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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的衛生工作計劃范文
第一篇:縣婦幼衛生
一、指導思想
2013年全縣婦幼衛生工作繼續貫徹落實婦幼衛生工作方針,堅持保健與臨床相結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衛生職能,加強基層督導,狠抓降消項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鞏固愛嬰醫院成果,加強托幼機構管理,啟動婦女健康行動,積極開展二級優秀保健院創建,全面完成婦幼衛生目標任務。
二、主要生命指標
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25/十萬以內;
嬰兒死亡率控制在13‰以內;
全縣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內;
全縣新生兒破傷風發病率控制在1‰以內;
三、主要服務指標孕產婦系統管理率:
1、農村達85%以上,城鎮達95%以上;
2、兒童系統管理率達60%;
3、產婦住院分娩率達95%以上;高危孕產婦篩查率達100%;高危孕產婦管理率100%;
4、剖宮產率縣級醫療保健機構控制在40%以內,鄉鎮控制在25%以內;
5、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hiv檢測率達95%,其中hiv早孕檢測率達80%;
6、新生兒疾病篩查工作全縣鋪開,篩查率達90%;
7、婦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率達到10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強領導,加強基層督導,強化鄉村保健網絡職責。
一是婦幼保健工作是大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將婦幼衛生工作納入重要
工作內容,明確責任,任務落實到人,實行目標管理、量化管理。二是進一步加強完善保健網絡建設。每個級鎮要穩定1-2人專職從事婦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級同類專業人員水平,不得下達經濟任務,對個別確屬人口少、服務范圍小的鄉鎮,要向衛生局寫出報告,經批準后保健人員可適當的兼職,但要以保健工作為主;村村要有村級保健人員抓保健工作,消滅空白村。三是衛生院要按季度對村衛生室進行考核,并作為兌現村衛生室補助的依據,四是全縣統一實行村級報表制度。縣保健院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村級報表表樣,由鄉鎮參照以規范村報表。五是縣保健院要固定督導人員,實行責任制管理。對20個鄉鎮實行聯片包院責任制方式管理,督導面達100%,督導行政村占10%以上,重點鄉縝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鄉鎮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導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強化督導反饋質量。縣保健院要制定督導質量考核管理規定,納入保健質量控制標準,按季實行聯片包院責任制工作匯報和考核,鄉鎮衛生院領導、防保人員相應要對轄區行政村進行包村責任制劃分,制定責任制考核標準。對于督導不力的保健人員要及時進行調整,對于督導在限期內整改不到位、行動緩慢的鄉鎮,縣保健院要上報縣衛生局,并在季度例會上通報批評。
加強降消項目質量管理,進一步提高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率。
一是加強與計生聯系工作制度,結合房縣2013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單、新婚人群、流動孕婦“五個一”管理、育齡婦女花名冊等做好孕婦篩查工作,提高孕婦篩查率,二是要按照《孕產婦保健系統管理細則》,加強系統孕產婦系統管理,早發現、早檢查、早確診、早管理,重點是高危篩查率要達到100%,早孕檢查率達95%,產前檢查5次以上達95%,產后訪視一次以上達95%,三是杜絕家庭接生。四是以孕產婦保健手冊為載體,保健與臨床形成有機結合,做到定期跟蹤檢查、定期隨訪、及時為高危孕產婦提供有效服務和指導,五是嚴格執行分級分娩制度,嚴禁高危截留,對造成孕產婦死亡的,年度評先實行一票否決制。六是縣鄉助產技術服務機構要嚴格執行《縣衛生局關于嚴格執行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平產(順產)免費實施意見的通知》(房衛字76號)文件精神,七是加大產科建設規范力度,縣保健院加強對鄉級產科建設質量的規范性指導,加強“三基”考核,規范服務流程,努力為廣大孕產婦住院分娩營造溫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務。八是加強孕產婦急診急救工作,進一步發揮孕產婦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強急診急救領導小組的職責,縣鄉助產技術服務人員要在急診急救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加強“三基三嚴”的學習,認真做好學習筆記,不斷提高業務工作能力,孕產婦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員,設備時刻處于功能狀態,急救藥品品種數量齊全,無過期失效,司機、車輛隨叫隨到,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急救任務,九是加強產、兒科人員培訓,提高縣鄉產、兒科整體服務功能。縣保健院要制定好縣鄉產、兒科人員培訓計劃,采取有計劃安排產、兒科人員到上級醫療衛生單位進修,請上級醫療衛生單位產、兒科專家來我縣講課,進行封閉培訓。十是對邊沿、信息閉塞的鄉鎮加大貧困特困孕產婦救助。
依法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一是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管理工作2013年全縣仍實行“衛生保健合格證制度”,縣衛生監督局、縣保健院要加大落實《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管理辦法》指導和檢查力度,進一步規范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工作,二是出生醫學管理嚴格按照出生醫學管理辦法規范運行,從2013年1月1日起,出生醫學證明實行計算機打印,不能落實的單位縣保健院停發該單位出生醫學證明,三是加強三級預防,減少出生缺陷發生。所有有助產技術執業資格的醫療衛生單位要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工作,實行月報表制度,同時結合“兩大”系統管理,加大對出生缺陷調查,并要及進上報,四是加強兒童保健系統管理工作,兒童系統管理要按照《兒童保健系統管理實施細則》開展兒童系統管理,各醫療衛生單位要配備1名兼職兒保醫生,配備嬰兒秤、體重秤、軟尺等必備設備,散居兒童結合兒童冷鏈運轉等形式定期開展兒童保健系統管理;集居兒童要定期進行集中體檢,對篩查出有疾病的及時建議家長治療,并給予喂養指導。五是開展婦女(圍)絕經期保健(即更年期保健),拓展保健服務領域。縣保健院積極籌建(圍)絕經期保健門診,開展(圍)絕經期保健服務,探索(圍)絕經期保健服務管理。
第二篇:婦幼衛生工作計劃模板
婦幼衛生工作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母嬰保健法》和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發展規劃為目標,以加強流動孕產婦保健管理和加強高危、體弱兒管理為重點,全面實施《母嬰健康工程》和《婦女健康促進工程》,深化社區婦幼保健服務網絡,全面提升婦幼保健服務水平,切實保障母嬰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和婦女兒童健康水平。
一、工作目標
(一)健康指標:孕產婦死亡率力爭為零;嬰兒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二)服務指標:婚前醫學檢查率≥75%;孕產婦保健管理覆蓋率>99%;早孕建卡≥90%;孕產婦系統管理率≥88%;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99%;高危孕產婦住院分娩率≥99%;新法接生率≥99%;產前篩查率≥80%;孕28周縣級高危篩查率≥90%;7歲以下兒童保健管理覆蓋率≥94%;3歲以下兒童保健系統管理率≥94%;體弱兒管理率≥98%;新生兒兩病篩查率≥96%;新生兒聽力篩查率≥90%;6個月以下嬰兒母乳喂養率≥85%;托幼機構符合衛生保健標準合格率≥95%.
二、主要工作任務和措施
(一)依法規范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強化婦幼衛生監督管理。
進一步規范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和計劃生育專項技術服務監督管理。認真貫徹落實《母嬰保健法》及實施辦法,嚴格執行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準入,堅決打擊非法接生、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手術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B超管理,嚴禁非醫學需要使用B超胎兒性別。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和《常用計劃生育技術常規》,認真落實憑證取環、憑證定點引產、憑證施行輸卵管再通術和憑生育聯系卡進行輔助生育制度。規范接生單位《出生醫學證明》的發放和管理。
(二)狠抓婦幼保健基礎和重點,切實提高技術服務質量。
1、進一步規范圍產保健管理。繼續實行孕婦自愿選擇建冊,加強首診負責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早孕建冊率和孕產婦系統管理率。完善高危孕產婦管理制度體系。加強高危孕產婦分級管理,認真落實追蹤隨訪、轉診護送、定點分娩、接診救治等措施。繼續做好重癥高危妊娠報告、轉診、追蹤等工作,提升高危孕產婦篩查水平和縣級高危篩查率。
2、進一步強化兒童保健管理。參照《舟山市兒童保健工作指導手冊》,規范兒童保健工作,重點加強高危兒、體弱兒監管,對異常兒童做到早發現、早干預,降低兒童病殘率和死亡率。進一步抓好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督導管理,加強農村托幼園所的管理和定期指導考核。
(三)加強流動孕產婦兒童保健,保障流動人口母嬰安全。
1、規范流動人口孕產婦和兒童保健管理。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流動人口孕產婦的保健管理,加強調查摸底、信息互通,落實宣傳動員、追蹤、保健及住院分娩,把流動人口孕產婦列入本轄區系統保健對象,建立保健管理臺賬,提高流動人口孕產婦保健管理率。
2、建立流動人口貧困孕產婦分娩救助機制。在金塘中心衛生院建立新居民定點分娩救助醫院,實行正常分娩限價和優惠政策。同時做好流動人口孕產婦住院情況登記和上報工作,努力提高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降低流動孕產婦及嬰兒死亡率。
(四)落實三級預防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1、規范婚(孕)檢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加強督導、依法服務、規范操作。進一步加大健康宣教力度,不斷改進宣教方式,提高免費婚前醫學檢查率,爭取全區婚檢率達75%以上。不斷深化孕前保健服務工作,并與婚前保健有機結合,制定統一標準化管理,以提高孕前保健服務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減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殘疾的發生。
2、規范產前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及兒童聽力篩查工作。繼續做好高風險孕婦召回、中等風險孕婦追蹤和低風險孕婦隨訪工作。做好新生兒疾病可疑病例的追蹤、召回。努力提高篩查率和篩查質量。
(五)深化婦幼保健機構內涵建設,鞏固完善三級服務網絡。
1、鞏固完善三級婦幼保健網絡。認真落實漁農村公共衛生三大類12項服務內容,進一步推進婦幼保健工作進社區工作,使社區服務中心工作與婦幼衛生工作有機的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公共衛生聯絡員作用,切實做好基層婦幼衛生服務工作。市三院要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切實承擔起婦幼保健的職能,指導社區衛生服務站和公共衛生聯絡員做好婦幼衛生基礎工作。逐步規范“孕婦學校”和“育兒學校”的管理.加強健康宣教人員的培訓,協助開設社區“孕婦學校”和“育兒學校”,提高健康教育覆蓋率,增強宣教對象的自我保健意識和能力。
2、加強規范化門診和基層產科建設。按《浙江省鄉鎮衛生院婦女保健、兒童保健規范門診評估細則》,積極引導基層衛生院做好兩個“規范門診”的創建活動,改善保健門診環境,拓展保健服務項目,滿足群眾的保健需求。基層衛生院產科要達到急產的應急處置要求,以切實提高基層婦幼衛生服務能力。
3、加強婦幼衛生隊伍內涵建設。各級醫療保健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強對婦幼保健人員培訓,不斷提高婦幼保健人員素質。
(六)繼續實施項目工程,鞏固提高工作成效。
繼續推進母嬰健康工程和婦女健康促進工程。加強產、兒科搶救中心和分中心建設,確保孕產婦、新生兒急救“綠色通道”的順暢。加強產、兒科醫生的急救技術培訓,提高疑難病癥識別能力和應急救治技術能力,努力避免孕產婦死亡,降低圍產兒死亡率。繼續做好兩年一次的常見婦科病查治工作,加強宣傳和部門協調,結合漁農民健康體檢,做好婦女健康促進工程,確保項目工作質量。
(七)加強婦幼衛生信息質控,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要改進婦幼衛生年報/監測和質控工作,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和人口與計劃生育信息交流平臺,加強基礎信息的收集與質量控制,及時上報各類報表,防止遲報、漏報、瞞報、錯報。
第三篇:婦幼衛生工作計劃
各縣(市、區)婦幼保健院: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一法兩綱”,根據省、市衛生行政部門工作要求,我市婦幼衛生工作以實施三個重大公共衛生婦幼項目,維護母嬰健康、防治出生缺陷為重點,積極推動婦幼保健工作科學發展,提高全市婦女兒童健康水平,特制定2013年婦幼衛生工作計劃:
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做好重大公共衛生婦幼項目的管理與督導
1、按照國家項目管理和《運城市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要求,婦幼保健機構要協助衛生局做好項目管理與督導。開展項目宣傳,強化人員培訓,加強監督指導,做好信息收集匯總,組織開展經驗交流研討會,及時推廣先進經驗,解決存在問題,確保項目健康運行。
2、以孕產婦全程系統保健和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平產免費為重點,要按照細化后“服務包”項目認真執行;孕產婦系統保健覆蓋率要達90%以上,住院分娩率達99%以上,高危孕產婦管理率達100%,確保孕產婦系統管理工作落到實處,把黨和政府對孕產婦的關懷落到實處。
3、落實《運城市0-36個月兒童保健項目實施方案》,對全市0-3歲兒童實行基本保健免費服務,0-3歲兒童保健覆蓋率要達80%,體弱兒專案管理率達90%以上。各縣(市、區)婦幼保健院要加強對承擔兒童保健任務機構的監管與督導。市直將于6月—8月份對相關機構進行評估驗收。
4、各縣市婦幼保健院要協助衛生行政部門認真做好農村婦女孕早期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的監測與督導工作,要通過加強“311”管理進一步提高育齡婦女葉酸服用率和依從率。
5、稷山縣和河津市要認真做好“農村婦女宮頸癌檢查”工作,按時完成農村婦女宮頸癌普查任務。
二、繼續實施“母嬰安全大行動”
完善助產機構分級管理制度,加強基層助產機構基礎設施、技術操作規范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全市助產機構規范率達90%,未經許可的醫療機構不能開展助產服務,全面提高服務水平,降低孕產婦死亡。加強項目培訓,組織專家駐縣蹲點,建立孕產婦急救“綠色通道”和危急癥搶救中心,做好孕產婦死亡評審工作,加強孕產婦、圍產兒、新生兒死亡評審,完成助產機構評估和復審工作。鞏固新生兒窒息復蘇培訓成果,進一步提高基層婦幼衛生服務能力,確保母嬰安全。
三、母嬰保健執法工作
1、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母嬰保健法》執法工作,依法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嚴禁胎兒性別鑒定和超范圍服務,規范助產技術,產前篩查及診斷、引產等工作,各縣每半年要組織一次執法檢查;要求從事母嬰保健工作的機構和人員做到依法執業、依法行醫,持證上崗。
2、依法規范托幼園所管理工作,嚴禁無證辦園,各縣(市、區)對轄區內托幼園所進行摸底調查,于4月底前上報市婦幼院。抓好托幼園所保健醫的培訓工作和入園兒童體檢工作,全市托幼園所入托體檢率要達到100%,在園兒童衛生保健管理率達95%以上,托幼機構規范化率要達90%以上。8月份市直將組織相關人員對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進行檢查。
3、規范《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完善證件領取手續,實行證章分開,專人管理,嚴禁亂收費行為;所有的助產機構《出生醫學證明》全部實行網絡化管理。
四、大力推動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1、繼續實施“削峰工程”,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預防措施。加強婚前、孕前保健,積極推廣免費婚檢,不斷提高婚檢率;加大宣傳力度,普及預防出生缺陷知識,以葉酸等營養素添加為重點,加強孕產期合理營養與膳食指導;爭取政府支持、政府買單實行婚檢,推進我市婚檢工作。
2、鞏固二級預防措施,規范孕期4~6個月B超篩查工作,加強產前診斷培訓,提高孕期出生缺陷發現率。
3、貫徹落實《新生兒疾病篩查管理辦法》和《新生兒疾病篩查工作規劃》,建立和完善新生兒疾病篩查網絡。加強新生兒疾病篩查工作的管理和監測,對于未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的醫療保健機構,要盡快促進實現“0”的突破。依法與新生兒監護人員簽署“知情選擇同意書”,大力宣傳“新生兒疾病篩查”的意義。2013年以縣為單位新生兒疾病篩查率達到60%以上,逐步開展新生兒聽力篩查工作,提高新生兒聽力篩查診斷和治療能力。
五、加強婦幼衛生能力建設,規范婦幼保健服務
根據“十一五”婦幼工作任務和我市衛生局安排,2013年市婦幼院、稷山、夏縣、臨猗、河津、新絳、聞喜、平陸婦幼保健院進一步鞏固等級醫院的成果并做好復審準備;今年永濟、萬榮爭創“二甲”婦幼保健院,芮城、絳縣爭創“一甲”婦幼保健院。市婦幼院將配合市衛生局組織市級督導和初評審工作;充分發揮婦幼保健機構作用,加強基層婦幼保健人員孕產婦和兒童系統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中的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孕產婦和兒童系統管理質量,今年擬與婦兒工委聯合開展婦幼衛生工作督導,進一步貫徹落實“一法兩綱”,不斷規范婦幼保健工作提高服務能力。
六、加強愛嬰醫院管理,促進母乳喂養
根據《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愛嬰醫院監督管理指南》以及《運城市愛嬰醫院評估標準》,切實加強對愛嬰醫院的培訓、管理和監督,利用世界母乳喂養周宣傳母乳喂養知識,提高6個月內嬰兒純母乳喂養率。各縣對轄區內愛嬰醫院進行督查,市直于5-7月份進行抽查,對我市愛嬰醫院進行明察暗訪。
七、加強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工作
做好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組織培訓、研討,提高基層婦幼保健人員提供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綜合服務的能力,提高服務質量。做好艾滋病母嬰阻斷工作,對篩查的“陽性”患者進行隨訪,組織專家實行藥物阻斷,并管理好阻斷藥物;及時上報“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工作月報表”,進一步加強網絡直報工作。
八、繼續加強“三網監測”和婦幼年報工作
1、統一全市鄉村兩級婦幼衛生監測、年報等信息報表格式,強化基層監測信息人員培訓,進一步加強部門協調,加強質控,不斷提高數據科學性、及時性、準確率。
2、加強婦幼信息的利用,充分利用來之不易的數據,挖掘其中所蘊含的有價值的信息,為政府決策提供更有力的證據。
3、市、縣兩級建立健全孕產婦死亡評審、新生兒死亡評審及討論制度,認真分析死亡原因,有針對性地進行干預,并將討論結果上報衛生行政部門及市婦幼保健院,市級每年在全市組織兩次形式多樣的孕產婦死亡評審工作,新生兒死亡評審工作嚴格按照運市衛轉字(2009)277號文件執行。
九、做好國際合作項目
夏縣繼續實施“母子保健”項目,按照國家項目計劃要求,認真開展工作,逐級進行督導,努力實現項目的各項目標,提高基層婦幼人員服務能力。市婦幼院將于6月份組織專家進行項目工作督導。
十、婦女體檢工作
加強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爭取各級政府支持,使我市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順利開展,要求以縣為單位,普查普治率達60%以上。
十一、業務培訓計劃
1、舉辦兒童保健服務能力培訓班;
2、舉辦婦女保健服務能力培訓班;
3、舉辦婦幼衛生監測和年報培訓班;
4、舉辦醫療管理培訓班;
5、舉辦產科急救知識培訓班。
十二、婦幼院長例會和信息例會
1、全年召開4次全市婦幼院長例會。
①3月份在臨猗縣召開第一季度例會暨婦幼保健機構達標上等現場會;
②6月份擬在市婦幼保健院召開第二季度例會;
③9月份擬召開全市托幼機構鹽湖區現場會暨院長例會;
④12月份擬在市婦幼保健院召開第四季度例會。
2、3月份召開婦幼信息例會。
第四篇:婦幼衛生工作計劃
天津市出臺《2013年度天津市婦幼衛生工作計劃》,今年天津市孕產婦死亡率將控制在10/10萬以下,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6%。和7%。以下,婦女兒童健康行動計劃12項免費惠民項目覆蓋率達到95%以上。同時,天津市還將加強對孕產婦的系統保健服務,高危孕婦管理率將達100%,孕期體重管理率達80%以上。
計劃自然分娩率達50%以上
2013年天津市將繼續控制孕產婦和嬰兒死亡,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10/10萬以下,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6%。和7%。以下,各區縣轄區內不發生可避免孕產婦死亡,保障母嬰安全。同時,天津市將強化助產技術管理,要求天津市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100%,自然分娩率達到50%以上。同時,暢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搶救綠色通道。今年天津市將加強市、區兩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搶救中心的溝通與聯系,做到及時轉診,快速接診,提高搶救成功率。
高危孕婦管理率達100%
天津市將加強孕產婦和兒童系統保健服務。加強社區醫院與轄區計生、居委會等部門的溝通與聯系,及時掌握孕情,督促懷孕早期的孕婦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88%以上,高危孕婦管理率達100%。同時,規范使用天津市兒童保健手冊,提高3歲以下兒童定期體檢率。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達85%以上;7歲以下兒童保健管理率達85%以上;6個月內嬰兒純母乳喂養率達50%;低出生體重兒發生率控制在4%以下;5歲以下兒童貧血患病率控制在10%以下;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控制在3%以下,低體重率降低在2%以下;高危兒童篩查率達90%。
孕期體重管理率80%以上
今年天津市還將加強婦女兒童健康突出問題的管理,進一步控制非醫學指征的剖宮產,加強助產技術管理和督導,促進自然分娩。開展孕產婦乙肝、梅毒、艾滋病的篩查和干預,三種疾病篩查率達到90%以上,減少傳染病的母嬰垂直傳播。開展適齡婦女婦科病普查,提高宮頸癌、乳腺癌的早診、早治率。開展孕期體重管理,管理率達到80%以上,減少孕期體重增長過快對母嬰健康的影響。推進女性盆底功能障礙篩查防治。開展兒童肥胖干預、心理行為健康、視力保護、齲齒防護等項目,積極推進兒童高血壓、高血脂常規監測。
嚴查非法胎兒性別鑒定
今年天津市將組建成立區、縣婦女兒童保健中心,規范內部科室設置和工作流程。同時繼續開展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農村婦女宮頸癌乳腺癌篩查項目和住院分娩補助項目。天津市還將繼續執行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管理的相關規定,嚴厲查處無證從事婚前醫學檢查、助產技術、計劃生育技術、產前篩查、產前診斷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非法從事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等行為。進行托幼機構飲食衛生、傳染病防控、衛生保健專項檢查。
第五篇:天津市婦幼衛生工作計劃
2013年是《天津市婦女發展規劃(2001-2013年)》和《天津市兒童發展規劃(2001-2013年)》的終末評估年,也是實施《天津市婦女兒童健康行動計劃(2008-2013年)》的關鍵年。天津市婦幼衛生工作將繼續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的宗旨,以《天津市婦女發展規劃(2001-2013年)》和《天津市兒童發展規劃(2001-2013年)》為指導,以《天津市婦女兒童健康行動計劃(2008-2013年)》為主要任務,履行婦幼衛生公共職能,開展婦幼保健技術服務,推行婦幼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實現保障母嬰安全、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的工作目標。
一、工作指標要求
(一)孕產婦死亡率
控制在10/10萬以下。
(二)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分別控制在6‰和7‰以下。
(三)其他工作指標
1.早孕建卡率達80%。
2.孕產婦系統管理覆蓋率市區達98%,農村達95%;農籍孕婦孕期免費體檢率達85%以上。
3.高危孕婦管理率達100%。
4.住院分娩率達100%。
5.7歲以下兒童管理覆蓋率市區達98%,農村達90%。
6.6個月內嬰兒母乳喂養率達85%。
7.高危兒童篩查率全市達95%,高危兒童專案管理率市區達95%;農村達80%。
8.孕前傳染病篩查率達90%以上。
9.產前篩查率達90%以上。
10.新生兒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癥、聽力障礙篩查率達95%以上。
11.兒童白內障篩查率達90%以上。
12.兒童髖關節篩查率達90%以上。
13.兒童先心病篩查率達90%以上。
14.適齡婦女婦科病完成當年計劃的100%。
15.農村婦女葉酸服用率達80%以上,服用依從率達50%以上。
16.項目區縣農村婦女宮頸癌篩查共完成2.4萬例,治療率達95%以上。
17.農村婦女住院分娩補助率達100%。
二、加強婦幼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推動婦幼保健機構健康、持續和規范地發展
(一)區縣婦幼保健機構剝離住院業務,確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發展模式
設置床位的區縣婦幼保健機構,要在規定時間內剝離住院業務,以婦幼公共衛生和保健服務為主要職能,統一名稱為地區婦女兒童保健中心,實現內部功能、科室布局、業務流程的標準化設置。
(二)落實區縣婦幼保健機構的基礎建設,提高公共衛生能力
在確定區縣婦幼保健機構專業公共衛生職能后,各區縣要通過資源調整、改造、擴建、新建等方式,改善婦幼保健機構的基礎設施,確保婦幼保健公共衛生業務用房達到國家標準要求,房屋功能要符合婦幼公共衛生和保健服務工作需求。依轄區人口房屋面積要達到2500平方米、3500平方米、4200平方米三個標準。凡按要求時限和標準完成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的區縣,經市發改委、市衛生局驗收合格后,由市發改委給予資金獎勵。
(三)依據相關政策,配齊婦幼保健工作人員
根據衛生部勞動人事部《各級婦幼保健機構編制標準(試行)》(衛婦字2號),參照轄區人口核定編制,配備工作人員,一般應在40-70人。其中,衛生技術人員要占工作人員總數的75-80%。新進保健人員要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要到市婦兒保健中心接受為期一年的崗位培訓。加強現有崗位人員培訓,通過三年時間,強化區縣婦幼保健力量。
(四)確保經費,保障公共衛生工作開展
依據《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3年)》的要求,婦幼保健機構的人員經費、發展建設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實行預算科目單列,保證經費足額、按時撥付。其中,人員經費按照編制撥付;婦幼衛生群體保健經費,要嚴格依照市政府《轉發市衛生局關于加強婦幼衛生保健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津政發18號)文件要求,按照0.5萬元/萬人口的標準,認真執行,并隨著經濟增長和婦幼衛生工作的發展而增加;公務經費要按照工作需要核算,并認真落實。
三、保證母嬰安全,控制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
(一)強化責任
繼續實行孕產婦死亡控制的領導責任承諾,強化區域管理,實現有效控制。實行孕產婦死亡病例評審和歸因分析,對可避免因素所致死亡進行責任通報和明令整改,對實現年度承諾目標的區縣和對搶救做出突出貢獻的醫療機構進行表彰。
(二)做好孕產婦和兒童系統保健服務
1.提高社區公共衛生婦幼保健服務質量和工作積極性。以婦幼衛生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實施以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為考核標準的婦幼衛生工作資金分配方案。
2.加強孕產婦保健手冊和兒童保健手冊的使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提高孕婦早孕建卡率,二、三級醫院要做好孕婦接診的信息錄入。同時各級醫療保健機構要按照孕產婦、兒童保健工作規范,做好外來孕產婦和兒童保健服務。
3.做好各級醫療保健機構之間的轉診溝通,重點加強高危孕產婦的管理,做好高危孕產婦的鑒別轉診和全程監護。
(三)暢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搶救綠色通道,發揮各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搶救中心的作用,加強搶救中心與基層單位的聯系溝通,保證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及時得到救治,保障母嬰安全。
(四)繼續加強各級產科建設和管理,強化助產技術服務等院內感染控制的規范、培訓和督導,實現產科設置和服務的規范化,提高產科質量。對全市二級以上助產技術機構實施校驗。
(五)定期開展轄區圍產協作組活動,進行孕產婦死亡或危重病例討論,推動產科技術水平的提高。
(六)根據《天津市新生兒死亡病例評審制度》,開展新生兒死亡評審工作。進行新生兒救治講座和典型病例討論,整體提高新生兒救治水平,降低嬰兒死亡率。
四、深入推進《天津市婦女兒童健康行動計劃(2008-2013年)》的貫徹實施
(一)繼續推進12項免費惠民項目的實施,嚴格質量控制和環節管理,及時確診,適時干預,提高個人、家庭和社會的受益率。以市財政局、市衛生局聯合下發的《天津市婦女兒童健康行動計劃資金分配辦法》為指導,規范進行全市惠民項目。
(二)做好與教委、人口與計生、婦聯等部門的協同合作,積極推進兒童肥胖干預、心理行為健康、視力保護、齲齒防護、生殖健康等項目的社會發動和健康促進,實現健康教育進課堂、進社區和部門信息共享。在全國率先推進學前兒童常規血壓監測,2013年實現全市托幼機構信息聯網,在散居兒童系統管理的基礎上,全面實現集體兒童的生長發育、營養攝入、健康狀況的動態管理與監控。
(三)加強剖宮產控制,在物價、社會保障部門政策支持的基礎上,將剖宮產率與產科執業校驗管理相結合,確保剖宮產率的有效控制。
(四)實施《天津市婦女兒童健康行動計劃(2008—2013年)監測評估方案》。從政策環境、過程指標、項目績效、人群滿意度、社會影響、衛生經濟學等方面綜合評估項目工作,示范和引領婦幼公共衛生項目的高效率、高水平運行。
(五)和分析數據成果,形成眾多高水平學術文章和調研報告,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五、做好國家重大公共衛生項目
(一)通過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項目,規范基層產科服務。
(二)做好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以健康教育、個案咨詢指導、免費進行葉酸水平監測、進行每日補服記錄、全程結束結果反饋、分娩結局追蹤等形式,提高目標人群的依從性。
(三)以國家農村婦女宮頸癌篩查項目為契機,提高社區婦女保健服務能力。
六、做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一)按照市衛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的通知》(津衛婦4號),加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提高服務質量,保障婦女安全。
(二)貫徹執行《常用計劃生育技術常規》,嚴格掌握常用計劃生育手術的適應癥和禁忌癥,嚴禁因非醫學需要的超常規引產,保障受術者的安全與健康。
(三)嚴格執行中期引產手術的登記及上報規定,繼續加大監管力度,嚴格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及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
七、做好婦幼衛生信息的統計、監測,全面實現婦幼衛生工作的信息化、網絡化
(一)強化婦幼常規報表質量,做好國家級、市級孕產婦死亡、5歲以下兒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監測統計和質量控制,保證數據真實可靠。
(二)完善孕產婦和兒童保健管理、婦科病檢查、新生兒疾病篩查等信息系統,實現數據的實時采集、上報、統計和分析。
八、加強婦幼衛生健康教育
(一)制定天津市婦幼衛生健康教育規劃,指導我市婦幼衛生健康教育事業發展。
(二)建立婦幼衛生健康教育隊伍,每區縣婦幼保健機構要有兼職健康教育人員,參加市衛生局組織的統一培訓。
(三)建立婦幼衛生健康教育示范基地。
(四)形成并完善婦幼衛生健康教育系列教材。
九、加強婦幼保健技術服務監督管理
強化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管理工作。嚴厲查處無證從事婚前醫學檢查、助產技術、產前篩查、產前診斷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非法從事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等行為。嚴厲查處違法開展計劃生育技術廣告的行為。 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