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煙花爆竹工作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煙花爆竹工作方案1
一、總體要求
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統一思想認識,堅定信心,堅持“屬地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全程監管,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進一步明確職責,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促一級和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組織體系,保證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自始至終有人管、有人抓、有監督、有檢查,力爭取得明顯的禁燃成效,維護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二、劃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參照20xx年市政府劃定的禁燃區域,具體為:鎮海街道辦事處,拱辰街道辦事處,西天尾鎮洞湖村、北大村、后黃村、碗洋村、東星居委會、龍山村、吳江村、澄渚村及后埔村、林峰村、渭陽村、后卓村、溪白村、三山村的平原部分,新度鎮新度村、厝炳村,黃石鎮黃石居委會,黃石工業園區水南居委會、鳳山村,北高鎮北高村。
三、重點整治范圍
以重點整治為主要目標。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以城郊結合部、城中村和黨政機關、醫院、學校、居民集中區、通訊、電力、加油站等重要設施區域以及殯葬用品集中銷售區周邊為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重點管理整治區域,以清明、冬至、尾牙、除夕、春節、元宵為重點時段,嚴格執法,加強管控,嚴厲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四、任務分工
(一)各鎮街、工業園區:負責與轄區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逐一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單位“一把手”為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堅決杜絕轄區單位的非法燃放、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督促轄區內各居委會、村委會開展集中整治非法燃放、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專項行動,組織精干力量深入社區、商場、學校、寺廟等場所開展禁燃宣傳工作。
(二)居委會、村委會:負責動員社區、物業服務組織在本區域內做好禁燃工作。一是通過張貼宣傳畫、微信抖音等新聞媒體,加強對文明辦理婚喪嫁娶活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引導,教育市民移風易俗改變傳統觀念;二是及時了解居民婚喪嫁娶、元宵福首、企業開業慶典等情況,提前進行禁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勸阻,勸阻無效的,第一時間向公安或城管部門反映,由轄區公安、城管等部門依法進行查處。三是做好轄區內安置房物業管理的引導宣傳教育。
(三)宣傳部門:負責發動新聞媒體,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禁燃規定、典型案例、舉報獎勵辦法等宣傳,倡導和教育群眾在禁燃區內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要求,堅決杜絕非法燃放、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同時積極鼓勵群眾舉報各類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形成廣泛參與、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
(四)公安部門:負責加強禁燃區內煙花爆竹燃放、儲存、運輸的監管。一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審批發放《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并對批發企業運回的煙花爆竹進行驗收,核查運回產品是否與許可運輸產品相符,嚴防夾帶B級和B級以上以及其他非法、違規產品;二是在各入區口道路設立查緝卡口,嚴密布控,認真排查,進一步加大對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嚴查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切斷煙花爆竹進入我區的通道;三是強化禁燃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法予以從嚴處罰。四是積極開展涉爆安全隱患大排查,重點對禁燃區殯葬用品門市、婚慶公司、小超市、小賣部非法存儲、經營的煙花爆竹進行收繳,動員群眾上交私存的煙花爆竹,并進行妥善處置。
(五)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銷售監管工作。一是嚴格落實20xx年市政府劃定的禁燃區域范圍,強化對煙花爆竹銷售點的監管,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銷售煙花爆竹。二是對在非禁燃區經依法審批的煙花爆竹銷售點,強化規范達標管理,禁止向通告規定禁燃區域銷售煙花爆竹。
(六)城管執法部門: 一是負責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燃宣傳教育,確保有物業單位的小區不出現違規燃放的現象。二是負責查處流動攤點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隨意占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三是加大對酒店、賓館、企事業單位在門前廣場、便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與酒店、賓館、企事業單位簽訂責任書,責令其嚴格落實門前三包制度,杜絕在三包范圍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協助查處無證經營煙花爆竹,查處銷售偽劣、超標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吊銷違法違規單位的營業執照;組織利用戶外LED屏、廣告牌進行公益性宣傳。
(八)交通部門:負責督促車站加強源頭安檢工作,禁止乘客攜帶煙花爆竹上車。加強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監管。組織做好道路、橋隧、公交車和“的士”等車輛及所屬駕駛員的宣傳工作。
(九)教育部門:負責加強在校師生及家長的宣傳教育,組織各學校法制宣傳員每學期進行一次遵守禁燃規定的授課活動,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禁燃規定,樹立安全意識,預防和處置燃放事故,并通過學生“帶法回家”。
(十)民政部門:負責加強對市民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引導。向辦理結婚登記的市民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在為市民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教育市民文明舉辦婚慶活動。
(十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配合開展禁燃工作,對禁燃區的環境進行監測評估,并向區政府提供環境評測數據。
(十二)統戰民宗部門:負責落實禁燃區內各宗教場所禁燃責任,加強宗教大型集會活動安全管理 ,禁止利用宗教活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十三)消防救援部門:負責消防監督管理和煙花爆竹火災應急救援,牽頭調查統計燃放引發火災事故原因和損失。
(十四)其他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帶頭執行本通知精神,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加強本系統、本單位員工及本行業管理對象的宣傳教育。
“禁燃”已經是一項常態化的工作。全區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文件明確的禁燃職責分工,持續抓好落實。今后不再另行發文。
五、工作要求
(一)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禁燃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禁燃工作作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強化社會治安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改善城市環境、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改進工作作風,采取有力措施,確保禁燃工作落到實處,全力維護好我區重要節假日期間的社會安定穩定。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召開專門會議研究部署,逐級建立禁燃工作責任制,分解細化責任。
(二)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堅持開展“十進”宣傳活動,即進單位、進學校、進工地、進農村、進社區、進部隊、進禁燃區、進公交、進鐵路、進娛樂場所;堅持做到“十有”, 即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報紙有篇幅、網絡有專版、街面有活動、馬路有橫幅、小區有展板、手機有短信、單位有提示、禁燃區有標識,確保禁燃工作取得廣大市民群眾的理解支持。
(三)公安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其他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整體合力,推動專項行動深入扎實開展。力爭在行動期間偵辦一批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案件、打擊一批違法犯罪人員、收繳一批非法煙花爆竹,形成高壓嚴打態勢,震懾違法犯罪。
(四)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加強信息反饋,定期上報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區安辦將適時組織應急、公安、生態環境、城管執法等部門對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情況開展督查暗訪,對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工作情況進行通報,促進禁燃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煙花爆竹工作方案2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產生大量有害氣體,造成空氣嚴重污染、霧霾加重,對人的呼吸系統、神經系統和心血管系統都有一定的損害。特別是節日期間,容易引發一些呼吸系統的疾病,慢性病人可能加重病癥,甚至會出現危險。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產生噪聲污染,影響正常生活,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噪聲大概135分貝,如果是煙花彈,產生的噪聲會超過300分貝,遠遠超過人的聽覺范圍和耐受限度,使人難以入眠。燃放煙爆竹和大盤香還極易引發火災,危害生命財產安全,每年春節期間發生的火災,大多與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有關,大到家毀人亡,小到房屋損毀、動物燒死、車輛燒壞。每年春節期間都是煙花爆竹致傷的高發期,大多都是炸傷臉部、眼睛,炸斷手指等,甚至死亡。燃放煙花爆竹和大香帶來滿地紙屑,與文明建設格格不入,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燃放后,帶來的紙屑、炮灰、香灰,使垃圾量成倍增加,加重了環衛工人的負擔。遇到下雨或下雪,污染物還會隨著水流進入水體,直接影響水環境質量。為進一步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全街道加強2022-2023年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燃放管理工作,確保我轄區空氣質量明顯提高。
文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2、《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3、《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4、《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2019年1月1日施行)
5、《潁東區2022年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方案》(潁東政辦秘﹝2022﹞2號)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我街道實行煙花爆竹禁止燃放政策,大氣環境質量也逐年向好,禁燃禁放多年來,我街道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空氣質量提升明顯。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潁東區2022年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方案》,結合我街道實際,研究制定了《向陽街道2022年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方案》,經相關負責人擬定草案,辦事處開會研討,最后形成方案并由單位辦公室印發。該方案無需進行合法性審查。
四、工作目標
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區域:向陽街道區域全境。在鞏固去年“兩禁”成績的基礎上,全力確保實現“零燃放”的工作目標,下列場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國家機關;
(二)文物保護單位;
(三)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四)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及周邊一百米范圍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教育機構;
(七)圖書館、檔案館等公共文化設施;
(八)公墓等公共祭掃場所;
(九)監獄、戒毒所等場所;
(十)旅游景區、林場、公園、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十一)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地;
(十二)區政府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街道2022年祭灶、春節、元宵節、清明節前后、農歷十月空氣質量明顯改善。2022年1月25日(臘月二十三)開始,至2月16日(正月十六)為“兩禁”宣傳月。
五、主要任務
(一)明確工作責任,強化源頭管控。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原則,加大事前、事中監管和事后處罰力度,明確責任分工,街道辦事處是責任主體,各社區是治理主體,街道市容城管執法中隊、公安、應急等部門是執法監管主體。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宣傳單、小喇叭、LED電子屏等方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有效遏制街道煙花爆竹、大盤香違規燃放行為。
(二)明確包保及考核機制。各社區、各部門要按照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安排部署,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引導廣大市民自覺拒絕購買、攜帶、運輸、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確保禁燃區內“零燃放”。
六、創新舉措
(一)建立包保責任金機制
按照“誰轄區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重心下移,落實屬地責任,依靠、發動、尊重基層民眾,建立全覆蓋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網格化包保責任制,做到街道干部包社區,社區干部包居民組、小區、街巷、路段、村莊和企業,確保包保到位、監管到位、考核到位。實行責任金制度,街道辦事處全體參與包保人員和社區書記、主任責任金繳納到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各社區其他包保干部責任金交到本社區。在省市區督查中如發現有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等現象,除問責外所交責任金一律沒收上交財政,再次補繳責任金;再次發生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等現象,所交責任金再次沒收上交財政并補繳。如沒有發生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等現象,責任金退還本人。街道辦事處駐社區包保人員、社區干部及居民組長要死看硬守,嚴查嚴管,防止焚燒現象發生。在督查過程中如發現網格包保人員在工作日缺崗一次扣50元,請假半天扣30元,請假一天扣50元,雙休日、節假日參照執行。
(二)強化保障機制
街道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督查組。督查組每天對督查區域進行巡查督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移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各社區也要成立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專人負責,要堅持上門發動、志愿發動、執法發動。街道和各社區要堅持領導干部在崗在位,執法人員全部到崗,包保人員落實包保責任,確保組織領導和人員到位。
街道將加強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專項經費用于禁燃禁放工作,各社區要確保經費的投入,全力保障禁燃禁放工作開展。
七、保障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社區要高度重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及時成立相應組織或議事協調機構,構建“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壓實責任,建立“政府牽頭抓總、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全員參與、密切協同配合”的有效工作機制。街道環保辦按照職責分工,對街道禁燃禁放負統一監管職責。
各社區對本轄區內禁燃禁放及管理工作負總責。在重點時段,要全員上陣,采取交叉巡邏、死看硬守等方式,確保在劃定的禁燃區域內“零燃放”。
(二)加強督查調度。各社區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專項實施方案、細化任務、明確時限、落實責任,工作實施方案于2022年1月25日下午14:30前報街道環保辦公室。
煙花爆竹工作方案3
20xx年1月1日起,xx區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為做好xx鄉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嚴守禁放規定,維護城鄉環境,為了美好生活”的宣傳主題,樹立“全民共治、治安共享”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資源,廣泛動員各方社會力量,開展全方位、立體化和針對性的社會宣傳引導工作,全力實現南窖鄉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效果目標。
二、組織領導及工作原則
20xx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在鄉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下,健全完善“黨委宣傳部統籌指導、鄉煙花辦統一組織、職能科室系統牽動、屬地單位、村委會組織實施、廣大職工群眾積極參與”的宣傳工作格局。
按照鄉煙花辦總體部署,各企事業單位、各村委會要制定宣傳工作方案,并組織開展本單位職工、廣大群眾、商超市、飯店、民俗旅游戶等從業人員的宣傳引導工作。
三、階段劃分及階段目標
(一)普法宣傳階段(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1月上旬)。
圍繞《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xx區人民政府關于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相關規定,通過村村通廣播、電子屏、微信群、宣傳材料等宣傳方式,全面開展普法宣傳,確保廣大人民群眾人人皆知“禁放”新規。
(二)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春節前,要圍繞“杜絕非法煙花爆竹”“禁止違規燃放”等內容開展重點宣傳發動;除夕(1月31日)、初五(2月5日)、正月十五(2月15日)等重要時間節點,要廣泛宣傳全域禁放,正面報道人民群眾自覺遵守法規的情況并及時曝光違法處罰典型案例。
(三)固化宣傳階段(20xx年2月下旬至年底)。
20xx年春節過后,要針對有燃放煙花爆竹習俗的開工、開業、喬遷、奠基、婚喪嫁娶、宴席服務等,開展針對性的禁放宣傳和日常重點宣傳,鞏固前期宣傳效果。
四、工作措施及任務分工
各單位要按照“十進”、“十有”的工作要求,將宣傳發動貫穿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始終,切實形成嚴管、嚴治、嚴控、嚴查的輿論導向。
“十進”即“進機關大院、進村委會、進公交換乘站、進民俗院、進工地、進企業、進學校、進商超市、進重點地區、進網絡”;“十有”即“電子屏有影、廣播有聲、宣傳材料有字、網上有點擊、道路有橫幅、路口有展板、手機有提示、面上有標識、單位有活動、群眾有共識”。
(一)認真組織開展內部宣傳。
鄉煙花辦和各職能科室,以及十六類禁放點的主管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開展好內部宣傳。
倡導廣大黨員干部帶頭遵守規定;協調各企事業單位、各村委會深入教育動員本單位、本轄區人員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從自身和身邊親屬做起,不放煙花爆竹;推動嚴格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指導衛生院、農村商業銀行、燃氣換瓶站等單位開展集中宣傳,教育引導企業員工自覺遵守規定。
各職能科室針對本系統開展宣傳教育工作,要制定針對性的宣傳方案,督促列管行業遵守禁放規定。
其中,環境辦圍繞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污染的影響,配合黨委宣傳部在臨近春節和春節期間等時間節點,開展宣傳引導工作;鄉教委在放假前對中心校、幼兒園開展宣傳引導工作;村建項目組指導各村委會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開展宣傳引導工作;綜合行政執法隊對各商戶開展宣傳引導工作;鄉文體中心和旅游辦對文保單位和民俗旅游戶開展宣傳引導工作。
(二)深入組織開展媒體宣傳。
鄉宣傳部要立足“網上網下”兩大宣傳陣地。
一是要通過新聞媒體,對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集中宣傳報道,階段性掀起媒體宣傳高潮,形成新聞輿論導向;對查繳非法燃放、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案例等,進行專題曝光宣傳報道;二是要在春節前,通過南窖時訊、微信滾動播出提示語,并通過致全鄉人民一封信,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禁放規定;三是要加大在人員密集場所、村委會宣傳欄、商超市等人員流動大地區的宣傳力度,利用這些地區投放、張貼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材料;四是要加強對民俗旅游戶、飯店、燃氣換瓶站等單位的禁放政策宣傳,形成共同抵制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全面組織開展基層宣傳。
各村委會、各企事業單位結合轄區單位特點,分波次、有重點的開展宣傳。
一是各單位要印制一封信、承諾書等宣傳材料,深入群眾家中、企事業單位職工、商超市場等,發放宣傳材料;張貼禁放通告和宣傳海報等宣傳品,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爭取廣大人民群眾對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是各單位要深入宣傳非法存放、運輸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公布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的舉報電話,引導并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煙花爆竹違法線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協調各方力量,確保宣傳工作落到實處;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宣傳工作開展不力、組織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二)加大曝光力度,震懾違法犯罪。
各單位在正面引導的同時,要加大對違法行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實維護法規的嚴肅性,進一步震懾不法分子、教育廣大人民群眾,推動全社會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規。
(三)統一宣傳口徑,遵守宣傳紀律。
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相關報道,要通過鄉煙花辦統一發布,各單位嚴禁擅自向新聞媒 體發布相關信息。
對未經鄉煙花辦同意,擅自發布消息并影響工作進度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部門人員責任。
煙花爆竹工作方案4
為切實做好天全縣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城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人員密集場所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等相關規定和省、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和全縣中心工作,堅決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有效控制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努力維護天全生態氣候城市形象,為建設藍天、碧水、凈土的美麗天全,推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工作內容
禁燃范圍:天全縣中心城區域和有關場所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
1.縣城中心城區:東至龍尾大橋,南至318國道,西至九龍路,北至禁門關橋;
2.文物保護單位、物質儲存倉庫、企業生產經營場所、機動車停車場;
3.車站、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商場、娛樂場所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
4.加油(氣)站等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5.輸變電設施保護區內及周邊100米范圍內;
6.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教學、科研等事業單位;
7.各住宅小區、城市主干道、建筑工地;
8.法律、法規規定或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區域或場所。
三、工作目標
通過本次專項整治燃放煙花爆竹行動,在春節期間(2月4日-2月10日)確保天全縣中心城區不出現燃放煙花爆竹現象,實現“文明過節、治污減霾、安全有序”目標。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統一協調,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陳良軍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由章學琴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負責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總體管理和協調工作,加強對禁燃工作的領導,負責制定禁燃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督促落實宣傳、教育、巡查、制止、查處等各項禁燃工作;負責工作開展情況的總結。
城廂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治理行動的具體指揮協調工作,合理安排工作分組和專項檢查工作;牽頭協調各部門開展代為清理消除工作;要按照網格化管理,網格員要深入小區做好禁燃工作;負責完善居民小區物業公司管理辦法,督促物業管理公司落實禁燃責任;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清掃工具、滅火器等;做好工作資料收集和工作成果匯報。
縣公安局:負責保證集中整治行動的順利進行,落實公安內部警種、部門和基層派出所的禁燃工作責任體系,依法開展違規燃放、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執法查處,重點管控時段組織派出所民警開展巡防巡查;保障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依法打擊阻撓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對煽動鬧事、威脅、阻擾、毆打執法人員、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圍觀群眾進行勸離,消除公共安全隱患,維護整治現場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做好禁止群眾將煙花爆竹帶入公共場所的工作;做好相關執法證據采集工作;消防大隊負責做好火災防范工作,配備人員、車輛,對整治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的消防突發情況進行處置;交警大隊負責對占用道路進行經營煙花爆竹的流動攤販進行勸離,對未上牌的電瓶車和非法拼裝三輪車進行銷售煙花爆竹的查處暫扣,做好突發事件現場車輛的疏散和交通管制工作。
縣委宣傳部:組織協調縣電視臺、指尖天全等各類媒體開展文明過節宣傳工作,做到家喻戶曉,及時發布文明過節相關規定,公布舉報電話、投訴方式;協調城區大型LED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滾動播出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規定;通過發送短信、網絡公眾號等方式進行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實時發布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向社會展示工作成果。
縣城管局:負責依法取締占用街道、人行道、公園、廣場等市政公共區域售賣煙花爆竹的行為,會同相關部門對“門前五包”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宣傳和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落實環衛清掃保潔和垃圾清運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充分發揮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的宣傳載體作用,利用燈箱廣告、車身廣告、車載電視等媒介做好禁放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
縣安監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市場的管理,不得在禁放區域新增經營企業和零售點,指導禁放區域內關閉或轉營煙花爆竹零售點;對售賣煙花爆竹店鋪營業執照進行檢查,規范管理,引導、教育從業人員依法經營;糾正和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等現象。
縣民政局:負責督促婚姻、殯葬等機構嚴格執行禁放規定;負責向群眾宣傳文明祭祀,提倡用鮮花代替鞭炮爆竹祭掃。
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教育廣大師生不得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縣環保局:做好對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等;協助開展巡查工作,糾正燃放行為;加強環境空氣自動站運維保障工作,確保監測數據準確有效,并向縣政府提供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
縣住建局:負責查處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污染行為。
縣工商質監局:依法對市場經營主體實施監督檢查,查處生產和銷售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為;在市場經營主體開業登記時,通過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縣紀委(監察委):負責對履職不到位、執法不嚴等情況進行督查、問責;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宣傳,要求黨員干部做到廉潔自律并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縣直機關工委:負責向全縣黨政機關公務人員尤其是黨員干都,宣傳中央、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要求全縣公職人員特別是黨員干部帶頭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做好親屬及身邊人員文明過節宣傳引導工作。
縣衛計局:負責督促各醫療單位落實禁放規定;收集并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人傷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安排醫療救護人員對整治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的人員突發情況進行醫護和救治。
縣民宗局:督促各宗教場所落實禁放規定,禁止在宗教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
縣財政局:負責煙花爆竹禁放管理經費保障工作。
其它單位:天全縣中心城區所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負責做好本單位(含院落)、本系統及其工作人員禁燃工作責任的落實。
六、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1月24日-2月3日)
1.加強宣傳的針對性。針對廣大市民群眾對文明過節的需求,大力推廣宣傳低碳文明的過節方式,引導廣大市民充分認識胡亂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
2.縣政府和城廂鎮人民政府簽定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嚴格落實燃放安全工作屬地管理原則,明確城廂鎮為工作責任主體。
3.暢通舉報渠道,設置舉報電話,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鼓勵廣大干部群眾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舉報;發揮天網巡查作用,確保全面巡查。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3日-2月3日)
1.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重點區域進行排查。
(1)以中心城區重要公共場所(音樂廣場、濱河公園、水城、茶馬廣場等場所)為重點進行巡查,安排專人值守,責任到人。(2)加強對交通干道、公路、小區通道、人行道、商業街區、綠地、廣場、公園等公共平臺周邊環境的清理和檢查,形成綜合管控網絡。
2.對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進行集中整治。
(1)對準備燃放煙花爆竹的群眾進行勸離、勸導,做好解釋工作,對私自燃放的進行糾正,并勸離現場。
(2)加大巡查力度,蹲守、車巡、步巡相結合,注重溝通、協調、支援、配合,形成執法合力、執法強力、執法威懾力,工作中既要注重聯動,也要防患于未然,更要確保實效。
(3)注重工作方式方法,靈活掌握,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注重做好群眾工作,以勸導、解釋為主,注重嚴格執法,公開、公正執法,并報送工作開展情況。
(4)集中整治期間,采取全天候、拉網式巡查等方式,對不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5)對存在暴力抗法、阻撓執法、言語威脅等情況的,由公安機關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6)加強督查,加大考核力度,對工作不力的,實行問責。
(三)總結提高階段(2月3日-2月14日)
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之處,吸取教訓,總結積累經驗,查找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形成工作報告。注重工作成果展示,通過主流媒體對工作成果進行大力宣傳,切實改變群眾思想觀念,扭轉群眾思想習慣,讓文明過節觀念深入人心,讓群眾形成良好的過節習慣。打贏環保攻堅戰,改善空氣質量,凈化環境,提高生活質量,還青山綠水于民。
七、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統一認識
開展中心城區管控燃放煙花爆竹是切實保護環境,提高人民群眾思想意識,踐行綠色發展、科學發展的需要。全體工作人員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開展這次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把燃放煙花爆竹整治工作切實抓緊抓好。通過整治行動切實改善空氣質量,凈化環境,為市民群眾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還青山綠水于民。
(二)精心組織,明確責任
為保證集中整治行動的圓滿完成,各責任單位應按照責任分工認真履職盡責,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密切配合,在具體執法過程中必須堅決貫徹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營造“層層抓落實、人人有責任”的工作格局。
(三)嚴肅紀律,依法行政
各單位要求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胡亂燃放煙花爆竹活動的重要性,切實把專項整治活動內容落實到實處。一是參與整治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遲到缺席,不得擅離職守,必須嚴格執行行為規范,做到著裝規范、執法規范、語言舉止文明,確保整治工作高效開展。二是必須服從指揮,狠抓落實,履職到位,工作不留死角。三是工作中既要嚴格執法、也要注重解釋、勸導、宣傳工作。四是注重工作痕跡,每個執法整治小組要建立工作臺帳、拍攝工作照片、記錄工作數據,形成簡要報告,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
(四)加強督查,狠抓落實
加強督查督辦和責任追究。由縣紀委、縣政府督查室牽頭,對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安排部署不力、推諉扯皮、執法不到位、執法缺位等現象嚴肅問責和通報批評,切實保障整治任務的順利完成。
煙花爆竹工作方案5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全鎮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節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根據《關于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為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居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我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職責分工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燃放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鎮人武部部長任副組長,鎮黨政辦、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農服中心、規建辦、社事辦、經發辦、財政辦、文服中心、社保所、衛生院、石灘派出所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鎮燃放辦”),由鎮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從鎮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規建辦、石灘派出所、社事辦、農服中心、文服中心、經發辦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鎮燃放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全鎮和各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鎮燃放辦職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煙花爆竹各環節安全監管;組織、協調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開展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實鎮政府和鎮燃放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鎮級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居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石灘派出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區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做好全鎮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制訂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平安辦:要將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鎮財政辦:負責落實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
鎮經發辦:負責配合區級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協助區市場監管所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配合區質監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鎮綜合行政執法辦: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要在春節前組織力量對化糞池、生化處理池等地下管網設施進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氣體檢測,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落實巡查守護措施,確保無重大安全隱患;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鎮規建辦:負責對全鎮建筑工地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鎮文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鎮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幼兒園、敬老院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農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加之春節將至,學生放假,大量外出人員返鄉過節,傳統祭祖、上墳、鬧元宵等活動頻繁,入山游玩、外來走親戚以及大量燃放煙花爆竹、點孔明燈,森林火災隱患十分突出,應加強防火宣傳,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
中小學、幼兒園、敬老院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于20xx年1月3日啟動全鎮宣傳發動工作,重點做到“廣播有聲音、網絡有陣地、街上有公告、社區有專欄、小區有標語”,確保宣傳發動全覆蓋、無死角。指導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教育引導企業員工和留守人員遵紀守法;在各道路路口張貼宣傳海報、設置禁燃禁放提示標語;春節期間,在公交車及相關站廳內張貼并向返鄉旅客廣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要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0xx年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鎮應急辦牽頭,各村(居)組織人員參與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處(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2月5日)。鎮燃管辦將牽頭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全面清查關閉禁放區域內未經許可的經營點、儲存點,嚴查嚴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5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轄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安全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管控、燃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禁放區、禁放點嚴格管控和燃放區重要時段重點看護等工作措施,確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總結(20xx年2月5日—20xx年2月10日)。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鎮屬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從即日起至2月中旬,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落實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要組織相關執法人員圍繞有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閑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核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20xx年1月15日為“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放、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轄區禁放、限放區域,并向社會公布;車站、危化品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及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范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嚴格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居民燃放安全。今年全鎮煙花爆竹產品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包括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除外)、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火箭、旋轉煙花產品除外)、組合煙花類6類。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普通煙花爆竹包裝標識條形碼及重慶市應急管理局、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制的監封標志。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藥量大于25克、內徑大于30毫米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擦炮、摔炮、藥粒型吐珠產品。
鎮應急辦、石灘派出所要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或燃放。鎮燃放辦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
(五)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隱患。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排查煙花爆竹燃放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本轄區域內的加油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和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等重大危險源,有效清除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筑工地、外墻裝飾防護網、農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認真清理轄區地下管線、檢查井、下水道等設施特別是化糞池,組織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及其周邊環境安全設施到位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六)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組織機關干部、社區志愿者和村(居)委會等各方力量,開展巡邏監控,做到每條道路、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在節假日期間由值班人員負責落實此項工作,社區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20xx年1月20日—2月5日,要組織安全督導組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社區和企事業單位進行自備消防力量滅火演練。鎮衛生院要指導督促各衛生室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石灘派出所要加強巡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全鎮煙花爆竹管理面臨的嚴峻形勢,精心組織,強化監管,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凡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系,及時報告重大事項,落實專人匯總、報送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人員傷亡等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于20xx年1月10日和2月5日前報送鎮燃放辦。
煙花爆竹工作方案6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中省關于生態環境建設重大決策部署,按照“講政治、抓發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總思路,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地落實,促進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PM2.5、PM10等主要污染物持續減少,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二、工作措施
(一)堅持關口前移,突出源頭治理。強化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和宣傳引導,對全市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全面摸底、建檔管理。依法取締煙花爆竹違規違法銷售攤點,嚴禁市域范圍內銷售、違規運輸煙花爆竹。對重點區域、廢舊廠房等開展拉網式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隱患。加大巡邏巡查、執法檢查力度,形成震懾效應,及時發現、處置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確保全域禁售落實到位。
(二)堅持依法治理,嚴查違法行為。廣泛調動人民群眾積極性,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及時受理核查舉報線索,及時勸阻、制止、查處違反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行為。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建全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強信息互通、協調聯動,聯合開展執法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加強警示曝光,釋放依法嚴管的強烈信號。
(三)堅持重心下移,抓好重點管控。全面加強全域巡查管控,特別是元旦、除夕、元宵、清明節等煙花爆竹燃放的重點時段,要組織強有力的巡查守護力量,落實包保責任,逐村逐組、逐街逐巷嚴防死守,及時發現制止燃放行為。鄉鎮、街道、社區、村組作為禁燃禁放的“主陣地”,要發動群防群治力量,打好禁燃禁放人民戰爭,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不間斷地開展巡查盯控,明確管控人員,實行責任捆綁、問題倒查,確保“零燃放”。
(四)堅持宣傳發動,營造強大聲勢。圍繞燃放危害、禁放政策等內容,通過曝光典型案例、線上線下結合等多種方式,全方位開展媒體宣傳。深度開展社會宣傳活動,營造“全域禁售禁燃禁放、全民棄售棄燃棄放”的濃厚氛圍,形成“鋪天蓋地”的宣傳聲勢,確保禁售禁燃禁放深入人心,讓自覺遵守成為共識。依托基層社會治理網絡,開展“走村入戶、入樓入棟”宣傳活動,確保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在基層網格中落細落實。
三、工作職責
(一)壓實屬地主體責任。各區縣(含高新區,下同)負責本轄區春季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任務分解和各項保障工作,確保管控措施落實到最小單元。對重點時段,要明確落實責任領導,動員組織鄉鎮(街道)和社區(村、組)的黨員干部、群防群治力量,分片區劃段包干,深入開展宣傳提醒,發現、勸阻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苗頭。排查、化解和妥善處置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因素,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督促本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動員組織黨員干部職工帶頭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二)壓實內部管理責任。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履行好內部管理責任,嚴格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要加強單位內部宣傳、教育,督促內部員工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家人及身邊親朋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三)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職能管理部門要結合職能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確保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市紀委監委機關:負責查處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加強對全市黨員干部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的監督。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各類媒體,借助多種手段,全面開展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引導工作。
市直機關工委:統籌黨員力量和機關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筑牢堅實防線。
市公安局:牽頭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的全域、全時段管控,依法嚴肅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市應急局:加大對生產、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環節監管檢查力度,取締、查處未經許可、超期限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市民政局:牽頭做好監督殯葬服務機構嚴格執行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不得提供煙花爆竹服務。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做好教體系統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組織各類學校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動員學生和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采取拉標語、小喇叭宣傳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居民區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提醒,配合社區開展重點時段小區禁售禁燃禁放管控。督促建筑工地、建筑企業自覺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針對個體工商戶組織開展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提醒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加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力度,及時通報有關污染情況;對重要時間節點,及時公示環境空氣質量指數瞬時值;配合做好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和執法檢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春季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立即部署開展整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靠前指揮,分管負責人要具體安排、細化任務。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本區域、本部門(單位)職責和任務,細化具體工作方案,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全面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實。
(二)加強督導檢查。市委目標績效辦要會同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組織督導工作組,深入各區縣開展實地督導和重點時段巡查管控督戰。各區縣也要成立相應的督導工作組,深入街道、鄉鎮、社區(村組)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加強紀律保障。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把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作為正風肅紀的重要內容,對責任不嚴、措施不實、工作不力造成工作效果不佳的`單位和個人,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同時,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公安、應急等部門在檢查等執法活動中,發現報告的黨員、干部、職工等公職人員違反禁售禁燃禁放規定的,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煙花爆竹工作方案7
為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轄區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公共安全,根據《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巴南府辦發〔20xx〕87號)要求,結合街道轄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社會面安全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職責分工
(一)街道辦事處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李家沱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街道政法委員、李家沱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街道黨政辦、黨群辦、應急辦、平安辦、經發辦、規建環辦、社事辦、財政辦、社區事務中心、城市管理中心、生態環保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李家沱市場監管所、李家沱派出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應急辦工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
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職責:負責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街道禁放辦職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與村(居)簽訂責任書;組織開展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協調、配合區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落實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門、單位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街道相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在轄區內燃放和違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嚴厲打擊,保證市民過一個寧靜、祥和的春節。
街道應急辦:配合區應急局、派出所查處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黨群辦:負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街道財政辦: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的落實。
街道城管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街道城管執法大隊:加強日常巡查,發現有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應立即上報街道及派出所。
街道經發辦: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教育、醫療機構等區域的看護;負責制訂轄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
街道規建環辦:負責對轄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街道社區事務中心:負責指導轄區物業企業加強禁放的宣傳力度;督促物業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電梯、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街道文服中心:負責組織指導文娛場所、旅游景點、宗教場所等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平安辦:負責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的信訪、涉穩事件。
李家沱市場監管所:配合派出所對轄區煙花爆竹非法零售經營點查處工作。
李家沱派出所:依法查處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等工作。
街道各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有關企業單位場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村(居)職責
各村(居)是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經辦人員是具體責任人。
主要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物業等社會力量加大禁放的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范和重點目標管控,會同派出所、應急辦組織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12月15日前)。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安全守護措施。明確網格內管控人員,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第二階段: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月15日)。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圍繞《條例》和《重慶市巴南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結合職能職責開展宣傳引導工作。按照進社區、進農村、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工地、進文娛場所、進宗教場所、進商場市場、進賓館酒店的要求,采取掛橫幅標語、設置專欄、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海報、微信QQ群發布宣傳信息等多種形式,提升群眾對禁放區劃設及相關管理規定的知曉率。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要在屬地轄區和行業領域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三階段:集中查處(1月20日—30日)。街道禁放辦將牽頭組織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等執法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嚴查嚴打轄區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第四階段:全面管控(1月31日—2月15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轄區禁放規定,嚴格落實定點值守、動態巡控和違規查處等禁限放看護措施,確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16日—2月28日)。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街道禁放辦組織各成員單位及各村(居)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主動作為、齊抓共管,緊緊圍繞《條例》的貫徹實施,認真研判形勢,層層落實責任,切實抓好方案制定、動員布置、宣傳發動、責任書承諾書簽訂、跟蹤檢查等工作。
(二)強化動員部署。街道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細化完善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逐一細化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層層動員、狠抓落實。
(三)加強源頭管控。按照街道轄區全面禁止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由應急辦牽頭進行巡查,確保轄區內“零銷售、零儲存”。由派出所牽頭,在轄區外圍布設檢查卡點,防止煙花爆竹流入本轄區;督促長途汽車站、碼頭、公交客運、交通樞紐落實“進站安檢、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攜帶。
(四)堅決打非治違。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以居民小區、集貿市場、倉儲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田間苗圃窩棚、閑置廠房、待拆(建)工地、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以及歷年查處的非法窩點等“重災區”為重點,加大檢查巡查力度。對轄區開展拉網式排查,重點打擊查處生產、經營、儲存、燃放以及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違法行為。
(五)強化重點管控。各村(居)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組織專門力量,以春節期間特別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節等燃放煙花爆竹高峰時段為重點,落實網格化管控機制,建立健全轄區專人管控工作責任制度。街道各部門要加強應急值守和指揮調度,深入一線指導檢查。李家沱派出所要提升社會面巡防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和重點目標管控,及時查處燃放行為。
(六)嚴格督導問責。街道黨政辦和紀工委加強對20xx年春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街道禁放辦對各村居、街道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實行暗訪抽查和督導,并圍繞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燃放舉報、曝光情況、煙花爆竹引發火災報警數、成災死傷人數、查非打非戰果、煙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標予以通報。對因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七)及時報送信息。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專人收集報送有關工作情況,按要求及時報送街道禁放辦。各村(居)于20xx年12月15日前報送工作方案、禁放領導小組及成員登記表(見附件1),禁放管控“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于20xx年2月1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煙花爆竹工作方案8
為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根據市政府要求,結合國土資源工作實際,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大國土資源行政監管力度,及時發現、嚴厲打擊國土資源系統領域非法違法無證開采生產行為,堅決整頓治理、關閉取締非法違法礦山企業,建立規范有序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推動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機構
濱州市國土資源系統地質災害防治和礦產開發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縣(區)、分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
三、整治重點
非法盜采、超層越界開采礦產資源的;非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的;未按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設計組織生產的;超計劃開采國家實行開采總量控制礦種的;外來地質勘查單位、采掘施工單位未向作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安全監管部門備案的;將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
四、主要內容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10日至30日)
通過開展動員教育、新聞宣傳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打擊非法違法行為的重要性,增強企業參與并做好這項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督促企業不斷增強遵章守法的自覺性,努力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社會氛圍。
(二)全面推進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
①、對所轄范圍內所有非煤礦山的開采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摸底,不留死角、不留盲點,掌握情況。
②、在排查的基礎上對發現的非法違法問題進行整治。
③、堅持公正執法、嚴格執法,切實做到邊查邊糾、邊查邊改、邊查邊打擊,對檢查中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及時糾正,依法打擊,使非法違法行為糾正率達到100%。
(三)鞏固提高階段(7月1日至8月10日)
對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查處的企業進行“回頭看”,防止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死灰復燃。針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和不足,及時糾正并督促整改,鞏固工作成果,做好總結上報等工作。
結合當地政府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安排,配合市、縣安監等部門對非煤礦山開展專項行動。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各縣(區)、分局務必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配合相關部門認真開展好“打非治違”工作。要落實信息上報制度,明確專人負責專項行動信息報送和統計工作,每周周五、每月29日前向市局上報轄區內“打非治違”情況周報和月報。
(二)采取有力措施。在“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切實增強專項行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認真細致,不走過場,確保“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有效開展,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依法依規處理到位。該停產整頓的停產整頓;該關閉的,予以關閉;對于相關責任人,依法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加強督導檢查。摸清企業底數,分類指導,分類監管,按照省、市要求,切實加強領導,健全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長效機制,強化基層監督管理,解決礦業開發中的問題,落實標本兼治之策。
根據全市“打非治違”統一部署,市局將聯合有關部門對各縣、區“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煙花爆竹工作方案9
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市局《關于印發〈上海公安機關20xx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滬公通字[20xx]96號)要求,切實做好20xx年本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維護我區城市運行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目標不變、標準不變、措施不變”的原則,在總結固化近年來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全力抓好源頭安全管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切實做到全區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全力確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組織領導
分局成立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玉學總負責,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具體負責,分局黨委成員協同配合,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任組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分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專項辦,由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任辦公室主任,治安支隊支隊長錢暉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煙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組織指揮、指導協調、督導檢查和推進落實。各單位也要成立由“一把手”負責的工作專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人和聯絡員,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有效推進。
三、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強化宣傳發動。各單位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圍繞“外環線內禁售、禁放煙花爆竹和外環線外盡量不放”這一重點,加強宣傳發動,做到“廣播有聲音、電視有節目、報紙有文章、網絡有陣地、街上有公告、社區有專欄”確保宣傳發動全覆蓋、無死角。一是加大媒體滾動宣傳力度。政治處要協調區主流媒體、電視頻道在每日黃金時段播放煙花爆竹安全管控規定,加大了煙花爆竹違法行為曝光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二是加大社區單位集中宣傳力度。各派出所要結合“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組織民警在春節前開展轄區登門入戶宣傳告知。向各街鎮社區發放張貼禁售禁放通告、宣傳海報等宣傳品,廣泛向本區居民群眾發放《金山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告知單》,并通過網上警務室、公安微信微博及居民小區宣傳欄等渠道,宣傳教育引導居民群眾尊法守法。聚焦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景點、賓館飯店、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重點單位和場所,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教育引導企業員工和留守人員遵紀守法。三是加大社會面宣傳力度。各派出所要協調屬地政府相關部門、單位,依托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等)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公益宣傳;依托公交車站廣告欄,以及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在各出入境道口發布禁售禁放提示信息、張貼宣傳海報,在主要道路設置禁燃禁放提示標語;春節期間,在公交車廂,鐵路列車及相關站廳內向來金旅客廣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
(二)進一步強化排查收繳。交警支隊、各派出所要堅持入滬盤查、路上查繳、面上收繳相結合,關口前移、從嚴設防,全力查堵收繳流入本市、流散社會的煙花爆竹,切實消除安全隱患。一是強化入滬通道管控。在本區出入市境陸路道口加強對入滬貨運車輛的檢查,并在以往煙花爆竹違法販運行為較為突出的省級接壤道路設卡盤查;同時,在與浙江接壤的入滬道口加派警力,重點加大對等外、無名道口的檢查力度,嚴防非法煙花爆竹流入本市。水上派出所要加強入金水域過往船只的臨檢,并對相關流域沿線小碼頭、小堆場及港口物流進行排查,嚴防通過水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二是強化運輸過程臨檢。交警支隊要加大對區內道路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三是強化社會面收繳。各派出所要組織民警深入鄉村居所、居民小區、各類集貿批發市場、倉儲物流場地、建材堆場、貨運碼頭、水上設施、鄉鎮工廠等單位和部位,以及公路鐵路橋洞、田間苗圃窩棚、閑置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逐區逐片逐戶排查,及時查繳非法煙花爆竹,消除安全隱患。四是強化人員管控。治安支隊要會同派出所全面梳理轄區涉及煙花爆竹的重點人員,落實動態管控措施,并會同區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建立煙花爆竹個人實名購買和銷售可疑情況通報制度,督促煙花爆竹零售單位發現購買人員形跡可疑、一次超量購買、多次重復購買等異常情況的,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核查,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制造惡性的事件。
(三)進一步強化打擊查處。刑偵支隊、治安支隊、交警支隊、各派出所要堅持依法嚴管、綜合施策,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打擊查處力度。一是加強日常執法檢查。要加強對居民出行較為集中的菜市場、沿街商鋪、商品市場等場所及流動攤點的檢查,嚴防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會同區應急管理部門加強對持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零售點的檢查,查處違法銷售禁售產品以及從違法渠道采購銷售等行為;要及時發現、落地核查網上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刪除相關有害信息。二是加強查辦力度。充分發揮刑偵、治安等專業警種優勢,縝密偵查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堅決摧毀一批違法犯罪團伙、搗毀一批非法銷售儲存窩點。要重點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力爭破獲一批案件,起到震懾作用。三是用足用好法律資源。依法加大對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做到“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要及時教育、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對不聽勸阻、執意燃放煙花爆竹或因此引發群眾圍觀的行為,依法予以頂格處罰,確保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四)進一步強化重點日管控。即日起至20xx年2月5日(元宵節)期間,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部署,重點聚焦20xx年12月31日、20xx年1月1日(元旦)以及20xx年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年初四)、2月5日(元宵節)等時段,投放足夠警力壓到街面和社區,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一是足額投入警力。按照“到邊、到底”要求劃分最小管控單元,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工作措施落地見效。各派出所要按照排摸確定的網格化管控區域,細化制定民警執勤安排,確保警力在崗在位;警力不足的,由分局統籌調配增援。二是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治安支隊要主動與區平安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區委政法委)完善對接、聯動機制,加強工作協調,組織發動居委干部、樓組長、保安員、社工等平安志愿者,對全區居民小區劃片包干、巡查巡防、勸阻看護,確保每個小區配備社會輔助力量、每個樓宇及路段有平安志愿者把守,第一時間發現、勸阻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預警撲救初起火災。各派出所要對屬地街鎮平安志愿者開展培訓指導,明確操作要求,規范工作程序,確保任務清晰、程序規范、尺度統一。在重要節點和時段,管控區域民警要帶領平安志愿者共同開展巡查巡防和駐守阻止工作。三是做好充分應急處置準備。各派出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預案,落實應急力量,加強針對性應急演練。重要節點期間,要對老式居民小區、舊式里弄建筑、“城中村”等建筑間距不足、耐火等級低、居民安全意識不強、可燃物無序堆積的場所,配強基層巡查和應急處突力量,確保不發生因煙花爆竹引發的案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在總結固化歷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完善各項措施,把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作為平安金山建設重要任務抓緊抓好;要細化制定本轄區、本條線、本單位工作方案,層層壓實責任,狠抓各項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地見效,確保實現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的工作目標。
(二)強化督導檢查。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督導推進,及時發現、協調解決難點問題,確保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推進。各單位要對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進行自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分局督察支隊要加強專項督察,有力督導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分局將予以通報批評并視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強化內部教育。各單位要教育引導廣大民警、輔警及內部工作人員帶頭守法,不燃放煙花爆竹;在查處涉及煙花爆竹案件時,要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注意自身安全。對查沒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要落實專業部門予以處理,嚴禁臨時儲存在辦公場所。
煙花爆竹工作方案10
我省已全域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為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以下簡稱“打非”),有效預防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及燃放等行為,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采取強有力措施,堅決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為元旦、春節和冬奧會殘奧會期間營造安全環境。
二、重點任務
(一)認真排查非法生產、儲存、銷售、運輸煙花爆竹的人員和車輛。
(二)深入排查鄉村各類經營門店、集貿市場、城中村、出租房屋、廢舊廠房、廢棄倉庫、封閉式院落以及原煙花爆竹倉庫等可能出現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地點。
(三)全面排查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地帶,特別是周邊縣份交界處等可能出現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場所和區域,嚴防煙花爆竹非法運輸、回流和流入。
(四)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穩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分工
(一)各村(社區)、鎮直各單位要落實屬地責任,全面負責本區域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主要領導是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成立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要親自抓,負總責,全面開展本轄區內的“打非”工作,層層簽訂責任書,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村不漏戶、戶不漏人,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為重點,打擊查處非法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對發現和移交的案件組織查處。積極配合有關職能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轄區內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窩點,做到發現一處、摧毀一處。對非法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要依法嚴懲,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負責組織銷毀沒收的煙花爆竹。
(三)鎮安監站負責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和溝通,嚴禁發放煙花爆竹經營許可。
(四)工商所、食品藥品監管所、綜合執法隊負責煙花爆竹市場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取締和打擊非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所有小門市鋪、日用百貨店、五金店、殯儀用品店等各類門市逐一排查,打擊上述銷售市場的非法行為。
(五)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各職能部門,加強協同聯動,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行為。
四、具體步驟
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從20xx年12月開始,到20xx年3月底結束。
(一)加強排查
鎮、村兩級,成立由鎮級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的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打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明確時間節點;鎮、村兩級層層簽訂責任書,落實網格化管控措施,對煙花爆竹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實施“拉網式”全面排查,尤其對重點場所、重點部位、重點人員和重點車輛逐一排查并登記造冊,確保排查不走形式、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存盲區。
(二)組織督導
鎮政府組織安監站、派出所、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等部門,成立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組,采取分片包干、明查暗訪、重點抽查等方式,持續對各村(社區)煙花爆竹“打非”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問題處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壓力傳導到基層。
五、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鎮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周密安排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力度,強化責任落實,實施舉報獎勵,確保“打非”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輿論氛圍。各村(社區)、鎮直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微信、短信等多種形式,利用印發宣傳資料、張貼通告海報、懸掛標語橫幅等多項措施,廣泛宣傳禁售禁放的重要意義和政策要求,提高社會各界知曉度、配合度和支持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提高人民群眾禁售禁燃禁放的自覺性。
(三)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各村(社區)、鎮直各部門要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采取專項督查、執法檢查、隨機抽查和明查暗訪等多種形式,進行全面深入排查和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分析解決問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對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發現一處打擊一處,并追蹤溯源,深挖利益鏈條,堅決予以清除,對構成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煙花爆竹工作方案11
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改善空氣質量,防止環境污染,切實改善我鎮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渦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渦政〔20xx〕14號,以下簡稱《通告》)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深入廣泛宣傳發動,嚴格依法打擊整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做到禁燃禁放宣傳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網絡有點擊、手機有短信、重點場所有《通告》、居住區有宣傳牌、街道(村巷)有標語,引導廣大人民群眾理解、支持禁燃禁放工作,自覺抵制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行為,確保禁燃時段和區域內煙花爆竹“零燃放”,最大限度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造成的環境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改善我鎮空氣質量和人居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鎮成立組織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禁燃禁放工作的日常管理,統籌謀劃禁燃禁放工作相關事宜,起草相關文件,參與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對各村(居)委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職責分工
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管理區。按照區域劃分做好管理區禁燃禁放督查和對村督促指導工作。各班子成員按照所在管理區協調配合工作。
(二)村(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的煙花爆竹(大盤香)禁止燃放工作,利用廣播、微信開展禁燃禁放的宣傳教育、配合執法等工作。協助市場所、派出所等部門依法查處本轄區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制定村(居)民公約,約定本區域內不得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并實施監督。在本轄區逐戶開展禁燃禁放宣傳,落實“紅白喜事”報備制度,加強日常宣傳、引導、監督,發現和勸阻違法違規燃放行為。
(三)文化站。通過廣播廣泛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圍繞禁燃禁放工作,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禁燃規定。
(四)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群眾舉報投訴,負責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對電子鞭炮、電子禮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會同環保等部門進行處理。
(五)創建大隊。利用城管宣傳車沿街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規燃放行為,依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
(六)環保站。對電子鞭炮、電子禮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會同公安等部門進行查處。結合大氣污染防治開展禁止燃放宣傳工作。
(七)市場所。負責沿街店鋪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售賣大盤香宣傳管理工作。向旅館、餐飲服務行業業主發放一封信,對其燃放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八)應急(安監辦)。負責在禁止燃放的時段和區域、地點內,對煙花爆竹進行全面禁售、限售,依法查處全鎮域內非法生產、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接受群眾舉報投訴,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置違規燃放行為。
(九)中心校。結合“小手拉大手”活動,組織負責好在學校家長群和學生進行宣傳禁燃禁放。通知積極發放“一封信”,要求學生家長簽字后,開學后交學校備案。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1.召開動員大會。召開動員大會,全面安排部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2.廣泛宣傳動員
(1)各村(居)要結合職責分工,通過單位辦事大廳、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各種宣傳陣地,廣泛張貼發放宣傳禁燃禁放通告、一封信等宣傳資料。各村(居)要利用廣播和禁燒宣傳車等開展宣傳,禁燃禁放網格員要配備紅袖標和小喇叭等不間斷開展宣傳。
(2)各村(居)黨員干部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鄰長制優勢為廣大群眾逐戶發放《致牌坊鎮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等宣傳資料,確保禁燃禁放宣傳“村不漏戶、戶不漏人”。
(3)要緊盯除夕、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間節點,緊盯婚喪嫁娶、開工封頂、開業慶典、居民喬遷等重點活動,有針對性地下大力氣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活動,確保禁燃禁放宣傳形成鋪天蓋地的聲勢,為實現全鎮禁燃禁放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二)集中行動階段(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開展集中整治。按照行業管理職責,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提前消除本行業單位、企業違規燃放隱患。
(1)管理區做好對村(居)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2)派出所依法加強煙花爆竹運輸管理,從嚴查處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
(3)執法隊要會同市場所、派出所、環保站、安監辦等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
(4)各村(居)落實紅白喜事報備制度,提前掌握轄區內婚喪嫁娶、開工封頂、開業慶典、居民喬遷等易發生違規燃放行為信息,提前做深入細致的工作,消除違規燃放隱患。
2.強化巡查防控。建立全鎮禁燃禁放工作鄰長制包保責任體系,管理區區長、鎮干部包村,各村(居)干部要包到村組、小區、街巷、路段。
(1)鎮級層面。充分發動黨政班子成員、黨員干部力量,織密織牢包保網絡,落實包保監管責任。
(2)村(居)層面。各村(居)要充分發揮鄰長制基層組織作用,制定細化到村組、小區、街巷、路段的“村(社區)基層包保網格圖”,層層壓實禁燃禁放工作責任。
(3)在除夕、春節、初三、初五、元宵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各村(居)要認真謀劃、精心組織三級包保責任人,按照劃分的網格,組建巡查小分隊。24小時不間斷宣傳巡邏,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違法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等各類行為,確保全鎮“零燃放”。
3.嚴查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廣大群眾和包保干部在發現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等行為后,撥打7529110派出所報警電話,鎮有關單位協調聯動,開展應急查處。同時,對第一時間舉報違規燃放者,經查證屬實的,給予充值100元話費的獎勵。對群眾舉報的違法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應迅速應對,及時查處,嚴厲處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細化執法單位責任。建立鎮、村(居)三級包保網絡,并細化到街巷、路段的“村組、社區基層包保網格”。要明確村(居)的主體責任,各執法單位的監管責任,在除夕、春節、初三、初五、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要全員上陣、形成工作合力,采取交叉巡邏、死看硬守等方式,確保在禁燃禁放區域內“零燃放”。
(二)加強工作保障。鎮按照管理區劃分成立五個督導組有針對性的對村進行督導,不間斷地分管理區開展督導檢查工作。各督查組要進村入戶開展現場督查,并將督查情況和發現的違法違規生產、銷售、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問題及處罰情況于每天下午下班前報鎮黨政辦匯總。
(三)加強考核獎懲。鎮政府按照每個村(居)給予1000元獎補經費,待專項行動考核驗收后予以結算。各村(居)統籌安排禁燃禁放工作有序開展。鎮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列入月重點工作和環保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考核問責。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包保不到位,轄區出現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行為的,每發現1例,給予該村(居)500元罰款,該村(居)書記向鎮黨委、政府寫出深刻檢查;發現3例的,該村(居)環保月考評分數為零分,村書記在大會作檢討;禁燃禁放工作失控造成嚴重影響的,對該村(居)書記予以免職,并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違規燃放數量的認定以鎮督查發現及信訪舉報查實為準。
煙花爆竹工作方案12
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陵水黎族自治縣大氣污染防治規劃(20xx-2030)》,進一步加強我縣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強化噪聲和大氣污染防治,消除火災隱患,提高空氣質量,切實做好管控煙花爆竹燃放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方案》的意義和目的
燃放煙花爆竹是市民紅白喜事和節氣的傳統習俗。但是燃放煙花爆竹,會增加空氣污染、降低環境質量、安全事故問題易發多發。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總體要求
略
二、主要制度及需要說明的問題
1、參照《陵水黎族自治縣煙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第三條內容對我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進行了界定;
2、對各鄉鎮、縣政府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職責進行了細分;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成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對禁燃區域內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罰)進行了明確。
4、對危險等級較高的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規定,和對禁止燃放區域外相關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處理(罰)進行了明確。
5、文件的有效期條款。
煙花爆竹工作方案13
為深入貫徹執行《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繼續加強我區2023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實維護城市公共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固化近年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重點,按照“目標不變、標準不變、措施不變”要求,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市民群眾遵法守法,全力抓好源頭安全管控,重點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切實做到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全力確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組織架構
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區長、公安金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玉學任組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平安辦主任干永飛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區經委、區教育局、區民宗辦、公安金山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房管局、區交通委、區文旅局、區衛健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外辦、區國資委、區綠化市容局、區機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文明辦、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政府新聞辦、區消防救援支隊、金山海事局、金山氣象局、區供銷社等單位分管領導為組員。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管控辦”)設于公安金山分局,由公安金山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任辦公室主任。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指導協調、推進落實、督導檢查和信息匯總等工作。
各街鎮(園區),區各相關委、辦、局,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照區級架構,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進。
三、管控措施
(一)強化宣傳發動
1.加強媒體宣傳。一是管控時間段(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在本區主流媒體、報刊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條例》相關內容,每日在主流電視頻道黃金時段播放3次以上公益廣告和飛屏字幕,加大對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曝光力度(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開展短信提示。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節點前,本區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向全網用戶及進入本區境內的外地手機用戶發送禁燃禁放提示短信。(責任單位:區移動、區聯通、區電信、區管控辦)。三是依托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欄等)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公益宣傳;印制禁售禁放通告、宣傳海報、提示卡片等宣傳品,發放張貼至基層社區、入滬道口和人員密集場所(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依托公交車站廣告欄,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在進入本區主要道路設置禁燃禁放警示提示(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在空氣質量達到重污染程度時,主流媒體及有關氣象宣傳服務平臺及時提醒市民群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活動主辦單位立即停止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生態環境局、金山氣象局、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六是各類媒體廣泛公布“12345”市民服務熱線、“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110”報警電話,進一步擴大知曉率(責任單位:區精神文明辦、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七是向社會公布煙花爆竹合法銷售點名單(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八是強化輿情監控和應對措施,及時、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區政府新聞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2.加強社會宣傳。一是黨政機關、工會婦聯、國資企業制發一封《禁燃禁放倡議書》;廣大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平安志愿者帶頭遵守、積極宣傳《條例》,勸阻、舉報非法行為,倡導移風易俗、文明守法,在全社會形成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機管局、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國資委、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景區、宗教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并教育員工遵紀守法(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文化旅游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經委、區民宗辦、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各高校、中小學、幼兒園依托假期作業、課外活動、安全課等形式開展煙花爆竹安全主題教育,督促學生家庭遵守《條例》(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婚慶、殯喪、搬場等行業單位在承辦業務時明確告知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政策,并作為本單位常態化管理服務制度(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禁放或安全燃放公約,張貼宣傳海報(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責任單位: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嚴控市場投放總量。2023年全區煙花爆竹銷售工作按照“統一采購,統一批發,統一配送”原則,銷售品種僅限鞭炮、高升。12月25日前,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向區管控辦報送本區煙花爆竹市場采購投放方案(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
2.嚴格經營許可。2023年煙花爆竹銷售點要繼續按照外環線外區域“一區一點”要求,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銷售點布點和檢查,確保選點符合國家法規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相關要求。2023年1月1日前,區管控辦將確定的銷售點報市管控辦、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經驗收合格后發證(責任單位: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3.嚴格銷售現場管理。對銷售點嚴格落實聯合檢查、實名購銷、“一日三查”、銷售可疑情況報告和視頻監控、限量采購等監管措施,禁止在銷售點周邊燃放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嚴格產品質量把關。本區投放市場的煙花爆竹由外省市具備生產資質的企業按國家標準生產。要進一步加大對投放本區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將不合格產品信息及時抄送生產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國資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5.嚴格運輸環節安全。一是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及其車輛、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資格證明(責任單位:區交通委、區國資委、區供銷社)。二是通過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應依法申請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路線必須符合本市危險品運輸路線相關法規規定(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6.從嚴從緊劃定禁放區域。嚴格執行《條例》有關外環線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外環線以外在2022年劃定的禁放范圍基礎上,按照“安全、從嚴、從緊”要求,結合疫情防控及轄區實際,劃定2023年禁放范圍,并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衛健委、區管控辦)。
7.鼓勵市民上交煙花爆竹。一是本區各街鎮(工業區)、居(村)委會按照“便民、就近”原則,安全合理設置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二是墓園、入滬道口等場所長期設置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鎮(園區))。三是采取多種形式,鼓勵居民主動上交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
(三)強化查處打擊
1.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對沿街商鋪、商(市)場、集貿市場及居民小區、宗教場所、祭祀場所、文化娛樂場所、歷年煙花爆竹銷售點及周邊道路的檢查巡查,及時發現處置違法經營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民宗辦、區民政局、區文旅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二是滾動排查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公路鐵路橋洞、田間苗圃窩棚、閑置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
2.加大對非法運輸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公交、水上及各大交通樞紐的檢查,落實進站安檢、民警巡查等制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二是在出入市境陸路道口、高速公路道口開展攔截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三是加強對出入市境江河水路靠泊船只的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
3.加大對非法燃放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備足保安值班人員,加強日常巡查,發現并勸阻居民非法燃放行為,勸阻無效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在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重點時間,全區平安志愿者與公安民警共同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加強對居民小區、重點線路的巡查巡防,及時制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禁放范圍以外的居民小區,劃定允許燃放區域,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樓道違規充電、樓道堆物、“清零”行動(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房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對非法燃放類舉報案件線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報”(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固化查處打擊工作機制。加強網絡巡查監控,及時報告、刪除、屏蔽網上涉及非法經營、配送、燃放煙花爆竹信息。加強情報信息核查,深挖線索,追根溯源,實施精準打擊,查處一批非法經營儲存案件。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對涉及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堅決依法處理;對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各街鎮(園區))。
(四)強化應急處置
1.重要節點期間,公安機關提升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執法,依法處理非法燃放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
2.區消防救援支隊要細化重點目標滅火救援預案,加強訓練演練,強化等級戰備,在重點區域、重點道路實施消防車駐防(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
3.對老式居民小區、舊式里弄建筑、“城中村”等建筑間距不足、耐火等級低、可燃物無序堆積等場所,落實基層巡查和應急處突力量。對群眾集中燃放的公園等公共場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秩序維護工作(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衛健委、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園區))。
(五)強化考核督導
區管控辦對各街鎮(園區)、各部門、各單位落實安全管控工作開展考核,及時通報工作動態,考核情況作為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及文明創建的重要參考依據。區管控辦要定期召開調度會議,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指導檢查,現場協調解決難題,組織各成員單位聯合檢查,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巡訪監督。將違法單位和個人,納入社會征信體系監管。對因管控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平安辦、區管控辦)。
煙花爆竹工作方案14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我縣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求,縣政府決定,自即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切實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努力創造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良好生態環境,切實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清新空氣、清潔環境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設富強、文明、宜居縣城。
二、組織機構
成立行唐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縣長、公安局長張磊任組長,縣大氣辦、縣公安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建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交通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融媒體中心、各鄉鎮、開發區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全面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具體組織落實煙花爆竹禁放措施。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王永維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任務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組織發動各鄉鎮、部門全面宣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支持配合、自覺遵守;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步驟
(一)集中宣傳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7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擴大宣傳覆蓋面,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開展《通告》宣傳,動員引導廣大群眾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覺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8日至20xx年2月5日)
在集中宣傳的基礎上,繼續保持宣傳工作力度不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力量,組織開展全區域、滾動式的巡邏查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適時適度依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三)總結固化階段(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2月28日)
認真總結專項行動中取得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固化經驗做法,通過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常態化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形成禁放煙花爆竹的長效機制。
五、任務分工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各鄉鎮、開發區要切實履行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的屬地責任,全面扎實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宣傳引導、巡邏查控、打擊查處等各項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鄉鎮、開發區主要行政負責人要親自組織研究禁放工作,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全面部署,并召開專題會議,調度禁放工作進展。二是廣泛宣傳。采取媒體播發、平臺發布、標語條幅、“大喇叭”廣播、入戶發放《告知書》(附件1)等方式,迅速掀起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的新高潮。三是強化事前教育。各鄉鎮、開發區要將轄區按照網格化管理落實管控責任,包片(包村)干部要結合村干部摸清各村婚喪戶,提前介入,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四是強化巡查。各鄉鎮、開發區要在春節、初三、初五等重要時間節點,全面深入、扎實有效地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巡邏查控工作。
(二)縣政府有關部門
1、縣公安局。查處非法燃放、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案件。特別是加大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單位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同時追究單位負責人的相關責任;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對個人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縣應急局。嚴查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3、縣住建局。督促企業落實禁放規定,嚴禁奠基、封頂等各類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負責禁放區域內各沿街門店的禁放規定落實與查處,在縣城主要街道懸掛禁放宣傳條幅。
4、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配合禁放工作,對環境進行檢測,并向政府提供相關數據。
5、縣交通局。加大客運站點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客運車輛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督促客運公司、出租車公司、公交車公司利用車載電視、滾動屏幕播放煙花爆竹禁放標語。
6、縣民政局。加強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教育引導。一是向辦理結婚登記的群眾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二嚴格要求殯儀館辦理殯葬手續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強化殯儀館及其周邊的管理,凡發現在殯儀館周邊燃放煙花爆竹的,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追究殯儀館的連帶責任。
7、縣教育局。組織學生開展以禁放為主題的“小手拉大手”活動,發揮學生的作用,監督家長摒棄陋習,不要燃放煙花爆竹。通過校訊通、微信群等向家長定期下發宣傳短信,教育廣大師生及家長積極遵守。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向各商業娛樂場所、餐飲酒店、沿街商戶宣傳禁放規定,加大對飯店、賓館及娛樂場所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并與酒飯店、賓館及娛樂場所簽訂責任書,確保不發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超市、小賣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9、縣融媒體中心。負責禁放工作的新聞宣傳工作,組織、督促各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相關法律法規,倡導和教育群眾自覺遵守規定;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積極鼓勵群眾舉報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10、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落實內部監督自律要求,杜絕任何形式的違法燃放、銷售、儲運煙花爆竹行為,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確保將縣政府禁放規定傳達到每一名工作人員,在婚喪嫁娶等活動中摒棄燃放煙花爆竹的傳統陋習,帶頭執行我縣禁放規定。
(三)重點區域、重點時段責任分工
按照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原則,結合大氣污染防治,將主城區(東環路以西、南環路以北、西環路以東、北環路以南范圍內)以內區域劃分為8個區域(附件2)。
1、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區域1(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2、縣交通局負責區域2(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區域3(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區域4(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5、縣住建局負責區域5和區域6(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6、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區域7和區域8(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以上責任單位于除夕17時至22時,除夕23時至初一凌晨1時,初一6時至9時,初三7時至11時,初五6時至9時,初八8時至11時,十五晚19時至22時等重點時段,由主管副職帶隊,成立每個責任區不少于4人的巡邏隊,對責任區域進行巡查,巡查情況及照片、視頻實時反饋至大氣攻堅群。
發現非法燃放行為的,立即教育勸阻,經教育勸阻無效的,第一時間向公安等部門反映,由轄區公安等部門依據職責分工進行查處。涉及國家工作人員、黨員干部的,同時通報縣紀委,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縣委、縣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縣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一把手要親自組織,制定本單位具體工作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全力推進工作開展,做到態度堅決,措施有力,務求實效。
(二)密切配合。各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既講分工,又講合作,明確分工,強化責任,確保完成任務。要加強統籌協調,單位一把手對本單位搞好督導,嚴格按照要求,強力推進禁放工作開展。
(三)強化督導。大氣辦要對各有關單位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因工作不力導致違法燃放、銷售、儲運、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發生的進行通報,對造成重大影響的,提交縣紀檢監察部門對責任單位一把手和主管責任人進行問責,確保禁放工作取得實效。
煙花爆竹工作方案15
為全面貫徹執行市人大關于全市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議,落實《臨湘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深入推進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簡稱“全域禁放”,下同),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全域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降噪音、促環保、保安全、樹新風”為全域禁放工作的總目標,本著“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為主、齊抓共管”的思路,堅持宣傳發動再現、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規勸在先、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帶頭執行在先,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鞏固和提高鄉鎮管理水平,改善和加強集鎮環境,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快建設富裕、文明、秀美、和諧新桃林。
二、組織領導
成立桃林鎮全域禁放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彭慶楚任組長,常務副鎮長楊晴、宣傳委員王瑜琪、工會主席李岳才任副組長,城建規劃環保站、安監站、工商所、派出所、農技站、民政辦主要負責人和各村(社區)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域禁放辦”),辦公室設鎮城建規劃環保站,由方國棟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城建站牽頭負責全域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
三、主要職責分工
(一)城建規劃環保站:負責全域禁放日常工作落實,包括宣傳、教育、巡查、制止、查處等。負責監測鎮域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
(二)安監站:負責組織檢查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庫(點),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銷售庫(點)的清庫(點)禁售工作,并取消全鎮范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行為。
(三)派出所:負責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及時防止和制止全域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四)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全域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做好非法煙花爆竹的質量鑒定工作。
(五)民政辦: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六)農技站:協助城建規劃環保站做好除集鎮范圍外村(社區)全域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四、禁放規定
(一)禁放時間和范圍:從20xx年12月15日起全鎮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種類:能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禮花彈、電子炮等。
(三)處罰和舉報獎勵:單位違規燃放的,對直接責任人或單位負責人處以罰款;個人違規燃放的,對燃放者(或監護人)處以罰款;在賓館、飯店等公共場所違規燃放的,除對燃放個人(或監護人)進行處罰外,對場所經營責任人處以罰款;對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職務,拒不停止燃放、拒絕繳交煙花爆竹,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可依法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凡提供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線索,執法機關依線索查獲違法行為的給舉報人現金獎勵(具體舉報獎勵和罰款由全域禁放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標準負責執行)。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
1、鎮黨委、政府將全域禁放工作成效納入干部崗位考核內容,作為年度考核、評優的重要依據。制定全域禁放工作考核細則,明確獎懲措施。
2、鎮全域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禁放工作主要措施和管理辦法,組建全域禁放聯合執法大隊,出臺《桃林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和《桃林鎮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制定《致全鎮人民的一封公開信》,《通告》必須張貼到村組、《公開信》必須張貼到戶。
3、禁放辦安排出動宣傳車廣泛宣傳,做到鎮域全覆蓋,村組必到,制作并在主要街道和人口集中地段懸掛標語橫幅,集鎮至少要有兩塊以上的大型固定宣傳牌。在全鎮中小學開展全域禁放宣傳,營造濃厚宣傳氛圍。
4、召開全域禁放工作動員大會,動員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簽訂承諾書。
5、安監站負責做好對于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的關停工作,一要送達通知,確保煙花門店主了解知曉全域禁放的政策措施等;二要根據門店證照期限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分步驟予以關停,在12月15前全部關停到位;三要積極聯系外銷,由禁放辦協助聯系外銷,盡量減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的損失。同時各村(社區)要配合安監站做好本村(社區)沒有證照的超市、小賣部等零散煙花爆竹銷售點的排查關停工作。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5月底)
1、以村(社區)為單位,實行干部帶班、分片包干制,組織鎮村力量巡查勸導,加強對商店、攤點的檢查力度,建立工作臺賬;聯合公安、安監等職能部門,對仍在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沒收,集中統一銷毀,有效落實全域禁放各項措施。
2、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特別是在重大節日和婚喪喜慶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并適時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3、向社會公布全域禁放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動員廣大群眾制止、勸阻和檢舉揭發違規行為。鎮里不定期開展全域禁放工作督查,通報落實情況,對排名末位的村(社區)通報批評,并由組織和紀檢部門問責。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底)
1、動員和組織村(社區)治安巡邏隊及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村(社區)委會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2、派出、城建、安監等職能部門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整治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和鎮直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桃林良好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全域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站上級部署,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抓好落實。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村(社區)和有關單位要迅速行動,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活動。至少設置兩塊或以上大型、固定的禁炮宣傳牌,各村(社區)必須將禁炮工作納入村規民約,《通告》必須張貼到村組、《公開信》必須張貼到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單位黨員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員的教育,組織學習全域禁放相關規定,做模范遵守,并通過他們做好家屬、子女、親友的全域禁放宣傳工作。
(三)嚴格責任追究。鎮黨委、政府將全域禁放工作納入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全域禁放辦要組織明察暗訪,對工作流于形式、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通報批評的單位,由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向政府作出書面情況說明;連續兩次通報批評的,由政府主要領導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連續三次通報批評的,由鎮組織和紀檢部門予以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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