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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時間:2024-12-06 15:19:29 志彬 工資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通用1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通用15篇)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

  一、結構比例

  1、出勤占15%

  2、教學業務常規占15%

  3、工作量占40%

  4、教學成績占30%

  二、各項考核指標賦分方法

  (一)出勤:

  出勤由各自然校根據本校的考勤制度,核算績效。報績效時同報自然校請銷假制度。

  (二)教學業務常規:

  教學業務常規以中心校組織的(或請第三方)期末業務常規驗收成績計分(附魯口鎮期末業務常規驗收方案)。

  按期末驗收方案,依據考核組核查打分結果,全鎮分為三個等級,其中一等占三分之一,計15分;二等占三分之一,計12分;三等占三分之一,計10分。(評分結果低于60%不給計分,業務常規不提供檢查的通報批評或給予相應處理)。

  縣鎮兩級平時業務檢查受到批評的不得評為一等。

  (三)工作量:

  1、教師的基礎工作量每周滿15節課(中層班子人員、特殊崗位人員可以根據各校實際折算工作量),計40分,超基礎工作量部分,每周超一節計3分。各類人員達不到基礎工作量的:在40分的基礎上,每少一節扣3分,40分扣完為止。

  2、各自然校也可以根據自己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工作量考核辦法。

  (四)教學成績:

  1、教學成績的核算按每學期兩次鎮統考成績,按監測方案核算平均分、及格率,平均分、及格率權重相同積分,期中、期末兩次總積分除以2,每年級每科每班積分最高得分(即第一名),計30分,第二名得分(按公式30除以第一名折后分數再乘以第二名同年級同學科折后得分,即得第二名教學成績得分),第三名依次類推;若一學期只統考一次,這一次得分不再除以2。若學期內沒有鎮統考的學科(指代語數英以外的學科),以教育部門舉行的比賽獲縣級二等獎以上,輔導老師(含教師自身比賽)所帶學科成績計30分,鎮舉行比賽,獲得鎮集體第一名(或單科第一名)的科目,輔導老師計30分,獲得校集體第二名(或單科第二名),輔導老師計28分。既沒有統考又沒有比賽科目的'代課老師一般計24分。

  (算分公式:30分除以第一名得分再乘以其他同學科同年級得分,就是其他老師教學成績得分)。

  2、代兩個班以上的,按班核算然后除以班數,以一個班為基礎,每增加一個同學科同年級班級加1分,每增加一個不同年級或不同學科加2分。

  三、幾點說明

  1、每年績效分上、下兩期核算,上半年(春季)績效操作4個月,返兩個月績效給本人;下半年(秋季)績效操作5個月,返一個月績效給本人。出勤、工作量由自然校操作,業務常規考核、教學成績兩項由中心校操作。班主任每班上半年按240元,下半年300元(各校班主任經費從全鎮總績效中扣除后根據各校實際設置班數返還各自然校,自然校按制度操作,不得平均分配)。

  2、各自然校正副校長依據有關績效文件規定,按全鎮平均績效的1.3倍扣除單獨考核。普工、因身體原因不能代課的老師和教輔人員,績效由中心校與相關自然校考核認定。

  3、本制度由中心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解釋。

  4、本制度于20xx年4月16日開始執行,同時廢止其他績效考核制度。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2

  為進一步激發廣大教師教書育人、鉆研業務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有利于優秀教師脫穎而出的機制和環境,帶動教風與校風的良性發展,為我校建設一支符合時代要求、德才兼備的師資隊伍,促進教學質量和教學管理水平不斷全面提升,經校長室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比范圍:

  全體教職工(含代課)。

  二、評比條件:

  1、忠誠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政治學習活動,熱愛本職工作,嚴守師德規范,為人師表,關心集體,謙虛謹慎,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堅持教書育人。關心學生全面發展,注重學生品德教育。對后進生不歧視,關心幫助困難學生,熱心為學生服務,不諷刺、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言傳身教,做學生的良師益友,在教師、學生、家長及社會有較好的聲譽。

  3、工作認真負責。具有敬業精神和團結協作精神,愉快接受并圓滿完成學校安排的教學、管理、值班、服務、學生活動等各項工作。所負責的工作取得較好成績,得到學校領導和老師的普遍認可。教學認真、治學嚴謹,教學效果良好,所教學科在學年綜合考評名次名列年級前1/2(任教多班的取平均名次),等次為良好以上。

  4、履行安全職責。自己所帶班級或所負責的部門無重大責任事故,且本人未發生任何教育事故。

  5、重視教育科研。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善于反思和總結,積極開展教育、教學、安全、后勤等方面的研究。自覺接受繼續教育,積極參與校本研修及上級部門組織的相關培訓。

  6、嚴守學校紀律。堅守崗位,無遲到、早退、代簽到、曠課現象。無因自己不當行為給學校、他人的工作造成嚴重損失或帶來負面影響的現象。

  三、評選時間和名額確定:

  每年六月下旬,有校長室根據語數英學科和非語數英學科分類確定名額,總數原則上不超過教職工總數的10%。

  四、評選程序和方法:

  采取個人申報、民主評議、考核評分、領導小組表決相結合的形式。按民主測評占15%,考核評分占60%,領導小組表決結果占25%,計算出考核對象的綜合得分。按得分高低評出最終班級(人選)并進行公示。

  五、考核細則:

  1、現實表現:5分(有考核小組量化)

  愛崗敬業、服從分配、遵紀守法、積極參與公益活動,有較好的道德素養。

  2、教學實績:

  (1)知識競賽(如作文、口算、默寫等,一律按班級團體計算):

  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5分(班級數僅為3個的,第三名不得分)。

  (2)平時檢測: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1分(班級數僅為3個的,第三名不得分)。

  (3)期末檢測: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6分,第三名加4分(班級數僅為3個的,第三名不得分)。

  (4)學年度檢測: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2分,第三名加8分(班級數僅為3個的,第三名不得分)。

  注:任教多班的',所教班級均為年級前列的,按最好名次計算,其它的取平均成績。

  3、科研成績:

  (1)論文獲獎:

  泰興市級獲一、二、三等獎每篇分別加0.8、0.5、0.3分。以后,每晉升一級加1分。

  (2)公開發表(按職評要求):

  在教育核心期刊上獨立發表的4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1分;

  在省級以上教育期刊上獨立發表的,每篇3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

  《泰興教研》發表的每篇1.5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5分;《泰州日報(含泰興日報)》發表的,每篇1分。

  (3)經驗交流:

  校級一次加0.5分,以后,每晉升一級加1分。

  (4)優秀課(說課、學養比賽)及中隊活動評比:

  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2、1.5、1分,其它獎次0.5分;以后,每晉升一級x2;研討課、示范課等公開課等同同級二等獎加分。

  (5)教師基本功比賽:

  校級0.5分/次;以后,每晉升一級x2。

  4、指導學生(不含語數英等學科知識競賽):

  校級(按團體算):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加1分(班級數僅為3個的,第三名不得分;未評比團體獎時學生個人獎按團體的1/3計算)。

  市級(選拔類):一等獎1.5分/人,二等獎1分/人,三等獎0.5分/人;以后,每晉升一級加1分,有指導獎的另加0.5分;集體項目獲獎記雙分,與個人獲獎不重復計分,取最高分。

  市級(非選拔類):學生獲獎0.3分/人,同類活動一次不超過3分。

  六、表彰獎勵:

  1、如當年度有鎮級表彰計劃,學校將按擬表彰人選的得分高低擇優上報,其余人選有學校表彰;如當年無鎮級表彰計劃,則全部由學校表彰;

  2、當選為學校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師),直接作為今后市級及以上的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師)的候選人。

  3、凡被評為學校優秀教師的,一律記入本人檔案,在職稱評定、崗位競聘中予以政策傾斜。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評為優秀教師: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違規補課或從事有償家教的活動及發生其它違法違紀行為的(以學校的檢查記錄為準);

  (二)發生教學和安全事故的(以學校的檢查記錄為準);

  (三)病、事假累計超過4個周(含);

  (四)無故曠課(曠職)或缺席的;

  (六)有無故不(組織學生)參加學校舉行的活動的(含政治學習及各類教育教研活動);

  (七)不服從學校的分工,和學校討價還價或推諉扯皮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學校規定工作,或不能如期上交各類資料的;

  (八)在學校組織的學科調研檢測中發生作弊或其它弄虛作假行為的。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3

  為進一步提升學校教學質量,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根據《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全體教師

  二、考核內容:

  素養競賽、質量檢測、輔導學生

  三、考核細則:

  1、素養競賽(擅自不參加的扣1分/次):

  只設團體獎,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但最后一名不得分。教兩個班以上的,教兩個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級均領先于平行班的,另加0.5分。

  2、質量檢測:

  ①平時調研:優秀加8分,良好加6分,合格加4分,基本合格加2分,待合格不得分,擔任畢業班的各等級另加2分。

  ②期末檢測:優秀加30分,良好加24分,合格加18分,基本合格加12分,待合格不得分,擔任畢業班的各等級另加6分。

  評比方法為:總評得分=當前班級平均分與年級平均分的比值-接班時班級平均分與年級平均分的比值。各等級評定方法:

  優秀:平行班總評分最高的;

  良好:語文、英語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1分,數學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2分;

  合格:語文、英語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3分,數學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4分;

  基本合格:語文、英語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5分,數學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6分;

  待合格:語文、英語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超過5分的,數學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超過6分的'。

  在平時調研中,教兩個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級均領先于平行班的,另加1分。在期末檢測中,教兩個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級均領先于平行班的,另加3分。一年級初次調研按班級平均分統計。

  備注:①在聯盟及全市統一的期末學測中,凡班級總評進入聯盟或全市團體前1/4的,均按優秀等級確定實績,且學校第一名的另加6分;凡班級總評進入聯盟或全市團體前1/2的,酌情按優良以上等級確定實績;如班級總評位于聯盟或全市團體后1/4的,學校第一名只能定為良好,其余班級實績按上述標準降一檔處理。

  ②專職術科教師的期末教學實績,按《泰興市橫垛小學術科理論知識考核方案》和學生實踐抽測結果確定,優秀得29分,良好得23分,合格得17分,基本合格得11分,待合格不得分。

  3、輔導學生(校級競賽不參加的每次扣1分):

  (1)個人項目:

  ①現場競賽項目:省級3分/人次,地級2分/人次,市級1分/人次,區級0.5分/人次,校級0.1分/人次(特指體藝類并經本人實際指導的,由本人牽頭組織<中層干部除外>但非本人實際指導的及金鑰匙等類比賽酌情加分)。

  ②非現場競賽項目:如學生征文、寫字、小論文獲獎(發表)等,校級每人次0.05分,市級每人次0.2分,地級及以上0.4分。累計加分,最高5分。

  說明:教師有指導獎的,不另算且所有項目不重復計算。

  (2)集體獲獎:

  省級20分/次;地級15分/次;市級一等獎(第1名)12分/次,二等獎(第2--4名)10分/次,三等獎(第5--8名)8分/次;聯盟一等獎6分/次,二等獎4分/次,三等獎2分/次;校級第一名加0.5分/次。

  四、考核結果:

  1、每學期末,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列入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總分,《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中提及的相關項目不再考核;

  2、每年末,有教導處根據年度教學實績單項考核結果,按學科班級數的10%評選教學實績先進個人初步人選,初評人選經校長室審核后,由學校進行表彰,并記入本人檔案,在職稱評定、崗位競聘中予以政策傾斜。

  五、細則

  由學校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和校務會集體討論、修改,于20xx年10月19日—10月21日進行了校內公示,公示期間無異議。自20xx年10月22日起正式實施,未盡事宜有領導小組討論解決。如市局有這方面的新規定,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4

  為加強班隊建設,培養學生文明行為習慣,增強學生的集體觀念和班級凝聚力,強化班主任的責任擔當意識,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班級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高效化,積極推動優良班風、校風的形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全校所有班主任。

  二、考核原則:

  優績優酬、獎勤罰懶、客觀公正

  三、人均考核數:

  人均1500元/學期

  四、考核細則:

  (一)班級常規:

  1、基本工作,負責人:政教處

  (1)認真制訂班主任工作計劃,及時做好班主任工作總結。認真、及時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有幫扶、幫教及轉化學生過程的詳細記載。優秀的加2分/次。

  (2)積極做好學校和家庭的溝通工作,每學期家訪記錄不少于16條;使用好班級家長群,定期發送家教、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信息,每月各不少于1條;每少一條扣0.2分。

  (3)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泰興市橫垛小學學生養成教育實施細則》,重視學生的思想和行為習慣養成的教育,上好晨會和班會,平時檢查中有未開展的,一次扣1分。積極參加學校星級班級評比,每月一評,五星加6分,四星加4分,三星加3分,二星加2分,一星加1分。如出現學生損壞公物、破壞農作物、浪費糧食、打架斗毆等行為失范或不良現象,發現一次扣1分,并取消該班當月星級班級評比資格,產生嚴重后果,造成惡劣影響的,實行評優評先一票否決制,并按上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班隊活動,負責人:政教處牽頭,含教導處、總務處、資助辦、體藝組等

  (1)個人獲獎:

  校級:一等獎0.分/人,二等獎0.3分/人,三等獎0.2分/人。以后,每晉升一級加0.分,有指導獎的另加0.5分。

  (2)團體獲獎:

  校級:一等獎1.5分/次,二等獎1分/次,三等獎0.5分/次。以后,每晉升一級加1分,有指導獎的另加1分。

  注:班隊活動是指由學校組織的,班主任指導的學生類少先隊、體藝、心理健康等素質教育活動,團體與個人獎不重復,按最高項計算。

  3、班級安全,負責人:安全辦

  根據《泰興市橫垛小學安全工作單項考核細則》

  4、學生心理健康,負責人:政教處

  (1)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實行班主任包保班級制,如出現學生心理健康事件,酌情扣班主任2-10分。情節特別嚴重,造成嚴重后果的,除扣10分外,實行評優評先一票否決制,并按上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平時要扎實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排查、上好健康教育課、建好兩本臺帳、落實“五個一”等健康教育措施,經學校檢查未認真落實的每次扣0.5分,未落實的每次扣1分。

  5、陣地建設,負責人:政教處

  能夠盡心完成學校布置的教育宣傳陣地建設。如黑板報、班級文化的布置等,、不按時完成的,一次扣0.5分;不能完成的,一次扣1分。

  (二)班級學風,負責人:教導處

  1、學習態度:

  班級學生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無厭學、逃學、曠課、不做作業、考試作弊等不良現象,發現一次扣1分/人。

  2、課堂紀律:

  班級學生課堂紀律差,秩序亂,不專心聽講,不認真完成作業,如做小動作、交頭接耳、大聲喧嘩、隨便走動等等,發現一次扣1分。

  3、學業質量(按各學科匯總后平均計算):

  期末檢測:每學科優秀加4分,良好加2分,合格加1分,基本合格加0.5分,待合格不加分。

  4、圖書借閱:

  打造書香班級,建好班級圖書角,未建成的每檢查一次扣1分;按學校規定,組織本班學生及時借閱和歸還圖書,每缺一次扣1分。

  (三)班隊理論研究,負責人:政教處

  1、論文獲獎(教育學會及主管部門組織的):

  縣級獲一、二、三等獎每篇分別加0.8、0.5、0.3分。以后,每晉升一級加0.3分。

  2、公開發表:

  在教育核心期刊上獨立發表的3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

  在省級以上教育期刊上獨立發表的,每篇2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1.5分,第二作者1分;

  《泰興教研》發表的每篇1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0.8分,第二作者0.5分;《泰州日報(含泰興日報)》發表的,每篇0.8分。

  3、經驗交流:

  校級一次加0.5分,以后,每晉升一級加1分。

  (四)履職情況,負責人:政教處牽頭,含教導處、安全辦、總務處、資助辦、體藝組等

  1、積極推薦或組織學生參與學校活動,不參與、不支持、不配合的扣1分/每次;

  2、工作上不服從學校分配,和學校討價還價,推諉扯皮的,視情況扣0.5-1分/每次;

  3、不按時完成學校要求的相關工作的,一次扣0.5分,如物資的上交、回收,資料、表冊上交,教室的整理、門窗關鎖,電燈、電器的關閉,學生出勤的監測等;不能完成的,一次扣1分。

  4、妥善保護班級物資,出現人為損壞的,視物資價值大小扣1—10分,并在考核獎中按價賠償。

  (五)其它貢獻(同類的不重復,按最高項一次計算。)

  為學校作出其它貢獻的,如班級獲得重要榮譽稱號或開展了專題、重要活動的等,經學校認定,酌情加0.5分—3分/次。

  五、考核結果:

  1、每學期末由政教處牽頭考核,根據當年度春秋兩學期考核得分,分低中高組設一二三等獎若干名。得分位列本組班級數前1/3(四舍五入)名的為一等獎,每學期獎1750元;位列本組班級數后1/3(和一等獎人數一致)的為三等獎,每學期獎1250元;其余的為二等獎,每學期獎1500元。

  2、《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中提及的“教育工作”不再重復考核。

  3、每學年末,政教處根據每學年末考核得分,按全校班級數的20%匯總評選出優秀班級和優秀班主任(實行捆綁式表彰)的初步人選,初步人選經校長室審核后,由學校進行表彰,并記入本人檔案,在職稱評定、崗位競聘中予以優先。

  4、每學年(學期)考核結果作為下學年(學期)聘任班主任的主要依據,位列本組班級數后1/3的,下學年(學期)原則上不能擔任班主任且當年度不能確定為年度考核“優秀”。

  5、今后市級及以上的優秀班級(班主任)的評選在不違背上級文件精神的基礎上,原則上在學校優秀班級(班主任)中產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班主任不得被評為一等獎(優秀班級和優秀班主任)(以學校記載為準):

  1、班級發生教學責任事故的班級;

  2、本人或班級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組織有償辦班補課的,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擅自征訂教輔材料的,并經查實的;

  3、參與越級或群體上訪,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

  4、堅決不服從學校分配,或班級拒不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活動的;

  5、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被查處的。

  七、其它:

  1、本細則在充分征求一線班主任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室牽頭制定,20xx年12月10日上午專題召開了校務會,討論并通過初稿。20xx年2月28日—3月2日,先后在校內公示、修改,至3月2日公示結束后再無異議。

  2、本細則由校長室負責解釋,自20xx年春學期起實施,原《泰興市橫垛小學優秀班級(班主任評比細則20xx修改稿》和《泰興市橫垛小學班主任考核細則20xx年試用稿》同時廢除,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討論確定。

  3、在實施過程中,如與上級有關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則以上級文件為準;如上級頒布有關新文件或提出新要求,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5

  按照有關績效工資發放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工作實際,廣泛采納全校教職員工的意見,現制定實驗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30%部分)發放辦法:

  一、管理層面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1、六個年級的級長、少先隊總輔導員、電教部部長、青聯主席、安全保衛部部長、黨支部委員每人每月170元;大隊輔導員、青聯副主席、組長每人每月150元(此數值的參考坐標是副班主任費為每月144.8元)。以上崗位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從我校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列發。

  2、電教、教務人員每人每月100元假日管理費,體育教師每人每月訓練管理費100元(論貢獻大小組內重新分配)。

  3、按照文件規定并參考其他學校的實施辦法,我校四位領導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烏魯木齊地區各校的最低值確定:

  校長按教師平均值的2.6倍發放;

  副校長按教師平均值的2.3倍發放;

  主任按教師平均值的2.1倍發放;

  副主任按教師平均值的1.9倍發放;

  按照文件規定,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應從我校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列發。

  以上崗位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不得多崗多頭發放,發放時就高不就低。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不影響下列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獎勵性工資發放(校領導不拿量化分值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獎勵性工資發放

  教職員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年終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成績發放。用我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管理層獎勵性績效工資后的數字與我校教職員工量化總分相除,算出量化分每分的錢數,再用教職員工個人的量化分與這個數相乘既可得出教職員工個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數值。

  附:實驗小學教職員工考核指標體系及評分辦法

  三、正班主任及副班主任津貼的發放

  按照上級的相關文件并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實施副班主任制度已經多年了,副班主任已成為班級管理的必要力量。正副班主任制度的實施對落實我校的辦學理念、提升我校的辦學水平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考慮到小學班主任的配置不同于中學,考慮到我校的.班級管理為正副班主任共同管理,我校決定對班主任津貼實施二次分配(每月發放):正班主任分配60%的班主任津貼,副班主任分配40%的班主任津貼。

  四、教職員工考勤分從7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30%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扣減。

  為了進一步激勵教職員工的積極性,經學校教代會廣泛征求教職員工意見,大家一致認同:教職員員工平時因病因事請假的,70%的扣減實行每月結清的方式,因考勤應扣除的績效工資將從7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當月扣減,扣除下來的數額當月發放給相應代課人員。年終計算30%獎勵性績效時按量化考核表“教學工作量及教學效果”標準予以核算。

  附:實驗小學考勤獎懲細則

  績效工資的發放關系到我校教職員工的切身利益。我校從xx年初開始就將此問題提交教職員工討論,并多次開教代會進行研究。以上方案就是在大家討論的基礎上形成的,并經我校教代會審議通過,再報教育學院組織人事部審核批準實施!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6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德育工作,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德育工作隊伍,提升學校教育品味,根據《市教育局關于評選表彰泰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優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泰教人〔20xx〕30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選范圍

  全校從事德育工作的管理人員、教研人員、德育課教師和班主任等。

  二、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熱愛教育工作。

  2、德育業績突出。認真履行德育工作職責,創造性地開展德育活動,德育工作的實效性較強,德育工作成績顯著。

  3、注重德育研究。有科學的德育理念和方法,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教育發展規律組織開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

  4、從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

  (二)其他條件

  1、德育管理人員:所管理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創新、有成效。申報泰州市優秀德育工作者的.須在縣級及以上進行經驗介紹或獲得縣級及以上表彰。

  2、德育教研人員:申報泰州市優秀德育工作者的須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參與市級及以上德育課題研究并取得成果。

  3、德育課教師:德育教學效果顯著,在縣級及以上開設德育公開課、講座等。

  4、班主任:班主任工作有創新、有成效,深受學生及家長的好評,在縣級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賽中獲獎的優先推薦。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不得參評:

  1、所管工作發生嚴重責任事故的;

  2、所在學校(德育管理人員)或所帶班級(德育課教師和班主任)有學生發生違法犯罪事件的;

  3、發生有償家教行為的;

  4、因教育不當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評比時間和名額確定

  根據市局有關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公布的名額確定。

  四、評比程序和方法

  采取個人申報、小組考核、學校推薦相結合的形式。小組考核有學校組織考核小組按照本細則進行量化考核,算出考核分。學校推薦有校長室按申報者的現實表現和小組考核得分集體討論確定初步推薦人選,公示無異后,正式推薦上報。

  五、評比細則:

  1、思想政治(10分,有考核小組量化)

  忠誠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政治學習活動,熱愛本職工作,嚴守師德規范,為人師表,關心集體,謙虛謹慎,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工作態度(10分)

  具有敬業精神和團結協作精神,愉快接受并圓滿完成學校安排的教學、管理、值班、服務、學生活動等各項工作。發現一次不良現象扣1分,10分扣完為止。

  3、工作年限(10分)

  從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每超過一年加0.5分,加滿10分為止。

  4、德育業績

  所負責的德育工作取得較好成績,得到學校領導和老師的普遍認可,德育工作成績顯著。

  (1)德育管理

  ①班主任工作有創新、有成效,在學校、區域(聯盟)縣級、市級及以上作經驗介紹、開設講座或獲得表彰,分別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所分管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創新、有成效,在校際、區域(聯盟)縣級、市級及以上進行經驗介紹或獲得表彰分別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2)德育研究

  ①德育論文:所撰寫的德育論文在縣級、市級及以上論文評比中獲獎。

  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分、2分、1分;

  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分、4分、2分;

  市級以上: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0分、7分、4分;

  ②德育課題:主持校級、縣級、市級及以上德育課題研究分別加5分、10分、15分、20分;主持校級、縣級、市級及以上德育課題研究并取得成果(結題)分別加10分、20分、30分、40分;

  說明:作為核心成員參加上述課題研究的得相應層級的一半。

  (3)德育課

  ①在學校、區域(聯盟)縣級、市級及以上開設德育公開課、講座,分別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在學校、區域(聯盟)縣級、市級及以上德育課評比中獲獎,分別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4)基本功

  班主任(輔導員)基本功強,在學校、區域(聯盟)縣級、市級及以上班主任(輔導員)基本功大賽中獲獎分別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六、為與《市教育局關于評選表彰泰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優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泰教人〔20xx〕30號)文件精神一致,今后學校市、縣優秀德育工作者評比不再參考《泰興市橫垛小學優秀班級(班主任)評比細則》。

  七、本細則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長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校長室討論確定。如上級有此方面的新文件、新規定、新要求,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7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推進我鎮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鎮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一)班主任津貼發放辦法。

  1、班主任津貼按實結算到學校。各校再根據學校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方案發放。

  2、班級生數超過班額基本標準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于班額基本標準(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額基本標準為:全鎮學生數÷全鎮班級數)。

  (二)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百分制考核結果發放。考核分四部分:師德考核、工作表現、教師業務考核和學歷、資歷、職務。

  (1)師德考核25分。(考核辦法具體見附件1)

  (2)工作表現10分。其中在校表現6分、考勤4分,上述兩方面均實行單位總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師的'在校表現劃分成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至少要分成三類),優秀人數占比,村小原則上不高于20%,中心小學原則上不高于25%;要把考勤劃分為三類。(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2)

  (3)教師業務考核50分。根據業務考核意見積分后,按總人數2:6:2的比例分為三檔,第一、二、三檔分別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數中,村小人數占比不少于20%,英語教師人數占比不少10%。(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3)

  (4)學歷、資歷、職務共15分。學歷:中師及以下的1分、專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職稱:初級及以下的1分、中級1.5分、高級2分;教齡:教齡×0.3分;職務:中心小學校級2分、中層正職1.5分、中層副職1.2分,村小校長1.7分、副校級1.3分、主任級1分;鎮教研員1分。

  2、計算辦法: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部分及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后進行測算,即:【(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班主任津貼部分和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全鎮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

  五、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六、其它說明:

  1.20xx年度退休人員:本年度仍然堅持上崗代主要學科的,在績效總分中另加3分;20xx年度退休人員:按縣批復核定時間確定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

  2.年度內,在縣教育教學工作考核中,因教學研究方面為全鎮累計爭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師分別加2、3、4、5和8分。在縣學生學業水平測試中名列同類學校學科1-3名、4-6名分別加6、3分。在鎮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中,村小與中心小學學期累計相比,語數英三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員加2分,若單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執教者加1分。

  3.學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業務考核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分的90%作為基準分,后根據各自承擔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實績、教科研實績及所在單位教職工及領導班子(按6:4的比例)對其進行的滿意度測評情況,計算最后得分。(滿意度達90%的得基準分,滿意度每上升3個百分點的另加2分,滿意度每下降2個百分點的另減1分,該項得分不得高于所在單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崗,但按有關規定要求,有人承擔其課務的人員:其業務考核分根據不同年齡及請假原因,男56、女52周歲以下的,學期累計請假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檔3、6、12分的分值,計入績效總分,男56、女52周歲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檔2、3、4分計入績效總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堅持到崗的人員:總體予以適當照顧,原則上業務考核分低于上述第四條所述人員(在一定的年齡段內比較)。

  6.因病或因事請假,但逾期未到崗人員:逾期每超過一天在其績效工資中扣除總額的1%,情節嚴重的報上級主管部門,并按相關的教職工管理規定執行。

  7.抽借用人員:有一定的手續被鎮或局抽用的,其業務考核分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值的90%計算,后根據其服務發展、招商引資及吸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量分。同時結合上述情況計算其績效考核最后得分。

  8.第十三個月工資按實發放到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一年考核兩次,根據考核結果,年終一次性發放。

  9.實行本辦法后,各學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發放津貼、福利等。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8

  一、指導思想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等部門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xx]84號)《南京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寧政辦[20xx]109號)以及寧棲教字(20xx)20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過建立適合教育事業特點和我校實際的收入分配制度,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合理拉開績效工資的檔次,激發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教育事業又好又快地發展。(紅色部分為區教育局最新下發文件精神)

  二、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擬修訂為:愛崗敬業無私奉獻 優績優酬)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規范、簡約”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

  四、考核項目

  依據寧棲教字【20xx】122號文件精神,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0%用于學校教職工教育教學考核,按兩塊考核發放:月考核和學年度考核(500分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8%用于區教育局統籌,考核發放項目有名優骨干教師津貼、班主任津貼、學校發展綜合評估獎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2%用于學校統籌,考核發放項目有中層以上人員管理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教齡津貼等。

  擬修訂為:按寧棲教字(20xx)209號文精神,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切塊方法。即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0%用于學校教職工教育教學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用于區教育局統籌,考核發放項目有班主任津貼、學校發展綜合評估獎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用于學校統籌,考核發放項目有中層以上人員管理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目標考核獎,超工作量(加班)津貼補貼等。

  (一)月考核

  1.月考核津貼標準:人均800元。(擬修訂為:1000元,其中800元考核工作量和工作業績,200元考核出勤)

  分為四項:

  ①考勤獎200元;

  ②師德獎200元;

  ③教育教學常規考核獎250元;

  ④安全衛生獎150元。以上4項根據《金陵小學月考核細則》經考核后每月發放。

  2.月考核津貼發放形式:當月考核,次月發放,每學年考核發放十個月。

  3.具體考核見《金陵小學月考核評價細則》。

  (二)學年度考核(500分考核)

  1.按《金陵小學教師500分考核評價細則》(后附)進行。

  2.考核辦法:學年末綜合兩學期500分考核均分作為個人500分考核實得分數。(擬修訂為:每一學年末進行一次500分考核)

  (三)學校自主考核

  自主考核主要有:班主任考核、校內職務崗位津貼、超課時超工作量津貼、一線骨干教師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

  1.班主任考核

  每月人均300元。學校結合考核情況(參見金陵小學班主任考核條例),每月發放。發放十個月。兩個月的班主任費用獎勵副班主任。(擬修訂為:每月人均500元,同時德育部門進一步明確副班主任工作職責)

  2.校內職務崗位津貼:

  ⑴津貼系數設定:(以班主任津貼為單位1,即300元/月)(擬修訂為:500元/月)

  校級領導:正職1.5,即450元/月;副職1.4,即420元/月

  中層:正職1.3,即390元/月;副職1.2,即360元/月。(擬修訂系數降為:校級:正職1.4,副職1.2, 中層:正職1.0, 副職0.8 )

  年級組長:50元,教研組長:50元。(擬修訂為:年級組長:80元/月,學校學科教研組長:80元/月,年級學科教研組長50元/月,部門干事200元/月)

  ⑵以上管理津貼每學年按十個月考核發放。

  ⑶說明:

  ①正、副校長、書記由教育局統一考核,不參加學校考核。津貼由學校發放。

  ②一人身兼兩職,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拿一份津貼,班主任除外。

  ③行政組成員兼班主任的,班主任津貼全拿,行政津貼拿一半。

  ④行政組加班原則上不再拿加班費。(擬修訂為:校級領導加班不拿加班費,其他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履行相關報批手續。)

  3.教齡津貼:

  為鼓勵教師終身從事教育事業,特設立教師教育工作奉獻獎,根據從教年限,按1年7-9元計算,40年封頂。一次性發放。學校視分配總額的變化,每年適當微調。見習期不享受。(未執行,建議刪去)

  以上各項津貼因病、因事請假達到1個月,當月各項津貼不享受。

  4.超課時、超工作量津貼:

  ⑴代課按10元/節補助(擬修訂為:20元/節)。代班主任,按10元錢一天補助。(擬修訂為:20元/節)

  ⑵節假日、下班時間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加班的,一天加班費50元,半天25元。

  (3)體育老師組織課外訓練按課時計入工作量(20元/節),帶隊比賽按加班一天100。

  5.一線骨干教師津貼:(以下一線骨干教師津貼擬修訂為:只針對區優青、區教壇新秀的,其他區及以上級骨干均由區教育局統一考核、獎勵)

  對于常年在教學一線的學科帶頭人、優秀青年教師經考核能履行職責,發揮作用的,學校每學期給予一定獎勵(按年發放)。

  一線骨干教師津貼分為四類:A、特級教師; B、市學科帶頭人、市優秀青年教師;C、區學科帶頭人(注:A、B、C類教師津貼由區教育局發放);D、區優秀青年教師、區教壇新秀(300元一年)。

  考核標準:嚴格遵守《中小學職業道德規范》和“三要八不準”要求。

  一線骨干教師達到考核要求方可發放全額津貼,有一項未達標下浮100元,兩項未達標不享受津貼。教師如擁有多個骨干稱號,按最高稱號標準發放津貼,不重復計算。

  6.全勤獎:

  ⑴一學期不遲到、不早退,不請任何病、事假,獎勵200元。

  ⑵每個月教師有兩張2個小時的事務卡,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兩張連用。在使用時,要把事務卡交給年級組長簽字留存。課務自行安排。事務卡一張未用,按10元一張發放,未用完,按一張5元發放。(以上兩項未執行,建議刪去)

  ⑶婚假、產假等國家法定的假期,每月考核獎全額發放,但全勤獎不享受。對于法定假未休或未休滿即上班,學校給予獎勵(全勤獎)。

  7.教育教學成果獎:

  每學年末按照《金陵小學考績方案》,經個人申報,學校考核小組核實發放。

  8.完成任務獎: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9

  為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功能,體現多勞多得、優級優酬、適當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學校經過多次研究談論,參照兄弟學校做法,結合本校實際,在以前多學期試行的基礎上,經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構成和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由上級撥付的獎勵性工資、門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兒部利潤及社會贊助款合并構成,在總量內進行班主任和校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和質量獎懲金四個方面的分配。

  二、績效工資考核監督小組以及考核形式

  1、領導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2、監督小組:組長:xx

  3、考核形式考核結果由考核組負責統計公布,監督組復核后交組長確認發放。

  三、績效工資計算和發放辦法

  1、月超課時津貼計算辦法:教師實際周超平均課時節數(不含午間課)x10元為本人月課時津貼。

  ①教師周課時節數按學科系數和班額系數折算。學科系數:語文、數學1.2,其它有單元測試的1.0,無單元測試的0.8。班額系數: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

  ②任教兩班或以上語文數學者每月另加50元。

  ③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教主課的每月另加50元。

  ④畢業班主科教師每月加20元。此項由教務主任制表。本學期平均課時按校長任課9.6節計算,督導員享受一半平均課時。

  2、班主任基本津貼計算辦法:30元+1元x學生數,畢業班每月加10元,護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級就餐維護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礎上進行責任追究。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項由政教主任制表。學前班班主任暫納入學校計發。

  3、月校務津貼計算:校長、書記120元,副校長100元,副園長、教務主任、政教主、總務主任、財務80元,辦公室等50元。校務兼職適當加10—30元,但不得超過校長津貼。校務值日按每天30元發放加班補助(午休期間40元)。此項由校長制表。

  4、加班計算:

  ⑴兼職崗位(速印、飲水、備課組長、水電、網絡維護、校園博客、遠教、圖書等)教師午間值日/課按工作量大小和慣例進行發放。

  ⑵集體走訪、教學教研活動、大型文體活動以及教職工集中勞動按參加次數和工作量適當發放加班補助和車費補助。

  ⑶專項加班按工作情況和效果發放補助和獎金。

  5、教育教學教研獎金,按相關制度執行。此項由教務主任制表。

  6、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達到平均課時的足額享受,未達到的按所達到(校長課時)的比例發放,超過的不再加發。此項由教務主任制表。

  7、專職安保(xx)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設立50元目標獎。目標獎由綜治主任追究制表。

  8、專職后勤人員(xx)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假日門店或食堂進貨每周發放補助30元。

  9、派到幼兒部或寄宿部的專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在本部領取工資。

  ①足額享受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②另外發放實際周超課時節數(本學期以校長課時為基準)x元的月課時津貼(N小于10)

  ③就餐午休維護的補助,每天4元。第②項由園長制表。

  10、省資教老師和鎮輪調老師每學期發放500元交通補助。由本人用領款單領取。

  11、責任追究罰款

  學校對在常規教學和管理中出現問題的教職工進行責任追究,相應罰款從本人所得績效工資中扣除,若超過應得部分,從福利中扣除。此項由校長根據校務值日及月查、抽查制表。

  四、說明

  1、績效工資一般在學期結束發放,經濟條件允許則按月發放。若總量不足,則按比例發放。

  2、病休人員、提前自愿退休或因其他情況不承擔責任崗位的教師不參與績效評估,不享受績效工資,不享受全員性福利。因特殊情況不能上崗的教師,按臨近退休年限每學期向學校交一定的頂崗費:每差一年交500元。臨近退休教師在退休前六個月按上崗教師對待。

  3、公司聘請人員除不享受超課時津貼外,凡承擔較多教學任務者可以參加學校其他績效分配,并免除伙食費,每月發放校齡津貼(從承擔教學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遞增,本學期止章欽第三年150元,xx第二年100,xx第一年50)。

  4、以前相關制度與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執行。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0

  為做好我校教師待遇保障工作,根據《泰興市義務教育教師獎勵性補貼發放指導意見(試行)》和市教育局有關會議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不斷完善我校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機制,加快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二、基本原則

  1、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突出師德表現的考核,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度。

  2、獎優獎勤、促進發展。重點教學工作量飽滿和教書育人成果突出的教師傾斜,統籌考慮參與學校管理和相關中心工作等因素。

  3、客觀公正、規范實施。以事實為依據進行評價與考核,避免主觀臆斷和個人情感因素的影響,做到實事求是、公正公開、程序規范。

  三、考核對象

  學校在編在崗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四、考核小組

  成立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為方便管理,教職工獎勵性補貼發放考核工作小組和當年底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小組成員保持一致。

  五、考核數

  全校考核總數由市教育局統籌發放,其中教師工作獎考核總數=市局下撥總額-班主任工作獎總額-爭先創優獎總額。

  六、考核項目

  1、班主任工作,包括班級常規管理、專題活動、家校聯系、班級安全等方面;

  2、教師工作,主要考核教師自身建設和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自身建設包括敬業奉獻、遵章守紀、為人師表、學識提高等內容;履行崗位職責,包括出勤、工作量、服從工作分工、達成工作目標(教學業績)創先爭優等內容;

  3、校長工作,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

  七、考核細則

  依據《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對班主任工作和教師工作進行考核。

  八、獎項設置和考核方式

  教師獎勵性補貼分基礎性補貼和考核性補貼兩部分,基礎性補貼按年內實際工作時間發放到人,考核性補貼由市教育局統籌并經學校考核后發放。

  (一)班主任工作獎

  根據當年度春秋兩學期“教育工作”考核得分,設ABC等獎若干名。得分位列全校前1—5名的為A等獎,每學期獎150元;位列全校后5名的為C等獎,每學期獎50元,其余的獎100元。獎金總額按每學期100元/班直接從市局下撥總額中提留。

  (二)教師工作獎

  根據當年度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設A、B、C三等獎,且AC等獎差距不少于3000元。

  A等獎:人數不超過全校在編在崗教師數的20%名;

  C等獎:人數不低于全校在編在崗教師數的10%名;

  B等獎:剩余人數。

  說明:擔任了班主任的,“工作量”和“教育工作”不再重復計算。經教育局備案的借出人員一并列入考核,其考核等級參考借進單位提供的.工作表現和實績,并結合學校的實際狀況,由考核小組確定。產假、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含)的,其教師工作獎停發或按C等標準發放。

  (三)校長工作獎(各等級獎金等同于“教師工作”)

  由考核小組對校長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等級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經考核為優秀的,且在市局綜合考核中獲獎的得A等獎,考核為稱職的得B等獎,考核為基本稱職的得C等獎,不稱職的不得獎。

  (四)爭先創優獎(獎金在全校獎勵性補貼中提留并發放)

  1、專業獎勵(同類活動不重復,按最高項一次計算。)

  教師在聯盟及以上級開設公開課、講座、經驗交流或上課、基本功在聯盟及以上評比活動中,獲得重要獎次,按層級和類別獎100元/次、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2倍)

  2、個人表彰(校級)

  教學實績先進個人獎200元/年,其他單項獎100元/年(不含優秀班主任)(2倍)

  3、集體表彰(不能認真履職的不得獎)

  ①學校獲市及以上表彰(不含某類某個某次活動獲獎)或通過市級及以上創建驗收的,牽頭的負責人獎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增加100元)

  ②學校在市局綜合考核中獲獎(兼職的按最高職務計):(2倍)

  三等獎,教師每人獎200元/年、語數英備課組長獎300元/年、術科教研組長獎400元/年、語數英教研組長獎500元/年、中層副職獎700元/年、中層正職獎800元/年、副校級及以上1000元/年。

  二等獎,各層級獎勵數為三等獎的1.5倍。(和原來基本一致)

  一等獎,各層級獎勵數為三等獎的2倍。(和原來基本一致)

  4、教學實績(2.5倍)

  ①在學校的平時學測中,獲得優秀的獎50元;期末學測中,獲得優秀的獎100元。

  ②在聯盟及全市統一的期末學測中,班級總評進入聯盟團體前兩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500元/次,進入聯盟團體前四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250元/次,進入聯盟團體前六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125元/次;班級總評進入全市團體前五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1000元/次,進入全市團體前十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500元/次,進入全市團體前十五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250元/次,進入全市團體前二十五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125元/次。平時學測按上述1/4獎勵。

  說明:所有數據以學校、聯盟和市局統計為準;如遇學校、聯盟、全市同時學測,只按最高級范圍統計。

  5、其他貢獻(同類的不重復,按最高項一次計算。)

  ①男55周歲(女50周歲)及以上仍擔任語數英教學的,獎勵200元/學期。(2倍)

  ②節假日加班或為學校作出其它貢獻的,如學校獲得其他榮譽或所負責的活動團體獲獎的;為學校引進或開展重要活動的;為學校挽回重大損失的等,經考核領導小組認定,酌情獎50元—1000元/次。

  6、宣傳報道:國家級50元/篇,省級40元/篇,地級30元分/篇,市級20元/篇,校級10元/篇。(不重復,按最高項一次計算。)(增加10元、5元)

  (五)上述前四項匯總,即為教職工本年度獎勵性補貼考核獎數額。

  九、相關問題

  1、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及因個人原因未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或有崗位拒不履行的不享受教師考核性補貼。

  2、癌癥病人、重癥精神病人及其它重大疑難絕癥病人的考核性補貼按班主任工作獎提留后的平均數發放。當年度內退休的教職工,其考核性補貼根據實際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由考核領導小組確定。

  3、為鼓勵教師扎根泰興教育,扎根農村教育,凡從我校調出、辭職的教職工,其考核性補貼根據實際工作時間可按C等標準發放。調進、新招聘等人員的考核性補貼按實際工作時間考核發放。調進、新招聘等人員的考核性補貼按實際工作時間考核發放。

  4、未認真履行安全工作“一崗雙責”,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給學校帶來嚴重影響的;借用學校物資,拒不歸還的及其它師德嚴重失范行為,其考核性補貼均停發或按C等標準發放。

  十、有關說明

  1、本辦法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集體修改,20xx年5月11日上午校務會和考核小組全體會議討論通過,20xx年5月11日中午教師會全體通過。自20xx年度獎勵性補貼發放考核起實施,原《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補貼發放考核辦法》(20xx修改稿)同時廢止。實施過程中如與上級有關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則以上級文件為準;如上級頒布有關新文件或提出新要求,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2、本辦法由學校獎勵性補貼發放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有領導小組討論解決。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1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蘇教人〔20xx〕24號)《x義務教育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xx區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精神,特制定x亭隆實驗小學績效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促進學校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教育工作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的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全體教師為提升教育教學水平、實施素質教育、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優質優酬,拉開差距。重視目標管理,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重點傾斜。獎優罰劣、優質優酬,適度拉開收入分配差距。

  三、考核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其中學校校長、書記由x區教育局負責績效考核和發放。

  四、考核程序

  1、學校績效考核工作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副校長任副組長,組員由黨支部委員、工會主席、人事秘書、教導主任、總務主任組成。下設年級考核小組,由年級組長和兩名教研組長組成,年級組長任組長。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審議批準年級考核小組考核結果、仲裁教工考核申訴。年級考核小組根據學校考核方案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須經學校教代會通過,報錫山區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2、績效工資的考核以年度為單位,做到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采用“每月考核、年度匯總”的方法分段進行。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于每年7月30日和12月31日前負責完成對每位教職工的績效考核工作,計算出每位教職工的績效考核總得分。每次績效考核結果向全體教職工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3、績效考核結果要作為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的依據,發放績效工資。對沒有履行崗位職責、沒有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師德方面存在問題或發生教學事故及其他違反學校教育教學要求的,可視情況減發其基礎性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具體方法按x文件執行)。減發部分從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或下一年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扣除。績效考核不合格,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4、績效考核結果要作為教職工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年度考核、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績效考核等次為不合格者需參加轉崗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期間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得申報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次連續兩年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轉崗或解聘。

  5、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或學校主管部門申訴。申訴期間原定結果不變。如果績效考核違反規定程序、存在打擊報復行為等,影響考核結果的,應當重新考核,變更考核結果。

  6、教職工因公執行支教、掛職鍛煉或其他特殊任務,應參加所在單位績效考核或年度考核,由學校對考核結果予以確認。

  五、考核方法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

  學校對教工實行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不滿總分60%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x錫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人事局等部門關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細則的通知文件執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

  區級統籌的項目和標準:

  1、正職校長(書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全區統籌,標準為全區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2倍,正職書記為正職校長的90%,由區教育局考核后在年終一次性發放。

  2、班主任補貼:按每月300元/班(全年10月)按實際班級數統籌于教育局按月發放。學校負責每月考核(考核辦法附后),考核結果在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結算。

  校級統籌發放:非正職校長(書記)學校中層職貼,骨干教師補貼、超工作量補貼、成果獎等合計提取校級統籌基金。

  1、非正職校長(書記)獎勵性績效工資:

  (1)副校長:副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為正職校長的80%,由學校年終考核合格后一次性發放。有學術榮譽的副校長,經考核合格,按照錫山區教育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退任校長書記:退任正職校長、書記按學校現任副校長的平均數發放,退任副校長,按學校現任中層正職的平均數發放,由學校在年終考核合格后一次性發放。

  2、中層職貼:

  (1)中層正職經學校考核合格后發放職貼500元/月,全年12個月計算。

  (2)中層副職經學校考核合格后發放職貼400元/月,全年12個月計算。

  3、其他人員職貼:

  (1)年級組長、干事經學校考核合格后發放職貼350元/月,全年12個月計算。

  (2)教研大組長經學校考核合格后發放職貼為200元/月;教研組長經學校考核合格后發放職貼為100元/月。均按全年10個月計算。

  4、骨干教師補貼:

  (1)特級教師:經年度考核合格發放津貼600元/月,全年以10個月計算。

  (2)x名師:經年度考核合格發放津貼500元/月,全年以10個月計算。

  (3)x學科帶頭人:經年度考核合格發放津貼400元/月,全年以10個月計算。

  (4)x教學能手、錫山區學科帶頭人:經年度考核合格發放津貼300元/月,全年以10個月計算。

  (5)x教學新秀、錫山區教學能手:經年度考核合格發放津貼200元/月,全年以10個月計算。

  (6)錫山區教學新秀:經年度考核合格發放津貼100元/月,全年以10個月計算。

  (7)校級教學能手:經年度考核合格發放津貼50元/月,全年以10個月計算。

  (8)校級教學新秀:經評選,一次性獎勵500元。

  5、超工作量補貼:

  (1)因工作必須,由學校安排的節假日值班、加班,學校實行超工作量補貼每人每日30元(不屬于加班工資)。

  (2)因工作需要經教導處安排的代班主任、代課。代班主任每天10元/班(班主任代職費由原班主任補給,因公外出除外),代課5元/節。

  (3)超學校核定工作量的發放超工作量補貼。(超工作量由教師申報,考核組認定)

  6、教育教學成果獎:

  為激勵教師積極投身教改實踐、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扎實推進素質教育,學校設教育教學成果獎,給在專業研究、教改科研、指導學生方面取得成果的教師予以獎勵。所有成果獎都要通過教師本人在考核規定時間內申報,由考核組統一認定。

  (1)綜合、條線表彰獎:

  級別 綜合表彰 條線表彰 先進個人 先進集體成員 先進個人 先進集體成員

  全國 500 300 400 200

  省級 300 150 200 100

  市級 200 100 100 50

  區級 100 50 80 30

  鎮級 80 30 50 20

  校級 50 15 25 10

  注:政府、條線已發獎金或獎品,學校不再另發。不足標準部分由學校補足。

  (2)會課競賽獎: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優秀獎

  全國 400 300 200 100

  省級 300 200 100 80

  市級 200 100 80 50

  區級 100 80 50 30

  片級 80 50 30 20

  校級 50 30 20

  教師在教育系統組織的技能大賽中獲獎的,與會課同樣獎勵。

  在片級以上的專題教研活動(校際交流)中所上公開課參照相應二等獎兌現。

  (3)競賽輔導獎: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優秀獎

  全國 300 200 100 60

  省級 200 100 80 50

  市級 100 80 50 30

  區級 80 50 30 20

  片級 40 30 20 8

  校級 8 5 3

  比賽必須是教育單位舉辦的,學校校長室批準,職能部門組織參加的。

  同一個參賽項目,層層參賽按最高級別計發輔導獎。

  同一個參賽項目,可由輔導者選擇單項或團體計獎方式,取高分計發輔導獎。

  團體獎翻倍,10人以上(含)群體參加的競賽輔導獎,翻倍數值以參賽總人數與10的倍數值論定。

  多人指導的項目所獲輔導獎,獎金多人分成。

  非現場比賽的,最高按區級獎勵額計算,具體由考核小組認定。

  (4)科研論文獎:

  級別 獲獎、交流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全國 100 80 60

  省級 80 60 40

  市級 60 50 30

  區級 40 30 20

  必須在教育行政部門或各級教育學會系統組織的評比活動中獲獎、交流才能計發科研論文獎。

  同一級別的設計、案例、課件獲獎,獲獎金額減半。

  在正式教育刊物發表的論文、設計、案例(20xx字以上),獲獎金額按同一級別一等獎翻倍。

  同一篇文章多刊發表或獲獎,只享受最高一次科研論文獎。

  (5)課題結題獎

  級別 課題組長 核心成員 一般成員

  全國 400 200 100

  省級 300 150 75

  市級 200 100 50

  區級 100 50 25

  (6)教學質量均衡獎:

  學年末語數英期終考試及格率達100%的,所任班級學科教師獎100元;

  有明顯進步的學科教師獎100元;

  班級語數英三門學科及格率達100%的班主任獎100元。

  (7)突出貢獻獎:學校對一年中作出特殊貢獻者,設突出貢獻獎,獎金金額5000元以內,每年末由個人申報,經考核組認定發放。

  (8)滿勤獎:全年無病事假、無遲到早退、無外出,享受滿勤獎。1—6月獎勵100元,7—12月獎勵100元。

  7、工齡補貼:

  工齡補貼每一年補貼40元。

  8、教職工考核:考核對象為全體教職員工。

  (1)教職工病事假:事假一天,不得考核獎100元;病假一天,不得考核獎60元,以此類推。病、事假兩天之內,能主動調上好課務的原則上減半扣發。教職工遲到、早退,每次不得考核獎30元。教職工每月可有一次不計入考核的外出假(每次不超過2小時,經級部主任同意,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當月超出的次數,每次不得考核獎30元。長病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2)學校工勤人員,考核合格享受教師考核獎的90%。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績效考核等次確定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獎勵性績效工資:

  無論以何種理由、何種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或全年無故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

  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經查證屬實的;

  品行不良、行為有悖社會公德和教師職業道德,有失教師形象的`;

  不能妥善和家長溝通,訓斥家長并對學校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或由于失職,給學校、師生造成損害,有不良影響的;

  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索取、收受家長財物,或擅自推銷教輔用書及其他物品,經查證屬實的;

  開展有償家教或變相進行有償家教;或違反有關規定在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兼職,經查證屬實的;

  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校利益的;

  擅離崗位、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或發生安全事故,瞞報、緩報造成不良影響的。

  (4)新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見習期6個月以內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7——12個月減半發放,12個月考核定級后全額發放。

  學校按照區教育局核定的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用于發放當年教職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零余額。

  六、具體操作辦法

  (一)學校按照區教育局核定的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扣除區級統籌部分,扣除校級統籌部分,加上教職工病事假扣款部分,計算出余額。

  (二)將余額除以全體教職工考核總分(不含校長、副校長)得出分值。

  教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值×得分+相對應校級統籌-缺勤數

  (三)教育教學成果部分必須由教工填寫申報表,提供證書原件,經主管領導審核證明后交考核組認定。競賽活動必須是教育主管單位舉辦的,學校組織參加的。

  (四)在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中,副校長不得超過正職校長獎勵工資;中層干部不得超過副校長的獎勵工資。

  七、幾點說明

  1、方案未盡事宜按x、錫山區兩級政府文件和錫山區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

  2、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區教育局批準后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3、本方案的解釋權歸學校考核領導小組,如與上級政策法規相抵觸時作及時修改。

  4、本方案和考核細則為同一部分,同時執行。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2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教師工作積極性、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為根本目標,堅持按勞分配、優績優酬、公平公正原則,建立科學合理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促進學校各項工作持續、高效開展,助力教師專業成長與學生全面發展。

  二、基本原則

  1. 多勞多得,優績優酬:依據教師工作量、工作質量進行分配,鼓勵教師承擔更多教學任務,創造更優異教學成果。

  2. 公平公正,透明規范:建立統一考核標準與評價體系,考核過程公開透明,結果接受全體教師監督,確保公平合理。

  3. 定性定量,綜合考量:采用定量考核為主、定性評價為輔的`方式,全面衡量教師德、能、勤、績、廉表現。

  三、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

  四、績效工資構成及發放標準

  1. 教學工作績效(50%)

  教學工作量:依據課程標準課時設置,統計教師實際授課節數,滿工作量得基礎分;超課時部分,按每節xx元額外補貼。跨年級、跨學科教學,每多承擔一項,學期末加xx分。

  教學質量:以期末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結合平時課堂表現、作業批改情況評估。所教班級學科平均分在年級排名前 30%,得滿分;20%-30%區間,得 80%分值;10%-20%區間,得 60%分值;低于 10%,酌情扣分。教學質量進步顯著,進步幅度達xx%以上,額外獎勵xx元。

  教學成果: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獲國家級、省級、市級獎項,分別獎勵xx元、xx元、xx元;論文在正規教育期刊發表,按級別給予不同獎勵;主持或參與課題研究并結題,視課題級別獎勵。

  2. 教育科研績效(20%)

  課題研究:主持校級課題得xx分,結題后追加xx分;主持區、市、省級課題依次加xx分、xx分、xx分,參與課題研究成員按貢獻度得分。

  論文撰寫:每學期撰寫一篇高質量教學論文或案例分析,經校內評選優秀者得xx分;在公開刊物發表,依級別加分。

  培訓學習:積極參加各級各類培訓,回校后開展二次培訓、分享學習心得,每次得xx分;主動參與校本課程開發,開發一門得xx分,投入使用效果良好追加xx分。

  3. 班級管理績效(20%)

  班主任工作:依據班級紀律、衛生、文化建設及學生思想道德表現考核。學期末班級獲校“文明班級”稱號,班主任得滿分;無重大違紀事件,學生綜合素質高,得 80%分值;出現安全、紀律事故,視情節扣分。

  團隊協作:教師參與年級組、學科組活動積極,為團隊出謀劃策、分享資源,經組內互評優秀者得xx分;承擔公開課、示范課教學任務,校級、區級、市級分別得xx分、xx分、xx分。

  4. 師德師風績效(10%)

  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違規有償家教、收受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得滿分;如有違反,查實一次扣xx分,情節嚴重取消當學期績效工資。定期開展師德師風評議,學生、家長、同事滿意度達 90%以上得滿分,每降低 10%扣xx分。

  五、考核流程

  1. 個人自評:教師對照考核標準,如實填寫自評表,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2. 年級組、學科組互評:組內成員相互評價,提出意見建議,確保評價客觀公正。

  3. 學校考核小組評定:由校領導、骨干教師組成考核小組,綜合個人自評、組內互評結果,結合日常教學、管理檢查記錄,確定最終考核得分。

  4. 公示:考核結果在校內公示 7 個工作日,接受教師監督與申訴,如有異議,可向考核小組申請復核。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3

  一、目的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熱情,激勵教師在教育教學各環節精益求精,打造高素質教師隊伍,依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結合本校教育教學實際,特制定本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旨在讓績效工資真正反映教師工作付出與成果,推動學校教育邁向新臺階。

  二、分配原則

  1. 按勞分配,兼顧公平:依據教師承擔工作的復雜程度、勞動強度、成果質量分配,同時關注不同崗位均衡性,保障每位教師權益。

  2.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向教學成績突出、教育科研成果豐碩、班級管理出色教師傾斜,激發教師創新與進取精神,助力專業成長。

  3. 量化考核,動態調整:各項考核指標盡量量化,增強可操作性;根據教育政策、學校發展需求適時調整方案,確保科學性。

  三、發放范圍

  本校全體在職在編教師。

  四、績效工資分配項目及細則

  1. 教學常規績效(40%)

  備課:教案書寫規范、環節完整,教學目標明確,重難點突出,且有教學反思,定期接受檢查,優秀得滿分;出現抄襲、敷衍了事情況扣分。電子備課結合線上教學資源創新設計,額外加分。

  上課:課堂教學目標達成度高,教學方法靈活多樣,學生參與度廣,課堂紀律良好,依據聽課記錄、學生反饋評定。獲校級優質課一等獎得xx分,二等獎得xx分,三等獎得xx分;參加區、市優質課評選獲獎,加分翻倍。

  作業批改:作業布置適量、分層,批改及時、認真,有評語、錯題訂正要求,定期開展作業展覽,優秀者得滿分;批改不及時、無反饋扣分。

  2. 教學成績績效(30%)

  基礎學科:語文、數學、英語以學期末區、校組織的統測成績為準,計算班級平均分、優秀率、及格率與同年級對比,各項指標排名靠前得分高。進步幅度明顯,按提升百分點給予獎勵,每提升 1%獎勵xx元。

  技能學科:音樂、體育、美術等學科通過教學成果展示、學生技能測評考核,成果突出、學生參與度高、掌握技能良好得滿分;組織學生參加校運會、文藝匯演獲獎,按獎項級別加分。

  3. 教育服務績效(20%)

  班主任工作:除班級日常管理考核外,關注學生心理健康輔導、家校溝通效果。每學期召開家長會不少于xx次,家校聯系緊密,學生家長滿意度調查達 95%以上得滿分;因溝通不暢引發家校矛盾扣分。

  社團指導:教師擔任社團指導老師,社團活動開展有序,學生興趣濃厚,參加各級比賽獲獎,根據社團影響力、獲獎情況加分;開發特色社團,吸引眾多學生參與,額外獎勵。

  4. 專業成長績效(10%)

  學歷提升:在職期間取得更高學歷,本科升碩士、碩士升博士,畢業當年分別獎勵xx元、xx元;參加骨干教師培訓、學科帶頭人評選成功,依級別加分。

  教學資源開發:自主編寫校本教材、教學輔導資料,經學校審核通過、投入使用,按資料實用性、創新性給予獎勵;參與教育教學資源庫建設,上傳優質資源,根據下載量、引用率計分。

  五、考核與發放程序

  1. 成立考核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教導主任、骨干教師、工會代表為成員,負責制定細則、組織考核、監督流程。

  2. 定期與不定期考核:教學常規每月檢查;教學成績以學期末檢測為準;教育服務、專業成長依據學期工作記錄、成果評定,不定期抽查核實。

  3. 結果公示與申訴:考核結果在校內公示 5 個工作日,教師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考核小組書面申訴,重新核查。

  4. 發放:根據最終確定的'考核得分,核算每位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或每學期發放一次。

  六、特殊情況說明

  1. 教師交流輪崗、支教期間績效工資不低于本校同級別教師平均水平,按實際工作表現適當上浮。

  2. 因不可抗力因素請假,經學校批準,扣除請假期間相應績效工資;長期病事假按有關文件執行。

  3. 本方案自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之日起施行,有效期xx年,期間可依實際情況修訂完善。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4

  一、指導思想

  以教育法律法規為依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教師專業成長與學生全面發展,建立科學合理、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的分配機制。

  二、基本原則

  1. 按勞分配:以教師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和實際貢獻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差距,體現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

  2. 公平公正:建立統一的`考核標準和評價體系,確保考核過程公開透明,考核結果真實可靠,讓每位教師的付出都能得到客觀公正的評價。

  3. 統籌兼顧:既注重教學工作的核心地位,又兼顧教師在教育科研、班級管理、師德師風等方面的表現,全方位衡量教師工作。

  三、考核對象

  本校全體在編在崗教職工。

  四、績效工資構成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由教學工作績效、教育科研績效、班級管理績效、師德師風績效四部分構成,各部分權重分別為 40%、20%、20%、20%。

  五、考核內容及發放標準

  (一)教學工作績效(40 分)

  1. 教學工作量(20 分):依據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安排,核定教師周課時量。滿工作量得 15 分,超出或不足按比例得分;跨學科、跨年級教學,每增加一項額外加 2 分。

  2. 教學成績(20 分):以期末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結合平時課堂表現、作業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定。所教班級學科平均分在年級排名前 30%得 16 - 20 分;排名在 30% - 70%得 10 - 15 分;排名在后 30%得 6 - 9 分。進步顯著的班級,酌情加 2 - 5 分。

  (二)教育科研績效(20 分)

  1. 課題研究(10 分):主持國家級課題得 10 分,省級課題得 8 分,市級課題得 6 分,校級課題得 4 分;參與課題研究,按主持人得分的 50%計分。課題結題且成果優秀的,額外加 2 - 5 分。

  2. 論文發表與獲獎(10 分):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一篇得 8 分,省級刊物發表得 5 分,市級刊物發表得 3 分;論文在各級各類比賽中獲獎,國家級一等獎得 8 分,省級一等獎得 6 分,市級一等獎得 4 分,依此類推,同一篇論文按最高級別計分。

  (三)班級管理績效(20 分)

  1. 班級常規管理(10 分):從班級紀律、衛生、出勤等方面考核,每日檢查,每月匯總。全月無扣分得 8 - 10 分,扣分在 5 分以內得 4 - 7 分,扣分超過 5 分得 1 - 3 分。

  2. 班級文化建設(5 分):班級布置有特色、文化氛圍濃厚、開展主題活動豐富,經學校評定為優秀得 4 - 5 分,良好得 2 - 3 分,一般得 1 分。

  3. 家校合作(5 分):定期召開家長會、家訪率高、家長反饋良好,得 4 - 5 分;偶爾開展家校活動、家訪率低,得 2 - 3 分。

  (四)師德師風績效(20 分)

  1. 師德考核(15 分):依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從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等方面考核,通過學生測評、家長測評、同事互評、領導評價綜合確定。測評滿意度達 90%以上得 13 - 15 分,80% - 90%得 9 - 12 分,低于 80%得 5 - 8 分。

  2. 違規違紀(5 分):無任何違規違紀行為得 5 分,出現遲到早退一次扣 1 分,體罰學生、有償家教等嚴重違紀行為,視情節輕重扣 3 - 5 分,且取消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評選資格。

  六、考核程序

  1. 個人自評:教師對照考核標準,填寫自評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 年級組初評:由年級組長組織,對本年級教師進行初步評價,提出考核等級建議。

  3. 學校考評:學校成立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匯總各方評價信息,結合日常教學檢查、學生反饋等,確定教師最終考核等級。

  4. 結果公示:考核結果在校內公示 7 個工作日,接受教師監督,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申訴。

  七、發放方式

  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發放,每學期結束后,根據考核結果核算金額,一次性發放至教師個人工資賬戶。

  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5

  一、目的

  為切實提高小學教育教學水平,激發教師工作熱情,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激勵機制,依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二、發放原則

  1. 激勵導向:突出教學主業,向教學一線、關鍵崗位和業績突出教師傾斜,鼓勵教師扎根課堂、潛心育人、勇于創新。

  2. 動態調整:根據學校發展目標、教育教學改革要求及教師隊伍變化,適時調整考核指標與權重,保持方案的時效性與適應性。

  3. 民主公開:廣泛征求教師意見,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考核過程透明,結果及時公示,接受全體教師監督。

  三、適用范圍

  本校取得教師資格、在編在崗且承擔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及教輔人員。

  四、績效工資結構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獎勵、教學成果獎勵、專業發展獎勵和特殊貢獻獎勵四個板塊,各板塊所占比例分別為 30%、40%、20%、10%。

  五、考核細則及發放標準

  (一)基礎性獎勵(30 分)

  1. 出勤情況(10 分):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全勤得 8 - 10 分;病假一天扣 0.5 分,事假一天扣 1 分,曠工一天扣 3 分;遲到早退累計超過 5 次扣 2 分。

  2. 工作態度(10 分):工作積極主動、責任心強、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經領導與同事評價良好,得 8 - 10 分;消極怠工、推諉任務,視情節扣 3 - 5 分。

  3. 團隊協作(10 分):積極參與年級組、學科組活動,與同事配合默契,能為團隊發展出謀劃策,得 8 - 10 分;團隊合作意識差,影響工作進度,扣 2 - 4 分。

  (二)教學成果獎勵(40 分)

  1. 教學質量(25 分):以區、校組織的.教學質量監測為依據,學科平均分、優秀率、及格率綜合排名,位列區前 20%得 20 - 25 分;區 20% - 50%得 15 - 19 分;區 50% - 80%得 10 - 14 分;區后 20%得 5 - 9 分。校內排名進步顯著的,額外加 3 - 5 分。

  2. 課程建設(10 分):參與校本課程開發、編寫教材,課程投入使用且效果良好,主持人得 8 - 10 分,參與人員得 4 - 6 分;開設特色拓展課程,深受學生喜愛,每學期加 2 - 3 分。

  3. 教學競賽(5 分):參加各級各類教學比賽,國家級一等獎得 5 分,省級一等獎得 4 分,市級一等獎得 3 分,區級一等獎得 2 分,二等獎、三等獎依次遞減 0.5 分。

  (三)專業發展獎勵(20 分)

  1. 繼續教育(10 分):按要求參加教師培訓、進修,完成規定學分,得 8 - 10 分;無故缺席培訓累計超過 2 次扣 2 分。取得與教學相關的高一級學歷證書、專業技能證書,一次性加 3 - 5 分。

  2. 教學反思與研究(10 分):定期撰寫教學反思,每學期不少于 10 篇,且質量較高,得 4 - 6 分;參與教育教學研究項目,有階段性成果,得 4 - 6 分;兩者皆優,額外加 2 - 3 分。

  (四)特殊貢獻獎勵(10 分)

  1. 重大活動表現(5 分):在學校承辦的大型活動、公開課、檢查評估中表現突出,為學校贏得榮譽,視貢獻大小得 3 - 5 分。

  2. 應急任務處理(5 分):在突發公共事件、緊急教學任務中勇挑重擔,高效完成任務,得 3 - 5 分。

  六、考核流程

  1. 數據采集:由教務處、德育處、辦公室等部門負責收集教師教學成績、出勤記錄、培訓情況等基礎數據。

  2. 個人申報:教師根據自身情況,填寫獎勵性績效工資申報表格,附上相關證明材料。

  3. 民主測評:組織教師互評、學生測評與家長測評,廣泛聽取各方意見。

  4. 綜合評定: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委員會依據各項考核指標,結合采集的數據、測評結果,進行綜合評定,確定教師績效等級。

  5. 公示反饋:考核結果在校內公示 5 個工作日,教師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考核委員會提出申訴,委員會重新核查、裁定。

  七、發放時間與方式

  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年度發放,每年 12 月底,根據考核結果核算金額,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發放至教師個人工資賬戶。

  八、補充說明

  1. 教師在考核期內調動崗位,按實際在崗時間與工作內容進行考核,分段計算績效工資。

  2. 教輔人員考核重點在于服務教學一線的工作質量與效率,參照教師考核指標適當調整,確保公平合理。

  3.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訂,需經教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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