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規章制度(精選18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保密工作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
為加強部機關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省委組織部及市委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領導小組職責
(一)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主任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部長擔任,副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各科室主要負責人擔任。
(二)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保密工作方針、政策、指示、決定和有關法規制度。
(三)審定部機關年度保密工作要點,召開保密工作會議,部署保密工作任務。
(四)指導、協調、督促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保密工作。
(五)對重大涉密事件提出處置意見,并及時向市保密局報告。
(六)在部長辦公會領導下,負責督促檢查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保密領導小組工作制度
(一)保密責任制度。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在主任指導下開展工作,并對保密工作負責,各科室分工負責。
(二)例會制度。保密領導小組原則上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如有需要可隨時召開。
三、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一)在保密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保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要點,報保密領導小組審定,組織召開保密工作會議。
(三)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和涉密人員培訓工作。
(四)確定部機關范圍內的保密事項和密級。
(五)協調、指導部機關重要涉密活動、會議、涉密事項的保密工作。
(六)組織開展保密安全檢查。
(七)對重大涉密事件及時采取處置措施,并在第一時間向保密領導小組報告。
(八)負責部機關保密技術應用和信息系統管理工作。
(九)負責同保密局的日常溝通、聯系。
(十)完成保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保密范圍
(一)醞釀中的市及縣(市、區)黨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政協會議換屆人事安排方案。
(二)醞釀中的黨的組織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劃、方案。
(三)未公布的縣級以上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調整意見、方案以及審批中的干部任免、調動事項。
(四)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匯總名單。
(五)干部檔案、干部考察材料。
(六)公開選拔干部的試題及有關資料。
(七)市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情況。
(八)黨組織、黨員、干部、人才、公務員、領導班子配備情況和后備干部的統計報表、數據、資料。
(九)市管后備干部情況。
(十)反映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問題的信函、摘報、談話記錄、報告調查和審查過程中的有關材料。
(十一)部內各科室計算機存儲的屬于保密范圍的信息資料及計算機安全保密措施。
(十二)其它保密事項。
五、定密工作
(一)定密工作是指部機關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包括文件、資料、光碟、軟盤、U盤、移動硬盤、計算機終端等),應當按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確定密級。確定密級堅持誰生產誰確定的原則,做到合法、準確、及時、經常、依法管理。
(二)部機關秘密及其密級的確定。承辦人員根據中組部、國家保密局印發的《組織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進行對照,準確“對號入座”,提出擬定密級的意見。從擬定之日起按照擬定密級保管。密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主任)對擬定的密級進行審核。
(三)對是否屬于國家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確定或有爭議的事項,報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予以確定。
(四)涉密載體密級已經確定的,應標明密級和保管期限。
(五)國際秘密事項的密級、保密期限變更及解密:
1.國家秘密事項保密期限屆滿無特殊規定的自行解碼。秘密事項在保密期限內,因情況變化,不需繼續保密的可以解碼。
2.對解密后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可作為內部事項管理。
3.對部機關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變更密級,變更保密期限或解碼,由承辦人員提出意見送辦公室審定,報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審批。
六、要害部門和要害部位的確定
(一)市委組織部機關保密工作要害部門和部位,根據涉密程度確定。
(二)要害部門:辦公室(機關黨總支)、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監督一室(舉報中心)、干部監督二室、組織員辦公室。
(三)要害部位:部領導辦公室、干部檔案室、統計工作崗位(黨組織、黨員、干部、公務員)、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崗位、干部監督工作崗位、各科室綜合工作崗位、各科室兼職保密員工作崗位。
七、要害部門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要害部門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保密領導小組與各科室兼職保密員簽訂《保密工作責任書》。
(二)要害部門和要害部位所在科室應制定相應的重點防范措施,建立和落實相關制度,形成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結合的綜合防范體系。
(三)對產生秘密較多的重要工作,或在一個時期內傳遞秘密比較頻繁的重要部門,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臨時性保密措施。
(四)加強對核心涉密人員的教育管理。對核心涉密人員上崗、在崗、離崗各個環節制定嚴格規定,實行嚴格監督。
(五)加強對計算機和涉密載體的管理。嚴格管理涉密計算機,嚴格執行計算機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U盤、移動硬盤和光盤等存儲介質,無特殊情況不得將涉密載體帶回家中或在其他公共場所使用。不得擅自復制、留存工作中有關涉密信息。
八、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一)各科室對發出、收進和內部傳遞的涉密文件、電報、刊物、資料等必須認真登記、編號,呈閱轉辦應迅速、準確,退回時應及時銷號,做到手續嚴密,責任分明。
(二)涉密文件應確定專人保管。一般情況下,保管涉密文件人員與指定閱讀人員之間只能是直接的交接,不允許他人間接轉遞,以免涉密文件丟失。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員如外出,應指定專人臨時接替其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涉密文件傳閱完畢,應及時交回辦公室。涉密文件傳閱周期一般最長不超過一個月。電報、快件、急件必須快傳、快閱、快退。辦公室每半年對涉密文件進行一次清理。
(四)由于工作需要借用涉密文件,應辦理借閱手續,并妥善保管,按期歸還。借閱一般涉密文件,由辦公室主任批準;調閱部長辦公會記錄,需經部長批準。一般不向外單位借閱涉密文件原件。
(五)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將涉密文件帶回家或帶到公共場所,機要人員外出遞送絕密文件應配備專車,實行二人護送制。
(六)領導同志必須在自己辦公室閱讀重要涉密文件,閱后親自交保密人員。辦公室負責部領導保密文件的清退工作。
(七)涉密文件原則上不得復制,因工作需要必須復制的需經制發機關允許,再經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主任或副主任批準。復制文件應加蓋單位戳記,并視同原文件管理。
(八)涉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應同正式文件一樣登記和管理,除必須存檔的以外,應當有監督地銷毀,涉密文件裝訂后的剩頁,也必須監督銷毀。
(九)銷毀文件必須由辦公室或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員登記,交保密局實施。銷毀的全過程應有專人護送并進行現場嚴密監督,銷毀干凈,不留殘屑。嚴禁將涉密文件當作廢品出售或當作垃圾隨意扔掉。
(十)文書和保管涉密文件的同志調動工作時,必須對自己經辦、管理的涉密文件進行清理,登記造冊,經有關領導簽字,與接替人員辦理移交手續。
(十一)工作人員辦公桌上,平時嚴禁亂放涉密文件;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必須將涉密文件收存好。節假日期間應封存文件,并對重點保密部門進行查封。
(十二)應銷毀文件可暫時存放在相對安全的指定地點,定期由辦公室統一交市保密局銷毀。
九、涉密會議保密管理
(一)召開涉密會議前應認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對會場和與會人員住地進行必要的保密檢查。
(二)涉密會議應當選擇在具有保密條件、保證會議秘密安全的場所召開。
(三)嚴格掌握出席、列席涉密會議人員。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四)明確會議保密紀律,不得對外泄露會議內容;絕密文件只能在會議室內使用,會后立即收回;凡規定不準記錄的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或錄音。
(五)禁止使用無線擴音設備。
(六)需要新聞媒體報道的稿件,必須送會議主辦方和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審核。
(七)涉密會議應指派專人管理會議文件和材料,管理人員必須嚴守保密規定,對會議文件和材料進行全程保密管理。
(八)與會人員對會議文件、材料、記錄本要妥善保管。
(九)會議結束時,要求收回的文件、材料應如數收回;需要與會者帶回傳達貫徹的文件、材料應嚴格按照攜帶密件外出的規定攜帶;文件帶回單位后,應及時交保密員按密件管理規定妥善保管。
(十)會議結束后應及時清點文件,清查會議場所及住地,以防文件、資料、筆記本等散失。
十、保密守則
(一)不該說的秘密不說。
(二)不該問的秘密不問。
(三)不該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秘密不記。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家屬、子女、親友面前和公共場所談論秘密。
(八)不在不安全的地方存放涉密文件。
(九)不通過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
(十)不攜帶涉密文件、涉密筆記本電腦或移動存儲設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十一、責任追究
涉密人員未嚴格執行本制度,造成涉密文件和存有涉密內容的筆記本電腦及移動設備遺失的,或發生失密、泄密事件,以及違反保密工作紀律的,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
十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市委組織部全體干部。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有關保密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國家秘密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全局干部職工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自覺遵守保密法,嚴格執行各項保密規定,按照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原則,做好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圍
(一)審計工作中涉及的被審計單位需要保密的事項及其文件材料。
(二)查處有關領導干部的尚未核實的違反法紀的事項及其文件材料。
(三)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等文件材料。
(四)尚未對外公布的審計事項、審計情況、統計資料及其文件材料。
(五)局機關尚未公布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人事任免、干部考查等情況。
(六)計算機內存儲的涉密文件、資料等。
(七)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會議記錄、工作記錄本等。
三、工作秘密和商業秘密
審計工作中,對不屬于國家秘密,但又不宜公開的'事項,為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散。審計工作,被審計單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為商業秘密,要嚴格依照有關法規規定予以保護。
審計人員應嚴格按照審計現場保密工作規定,妥善保管審計筆錄、文件、資料、軟盤等,把保密工作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
四、保密規定
(一)不該說的國家秘密不說、不該知道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記錄的不記錄。
(二)不準在私人通信和普通電話中涉及國家秘密事項,不準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國家秘密。
(三)不準攜帶保密文件、資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四)不準私自啟封、復制、使用、存放、銷毀保密文件和材料。
(五)不得向組織隱瞞失、泄密事故。
五、因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失密、泄密事件觸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3
為加強本單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實施辦法、上級部門的有關保密工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原則
保密工作關系到國家安全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保守國家秘密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職責和義務,保密工作要貫徹“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針。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按照國家、省對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強本隊保密工作,做到加強領導,強化管理,具體工作由生態辦副主任負責,設立一名兼職保密員,由綜合辦主任負責。
三、保密工作的職責
保密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本單位的保密工作;
(二)根據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部門有保密規定,制定本單位的保密工作制度;
(三)搞好本單位的保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五)負責報送、接收和傳輸涉密信息;
(六)審查上網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規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準
(一)不該說的秘密不說;
(二)不該問的秘密不問;
(三)不該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該記的秘密不記;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
(六)不在外事活動和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親友及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中辦理秘密事項;
(十)不攜帶秘密文件、資料瀏覽參觀、探親訪友和進入公共場所。
五、對上網涉密的相關規定
(一)由生態辦副主任負責對上網涉密資料的審查,由綜合辦主任具體負責上網涉密及保密計算機的管理。
(二)堅持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的原則。
(三)對單位計算機要求設立密碼控制,預防外來人員瀏覽計算機內文件。
(四)對涉密資料的報送,一律采用紙質報送和U盤轉送的方式,嚴禁網上傳送。
(五)對涉密文件資料的電子存儲,實行單機專人管理,并作好保密資料的登記。
六、保密責任追究
對違反保密規定,發現保密問題要及時整改,重要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出現問題,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4
根據省委保密委員會和區保密委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保密
1、涉密文件,在收發、傳遞、送閱、打印、辦理、保管、歸檔過程中,必須建立明確的責任制,防止文件丟失和發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規定的范圍閱讀和傳達,未經批準,不許隨意擴大范圍。
3、涉密文件和密碼電報,必須由專人統一管理,限定知悉范圍,嚴禁把文件放在辦公室或交給他人代轉。
4、在起草文件中,凡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應按涉密公文的有關規定,分別標明絕密、機密、秘密。
5、未經有關領導批準,不得轉發、翻印和復印秘密文件。
6、借閱秘密文件,須經有關領導批準。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閱秘密文件。
7、個人外出開會帶回的會議秘密文件,閱辦完后應及時交送相關人員保管。
二、檔案保密
1、辦公室的文書檔案,統一由辦公室相關人員管理。
2、查閱檔案,基層單位必須持單位的介紹信,注明查閱內容,并履行審批和登記手續。
3、查閱檔案時,只許查閱登記范圍,不許翻閱其他部分或摘抄無關的內容。摘抄的有關內容經審核無誤后,方可蓋章。
4、查閱秘密文件、資料時,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5、查閱或抄錄檔案,必須在檔案室(或查檔室)進行,不許將案卷帶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者外,概不外借。
6、辦公室管理的干部人事檔案和有關專案材料,由專人保管,其外調查閱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會議保密
1、召開的各種會議,凡涉及黨和國家秘密以及有關事項不能公開的,都應保密。
2、會議作出的決定和討論中涉及保密事項的,除由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傳達辦理外,其他人員不得在正式公布會議內容之前向外透露。
3、會議的議題及列入會議討論的材料和記錄本,必須完整地立卷歸檔,不得丟失。
4、查閱會議記錄,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5、會議印發的機密性文件、資料等,應在會上宣布管理辦法或在會議結束時收回。
四、打印保密
1、打印“秘密”、“機密”、“絕密”文件,應指定專人,在規定的涉密計算機上打印,并由相關人員協助校對、裝訂。
2、打印的秘密文件,應按規定的份數印制。打印完的廢頁,應妥善保管,定時燒毀。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蠟版,下班時應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4、打印、校對人員要遵守保密紀律,不準在打印文件中多印自留;不準將文件私自帶出傳閱或送給他人;不準將未正式公布的文件內容向外傳播、擴散。
五、機要通信保密
1、機要通信工作必須堅持“保密、安全”原則,在保密、安全、準確的基礎上力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機要信件,必須做到件件有登記,收件人有簽字手續,責任分明,有據可查。
3、機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須交文書機要室投送,禁止通過普通郵政投送。
4、投送機要信件,必須由機要通信人員親自投送,不準委托其他人員捎帶,不準攜帶信件到公共場所參觀、游覽、購物。
5、不準使用無保密措施的電話、電報、傳真機、計算機等手段談論和傳輸秘密事項。
6、利用辦公自動化設備傳輸和處理秘密文件、信息時,必須采取技術上的保密措施。
7、司機聽到領導同志談論的機密事項,不準向他人傳播。
六、機關工作人員保密要求
1、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嚴守紀律,模范執行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在收發運轉過程中,要履行登記簽字手續,不準丟失。
3、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事項。
4、個人不得長時間保存秘密文件。閱辦完的秘密文件應及時向機要部門清退歸檔。
5、不準將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作為廢品出售。
6、不準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參觀、游覽、探親訪友或者參加外事活動。
7、不準向境外和國內公開發行的報紙雜志及電臺、電話臺投寄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論文、稿件、圖文聲像制品。
8、不準為個人摘抄秘密文件;不準將秘密文件私自帶出或借出;不準向家屬、親友和其他不應知悉者泄露和傳播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項。
9、不準隱瞞泄密事件。發現丟失秘密文件,應采取措施追查尋找,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10、調動工作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進行清理登記移交,手續交接清楚后方可離開。
七、領導干部保密要求
1、不泄露黨和國家秘密。
2、不在無保密保障的場所閱辦秘密文件、資料。
3、不使用無保密保障的通訊設備傳輸黨和國家秘密。
4、不得使用未經技術檢查的進口保密通訊設備(包括配套設備)。
5、不在家屬、親友、熟人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秘密,經常教育和嚴格要求部屬認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紀律。
6、不在公共場所談論黨和國家秘密事項。
7、不在私人通信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8、不在社交活動中攜帶秘密文件、資料;特殊情況確需攜帶的,應由本人或指定專人嚴格保管。
9、不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秘密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應按照國家保密局、海關總署《關于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
10、不在接受記者采訪以及同境外人員會談、交往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11、及時將閱辦完畢的秘密文件、資料清退、歸檔;離開辦公室時,應將閱辦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內。
八、計算機上網保密管理規定
1、己確定為國家秘密,機密,絕密的文、電、資料、數字、圖表禁止輸入微機。如果秘密以上文件等有必要在計算機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輸出時,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必須單機處理,處理完畢后要及時刪除,并對該機進行技術處理,否則不得與系統網絡進行連接。
2、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貝到磁盤、磁帶、光盤等媒體中帶回家或隨身攜帶。存儲過涉密文件的媒體按涉密文件進行管理。如果改做他用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由專業人員進行保密技術處理。
3、嚴禁在接入國際互聯網的微機中處理公文,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上網微機不辦公,辦公微機不上網的規定。
4、各處室、直屬單位要定期對自己輸入微機的文件、數據進行整理,審查。查看數據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與本人的操作時間相符,內容是否正確,發現文件,數據被無故修改、移動、刪除的要及時告知系統管理員,并做好紀錄,如果是重要文、電、資料的,必須告知有關人員。
5、聯網微機使用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關于國際互聯網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增強安全意識,自覺執行有關法律、法規。
6、各處室、直屬單位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得利用網站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論,不得散布謠言,不得泄漏國家機密。
九、法律責任
1、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5
一、本部門既是市委的工作機構,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機構,涉密內容較多,做好保密工作十分重要。
二、保密范圍:有關黨和國家機密事項和本部門業務中尚未公開和不準公開的事項,在規定時間內不準泄密。
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需提交市編委會研究決定的涉及人員調動事項;
(二)需提交市編委會研究決定的涉及機構的設立、調整、撤并、更名、掛牌等變動事項;
(三)需提交市編委會研究決定的涉及編制核撥、單位領導職數及機構規格確定等事項;
(四)需提交市編委會研究決定的其他事宜。
三、機要文件均要由機要負責人拆封、登記、收發、保管、傳閱,機要文電、資料要存放在專用保險柜內,按規定定期清理、歸檔、銷毀。機要文件交接時,要認真清理登記并履行簽字手續。一切載有秘密內容的會議記錄和記事本都要作為秘密文件管理。
四、因工作需要必須借閱的機要文件,要嚴格履行借閱手續。傳閱、借閱的機要文件一律在辦公室內閱辦,不得把機要文件帶到家中或公共場所。外出開會攜帶機要文件,要嚴防泄密、丟失;帶回的機要文件、材料,要及時交機要負責人收存。
五、制發文件,要根據文件內容嚴格按照密級劃分范圍,注明秘密等級、發放范圍、閱讀級限。秘密以上文件的成文草稿和重要修改稿及打印清樣,必須同正式文件一起登記存檔,不需要存檔的`,應及時銷毀。
六、帶有秘級文件,一般不許復印,特殊情況,須經常務主任同意,由辦公室專人負責復印、分發,并做好登記,持有復印件人員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七、機要負責人要嚴格遵守紀律,保證做到不泄密、不失密,機關全體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接受保密教育,遵守保密制度,嚴守機密。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6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保委關于保密工作科學化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特制訂本局機關保密工作制度。
一、強化組織領導。
從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出發,局機關成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為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保密工作,并落實一名兼職保密人員從事保密管理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
建立保密工作責任制,局領導班子成員全部簽訂《保密工作責任書》,并填寫《黨政領導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責任制情況檢查表》,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十條保密守則,履行七項保密工作職責。
三、加強宣傳教育。
積極參加“保密法制宣傳月”的各項活動,組織機關涉密人員除進行在崗保密教育外,還要參與保密部門舉辦的專業知識、操作技能、保密紀律等專題教育培訓;并把保密教育納入機關工作人員學習的`重要內容,增強做好保密工作的責任意識。
四、搞好文檔管理。
切實加強對文件制作、收發、傳遞、閱辦、存儲、銷毀等各個環節的管理,重點落實對密件、密品的管理措施,建立傳遞簽名登記和回收制度,并按《xx市涉密載體回收銷毀制度》的規定及時處置。同時,搞好文件整理、歸檔工作。對機關的所有文件按有關規定區分和確定永久、長期及短期等類別,并建立臺帳,實行分類管理。
五、規范信息發布。
嚴格管理互聯網上傳信息,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上傳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國家秘密、工作秘密與敏感信息不違規上傳到互聯網和政務外網,并做到上網時按規定配備和使用保密技術檢查軟件和防范設備。
六、加強工作秘密管理。
對于非國家秘密,但屬于局機關內部事項、敏感信息等工作秘密,在保密期內劃清界限,責任落實到位,嚴格保密管理。
七、定期組織檢查整改。
定期開展機關保密工作檢查活動,認真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切實解決好保密工作中的相關問題。
八、搞好上傳下達工作。
加強與保密部門的聯系與溝通,互相交流情況,及時傳遞相關信息,積極完成保密部門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九、開展調查研究。
不失時機地組織調研活動,對局機關的保密工作進行探討研究,并及時上報保密工作信息;同時注意積累資料,建立機關保密工作資料臺帳。
十、嚴格督查考核。
將本制度列入機關崗位責任制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加強檢查監督,實行年度考核,確保保密工作制度得以有效落實。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7
一、總則
1. 為了加強公司的保密工作,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二、保密范圍
1. 公司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設計、工藝流程、技術訣竅、研發成果、客戶名單、銷售策略、采購渠道、財務數據等。
2. 公司的內部文件,如會議紀要、工作規劃、經營分析報告等。
3. 公司正在洽談或尚未公開的合作項目、投資計劃等信息。
三、保密措施
1. 員工入職時,應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責任和義務。
2. 對涉及保密信息的.工作場所,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限制人員進出、安裝監控設備等。
3. 對于保密信息的存儲和傳輸,應采用加密技術,確保信息安全。
四、員工保密責任
1. 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涉及保密的文件和資料,不得隨意放置或轉借他人。
2. 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在非工作需要的情況下向他人透露。
3. 員工離職時,應將所持有的保密文件和資料全部交還公司,不得私自留存或復制。
五、信息披露管理
1. 公司對外披露信息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
2. 未經授權,員工不得擅自代表公司向外界發布任何信息。
六、保密監督與違規處理
1. 公司設立保密監督小組,定期對各部門的保密工作進行檢查和評估。
2. 對于違反保密制度的員工,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附則
1.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確保公司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安全,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發生,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及所有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履行保密義務,維護公司利益。
第三條 公司保密工作堅持“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和“業務誰主管,保密誰負責”的原則。
第二章 保密范圍
第四條 公司保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 商業秘密:客戶資料、銷售數據、價格政策、營銷策略、合同文本、投標方案、未公開的財務信息等。
2. 技術秘密: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文檔、研發資料、工藝流程、軟件源代碼、技術訣竅、專利及專利申請中的技術等。
3. 管理秘密:公司戰略規劃、組織結構、管理制度、薪酬體系、人事任免等內部管理信息。
4. 其他秘密:公司認為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會議內容、重要決策、未公開的對外投資等。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五條 加強保密教育,定期組織員工進行保密法律法規和公司保密制度的學習,提高保密意識。
第六條 實行保密責任制,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保密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監督。
第七條 嚴格控制涉密文件的制作、傳遞、使用、復制、保存和銷毀過程,確保文件流轉過程中的.安全性。涉密文件應標明密級、保密期限及責任人,并實行登記管理制度。
第八條 涉密區域(如研發實驗室、數據中心、重要會議室等)應設置門禁系統,限制無關人員進入,并安裝監控設備。
第九條 嚴禁在非涉密計算機、網絡和移動存儲設備上處理、存儲、傳輸涉密信息。涉密計算機應專機專用,并安裝必要的保密防護軟件。
第十條 員工離職或崗位變動時,應進行保密審查,確保涉密資料交接清楚,并簽署保密協議或承諾書。
第四章 保密責任與處罰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應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對違反保密制度的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經濟處罰、降職、辭退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 對于發現失密、泄密事件或隱患的員工,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公司將視情況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有保密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確保公司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安全,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及所有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第三方人員,包括但不限于供應商、客戶、合作伙伴及臨時工作人員等。
第三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最小必要知悉”的原則,確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 保密范圍與密級劃分
第四條 公司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 技術秘密:研發設計資料、產品配方、工藝流程、技術訣竅、圖紙、計算機軟件源代碼及文檔、數據庫、專利技術等。
2. 經營秘密:客戶資料、營銷計劃、銷售數據、財務狀況、招投標文件、合同協議、價格策略、投資決策、未公開的戰略規劃等。
3. 管理秘密:組織架構、管理制度、人事信息(含薪資)、會議記錄、內部文件、決策流程等。
第五條 公司秘密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個等級:
1.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2. 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3.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六條 密級的確定、變更和解密,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門負責,經公司高層審批后執行。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七條 公司建立保密工作責任制,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都應嚴格履行保密職責,簽訂保密協議或承諾書。
第八條 加強涉密區域和涉密載體的管理:
1. 涉密區域應設置明顯標識,控制人員進出,并安裝必要的監控設備。
2. 涉密文件、資料應標明密級,存放在專用保密柜中,由專人管理。
3. 涉密計算機、移動存儲介質等電子設備應設置密碼,并與互聯網物理隔離。
第九條 嚴格控制信息傳播渠道,禁止在非保密渠道談論、傳輸公司秘密。
第十條 加強對第三方合作單位及人員的保密管理,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責任。
第四章 保密教育與監督
第十一條 公司定期開展保密教育和培訓,提高全體員工的保密意識和保密技能。
第十二條 設立保密監督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保密監督工作,對違反保密制度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違反本制度,泄露公司秘密的,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降職、解除勞動合同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因泄露公司秘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0
為了維護公司利益,根據《勞動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1、公司秘密的內容主要包括:公司經營與業務發展的戰略策略、各類經營管理文件、制度、績效考核、各類業務財務的賬目、憑證、報表、業務渠道、信息與名單、客戶價格、客戶價格優惠幅度、各業務員轄區及營業廳的.分布情況。
2、因工作需要接觸和使用的本公司商業秘密以及信息資料,必須做到保管,書面資料要入夾入柜,電子文件要加密。
3、工作需要外出攜帶的商業資料(包括各類價格表、合同書等)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或向他人泄露,外出洽談業務,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4、不得向公司其他職員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內的公司秘密,各類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借用,如需借用,復印翻印的需經總經理批準,各類會議內容不得在外隨意傳播。
5、嚴守客戶商業秘密,快件處理過程中,嚴禁隨便翻閱快件信息內容,不得私自抄錄、向他人泄露收寄件人名址、單位、電話等快件信息。
6、整理快件的工作場所,嚴禁閑雜人員擅自進入,公司職員嚴禁將快件私自帶回與工作無關的任何場所。
7、隱匿、毀棄、非法開拆、發現破損快件及時上報主管人員,嚴禁盜竊快件,如有發現,直接扭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8、解除勞動合同時,要交回各類公司商業秘密文件及資料,刪除所掌握的各類秘密離開公司后不得利用公司秘密或原先業務往來從事經營活動,三個月內不得在同行業單位內從事工作。
9、不得利用公司的商業秘密,在工作之外私自謀取個人利益。
10、參加過公司組織或委派培訓的職員,違反保密制度,除賠償泄密損失外還要雙倍賠償公司培訓費用。
11、發現失密泄密現象,及時上報,情節較輕的給予50到200元的扣薪處理,并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給予500到5000元扣薪處理以及辭退處理,同時根據實際損失追究相關責任。
12、本保密制度實施后,無論任何新老職員必須共同遵守。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1
為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以下保密制度。
一、要立即銷毀已作廢的公司內部文件、財務報表及帶有決策性的文件。
二、不得私自復制、摘抄、和保存公司的文件。
三、不得將保密文件、資料作為廢品出售。
四、未經公司領導允許不得將公司的圖文資料、聲像制品向外傳播。
五、不得私自將公司內部的報告、批復的文件、函件、會議紀要等資料向外傳播。
六、由于競爭的存在以及您對公司的責任,每個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這種保密的義務,不僅限于您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內,而且還應注意在您離職后,您都將承擔這種義務。
七、務必保管好您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八、未經授權或批準,您不得對外提供有密級的公司文件或其他未公開的經營狀況、財務數據等。
九、對非本人職權范圍內的公司機密,應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十、發現了有可能涉密的現象應立即向有關上級報告。
十一、對于違反保密制度,泄露公司機密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罰款和辭退的處分。
十二、對于主動提供泄密線索維護公司權益的,按其內容的重要性,分別給予獎勵。
十三、情節嚴重者,構成犯罪的,將追其刑事責任。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商業秘密及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止因泄密行為導致公司利益受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正式員工、臨時工、實習生、顧問、合作伙伴等所有可能接觸或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人員。
第三條 公司保密工作遵循“最小化知悉原則”、“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責任到人的保密管理體系。
第二章 保密范圍與內容
第四條 公司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技術秘密:產品設計、技術方案、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軟件源代碼、數據庫結構、研究成果、試驗數據、圖紙、樣品等。
2. 經營秘密: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策略、招投標文件、合同文本、財務報告、統計分析資料、經營決策等。
3. 管理秘密:公司戰略規劃、組織結構、管理制度、薪酬體系、人事檔案、內部會議紀要、未公開的'行政決定等。
4. 其他經公司確定需保密的信息。
第五條 保密信息按重要程度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三章 保密責任與義務
第六條 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包含保密條款或單獨簽訂保密協議,明確雙方的保密義務和違約責任。
第七條 員工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經公司授權或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傳播、出售、轉讓或以其他方式使保密信息為第三方所知悉或利用。
第八條 員工在工作中接觸到的保密信息,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復制、存儲于非公司指定設備或場所,不得在工作以外的場合談論。
第九條 員工離職或調崗時,需按照公司規定辦理保密信息交接手續,確保不將保密信息帶入新崗位或新單位。
第四章 保密措施與監督
第十條 公司建立保密工作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涉密人員的保密職責,定期檢查和評估保密工作效果。
第十一條 加強物理安全措施,如設置門禁系統、監控攝像頭、文件柜上鎖等,確保保密信息存放場所的安全。
第十二條 實施網絡安全防護,采用加密技術、訪問控制、安全審計等手段,保護保密信息在網絡傳輸和存儲過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條 建立泄密事件應急響應機制,一旦發生泄密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減少損失,并按規定上報。
第十四條 公司鼓勵員工對發現的泄密行為進行舉報,并對舉報人給予保護。對于違反保密制度的行為,公司將依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十六條 本制度與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或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相沖突的,以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或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為準。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3
1.目的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職責
總經理負責保密級以上資料的復制、摘錄、攜帶外出等的審批。
總經辦負責保密制度的監督與管理。
3.過程與方法控制
3.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內容:
3.1.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1.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1.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1.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3.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3.1.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3.1.7.業主資料;
3.1.8.公司規定不公開的財務、銀行賬戶賬號;
3.1.9.其他集團公司或公司管理層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3.1.10.公司職能部門/項目內部來往資料文件。
3.1.11.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公開性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3.2.公司秘密分級:
公司所有的檔案資料,須按其秘密等級標明相應的字樣(一般分為絕密、機密、保密、內部資料、公開資料五組),分門別類放置,列成清單,便于查閱使用。由指定的專人負責印制、收發、傳遞、保管。合理劃分、確立密級、該保密的必須保密,該公開的必須公開。
3.2.1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3.2.2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3.2.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3.2.4內部資料:泄露會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損害;
3.2.5公開資料:公開有助于公司利益。
3.3密級的確立
依據保密分級表確立各類文件資料的密級。
3.3.1公司各職能部門/項目負責人對其產生的文件資料,提出定級意見,確立后均在文件右上角編號最后一位注明,每季度由總經辦核實密級。
3.3.2屬公司秘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通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范圍內的人員。
3.4密級變更及解密:
3.4.1因工作需要或環境變化,需要變更密級的,由原產生密級職能部門/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交總經辦批準變更。
3.4.2對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項,因工作需要或環境變化,需公開的,由原產生密件職能部門/項目負責人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經公司總經理批準解密。
3.5保密措施:
3.5.1公司與長期接觸秘密文件資料的員工簽定保密協議。
3.5.2公司設專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條件的專門設立保密室。公司各職能部門/項目備專人或兼管負責保存保密材料;
3.5.3公司全體員必須貫徹執國家有關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規和紀律;
3.5.4保密檔案室(柜)為公司重要工作場所,任何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接觸;檔案室(柜)內一切設備、設施,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或隨意翻動;
3.5.5定期檢查保密場所的電器設備、防盜、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態,確保秘密檔案材料的安全;
3.5.6對保密材料須專門登記入冊,并定期清查,防止丟失和錯漏;
3.5.7傳閱保密材料由指定人員統一掌握,劃定傳閱范圍,不得自行擴大,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控制傳閱件的行蹤,以防丟失;
3.5.8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復制,復印件視同原件管理,復印過程的廢紙應及時銷毀。
3.5.9保密材料嚴格按領導批準的數量打印或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視同原件一樣管理。打印過程形成的廢紙、廢件應及時銷毀;
3.5.10傳遞密級材料應專人專送,中途不得辦理無關事項,密件不得攜入不利于保密的場所;
3.5.11做好公司重要會議的保密工作。會址應選擇有利于保密的地方,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嚴禁濫發會議文件,檢查有無遺留材料、筆記本;
3.5.12公司文件不能隨意放在桌面上和其它暴露的地方,如暫不閱讀或離開辦公室時,要將文件鎖好。公司的重要文件原則上不準攜帶外出,限在辦公室作用,用后應隨手入柜加鎖及在規定限期內歸還。
3.5.13注意在通訊和辦公自動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無保密措施的電話、傳真機上傳遞保密材料;
3.5.14嚴格限定密件的接觸范圍。凡查閱公司密級材料,一律須向總經辦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和登記手續,方可使用文件調閱單;
3.5.15對保密內容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復印、攝影、轉借或損壞;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4
為了加強公司員工的保密行為,切實維護公司的利益及研究成果安全,特制訂以下保密制度:
一、公司秘密分為機密、保密二種,其具體范圍包括:
a、機密資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別嚴重損害。
其范圍:
1、公司股東、董事會資料,會議記錄。紀要。保密期限內的重要決定事項。
2、公司中層以上職員人事考核、涉嫌違法違紀調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獎懲決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總結。財務預算決算報告,繳納稅款。營銷報表和各種綜合統計報表。
4、公司有關銷售業務資料,貨源情報,供應商咨信調研資料。
5、公司開發設計資料,技術資料和生產情況。
6、公司與同行對手的競爭策略。計劃。
b、保密資料是公司內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會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其范圍:
1、公司各部門人員編制。調整,未公布的計劃,員工福利待遇資料。員工手冊。
2、公司的.安全防范狀況及存在問題。
3、公司員工違法違紀的檢舉。投訴。調查材料,發生案件,事故的調查登記資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營業執照,財務印章,合同協議。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傳真的收發登記、簽收、催辦、清退、借閱、歸檔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資料,必須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內部秘密的文件資料的報廢處理必須使用碎紙機,不準未經切碎作收購處理。
4、公司員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種文件。資料。電腦復印軟件,當本人離開辦公室外出時,須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屜,不準隨意亂放,更不能未經批準,攜帶外出進入公共場所。
5、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資料。
6、妥善保管好各種財務賬冊。公司證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強員工的思想教育,增強保密觀念。
a、公司中層以上領導,要自覺帶頭遵守保密制度;部門草擬文件。制作統計報表,主管經理要把好保密關。
b、公司各部門要運用各種形式經常對所屬員工進行保密教育,增強保密觀念。
c、全體員工自覺遵守保密基本準則,做到: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2、嚴肅保密紀律
a、對員工依照公司本規定,在保守國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職守;發現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減輕損害后果的;對泄密或者非法獲取公司秘密的行為及時檢舉。投訴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b、對員工因不遵守公司規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關法規及公司的獎懲規定,給予紀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5
一、總則
1. 為了加強公司保密工作,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敏感信息,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臨時工作人員、合作單位及其他與公司有關的人員。
二、保密范圍
1. 公司的經營戰略、發展規劃、年度計劃、財務數據、市場調研、營銷策略等經營信息。
2. 公司的技術研發、產品設計、工藝流程、技術標準、專利技術、技術文檔等技術信息。
3. 公司的客戶名單、客戶需求、客戶合同、銷售渠道、銷售數據等客戶信息。
4. 公司的人事檔案、員工薪酬、績效考核、培訓資料等人力資源信息。
5. 公司正在洽談或已經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意向書等法律文件。
6. 公司內部的會議紀要、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操作規范等管理信息。
7. 其他經公司確定為保密的信息。
三、保密措施
1. 建立保密工作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和員工的保密職責。
2. 對涉及保密信息的工作場所進行物理隔離,限制無關人員進入。
3. 對保密信息進行分類管理,根據其重要性和敏感性確定不同的保密級別和保密期限。
4. 加強對計算機和網絡的管理,采取加密、訪問控制、防病毒等安全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
5. 對員工進行保密培訓,提高員工的保密意識和保密技能。
四、保密文件的管理
1. 保密文件的制作
保密文件的制作應在專門的場所進行,使用專用的設備和工具。
保密文件的制作過程應嚴格控制,防止無關人員接觸。
2. 保密文件的'收發
保密文件的收發應進行登記,明確收發時間、收發人員、文件編號和文件內容等信息。
保密文件的收發應通過專門的渠道進行,如專人送達、機要通信等。
3. 保密文件的傳閱
保密文件的傳閱應按照規定的范圍和程序進行,不得隨意擴大傳閱范圍。
保密文件的傳閱應進行登記,明確傳閱時間、傳閱人員和文件內容等信息。
4. 保密文件的保管
保密文件應存放在專門的保密柜中,由專人負責保管。
保密柜的鑰匙應嚴格管理,不得隨意轉借他人。
5. 保密文件的銷毀
保密文件的銷毀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由專人負責監督。
銷毀后的保密文件應進行登記,明確銷毀時間、銷毀人員和文件內容等信息。
五、員工保密義務
1. 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敏感信息。
2. 員工不得泄露、傳播、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公司的保密信息。
3. 員工在離職時,應將所持有的保密文件、資料和物品交還公司,并辦理交接手續。
4. 員工違反保密制度的,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對外合作中的保密管理
1. 在與合作單位進行合作前,應簽訂保密協議,明確雙方的保密責任和義務。
2. 在合作過程中,應加強對合作單位的監督和管理,防止其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
3. 合作結束后,應及時收回合作單位所持有的保密文件、資料和物品,并辦理交接手續。
七、附則
1.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修訂。
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6
為增強公司全員的保密意識,加強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1.1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1.1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1.1.2 公司正在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1.1.3 公司內部掌握的客戶、意向客戶資料,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1.1.4 公司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1.1.5 公司計劃開發的的、尚不宜對外公開的項目信息。
1.1.6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1.1.7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容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1.2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1.3 公司密級的確定
1.3.1 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和正在洽談的尚未公開的新項目為絕密級。
1.3.2 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1.3.3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1.4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2.保密措施
2.1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分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
2.2 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2.2.1 非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2.2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2.3 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2.3 屬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2.4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2.5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2.5.1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5.2 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2.5.3 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2.5.4 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2.6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2.7 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做出處理。
3.責任與處罰
3.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3.1.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3.1.2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3.1.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3.2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3.2.1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2.2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2.3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保障公司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安全,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及參與公司業務活動的第三方人員。公司所有員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 公司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設計圖紙、生產工藝流程、技術參數、配方、客戶資料、營銷計劃、財務數據、未公開的'決策、合同、協議、會議記錄、技術文檔、軟件源代碼及數據庫等。
第二章 保密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公司設立保密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密委”),由公司高層領導、法務部、人力資源部及關鍵業務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公司保密工作的總體規劃、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理。
第五條 保密委主要職責包括:
1. 制定和完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2. 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3. 審核確定公司秘密事項及其密級,并對其進行動態管理。
4. 調查處理失密、泄密事件,采取補救措施。
5. 評估第三方合作伙伴的保密能力,簽訂保密協議。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六條 公司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物理隔離:對存放重要秘密的場所進行物理隔離,限制無關人員進出。
2. 技術防護:采用加密技術、訪問控制、防火墻等技術手段保護電子信息和網絡系統的安全。
3. 文檔管理:所有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均應標明密級,妥善保存,并按規定程序傳遞、借閱和銷毀。
4. 人員管理: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和違約責任;對新入職員工進行保密教育;對離職員工進行保密提醒和脫密期管理。
5. 合作管理:與第三方合作時,應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責任和義務,限制其接觸和使用公司秘密的范圍。
第四章 密級與標識
第七條 公司秘密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級,具體劃分標準由保密委制定。
第八條 所有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產品等均需標注相應的密級標識,以便于識別和管理。
第五章 保密責任與獎懲
第九條 公司員工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公司秘密。對于違反保密制度的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降職、辭退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 對于在保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或部門,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公司保密管理委員會所有。
第十二條 隨著公司發展和外部環境的變化,本制度將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8
一、總則
1. 為了加強公司的保密工作,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二、保密范圍
1. 公司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設計、研發技術、工藝流程、客戶名單、銷售策略、采購渠道、價格體系等。
2. 公司的財務信息,如財務報表、預算方案、成本核算等。
3. 公司的重大決策、重要會議紀要、內部規章制度等。
4. 涉及公司尚未公開的重大項目、投資計劃等。
三、保密措施
1. 對涉及保密信息的`文件、資料等,應進行明確標識,并妥善保管。
2. 員工在工作中接觸到保密信息時,應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如使用專用設備、加密存儲等。
3. 加強對辦公場所的管理,限制無關人員進入保密區域。
四、員工保密義務
1. 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
2. 未經公司書面授權,不得對外提供或披露公司的保密信息。
3. 離職時,應將所持有的涉及公司保密信息的文件、資料等交還公司。
五、信息傳遞與交流
1. 公司內部傳遞保密信息時,應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并明確接收人的保密責任。
2. 與外部單位進行合作交流時,應簽訂保密協議,明確雙方的保密義務。
六、保密教育與培訓
1. 公司定期組織員工進行保密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保密意識。
2. 新員工入職時,應進行保密知識的培訓。
七、監督與檢查
1. 公司定期對保密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確保保密制度的有效執行。
2. 對違反保密制度的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八、獎勵與處罰
1. 對在保密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員工,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2. 對于違反保密制度的員工,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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