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場所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作場所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工作場所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郵政生產(工作)場所(含機動車輛,下同)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郵政通信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郵政防火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郵政消防安全工作應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下,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領導、組織、管理、設施、責任五落實。
第三條郵政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加強防火安全管理,落實防火安全措施,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郵政通信安全暢通,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四條成立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局長為組長,分管消防安全管理領導為副組長;
各部室主任、分局長、安全保衛干部為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安全保衛部門內設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職責是: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局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安排全局消防工作,落實消防經費,制訂防火預案,組織開展全局消防檢查,督促火險隱患的整改,協調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各支局所、班組負責人(含專業公司經理,下同)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人,其職責是: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上級局下發的有關制度、規定,在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的工作指導下認真開展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設立本單位生產場所(含機動車輛)防火責任區和防火安全員,加強對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組織防火安全檢查,落實滅火器材的配備,組織滅火預案演練,加強各項安全防火措施。
第六條生產場所防火安全員的職責是:在支局所、班組負責人的領導下,根據本生產場所、崗位的特點,按照有關法規、制度規定,落實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班前班后檢查防火安全情況,定期檢查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和問題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報告,落實整改措施。遇有緊急情況,按緊急預案處置。
第七條各生產(工作)崗位上的員工是本崗位的防火責任人(機動車輛駕駛員是本車輛防火責任人),防火責任人的`職責是:熟知本崗位有哪些容易發生火險的部位,熟知報警電話,熟知滅火器所在位置及檢查和使用方法,熟知電源總開關的位置,熟知滅火預案。對自己的崗位進行班前班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防火安全員或本單位負責人匯報,及時采取措施,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的義務消防人員要服從本單位消防責任人的指揮調度,熟知滅火預案,積極參加消防演練,提高自己的滅火技能,發揮在滅火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第九條預防、撲救火災是每個郵政員工的應盡義務,每個員工首都要自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規定,認真履行本崗位的防火責任,及時發現,及時處置。
第三章消防安全規定
第十條生產(工作)場所應遵守的五條規定:
1.不準使用明火,禁煙場所不準吸煙。
2.不準使用電爐。
3.不準亂接電源線、亂接電熱器具。
4.不準存放汽油、酒精或易燃易物品;不準用汽油、酒精或易燃易爆液體擦物品或地板。
5.工作完畢或下班時及時關閉電器設備和照明燈,必要時切斷電源。
第十一條嚴格明火管理制度:明火作業要經局安全保衛部門批準,經采取有效預防措施后才能動火。
第十二條郵政生產(工作)場所內,通道要保持暢通,有雜物要及時清理掉。安全指示要醒目,按規定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和應急照明燈。
第十三條供電線路或電器設備要由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安裝、維修,要做到規范操作、合理配置,不得擅自亂拉亂接。
第十四條生產(工作)中必須使用電熱器具的須經局安全保衛部門批準,在使用前要有防范措施,在使用中落實人員看管,以防發生意外。
第十五條定期落實電源線路,電源設備、避雷系統的安全檢修,確保使用安全。
第十六條安全保衛部門要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章應急預案
第十七條應急預案
一、初起小火:發現初起小火必須迅速使用滅火器將火撲滅。確認無復燃可能后人員撤出,防止有毒煙氣侵害人體。
二、火勢有蔓延趨向,無法用滅火器撲滅: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求救,如時間允許,及時搶移郵件、有價票證、現金、設備。所有人員迅速向安全出口退出,在行動中用濕毛巾捂著鼻、嘴低蹲行走,防止吸入有毒煙氣。
三、切斷電源,防止電著火。
四、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或局安全保衛部門或領導報告火險情況。
五、配合消防人員救火,并協助保護好現場。
六、由局安全保衛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到現場,共同清理現場,做好清理記錄。
七、經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同意后,及時恢復通信生產(工作)或營業。
第五章獎懲
第十八條對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本規定,重視防火工作,措施得力,預防工作扎實有效的單位和個人,對撲滅初起小火、撲救火災、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作出貢獻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九條對不重視防火安全工作,不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法規和本規定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致使國家財產損失和職工人身傷亡的責任人,視情節給予經濟、行政處罰,性質嚴重觸及法律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解釋,自文到之日起執行。
工作場所管理制度 2
1、生產(工作)場所應保持整齊清潔。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不得妨礙操作和通行,廢料要及時清除。
2、生產(工作)場所的通道應隨時保持平坦、暢通,兩旁應劃出通道線(寬度不得小于1米)。
3、生產(工作)場所的`光線必須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夜間及陰暗處,要有足夠的照明。
4、升降口、走道、平臺、梯子、棧橋等應有防護欄桿;坑、溝要保持清潔并有蓋板或圍欄。欄桿要堅固、可靠、牢實,高度不能低于1.05米。
5、高溫作業場所應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溫措施,經常有水或其他液體的地面注意排水和防止液體滲透。
6、生產(工作)場所,應供給足夠的清潔開水,并設置洗手設備。禁止在有粉塵或者放散有毒氣體的工作場所用膳和飲水。
工作場所管理制度 3
1.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機構,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放射診療許可證》,并按要求定期進行《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校驗工作。
2.新建、改建、擴建放射診療工作場所(機房),必須在建設項目施工前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設項目竣工后,其放射防護設施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新安裝、維修或更換重要部件的`放射診療設備,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衛生審核,獲得批準后方可啟用;不合格或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放射診療設備不得購置、使用、轉讓或出租。
4.設立放射防護管理小組,明確職責。制定與使用的射線裝置相適應的放射防護管理措施,配備相適應的供放射工作人員和受檢者使用的個人防護用品。
5.放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經常檢查射線裝置及防護設施的性能,及時發現和處理事故隱患,嚴禁在設備異常的情況下開展放射診療活動。
6.遵守醫療照射正當化和放射防護最優化原則,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7.醫用診斷射線裝置須由專業放射影像醫(技)師操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動用設備。
8.機房除受檢者外,陪同人員及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9.按要求在放射工作場所設置電離輻射警示標志,在機房入口大門上設置工作提示燈。
10.每年對射線裝置防護性能、工作場所進行放射防護檢測,并建立工作場所防護檢測檔案。
11.嚴格執行放射事故報告制度,一旦發生放射事故,立即向衛生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采取應急措施,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工作場所管理制度 4
1.目的
規范員工工作場所手機使用管理,降低安全風險,消除潛在的安全隱患,保障作業人員安全。
2.適用范圍
公司工作場所手機及具有網絡、游戲、娛樂功能的類似電子設備使用管理。
3.定義
3.1使用手機:指接聽、撥打移動電話,編輯、閱讀、發送信息、觀看視頻、電子書或者使用手機的各類軟件,使用耳機聽音樂、接聽、撥打移動電話等。
4.職責
4.1安全環保處負責本規定的制、修訂工作及其執行、落實情況的檢查、監督、考核。
4.2勞動人事處負責將員工工作場所手機使用管理納入勞動紀律管理范疇進行管理,會同安環處對本規定執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4.3二級單位負責制定本單位工作場所手機使用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實施并負責日常檢查、考核。
5.管理內容及要求
5.1手機使用的風險
5.1.1引起爆炸的風險:手機在使用過程中會產生電火花,如果人員將手機帶入易燃易爆場所,手機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電火花極有可能引爆混合性爆炸氣體或粉塵。
5.1.2導致人員注意力分散,可能引發傷害事故的風險:譬如人員正在駕駛機動車輛時,使用手機,很容易導致其注意力分散,忽視危險或引起誤操作,最終導致交通事故。
5.1.3手機信號在現場很可能被屏蔽,對于一些需要穩定信號協助的作業,人員使用手機替代特定的溝通工具,可能導致雙方溝通不暢,從而引發事故。
5.1.4人員處于雷電影響的空曠區域時,使用手機會增大被雷擊的風險。
5.2禁止隨身攜帶或使用手機的場所或作業范圍的規定:
5.2.1對于易燃易爆場所或特別危險的作業,禁止任何人隨身攜帶手機,這些場所或作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圍:
5.2.1.1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區域,例如加油站、制氧、制氫站、汽(柴)油庫、富氧區域等一級禁火區等;
5.2.1.2防靜電區域,例如加油站、集中供氣站及制氫站、富氧間等;
5.2.1.3使用中的油氣裝卸作業區域、充裝氣體或加油等區域;
5.2.1.4重要的儀表、電腦監控崗位,例如主控室、調度室等;
5.2.1.5主操崗位、金屬熔融物行車操作崗位;
5.2.1.6有爆炸性氣體的有限空間作業、有限空間油漆作業、帶煤氣作業等;
5.2.2對于一些一般的作業或特殊的情況,人員使用手機可能引發注意力分散。對于這類作業或特殊情況,人員可以攜帶手機,但是禁止人員使用手機。這些作業或特殊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圍:
5.2.2.1機動車(包括火車)駕駛過程中;
5.2.2.2高處作業、動火作業、配電室倒閘操作等作業過程中;
5.2.2.3監護人在從事監護作業時(出現緊急情況時,需要利用手機報警的除外,但監護人不得在易燃易爆及危險化學品等防爆區域使用手機);
5.2.2.4駕駛起重設備過程中;
5.2.2.5指揮作業過程中;
5.2.2.6操作高速旋轉或直線運動機械時(鉆、車、銑、刨、磨以及切割);
5.2.2.7使用強酸、強堿類的`危險化學品時;
5.2.2.8從事沖壓或剪切作業時;
5.2.2.9上下、攀爬任何梯道時;
5.2.2.10廠房內及施工現場行走(安全區域除外)或過馬路過程中;
5.2.2.11手機充電時;
5.2.2.12無避雷保護的空曠區域且該區域受雷電影響時。
5.2.3手機在現場可能被屏蔽或信號不好,對于現場一些作業,需要可靠的信號來支持。為防止由于溝通不好導致事故,禁止作業人員使用手機替代高頻或其它可靠措施協助作業,這些作業或特殊情況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范圍:
5.2.3.1各類指揮作業;
5.2.3.2有限空間內外的應急溝通方式;
5.2.3.3調試作業人員之間的溝通方式。
5.2.4上班時間,禁止使用手機觀看視頻、看電子書、聽音樂、聊天、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行為。
5.2.5管理人員需使用手機進行現場管理拍攝除外,但必須在安全區域。
5.2.6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用于班組安全活動時播放教育培訓視頻除外。
5.3為進一步規范手機使用管理,更好地做好宣傳及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門、單位要做好《新鋼公司手機使用九條禁令》(見附件)的張貼、通告及執行、落實工作。
5.4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出本單位手機使用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列出本單位禁止隨身攜帶手機崗位或禁止使用手機作業明細表并公示張貼,做好相應的警示標志。
5.5各單位對禁止隨身攜帶手機的崗位要設立手機存放箱,定點存放并妥善保管。同時,要明確相應的通訊聯系方式,保障通訊暢通,確保規定得到有效落實。
5.6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單位要及時將本規定告知相關方,并督促相關方人員嚴格執行。
6.檢查與考核
6.1公司將采取專項檢查、聯合檢查和日常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手機規范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進行考核。
6.2各單位要加強對手機規范使用情況的日常檢查,建立廠、車間、班組三級檢查考核制度和管理臺賬,做到每月有檢查和考核記錄。公司將不定期抽查各單位檢查開展情況。
6.3對違反手機使用安全管理規定的或不交手機及弄虛作假者,一律按公司“三違”處理。對重復違反者,按照“嚴重三違”處理。
6.4公司一次查處違反本規定5人(含)以上或年度查處累計達到10人次(含)以上的班組,取消責任班組星級班組評比資格。
6.5公司一次查處違反本規定5人(含)以上或年度查處累計達到10人次(含)以上單位,將對責任單位主管領導實行連帶考核。
7.相關文件
7.1《刑法》
7.2《民法通則》
7.3《安全生產法》
7.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7.5《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范》aq3009-20xx
7.6《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15577-20xx
工作場所管理制度 5
1、總則
1.1為加強易燃易爆作業場所、容器、特殊容器內工作、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安全管理,認真落實執行《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標準》、及華亭電廠《消防管理制度》、《防人身傷害安全技術措施》,防止發生人身傷害及火災事故,確保安全生產,公司結合實際制定本細則;
1.2本細則適用于華亭電廠所屬各部門。
2、規范性引用文件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國家電網公司《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實施導則》;
3、受限空間范圍
3.1容器類:凝汽器清洗,熱交換器內部檢修,酸、堿罐、凝結水箱檢修,主油箱檢修,除霧器內部沖洗,儲油箱、罐檢查、檢修,汽包內部檢查、檢修,各類容器、罐內部檢查、檢修等;
3.2管道類:各種管路內部作業,燃燒器校正,原煤斗清理,煤粉粗、細分離器內部檢修,輸煤系統落煤管、斗內檢修、清理、檢查,封閉母線內部檢查等;
3.3其他類:各類封閉地下設施、設備、排水溝道、管溝、地溝、水井清理、檢查、檢修等。
4、工作規定細則
4.1特殊工作及作業場所工作時,必須制定三項措施、危險點分析預控措施,必要時在措施中加注進行小動物試驗條款,嚴格控制作業點人數;
4.2易燃易爆場所工作中需進行電火焊作業或其他動火時,辦理動火工作票,檢測合格,作業點人數控制在2人及以下,滅火器材據工作點的危險程度配備充足;
4.3特殊工作及作業場所的工作,工作班組要及時告知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告知的內容:作業始、終時間,作業地點,作業內容),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告知公司主管領導;
4.4依據《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在汽包、除氧器、粉倉、原煤倉、煤粉分離器、球磨機筒體內、化學陽床、陰床、油箱、電除塵灰斗等區域進行電、火焊工作時辦理一級動火票;
4.5容器內作業前,要對容器內進行強制通風,保證有效的通風時間,必要時要對有毒、有害氣體進行檢測并合格,檢測儀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校驗;
4.6控制容器內作業人數在2人及以下,安排專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離崗;
4.7容器內作業監護人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有效的聯系,內外呼應;
4.8在盛裝過有毒、有害、惰性氣體介質的容器內工作,作業人員佩戴正壓呼吸器進入作業;作業人員佩戴安全繩,安全繩的另一端交由監護人;
4.9容器內作業人員要輪換作業,作業人員自覺身體不適時,及時停止作業,返出容器外;
4.10酸、堿、油罐體、系統上不準隨意進行電火焊;
4.11酸、堿罐容器內作業前,必須進行介質置換、檢測,用大量清水沖洗、蒸汽吹掃合格,并進行良好通風;
4.12在置換、沖洗、吹掃合格的酸、堿罐內,進行電火焊作業時 不準連續施焊,要間斷作業,保持良好的通風;
4.13氫、油罐內、氨氣系統進行動火作業,執行《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安全要求、規定;
4.14清掏原煤斗時,斗內作業人員不得超過2人,作業人員輪換進行作業,作業人員使用雙安全防護(安全繩、防墜器),安全繩控制在作業人員活動的作業半徑內,不準放入過長;
4.15原煤斗內進行檢修、施工,原則上不搭設木質腳手架,采用鋼制腳手架,臨時電源線路絕緣層完整良好;
4.16原煤斗內檢修、施工,作業點滅火器材充足,若采用木質腳手架,要接好水源管定期對腳手架進行灑水措施,工作完畢檢查現場火種遺留情況,切斷臨時電源,達到現場無安全隱患后方能離開現場,作業監護人始終在場監護;
4.17工作中使用油漆、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易爆材料時,嚴格控制領用量,做到用多少領多少,作業點不準超量存放;
4.18地下溝、管內工作時,先打開兩端檢查孔進行通風,檢測有毒、有害、易燃氣體含量合格,方能進入工作;必要時可放入小動物進行試驗觀察,確保作業人員的安全;
4.19地下溝、管內作業,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始終與內部作業人員內外呼應;
4.20各部門、班組庫房、工作間,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清理易燃垃圾,定期檢查電源線路的完整良好,人員離開及時關閉照明,照明燈不準超過100w;
4.21冷卻塔內工作時,應制定安全三項措施,監護人員始終在現場監護;
4.22易燃易爆場所作業,必須使用防爆電動工器具及燈具;容器內工作時,必須使用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12ⅴ照明燈具,電動工器具絕緣良好,并使用漏電器;
4.23作業人員進入易燃易爆場所,操作、使用、配合進行揮發性的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時,禁止穿化纖工作服、并使用防爆工具;
4.24易燃易爆場所作業時,要對作業區域進行隔離,保持良好的通風,嚴禁同時進行動火工作;
4.25禁止將氧氣瓶、乙炔瓶放置在吊籃內、移動平臺上進行工作,嚴格按照西固華亭電廠腳手架作業規定控制作業人數;當遇惡劣天氣大風、大雨、大霧、冰雹時停止作業;
4.26禁止在容器內使用汽油、柴油、煤油清洗設備、設施的零部件;
4.27爐內及超高空作業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墜器及安全繩,采用雙保險安全措施,原則上不采用懸吊鉤掛腳手架平臺作業;
4.283人及以上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時,必須制定應急救援措施,施救人員熟知救援環境、技能、方法;
4.29禁止在不具備救援條件,且不能保證施救人員生命安全時,盲目進行施救。
5、附則
5.1各部門依據本規定細則,制定本部門的安全工作實施細則。
5.2本細則廠標準化委員會,委托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5.3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工作場所管理制度 6
1、單位各級領導和崗位員工要掌握了解管理范圍內及本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強度)及其可能產生的后果等情況。
2、單位應當請有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并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檢測、評價和監測由職業衛生管理部門(人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3、檢測、評價和監測結果出現異;蛘叱瑯藭r,立即采取措施,上報主管領導,加強現場作業防護,提出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治理。
4、對嚴重超標且危害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采取補救措施,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5、職業病危害因素經治理后,檢測結果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業。
6、檢測、評價和監測結果存入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并及時向懷柔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及向本單位員工公布。
工作場所管理制度 7
1.特種工作場所必須設立防護警示標示;
2.工作場所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
4.嚴禁停放各種不相關物品;
5.工作場所按5s標準(整理、整頓、清潔、清掃和素養),各類用具擺放整齊。工作場所每天一次指派人員打掃清潔衛生,包括工作衣服、鞋子;
6.上班時間不準在工作場所喝酒、睡覺、打牌、看電視等娛樂活動,不準看一些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雜志;
7.工作場所必須做到制度流程上墻;
8.工作場所上班期間不準干私活;
9.下班時必須關閉水、電、氣、門窗;
10.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保持環境整潔;
11.消防器材放置醒目處易拿到,保證消防器材在保質期內使用;
工作場所管理制度 8
一、所有空調就餐場所必須領取“衛生許可證”,掛在就餐場所的交款處,并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復核換證。
二、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核,驗收合格并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三、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及用品必須符合衛生標準的要求。
四、建立自身衛生管理制度及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和健全衛生擋案。
五、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培訓合格證》上崗,并按國家規定定期體檢和培訓。
六、空調場所必須有新鮮空氣供給,入風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七、衛生間應有有效的獨立排氣裝置,間內保持清潔衛生,設有坐廁時必須使用一次性坐廁墊紙。
八、空調就餐場所內應設有禁止吸煙區,并有明顯禁煙標志。
九、供客人用的`面巾紙必須是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使用的合格產品。
十、餐廳應有防蟲、防蠅、防蟑螂和防鼠害措施,嚴格執行全國愛衛會除“四害”考核規定。
十一、餐廳內必須設專用洗手池,室內外應采用濕式清掃,并保持整潔。
工作場所管理制度 9
根據《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及卜級部門文件精神,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我礦實行三班八小時工作制度,在有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特做如下規定:
一、作業場所的噪聲,不應超過85db(a)。大于85db(a)的,需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時,還應采取降低作業場所噪聲的措施,并縮短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
二、煤礦生產礦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26c°,機電沒備硐室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30c°;當空氣溫度超過上述要求時,必須縮短超溫地點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并給予高溫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30 c°,機電設備硐室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34 c°時,否則,必須停止作業。
三、在產生粉塵、煤塵等其他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應采取相應的滅塵、降塵措施,工作人員并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在濃度大時應縮短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超過最高允許濃度時,必須停止作業。
四、任何領導和組織都不得讓員工在職業危害場所下加班加點。
工作場所管理制度 10
為了保證危險作業場所人員的生命安全,防止危險作業場所人員在工作中失誤而造成人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該制度。
(一)本單位的危險作業人員為電工、叉車駕駛員、產品的.裝卸工,生產車間的生產人員。
(二)危險場所的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崗位電工、叉車駕駛員等崗位員工的文化程度要求高中以上文化和具備一定技術等級。
(三)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負責人應對單位危險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
(四)在危險作業場所作業要辦理相關的作業證件。如:壓力容器操作上崗證、電工作業上崗證、臨時用電證等,作業時并有專人負責現場看護。
(五)危險作業必須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按操作規程操作。
(六)作業時現場必須設置標有危險等級和注意事項的標志牌,對于存在的隱患必須采取安全措施予以消除。
(七)危險作業場所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檢驗,保持完好的狀態,做好記錄。各種安全設施不能擅自接觸或拆除。
工作場所管理制度 11
。ㄒ唬榱思訌娖髽I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的管理,落實職業危害防治的主體責任,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監總局《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負責。
。ㄈ┱J真貫徹落實國家職業安全危害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ㄋ模┌踩a委員會為職業健康管理部門,劉輝為兼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企業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ㄎ澹┫騾^安監局申報作業場所職業危害。
(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完善作業現場,職業危害防治設備、設施,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確保設備設施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ㄆ撸┮勒铡秱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為員工配備合格的`職業安全健康個體防護裝備,并督促教育、指導員工正確佩戴和使用。
。ò耍┡c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時,告知工作過程中,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防止措施和待遇,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繳納保險費。
。ň牛⿲佑|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人員進行定期的健康體檢。
(十)建立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十一)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時予以配合。
工作場所管理制度 12
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提供良好的辦公及生產環境,進一步保障公司辦公、生產場所的安全,特制定如下規定:
1.監控系統:各廠區出入口及特殊部位的視頻監控系統,必須有值班人員24小時監視,按時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記錄。值班人員要恪盡職守,保證監控視頻畫面清晰,攝像頭方位適當,發現視頻畫面模糊、消失、視頻斷續、攝像方位變化及其他故障要及時上報維修,并詳細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中。
2.廠區圍墻及其外圍:當班隊長每天對負責廠區的圍墻及其外圍進行巡查及維護,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及維護,并按時交接,詳細做好交接班記錄。
3.照明系統:當班隊長每周定期檢查、維護各負責廠區出入口的`照明設施,發現照明設施故障、老化部件及其他安全隱患,及時上報維修并登記記錄。
4.巡邏車夜間巡邏:巡邏車每天進行夜間廠區巡邏,以濕地、工業園廠區、北廠區、倉庫、東廠區、塔湖北廠、西廠區、毛巾廠、魯潤的順序進行巡邏,駕駛員要保證駕駛安全,單程巡邏隊員配備不少于兩人,可根據情況作適當調整。巡邏人員每日做好巡邏記錄,記錄巡邏地點、時間及其巡邏情況、交接情況等。
5.所有需進入裝卸和存儲區域的貨物和人員,必須經過公司倉儲部管理人員的檢查,得到許可后方可進入指定區域。
工作場所管理制度 13
(一)為加強煤礦要害場所的管理,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機電專業“管理制度”中對機電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要害場所入口處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字樣的警示牌,外來人員必須持有關工作證明,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登記后進入機房、硐室。
。ㄈ┮鏊鶅缺仨殤覓炫c實際相符的供電系統圖。有高壓電氣設備時,要害場所的`入口處和要害場所內必須在明顯地點懸掛“高壓危險”字樣警示牌。
。ㄋ模┮鏊蛋嗳藛T應熟悉本場所供電系統圖和設備分布圖,熟知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掌握操作方法,能獨立工作。如果發生事故必須妥善保護現場,如實匯報情況,及時聯系處理。
(五)要害場所值班人員嚴格現場交接班,值班期間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蓞^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無人值班的變電硐室必須關門加鎖,有專門人員巡回檢查。
。ㄆ撸┟旱V的配電房、通風機房必須有專人24小時值班管理,值班人員必須經過相關資質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ò耍┮鏊鶅鹊脑O備必須分別編號,標明用途,有停送電標志。
。ň牛┮鏊仨毰渲脺缁鹌鞑。
工作場所管理制度 14
1.職工對毒物有知情權。企業對職工應進行防毒(防塵)安全教育。
2.不斷推進技術進步,改革工藝,采用無毒、低毒原輔材料生產產品。
3.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4.加強設備管理,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5.定期檢測車間空氣中毒物(粉塵)的含量濃度,努力控制在國家允許的最高限值之內。
6.按規定設置的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應定期檢測校驗,保持靈敏好用,防止急性中毒的發生。
7.對已有的防毒、防塵設施,不得隨意停用、挪用或拆除。
8.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擴散。
9.加強個人防護措施,為職工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如工作服、防護服、護目鏡、膠皮手套、防毒(或防塵)口罩、防毒面具等等。車間、崗位配置的公用防毒面具等應急防護用品應齊全、足夠、有效,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10.劇毒物品作業人員要佩戴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作業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完畢,必須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11.劇毒物品的管理嚴格執行雙人保管、雙人領發、雙本帳、雙把鎖、雙人使用的“五雙”制度。
12.為車間操作人員和倉管人員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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