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勞動仲裁申請書范文合集十篇
在這個高速發展的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請書,申請書是我們平時提出請求的一種書信。來參考自己需要的申請書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訴申請人:××(市)××房地產有限公司
住址:××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劉××電話:××××××××
被申訴人:張××
申請要求:
1。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培訓費35萬元。
2。被申訴人承擔仲裁費用。
理由與事實:
1998年10月,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簽訂一份《員工培訓協議書》,合同約定由申訴人聯系美國××大學房地產開發學院,選送被申訴人前往進修學習并支付一切費用,學成必須為公司服務8年。20xx年10月被申訴人學成回國后,未到本公司就業,而是到香港駐內地某公司工作,現根據合同要求被申訴人賠償35萬元的損失。
此致
××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市)××房地產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8日
附件:協議一份。(略);出國證書一套。(略);費用支出票證。(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____,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被申請人:______公司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電話:______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00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 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XX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xxxxx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為武漢市硚口區古田五路17號(三新材料產業孵化器后三樓102號),郵政編碼:,電話號碼。
被申請人:王xx,女,漢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武漢市漢陽區碧湖社區14棟3-102號,郵政編碼:,電話號碼:。
申請事項:
1、判決撤銷硚勞仲裁字[20xx]第198號仲裁裁決書。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1、仲裁所依據的事實不清。
申請人于20xx年7月1日開始承接########清潔綜合服務項目。承接該項目后,申請人即于當日和第三人###簽訂了《勞務分包合同》,將該項目中的勞務工作分包給第三人。被申請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請的勞務人員。##仲裁委員會在沒有查清上述事實的情況下,認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是勞動關系是錯誤的。
2、仲裁裁決的法律適用錯誤。
被申請人于20xx年8月24日到第三人處應聘保潔員崗位,因故于20xx年3月4日與第三人解除勞務關系。被申請人于20xx年11月份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其仲裁請求已明顯超過了仲裁時效,應當依法予以駁回。但是##仲裁
委員會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認定被申請人的請求沒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3、仲裁程序違法。
在仲裁開庭前,申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請書》,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參加了庭審、辯論,并在庭審筆錄上簽字確認。但是在最后的裁決書中卻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沒有關于第三人裁決,也沒有說明理由。仲裁委的這種行為是嚴重違反法律關于仲裁程序規定的。
綜上所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該案的審判過程中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決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愿貴院判如所請。
此致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8月9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男,漢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龍庭·**,電話:13809972614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銀川路39號,電話:0991-3668600。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于公司經營不規范,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后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余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于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凈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于這樣的利潤對于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于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申請人:
20xx年10月21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xxx,男,漢族,電話: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x法定代表: xxxxxxx 職務,總經理 電話:xxxxxxx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9月8日到20xx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20xx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和20xx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年終獎2750元。 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xx元;第二個月轉正后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20xx-09-08日到20xx-10-09日工資計20xx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 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xx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此致xx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
(簽名或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
性別:女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身份證地址:廣西
現常住有效通訊地址:廣州
被申請人全稱:廣州XX廣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XX單位性質:私營
郵政編碼:510000聯系電話:136
注冊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南暉路二樓
現辦公地址:廣州海珠區工業大道中313號東方紅創意園
仲裁申請:
1、要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X月1X日止存在勞動關系;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依法簽署勞動合同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2XXX0元;
3、裁決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補足因曠工扣款造成的20xx年10月工資不足額部分的24XX元;
4、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申請人離職的待通知金4XX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賠償金1XXX0元;
6、裁決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重新出具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雙倍工資、20xx年1X月未足額工資、待通知金、經濟補償金,合計:45XXX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1月1日入職被申請人單位工作,任文案策劃一職,主要負責公司客戶的`文案的編輯、撰寫和項目的策劃、統籌工作。申請人20xx年1月至3月的試用工資為20xx元、20xx年4月至20xx年2月的工資標準為2800元、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的工資標準為3500元、20xx年1月至8月的工資標準為4200元、20xx年9月至11月工資標準為4700元。
申請人入職被申請人單位后,盡心盡職工作,被申請人在申請人試用期間簽署一份的試用期合同,期滿后,被申請人沒有依法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且申請人自入職以來,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被申請人單位未為申請人購買社保。20xx月8月至20xx年10月被申請人也均未依法為申請人足額繳納社保。
20xx年10月17日下午至10月22日,申請人需請假3.5天北上參加婚禮。申請人已于10月13日提前遞交請假條,被申請人表示假期長,需考慮。10月16日,申請人再次遞交假條,被申請人只口頭批復1.5天假期,同時臨時表示申請人10月17號需出差深圳,建議申請人機票改簽。申請人表示與朋友同行,特價機票無法退改,且申請人已將假期期間的項目工作妥善安排給相應人員,相關人員均已知曉。現,被申請人駁回請假需求,申請人無奈曠工3.5天。
被申請人以申請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未經事先請假擅自脫崗者,以30分鐘為計算單位(未滿30分鐘視同一次計算),每次扣100元;達31分鐘者視為曠工”進行曠工罰款,申請人連續曠工3.5天,累計罰款5300元,最終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1550元發放;被申請人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中“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次將按照勞動合同管理中的第6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及在沒有出示有效證據的情況下以“在公共平臺發布事件的片面信息,以及辱罵和誹謗公司,對公司造成不利影響”當即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系。
被申請人不實的解雇通知不能算有效的離職證明,且該份解雇通知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再求職。現要求被申請人重新出具離職證明,注明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信息。在被申請人沒有依法支付申請人代通知金、經濟賠償金、合法結算工資及未依法繳納社保等情況下,申請人一直工作到20xx年11月17日。
申請人已事先請假并妥當安排假期工作,被申請人均不批復假期,迫使申請人曠工赴約。事后被申請人以公司制度為由對申請人做出曠工罰款,并以“一年內累計曠工3次”為由在11月17日當即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而申請人連續曠工3.5天也并未符合被申請人單位制度中的“一年累計曠工3次”條件。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38條、第40條、第46條、第47條、第72條、第82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第20條、第24條)《社會保險法》(第58條、第60條、第61條)《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51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13條、第14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的第三條等相關法律法規。如今,被申請人不愿支付經濟賠償金、雙倍工資、足額工資等及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無奈之下,申請人唯有訴至仲裁委,請仲裁委查清事實,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計算公式:
仲裁請求2的計算公式:
未簽署書面勞動合同最多11個月的雙倍月工資差額:
20xx年2月、3月的月工資為20xx元;
20xx年4月至12月期間的月工資為2800元;
合計20xx×2個月+2800×9個月=25600元。
(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
仲裁請求3的計算公式:
20xx年10月工資差額:4700(10月份工資標準)-71.79(請假期間無工資)-723(曠工期間無工資)-1478.21(已發)=2427元;
【10月份工資標準為4700元,計工資天數為22.75天,現10月實發1478.21元(扣除社保前),10月扣除請假相應工資為71.79元,曠工3.5天應扣除相應工資為4700-22.75×3.5等于723元。】
(依據《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51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14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的第三條)
仲裁請求4的計算公式:
待通知金:按申請人10月份的工資標準4700元;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和第40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0條)
仲裁請求5的計算公式:
經濟賠償金:
20xx年1月起至20xx年11月止,申請人工作年限為3年;
20xx年12月的工資標準為3500元,
20xx年1月至8月的月工資標準為4200元,
20xx年9月、10月、11月的月工資標準為4700元,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故經濟賠償金為(3500+4200×8個月+4700×3個月)÷12個月×3個工作年限=12800元。
此致
廣州市海珠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請人:xxx,男,漢族,電話: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x法定代表:xxxxxxx職務,總經理電話:xxxxxxx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倍工資計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和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資8861.11元
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年終獎2750元。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元;第二個月轉正后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____月____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09-____日到-10-____日工資計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此致
敬禮!
xx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
(簽名或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9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4305211978020xx。
代理人:姚xx 北京中銀(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長沙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0731-8408
聯系人:劉xx 聯系電話:1370731
法定代表人:羅xx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0234元(自年9月至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200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年9月至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后,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簽為由推脫,之后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并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后,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復,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長沙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0
申 請 人:×××,女, 19XX年3月14日出生,漢族,住址:XXXX區下洋村×××號
被 申 請 人: 海口×××市場管理有限公司
住 址: XXXX區府城鎮中山南路水果市場二樓
法定代表 人: ×××
申 請 事 項:
1. 請求確認自 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間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2. 被申請人依法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間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五項保險,具體數額由社會保險征稽部門確定;
3. 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3月13日期間加班工資人民幣111384元〔12×【(『850÷21.75』×10×3)+(『850÷21.75』×104×2)】〕;
4. 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人民幣23045元〔【1471+(8×2×『1471÷21.75』)】×11〕;
5. 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人民幣54470元〔【1471+(8×2×『1471÷21.75』)】×13×2〕。
事實與理由 :
申請人于20xx年9月15日經人介紹,入職被申請人處工作,工種為環衛工。在職期間,申請人每天均嚴格遵守被申請人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盡心盡責,按時上午7.00-11.00、下午16.00-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場交易旺季,為了完成當日工作任務,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20.00后才可下班;從來沒有節假日,也沒有休息日,這樣的工作狀態一直持續至20xx年3月12日。
20xx年3月12日下午,被申請人突然口頭通知申請人“水果市場內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么多人,你明天暫時不要來上班了,兩個月后等路面整修完畢后再回來上班”。一個月后的20xx年4月27日,申請人詢問被申請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時能回來上班,他講“路面還未修好,暫時還不能上班”。之后,見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時,申請人就主動與他(她)們一起參加勞動。至20xx年5月18日,因為路面已經修好,申請人再次詢問被申請人何時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卻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請人被被申請人強行辭退。
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申請人在為被申請人兢兢業業工作的這些年里,被申請人即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從未給申請人購買過任何種類的社會保險,更沒有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申請人為此曾多次向被申請人主張合法權益,要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交納社會保險費及加班工資,但是均未果。
綜上,鑒于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迫于無奈,申請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決定依法向貴委提起勞動仲裁,懇求貴委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XXXX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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