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計工作移交證明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工作財務移交證明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觸過證明吧,證明是證明某個事實的一類文書。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證明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作財務移交證明,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作財務移交證明1
一、交接前的準備工作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5、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二、移交點收
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
具體要求是:
1、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2、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有價證券面額與發行價不一致時,按照會計賬簿余額交接。
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4、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5、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
6、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后,方可交接。
三、專人負責監交
為了明確責任,會計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交。通過監交,保證雙方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辦理交接手續,防止流于形式,保證會計工作不因人員變動而受影響;保證交接雙方處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不允許任何一方以大壓小,以強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進行威脅。
移交清冊應當經過監交人員審查和簽名、蓋章,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證件。
對監交的具體要求是:
1、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四、交接后的有關事宜
1、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2、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后銜接,內容完整。
3、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五、會計交接注意事項:
第一、交接表要寫清楚?唇唤颖砩系膬热菖c事實是否相符。
第二、發票要看仔細。發票本數與事實相符。企業帳要與銀行帳相符,F實和實務往來是否相符。保管帳與實務是否相符。要清點倉庫。固定資產也要盤點。
第三、有時間的話,單位往來帳要相核對。個人帳要核對。
列出的會計交接注意事項
1、財務軟件服務密碼,國稅地稅密碼、國稅地稅片管聯系號碼、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發票領購手冊、公章、印鑒章、空白支票、庫存現金、收據、稅控IC卡、發票專用章、辦公室門鑰匙、保險柜鑰匙、會計科目印章。
2、打印銀行對賬單,與銀行存款日記賬核對;庫存現金與現金日記賬核對(說明未達賬項)。
3、未入賬的原始憑證編制完畢、尚未登記的賬目登記完畢,結出余額并簽章。檢查記賬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納稅報表、抵扣聯憑證是否完整。
4、固定資產盤點清單
5、核對債權債務,應收應付、其他應收應付明細余額。
工作財務移交證明2
一、會計人員的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將尚未處理完畢的業務,處理完畢,工作及財務移交表。一般將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這就是說,將月底之前的憑證、帳簿、報表等編制登記完畢。
2、整理保管的各種會計資料(如憑證、帳簿、報表等)和各種會計物品(如證件、發票、印章、電算化密碼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單上。
3、整理尚無法處理的業務,列示于交接清單上,注明已處理的程度、相關的憑證資料等。
4、交待其他相關事宜,比如相關工作聯系部門(包括企業內部和外部)聯系人的聯系方式、相關會計處理的流程方法等等。這些內容視你的具體情況而定,以將你工作的內容交待清楚為準。
5、打印交接清單,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單交接工作,交接無誤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各自簽章,各執一份交接清單。
二、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作好移交準備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帳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它會計資料和物品;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三、接交事項
1、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時,必須專人負責監交。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步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2、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3、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4、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該編制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5、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它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6、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工作財務移交證明范文
移交原出納員______,因工作調動,財務處已決定將出納工作移交給金______接管,F辦理如下交接:
一、交接日期:
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具體業務的移交:
1.庫存現金:___月___日帳面余額______元,實存相符,月記帳余額與總帳相符;
2.庫存國庫券:______元,經核對無誤;
3.銀行存款余額______萬元,經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核對相符。
三、移交的會計憑證、帳簿、文件:
1.本年度現金日記帳一本;
2.本年度銀行存款日記帳二本;
3.空白現金支票______張(______號至______號);
4.空白轉帳支票______張(______號至______號);
5.托收承付登記簿一本;
6.付款委托書一本;
7.信匯登記簿一本;
8.金庫暫存物品細表一份,與實物核對相符;
9.銀行對帳單1一10月份10本;10月份未達帳項說明一份;
四、印鑒:
1.______公司財務處轉訖印章一枚;
2.______公司財務處現金收訖印章一枚;
3.______公司財務處現金付訖印章一枚;
五、交接前后工作責任的劃分:
______年___月___日前的出納責任事項由朱______負責;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的出納工作由金______負責。以上移交事項均經交接雙方認定無誤。
六、本交接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分,存檔一份。
移交人:______(簽名蓋章)
接管人:______(簽名蓋章)
監交人:______(簽名蓋章)
______公司財務處(公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作財務移交證明】相關文章:
會計工作移交證明范文08-24
會計工作移交證明范文05-31
移交承諾書03-09
工作移交協議書范文03-01
財務離職證明11-29
財務審計工作證明06-01
財務實習證明05-23
財務離職證明范本11-19
法院案件移交申請書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