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總則
1.1為加強易燃易爆作業場所、容器、特殊容器內工作、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安全管理,認真落實執行《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標準》、及華亭電廠《消防管理制度》、《防人身傷害安全技術措施》,防止發生人身傷害及火災事故,確保安全生產,公司結合實際制定本細則;
1.2本細則適用于華亭電廠所屬各部門。
2規范性引用文件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國家電網公司《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實施導則》;
3受限空間范圍
3.1容器類:凝汽器清洗,熱交換器內部檢修,酸、堿罐、凝結水箱檢修,主油箱檢修,除霧器內部沖洗,儲油箱、罐檢查、檢修,汽包內部檢查、檢修,各類容器、罐內部檢查、檢修等;
3.2管道類:各種管路內部作業,燃燒器校正,原煤斗清理,煤粉粗、細分離器內部檢修,輸煤系統落煤管、斗內檢修、清理、檢查,封閉母線內部檢查等;
3.3其他類:各類封閉地下設施、設備、排水溝道、管溝、地溝、水井清理、檢查、檢修等。
4工作規定細則
4.1特殊工作及作業場所工作時,必須制定三項措施、危險點分析預控措施,必要時在措施中加注進行小動物試驗條款,嚴格控制作業點人數;
4.2易燃易爆場所工作中需進行電火焊作業或其他動火時,辦理動火工作票,檢測合格,作業點人數控制在2人及以下,滅火器材據工作點的危險程度配備充足;
4.3特殊工作及作業場所的工作,工作班組要及時告知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告知的內容:作業始、終時間,作業地點,作業內容),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告知公司主管領導;
4.4依據《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在汽包、除氧器、粉倉、原煤倉、煤粉分離器、球磨機筒體內、化學陽床、陰床、油箱、電除塵灰斗等區域進行電、火焊工作時辦理一級動火票;
4.5容器內作業前,要對容器內進行強制通風,保證有效的通風時間,必要時要對有毒、有害氣體進行檢測并合格,檢測儀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校驗;
4.6控制容器內作業人數在2人及以下,安排專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離崗;
4.7容器內作業監護人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有效的聯系,內外呼應;
4.8在盛裝過有毒、有害、惰性氣體介質的容器內工作,作業人員佩戴正壓呼吸器進入作業;作業人員佩戴安全繩,安全繩的另一端交由監護人;
4.9容器內作業人員要輪換作業,作業人員自覺身體不適時,及時停止作業,返出容器外;
4.10酸、堿、油罐體、系統上不準隨意進行電火焊;
4.11酸、堿罐容器內作業前,必須進行介質置換、檢測,用大量清水沖洗、蒸汽吹掃合格,并進行良好通風;
4.12在置換、沖洗、吹掃合格的酸、堿罐內,進行電火焊作業時 不準連續施焊,要間斷作業,保持良好的通風;
4.13氫、油罐內、氨氣系統進行動火作業,執行《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安全要求、規定;
4.14清掏原煤斗時,斗內作業人員不得超過2人,作業人員輪換進行作業,作業人員使用雙安全防護(安全繩、防墜器),安全繩控制在作業人員活動的作業半徑內,不準放入過長;
4.15原煤斗內進行檢修、施工,原則上不搭設木質腳手架,采用鋼制腳手架,臨時電源線路絕緣層完整良好;
4.16原煤斗內檢修、施工,作業點滅火器材充足,若采用木質腳手架,要接好水源管定期對腳手架進行灑水措施,工作完畢檢查現場火種遺留情況,切斷臨時電源,達到現場無安全隱患后方能離開現場,作業監護人始終在場監護;
4.17工作中使用油漆、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易爆材料時,嚴格控制領用量,做到用多少領多少,作業點不準超量存放;
4.18地下溝、管內工作時,先打開兩端檢查孔進行通風,檢測有毒、有害、易燃氣體含量合格,方能進入工作;必要時可放入小動物進行試驗觀察,確保作業人員的安全;
4.19地下溝、管內作業,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始終與內部作業人員內外呼應;
4.20各部門、班組庫房、工作間,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清理易燃垃圾,定期檢查電源線路的完整良好,人員離開及時關閉照明,照明燈不準超過100w;
4.21冷卻塔內工作時,應制定安全三項措施,監護人員始終在現場監護;
4.22易燃易爆場所作業,必須使用防爆電動工器具及燈具;容器內工作時,必須使用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12ⅴ照明燈具,電動工器具絕緣良好,并使用漏電器;
4.23作業人員進入易燃易爆場所,操作、使用、配合進行揮發性的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時,禁止穿化纖工作服、并使用防爆工具;
4.24易燃易爆場所作業時,要對作業區域進行隔離,保持良好的通風,嚴禁同時進行動火工作;
4.25禁止將氧氣瓶、乙炔瓶放置在吊籃內、移動平臺上進行工作,嚴格按照西固華亭電廠腳手架作業規定控制作業人數;當遇惡劣天氣大風、大雨、大霧、冰雹時停止作業;
4.26禁止在容器內使用汽油、柴油、煤油清洗設備、設施的零部件;
4.27爐內及超高空作業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墜器及安全繩,采用雙保險安全措施,原則上不采用懸吊鉤掛腳手架平臺作業;
4.283人及以上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時,必須制定應急救援措施,施救人員熟知救援環境、技能、方法;
4.29禁止在不具備救援條件,且不能保證施救人員生命安全時,盲目進行施救。
5附則
5.1各部門依據本規定細則,制定本部門的安全工作實施細則。
5.2本細則廠標準化委員會,委托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5.3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企業應當制定安全生產管理臺賬。
2、安全生產臺賬要指定專人負責,認真填寫,妥善保管。
3、安全生產管理臺賬內容填寫要及時,有關落實制度的事項必須內容清淅。
4、安全生產臺賬管理負責人必須如實填寫,不得有制做假臺賬,欺騙企業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人員。
5、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應當經常檢查各有關安全生產臺賬的內容,如有錯漏,要及時糾正。
6、嚴禁企業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指使臺賬管理負責人制假做假。
7、企業發生嚴重安全生產事故,必須如實報告和填寫臺賬,如有做假做造假,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處理。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學校專項工作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和學校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法規政策,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外集體活動安全
根據區教育局關于《xx市xx區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管理規定(試行)》,學生集體外出活動(根據教學計劃,自行組織學生集體參加在校外進行9人以上(含9人)的社會實踐、考察參觀等活動)須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為了做好報批審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報材料
1.兩種申報表:《xx市xx職業技術學校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備案審核表》、《xx市xx區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備案審核表》(附件1、2)。
2.參加活動人員花名冊(附件3)。
3.安全預案(含活動安全管理人員的安排及職責;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的情況)。
4.租用車輛須附上承辦方的安全責任承諾書(安全保障作出的書面約定),及所用車船合格證明的復印件(指在xx出發使用車、船的)。
(二)申報程序
1.校內申報:提前8個工作日辦理好校內申報后,將申報材料交安全處。
2.報區教育局審核:由安全處提前7個工作日報區教育局安全科審核。
(三)相關要求
1.活動須是教學活動中的內容。
2.活動前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必要時,配足所帶的生活用品與藥品等。
3.明確活動責任人,配足陪同人員。活動過程中,加強現場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校外活動須辦理審批報告手續,經所有責任部門同意后方可出行。否則,責任自負,并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5.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
二、安全應急預案
(一)所有大型活動,均須審批
屬于學校組織的應提交校分管領導或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屬于校區組織的應提交負責的校區主任或校級領導審定。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須按照外出活動審批相關規定辦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外出活動。租用的車輛必須具備正規的行車安全條件,嚴禁租用無證駕駛或有問題的車輛;學校或活動負責人須與租賃方簽訂租賃合同,其中要有明確的安全責任。
(二)制定大型活動安全預案
所有大型活動,均要制定活動安全應急預案,成立臨時安全管理組織,安排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員,明確相關安全工作職責,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
(三)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屬于學校或校區組織的學生大型活動,應由活動負責人做好組織,落實責任,做好各環節安全工作。屬于班級組織的學生活動,班級安監委員要協助班主任,做好班級活動安全工作,并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四)事前查改隱患,確保活動安全
要在舉辦大型活動前排查隱患,對發現隱患及其它不利于安全的問題,學校相關部門要及時做出妥善處理,確保學生安全。同時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
(五)出現重大隱患,須終止活動
屬于校外大型活動,在舉辦之前,學校應與活動場所管理部門聯系,檢查活動場所安全措施,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組織者要及時終止活動。
(六)遇意外事故,應有序疏散
活動期間,如出現意外情況,導致活動無法順利地開展,要在有關領導、活動負責人的統一組織下,按事先的職責分工,迅速、安全地將參加活動的學生撤離現場,指揮他們有序疏散;同時,利用廣播等途徑對學生進行安全應急教育。
(七)確保通訊暢通,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建立安全通訊網絡,確保聯絡暢通。遇突發事件,第一知情者要在第一時間報告活動負責人,活動負責人及時上報學校分管領導、安全副部長(副主任)及相關處室負責人;要報告保安隊長,以做好現場保護、防護和協助救護工作。若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活動負責人要及時組織人員對傷者進行全力搶救,同時,必須及時告知班主任及學生監護人,學校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八)其它事項
在校內任何場合、部門、時間發生突發安全事故時,當事者(目擊者)有責任在采取力所能及措施的同時,第一時間報告學校值班人員、領導,并視情況盡快向有關部門、領導匯報,以便事故迅速得到排除和解決。
(九)責任追究
沒有制定活動安全預案,活動前查改不徹底,活動中管理不到位,導致出現問題,又處置不力,造成學生意外事故的,要追究活動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進出校園安全
(一)車輛進出校園
1.校內車輛憑“xx市xx職業技術學校停車卡”進出校園。
2.進入校園內的車輛須停放在規定的停車場地。若停車位已滿,任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也不得停放在校門口黃線內。
3.任何車輛在任何時間(含工作日、節假日等)不得進入校園內的教學區域。
4.特殊情況,如接送教職工大巴、學校運送貨物、承辦考試等車輛,須進入教學區域,有關部門須事先報行政部學生處(安全處)審批。經審批后在保安員引導下方可進入。但在學生課余活動期間,任何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教學區域。
5.教職工車輛盡量避開學生上學、放學時段進出校園。每天在學生放學的15分鐘內(上午第四節課及下午第二節課下課鈴響后15分鐘),任何車輛不得進出校園。
6.未經行政部學生處(安全處)批準,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經批準進入校園內的外來車輛離開校園時,必須接受值班保安員檢查,確認無私帶校內物品后方可離校。
(二)各類人員進出校門
1.學生
(1)在學校上學、放學時段,外宿生須憑校卡有序進出校門。禁止內宿生外出校園,各部嚴把請假關,如有特別情況,內宿生(含請假學生)須憑校卡、憑請假條進出校園。
(2)學生進出校門應走人行通道,不得走車輛進出的大門,做到人車分行。
(3)中午13:30前,外宿學生不準進入校園(周五除外);午休期間,禁止學生滯留在操場、教學區等校園區域活動。
2.外來人員
嚴格按照外來人員“憑證登記,核實確認,非請勿入”原則進入校園。
(三)帶物品出校門
1.任何人員攜帶物品離校,須憑行政部總務處出具的物品放行條,在值班保安員核驗物品(這里所指的物品包括:送校外維修的設備和廢品等)后,方可放行。
2.保安員要嚴格按照學校物品放行手續規定,做好查驗工作。
3.凡不履行放行手續,或不接受保安員
查驗的,保安員有權阻止相關人員擅自將校內物品帶出校門。查驗中,保安員要將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行政部學生處(安全處)。行政部學生處(安全處)要將有關情況及時向行政部總務處等有關處室負責人反映,由相關處室做出妥善處理。情況嚴重的,要向學校領導反映解決。
四、學生宿舍安全
(一)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熱毯、電熱棒等具有危險的用電器及大功率用電器設備。
(二)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私改電路。
(三)嚴禁存放、帶入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內不得點明火、嚴禁吸煙。
(四)安全用電,人走電關。
(五)嚴禁在電線、照明設備上懸掛物品。
(六)嚴禁在宿舍內存放管制刀具等。
(七)嚴禁在宿舍內喂養寵物。
(八)不得損壞應急照明燈、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十)須具有安全意識,應急能力,會報警、滅火、逃生。
五、學生體檢與患病就診
(一)新生入學健康狀況普查程序。每位學生在校醫室看病均需有病歷記錄。新生入學,校醫室發病歷到班主任,班主任監督學生如實填寫各欄目,包括既往病史。收齊后交校醫室,校醫根據上報情況,統計需要進一步由醫院檢查病情的學生名單并報班主任,班主任轉交學生及其監護人落實。學生向班主任反饋醫院檢查結果和需要注意的事項,班主任將院方提出的意見轉交校醫室及相關教師。
(二)白天上課時間患病學生診病和送院程序。校醫負責學生疾病的檢查和診斷,決定處理方案。可以在校醫室處理的,一律在校醫室診治,不批準請假回家;需要轉送醫院診治者,原則上一律由班主任負責送醫院陪同診治(東校區)或聯系其監護人來接,重急病患者或有潛在危險者,校醫須陪同班主任緊急送醫院,交至院方醫生,并立即通知其監護人(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應撥打120緊急救護)。
(三)晚修期間患病學生的診病和送院程序。晚修期間,校醫室安排一位醫生值班,值班校醫負責學生疾病的檢查和診斷,決定處理方案。可以在校醫室處理的一律不批準請假回家;需要轉送醫院診治者,原則上由值周行政安排晚修教師負責送醫院陪同診治或聯系其監護人來接。重急病患者或有潛在危險者,校醫須陪同晚修教師緊急送醫院交至院方醫生,并立即通知其監護人,與其交接后,方可返回(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應撥打120緊急救護)。
(四)晚修后夜間患病學生的診病和送院程序。晚修后夜間學生看病須先找宿管員,由宿管員陪同找住校校醫檢查診斷,決定處理方案。可以在校內處理的先在校內處理;需要轉送醫院診治者,一律由宿管員負責送醫院陪同診治或聯系其監護人來接。重急患者或有潛在危險者,校醫須陪同宿管員緊急送醫院,交至院方醫生,并與其監護人交接后,方可返回(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應撥打120緊急救護)。
(五)學生每年參加一次由教育部門組織的常規體檢。校醫室協助專業部負責組織安排常規體檢工作。班主任協助發放和收齊體檢表格并上報校醫室,由校醫負責體檢結果的統計分析,并將有異常、需要作進一步檢查的學生名單,以書面形式反饋班主任。班主任將通知單轉交學生,并通知其監護人,督促其帶學生到醫院復查,并在半個月之內將醫院復查的診斷,以及能否參加劇烈運動等結果、保護措施等,反饋校醫室和相關科任教師。
(六)按區教育局規定,校醫一律不給學生和教師做注射治療,不接受教職工家屬患者診治。
六、學校與體質特異學生及其監護人簽訂協議書
(一)體質特異學生監護人向學校告知。學校建立特異體質學生及其監護人向學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了解學生身體狀況,科學、合理安排其活動量。班主任在新學年開始時應向監護人了解學生是否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應如實說明清楚,并附醫院相關證明,提出需要減輕活動量的具體要求。班主任負責做好書面檔案,并書面通知有關課程教師。各學科教師組織教學活動時,有責任根據學生的健康狀況,適當調節和控制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學生的活動量。校醫有責任澄清學生的特異體質。
(二)學校與其監護人簽訂協議書。體質特異和特定疾病的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有保護和及時救護的責任,但學生在自然情況下或不聽從學校的要求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校方不承擔法律責任。專業部與其監護人簽訂有關協議書,一式兩份,專業部與監護人各執一份。另外,校醫室與專業部處各存一份(復印件)。
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實行,由xx市xx職業技術學校行政部負責解釋。
附件:1.xx市xx職業技術學校師生集體外出備案審核表
2.xx市xx區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備案審核表
3.xx市xx職業技術學校外出活動人員登記表
4.xx市xx職業技術學校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環境,根據國家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種類安全事故。
第三條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有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第四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建立“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和工作人員崗位制。做到責任落實到專人,任務落實到部門,與崗位職責掛鉤,使各種安全防范落到實處,努力創建安全文明校園。
第二章學校安全工作的職責
第五條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上級政府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規定,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第六條學校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
(一)建立與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適應的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責任。
(二)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學校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和事故搶險預案。
(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計劃,落實年度工作。
(四)將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有關人員,并考核其執行情況。
(五)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六)定期排查、消除校園校舍安全隱患,保證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
(七)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生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八)加強對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
(九)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準后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與任何商業性活動。
(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抓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應認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簽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責任制。
(十一)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領導要立即到達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有關部門,并通知受傷害者的父母(監護人)。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學校應及時成立事故處理小組或指派專人負責事故的處理,并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第三章學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第七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是安全教育。學校應當將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并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班主任和全體教師有責任和義務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條學校要根據環境、季節及有關規律進行防盜、防火、防災、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九條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應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防在萌芽狀態。
第十條結合“普法”教育活動,利用電影、電視、廣播、報紙、網絡、黑板報和班隊會等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知識教育,重點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條學校應創造條件,開設安全教育演緡課,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練基地,提高學生自我保護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條學校應定期對教學、生活、管理、操作人員及安全保衛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把安全規范操作作為對其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十三條學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納入工作目標考核責任制,作為考核領導和教師工作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學校內部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門在具體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五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校園綜合治安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學校一旦發現校園周邊有治安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學校要與家庭、社區以及全社會從關心學生、愛護學生出發,樹立安全意識,努力做好各自職責范圍的工作。改善環境與條件,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十七條根據教育部《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有健康情況證明的器質性疾病學生應予以照顧。
第十八條學生在校內或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護人身或財物安全等情況時,學校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九條學校要經常性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第二十條學校要經常性教育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眾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第二十一條班級組織的集體課外活動,必須經學校同意,按學校規定進行。學校必須認真進行安全措施審查,條件不具備時不得批準。
第二十二條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火災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第四章安全事故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學校或教師應承擔責任。
(一)學校使用的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或本省安全標準的。
(二)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的。
(三)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時,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護措施的。
(四)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以及其他物品不符合國家和本省衛生、安全標準的。
(五)學校知識或應當知道學生有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未予以必要照顧的。
(六)學生安全事故發生后,未及時采取相應救護措施致使損害擴大的。
(七)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八)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的。
(九)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十)前列情形之外其他原因造成學生傷害的,依法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學生父母(監護人)的過錯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學生安全事故,由學生的父母(監護人)或學生本人承擔責任。由第三人過錯造成的學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完全由學校過錯造成的學生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全部責任;部分由學校過錯造成的學生安全事故,學校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篇5
學校檔案資料時學校各項工作的記錄和反映,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對學校檔案要嚴格管理。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及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對學校召開的安全工作會議,安全排查結果及整改結果等做好記錄及時存檔。
2、對學校有關安全檔案資料要分類存放,規范管理。
3、對學校有關安全的檔案資料要及時存檔,并作好記錄,以備日后查閱。
4、檔案資料的借用需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借予他人。
5、對檔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記錄,并作到及時收回存檔,以防丟失。
6、經常檢查檔案資料,注意通風、防潮、防蛀、防火。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園長是全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園內外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主管部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屬地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安全工作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派出所、交通警察中隊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部門對單位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及幼兒活動的周邊環境,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6、每學期園長與教師、教師與幼兒家長、幼兒園與校車車主、車主與幼兒家長,層層簽訂責任書。
7、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
8、經常檢查園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組檢查落實,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別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鐵路交通規則,橫行車行道要走斑馬線,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不準在馬路上或鐵道線上追逐玩耍,不準穿越車行道和護欄,不準爬車、追車、攔車或拋物擊車。
3、不滿12周歲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二、水、火、電安全教育
1、無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學生玩煙花、爆竹、火柴、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隨便按動學校或公共場所的電線、開關、插座。
4、郊游時不準攜帶火種。
5、學校后勤部門定期檢查、維修、形成制度。
三、課間活動教育
1、禁止學生在校園及走廊上追逐打鬧。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為。
3、上、下樓梯靠右走、嚴禁攀越扶手、護欄。
4、到功能室上課、下課均排好隊。
5、低年級小學生沒有老師帶領時不能到跑道邊的沙地、單杠、雙杠及有危險性的地方活動。
四、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教育
1、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的指揮,按規定完成體育動作或活動課內容。
2、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衣服要寬松,不準佩帶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屬品、要穿運動服。
3、體育、活動課教師上課前要檢查設施場地是否安全,教師要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
五、勞動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但不要讓體弱多病的學生參加過重的體力勞動。
2、不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開關、電線。
3、勞動時應小心細致、搬放物品時應抬穩放牢。
4、在擦拭門、窗、風扇、光管時要注意安全。
5、要讓學生注意絕對不能從高空拋物。
6、勞技課、教師應在上專業課前講述與有關專業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7、勞技課場所有規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動教育
1、組織學生集體參加校外活動,一定要按程序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到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活動時,學生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要私自離隊或到沒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動。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成立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園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
二、幼兒園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衛生防疫部門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定期年檢。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三、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學期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及原料。
五、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六、幼兒園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幼兒園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幼兒園衛生及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二、對幼兒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衛生防疫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三、為杜絕意外發生,我縣幼兒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縣衛生防疫部門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四、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按要求執行,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規范,幼兒園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五、開展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幼兒園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六、未經縣教育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幼兒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幼兒園教師崗位職責
一、負責本班的全面教育教學工作,使幼兒在體、智、德、美幾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規范;
三、認真執行生活日程,嚴格按照生活常規要求,培養幼兒良好的文明衛生習慣和獨立生活能力,保證幼兒有足夠的戶外活動時間,做到動靜交替,使幼兒保持良好情緒;
四、制訂學期、月、周、日計劃,并結合本園本班的實際情況,做好教材、教具的準備,認真備課,保證計劃的落實;
五、認真進行課堂教學,要求用直觀的游戲形式,讓幼兒多看、多聽、多想、多說、多做,調動幼兒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注意個別幼兒的差異,不斷提高教育教學和游戲的質量;
六、課外時間開展各種游戲、排練文藝節目及開展體育鍛煉,并負責組織幼兒觀察、勞動、娛樂及各種節日活動;
七、全面了解每個幼兒,負責建立本班幼兒教育教學檔案;主動與本班教師及保育員團結協作搞好本班教育教學、衛生保健工作及生活護理。培養幼兒文明衛生習慣及良好進餐習慣;
八、對幼兒進行初步的“五愛”教育,培養幼兒優良的品德、文明禮貌的行為、活潑開朗的性格。
九、做好家長聯系工作,了解幼兒家庭教育環境,商討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與家長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在已編制并經審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礎上,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在施工前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
1.1.各類起重機械達到額定負荷的90%及以上起吊或吊運物體積龐大、施工環境復雜、危險性較大的吊運作業。
1.2、二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作業。
1.3.起重機械在輸電線路下方或其附近作業。
1.4.大型起重機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組裝、拆除作業。
1.5、起重機械的試吊作業。
1.6、超載、超寬、超高、超長對象和重大精密、價格昂貴設備(如主變、發電機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裝卸及運輸。
1.7、起吊危險品。
1.8、變壓器吊罩、吊芯,發電機穿轉子。
1、9、特殊高處腳手架及大型腳手架的搭拆。
1.10、金屬升降塔及施工電梯的裝拆。
1.11、在易燃、易爆區域作業(如氧氣站、乙炔站、油庫、油區、煤粉倉、制氫站等)。
1.12、土石方爆破作業,導地線爆壓作業。
1.13、高壓帶電作業和臨近高壓帶電作業。
1.14、金屬容器內及封閉管道內進行電、火焊、反腐、接觸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業。
1.15、鍋爐及其它壓力容器的水壓試驗、酸洗,電氣蓄電池室配酸作業,制氫、制氧設備投運作業。
1.16、石棉瓦屋面作業。
1.17、在發電、受電運行區作業。
1.18、煙囪工程平臺試壓、扒桿試吊、外平臺安裝、操作平臺及井架拆除作業。
1.19、其它危險作業。
2、安全施工作業票與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
3、安全施工作業票填報時,使用統一格式。
4、安全施工作業票填報除執行已編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應根據施工前的現場狀況、天氣變化等作必要的補充完善,要填寫所使用的機具和防護用具的數量及完好狀況、人員分工及其職責、施工起止時間、施工負責人、監護人,如夜間施工要標明燈具名稱、數量及布置點等內容。
5、一般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票由項目技術人員填寫經專業工程師審查,送施工技術、安監部門審核,其中有關起重機械拆裝及負荷試驗的安全施工作業票應經施工機械管理部門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由項目總工程師審批。重要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票由專業工程師報審,按同樣程序經過審查和審批。
6、分包工程項目中的特殊作業、危險作業以及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項目,相關單項工程技術人員應監督協作單位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施工時,協作單位安全施工作業票編制及審批人員應親臨現場監督指導,相關專業部門派員現場監督。
7、安全施工作業票的項目必須經安全交底才能施工,并由交底人負責填寫《安全施工交底記錄》。重要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票不論其是否涉及多個專業部門、多個作業班組均由專業工程師親自進行交底。必要時,交底會可請安全施工作業票審查、審批人參加。
8、經審批后的安全施工作業票,如填報項目發生變化,必須重新履行填報手續。
9、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填報審批手續,一般在施工前三天辦理,最遲應在施工前一天辦理完畢。
10、安全施工作業票填報時一式三份,填報人、施工單位、安監部門各一份,如多個部門施工,可視情況增加填報份數。
11、《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辦理的熱力機械作業票,第一、第二種工作票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要求辦理。
12、凡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項目,施工時均須指派監護人員進行監護。
13、安全監護的條件及職責
13.1.安全監護人員由施工負責人指派堅持原則、工作負責、有專業安全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安全監護人應佩有明顯標志。
13.2、安全監護人、施工負責人應和施工區域其它施工單位及有關部門聯系,協助搞好安全監護工作。
13.3.監護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13.4.監護人協助施工負責人檢查安全用具、安全設施、人員到崗和防護用具使用情況。
13.5、堅守工作崗位,密切注意現場施工人員的活動狀態,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并有權提出警告和批評,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通知施工負責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況危及到施工人員安全和施工安全時有權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級報告,對違章人員有權提出處罰意見。
13.6、安全監護人暫離現場時,必須臨時委派有安全監護資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員宣布后方可離開。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半小時以內報告中心校;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教師值日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中心校批準、學校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中心校。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學校公共財產和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訓。按《消防法》的要求,學校教職工、學生、保安、食堂工作人員人人都有宣傳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除學生外,人人都有參與滅火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量足、完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添置,并做好相關記錄。
3、學校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必須隨時保持暢通。
4、師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室管理人員和教科處指定負責人雙人雙鎖保管,取用應審批和登記。在存放室內必須有適量的、有效的滅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安全注意事項,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指導學生正確操作,防止火災、爆炸等傷害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文印室、食堂庫房和操作間等場所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應及時關好電器、煤氣開關和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滅火器材等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破壞,違者要嚴肅處理,損壞應賠償,故意破壞加重處罰。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學校后勤和安全主管人員要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有隱患的不得使用。
9、校內居住的保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隨時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灶具、蒸飯器、消毒柜等,每年定時檢查、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嚴防發生事故。
11、學校每年都應舉行消防疏散演練活動。
12、學校要指定專人(安監員)負責校內消防安全工作。校內公共聚集場所每周一查,大型活動舉辦前詳細檢查。重點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放假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按照學校教育教學責任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和其它有關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我們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發展規化科。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 ,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由網絡管理人員及公文接收人員等擔任組員,全面負責本單位網絡安全工作。
2、學校所有用戶必須遵守國家、地方的有關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單位網絡管理人員和公文接收人員必須在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監控本單位上網信息,隨時對本單位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查。
3、學校所有用戶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及信息系統的安全。單位文印室、財務室電腦加強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信息泄露。
4、學校所有用戶嚴禁在網絡上發布虛假、淫穢、xxx等信息,不得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單位辦公用計算機必須嚴格管理,制訂管理制度,落實管理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以虛假身份使用網絡資源。
5、加強對校園網新聞,信息上報、論壇言論的安全管理。對上網、上報、外傳信息要堅持單位主要領導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范措施,明確責任制,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凡涉及國家及學校秘密的信息嚴禁上網。
6、學校所有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內容的信息。
7、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
8、一經發現校園網或局域網內有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必須立即上報信息安全領導小組,不得隱瞞。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預防燙傷
1.暖水瓶、開水壺、熱飯、菜、湯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熱源進班。
2.不允許幼兒進營養室、保育員室(門隨手關)等危險地區。
3.幼兒尿濕衣褲,盥洗前,一定要試好水溫(用手背試水溫)。
4.幼兒進餐、飲水或喂藥時,溫度要適宜,手摸杯子不燙手為宜。
5.冬季取暖期間,保證熱水袋的安全。
6.水箱上鎖,水溫適宜。
二、預防外傷
1.清除園內房屋、場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邊角要圓滑,墻面要軟處理。大型玩具每天檢查一次,發現隱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時修復。
2.教師組織戶外活動要隨時觀察每個孩子。活動范圍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師的視線內,避免過于疲勞或保護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發生。小班戶外活動時間或地點要與中大幼兒班分開。
3.幼兒使用的設備要穩固。桌椅板凳沒有毛刺,飲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針等銳利物品要放在成人專用材料柜內(儲藏室、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5.通過游戲形式,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逐漸使他們過渡到自我保護階段。
三、嚴防異物入耳、鼻、氣管等處
1.給幼兒投入的玩具要較大,防止誤把玩具當食物吃進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戶外活動時注意幼兒是否撿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發現要及時清除,防止幼兒把異物塞進鼻、耳中。
3.如發生異物進入耳、鼻、氣管事故,教師不要隨意采取措施,弄清情況后,再進行排除。如保健老師解決不了,應及時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并立即通知家長。
4.每天晨午檢時要詢問孩子是否帶有異物,必要時應由教師集中保管。
5.幼兒睡眠時,值班教師要隨時巡視幼兒睡眠情況,觀察幼兒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巧克力糖等食品,防止食品進入氣管。
6.幼兒要在情緒穩定愉快的狀態下安靜進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誤入氣管。
7.建議家長不要給孩子攜帶各種飾物。
四、預防中毒
1.兒童活動室內不準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滌劑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動室內,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專用物品柜內。
2.培養幼兒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食堂每日進的食品,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防止不新鮮食品入園。
4.所有藥品必須妥善保管。每個孩子帶的藥要寫上幼兒姓名和服用劑量。服用前,保健教師要仔細核對,防止誤服、錯服。
5.做好服喂藥交接記錄工作。如幼兒有異常情況和服藥反應要有明確記載,及時采取措施。
五、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時家長要與教師見面,把孩子送到教師手里。固定接送人員,家長如遇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時應與班上老師提前聯系或書面委托。
2.門衛要堅守崗位,發現沒有家長帶領的孩子,不得出幼兒園大門。
3.戶外活動回班及交接班時,教師要及時清點人數。
六、防止觸電
1.錄音機、手提電腦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
2.洗衣機用后及時斷電。
3.電源插座(尤其接線板)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4.經常檢查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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