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
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xx】50號)、《福建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閩政辦【20xx】113號)、《關于仙游縣中小學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綜【20xx】18號)及《關于中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仙教〔20xx〕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獎勵性績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理順學校內部各類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學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構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班主任津貼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構成為:工作量津貼占50%、工作業績津貼占50%。
A1、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貼標準為100元。學校根據班主任工作職責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考核合格的按標準領取津貼。
A2、工作量(按下列四個項目的具體課時計算):
1、管理職務職責工作量:
年段長、教研組長工作量折算為每周1課時;中層副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中層正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3課時;校級副職、督導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4課時;教研員及財務人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
計算方法:學校編制所設的相應崗位中層干部職數×崗位職責工作量÷實有中層干部數=該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參照學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會正副主席、婦委主任、共青團書記兼行政職務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的按相應低一級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
2、教學工作量:
(1)教師周教學課時:實際教學課時×已聘專業技術等級系數(員級1、助理1.1、中級1.2、副高級1.3)+實際教學課時×學科系數(語、數學科系數為0.2)=教師周工作量(課時)
(2)由學校統一安排的代課按實計算,節假日護校按每天6課時折算。屬于學校行政人員管理職務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能重復計算。
3、學校其他管理崗位職責工作量:按學校教師平均工作量折算課時數。
4、出勤情況(含會議和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病假1節扣0.5節,事假1節扣1節,曠課1節扣5節,遲到或早退1次扣0.5節。非教學人員按工作日參照教學人員酌情折扣。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量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下同)×50%÷學校總工作量(節數)×個人工作量(節數)
A3、工作業績(含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
1、職業道德10%:①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敷衍塞責;③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④為人師表,作風正派,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學校根據以上要點根據不同崗位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項不得分:A、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即違反《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條之一的;B、當年度受效能告誡或黨政紀處分的。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職業道德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職業道德總得分×個人職業道德得分
2、業務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堅持以課堂為主渠道,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②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③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組織內容健康的各類活動,陶冶學生情操;⑤幫助學習困難學生的措施落實。學校根據以上要點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2)教學常規10%:①認真備課,教案齊全、規范;②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改進教學方式;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學活動;④教學內容科學、正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⑤及時進行教學輔導,認真批改作業;⑥運用多種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⑦堅持課后反思,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以學校教學常規量化分值相應得分。
非教學人員: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按本校教師教學常規量化平均值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業務能力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校業務能力總得分×個人業務能力得分
3、專業發展10%:
(1)繼續教育5%:①有參加培訓的過程記錄和總結;②參加學歷達標或各類培訓,完成規定學分,考試考核合格;③積極參加校本培訓以及其他各種進修學習。
(2)教學研究5%:①縣級以上公開課、研究課和示范課、課題研究(負責人5分,成員4分)、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得5分,中心小學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復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業發展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專業發展總得分×個人專業發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學效果5%:①合格率、鞏固率、進步率情況;②學生和家長的反映情況。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綜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學生獲獎情況;②學習困難學生進步的情況;③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學人員:學校根據其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等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10分、8分、6分、2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成效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工作成效總得分×個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獎勵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及要求
1、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等于各部分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和。
2、學校應將教職工考核情況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金額列表公示。
3、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職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組長:陳世金
副組長:連益利、肖晉渠
成員:工青婦負責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學校(園)長
4、學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5、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當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的;
(3)當月病、事假累計到達或超過15天的,扣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后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的、無故曠課、曠工的,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制定考核量化辦法,適當扣發獎勵性績效津貼。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或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6、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掛職、支掛教、借調或進修學習等人員,由掛職、支掛教、借調單位出具掛職、支掛教、借調期間的工作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按原單位的平均水平發放。批準脫產進修學習人員的工作量按本單位的平均工作量計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跨單位流動的人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并將其按標準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核算中心或財務中心。
7、以校(園)為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進行量化考核,發放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2
一、指導思想
為增強辦學活力,提高學校的辦學質量,進一步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根據丹陽市人民政府《關于丹陽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丹政規發[20xx]4號)、丹陽市教育局《丹陽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實施意見》、(丹教[20xx]113號)、《丹陽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補充意見》(丹教[20xx]164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實施對象
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實施原則
1.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2.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向骨干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與崗位、任務、業績、責任緊密結合。
3.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四、總量核算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政策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是學校教職工基礎性績效工資總和÷7×3-班主任津貼-校長獎勵性績效工資(人均1.5倍),不與教師個人掛鉤。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種類
1.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含出勤津貼、工作量津貼、工作表現獎)
2.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司務長津貼
3.行政人員津貼
4.拔尖人才津貼
5.年度考核記功、優秀人員津貼
6.值日津貼
7.超工作量津貼8.教學、科研成果獎
9.各類活動指導獎
六、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政策按月發放。
(二)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
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含出勤津貼、工作量津貼、工作表現獎)=[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行政人員津貼+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司務長津貼+拔尖人才津貼+年度考核記功、優秀人員津貼+值日津貼+教學、科研成果獎+各類活動指導獎+超工作量津貼)+各類考核扣發所得金額]÷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總人數。
1.出勤津貼
出勤津貼每月100元,全年共計1000元,依據學校的出勤管理辦法考核發放。
2.工作量津貼
以學期初學校安排的工作任務為基準,設立工作量津貼,每學期500元,根據考核條例考核發放。
3.工作表現獎
每年度設工作表現獎1000元,根據考核條例考核發放。
所有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享受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核條例,按考核結果發放。
(三)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備課組長、司務長津貼
班主任津貼,以每位班主任津貼每月300元,得出一個總量,在總量之內,依據班主任量化考核細則,按實際考核結果發放。班主任考核逐月考核,凡屬班主任職責范圍內的事情,由學生代勞的,考核降等處理。
年級組長、司務長、教研組長每學期300元,考核發放。
備課組長在完成好學校布置的任務和工作的前提下每人每月20元。
(四)行政人員津貼
行政人員享受班主任津貼的1.1倍,其中副校長享受班主任津貼的1.3倍,考核發放。
(五)拔尖人才津貼
按丹陽市教育局文件規定的1/3執行。(工作不滿負荷,則視為考核不合格)。
(六)年度考核記功、優秀人員津貼
教職工年度考核:記功獎勵200元,優秀者獎勵100元。
(七)值日津貼
1.校園管理值日津貼。每天由有一名行政領導帶領若干教師參與校園管理,維護當日的教育教學秩序。值日領導與教師能履行值日職責的,享受值日津貼,每天15元。
2.管理學生值日津貼。為確保學生自主、有序學習和活動,對以下時間段強化管理,設立管理學生值日津貼。上午第一節課前管理學生自習,每天7元;中午管理學生自習每天7元;下午第三節課后管理學生活動每天10元。
(八)超工作量津貼
因學校工作需要,在學期初學校安排的工作量(滿負荷)的基礎上,增加工作量,學校視增加工作量大小,給予一定的補貼。補貼金額由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商定。
(九)教學、科研成果獎
1.由市研培中心和招辦組織的.統考統批中,各學科平均分每超市平均1分,則獎該學科教師每人50元/分,低1分扣20元/分。
2.實行期中、期末考試的驗收制度,設獎予以獎勵。方法如下:
①設獎數
Ⅰ二名或三名任課教師取一等獎一名;
Ⅱ四名或四名以上任課教師取一、二等獎各一名;
②計算辦法
按教師所教班學生學額數的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三項得分的總和排列名次;如分數相同,則按學額平均分論高低,不設并列名次。
③語、數、外、物理、化學設立進步最快獎,第一名獎勵80元。計算方法:新學年開學初初一、三以分班成績,初二以上學期期末成績為參照,初二物理、初三化學起始學科以班級的平均分作為參照;以后的考試則以上一次期中或期末的考試成績的平均分為參照,在期中、期末驗收中所教班級平均分進步最大的第一名。
④體育中考參照主要學科標準設獎
⑤獎金分配:一等獎120元,二等獎100元。任教兩個班及以上獲獎者乘系數1.3發放。
3.初三中考升學獎:
(1)完成省丹中分配指標,獎初三年級組3000元。在圓滿完成任務的前提下,達省丹中統招每一人獎1000元。
(2)完成市局布置的升學率則獎初三年級組3000元。
4.教師參加教育宣傳、教科研獎金發放辦法:
(1)教師撰寫教育教學宣傳消息或通訊在《丹陽日報》或丹陽教育信息網發表,每篇10元,鎮江市級報刊或教育信息網發表每篇20元,以此類推。
(2)教師撰寫教育教學科研論文、經驗總結,編制優秀試卷、優秀教案、優秀課件或參加評優課等有關教育教學方面獲獎,按以下表中權重(最高級別為省級或國家級)發放獎金:
級別 權重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備注
省級 4 3.2 2.4
1.1=30元
2.如同一篇論文或總結等多次獲獎則按最高級別統計,不重復
3.競賽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不含教育學會)
鎮江市 3 2.4 1.8
市級 2 1.6 1.2
片級 1 0.8 0.6
(3)課題研究經費。課題被市或以上部門列項,課題組能扎實開展課題研究活動,并及時做好過程資料、小結,如期按時結題,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認可,一次性發給以下科研津貼:丹陽市級200元,鎮江市級400元,省級800元,國家級1000元。
成功立項但未順利結題的課題立項費用教師個人自付。
(十)各類活動指導獎
1.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獲獎獎金發放按以下權重表:
等第 權重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備注
國家級 4 3 2
1.權重1=30元
2.學生參賽獲鎮級只計教者名次;市級及以上按學生獲獎個數累計。
省級 2.5 2 1.6
鎮江市 2.2 1.8 1.5
市級 1.6 1.4 1.2
注:①以上各項獲獎按證書或通知為準。
②競賽必須是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閉卷、當場競賽或科技小發明等,且須由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閱卷;通訊賽或其它競賽獲獎權重為相應權重的2/3。
③同一學生參加同一項目的多次競賽獲獎按最高級別計,不重復。
④學科課程獲獎,在丹陽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權重發放,否則按上表中的權重減半發放(包括丹陽市級以上獎項);活動課程獲獎,在丹陽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權重減半發放,否則按權重的1/3發放。
⑤指導學生在報紙、教育網上發表文章,丹陽市級獎勵10元/篇,鎮江市級20元/篇,以此類推。
2.文體、科技活動類
(1)田徑訓練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田徑運動會成績發放給訓練組:
市運動會上獲甲級隊:獎150元/分,乙級隊:100元/分,丙級隊:50元/分。
(2)籃球隊訓練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比賽成績發放
甲級隊1—2名,共發1200元,3—4名,共發1000元,5—6名,共發800元,7—8名,共發500元。乙級隊1—2名,800元,其他名次均發300元。
田徑和籃球訓練必須有計劃和內容,每天填寫好訓練記錄,訓練結束后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結合田徑運動會和籃球比賽成績和訓練記錄考核發放。
(3)文藝隊訓練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文藝會演成績發放給訓練組
在市文藝會演中獲一等獎,共發1000元,二等獎,共發800元,三等獎,共發400元。
文藝訓練必須有計劃和內容,每天填寫好訓練記錄,訓練結束后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結合成績和訓練記錄考核發放。
(4)科技輔導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科技比賽成績發放
在丹陽市科技比賽中,獲團體一等獎獎200元,二等獎獎150元,三等獎獎100元。
科技輔導必須有計劃和輔導內容,每天填寫好輔導記錄,輔導結束后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結合成績和輔導記錄考核發放。
七、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x
八、績效考核調解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組員:xx
九、發放規定
1.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以上。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者;
(2)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影響者;
(3)體罰、侮辱、變相體罰學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者;
(5)其他違法行為者;
(6)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者。
2.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
3.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以及因個人原因參加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后的次月起停發3個月;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后的次月起停發6個月。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發放。
4.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5.教職工病假、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丹陽市教育局文件(丹教[20xx]173號)執行。
十、其它相關規定
1.教職工所提交的用于考核的相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
2.考核結果作為教師晉職、晉級、續聘、低聘、解聘、年度考核評優的參考依據。
3.本方案與上級文件精神不符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4.未盡事宜參照上級文件執行。
5.本方案解釋權屬于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3
為了實施好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提高學校教育教學水平和辦學質量,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完善學校內部考核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考核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 優績優酬,差距合理。處理好工資分配均衡性和差異性的關系。既要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中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也要適當考慮工資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進。處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繼承性的關系。對于學校舊的考核制度,經實踐證明發揮作用好且符合績效工資考核要求的,應當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學校考核制度應當修訂完善。
7. 多元評價,綜合考量。績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要充分聽取年級組、學科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區、學生家長的評價。可以根據考核內容分類設立單項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二、績效工資考核的內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結果處理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在編教職工,能服從工作安排,能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按月發放。
對教職工出現以下幾種問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師德方面存在嚴重問題(進行有償家教的;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或學校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等),經行政辦公會討論決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當月崗位津貼的處罰,并視其認識及改進情況,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中體現。
2. 根據《共青團路中學對教育教學事故的認定及處理辦法》文件內容,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事故的教職工,由行政辦公會視具體情況討論決定減發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同時列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3.對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從學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學校布置任務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達半月以上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5.對編制為專任教師,因為不能履行專任教師的崗位職責而轉崗到教輔崗位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予以減發10%-20%。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與發放
1.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師工作常規考核、補貼類:月崗位考核獎(含月考勤獎),月誤餐補貼等
(2)津貼類: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
(3)工作量考核類:超課時補貼、加班補貼等
(4)階段性成果考核獎類: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教科研成果獎勵、年終考核獎等。
(5)其他類:對學校發展有特別貢獻或教師在專業發展方面有特殊成績的獎勵。
2.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總量管理與核定:
即根據學校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核定總量包干到校,用于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學校在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時,優先處理教師常規考核獎和補貼、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超工作量補貼等,然后在總額剩余部分安排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等項目。每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的各組成項目的金額總數,由校長辦公會制定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后實行。
3.教師工作常規考核及補貼的發放:
月崗位考核獎的'發放,依據學校制定的《共青團路中學教職工崗位月考核辦法》,按月進行考核發放,金額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職工月誤餐補貼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的考核發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貼400元,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為班級管理考核獎,依據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發放。
校長、副校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相應津貼標準分別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
骨干教師津貼市學科帶頭人、市優秀青年教師(45歲以下)、區級學科帶頭人、區優青(45歲以下)、區教壇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每年二次考核發放津貼。
5.超課時補貼和加班補貼:
教師在完成學校核定工作量情況下,并超額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學校給予補貼。標準為早自習8元/次,超課時費為30元/課時(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其他學科據周課時比例測算),因為學校工作安排課時不足的,每課時扣20元。其他超課時內容認定由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安排加班任務的,視具體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加班補貼。
6. 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的發放:
教育教學成果獎的發放,按照學校制定的學期教育教學成果獎考核辦法,經考核后發放。每學期一次,第一學期期末的教育教學成果獎與年終考核獎合并發放。
每年度進行一次教科研成果獎勵,依據學校制定的教科研獎勵方法,考核后發放。
三、績效工資考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制定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工會主席、教職工代表等人組成。
2.學校成立由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數位教職工組成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協調小組,及時了解教職工對績效工資考核方案、考核過程、考核結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溝通考核者與考核對象間的信息,積極調解考核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引導教職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考核問題。
四、附則
1.義務教育學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制度。
2.本實施方案經學校第六屆第三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雨花臺區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3.本方案的解釋權在學校校長室。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4
一、農村學校教師津貼
實施績效工資時,在城區學校(見附注)以外的學校分二類設立農村學校教師津貼。偏遠農村山區學校30元/人月;一般農村學校10元/人月。
農村教師補貼的發放對象為農村學校(不含教育局確定的城區學校)的正式工作人員,包括教師、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但不包括校長。
具體分類為:
偏遠農村山區學校:奉家鎮、天門鄉、金鳳鄉、古臺山林嘗大熊山林場五個鄉、鎮、場的學校。
一般農村學校:除城區學校和偏遠農村山區學校以外的其它農村學校。
上述偏遠農村山區學校教師和一般農村學校教師津貼先從全縣績效(jixiao)工資總量中提出,再加入到教師個人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按月發放。
工作人員調離農村學校后按新學校所在區域的標準執行。
二、校長的績效工資。
享受校長績效工資的對象是鄉鎮中心學校、初級中學、中心小學校長。縣屬學校、鄉鎮中心學校校長的績效工資在縣人事、財政核定的全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中按人均1.2倍提取,單獨考核確定分配。鄉鎮初中和中心小學校長的績效工資按人均1.2倍從各鄉鎮績效工資總量中提齲
校長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校長所聘同等次專業技術職務教師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即副高5748元/年,中級5472元/年,助理級5124元/年隨月統發,其余部分計入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績效考核結果確定分配。其中鄉鎮中心學校和縣屬學校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與縣教育局對各鄉鎮和縣屬學校的`年度工作績效評估結果掛鉤。其它學校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各鄉鎮中心學校參照縣教育局對學校的年度工作績效評估方案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審定后發放。
三、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工作以班主任津貼形式進行補貼,在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扣出。按標準班額小學不低于80元/月、中學不低于100元/月的標準執行,具體由鄉鎮中心學校根據實際確定。但學校必須根據班主任職責制定班主任工作績效考核方案,根據考核結果發放,此津貼在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列支。
四、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要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對于績效考核結果不合格和未考核的人員,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也應視情況減發直至全部取消。
五、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基礎性績效工資審批到人,打卡發放到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核定到校,按程序審批,打卡發放到人。
六、關于請假、退線、借調等人員的績效工資的規定
1、請病假人員,基礎性績效工資發放標準參照國發(1986)77號、湘政發(1986)38號文件執行,對身患癌癥、重性精神病等喪失勞動能力的教職工要出示省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相關證明,方可全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請假長短相應扣減,即每請一個月(滿一個月)核減六分之一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每半年分配一次),依此類推。
2、退居二線的學校領導和男年滿58歲、女年滿53歲作編外休養的教職工,享受全額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校平均數享受。
3、借調到外系統的人員不參與所在學校的績效工資的分配,其他"吃空餉"的人員(新人發[20xx]25號文件規定的清理對象)一律停發所有待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5
為了深化學校教育管理,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實現多勞多得、優勞高薪的激勵機制,形成競爭向上的氛圍,充分體現管理的人文性和科學性。根據泰順縣人民政府泰政辦〔20xx〕164號文件和泰順縣教育局泰教人〔20xx〕24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合理的分配機制。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全面提升學校辦學效益和教育質量,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適當拉開檔次,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突出貢獻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辦法科學、規范、簡約,考核過程公平、公正、公開,確保校園和諧穩定。
3、堅持“考核結果與教職工評優、評先、職務晉升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教師代表)
四、考核的`對象
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本校正式工作人員,其他借調、停薪人員、長期請假老師、代課教師不參加考核分配。
五、考核項目及金額比例
(每月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數–每月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月平均數
(年度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數余額–年末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年剩余平均數
1、德每學期根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結合平時工作表現,學生、家長、教師、考核組等方面綜合評價,對每個教師進行評價,分A、B、C三檔,分別得200、150、100元。
如有違反以下規定之一者,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
①違規亂收費;
②違反計劃生育;
③以盈利為目的,強迫、動員、暗示本校(班)學生進行有償“家教”或“帶教”;
④歧視差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⑤造成家長沖擊學校,經查確系教師方錯誤;
⑥在校園內發生不團結現象,給學校造成影響;
⑦受上級通報批評;
⑧參與賭博等違法違紀活動;
⑨由于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
⑩上班期間在辦公室玩電腦游戲,上課期間隨意離開課堂、接電話。(學校領導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其他急電除外)
2、能
(1)每月對任課教師的教學常規“五個三”進行量化評比,每組按A占25%、B占50%、C占25%不同等第,分別得80元、60元、40元。
(2)教研活動:根據材料上交、公開課、活動參與進行分類。
①材料:根據規定上交,每份10元。
②公開課:學校積極鼓勵教師進行課堂教學改革,執教國家、省、市、縣、學區、學校、年段公開課、研討課、示范課、觀摩課、交流課,獎金分別為500、300、200、100、80、50、30元。(要求提供公開課的教案、圖片,縣級及以上的還要提供文件或證書。同一教學內容多級展示的,取最高獎項。)
③活動參與:根據規定參加,每次10元。
(3)教學成果獎:見附件1《陽雅鎮中心校教學成果獎實施細則》。
扣發項目:教參考資料、教學儀器、圖書,在規定時間內沒上交的,照價扣相應的金額。
3、勤
(1)出勤獎:每月發放標準200元,主要包括每日出勤、學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升旗儀式、非班主任自修跟班、學校大型活動(包括校會)等。
缺勤扣發標準:
①事假每天40元;
②病假每天20元;
③喪假: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假期4天,每天20元,超出4天部分按事假論。
婚假:7天,每天20元,超出7天部分按事假論。
長期病假、妊娠假、產假、哺乳假,70%部分按教育局文件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只享受德、能部分(占30%),不享受勤、績部分。
④曠課1節40元,曠工1天80元;
⑤遲到、早退每次5元;
⑥學校各類大型活動無故缺席的每次40元;
⑦各種會議、升旗缺席每次10元;
⑧私自調課每次雙方各10元,(原則上不調課,特殊情況須經教導處批準,僅限當天調);
⑨專業職管人員上班期間無故不在崗,經發現40元。
(2)、值日(周)、加班
①值日、值周每天40元。
②非班主任早自修跟班,每天5元。
③學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職工加班每天(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算加班)50元。
④因學校工作需要輔導學生每次20元,以活動方案和輔導紀錄為依據,經學校考核組審核發放。學生外出參賽帶隊老師每次補貼100元。
⑤抗臺每天白天80元,夜班100元。
扣發標準:
①值日(周)以簽到和記錄為準:未盡職責,無記錄或記錄不真實不齊全、無巡視、無簽到視作沒有值日(周),不享受津貼;
②值日(周)遲到、早退每次扣5元;
③因值日(周)者未履行職責造成事故,給學校帶來損失的,要追究其責任;
(3)代課金:學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師代課,按每節10元發放,期末、競賽命卷每份100元,監考每場按30元計算,改卷每次40元。到縣城改卷津貼由教育局支付,不列入此項。
(4)崗位津貼:教研組長、年段長每月6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崗位津貼。
4、績
教學成績,按期末縣教師發展中心統一測試(或學校統一考試)為準:從其任教學科在全縣B類學校(或本校)同年段平均分差距、提高分、任教統測科目等方面去考核
(1)平均分
①全縣統考學科以全縣(B類)學校的總平均分為基準,高于基準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執教相同年段多個班級同一學科的,按其任教若干個班級的總平均分計算。)
②校內統考學科以年段班級間的平均分相比,以最低平均分為基準分,高于基準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執教相同年段多個班級同一學科的,按其任教若干個班級的總平均分計算。)
③只有一人執教整年段英語、科學學科的,因無法比較,由學校考核組酌情考核,但獎金不得超出200元。
(2)提高
①全縣統考學科按縣教師發展中心提供的增值分三檔計算,分別得100、150、200元。
②全縣統考沒有提供增值分數據的和校內統考的以上學期所任班級的相應學科成績前20%人數比例比較,每提高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③以上學期所任班級的相應學科成績后20%人數比例比較,每減少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以上執教同年段多個班級同一學科的,均按其任教若干個班級的總平均計算。
(3)任教語、數、英、科學科的教師,每人每學期得100元。
六、本《方案》中的內容與原來學校制度規定有沖突的,則以本方案為準。
七、本《方案》解釋權歸“陽雅鎮中心小學績效工資實施領導小組”。
八、本《方案》經第十屆第一次教職工大會通過之日起實施。以學校蓋章的版本為準。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6
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職業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根據蘇人社發〔20xx〕142號和蘇教規[20xx]7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我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和“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在分配中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等傾斜。
二、考核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人才成長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激勵教師愛崗敬業、勇于創新,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促進學校優質持續發展。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管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核對象:
學校聘任的`在編在崗、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工作規范的教職員工。
四、考核內容:
(一)教師績效考核
教師績效考核的重點是:師德師表與學術規范,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及教學效果與質量,教科研成果等情況。
(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考核
重點考核工作業績成果,實際工作成效和服務育人情況。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
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學生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情況。
(四)學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的績效考核
重點考核廉潔自律、管理創新能力,工作業績,工作成效,服務態度,師生滿意度和管理育人等情況。
五、方法程序
績效考核工作按規定的程序與年度考核結合進行。
(一)考核方法
學校成立以校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的原則,根據教職工崗位實行分類考核。做到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
(二)考核程序
個人自評、民主測評、綜合評定、公示、備案。
六、結果運用
績效考核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比例占教職工總數的12%。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
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學校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的人員,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沒有履行崗位職責、沒有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或在師德方面存在問題、發生教學等各類事故的,視情節嚴重按比例扣減基礎性績效工資。
績效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后的次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
長病假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省財政根據相關規定下撥的全年教職員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七、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黨政主要領導由省教育廳考核,其他校級領導依據學校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等由校長統籌考慮確定。
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為月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兩大類,其中月度績效考核總量控制在獎勵性工資總量的50%左右。
(一)月度績效考核
月度績效考核包括工作量獎和特殊崗位津貼兩部分。
1.工作量獎
工作量獎按教師崗、其他專技崗、管理崗和工勤崗分別考核。
2.特殊崗位津貼
特殊崗位津貼包括基礎性班主任津貼、實習指導教師崗位津貼、校內兼有管理職能的相關人員崗位津貼和拔尖人才津貼等。
(二)年度績效考核
年度績效獎勵總量=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月度績效考核總量。
年度績效獎包括年度績效考核獎、獎勵性班主任津貼、獎勵性實習指導教師崗位津貼、超課時獎、工作質量獎和崗位責任獎等各類獎勵。
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細則見附件。
八、說明
(一)有下列嚴重違規行為之一者,酌情扣發月度考核獎。
1、政治學習、教研活動或學校組織的其他重要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發月度考核獎40元。
2、政治學習、教研活動或學校組織的其他重要集體活動遲到、早退者每次扣發月度考核獎20元,上課或監考遲到、早退者每次扣發月度考核獎50元。
3、有曠工、失職或其他責任事故,視情節扣除200-1000元。
(二)有下列嚴重違規行為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以上等第。并扣發30%的績效工資,視情況從次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三個月或六個月。
1、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或工作造成嚴重后果者;
2、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者;
3、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者。
(三)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通過、上級部門審批后執行。
(四)如本《方案》與上級有關文件相抵觸,以上級文件為準。
(五)本《方案》自20xx年1月開始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7
1、原則:
堅持考勤與績效掛勾的原則,堅持體現獎優懲劣的原則,按照權、責、利相一致,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獎勵原則。
2、實施的范圍與時間:
2.1中心全體人員。
2.22015年1月起實施執行
3、具體實施內容
績效考核根據中心考核、考勤相關規定進行。
3.1工作績效考核
3.1.1中心將考核劃為四個檔次,得分90分以上為優秀(最多2人)、70-89分為合格、60-69分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核比重為:工作業績60分、工作能力20分、工作態度20分。中心各部門每月、季、半年、年終對人員依據績效考核表進行測評。測評結果與獎勵性績效工資掛勾。考核合格以上的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月考核連續3次為基本合格的視為不合格,不合格的免發一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3.1.2月績效考核全年累計3次不合格的視為年度考核不合格,
年度考核等次不合格的免發當年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3.1.3確定年度檔次由中心班子根據各部門打分情況集體研究決定。月考核優秀的每人獎勵500元,全年考核優秀的每人獎勵20xx元(最多2人)。
3.2日常考勤考核
日常考勤按中心考勤有關規定進行。
除法定節假日外,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產假等與獎勵性績效工資掛勾;
3.2.1事假每月累計二天以下(含二天),每天免發本人獎勵性績效工資300元;每月累計三天以上(含三天)免發本人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3.2.2事假每季累計超過6天(含六天)免發本人一個季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3.2.3事假累計超過12天(含12天)免發本人半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3.2.4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免發本人當年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3.2.5在2小時之內的'臨時性事假免發9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2-4小時按半天計算。
3.2.6工作加班倒休在一個月內安排完畢,過后不再安排。卻因工作原因不能倒休的每天補助10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
3.2.7事假、病假每月最多充抵1天年休假。年休假每年最多分2次集中休完。
3.2.8婚假、產假、陪產假、年休假、病假、因病住院等免發該期間本人實際天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按21.75天計算)。(有關病假文件規定摘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休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超過兩個月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活工資)減發或者不發,具體比例由單位根據內部搞活分配的辦法自行確定。)
(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仍保持榮譽的,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活工資)發放的比例,由單位本著適當照顧的原則自行確定。)
3.2.9未經批準且相應手續不全而不上班的視為曠工。曠工者除按相關規定處理外,曠工一天免發當月全部績效,曠工2天的免發半年獎勵性績效工資,曠工3天以上免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并上報省局。
3.2.10參加中心認定的學歷教育培訓,按正常上班對待。
3.2.11因公外派人員正常發放本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外派人員要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安排,堅守崗位,本人表現和用人單位評價與中心績效掛勾。
3.2.12當月全勤的每人獎勵300元;
3.2.13其他特殊情況有中心班子研究確定。
3.3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系數:
正處級:1.1;
副處級:1.0;
部長和科級:0.9;
副部長:0.8;
其他正式人員:0.7;
聘用人員:0.3。
分配總量:工資中獎勵績效工資+省局獎勵資金。
4、懲戒
出現以下違法違紀行為者,從嚴處理:
4.1遲到、早退5-20分鐘扣發5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20-60分鐘扣發8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他情況按事假相應金額扣發。
4.2個人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扣發本人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4.3收受服務對象禮金的,扣發相應金額的雙倍獎勵性績效工資;
4.4被服務對象投訴造成嚴重后果的,扣發本人1-3個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4.5工作中弄虛作假的,扣發本人1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4.6因個人原因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扣發本人1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4.7被省局及有關管理部門通報批評的,扣發本人1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4.8發生其他違法行為的,扣發本人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5、發放方式
5.1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每月70%預發,其余30%按月、季、半年、年終綜合考核結果發放。
5.2因考核、考勤出現免發、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且需要追回預發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中心有權予以追回,納入中心績效總額。
6、其他
本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8
1、常規要求包括政治表現、師德修養、工作(服務)態度、履行職責、出勤情況等,凡考核達到要求每月發放獎勵津貼400元。
2、下列情況按規定予以扣發獎勵津貼:
⑴按月累計事假一天扣發80元,病假一天扣發40元,扣完為止。
⑵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發20元
⑶責任事故一次扣200元;曠職一天或重大責任事故扣400元。
⑷集體學習或集體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發50元,無故遲到、早退一次扣發20元,事、病假一次扣30元。
⑸抽查勞動紀律,一次無故不在崗扣200元;(當天因公出差,請事、病假者不重復計算);抽查備課筆記或作業批改一次不合要求扣100元;期中、期末檢查聽課少于規定標準一次扣20元;上班時間打游戲、炒股(基金)、網購、QQ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上網,一次扣50元;課堂教學期間接聽手機一次或發短信扣50元。監考不認真、看書報雜志、打瞌睡、遲到、打手機、發短信、試卷未收清或提前收卷等,發現一次扣50元,曠監考一次扣100元(扣檢查時當月津貼)。
⑹按規定要交的工作計劃、期中自查、期末小結及各類報表(含繳費)等,一次不交或不合要求扣50元,遲交一天扣20元。(扣檢查時當月津貼)。
⑺有體罰、變相體罰現象的,一次扣200元(扣發現時當月津貼)。
⑻有無教案上課扣100元;上課遲到和提前下課(包含眼保健操)等現象的,一次扣50元(扣發現時當月津貼)。
⑼由于教師未堅守崗位等原因造成學生發生意外事故或不良事件扣400元。
⑽未經教務處同意擅自調課,每次扣30,擅自停課扣200元。
⑾晚自習下班缺一次扣30元,雙休日活動、節假日不服從學校安排的每課時扣15元。(晚自習、雙休日應在當月內完成相應工作量,特殊情況由學校研究決定)
⑿體育教師早鍛煉、課間操每缺一次扣50元。
⒀新教師星期天晚坐班遲到、早退每次扣10元,病事假扣20元。
⒁圖書室、閱覽室無故不開放一次扣100元,不按時開放一次扣50元;實驗室管理人員不能按要求開出實驗一次扣50元。
⒂ 擅自向學生硬性派售各種報刊、資料、教輔用品或其它商品,發現一次扣400元。
⒃不服從學校安排參加各類培訓學習活動的,一次扣100元;業務學習無故缺席一次扣50元;外出培訓、學習不按要求完成學習任務或不能及時按要求進行交流的,一次扣20元。
⒄學校要求的各項計劃、總結、論文不能按時上交的,一次扣50元,遲交一天扣20元。
⒅按學校要求積極參加教學研究活動,缺一次扣50元,無故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事、病假一次扣30元。
⒆按學校要求完成每周的`聽課、評課任務,差一次扣20元。
⒇按學校要求完成公開課、匯報課、示范課,差一節扣50元。
(21)同年級平行班級在學科競賽、學情分析、期中、期末考試中平均分、優秀率居第一各獎50元。
3、后勤人員服務態度不好、服務不周到且產生一定影響的,一次扣100--200元。后勤人員應完成相關部門分配的任務,不完成一扣100元,完成情況不好一次扣50元。
4、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工作不到位或服務不到位的,查出一次,扣100元,如造成一定影響的扣20--400元。
5、師德師風差,其不良言行給學校帶來極壞影響,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津貼。
6、因公外出、在職進修和按政策規定的婚、喪、產假等不扣發月常規津貼。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9
為適應高校改革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現高校收入分配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xx〕35號)、《教育部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教政法〔20xx〕7號)、《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鄂府發〔20xx〕5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廳發〔20xx〕29號),參照內蒙古自治區其他本科院校、專科院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結合鄂爾多斯高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崗定薪、責薪一致、按勞分配、優績優酬”的原則,強化崗位職責,逐步完善崗位設置管理,整體優化人員結構。
(二)遵照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統籌考慮校內各類人員收入分配水平,適度向教學、服務一線傾斜,促進各類人才隊伍協調發展,增強學校人才競爭力。
(三)績效工資制度與現行校內分配制度有機結合,合理調控收入差距,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實現學校轉型發展、全面提高辦學水平的目標。
(四)加強考核,強化激勵,完善考核辦法,強化履行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考核,將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體現公平、公開、公正原則。
二、實施范圍
我市一本(科)三專(科)四所高校,即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鄂爾多斯職業學院、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內蒙古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人員。
三、崗位分類
績效工資的崗位分為教學科研崗、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和工勤技能崗位四類,其中教學科研崗和其他專業技術崗為專業技術崗。
(一)教學科研崗指承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職責并符合相應資格和能力水平要求的專業技術崗位,以及專職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崗位。
(二)其他專業技術崗位指除教師專業技術崗以外聘用的專業技術崗位,主要包括實驗技術、圖書資料、檔案、編輯、會計、統計、審計、工程技術等專業技術崗位。
(三)管理崗指承擔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包括學校黨政職能部門、教輔單位、二級學院等單位的管理崗位。
(四)工勤技能崗指教學、科研和日常運行中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后勤保障、服務等職責的工作崗位。
四、績效工資內部分配
(一)高校績效工資總量。《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廳發〔20xx〕29號)中要求“在保障基本工資正常增長的基礎上,以科研機構、高校所在地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為托底線,績效工資總量可以在基本標準線的3倍內核定”。根據我市績效工資最高控制線原則上按基本標準線4萬元的2、5倍的要求,核定高校績效工資總量。經費增加部分由市財政和高校按照6:4的比例共同承擔。
(二)高校績效工資的分配。高校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是職工履行基本崗位職責和任務所發放的績效工資,按照《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鄂府發〔20xx〕53號)實行現行事業單位統一標準,每月由市財政統一發放。剩余部分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各高校根據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及完成基本工作任務情況按職稱、職務及職級等自行制定考核實施細則,堅持“以崗定薪、責薪一致、按勞分配、優績優酬”的原則,考核后按等次發放各級各類人員的績效工資。
五、績效工資的發放與管理
(一)各高校要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進一步完善內部績效考核制度,根據專業技術、管理、工勤技能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重點向關鍵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和成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二)各高校制定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要充分發揚民主,采取教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廣泛征求意見,集體研究決定,確保方案科學、合理、公開、公正。
(三)績效工資總量包含班主任津貼、超課時補貼、科研課改資金等項目。
(四)高校績效工資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人社、財政部門組織實施。人社、財政會同教育部門制定專項經費年度績效評估方案,對各高校績效工資專項經費的使用成效進行科學評價,作為高校教育經費增減的決策依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0
為認真落實市廣播電視局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深化人事、工資制度改革,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熱情,營造中層干部競爭上崗、職工雙向選擇,最終實行績效工資制度的運行機制,確保人盡其才,合理流動轉崗,確保電視事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超常規發展,現擬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資制度改革優化內部工作結構、優化部(室)人員組合,打破鐵飯碗,實行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為主體的工資結構,調動全員工作積極性,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精干、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電視宣傳隊伍。
二、方法步驟
實行競爭上崗、雙向選擇、全員聘用、績效掛鉤,嚴肅稽核,不斷創新,狠抓落實。總體上分六步進行:
第一步:職工填報雙向選擇表,雙向選擇可填報兩個志愿(崗位)。與此同時,部室主任按本部室人員編制數選擇本部室人員。在控制在編人數的前提下,需堅持“寧缺勿亂”的原則,確保部室人員精干、整體素質較高。
第二步:對某一同志有兩個部室同時被選擇上的,由臺領導結合該同志專長與部室主任充分協商予以解決,做到個人、部室選擇與組織協商相結合。
第三步:部室負責人確定后,要盡快制定崗位責任制,明確每個人的責、權、利,試行績效掛鉤,強化稽核,實行獎懲。
第四步:對第一、第二志愿選擇落崗的,按照市廣電局“關于xx電視臺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復”意見第三款第三條“雙向選擇中落崗的職工視為待崗,待崗期兩年,待崗期滿仍未上崗的,作為富余人員分流,可進入人才市場”辦理待崗手續,待崗期間發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0的工資。
第五步:各部室負責人在選擇本部室人員后,要制定本部室后勤崗位和臨時人員的管理辦法,上報臺辦公室,臺辦公室綜合意見形成文件下發。
第六步:考核。部室主任按競爭上崗演講的目標任務狠抓落實。在本年度未按臺下達部室的任務結帳,未完成的當年給予戒勉一次,次年給予警告,連續二次警告的可自動辭職或由臺黨總支研究免去職務。在任期間,享受干部津貼。
三、試行崗位、效益工資制
在不突破預算工資總額的前提下,做好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的預算方案。方案由各部室分別制定后,上報臺黨總支討論,黨總支制定的方案經主任以上干部會討論形成統一意見后報局黨委審批。
1、全臺前勤、后勤崗位工資基數各不相同。總的原則按局領導意見:后勤(辦公室、總編室、技術中心以及前勤中的.后勤崗位)崗位工資高一點;前勤(新聞中心、廣告中心和有具體宣傳創收任務指標)績效工資高一點;管理層及一線人員高一點的思路制定。
2、效益工資各部室根據同崗技術含量(如:編導、攝像、撰稿、制作等)擬定考核目標進行百分量化管理,達到基本考核目標的,臺對部室按預算測定的效益工資金額結算。部室按技術含量實際完成情況進行兌現,并辦理分配手續,存檔備查。
3、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由臺專職稽核人員進行匯總,送分管臺長審查,屬實后報臺長簽審。
4、效益工資未達到考核目標任務的,由部室主任、稽核人員、分管臺長聯合會審,提交臺長裁定,懲罰直至最低生活費。
5、超過考核目標任務的,由部室主任匯總基本情況,稽核人員審驗后報臺長審定獎勵。
6、退休、退職人員按檔案工資取酬,在職在崗人員的原檔案工資一律存檔,原評聘的專業技術職務也一并存入檔案。
7、本方案從年月日起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臺黨總支解答仲裁。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1
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落實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教師工作的主動性,規范學校管理,保障和提高教職員工待遇,穩定教師隊伍,根據縣教育局關于教師績效工資的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一條績效考核的范圍及對象
績效考核的范圍及對象是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學校在職在編教師。
第二條考核分配原則
2。1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2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3簡明務實,科學合理的原則。
第三條績效考核工作小組
經教師大會通過,學校選舉以下同志擔任績效考核工作:
組長:肖紹桂
成員:向衛華馮瓊花
向建求(教師代表)胡暾陽(教師代表)
第四條績效考核內容及辦法
4。1分配權重
4。1。1績效總額的分配權重: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績效浮動標準執行。
4。1。2績效考核分項目分配權重
1、月崗位目標年度平均分占50%;
2、師德師風得分占10%
3、教學質量得分占10%
4、工作量得分占20%
5、人防安全得分10%
4。2績效考核得分計算公式:
教師年度績效考核分=月崗位目標年平均分×50%+師德師風得分×15%+年度教學質量分(10分)+年度工作量得分(10分)+課堂教學評價得分(兩期平均)×10%
4。3績效工資計算方法:所得金額=績效工資總額÷全校考核人員總得分×被考核者所得分值(如學校全年績效工資總額為100000元,全校考核總分為1800分,張三得90分,則張三應得績效工資=100000÷1800×95=4999。99元)。
4。4對于當年在編但由于身體或其他特殊原因,且得到學校同意,未在崗的教師,按人均績效工資計算(人均績效工資為中心學校核算的全鎮人均績效工資,若上級主管部門對此類人員有明文規定的,按規定辦事):
第五條月崗位目標考核
5。1崗位目標分計算
5。1。1教師崗位目標年平均分=各月崗位目標總分÷考核月數
5。1。2擔任班主任的教師崗位目標年平均分=教師崗位年平均分×65%+班主任崗位年平均分×35%。
5。1。3按教師個人崗位目標年平均分的50%計入績效考核崗位目標板塊得分。
5。2月崗位目標考核內容
5。2。1常規教學(50分)
1、備課(10分):及時認真撰寫教學計劃、教案,提倡備詳案,不沿襲舊教案。每缺一個計劃扣2分,每缺備一節課扣1分,沿襲舊教案此項不計分。
2、作業(5分):及時批改作業,并且認真細致。每少一次作業扣1分,缺改一次扣0。5分,作業批改過于簡單扣0。5分;作文每少改一篇扣3分,缺寫一篇扣5分。
3、檢測(5分):語文、數學、英語每月一次檢測。每缺考一次扣5分、未批改扣2分。
4、上課(5分):按課表、按時上下課。上課遲到、中退、早退扣0。5分,每缺一節課扣5分。經檢查未按課表上課,每節扣1分。
5、送檢(5分):做好課前教案送檢工作,每缺檢一次扣0。5分,以檢查組登記或教導處抽查結果為準。
6、教研(5分):語文、數學、英語老師每期不少于一次公開課,必須認真設計,每少1次扣2分;學校分學科進行教研活動時,所有學科教師未經批準,無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否則每次扣2分;每學期撰寫教學論文一篇,未寫扣2分;每月教學反思不少于4篇,每缺一篇扣2分。
7、課堂效果(5分):教學效果較好,課堂有效檢測達標率為50%以下,每節扣2分(以學校行政人員隨堂聽課效果檢測為準)。
8、學生評價(5分):每月測評一次,滿意率80%記滿分,滿意率70%扣2分,滿意率60%3分,60%以下扣5分。
9、聽課(5分):每周一節聽課(指隨堂聽課),全期聽課不少于15節,每少一節扣2分,行政人員每周聽課不少于2節,每少1節扣2分。聽課無評價,無授課人簽字均不計聽課節次。
10、獎勵:參加中心校及以上賽課活動的加1分,獲獎者按1、2、3名依次加5分、4分、3分。上級質量檢測獲前1、2、3名的分別加5、4、3分。參加其它教育教學活動獲得中心校及以上單位表彰的酌情加分。
5。2。2出勤和履職(20分)
1、日常工作出勤(10分):曠工1天扣10分,事假(除正常婚喪,產假)扣3分/天,每遲到半小時扣0。5分、早退、中退扣1分,缺簽扣0。5分。
2、集會活動出勤(3分):學校的各種會議、集會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扣0。5分/次。
3、交送材料(2分):按時完成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工作,按時送交各種材料等。不及時每次扣1分,未完成扣2分。
4、值周檢查(2分):未檢查扣2分/天,未及時登記扣1分/次。
5、考務工作(3分):缺監考1場扣3分,未經同意請人代監每場扣2分;缺改卷1次扣3分,未經同意請人代改扣2分,監考看書看報玩手機扣1分/次。
5。2。3教師行為習慣(15分)
1、上課常規(5分):不帶教案進教室,扣1分/次,上課吸煙、接打手機每次扣1分。
2、教態語言(3分):語言行為文明,做學生楷模,言語及行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2分,凡坐著上課每次扣1分。
3、衛生習慣(4分):辦公室或宿舍整潔,無過夜垃圾。辦公室或宿舍不整潔或有過夜垃圾等不衛生情況,每次扣1分(以學校每周的辦公室衛生評比記錄為準)。在校園內亂丟垃圾,每次扣1分。
4、穿著形象(3分):男教師不留須,不留長發,女教師不著奇裝異服,造成不良影響(學生、家長議論頗多)者每次扣2分;夏天不穿拖鞋、背心進教室,冬天上課不戴手套,每發現一次扣1分。
5。2。3學習培訓(5分):
1、學習考勤(3分):積極參加各類學習和培訓,報了名未參加被組織單位通報的每次扣5分,在培訓期間遲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2、學習效果(2分):參加縣級及以上業務培訓,在培訓期結束后應撰寫學習或培訓心得交學校存檔,未交扣1分/篇,參加“省培”或“國培”的學員,經考核不及格扣2分;脫產“省培”或“國培”的教師,在培訓結束后要舉行不少于1次的業務學習心得報告會,未舉行的扣1分/次。
5。2。4晨讀、晨誦、午讀管理(10分)
1、晨讀守班(2分):按照學校統一安排守班,未守班者扣1分每次;
2、晨誦開展(2分):按學校統一要求開展晨誦,未開展扣1分/次,未按要求開展扣0。5分/次。
3、午讀指導(3分):未守班扣2分/次,未指導扣1分/次。
4、閱讀常規(3分):學生閱讀報告及時認真批閱、簽字,每缺一次扣0。5分/次(以閱讀·夢飛翔的要求為準)。
注:非閱讀指導教師按考核教師平均分計算。
第六條師德師風考核(100分)
6。1師德師風考核得分計算
6。1。1教師師德師風年平均分=各月師德師風總風÷考核月數
6。1。2按教師個人師德師風年平均分的15%計入績效考核崗位師德師風板塊得分。
6。2師德師風考核內容:
6。2。1政治思想(20分):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家長中散布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學校、政府或國家利益的扣5-10分/次。
6。2。2職業道德(20分):對學生變相體罰扣2分/次,體罰扣5分/次,嚴重體罰扣10分/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5分/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在年度績效分中扣5分/次。(此項扣分以家長舉報到學校,并按造成影響的程度為標準扣分)
6。2。3為人師表(10分):在公開場合有講臟話、粗話、吵架等不文明及不符合教師道德標準的行為的,酌情扣1—5分/次。
6。2。4愛崗敬業(10分):不服從工作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2分/次,在考試中有舞弊行為和試卷泄密行為的視情節嚴重扣5—10分/次。
6。2。5遵紀守法(10分)凡學年內因違法亂紀受到縣級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1、2、3、4、5、6、10分。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
6。2。6作風操守(10分):工作日內打牌、賭博,非工作日內聚眾賭博被舉報者,每次扣5—10分;生活作風不正派,搞不純男女關系并造成不良影響者扣5—10分。
6。2。7財經紀律(10分):及時上交公款,不亂訂資料,不亂收費。拖欠公款每次扣5分,并責令退還所占財產,拖欠金額超過20xx元者扣10分/次。
6。2。8安全責任(10分):在工作職責內出現安全事故,扣2—10分/次,情況特別嚴重的,由考核小組在研究決定在年度績效總分中扣分。
第七條教學質量考核(15分)
7。1教師教學質量得分是指被考核教師兩學期任教科目教學質量檢測得分的平均分,并以兩學期的平均分直接記為年度績效教學質量板塊考核得分。
7。2以期末教學質量檢測為依據,質量檢測排名1—8名的依次得15、13、11、9、7、5、3、1分(與豐瑞片同年級平行對比)。
7。3因工作或崗位需要未擔任主科教學的教師的質量得分取主科教師教學質量得分的平均分。
7。4兼雙主科教師取兩科質量得分的平均分;
7。5任教同科分別獲得片區1、2名的按第1名計算質量得分。
7。6中心學校檢測科目得分計算仍以在豐瑞片同年級平行對比名次計算。
7。7閱讀指導教師閱讀指導效果得分按學校《閱讀·夢飛翔考核細則》實行。
第八條工作量(10分)
8。1工作量得分計算方式:個人工作量÷平均課時量×10(并以這一得分直接記入年度績效工作量板塊考核得分)。
8。2男教師年滿55周歲,每年依次照顧1、2、3、4、5課時(至59周歲),女教師年滿50周歲,每年依次照顧1、2、3、4、5課時(至54周歲)
8。3工作量系數標準:
課堂教學評價(學校另行制訂課堂教學評價細則)、
此項滿分為10分,每期對每們教師進行一次課堂教學評價,根據兩期平均分折算全年得分。只上班一期的特崗教師以當期得分計入,非教學崗位和女年滿50周歲,男年滿52周歲的教師經本人申請可不予評價取平均分。
第九條安全績效考核
(學校另行制訂安全考核細則,并另行發放安全績效獎。對于出現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當事人在本細則師德師風考核中再酌情扣分。)
以上考核方案適用于20xx年度,若存在考核空白項目則由校務會研究,報考核小組討論,并提交教師會討論通過相關考核結果。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2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系,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采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6.根據教育局有關規定,校級領導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系數為1.6,教師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系數為1;為了切實提高教師福利待遇,經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我校實行校級領導與教師同等待遇的政策。
三、實施范圍:
受浦南小學聘任的在編在職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享受績效工資。請假教師按教育局和浦南小學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實施時間:
自20xx年1月開始實施。
五、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節日費的分配:
每位教師一年7000元節日生活補貼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生活補貼中統一提取,由學校發放。按元旦500元、勞動節500元、端午節500元、教師節1000元、國慶節1000元、中秋節500元、春節3000元發放。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后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后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再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獎勵。
1.學年學期考核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45%)
(1)教育局將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20%用于校長和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獎。由教育局根據《鹿城區中小學現代化建設督導評估辦法》考核后,確定學校學年度履職考核發放水平。學校根據《浦南小學教職工學年度履職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2)教師發展性評價考核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依據《鹿城區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試行)》和《浦南小學發展性教師評價辦法》(附件1),每學期考核一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10%左右。
(3)教育教學成果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依據《浦南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附件2)執行,每學期統計獎勵一次。包括教育科研、教學成果、教學骨干、教學管理、評先評優、加班補貼等。
2.月考核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5%):
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考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考核。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績效工資,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月考核獎主要構成及考核辦法:
(1)超工作量獎:根據教師實際周課時,分科量定標準,按月發放。經測算,20xx學年本校語文、數學、英語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4節,其他技能學科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6節,中層干部標準周課時為8節(技能學科10節),校級領導標準周課時為4節。超工作量月獎計算公式:(教師實際周課時-相應標準周課時)×4×15元。另,依據《浦南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擔任三個班數學課的教師和擔任兩個班語文的教師,每月獎勵100元,按月發放。
(2)安全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小學安全管理責任書》(系列)實施考核,發生安全事故酌情扣發。
(3)師德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市、區教育局有關師德規范要求實施考核,合格者全額發放,違反者扣發。
(4)考勤獎:每月4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小學教職工請假制度》實施考核(附件3)。
(5)崗位責任獎: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未享受崗位津貼的副班主任每月獎勵100元,教研大組長(含工會干部)每月100元,段長每月80元,備課組長每月50元。中層干部、正副班主任、段長、備課組長等崗位由學校依據《浦南小學教職工崗位職責》按月實施考核,酌情扣發。校級領導的考核由教育局組織。校級領導、中層干部、正班主任的崗位責任獎已經在基礎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故此處不再另行發放。
(6)中餐管理獎:依據《浦南小學中餐管理津貼計算辦法》(附件4)按月發放。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3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xx】133號)、教育部(國教人發【20xz】15號)、黑龍江省教育廳(黑教人發【20xx】99號)、齊齊哈爾市教育局(齊教人發【20xx】6號)文件精神,結合試點學校的經驗和做法,全面啟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從而調動廣大教師爭先創優積極性。
二、基本原則:
1、"政策導向,激勵為主"原則。用正確的政策輿論為導向,堅持激勵為主、處罰為輔,引導教職工把主要精力用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上。
2、"多勞多得,優勞優酬"原則。充分向班主任、一線骨干教師和超工作量的教師傾斜,以責任心、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為主要依據,切實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的分配原則。
3、"相對統一,學校自主"原則。為有效推進績效工資的分配與發放,必須全區一致,相對統一。同時,各校要根據自身情況,充分發揮學校辦學的自主性和積極性,制定學校科學合理的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4、"科學定崗,公平公正"原則。教師績效工資首先應建立在科學定崗、競聘定員的基礎上,堅持能者優先、效能優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按照有關規定科學設置各種崗位,采用公開、公平、公正的競聘上崗模式合理安排各類教學人員和教輔人員,有效開發和利用學校人力資源,切實提高學校辦學效益。
三、實施范圍
實施對象是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職工。
以下情況不參與績效工資考核:
(1)學校派出的支教教師、借調及留守人員。
(2)長期病休的人員(兩個月以上)。參照黑人辦字[1998]131號《黑龍江省人事廳關于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問題的有關規定》執行。
(3)長期無故離崗停發工資、報請相關部門審批、終止其勞動關系人員。
(4)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理的人員。
四、資金來源
績效工資=津補貼(20xx年規范的津補貼增資額區政府投入的資金)年終一次性獎金
津補貼:在校期間的津補貼用于每月的班主任崗位津貼、任課教師崗位津貼和校長崗位津貼的發放;寒、暑假期的津補貼,學校統籌管理使用,作為骨干教師崗位津貼、超課時補貼、學期內教育教學等方面的獎勵資金。
一次性獎勵資金:按照年末綜合考核結果發放,考核結果分四檔,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檔之間要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發放。對于考核優秀的校長和教師(工作者),由政府另行發放獎勵資金。
五、考核與發放
教師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并作為教師實施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一)工資考核與發放
教師沒有出滿勤、不滿工作量等情況,要從固定工資中扣除。
(固定工資=實領工資-20xx年規范的津補貼增資額)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考核依據為學校(單位)考勤記載。婚、喪、產、休等假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參照依據黑人辦字[1998]131號《黑龍江省人事廳關于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問題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執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曠工。按照學校(單位)的考勤制度執行。病假每天扣同級別日工資的30%,事假每天扣同級別日工資的50%,曠工每天扣同級別日工資的100%。
(2)在崗考核:主要考核是否按時進課堂、臨時外出、無故缺課或調課、課內發生事故等,以校為單位,結合實際適當扣除工資。
2、工作量:要結合各校實際,科學搭配教職工的工作量,盡量做到均衡、合理。
(1)任課標準:小學16-18課時/周,中學10-16課時/周。
(2)兼職標準:兼職崗位有班主任、教研組長、學年組長、干事、實驗員、檔案員、現代信息管理員等。
中層以上領導要求必須兼課,周課時標準為:學校副職2-4節;中層領導4-6節。
按崗位核算周課時標準:干事6-8節;圖書管理員8--10節;實驗員8-10節;校醫8-10節;檔案員6-8節;各專業教室2-4節;學年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2課時。各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參考執行。
(二)津補貼考核與發放
月發放部分:能夠完成崗位工作職責,考核合格者,每月按下列崗位發放津貼(在滿工作基礎上)。正校級領導月崗位津貼160-180元,副校級領導月崗位津貼140-160元,班主任月崗位津貼66-86元(186-216元),中層領導月崗位津貼120-140元(或30元其他崗位津貼),主線學科月崗位津貼120-130元(中學指中考學科、小學指數、語、外學科),其他人員月崗位津貼100-110元,學校派出的`支教教師、借調和留守人員崗位津貼100元(各校可按此標準參考執行),工人崗位津貼和值周教師等崗位月補貼由學校自定。
學期發放部分:寒、暑假津補貼由學校統籌管理使用(在滿工作量的基礎上),用于骨干教師的崗位津貼、超課時補貼、教職工的政績和業績考核獎勵資金。骨干教師考核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崗位津貼。各級骨干教師每學期津貼標準為:校級50元、區級100元、市級150元、省級200元。對出滿勤者,區政府每學期補助午餐費100元,每缺勤一天扣除一元。根據學校規模和實績,區政府還將給予補助。
(三)一次性獎金考核與發放
年終一次性獎金要根據教職工年度綜合考核分檔發放,各校要結合《龍沙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和本校實際,制定本校的績效工資考核細則,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檔;校長獎勵工資由區教育局考核分檔發放。
六、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標準由學校負責認真核算,經學校職代會通過后,報區教育局財審科和人事科審核、備案,以工資折的方式發放到個人。
七、特殊規定
1、年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者,下年度只發放基本工資。
2、學校競崗落聘人員,由區教育局統一重新分配,不服從分配的教師停發工資。
八、加強組織領導
(一)區政府成立績效工資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大偉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組長:劉亞娜區政府副區長
成員:陸忠華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察局局長
谷金柱區政府黨組成員、財政局局長
崔曉敏區人事局局長
崔凱區教育局黨委書記
王崇麗區教育局局長
績效工資實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王崇麗(兼)。
(二)各學校也要成立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成員應由副校長、工會主席、人事干事、財務人員及教職工代表組成,全面負責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工作的領導、管理和實施。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達成共識。各中小學校要高度重視教職工績效工資的分配與發放工作,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的精神,廣泛宣傳有關政策法規,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2、精心組織,穩步推進。各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方案必須廣泛征求意見的前提下,反復討論,不斷完善,并且必須經過學校職代會審議通過,報區教育局審批后方可實施。全區義務教育學校于20xx年3月份開始實施績效工資。
3、落實責任,嚴肅紀律。在學校績效工資實施過程中,要實行校長責任制,各考核環節要層層落實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學校要嚴肅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工作紀律,績效工資執行后,一律不準擅自增設津貼和獎金項目;要制定詳實的落實方案,確保績效工資的分配與發放工作萬無一失。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4
根據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和教育部《關于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和省教育廳[]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教育系統績效工資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優化和提升學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全面履行職業教育職責,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內部考核分配機制,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崗位績效工資的調節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做與不做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激勵全校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不斷推進我校事業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一)“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除了有法規規定的以外,凡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不能參與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滿工作量的規定
教師聘課12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二)標準課時系數
按省教體廳文件規定,政治、計算機課時系數為1;語文、英語、數學課時系數為1.25;體育課時系數為0.9;音樂、美術、健康教育、勞動技能課時系數為0.83;專業理論課、實習指導課時系數為1.25(各科均包括備課、講課、自習輔導、批改作業、命題證卷,實驗實習指導等所有的教育環節,體育包括早操、課間操和課外活動,禮儀、美術、音樂、書法含課外輔導和學校活動服務工作。)
(三)考核績效工資
學期考核績效工資分專任教師、中層干部、行政及工勤人員三個系列,分別按教代會通過的量化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考勤標準。按照《**省中職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進行考核。教職工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對教職工實行平時月考核及學期考核相結合的崗位考核及管理體制。
2、教工一個月內曠工累計2天以上,或事假累計3天以上,或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不得當月績效工資;教工在一個學期內內曠工累計10天以上,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得當期績效工資,且目標考核分為0分,并取消年度評先及年度考核“先進”資格以及年終考核獎。
3、以上凡屬曠工曠課的扣分每月累計后按追究責任的辦法通報,學期結束從個人目標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為單位,每月統計匯總一次,按考核分數推出科部順序.扣款由各科室負責實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員負責,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領導負責追究計扣至責任人。
五、工作量工資分配辦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的50%為其工作量工資,按照上級規定,認真、科學核定每一位教師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滿量、滿勤工作者,每月足額發放;
2、工作量不飽滿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資;
3、缺勤者,根據考核制度規定,從工作量工資中足額扣除;
4、每學期末按規定核算扣除后,發給剩余部分。
5、層級、單位領導與工作人員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3倍
六、績效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擔任三年級課程的教師按期末考試成績或教考分離成績計算績效津貼;超額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加分計算,獲得大于100%的績效工資;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基本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應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根據完成任務的比例減分計算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2、擔任一、二年級課程教師,參加省、市統調考的科目,按統調考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科目,按參加學校教考分離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既有對口升學成績又有統調考成績及教考分離成績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則加計考核分計算績效工資。無法進行教考分離的學科教師按考核分獲得績效工資。統調考考試:參加統考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20%(數學、英語10%)以上的專業部教師獲得100%的績效工資;達不到的教師減考核分后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在登封同類學校沒有相同專業的學科統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到20%以上者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及格率小于80%優秀率小于20%的學科教師減考核分后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學科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考分離考試,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20%以上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兩項都達不到者減考核分、只能獲得第三等次的績效工資。
3、畢業生技能鑒定獲證率達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訓260人,學員安置到國內知名企業就業,簽有勞動就業合同者、畢業生當年就業率達99%以上(對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業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務750人以上者,負責招生、就業、培訓、鑒定工作的教師加計考核成績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任務者減考核分按完成任務比例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4、沒有任課的管理人員、工勤崗按目標考核分(100分制)計算績效工資。
5、各項任務完不成的個人或單位,主任扣總額的5%,主管科長扣3%,主管副校長扣2%。
6、每學年第一學期,若沒有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可按學校期未考試教考分離成績(管理人員按目標考核分數)計算績效津貼。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不請假或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一學期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2、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學生,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影響惡劣的;
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
4、向學生推銷、代銷教輔資料或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6、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八、崗位績效工資的發放形式
崗位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和學期考核相結合,具體由各科室聯合計算。辦公室匯總,經校長審核,公式3天以上無異議,最后由財務室按月以學期發放月崗位績效工資,學期結束后發放學期績效工資。
九、審核程序及實行
本實施方案經過教代會討論通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從20xx年月起執行。學校之前出臺的其他相關規定若與本辦法相悖,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十、本《辦法》由校務會負責解釋
中職學校績效工資實施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5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三、實施范圍:
受學校聘任的在編在職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享受績效工資。請假教師按教育局和星五小學的有關請假制度規定處理。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標準: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后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后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給于教師獎勵。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年按十個月發放。(七、八月為暑假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寒假按當月延續計發。)
(一)學年度考核獎(每年6月考核,人均約3000元獎金)
教育局統一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20﹪用于校長和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獎,根據《鹿城區中小學現代化建設督導評估辦法》、《鹿城區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和教師師德考核要求,結合本校實際,按照各老師一年來工作實績,經校考核組評定確定發放系數,給予每人獎勵。學年度考核獎金發放系數為:優秀1.1,合格1,基本合格0.9。
(二)年終考核獎(每年年底考核,人均約20xx元獎金)
1、星五小學教師目標考核獎,依據《星五小學教師教育教學工作考核評估》(附件3)評定教師的工作得分,根據得分進行獎勵,每學期考核一次。
2、教育教學成果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
依據《《星五小學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條例》(附件4)執行,包括教育科研、教學成果、評先評優、指導學生獲獎等,每學期統計獎勵一次。
(三)月考核獎勵工資(一)(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剩下總額的65%,每月約900元):
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考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考核。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績效工資,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月考核獎主要構成及考核辦法:
(1)考勤獎:學校實行坐班制,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作息時間表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離崗。每人每月給予獎勵300元,依據《溫州市星五小學教師出勤、請假、考勤制度》(附件5)。
(2)安全獎:按月考核,教育學生到位,所擔任班級的學生沒有出現不安全事故,每人每月給予獎勵50元。依據《星五小學安全管理責任書》實施考核,發生安全事故酌情扣發或不給獎。
(3)教學獎:教師能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改作、認真輔導學生,能按時完成學校交給教學任務,每人每月給予獎勵150元。(常規檢查,隨機抽查及聽常態課后給于)
(4)午間管理獎:教師在午間能按學校規定及時到崗分餐,并能教育學生做到文明用餐和維護各班級學生的'午間秩序,以超工作量計算,每人每月給予獎勵約200元。
(5)值日值周獎:值日值周每月獎100元。值周、值日教師必須按時到崗執行任務,晨間、課間、午間、放學路隊管理,值周、值日情況登記等每缺一項扣5元。
(6)會議(集會及晨會)及校本教研獎:準時到會,認真做筆記,不交頭接耳,中途不干與會議或校本活動無關的事,不提早離會,獎每人每月100元。
(四)月考核獎勵工資(二)(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剩下總額的15%)
(1)崗位責任獎:副班主任津貼每月獎勵150元,教科研負責人每月獎勵80元,總務處后勤人員每月獎勵80元,教研組長每月獎勵60元,圖書管理員每月獎勵60元,儀器室管理員每月獎勵60元,衛生導師每月獎勵60元。
依據《星五小學教職工崗位職責》實施考核,酌情扣發。
(2)超工作量獎:根據教師實際周課時,分科量定標準,按月發放。超工作量月獎計算公式:(教師實際周課時-相應標準周課時)×4×15元。
(3)加班補貼:因工作需要而利用休息時間在校加班或帶學生外出活動的:加班一天獎勵100元,晚上加班50元。
(4)家長會獎勵
積極做好“雙家”工作,積極召開家長會,每學期至少1次,給于每位參與的教師獎勵100元。(憑家長簽到表發放)
(5)“星級班級”獎勵:每月1次,給于50元、40元、30元的獎勵。
(6)奉獻獎
“規定假”沒請或提早上班的:提早1天給于50元獎勵。參加無償獻血
教師本人獎勵300元,并休假半天。
(7)節日生活補貼: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生活補貼中統一提取,由學校統一發放(一年每人共7000元)。春節福利因病事假(產假除外)按請假月數比例扣除,其它節日福利逢請假滿一個月不享受,教師節除外,見習期教師享受節日福利50%。
節日元旦勞動節端午節教師節國慶節中秋節春節
金額500元500元500元1000元1000元500元3000元
本辦法自20xx年9月起實施,解釋權屬校長室。未盡事宜,由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相關文章: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02-03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07-18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05-16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08-29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1-05
【精】績效工資實施方案05-18
【熱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02-20
小學績效工資實施方案06-13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精華]07-05
高中績效工資實施方案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