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集錦七篇
隨著社會在進步,申請書在現實生活中使用廣泛,請注意不同種類的申請書有著不同的格式。我們該怎么寫申請書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張xx,女,漢族,1971年5月11日出生,住址:xxx。電話:xxx。
被申請人:廣州運動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廣州市白云區。郵編:510440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電話:xxxx。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解除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6個月經濟補償金10467.4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訴人補繳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社會保險費.
事實與理由:
xxxx年xx月,申請人經錄用進入廣州白云運動服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白云公司)上班,工作內容主要為操作平車、特種車等。xxxx年x月,白云公司提出勞動合同由其關聯公司廣州運動用品有限公司(即被申請人)繼續履行,除用人單位名稱變更外,其余勞動合同內容包括勞動崗位、勞動報酬、勞動地點等一切照舊不變。勞動合同履行期間,被申請人曾數次侵犯申請人勞動權益,其中xxxx年x月,因被申請人扣克申請人底薪工資數千元,申請人等人提出強烈反對,被申請人因此補發申請人人民幣1000元草草解決此事。xxxx年xxx月xx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簽訂期限為1年勞動合同。入廠至今,申請人勤勤懇懇、加班加點,奉獻青春,被申請人卻從未理會申請人今后的社會保障,逃避法律法規不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金,嚴重損害申請人勞動權益。xxxx年x月份以來,被申訴人單方面擅自變更工作地點,將主要生產設備從廣州市搬到往河源市,至今已基本搬遷完畢并要求申訴人跟隨前往,申訴人則多次要求被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但遭拒絕。為維持自身權益,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相應經濟的補償金及補繳社會保險金,以上請求,請仲裁委支持。
此致
xxx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訴人:李xx,男,漢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原xxx公司員工。
被訴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長
請求事項:
l、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1998年3月9日至20xx年6月30日經濟補償金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6500ⅹ50%)元,合計9750元;
2、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合同解除時止兩年的星期天加班費7384,元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合計8537元;
3、裁決被訴人支付超時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資30000元;
4、裁決被訴人為申訴人補繳入職以來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
5、被訴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1998年3月9日入職被訴方,被訴人原為國有企業,公司名稱為廣州市花貓糖煙酒副食品公司,20xx年后改制為全員持股的非公有制企業,公司改名為廣州市千佳糖煙酒副食品有限公司。從1998年起,申訴人與公司每年都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協議書》的勞動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簽約的時間分別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20xx年7月26日、20xx年7月17日、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25日。簽約的時間以及合同的相關內容見證據一(協議書6份),約定月工資900元,實際支付工資為1000元見證據二(申訴人的工資存折)。合同約定后,申訴人夜以繼日的為被訴人工作,工作時間從每天的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其余為值班時間。簽約后,申訴人白天的上班時間堅守崗位,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即買菜、做飯、打掃公司辦公室衛生、門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報收發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護公司財產和文件的安全。從入職的1998年3月9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申訴人沒有請過事假,沒有請過病假,長年累月夜以繼日地在被訴人處干活,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事務干活,沒有任何怨言。但是,20xx年6月28日11時左右,被訴人人事保衛部負責人吳小蓮口頭突然通知申訴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離開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訴人第二天找了吳某,并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后來吳因工作忙,沒有對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釋。申訴人后來又找了被訴人總經理馬小姐,因已無協商余地,在申訴人的再三要求下,麥才以書面形式書寫解除申訴人勞動關系的親筆“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經濟效益不好,職工太多,所以減員,真對不起。千佳20xx年7月1日”(見證據三)申訴人只好于20xx年7月1日10時前離開了公司。但是,事后該公司立即雇請兩名員工承擔申訴人原來一個人干的活。至此,申訴人終于發現,被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的合同還有其他的目的。同時也可以說明,申訴人原來的工作是嚴重超量的,是應該由兩個人來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訴人有理由獲得兩份工資。但令人遺憾的是,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工作已經6年,除了開始領取過加班工資以外,最近四年竟然從來沒有領過加班工資,更沒有領過超時超負荷工作的另外份額的工資,被訴人解除合同的決絕以及對員工權利的漠視,無疑更讓申訴人感到無比的傷感。6年來,申訴人事實上總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計算方法為(365天-10天法定節假日-20天合同約定休假日)÷7×1×6+(30天×3+22天-3法定節假日-10合同約定休假日)÷7×1);法定節假日加班60天(6年×10天/年)。而且只要申訴人上班,那么,晚上申訴人又變成被訴人夜間值班的員工。
申訴人認為,被訴人與申訴人所簽訂的勞動《協議書》除了約定早8晚五的廚房工作以及辦公樓的衛生清潔工作以外,還要求申訴人夜間值班,勞動時間的約定已然達到全天的24小時,而且,值班的工作并不簡單,因為,合同約定申訴人還必須對公司的財產失竊負賠償責任的。因此,合同有關勞動內容和勞動時間的約定,與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的規定相違背,侵害了申訴人法定權利,根據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該約定是無效的,但是,該約定無效并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有效,申訴人與被訴人簽訂的勞動協議的其他條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關系也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現被申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締結的勞動合同關系理由不充分,依法應該支付申訴人經濟補償金6500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元;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兩年96個星期天的加班工資7384元(1000÷26×96×200%),同一時間段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1000÷26×10×300%);被訴人在6年多的時間里,利用《協議書》的非法約定從申訴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應該退還或補償。因為,夜班的約定是違法的,同時也是無效的約定。因此,被訴人利用非法合同條款從申訴人身體力行中獲得的63個月的員工勞務利益,也就成為了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合同約定的利益,屬于不當得利。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的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就損失問題,申訴人決定只要求按照廣州市保安行業的工資標準計算,請求裁令被訴人補償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廣州市社會保險條例》以及其他的相關法規的規定,被訴人還有替申訴人按照實際的月工資補交社會保險金的法定義務,在此也請求裁令被訴人給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以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 請 人:×××,女, 19XX年3月14日出生,漢族,住址:XXXX區下洋村×××號
被 申 請 人: 海口×××市場管理有限公司
住 址: XXXX區府城鎮中山南路水果市場二樓
法定代表 人: ×××
申 請 事 項:
1. 請求確認自 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間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2. 被申請人依法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間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五項保險,具體數額由社會保險征稽部門確定;
3. 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3月13日期間加班工資人民幣111384元〔12×【(『850÷21.75』×10×3)+(『850÷21.75』×104×2)】〕;
4. 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人民幣23045元〔【1471+(8×2×『1471÷21.75』)】×11〕;
5. 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人民幣54470元〔【1471+(8×2×『1471÷21.75』)】×13×2〕。
事實與理由 :
申請人于20xx年9月15日經人介紹,入職被申請人處工作,工種為環衛工。在職期間,申請人每天均嚴格遵守被申請人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盡心盡責,按時上午7.00-11.00、下午16.00-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場交易旺季,為了完成當日工作任務,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20.00后才可下班;從來沒有節假日,也沒有休息日,這樣的工作狀態一直持續至20xx年3月12日。
20xx年3月12日下午,被申請人突然口頭通知申請人“水果市場內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么多人,你明天暫時不要來上班了,兩個月后等路面整修完畢后再回來上班”。一個月后的20xx年4月27日,申請人詢問被申請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時能回來上班,他講“路面還未修好,暫時還不能上班”。之后,見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時,申請人就主動與他(她)們一起參加勞動。至20xx年5月18日,因為路面已經修好,申請人再次詢問被申請人何時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卻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請人被被申請人強行辭退。
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申請人在為被申請人兢兢業業工作的這些年里,被申請人即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從未給申請人購買過任何種類的社會保險,更沒有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申請人為此曾多次向被申請人主張合法權益,要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交納社會保險費及加班工資,但是均未果。
綜上,鑒于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迫于無奈,申請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決定依法向貴委提起勞動仲裁,懇求貴委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XXXX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日期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
身份證號:
住址: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請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20xx年3月至勞動終止日的社會保險。
2、請求被申請人立即支付給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醫療費、鑒定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停工留薪工資、欠發工資、二次手術等費用共計338187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3月1日到被申請人處從事駕駛員工作,并于上班當天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兩份合同都被被申請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請人都沒按法律規定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宜,20xx年4月10日中午時分,申請人在駕駛被申請人的蘇G825××號貨車往開發區中糧直屬庫送貨途中,行至某某大道與某省道路交叉路口處時,被一輛蘇G863××號重型自卸貨車撞到,并經交通巡邏支隊開發區大隊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致申請人受傷,后申請人被送到解放軍一四九醫院治療,期間花費醫療費等費用近60000元,被一四九醫院診斷為:右股骨干骨折,右脛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導致申請人不能獨立正常生活,需要專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腳還行動不便,病情穩定后申請人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處申請了工傷認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處依法作出了××人社工認字[20xx]第*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申請人受傷部位及傷情為工傷,20xx年5月17日連云港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某勞鑒通【20xx】***號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認定申請人為八級傷殘。由于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宜,致使申請人在受傷后不能得到相關保險待遇,為此申請人找被申請人多次協商具體賠償事宜,可惜至今申請人仍沒有得到被申請人一點應有的賠償。綜上,被申請人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特向貴委提起仲裁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全部請求。
此致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焦XX,女,1970年6月20日出生,漢族,現住海南省海口市海德路5號
被申請人核工業第七研究設計院。地址:太原市小店區并州南路西一巷五號。
法定代表人劉XX院長。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辦理移轉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手續至海口市某建筑設計院,并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一萬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仲裁費用和律師代理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原系被申請人員工,1993年大學畢業分配至被申請人處,工作兢兢業業。20xx年4月,申請人因事請假外出,正值非典高發期,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違反法定程序將申請人除名,致使申請人無法上班。至今該除名決定申請人也從未見過。由于申請人無除名決定,導致申請人的權利無法行使。申請人在外漂泊,由于沒有人事檔案、社會保險,無單位接收,工作沒有著落,給申請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的移轉手續,但是被申請人卻提出種種無理條件,甚至提出數萬的高價作為交換條件,無理扣押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現申請人已在海口市某建筑設計院找到工作,急需辦理人事檔案及社會保險的移轉手續。根據《勞動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被申請人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系,理應及時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的移轉手續,給申請人造成經濟損失,也應當依法予以賠償。為此,特提出勞動仲裁申請,請貴委裁決被申請人辦理移轉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手續至海口市建筑設計院,并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此致
太原市小店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焦XX
二00七年七月十九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徐xx,男,漢族,xxx年6月16日生,住江蘇省泰興市xxX,身份證號碼:X。
被申請人:蘇州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蘇吳江經濟開發區X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申請請求:
一、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2950元(15年x5530);
二、支付申請人應休未休年假工資22860元【(xxx年至20xx年共45天x254元/天x300%)—(45x254)】;
三、支付申請人xxx年病假工資1185.57;
四、補足申請人xxx年事假工資扣款769.51元(1045.31—275.8=769.51);
五、補足申請人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工資330元(30元/月x11個月);
六、支付申請人非法扣除工資10952.46(暫計xxx年度、xxx年前4月);
七、補足申請人xxx年終獎5009.4元(參照上一年度年終獎標準)。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自xxx年9月14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工作期間認真負責,勤勉踏實,但被申請人不能足額發放申請人全部工資,每月均非法扣除申請人工資,尤其是被申請人病假期間不支付工資的規定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無奈之下于xxx年5月23日被迫向被申請人提出離職申請。
綜上,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出仲裁申請,望依法支持申請請求。
此致
蘇州市吳江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被)請人
姓名:張某性別:女國籍:中國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碼:1111111111111111111
出生日期:1981年4月3日
工作單位:上海某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上海市某路某號某室
電話12345678郵編20000x
被(申)請人
單位名稱:某某電器(上海)有限公司
單位性質:外商投資企業
代表人姓名:趙某某性別:男職務:法定代表人
單位注冊登記地:上海市某區某路某號
電話23456789郵編20000x
請求事項:1、要求被申請人辦理退工手續;
2、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春節三天的加班工資900元;
3、要求被申請人支付二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4000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張某于20xx年8月經招聘進入被申請人某某電器(上海)有限公司工作,雙方簽訂了期限自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8月14日止的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擔任出納,每月工資20xx元,當月工資于下月5日發放。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辦理了招工錄用手續。工作期間,申請人任勞任怨,有時根據被申請人的安排加班加點,但被申請人從未按照法律規定足額支付申請人加班工資。20xx年3月15日,被申請人向申請人發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上寫明,申被雙方的勞動關系于20xx年4月14日解除,被申請人將支付申請人工資至20xx年4月14日。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20xx年4月14日,但被申請人至今未辦理退工手續,也未支付經濟補償金。
申請人認為,根據《上海市單位招工、退工管理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全工時制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后,應在7日內辦妥退工登記備案手續。現申被雙方勞動關系已于20xx年4月14日解除,故要求被申請人辦理退工手續。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現被申請人未按照法律規定足額支付申請人加班工資,故要求被申請人補足申請人20xx年春節期間的加班工資。根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勞動者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現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滿1年8個月,故要求被申請人按20xx元/月支付申請人二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綜上,申請人向貴會提出申請,要求依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確認以下為文書送達地址:
申請人名稱:張某被申請人名稱:某某電器(上海)有限公司
文書送達地址:上海市某路某號某室文書送達地址:上海市某區某路某號某室
郵政編碼:200000郵政編碼:200000
某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某(簽名或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附:1、副本___x____份;
2、證物___x____件;
3、書證___x____件。
注:1、申請書內容必須用鋼筆或水筆填寫或按格式提供打印文本,并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2、事實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夠用時,可用同樣紙張大小紙張增加續頁。
附件:
證據材料清單
1、勞動合同3頁;2、考勤卡2頁;3、加班申請單5頁;4、工資單2頁;5、加班工資計算表1頁
(以下空白)
提交人(當事人或代理人)簽名:張某
仲裁機構簽收確認:
注:提交證據材料,需同時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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