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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時間:2023-02-21 11:36:27 工資方案 我要投稿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集錦15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集錦15篇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1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義務教育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

  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

  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系,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

  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采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

  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三、實施范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接受黃鸝小學聘任的在編正式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拿績效工資),從20xx年1月日開始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和水平核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后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后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再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獎勵。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結構:

  1、月考核獎:

  每月考核,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月全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認定。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

  月考核獎結構及計算辦法:

  (1)、超課時(教育教學崗位履行工作量獎)津貼:按核定的課節系數計算額度(中層按教師平均工作量計算)。因工作需要,由學校指定加班的每天50元,半天25元,餐費自理。(工作量計算方法見附表一)

  計算辦法:每課節金額×周課節系數(含崗位系數)×4=月課時(崗位)工作量獎。(8元/1課節)

  (2)、班主任津貼:按班額人數發放相應的班主任津貼。

  計算辦法:46人以上(含46人)500元;31人至45人400元;30人以下(含30人)300元。

  (3)、中層津貼:

  計算辦法:按局規定以班主任津貼核定(46人以上計算)。(分校區按1/2計算)

  (4)、其他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計算辦法:圖書100元/月、衛生50元/月、實驗 50元/月、教研組長 50元/月、網管電教 200元/月、出納 200元/月、辦公室組長 50元/月

  (5)、出勤獎:

  計算辦法:出全勤按200元/月發放。(病假1—5天按40元/天扣發;事假1—4天按50元/天。病假6天以上、事假5天以上按備注規定計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6)、師德、安全獎:

  計算辦法:200元/月(有師德一票否決行為或因個人造成的教學事故,視情節輕重酌情扣罰。)

  (7)、其他附加績效崗位津貼:

  計算辦法:校藝術社團負責、體育負責、校環境宣傳負責、校中層助理等每月補發津貼50元;棋類負責、綜合實踐負責、書法負責、品德負責等每月補發津貼30元。以上崗位原則上不享受課節系數照顧。擔任多項附加績效崗位的'教師同時享受多項附加績效崗位津貼。

  (8)學校臨時代課按10元/課,按月納入教師月超課時津貼中。

  (9)體育教師訓練按實際訓練周期進行相應的補貼。

  (10)擔任兩班語文學科教學的,低段兩班語文(1-3年級)每月補貼30元;高段兩班語文(4-6年級)每月補貼50元;擔任兩班數學跳班的每月補貼20元。擔任數學三個班的每月補貼30元。

  (11)語數學科教師每月發給30元的作業批改補貼,(3-6年級)英語教師每月發給20元的作業批改補貼。

  (12)對50周歲以上女教師,55周歲男教師(擔任語數學課的)每月發給慰老課時補貼30元,(擔任其他綜合學科的)每月發給慰老課時補貼20元,納入月績效工資中。

  備注:

  ①每個月如事假累計5天(包括5天)以上,病假累計15天(包括15天)以上,或為私事外出未請假,作曠工處理的,不發當月績效工資。

  ②病假累計6-10天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2,累計11-14天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3。事假、病假、法定假等教師同等享有學校發放的節假日待遇。

  2、學期(學年)考核獎

  學校實行一年兩次定性綜合考核,其中學期考核(1月)采取教師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形式進行自主測評;學年考核(7月)以區教育局基礎性指標要求及教師個人自主發展指標達成情況兩方面對全體教職工進行星級考核認定,具體操作依據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學年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執行(詳見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年度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教師終結性考核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分階段獨立考核,其中學年考核(7月)結果對教師進行1---5星級的認定 (教師星級認定詳見附表三——“星級教師評選指標與認定條件”) ,并發放相應的星級考核獎金(各星級獎金分配見附表四)。

  A、學期考核(9月---1月)結構及考核辦法:

  ①學期全勤獎:

  考核辦法:一學期出全勤,獎勵200元,請假者(包括因為學歷進修而請假)全扣(除調休)一學期未調休者再獎勵50元,半天25元。

  ②學期師德安全獎:

  考核辦法:一學期無師德一票否決行為或無因個人造成的教學事故一次性獎勵500元,反之視情節輕重酌情扣發,并直接作為學期考核評估的依據。

  ③學期考核評估獎:

  考核辦法:依據學期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自主測評情況預發學年考核獎1000元。

  ④學期正、副班主任考核獎:

  考核方法:每學期根據正、副班主任工作實績,對照班主任考核細則,通過自評、主管領導評等方法,確定考核等級,其中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比例按考核實際情況而定。

  考核獎發放標準:優秀400元,良好300元,合格200,基本合格100,不合格不發考核獎,副班跟正班考核,按1/2發放。

  ⑤榮譽、獲獎津貼:(詳見附表二)

  考核方法:以文件或榮譽證書為準,實行當年獎勵。符合同一類榮譽的不重復獎勵,按所獲榮譽中最高一檔標準獎勵。

  ⑥對外開課獎:

  獎勵方法:改革課堂教學、探討教學藝術,積極開課分別給予下列獎勵:校內公開課20元;校外公開課50元;區級公開課100元;市級公開課200元;省級公開課400元;全國級公開課600元。

  ⑦通訊報道雜文獎:

  獎勵方法:積極投稿報道學校工作,按錄用篇數適當獎勵:區級報道簡訊每篇20元,專題報道30元;市級報道簡訊每篇30元,專題60元,省級(全國)報道每篇50元,專題100元 ,全國報道每篇100元,專題200元 ,圖片新聞作簡訊獎勵,簡訊形式發表的獎金折半。(此類報道均由本人執筆,自行發表全額獎金,學校聯系的獎金折半。)

  ⑧先進獎:

  獎勵方法:對各類先進或稱號給予適當獎勵:校級先進100元、區級先進200元、市級先進300元、省級先進400元、全國級先進600元(凡上級已發獎勵的,學校不另發)單項先進折半。

  ⑨科研、指導獎:

  教師各類競賽獲獎及指導獎,每學期結束,經有關部門統計后,均按(附表二——“教師參賽獲獎、發表文章等獎勵標準”)規定獎金發給。

  凡在區級以上課題獲獎的課題組成員均有獎,區級40元、市級60元、省級80元、全國級100元。課題承擔人、課題組長或執筆教師區級120元、市級240元、省級360元、全國級500元。

  區田徑運動會進入第六名獎勵400元,第五名獎勵500元,第四名獎勵700元,第三名獎勵900元,第二名獎勵1500元,第1名獎勵20xx元(獎給每位體訓教師)。體育全年總分:第六名1500元,第五名20xx元,第四名2500元,第三名3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一名6000元(平均獎給參與體訓的全體教師),兩項獎勵同時執行。

  ⑩建議獎:

  向學校提建議,對改進學校工作有貢獻的,經過討論被學校采納的給與一定獎勵。

  備注:個人指導獎累計不能超過同一檔次團體三等獎獎金額度。

  B、學年考核(2月---7月)結構及考核辦法:

  ①全勤獎;師德安全獎;正、副班主任考核獎;榮譽、獲獎津貼;對外開課獎;通訊報道雜文獎;先進獎;科研、指導獎;建議獎等以2月至7月按學期計算,獎勵辦法與學期(9月—1月)考核獎勵辦法一致。

  ②對畢業班小學升初中考核中成績顯著者給與適當獎勵。

  ③教師學年星級考核:

  考核辦法:教師各自對照“黃鸝小學星級教師管理辦法中的評選指標及認定條件”,對自己一學年的工作進行自我鑒定,并自評相應星級,向考核組申報星級并提供相應材料,經考核組審核并綜合教師學年履行工作績效后確定星級,發放相應星級獎金。教師學年星級考核分1——5星,各星級獎勵金額及績效認定見“黃鸝小學星級教師管理辦法”。

  ④名優教師獎勵列入學年教師星級考核中。

  五、崗位津貼的分配:

  1、局管干部按局規定發放月績效工資。

  2、學校中層按局規定發放崗位津貼。

  3、學校各兼任崗位按核定的崗位系數給與補貼(崗位系數核定見附表一),兼任兩個以上崗位,崗位系數不累計,取高者,(網管電教兼并適當考慮增加系數)納入學校績效工資中。

  4、學校其他崗位津貼按需設定。

  六、考核辦法:

  1、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月全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認定。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

  2、學期(學年)考核——學校實行一年兩次定性綜合考核,其中學期考核(1月)采取教師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形式進行自主測評;學年考核(7月)以區教育局基礎性指標要求及教師個人自主發展指標達成情況兩方面對全體教職工進行星級考核認定,具體操作依據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學年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執行(詳見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年度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教師終結性考核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分階段獨立考核,其中學年考核(7月)結果對教師進行1---5星級的認定 (教師星級認定詳見黃鸝小學星級教師管理辦法中的認定條件) ,并發放相應的星級考核獎金。

  此方案自20xx年9月起實行,解釋權在校行政會議。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2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xxxx】15號)、《浙江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浙教人【xxxx】132號)和溫龍政辦發[xxxx]1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實施對象和時間

  全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從xxxx年1月1日起實施。

  三、考核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分配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堅持向骨干教師、一線教師傾斜,適當照顧老教師【離退休2年內可照顧工作量50%(享受學期末教育教學獎95%);離退休5年內可照顧工作量2-3節課時(享受學期末教育教學獎100%)。】的原則,實施陽光操作,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實行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相結合原則。實施過程評價,學期或學年累積,再結合結果評價和考核,以學期或學年為單位進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

  四、一線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項目構成及權重

  1、工作量(超課時)津貼約占25%

  2、考核獎約占30%

  3、教育教科研成果獎和名優教師及優秀團隊獎約占5%

  4、期末教師教育教學考核獎約占40%

  五、一線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各項目具體計算方法及相關規定

  (一)工作量(超課時)津貼

  主要考核聘任者崗位工作超量、超課時補貼,主要體現多勞多得。

  1、超課時津貼(和兩周及以上代課津貼)=臨時代課金15元×學科折合系數×職稱折合系數計算;臨時代課津貼按15元/節。

  2、安排在非工作日時間的考試,監考以每場30元,考務20元計算。期中、期末考試及安排在工作日時間的考試,該級段教師必須負責二門監考或考務三門,不足則以每場30元,考務20元扣除,超過部分監考、考務分別以每場30元,20元計算,改卷以語文120元,其他80元計算(今后可根據級段學生人數作相應調整),完成學校指派命題以每份200元計算。

  3、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值班,抗臺按每天80元計算;工作日非工作期間加班,每晚以30元計算;其他時間加班(包括周日、六、寒暑假)以每天60元計算。(各類活動、加班,事先需填寫活動加班申請表,由主管科室申報,分管校長審核,再經主管校長審批后,方可有效)

  4、文體2+1活動以每次15元計算,社團指導每次以20元計算,校田徑運動會、校藝術節匯演舉行以每天100元計算。

  5、體育教師早操(課間操)組織每3次折合一課時工作量工資。

  6、運動隊集訓以每次15元-30元計;音、美、信息等參賽輔導以每次20元計(一課時時間),學科競賽輔導(數學、科學)以每次40元計(一課時)。

  7、值周、中午管理、早間管理等補貼,根據原來設立的制度考核。

  8、外出進修、培訓、學習期間,未經批準需由本人支付相應代課金(每節15元);嚴格控制在上班期間外出講座、當評委等活動,經批準同意外出的,也需支付相應代課金。

  9、病、事假,產假,婚假,喪假按校請假制度執行

  10、各學科周滿工作量(課時數)、學科折合系數、行政和處室干事、后勤、教學輔助人員等的周工作量折合、職稱折合系數根據xxxx年聘任制方案文件執行。

  考核處室:辦公室、教務處、政教處、團委、總務處

  (二)考核獎(每學期考核結果同時做為期末教育教學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1、上下班考勤獎,額度為每人每周全勤80元、滿勤100元,每周統計累計以學期為單位發放。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行政、班主任、科室、后勤人員坐班時間為8:00—16:30;食堂管理人員坐班時間為7:00—15:00;其他教師坐班時間為8:30—16:30。全體教職員工每天考核3次(食堂人員每天考核2次),具體時間:(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

  行政、班主任、科室、后勤人員:①8:00之前②11:40---13:40③16:30之后

  食堂管理人員:

  ①7:00之前

  ②15:00之后

  其他教師:

  ①8:30之前

  ②11:40---13:40

  ③16:30之后

  行政、班主任、科室和后勤人員:全勤12次(機動3次,即一天);食堂管理人員:全勤8次(機動2次,即一天);其他教師:全勤9次(機動6次,即二天)。

  考核超過規定,按如下辦法扣除結構工資:(遲到或早退以半小時為限)遲到、早退超過一次扣5元,缺勤超過一次扣10元。外出人員需填寫請假單向主管校長或校長辦公室請假,外出培訓、進修按考勤實際發放(公出辦事或會議除外)。

  2、周前例會與周一晨會請假1次扣15元(無故且不請假者扣30元);學校規定的教職員工必須參加的集體會議活動,請假1次扣30元(無故且不請假者扣60元);遲到、早退2次折合1次,扣完為止。(因公辦事、外出或正在進修、學習除外)

  3、研訓考勤獎:額度為每人每月50元。學校各教研組、備課組組織活動每缺1次扣除15元,規定教師必須參加的市、區教研活動每缺1次扣15元,扣完為止。(因公辦事、外出或正在進修、學習除外)

  4、班主任管理工作考核獎根據《中永中學班主任考核制度》考核結果分三檔(1000元、800元、600元)分配;食堂主要負責人工作補貼每學期750元;教研組長工作補貼每學期650元;備課組長、副段長工作補貼每學期300元。(以上管理崗位人員外出學習、培訓、會議一周(含一周)以上需扣除相應月工作補貼;班主任病事假或因函授學習請假,班級事務須委托為代理班主任,代理班主任相應地按比例享受班主任當月績效津貼,由請假班主任扣發給代理班主任。[班主任病、事假、函授學習一周者扣發月補1/4,二周扣發月補1/2,3周扣發月補3/4,四周月補不發,績效獎勵按比例扣發,扣發部分補貼由代理班主任期末領取])。

  考核處室:辦公室、教科室、政教處、教研組

  (三)教育教科研成果獎和名優教師及優秀團隊獎

  具體見附件1《中永中學教師教科研專項獎勵辦法》。

  (四)期末教師教育教學考核獎

  根據教師對學校、學生的發展貢獻度實施獎勵

  1、學期教師教育教學考核獎,根據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余額設定獎金W,完成崗位工作量的得基礎獎W,另設一等獎(W+1/2W)、二等獎(W+1/3W)。由相關科室根據《中永中學教師績效評價制度》進行考核,具體見附件2

  五門學科任課教師人數比例:一等25%;二等35%

  技能組、地方課程、綜合實踐課教師人數比例:一等20%;二等40%

  (無兼課)行政、后勤人員人數比例:一等20%;二等30%

  注:兼課的行政、處室及教學輔助人員,其處室或教學輔助工作績效占其總績效的50%,其教學工作績效占總績效的50%。

  考核處室:辦公室、教務處、教科室、政教處、工會

  2、班主任考核獎

  具體見附件3《中永中學班主任考核制度》。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結果按班級數劃分三個等級(3、6、3或3、4、3)。第一等級的獎1000元/人,第二等級的.獎800元/人,第三等級的獎600元/人。(期末考核時根據實際考核情況每一等級人數可作適當調整)

  考核處室:政教處

  3、畢業班中考質量獎(以學年為單位)

  以20000元為基數,上下進行浮動,最多不超過基數的30%,具體由教務處制方案進行考核。

  考核處室:校長室、教務處

  (五)其他

  節日生活補貼:在編在崗教職員工全年節日生活補貼為4000元,平均按節發放,具體分配如下:教師節1000元,春節1000元,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元旦各為500元。

  六、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

  1、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或不勝任崗位的;

  (二)經組織選派掛職的,支教的,可享受績效工資。

  (三)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以學期為單位累計考核統一發放。

  (四)根據有關規定,教職員工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高不限低,最低為零,最高不得高于全校教職員工平均績效工資的2倍。

  (五)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學期教師教育教學考核獎。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職察看、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教師學期教育教學考核獎的20%、25%、35%、45%、55%、65%、75%、100%。

  (六)本《方案》解釋權為學校校長室,不盡事項由校長室研究,再交教代會通過實施。

  (七)本《方案》自學校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3

  根據衛辦3號文件《區衛生系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試行)》的精神,為做好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充分調動本中心工作人員積極性,經考核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試行)》并經全體職工審議通過。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建立符合本單位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二、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科學合理“原則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在實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對象

  1、分配對象:為在編在崗的正式職工(現為3人)。

  2、不參加分配對象: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

  3、當月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病事假當月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產、婚、喪、帶薪假),不計入事假天數。

  四、分配額度及構成

  本單位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額度為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礎性績效工資3360元進入基金冊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職務(崗位)補貼、工作量(任務)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

  五、分配及發放辦法

  (一)職務(崗位)補貼分配辦法

  職務(崗位)補貼的總額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5%,每月3人為336元,按月發放。

  1、正股級崗位補貼140元;

  2、副股級崗位補貼120元;

  3、科員崗位補貼100元;

  4、以上職務兼職的取高崗位的補貼+低崗位補貼的一半。

  以上合計:300元余額36元

  (二)工作量(任務)補貼分配辦法

  工作量(任務)補貼的總額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75%,每月3人為1680元,按出勤情況、完成工作任務情況、加班情況等,按月發放。

  1、出滿勤每人按200元發放,對“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計缺勤。因病事假當月累計十五天以下,請假一天扣發30元,遲到三次扣發20元,曠工一天扣發當月滿勤補貼。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發放,工作中出現差錯或失誤一次扣發50元,效能告誡一次扣發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發放。

  (三)業績獎勵分配辦法

  1、業績獎勵的總額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3人224元12個月2688元,作為年終獎發放。

  2、年終考核合格的約按700元發放,工作中被評為優秀的另獎500元。

  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每月或年終考核公示無意見后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4

  根據安教[20xx]2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學校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進分配制度改革,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一、分配原則

  學校按多勞多得,按勞取酬;優質優酬,注重績效;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干傾斜;崗變薪變,待遇能高能低;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工作量認定

  (一)教職員工工作量認定

  教職工工作量包括學校教育工作和教學工作的總量。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職工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xx]344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福建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xx]121號)有關規定,根據我校教育教學任務和教職工人數確定教職工標準工作量。教學人員工作量:高考、中考文考學科的任課教師每周10節為標準工作量,其他學科的任課教師為每周12節。高考、中考文考學科的任課教師超過10節的部份計為超工作量,其余任課教師超過12節的部份計為超工作量;跨年段、跨學科教學的加2節計入工作量。非教學人員標準工作量為每周五個工作日。教學人員課時不滿標準工作量,但承擔學校委派的其他相當的教育教學或后勤崗位工作的,視為滿工作量。

  (二)行政人員工作量認定

  根據安委教[20xx]53號《溪安縣學校領導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暫行規定》文件規定,我校行政人員工作量如下:

  校長、書記免于兼課,副校級領導、處室正主任每周兼課4節,處室副主任(工會主席、團委書記)每周兼課5節。超過上述標準的,計為超工作量。

  因無教師資格證書不能兼課的行政人員,必須完成學校委派的其他工作任務,才能視為滿工作量。否則,一律不得按滿工作量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其績效工資不得超過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即學校績效工資總金額÷全校教職工總數,下同)的80%。

  學校督導員(從學校行政崗位退居二線的視同督導員)按《溪安縣學校督導員管理暫行辦法》(安委教[20xx]20號)擔任相應的工作量:

  1.正校級督導員每周聽課不少于2節,副校級督導員及督導員根據學校工作需要每周必須任課4節以上或聽課6節以上,并協助其它相應工作。

  2.凡未達到退任督導員年齡(指完中校、職校、進修學校53周歲以下,初中校、中心學校、縣直小學、幼兒園51周歲以下)的原學校副校級和處室領導干部必須任課,副校級督導員每周4節以上,處室督導員每周6節以上。

  凡未按上述規定履職的,其績效工資一律不得超過本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

  三、項目設置

  根據閩政辦[20xx]xx3號、閩教人[20xx]50號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基礎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教學量化獎勵、崗位津貼(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值班值日、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年段長等)、教育教學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畢業班獎教金及代課、下班督修、命題、評卷等其他津貼獎勵等項目。

  1.基礎績效工資

  師德表現良好、出滿勤、滿正常工作量的教師均可領取基礎績效工資,標準為全校人均績效工資的70%。沒有出滿勤的教師則根據《溪安八中教職工考勤條例》(見附件一)的有關標準扣除工資后,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的基礎績效工資。長期病假、產假按學校原制定辦法發放基礎績效工資。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工作實施量化考評,按《溪安八中班主任考評條例》(見附件二)進行考評,并計算出班主任每月所得津貼。

  3.超課時津貼

  教學人員每周任課超過標準工作量,每節課補貼10元。

  4.教學量化獎勵

  教學量化獎勵基數為200元,根據《溪安八中基礎年段量化考核辦法》(見附件三)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獎金。

  5.崗位津貼

  行政值日每天50元、年段長每學期補貼200元、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xx0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200元、工會委員每學期補貼100元。

  學校行政人員除發放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不得高于本校班主任津貼平均標準)、值日補貼兩個項目外,擔任教學工作并超工作量或者兼任班主任、年段長等其他工作的,按相應標準發放超工作量補貼;其他屬于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不再發放補貼。

  6.課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

  課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分課外教育成果獎、教師專業技能比賽獲、教師撰寫論文公開發表、學科帶頭人及骨干教師、高中畢業班校際組成員、課題研究獎勵、教師學科競賽輔導補貼獎七個項目進行獎勵,具體按照《溪安八中課外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辦法》(見附件四)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獎金。

  7.畢業班獎教金

  在校董會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高考、中考、會考獎教條例》計算出個人所得獎金,提請校董會撥出資金全額支付。

  若校董會不能支付,則按初三年人均1000元、高三年人均xx00元的標準,從績效工資中撥出資金作為畢業班獎教金,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高考、中考獎教條例》計算出個人所得獎金。初三、高三畢業班獎教金除下年段行政人員或兼任畢業班教學的行政人員外,其他學校行政領導干部(含校長)不得參與分配。

  8.其他工作量補貼

  代課補貼每節10元;早讀下班、英語教師早讀聽力放音(只補貼放音的教師)每次補貼5元,晚自修下班補貼每節10元;雙休日值日補貼每天30元;學校運動隊課外訓練補貼每晚10元;監考按不同時長給予補貼:xx0分鐘每次16元,120分鐘每次xx元,90分鐘每次12元,60分鐘每次10元,英語聽力放音每次5元;成績統計每班補貼10元,編制質量分析表初中每次30元、高中每次50元,年段長編排晚自修下班每學期補貼xx元,分發補貼30元。

  命題(含統練)每科每次補貼標準(單位: 元)

  年段語數英政史地物化生

  初中部424242303030303030

  高中部484848393939393939

  評卷(含統練)每科每次補貼標準(單位: 元)

  年段語數英政史地物化生

  初一、初二xxxxxx1010101010

  初三xxxxxx12121212

  高中部161616xxxxxxxxxxxx

  除上述工作量補貼外,其他的臨時加班補貼,由行政會根據具體情況討論確定補貼標準,列入績效工資。

  四、實施流程

  1、健全考核機構。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考核組,考核組由學校領導、工會和教職工代表23人組成,成員中一線教職工代表10人,考核組成員候選人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并在學校公示后,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全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2、執行公示制度。

  各處室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根據本《方案》計算出教職工的各項獎勵性績效工資,以電子文檔的形式送交總務處匯總出個人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最終的考核結果由考核組集體簽名后并在學校內部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教職工有反饋意見的,由考核組及時核實;對考核量化有誤或者與學校教代會通過的考核方案不符的,重新考核確定并予以公示。學校考核組要認真負責,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與申訴答復工作。

  3、組織撥款發放。

  每學期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結果(含發放對象、項目金額、獎教金等)經公示無異議,由學校考核組集體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后,上報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備案,待縣教育局下撥款項后,由學校財務部門按相關程序發放給每位教職員工。

  五、其他說明

  1、根據安教[20xx]34號《關于溪安縣教育系統教職工津貼補貼(增加部分)發放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文件規定:

  (1)教職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并將此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合格的必備的基本要求。

  (2)全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教職工,不參與績效考核津貼分配。

  (3)教職工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處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津貼。凡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不予發放績效考核津貼。

  2、根據安教[20xx]282號文件規定:

  (1)經縣教育局、公務員局批準(以正式書面通知為準)借用的教職工,根據借用單位出具的工作鑒定(含出勤情況),考核合格者,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本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發放。凡未經批準的,一律不發給獎勵性績效工資。

  (2)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3、若按本考評方案計算出的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超過縣教育局下撥的績效工資總額,在校董會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提請校董會補足差額資金予以支付。在校董會不能支付的情況下,則按公式:根據本方案計算出的個人所得金額×(縣教育局下撥的全校績效工資總額÷根據本方案計算出的累計應分發的金額總數),計算出個人實際工資額。

  若按本考評方案計算出的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少于縣教育局下撥的績效工資總額,則將剩余金額平均分發給每位教職員工。

  4、本《方案》由行政會討論擬定征求意見稿,在廣泛征求全體教師意見后,制定考評方案,經教代會表決通過后予以實施。

  5、本《方案》由學校行政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行政會討論決定。

  6、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起執行,之前制定的《溪安八中教師績效工資方案》同時廢止。若今后上級對此有新的規定出臺,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5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工資收入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學校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現根據有關規定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考核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將我校崗位管理工作與績效考核工作結合起來,與健全學校內部考核結合起來,使績效考核結果與分配激勵機制緊密聯系,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學校工作任務目標,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制度,進一步促進我校管理科學化、隊伍建設制度化、教育教學手段現代化,更好地集中廣大教職工的智慧,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向學校骨干教師及在一線作出突出成績的教學人員傾斜,與崗位、任務、業績、責任緊密結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業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實行動態管理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考核,每年度以十個月計算,每學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工作量等有變動時,按月相應給予調整。

  三、考核范圍

  全鎮學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在編在崗教師的獎勵性績效考核細則

  在編在崗教師的獎勵性績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區別”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所有在編在崗教師的“德、能、勤、績”等方面分塊進行考核,每學期期末予以一次性發放。具體考核細則如下:

  1、師德:(10%)

  師德學習相關材料按要求完成,未完成的對其師德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每學期教師師德考核以學生評、家長評、教師自評、互評作為依據,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由部分校行政領導和教代會部分成員組成)對教師師德進行考核,考核成績分為優秀(不超過教師總數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對綜合評定為優秀者考核費不超過220元,合格以上者不超過200元。

  在工作中出現嚴重的“三亂”行為或其它重大違紀行為及師德綜合評定為不合格的此部分考核為0。

  2、考勤:(10%)

  中小學依據學校考勤制度,對全月全勤教師按每月50元進行發放,扣款部分具體按考勤制度進行考核。

  3、工作量:(40%)

  核算辦法:

  (1)小學語、數、外和班會每節系數為1.1,跨年級語、數每節系數為1.2,其它科目系數均為1.0。

  在編在崗后勤人員(含各室專職管理員)周工作量記為6.0。

  校領導班子不足6個工作量的均按6個工作量予以核算。

  各類津貼:

  ①校行政領導津貼不超過90元/月;

  ②小學行政領導津貼不超過80元/月;

  ③中學校務成員津貼不超過60元/月;

  (4)小學班主任25人以上的班級不超過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級不超過40元/月;

  (5)教研組長不超過30元/月;備課組長不超過20元/月。

  4、常規教學考核:(15%)

  中小學每月常規教學考核按優秀、良好、一般分別記60元、55元、50元予以發放。中小學教師無故拒絕接受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為0元。

  5、教育教學業績考核:(25%)

  小學部分:

  標準:新分教師=362*6*25%=540

  其他教師=560*6*25%=852

  說明:本項中1項由中心校統一考核,2-6項學校自主考核

  (1)考績獎:在正常差距范圍內,統考學科單班教師所帶班級獲牌洲灣鎮年級第一名(440)660元,第二、三名(420)630元,第四名(400)600元,第五名(380)570元,第六名(360)540元;第七、八名(350)510元。未參加縣、鎮級抽考或統考學科,且能按照學校要求完成相關任務的,例如學前班,本項計平均獎勵。在全縣范圍能進入前三名的學科,分別獎勵600元、400元、200元,進入前五名的上述考績直接計做鎮級第一名。(注:縣抽考科目若名列全縣倒數1、2名的且單科平均分低于全縣平均水平超過10分的教師,績效工資直接扣除600元.)

  (2)教師完成教學目標任務,學期末教師能及時上交備課本、教學工作手冊、業務及師德學習筆記、教學活動月各項材料、學期教學工作總結等考核材料,積極參加教研月活動、課題研究,有交流材料、論文等按規定時間歸還圖書室借書的按(150)252元進行考核,每缺一小項扣(10)20元。

  (3)在正規雜志【郵局公開發行】公開發表學術論文,憑雜志原件及知網可以查詢為依據予以獎勵,原則上獎金不超過100元,作者多人者平分獎勵.

  (4)校外比武課:省級一等獎800元,二等獎600元,三等獎400元,優勝獎200元;對應的市級獎為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對應的縣級獎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5)輔導學生競賽獲獎獎勵辦法,國家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70元,其它獎項60元;省級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優勝獎30元;對應的.市級獎分別為40元、30元、20元、10元;縣級為30元、20元、10元、5元。(同類競賽輔導計最高獎一次,不累計)

  (6)教師論文、案例、課件、說課等教研教改活動獲獎獎勵辦法,國家級:一等獎200元,其它獎項100元;省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60元,優勝獎40元;對應的市級獎分別為60元、50元、40元、30元;縣級為40元、30元、20元、10元;(注:證書以縣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教科院、省教育廳/教科所等印章為準)

  6、年度評價考核:學校考核領導小組每年對所有在編在崗教師一年的各方面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教師晉級、評先平模等的重要依據,每年學校對師德優秀、工作出色、成績突出的教師給予一定的鼓勵。

  四、考核辦法

  1、按縣教育局要求,學校成立以魯方致校長為組長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做好全校獎勵性工資績效考核與核算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實施過程。

  2、通過教代會廣泛征求意見,集思廣益,然后由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實施方案,教代會監督績效工資公開、公平、公正地實施,真正讓績效工資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另:1、此方案適用于20xx年秋季學期;

  2、本方案未盡事宜以教育局文件精神為準;

  3、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藍天中學教導處。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6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號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積極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7

  一、基本原則

  根據靖政綜【xx】216號文件、靖教【xx】6號、靖教【xx】58號、59號等文件精神,為落實好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確保學校安定穩定,堅持以教職工的實績和貢獻為依據,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堅持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特別是做出突出成績的優秀教師傾斜,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促進我校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據此制定本方案。

  二、發放的對象范圍:

  全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員工。

  三、發放的具體辦法

  (一)、為切實落實績效考核中“以德為先”的要求,明確師德表現在績效考核中的“一票否決”作用,有下列行為者,取消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1、因違紀違法被執法機關處理。

  2、因師德師風問題被上級有關部門處分。

  3、年度考核被評為不合格者。

  4、無特殊理由拒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如不服從學校安排當班主任、不承擔學校或年段安排的相關工作、不服從年段安排的早讀、晚自修值班等)。

  5、實行年段長責任制后,因未被年段聘用導致沒有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且學校又無法安排工作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誤導致釀成事故,視情節輕重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發放標準。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縣級或縣級以上有關部門通報批評者,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給以扣除10%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直至取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按上級有關文件的規定,學校應將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不低于60%的部分作為考勤履職津貼,按單位在編在崗人數平均,計算出統一的學年考勤履職津貼標準,教職工在完成單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額領取考勤履職津貼。教職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職津貼,充到全校剩余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教職工考勤情況按照《南靖縣山城中學教職員工考勤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教職工必須完成學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為發放考勤履職津貼的依據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額完成的`工作量,作為發放超課時津貼、加班補貼的依據。

  (五)、按上級相關文件規定,初中專任教師基本工作量為平均每周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課時。

  (六)、教職工每周固定崗位工作量補貼標準:

  (1)校級領導:8課時

  (2)教育局任命的學校中層領導(含校長助理、三處正副主任、工會副主席、團委書記、保衛科長等):6課時

  (3)年段長、生管組長:6課時

  (4)保衛科人員:5課時

  (5)團委副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校長辦公室管理員:4課時;團委委員:1課時

  (6)教研組長、信息報道員:3課時

  (7)理、化、生實驗室管理員:3課時

  (8)多媒體教室、農村遠程教育課室、計算機教室、音、體、美、勞室管理員:2課時

  (9)電子學籍管理員:2課時

  (10)學校兼職電工以滿工作量(12課時)計算

  (11)花草管理員:8課時

  (12)班主任:2課時

  (13)圖書室管理員:6課時

  (14)按上級相關文件規定,負責學校安全的校長助理不用上課,每周以滿工作量計算

  (15)臨時性或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臨時增加的工作量,按實際情況化為課時

  (16)參加各種公派學習培訓,學習培訓期間的工作量按實際安排授課數計算,周固定崗位工作量補貼不變,

  (17)寒暑假、節假日因學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體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統計并上報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以上各項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積計算。

  (七)、各項教育教學工作量計算方法

  (1)上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

  (2)早讀每節以0.6課時、晚自修值班每節以0.8課時計算,

  (3)聽課扣除每周必聽一節外,剩余每節以0.5課時計算(教研組、備課組組織的集體聽課、評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每周未達到一節,扣20元,

  (4)門衛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時)以3課時計算,

  (5)年段長、年段分管領導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課時計算,

  (6)每周星期五放學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課時計算,

  (7)衛生值日師每班次以1課時計算,

  (8)初三年畢業班教師坐班每節以0.4課時計算,年段長、分管領導每周以5課時計算,

  (9)年段學生周練習、月練習每次值班年段長或分管領導以4課時計算,監考老師監考語、數、英三科每次以2課時計算,其余科目每次以1課時計算,

  (10)協助生管值日師(指不領生管補貼)每班次以1課時計算,

  (11)各項興趣小組上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

  (12)后勤人員除出公差外,每周到校上班5天,以滿工作量12課時計算,

  (13)值班教師不在崗的,取消該次工作量,并反扣一次該工作量補貼,

  (14)學校或各部門布置的在規定時間內必須繳交的各項材料沒有按時繳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貼為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必設項目,發放標準按縣政府有關文件規定為每人每月70元。

  (九)、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發放教職工考勤履職津貼及班主任津貼等固定津貼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發放超課時(工作量)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名優教師獎勵、優質服務獎勵等,具體內容包括:

  (1)節假日、寒暑假輔導每節15元,晚自修每晚(3節)12元、早讀每次3元,年段長、分管領導實際工作量少于年段平均數的,以年段平均數計算,

  (2)生管教師值班每班次12元,過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護校值班(包括節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學校組織的家訪每天每人60元,

  (6)教師參加各種教育教學比試獲獎:獲縣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100元,市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200元,省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300元,國家級每人每次獎勵500元,

  (7)指導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獲縣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100元,市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200元,省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300元,國家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500元(以上獎項不以學生人數多少累積,同一項目以最高級別獎項為主),

  (8)初三年畢業班(含初二年地理、生物中考)中考成績達到學校制定的目標,最高獎金封頂為4萬元,

  (9)校級領導每人每學期補貼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學校中層領導(含校長助理、三處正副主任、工會正副主席、團委書記、保衛科長)及年段長每人每學期補貼300元,

  (10)超課時(工作量)補貼及節假日因學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給予一定工作量補貼。根據學校財力,超課時(工作量)補貼每課時不少于5元,

  (11)每學期由教務處組織有關人員推薦評選若干個教學常規工作優秀教師,上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給以一定的獎勵。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審批、發放程序

  1、學校成立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蘇立忠

  副組長:張明強

  成員:吳琳煒、黃慶文、黃春華、張文龍、阮三木、陳火木、吳文鵬、陳衛平

  2、實施考核的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各部門負責人要根據要求及時把有關數據上報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考核量化分數統計完成后,將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自覺接受教職工的監督,教職工要及時核實,發現有誤要及時反饋。學校將指定專門人員和部門對績效工資進行核算、審批、發放。若發現上報的各種數據存在弄虛作假的現象,學校將追究有關部門、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以嚴肅處理。

  3、發放的時間:每年分兩次發放,1—6月,7—12月;或以學期為單位進行發放。

  五、本方案執行時間: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xx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8

  為繁榮文學藝術創作,促進全縣文化事業發展,現根據《中共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委辦公室、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設立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文學藝術獎的通知》(酉陽縣委辦發[20xx]3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近年來文學藝術事業發展的實際,制定縣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評獎實施細則。

  第一章 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繁榮發展我縣文學藝術創作為目的,堅持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宗旨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通過獎勵優秀作品,交流和總結藝術創作經驗,促進創作思想和藝術水平的提高,促進文化藝術的繁榮和發展。

  第二章 評選原則

  (一)堅持思想性、藝術性有機統一的原則。參評的作品應是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積極反映時代變化,深入挖掘時代精神,展示豐富多彩的現實生活,塑造真實、感人的藝術形象,具有藝術獨創性。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導向性、權威性的原則。

  (四)堅持少而精、寧缺毋濫的原則。

  第三章 參評作者、作品的范圍和參評條件

  (一)作者范圍。

  凡戶籍在酉陽縣,或在酉陽縣工作五年以上,擁有法定的著作權或著作擁有權者,均可申報參評。如我縣作者與縣外作者合作的作品,我縣作者必須是主要創作者,并應征得縣外作者的同意。

  (二)作品范圍。

  文學作品與文藝理論類:小說、詩歌、散文、影視劇本、文藝評論、文藝理論(含群眾文化理論文章)等。

  演出、電視劇(片)、廣播劇作品類:音樂、舞蹈、戲劇、雜技、曲藝、民間文藝、電視劇(片)、廣播劇等。

  書畫攝影類:美術、書法、攝影等。

  傳統工藝類:雕刻、鑲嵌、剪紙等民間傳統工藝。

  (三)時間范圍。

  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參評范圍為1997年6月18日至20xx年6月31日期間,公開出版、發表、展出、演播的文學藝術作品和工藝美術作品。

  第四章 獎項設置

  根據我縣文藝創作發展的現狀,縣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擬設4個獎項、18個獎額,名次不分先后,獎項和獎額可以空缺。具體如下:文學作品與文藝理論類設獎10個;演出作品類設獎4個;書畫攝影類設獎3個;傳統工藝類設獎1個。以上4個獎項均為作品獎,對每個作品(特別是綜合性藝術門類)包含的小門類不再作更細的.劃分。

  第五章 評獎標準

  以作品本身的思想性、藝術性為主要依據,注重社會影響力。

  獲全國“五個一工程”獎、全國“群星”獎、中國少數民族文學“駿馬獎”、重慶市“五個一工程獎”、重慶市文學藝術獎等獎項的作品,自動進入縣政府文學藝術獎終評程序。

  (一)文學作品與文藝理論類。

  1、縣級以上(含縣級)出版單位發表或出版的文學與文藝理論作品。

  2、具有較高的思想、藝術水平,并且在制作、裝幀、印刷質量上達到較高的水平,在讀者中產生較大社會反響的作品。

  (二)演出、電視劇(片)、廣播劇作品類。

  1、參加縣級以上(含縣級)政府部門舉辦的宣傳、文化、廣電、文聯系統演播、比賽并獲得等級獎,同時產生一定社會效應的作品。

  2、縣屬廣電單位錄制或參與錄制(參與策劃、確定選題、組織創作、承擔資金)并且擁有版權或評獎申報權的電視劇(片)、廣播劇,在市級(含市級)廣播電臺、電視臺播出,具有一定的收視、收聽率,社會反響比較大的作品。

  (三)書畫攝影類。

  參加縣級(含縣級)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宣傳、文化、廣電、文聯、工藝美術系統展出、比賽并獲得等級獎。

  (四)傳統工藝類。

  參加縣級(含縣級)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宣傳、文化、廣電、文聯、工藝美術系統展出、表演、比賽并獲得等級獎。

  第六章 組織領導

  縣委、縣政府成立縣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評審委員會。

  由縣委副書記任名譽主任委員,縣委、宣傳部長和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主任委員,縣委宣傳部聯系文藝工作的副部長、縣文聯主席任副主任委員,縣文廣新局、酉陽報社、電視臺、人事局、財政局、民宗局等單位負責人任委員。評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文聯,由文聯主席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縣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評選日常工作。

  評審委員會與分評委會的主任、副主任及委員由評獎委員會聘請。

  第七章 申報程序

  (一)作品申報。

  1、填寫申報表。

  2、參評作品的樣片(電視、廣播、音樂、舞蹈及戲劇作品完整、清晰的1/2錄像帶、CD、VCD、DVD光盤、錄音帶;戲劇、廣播劇作品提供文字腳本;音樂作品需提供詞、曲譜)。申報前請認真檢查報送作品的畫面和聲音質量。

  3、圖書、文學作品的樣書,美術類作品的復印件。

  4、創作、出版、發表、表演者的書面介紹,字數在500字之內。

  以上材料均一式5份。文字材料請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

  第八章 評獎程序

  (一)個人申報或單位推薦。

  (二)評審小組初評。

  (三)評委會定審。

  (四)評審結果公示。

  (五)縣政府表彰。

  第九章 頒獎

  對獲獎作品授予“酉陽縣首屆政府文學藝術獎”榮譽稱號,并頒發獎金。

  第十章 評獎紀律

  凡參與評選的作品有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參評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9

  根據《福州市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榕人薪【20xx】8號),以及《福州市鼓樓區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鼓人綜【20xx】88號)文件精神,為充分調動廣大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符合街道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干部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動街道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分配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結果由街道黨政辦定期張榜公布,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兼顧街道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力求科學合理,并根據街道及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對象:

  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名單附后)。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街道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在編工作人員16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7690×12=21228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1793×12=141516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金冊每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情況考核后予以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每月造冊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后統籌發放。

  (一)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責任)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5%,20xx年總額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的`計算:街道現有股級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責任)補貼65元,全年總計65×9×12=7020元。

  此項余額部分(7075.8-7020=55.8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構成:包括出勤情況、正常工作量、超時工作量(加班),考核按《東街街道干部管理辦法》實施。

  3、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計算:對遵守考勤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人,每月發放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5%;對受街道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50元;對受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20xx年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為141516*10%=14151.6元。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計算:街道工作人員年終業績獎勵發放按事業單位干部年終考核結果為依據,對年終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全額發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發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對婚、喪、產假期間的工作人員績效工資予以全額發放。

  五、其他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街道黨政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后執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附1:東街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花名冊(截至20xx年1月1日)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10

  根據省、市、縣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計生服務站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搞活事業單位內部分配。

  2、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

  3、堅持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的原則。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5、獎勵性績效工資每年考核發放一次。

  二、實施范圍

  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和發放對象:鎮計生服務站在編在崗正式工作人員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及構成項目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在主管部門人社局核定的總額內自主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項目(總分100分,加分另計):

  1、崗位性考核計分35分。

  2、考勤類考核計分25分。

  3、綜合目標考核計分40分。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

  (一)崗位性:以35分計算,分管副院長崗位計35分;兼職統計、財務、文秘、流動人口管理、從事藥具管理、檢驗、放取環、人流等計劃生育節育手術服務的技術人員崗位計30分,其他崗位計28分;信息錄入另加5分。

  (二)考勤類:以25分計算,主要考慮職工出勤的因素,對當月正常工作日上班與節假日值班全勤的計25分;缺勤(含請病假事假)每天扣0.5分(半年累計超過一個月的按“(六)”處理),半年累計曠工15天的,考勤類績效工資全部扣除計0分。

  (三)綜合目標考核:以40分計算,采取半年考核,考核內容、項目見考核評分表(詳表附后)。半年綜合目標考核分數采取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打分及干部職工民主測評打分二塊確定,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打分占50%,計20分,干部職工民主測評打分占50%,計20分,合計總分40分的綜合目標考核分。

  (四)加分與扣分:

  1、有下列項目之一的每項加5分,但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1)有學術論文發表的'。

  (2)在市級以上黨報黨刊發表文章的。

  (3)在市級以上電臺、電視臺刊播報道的。

  (4)其他認為可以加分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扣分,但累計扣分不超過10分:

  (1)因工作失誤造成一定影響的。

  (2)發生醫療技術事故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4)遲到、早退、曠工的。

  (5)其他認為可以扣分的。

  (五)分配等級:總分91~100分以上為一等;81~90分為二等;71~80分為三等,70分以下為四等。

  一等次按100%發放,二等次的按95%發放;三等次按90%發放,四等次的不發放。結余部分由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獎勵其他多貢獻人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刑律處分的,受行政處罰治安拘留及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處分期限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在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惡劣影響,被通報批評的。

  3、發生重大醫療技術事故,被通報批評的。

  4、長期請事假不上班的(半年累計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或者長期請病假(半年累計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請病假需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及相應能證明病情的檢查報告(診斷證明、檢查報告同時具備)。

  5、亂罰款、亂收費或服務態度差,被群眾向區、市、縣舉報,經調查情況屬實的。

  五、組織實施

  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6人組成,組長由陳江平院長同志擔任,成員:陳哲、李剛兵、駱振緒、張書發、張飛等同志組成。由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本方案由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解釋。

  抄樂鎮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站

  20xx年12月20日

  附:綜合目標考核評分表

  序號

  考核指標

  分數

  考評等級與評分標準

  專業理論

  知識

  13熟悉

  較系統掌握

  基本掌握

  考評得分

  131211解決業務技術的能力

  13優良中

  考評得分

  131211工作成績

  14突出

  較突出

  一般

  考評得分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11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小學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對象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并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復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衛、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干、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折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后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部門工作津貼(參照部門管理細則發放)

  副校長50教導主任40總務主任40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少先隊輔導員20辦公室主任20工會主席40

  圖書管理員10德育專干10教育技術10成教10

  寢管20電子政務10計育專干10勤雜20

  出納20關協10

  五、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后納入人平核算。

  備注:20xx年上學期績效工資發放,經全體教師研究決定:班津和教學津貼按人平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12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后,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系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并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13

  一、在執行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政策的基礎上,根據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職工工資分配應與本單位社會經濟效益相掛鉤,在保證正常性業務開支,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障繳費、提取修購基金等費用后,再決定發放職工工資報酬。鄉鎮衛生院應保證集體積累。

  二、進一步推行職工浮動工資制。根據我區實際,在職職工的職務崗位工資、工資性比例津貼、10%教護齡津貼三項作為“基本保障工資”,可按國家規定的標準逐月發給,其余津補貼部分作為浮動工資。

  三、列入浮動工資的部分,用于重新分配。各單位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建立和完善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分配方式,按崗定酬、按任務定酬、按業務定酬,職工收入分配要與技術水平、服務態度、勞動貢獻等掛鉤,實行績效工資制度,將技術要素、責任要素一并納入分配因素,確定分配基數,拉開分配檔次,重業績、重貢獻。同時要與職工的服務態度、崗位紀律、醫療質量、勞動出勤等相結合,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四、浮動工資分配改革中,應重視集體積累,增強發展后勁。當年全院職工得到的“基本保障工資”與浮動工資總額等于檔案工資總額時,單位仍有結余的,可按《醫院財務制度》補充規定相關內容執行。

  五、職工現行的工資作為檔案工資進行管理。今后遇有國家或地方規定增加職工工資的,由區衛生局辦理職工個人檔案工資增資手續。職工如有調動、退休、解聘的,按本人檔案工資數額管理。

  六、在推進工資分配制度改革中,應深入做好教育宣傳工作。在制訂浮動工資具體方案時,應認真征求職工意見,得到廣大職工的支持。同時要切實加強健全財務制度,改進醫療衛生服務模式,擴大服務范圍,堅持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做好增收節支,不斷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提高廣大職工的工資、福利水平。

  七、加強對浮動工資分配改革的.監督管理。對巧立名目濫發報酬,造成單位虧損的,則浮動工資抵充彌補虧損。同時將按照該單位年度虧損數額扣發差額補助,虧損嚴重的,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八、浮動工資分配機制改革后,離退休、離崗退養、病退人員的工資、補貼,職工遺屬補貼、憮恤費、喪葬費等仍按國家規定發給。

  九、各單位用于退休職工等的費用,由局按照上級相關部門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十、本意見自二零零六年三月起實施。希各鄉鎮衛生院認真制訂深化工資分配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并報區衛生局備案。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3篇(擴展4)

  ——醫院工資分配方案3篇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14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xx〕號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積極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

  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

  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四、考核辦法

  (一)月考勤獎

  1、工作人員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內的,每次扣發50元,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無故曠工的,扣發當月全部月考勤獎;

  2、當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每個工作日扣發50元,當月請病假10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當月請事假3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

  3、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月考勤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月績效獎

  1、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25%:①當月遲到或早退達到6-10次的;②當月事假累計達4-6個工作日的;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50%:①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10次的';②當月事假累計達到7-10個工作日的;③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全額扣發當月月績效獎:①當月事假累計達10個工作日的;②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④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⑤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4、經批準請病假的,按病假日數比例,扣發月績效獎;

  5、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三)年度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績效獎。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發當年年度績效獎。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績效獎部分基礎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計事假超過60個工作日、病假90個工作日的全額扣發年度績效獎。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四)其他績效獎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終先進獎勵,按規定系數比例進行統籌發放。

  五、其他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處分期限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被市級(含市級)以上效能告誡或通報的;

  3、表現很差、群眾意見很大的。扣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國家法定的假期(如探親假、婚假、生育假、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規有規定的,按相應規定處理。

  六、其它事項

  本方案12月日經職工大會表決通過,20xx于年1月1日起生效。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15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__〕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__〕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不含已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__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__年9月-11月。從20__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后,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系數×681元×80%。(從20__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__〕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并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__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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