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作服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作服管理制度1
為統一公司整體著裝,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特對工作服的款式、制作、領用及使用情況等進行規范管理,特制定本規定如下:
一、管理職責
(一)綜合管理部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確定工作服款式、顏色,進行數量統計、量體安排及聯系回收工作服清洗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對公司員工著裝規范進行考核。
(二)庫房負責工作服的入庫、保管及發放;負責離職人員退回車間工服的收發、整理、儲存;對服裝庫存進行盤點、核對,核定安全庫存量,低于安全庫存時及時提請服裝采購申請。
(三)各部門領導負責審批本部門人員的工作服領用,同時督促下屬員工遵守相關規定。
二、工作服類別、款式成套天短袖(夏裝)、成套長袖(冬裝)
三、工作服使用年限
每位員工可領取(冬、夏)工作服各兩件,使用期限為兩年
四、領用程序
(一)服裝到位驗收合格后,由綜合管理部發送庫房;
(二)庫房通知各單位前來領取;
(三)各部門填寫《領料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到倉庫領用;
(四)新入職員工(包括臨時工),試用期滿后,可發放工作裝,由所在部門填寫《領料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到倉庫領用;試用期間,由所在部門填寫《領料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到倉庫領用回收工作服。
(五)特殊工種或因工作原因,在規定期限內,導致服裝破損確實無法穿著的,由部門出具證明,經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到倉庫領用回收工作服;無庫存時,按規定可領用新工作服;
(六)量身定做服裝領用后,如發現尺寸不符等問題在一星期內報到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落實協調;
(七)離職人員退回的工作服,由倉庫工作人員整理、儲存,并將統計數據通知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定期安排清洗干凈后返回倉庫,如實入帳;
(八)外協廠家及其他因工作原因需領用本公司服裝的,由所在部門填寫《領料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到倉庫領用。
五、著裝要求及日常管理
(一)公司全體員工進入廠區(崗位)必須穿著指定服裝;4月1日—9月30日統一著夏裝工作服,10月1日—3月30日統一著冬裝;違者,罰款20元每次;
(二)服裝要保持整齊、干凈,不露胸或披掛,不隨意搭配、調換;違者,罰款20元每次;
(三)員工著裝要整潔,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違者,罰款20元每次;
(四)離職人員工服離職前按照登記領用數量一律退回倉庫,否則不予結算工資或承擔登記領用工作服全額費用;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5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30%費用。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50%費用。
(五)因個人原因造成服裝損壞,再領用的按全價當月在工資中扣除;
六、本規定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起草、修訂、解釋。
七、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工作服管理制度2
一、目的
規范工作服領用程序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員工工作服的發放與管理
三、管理權限
1、人事部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確定工作服款式、顏色,進行數量統計、量體安排及聯系回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人事部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著裝規范進行考核;
3、人事部負責服裝的入庫、保管、領用、及領用的匯總;負責離職人員工服款項的扣除;
四、領用程序及離職押金扣除條款
1、新入職員工(包括臨時工)原則上須轉正之后方可領取工作服,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領用規定服裝時,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組長和廠長簽字確認后,由總經理批準,到人事部領用
2、新員工入職公司發放冬季或夏季工作服兩套(以入職時間為準),扣押全額工作服制作費作為押金100元/套
3、扣押的費用以制服押金條的形式發給個人,當個人工齡滿兩年時提交到人事部,在提交當月工資中返還押金部門
4、工齡不滿半年的員工離職時扣除全額制服押金,收回制服押金條,不予返還
5、工齡半年以上(含半年)未滿一年的員工離職時憑制服押金條扣除60%的費用,其余部門在離職當月工資中返還(注:押金條一并收回)
6、工齡一年以上(含一年)未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憑制服押金條扣除30%的費用,其余部門在離職當月工資中返還(注:押金條一并收回)
7、工齡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員工可申請領取新冬季或夏季工作服一套,工服制作費作為福利有公司為其承擔,無需扣押個人費用
五、著裝要求及日常管理
1、公司全體正式員工上班在崗期間必須統一穿工作服
2、試用期員工轉正之后絮叨人事部備案,領用或訂做工作服
3、服裝要保持整齊、干凈,不露胸或披掛,不隨意搭配、調換
4、人事部每月對服裝庫存進行盤點,核定安全庫存量,低于安全庫存時及時申請采購
5、員工是否按照行為規范和本管理規定要求著裝,納入個人考核內容;期間不得私自外借或外賣工作服,凡外借、外賣者罰款200元每件。
6、班工作期間,不著裝工作服的,發現一次扣罰10元/人次
六、附則:
1、本制度由會同人事部共同制度,公司各部門貫徹執行,總經辦監督,解釋權歸人事部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隨時修改,附件同樣有效
工作服管理制度3
1、關于工作服的配給,公司根據各部門員工的實際需要,由運營部統計名單以及數量尺寸規格,經核對后報經常務副總審批,統一采購,再統一發放,并做好發放記錄。
2、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后發放工作服,發放工作服當月收取押金。
3、自覺愛護工作服,按發放之日起算,如未達半年限遺失的,則自費賠償補做。
4、惡意破壞或損壞工作服者,將以罰款處之,并自費賠償補做。
5、員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間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間無法穿工作服上班,由本人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及總經理同意后,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工作服管理制度4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增強勞動保護,塑造企業文化,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訂工服管理辦法。
一、員工著裝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層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服;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并佩戴企業徽章。
4、著工作服時,應搭配與工作服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5、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二、工作服配制說明
1、員工入公司后,發放工作牌;試用期滿后,發放工作服。
2、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① 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②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③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70%費用。
三、處罰措施
1、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服者,視為當天缺崗,并扣罰當日日工資。
3、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3次以上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5、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6、員工損壞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四、本規定由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五、本規定開始執行日期:x年x月x日
工作服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社會形象,全體員工應按規定著裝并保持著裝整潔得體。
二、適用范圍:
1、本公司全體員工工作服的發放及管理均按照本制度執行;
2、公司工作服按夏季工作服和春秋季工作服兩種(冬季和夏季)
三、工作服發放及回收:
1、員工入職后,按季節選擇發放新工作服,若因庫存空缺,可暫行發放舊工作服(勉費使用),待增補庫存后,再以舊換新。
2、所有工作服,均設以下規定發放給員工使用:
a、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使用半年內,辭職或辭退時歸還工作服,繳納50%的工作服成本費;不歸還工作服,繳納100%的工作服成本費
b、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使用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辭職或辭職時歸還工作服,繳納20%的工作服成本費;不歸還工作服,繳納100%的工作服成本費
c、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使用滿一年及以上者,辭職或辭退時歸還工作服,均無需繳納工作服成本費;不歸還工作服,繳納100%的工作服成本費
d、員工離職時,需將工作服清洗干凈,折疊整齊后交于公司行政部處,辦理離職手續e、所有離職時未歸還工作服者,不得利用公司的工作服或穿著公司的工作服從事違法、違紀、擾亂社會治安及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否則,依法追究其責任
3、員工對個人領用之服裝應妥善保管并愛惜,使用不足半年破損換新者,由員工本人自行承擔服裝成本費用的50%,并于領用當月工資中扣除。
四、工作服穿著規定:
1、全體員工,上班時間(無論是正常上班還是加班)拜訪客戶或去客戶工廠時必須著工作服,公務外出或其它時間可著便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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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所有人員必須按統一要求著裝。
五、其它事項:
1、員工可依據季節溫度變化,自動進行工作服換季穿著事項。
2、公司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工作服樣式進行更改,或借給非本公司人穿著。
3、本公司員工,應遵守公司有關著裝的規定,合理得體的著裝及佩戴工作牌進入工作場地或客戶工廠。
六、獎懲:
1、每位員工必需按本制度要求穿著工作服,未穿著工作服者罰款10元/天;
2、將工作服借給非本公司人員穿著者給予通報批評及罰款50元/次;
3、每位員工必需按本制度要求佩戴工作牌,未佩戴工作牌者罰款10元/次
4、將工作牌借給非本公司人員使用這,給予50元/次的罰款
七、附則
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2、本制度的執行情況由行政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3、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工作服管理制度6
為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等。
第二條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口管理,包括發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簽、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后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4、舊的工作服采取免費優先使用。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后的回收屬自愿行為。
2、后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并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制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并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后勤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辦公室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后勤保管。
4、辦公室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后勤倉庫領取,倉管員按辦公室的要求如數發放,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辦公室申請購買,經審批后方可到后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辦公室審批后由后勤倉庫發放,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20%;一年以上0
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第六條著裝的要求
1、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
2、員工著裝要整潔,并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工作服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素質,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整體形象,進一步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車間工作員工(包括倉庫、品管)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三、職責規范
1、資材部(倉庫)為工作服的主管部門,負責工作服的采購、發放、登記、回收、保管等事務。
2、綜合部負責制定工作服配置標準、制定工作服管理辦法。
3、各部門負責部門員工工作服登記備案、工作服需求統計和申報。
四、工作服種類、發放以及使用時間
換季時間
夏裝: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裝: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五、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正式入職的新員工,可在入職30日內由車間負責人填寫領用申請表,經綜合部核實后,倉庫方可配發。
2、夏季工作服配發期間為1年,冬季工作服配發期間為2年,自配發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發生意外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換發時,由車間負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由倉庫進行審核、配發。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并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成本價)。
4、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3)一年以上離職者,不收取工作服成本費;
5、員工應每周定期對工作服進行清洗(不得隨意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不得出現穿著污漬、破損工作服上班的現象。
六、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制作費2倍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工作服,不得隨意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發現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的,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同時作為個人以及部門績效考核依據之一。
4、員工穿著工作服以及儀容儀表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七、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盡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6、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綜合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者,每發現1次予以20元的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工作服的責任。
八、附則
1、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2、本制定修訂及解釋權歸屬于公司,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工作服管理制度8
為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等。
第二條后勤部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口管理,包括發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簽、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領取工作服需繳納押金100元(從領取人工資中暫扣)。
4、新員工進入公司轉正后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5、舊的工作服采取免費優先使用。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后的回收屬自愿行為。
2、后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并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制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并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后勤部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公司時由后勤部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倉管員保管。
4、后勤部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后勤倉庫領取,倉管員按辦公室的要求如數發放,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后勤部申請購買,經審批后方可到后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并審批后由后勤倉庫發放,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8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7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60%;13―24個月(含)折舊費為上為20%,兩年以上為0。
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第六條著裝的要求
1、員工工作期間必須穿著工作服,如發現未穿著工作服者,一次罰款10元。
2、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
3、員工著裝要整潔,并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4、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工作服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
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3-7天日內到行政部領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應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工作服成本價/套,工作牌20元/個);
3、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工作未滿六個月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費用;
2)工作六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費用;
3)工作滿十二個月以上離職者,不收取任何工作服費用。
四、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原價補換;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五、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或修補;
6、行政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將進行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7、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規范穿戴工作服的責任。
六、附則
1、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執行;
2、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屬行政部。
工作服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餐廳工服管理工作,確保餐廳員工按規章制度要求著裝上崗,以整潔的儀表儀容為賓客提供優質服務工作服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根據標準化要求,制定員工計劃' target='_blank'>制服管理制度。
1、新員工入職,崗前實習結束后根據崗位發放相應制服;
2、員工餐廳制服必須保持干凈、整潔,如有臟亂、破損等影響餐廳形象的,每項發現一項扣罰10元;
3、離職、終止(解除)合同的員工按規定收回制服,按以下具體標準執行;
3。1自制制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因個人原因離職、終止(解除)合同,同時,只收回制服不收取服裝費用;
3。2自制制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半年以上一年以下者,因個人原因離職、終止(解除)合同時,不收回制服只收取服裝費的30%;
3。3自制制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3個月不滿半年的,因個人原因離職、終止(解除)合同時,不收回制服只收取服裝費的50%;
3。4自制制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1個月不滿3個月的,因個人原因離職、終止(解除)合同時,不收回制服只收取服裝費的80%。
工作服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對公司員工工裝有效管理,規范員工著裝行為,保持良好精神風貌,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裝配置及領用
1、男裝包括西服一件,長褲兩條,長袖襯衫兩件,短袖襯衫兩件;女裝包括西服一件,長褲一條,裙裝一條,長袖襯衫兩件,短袖襯衫兩件;
2、工作裝領用:由集團辦公室填寫《工作裝領用登記表》,員工憑登記表簽字、領取工作裝。
二、員工工作裝著裝規范
1、夏季著裝規范(5月1日至9月30日)男員工:著襯衫、長褲、深色鞋襪;女員工:著襯衫、長褲(短裙)深色皮鞋。
2、秋冬季著裝規范(10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男員工:著西服、長袖襯衫、長褲、深色鞋襪;女員工:著西服、長袖襯衫、長褲、深色皮鞋。
3、具體換裝時間由集團辦公室統一通知。
三、員工著裝管理要求
1、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著裝規范,上班時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統一著工作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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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各項會議、活動及集體培訓學習、外出參觀培訓、會議時須按要求著工作裝。
3、工作裝應保持平整整潔。
四、違反著裝規定的處罰標準
1、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場所不著工作裝的,罰款200元。
2、公司大型集體活動不按規定要求著裝的,罰款200元。
3、不按規范配套著裝的,罰款100元;
五、工作裝費用折算標準
1、工齡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不收取工作裝費用,服裝歸個人所有;
2、工齡未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按如下標準折算:員工承擔費用=工裝總額÷工裝使用期限月數(24個月)×剩余使用時限月數。(備注:小于10天的不計月數,大于10天(含10天)小于20天的按半月計,大于20天(含20天)的按整月計,扣除折舊費用后,服裝歸個人所有;
3、新入職已訂做工作裝的員工,工作裝費用分兩次逐月先從工資中扣繳,工齡滿兩年后予以退還工作裝費用,服裝歸個人所有。
工作服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機構社會工作項目的管理,根據社會工作理論要求和本機構實際,結合其他工作項目管理的要求和經驗,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項目實施過程中,社工應恪守社會工作的價值倫理,綜合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方法,真誠、同理同感、尊重接納,向社區提供最需要最及時的服務,不得向服務對象收取報酬、接受服務對象的捐贈或者向服務對象借錢、借物、謀取其他利益。
第三條立項和申請
需求調查:立項前需開展需求調查,收集服務對象的需求、意見和建議。
項目設計:根據服務對象需求進行項目設計,項目設計要充分考慮實施背景和理論支持,確定項目實施的長期目標和階段目標,在實施區域、周期、服務對象、實施方式、具體活動內容、實施頻率、項目成本和效益目標等方面做出具體的規劃,選定項目實施的具體人員,制定《項目計劃書》。
項目設計應充分考慮具體的社會工作方法,原則上一個項目應綜合運用社工個案、小組、社區工作法。
為項目實施提供可靠的資金保障,有需要的簽訂項目合作協議。
第四條項目的啟動與實施
項目確定實施后,應盡快由相關人員盡快組織實施。由項目具體執行人制定項目推進計劃,推進計劃應嚴格按《項目計劃書》各項內容編制。
項目實施過程中應開展相適應的項目宣傳,采用多種途徑擴大影響力,提高公眾對項目的認識和信心。
為項目配備必要的、能力相適應的人員(含志愿者),對相關人員開展必要的培訓。
嚴格按《項目計劃書》和《項目推進計劃》實施項目活動,如有特殊原因確需更改,應書面說明更改原因和新的計劃,報項目督導和機構負責人審批,獲得批準后方可實施。
項目實施中,應密切關注服務對象的需求,如發現對象需求改變或與項目設計時不符的,須根據需求做出相應調整,并報請項目督導和機構負責人審批,經審批后方可實施。
每次開展項目活動,應編制相應的活動計劃,活動完成后2日內編寫活動簡報,對活動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和反思。
做好項目結束的相關工作:與服務對象、協作方展開溝通,征求各方意見和建議并做出反饋,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總結。
第五條項目的控制
項目執行人應按月對照《項目計劃書》和《項目推進計劃》進行檢查,如發現遺漏項目,要采取相應補救措施。
按機構項目督導制度,按月進行項目督導,對項目執行情況、項目目標進行檢查,如項目重點活動進行現場督查,如發現偏差,應提出督導意見,項目執行人應根據督導意見做出說明或采取調整工作方法,以期達到項目目標。
機構應定期考核項目執行人工作,督促項目執行人及相應工作人員按項目計劃和機構內部管理制度開展工作。
工作服管理制度13
公司各部門:
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展現員工精神風貌,宣揚企業文化,
規范員工統一著裝,增強管理力度,現特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著裝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第一條
工裝配制說明
1、員工試工期滿后,可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工作牌、工作裝,并做好登記記錄。
2、綜合辦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臺帳,應可明確追溯各部門人員領用時間、領用型號、領用數量等相關信息。
3、工作服預計使用期限為三年,在使用期限內如因人為損壞、丟失、污染再領,將承擔工作服的采購費用。
4、費用:所有員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統一采購,服裝費用先由公司墊付、后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所購買服裝的服裝費用公司將按規定比例返還。
5、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1)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3)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70%費用。
第二條
著裝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根據不同季節統一著工作服。
2、辦公室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著裝不嚴格要求,但著裝要大方得體。
3、在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活動時,如表彰大會、員工大會、培訓、公司慶典等其它集體活動時全體員工必須著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著公司的企業形象,員工穿著的工作服必須整潔、干凈、無異味。
5、男員工在穿夏秋裝工作服時,原則上統一將上衣底邊放置到褲腰邊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體得。
6、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
第三條
日常檢查及管理
1、各部門經理及組長日常對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行政綜合部負責對員工工作服的穿著進行監督和管理。
2、若發現員工沒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發現一次扣款50元,并責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將作辭退處理。
3、部門經理及組長應對所屬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記錄,凡發現有員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沒有穿工作服者,相關部門經理及組長將負連帶責任,處以50元以上罰款。
4、工作服在該員工離職時必須收回,若沒有上交的員工,公司將從工資中扣除服裝費用(按實際價格扣除)。
以上規定從簽發之日起原規定不再執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作服管理制度14
1、自加入公司起,公司人事部將發給每一位員工統一的適合每個員工的工作服,上班期間每位員工都要穿著工作服來樹立我公司形象。按工作服管理制度穿著工作服。
2、工作服分為春夏裝工作服、秋冬裝工作服。在不同的季節員工穿戴該季節統一的服裝。
3、如在實習期未結束或結束后便離職的員工,將在離職前將工作服統一再歸還人事部,如有折損或者不按程序歸還,則按成本價扣回。如果在公司勞動一年離職的,在離職前將工作服交還給人事部,如有折損或不按程序歸還,按成本價50%收回。若在本公司工作滿兩年或兩年以上,如若離職,工作服可自行帶回處理。
4、春夏季的工作服在第1季度一發放,秋冬季的工作服在第3季度發放。如果在做功過程中因意外,或者時間久工作服發生磨損,職員根據公司要求寫申請發放新的工作服表。如果員工因自己原因損壞,向公司寫申請發放新的工作服表后公司將以員工價發給員工新的服裝。
5、嚴禁職員在上班期間不穿工作服,如果工作服有輕微損壞,可由員工自行縫補或者交給公司后勤人員進行縫補。如果在周末有加班任務,員工可不穿工作服,穿戴自己服裝,但必須得體大方,體現我公司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6、各部門經理、主管等管理人員,一定要按時督促、監督自己的員工遵守工作服管理制度,保持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提高我公司生產效率,促進公司發展。如果發現違反規章制度行為,按公司要求進行處分。
工作服管理制度15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種類和使用時間
1、工作服
種類季節使用人穿著時間歸屬權備注
工作服夏裝:2套全體員工上班時間員工離職后歸還冬裝:2套
2、夏季(元/總套)冬季(元/總套)一般員工工作服費用:150元200元以內基層干部(領班、主管):200元300元以內經理工作服費用:300元500元以內
3、換季時間:夏裝:5月1日至10月31日冬裝: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三日內領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發期間為貳年,工作牌配發時間為貳年,自配發日算起。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審請換發,并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價)。
4、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人事部,人事部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或試用期時人員使用。
5、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全部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80%費用。
(3)一年以上或二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4)年滿二年以上的離職者不再收取工作服的成本費用。
五、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3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制作費2倍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六、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盡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6、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每發現1次予以30元的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工作服的責任。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未盡事宜由人事部負責修訂。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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