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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時間:2024-06-11 07:24:16 工資方案 我要投稿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復雜的一種。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小學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對象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并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復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衛、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干、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折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后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部門工作津貼(參照部門管理細則發放)

  副校長50教導主任40總務主任40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少先隊輔導員20辦公室主任20工會主席40

  圖書管理員10德育專干10教育技術10成教10

  寢管20電子政務10計育專干10勤雜20

  出納20關協10

  五、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后納入人平核算。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2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據國家、省相關文件和《灌南縣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灌人社發【20xx】67號)文件精神,并結合實際,現制定《灌南縣新集鎮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如下:

  一、執行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實施對象

  新集鎮事業單位全體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三、分配原則

  (一)堅持人才導向,優績優酬原則。分配要重點向業務骨干、技術性人才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真正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二)堅持效率與公平并重的原則。樹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正確導向,激勵廣大職工愛崗敬業,開拓進取,提升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

  (三)堅持公開操作,嚴格考核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各環節務必公開透明。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權威性。

  四、分配辦法

  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范圍內,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出勤及處罰等情況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小組,書記張峻松任組長,組織科負責人梁鵬任副組長,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并下設辦公室。

  (二)嚴格公正考核。年度考核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辦法。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深化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確保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3

  一、指導思想和分配原則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主管部門指導下,在上級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建立符合本校特點的分配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同時,兼顧學校以往實施多年的分配制度和學校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在充分征求廣大教職員工的'意見下,制定具體的分配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核后,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實施對象

  州惠市實驗中學全部在編在崗人員。

  三、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一)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考核工作小組:

  組長

  成員

  (三)績效工資的總量和構成:

  教職工績效工資的總量為教職工的基本工資、薪級工資和地區補貼以外的所有津貼及補貼。

  教職工績效工資由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構成,其中基礎性部分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獎勵性部分占30%。

  (四)績效工資分配:

  1、基礎性績效工資設崗位津貼、節日補貼兩個項目。崗位津貼以職務(崗位)為依據,分檔次按月發放。節日補貼每人每年4000元,分四大節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發放,每人每個節日1000元。

  2、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班主任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超課時津貼等項目。

  班主任津貼發放對象為擔任班主任崗位的人員,每人每月200元。

  年終一次性獎金發放對象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標準為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在考核的次年1月發放。

  獎勵津貼分配按照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以工作人員承擔任務多少、完成質量好壞、教育教學效果、其他綜合表現等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五)獎勵津貼的分配

  獎勵津貼分月獎勵津貼和學期末獎勵津貼,其中月獎勵津貼部分占獎勵津貼的70%,學期末(學校年末)獎勵津貼占獎勵津貼的30%。月獎勵津貼按月發放,學期末(學校年末)獎勵津貼在每學期末(學校年末)發放。

  1、月獎勵津貼分為工作量津貼和業務量津貼兩部分。工作量津貼包括課時(工作任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補貼等,業務量津貼主要指行政領導在行政工作中與外單位聯系通訊費、參加市內各種會議的交通費等。(具體辦法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2、學期末(學校年末)獎勵津貼包括績效考核獎勵和業績獎勵兩部分。績效考核獎勵在每學期末發放,業績獎勵在每學年末發放。

  績效考核獎勵根據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分配。績效考核以工作人員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實績。每人基本分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5分,勤25分,績30分。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表現。主要指標包括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個人品德、社會公德、廉潔從教等。

  能,是指履行工作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標包括工作人員具備的文化素質、工作能力、科研能力、創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方面的表現。主要指標包括出勤情況、工作責任心、工作作風等。

  績,是指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所產生的效益和貢獻。主要指標包括從事德育工作、教學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學研究、個人專業發展等。

  根據學校制定的績效考核的具體細則,對在職在編的教職工進行定量考核,確定其相應的等級(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

  業績獎勵主要包括下面兩部分:

  ①教師參加科研課題、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獲獎、發表論文、獲得各種榮譽等按《州惠市實驗中學教職工獎懲制度》給獎。

  ②高考獎勵:根據當年中、高考獎勵方案及中、高考業績來確定獎勵。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4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和省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以及縣教育局關于《xx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學校發展的規范化科學化的考核評估機制,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解決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鼓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加強學習研究,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整體推進學校持續、穩定、健康、快速發展。

  二、績效工資考核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編教職工。

  三、績效工資考核原則

  1、科學性原則:各項考核指標及分值的確定,要科學合理,符合學校工作的特點,力求科學、規范、簡約,易于操作。

  2、法規性原則:實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師法》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績效工資發放的有關規定,通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校長辦公會審議后實施。

  3、發展性原則:終結性結果和過程性考核相結合,全面分析,合理評價,有利于促進學校工作和教師發展。

  4、公正性原則:考核教師要從實際出發,做到客觀公正,對教師一視同仁,不偏不倚,標準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環節加強民主監督,層層把關,做到“四公開”,即考核標準公開,考核方法公開,考核過程公開,考核結果公開。

  5、注重教學實績原則:突出教師工作的核心——教學工作,突出教師在本職崗位做出的成績和貢獻。

  四、績效工資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成員、工會主席、學校各部門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績效考核實施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并報縣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2、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考核領導小組考核與群眾評議結合。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外,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或每學期分條塊考核核算津貼,年終一并匯總后發放(“年度考核獎勵”根據考核細則換算成一定的分值,核定等級,再換算成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基礎性績效工資

  按上級規定,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的70%,按月發放,具體辦法按縣有關部門確定的標準執行。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有下列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減發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⑴參與有償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課、進行有償招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50%。

  ⑵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10%。

  ⑶不服從學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30%。

  ⑷其它有損教育形象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績效工資的5—20%。

  ⑸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處分的,在處分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警告及嚴重警告扣10%,記過扣20%,記大過扣30%,降級扣40%,撤職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條的按第⑸條執行,不再重復執行⑴—⑷條。

  ⑺對于病傷殘教職工,應視其病情輕重通知其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病傷殘鑒定,辦理病退手續。因病有縣級醫院以上病假證明,經批準休假在三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經批準休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病假一般不超過六個月,確需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70%。

  ⑻其他。未經領導同意,無故曠工15天及以上的,學校應書面通知其返校,執意不返校的,學校應于以辭退,并通知其辦理辭退手續。

  2、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在綜合考評的基礎上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除班主任津貼按月發放外,其他項目在年度考核后一并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5

  根據南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南丹縣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號)和《中共南丹縣委員會辦公室南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丹縣事業單位履職考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丹辦〔20xx〕119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系,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農業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范圍

  (一)實施范圍。

  1、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員。

  2、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列入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范圍。

  3、借調的事業單位人員應在借調單位進行考核,績效工資的核算也按照借調單位執行。

  (二)實施時間: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三、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標準按月發給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四、績效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及構成比例。

  績效考核每年進行一次,結合年終考核進行。主要是考核每個職工全年的工作紀律、工作實績、總體表現、突出成效等情況,分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內容(見附件)。基礎分實行百分制,局直事業二層站和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水產畜牧獸醫站個人考核綜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層站按3:7的比例組成。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加分項目。

  1、科研成果加分: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6分、二等獎加5分、三等獎加4分;地廳級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縣處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加3分。同一成果同時獲得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成果獎的按最高級別計分,不重復加分。成果獎不論排名先后,均獲得同等加分。

  2、榮譽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獲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榮譽加3.5分、地廳級加2.5分、縣處級加1.5分、局系統先進加1分。同一年內年度同時被評為和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先進工作者的,按最高級別加分,不重復加分。

  3、參加稻田畫加分:年內參加稻田畫制作人員每人加1分。

  4、在考核年度期內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的,加1分。

  5、崗位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擔任單位正職領導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職領導加2分、副職領導加1分,身兼多職者,就高不就低,不重復加分。

  6、信息加分:年內個人向報刊、電臺、新媒體投稿,反映我縣“三農”方面取得的成績、經驗及做法等,被《河池日報》《河池清風網》《河池先鋒網》、河池電視臺等市級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日報》、廣西廣播電視臺等自治區級媒體采用給予個人加3分/篇;被《人民日報》等中央級新聞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5分/篇;被河池日報、新河池、河池手機TV、奇美南丹等新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農業等自治區級以上新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3分/篇。如同一篇信息被多家新聞媒體采用的以最高媒體采用進行加分,不得重復加分。信息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

  (三)扣減分數項目。

  1、本單位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5分。本單位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2分。

  2、個人年內受黨紀、政紀處分的,扣個人10分。

  3、個人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10分。個人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2分。

  4、無故曠工1—4天的,每人每天扣2分,無故不請假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上班期間在辦公場所有爭吵現象的,爭吵當事人雙方每人扣2分。

  6、因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被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的,涉及人員每人扣3分。

  7、不服從局班子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次扣個人2分。

  8、年內每位干部職工至少完成信息并被錄用2篇,每少一篇扣5分。局駐政務中心窗口人員、屠宰廠檢疫人員、因工作需要抽調到外單位人員及到我單位工作不滿3個月人員無信息任務要求。

  同一事項按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復扣分。

  (四)考核分值。

  個人績效考核分值=基礎分+加分值—扣減分值。

  (五)考核程序

  1、考核由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在當年底或次年初進行考核測評。

  2、考核結果公示: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在所在單位張貼公示5天,接受民主監督。在公示期間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者,可以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向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反映。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要對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復議處理,形成最終考核結果。

  (六)其它事宜。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國家及我縣相關規定休假、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

  2、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變動的,從崗位變動的次月起按變動后的崗位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因調動、聘用、安置等原因,新進入本系統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相關文件執行。

  3、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工作人員職務職稱晉升、續聘與解聘的重要依據。

  4、當年到齡退休、正常流動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核結果按實際工作月發放。

  5、事假累計超過3天、5天、10天、15天、20天、25天、30天以上40天以內的或病假累計超過5天、10天、15天、20天、30天、60天、90天、132天以內的(政策規定的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時限和工傷治療期間除外),個人績效考核分值按考評分的95%、90%、85%、80%、75%、70%、65%、60%計。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國家機關處理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2)在工作中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后果。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一年內無故曠工累計5個(含5個)工作日以上、全年病假累計達到或超過6個月的、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的、事假連續超15天或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以上的。

  (5)年底考核不合格或未參加考核的。

  五、兌現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扣除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以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后的綜合考核結果為準。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局財務股設立專賬管理,根據考核領導小組審核簽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表(見附件2)下撥發放。

  1、考核分值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5%;

  2、考核分值在90—99分(含9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0%;

  3、考核分值在85—89分(含8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95%;

  4、考核分值在80—84分(含8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90%;

  5、考核分值在75—79分(含7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5%;

  6、考核分值在70—74分(含7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0%;

  7、考核分值在60—69分(含6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75%;

  8、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參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分值取整數,不是整數按四舍五入計。

  (二)所扣、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管理使用。

  以上所扣、停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用于獎勵本單位工作成績突出的職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組織保障。

  為做好我局績效考評及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等工作,特成立南丹縣農業農村局事業單位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業單位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核辦公室,由吳秀高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兩個工作小組,一是績效工資核算發放小組(由局財務股羅小梅、朱珍銳負責);二是績效考評管理小組(由局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組織農業農村局系統事業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要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嚴禁編造、篡改考核資料,嚴禁利用考核謀取個人利益,確保考核客觀公正。

  (二)健全考核制度,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干部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規范績效考核程序,合理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切實提高單位工作效能與管理水平,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透明考核程序,確保監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督導下,由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加大檢查,加強監督,全過程公開透明,陽光操作,隨時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及時解決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做到實事求是的評價工作成績。

  七、其他事項

  (一)實施績效工資后,不得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和國家統一的補貼標準外另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將堅決予以糾正,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經費應專款專用,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庫〔20xx〕48號)規定,加強會計核算管理。績效工資應以銀行卡形式發放,原則上不發放現金。

  (三)本實施方案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備案后,在本單位公布實施,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6

  為加強學校過程管理,根據西昌市人事局《關于西昌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及西昌市教育局《西昌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教職工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各部門考核后發放。有下述情況按要求扣除,無下述情況,則全額發放,扣取部分作為學年末教育教學質量獎(學科獎、班主任獎、優生獎):

  一、教學質量:

  1、科名次在全市10名及以前的,并全勤、工作量夠績效工資全發。

  2、科名次在全市10名以后,每少一個名次扣除績效工資10。

  3、學生不準降級,若班主任之間私自降,每降一個扣兩個班各兩個名次,扣兩個班主任績效工資500元,學校不上學籍,不安排考試。

  二、工勤人員工作質量與績效工資和工資掛鉤:

  1、工勤人員工作質量由行政及部分教代會代表評出等次,分為四個等次發放。

  2、工勤人員一等獎全得,二等獎得三分之二,三等獎得三分之一,四等獎0元。

  3、工勤人員工作中失誤一次扣績效工資20,工資20。

  三、教師所教科目未統考

  績效工資及課時津貼按等次發放,由教導處考核。

  四、校內教職工休息規定:

  1、根據機構改革精神要求,學校不再搞內休。

  2、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若要休息每月扣除工資70,并扣除第13個月獎勵工資及年終績效工資。

  3、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若要休息每月扣除工資50,并扣除第13個月獎勵工資及年終績效工資。

  五、行政及工團負責人工作質量與績效工資及課時津貼掛鉤:

  1、行政及工團負責人工作質量分四個等次。

  2、一等得100,二等得80,三等得60,四等得40。

  3、行政及工團負責人工作質量由教代會組織人員評等次。

  六、教職工工作量與績效工資、工資掛鉤:

  1、按現規定辦法以10個工作量為滿工作量,工勤人員按學校設崗的崗位工作量(四舍五入計算工作量):

  2、工作量在9個標準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5。

  3、工作量在8個標準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10。

  4、工作量在7個標準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15。

  5、工作量在6個標準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20。

  6、工作量在5個標準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25。

  7、工作量在4個標準工作量以下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60,視量的多少安排聽課,但聽課不算工作量。

  七、各種考勤與工資及績效工資掛鉤。

  1、公假,包括外出讀書(函授)、參觀、學習、開會、出差不記入考勤。

  2、婚假(5天加晚婚10天),喪假(5天),產假(一般90天,晚育加20天,難產15天(證明),純母乳養加30天),計劃生育假(證明),探親假,按上級政策規定時間內不計入考勤。

  3、曠工或曠課,每一天扣工資50元,績效工資100元。

  4、事假每一天扣工資10元,績效工資40元。

  5、病假每一天扣工資5元,績效工資30元。

  6、各種會議:病假扣工資1元,扣績效工資5元;遲到早退扣工資5元,扣績效工資10元;事假扣工資10元,扣績效工資20元;缺席扣工資20元,扣績效工資50元。

  7、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師,分管學生人員,學生集會缺席扣除值周津貼10元和績效工資20元;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師缺席扣除值周津貼10元和績效工資20元;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師遲到早退扣除值周津貼5元和績效工資10元。

  8、純后勤人員(特殊工種除外,如保衛),夏季作息時間早8:00,冬季作息時間早8:30上班報到,下午5:30可以離校,若遲到或早退扣工資5元,績效工資10元。

  9、產假滿后不按時上班者每月只發工資200元。

  八、常規管理

  1、未交各種表冊,每少一樣扣100元。

  2、備課:未交教導處檢查,每次扣200元,未按時交每次扣100元。

  3、上課:教師上課遲到或早退每次扣工資10元,績效工資20元。未備課就上課,每次扣100元,上課不認真每次扣50元。上課做與本節課無關的事扣績效工資50元

  4、作業批改、檢測:按學校要求,每少一次扣100元。

  5、聽課:每少一節扣50元。

  6、班會課:班會課應按學校要求或自身安排有教案上課,曠課每次扣200元,上自習或其他課每次扣100元。

  九、其他

  1、教師落聘第一年發工資70,第二年發工資50,第三年發工資30,并每天聽兩節課,一律無獎金津貼。

  2、工人落聘每月發工資100元,可不報到。

  3、不服從工作安排扣績效工資200元,無理取鬧造成不好影響的扣績效工資300元。

  4、教職工之間吵嘴打架,根據情況扣雙方各100—500元。

  5、因教職工無理或處理不當與學生或家長發生吵嘴打架事件,根據情況每次扣100—500元。

  6、其他影響到學校工作、聲譽、教育教學的,根據具體情況由行政會討論處理。

  7、發生重大事故,相關責任人不晉級、不評優、不評職,視其情節,扣除相應的年終績效工。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7

  為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功能,體現多勞多得、優級優酬、適當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學校經過多次研究談論,參照兄弟學校做法,結合本校實際,在以前多學期試行的基礎上,經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構成和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由上級撥付的獎勵性工資、門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兒部利潤及社會贊助款合并構成,在總量內進行班主任和校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和質量獎懲金四個方面的分配。

  二、績效工資考核監督小組以及考核形式

  1、領導小組組長:成員:

  2、監督小組:組長:

  3、考核形式考核結果由考核組負責統計公布,監督組復核后交組長確認發放。

  三、績效工資計算和發放辦法

  1、月超課時津貼計算辦法:教師實際周超平均課時節數(不含午間課)x 10元為本人月課時津貼。

  ①教師周課時節數按學科系數和班額系數折算。學科系數:語文、數學1.2,其它有單元測試的1.0,無單元測試的.0.8。班額系數: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

  ②任教兩班或以上語文數學者每月另加50元。

  ③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教主課的每月另加50元。

  ④畢業班主科教師每月加20元。此項由教務主任制表。本學期平均課時按校長任課9.6節計算,督導員享受一半平均課時。

  2、班主任基本津貼計算辦法:30元+1元x學生數,畢業班每月加10元,護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級就餐維護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礎上進行責任追究。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項由政教主任制表。學前班班主任暫納入學校計發。

  3、月校務津貼計算:校長、書記120元,副校長100元,副園長、教務主任、政教主、總務主任、財務80元,辦公室等50元。校務兼職適當加10—30元,但不得超過校長津貼。校務值日按每天30元發放加班補助(午休期間40元)。此項由校長制表。

  4、加班計算:

  (1)兼職崗位(速印、飲水、備課組長、水電、網絡維護、校園博客、遠教、圖書等)、教師午間值日/課按工作量大小和慣例進行發放。

  (2)集體走訪、教學教研活動、大型文體活動以及教職工集中勞動按參加次數和工作量適當發放加班補助和車費補助。

  (3)專項加班按工作情況和效果發放補助和獎金。

  (4)臨時緊急性加班按工作強度和工作量適當發放,一般一天不超過30元。節假日加班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一般一天不超過50元。

  (5)教師跟車由幼兒園或寄宿部制表出賬。此項由分管校務成員制表。

  5、教育教學教研獎金,按相關制度執行。此項由教務主任制表。

  6、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達到平均課時的足額享受,未達到的按所達到(校長課時)的比例發放,超過的不再加發。此項由教務主任制表。

  7、專職安保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設立50元目標獎。目標獎由綜治主任追究制表。

  8、專職后勤人員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假日門店或食堂進貨每周發放補助30元。

  9、派到幼兒部或寄宿部的專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在本部領取工資。

  ①足額享受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②另外發放實際周超課時節數(本學期以校長課時為基準)x N元的月課時津貼(N小于10),③就餐午休維護的補助,每天4元。第②項由園長制表。

  10、省資教老師和鎮輪調老師每學期發放500元交通補助。由本人用領款單領取。

  11、責任追究罰款

  學校對在常規教學和管理中出現問題的教職工進行責任追究,相應罰款從本人所得績效工資中扣除,若超過應得部分,從福利中扣除。此項由校長根據校務值日及月查、抽查制表。

  四、說明

  1、績效工資一般在學期結束發放,經濟條件允許則按月發放。若總量不足,則按比例發放。

  2、病休人員、提前自愿退休或因其他情況不承擔責任崗位的教師不參與績效評估,不享受績效工資,不享受全員性福利。因特殊情況不能上崗的教師,按臨近退休年限每學期向學校交一定的頂崗費:每差一年交500元。臨近退休教師在退休前六個月按上崗教師對待。

  3、公司聘請人員除不享受超課時津貼外,凡承擔較多教學任務者可以參加學校其他績效分配,并免除伙食費,每月發放校齡津貼(從承擔教學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遞增,本學期止章欽第三年150元,第二年100,第一年50)。

  5、以前相關制度與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8

  根據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縣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職責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貼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后,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匯總干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后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供給真實可靠的依據。干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復議,對于考核組難以答復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后,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并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后,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干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范后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主要體現干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干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干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后,剩余部分作為單位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兌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干部職工考核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景,并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局、人社局。

  經縣x局、人社局審核后,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職責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準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干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于干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團體研究后,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經過報縣局批準后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職責,不按規定程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職責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布,自覺理解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經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后,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9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后,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系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并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0

  為了實施好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提高學校教育教學水平和辦學質量,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完善學校內部考核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考核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優績優酬,差距合理。處理好工資分配均衡性和差異性的關系。既要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中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也要適當考慮工資分配的均衡性。

  6、兼容并蓄,改革求進。處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繼承性的關系。對于學校舊的考核制度,經實踐證明發揮作用好且符合績效工資考核要求的,應當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學校考核制度應當修訂完善。

  7、多元評價,綜合考量。績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要充分聽取年級組、學科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區、學生家長的評價。可以根據考核內容分類設立單項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二、績效工資考核的內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結果處理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在編教職工,能服從工作安排,能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按月發放。

  對教職工出現以下幾種問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師德方面存在嚴重問題(進行有償家教的;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或學校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等),經行政辦公會討論決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當月崗位津貼的處罰,并視其認識及改進情況,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中體現。

  2、根據長葛市教育體育局相關文件規定,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事故的教職工,由行政辦公會視具體情況討論決定減發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同時列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3、對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從學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學校布置任務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達半月以上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5、對編制為專任教師,因為不能履行專任教師的崗位職責而轉崗到教輔崗位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予以減發10%—20%。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與發放

  1、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師工作常規考核、補貼類:月崗位考核獎(含月考勤獎),月誤餐補貼等。

  (2)津貼類: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

  (3)工作量考核類:超課時補貼、加班補貼等

  (4)階段性成果考核獎類: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教科研成果獎勵、年終考核獎等。

  (5)其他類:對學校發展有特別貢獻或教師在專業發展方面有特殊成績的獎勵。

  2、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總量管理與核定,即根據學校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核定總量包干到校,用于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學校在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時,優先處理教師常規考核獎和補貼、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超工作量補貼等,然后在總額剩余部分安排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等項目。每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的各組成項目的金額總數,由校長辦公會制定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后實行。

  3、教師工作常規考核及補貼的`發放。

  月崗位考核獎的發放,依據學校制定的相關規定按月進行考核發放,金額為人均每月200元,教職工月誤餐補貼為每人每月90月。

  4、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的考核發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貼400元,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為班級管理考核獎,依據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發放。

  校長、副校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相應津貼標準分別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

  5.超課時補貼和加班補貼。教師在完成學校核定工作量情況下,并超額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學校給予補貼。標準為早自習10元/次,超課時費為10元/課時,因為學校工作安排課時不足的,每課時扣20元。其他超課時內容認定由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安排加班任務的,視具體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加班補貼。

  6、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的發放。

  教育教學成果獎的發放,按照學校制定的學期教育教學成果獎考核辦法,經考核后發放。每學期一次,第一學期期末的教育教學成果獎與年終考核獎合并發放。

  每年度進行一次教科研成果獎勵,依據學校制定的教科研獎勵方法,考核后發放。

  三、績效工資考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制定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工會主席、教職工代表等人組成。

  xx高中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2、學校成立由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數位教職工組成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協調小組,及時了解教職工對績效工資考核方案、考核過程、考核結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溝通考核者與考核對象間的信息,積極調解考核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引導教職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考核問題。

  四、附則

  1、義務教育學校自20xx年9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制度。

  2、本實施方案經學校第六屆第三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雨花臺區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3、本方案的解釋權在學校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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