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規章制度(精選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密工作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
根據省委保密委員會和區保密委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保密
1、涉密文件,在收發、傳遞、送閱、打印、辦理、保管、歸檔過程中,必須建立明確的責任制,防止文件丟失和發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規定的范圍閱讀和傳達,未經批準,不許隨意擴大范圍。
3、涉密文件和密碼電報,必須由專人統一管理,限定知悉范圍,嚴禁把文件放在辦公室或交給他人代轉。
4、在起草文件中,凡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應按涉密公文的有關規定,分別標明絕密、機密、秘密。
5、未經有關領導批準,不得轉發、翻印和復印秘密文件。
6、借閱秘密文件,須經有關領導批準。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閱秘密文件。
7、個人外出開會帶回的會議秘密文件,閱辦完后應及時交送相關人員保管。
二、檔案保密
1、辦公室的文書檔案,統一由辦公室相關人員管理。
2、查閱檔案,基層單位必須持單位的介紹信,注明查閱內容,并履行審批和登記手續。
3、查閱檔案時,只許查閱登記范圍,不許翻閱其他部分或摘抄無關的內容。摘抄的有關內容經審核無誤后,方可蓋章。
4、查閱秘密文件、資料時,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5、查閱或抄錄檔案,必須在檔案室(或查檔室)進行,不許將案卷帶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者外,概不外借。
6、辦公室管理的干部人事檔案和有關專案材料,由專人保管,其外調查閱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會議保密
1、召開的各種會議,凡涉及黨和國家秘密以及有關事項不能公開的,都應保密。
2、會議作出的決定和討論中涉及保密事項的,除由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傳達辦理外,其他人員不得在正式公布會議內容之前向外透露。
3、會議的議題及列入會議討論的材料和記錄本,必須完整地立卷歸檔,不得丟失。
4、查閱會議記錄,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5、會議印發的機密性文件、資料等,應在會上宣布管理辦法或在會議結束時收回。
四、打印保密
1、打印“秘密”、“機密”、“絕密”文件,應指定專人,在規定的涉密計算機上打印,并由相關人員協助校對、裝訂。
2、打印的秘密文件,應按規定的份數印制。打印完的廢頁,應妥善保管,定時燒毀。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蠟版,下班時應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4、打印、校對人員要遵守保密紀律,不準在打印文件中多印自留;不準將文件私自帶出傳閱或送給他人;不準將未正式公布的文件內容向外傳播、擴散。
五、機要通信保密
1、機要通信工作必須堅持“保密、安全”原則,在保密、安全、準確的基礎上力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機要信件,必須做到件件有登記,收件人有簽字手續,責任分明,有據可查。
3、機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須交文書機要室投送,禁止通過普通郵政投送。
4、投送機要信件,必須由機要通信人員親自投送,不準委托其他人員捎帶,不準攜帶信件到公共場所參觀、游覽、購物。
5、不準使用無保密措施的電話、電報、傳真機、計算機等手段談論和傳輸秘密事項。
6、利用辦公自動化設備傳輸和處理秘密文件、信息時,必須采取技術上的保密措施。
7、司機聽到領導同志談論的機密事項,不準向他人傳播。
六、機關工作人員保密要求
1、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嚴守紀律,模范執行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在收發運轉過程中,要履行登記簽字手續,不準丟失。
3、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事項。
4、個人不得長時間保存秘密文件。閱辦完的秘密文件應及時向機要部門清退歸檔。
5、不準將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作為廢品出售。
6、不準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參觀、游覽、探親訪友或者參加外事活動。
7、不準向境外和國內公開發行的報紙雜志及電臺、電話臺投寄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論文、稿件、圖文聲像制品。
8、不準為個人摘抄秘密文件;不準將秘密文件私自帶出或借出;不準向家屬、親友和其他不應知悉者泄露和傳播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項。
9、不準隱瞞泄密事件。發現丟失秘密文件,應采取措施追查尋找,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10、調動工作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進行清理登記移交,手續交接清楚后方可離開。
七、領導干部保密要求
1、不泄露黨和國家秘密。
2、不在無保密保障的場所閱辦秘密文件、資料。
3、不使用無保密保障的通訊設備傳輸黨和國家秘密。
4、不得使用未經技術檢查的'進口保密通訊設備(包括配套設備)。
5、不在家屬、親友、熟人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秘密,經常教育和嚴格要求部屬認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紀律。
6、不在公共場所談論黨和國家秘密事項。
7、不在私人通信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8、不在社交活動中攜帶秘密文件、資料;特殊情況確需攜帶的,應由本人或指定專人嚴格保管。
9、不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秘密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應按照國家保密局、海關總署《關于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
10、不在接受記者采訪以及同境外人員會談、交往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11、及時將閱辦完畢的秘密文件、資料清退、歸檔;離開辦公室時,應將閱辦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內。
八、計算機上網保密管理規定
1、己確定為國家秘密,機密,絕密的文、電、資料、數字、圖表禁止輸入微機。如果秘密以上文件等有必要在計算機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輸出時,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必須單機處理,處理完畢后要及時刪除,并對該機進行技術處理,否則不得與系統網絡進行連接。
2、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貝到磁盤、磁帶、光盤等媒體中帶回家或隨身攜帶。存儲過涉密文件的媒體按涉密文件進行管理。如果改做他用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由專業人員進行保密技術處理。
3、嚴禁在接入國際互聯網的微機中處理公文,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上網微機不辦公,辦公微機不上網的規定。
4、各處室、直屬單位要定期對自己輸入微機的文件、數據進行整理,審查。查看數據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與本人的操作時間相符,內容是否正確,發現文件,數據被無故修改、移動、刪除的要及時告知系統管理員,并做好紀錄,如果是重要文、電、資料的,必須告知有關人員。
5、聯網微機使用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關于國際互聯網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增強安全意識,自覺執行有關法律、法規。
6、各處室、直屬單位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得利用網站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論,不得散布謠言,不得泄漏國家機密。
九、法律責任
1、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2
為加強部機關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省委組織部及市委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領導小組職責
(一)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主任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部長擔任,副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各科室主要負責人擔任。
(二)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保密工作方針、政策、指示、決定和有關法規制度。
(三)審定部機關年度保密工作要點,召開保密工作會議,部署保密工作任務。
(四)指導、協調、督促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保密工作。
(五)對重大涉密事件提出處置意見,并及時向市保密局報告。
(六)在部長辦公會領導下,負責督促檢查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保密領導小組工作制度
(一)保密責任制度。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在主任指導下開展工作,并對保密工作負責,各科室分工負責。
(二)例會制度。保密領導小組原則上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如有需要可隨時召開。
三、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一)在保密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保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要點,報保密領導小組審定,組織召開保密工作會議。
(三)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和涉密人員培訓工作。
(四)確定部機關范圍內的保密事項和密級。
(五)協調、指導部機關重要涉密活動、會議、涉密事項的保密工作。
(六)組織開展保密安全檢查。
(七)對重大涉密事件及時采取處置措施,并在第一時間向保密領導小組報告。
(八)負責部機關保密技術應用和信息系統管理工作。
(九)負責同保密局的日常溝通、聯系。
(十)完成保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保密范圍
(一)醞釀中的市及縣(市、區)黨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政協會議換屆人事安排方案。
(二)醞釀中的黨的組織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劃、方案。
(三)未公布的縣級以上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調整意見、方案以及審批中的干部任免、調動事項。
(四)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匯總名單。
(五)干部檔案、干部考察材料。
(六)公開選拔干部的試題及有關資料。
(七)市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情況。
(八)黨組織、黨員、干部、人才、公務員、領導班子配備情況和后備干部的統計報表、數據、資料。
(九)市管后備干部情況。
(十)反映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問題的信函、摘報、談話記錄、報告調查和審查過程中的有關材料。
(十一)部內各科室計算機存儲的屬于保密范圍的信息資料及計算機安全保密措施。
(十二)其它保密事項。
五、定密工作
(一)定密工作是指部機關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包括文件、資料、光碟、軟盤、U盤、移動硬盤、計算機終端等),應當按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確定密級。確定密級堅持誰生產誰確定的原則,做到合法、準確、及時、經常、依法管理。
(二)部機關秘密及其密級的確定。承辦人員根據中組部、國家保密局印發的《組織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中組發〔20xx〕14號)進行對照,準確“對號入座”,提出擬定密級的意見。從擬定之日起按照擬定密級保管。密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主任)對擬定的密級進行審核。
(三)對是否屬于國家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確定或有爭議的事項,報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予以確定。
(四)涉密載體密級已經確定的,應標明密級和保管期限。
(五)國際秘密事項的密級、保密期限變更及解密:
1.國家秘密事項保密期限屆滿無特殊規定的自行解碼。秘密事項在保密期限內,因情況變化,不需繼續保密的可以解碼。
2.對解密后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可作為內部事項管理。
3.對部機關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變更密級,變更保密期限或解碼,由承辦人員提出意見送辦公室審定,報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審批。
六、要害部門和要害部位的確定
(一)市委組織部機關保密工作要害部門和部位,根據涉密程度確定。
(二)要害部門:辦公室(機關黨總支)、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監督一室(舉報中心)、干部監督二室、組織員辦公室。
(三)要害部位:部領導辦公室、干部檔案室、統計工作崗位(黨組織、黨員、干部、公務員)、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崗位、干部監督工作崗位、各科室綜合工作崗位、各科室兼職保密員工作崗位。
七、要害部門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要害部門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保密領導小組與各科室兼職保密員簽訂《保密工作責任書》。
(二)要害部門和要害部位所在科室應制定相應的重點防范措施,建立和落實相關制度,形成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結合的綜合防范體系。
(三)對產生秘密較多的重要工作,或在一個時期內傳遞秘密比較頻繁的重要部門,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臨時性保密措施。
(四)加強對核心涉密人員的教育管理。對核心涉密人員上崗、在崗、離崗各個環節制定嚴格規定,實行嚴格監督。
(五)加強對計算機和涉密載體的管理。嚴格管理涉密計算機,嚴格執行計算機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U盤、移動硬盤和光盤等存儲介質,無特殊情況不得將涉密載體帶回家中或在其他公共場所使用。不得擅自復制、留存工作中有關涉密信息。
八、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一)各科室對發出、收進和內部傳遞的涉密文件、電報、刊物、資料等必須認真登記、編號,呈閱轉辦應迅速、準確,退回時應及時銷號,做到手續嚴密,責任分明。
(二)涉密文件應確定專人保管。一般情況下,保管涉密文件人員與指定閱讀人員之間只能是直接的交接,不允許他人間接轉遞,以免涉密文件丟失。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員如外出,應指定專人臨時接替其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涉密文件傳閱完畢,應及時交回辦公室。涉密文件傳閱周期一般最長不超過一個月。電報、快件、急件必須快傳、快閱、快退。辦公室每半年對涉密文件進行一次清理。
(四)由于工作需要借用涉密文件,應辦理借閱手續,并妥善保管,按期歸還。借閱一般涉密文件,由辦公室主任批準;調閱部長辦公會記錄,需經部長批準。一般不向外單位借閱涉密文件原件。
(五)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將涉密文件帶回家或帶到公共場所,機要人員外出遞送絕密文件應配備專車,實行二人護送制。
(六)領導同志必須在自己辦公室閱讀重要涉密文件,閱后親自交保密人員。辦公室負責部領導保密文件的清退工作。
(七)涉密文件原則上不得復制,因工作需要必須復制的需經制發機關允許,再經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主任或副主任批準。復制文件應加蓋單位戳記,并視同原文件管理。
(八)涉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應同正式文件一樣登記和管理,除必須存檔的以外,應當有監督地銷毀,涉密文件裝訂后的剩頁,也必須監督銷毀。
(九)銷毀文件必須由辦公室或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員登記,交保密局實施。銷毀的全過程應有專人護送并進行現場嚴密監督,銷毀干凈,不留殘屑。嚴禁將涉密文件當作廢品出售或當作垃圾隨意扔掉。
(十)文書和保管涉密文件的同志調動工作時,必須對自己經辦、管理的`涉密文件進行清理,登記造冊,經有關領導簽字,與接替人員辦理移交手續。
(十一)工作人員辦公桌上,平時嚴禁亂放涉密文件;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必須將涉密文件收存好。節假日期間應封存文件,并對重點保密部門進行查封。
(十二)應銷毀文件可暫時存放在相對安全的指定地點,定期由辦公室統一交市保密局銷毀。
九、涉密會議保密管理
(一)召開涉密會議前應認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對會場和與會人員住地進行必要的保密檢查。
(二)涉密會議應當選擇在具有保密條件、保證會議秘密安全的場所召開。
(三)嚴格掌握出席、列席涉密會議人員。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四)明確會議保密紀律,不得對外泄露會議內容;絕密文件只能在會議室內使用,會后立即收回;凡規定不準記錄的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或錄音。
(五)禁止使用無線擴音設備。
(六)需要新聞媒體報道的稿件,必須送會議主辦方和部機關保密領導小組審核。
(七)涉密會議應指派專人管理會議文件和材料,管理人員必須嚴守保密規定,對會議文件和材料進行全程保密管理。
(八)與會人員對會議文件、材料、記錄本要妥善保管。
(九)會議結束時,要求收回的文件、材料應如數收回;需要與會者帶回傳達貫徹的文件、材料應嚴格按照攜帶密件外出的規定攜帶;文件帶回單位后,應及時交保密員按密件管理規定妥善保管。
(十)會議結束后應及時清點文件,清查會議場所及住地,以防文件、資料、筆記本等散失。
十、保密守則
(一)不該說的秘密不說。
(二)不該問的秘密不問。
(三)不該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秘密不記。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家屬、子女、親友面前和公共場所談論秘密。
(八)不在不安全的地方存放涉密文件。
(九)不通過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
(十)不攜帶涉密文件、涉密筆記本電腦或移動存儲設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十一、責任追究
涉密人員未嚴格執行本制度,造成涉密文件和存有涉密內容的筆記本電腦及移動設備遺失的,或發生失密、泄密事件,以及違反保密工作紀律的,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
十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市委組織部全體干部。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有關保密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國家秘密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
全局干部職工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自覺遵守保密法,嚴格執行各項保密規定,按照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原則,做好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圍
(一)審計工作中涉及的被審計單位需要保密的事項及其文件材料。
(二)查處有關領導干部的尚未核實的違反法紀的事項及其文件材料。
(三)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等文件材料。
(四)尚未對外公布的審計事項、審計情況、統計資料及其文件材料。
(五)局機關尚未公布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人事任免、干部考查等情況。
(六)計算機內存儲的涉密文件、資料等。
(七)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會議記錄、工作記錄本等。
三、工作秘密和商業秘密
審計工作中,對不屬于國家秘密,但又不宜公開的事項,為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散。審計工作,被審計單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為商業秘密,要嚴格依照有關法規規定予以保護。
審計人員應嚴格按照審計現場保密工作規定,妥善保管審計筆錄、文件、資料、軟盤等,把保密工作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
四、保密規定
(一)不該說的國家秘密不說、不該知道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記錄的不記錄。
(二)不準在私人通信和普通電話中涉及國家秘密事項,不準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國家秘密。
(三)不準攜帶保密文件、資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四)不準私自啟封、復制、使用、存放、銷毀保密文件和材料。
(五)不得向組織隱瞞失、泄密事故。
五、因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失密、泄密事件觸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4
一、辦文擬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辦科室負責辦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總結、匯報、先進事跡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擬稿紙,正確擬定文件標題、主送和抄送機關、密件、是否公開及主題詞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跡清楚,文理通順,正確使用標點符號,引用有關文件、規定,必須要準確、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歸檔要求。
(四)擬文由科室負責人審核(規范性文件在科室審核后,再由辦公室和法規科共同審核)后,交分管領導審核,局長簽發。
二、打印、核校、裝訂
(一)打印材料版面、標題、標點符號等要合理、規范、準確。
(二)校對由辦文科室負責。
(三)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須先打報告經局長批準后,一律由辦公室負責聯系印刷,承辦科室提供清樣、負責校對。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員負責裝訂,裝訂文件應力求做到端莊整潔,格式美觀,無殘次漏頁、空頁。
三、分送、存檔
文件、資料打印裝訂完成后,由辦公室蓋印后按發文范圍分送局領導,相關單位、科室,存檔。
1、機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法》的規定,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守黨和國家機密。
2、妥善保管各種文件、資料。無特殊情況,文件不出室;離開辦公室時,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辦公桌要上鎖;不得帶文件旅游、參觀、探親、訪友或出入公共場所及鬧市區。
3、嚴禁私自向廢品收購部門或個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內部資料、刊物、書籍等。各種文件、資料統一由辦公室處理。
4、加強涉密信息傳輸的保密管理,涉密計算機嚴禁上國際互聯網,嚴禁在使用普通電話時談論國家秘密事項,嚴禁在互聯網上用電子郵件傳遞國家秘密信息。
5、有關科室對重要涉密會議和重大涉密活動要明確保密范圍,妥善保管相關資料,并做到在任何場合不談論涉密事項。
6、對重要會議內容和群眾涉案事項的情況不得在任何場合泄漏,如發生丟失、泄密事件,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7、機關印章由專人管理,用印必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5
一、本部門既是市委的工作機構,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機構,涉密內容較多,做好保密工作十分重要。
二、保密范圍:有關黨和國家機密事項和本部門業務中尚未公開和不準公開的事項,在規定時間內不準泄密。
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需提交市編委會研究決定的`涉及人員調動事項;
(二)需提交市編委會研究決定的涉及機構的設立、調整、撤并、更名、掛牌等變動事項;
(三)需提交市編委會研究決定的涉及編制核撥、單位領導職數及機構規格確定等事項;
(四)需提交市編委會研究決定的其他事宜。
三、機要文件均要由機要負責人拆封、登記、收發、保管、傳閱,機要文電、資料要存放在專用保險柜內,按規定定期清理、歸檔、銷毀。機要文件交接時,要認真清理登記并履行簽字手續。一切載有秘密內容的會議記錄和記事本都要作為秘密文件管理。
四、因工作需要必須借閱的機要文件,要嚴格履行借閱手續。傳閱、借閱的機要文件一律在辦公室內閱辦,不得把機要文件帶到家中或公共場所。外出開會攜帶機要文件,要嚴防泄密、丟失;帶回的機要文件、材料,要及時交機要負責人收存。
五、制發文件,要根據文件內容嚴格按照密級劃分范圍,注明秘密等級、發放范圍、閱讀級限。秘密以上文件的成文草稿和重要修改稿及打印清樣,必須同正式文件一起登記存檔,不需要存檔的,應及時銷毀。
六、帶有秘級文件,一般不許復印,特殊情況,須經常務主任同意,由辦公室專人負責復印、分發,并做好登記,持有復印件人員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七、機要負責人要嚴格遵守紀律,保證做到不泄密、不失密,機關全體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接受保密教育,遵守保密制度,嚴守機密。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6
近日,針對昌吉回族自治州保密局在20xx年自治州開展專項保密檢查情況通報(昌州保委發[20xx]6號)中指出的問題,昌吉州疾控中心認真對待,正視存在問題,采取四項措施確保保密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第一、研究整改措施,積極進行整改。
根據《20xx年自治州開展專項保密檢查情況通報》的文件精神,州疾控中心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迅速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針對保密檢查中存在的涉密隱患和問題進行專題研究,認真查找原因,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積極進行整改。
第二、強化措施,加強涉密文件資料管理。
針對整改通知中存在的.涉密文件資料管理不規范,未能嚴格執行涉密文件的清退、銷毀規定的問題,州疾控中心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分析研究,從實際出發,及時提出了新的規范要求。修訂完善符合中心實際的保密管理制度和各類保密防范措施,落實領導責任制,責任分工明確。并按照保密安全設施配備要求,中心購買了密碼柜,改善了儲存涉密文件的安全條件。及時購買了“五本”,按照公文處理要求,規范了涉密文件收文、辦文程序,確保保密工作有章可循、規范管理。
第三、加大保密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提高保密意識。
認真組織中心干部職工學習掌握《保密法》和各項保密規章制度以及保密知識技能,組織涉密人員進行保密知識問卷答題活動,制作了保密知識宣傳版面。
第四、提高保密技術水平,加強信息系統和信息設備保密管理。
按照有關保密管理規定,根據中心實際情況,加強涉密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建立了涉密信息設備臺賬,準確界定了涉密計算機和非涉密計算機根據工作需要和處理文件的內容對涉密機、非涉密機和互聯網用機進行分類管理。嚴禁非涉密計算機存儲、處理涉密信息;加強移動存儲介質及其它涉密載體保密管理;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規范信息在涉密計算機和非涉密計算機間傳輸。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7
為加強本單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實施辦法、上級部門的有關保密工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原則
保密工作關系到國家安全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保守國家秘密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職責和義務,保密工作要貫徹“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針。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按照國家、省對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強本隊保密工作,做到加強領導,強化管理,具體工作由生態辦副主任負責,設立一名兼職保密員,由綜合辦主任負責。
三、保密工作的職責
保密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本單位的保密工作;
(二)根據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部門有保密規定,制定本單位的保密工作制度;
(三)搞好本單位的保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五)負責報送、接收和傳輸涉密信息;
(六)審查上網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規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準
(一)不該說的秘密不說;
(二)不該問的秘密不問;
(三)不該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該記的秘密不記;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
(六)不在外事活動和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親友及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中辦理秘密事項;
(十)不攜帶秘密文件、資料瀏覽參觀、探親訪友和進入公共場所。
五、對上網涉密的相關規定
(一)由生態辦副主任負責對上網涉密資料的審查,由綜合辦主任具體負責上網涉密及保密計算機的管理。
(二)堅持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的原則。
(三)對單位計算機要求設立密碼控制,預防外來人員瀏覽計算機內文件。
(四)對涉密資料的報送,一律采用紙質報送和U盤轉送的方式,嚴禁網上傳送。
(五)對涉密文件資料的電子存儲,實行單機專人管理,并作好保密資料的登記。
六、保密責任追究
對違反保密規定,發現保密問題要及時整改,重要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出現問題,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8
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規,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保密教育,增強保密意識。單位要有一位領導負責保密工作,經常組織學習保密法規,增強保密意識。
二、單位印制秘密文件、資料要經主管領導審批,并標明密級、發行范圍、印制數量。秘密以上文件、資料要有專人負責,逐件登記,妥善保管。銷毀時要逐件登記,經領導批準,并有2人以上監銷。
三、外出工作需攜帶的秘密文件、資料,須經領導批準,且妥善保管,確保材料安全。絕密文件、資料原則上不準攜帶外出,確需攜帶的須經本單位主要領導批準。
四、翻印、復印上級下發的秘密、機密文件,須經發文單位或本委領導批準。禁止將秘密文件、資料拿到社會上去復印。復印件按原件保管。絕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復印。
五、加強對密碼電報的統一管理,確保密碼安全。嚴禁自行復制(印)密碼電報。摘錄密碼電報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機要信件或平信郵寄密碼電報。禁止將密碼電報原文印成文件下發。禁止攜帶密碼電報外出工作。回復密碼電報堅持“密來密去”的原則,禁止密來明去,明來密去或密電來電話復。
六、不得用明傳電報傳發秘密事項。
七、不準在無保密設施的有線或無線電話談論秘密事項。
八、禁止在公共場所或與無關人員談論國家秘密。
九、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向新聞單位或有關部門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開報道后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重大事項、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關數字。對正在辦理的事務,不得告訴無關人員,不得公開報道。
十、對境外記者的電話采訪,一律拒絕。邀請境外記者進行采訪,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接待外國和境外人員,應明確介紹口徑、參觀范圍和路線等,注意保守國家秘密。
十一、召開具有秘密內容的會議,須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會議文件、資料,防止泄密和丟失文件、資料。絕密文件必須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將自己所接觸的'本單位或者外單位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等,寫成稿件向公開發行的報刊投稿或者編入公開發行的書籍中。
十三、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危害。 凡違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國家秘密實施細則》進行處理。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及具體情況,為保障公司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使公司長期、穩定、高效地發展,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公司所有人員,包括、銷售人員、管理人員、后勤服務人員等,都有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二章公司秘密的范圍
第三條公司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各類信息。
1、本制度所稱的不為公眾所知曉,是指該信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
2、本制度所稱的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3、本制度所稱的各項信息,包括內部文件、營銷策略、客戶名單、產品信息等。
第四條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就經營管理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第三章公司秘密分為三類:絕密、機密和秘密。
第五條絕密是指與公司生存、生產、科研、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總體發展規劃、經營戰略、營銷策略、商務談判內容及載體、正式合同和協議文書。
2、按規定屬于絕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3、公司三重一大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紀要。
第六條機密是指與本公司的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人事部門對管理人員的考評材料。
2、公司與外部高層人士、業務人員的來往情況及其載體。
3、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簽、賬號,保險柜密碼,月度、季度、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統計報表,電腦開啟密碼,重要磁盤的內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記。
5、按規定屬于機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6、獲得競爭對手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7、外事活動中內部掌握的原則和政策。
8、公司以上管理人員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動去向。
第七條秘密是指與本公司經營、人事有較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消費層次調查情況,市場潛力調查預測情況,未來新產品的市場預測情況及其載體。
2、廣告企劃、營銷企劃方案。
3、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等有關部門所調查的違法違紀事件及責任人情況和載體。
4、按規定屬于秘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5、各種檢查表格和檢查結果。
第四章保密措施
第八條各密級知曉范圍
1、絕密級
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監事會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2、機密級
總監(助理)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3、秘密級
部門經理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秘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九條公司員工必須具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
第十條總經理負責領導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各部門及下屬單位必須設立兼職保密員。
第十一條如果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應先由總經
理批準。
第十二條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三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應立即作出相應處理。
第十四條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總經理、總監(助理)辦公室非本部人員得到獲準后才可進入。
第十五條備有電腦、復印機、傳真機的部門都要依據本制度制定本部門的保密細則,并嚴格執行:公司內部只能使用公司電腦,不得帶私人電腦進入公司進行相關工作;公司拷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盤或移動硬盤,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貝工具;電腦系統需要重裝時,需要提出申請,由技術管理人員進行性作,不得擅自性作,以免造成相關信息的缺失。
第十六條文檔人員、保密人員出現工作變動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交由主管領導簽字。
第十七條司機對領導在車內的談話要嚴格保密。
第五章保密環節
第十八條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單位領導簽字,簽字領導對文件內容負責,文件內不得出現對公司不利或不該宣傳的`內容,同時確定文件編號、保密級別、發放范圍和打印份數。
2、打印部門要做好登記,打印、校對人員的姓名應反映在發文單中,保密文件應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打印。
3、打印完畢,所有文件廢稿應全部銷毀,電腦存盤應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九條文件發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畢,由文印室專門人員負責轉交發文部門,并作登記,不得轉交無關人員。
2、發文部門下發文件時應認真做好發文記錄。
3、保密文件應由發文部門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簽收,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對于剩余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5、發送保密文件時應由專人負責,嚴禁讓試用期員工發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條文件復印
1、原則上保密文件不得復印,如遇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
2、文件復印應做好登記。
3、復印件只能交給部門主管或其指定人員,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一般文件復印應有部門負責人簽字,注明復印份數。
5、復印廢件應即時銷毀。
第二十一條文件借閱
(1)借閱保密文件時必須經借閱方和提供方領導簽字批準,提供方負責做到專項登記,借閱人員不得摘抄、復印或向無關人員透露,確
需摘抄、復印時,要經提供方領導簽字并注明;(2)公司性件(如:公章、稅務性、營業執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須經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傳真件
1、傳遞保密文件時,不得通過公用傳真機。
2、收發傳真件時應做好登記。
3、保密傳真件的收件人只能為部門主管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
第二十三條錄音、錄像
1、錄音、錄像應由指定部門整理并確定保密級別。
2、保密錄音、錄像材料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存檔管理。
第二十四條檔案
1、檔案室為材料保管重地,無關人員一律不準出入。
2、借閱文件時應填寫[申請借閱單",并由主管領導簽字。
3、秘密文件僅限下發范圍內人員借閱,如遇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借閱。
4、秘密文件的保管應與普通文件區別開,按等級、期限加強保護。
5、檔案銷毀應經鑒定小組批準后指定專人監銷,要保性兩人以上參加,并做好登記。
6、不得將檔案材料借給無關人員查閱。
7、秘密檔案不得復印、摘抄,如遇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五條客人活動范圍
1、客人到公司參觀、辦事,必須遵循有關辦公室管理規定,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公司。
2、客人到公司參觀時,不得接觸公司文件、貨物和營銷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六條會議
1、所有重要會議均由總經理辦公室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保密工作。
2、應嚴格控制參會人員,無關人員不應參加。
3、會務組應認真做好到會人員簽到及材料發放登記工作。
4、保衛人員應認真鑒別到會人員,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5、會議錄音、攝像人員由總經理辦公室指定。
第二十七條保密協議
1、公司要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與相關工作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2、保密協議一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性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員工離職規定
1、員工離開公司時,必須將有關本公司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的全部資料交回公司。
2、員工離開公司時,公司需要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該員工重申保密義務,并可以向其新任職的單位通報該員工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
3、員工離開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觸的由公司所擁有的商業
秘密,并在此基礎上作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公司所擁有的且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時,應當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費。
第六章違紀處理
第二十九條公司對違反本制度的員工,可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教育、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警告處分,處以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第三十條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本制度者,公司將給予開除處理,并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開除外理,并處以5000元以上的罰款,必要時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保密工作經費的專項管理。
第二章、經費用途
第二條、保密工作經費劃分為保密管理工作經費與專項保密工作經費。
第三條、保密管理工作經費主要用于保密工作管理機構日常管理工作,不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用和差旅費等。主要用于組織保密教育、培訓,進行保密業務咨詢,開展有關保密活動,配備必要的保密技術檢查設備和保密工作獎勵等。
第四條、專項保密工作經費用于保密技術防護設施的建設及設備的配備。物理防護措施方面:安裝防盜門窗,配備密碼文件柜、密碼保險柜等;技術防護措施方面:安裝防盜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會議保密機、文件粉碎機以及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所使用的安全保密設備等。
第三章、經費預算
第五條、保密管理工作經費按照涉密人員涉密等級和人數確定預算標準。一般涉密人員平均每人每年度300元。合計高于5萬元,以5萬元為保證基數,低于2萬元以2萬元為保證基數,不足部分按實際工作需要增補。
第六條、專項保密工作經費按照實際需要,根據公司保密技術防范措施發展計劃安排預算,專款專用。
第四章、經費管理
第七條、財務部門在年底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將下年度保密工作經費分項開支計劃報公司批準。涉及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工程項目建設,保密防護措施應同步預算。
第八條、財務部根據公司批準的.保密經費計劃,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時,單獨列入公司預算中。
第九條、日常工作中的有關保密工作的開支費用,在轉財務部門報銷時,須注明“保密經費”字樣。
第十條、涉密人員的保密津貼每月隨當月工資一同發放,需單獨列示,并注明“保密經費”字樣。
第十一條、進行保密獎勵時,獎金隨當年12月份工資一同發放,并單獨列示。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1
為切實加強辦公室內部保密工作,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領導
(一)市教育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局機關保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管理。加強對干部職工進行保密知識教育,根據上級保密部門的要求,對局機關的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見。加強對保密工作的檢查,每年集中檢查或抽查二次。
(二)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保密規定,使其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覺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知道的事項不打聽,絕不利用國家機密謀取個人私利,不得將國家秘密和內部情況向家屬、親友及其他無關人員泄露。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公務活動中的保密工作
1.召開涉及秘密事項的會議,必須有保密措施。會前應對保密人員進行保密教育。
2.凡規定不準記錄的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和錄音,未經審核批準,不得報道。
3.會議期間所發的秘密文件、資料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資料,按規定及時收回。
4.參加涉密會議的人員,不準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內容。
5.不得將密件帶離辦公室,如工作需要,應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且不能將密件帶到公共場所。
⒍印章保管人員要嚴格遵守印章管理使用辦法和保密規定,不得擴散使用印章的保密性公文內容。
(二)公文傳遞過程中的保密工作
1.秘密文件的傳閱,應嚴格登記手續,隨時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丟失。不得擅自擴大傳閱范圍。閱讀秘密文件、資料不得私自摘錄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記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錄。
2.發送秘密以上文件、資料,必須統一交機要員辦理或派專人送達。任何人不得在傳真機上傳送密件。
3.絕密文件,傳閱完畢立即清退。
4.辦文時,凡文件內容涉密的,承辦人應標明密級、保密期限,相關處室應審核密級標定的`準確性。
(三)重點保密部位的管理
1.文秘室、文印室、檔案室、計算機機房、機要交換站和各類考試的試題題庫等重點保密崗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相應的保密工作規則;其辦公場所,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2.文印室對秘密文稿的打印要加設密碼并妥善保存;文秘室應將密件單獨放入保險柜;機要交換站要將密件妥善存放;嚴禁個人留存、抄錄和外傳。
3.節假日前要對凡有密件存放的地點進行檢查,如有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四)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上網管理
嚴格遵守《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上網信息保密管理暫行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對辦公室的每臺聯網計算機實行物理隔離,嚴禁在無保密設施的計算機網絡中傳遞國家秘密。不得在電子函件(電子郵件)、聊天室等傳遞、傳播、轉發或抄送秘密信息。
(五)領導身邊工作人員的管理
1.領導身邊的文秘人員要注意檢查領導在外工作過的場所有無密件遺留;隨領導外出,要在離車、離會場、離住所時檢查文件有無遺失;領導開會回來后,要主動辦理密件的登記、收存手續。
2.領導專用車輛不得隨意搭乘其他人員,領導臨時離車,車上有涉密載體時,駕駛員不得離車,確保秘密載體的安全;不得泄露領導需要保密的活動日期、路線等內容。
(六)密件的復印管理
1.不得擅自復印密件,如工作需要復印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復印絕密文件和制文機關規定不準復印的密件,須經制文機關批準;復印其他密件,需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批準。
2.密件復印件視同原件管理。
(七)密件的銷毀
銷毀密件時,應登記造冊,并經分管領導審批,銷毀時需由兩人監銷,不得將密件出售。
三、發生失泄密事件,應及時追查并及時報告保密部門,盡可能挽回損失。對造成危害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處理。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2
1、總則
1.1 保守國家秘密是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業商業秘密是關系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為增強各單位(部門)和全體員工的觀念,更好地貫徹國家法,為保障改革開放和企業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1.2 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公司成立委員會,委員會的工作機構設在黨委工作部,負責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級分為三級,即絕密、秘密。
1.4 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突出重點,既能保守國家和企業商業秘密又便于生產經營”的方針。
2、管理職責
2.1 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
2.2 確定公司重點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規文件及規章制度的實施和貫徹。
2.3 對全體員工及其出國人員進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2.4 負責對工作的安排、指導和檢查,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總結經驗。
2.5 負責對失、泄密事件的調查、處理,嚴重事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3、工作的原則
3.1 確保黨和國家的'安全,為經濟工作服務。
3.2 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
3.3 嚴格劃分圍,嚴格劃分密級。
3.4 嚴格管理事項。
4、工作的圍
4.1 上級下達或公司形成的帶有密級字樣及指定閱讀圍的文件、電報資料、黨刊物、科技情報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項。
4.2 公司控數據、統計報表及文件資料。
4.3 屬于國際、國先進水平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重大科學技術成果及相應的數據、報告、論文等。
4.4 黨、政重要會議的記錄,重要的印信及技術、人事、文件、保衛、財務檔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員、參觀線路、介紹材料、會議記錄及雙方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3
1、保守國家秘密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國家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職責,各部室工作人員必須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則,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序依法辦事。
2、單位工作人員必須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不攜帶秘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3,建立健全收發文制度,各部室要有專人負責履行文件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發現屬于國家秘級文件資料丟失、被竊、泄密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力挽損失。
4,各部門年終清退與本部門無關的并無保存價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須進行銷毀或碎紙處理,不得擅自出售。
5、檔案專、兼職管理人員對秘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6、涉密計算機確定專人負責日常的應用管理。凡秘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涉密文件的移動存儲介質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4
1、要害部位范圍:財務室、辦公室、檔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黨政一把手對本單位要害部位管理負全面責任。
②與本職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要害部位,因工作關系需經單位領導同意后,才能借閱有關資料和進行公務活動。
③貴重物品、現金、票證落實專人負責,責任人要認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盜、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對要害部位認真按安全保衛保密要求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報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記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⑤建立各要害崗位保密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安全保衛保密檢查,針對存在隱患及時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規范要求對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電。結合業務工作中涉及國家秘密的各個環節,制定嚴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⑦加強計算機系統的保密安全管理。對涉密與非保密計算機予以明確區分,涉密機必須完全與局域網脫離連接,并禁止上因特網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認證、存儲傳輸加密、配置防視頻泄密等措施加強保密防范。
3、責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責任人或單位因失職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追究,并采取通報批評、黃牌警告,一票否決及經濟處罰等方式對責任人及單位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責任。
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15
第一條、為加強所和公司保密工作經費的管理,保障保密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標準》,結合昆明貴金屬研究所、z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所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保密工作經費分為保密管理工作經費和專項保密工作經費。
第三條、年度保密工作經費的.預算
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經費的數額,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標準》的規定執行,保證基數為5萬元,不足部分按實際工作需要增補。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經費每年由保密辦按實際工作需要提出預算,財務部單獨列入保密辦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經費財務預算。專項保密工作經費,由保密辦根據具體專項保密工作需要做出經費預算,經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審批后單獨列入保密辦年度專項保密工作經費財務預算。
第四條、保密工作經費的使用,由保密辦提出申請,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批準,保密工作經費按實際需要予以保障。財務部指定一名財務工作人員具體負責保密工作經費的管理。
第五條、保密管理工作經費用于所和公司保密辦日常管理工作,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單獨列支,主要用于:
一、組織保密教育、培訓。
二、進行保密業務咨詢。
三、開展保密方面的有關活動。
四、配備必要的保密技術檢查設備。
五、進行保密工作獎勵。
第六條、涉密人員和保密工作管理人員依照其涉密等級享受保密補貼,保密補貼在脫離涉密崗位后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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