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獎懲制度(精選22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作獎懲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獎懲制度 1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處罰法》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酒店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書面、最后警告: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保安部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最后警告、開除,酒店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保安部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工作獎懲制度 2
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素質教育,進一步完善班級工作管理。依法治校,做到有章可循,不斷促進,提高教學質量,樹立良好校風,創文明班集體,認真貫徹執行《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對班級工作進行考核評比。評比內容如下:
一、“六到”即升旗儀式、早自習、課間操、班校會、課外活動、大掃除。
二、按時參加班主任例會,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按時上交班主任、年級組長計劃、總結。
三、有創建優秀班集體的目標措施,開展學生德育活動有計劃、有措施、有效果。
四、選拔配備好班干部、團干部,積極指導其工作,并有要求和記載。
五、開展主題班會有準備、有主題、有記錄、有效果。
六、家訪,家長會有記錄,要求每學期走坊三分之一以上家庭。
七、后進生有轉化檔案,有措施、有效果、有經驗介紹。
八、及時上交各種表格、材料。積極撰寫教育工作論文。
九、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元旦文藝會演,紅五月歌詠比賽,學校組織的公益勞動及各項活動。
十、教育學生不看不健康的書刊、影視,不參予賭博,不進二室三廳,不打架斗毆,做文明學生。
十一、認真填寫教室日志,實事求是,教室日志內各項情況有檢查記載,班主任簽閱并逐項簽名。
十二、組織學生積極參加全國、省市各項競賽活動。
十三、保持教室、包干區衛生干凈整潔,做到無紙屑,無亂涂亂畫,政教處將一天一小查,一周一大查。
十四、教育學生做文明學生,穿戴干凈整潔,不穿奇裝異服,注意個人衛生,講活語言文明,不打鬧,愛護公物,愛護學校一草一木綠化設施。
十五、班級工作,班風、學風有明顯好轉的',班級工作有特色有獨創性的,在學期結束時,召集校領導、年級組長進行評估,將評估情況作為評選先進班主任、班集體的依據。
工作獎懲制度 3
一、依據教職工考核制度,對教職工從思想道德、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和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將考核結果記錄在案,作為職稱評定、實施獎懲和工資評定的依據。
二、考核與評估相結合,日常考核與期末考核相結合,個人自評與園內評估相結合,確保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客觀性、真實性。
三、考核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按照各類考核,評估細則,根據考核細則對教職工全面工作進行考核,考核與被考核者都應認真對待,嚴格程序,保證考核工作順利進行。
四、教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幼兒園的考核評估制度,通過考核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促進工作質量進一步提高。
獎勵:
1、凡改進工作效果好、成績顯著者可獲得專項獎(如教研課改中有突出成績、創編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績顯著、創設與教育相適應能夠的環境成績突出、保健工作成績突出、幼兒膳食品種多樣等)。
2、凡在省級以上發表的.優秀論文(或經驗總結)可獲得個人獎。
3、能為博幼幼兒園爭得榮譽,成績突出者重獎(如在“六一”開放日、節目比賽、體操比賽、繪畫、演講比賽等活動)。
處罰:
1、不服從工作需要,不服從組織分配,體罰、變相體罰或虐待幼兒,工作失職,出了責任事故或差錯(如幼兒摔傷、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嚴格等),根據具體情況,扣除當月安全獎,并適當扣發工資。
2、工作擅離職守,干私活或無故曠工半天者,扣除當月安全獎、超員將。一天及以上者雙倍扣發工資。
3、鬧無原則糾紛、講粗話、造謠重傷、破壞團結等除進行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制裁。
4、凡違反職業道德規范和本園師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響集體榮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直至解聘。
工作獎懲制度 4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公司內懲處違章違規行為,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確保公司規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行,確保乘客和從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負責落實交通主管部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度公司經理分別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負責進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科室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等安全專項目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三、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1、考核貫徹法律法規、行業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和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崗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建立和落實、緊急狀態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營運過程中車輛違章及事故次數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五、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將結果于次年1月15日前報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為優,85分以上為良,85-60分為合格。當年發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
3、公司安委會將審查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考核優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優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對其進行安全告誡并將通過宣傳欄通報批評并對該駕駛員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運營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獎勵細則
1、在一個考核月內無任何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無投訴、無事故,按時繳納公司車輛的各種款項,按時參加公司學習、培訓可獲得每車100元的考核獎勵。
2、在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表現優秀的駕駛員在年底可參與公司年度優秀駕駛員的評選,優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為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3、維護社會治安,同違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爭,保護國家、企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被新聞媒體報道表彰的`,公司獎勵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公司獎勵1000元。
4、駕駛員在營運服務中,為乘客排憂解難,受到乘客贈送錦旗或表揚信的,每次獎勵50元。
5、駕駛員在營運服務中,為乘客排憂解難,受到新聞媒體表彰并見報的,每次獎勵100元。
6、對一貫堅持優質服務,為企業贏得榮譽的、被上級授予市級優秀駕駛員的榮譽稱號,公司獎勵500元。被授予省級優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公司獎勵1000元,被授予全國優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公司獎勵2000元。
七、處罰細則
1、交通違章駕駛員在接到交通違章通知書后,一周內必須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將處罰單交回公司存檔。違者由安全科科長當面提出告誡,其行為記入劣跡檔案并作為年終安全生產評比一票否決依據。每年度駕駛員營運過程中有交通違章行為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違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違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3)、三次違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2、每年度駕駛員未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訓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參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未參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3)、三次未參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3、駕駛員未按期對車輛及裝置進行各級維護保養及檢測審驗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4、駕駛員未配合公司進行回場檢查及路檢路查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3)、三次未配合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5、駕駛員違反GPS操作規程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私自改變線路造成GPS不能正常運行,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
(2)、私自遮擋車內監控設施的,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3)、無故報警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導致嚴重后果處予500元違約金;
(4)、GPS發生故障,公司通知維護,超過2個工作日未維護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被進行書面告誡經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誡的駕駛員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7、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善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營運過程中駕駛員發生有責交通事故的處罰如下:
(1)、事故責任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必須一小時內與公司取得聯系,未在規定時效內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的處以
200元違約金。若因駕駛員原因未及時上報或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者視其情節輕重予以重處,直至解除合同關系。
(2)、為降低事故率,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特制訂以下交通責任事故處罰細則:
a、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b、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c、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元違約金,停班學習一天,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d、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e、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f、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4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g、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h、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i、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致一人死亡,一律開除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j、因違規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或因車輛的保修質量、技術檢驗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處罰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其經濟處罰和其他刑事、民事責任在內的全部責任外,若造成公司停業整頓,還要承擔公司及其他出租車駕駛員的一切相關損失;同時,視其情節輕重,還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處罰;一般責任事故按公司規定強制停運并學習1-10天,運營任務照常交納。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按公司規定強制停運10-20天,運營任務照常交納,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規定強制停運并學習一個月,運營任務照常交納,同時公司有權單方終止勞動關系。
k、公司設立公告欄,對事故車輛,事故責任人提出公示,讓事故責任人寫下保證書并復訓經復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一年內再次發生有責交通事故將解除合同關系。
八、安全生產優秀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4、本年度無投訴。
九、安全生產良好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4、本年度有投訴,但投訴不成立;
5、有好人好事記錄。
工作獎懲制度 5
為將幼兒園安全工作做實做細,強化全園教職工安全意識,做好各種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明確職責,特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1、幼兒園安全工作小組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布署幼兒園安全工作,各崗位、各相關處室根據自己承擔的各項安全工作認真落實。
2、幼兒園逐層簽定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各崗位根據自己承擔的安全責任,做好日常的檢查、匯報、排除安全隱患工作。并做好記錄,做為幼兒園考核的依據。
3、幼兒園安全工作小組在日常的安全工作管理過程中,不定期檢查各項安全工作,對檢查情況做好記錄,作為學期安全考核的主要依據。
4、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規則,在自己分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承擔安全管理工作,并做為工作中的首要任務去做。幼兒園對各崗位的年度考核,以安全工作的完成情況作為首要考核依據。
5、幼兒園在檢查安全工作中,對不認真履行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履行職責不到位的,第一次由主管園長談話,給予批評,第二次在全體教職工會給予點名批評,全校通報,第三次調離工作崗位。
6、幼兒園安全考核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凡是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崗位工作人員,取消當年評優、評模等各種榮譽的評選資格,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給予嚴肅處理。
7、幼兒園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實行公開,公平的原則,年度考核、獎懲情況向全體教職工公開,計入量化考核成績,并記入個人業務檔案。一、具體實施方法:
考評:
幼兒園成立安全考核評價領導小組,每月對教師的安全工作進行綜合考評,對教師的安全工作予以獎勵或懲罰。
獎勵:
每月幼兒園安全考核領導小組對教師的安全工作進行綜合考評,對每月無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的教師獎勵100元。
懲罰:
(一)受傷。幼兒因各種原因受傷,縫一針扣10元,縫兩針扣20元,三針扣30元,縫四針扣40元,縫五針扣50元,后果嚴重者按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二)骨折。幼兒因為各種原因造成骨折,每次扣50元,后果嚴重者另行處理。
(三)脫牙。幼兒因安全事故出現脫牙一顆扣10元,二顆扣20元,三扣30元,后果嚴重者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正常換牙而出現的脫牙不屬安全事故,但要以醫生診斷為準。
(四)鼻塞、耳塞和吞咽。教師因失職造成幼兒鼻塞、耳塞或吞下異物情節較輕的.每次扣5元,造成嚴重后果者每次扣20元。
(五)體罰。凡因教師體罰幼兒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按本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加倍懲罰,情節嚴重的,年度考核、評先評優、晉級評職實行一票否決并在教職工大會上做書面檢討。
注明:出現以上安全事故不享受教師安全獎勵,聘請教師懲罰資金從工資中扣除,公辦教師從績效工資中扣除,誰當班誰承擔責任若兩位教師同時當班則共同負責。
其它:
1、教師當班時間離崗、長時間接打電話、串班、吃東西、打堆閑聊、做私活等,查到一次,扣除5元。
2、當班教師不按規定交接班,未做好交接班記錄,發現幼兒尿褲、尿床、大便等未清洗干凈,查到一次扣5元。
3、幼兒出現咬傷、抓傷一次扣2元。
4、安全、法制、心理健康課程未納入班級課程計劃,以及未及時開展安全、法制、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的,一次扣除5元;如實填寫各類安全工作記錄,上交安全教育工作材料,每差一次記錄或每缺一份材料,扣除2元;未按幼兒園要求及時發放各類安全告知書,未向家長盡到告知、警示、宣傳、教育責任的,一次扣除5元。
工作獎懲制度 6
一、建立教職工考核制度,對教職工從思想品德、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和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將考核結果記錄作為評定職稱、實施獎懲和工資評定的依據。
二、教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幼兒園的考核評估,通過考核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促進工作質量的提高。
獎勵
1、凡改進工作效果很好、成績顯著者可獲得專項獎(如保健工作成績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績、創編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績顯著、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環境成績突出等);
2、凡在城鎮以上發表的優秀論文(或經驗總結)可獲得個人獎。
3、能為幼兒園爭得榮譽,如在“六一”活動中做出成績重獎。
懲罰:
1、不服從工作需要,不服從組織分配,體罰、變相體罰或虐待幼兒,工作失職,出了責任事故或差錯(如幼兒走失、骨折、消毒不嚴格等),根據具體情況,扣除當月獎金;
2、工作擅離職守,干私活或無故曠工一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
3、鬧無原則糾紛、講粗言爛語、造謠中傷、破壞團結等除進行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制裁;
4、凡違反職業道德規范和本園師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響集體榮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懲罰。直至解聘。
工作獎懲制度 7
經過校領導討論及教代會通過,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學校各類考中,制定獎懲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職工必須講普通話,全校教師必須達到普通話國家標準。
二、對普通話測試合格教師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其測試費用學校予以報銷。將普通話測試合格作為對教師進行業務考核和錄用教師的一項基本條件。
三、普通話未達國標的教師,必須參加培訓,同時該年度不得評先進,考核不能評優秀。
四、把“說普通話,寫規范字”作為創文明組室條件之一。
五、“上課堅持用普通話”,作為教研組、備課組評估考核條例中“工作態度”之一。
六、在對教師的年終考核中,把“在校園中堅持講普通話,并正確書寫規范漢字”作為教師業務知識考核的一個方面。
七、在學生評“三好”學生、優秀班干部、先進班集體、少先隊先進個人、集體等“在推廣普通話工作中,班委重視、同學自覺的班級”可加1-3分,“不重視推廣普通話工作”的'減5分。
八、全校學生的規范用語用字情況,同各種評優相掛鉤。
工作獎懲制度 8
一、目的意義
新老教師掛鉤,結成對子:有助于充分發揮老教師豐富的實踐經驗,青年教師敢想敢做的創新欲望;有助于實現新老教師在年齡上互補,經驗上共享;有助于促進年青教師教育教學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加強校園內老師間的'交流更趨廣泛與緊密,由個體活動轉為多元協作;有助于使我校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教育科研活動由經驗型向思辯型、科研型轉軌。
二、結對條件
1、我校在職任課教師都可參與此項活動。
2、教齡未滿三年的青年教師必須與老教師結對。
3、符合以下條件教師應積極參與結對活動,幫助青年教師進步,推進學校師資建設:
1)被聘為中學一級及以上職稱的教師。
2)被評為省、市教壇新秀教師。
3)有較強工作能力及豐富教學經驗的其他教師。
三、結對辦法與步驟
1、新老教師在相互自愿、自由結對、雙向選擇、優化組合的前提下掛鉤,達成結對議向。
2、向教務處提出申請,領取“新老教師掛鉤結對表”。
3、由學校批準生效。
4、認真履行結對表上要求。
四、考評與獎懲
(一)考評
1、每學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評組進行考評。
2、考評內容
1)課堂教學:是否按協議上聽足課時;是否按要求作好記錄。
2)教育科研:是否參與至少一項教科研課題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論文發表、獲獎。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獲得學校及有關部門肯定。
(二)獎懲
1、無故不按協議內容履行定為無效結對。
2、獎懲
(1)老教師:每學期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況酌情加、扣分
1)聽課每缺一課時扣1分(缺一次討論扣0.5分)每多一課時加0.5分(討論一次加0.25分)。
2)新、老教師至少參與一項教科研課題研究。有加1分,一方無扣2分。
3)青年教師有論文發表、獲獎。有加1分,無扣2分。
4)青年教師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競賽、優質課評比、教壇新秀評比等活動中獲獎或在其它方面獲校級以上榮譽,有加3分,無不加分。
5)期末無總結扣2分。
(2)青年教師主要在各種競賽及評比中獲獎,學校據有關獎勵制度進行精神鼓勵及物質獎勵。
3、獎勵:
1)按總分值取結對數的40%(取整)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若干名。
2)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一等獎為100元,二等為70元,三等獎為40元。
工作獎懲制度 9
一、學校各部門一定要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定期對教室、食堂、廁所、圍墻、禮堂、圖書館等場所和照明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否則將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輕者予以批評,重者(未有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予以記過處分。
二、學校各班級對學生要加強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無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并對班級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體教師要嚴格遵守師德規范要求,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發現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質惡劣者取消年度評優資格,造成情節嚴重者直接定為倒數2%或予以記過處分,表現優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
原出處所有。
四、學生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一切安全規章制度,表現優秀者,可評為年度“安全小衛士”,否則,將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扣班級量化分1分。
五、教師違反規定或者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導致安全事故,與教師績效考核掛鉤,按照分配方案扣除。
工作獎懲制度 10
為進一步強化全處各級領導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全面推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平安九里建設,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努力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央、省和市有關文件精神,現制定綜治、平安建設領導責任制和獎懲辦法如下:
一、領導責任制
1、領導班子的責任。
各級領導班子擔負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綜治、平安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政治責任,對這項工作負總責、負全責。
(1)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始終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牢固樹立“抓經濟促發展是政績,抓穩定保平安也是政績”的正確發展觀和“以穩定創優環境,以穩定保障發展、以穩定促進和諧”的正確穩定觀。
(2)把綜治、平安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擺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為黨政領導班子的任期目標。
(3)健全綜治、平安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組織網絡,層層落實責任,進行考核獎懲和責任追究。
(4)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組織推動工作落實,努力
實現“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目標。
2、黨政一把手的責任。
黨政一把手是綜治、平安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這項工作負首要領導責任。
(1)定期主持召開黨政領導班子會議,聽取匯報,進行形勢分析,對綜治、平安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作出正確決策。
(2)對涉及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重大問題,親自研究解決。
(3)對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重大工作親自部署,并督促落實。
(4)一旦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案)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果斷而妥善處置。
3、分管領導的.責任。
分管領導是綜治、平安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具體責任人,對這項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1)當好參謀助手,協助黨政一把手作出正確決策。
(2)組織實施綜治、平安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加強檢查督促和具體指導,推動各項措施落實。
(3)協調各方面的力量參與綜治、平安建設,形成維護社會穩定合力。
(4)一旦發生影響穩定的重大事(案)件,積極主動協助
黨政一把手處置。
4、部門的責任。
其他領導是所分管部門、行業綜治、平安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責任人。
(1)根據綜治、平安建設工作的總體部署,對所分管部門、行業安全穩定工作作出具體部署,并督促落實。
(2)及時排查所分管部門、行業影響安全穩定的問題,并認真負責地解決。
(3)所分管部門、行業一旦發生影響穩定的重大事(案)件,及時報告主要領導,并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先行處置。
二、考核獎懲辦法
1、制定年度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責任制和百分考核細則,由綜治委組織年度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兌現報酬和獎懲的重要依據。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為不合格。
2、加強檢查督促,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警示并限期整改,對因工作不力或瀆職、失職引發影響穩定重大問題的,堅決實行責任倒查和一票否決,嚴肅責任追究。
3、具備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由街道給予表彰和獎勵:
(1)、領導措施有力,社會秩序穩定,創建工作位居全區前列的。
(2)、為綜治、平安建設工作提出建議,被采納后取得顯著效果的。
(3)、其他為綜治、平安建設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綜治、平安建設工作表彰和獎勵每年舉行一次。
4、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給予處分。應當給予治安處罰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治安狀況混亂或重大治安隱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2)、因疏于防范或者管理混亂,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或者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
(3)、對重大治安問題隱匿不報或弄虛作假騙取榮譽,情節嚴重的。
工作獎懲制度 11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教育系統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校的作風建設,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獎勵條件:
1、關心政治,勤奮工作、學習,關心學校,熱愛班級,成績顯著者。
2、模范遵守校紀校規。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踏實肯干,維護學校(班級)利益,敢于向不良行為作斗爭,事跡突出者。
3、大公無私,助人為樂,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獻身于教育事業,在師生中、社會上有良好的影響者。
4、積極參加有意義的活動、競賽,成績優良者。
5、其它單項、或特長突出者。
二、獎勵內容:
1、學年末評選先進工作者、先進學年組長、先進教研組長、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
2、教學實績和師德師風優勝教師。
3、學期末的優秀規范班的班主任獎(先進班和文明班)。
4、教學成績突出,參加各類活動獲得優異成績的領導、教師。
5、受到上級部門表彰的'領導、教師。
三、獎勵形式:
1、口頭表揚。
2、通報表場。
3、頒發獎狀,獎品,資金。
4、授予各項光榮稱號。
5、報上級機關給予嘉獎。
四、處分內容:
1、拒不履行教師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經批評教育不改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3、諷刺、挖苦、歧視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
4、向學生及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
5、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以及擅自在校外授課的。
6、品行不端,影響惡劣的。
7、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擅離崗位,經批評教育不改的。
8、在各級各類考試中玩忽職守、違規作弊的。
9、其它應當給于處分的。
五、處分形式:
1、警告。
2、記過。
3、記大過。
4、降級。
5、降職。
6、撤職。
7、開除留用察看。
8、開除。
以上處分報請上級部門,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報執法機關依法制裁。
工作獎懲制度 12
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及“分線分組條塊管理”的原則,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實現學校師生非正常死亡“零”指標,確保學校無安全責任事故、事件發生,安全制度與績效工資考核相結合。
一、各路隊負責人:
1、分管線組織活動時,事先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時落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報,一項未落實的扣5分。
2、分管線組織師生活動時發生無責任安全事故,處理不及時的,扣5分。
3、校務值周巡視到位,及時到崗,發生安全事故及時了解,處理并上報,并對值周教師進行提醒,在《校務值周記錄》上記錄。其中一項未落實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認真組織每日學生安全教育,學生行為檢查督促工作,每周安全總結,在《班主任手冊》上有記錄。少一次扣1分。
2、及時調查、處理并化解學生糾紛等安全事件并記錄,學生中意外事件處理,傷害事件及時救助并上報學校。一次未及時處理、記錄、上報扣2分.
3、發現學生
①攀爬學校圍墻;
②上乒乓球臺;
③站在課桌椅上把頭伸出窗外;
④下樓滑行;
⑤打架;
⑥在教室過道狂奔追逐;
⑦帶管制刀具;
⑧玩爆竹、火藥槍等易發生安全事故的'行為。發現一人次扣1分。
4、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異學生管理記錄),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組織活動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導致發生安全事件的。發生一次扣5分。
6、對班級學生活動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學校以消除隱患。同時教育好學生,防止安全事件發生。未做到以上一項的一次扣5分。
三、學科教師:
1、值周巡視到位,并將安全情況記錄總結在《學校值周記錄》本上。對發生的安全事件或無責任事件及時了解。巡視檢查學生活動行為,記錄不安全行為學生名字,上報綜治辦,并與相關班主任溝通的。任一項未做到扣5分。
2、課內教學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隱患,組織有序不發生安全事件、事故,發現學生不在課應立即上報班主任。一項未做到扣5分。
3、及時處理課內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學生為第一的原則。未做到的或處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時,工作到位,協助管理認真,無安全事件、事故發生。不到崗、不作為的扣5分。
5、學生發生安全事件時,在場或得知情況,應及時救助、處理,否則應負相應安全責任。發生一起扣5分。
6、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學習任務,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四、重大責任事故一票否決指標
有以下情況的任何一項,學期中各項榮譽評比,職務晉升,考核評優、評先等實行一票否決,當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發生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傷害師生或劫持學生案件;
2、師生違法犯罪受到處罰事件;
3、師生進京進杭上訪、罷課及非法游行、集會事件;
4、發生1人以上責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責任事故事件;
5、有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經查實的。
工作獎懲制度 13
為進一步抓好我校教育宣傳工作,切實為教育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特制定本制度。依照《教育新聞宣傳獎勵細則》,在《細則》獎勵的基礎上,學校追加獎勵。
(一)、獎勵范圍
在縣級以上(含縣級)新聞媒體上發表的反映本校教育發展的消息通訊圖片和報告文學等正面宣傳報道的新聞作品。
(二)、獎勵對象
我校的.教職工。
(三)、兌獎標準
縣級:在《教育新聞宣傳獎勵細則》兌獎標準的基礎上,學校追加5元。
州級:在《教育新聞宣傳獎勵細則》兌獎標準的基礎上,學校分別追加獎勵。報刊類每篇(條)獎勵20元;網站類每篇(條)獎勵10元。
省級:在《教育新聞宣傳獎勵細則》兌獎標準的基礎上,學校分別追加獎勵。報刊類每篇(條)獎勵40元;網站類每篇(條)獎勵20元。
國家級:在《育新聞宣傳獎勵細則》兌獎標準的基礎上,學校分別追加獎勵。報刊類每篇(條)獎勵80元;網站類每篇(條)獎勵40元。
(四)、獎勵
凡符合《教育新聞宣傳獎勵細則》中獎勵條件的,除享受《細則》中所列獎勵外,學校獎勵1000元。
(五)、說明
1、凡發表(播放)的作品,當年12月31日前,憑刊用稿件原件、音像作品到辦公室登記。沒有按時登記的不予兌獎。
2、多人共同采寫的作品,與校外人員合作的,對本校第一作者進行獎勵;同屬本校人員合作采寫的作品,僅對第一作者進行獎勵。
工作獎懲制度 14
為提高班主任的良好師德形象,規范班主任工作,鼓勵班主任更好地完成學校下達的.各項工作要求,努力培養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使班級形成團結努力、積極向上的良好集體,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努力做好班主任職責范圍內工作以外,有特殊貢獻、較大成績獲得者,在發放班主任津貼基礎上,另外嘉獎。有下列表現者可受嘉獎:
1、主動挑重擔,如接“亂班”,并在一定時期迅速扭轉班級狀況,使之跨入正常或校先進行列者;
2、積極主動組織、指導學生參加校、市各類教育活動。如體育運動會(節)藝術節、科技節、志愿者服務活動、社會實踐教育活動及其他重大活動,獲得優異成績及獲得榮譽稱號者;
3、主動承擔校園義務勞動者;
4、主動承擔校、市主題班會并在展示活動中成績良好或獲得榮譽稱號;
5、在教育后進生轉化工作中有特殊貢獻者;
6、教師個人在教育領域的科研論文經驗總結在校、市級刊物中予以登載或獲得優秀稱號者;
7、在班主任考核(常規)中榮獲優秀的;
8、班主任被評為校、市先進稱號者;
9、班主任工作在其他方面有特殊貢獻者。
二、班主任在任職期間不能正常完成班主任常規工作,并有如下失職或有嚴重錯誤的在班級津貼中酌情扣除。
1、在班主任常規考核中,如某一個項目未完成或不達標或經常不到位或做的較差者;
2、午(晨)會課,早自修班主任經常不到位者;
3、校班會課不經學校同意經常不到位者或挪作他用的;
4、升旗儀式、廣播操及其他學生集會校內外重大活動,班主任經常不到位,并且嚴重不負責。
5、外出活動,如春秋游,參觀訪問,觀看影視等無故不出席者、不負責或造成嚴重后果者;
6、其他市、區、校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拒絕接受任務,不負責任者;
7、有違規收費、亂收費者,且同時取消評先資格。
8、嚴重違反師德,違反市教育局、學校有關的法規制度、紀律,并造成嚴懲嚴重后果者。
工作獎懲制度 15
1、食堂主管囚管理不善造成一般性事故扣除當月獎金;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扣除全年獎金;嚴重者送食品:衛生監督機構處理。
2、凡采購、加工、出售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發現一次扣當事人50元。
3、生熟食品混放及生熟食具混用,發現一次扣當事人30元。
4、餐具不進行消毒發現一次扣當事人50元。
5、個人衛生: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時吸煙,手指甲長,工作時戴戒指、手鏈,炒菜時、打菜時掏耳挖鼻,上了廁所不洗手,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0元。
6、廚房、餐廳及規定的個人衛生包干區不做好衛生清潔工作,發現一次扣10元。
7、食物中發現死蟲、死蒼蠅,每次扣有關人員各30元。
8、不按規定時間滅蠅滅鼠,每次扣50元。
工作獎懲制度 16
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素質教育,進一步完善班級工作管理。依法治校,做到有章可循,不斷促進,提高教學質量,樹立良好校風,創文明班集體,認真貫徹執行《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對班級工作進行考核評比。評比內容如下:
一、“六到”即升旗儀式、早自習、課間操、班校會、課外活動、大掃除。
二、按時參加班主任例會,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按時上交班主任、年級組長計劃、總結。
三、有創建優秀班集體的目標措施,開展學生德育活動有計劃、有措施、有效果。
四、選拔配備好班干部、團干部,積極指導其工作,并有要求和記載。
五、開展主題班會有準備、有主題、有記錄、有效果。
六、家訪,家長會有記錄,要求每學期走坊三分之一以上家庭。
七、后進生有轉化檔案,有措施、有效果、有經驗介紹。
八、及時上交各種表格、材料。積極撰寫教育工作論文。
九、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元旦文藝會演,紅五月歌詠比賽,學校組織的公益勞動及各項活動。
十、教育學生不看不健康的.書刊、影視,不參予賭博,不進二室三廳,不打架斗毆,做文明學生。
十一、認真填寫教室日志,實事求是,教室日志內各項情況有檢查記載,班主任簽閱并逐項簽名。
十二、組織學生積極參加全國、省市各項競賽活動。
十三、保持教室、包干區衛生干凈整潔,做到無紙屑,無亂涂亂畫,政教處將一天一小查,一周一大查。
十四、教育學生做文明學生,穿戴干凈整潔,不穿奇裝異服,注意個人衛生,講活語言文明,不打鬧,愛護公物,愛護學校一草一木綠化設施。
十五、班級工作,班風、學風有明顯好轉的,班級工作有特色有獨創性的,在學期結束時,召集校領導、年級組長進行評估,將評估情況作為評選先進班主任、班集體的依據。
工作獎懲制度 17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學校領導和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規定》和長治市《安全生產責任制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校教育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學校安全工作包括學校安全的各個方面,校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學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對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擔直接領導責任。明確各責任人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校園安全防范,消除隱患,確保校園不出安全事故。
各學校應認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采取行政措施,對本學校實施安全監督管理,保障本學校師生生命和校舍資產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加強安全檢查防范。
(三)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召集有關責任人參加,分析、布置、督促、檢查本學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會議決定要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防范措施必須嚴格實施。
(五)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檢查學校安全情況,及時排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學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向教育局和相關部門報告,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方案,并配合實施排危。
(六)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管理,特別要加強集會、外出社會實踐等大型活動安全和學校食堂衛生、校舍、上下樓梯安全的`管理,確保師生安全。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職責。
二、考核獎勵
我校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行目標年終考核制,考核情況納入學校的督導評估和年終考核指標中,并作為學校教職員工考核的依據之一。組織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工作中成效顯著,事跡突出的個人,提出表彰意見,報聯校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給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質獎勵。
三、責任追究
根據“一職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忽視安全工作和發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發生安全事故的學校及個人,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按有關法律法規,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責任追究范圍
1.因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造成學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
3.因組織師生大型活動,未按照《學校各類大型活動申報制度》執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教育局下發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要求加強學校
安全管理,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事故損失無法挽回的;
5.事故發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損失和影響,并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責任事故。
(二)學校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分類
學校在組織教育教學活動中或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責任追究范圍內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接受行政處罰外,按以下事故類別進行追究和處理:
1.一般安全責任事故
學校發生重傷、重度中毒1人及其它一些受傷情況,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下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在學校或系統內通報批評;學校視情節輕重酌情向相關責任人和相關教師追償經濟損失。
2.較大安全責任事故
指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重度中毒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全系統通報;并視情節輕重對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誡勉、通報批評、行政警告、記過等處分;視情節輕重向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追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受處理人員,當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取消學校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情節惡劣的,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從重處理。
3.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指學校發生死亡2人或重傷、重度中毒4人,或財產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視情節輕重對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記過、降級直至撤職的行政紀律處分;并建議黨工委、紀工委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視情節輕重向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追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受處理人員,2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取消學校當年評優評先資格,當年年度考核視為不合格。情節惡劣的,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從重處理。
4.特大安全責任事故指學校發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重度中毒5人以上,或財產損失20萬元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特大安全責任事故,視情節輕重給予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并建議黨工委、紀工委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視情節輕重向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追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受處理人員,3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取消學校當年評優評先資格,當年年度考核視為不合格。
(三)責任追究辦法
1.學校發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由學校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向聯校和教育局提交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包括依據規定對直接管理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追償經濟損失或其他相關處理意見。
2.學校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由聯校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并寫出調查報告。聯校根據調查組認定的事實,由聯校研究后做出處理決定。
3.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由聯校抽調相關人員會同公安、檢察、安監等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并寫出調查報告。聯校根據調查組認定的事實,由聯校黨政會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報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做出處理決定。
4.凡發生各類安全事故未按有關規定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一經查處,加重處理。
四、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工作獎懲制度 18
為促進教育教學科研工作的開展,提高教師參與教育科研的積極性。根據學校開展教育科研工作的現狀及取得的初步經驗,特制定以下辦法:
一、優秀課評比和教學基本功競賽類
教師參加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科研部門等正規機構組織的教學基本功競賽和優秀課評比活動并獲等級獎,給予適當獎勵。獎勵標準如下:
1、在校內評優課中被評為優秀課的教師加5分,并獎勵30元。
2、出承擔全鎮教研課的教師發證書,并獎勵30元。
3、縣級以上優秀課和基本功競賽獲獎的教師獎勵30元并有相應的加分。
二、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學科競賽獲獎類
教師有計劃、有組織地直接輔導學生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各級各類學科競賽,并獲等級獎,給予一定加分獎勵。
三、課題研究類
承擔縣級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立項的教科研課題研究,并如期結題,且獲得各級優秀教科研成果評選等級獎,對課題組給予一定獎勵。獎勵標準如下:
1、自主課題的'研究教師每人加5分,課題組獎勵200元。
2、子課題的研究教師每人加3分,獎勵課題組100元。
四、論文獲獎、發表類
1、論文(含案例、課件制作、教具制作等學科單項性競賽)獲獎類(必須由教育行政部門、教科研部門等正規機構組織)
2、論文發表類教師撰寫的教育教學論文在新聞出版部門批準發行的國家級、省、州、縣級報刊上發表獎勵20元,多寫一篇追加10元。
3、未發表的論文但在各種教研活動中獲獎的獎勵20元,多寫一篇追加10元。
每學期末由教師個人憑獲獎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向學校申報,學校負責登記審核后由學校負責按獎勵標準實施獎勵。
工作獎懲制度 19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機關工作人員教育、管理和監督機制,激勵和引導機關人員忠于職守,勤奮工作,積極進取,現參照《公務員法》和我市有關效能監察的文件精神,結合本局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機關工作人員應模范地履行各項工作職責,秉公執法,努力做好行政執法和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三條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應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做到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注重工作實績,考核結果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四條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內容分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德:是指政治素質、思想修養、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
能:是指行政執法水平、業務技術水平及組織管理才能。
勤:是指工作態度、出勤情況等。
績:是指執法工作的數量、質量和效果。
第五條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和不稱職三個檔次。
第六條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機關工作人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在年終考核或單項評比中被評為優秀的;
(二)在宣傳貫徹法律、法規工作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文化事業工作中表現突出的`;
(四)按其他規定應當給予表彰的。
第七條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是指對群眾反映較大或有一定問題,但又不構成違紀的機關工作人員及時提醒、警戒和限期改正的制度。
第八條機關工作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以誡勉: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決定、集體決定出現偏差,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不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科室內部鬧不團結的;
(三)工作作風不實,甚至弄虛作假、虛報浮夸,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脫離群眾,不關心群眾疾苦,甚至損害群眾利益,群眾意見較大的;
(五)執行廉潔從政有關規定不夠嚴格,影響干部形象的;
(六)不遵守社會公德,生活作風不檢點,造成不良影響的;
(七)在民主評議中,優秀票和稱職票合計達不到規定比例或年度考核評為基本稱職的(健康原因除外);
(八)組織認為需要誡勉的其他問題。
第九條機關工作人員的誡勉由局紀檢組、辦公室根據考察情況、民主集中制貫徹情況等,對照第八條之規定,提出誡勉對象建議名單,報局黨委審定。
第十條誡勉對象確定后,分管領導和辦公室主任找被誡勉干部談話,指出問題,提出要求,并由專人作好記錄。
第十一條被誡勉人員在誡勉談話后的15天內,要在深刻反省、認真剖析的基礎上,制定整改措施,報辦公室、紀檢組和分管領導;誡勉期滿,要寫出整改情況報告。
第十二條誡勉期限一般為半年。誡勉期間被誡勉人員沒有改正存在問題或出現新問題的,要視情況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工作獎懲制度 20
一、依照《龍山縣教育新聞宣傳獎勵細則》,在《細則》獎勵的基礎上,學校追加獎勵。
(一)、獎勵范圍
在縣級以上(含縣級)新聞媒體上發表的反映本校教育發展的消息通訊圖片和報告文學等正面宣傳報道的新聞作品。
(二)、獎勵對象
我校的教職工。
(三)、兌獎標準
縣級:在《龍山縣教育新聞宣傳獎勵細則》兌獎標準的基礎上,學校追加5元。
州級:在《龍山縣教育新聞宣傳獎勵細則》兌獎標準的基礎上,學校分別追加獎勵。報刊類每篇(條)獎勵20元;網站類每篇(條)獎勵10元。
省級:在《龍山縣教育新聞宣傳獎勵細則》兌獎標準的基礎上,學校分別追加獎勵。報刊類每篇(條)獎勵40元;網站類每篇(條)獎勵20元。
國家級:在《龍山縣教育新聞宣傳獎勵細則》兌獎標準的基礎上,學校分別追加獎勵。報刊類每篇(條)獎勵80元;網站類每篇(條)獎勵40元。
(四)、獎勵
凡符合《龍山縣教育新聞宣傳獎勵細則》中獎勵條件的`,除享受《細則》中所列獎勵外,學校獎勵1000元。
(五)、說明
1、凡發表(播放)的作品,當年12月31日前,憑刊用稿件原件、音像作品到辦公室登記。沒有按時登記的不予兌獎。
2、多人共同采寫的作品,與校外人員合作的,對本校第一作者進行獎勵;同屬本校人員合作采寫的作品,僅對第一作者進行獎勵。
3、同一片文章在各級媒體發表,僅按最高標準一次性兌獎。
4、2008年1月1日以后發表的作品均按本制度執行。
二、學校宣傳工作
1、按照《學校工作計劃》規定,定期辦好學校宣傳黑板報。沒有按時完成的,追究負責人責任,扣幣20元。還必須繼續完成。
2、按照《學校工作計劃》規定,定期辦好班級黑板報。學校組織人員進行檢查評比,分年級實行獎勵。九年級獎第一名10元;八年級獎第一名10元;七年級獎第一名10元,獎第二名6元。沒有按時完成的,追究負責人責任,扣幣20元。還必須繼續完成。
3、學校本年度在縣級以上報刊、網站上必須發表10篇以上的作品。否則學校辦公室必須完成6篇以上作品發表。如沒完成任務,每篇扣辦公室工作人員津貼20元。
工作獎懲制度 21
1.要求教師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標準。未達標教師,不聘用。
2.把對語言文字規范要求的執行情況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3.充分發揮語文課在普及普通話,用字規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語文教學要重視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切實改變重知識,輕能力,培養良好的聽說習慣和語言習慣,對做得好的教師給予適當獎勵。
4.加大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有實效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教育活動,并面向社會做好宣傳,特別要精心組織并開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傳周活動,對于做得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5.加強學校普及普通話,用字規范化工作的`檢查,并將這項工作納入教育質量評價體系中。
6.對關心班級語言文字工作并及時上交材料的老師給予一定的獎勵。
工作獎懲制度 22
一、信息、實驗教學評價獎懲方案
(一)獲獎必要條件
學校信息、實驗教學必須具備如下基本條件才能獲獎:
1、按教育局要求及學校發展規劃裝配學校信息、實驗儀器設備;
2、信息、實驗儀器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3、小學科學實驗演示率達100%,分組實驗開出率城區班級達到90%以上。
(二)獎勵辦法
對達到基本要求的`班級經過進一步綜合考評,根據綜合考評結果,第一類班級評1—4個信息、實驗教學先進班級,其余每個類別學校評1—2個信息、實驗教學先進班級,由學校頒發獎牌。
(三)處罰措施
主觀故意刪減實驗教學,經批評教育不及時改正,違反實驗操作規程,損害學生身心健康,因管理不當導致信息、實驗儀器設備失竊或大量非正常損壞,校長、主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當年不得評優評先,損失特別重大的,還將按失職瀆職進行嚴肅處理。
二、科技創新活動評價獎懲方案
(一)獲獎必要條件
班級科技創新活動必須具備如下基本條件才能獲獎:
1、班級有年度科技創新活動方案、計劃、內容、制度、總結、記載;
2、長期堅持校內群眾性的科技創新活動,學生參與面達到40%以上;
3、每年舉行一次班內科技創新活動比賽;
4、在市科技創新活動中無棄權行為。
(二)積分項目
1、參加市科技創新活動獲一、二、三等獎,按每人次3、2、1分為學校記分;
2、參加州科技創新活動獲一、二、三等獎,按每人次6、4、3分為學校記分;
3、參加省科技創新活動獲一、二、三等獎,按每人次12、8、6分為學校記分;
4、參加國家科技創新活動獲一、二、三等獎,按每人次15、14、13分為學校記分;(同一作品按最高等次記分,不重復記分)
(三)獎勵辦法
在滿足各項基本條件的基礎上,根據生均積分高低,第一類班級評1—4個科技創新活動先進班級位,其余每個類別班級評1—2個科技創新活動先進班級,由學校統一頒發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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