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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時間:2022-06-24 09:07:50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4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4篇)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

  為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必須加強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安全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由各項目部組織,對員工及分包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各分包單位和項目部組織。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保證安全教育培訓所需的資源。

  一.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1.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必須經過安全生產培訓,每年參加有關安全培訓學習不少于30學時。

  2.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每年應參加由公司或地方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時間不少于40學時。

  3.部門負責人必須按規定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后,才能上崗。且每年參加安全培訓不少于30學時。

  4.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參加安全培訓不少于20學時。

  5.特種作業人員每年參加安全培訓不少于20學時。

  6.其他從業人員每年參加安全培訓不少于15學時。

  7.待崗復工、轉崗、換崗人員重新上崗前安全培訓不少于20學時。

  8.新進場工人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公司15學時、項目15學時、班組20學時。

  外來施工隊安全教育由聯系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組織實施。

  二.生產崗位職工安全教育

  1.公司對新入場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2.特種作業人員實施持證上崗制度。對從事電氣、起重、司爐、焊接、爆破、登高架設、廠內機動車駕駛以及接觸易燃、易爆、有害氣體、射線、劇毒物質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凡特種作業人員,無證(或證件過期失效)上崗作業,將按有關規定追究項目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3.凡離崗90天以上的員工,重新上崗前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培訓教育。

  4.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上崗。

  工人調換工種,應進行新崗位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上崗。

  三.其它

  各部門應根據各自特點,開展全員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樣化。包括:

  ⑴.舉辦安全教育培訓班;

  ⑵.可利用廣播、電視、錄像、報紙、黑板報、宣傳欄、圖片展覽、報告會、講座、演講、安全知識考試進行;

  ⑶.“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動;

  ⑷.班前班后安全會,生產過程中相互提醒;

  ⑸.建立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教育室等。

XXXX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2

  1、外單位借閱檔案資料需持介紹信,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能查閱.

  2、凡公司系統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的,由借閱人向檔案員辦理借閱手續,填寫借閱登記卡,返回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認真檢查并及時銷帳.

  3、借閱檔案資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劃、涂改、圈點、裁剪、損壞,否則取消借閱權.對于將檔案丟失者要追究責任.

  4、借閱各項檔案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5、公司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在工作發生變動時,必須由本人向檔案室交回借用的全部資料,否則,主管調動部門不予開調令.

  6、工作調出,必須將檔案、科技書、資料全部交加,外出參加科技性會議帶回的資料,一律交檔案室存放.

  7、經批準查閱的絕密檔案,只能在檔案室閱文,不得帶出室外查閱、翻印和轉借.

  8、在查閱檔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損壞、涂改, 因工作需要必須摘抄的,必須抄在保密工作手冊上.

  9、查閱檔案的部門,要及時將利用效果登記冊內.

  10、上級部門審查檔案資料時,需派車由有關人員和專職檔案管理員妥善保管共同到指定部門進行審檢,待審查結束后,把檔案資料安全歸位。

  11、檔案資料按統一分類大綱進行分類、編目、劃定保管期限限、密級。

  12、維護國家機密,卷面、封面要注意密級。密級定為三種:(1)絕密(2)機密(3)秘密

  13、加強檔案的安全管理,檔案必須存放在專用的保險柜內嚴密保管,檔案室門窗要堅固,做到安全可靠。

  14、保護檔案庫的清潔,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處理。

  15、保持好庫的溫濕度,經常檢查調整,按規定填寫溫濕度記錄。

  16、案庫房是檔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有查閱檔案資料的同志請等候調卷,在閱覽室查閱。

  17、借閱制度,搞好借閱、查閱、入庫、發放登記工作。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企業安全教育工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能力,減少工傷事故發生。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工程處所有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3職責

  本規定由項目部和質安科組織實施,綜合辦監督,具體職責在程序中闡述。

  4培訓對象和學習內容

  4.1企業各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采用崗位不脫產教育培訓方式,由質安科負責組織實施,學習內容主要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每季度不少于1次。

  4.2企業各級質安員除接受崗位不脫產教育培訓,每年還要參加一次專門脫產的安全生產業務培訓班學習,由質安科組織實施,學習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專業技術。辦班時間每次不少于1-3天。

  4.3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分別由質安科項目部、班組長主持進行新工人入場的三級教育。教育內容為:安全生產有關法規、方針、政策、事故典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和勞動紀律、工程特點、施工現場環境、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等,同時項目部對操作工人作業部分項目安全技術交底。

  4.4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按勞動部門規定,定期進行復審,此項工作由質安科和物機科負責。

  4.5新進場工人及老工人轉崗、換崗、在重新上崗前,均應接受本規定4.3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5安全培訓管理

  5.1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按《教育培訓管理辦法》8.2的要求,記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5.2安全教育培訓的師資,一般由工程處內部具有中級以上工程技術職稱和多年從事安檢工作的人員擔任,在進行本規定4.2質安員培訓時,可聘請主管部門的專家任教。

  5.3培訓使用的教材,由質安科收集建設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門統一審定的培訓大綱和教材。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4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半小時以內報告中心校;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教師值日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中心校批準、學校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中心校。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5

  1服裝、勞保用品

  1.1服裝

  一般來說作業服是指以下的東西:

  作業帽

  作業中即便沒有飛來的東西或落下來的危險物品,為了保持作業場所的紀律也要戴好作業帽。

  作業服

  作業服要合身、輕快、清潔。

  作業服不僅要適合寒暑的溫度變化,還必須考慮符合安全的要求。

  鞋

  鞋要輕快,便于行動,不能容易絆倒或打滑。根據作業內容或作業場所,有的需要穿安全鞋或防電鞋。

  手套

  為了防止手臟和保護手指而戴手戴,有被機器卷進危險的作業不要戴粗白手袋。

  1.2保護用具

  保護用具的種類

  安全帽、保護眼鏡、防噪音保護具、安全鞋、安全帶、防塵和防毒面具、絕緣保護用具。

  1.3機械、設備的安全性

  機械、設備的安全化

  機械設備必須是作業者能夠安全容易地操作,必須定期拆卸維修,檢查和注油,在結構上必須具備這些作業安全和方便的條件機械設備上的危險部位,要象'防止錯誤裝置'或'安全裝置'那樣,即使操作錯誤或動作錯誤,也不至于發生大的事故或災害,而能經常轉危為安。

  1.4作業環境的安全性

  1.4.1創造舒適的作業環境

  進行換氣。

  確保通道安全。

  整備修好地面。

  徹底整理整頓。

  適當改進照明條件。

  改進溫度條件。

  1.4.2安全彩色和標志

  機械或作業班環境的彩色調諧效果

  使作業環境舒適。

  減少眼睛疲勞。

  增強注意力。

  標示危險。

  使整理整頓容易做。

  1.4.3工作場所的明亮度

  注意以下各項確定明亮度

  根據作業要求確定適當的照度

  一般作業燈光晃眼

  光源不動搖

  對作業表面和作業面的明亮度不要有很大的差別

  光亮的顏色要適合作業的性質

  1.5安全衛生檢查

  1.5.1對工作場所的人和物的不安全地方和因素,需要隨時和定期進行檢查和提出來,并加以改進或糾正,這就是安全衛生檢查。其重點是:

  設備、機械、裝置、治工具等的各部分保護的是否經常處于良好狀態。

  對于危險或有害物品地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衛生要求。

  安全裝置和保護用具是否確實使用了。

  通道、地面和樓梯是否安全。

  照明、通風換氣等作業環境條件是否適合

  作業者的行動符合安全標準嗎

  1.5.2實施檢查的注意事項

  有計劃地進行檢查。

  檢查時必須填寫檢查表。

  糾正后一定要確認,看看情況如何。

  對運行中的和使用中的要確認有無異常情況

  對作業者不可隨意表示同情。

  指出的問題采取措施后確認。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6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并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四、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冬(夏)令營和春(秋)游等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準后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五、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士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七、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的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范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給學生。

  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專群結合,人員防范和技術防范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

  十、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育人,培養可持續發展的現代人的辦學理念,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保平安、建和諧、抓質量、求發展為主題,保障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創建一個文明、和諧的教育環境。必須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與學校各職能部門鑒訂安全責任書;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機構設置: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學校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和醫務為組員的學校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統籌和協調工作。安全工作辦公室設在保衛科。成立安全護校隊、搶險救治組,確保學校安全管理有序進行。

  第四條學校安全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校長是學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部門負責人、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

  第五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則:安全第一、教育為先、預防為主、責任到人。

  第二章安全工作制度

  第六條安全責任制

  (一)工作責任制

  學校每學期初與分管副校、處室主任,班主任及任課教師簽定安全工作責任書,各部門與相關人員簽定安全工作責任書。做到安全工作層層有目標,人人有責任、事事有人做。

  (二)首問責任制度

  第一個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或學生受到傷害的或第一個接到險情報告的教職工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對正在進行危險行為的學生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受到傷害的學生要立即進行救助,對發現險情要果斷處置或報告。否則,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追究首問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第七條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進行二次安全大檢查(分別為開學、期中、)班主任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初學寢室輔導員不定期排查安全隱患,每周安排班主任值周,并填寫《安全隱患排查表》。建立安全隱患檔案,發現一起、登記一起、整改一起、銷號一起。

  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校舍、圍墻、體育器材及其它教育教學活動設備設施、生活服務設施、活動場所;學校消防、電器、電線及防雷設施;學生活動、休息情況;危險物品和校園網絡;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學校周邊環境安全狀況及其他安全檢查事項。

  安全檢查的要求:學校每次安全大檢查要寫出書面總結報告,處室安全檢查要寫好檢查記載。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立即進行整改,對處室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對學校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書面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學生發生不安全行為要預以登記教育。

  第八條安全例會制度

  每月最后一周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匯報會議,由各處室負責任人向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匯報工作;每學期開學第一月和第四月召開一次全校安全工作會議,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時間學校的安全工作,每月安全工作匯報會議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長負責召集。

  第九條安全考核制度

  實行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決制”和獎懲機制。每學年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對處室進行一次考核,凡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當年評優選模資格,凡安全工作成績突出者,由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十條學校安全教育以學生為主。德育處是學生安全教育的職能部門,其他處室要密切配合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法紀教育,全校教職工都是安全教育工作者。安全教育要做到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每學期至少對全校學生進行兩次(期初、期末)集中安全教育,每月有安全教育班會。平時通過多途徑、形式和方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如:墻報、廣播、競賽、演講、演練等)。

  第十一條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交通安全教育、治安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健康與衛生安全教育、預防觸電與煤氣中毒安全教育,校內活動安全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防邪防毒及其他方面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學校安全教育的目標:使學生樹立安全理念,自覺遵守安全法規,保護公共安全設施。熟悉學校、家庭、社會中須知的安全知識,掌握緊急狀態下自我救護的基本方法。具備一定的危險判斷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擾的能力。

  第四章校園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校園設施安全管理

  總務處是學校校園設施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余處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與職責要求,對工作范圍內的設施安全負責具體管理。學校校舍、圍墻、活動場所、防雷設施、教育教學設施、特種設施及生活服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的標準,定期進行檢查維護,消除安全隱患。對驗收合格的校舍要定期請相關部門進行勘驗檢查;對學校防雷設施,每年在雷雨季節到來之前要請氣象部門進行檢測;對學生頻繁使用、易造成成損壞的教學樓梯道扶欄、櫥窗玻璃、運動場體育場設施、教室內電器開關等要隨時進行檢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設施、場所、危房等,在隱患未能排除之前要停止使用。

  第十四條用電安全管理

  總務處是學校用電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余處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與職責要求對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和用電安全管理具體負責。加強電源、電器、電線的檢查,嚴防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問題引發事故;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私自接線安裝各類電器;

  第十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保衛科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余各處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與職責要求對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具體負責。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加強用火管理,嚴禁將蠟燭等火源和易燃物品帶入學生宿舍,禁止在校園內焚燒紙張、垃圾、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嚴禁學生破壞消防器材。

  第十六條有害有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

  教務處要落實專人管理教學所用化學危險物品。采購危險物品必須到持有國家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購買質量合格產品,并索取詳細使用說明書;化學危險物品購回后,必須進行嚴格驗收才能入庫保管室;取用危險物品必須經管理處室主任審批,并做好詳細取用登記。

  第十七條課堂教學安全管理

  教務處是學校課堂教學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任課教師對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具體負責。其余各處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職責要求,對工作范圍的設施安全負責具體管理。任課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應做到:

  (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

  (二)每節課前檢查教學活動場地器材,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并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報告總務處維修。

  (三)每節課清查缺課學生,并填寫《教學日志》下課后及時了解缺課原因。對缺課原因不明的學生要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班主任并告知家長。缺課學生半天不到的,班主任書面報、德育處、教務處,兩天不到的,分別報分管副校長,校長并做出相應的處理。

  (四)根據教學內容實際,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了解特異體質的學生,并給予必要照顧。

  (五)教學內容要符合大綱或教學計劃的要求,教學組織要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不得私自調課、停止學生上課,不得私自組織學生課外集體活動,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為要及時教育制止。嚴禁侮辱、體罰和變相罰學生。

  (六)學生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時,要及時采取相應的救護措施,并及時報告學校、通知家長。

  第十八條課間安全管理

  課間安全管理指:早上課前、課間休息、中午休息、下午課外活動、放學、集會、晚睡時段學生安全管理。德育處是學生課間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值日領導、值周班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樓層值班人、食堂商店管理員、保衛科值班人員、宿舍管理員對學生課間安全管理具體負責。學生課間安全管理要求做到:

  (一)課間休息:教學樓各樓層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視教師和學生,運動區域(值日領導或值周班主任)。

  (二)早上課前、中午休息、下午課外活動時段: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區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視教師(值周教師)宿舍管理人員和學生。運動場區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視教師(值周教師或體育教練)和學生。

  (三)學生入學放學時段:,德育處值周負責人負責,保衛科負責校門區域及校門外學生通道安全秩序的維護。憑有效證件出入。

  (四)課間操、升旗、集會:班主任隨班維持班級學生安全秩序。德育處負責組織。其他集會或學生集體活動,按“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相應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九條住校生安全管理

  德育處是住校生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值周教師、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員是住校生安全管理具體負責人。應做到以下要求:

  (一)寢室衛生、器物擺放整齊、紀律秩序井然。

  (二)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防攀爬摔傷和防其他事故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三)每天學生就寢時清查學生人數,發現未按時就寢的學生要及時報告,正確處理。

  (四)學生就寢期間,班主任要下寢室督促,并委派學生值日,輔導老師負責學生安全全程值班,有異常情況隨時處理報告。

  第二十條食品、飲水衛生安全管理

  總務處是學校食品、飲水衛生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學校食品飲水衛生安全管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食品與學生集體用餐管理規定》和《生活飲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到以下要求:

  (一)學校食堂、商店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營業。其中食堂配備餐具專用洗刷和消毒等。食品貯存、加工、防蠅、防塵等必備的設備設施。

  (二)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方可上崗。定期進行培訓和體檢,對患有傳染病的從業人員要立即解聘或停業營業。

  (三)建立食品采購,加工、儲存、銷售等環節嚴格的管理制度。采購食品做到定點、索證和登記;加工食品要符合衛生要求;貯存食品做到分婁、分架、隔墻、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銷售食品要堅持試嘗和留樣。

  (四)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要做到每日三餐檢查,并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發事件應急預警機制和應急預案。

  (五)向師生提供的純凈水、礦泉水必須索取《飲用衛生合格證》和《質量檢測合格證》。

  第二十一條傳染病預防

  學校校醫是傳染病預防工作具體責任人。

  第二十二條校園治安秩序管理

  保衛科是學校校園治安秩序管理的職能部門,保安及相關人員對校園治安秩序管理具體負責。

  (一)無論是上課期間,還是節假日,學校保安均要落實門衛及校園治安巡視及守樓護院晝夜值班人員;上課期間的周六和周日,行政值日要落實值周教師輪流值班;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實行學校領導輪流值班。

  (二)加強門衛管理,建立外來人員和車輛及學生進出登記制度,非學校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未經學校許可不得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將公共財物隨意帶出校園、校內物品出校,末經學校相關處室或物主的許可,門衛不得隨意放行;任何人員都不得私自將危險物品、管制器具、違禁物品帶入學校。

  (三)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為學生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二十三條其他安全管理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職能部門及相關人員按分工與職責要求,承擔安全管理責任。若遇分工調整,由接任部門承擔相應安全管理責任。

  第五章校外活動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組織學生校外活動,應堅持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確保安全的原則。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措施不落實和不安全的活動。

  第二十五條組織學生校外活動,必須嚴格實行逐級審批,校長最終批準準予制度,并按“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安全責任。任何人都不得私自組織學生校外集體活動。

  第二十六條組織學生校外活動,必須做到以下要求:

  (一)制訂安全預案,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時辦理相關保險手續。

  (二)至少落實一名分管領導帶隊,并配備足夠的管理教師。

  (三)出發前對學生進行專門的.安全、紀律教育。

  (四)吃、住、行等環節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嚴格管理和檢查,防止危及學生安生事故發生。

  第六章安全應急處理

  第二十七條晚自習停電應急處理

  教務處、教育處、總務處、保衛科是晚自習停電全校安全秩序管理職能部門,值日領導具體負責安全秩序的指揮。晚自習停電,啟動《停電預案》,由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學生一般傷害事故應急處理

  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后,在場教職工要立即對受傷害學生進行救助,并立即報告班主任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同時通知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作出妥善處理;若屬一般輕微傷害事故,則立即成立以分管年級領導任組長,班主任、保衛人員為成員的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在24小時內向學校安全領導小組遞交事故發生,處理情況的書面報告。若屬較重的事故,立即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學校安全的副校長為副組長,保衛、德育、教務、總務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為成員的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在24小時內完成事故調查取證,兩日內寫出事故調查、處理的詳細書面報告,并報告縣教育局。

  第二十九條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重特大安全事故是指發生師生嚴重傷害或死亡、集體食物中毒、火災及其他群體性傷害等事故。按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進行處理。

  第三十條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

  自然災害事故主要指地震災害、洪水災害等事故。按《震災預案》和《防洪險預案》進行處理。

  第七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第三十一條各處室、各年級組及教職工,若不履行相應的安全職責,違反有關規定要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將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學校追究: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后,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視其情節,給予相關責任人必要進行的行政,紀律處分,并根據其承擔責任比例大小,追究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凡因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受到學校及以上行政、黨紀處分的人員,當年年度考核不予確認,不稱職并取消下半年評先、晉職資格。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教育行政部門追究:學校校長、分管領導及相關管理人員,在學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應職責或違反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按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司法部門追究:發生學校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9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組檢查落實,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別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鐵路交通規則,橫行車行道要走斑馬線,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不準在馬路上或鐵道線上追逐玩耍,不準穿越車行道和護欄,不準爬車、追車、攔車或拋物擊車。

  3、不滿12周歲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二、水、火、電安全教育

  1、無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學生玩煙花、爆竹、火柴、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隨便按動學校或公共場所的電線、開關、插座。

  4、郊游時不準攜帶火種。

  5、學校后勤部門定期檢查、維修、形成制度。

  三、課間活動教育

  1、禁止學生在校園及走廊上追逐打鬧。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為。

  3、上、下樓梯靠右走、嚴禁攀越扶手、護欄。

  4、到功能室上課、下課均排好隊。

  5、低年級小學生沒有老師帶領時不能到跑道邊的沙地、單杠、雙杠及有危險性的地方活動。

  四、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教育

  1、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的指揮,按規定完成體育動作或活動課內容。

  2、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衣服要寬松,不準佩帶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屬品、要穿運動服。

  3、體育、活動課教師上課前要檢查設施場地是否安全,教師要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

  五、勞動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但不要讓體弱多病的學生參加過重的體力勞動。

  2、不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開關、電線。

  3、勞動時應小心細致、搬放物品時應抬穩放牢。

  4、在擦拭門、窗、風扇、光管時要注意安全。

  5、要讓學生注意絕對不能從高空拋物。

  6、勞技課、教師應在上專業課前講述與有關專業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7、勞技課場所有規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動教育

  1、組織學生集體參加校外活動,一定要按程序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到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活動時,學生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要私自離隊或到沒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動。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 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為今后開展工作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于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臺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反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第三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好記錄,并及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條 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一的分類標準,將文件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第五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保存。

  第六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情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情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設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檔案;

  (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布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1

  一、加強消防安全教育

  1、教育學生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如:打火機、火柴、鞭炮、香煙等;教育學生嚴禁吸煙,亂扔煙頭。如發現,班主任立即制止并沒收。

  2、加強對教室內電器的管理,教室內所有電器開關要明確專人負責為安全員,教室無人時,必須關掉教室內所有電器、電源的開關。

  二、加強本班安全措施的管理

  1、本班前后門鑰匙,要明確專人管理,不得外借。

  2、班內所有門窗,要明確專人開關,窗戶打開要用撐鉤撐好,關窗時,必須把窗戶用插銷插好。

  3、每天安排一人放學時最后離班,負責檢查本班教室內電源、門窗是否關好,易燃處是否有明火。

  4、嚴禁本班學生帶外班、外校人員進入本班教室。

  5、未經學校同意任何班主任不得將本班教室轉借他人使用。

  總之,班主任有責任按照《21中安全條例》內容及以上逐條內容,經常對本班學生進行教育、檢查、督促,使其嚴格遵守執行。

  保衛處簽字:

  班主任簽字:

  xxx高中保衛處

  20xx年9月10日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2

  安全保衛工作科在政教處領導之下開展工作。在分管校長領導下,政教處主任、副主任有權決定工作人員的聘任和解聘,有權決定工作人員的校內職級評定、優劣等級評價,工作人員應無條件接受并努力做好主任、副主任安排的一切工作。

  一、安全保衛工作科主要職責

  1、安全保衛工作科科長全面負責本科工作的安排、協調、督促、檢查和落實,做好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培養自身及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和道德情操,指導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2、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保衛制度,并堅決貫徹執行。

  3、負責檢查記錄學生出入校門情況。進校門必須佩帶校徽或《自律手冊》,出校門必須持規范的請假條,對于遲到者應查驗身份并做好記錄,凡無任何證明者一律不予放行,有特殊情況者應通過電話向班主任詢問并做記錄后方可放行。

  4、負責管理檢查記錄校園紀律。凡課間 、上學、放學期間,門口留1人值班,另2人到校園巡邏,發現違紀情況(如:追逐打鬧、玩球、騎車、破壞公物等)應立即予以糾正并作好記錄,嚴重者叫到保衛科處理并與班主任或級部主任取得聯系。發現的問題應于當天報政教處公布。

  5、負責違紀事件的調查并有初步處理意見,形成書面材料后報政教處審批。

  6、負責校園安全保障。夜間保證有3人值班,每兩小時巡邏一次,發現不關燈、不關門窗及其他違紀事件,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作好記錄,第二天予以公布或通知班主任;嚴重情況應立即報政教處或分管校長處理。對于校內貨物出門,需查驗貨物品類、驗明出門證明并做好記錄。

  7、負責外來人員的盤查登記工作。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凡有公事、參觀或找人的,應首先通過電話詢問接待部門或接待人,征得同意后,先辦理登記手續,并讓外來人員持出入憑條進入,出門時應收回由責任部門或責任人簽字后的出入憑條。

  8、負責來訪家長的接待工作。除學校放假領導同意外,一律不允許家長進入校園,凡家長給學生送東西者,應一律安排在家長接待室等候或將物品放在接待室但一定作好登記,學生領物品時應讓學生簽字;屬于來找班主任座談的家長,應電話通知班主任到接待室接待。

  9、負責外來車輛的盤查登記工作。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允許外來車輛進入校園,允許進入校園的車輛出校門時應予以檢查或由接待部門同意后放行。下列情況應區別對待:①上級領導來校視察工作,應在第一時間電話通知辦公室或接待部門;②緊急用車應有用車部門事先通知方可放行;③校內食堂、門市部進貨車輛應辦理出入證,證上應貼照片、寫清車型、車號、有效期、接受單位等,并要求一律熄火后進入;④外單位車輛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

  10、負責自行車管理工作。自行車區域劃分,車牌發放,每天三次檢查有無違規擺放的自行車,對未上鎖和違規擺放的自行車進行扣留或扣分。

  11、嚴格執行門前“三包”規定,保持校門內外整潔、暢通,嚴禁在校門兩側設攤,及時清理校門內外的違規停車。

  12、負責學校的消防工作,及時檢查和維護消防設備,積極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經常性地開展消防演練;確實做到防火、防盜、防爆,經常和上級有關部門聯系,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13、負責教學樓、辦公樓的開門、關門,鎖門前要細致檢查各樓層各教室,保證門關、窗關、電關、人空,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做好登記和匯報工作。

  14、安排專人負責學校教職工及家屬、子女的戶籍工作。

  15、健全工作臺帳,記錄工作情況,定時向政教處匯報。

  16、做好政教處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保衛工作科工作紀律

  1、全體人員要遵守“合作、公正、友善、誠信”的工作信條,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求實務實”的工作精神和“奉獻敬業”的工作態度。

  2、全體人員要以服務為宗旨,尊重服務對象,既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又要熱情和藹、耐心周到,做到不徇私、不發火、不違規操作,樹立良好的值班形象。

  3、當班期間,嚴守崗位,著裝整齊(著制服),站姿坐姿端正,語言文明,服務規范到位,嚴格執行保衛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4、全體人員要樹立大局意識,尊重領導,遵守校規,服從安排,勤懇工作。

  5、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班,嚴格履行上下班交接手續。

  6、有病有事要做到請假并填寫請假單,半天之內要經科長批準,一天之內要經主任批準,三天之內要經分管校長批準,三天以上要經校長批準。

  7、實行24小時輪班制,科長按學校規定的時間正常上班,其他人員分三組輪班,每組設一名組長,因病因事需換班者必須經科長批準。

  8、值班期間嚴禁出現空崗、睡崗現象,凡出現空崗、睡崗及其他管理責任事故的,應追究值班人員責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9、值班期間嚴禁值班人員或其他人員在保衛科酗酒、打牌、打麻將等,否則將追究值班人員責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三、安全保衛工作科考核辦法

  1、堅持過程考核與終結考核相結合、部門考核與服務對象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2、考核內容:

  (1)個人修養:(10分)包括政治思想、精神境界、品德素質等。

  (2)工作態度:(30分)包括敬業精神、服務與服從意識等。

  (3)工作水平:(30分)包括方式方法、有無工作事故等。

  (4)考勤:(30分)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曠工一個值班日(24小時)扣10分(不足12小時扣5分,超過12小時扣10分);曠會及缺席學校或部門組織的其他集體活動一次扣5分;請事假一天扣5分;請病假者需出示醫院或衛生室證明,否則按事假對待每天扣5分;30分扣完為止。

  3、考核形式:

  (1)考評小組由政教處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保衛科負責人、級部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

  (2)考核成績:主要考核個人修養、工作態度、工作水平三項,滿分70分,占總成績的70%。

  (2)出勤考核:由科室負責人記錄考勤,每月向主任匯報一次,滿分30分。

  (3)政教處每周至少應對保衛科全方位不定期抽查一次,抽查結果作為獎懲和考核依據。

  (5)考核成績=考評小組考核成績+考勤成績

  (6)工作考核每月進行一次,安排在下一個月的1—3號進行。

  4、職級工資發放辦法:

  (1)每月考核成績和工作責任事故為發放工資的主要依據。

  ①月考核成績在95分以上,并且無責任失誤,職級工資全額發放,可由處室負責人向學校建議增加一級浮動職級;

  ②月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工資全額發放;

  ③月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下的,每缺10分(不足10分的按10分計)扣機動工資10元;

  ④出現工作責任事故從結構工資中另行扣除。

  (4)出現下列工作責任事故,從結構工資中直接扣除:

  出勤:遲到、早退: 扣5元

  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論處,扣20元

  會議:遲到、早退: 扣5元

  曠會: 扣10元

  工作失職:

  ①遲到學生未登記入校: 1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②上學期間學生離校不查假條、不登記:1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③經允許入校的外來人員未登記: 1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④未經允許入校的外來人員: 5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⑤儀容不整、語言不文明: 5元/每人次

  ⑥門前“三包”落實不到位的: 扣10元/每人次

  ⑦值班室雜亂不潔、校門內外地面不潔 扣10元/每人次

  ⑧社會車輛、推銷商、小商販、收購雜物者,未經主管部門批準進入校園的,發現一次扣值班人員10元,

  ⑨外來人員造成不良影響或發生事故的,視情況分別扣值班人員和科長50—100元

  ⑩空崗、睡崗、酗酒、打牌、打麻將等違規事件的,每次扣科長工資20元,扣值班人員40元

  11、對職責范圍內的校園違紀現象視而不見(如校內騎車、亂放自行車、學校內外周邊打架斗毆等)或管理失當者,每次扣值班人員10元

  12、凡屬學校財產未經主管部門開具出門證明而私自放行的,每次扣值班人員10元,造成學校損失的視情況分別扣值班人員和科長50—100元

  13、工作記錄、臺帳不健全的,扣科長工資20元

  14、不能按時開關樓門、自行車棚者,扣值班人員10元/每人

  15、不能按標準檢查自行車排放、及時上報者,扣值班人員5元/次

  16、校內發現亂放車輛,扣1元/車/每人

  17、在車棚丟失自行車,扣值班人員20元/人

  18、出現其他工作失誤,將視情節扣款;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者,加重處罰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3

  一、檔案收集制度

  1、接收檔案時要堅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的標準執行,保證安全檔案的質量,使安全檔案符合檔案管理標準化、規范化和現代化的需要。

  2、要定期接收現行機關的檔案和有關資料。

  3、要做好檔案的收集工作。

  4、案卷要符合質量標準,規定移交的檢索工具、全宗介紹和材料要齊全。

  二、檔案保管制度

  1、檔案保管必須設置適應需要的檔案庫房、專用櫥具,并有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蟲、防鼠、防高溫、防強光措施。對發生褪變和破損的檔案要采取補救措施,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2、櫥具排列要自左至右,并便于管理和通風,是五節櫥的要自上而下地編制櫥具順序號。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從上而下地順序進行,排列要整齊、美觀。

  4、庫房內經常保持清潔,禁止亂放雜物,庫房內外要設溫濕度計,每天上、下午定時測試、記錄。

  5、每半年對檔案保管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嚴格檔案的出入手續,做好日常登記,統計工作,按規定搞好年報。

  7、為確保檔案的安全,庫房管理人員要提高警惕,并配合有關保衛人員做好夜間值班工作;平時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一律禁止入內。

  8、檔案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將所保存的檔案數量、狀況詳細交待清楚,辦好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

  三、檔案保密制度

  1、檔案人員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切實保證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2、檔案資料要嚴加管理,經常清點,不丟失,不泄密。

  3、不準隨便摘錄檔案資料,私人通信,談話不得涉及機密檔案內容;不準把機密檔案資料外借或帶出。

  4、私人不準在辦公室或存檔案、資料的地方會客。

  5、工作中形成的帶有字跡的廢紙要集中存放,統一銷毀,以免泄密。

  四、檔案統計制度

  1、檔案資料的收進和移出隨時進行登記。

  2、全宗和案卷數量要每年年底匯總、核對一次。

  3、及時準確地掌握并記錄檔案資料的情況。

  五、檔案利用制度

  1、凡查閱檔案資料者,特別是查閱機密檔案資料,要說明查閱目的,經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借閱的要填寫《檔案利用登記薄》,并且只限批準的內容,不得隨意擴大閱讀范圍。摘抄、復制檔案資料,要注意保密,做好登記,用完后退交銷毀。

  2、利用者在查閱要愛護檔案資料,不得污損、圈劃、涂改、折角、拆卷或撕頁。

  3、利用者必須在閱覽內查閱檔案資料,非經批準不得帶出室外。

  4、查閱完畢,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進行清點、核對、辦理退還手續。

  8、檔案資料利用后,查閱者要填寫《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4

  一、加強對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視和領導,建立校長直接負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全體教職員工一崗雙責的安全工作組織體系,堅持“以人為本、從我做起”的原則,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每常年開學初,學校要按照教職工歸屬范圍層層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衽安全管理一把手負責制、安全責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報告制。教育教職員工遵守師德規范,不賭博、不酗酒、不從事有悖于職業道德的一切活動。

  三、學校安全工作小級要定時排查學校安全隱患,并向學校例會提交排查報告,確保學校各類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符合安全標準。

  四、學校按設計標準合理確定辦學規模,不隨意擴大軌制和班容量。

  五、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學生在校時間,禁止上課拖堂、放學后補課等占用學生活動時間的行為,嚴禁假日、雙休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生到校上課和任何形式的集體補課。

  六、學校管理人員,尤其是班主任不得安排學生從事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以外的各類勞動和活動,要教育學生遵守校規校紀,不打架斗毆、追逐嬉戲、搶奪強要、偷竊他人物品;不翻越圍墻,爬樹攀高;不攜帶火種、易燃易爆、危險品及管制刀具進入學校;教育學生養成遠離毒品,遠離黃色淫穢網站、音像制品和書刊的良好習慣,嚴禁學生抽煙、喝酒。

  七、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落實管理制度。上學前、放學后,值日人

  員要在學校門口值守;室外課、體育課、理、化實驗課教學,要事先檢查設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況,講解安全操作規程;校外綜合實踐活動課以及集會、集體外出等活動,要堅持報批制度,要進行安全知識和自救自護知識教育;學校不組織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參加與其身體狀況不適宜的體育、勞動及其它活動,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八、加強對學生食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并責任到人。實行定點采購、入庫前檢驗、成品檢查措施,嚴禁假冒偽劣和霉爛變質食品進入學校。非食堂管理和食品制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倉庫和廚房,嚴防發生投毒、食物中毒事件。

  九、要特別加強醫務室的管理。校醫應恪盡職守,認真負責,嚴格各項醫療制度;嚴禁假冒偽劣藥品、霉變失效藥品、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藥品進入校園;嚴禁非醫療人員隨意出入醫療室和藥品存放處。

  十、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及時清理校內垃圾,磚、瓦、石塊等雜物,防止學生用于打鬧投擲造成傷害。

  十一、學校要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嚴格管理,不準隨便挪動。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雜物,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學校對用電線路和各種電器設施要加強檢查,及時維修和更新陳舊老化無安全保障的電器、電線,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

  十二、學校的重要場所、庫房要安裝牢固的防撬鎖、防盜門窗,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在庫房、學生宿舍等特殊場所嚴禁吸煙,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取暖。

  十三、加強學校財務部門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安裝防盜門窗,嚴禁違反規定超額存放現金。

  十四、為保障學校安全,禁止校外商販在校門口或到校擺攤、叫賣。所有學生一律不準到校門口或擅自到校外購物。

  十五、上課期間,教職工、學生不準隨便離開學校。必要時,須憑出入證離校,并自學接受門衛檢查和登記。

  十六、禁止非本校機動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進入校內。12周歲以下學生禁止騎自行車上學,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十七、教職工要切實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以防被盜。

  十八、節假日期間,要組織、安排好值班護校工作,值班期間必須有校領導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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