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績效工資方案模板匯編6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根據《**縣教育體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XX]47號文)規定,對管理人員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參照任課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執行。
二、考勤(30分) 根據各校的考勤制度執行。
三、工作實績(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宗旨觀念,群眾觀念,工作作風,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實干精神和進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30%)、全體教師評議(30%)及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三部分(40%):
1.管理人員互評(3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3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40%):根據全縣千分制考核時個人分管工作得分,折合成統一分數,最高分記40分,用個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為個人該項最后得分。
4.以上三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三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3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為個人工作實績最后得分。
5.沒有參與本年度全縣千分制考核的完小依據《**鎮中心校完小考核評估方案》中各校最后評價得分進行賦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決策能力,合作能力,協調能力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以上二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二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2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為個人工作能力最后得分。
五、清正廉潔(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能否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系,執行民主集中制、維護班子團結、廉潔自律以及抵制消極腐敗現象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以上兩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兩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為個人清正廉潔最后得分。
**鎮中心校
XX年十二月六日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為規范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和工作效率,提升教師教學能力,增強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進我校區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市、縣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結合我校區實際,現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15分)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生活習慣,同時做好學困生地轉化工作。服從領導,積極參加學校和社會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完成好學校安排的各項任務。(2分)
2、熱愛學生,團結同志,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創建和諧校園,嚴格控制學生輟學率。(4分)
3、樹立終身學習目標,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新的教改課改理念。(2分)
4、積極主動參加愛校、護校,切實做好夜間輪流值班,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4分)
5、做好家訪工作,及時與家長進行溝通,了解學生的發展特長和缺陷,與家長達成共識,共同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性培養。(1分)
因工作失誤,導致嚴重后果或因違反師德、社會工作等受到處理者此項不得分。
二、師能
1、教學設計(15分)
所查科目及分值:語文15分、數學15分、英語15分、科學15分、品德15分。
包班教師只查語文、數學。非包班教師教什么查什么。兼課教師取其各科平均值。
2、作業(20分)
科目及分值:主科:語文20分、數學20分、英語20分、科學20分
副科:品德、音樂、美術、體育、微機
(1)擔任多門主科的取其平均值。
(2)只兼副科的得10分。
(3)教主科兼副科的,副科不計分。
3、優質課
每學期各完小在人人一堂公開課的基礎上評選出20%的完小級優質課教師,優質課教師每人得2分。獲鄉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3分。獲得縣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10分。
4、教研
(1)根據校區制定的教研計劃,參加集體教研活動,每人每學期底分5分,缺一次扣1分,組長加2分。
(2)個人教研:期末檢查聽課記錄,每位教師每學期要求聽課20節,有評析,滿分2分。
5、論文
凡有教育局組織或校區推薦獲獎的論文、課件、文章、教學設計等,縣級加1.5分,市級加3分,省級加5分。
三、工作量
1、任課分
每周每班按44節計算,每任一節課加0.3分,每兼任一科加0.3分。加分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2、學生人數分
該教師在該班的學生人數分=本班學生人數×所任科目節數占本班總課時數的比例(任兩個班以上的累加計算)
3、加分
(1)主管教師管理分=班數×0.3
(2)凡在全縣統考或抽考中取得年級前5名的學科按名次加40分、30分、25分、20分、15分。(分配辦法:獲獎得分÷所有參考人數×本人所教參考人數)
四、教學成績
根據校區期末統考結果或縣組織的考試結果進行考評(校區決定)
1、參考人數依建檔人數為準。
2、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3、教學成績分值為150分。
計算方法:該科教師成績分值=150÷該科第一名的考試成績分×該科教師所任科目取得的平均成績。
4、兼課教師教學成績依3計算,取其平均值為該教師的教學成績分值。
五、考勤
1、每名教師每月考勤基礎分為5分。
2、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3、礦工一晌扣1分。
4、根據校區請銷假制度規定,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3天內每晌扣0.1分,超過3天,每晌扣0.2分,不嚴格履行手續的按礦工處理。
考勤以各學校考勤記錄為準,每月匯總上報校區。各校對考勤記錄和請銷假手續要嚴格保管,以備查驗。校區不定時進行抽查,發現考勤不實,該教師和該校主管人員當月考勤分為零分,并在校區通報批評。
六、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為校區。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為了實施好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提高學校教育教學水平和辦學質量,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完善學校內部考核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考核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 優績優酬,差距合理。處理好工資分配均衡性和差異性的關系。既要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中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也要適當考慮工資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進。處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繼承性的關系。對于學校舊的考核制度,經實踐證明發揮作用好且符合績效工資考核要求的,應當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學校考核制度應當修訂完善。
7. 多元評價,綜合考量。績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要充分聽取年級組、學科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區、學生家長的評價。可以根據考核內容分類設立單項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二、績效工資考核的內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結果處理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在編教職工,能服從工作安排,能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按月發放。
對教職工出現以下幾種問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師德方面存在嚴重問題(進行有償家教的;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或學校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等),經行政辦公會討論決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當月崗位津貼的處罰,并視其認識及改進情況,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中體現。
2. 根據《共青團路中學對教育教學事故的認定及處理辦法》文件內容,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事故的教職工,由行政辦公會視具體情況討論決定減發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同時列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3.對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從學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學校布置任務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達半月以上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5.對編制為專任教師,因為不能履行專任教師的崗位職責而轉崗到教輔崗位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予以減發10%-20%。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與發放
1.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師工作常規考核、補貼類:月崗位考核獎(含月考勤獎),月誤餐補貼等
(2)津貼類: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
(3)工作量考核類:超課時補貼、加班補貼等
(4)階段性成果考核獎類: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教科研成果獎勵、年終考核獎等。
(5)其他類:對學校發展有特別貢獻或教師在專業發展方面有特殊成績的獎勵。
2.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總量管理與核定:
即根據學校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核定總量包干到校,用于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學校在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時,優先處理教師常規考核獎和補貼、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超工作量補貼等,然后在總額剩余部分安排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等項目。每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的各組成項目的金額總數,由校長辦公會制定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后實行。
3.教師工作常規考核及補貼的發放:
月崗位考核獎的發放,依據學校制定的《共青團路中學教職工崗位月考核辦法》,按月進行考核發放,金額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職工月誤餐補貼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的考核發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貼400元,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為班級管理考核獎,依據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發放。
校長、副校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相應津貼標準分別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
骨干教師津貼市學科帶頭人、市優秀青年教師(45歲以下)、區級學科帶頭人、區優青(45歲以下)、區教壇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每年二次考核發放津貼。
5.超課時補貼和加班補貼:
教師在完成學校核定工作量情況下,并超額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學校給予補貼。標準為早自習8元/次,超課時費為30元/課時(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其他學科據周課時比例測算),因為學校工作安排課時不足的,每課時扣20元。其他超課時內容認定由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安排加班任務的,視具體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加班補貼。
6. 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的發放:
教育教學成果獎的發放,按照學校制定的.學期教育教學成果獎考核辦法,經考核后發放。每學期一次,第一學期期末的教育教學成果獎與年終考核獎合并發放。
每年度進行一次教科研成果獎勵,依據學校制定的教科研獎勵方法,考核后發放。
三、績效工資考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制定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工會主席、教職工代表等人組成。
2.學校成立由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數位教職工組成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協調小組,及時了解教職工對績效工資考核方案、考核過程、考核結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溝通考核者與考核對象間的信息,積極調解考核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引導教職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考核問題。
四、附則
1.義務教育學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制度。
2.本實施方案經學校第六屆第三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雨花臺區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3.本方案的解釋權在學校校長室。
績效工資方案 篇4
根據《福州市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榕人薪【20xx】8號),以及《福州市鼓樓區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鼓人綜【20xx】88號)文件精神,為充分調動廣大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符合街道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干部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動街道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分配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結果由街道黨政辦定期張榜公布,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兼顧街道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力求科學合理,并根據街道及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對象:
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名單附后)。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街道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在編工作人員16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7690×12=21228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1793×12=141516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金冊每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情況考核后予以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每月造冊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后統籌發放。
(一)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責任)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5%,20xx年總額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的計算:街道現有股級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責任)補貼65元,全年總計65×9×12=7020元。
此項余額部分(7075.8-7020=55.8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構成:包括出勤情況、正常工作量、超時工作量(加班),考核按《東街街道干部管理辦法》實施。
3、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計算:對遵守考勤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人,每月發放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5%;對受街道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50元;對受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20xx年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為141516*10%=14151.6元。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計算:街道工作人員年終業績獎勵發放按事業單位干部年終考核結果為依據,對年終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全額發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發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對婚、喪、產假期間的工作人員績效工資予以全額發放。
五、其他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街道黨政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后執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附1:東街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花名冊(截至20xx年1月1日)
績效工資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積極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以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增強學校辦學活力,提高辦學質量。
二、試行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績效優先,重實績,重貢獻,重工作質量,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系,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采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三、實施對象
全市教育事業單位在職教職工(非義務教育階段單位在職教師除外)和全市教育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
四、績效工資的構成
教師績效考核方面建議按以下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1、師德獎;
2、全勤獎;
3、教育、教學獎;
4、崗位津貼獎(課時津貼、工作量獎、班主任津貼、校長、中層等行政后勤崗位);
5、安全責任獎;
各學校根據年初學校管理方案,結合上述五個方面制定考核細則,將教師的工作量細化成考核分數,對教師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然后以考核分數×資金計算。
五、發放辦法:
1、總量控制。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在職人員績效工資總量=各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含資教生)人數×(按人月平300元+原月保留津補貼)×12+300元;離退休人員總量績效工資總量=離退休人數×(按人月平150元+原月保留津補貼)×12+300元,上述兩者之和計算到學校(核算單位)并予以公示。2、突出績效。離退休教師按月平均發放,在職教師按績效工資的60%按月發放,40%部分在每學期結束后根據考核情況發放至教師手中。
2、財政統發。首先由學校根據教師績效得分情況確定績效工資分配數額,并編造成績效工資發放名冊,報市教育局匯總審核,再送市財政局審定后,通過國庫直接支付到教師工資代發銀行,再由銀行分撥到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六、非義務教育階段教育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人員績效工資問題
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職教職工的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由學校制定,經市教育局、財政局審核,報市政府審批后執行;市教育局所屬二級單位在職職工的績效工資暫參照20xx一般性部門預算單位規定津補貼標準執行。
七、監督管理
學校不得自行出臺其他津貼、補貼政策,若有違反,一經查實,全額追繳,并按相關規定處罰。
八、上級政府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明確后,按上級政府規定執行。
績效工資體制的激勵效果在實際操作中未能發揮出來,薪酬發放的平均主義傾向普遍存在改革使公辦教師與公務員之間以及公辦教師群體內部的工資收入差距逐步縮小,優質師資收入明顯下降改革后學校的經費支配自主權普遍下降,教師收入的調節能力和激勵機制的設計能力被削弱。
績效工資方案 篇6
根據《**縣教育體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20xx]47號文)規定,對任課教師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效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主要考核教師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情況等方面的內容。有下列情形者,分別扣除相應的分數,此項扣完為止。
1.強制、誘導學生購買各類教輔材料或變相銷售教輔材料的(2分);
2.暗示、索娶接受學生及其家長禮物的(1分);
3.不能按課程安排上、下課,空堂、隨意出入課堂、酒后進課堂、課堂上抽煙或課堂上接打手機的(2分);
4.擅自安插學生或私自調班、調課、清退學生的(1分);
5.無故不參加學校大型公共集體活動的(1分);
6.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經學校通報批評的(1分);
7.亂收費亂罰款的(1分);
8.其它違規違紀行為的(1分)。
考核說明:
對教師職業道德的考核分為教師評議、學校評議和違紀扣分三部分:
(1)教師評議(50%):由各校組織全體教師(教干除外)依據上面的8項指標,給全體任課教師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注:屬于一票否決的不參與打分)
(2)學校評議(50%):由各校教干根據上面的8項指標對全體任課教師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以上兩項合計即為該教師職業道德最后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全校最高分×10即為個人職業道德最后得分。
(3)違紀扣分:
①對于學校及以上各級主管部門在平時的抽查中發現有違反以上8項指標的教師,由學校績效考核委員會依據記錄扣除相應分。
②違反上述8項記錄的教師,有人民來信或舉報,經學校落實屬實的,由學校績效考核委員會依據記錄扣除相應分。
二、職業能力(10分)主要考核教師實施教育教學的各項專業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學能力、教研能力和專業發展能力等方面的內容。
1.教育能力(2分)積極主動參與班教導會、家長會,并能及時幫助學生分析、解決存在的問題;開展積極有效的德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活動。
考核說明:
對教師教育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并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2.教學能力(4分)正確有效地把握使用教材,課堂教學基本功扎實(包括現代教育教學手段使用正常有效)(3分);積極開發校本課程、綜合實踐課程(1分)。
考核說明:
對教師教學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并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3.教研能力(2分)提供校內外公開課、研討課、專題講座、經驗交流等活動;完成規定的教學反思、聽課、評課等工作。
考核說明:
對教師教研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并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4.專業發展能力(2分)積極學習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認真做好理論學習筆記;積極參加各類教研活動并能充分展示運用新教育教學理念的能力。
考核說明:
對教師專業發展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并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三、工作表現(40分)
1.工作量(23分)主要考核教師出勤和承擔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情況。出勤(10分)根據各學校的考勤制度執行;教育教學工作量(13分)首先計算出學校教師的最高課時工作量,計滿分13分。其他教師按其實際工作課時工作量除以最高課時工作量再乘以13為最后教育教學工作量得分。按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的規定,由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計入工作量。
考核說明:
(1)出勤(10分):嚴格按照中心校考勤制度和各校實際考勤情況進行量化賦分。
(2)工作量(13分):分為任課工作量(6分)、輔導學生工作量(6分)和附加工作量(1分)三部分。
①任課工作量(6分):按照《**鎮小學教職工綜合評價方案》中工作量規定的系數,進行累計相加的辦法,最高記6分,用個人最后得分÷最高分×6即為個人該項最后得分。
②輔導學生工作量(6分):按照《**鎮小學教職工綜合評價方案》中規定的系數,算出每位教師所帶學生得分,最高分記6分,用個人最后得分÷最高分×6即為個人該項最后得分。
③附加工作量(1分):嚴格按照《**鎮小學教職工綜合評價方案》中的有關規定執行,最高分記1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即為個人該項最后得分。
以上①②③三項合并起來即為教師工作量最后得分;(1)(2)兩項合并即為工作量最后得分。
2.教學常規(15分)主要考核教師的教學準備和教學實施情況,包括教師備課、課堂教學、單元檢測、作業設計和批改、輔導學生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等,重點是完成規定的教學目標。各校依據綜合評估方案執行。考核說明:
對教師教學常規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并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3.德育工作(1分)主要考核教師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履行全員育人職責、關注學生差異的情況等,關愛每個學生特別是“學困生”和品德上有偏差的學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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