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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時間:2024-07-08 13:25:34 工資方案 我要投稿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通用(15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績效工資實施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通用(15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

  為深化學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與崗位聘任相適應的校內績效分配制度,進一步完善競爭激勵機制,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豫政辦〔20xx〕136號)、《關于轉發省直駐鄭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xx〕166號)以及河南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省直駐鄭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薪〔20xx〕1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第一章總體目標、分配原則和分配模式

  第一條總體目標

  通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崗位聘任制度和績效考核制度,進一步理順學校收入分配關系,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管理體系,充分調動各單位、部門及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教學、科研、管理及服務水平,為學校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勁動力。

  第二條分配原則

  1.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績效工資向一線教師、關鍵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傾斜,打破平均主義,合理拉開分配差距。

  2.堅持“按勞取酬、優勞優酬”。充分體現單位、部門和教職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質量和工作效果,將教職工的收入與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掛鉤。

  3.堅持“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將績效工資與崗位管理相結合,強化責任意識和崗位職責。

  4.堅持“控制總量、動態管理”。按照上級有關績效工資發放的比例要求,在政策規定范圍內,建立與學校財務收支狀況相聯系的動態分配機制,力爭使學校工作人員收入水平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三條分配模式

  績效工資總體上實行學校一級分配,在此基礎上賦予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一定的自主權。其中獨立核算的二級教學單位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由單位根據教師授課情況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可上下浮動10%。繼續教育學院、后勤服務中心、校醫院暫參照本方案執行。學校對年度工作業績突出的單位、部門的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章績效工資實施范圍和崗位類別

  第四條實施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學校事業編制內受聘上崗的教職員工,即正式聘任至教學科研崗位、教學輔助崗位、黨政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教職員工。

  第五條崗位類別

  按照工作性質和任務,全校崗位設置分為四大類:

  1.教學科研崗—二級教授崗,三級教授崗,四級教授崗,副教授崗,講師崗,助教崗,見習崗。

  2.教學輔助崗—正高級崗,副高級崗,中級崗,初級崗、員級崗、見習崗。該類崗位主要設置在為教學科研服務的實驗實訓、圖書資料、編輯出版、信息技術、醫療衛生、檔案、審計、會計、工程及其它除教學科研之外的專業技術系列。

  3.黨政管理崗—正校級崗,副校級崗,中層正職崗,中層副職崗,副科級崗(一級輔導員),一級科員崗(二級輔導員),二級科員崗(三級輔導員),見習崗。其中一級輔導員指在輔導員崗位連續工作年限大于等于10年的員工,一級科員(二級輔導員)指在黨政管理崗位(輔導員崗位)工作年限大于等于5年的員工,二級科員(三級輔導員)指在黨政管理崗位(輔導員崗位)工作年限1年以上5年以下的員工。

  4.工勤技能崗—高級技師崗、技師崗、高級工崗、中級工崗、初級工崗、普通工崗。

  第三章績效工資總量與結構

  第六條績效工資總量

  在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的范圍內,綜合考慮學校財力狀況和外部競爭性,確定年度績效工資總量。除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政策性補貼以及學校規定的高層次人才特殊津貼以外,由學校自行發放的其它各類津補貼均予以取消,只允許發放績效工資。

  第七條績效工資結構

  績效工資包括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1.基礎性績效工資

  基礎性績效工資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確定。

  2.獎勵性績效工資

  (1)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教職工完成崗位工作量后,可以獲得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

  (2)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教職工超額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量,可以獲得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用以激勵教職工超額完成工作量,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

  第四章績效工資計分標準與計算辦法

  第八條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按省人社廳規定的標準來確定,按明確其基本工資的崗位執行。

  第九條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學校財力狀況及上級文件規定的績效工資總量確定和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標準與校內所設崗位的類型、等級相一致,按實際聘任的崗位執行。

  1.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按以下分數計算,具體執行計分標準見表1。

  (1)教學科研崗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2)黨政管理崗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3)教學輔助崗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4)工勤技能崗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2.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標準

  (1)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標準

  ①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教學科研崗的專職教師超出每學年330學時基本教學工作量部分的獎勵績效工資;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黨政管理、教學輔助崗人員承擔的每學年330學時(原則上每學年不得少于166學時,可自主選擇承擔至330學時)教學工作量部分的獎勵績效工資;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實習實訓崗的技術工人超出每學年210學時基本教學工作量部分的獎勵績效工資。

  ②黨政管理、教學輔助、工勤服務部門具有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允許承擔的每學年166學時教學工作量部分的獎勵績效工資。

  (2)超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標準

  超出與所設專業技術崗位類型、等級相應的年度科研工作量積點部分。具體見《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科研工作量計算與科研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附件二)。

  (3)超管理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標準

  黨政管理、教學輔助和工勤人員的超管理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學科研崗專職教師的超教學、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的80%確定。

  第十條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1.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1)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計算公式

  具體崗位上一個受聘人員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金額:S=Bi×A×E

  Bi一各崗位檔次的基本獎勵績效工資分

  A一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基本標準分值(基本標準分值按每分200元計,根據學校財力狀況等因素,每學年末研究確定本學年的總分值)

  E一根據考核等次確定的比例,合格(稱職)及以上取1,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取0.7,不合格(不稱職)取0.5。

  (2)受聘于黨政管理崗主持工作的副職,其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取中層正職和中層副職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的加和平均值。

  (3)教學科研崗受聘專職教師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包括教學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科研工作獎勵績效工資兩部分。教學基本工作量為每學年330個標準學時,具體按《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教學工作量計算與教學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詳見附件一)確定。科研基本工作量具體按《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科研工作量計算與科研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詳見附件二)確定。按照不同等級的專業技術職務,教學基本工作量、科研基本工作量權重如下表所示:

  略

  教學科研崗受聘專職教師根據實際完成規定的基本教學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情況以及考核等次計算相應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考核合格(稱職)及以上的按相應崗位基本教學、科研工作量限額內實際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全額計算,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的按相應崗位基本教學、科研工作量限額內實際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的70%計算,考核不合格(不稱職)的按相應崗位基本教學、科研工作量限額內實際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的50%計算。

  (4)受聘于實習實訓崗的技術工人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以完成每學年210學時的教學工作量為限額,無科研工作量要求,根據考核等次及相應崗位210學時限額內實際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按上述(3)的規定計算。

  2.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1)教學科研崗受聘專職教師超出教學基本工作量部分的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金額=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分×A

  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分=(B÷330) ×超學時數(受聘于實習實訓崗的技術工人為(B÷210) ×超學時數)

  B—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二級教授和三級教授均按四級教授標準分計算)

  教學科研崗受聘專職教師每年331-66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全額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661-76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8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761-86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6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861以上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4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實習實訓崗受聘技術工人每年211-42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全額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421-52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8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521-62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6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621以上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4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2)受聘于黨政管理崗、教學輔助崗具有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允許承擔的教學工作量部分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①非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黨政管理崗、教學輔助崗具有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在完成崗位職責的同時,如兼做教學工作,每學年允許承擔的教學工作量限定在166個標準學時內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全額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經學校批準允許學年超過166學時的,167-216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8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217-266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6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267-330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4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再超不計報酬。

  ②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黨政管理崗、教學輔助崗具有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每學年允許承擔的教學工作量限定在166-330個標準學時之間但不得少于166學時,其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與上述非教學單位同類人員一致。

  (3)超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超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按學校《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科研工作量計算與科研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見附件二)的規定執行。管理崗、教輔崗人員超科研工作量按教學科研崗同級別人員超科研工作量計算辦法執行。

  (4)黨政管理、教學輔助和工勤服務部門人員的超管理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D=(F÷G)×0.8×Bi

  D一超管理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F一學年全校教學科研崗專職教師超教學、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總和,G一當年全校教學科研崗專職教師基本崗位分總和。

  (5)受聘于教學科研崗的博士,未取得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的,按副教授績效工資標準計算(在職博士為4年);受聘于教學科研崗的碩士研究生,在未取得講師專業技術職務前,按助教績效工資標準計算;未取得高教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但具有非高校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且受聘于教學科研崗的,只能在4年的時間內享受同級高教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績效工資,4年后若仍未取得高教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按照低一級高教系列職務計算績效工資。

  (6)為體現效益共享、事業共推的要求,從學校績效工資總量中列出一部分,用于發放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離退休前既有行政職務又有專業技術職務的,按兩種職務中較高標準執行,按月發放。具體標準如下:

  ①管理人員:略

  ②專業技術人員:略

  ③工勤人員:略

  3.下列情況減計或停計績效工資:

  (1)月(按30天,下同)病假天數累計在15天以內的,按病假天數減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累計在16天及以上者,停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全年(按學年,下同)病假累計3個月及以上的,減計本人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的50%。全年病假累計6個月及以上的,停計本人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減計本人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的30%。

  (2)月事假天數累計在7天以內的,按事假天數減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累計在8天及以上的,停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全年事假累計2個月及以上的,減計本人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的50%。全年事假累計3個月及以上的,停計本人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減計本人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

  (3)月無故曠工1個工作日(教師曠課按教學管理規定計)停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曠工2個工作日停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的2倍,依此類推。全年曠工累計7個工作日及以上的,停計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和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

  (4)由于工作失誤或不負責任,造成責任事故或損失的有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損失大小、影響程度,減計或停計直接責任人的績效工資。受通報批評的,減計其本人1個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教學事故仍按學院《教學事故處理辦法》執行);受黨內警告或行政警告處分的,減計其本人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的50%和其本人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0%;受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的,有處分期的,按處分期限減計其本人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沒有處分期的,減計其本人1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

  (5)減計或停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按同比例減計或停計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6)女職工在法定產假期間按實際休假時間,減計其本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0%。

  (7)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學校批準脫產進修學習人員,經考核合格的,學習期間停計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組織委派參加學習、掛職人員,經考核合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不予減計;以上人員,若考核不合格,均全額停計其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8)正在立案審查,但尚未作出結論的,暫停計其績效工資;受行政拘留、刑事處罰的,在拘留或處罰期內停計其績效工資。

  (9)解聘、辭聘和拒聘人員,從解聘、辭聘和拒聘之日起停計其績效工資。

  第五章崗位聘任與要求

  第十一條崗位確定按如下規定執行

  1.教學科研人員原則上應申報教學科研崗位。

  2.黨政管理人員原則上應申報管理崗位;教學輔助人員原則上應申報教學輔助崗位;后勤服務人員原則上應申報工勤技能崗位。

  3.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可以申報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教學科研崗,聘期內不得變換崗位類別。在履行好管理、教輔崗位職責的同時,要完成以下教學、科研工作任務:

  ①非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黨政管理崗、教學輔助崗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教輔人員,每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統一為166個標準學時,完成規定任務可獲得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未經學校批準超過166學時部分不計報酬。特殊情況經學校批準允許學年超過166學時的,167-216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8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217-266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6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267-330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4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再超不計報酬。

  ②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黨政管理崗、教學輔助崗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教輔人員,每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統一為166個標準學時,完成規定任務可獲得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本人可不經學校批準自行選擇承擔至330個學時的授課量,其167-330學時部分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分段計算辦法與上述非教學單位同類人員一致。

  ③上述人員科研工作量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標準減免50%。

  第十二條教學單位中的管理人員包括:黨總支書記、院長(主任)、黨總支副書記、副院長(副主任)、辦公室主任、教學科長、實驗(實訓)室主任、團總支書記、學生工作科長、招生就業科長、專職輔導員等參與管理的人員。

  第六章績效工資的發放

  第十三條基礎性績效工資以及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技能人員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和超管理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由人事處核算按月發放。教學科研人員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由各教學單位每月初將各位教師上月實際講授的課時量報教務處審核、人事處按月核算發放,具體按《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教學工作量計算與教學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執行。超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由各單位、部門每學年初將上學年超科研工作量情況報科技外事處審核、人事處按學年核算發放,具體按《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科研工作量計算與科研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執行。教師的教學任務書以及教務處、科技外事處每次核算的教學、科研工作量均應在校園網進行公示并及時報人事處留存。

  第十四條新入校人員,從入校的下一個月起,按照校內實際聘任的崗位類別和等級核發相應的績效工資;職稱變動人員,從校內聘任的下一個月起,核發相應的績效工資;職務或工作崗位變動人員,從變動的下一個月起,核發相應的績效工資。

  第十五條達到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從辦理退休手續的下一個月起停發績效工資,同時按退休人員政策發給養老金。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六條崗位聘任前,由各單位按照人事處的要求統一提交應聘人員的崗位聘任申報登記表。

  第十七條本方案一經實施,原《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工作津貼分配方案(試行)》同時廢止。學校之前出臺的有關政策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學校所有單位、部門不得在本方案規定之外另行發放津補貼等費用。若上級政策發生變化,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八條本方案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本方案由人事處、教務處、科技外事處等相關部門按分工原則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合同制人員、人事代理人員參照本方案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2

  為了進一步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創造性和積極性,支持學校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陜西省實施績效工資暫行方案的精神,總結學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以來的經驗,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崗位績效工資的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和落實國家關于高等學校內部分配“績效優先,兼顧公平”的基本原則,建立公平與激勵相結合的收入分配制度,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實現崗位職責和工作實績相結合的激勵機制,設立重點崗位的專項津貼,進一步促進后備拔尖人才和青年英才的脫穎而出,支持學校的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學校更快發展。

  二、實施崗位績效工資的基本原則

  1、貫徹“績效優先,兼顧公平”和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逐步落實校、院(部、所、室、中心,下同)兩級管理體制,實行學校宏觀科學管理,學院自主分配,建立以績效評價為主要依據的動態分配機制。

  2、崗位績效工資要堅持導向有利于提高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水平,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強化職工的責任心與事業心,有利于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有利于學校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

  3、統籌考慮教學科研人員和管理及教學輔助人員的利益分配,堅持向工作奉獻在教學科研第一線的教師和在教學科研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

  4、崗位績效工資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各學院應按照學校的實施方案和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實際擔負的工作任務,自主制定本學院的實施細則,并在廣泛征求本單位職工意見基礎上,經同級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三、崗位績效工資的構成

  崗位績效工資分為基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

  1、基本崗位工資

  基本崗位工資指按照國家人事相關政策,根據受聘人崗位、工作年限及基本任務所發放的工資。

  2、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由基礎績效和獎勵績效構成。基礎績效是指根據受聘人履行基本崗位職責所發放的績效工資。獎勵績效是指根據受聘人完成崗位職責和突出貢獻所發放的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由學校根據財力狀況進行核定。

  四、其他

  1、本方案包括《西安工業大學教師崗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附件1)、《西安工業大學管理及教輔崗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附件2)、《西安工業大學績效工資獎勵績效管理辦法》(附件3)三個文件。

  2、本修訂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3

  為推進我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規范績效工資管理,根據《國務院批轉發改委等部門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xx〕6號)、《河北省關于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冀政辦〔20xx〕31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河北省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三個實施辦法的通知》(冀政辦發〔20xx〕26號)、河北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實施意見》(冀教政法〔20xx〕4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和河北省實施意見,以規范我校績效工資管理為重點,理順權責關系,擴大校屬單位(含機關部門,下同)績效工資分配自主權,不斷完善績效考核及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堅持效率與公平辯證統一,強化激勵導向,切實搞活內部分配,形成“總量控制、關系合理、機制健全、調控有力、秩序規范”的績效工資管理體系,實現我校績效工資管理的科學化和規范化。

  (二)基本原則

  1.系統規劃,分類設計。統籌考慮教職工職業行為獲得的各類收入,兼顧校屬各單位職能差異,綜合考慮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各類人員工作模式差異、績效考核方式差異以及績效工資收入水平,向關鍵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績的人員適度傾斜,對不同單位、不同人員績效工資標準進行系統分類設計,著力構建單位間相對公平的收入分配體系,充分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

  2.完善考核,優績優酬。把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以崗位聘用為基礎,最大限度地實現崗能對應。使收入與崗位職責、履職狀況、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相聯系,構建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績效工資管理制度。

  3.總量控制,分級管理。實行學校、校屬單位兩級管理,重心下移,實現各單位內部治理管人、管事與管分配的責權統一。學校不斷深化改革措施,制定分配政策和核撥方式,按照上級核定我校年度績效工資總量額度控制每年績效工資發放總量。校屬單位在學校指導下制定績效考核及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報學校審核備案后,在學校核撥給本單位總量內進行二次分配。

  4.嚴明政策,嚴肅紀律。嚴格執行國家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嚴肅收入分配紀律,確保績效工資分配依法合規。

  二、績效工資的構成和標準

  我校在職正式人員工資結構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組成。其中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組成。

  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制人員工資構成和標準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

  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物價水平、崗位職責(責任)等因素,不再分設項目,統稱為“基礎績效工資”。執行上級規定的統一標準,并隨上級調標而調整。現行具體標準見附件1。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

  主要體現工作的質和量及實際貢獻等因素,是搞活分配的主體,分設為崗位津貼、綜合目標獎兩項。其中:

  崗位津貼主要體現出勤情況、完成基礎工作量、履職表現等因素,具體標準見附件1。

  綜合目標獎是在完成基礎工作量前提下,基于對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年度綜合目標考核情況而給予的獎勵。按職級發放的人員,基準額度見附件1。每年綜合目標獎標準根據上級核定我校的年度績效工資總量,由學校在基準額度基礎上遵循各級崗位等比例上下浮動原則加以確定。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和發放

  (一)基礎績效工資的分配和發放

  基礎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自負工資單位除外),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所在單位安排的工作任務的教職工,由學校按月全額發放基礎績效工資。對無故拒不承擔單位安排的工作者,教職工所在單位應提出停發或扣發意見,經校領導批準后,由人事處停發或扣發。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和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校屬單位兩級管理。學校分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獎兩項核撥給各單位,并對各單位分配和發放進行監督。各單位根據學校規定的分配原則,制定本單位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獎考核及分配辦法,合理發放。

  學校鼓勵校屬單位在國家政策范圍內,針對本單位工作性質和特點,進一步深化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制度改革,創新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思路,不受本方案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獎標準限制,自行制定各項考核和分配標準;也可以將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獎合二為一,統籌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及考核分配辦法。如果各單位認為有必要,可以在學校核撥的綜合目標獎額度內,安排不超過5%的額度,設立院長(主任、所長)或處長(部長)特殊獎,用于獎勵在本單位重點難點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或特殊情況的機動使用。

  各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總額不得突破學校核撥的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獎兩項總和。

  自負工資單位人員的績效工資由本單位承擔并負責發放。

  1.崗位津貼的分配和發放

  崗位津貼由學校按照規定的職級標準和實際人員結構數量,以年為周期核撥給校屬單位(繼續教育學院經費從自創收入中自行解決,執行校定標準),并隨人員變化定期進行調整。各單位在學校規定的崗位津貼職級標準基礎上,根據教職工出勤情況、完成基礎工作量、履職表現等考核情況加以調整,可以采取按月先預發、后調整的辦法發放。其中:

  (1)出勤情況按照學校《教職工管理規定》和本單位實施細則,由教職工所在單位進行考勤后確定。

  (2)本方案所指基礎工作量特指發放崗位津貼所要求的教職工工作數量和質量標準。專任教師基礎工作量數量標準為當量(折合)教學工作量,由各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現實情況自主確定,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平均教學工作量的50%,且符合學校有關教師教學工作量最低要求;專職輔導員基礎工作量數量標準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專職輔導員所帶學生人數的50%;其他崗位或一人多崗可以根據崗位特點,由教職工所在單位規定基礎工作量數量標準。基礎工作量質量標準根據工作性質和崗位不同,由各單位自定。

  (3)履職表現重點考察是否出現工作失誤、造成事故或不良影響等。

  符合崗位津貼考核要求的,按照校定職級標準正常發放;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上述崗位津貼考核要求的,不發放或發放部分崗位津貼,具體發放額度除本方案規定的情形(見本方案“四、績效工資發放考核的`相關規定”)外,由各單位自定。

  學校核撥給各單位的崗位津貼總額,經本單位分配后如有余額,可納入本單位綜合目標獎統籌分配。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和輔導員崗位津貼等特殊崗位津貼的發放,按照上級和學校規定的享受人員范圍、津貼標準和相應考核條件,進行考核后,由學校統一發放至個人。

  2.綜合目標獎的分配和發放

  (1)機關和參照機關單位(含校屬科研單位行政管理崗位)綜合目標獎由學校按照規定的職級標準和實際人員結構數量,以年為周期核撥給各單位,并隨人員變化定期進行調整。各單位根據教職工完成工作數量和質量等工作業績年度綜合目標考核情況,在本人職級標準基礎上加以調整后分月發放。可以采取先預發、后調整的方法。具體細則由各單位自定。除本方案有規定或特殊情況外,未完成基礎工作量一般不發放綜合目標獎。

  參照機關單位為:研究生學院、國際教育學院、高等技術學院等具有一定機關管理職能的學院和教師發展中心、圖書館、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后勤管理服務中心以及四方學院(校本部在職在編人員)。

  (2)各二級學院(系、部)和參照二級學院的單位綜合目標獎,由學校按照核撥辦法分配給各單位(具體核撥辦法見附件2)。由各單位根據教職工完成工作數量和質量等工作業績年度綜合目標考核情況,自主制定考核及二次分配辦法,在學校核定的額度中,統籌安排,合理發放,按月支付。在分配辦法中應體現高校“立德樹人”的根本使命,貫徹“以本為本”的辦學理念,向本科教學適度傾斜;按照每生每月不低于3元的標準,向學生日常教育管理一線傾斜。除本方案有規定或特殊情況外,未完成基礎工作量一般不發放綜合目標獎。

  參照二級學院的單位為:工程訓練中心、大型結構健康診斷與控制研究所、國家重點實驗室等。

  (3)繼續教育學院、工會消費合作社等單位經費從自創收入中自行解決,執行校定標準。國防交通研究所由學校按照安排的教學任務核撥教學酬金。

  (4)其他納入綜合目標獎的人員經費發放

  機關和參照機關單位教師教學酬金由學校核撥給開課教學科研單位(不扣減該單位授課教學工作量),納入該單位綜合目標獎總額,由教學科研單位考核后按本單位制定的辦法發給相關教師。核撥具體標準見附件2。

  后勤服務、安全保衛、電教設備保障等特殊一線崗位人員,可根據八小時外值班或應急工作需要,發放一定量的值班或應急工作酬金,具體額度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為突出人才培養在學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學校在全校綜合目標獎總量內,設立面向一線教師和一線輔導員等人員的“人才培養特別獎”,由學校統一掌握。

  學校預留一定的機動績效工資額度。學校決定或批準發放的其他納入績效工資的人員經費,按學校有關決定執行,從學校預留機動績效工資額度中解決。

  四、績效工資發放考核的相關規定

  1.新調入人員、崗位變動人員從報到、任職下月起計發受聘崗位的績效工資。

  2.見習期、試用期人員按見習期、試用期滿后受聘崗位計發績效工資。

  3.“雙肩挑”人員履行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雙重職責,按就高原則計發績效工資。

  4.參照《河北省關于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冀政辦〔20xx〕31號)“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范圍內,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的考核結果統籌考慮確定”的精神,學校中層領導干部的管理工作績效考核,由校黨委組織部組織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和職級標準,從學校核撥給所在單位的崗位津貼總額和綜合目標獎總額中列支。教學科研單位領導干部應把主要精力用于本單位管理工作。教學酬金由安排教學任務單位比照該單位機關教師教學酬金有關規定發放,從學校核撥給安排教學任務單位的綜合目標獎中列支。

  5.個人申請并經學校同意脫產學習、外出進修或訪學人員(含公派出國訪學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在規定的期限內計發基礎績效工資和校定標準崗位津貼,酌情發放綜合目標獎。經學校批準延長學習進修時間,超出規定期限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6.工傷人員在停工留薪期間績效工資按在崗標準計發。

  7.已婚女教工在國家規定的產假內,全額計發基礎績效工資和校定標準崗位津貼,一般不發綜合目標獎。符合延長產假規定,個人申請學校同意延長產假的,延長期間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如在休產假期間參與一定的工作,酌情發放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

  8.落聘、緩聘人員停發全部績效工資。

  9.工作出現失誤,給學校或單位造成較大影響或損失,尚未構成處分的,視情節輕重停發1-3個月崗位津貼,酌情扣發綜合目標獎。

  10.受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與撤職等處分者,自處分之日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2個月的崗位津貼,酌情發放綜合目標獎。

  11.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期執行的,按國家和河北省有關規定執行。

  12.當月事假累計不超過2-5個工作日,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崗位津貼。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停發當月全部崗位津貼。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停發3個月崗位津貼;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停發6個月崗位津貼;一年內累計達到30個工作日停發一年崗位津貼。事假當月視完成工作情況酌情發放綜合目標獎。

  13.每月曠工1個工作日,停發當月績效工資;月累計曠工2~5個工作日,停發6個月績效工資;月累計曠工6個工作日及以上,或年累計曠工12個工作日及以上但不超過30個工作日,停發全年績效工資。

  14.年度考核不合格,下一年度內扣發50%-100%的崗位津貼,視完成工作情況酌情發放綜合目標獎。

  上述所稱計發、停發、扣發績效工資的,均從出現情形的下月起執行。

  五、相關政策說明

  1.實行年薪制和協議工資人員工資、教職工科研獎勵、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實施的獎勵發放,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實行協議工資人員聘期考核兌現協議工資時,已發崗位津貼按校定職級標準清算。

  2.繼續教育講課酬金由繼續教育學院按照有關計算辦法核撥給任課教師所在單位,由任課教師所在單位發放給教師,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

  3.引進高層次人才特殊待遇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

  4.政府規定的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政策性津補貼、獨生子女費等按政府政策執行。

  5.在職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績效工資,按河北省有關規定享受退休養老待遇。學校在財力允許的條件下,可為離退休人員發放一定的校內生活補貼,現行標準見附件3。

  6.內退、病退人員,根據河北省有關規定執行相關待遇。

  六、組織與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績效工資改革政策性、原則性和紀律性強,學校績效工資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各單位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和工作組,在廣泛征求包括教代會代表在內的各類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制定或修訂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二次分配辦法,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真正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各單位改革方案應報學校備案。

  2.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本著“誰簽字誰負責”的精神,嚴禁在績效工資財務項目和會計科目外列支屬于績效工資的人員經費。加強績效工資預算剛性管理,學校核撥給各單位的績效工資,應當在規定的會計年度預算總額中支出,不得透支或提前預支下一會計年度預算資金,余額不得結轉至下一會計年度。基層單位社會服務性收入和學校劃撥的各種提留、管理費等款項原則上作為單位發展基金,不得用于在崗正式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

  3.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績效工資監管機制,人事、財務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監督職責,加強績效工資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糾正各種違規行為,確保績效工資改革方案的順利實施。黨委組織部要定期監督抽查中層干部薪酬情況。校屬各單位不得違反本方案規定設立和發放工資性津貼補貼或獎金。對違反規定的,堅決予以糾正,并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七、其他事項

  1.本方案適用于學校正式教職工。從20xx會計年度起執行。

  2.本方案實施后,原《石家莊鐵道大學績效工資改革實施方案》(鐵大人〔20xx〕20號文)停止執行,學校原其他分配政策和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3.本方案由人事處、財務處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4

  1、原則:

  堅持考勤與績效掛勾的原則,堅持體現獎優懲劣的原則,按照權、責、利相一致,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獎勵原則。

  2、實施的范圍與時間:

  2.1中心全體人員。

  2.22015年1月起實施執行

  3、具體實施內容

  績效考核根據中心考核、考勤相關規定進行。

  3.1工作績效考核

  3.1.1中心將考核劃為四個檔次,得分90分以上為優秀(最多2人)、70-89分為合格、60-69分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核比重為:工作業績60分、工作能力20分、工作態度20分。中心各部門每月、季、半年、年終對人員依據績效考核表進行測評。測評結果與獎勵性績效工資掛勾。考核合格以上的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月考核連續3次為基本合格的視為不合格,不合格的免發一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3.1.2月績效考核全年累計3次不合格的視為年度考核不合格,

  年度考核等次不合格的免發當年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3.1.3確定年度檔次由中心班子根據各部門打分情況集體研究決定。月考核優秀的每人獎勵500元,全年考核優秀的每人獎勵20xx元(最多2人)。

  3.2日常考勤考核

  日常考勤按中心考勤有關規定進行。

  除法定節假日外,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產假等與獎勵性績效工資掛勾;

  3.2.1事假每月累計二天以下(含二天),每天免發本人獎勵性績效工資300元;每月累計三天以上(含三天)免發本人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3.2.2事假每季累計超過6天(含六天)免發本人一個季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3.2.3事假累計超過12天(含12天)免發本人半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3.2.4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免發本人當年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3.2.5在2小時之內的臨時性事假免發9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2-4小時按半天計算。

  3.2.6工作加班倒休在一個月內安排完畢,過后不再安排。卻因工作原因不能倒休的每天補助10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

  3.2.7事假、病假每月最多充抵1天年休假。年休假每年最多分2次集中休完。

  3.2.8婚假、產假、陪產假、年休假、病假、因病住院等免發該期間本人實際天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按21.75天計算)。(有關病假文件規定摘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休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超過兩個月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活工資)減發或者不發,具體比例由單位根據內部搞活分配的辦法自行確定。)

  (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仍保持榮譽的,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活工資)發放的比例,由單位本著適當照顧的原則自行確定。)

  3.2.9未經批準且相應手續不全而不上班的視為曠工。曠工者除按相關規定處理外,曠工一天免發當月全部績效,曠工2天的免發半年獎勵性績效工資,曠工3天以上免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并上報省局。

  3.2.10參加中心認定的學歷教育培訓,按正常上班對待。

  3.2.11因公外派人員正常發放本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外派人員要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安排,堅守崗位,本人表現和用人單位評價與中心績效掛勾。

  3.2.12當月全勤的.每人獎勵300元;

  3.2.13其他特殊情況有中心班子研究確定。

  3.3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系數:

  正處級:1.1;

  副處級:1.0;

  部長和科級:0.9;

  副部長:0.8;

  其他正式人員:0.7;

  聘用人員:0.3。

  分配總量:工資中獎勵績效工資+省局獎勵資金。

  4、懲戒

  出現以下違法違紀行為者,從嚴處理:

  4.1遲到、早退5-20分鐘扣發5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20-60分鐘扣發8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他情況按事假相應金額扣發。

  4.2個人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扣發本人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4.3收受服務對象禮金的,扣發相應金額的雙倍獎勵性績效工資;

  4.4被服務對象投訴造成嚴重后果的,扣發本人1-3個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4.5工作中弄虛作假的,扣發本人1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4.6因個人原因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扣發本人1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4.7被省局及有關管理部門通報批評的,扣發本人1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4.8發生其他違法行為的,扣發本人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5、發放方式

  5.1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每月70%預發,其余30%按月、季、半年、年終綜合考核結果發放。

  5.2因考核、考勤出現免發、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且需要追回預發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中心有權予以追回,納入中心績效總額。

  6、其他

  本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5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分配制度,推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規范學校各類獎金的發放,提高教職工的責任意識與質量意識,形成激勵機制,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升,根據《興長縣高中段學校(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指導意見(試行)》長教發[20xx]90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獎勵性績效工資中考核部分的分配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

  2.堅持過程管理、結果考核的原則。

  3.堅持有效激勵、正確導向的原則。

  4.堅持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則。

  5.堅持注重實效、簡便易行的原則。

  6.堅持優績優酬、積極穩妥的原則。

  三、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出勤考核、基本工作量考核、安全工作考核、師德考核、學期綜合考核五部分。

  四、發放對象

  受校長聘任的全體在編公辦教職工,待聘、拒聘、不聘教職工及編外人員不在此列。

  五、考核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對教職工的工作績效和實際貢獻的考核,由月考核獎和學期考核獎二部分組成。

  (一)月考核獎

  月考核獎由月勤獎、基本工作量獎和安全工作獎三個項目組成。各項目每月標準為200元,一年按10個月計算。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1.月勤獎考核辦法:

  (1)未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離職守者視為曠工,扣發當月全部月勤獎。

  (2)當月事假4天以內或病假7天以內,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

  (3)當月事假4天(含)以上或病假7天(含)以上,扣發當月全部月勤獎。

  2.基本工作量獎考核辦法:

  (1)教師基本工作量。

  (2)教職工服從學校安排,而未能達到上述標準的`,視同滿工作量。

  (3)在學校師資允許的條件下,教師離法定退休年齡在2年(含)以內,授課班級數少于基本工作量的視同滿工作量。

  (4)教職工請假,每天扣基本工作量獎9元。

  (5)教職工因自身原因而工作量不足,按基本工作量比例扣發基本工作量獎。

  (6)教輔人員以服從并承擔學校各崗位工作為滿工作量。因自身原因未承擔學校安排的工作,每次扣9元。

  3.安全工作獎考核辦法:

  (1)教職工請假,每天扣安全工作獎9元。

  (2)教職工在教育教學或管理班級中,因工作失誤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發當月安全獎。

  (3)教職工在教室、門房、餐廳等各類值班過程中,因工作麻痹大意、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扣發當月安全獎。

  (二)學期考核獎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酌情少發直至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1)違xxx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如涉及黃賭毒、酒駕等),受政紀、黨紀處分的,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2)發生師德違紀事件(有償家教、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其他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或有損學校形象的行為)的當事人,被縣教育局通報批評的,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3)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師德規范的情況,經校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酌情處理。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6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范、合理的取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學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規范、簡約”的原則。

  三、考核范圍

  我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四、工作量的確定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教師標準周課時數為16――20節。承擔多科教學的教師,在計算工作量時,每增加一門課程,增加兩課時工作量。根據實際情況,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體育教師的訓練課、間操課、音、美教師的課外活動課均納入總工作量。管理人員、教輔和工勤人員的工作量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績效工資分配項目設置

  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教育教學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項目設置如下:

  (1)各類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2)班主任津貼。

  (3)課時津貼,超課時津貼。

  (4)教育教學工作考核獎勵。

  (5)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獎勵。

  (6)考勤獎勵。

  (7)其他。

  注:不在崗人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領導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

  2、績效考核由學校按規定的程序和年度考核結合進行,具體要做到三個結合: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充分聽取年級組、教研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區、學生家長的評價。

  (二)考核程序

  (1)個人自評。教師個人進行總結和自評,填寫考核的`相關表格。

  (2)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范圍和所教學生中進行民主測評,并聽取家長代表意見。

  (3)綜合評分。學校考核小組按照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年級組、學科組、學生和家長評議,確定考核分數,教師考核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小組考核滿分60分,年級組、學科組測評滿分分別為10分,學生測評(1—3年級由學生家長測評,其它年級由學生測評)滿分為10分,教職工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

  (4)確定等次。學校可根據教育局對校長考核所確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經學校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5)進行公示。對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確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6)兌現工資。對公示無異議者,按考核等次兌現績效工資,并按管理權限上報教育局備案。

  (三)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序

  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序,參照教師考核程序進行。對各類人員的考核結果,要分別存入個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7

  xx縣“鄉財縣管鄉用”改革實施意見根據xx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農村稅費改革第二步工作的意見精神,為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全面構建公共財政框架,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緩解鄉鎮財政困難,決定從xx年1月1日起對全縣所有鄉鎮實行“鄉財縣管鄉用”的財政預算管理方式改革,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按照公共財政的發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符合我縣實際的鄉鎮財政管理規章制度。通過改革鄉鎮財政管理方式,實行“鄉財縣管鄉用”,進一步規范鄉鎮財政收支行為,強化財政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促進縣鄉經濟和社會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縣鄉利益分配不變原則。縣鄉分稅制財政體制不變,在鄉鎮財政體制實施期間,除財稅政策調整外,鄉鎮財政收支范圍和定額上交(補助)基數不變。

  (二)鄉鎮的預算分配權不變原則。鄉鎮政府按《預算法》的有關規章制度自主決定本級財政預算編制,組織本級預算的執行,決定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

  (三)鄉鎮資金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原則。鄉鎮的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各鄉鎮所有,縣財政不集中、不平調。

  (四)財務審批權不變原則。鄉鎮的財務審批仍實行鄉鎮長“一支筆”審批規章制度。

  (五)獨立核算主體不變原則。以鄉鎮為單位進行鄉鎮財務核算,結余歸各鄉鎮所有。

  (六)債權債務關系不變原則。鄉鎮的債權、債務仍由鄉鎮享有和承擔。

  三、主要內容“鄉財縣管鄉用”是在現行財政體制和政策不變的前提下,對鄉鎮財政實行“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預算管理方式,做到所有權、使用權與管理權、核算權相分離,由縣財政部門直接管理并監督鄉鎮財政收支。

  1、預算共編。縣財政部門按有關政策,結合財力實際,兼顧需要與可能,明確預算安排順序和重點,提出鄉鎮財政預算安排的具體指導意見,報縣政府批準;鄉鎮政府根據縣財政部門的指導意見,結合各自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需求,編制本級預算草案,經縣財政部門審核后,報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經批準后,由鄉鎮財政所及時批復至各單位,同時上報縣財政部門。鄉鎮財政預算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執行。在年度預算執行中需調整的,由鄉鎮政府提出預算調整方案,報縣財政部門審核。

  2、賬戶統設。由縣會計管理核算中心委托鄉鎮財務核算中心在鄉鎮金融機構開設財政專戶分賬戶,分賬戶設“基本結算戶”、“專項資金專戶”、“支出專戶”和“村級資金專戶”。“基本結算戶”和“專項資金專戶”銀行印鑒由鄉鎮財務核算中心公章、縣會計管理核算中心代理會計私章組成,實行印鑒分管。“基本結算戶”用于核算鄉鎮所有預算內、外收支,其他收支及往來款項。包括農業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應上交的其他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及縣財政調度資金、鄉鎮借款等。“基本結算戶”下分設“待解農業稅收存款”、“農業稅附加存款”、“財政預算內存款”、“財政預算外存款”、“專項資金存款”等二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農業稅上繳時,通過該戶上解到縣金庫;上交其他收入時,由該戶上劃到上級有關部門銀行賬戶。各項支出通過該戶分別撥到“專項資金專戶”、“支出專戶”和“村級資金專戶”。“專項資金專戶”用于核算上級下達的各種專項資金和人員工資以及民政定補等收支事項。“支出專戶”用于核算公用經費和一般性支出,該賬戶不得接收除“基本結算戶”撥款外的一切收入,只能用于支出。“村級資金專戶”用于核算鄉鎮村級各項收入和支出。

  3、集中收付。鄉鎮所有預算內收入、預算外收入以及上級部門補助收入等必須全部進入“基本結算戶”,縣會計管理核算中心代理會計根據鄉鎮收入類別和科目分別進行核算。鄉鎮所有支出由鄉鎮各部門根據年初預算提出用款計劃,送鄉鎮財政所審核、鄉鎮長審批后,報縣會計管理核算中心代理會計審核,再根據用款性質從“基本結算戶”撥付到有關專戶,鄉鎮按規章制度使用。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8

  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xx】50號)、《福建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閩政辦【20xx】113號)、《關于仙游縣中小學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綜【20xx】18號)及《關于中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仙教〔20xx〕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獎勵性績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理順學校內部各類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學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構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班主任津貼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構成為:工作量津貼占50%、工作業績津貼占50%。

  A1、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貼標準為100元。學校根據班主任工作職責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考核合格的按標準領取津貼。

  A2、工作量(按下列四個項目的具體課時計算):

  1、管理職務職責工作量:

  年段長、教研組長工作量折算為每周1課時;中層副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中層正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3課時;校級副職、督導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4課時;教研員及財務人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

  計算方法:學校編制所設的相應崗位中層干部職數×崗位職責工作量÷實有中層干部數=該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參照學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會正副主席、婦委主任、共青團書記兼行政職務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的'按相應低一級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

  2、教學工作量:

  (1)教師周教學課時:實際教學課時×已聘專業技術等級系數(員級1、助理1.1、中級1.2、副高級1.3)+實際教學課時×學科系數(語、數學科系數為0.2)=教師周工作量(課時)

  (2)由學校統一安排的代課按實計算,節假日護校按每天6課時折算。屬于學校行政人員管理職務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能重復計算。

  3、學校其他管理崗位職責工作量:按學校教師平均工作量折算課時數。

  4、出勤情況(含會議和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病假1節扣0.5節,事假1節扣1節,曠課1節扣5節,遲到或早退1次扣0.5節。非教學人員按工作日參照教學人員酌情折扣。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量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下同)×50%÷學校總工作量(節數)×個人工作量(節數)

  A3、工作業績(含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

  1、職業道德10%:①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敷衍塞責;③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④為人師表,作風正派,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學校根據以上要點根據不同崗位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項不得分:A、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即違反《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條之一的;B、當年度受效能告誡或黨政紀處分的。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職業道德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職業道德總得分×個人職業道德得分

  2、業務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堅持以課堂為主渠道,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②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③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組織內容健康的各類活動,陶冶學生情操;⑤幫助學習困難學生的措施落實。學校根據以上要點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2)教學常規10%:①認真備課,教案齊全、規范;②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改進教學方式;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學活動;④教學內容科學、正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⑤及時進行教學輔導,認真批改作業;⑥運用多種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⑦堅持課后反思,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以學校教學常規量化分值相應得分。

  非教學人員: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按本校教師教學常規量化平均值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業務能力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校業務能力總得分×個人業務能力得分

  3、專業發展10%:

  (1)繼續教育5%:①有參加培訓的過程記錄和總結;②參加學歷達標或各類培訓,完成規定學分,考試考核合格;③積極參加校本培訓以及其他各種進修學習。

  (2)教學研究5%:①縣級以上公開課、研究課和示范課、課題研究(負責人5分,成員4分)、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得5分,中心小學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復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業發展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專業發展總得分×個人專業發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學效果5%:①合格率、鞏固率、進步率情況;②學生和家長的反映情況。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綜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學生獲獎情況;②學習困難學生進步的情況;③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學人員:學校根據其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等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10分、8分、6分、2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成效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工作成效總得分×個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獎勵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及要求

  1、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等于各部分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和。

  2、學校應將教職工考核情況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金額列表公示。

  3、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職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組長:陳世金

  副組長:連益利、肖晉渠

  成員:工青婦負責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學校(園)長

  4、學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5、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當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的;

  (3)當月病、事假累計到達或超過15天的,扣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后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的、無故曠課、曠工的,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制定考核量化辦法,適當扣發獎勵性績效津貼。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或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6、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掛職、支掛教、借調或進修學習等人員,由掛職、支掛教、借調單位出具掛職、支掛教、借調期間的工作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按原單位的平均水平發放。批準脫產進修學習人員的工作量按本單位的平均工作量計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跨單位流動的人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并將其按標準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核算中心或財務中心。

  7、以校(園)為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進行量化考核,發放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9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和省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以及縣教育局關于《xx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學校發展的規范化科學化的考核評估機制,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解決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鼓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加強學習研究,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整體推進學校持續、穩定、健康、快速發展。

  二、績效工資考核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編教職工。

  三、績效工資考核原則

  1、科學性原則:各項考核指標及分值的確定,要科學合理,符合學校工作的特點,力求科學、規范、簡約,易于操作。

  2、法規性原則:實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師法》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績效工資發放的有關規定,通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校長辦公會審議后實施。

  3、發展性原則:終結性結果和過程性考核相結合,全面分析,合理評價,有利于促進學校工作和教師發展。

  4、公正性原則:考核教師要從實際出發,做到客觀公正,對教師一視同仁,不偏不倚,標準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環節加強民主監督,層層把關,做到“四公開”,即考核標準公開,考核方法公開,考核過程公開,考核結果公開。

  5、注重教學實績原則:突出教師工作的核心——教學工作,突出教師在本職崗位做出的成績和貢獻。

  四、績效工資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成員、工會主席、學校各部門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績效考核實施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并報縣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2、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考核領導小組考核與群眾評議結合。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外,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或每學期分條塊考核核算津貼,年終一并匯總后發放(“年度考核獎勵”根據考核細則換算成一定的分值,核定等級,再換算成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基礎性績效工資

  按上級規定,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的70%,按月發放,具體辦法按縣有關部門確定的標準執行。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有下列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減發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⑴參與有償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課、進行有償招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50%;

  ⑵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10%;

  ⑶不服從學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30%;

  ⑷其它有損教育形象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績效工資的5—20%。

  ⑸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處分的,在處分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警告及嚴重警告扣10%,記過扣20%,記大過扣30%,降級扣40%,撤職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條的按第⑸條執行,不再重復執行⑴—⑷條。

  ⑺對于病傷殘教職工,應視其病情輕重通知其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病傷殘鑒定,辦理病退手續。因病有縣級醫院以上病假證明,經批準休假在三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經批準休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病假一般不超過六個月,確需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70%。

  ⑻其他。未經領導同意,無故曠工15天及以上的,學校應書面通知其返校,執意不返校的,學校應于以辭退,并通知其辦理辭退手續。

  2、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在綜合考評的基礎上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除班主任津貼按月發放外,其他項目在年度考核后一并發放。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0

  為完善學校內部分配制度,促進我校教育教學更快更好發展,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和市《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連云區中小學(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考核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等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堅持規范有序,合法合理原則;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簡便易行原則;堅持注重穩定,促進發展原則;

  堅持傾斜一線,不斷優化原則。

  二、分配對象

  按照上級規定,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為在編且工資由區財政統發的教職工(不含離退休教師)。

  三、分配項目

  A1工作量津貼,A2出勤獎,A3班主任及管理崗位津貼,A4教育教學成果獎,A5臨時性工作津貼,A6基礎部分。

  四、分配辦法

  A1工作量津貼。教師按照每月3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數計入獎勵性績效工資,純教輔工勤人員按照每月2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數和滿意度系數計入獎勵性績效工資,兼教輔崗位的教學人員則由上兩項分別核算相加。【詳見《濱海中學教職工工作量參考標準》】

  A2出勤獎。按照每月200元獎勵出滿勤教工,未出滿勤按照學校出勤管理規定執行。

  A3班主任及管理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按教育局規定執行,管理崗位津貼按區教育局規定:中層副職津貼系數1.0,中層正職津貼系數1.1,副校長津貼系數1.2,校長津貼系數1.4。年級組長每月100元,教研組長每月60元,備課組長每月40元。

  A4教育教學質量成果獎。教科研獎勵根據學校制度,由教科室按每人每學年500元封頂計;高考獎勵根據教育局審核的學校獎勵辦法,由分管領導計算,按總額度20%計入績效工資中(封頂,不超過3萬元。)。

  A5臨時性工作津貼。根據工作需要按程序審批的加班按20元/天計;臨時代課按15元/節計;晨讀課按5元/節計。

  A6基礎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B,學校A1、A2、A3、A4、A5的總和分別為B1、B2、B3、B4、B5,M是根據績效工資總額度核算出的個人部分。

  A6=(B-B1-B2-B3-B4-B5)/B×100%×M。

  五、個人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個人年度績效=A1+A2+A3+A4+A5+A6

  六、特殊情況說明

  1.借調教師不參與本校績效工資分配;

  2.教育局文件批準的退養教師績效工資按區教育局文件執行;

  3.支教教師由支教學校按本校項目考核,績效工資列支于本校;

  4.借出或新調入教師在原學校擔任教干或班主任等工作部分津貼在原學校列支,濱海、西苑相互借用人員績效工資在工作學校考核發放。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年度績效工資待遇

  1.不能履行本崗位職責,未完成工作目標,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拒不參加年度考核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學生,造成嚴重影響的。

  3.因瀆職、失職等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有損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八、本方案經學校行政會議討論、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審議通過后,并報區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方案的解釋權歸校長室,修訂權歸教代會。未盡事宜,由學校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1

  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杠桿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認真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持續穩步地推進我校教育事業不斷地向前發展。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優績優酬,兼顧公平。

  2、適當拉開分配距離,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

  3、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黨政工聯席會議成員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60%,管理崗位(責任)補貼占20%,業績獎勵占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務)補貼

  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育部門辦的全日制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執行辦法》(閩教[87]104號)文件規定,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為:16.3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語、數、英批改作業工作量周各加節數:一至三單數和英語為1節;一、二語和四至六單數及跨年級英語為2節;三、四語和一至三雙班數為3節;五、六語和四至六雙班的為4節。學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節/周,體育科15節/周,各種興趣小組輔導可計課時。中層及其以上干部達到規定的周授課時數算為滿工作量:校級領導4節;四處室主任(職稱學科)6節;四處室副主任(職稱學科)8節。

  1、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量為滿工作量,月補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于臨時性中心工作加班補貼、超工作量補貼等。

  2、遲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課代職,病假2天內自找代課代職,學校付代課金,每天均扣25元;曠工每天扣100元;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和教師例會、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按半天計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為止)

  3、節假日等加班補貼:經校級領導集體批準的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晚上加班原則上計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補貼:由教導處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節補貼7元,

  5、分娩教師在法定假內月發200元。

  (二)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班主任(輔導員):80元/月;配班老師:30元/月。

  2、語、數、英教研(備課)組長、綜合組、藝體等學科教研組長、臺長、安全專干、計生專干:40元/月。

  3、年段長:60元/月生管:80元/月

  4、處副主任(含團支部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80元/月

  5、處主任、工會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長、副書記、工會主席:80元/月

  7、校長、書記: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學并已滿工作量的崗位:會計:60元/月;

  出納:30元/月;副臺長: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種管理崗位的人員補貼可累加,但補貼總額每月不得超過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崗位每學期按六個月計發。

  (三)業績獎勵

  1、集體(大合唱、田徑總團體、籃球和學校認定的文娛節目、聲器樂)輔導獎。國家級一、二、三等(名)獎,分別獎:4000元、3000元、20xx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0元、20xx元、1000元;地市級一、二等獎,分別獎20xx元、1000元;縣級一等獎,獎1000元。同一項目只得一次最高獎。成績特顯著的,學校要開總結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

  (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2、學生個體輔導獎。“迎春杯”數學競賽與“快樂杯”等作文比賽(含征文)和學校認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圍棋、象棋、電腦、科技、演講、朗誦、英語等比賽,學生個人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600元、300元、200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給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元、150元、100元;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獎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獎。作文賽,集訓指導教師與科任各一半獎金。“迎春杯”、“華杯”賽,指導教師與科任分別獎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獎金。參加各級臨時組隊的學生比賽活動,不設個別輔導獎,僅設組織獎,組織者每人每項獎不超過100元。學生個體輔導工作成績特顯著的,學校可以開總結表彰會。單科單項封頂5000元。

  3、田徑單項賽(指沒獲集體獎)獲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別獎給指導師60元、40元,封頂500元。代表福清市參加福州市比賽獲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別獎給原指導老師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參加省級比賽的分別加50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4、教育教學論文獲校一等獎的每篇獎50元(按參評篇數10%評選),二等獎的獎30元(按參評篇數15%評選)。獲市、地市、省、國家級論文一等獎的分別獎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獎的各遞減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民間組織的不給獎)。但是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含普教室)組織評選的可以重獎一次(高、次高)。

  5、擔任教育、教學講座或對外公開觀摩教學(含校年會,不含家長開放日)的,每場或每節獎100元。獲國家級教學比武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1000元、700元、5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800元、500元、300元;獲地市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500元、300元、200元;獲縣級第一名獎400元,第二名獎200元;獲片第一名200元。輔導小組也得同一份獎金。

  6、凡在地市級以上(指有注冊的)報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稿費的兩倍(封頂200元)。《福清僑鄉報》發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費金額獎(但不超過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300元。同一稿只得一個最高獎。

  7、校文藝會演按參賽節目50%評選:一等獎每個節目獎200元,二等獎100元,參演的節目另加100元。校田徑運動會,年段團體總分冠軍的班級獎100元,亞軍獎70元,第三50元。

  8、教師個人德育工作獎。德育工作每學期考評一次。考評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分德育常規、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規包括“班主任手冊、升旗儀式、晨會、課間操、眼操、‘了不起’評比、家訪工作、導輔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級建設、心健教育、科研活動”。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占1/2,每人獎70元;其余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9、了不起班級獎。每學期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為環境衛生、路隊、眼操、儀容儀表、清校等。每個年級評出半數班級(四舍五入法),第一名獎100元,第二名獎80元,第三名獎70元,第四名獎60元,第五名獎50元。

  10、先進班級獎。每學年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分了不起班級評比成績、學業成績、學科競賽、藝體活動等。每個年級評出前二名,第一名獎200元,第二名獎150元。

  11、教科研獎。

  12、教師工作考評獎。每學期總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涵教育教學教研和師德等內容。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占1/2,每人獎70元,其余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13、年度考核獎。“教師職務年度考評”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師(法定假內),平均享受績效工資的余額款。

  14、突出貢獻獎。教育、教學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設特別獎。獎給教育教學工作業績特大或向學校建言獻策等所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特別大的個人或集體。評獎時應廣泛征求意見,由黨政工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對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后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于“扣發當月考勤獎的對象”,即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八、本解釋權屬校長室。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2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xx】133號)、教育部(國教人發【20xz】15號)、黑龍江省教育廳(黑教人發【20xx】99號)、齊齊哈爾市教育局(齊教人發【20xx】6號)文件精神,結合試點學校的經驗和做法,全面啟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從而調動廣大教師爭先創優積極性。

  二、基本原則:

  1、"政策導向,激勵為主"原則。用正確的政策輿論為導向,堅持激勵為主、處罰為輔,引導教職工把主要精力用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上。

  2、"多勞多得,優勞優酬"原則。充分向班主任、一線骨干教師和超工作量的教師傾斜,以責任心、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為主要依據,切實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的分配原則。

  3、"相對統一,學校自主"原則。為有效推進績效工資的分配與發放,必須全區一致,相對統一。同時,各校要根據自身情況,充分發揮學校辦學的自主性和積極性,制定學校科學合理的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4、"科學定崗,公平公正"原則。教師績效工資首先應建立在科學定崗、競聘定員的基礎上,堅持能者優先、效能優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按照有關規定科學設置各種崗位,采用公開、公平、公正的競聘上崗模式合理安排各類教學人員和教輔人員,有效開發和利用學校人力資源,切實提高學校辦學效益。

  三、實施范圍

  實施對象是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職工。

  以下情況不參與績效工資考核:

  (1)學校派出的支教教師、借調及留守人員。

  (2)長期病休的人員(兩個月以上)。參照黑人辦字[1998]131號《黑龍江省人事廳關于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問題的有關規定》執行。

  (3)長期無故離崗停發工資、報請相關部門審批、終止其勞動關系人員。

  (4)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理的人員。

  四、資金來源

  績效工資=津補貼(20xx年規范的津補貼增資額區政府投入的資金)年終一次性獎金

  津補貼:在校期間的津補貼用于每月的班主任崗位津貼、任課教師崗位津貼和校長崗位津貼的發放;寒、暑假期的津補貼,學校統籌管理使用,作為骨干教師崗位津貼、超課時補貼、學期內教育教學等方面的獎勵資金。

  一次性獎勵資金:按照年末綜合考核結果發放,考核結果分四檔,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檔之間要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發放。對于考核優秀的校長和教師(工作者),由政府另行發放獎勵資金。

  五、考核與發放

  教師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并作為教師實施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一)工資考核與發放

  教師沒有出滿勤、不滿工作量等情況,要從固定工資中扣除。

  (固定工資=實領工資-20xx年規范的津補貼增資額)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考核依據為學校(單位)考勤記載。婚、喪、產、休等假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參照依據黑人辦字[1998]131號《黑龍江省人事廳關于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問題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執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曠工。按照學校(單位)的考勤制度執行。病假每天扣同級別日工資的30%,事假每天扣同級別日工資的50%,曠工每天扣同級別日工資的100%。

  (2)在崗考核:主要考核是否按時進課堂、臨時外出、無故缺課或調課、課內發生事故等,以校為單位,結合實際適當扣除工資。

  2、工作量:要結合各校實際,科學搭配教職工的工作量,盡量做到均衡、合理。

  (1)任課標準:小學16-18課時/周,中學10-16課時/周。

  (2)兼職標準:兼職崗位有班主任、教研組長、學年組長、干事、實驗員、檔案員、現代信息管理員等。

  中層以上領導要求必須兼課,周課時標準為:學校副職2-4節;中層領導4-6節。

  按崗位核算周課時標準:干事6-8節;圖書管理員8--10節;實驗員8-10節;校醫8-10節;檔案員6-8節;各專業教室2-4節;學年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2課時。各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參考執行。

  (二)津補貼考核與發放

  月發放部分:能夠完成崗位工作職責,考核合格者,每月按下列崗位發放津貼(在滿工作基礎上)。正校級領導月崗位津貼160-180元,副校級領導月崗位津貼140-160元,班主任月崗位津貼66-86元(186-216元),中層領導月崗位津貼120-140元(或30元其他崗位津貼),主線學科月崗位津貼120-130元(中學指中考學科、小學指數、語、外學科),其他人員月崗位津貼100-110元,學校派出的支教教師、借調和留守人員崗位津貼100元(各校可按此標準參考執行),工人崗位津貼和值周教師等崗位月補貼由學校自定。

  學期發放部分:寒、暑假津補貼由學校統籌管理使用(在滿工作量的基礎上),用于骨干教師的崗位津貼、超課時補貼、教職工的政績和業績考核獎勵資金。骨干教師考核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崗位津貼。各級骨干教師每學期津貼標準為:校級50元、區級100元、市級150元、省級200元。對出滿勤者,區政府每學期補助午餐費100元,每缺勤一天扣除一元。根據學校規模和實績,區政府還將給予補助。

  (三)一次性獎金考核與發放

  年終一次性獎金要根據教職工年度綜合考核分檔發放,各校要結合《龍沙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和本校實際,制定本校的績效工資考核細則,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檔;校長獎勵工資由區教育局考核分檔發放。

  六、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標準由學校負責認真核算,經學校職代會通過后,報區教育局財審科和人事科審核、備案,以工資折的方式發放到個人。

  七、特殊規定

  1、年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者,下年度只發放基本工資。

  2、學校競崗落聘人員,由區教育局統一重新分配,不服從分配的教師停發工資。

  八、加強組織領導

  (一)區政府成立績效工資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大偉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組長:劉亞娜區政府副區長

  成員:陸忠華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察局局長

  谷金柱區政府黨組成員、財政局局長

  崔曉敏區人事局局長

  崔凱區教育局黨委書記

  王崇麗區教育局局長

  績效工資實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王崇麗(兼)。

  (二)各學校也要成立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成員應由副校長、工會主席、人事干事、財務人員及教職工代表組成,全面負責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工作的領導、管理和實施。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達成共識。各中小學校要高度重視教職工績效工資的分配與發放工作,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的精神,廣泛宣傳有關政策法規,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2、精心組織,穩步推進。各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方案必須廣泛征求意見的前提下,反復討論,不斷完善,并且必須經過學校職代會審議通過,報區教育局審批后方可實施。全區義務教育學校于20xx年3月份開始實施績效工資。

  3、落實責任,嚴肅紀律。在學校績效工資實施過程中,要實行校長責任制,各考核環節要層層落實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學校要嚴肅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工作紀律,績效工資執行后,一律不準擅自增設津貼和獎金項目;要制定詳實的落實方案,確保績效工資的分配與發放工作萬無一失。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3

  為做好我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工作,根據《樂平市人民政府轉發市人勞保障局市財政局教育局關于樂平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樂府辦發[20xx]6號)精神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促進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原則

  1、“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的原則

  2、“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3、“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學校在職在編教職員工

  四、績效工資的分配

  1、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包括生活津貼、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生活津貼按原定的398元平均發放,崗位津貼按教職員工的所處職稱崗位(參照樂人勞字[20xx]號文件)按月發放,班主任津貼按每班每月120元標準依據《樂平市實驗小學班主任津貼月度過程管理考核辦法》按實際工作月核發。

  (2)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教職員工的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學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等方面的表現,實行績效工資按學年度分兩個學期進行考核發放。

  2、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學校完善績效考核制度,按照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在分配中,根據考核結果和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五、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六、績效考核辦法

  1、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2、考核辦法

  (1)制定《樂平市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評估細則》,嚴格執行《樂平市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評估細則》,客觀公正地進行考核。

  (2)采取觀察、抽查、聽課、座談、問卷調查和查閱備課筆記、學習筆記、學生作業、考卷、會議記錄、出勤記載等有關資料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全面考核。

  (3)教師績效考核采用百分制,采取月考核、學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形式。月考核,由各職能部門根據教師在工作中“師德”,“出勤”,“教學教研”,“安全管理”的表現按月進行考核,由辦公室負責統計考核得分,進行公示;學期考核,教師“教育教學獎勵”每學期末進行一次考核,與每月月考核一并,由辦公室負責統計得出每學期總分,分崗擬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結果則為兩個學期績效考核分數之和。

  (4)績效考核結果由校長審批,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七、績效考核結果的確定和運用

  1、考核結果的確定

  學校根據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情況,按照當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確定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無正當理由,不聽從學校工作安排者。

  (2)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歧視欺辱學生,從事有償家教、組織或參與收費辦班,強迫獲變相強迫學生濫定教輔書獲資料等行為造成嚴重影響者;

  (3)履行職責不到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失誤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5)其他違反法紀、法規或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損壞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行為者;

  (6)涉及上級規定的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管理等一票否決事項者。

  2、考核結果的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是教師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的等次上報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等次

  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績效考核的結果也是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教師薪級工資調整、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4

  為了實施好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提高學校教育教學水平和辦學質量,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完善學校內部考核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考核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 優績優酬,差距合理。處理好工資分配均衡性和差異性的關系。既要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中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也要適當考慮工資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進。處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繼承性的關系。對于學校舊的考核制度,經實踐證明發揮作用好且符合績效工資考核要求的,應當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學校考核制度應當修訂完善。

  7. 多元評價,綜合考量。績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要充分聽取年級組、學科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區、學生家長的評價。可以根據考核內容分類設立單項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二、績效工資考核的內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結果處理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在編教職工,能服從工作安排,能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按月發放。

  對教職工出現以下幾種問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師德方面存在嚴重問題(進行有償家教的;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或學校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等),經行政辦公會討論決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當月崗位津貼的處罰,并視其認識及改進情況,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中體現。

  2. 根據《共青團路中學對教育教學事故的認定及處理辦法》文件內容,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事故的教職工,由行政辦公會視具體情況討論決定減發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同時列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3.對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從學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學校布置任務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達半月以上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5.對編制為專任教師,因為不能履行專任教師的崗位職責而轉崗到教輔崗位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予以減發10%-20%。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與發放

  1.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師工作常規考核、補貼類:月崗位考核獎(含月考勤獎),月誤餐補貼等

  (2)津貼類: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

  (3)工作量考核類:超課時補貼、加班補貼等

  (4)階段性成果考核獎類: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教科研成果獎勵、年終考核獎等。

  (5)其他類:對學校發展有特別貢獻或教師在專業發展方面有特殊成績的獎勵。

  2.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總量管理與核定:

  即根據學校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核定總量包干到校,用于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學校在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時,優先處理教師常規考核獎和補貼、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超工作量補貼等,然后在總額剩余部分安排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等項目。每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的`各組成項目的金額總數,由校長辦公會制定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后實行。

  3.教師工作常規考核及補貼的發放:

  月崗位考核獎的發放,依據學校制定的《共青團路中學教職工崗位月考核辦法》,按月進行考核發放,金額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職工月誤餐補貼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的考核發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貼400元,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為班級管理考核獎,依據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發放。

  校長、副校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相應津貼標準分別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

  骨干教師津貼市學科帶頭人、市優秀青年教師(45歲以下)、區級學科帶頭人、區優青(45歲以下)、區教壇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每年二次考核發放津貼。

  5.超課時補貼和加班補貼:

  教師在完成學校核定工作量情況下,并超額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學校給予補貼。標準為早自習8元/次,超課時費為30元/課時(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其他學科據周課時比例測算),因為學校工作安排課時不足的,每課時扣20元。其他超課時內容認定由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安排加班任務的,視具體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加班補貼。

  6. 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的發放:

  教育教學成果獎的發放,按照學校制定的學期教育教學成果獎考核辦法,經考核后發放。每學期一次,第一學期期末的教育教學成果獎與年終考核獎合并發放。

  每年度進行一次教科研成果獎勵,依據學校制定的教科研獎勵方法,考核后發放。

  三、績效工資考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制定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工會主席、教職工代表等人組成。

  2.學校成立由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數位教職工組成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協調小組,及時了解教職工對績效工資考核方案、考核過程、考核結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溝通考核者與考核對象間的信息,積極調解考核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引導教職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考核問題。

  四、附則

  1.義務教育學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制度。

  2.本實施方案經學校第六屆第三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雨花臺區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3.本方案的解釋權在學校校長室。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5

  根據《xxx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園實際,擬定《xxx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促進幼兒教育的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激勵作用,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的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的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逐步完善績效考核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5.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體現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

  三、分配對象

  接受學校聘任的在編在崗正式教職工。

  四、績效獎勵工資的發放辦法

  一學期按六個月計算,其中5個月為教職工在崗時間,列入績效考核,剩余1個半月為寒暑假時間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平均數發放。計算公式為:用于分配的績效工資總額÷全園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額。

  五、考核內容及方法

  (一)師德(10分)

  1.團結同志,尊重家長,不與領導、同事、家長發生口角。工作服從分配,樂于承擔臨時任務,按時參加各類學習和集體活動(無故不服從分配,不承擔者,師德考核為零分,學習、活動無故缺一次扣0.5分)

  2.入園講普通話,使用文明禮貌用語(違一次扣0.1分)。

  3.按時進行教育活動,上課不接打手機,不隨意離開課堂(違一次扣0.1分)。

  4.尊重幼兒,呵護幼兒的自尊心,采用多鼓勵,多表揚的方式教育幼兒,無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現象(違一次扣0.1分)

  5.不以職務之便謀取私利(違一次扣0.2分)

  6.打扮、衣著大方得體,禁用教師忌語(違一次扣0.1分)

  7.熱情接待家長、幼兒,主動向幼兒問好,微笑服務,主動與家長溝通幼兒在園內情況,虛心聽取家長意見,與家長和睦相處,尊重人格,無投訴(投訴一次扣0.1分)

  8.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輕違者扣0.1-0.3分)

  9.不醉酒上崗,不在辦公室內打牌、下棋、玩電腦游戲或網上聊天(發現一次扣0.1分)

  10.積極支持配合園內的各項活動,認真完成學校交辦的各項任務(包括排練、藝術體操、文藝節目、體訓工作等)(違一次扣0.2分)

  11.認真、按時完成園內布置的各項任務,不得拖延(違一次扣0.5分)。

  12.工作時間,不準閑談、隨意外出。(有事需外出時要與園內打招呼,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一次扣0.1分)

  (二)考勤(20分)

  學期出滿勤發給滿勤獎(因公出差不計入缺勤),未達到滿勤獎按下列情形扣除后發給相應考勤獎,個人因請假超出20%的部分從個人學期績效獎勵工資中扣回。

  1.上班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2.各類學習、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

  3.曠課一節扣0.5分,曠工一天扣2分。

  4.事假一天扣0.5分。

  5.病假一天扣0.2分。

  6.教育主管部門正式通知的函授、學習、會議、活動等,婚、喪、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在規定時間內,不計考勤,超出時間按病或事假處理。

  7、其它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酌情執行。

  (三)保育工作考核(30分):每月對教師采取不定時的`保育工作常規檢查。

  1.安全工作(8分)

  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中把確保幼兒人身安全作為頭等大事抓緊、抓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班內發生安全事故,有明顯管理責任的,由校委會研究決定,根據情節輕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此項考核0分。

  ①.無論任何情況,老師不得早于幼兒離校。按時跟操,送路隊,否則發現一次扣0.1分。認真填寫班務、安全檢查記錄。違一次扣0.1分。

  ②.管理好幼兒,堅守崗位,做好幼兒生活護理工作。善于經常觀察幼兒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妥善處理。晨檢時一摸二看三通過四查看幼兒有無異常情況,及時檢查幼兒是否帶有安全隱患的物品。認真填寫晨檢記錄、交接班記錄。工作過程中因擅離職守、疏忽大意造成工作失誤者扣1分。缺記錄一項扣0.1分。

  ③.每班按編班人數,每天早上及放學時都要點名、做好幼兒一日情況統計記錄。嚴格執行園里的接送制度,做好幼兒的接送工作,不按要求履行手續、出現工作失誤,發現一次扣0.2分。

  2.衛生工作(5分)

  抓好室內外衛生,室內保持整潔,空氣新鮮,室外無雜物,每天消毒一次,上下午離園后清理室內外衛生,教育幼兒養成講衛生的習慣,幼兒用品有合適的標記,擺放有序、清潔、衛生。認真填寫消毒記錄。地面有垃圾紙屑扣0.1分,門窗有積灰扣0.1分,床鋪凌亂、物品擺放雜亂扣0.1分,用具消毒不及時扣0.1分。記錄一項不全扣0.1分。

  3.財產管理(5分)

  班內的固定財產要隨時檢查清點愛護,不私拿、不外借。及時關鎖門窗,做到人走燈熄(包括飲水機),發現一次扣0.1分,園內共享設施如:VCD、電子琴、錄音機、教玩具,要有登記記錄,使用后及時清潔、歸位財產如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并扣0.5分。

  4.日常護理(10分)

  ①生活技能指導:認真督促指導各環節幼兒生活技能(盥洗、上廁、點心、進餐、午睡、穿脫衣服、整理床位、收拾玩具及生活用具)。進餐條件清潔衛生,營造輕松愉悅的進餐氛圍。不催飯,不灑飯,發現一次扣0.1分。

  ② 指導幼兒洗手,環節落實到位。不到位者每次扣0.1分。

  ③能為幼兒穿脫衣服提供知適宜的幫助和指導。能根據天氣變化、活動等具體情況為幼兒增減衣物。

  (四)教育教學常規考核(40分)每學期對教師的各種教學計劃、總結,教案、保教工作等方面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2——4次全面檢查。

  1.各種計劃、總結的制定(10分)

  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0.1分:①學期初制定教學計劃,并按時送交學園;②期末寫好總結并按時送交學園;③每周認真安排、編寫周計劃并按時上墻;④每周認真編寫教案并按時送交學園:格式符合、條理清楚、目的明確、書寫工整、語言簡練、能突出重難點。(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0.1分)

  2.教育教學工作(10分)每月對教師采取不定時的教學常規檢查,其教育教學效果按優、良、合格三個等級進行。

  ①平時課堂教學抽查有下列情形之一次扣0.1分。無故缺課不在崗,未用普通話,將甲課上成乙課者。

  ②上課接打手機或做其它與教學無關的事,發現一次扣0.1分。

  ③課堂出現知識性錯誤,一次扣0.1分。

  ④按時填寫幼兒成長檔案及家園聯系手冊,延誤一次扣0.1分。

  ⑤著裝不符合職業要求及特殊學科課上課要求的,一次扣0.1分。

  ⑥未經學園同意,擅自調課或私自請人代課,雙方當事人均扣0.1分。

  ⑦按時上下課,不得無故擾亂上課秩序,否則一次扣0.1分。

  ⑧組織活動方式與策略:引導幼兒積極主動的學習,能針對幼兒的能力差異進行個別指導,促進每一個幼兒在原有的水平上發展。

  ⑨常規遵守:在活動中,幼兒能自覺遵守常規。

  ⑩重、難點解決:能善于根據目的解決重點、突破難點。

  3.環境創設(5分)

  教育環境:A、物質環境:提供豐富的材料和教育資源,供幼兒主動自由的探索,滿足不同水平幼兒發展的需要(主題墻飾、各區角、活動準備),按要求布置教室,進行環境創設,月月都有主題墻。做好觀察記錄,每日活動按時上墻。每周更新內容(3分);B、精神環境:在師生交往中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為幼兒創造一種平等、寬松、理解、激勵的精神環境(2分)。

  4.早間操(3分)

  早間操:按時組織早間操,隊列整齊,幼兒會做韻律操及自編操,要求教師示范要規范,精神飽滿。早間操組織混亂、不規范者每次扣0.1分。

  5.幼兒發展情況(5分)

  每月對各班幼兒進行隨機抽查,檢驗該階段幼兒的發展水平,從而檢驗教師的保教效果。(按原始記錄匯總評定,測查合格率達到85%以上、75%以上、65%以上,分別得5分、4分、3分。)

  6.教研活動(5分)

  ①按時參加教研活動(請假扣0.1分,未請假扣0.5分)

  ②教研活動積極參與并發揮作用獲實效獎1分。

  ③按時上交教研資料。1分。

  ④評為學校先進教研組,組內每人加2分。

  ⑤教師互相聽課一學期不少于10節;每學期集體備課、聽課、說課不少于2次;每月要有一篇高質量教育隨筆;每月一個主題活動;每學期寫出2份有價值的教案;每學期按課題書寫論文;參加培訓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有活動記錄。缺一項扣0.1分。

  7.學習筆記(2分)

  ①學習筆記達到規定次數、字數,未達要求扣0.1-0.5分。

  ②聽課筆記達標,少一節扣0.1分,超標者酌情加0.1-0.5分。

  ③校本培訓筆記根據學校培訓情況而定,未達要求扣0.1-0.5分。

  8、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依據服務態度、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方面的情況,分為A、B、C三檔,未能及時完成相關工作任務一次扣0.5分。

  (五)加分

  1.每月出滿勤加1分,全學期出滿勤加5分。

  2.獲校、管區、縣、市、省、國家優秀班主任、優秀輔導員、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黨員者等,分別獎1分、2分、3分、4分、5分、6分

  3.教師各類競賽評比獎、學生競賽輔導獎(教育部門主辦)、教師論文獎(指教育行政部門評比或由教育部門層層推薦的)、文章發表(指教育刊物,教育報紙)、教科研課題獎、藝體衛、科技等學科團體輔導獎

  ①校級,一等獎1分,二等獎0.8分,三等獎0.6分

  ②管區級,一等獎2分,二等獎1.6分,三等獎1.2分

  ③縣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4分,三等獎1.8分

  ④市級,一等獎4分,二等獎3.2分,三等獎2.4分

  ⑤省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3分

  ⑥國家級,一等獎6分,二等獎4.8分,三等獎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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