。

  3、不超過24小時的留觀病人需會診時,可在急診病歷本注以“請××科會診”字樣,并由觀察室值班護士與會診科室電話聯系,接受會診科室不得推諉,并及時前來會診。超過24小時的留觀病人需會診時,除應書寫留觀病歷,還應填寫急會診單,由觀察室值班護士與會診科室電話聯系,被邀請科室盡快確定會診醫師并囑其及時到達會診地。

  4、會診時,急診經管醫師應為會診準備好必要的臨床資料,并陪同檢查、介紹病情,應邀醫師認真填寫好會診記錄。

  5、會診后需入院治療者,由醫師開出入院證,值班護士電話聯系住院床位。

  八、急診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醫師必須準時接班,和交班醫師及其它醫師認真做好病人的交接班工作,對于危重病人需在床邊進行,并做好每日交接班記錄。

  2、對于重危病人,交接班醫師必須及時完成書面交接班的記錄,做到每班職責分明,有據可查。

  3、接班醫師需檢查科內各項搶救器械及通訊工具工作狀況,以免出現故障,影響搶救。

  4、值班醫師接班后須全面巡視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對危重病人更應做到心中有數。

  5、值班醫師對病人的病情變化及處理經過及時作書面記錄,并根據病情需要,可通過醫務科、總值班、科主任組織非值班本科或相關專科醫師協同搶救。

  6、對于其它科室的會診要求,必須及時會診,并有相應記錄。

  7、各科值班醫師不得擅自離崗,必須離開時須告知去向,保持通訊通暢,接到呼叫后5分鐘內到崗。

  8、值班員在值班期間禁止干與醫療業務無關的私活。

  9、各科輪轉由科主任確定,在輪換前一工作日完成交接班工作,對于危重、疑難病人應在床邊進行。

  九、急診科疑難、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1、急診科每月進行一次重危、疑難、死亡病例討論,認真做好記錄。

  2、遇危重及三次診治不能確診的病例或死亡病例,應隨時會診,及時討論,以便總結經驗,提高對重危、疑難等病例的診斷正確率和搶救成功率。

  3、討論由急診科各相關人員參加,不得無故缺席。

  4、重點對病因、病理、病情、診斷、鑒別診斷及救治要點及各科協調配合等進行討論評價,特別對不足之處應及時整改。

  5、必要時應隨時邀請相關科室人員參加搶救和討論,被邀請科室不得無故推諉。

  6、討論時注重新技術、新方法在急診、重危、疑難病例診斷和治療中的應用,并及時總結經驗、推廣應用。

  十、留觀病歷書寫制度

  1、留觀病人由急診科接診經治醫師書寫留觀病歷。

院前急救相關工作制度2

  一、院前急救的任務

  院前急救的功能是維持傷病員的基本生命體征,減輕痛苦,穩定病情,防止再損傷,降低傷殘率,以及快速安全轉運。

  1、對呼救傷病人進行現場急救和運送,要求接到呼救電話或其它方式信息后救護車立即出動醫務人員要隨車前往,盡快到達現場,進行現場救治后,迅速安全將病人送到醫院。

  2、對各類災難遇難者進行院前急救,例如;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戰場救護等,在現場救護并組織合理分流運送

  3、特殊任務救護值班,例如;大型會議、比賽等,發生情況按上述情況處理。

  二、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1、院前急救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要做好院前急救準備工作,檢查急救車輛、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達100%,保證急診出診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需求,確保綠色生命通道暢通。

  2、接聽電話時應問清患者姓名、年齡、簡要病情、地址及聯系方式,并記錄在院前急救登記本上。如遇病情兇險者,應電話指導病人家屬現場施救或急送當地醫院搶救。

  3、接到出診電話后,白天一分鐘內、晚上三分鐘內出車,急救途中不準擅自改變救護對象,若新出現的救護對象病情確實危急,須經報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變。遇有救護車輛損壞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駛時,應及時向科室匯報請求另派救護車。

  4、接診病人時,醫護人員必須對病人作簡單的體格檢查及病史采集,掌握第一手資料,酌情作急救處理。

  5、現場急救時,護士執行醫生口頭醫囑必須復述一遍,并將安瓿保留,與醫生共同查對后方可丟棄。如搶救30分鐘后無效死亡則當場向家屬宣布死亡,無家屬者由司機負責聯系聯系家屬到場。

  6、根據病情向病人家屬簡要說明在轉運途中可能出現的病情變化,病情危重者必須征得家屬同意并填寫危重病人轉運同意書(醫患雙方簽字)方可轉運。

  7。病情危重復雜者,在轉運途中及時通知醫院總值班和相應專科做好搶救準備,請他們調度好相關科室(包括放射、CT、B超、心電及各專科人員),確保病人得到及時有效的診療。

  8、轉運病人回院途中,醫護人員不得坐在駕駛室內,必須守護在病人身旁,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并記錄在院前急救病歷本上。注意運送途中車內人員安全,包括固定好擔架,提醒患者家屬坐穩扶好,不靠車門等。

  9、病人在當地醫院救治需轉運者,必須征得當地醫院值班人員同意。

  10、回到醫院后,醫護人員必須護送病人到相應科室,與值班醫師交接后才能離開,必要時協同科室搶救。

  11、院前急救整個過程中,醫護人員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排泄物或嘔吐物時,必須戴手套和口罩,如手或身體其它部位被血液、體液污染后,應及時用肥皂水清洗;如考慮為傳染性疾病,須穿防護服,必要時戴護目鏡。

  12、若遇突發性災害事故(如集體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災等),院前急救科領導要組織足夠力量親臨組織搶救,并通知有關科室做好接診、搶救準備,必要時啟動應急預案。

  13、遇全部出診又有急救任務時,白天報醫務科,夜間報院總值班安排有關科室醫護人員增援。

  三、醫院感染管理制度

  1、醫院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細則》及《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醫院感染管理是院長重要的職責,是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織部分

  2、建立健全醫院感染管理組織與部門,配備專(兼)職人員,并認真履行職責,建立與完善醫院感染突發事件有應急管理程序與措施。

  3、醫院要制定和實施醫院感染管理與監控方案、對策、措施、效果評價和登記報告制度,確定臨床預防和降低醫院感染的重點管理項目,并作為醫院質量管理的重要內容,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核查。

  4、將對醫務人員的消毒、隔離技術操作定期考核與醫院感染管理指標的完成情況,納入定期科室醫療質量管理與考核的范圍,并定期向醫務人員與管理部門通報。

  5、建立醫院感染控制的在職教育制度,定期對醫院職工進行預防醫院感染的宣傳與教育。

  6、醫院須規范消毒、滅菌、隔離與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消毒隔離工作制度,要加強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術室、重癥監護室、新生兒病房、產房、內窺鏡室、血液透析室、導管室、臨床檢驗部門和消毒供應室等重點部門的醫院感染管理與監測工作。

  7、執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提高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水平。制定和完善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施細則,堅持抗菌藥物分級使用。開展臨床用藥監控,實施抗菌藥物用量動態監測及超常預警,對過度使用抗菌藥物的行為及時予以干預。

  8、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有效管理,并有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方案。

  四、醫院感染監測管理制度

  1、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必須對病人開展醫院感染監測,以掌握本院醫院感染發病率、多發部位、多發科室、高危因素、病原體特點及耐藥性等,為醫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學依據。

  2、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應采取前瞻性監測方法進行全面綜合性監測。每月對監測資料進行匯總、分析,每季度向院長、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書面匯報和反饋。

  3、每年對監測資料進行評估,開展醫院感染的漏報調查,調查樣本量應不少于每年監測人數的10%,漏報率低于20%。

  4、對醫院感染病原體分布及其抗感染藥物的敏感性進行監測。

  5、有條件的醫院可開展目標性監測。監測目標應根據本院的特點、醫院感染的重點和難點決定。

  6、醫院感染發生率低于10%;一類切口手術部位感染率低于0.5%。

  7、消毒滅菌效果的監測醫院必須對消毒、滅菌效果定期進行監測。滅菌效果合格率必須達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進入臨床使用部門。監測方法執行《醫院消毒技術規范》。進入人體無菌組織、器官或接觸破損皮膚、黏膜的醫療用品和接觸皮膚、黏膜的醫療用品,應符合《醫院消毒衛生標準》

  8、血液透析室:必須每月對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進行監測。當疑有透析液污染或嚴重感染病例時,應增加采樣點,如原水口、軟化水出口、反滲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時進行監測。當檢查結果超過規定標準值時,須再復查。

  9、環境衛生學的監測

  環境衛生學監測:包括對空氣、物體表面和醫護人員手的監測。手術室、重癥監護病房、產房、母嬰室、新生兒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應室無菌區、治療室、換藥室等重點部門進行環境衛生學監測。當有醫院感染流行,懷疑與醫院環境衛生學因素有關時,應及時進行監測。監測方法按國家規定,衛生標準符合國家規定。

  五、醫院感染的消毒隔離制度

  1、醫務人員必須遵守消毒滅菌原則,進入人體組織或無菌器官的醫療用品必須滅菌;接觸皮膚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須消毒。用過的醫療器材和物品,應先去污染,徹底清洗干凈,再消毒或滅菌;其中感染癥病人用過的醫療器材和物品,應先消毒,徹底清洗干凈,再消毒或滅菌。所有醫療器械在檢修前應先經消毒或滅菌處理。

  2、根據物品的性能選用物理或化學方法進行消毒滅菌。耐熱、耐濕物品滅菌首選物理滅菌法;手術器械及物品、各種穿刺針、注射器等首選壓力蒸氣滅菌;油、粉、膏等首選干熱滅菌。不耐熱物品如各種導管、精密儀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選用化學滅菌法,如環氧乙烷滅菌等,內窺鏡可選用環氧乙烷滅菌或2%戊二醛浸泡滅菌。消毒首選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選化學方法。

  3、化學滅菌或消毒,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選擇滅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劑。使用化學消毒劑必須了解消毒劑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響滅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時注意有效濃度,并按要求進行監測。更換滅菌劑時,必須對用于浸泡滅菌物品的容器進行滅菌處理。

  4、病人使用的吸氧裝置、霧化吸入器、氧氣濕化瓶、呼吸機面罩、管路和嬰兒溫箱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畢終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柜內。濕化瓶應為滅菌水,每日更換或消毒。呼吸機的螺紋管、濕化器、接頭、活瓣通氣筏等可拆卸部分應定期更換消毒。

  5、手部皮膚的清潔和消毒執行衛生部《消毒技術規范》(2002年版)。

  6、地面的清潔與消毒:地面應濕式清掃,保持清潔;當有血跡、糞便、體液等污染時,應即時以含氯消毒劑消毒,消毒劑濃度按要求配制。拖洗工具應有不同使用區域的標識,使用后應先消毒、洗凈、再晾干。

  7、醫院應在實施標準預防的基礎上,根據不同情況,對感染病人采取相應隔離措施。

  六、消毒藥械管理制度

  1、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負責全院使用的消毒、滅菌藥械的監督管理。

  2、醫院感染管理科(辦公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擬購入的消毒、滅菌藥械的資質進行審核,并具體負責醫院消毒、滅菌藥械的購入、存儲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3、醫院感染管理科負責對消毒、滅菌藥械使用效果進行抽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匯報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并提出改進措施。

  4、采購部門應根據臨床需要和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的對審核意見進行采購,按國家規定查驗所需證件,監督進貨質量。

  5、醫院必須建立消毒、滅菌藥械的采購和出入庫登記制度并由專人負責。

  6、醫院自配消毒藥時,應建立消毒劑使用登記冊,登記配制濃度、配制日期、有效日期、操作人姓名等內容,并嚴格按照無菌技術操作程序和所需濃度配制。

  7、醫院使用消毒器械時也應建立使用登記冊,登記消毒對象、消毒時間、操作者和定期消毒效果的監測結果以備查驗。

  8、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消毒、滅菌藥械的使用范圍、方法、注意事項;掌握消毒、滅菌藥械的使用濃度、配制方法、消毒對象、更換時間、影響因素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

  9、禁止醫院使用過期、淘汰、無合格證明的消毒、滅菌藥械。

  七、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管理制度

  1、醫院所用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必須統一采購,臨床科室不得自行購入和試用。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認真履行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采購管理、臨床應用和回收處理的監督檢查職責。

  3、醫院采購的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的三證復印件應在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備案,即《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建立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采購登記制度。

  4、在采購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時,必須進行驗收,除訂貨合同、發貨地點及貨款匯寄帳號應與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相一致,查驗每箱(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內外包裝應完好無損,包裝標識應符合國家標準,進口產品應有中文標識。

  5、醫院設置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庫房,建立出入庫登記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禁止與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將標識不清、包裝破損、失效、霉變的產品發放到臨床使用。

  6、臨床使用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前應認真檢查,若發現包裝標識不符合標準,包裝有破損、過效期和產品有無不潔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規定詳細記錄現場情況,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均應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

  7、醫院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8、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使用后,按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處置。

  9、對骨科內固定器材、心臟起搏器、血管內導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醫療器械,必須建立詳細的使用記錄。記錄必要的產品跟蹤信息,使產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條形碼應貼在病歷上。

  八、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醫院應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嚴格的管理,未經消毒或無害化處理,不得排放、清淘或作農肥。

  2、醫院必須設置污水、污泥處理裝置,并有專人負責。

  3、污水處理人員必須經過崗前培訓,正確掌握有關衛生知識及設備操作技術。

  4、處理后的污水、污泥應符合國家《醫院污水排放標準》,并定期檢測。

  5、化學毒性廢物的管理遵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執行。放射性廢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執行。

  九、醫院感染的防護管理制度

  1、根據衛生部《醫院感染管理規范》及《消毒技術規范》制定以下內容:

  (1)工作人員上崗著裝符合要求(工作帽、白衣,必要時戴口罩、手套、隔離褲、隔離鞋、防護鏡、防護面罩)。

  (2)工作人員的發生醫院感染事件以及銳器傷、化學燒傷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應立即報告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

  (3)在進行消毒工作時工作人員應采取自我防護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當可能造成的人身傷害。

  2、各類人員均應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個人防護和公共環境的保護,完成操作或離開工作區域時應及時摘手套,嚴禁工作人員穿工作服進入食堂、宿舍和醫院外環境。

  3、醫院感染實行分級防護的原則

  (1)基本防護

  適用對象:在醫院傳染病區、發熱門(急)診以外的從事診療工作的醫護技人員

  防護配備:白大衣、工作褲、內層圓領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和醫用口罩。

  防護要求:按照標準預防的原則。

  (2加強防護

  防護對象:進行接觸血液、體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視污染物的操作時的醫、護、技人員;進入傳染病區的醫護技工作人員;傳染病流行期間的發熱門診、SARS病房的工作人員(醫、護、技、工、勤);轉運疑似SARS和臨床診斷SARS病人的醫務人員如司機。

  著裝要求:在基本防護的基礎上根據診療危險程度,使用以下防護用品。隔離衣(進入傳染病區時)、防護鏡(進入傳染病區時,進行可能被體液噴濺操作時)、外科口罩(進入傳染病區時)、手套(醫技人員皮膚破損或接觸體液、血液可能污染時)、面罩(有可能被體液、血液分泌物噴濺時、鞋套(進入傳染病房或病區)。

  (3)嚴密防護

  防護對象:進行有創操作如給呼吸道傳染病病人進行氣管插管、切開吸痰時。

  防護要求:在加強防護的基礎上,可使用面罩。

  十、醫院職工培訓考核制度

  (一)崗前教育制度

  1、醫院要對每年新分配到崗的職工實行上崗前教育。崗前集中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一周。

  2、上崗前職業教育主要內容:政治思想與理念教育;醫療衛生事業的方針政策教育;醫學倫理與職業道德教育;醫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規、醫療安全措施及各類人員崗位職責;醫學文件(病歷)書寫的基本規范與質量標準;心肺復蘇的基本技能;當地醫療衛生工作概況及所在醫院情況;現代醫院管理和發展等有關內容。

  3、崗前教育要經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4、其他新上崗的職工,要依照本制度進行自學和考核。

  5、崗前教育集中培訓應與試用期教育結合起來。新上崗的醫務人員在試用期內,除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外,仍須堅持崗位教育培訓,并在轉正前作出評價。

  (二)在職職工規范化培訓制度

  1、根據國家繼續醫學教育的有關規定,醫院必須實行在職職工終身教育,抓緊抓好人才培訓工作,從難從嚴要求,進行正規訓練。

  2、醫院對在職職工繼續教育工作,應設專人管理,在主管院長領導下,負責計劃、組織和考核,建立技術檔案。

  3、醫院和科室應制訂出在職職工繼續教育規范化培訓計劃,以及保證計劃完成的具體措施。

  4、對所有職工的培訓,都要強調強化從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過崗位實踐、脫產進修、建立導師制等多種途徑,不斷提高和深化專業理論、實踐能力以及外語水平。

  5、醫院定期檢查培訓計劃執行情況,至少一年一次。對培訓人才成績突出的單位,應予獎勵。

  十一、查對制度

  1、臨床科室

  (1)開醫囑、處方或進行治療時,應查對病員姓名、性別、床號、住院號(門診號)。

  (2)執行醫囑時要進行“三查七對”:擺藥后查;服藥、注射、處置前查;服藥、注射處置后查。對床號、姓名和服用藥的藥名、劑量、濃度、時間、用法。

  (3)清點藥品時和使用藥品前,要檢查質量、標簽、失效期和批號,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給藥前,注意詢問有無過敏史;使用毒、麻、限劇藥時要經過反復核對;靜脈給藥要注意有無變質,瓶口有無松動、裂縫;給多種藥物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5)輸血前,需經兩人查對,無誤后,方可輸入;輸血時須注意觀察,保證安全。

  2、手術室

  (1)接病員時,要查對科別、床號、姓名、性別、診斷、手術名稱、手術部位、術前用藥以及所帶的病歷資料。

  (2)實施麻醉前,麻醉師必須查對姓名、診斷、手術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藥,在麻醉前要與病人主動交流作為最后核對途經。

  (3)手術切皮前,實行“暫定”,由手術者再次核對姓名、診斷、手術部位、手術方式后方可開展手術

  (4)凡進行體腔或深部組織手術,要在術前與縫合前清點所有敷料和器械數。

  (5)除手術過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應使用“腕帶”作為核對患者信息依據

  3、藥房

  (1)配方時,查對處方的內容、藥物劑量、配伍禁忌,醫師簽名是否正確。

  (2)發藥時,查對藥名、規格、劑量、用法與處方內容是否相符;查對標簽(藥袋)與處方內容是否相符;查對藥品有無變質,是否超過有效期;查對姓名、年齡,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項。

  4、血庫

  (1)血型鑒定和交叉配血試驗,兩人工作時要“雙查雙簽”,一人工作時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廣使用條形碼進行核對。

  (2)發血時,要與取血人共同查對科別、病房、床號、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試驗結果、血瓶號、采血日期、血液質量。

  5、檢驗科

  (1)采取標本時,查對科別、床號、姓名、檢驗目的。

  (2)收集標本時,查對科別、姓名、性別、聯號、標本數量和質量。

  (3)檢驗時,查對試劑、項目,化驗單與標本是否相符,以及標本的質量。

  (4)檢驗后,查對目的、結果。

  (5)發報告時,查對科別、病房。

  6、病理科

  (1)收集標本時,查對單位、姓名、性別、聯號、標本、固定液。

  (2)制片時,查對編號、標本種類、切片數量和質量。

  (3)診斷時,查對編號、標本種類、臨床診斷、病理診斷。

  (4)發報告時,查對單位。

  7、醫學影像科

  (1)檢查時,查對科別、病房、姓名、年齡、片號、部位、目的。

  (2)治療時,查對科別、病房、姓名、部位、條件、時間、角度、劑量。

  (3)使用造影劑時應查對病人對造影劑過敏

  (4)發報告時,查對科別、病房。

  8、理療科及針灸室

  (1)各種治療時,查對科別、病房、姓名、部位、種類、劑量、時間、皮膚。

  (2)低頻治療時,并查對極性、電流量、次數。

  (3)高頻治療時,并檢查體表、體內有無金屬異常。

  (4)針刺治療前,檢查針的數量和質量,取針時,檢查針數和有無斷針。

  9、供應室

  (1)準備器械包時,查對品名、數量、質量、清潔度。

  (2)發器械包時,查對名稱、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時,查對數量、質量、清潔處理情況。

  (4)高壓消毒滅菌后的物件要查驗化學指示卡是否達標

  10、特殊檢查室(心電圖、腦電圖、超聲波、基礎代謝等)

  (1)檢查時,查對科別、床號、姓名、性別、檢查目的。

  (2)診斷時,查對姓名、編號、臨床診斷、檢查結果。

  (3)發報告時查對科別、病房。

  11、其他科室

  應根據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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